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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

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
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

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淮滨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淮滨县卫生监督所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保证卫生行政执法质量,依据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要求,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以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高效为基本要求,以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为保障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把执法任务、责任、权限、范围、依据、程序进行明确并逐级分解到科室及具体卫生监督员,明确规定执法责任、违法行政行为和错案追究、依法赔偿损失、考核评议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卫生行政执法的内容包括卫生监督检查、卫生行政强制措施及卫生行政处罚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所内各科室及全体卫生监督员。

第四条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实行执法工作考核评议、过错追究、依法赔偿制度。

第五条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岗位职责及综合目标责任制相结合,使之得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第六条所法制稽查科在所办公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制度执行

情况的监督管理和卫生监督员具体考核评议工作。

第二章执法责任

第七条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规、规章;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相关法规、规章;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相关法规、规章;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规、规章;

(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章;

(八)《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相关规章;

(九)《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相关规章;

(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章;

(十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十二)《消毒管理办法》;

(十三)《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

(十四)《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十五)《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十七)其它卫生法律、法规、规章;

(十八)与卫生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相关的法律。

第八条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实行所长负责制。推行主要领导

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负责,科室领导具体负责,卫生监督员落实的四级管理责任制。

第九条所长是卫生监督执法的总负责人。主要责任是:在县卫健委的领导下,负责全所卫生监督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执法队伍的建设,贯彻执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决议、决定,组织完成本所责任目标,负责向上级报告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情况。

第十条副所长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主要负责人。主要责任是:协助所长做好分管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对分管的执法工作负责,并及时向所长汇报监督执法情况。

第十一条科长为本科室执法责任人,主要职责是:依照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按照《卫生监督所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和《科室综合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落实执法责任;组织完成执法任务、科室综合目标责任及上级交付的各项工作;对本科室卫生监督员的执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审核本科室监督员书写的执法文书;定期总结汇报本科室监督执法情况及本科室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科室副科长的主要职责是:协助科室正职负责人完成分管的执法任务、岗位职责、责任目标及上级交付的工作;对分管的执法工作负责,并及时向正职负责人汇报分管的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各科室卫生监督员是具体执法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目标责任和交付的工作任务,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依法执法,及时请示报告。具体包括:

(一)依法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和竣工验收;

(二)依法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

(三)依法抽查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质量;

(四)根据监督工作需要,依法索取有关资料和证件;

(五)依法组织对社会危害较大的卫生事故、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六)依法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罚或处理意见;

(七)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

(八)完成其他卫生监督任务。

第十三条卫生监督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必须着装整齐,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目的,在法定的范围内,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所赋予的职责,秉公执法,行使卫生监督职权,并尊重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卫生监督员必须正确掌握、运用并遵守、执行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工作程序。执法文书书写应规范,手续完备。

第十五条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处罚、卫生监督检查、卫生控制措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不得失职、渎职、越权和滥用职权。

第十六条卫生行政执法不得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履

行非法定义务。

第十七条卫生行政执法遵循公开、文明原则,实行法规标准公开,办证程序公开,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公开,科室及卫生监督员岗位职责公开。

第十八条依法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卫生违法案件的举报和投诉,不得拒绝和拖延。对不属于职权范围内或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受理的,应当移送有关部门或向当事人说明情况。第三章过错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卫生监督员有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法定职责或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过错或违法,给国家、单位或公民造成财产及其它损失或影响的,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第二十条有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之一的,追究卫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一)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复议机关、司法机关决定(判决)撤销、变更或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二)应当立案、撤案不予立案、撤案的;

(三)应当处罚而不予处罚的;

(四)超越执法审批权限的;

(五)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处罚结果显失公正的;

(六)符合法定许可条件而不予许可的;

(七)不符合法定许可条件而给予许可的;

(八)违反行政执法程序的;

(九)未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制作、提供虚假的监督执法文书或伪造检验、检测数据或鉴定结论的;

(十一)无故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审批手续的;

(十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的;

(十三)故意刁难、影响行政相对人的正常生产活动及其他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

(十四)对投诉举报的案件不依法及时查处的;

(十五)要求行政执法相对人履行非法定义务的;

(十六)违法处置罚没财物的;

(十七)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十八)违法使用执法证件和利用执法证件谋取私利的;

(十九)有其它执法过错行为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一)在错案的文字记录中,有记载持“反对意见”的人员;

(二)由于承办人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等原因,导致审核批准错误的审核批准人。

第二十二条对于卫生行政违法过错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人为两人的,案件执行的第一责任人

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另一人承担次要过错责任;

(二)属于领导集体讨论决定造成错案的,由主要领导承担过错责任;

(三)因承办人弄虚作假、隐瞒真相而导致错案的,由承办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因审核人把关不严而造成错案的,在追究承办人过错责任的同时,追究审核人、批准人的过错责任;

(五)因审核人、批准人更改或授意更改事实、证据和直接办案人员的意见而造成错案的,由审核人、批准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因负责人指使或授意造成错案的,由该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直接办案人员承担次要责任。

第二十三条卫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程序

(一)立案;

(二)调查取证;

(三)审理并听取过错责任人的陈述(含书面陈述);

(四)提出处理意见(对被追究过错责任的执法人员由所责任制执行考评小组向所办公会提出处理意见);

(五)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审查,做出处理决定;

(六)告知过错责任人处理决定,听取其对处理决定的陈述;

(七)制作处理决定书,送达过错责任人;

(八)执行;

(九)结案制作结案报告。

处理决定应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做出,因特殊原因的,须经所长批准。

第二十四条对卫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一)通报批评;

(二)待岗培训或调离执法岗位;

(三)报县卫健委和县政府法制局吊销行政执法证件;

(四)给予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五)追究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人的部分或全部国家赔偿费用;

(六)对违法行政行为有非法所得或扣押当事人财物的,予以收缴或返还当事人;

(七)发现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五条经查明非行政执法过错的,应当撤销立案,并告知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给予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第二十六条卫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法制稽查科书面申请复核,法制稽查科审查后报所长办公会。所长办公会自收到复核申请15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复核期间处理决定暂缓执行,责任人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但不影响原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四章考核评议及奖惩

第二十七条在各科室自查的基础上,法制稽查科每季度组织对各科室执行《淮滨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结合《淮滨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执法质量考核制度》的考核情况及投诉举报违规执法行为的查实情况向所办公会汇报。监督检查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总体情况(包括明确行政执法责任,执法责任量化到岗位及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员的管理情况包括执法证件、着装等);

(二)卫生监督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三)执法依据、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文书规范等情况;

(四)政务公开情况(科室及岗位职责公开栏的设置);

(五)行政处罚情况及纠错情况;法制稽查科应建立卫生监督员过错责任追究档案。

第二十八条所长办公会每季度听取一次执法责任制情况的全面汇报,并对下阶段的执法活动提出意见和要求。

第二十九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评议及奖惩按照本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由淮滨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资料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任务之一,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着力解决行政执法活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促进全市医药经济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亳府法领…2015?6号)文件精神,现就全市各科室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工作目标。应本着尚学守法、严守规矩、务实创新、勇于担当的工作理念和省局2016年总体思路,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坚定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实施监管“四化”中同步的监管规范化,明晰工作程序,编制规范化流程图,确保各项工作都能依规矩按程序开展。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权限意识、程序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将行政执法与监督、指导、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 1

(二)工作要求。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在明确各科室职责(直属单位)的基础上,以界定的岗位责任制为载体,将执法职责合理分解到每一个岗位,明确每个岗位的责任。依据《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清单》按科室的职能建立职权目录、工作流程,明确建立每个岗位的职责;明确行政执法法律依据,界定法定执法职能,确定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行政执法职权、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做到行政执法依据充分、责任落实、程序规范、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制度完备,确保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切实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具体措施 (一)健全执法责任制。各科室要根据自身职能进一步健全其内设行政执法机构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各科室要根据《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内容,确定应当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内容、明确执法岗位的具体执法责任。 (二)明确执法主体。各科室要根据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把其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职权,依法分解到执法岗位。要科学分配执法职权,坚持科学合理、理顺关系、相互配合、高效运转的原则,要以事定岗,以法定职。 2

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操作中面临的问题

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操作中面临的问题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全新举措。当前,各级政府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建立健全评 议考核机制,为该项制度的落实做准备。但是,执法责任制要长久的得到贯彻落实,必须有对执法责任制重要意义的深刻认识,有对面临的难点问题的清醒了解。本文意对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意义和具体操作问题加以分析,希望对推行工作有所帮助。 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 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现了行政执法与行政监督,执法权力与执法责任的有机统一。笔者认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其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需要。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非常重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就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又进一步作出了规定,明确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应当听取公众的意见,要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因此从某种层面讲,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贯彻落实《纲要》的重大举措。同

时,从2006年起,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工作也已纳入了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体系,与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目标进行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考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已经成为各级政府一项急需完成的工作任务。 (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大量的经常性的活动,直接面向社会和公众,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要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加大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管理及执法人员的自我约束力度,强化执法责任,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形成权责统一、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新体制,以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质量、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程序建设,促进依法行政,进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三)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总结经验,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行政执法体制的重大发展,是一种将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的新体制。多年来,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活动和试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过程中,积累了很多有益的经验,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程序不很熟悉,制作的执法文书不很规范,从而损害了行政执法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执法中存在过错的人员,执法单位内部也缺乏强有力的追究机制,客观上造成了权多责少或有权无责的状况。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建立健全行政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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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所属工作部 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本镇行政区域内有执法职能的双管单位参照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定所称行政执法,是指镇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以下简称工作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以及本镇行政区域内负有执法职能的双管单位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特定的人或特定的事依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把行政执法职责具体落实到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明确其执法权限和责任,并进行监督、考核和奖惩的制度。 第五条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主要领导负责制与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相结合,执法责任与执法监督相结合,执法奖励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镇政府为各工作部门提供保障行政执法的必要条件。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七条成立镇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镇政府全部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镇长是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 对镇政府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面责任;副镇长负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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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统 计分析报告 篇一:即墨市安监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XX07 即墨市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一、XX年7月份我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XX年7月份,全市共报告有生产经营单位12581个,其中:非煤矿山24个,危险化学品企业184个(生产企业11个,经营企业173个),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个(无生产企业),其它生产经营单位12372个。 二、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七月份: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的同时,加大安全生产监察力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本月共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53个,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次数81次、查处事故隐患218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214份。与上年同期相比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数增加357个、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次数增加223次、查处事故隐患数减少60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增加527份。 (二)累计情况:今年以来,共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598个,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次数740次。其中,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89个;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24个,监督检查烟花爆竹企业1个;监督检查其它生产经营企业484

个。查处事故隐患913条、实际完成整改764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1097份。 (二)经济处罚情况:7月份实施经济处罚1起,处罚2万元整。 三、行政执法主要特点分析 (一)严格执法,促进企业整改。7月份以来处罚各类企业14次,事故罚款5次,收缴罚款共62万元;监督监察罚款9次,收缴罚款14万元。通过对这些企业的处罚,在企业中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企业负责人对安全重视程度明显提高。 (二)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增强企业的本质安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严格高危行业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资质管理,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健全以第一责任人为中枢的安全责任体系。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加强对各类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指导,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企业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标准,认真执行新建和改扩建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制度,搞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和监控。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所明确的提取安全费用、缴纳工伤保险费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三项经济政策,督促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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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报告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报告伊犁州环境保护局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我局就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按要求认真组织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1、成立了以祖农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及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处处长及监察支队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主管和分管领导责任明确,责任到位。 2、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责任分解,分别落实到各职能处室及监察支队。 分管领导、处(队)负责人层层明确执法责任,分清职责,落实到人,在此基础上与各县(市)口岸管委会签定了《行政执法责任书》,明确职责,并授权州局法制办负责监督检查落实。 3、法制领导小组及时研究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问题。 去年,配合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通知,从5月20日起,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排污企业。 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排污行为,截止10月20日,州直共出动执法人员6225人次,查处违法企业53家,已结案40起,其中对新疆天一实业有限公司特克斯分公司、奎屯振奎制造厂等八家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环境违法案件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制度。

定期研究解决执法难的问题,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4、能按《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规定委托州环境监察支队实行现场执法,并明确由局领导和各处室、法制办实施具体监督,保障具体执法行为规范,没有出现越权行为。 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1、从2003年起,对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并进行了分类,将行政审批事项和环境违法行为分别编排成册,在下发执行前在网上进行了公示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同时还可以在局长信箱进行投诉。 2、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法定的执法依据进行分类的同时,按照类别将法定职权进行了分解落实,具体分解到各处室和监察支队,并规定了执法流程,执法期限,做到分解到人,落实到岗,有相应的监督措施。 3、建立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从2005年起,凡重大环境执法案件挂牌公示督办,如环境违法行为情况、督办要点及时限都有明确的公示,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定期培训,除按时参加州法制局和人事局的必备培训外,我局还不定期组织了环保法律、法规培训班,做到了培训不合格人员不上岗制度。 重视执法队伍的建设及管理1、对本系统执法人员有详细的计划。 在3年内争取全部接受州局一级的培训,并由法制办具体负责组织。 2、行政执法条件得到改善。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方案与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汇编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方案与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 实情况汇报汇编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方案 一、检查内容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情况 1.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文明; 2.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符合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 3.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 4.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案卷情况。 (二)制度落实情况 1.是否依照法定职责程序,制定、报备规范性文件 2.日常监管制度执行知否到位 3、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三)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 1.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或工作方案情况; 2.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4.组织开展药品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情况。 5.开展依法行政知识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二、检查对象、检查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对象:相关业务股室

(二)检查方法: 1、听取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走访相对人等方式,全面了解依法行政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2、查阅资料:通过查阅资料,了解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 3、案卷评查:先由案件主办人员对自己所办的案件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由各股室抽调人员组成评查小组集中进行评查;根据案件评查小组的反馈意见,结合日常的案件核审工作,由领导和监察室组成评定小组,确定优秀案件,合格案件、不合格案件。 (三)时间安排:9月上旬。 三、几点要求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为确保此次监督检查活动取得实效,经研究,成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科员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强化宣传,提高认识。有关股室要加强宣传,深刻认识此次监督检查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站在保证药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贯彻实施,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真正把这此检查作为今年依法行政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实效,确保不摆形式、不走过场。 (三)认真自查,务求实效。 要认真自查,突出重点,增强自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我局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整理)年乡镇行政执法考试试卷.

乡镇2014年依法行政培训考试试卷 姓名: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合计25分) 1、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报送备案。对报送备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府(A )应当依法严格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A、法制机构 B、人事机构 C、监察机构 D、执法机构 2、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要重依据、重证据、重(A ),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坚决纠正违法、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A、程序 B、结果 C、过程 D、效果 3、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要与(A )机关密切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形成监督合力。 A、检察 B、法院 C、人事 D、法制 4、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表述哪一项不属于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的内容:(A ) A、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B、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C、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 D、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 5、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C )。 A、向上级政府报告 B、保密 C、向社会公布 D、慎重审查 6、政府(A )应当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 A、公报 B、通告 C、工作计划 D、宣传资料 7、行政机关应当为(B )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A、党组织 B、公众B、上级政府D、有关单位 8、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自觉接受( A )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的建议。 A、人民群众 B、政协 C、党 D、人大及其常委会 9、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积极探索解决民事纠纷的(A )。 A、新途径 B、新形式 C、新方法 D、新机制 10、对民事纠纷,经行政机关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制作(C )。 A、备忘录 B、文件 C、调解书 D、法律文书 11、党的(C )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 A、十一届三中全会 B、十五大 C、十六大 D、十六届三中全会

安监局管理制度

开发区安监局岗位职责 二、办公室岗位职责 (一)负责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搞好上传下达,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局机关各项制度的落实。 (二)负责落实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年度工作总结和综合性公文。 (三)负责市安委会及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各类会议的筹备工作。 (四)负责行政印章管理,严格按照印章管理制度履行职责,加强管理。 (五)负责办公室自身建设,加强公文办理质量和速度,搞好对外宣传。 (六)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督办各科室按计划目标完成任务,维护办公场所工作秩序。 (七)负责机关日常事务性工作。 (八)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及时完成纪检、监察部门催办的信访案件查处工作。 (九)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息、保密、文件打印、分发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岗位职责 (一)负责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在本部门领导的指导下,按时完成局下达的各项任务。抓好开发区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 (二)负责起草非煤矿山年度工作计划以及业务方面的文件材料。 (三)参加机关各项活动和落实各项业务工作,组织宣传非煤

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协助政策法规教育培训科开展以非煤矿山安全方面的培训教育工作 及对非煤矿山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组织工作。 (四)参与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承担调查报 告起草等所有案件文书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五)组织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的审核验收工作,制定非煤矿山重大安全和重大危险源隐患的监控和防范措施,并负责监督落实。 (六)负责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工作。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职业安全监督管理岗位职责 (一)负责职业安全监督管理的全面工作,在本部门领导的指导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落实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负责年度工作计划及各种文书的起草;以及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三同时”验收工作。 (三)主持所监管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事故报告 的草拟工作。 (四)负责工商企业、重点建设工程、建筑施工、学校、消防、交通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五)协助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科抓好工商企业特种作业人员 以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办证的组织工作。 (六)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购买、发放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安全监察大队大队长职责 (一)组织监察大队工作,并对监察大队工作负责。 (二)认真组织全队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断提

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XXX人社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 的要求,结合我局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为指导,以立法为源头、普法为基础、执法为表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建立人社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效能,推进人社工作的法制化进程,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基本目标。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的六条基本行为准则(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的要求,明确人社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项目、执法职权、执法目标要求、执法程序、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保证人社法律、法规、规章的全面正确实施。同时,

行政执法必须与立法、普法工作相结合,通过推进立法源头工作,加强行政机关的普法教育和对人社部门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的知法守法氛围,形成一个良性的互动机制,建设一个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诚信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范围和要求 (一)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范围:局办公室、阿荣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阿荣旗就业服务局、阿荣旗人才中心、阿荣旗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事业管理局、阿荣旗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中心、阿荣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阿荣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阿荣旗就业训练中心 (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通过加强“六五”普法教育和人社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对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重要性与必要性的认识,增加责任感,提高人社行政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2.联系实际,落实责任。结合执法部门工作,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岗位目标责任制,分解年度执法目标和考评办法,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探索完善责任制的内容和形式,不断积累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人社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内设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 执法职责分解和执法责任 一.价格行政监管(五项) (一)监管内容 (1)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 (2)《收费许可证》核发及变更; (3)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和项目备案; (4)价格监测; (5)价格监督检查。 (二)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3)《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 (4)《浙江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6)《关于商品和服务项目明码标价管理规定》; (7)《浙江省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 (三)责任部门及职权 价格管理科负责监管内容中(1)、(2)、(3)项内容 价格检查所负责监管内容中(4)、(5)项内容,负责受理价格举报和投诉、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中发现在价格违法行为实施

调查和取证。 (四)执法岗位 局长、分管副局长、价格管理科科长及相关工作人员、下城区物价检查所所长及相关工作人员。 (五)执法岗位职权分解: 局长:负责全面领导工作; 分管副局长:负责领导、督促和审定工作; 价格管理科科长负责具体组织相关工作,并对受理资料的实质性审查意见进行复核;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受理、资料的初审、对受理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查、文书制作、许可证送达以及案卷整理归档。 下城区物价检查所所长负责具体组织相关工作,对工作的结果进行检查。相关工作人员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及时上报数据,汇兑检查结果。 (六)工作流程 1.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 (1)年审范围 对行管管辖权范围内持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许可证的单位;开展有偿服务的社会团体;按规定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提成、分成的部门和单位。 (2)年审方法 对范围所规定的收费单位实施年度收费验审(年审)。

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xx镇的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镇进程为总出发点,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同农村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依法治镇的新局面,推动全镇经济快速发展。 xx镇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安排部署行政执法工作,以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为基础,以政务、村务公开为契机,努力开创依法治乡工作的新局面,整体推动全乡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工作,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下面将我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由镇政府镇长负总责。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党政办主任为副组长,镇司法所所长、镇计生办主任、派出所所长、镇国土所所长、林业站站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办设在镇司法所,按职责分工负责承办各项行政执法工作。镇行政执法联络员由冯炳坤同志担任。 二、加强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有针对性地实施培训,不断提高各执法干部的执法水平。凡新申领行政执法证的,都要进行培训,考试合格的才予以办理。 三、把好法律关。严格执行各项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镇各执法部门把好法律、法规关,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要及时备案。 四、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原则。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土地管理法》、《森林

法》、《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等法规纪律处分规定、统计法、严格执行,真正做到文明执法,正确执法。 五、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经常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改进工作结合起来。要主动争取上级督察部门的检查指导与监督。在推行工作过程中,涉及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行为等法律法规依据问题,由镇司法所、监察室为主指导协调。

普法制度汇编(全)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长 效 机 制 汇 编 目录

1.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3) 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5)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6) 4.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7) 5.行政执法责任制 (8) 6.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2) 7.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13) 8.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制 (16) 9.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和奖惩制度 (17) 10.普法宣讲员工作职责 (18) 1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职人员职责 (19) 12.普法培训工作制度 (20) 13.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21) 14.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效果评估制度 (24) 15.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 (25) 16.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 (26)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

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镇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内设各办公室主任。 二、本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 (一)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 (二)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 (三)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知识; (五)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三、由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本镇领导班子每年度法制学习不少于30小时,要做好专门的记录。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对全体职工学法情况进行检查,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五、坚持法制培训制度。由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度分期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并纳入年度领导干部培训计划。 六、坚持举办法制讲座制度。由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举办4次适合本单位干部需要的法制讲座,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学法进行辅导。 七、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本单位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法内容,加强自学法律知识,每年自学法律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八、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本单位领导干部要学以致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事务的能力,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九、不定期专题召开镇长办公会,研究解决全旗科技镇依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 十、由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度组织一次学法用法考试工作。

辽宁省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规本

辽宁省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文本 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

目录 辽宁省乡(镇)政府主要执法依据 (05) 辽宁省乡(镇)政府主要执法岗位 (17) 辽宁省乡(镇)政府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分解表(样本) (18) 辽宁省乡(镇)政府行政执法流程图(样本) (19) 辽宁省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主要制度(样本) (21) (一)乡(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21) (二)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 (22) (三)乡(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 (25) (四)乡(镇)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29) (五)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34) (六)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35) (七)乡(镇)行政执法制公示办法 (37)

辽宁省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行政执法依据 一、法律 (一)职权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96年7月5日)第6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6年10月1日)第5、 8、36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第17、19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2年9月1日)第40 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02年12月1日)第3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3年3月1日)第13、16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03年3月1日)第95、96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3年3月1日)第27、48、 51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8月28日)第8、14、37、38 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14、15、 16、61、62条;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年12月1日)第55 条;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9月1日)第11、13、 58条;

靖江市安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

靖江市安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 (2) 靖江市安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5) 靖江市安监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8) 靖江市安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0) 靖江市安监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11)

靖江市安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一条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管理的特点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将负责主管执行和协助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职责具体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一项制度。 第三条本局局长为局行政执法总责任人,责任范围为本局行政机关科室及具有行政职能的局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科室)。 第四条本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人。 第五条政策法规处负责本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局办公室、监察室协助实施。 第六条各科室根据科室行政职能,按岗位职责明确相应的具体执法责任人。 第七条建立持证上岗制度。本局除工勤人员以外,所有工作人员须经人事普法培训合格后才能成为执法责任人。 第八条建立审核审批负责制,对各科室负责计划指标、培训、考试、录用、调配、考核、任免、奖惩、财务等管理进行审核、审批的执法人,应做到先审核,后审批。审核人负具体责任,审批人负主要责任。 第九条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下列行为定为行政执法过错:

(一)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职责的行政失职行为; (二)超越职务权限的行政越权行为; (三)在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不正当、不适当行使行政权力而违反法规所设定目的的行政滥用职权行为; (四)作出没有合格事实依据(主要事实不清或主要证据不足)的行政行为; (五)实施没有正确地适用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具体行政行为; (六)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 (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必须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行政侵权行为; (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政行为。 第十条发生了过错行政行为的科室和当事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自我纠正,构成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侵害的,依据《国家赔偿法》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各科室行政执法责任人应将行政执法过错及自我纠 正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如实报告政策法规处,由政策法规处根据其引起的法律责任,提出科室行政执法责任人及执法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报局长办公会议决定。

安监执法心得体会

安监执法心得体会 【篇一:做一名合格的安全监管工作者心得体会】 【篇二:在市安监局学习心得】 在学习中锻炼,在锻炼中提升 ——在市安监局学习体会 真诚感谢局党组为我搭建的这个学习、锻炼平台。在安监局八个月 的学习经历,对我触动很大,收获很大。通过学习,熟悉了“大安全”监管模式,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通过学习,了解了安监部门 的工作方式、人员管理和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更新了观念、启迪了 思维;通过学习,跳出质监看质监,认识到了我们的差距和不足, 增强了补课、赶路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通过学习,提升了思想、工作、学习能力。 现将学习锻炼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学习。为了做好工作,不至于在工作上说外行话、做外 行事,我自加压力,加强学习,特别注重学习安监部门的监管理念 和管理方法。坚持多听、多看、多学、多记、多想,在做业务工作时,注意将工作中遇到问题的处理方式对照自己以往的工作思路和 工作方法,结合特监工作实际,做到在“做”中学、在看中思,边看 边做,边学边思,取其所长,补己之短,借鉴安监部门优良的管理 经验,力求兼收并蓄,以便以后工作。 (二)勤勉工作。在工作中,我始终保持严谨踏实的工作态 度和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负责起 草安监工作文件。先后执笔起草了《关于印发xx市2013年安全社 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x市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关 于整合安全社区相关部门参与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县(区)长提示函》、《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 安全社区建设的通知》、《关于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督查情况通报》 等36份文件。二是负责编写安全工作标准。先后执笔编写了《xx市安全社区评定标准(试行)》、《xx市安全社区评定细则(试行)》 标准细则。三是认真撰写工作调研。撰写了写了《安全社区创建的 思考与实践》、《加快xx市安全社区建设的调查与思考》调研论文,受到领导和同志们肯定。

城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执法单位及性质 执法单位:北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性质:参公事业单位 二、法定职权 受委托,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含在城市建构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监督、检查、处置)、市本级管理的房产、建筑业、城市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燃气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 三、行政执法工作规范 1.查处违法案件必须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到位、违法事实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法定、处罚公正公开、一事不再罚、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和保障权利等五条原则。 2.调查取证人员不少于2人,且必须持有《行政执法证》;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规范,调查人员和被调查当事人均在每页上签字。 3.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诉讼权利等内容。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加盖行政处罚机关公章。 4.执法人员不得捏造事实,滥用处罚权; 5.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

四、行政执法工作流程 (一)行政处罚程序:发现违法行为——对符合条件的, 按规定填写立案表并按程序报领导审批——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进行调查,依法收集证据材料,并制作笔录——调查终结后,填写案件调查审批表并按程序报领导审批——送达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的事实、依据及陈述申辩权(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的事实依据及要求听证的权利)的权利,并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依法定程序组织听证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填写案件结案报告,并立案存档。 (二)行政检查程序:对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含在城市建构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监督、检查、处置)、城市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燃气等城市管理方面的巡查检查——发现有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燃气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现场做好拍照、录像等证据收集——对符合条件的, 按规定填写立案表并按程序报领导审批——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进行调查取证——调查终结后,填写案件调查审批表并按程序报领导审批——送达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的事实、依据及陈述申辩权(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的事实依

行政执法制度汇编

行政执法制度汇编 第一条为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针,加快我站执法机构依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进程。推动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学法、认真守法、主动用法,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实现依法行政,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坚持职权法定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履行行政职责。 禁止设定和实施没有法律依据、超越法定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 第三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公开发布行政管理规范,确保行政透明度。 第四条建立首问必答制度 在市行政审批大厅公示处,公布查询电话。 商贸总公司工作人员接听电话、接待来访时,对其查询事项,不论与本人分管业务是否有关,均必须尽可能予以答复,或者告之查询方法,禁止敷衍搪塞、简单处置。 第五条建立重大行政管理事项超前研究制度。 各科室要积极组织和推进重大行政管理事项的前期调查、研究工作,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事物的发展规律探索规范管理的有效途径。 凡列入重大超前研究范围并需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应于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之前组织调研或者听证,并由总公司外聘法律顾问进行咨询。 第六条完善公文处理规范制度。

经办人员草拟公文应严格遵循《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00]23号)、《江苏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等相关规定,做到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语言精练,标点规范,不使用“基本同意”、“原则同意”等语义不明或容易引起歧义的字句。 办理公文应按规定程序进行。 需要会签的公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送签、会签手续。 参与公文起草、审核、签发的人员,均按规定签字确认,以示负责。 第七条完善审批程序规则,建立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运行机制。 对现行有效的审批事项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并真实、完整地公示有关行政管理事项的准入条件,资格、资质认定条件与程序,审批、审核、核准的条件与程序以及备案的内容、方式与程序。 第八条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职责分工和权责统一的原则,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其主管部门执行的行政审批审核、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等具体执法权限进行逐级分解,分别落实到内设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 第九条完善内部行政管理监督体系。 实行“逐级呈报、逐级负责”的纵向监督体制和“主次分明、相互会办”的横向监督体制。 实行纪检、监督部门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以及重大行政管理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的制度。

镇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镇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全镇各执法单位。 第三条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情况认真执行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推进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第四条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负责对镇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二章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五条各部门应按照法律、法律、规章以及有关规定履行职责,重大事项及时向镇领导报告。 第六条遇紧急事件、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各部门必须第一时间上报镇党委、政府。 第三章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是指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第八条领导干部每季度集中学法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

第九条分管领导要掌握所分管部门的学法情况,经常进行督促检查。 第十条学法内容为涉及到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的法律知识。 第十一条学习形式可以采取轮训、讲座、研讨、自学、调研等多种形式。 第四章行政审批制度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第十三条办理行政审批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依法有效原则。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自行设定行政审批项目或越权审批项目。行政审批项目的条件和标准也要依法确定,不应随意改变。 (二)精简效能原则。合理划分和调整部门、岗位之间的行政审批职能,行政审批手续一般在3天内完成,不超过一星期,对非必要行政审批手续予以精简,提高工作效率。(三)权责统一原则。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定审批责任,做到“责任到人,权责统一”。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审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四)公开透明原则。对符合审批条件和标准但需要择优审

安监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自查报告

2018年安监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自 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XX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我区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和质量,按照《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自查工作,对18年至18年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自改,现将有关情况回报如下: 一、严格执法主体资格,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截至18年5月,我局共有在职工作人员28名,除新调入的10人未经自治区安监局培训取得执法证外,其余工作人员均顺利通过执法考试,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证。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我局严格要求每位工作人员要做到亮证执法,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行使职权。为更好的规范我局的执法工作,严格依法办事,我局在18年就依法成立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出台了实施方案,明确划分了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能职责,内设科室的职能职责;同时对执法检查中用到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使每位执法人员对各自的职责范围和执法依据有了清晰地认识,有力的保证了执法工作的合法性。 二、及时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保证执法规范 为切实保证我局工作人员在执法检查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我局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的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行政执法实

施程序的规定。先后出台了《XX区安监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XX区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实施方案》、《XX区安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XX区安监局社会公示制度暂行办法》、《XX区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示制度》、《XX区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许可受理制度》、《XX区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告知制度》、《XX区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安监局首问责任制度》、《安监局一次性告知制度》、《XX区安监局限时办结制度》、《XX区安监局服务承诺制度》、《XX区安监局政务公开制度》、《XX区安监局行政效能告诫制度》、《XX区安监局执法内部监督制度》等相关制度,出台了《安监局行政处罚实施程序》、《安监局行政强制实施程序》、《安监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安监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暂行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件查处工作流程》等规定。对于出台的新制度、新规定我局依照法定程序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广泛征询了社会意见,保证了各项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时我局还将各项制度、规定装地成册,下发给每位工作人员,要求每位执法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保证执法行为的合法、合理性。 三、做好案件调查处理,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立案查处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为此我局制定出台了《XX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制度》、《XX区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并依法对社会公众进行了公示。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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