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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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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一个致力于促进使用和保护人类智力作品的国际组织。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联合国组织系统中的16个专门机构之一。它管理着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各个方面的24项国际条约。直到xx年6月15日为止,成员国有184个国家。

组织历史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根源可追溯到1883年。

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诞生了。这是第一部旨在使一国国民的智力创造能在他国得到保护的重要国际条约。这些智力创造的表现形式是工业产权,即:发明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

《巴黎公约》于1884年生效,当时有14个成员国,成立了国际局来执行行政管理任务,诸如举办成员国会议等。

1886年,随着《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缔结,版权走上了国际舞台。该公约的宗旨是使其成员国国民的权利能在国际上得到保护,以对其创作作品的使用进行控制并收取报酬。这些创作作品的形式有:长篇小说、短篇小说、诗歌、戏剧;

歌曲、歌剧、音乐作品、奏鸣曲;和绘画、油画、雕塑、

建筑作品。同《巴黎公约》一样,《伯尔尼公约》也成立了国际局来执行行政管理任务。

1893年,这两个小的国际局合并,成立了被称之为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的国际组织。这一规模很小的组织设在瑞士伯尔尼,当时只有7名工作人员,即是今天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这个有着184个成员国和来自全世界95个国家的约938名工作人员并担负着范围不断扩大的使命与任务的充满活力的实体──的前身。

随着知识产权变得日益重要,这一组织的结构和形式也发生了变化。

1960年,BIRPI从伯尔尼搬到日内瓦,以便与联合国及该城市中的其他国际组织更加邻近。

1967年7月14日,“国际保护工业产权联盟”和“国际保护文学艺术作品联盟”的51个成员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共同建立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orldIntellectualPropertyOrganization--WIPO),以便进一步促进全世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强各国和各知识产权组织间的合作。

1970年后,《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生效;经历了机构和行政改革并成立了对成员国负责的秘书处之后,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变成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1974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为联合国组织系统的一个

专门机构,肩负着管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任务,这一任务得到了联合国会员国的承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是现今三个最主要的管理知识产权条约的国际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在美国纽约联合国大厦设有联络处。

1978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秘书处搬入总部大楼。

199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同世界贸易组织签订了合作协定,从而扩大了其在全球化贸易管理中的作用,并进一步证明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组织宗旨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宗旨是:

通过国家之间的合作,必要时通过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协作,促进全世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确保各知识产权联盟之间的行政合作。该组织管理着一系列知识产权条约,其中包括《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等条约。

组织职能

该组织主要职能是负责通过国家间的合作促进对全世界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建立在多边条约基础上的关于专利、商标和版权方面的23个联盟的行政工作,并办理知识

产权法律与行政事宜。该组织的很大一部分财力是用于同发展中国家进行开发合作,促进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推动发展中国家的发明创造和文艺创作活动,以利于其科技、文化和经济的发展。

组织公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规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对下述各国开放:

(i)凡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联盟或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联盟成员的任何国家;

(ii)凡为联合国会员国、或任何联合国专门机构的成员国、或国际原子能机构成员国或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的任何国家;以及

(iii)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大会邀请成为本组织成员国的任何国家。因此,只有国家方可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组织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过的条约分三大类。

知识产权保护条约

(IntellectualPropertyProtectionTreaties)

1、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BerneConventionfortheProtectionofLiteraryandArtisticWorks),

1886年通过。

2、发送卫星传输信号布鲁塞尔公约(BrusselsConventionRelatingtotheDistributionofProgramme-Car ryingSignalsTransmittedbySatellite)。

3、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日内瓦公约(GenevaConventionfortheProtectionofProducersofPhonogramsA gainstUnauthorizedDuplicationofTheirPhonograms)。

4、制止商品产地虚假或欺骗性标记马德里协定(MadridAgreementfortheRepressionofFalseorDeceptiveIndicatio nsofSourceonGoods),1891年在马德里缔结,1958年在里斯本最后修订。

5、保护奥林匹克会徽内罗毕条约(NairobiTreatyontheProtectionoftheOlympicSymbol)。

6、专利法条约(PatentLawTreaty)。

7、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ParisConventionfortheProtectionofIndustrialProperty)简称“巴黎公约”,1883年在巴黎缔结,1967年在斯德哥尔摩最后修订。

8、保护表演者、音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RomeConventionfortheProtectionofPerformers,ProducersofPho nogramsandBroadcastingOrganizations)。

9、商标法条约(TrademarkLawTreaty--TLT),1994年10月在日内瓦缔结。

10、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IPOCopyrightTreaty--WCT),1996年12月20日通过。

1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IPOPerformancesandPhonogramsTreaty--WPPT),1996年12月20日通过。

全球保护体系条约

(GlobalProtectionSustemTreaties)

1、专利合作条约(PatentCooperationTreaty

--PCT),1970年6月19日缔结。

2、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MadridAgreementConcerningtheInternationalRegistrationofMa rks),,1891年在马德里缔结,1967年在斯德哥尔摩最后修订,1989年增订了议定书。

3、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保存海牙协定(TheHagueAgreementConcerningtheInternationalDepositofIndu strialDesigns)。

4、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BudapestTreatyontheInternationalRecognitionoftheDepositofM icroorganismsforthePurposesofPatentProcedure),1977年4月28日缔结。

5、保护原产地名称和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LisbonAgreementfortheProtectionofAppellationsofOriginandT heirInternationalRegistration)。

分类条约

(ClassificationTreaties)

1、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LocarnoAgreementEstablishinganInternationalClassificationfor IndustrialDesigns)。

2、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NiceAgreementConcerningtheInternationalClassificationofGoo dsandServicesforthePurposesoftheRegistrationofMarks),,1957年在尼斯缔结,1977年在日内瓦最后修订。

3、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StrasbourgAgreementConcerningtheInternationalPatentClassifi cation)。

4、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ViennaAgreementEstablishinganInternationalClassificationofth eFigurativeElementsofMarks)。

此外,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于1994年4月在马拉加什缔结,是不属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一个主要知识产权条约,它于1995年1月生效。

组织

中国于1980年6月3日加入该组织,成为它的第90个成员国。中国1985年加入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1989年加入商标国际注册的马德里协定,1992年10月加入保护文学艺术品伯尔尼公约,1994年1月1日加入专利合作条约。至1999年1月,中国共加入了该组织管辖的12个条约。

xx年7月31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日内瓦发表xx年《世界专利报告》称,xx年世界专利申请量高达176万件,比xx年增长了4.9%。中国、韩国和美国专利申请量的增长促进了世界专利申请量的增长。报告认为,世界专利申请量的增长证实创新活动日益国际化。报告说,xx年日本的专利申请量为514047件,美国为390815件,韩国为172709件,德国为130806件,中国为128850件。由于国内提交的专利申请量显著增长,中国在世界专利申请量总数中的份额大大提高,2000年至xx年,中国所占份额已从1.8%增至7.3%。xx年和xx年之间,中国、韩国和美国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总数分别增长了32.1%、6.6%和6.7%。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立法

另外,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立法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1)、专利法。我国专利法自1985年4月1日施行。依法建立的专利制度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

(2)、商标法。我国商标法自1985年3月施行。1993年

2月22日进行了修正,扩大了商标的保护范围,除商品商标外,增加了服务商标注册和管理的规定;在形式审查中增加了补正程序,在实质审查中建立了审查意见书制度。

(3)、著作权法。我国著作权法自1991年6月1日起施行。2001年10月进行了修正。

(4)、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2年1月1日实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5)、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规定了6种知识产权类型,即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并规定了知识产权的民法保护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也在第七节,以八条的篇幅,确定了知识产权犯罪的有关内容,从而确定了中国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制度。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发明奖励条例》等单行法和行政法规也都对相关的知识产权作了规定。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1994年6月16日《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发表

白皮书分三部分:一、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立场和态度;二、中国具有高水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三、中国具有完备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体系。

白皮书说,中国政府恪守保护知识产权有关国际公约及双边协定的真诚立场和充分承担国际义务的能力,得到了国际舆论广泛的赞誉和支持,白皮书在结束语指出,世界上总有某些人视而不见中国的发展变化,不顾基本的事实,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妄加评论。对此论调,无需争辩,事实是最好的回答。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wipodomain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 行政专家组裁决 Compuware Corporation 诉刘恒春 案件编号:D2007-0127 1. 当事人双方 本案投诉人是Compuware Corporation,其位于美国Michigan。投诉人的授权代理人是美国的Jason R. Webber。 本案被投诉人是刘恒春,其位于中国浙江省杭州市。 2. 争议域名及注册机构 本案所争议的域名是<>。上述域名的注册机构是北京新网互联网有限公司。 3. 案件程序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下称“中心”)于2007年2月5日收到投诉书。2007年2月1日,中心向争议域名注册机构北京新网互联网有限公司发出电子邮件,请其对争议域名所涉及的有关注册事项予以确认。2007年2月7日,北京新网互联网有限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发出确认答覆。注册机构确认被投诉人是该域名的注册人,并提供注册人的详细联系办法。在收到中心的投诉书缺陷通知后,投诉人于2007年2月28日提交了修正本。2007年3月7日,中心确认,投诉书符合《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下称“政策”)、《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细则》(下称“细则”)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补充细则》(下称“补充细则”)规定的形式要求。 根据细则第2条(a)项与第4条(a)项,中心于2007年3月7日正式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书通知,诉讼程序于2007年3月7日开始。根据细则第5条(a)项,提交答辩书的截止日期是2007年3月27日。中心于2007年3月23日收到被投诉人的答辩。 2007年4月11日,中心指定Susanna . Leong为独任专家审理本案。专家组认为其己适当成立。专家组按中心为确保细则第7条得到遵守所规定的要求,提交了《接受书和公正独立声明》。 4. 基本事实 本案投诉人是美国的Compuware Corporation,根据投诉人的官方网站“”; “”; “上的资料,投诉人成立于1973年,是世界五大独立软件供应商之一,是世界上最着名的提供应用软件全生命周期技术的公司,为全球计算机用户的应用系统提供从开发、集成、测试、运行、管理到维护的全方位保障和服务。被投诉人则于2006年9月26日注册域名<>。 5. 当事人双方主张 A. 投诉人 相同或混淆性相似 投诉人申称在全球各地注册了众多COMPUWARE的商标与服务标志。投诉人认为争议域名<>与投诉人的COMPUWARE商标完全相同。 权利或合法利益 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针对争议域名不拥有权利与合法利益。投诉人认为在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通知之前,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被投诉人已经使用、准备使用该域名或与该域名对应之名称作为善意提供商品或服务之用。被投诉人也没有取得商标或服务标记权,亦不曾因该域名而广为人知。另外,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没有做到以合法、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1996)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1996) (WPPT)(1996)* 注:*本条约于1996的12月20日由关于版权和邻接权若干问题外交会议在日内瓦通过。 目录** 注:**(通过本条约的)外交会议关于WPPT若干条款的议定声明在各有关条款下以脚注形式印出。 序言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与其他公约的关系 第2条定义 第3条依本条约受保护的受益人 第4条国民待遇 第二章表演者的权利 第5条表演者的精神权利 第6条表演者对其尚未录制的表演的经济权利 第7条复制权 第8条发行权 第9条出租权 第10条提供已录制表演的权利 第三章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 第11条复制权 第12条发行权 第13条出租权 第14条提供录音制品的权利 第四章共同条款 第15条因广播和向公众传播获得报酬的权利 第16条限制与例外 第17条保护期 第18条关于技术措施的义务 第19条关于权利管理信息的义务 第20条手续

第21条保留 第22条适用的时限 第23条关于权利行使的条款 第五章行政条款和最后条款 第24条大会 第25条国际局 第26条成为本条约缔约方的资格 第27条本条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28条本条约的签署 第29条本条约的生效 第30条成为本条约缔约方的生效日期 第31条退约 第32条本条约的语文 第33条保存人 序言 缔约各方, 出于以尽可能有效和一致的方式发展和维护保护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权利的愿望,承认有必要采用新的国际规则,以提供解决由经济、社会、文化和技术发展所提出的问题的适当方法, 承认信息与通信技术的发展和交汇对表演和录音制品的制作与使用的深刻影响, 承认有必要保持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与广大公众的利益尤其是教育、研究和获得信息的利益之间的平衡, 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与其他公约的关系 (1)本条约的任何内容均不得减损缔约方相互之间依照于1961年10月26日在罗马签订的《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国际公约》(以下简称“《罗马公约》”)已承担的现有义务。 (2)依本条约授予的保护不得触动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文学和艺术作品版权的保护。因此,本条约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解释为损害此种保护。⑴ 注⑴:关于第(2)款的议定声明:不言而喻,第1条第(2)款澄清本条约规定的对录音制品的权利与以录音制品体现的作品的版权之间的关系。在需要以录音制品体现的作品

结构施工图简称

结构施工图简称“结施”图 钢筋图纸上表示有几种: 1.梁(主、次梁,地梁,圈梁)。 2.柱(受力柱,构造柱)。 3.板(单向板,双向板),一般单向板我们很少接触。 一、梁的表示方法: 1.梁上主筋和梁下部筋的表示; (1).3Ф22;3Ф20表示上部钢筋为3Ф22,下部钢筋为3Ф20. (2).2Ф12;3Ф18表示上部钢筋为2Ф12,下部钢筋为3Ф18. (3).4Ф25;4Ф25表示上部钢筋为4Ф25,下部钢筋为4Ф25. (4).3Ф25;5Ф25表示上部钢筋为3Ф25,下部钢筋为5Ф25. 2.梁上部钢筋表示方法:(标在梁上支座处) (1).2Ф20表示两根Ф20的钢筋,通长布置,用于双支箍。 (2).2Ф22+(4Ф12)表示2Ф22为通长,4Ф12架立筋,用于四肢箍。(3).6Ф254/2表示上部钢筋上排为4Ф25,下排为2Ф25。 (4).2Ф22+2Ф22表示只有一排钢筋,两根在角部,两根在中部,均匀布置。 3.梁腰中钢筋表示方法: (1).G2Ф12表示梁两侧的构造钢筋,每侧一根Ф12。 (2).G4Ф14表示梁两侧的构造钢筋,每侧两根Ф14。 (3).N2Ф22表示梁两侧的抗扭钢筋,每侧一根Ф22。 (4).N4Ф18表示梁两侧的抗扭钢筋,每侧两根Ф18。 4.梁下部钢筋表示方法(标在梁的下部) (1).4Ф25表示只有一排主筋(即受力筋),4Ф25全部伸入支座内。(2).6Ф252/4表示有两排钢筋,上排为2Ф25,下排为4Ф25,全部伸入支座。 (3).6Ф25(-2)/4表示有两排钢筋,上排为2Ф25,不伸入支座,下排为4Ф25,全部伸入支座。 (4).2Ф25+3Ф22(-3)/5Ф25表示有两排钢筋,上排为5根,2Ф25,伸入支座,3Ф22,不伸入支座,下排为5Ф25,通长布置,全部伸入支座。

知识产权的历史发展

知识产权的历史发展 从前,特别在大陆法国家,把知识产权称为无体财产权,列入财产权之中(与物权、债权并列)。从“知识产权”一词在国际上流行,特别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之后,“知识产权”就完全取代了“无体财产权”一词。至于把知识产权从财产权中划分出来,则是因为知识产权有它的特点,与财产权大大不同。 知知识产权包括哪些权利,也就是说知识产权再如何分类,既是一个理论问题,又涉及现在各国法律和国际公约的规定。《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67年)第2条第8项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有关的产权:文学、艺术和科学着作或作品;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唱片或录音片或广播;人类经过努力在各个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志和商号名称及标识;以及所有其他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中的智能活动产生的产权。 根据这种规定,可以将知识产权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以保护人在文化、产业各方面的智力创作活动为内容的,包括着作权和发明权;第二类是以保护产业活动中的识别标志为内容的,包括商标权、商号权等。前一类又可分为以保护和促进精神文化为主的着作权与以保护和促进物质文化为

主的专利权。 但是在实际上,在上述公约之前,1883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已经有了关于“工业产权”的规定,说:工业产权保护的对象有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产地标志或原产地名称和制止不正当竞争。所以一般又把知识产权分为着作权与工业产权两大类,在工业产权之下又分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等。这种分法也有道理。工业产权是涉及“产业”的,着作权则否。 现在,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智能产物应受法律保护的日益增多,知识产权的范围也逐渐扩大。例如受保护对象又增加了版面设计、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集成电路等等,而且还在增加。所以知识产权现在是一个尚在扩大中的、一类权利的总称。 关于知识产权,有不少问题有待研究。 1893年,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立的国际局与据《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成立的国际局联合起来,组成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联合局。1967年在斯德哥尔摩成立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74年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它的宗旨是通过国际合作与其他国际组织进行协作,以促进在全世界范围内保护知识产权,以及保证各知识产权同盟间的行政合作。中国已在1980年3月3日参加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同年6月3日成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国。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基本情况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基本情况总干事 卡米尔伊德里斯博士 成员国 成员国的主要决策机构 大会(General Assembly)、成员国会议(Conference)、协调委员会(Coordinaation Committee) 秘书处工作人员人数 917人,来自92个国家 预算 亿瑞士法郎 () 管理的国际条约数目 23部(16部关于工业产权,6部关于版权以及《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享有观察员地位的非政府组织数目 180个 一个向未来的组织 在21世纪里,知识产权将在国际舞台上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世界各地人民现均在使用和享有智力成果──知识产权,诸如发明、外观设计、商标、图书、音乐和电影。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是一个致力于帮助确保知识产权创造者和持有人的权利在全世界范围内受到保护,从而使发明人和作家的创造力得到承认和奖赏的国际组织。这种国际保护起到了鼓励人们进行创造的作用,推动着科学技术向前发展,并丰富着世界的文学和艺术宝库。这种国际保护还通过为知识产权产品经销提供稳定的环境而润滑着国际贸易的滚滚车轮。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现有182个(),超过全世界国家的90%──这反映出本组织的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和关注。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现有来自世界各地的约917名工作人员,执行知识产权保护方aelig;的许多任务,诸如管理国际条约,为政府、组织和私营部门提供援助,监督这一领域的发展情况,以及协调和简化相关的aelig;则与做法。在本组织所从事的各项工作中,有的放矢、高效、交流和开展国际合作是其关键所在。 在新的千年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其中迫在眉睫的是,本组织及其成员国必须顺应并受aelig;于迅速而范围广泛的技术变革,尤其是信息技术领域和因特网的变革。在总干事卡米尔·伊德里斯博士的领导下,并在各成员国的密切合作下,本组织有信心能迎击这些挑战。本组织希望在努力实现其目标的同时,通过为各国创造aelig;正的财富,为人类的福祉作出贡献,并为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生活乐趣作出贡献。 起源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根源可追溯到1883年。当时约翰内斯勃拉姆斯正在创作他的第 三交响曲,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正在撰写《》,约翰和埃米莉罗布林正在完成纽约 大桥的建造。 1883年,《》诞生了。这是第一部旨在使一国国民的智力创造能在他国得到保护的 重要国际条约。这些智力创造的表现形式是工业产权,即: ?发明(专利) ?商标 ?工业品外观设计 1873年在举办的国际发明展览会上,外国参展人员因害怕其成果被偷走并被在他国进行商业利用而拒绝参加。这时,对知识产权进行国际保护的必要性便突显出来。 《巴黎公约》于1884年生效,当时有14个成员国,成立了国际局来执行行政管理任务,诸如举办成员国会议等。 1886年,随着《》的缔结,版权走上了国际舞台。该公约的宗旨是使其成员国国民的权利能在国际上得到保护,以对其创作作品的使用进行控制并收取报酬。这些创作作品的形式有: ?长篇小说、短篇小说、诗歌、戏剧; ?歌曲、歌剧、音乐作品、奏鸣曲;和 ?aelig;画、油画、雕塑、建筑作品。 同《》一样,《》也成立了国际局来执行行政管理任务。1893年,这两个小的国际局合并,成立了被称之为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常用其法文缩略语BIRPI)的国际组织。这一模很小的组织设在瑞士伯尔尼,当时只有7名工作人员,即是今天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这个有着179个成员国和来自全世界86个国家的约859名工作人员并担负着范围不断扩大的使命与任务的充满活力的实体──的前身。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缔约各国有志于在各国之间尊重主权和平等基础上,为谋求共同利益增进了解与合作而贡献力量。 有志于为鼓励创造性活动而加强世界知识产权的保护。 有志于在充分尊重各联盟独立性的条件下,使为保护工业产权和文学艺术作品而建立的各联盟的管理趋于现代化并提高效率。 特协议如下: 第一条成立本组织 兹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第二条定义 本公约中: (1)“本组织”系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缩写WIPO); (2)“国际局”系指知识产权国际局; (3)“巴黎公约”系指1883年3月20日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公约及其一切修订本; (4)“伯尔尼公约”系指1886年9月9日签订的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及其一切修订本; (5)“巴黎联盟”系指根据巴黎公约成立的国际联盟;

(6)“伯尔尼联盟”系指根据伯尔尼公约成立的国际联盟; (7)“各联盟”系指根据第四条(3)缴由本组织经营其行政事务的巴黎联盟及与之有关的专门联盟和协定、伯尔尼联盟以及其他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协定; (8)“知识产权”包括: ——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 ——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 ——关于人们努力在一切领域的发明的权利; ——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 ——关于工业品式样的权利; ——关于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和标记的权利; ——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第三条本组织的宗旨 本组织的宗旨是: (1)通过各国间的合作,并与其他有关国际组织适当配合,促进在全世界保护知识产权; (2)保证各联盟间的行政合作。 第四条职权

建筑结构施工图识读

建筑结构施工图识读 建筑结构施工图识读 §16-1 建筑工程施工图概述 一、建筑工程施工图的作用 工程图纸是工程界的技术语言,是表达工程设计和指导工程施工必不可少的重要依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也是重要的技术档案文件。 二、建筑工程施工图的设计 建筑工程图纸的设计,一般是由业主通过招标投标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并与之签订设计合同,进行委托设计的(按有关规定可以不招标投标的设计项目,可以直接委托)。 建设项目的设计工作一般分为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 技术上不太复杂的项目,可以按扩大的初步设计(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 大型的和重要的民用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前增加方案设计阶段(进行设计方案的优选)。 三、建筑工程施工图的种类 建筑工程施工图通常包括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设备施工图。 建筑施工图主要用以表示房屋建筑的规划位置、外部造型、部各房间的布置、外装修、材料构造及施工要求等,其主要容包括建筑设计总说明、建筑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详图等。 结构施工图主要用以表示房屋结构系统的结构类型、构件布置、构件种类、数量、构件的部构造和外部形状、大小以及构件间的连接构造。 设备施工图主要表达房屋给水排水、供电照明、采暖通风、空调、燃气等设备的布置和施工要求等。主要包括各种设备的布置平面图、系统图和施工要求等容。设施图可按工种不同进一步分为水施图、暖通图、电施图等。 四、结构施工图包括的容 不同类型的结构,其施工图的具体容与表达也各有不同,但一般包括下列三个方面的容: 1、结构设计说明

本工程结构设计的主要依据; 设计标高所对应的绝对标高值;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 建筑场地的地震基本烈度、场地类别、地基土的液化等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和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 所选用结构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性能、强度等级、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的锚固长度、搭接长度及接长方法; 所采用的通用做法的标准图图集; 施工应遵循的施工规和注意事项。 2、结构平面布置图: 基础平面图,采用桩基础时还应包括桩位平面图,工业建筑还包括设备基础布置图; 楼层结构平面布置图,工业建筑还包括柱网、吊车梁、柱间支撑、连系梁布置等。 屋顶结构布置图,工业建筑还应包括屋面板、天沟板、屋架、天窗架及支撑系统布置等。 3、构件详图 梁、板、柱及基础结构详图; 楼梯、电梯结构详图; 屋架结构详图; 其他详图,如支撑、预埋件、连接件等的详图。 五、有关建筑工程制图的标准 有关建筑工程制图的标准有: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 《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01)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

世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知识产权组织知识产权组织((WO ) 1 概述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简称WIPO )成立于1970年,是联合国组织系统下的专门机构之一,总部设在日内瓦。它是一个致力于帮助确保知识产权创造者和持有人的权利在全世界范围内受到保护,从而使发明人和作家的创造力得到承认和奖赏的国际间政府组织。 WIPO 负责管理《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即PCT) 。该条约于1970年签署,标志着专利制度从地区性向国际化转变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专利合作条约》后于1979年、1984和2001年经三次修订。 PCT 申请是指保护发明的申请,即涉及发明专利、发明人证书、实用证书、实用新型、增补专利或增补证书、增补发明人证书和增补实用证书的申请。PCT 申请只适用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PCT 申请的检索和初步审查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指定的任一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1 完成,但其实质审查由各指定国独自进行,有效期也根据各指定国法律不同而异。 截至2014年3月,《专利合作条约》缔约方已由最初的18个国家/地区增至187个。 WIPO 国际局负责管理《海牙协定》。《海牙协定》(The Hague Agreement Concerning the International Deposit oflndustrial Designs ,简称《海牙协定》)系于1925年11月6日在荷兰海牙签订的旨在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制度、简化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手续的国际公约。该协定于1928年生效,曾分别于1934年、1960年、1961年、1967年和1979年修订。 该协定的宗旨是简化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手续,使申请人只需按规定将申请专利的工业品外观设计提交一次保存,就可以在一些国家取得保护,从而避免分别到各国专利局保存或者注册的重复和麻烦,同时也可减少申请人的开支。按照该协定,缔约国的国民或者居民可以直接按照缔约国的法律通过该国专利局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交外观设计国际保存,即在所有其他缔约国获得对其外观设计的保护;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申请国际保存,保存的形式或者是使用该外观设计的工业品,或者是该外观设计的绘图、照片或者其他能充分体现外观设计的图样。 文献种类 WIPO 只出版国际申请说明书(INTERNATIONAL APPLICATIONS ),各种文献类别识别代码有: 1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共有17个国家/地区专利机构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签署协议,成为 PCT 申请国际检索单位(ISA)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IPEA),分别为:奥地利专利局、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巴西国家工业产权机构、加拿大知识产权局、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埃及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西班牙专利商标局、芬兰国家专利注册委员会、意大利国家知识产局、日本专利局、韩国知识产权局、俄罗斯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联邦、瑞典专利注册局、美国专利商标局、北欧专利局、印度专利局 种类代码 具体含义

“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试题答案(单选题100题)【精品范文】

“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试题答案(单选题100题) “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试题答案(单选题100题) 1.知识产权一般包括( A )两部分。 A.著作权,工业产权 B.著作权,专利权 C.著作权,商标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 )年3月12日通过,( )年9月4日第一次修订,( )年8月25日第二次修订。( A ) A.1984,1992,2000 B.1983,1993,1999 C.1984,1993,2000 3.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是迄今为止最具综合性的知识产权多边协议,其中规定了( A )的知识产权。 A.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B.实用新型 C.植物新品种 4.下面哪一项不属于由TRIPS协定所规定的基本原则( C )。 A.国民待遇原则 B.最惠国待遇原则 C.公共健康原则

5.我国于( A )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正式成员国。 A.1980年6月3日 B.1981年6月3日 C.1985年3月19日 6.以下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最早订立的是( A )。 A.《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B.《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 C.《世界版权公约》 7.在下列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我国尚未加入的有( A )。 A.《保护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国际公约》(罗马公约) B.《世界版权公约》 C.《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 8.在商标方面的国际公约中,我国未加入的是( C )。 A.《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B.《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 C.《商标法律条约》 9.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74年成为联合国组织系统的一

建筑结构施工图识读.

建筑结构施工图识读训练 主编陈淑娟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土木工程系 二00九年一月

前言 ?建筑结构施工图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作为工程施工人员定位放线、绑扎钢筋、支立模板、浇筑混凝土、质量检验、工程监理、主体施工的重要依据。自从1996年11月,建设部批准《混凝土结构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为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96G101,在批准之日向全国出版发行后,建筑结构施工图整体设计表示方法(简称平法)对我国目前混凝土结构施工图的设计表示方法作了重大改革。 ?平法的表达形式,概括来讲,是把结构构件尺寸和配筋等,按照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整体直接表达在各类构件的结构平面图上,再与标准构造详图相配合,即构成一套新型完整的结构设计。改变了传统的那种将构件从结构平面布置图中索引出来,再逐个绘制配筋详图的繁琐方法,大提高了建筑工程设计的效率。随着平法施工图的不断应用和普及,以及标准图集不断完善和创新,使得工程施工一线所使用的结构施工图都采用平法表示。但是完善和系统的教材仍然没有。因此,为了突破高职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教学中识读建筑结构施工图的难点,特别是大量建筑结构教材中,没有混凝土结构平法施工图识读的教学内容,学生在学校仍然学得是传统的图示方法,进入施工一线的图纸已经全部采用平法施工图,学生就会感到束手无策,为了解决教学与施工一线“零距离”的问题,土木工程系曾经采用毕业前增设《混凝土结构平法施工图识读》讲座课程,但是由于缺乏训练仍然达不到熟练掌握识读施工图的能力,给毕业生带来了工作上的缺陷。在《建筑结构》课程教学改革中,为了解决这个教学难题,课程组将此设计为工学结合的突破点,通过结构施工图识读的训练,把结构构件的力学分析和验算直观地表达出来,内化了建筑结构理论知识,形成了理论转化为实际的专业能力,当学生充分理解图纸上所表达的设计意图,贯彻在施工过程中,就是工程技术的体现。因此,强化结构施工图的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四大公约的名称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四大公约的名称 篇一:电大国际经济法03任务-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共10道试题,共30分。) 1.《保护工业产权公约》规定的原则不包括() A.国民待遇原则 b.优先权原则 c.专利权和商标权的独立性原则 D.强制许可原则 满分:3分 2.下列不属于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时所签订的协议的是:() A.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b.关于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 c.服务贸易总协定 D.基础电信协议 满分:3分 3.wTo《贸易的技术壁垒协议》适用于与产品标准有关

的进口国采取的措施,这里的“产品标准” 是指()。 A.产品的卫生标准 b.加工方法的环境标准 c.影响产品性能的生产工艺、生产方法 D.产品的包装标准 满分:3分 4.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对计算机程序、数据库 应依照哪一方面的法律提供保护?() A.专利法 b.商标法 c.版权法 D.专有技术 满分:3分 5.关于世界贸易组织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内容,正确的表述是哪项?() A.世界贸易组织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均对农产品贸易、纺织品与服装贸易进行调整 b.世界贸易组织是常设性的国际组织,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是临时适用的协定 c.世界贸易组织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成员不论大小

在参加许多协议与协定时缔约方在接受时可以是选择性的 D.世界贸易组织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争端解决机制具有同等的权威性 满分:3分 6.一国给予另一国国民的待遇不低于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称为:() A.国民待遇 b.互惠原则 c.非歧视待遇 D.最惠国待遇 满分:3分 7.特许协议在性质上属于:() A. 国内法契约 b.国际法契约 c.双边国际协定 D.国际条约 满分:3分 8.关贸总协定规定,如果关税减让的后果使某种进口产品大量增加,给进口国国内相关产业造成 严重损害,该进口国可以采取临时限制进口措施。该条款是下列哪种?()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

C WCT/A/1/1 原 文:英文 日 期:2002年6月24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日 内 瓦 世 界 知 识 产 权 组 织 版 权 条 约 (WCT) 大 会 第 一 届 会 议 ( 第 1次 特 别 会 议 ) 2002年9 月23 日至10月1 日,日内瓦 关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的事项 秘书处编拟的备忘录 1. 本文件中载有关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大会(以下称为“WCT大会”)首 届会议的有关程序性问题和未来工作的信息与提案。建议WCT大会在本届会议上通过 议事规则,选举主席团成员并审议未来的工作。 2. 需要说明的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已于2002年3月6日生效,《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已于2002年5月20日生效,因为该 两部条约均已收到至少30个国家递交的批准书或加入书。WCT和WPPT中分别载有一 些相似的条款,而且处理的问题和议题有许多是相同的。因此,特提及《世界知识产 权组织总议事规则》第42条的规定(“本组织或各联盟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必须审 查共同关心的问题时,它们应举行联席会议。”)。有鉴于此,建议WCT大会和WPP T大会的首届会议联席举行。 \\web1\dat\publish\zhang\assemblies\wcta-1-1.doc

通过议事规则 总议事规则 3. WCT第15条第(5)款规定: “大会 …… “(5) 大会应制定其本身的议事规则,其中包括特别会议的召集、法定人数的要求 及在不违反本条约规定的前提下作出各种决定所需的多数。” 4. 为了履行WCT的上述义务,建议WCT大会像WIPO的每一个其它机构一样,采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议事规则》(WIPO第399(FE)Rev.3号出版物),作为其本身的议事规则,同时进一步达成以下谅解: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议事规则》外,同时还另行采用一些特别规则,现详述如下。 特别规则 5. 作为对WIPO成员国最近就国际法律文书所表达的意愿的一种体现,WCT中载有若干与WIPO以前的其它条约和公约的做法有所偏离的规定。因此,必须考虑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议事规则》之外另增加一些特别规则。 6.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议事规则》明确允许作出修正。1 (a) 主席团成员 7.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议事规则》第9条规定,应在每届例会的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主席团成员。2 1“第56条:总议事规则的修正 “(1) 本总议事规则可以修正,就采用本总议事规则的每一机构而言,此种修正以该机构的一项决定为之,前提是尽可能在联席会议上作出此种决定,而且该机构按照修正本机构议事规则的程序接受上述修正。 “(2)对本总议事规则的任何修正应于采用本总议事规则的每一机构接受该修正时对之生效。”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公约完整篇.doc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公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公约 【分类】知识产权 【时效性】有效 【颁布时间】1967.07.14 【实施时间】1970.04.26 【发布部门】斯德哥尔摩 全文 缔约各国 有志于在各国之间尊重主权和平等基础上,为谋求共同利益增进了解与合作而贡献力量。; ; 有志于为鼓励创造性活动而加强世界知识产权的保护。; ; 有志于在充分尊重各联盟独立性的条件下,使为保护工业产权和文学艺术作品而建立的各联盟的管理趋于现代化并提高效率。; ; 特协议如下: 第一条成立本组织 兹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 第二条定义 本公约中: (1)本组织系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缩写WIPO); (2)国际局系指知识产权国际局; (3)巴黎公约系指1883年3月20日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公约及其一切修订本; (4)伯尔尼公约系指1886年9月9日签订的保护文学

艺术作品公约及其一切修订本; (5)巴黎联盟系指根据巴黎公约成立的国际联盟; (6)伯尔尼联盟系指根据伯尔尼公约成立的国际联盟; (7)各联盟系指根据第四条(3)缴由本组织经营其行政事务的巴黎联盟及与之有关的专门联盟和协定、伯尔尼联盟以及其他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协定; (8)知识产权包括: 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 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 关于人们努力在一切领域的发明的权利; 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 关于工业品式样的权利; 关于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和标记的权利; 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 第三条本组织的宗旨 本组织的宗旨是: (1)通过各国间的合作,并与其他有关国际组织适当配合,促进在全世界保护知识产权; (2)保证各联盟间的行政合作。; ; 第四条职权 为了实现第三条所述的宗旨,本组织通过其适当机构,并根据各联盟的权限: (1)促进旨在便利在全世界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和协调各国有关这方面的法令的措施的发展;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一个致力于促进使用和保护人类智力作品的国际组织。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联合国组织系统中的16个专门机构之一。它管理着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各个方面的24项国际条约。直到xx年6月15日为止,成员国有184个国家。 组织历史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根源可追溯到1883年。 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诞生了。这是第一部旨在使一国国民的智力创造能在他国得到保护的重要国际条约。这些智力创造的表现形式是工业产权,即:发明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 《巴黎公约》于1884年生效,当时有14个成员国,成立了国际局来执行行政管理任务,诸如举办成员国会议等。 1886年,随着《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缔结,版权走上了国际舞台。该公约的宗旨是使其成员国国民的权利能在国际上得到保护,以对其创作作品的使用进行控制并收取报酬。这些创作作品的形式有:长篇小说、短篇小说、诗歌、戏剧; 歌曲、歌剧、音乐作品、奏鸣曲;和绘画、油画、雕塑、

建筑作品。同《巴黎公约》一样,《伯尔尼公约》也成立了国际局来执行行政管理任务。 1893年,这两个小的国际局合并,成立了被称之为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的国际组织。这一规模很小的组织设在瑞士伯尔尼,当时只有7名工作人员,即是今天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这个有着184个成员国和来自全世界95个国家的约938名工作人员并担负着范围不断扩大的使命与任务的充满活力的实体──的前身。 随着知识产权变得日益重要,这一组织的结构和形式也发生了变化。 1960年,BIRPI从伯尔尼搬到日内瓦,以便与联合国及该城市中的其他国际组织更加邻近。 1967年7月14日,“国际保护工业产权联盟”和“国际保护文学艺术作品联盟”的51个成员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共同建立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orldIntellectualPropertyOrganization--WIPO),以便进一步促进全世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强各国和各知识产权组织间的合作。 1970年后,《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生效;经历了机构和行政改革并成立了对成员国负责的秘书处之后,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变成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1974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为联合国组织系统的一个

建筑结构施工图的识读

第3章建筑结构施工图的识读能力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熟悉基础平面图、楼层结构平面图的图示方法和要求及平面整体表示方法的制图规则。 3.1概述 房屋的结构施工图是根据房屋建筑中的承重构件进行结构设计后画出的图样。结构设计时要根据建筑要求选择结构类型,并进行合理布置,再通过力学计算确定构件的断面形状、大小、材料及构造等。结构施工图必须与建筑施工图密切配合,它们之间不能产生矛盾。 结构施工图与建筑施工图一样,是施工的依据,主要用于放灰线、挖基槽、基础施工、支承模板、配钢筋、浇灌混凝土等施工过程,也是计算工程量、编制预算和施工进度计划的依据。 1.房屋结构的分类 常见的房屋结构按承重构件的材料可分为: (1) 混合结构—墙用砖砌筑,梁、楼板和屋面都是钢筋混凝土构件。 (2) 钢筋混凝土结构—柱、梁、楼板和屋面都是钢筋混凝土构件。 (3) 砖木结构—墙用砖砌筑,梁、楼板和屋架都用木料制成。 (4)钢结构—承重构件全部为钢材。 (5)木结构—承重构件全部为木料。 目前我国建造的住宅、办公楼、学校的教学 楼、集体宿舍等民用建筑,都广泛采用混合结构。 在房屋建筑结构中,结构的作用递给基础,最后由基础传递给地基。如图3一1 所示。 2.结构施工图通常应包括的内容 结构设计总说明(对于较小的房屋一般不必单 独编写),基础平面图及基础详图,楼层结构平面 图,屋面结构平面图,结构构件(例如梁、板、柱、楼 梯、屋架等)详图。 根据建筑各方面的要求,进行结构造型和构件布置,再通过力学计算,决定房屋各承重构件(如图3一z)的材料、形状、大小以及内部构造等等,井将设计结果绘成图样,以指导施工,这种图样称为结构施工图,简称“结施”。

建筑施工结构与识图完整版-zs(DOC)

《建筑结构基础与识图》复习资料 (zyf编写) 试题类型:概念型、识图型、计算型。 (概念型试题有:是非题、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 《建筑结构基础与识图》(第二版) 绪论 一、概念型 1、建筑结构是由梁、板、墙、柱、基础等基本构件,按照一定组成规则,通过正确的连接方式所组成的能够承受并传递荷载和其他间接作用的骨架。 2、建筑结构按照结构所用材料分:(1)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2)砌体结构;(3)钢结构;(4)木结构。 3、建筑结构按承重结构类型分:(1)砖混结构;(2)框架结构;(3)框架-剪力墙结构;(4)剪力墙结构;(5)筒体结构;(6)排架结构。

第二章结构设计方法与设计指标 一、概念型 1、使结构或构件产生内力、变形、裂缝等效应的原因称为“作用”,可分为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 2、直接作用是指施加在结构上的荷载,如结构自重、家具及人群荷载等;间接作用是指引起结构外加变形和约束变形的原因,如温度变化、混凝土收缩、地基沉降等。 3、结构上的荷载按作用时间的长短和性质分为下列三类:(1)永久荷载;(2)可变荷载;(3)偶然荷载。 4、荷载标准值是指结构在设计基准期内,在正常情况下可能出现的最大荷载值。 5、对永久荷载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对偶然荷载应按建筑结构使用的特点确定其代表值。 6、可变荷载组合值可表示为ψc Q k,其中Q k为可变荷载标准值,ψc为可变荷载组合值系数。 7、可变荷载频遇值。其值可表示为ψf Q k,其中ψf为可变荷载频遇值系数。 8、可变荷载准永久值。其值可表示为ψq Q k,其中ψq为可变荷载准永久值系数。 9、建筑结构的功能要求包括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简称WIPO)是一个致力于促进使用和保护人类智力作品的国际组织。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联合国组织系统中的16个专门机构之一。它管理着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各个方面的24项(16部关于工业产权,7部关于版权,加上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国际条约。1967年7月14日,“国际保护工业产权联盟”(巴黎联盟)和“国际保护文学艺术作品联盟”(伯尔尼联盟)的51个成员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共同建立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便进一步促进全世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强各国和各知识产权组织间的合作。 1974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为联合国组织系统的一个专门机构,肩负着管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任务,这一任务得到了联合国会员国的承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是现今三个最主要的管理知识产权条约的国际组织(后两个国际组织不是知识产权专门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在美国纽约联合国大厦设有联络处。至2007年6月15日为止,成员国有184个国家。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宗旨是: (1)通过国家之间的合作,必要时通过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协作,促进全世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2)确保各知识产权联盟之间的行政合作。该组织管理着一系列知识产权条约,其中包括《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等条约。 中国于1980年6月3日加入该组织,成为它的第90个成员国。中国1985年加入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1989年加入商标国际注册的马德里协定,1992年10月加入保护文学艺术品伯尔尼公约,1994年1月1日加入专利合作条约。至1999年1月,中国共加入了该组织管辖的12个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日 4.26 世界知识产权日的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及利亚在1999年的提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2000年召开的第三十五届成员大会上通过决议,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6日是《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生效的日期。设立世界知识产权日旨在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历年“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回顾 2001年今天创造未来 2002年鼓励创新 2003年知识产权与我们息息相关 2004年尊重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 基本常识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在我国称为著作权)两部分。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等。版权是法律上规定的某一单位或个人对某项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销售的权利,任何人要复制、翻译、改编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权行为。知识产权的实质是把人类的智力成果作为财产来看待。 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我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 著作权是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作品的原+创作者,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专利权与专利保护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对该项发明创造拥有独占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厉害关系人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2017年世界知识产权报告

一、概述 撰写本报告的目的是期望能够探索无形资产的具体作用,分析知识产权为何能成为最重要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通常以技术、设计和品牌等形式出现,在全球价值链中有多种重要的传播途径。无形资产占据产品成本的一大部分,决定着企业在市场上的生死存亡。无形资产决定了企业如何安排各种生产任务的地点,如何寻找最适当的合作伙伴。 报告审视了全球价值链的形成与组织方式。在此基础上对无形资产为全球价值链带来的宏观经济贡献做了全新预测。并探讨了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通过打造自己的无形资产而成功参与全球价值链的方法和途径,以及未来发展机遇。 全球价值链的飞跃发展加速了经济结构转型,技术推动全球生产方式转型,将进一步引领变革。需要通过政策引导发挥全球价值链的社会效益。 二、全球价值链:21世纪的国际贸易新格局 技术、贸易创新以及不断下降的成本对全球生产的组织形式带来了深远影响。生产流程不再是一成不变,不同的生产阶段分散至不同的地点。随之而来的是复杂的国际供应链,即全球价值链。企业将商品运往全球各地进行深加工,最后再组装为成品。

全球价值链带来的最重要变化,就是把部分发展中国家拉进了全球经济之中,为他们带来了迅速的经济增长。随着全球价值链的兴起,无形资产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与日俱增。 无形资产改变全球价值链的途径主要有两个。首先,国际供应链的组织形式,特别是将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迁往低收入经济体的做法,使得技术和贸易知识在地域上的传播成为必要条件。这种知识通常都要受到多种知识产权的约束,包括专利、工业设计等需要注册的知识产权,以及版权、商业秘密等无需注册的知识产权。其次,技术、设计和品牌决定了能否在市场上取得成功,因此影响着全球价值链中的价值分解。 (一)全球价值链的发展特征 全球价值链的发展是始于20世纪后半叶的第二次全球化浪潮的主要特征。18世纪,蒸汽机的发明掀起了第一次全球化浪潮,到20世纪初期达到顶峰。这期间一个国家的进出口模式能在很大程度反映出该国的行业竞争优势与劣势。在第二次全球化浪潮中,国际贸易最突出的趋势就是垂直分工越来越细化,从而导致了特定行业里中间商品和服务出现多方向流动的贸易模式。 计算出口附加值在总出口额中所占的比例,是阐明全球价值链发展的有效方法之一。随着全球价值链贸易的不断增长,出口附加值在出口总额中的占比就会减少,如图1所示,这种情况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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