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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的会计处理

——5

销售商品收入的会计处理————C D —3: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如果延期收取的货款具有融资性质,其实质是企业向购货方提供免息的信贷时,企业应当按照营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或商品现销价格)确定收入的金额,差额部分作为未确认融资收益(按年分摊时“贷:财务费用”结平)

分录:

(1) 计算所售商品的现值(用插值法计算内含利率) (2) 销售成立时:

借:长期应收款 合同销售价格 银行存款

实际收到价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现销价格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款) 税款

未确认融资收益

(倒挤)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 根据分摊表计算每年应当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期销售收到的价款)

借:银行存款 (每期收现款) 贷:长期应收款

借:未确认融资费用(根据分摊表计算本年应当分摊的收益) 贷:财务费用

收入实质是本金

和利息的和

年份未收本金

A

财务费用B

(A*实际利率)

每期收现

C

已收回本金

D=C-B 6

销售商品收入的会计处理————D

D—4: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1]企业应根据以往经验能够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且确认与退货相关的负债的,通常在发出商品

时确认收入;

[2]企业不能不能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的,通常在售出商品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分录:

1.销售商品;(按正常处理)

2.退货期内确认估计的商品销售退回;

借:主营业务收入(冲减估计退货量的收入)

贷: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应付款(差额倒挤)

3.等于估计的退回;

借:库存商品(实际退货量)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款)【实际发生时销项税才冲减】

收入

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4.小于估计的退回;

借:库存商品(实际退货量)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款)【实际发生时销项税才冲减】

其他应付款

主营业务成本(调减)

贷: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收入(调增多冲减的)

5.多于估计的退回;

借:库存商品(实际退货量)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款)【实际发生时销项税才冲减】

其他应付款

主营业务收入(多出部分的要冲减掉)

贷: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成本

6.退货期满没有发生退货的

借: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应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冲回估计时做的分录)

7.无法根据过去经验估计退货率的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借:银行存款(税金+货款)

没有发生退货的发生退货的

贷:预收账款 (还处于退货期内,不能确认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款)【发出时纳税义务已经产生】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预收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没有发生退货的部分) 银行存款(退货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收入

——————7

销售商品收入的会计处理——E

D—5:售后回购

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重新买回所销商品的销售;本质上是一种融资交易;这类交易不能确认相关的销售商品收入

分录(出售方):

1.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不能确认相关的销售商品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款)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回购价大于原价的差额的处理,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借:财务费用(按月计提利息)【差额除以月份总数或年份总数】

贷:其他应付款

3.购回;

借:财务费用(最后一期)

贷:其他应付款【其实就是把回购价>原价的差额部分调整到“其他应付款中】借: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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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发出商品(购回时的成本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贷方总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款)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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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收入的会计处理——A

提供劳务收入确认的条件

[1]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相关的经济利益可能流入企业;

[3] 交易完工的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是指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合理地估计。

企业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 A . 已完工作的测量;

B . 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C . 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4]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完工百分比法的具体应用:

本期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确认的收入 本期确认的费用=劳务总成本*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确认的费用

(提供劳务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下)满足四个条件中的所有条件 分录:

[1] 实际发生劳务收入:

借:劳务成本(本期确认的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2] 确认劳务收入,结转劳务成本;

借:银行存款

这两个条件要注

贷:预收账款(预收的款项)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本期确认的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本期确认的成本)

贷:劳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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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收入的会计处理——B

(提供劳务收入不能够可靠计量)至少有一个条件不满足上述四个条件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定收入;

企业应正确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能够得到补偿和不能够得到补偿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分录:

[1]全部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已收或预计能够收回的金额确认劳务收入,结转成本)

[2]部分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应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劳务收入,结转已发生的劳务成本)

[3]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全部计入当前损益)

分录处理基本同上(金额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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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合同收入的会计处理——A

建造合同(固定造价合同,成本加成合同)

合同收入:

[1]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

[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合同费用:

[1]直接费用(人工、材料、机械使用,其他直接费用)

[2]间接费用(临时设施摊销费用,企业下属的施工、生产单位组织和施工生产活

动所发生的费用)

[3]期间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a)行政办公费用;

b)船舶等制造期间的期间费用;

c)企业为建造合同借入款项所发生的、不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费用;

d)因合同订立而发生的差旅费;

合同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固定建造合同:1. 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2. 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4. 合同完工进度和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成本加成合同:A. 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B.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完工进度的确定:

I.累计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II.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III.实际测量

建造合同收入的会计处理——A

分录:(完工百分比法)

本期确认的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期间确认的收入

本期确认的费用=合同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期间确认的费用

本期合同毛利=本期合同收入-本期合同费用

(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一、确认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原材料等

二、确认已经结算的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已经结算的工程价款)

三、确认实收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四、确认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合同毛利;(完工百分比法)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金额倒挤,或借或贷)

贷:主营业务收入

(如果是毛利在贷方,要进一步确定合同预计损失准备)见下一页

五、工程完工,结平“工程结算”“工程施工”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合同毛利

(合同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

和提供劳务收入的处理一个思路(分录基本同上),分全部补偿、部分补偿、不可补偿处理;(合同预计损失的处理)

(1)合同毛利出现在贷方就要想到;

借:主营业务成本 130W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W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10W

(2)合同出现损失,进一步确认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准备金额=(成本-收入)*(1-完工比例)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建造施工企业合同就是存货)

(3)工程完工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主营业务成本

对冲“工程结算”“工程施工”

租赁——A

租赁的相关概念:

[1]租赁: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

[2]租赁期:租赁协议规定的不可撤销的租赁期间;

[3]租赁开始日:租赁协议期与租赁各方就各主要条款作出承诺中的较早者;

[4]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有权行使其使用租赁资产权力的日期,表明租赁行为的开始;

[1]担保余值:(承租人)——承租人或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租赁期届满租赁资产的公允

价值);(出租人)——就承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与出租人无关、但在财务上有能力担保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2]未担保余值:租赁资产余值-就出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

[3]最低租赁付款额:承租人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款项(不含或有租金、履约成本)

+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三个内容:A. 租金

B.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余值;

C.承租人到期行使购买权式支付的款项;(前提是可以合理估计)

[4]最低租金收款额:最低租赁付款额+独立的第三方担保的余值;

满足下列标准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赁

I.租赁期届满时,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

II.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远低于(25%以下)形式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III.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75%以上)

IV.(承租人)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90%以上)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出租人)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90%)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V.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修正,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经营租赁下的会计处理

【承租人的处理】

(租赁资产通常是在租赁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A.租金;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租金)

B.摊销租金:

借:管理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直线法下每期摊销额)

C.或有租金的处理(实际发生时确认,计入当期损益)

D.报表披露:

a)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支付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

租赁付款额;

b)以后年度将支付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最低租赁付款额总额;

【出租人的处理】

A.收到预付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预付性质)

B.每期确认租金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主营是租赁业的)——经营租赁收入C.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借:主营业务成本

别忘了这一步贷:累计折旧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1] 租赁期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公允价值 与 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 两者中的较低者 + 初试直接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金额倒挤) 贷:长期应付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银行存款(初试直接费用)

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率选择的问题:

A . 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承租人熟知的话)

B . 租赁协议规定的利率;

C . 以上两项无法知悉,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2] 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每期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3] 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了担保,则 应计折旧总额=租赁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担保余值

使

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未担保余值==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初试直接费用

这个等式成立的利率;

日期

租金2 确认的融资费用(5*利率) 应付本金减少额4 应付本金余额5

1

2

借:制造费用(或相关帐户)

贷:累计折旧

[4]履约成本的处理

[5]或有租金的处理;4实际发生时确认,计入损益类帐户

3

会计核算方法(十四)-收入的会计核算方法

会计核算方法(十四)-收入的会计核算方法 收入的会计核算方法 收入 1.公司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来核算公司经营主要业务所取得的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指公司经营按照营业执照上规定的主营业务内容所发生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附带经营的业务收入,在“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下核算。“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公司应按以下规定确认营业收入实现,并按已实现的收入记账,记入当期损益。商品销售,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提供劳务(不包括长期合同),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如果提供的劳务合同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也可在劳务完成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2. 公司设置“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公司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如材料销售、技术转让、代购代销、包装物出租等收入。本科目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如“材料销售”、“技术转让”、“代购代销”、“包装物出租”等设置明细账。 其他业务收入的实现原则,与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原则相同。 3. 公司设置“折扣与折让”科目核算公司销售商品时按合同规定为了及早收回货款而给予买方的销货折扣和因商品品种质量原因而给予买方的销货折让。在销售时,销售货款中已经扣除的折扣与折让不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设置以下二个明细科目:(一)销货折扣,(二)销货折让。 4. 公司设置“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公司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入或

发生的损失。本科目按投资收益的种类设置明细账。(公司很少会发生此项业务,故在本制度中不作说明) 5. 公司设置“补贴收入”科目核算公司取得的各种补贴收入(包括退还的增值税)。本科目按补贴收入项目设置明细账。 6.公司设置“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公司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资产再次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接受捐赠转入、罚款净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本科目按收入项目设置明细账。 7.公司因销售商品而实现收入时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某某银行—某某账户 借:应收账款—某某企业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某产品或某某项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本期发生的销售退回时的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某产品或某某项目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某某银行—某某账户 贷:应收账款—某某企业 9.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按本期实现的收入: 借:银行存款—某某银行—某某账户 借:应收账款—某某企业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某产品或某某项目 10.采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商品,收到代销清单,按应收的款项:借:应收账款—某某企业 借:应收票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某产品或某某项目

收入会计处理方法

岗位职责 1.按照《会计准则-收入》分类,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和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收入等。 2.分类汇总各类收入的凭证、核签、编造、档案整理,保管事项。 3.根据工作期间会计资料对各类收入进行。 4.各种收入在预测计划掌控与执行。 收入的分类 企业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的收入、提供劳务的收入和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的收入等。其中: 1.销售商品的收入主要指取得货币资产方式的商品销售,以及正常情况下的以商品抵偿债务的交易等。这里的商品则主要包括企业为销售而生产或购进的商品,如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商品流通企业购进的商品等。企业销售的其他存货如原材料、包装物等也视同商品。但企业以商品进行投资、捐赠及自用等,会计上均不作为商品销售处理。 2.提供劳务的收入主要有提供旅游、运输、饮食、广告、理发、照相、洗染、咨询、代理、培训、产品安装所获得的收入。 3.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主的收入则是指企业让渡资产使用权所获取的收入,包括因他人使用本企业现金而收取的利息收入,因他人使用本企业的无形资产等而形成的使用费收入,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租金收入等。 收入的确认 收入的确认原则应依不同的收入类别而定。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总的来说,当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时,即可确认收入的衫现: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销售商品的收入应按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销售折让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如果提供劳务的期间跨越一个以上会计期间,并且提供劳务的交易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上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交易结果的可靠估计,要满足以下条件:(1)劳务总收放与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3)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而劳务完成程度的确定又可按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百分比和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来确定。完成合同法则指在完成或基本完成合同规定的劳务时确认收入的方法。在使用完成合同法时,只要劳务已以提供,价款已经收讫,或者已经取得取价款权利时,即可确认收入。 如果资产负债表上不能对交易的结果作出可靠的估计,应按已经发生并预付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如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则不应确认收入,但应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三)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收入的确认 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的收入包括利息收放和使用费收入,应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定:(1)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对于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其确定的方式也不尽相同;利息收入应按他人使用本企业现金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应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销售商品收入的账务处理

销售商品收入的账务处理 销售商品收入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一般销售商品业务、已经发出商品但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业务、销售折让、销售退回、采用预售款方式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方式委托代销商品等情况。 1.一般销售商品业务。在进行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时,首先要考虑销售商品收入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符合收入准则所规定的五项确认条件的,企业应及时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关销售成本。通常情况下企业应按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加上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确定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应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如果售出商品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则不确认收入,已经发出的商品,应当通过“发出商品”科目进行核算。 2.已经发出商品但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业务。 3.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的处理。企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通常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在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时,应注意区分现金折扣、商业折扣和销售折让及其不同的账务处理方法。总的来讲,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时,不应考虑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即应按总价确认,但应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的区别以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1)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通常发生在以赊销方式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交易中。企业为了鼓励客户提前偿付货款,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债务人在不同的期限内付款可享受不同比例的折扣。现金折扣应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2)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3)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企业将商品销售给买方后,如买方发现商品在质量、规格等方面不符合要求,可能要求卖方在价格上给予一定减让。销售折让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也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后。发生在收入确认之前的销售折让,其处理相当于商业折扣,即在销售商品时直接给予客户价格上的减让,企业实现的销售收入按实际销售价格(原销售价格减去商业折扣)确认。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 (4)商品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企业发生销售退回后,应按照有关的原

收入会计分录

一、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方式一般情况下托收承付方式 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销售退回 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未确认收入已确认收入 确认 收入时间按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格 在发出商品且办妥托收手 续时 为鼓励债权人早付款而 给的折扣,折扣时含不含 增值税看题中规定。按总 价法确认收入,收入不扣 除折扣部份。 为促进商品销售 而在商品标价上 给予的价格扣 除,按商业折扣 后的金额确定销 售收入 1、通常在发生时冲减 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2、已确认收入的销售 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 日后事项的 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 应收帐款 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资产负债表日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应交消费税 ——应交资源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①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同时,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上 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转入应 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注:如果销售该商品的增 值税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则 不作这笔分录,待纳税义务 发生时再作应交增值税的 分录) ②承诺近期付款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③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①按销售总价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②发生现金折扣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 按正常收入处理1、 ①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②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③实际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2、按资产负债表日后 事项的相关规定处理。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若原发出商品时增值 税纳税义务已发生 借: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①按销售总价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②现金折扣: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 ③20×8年4月5日发生销售 退回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收入会计知识点

收入会计知识点 收入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评估企业盈利能力的关键指标之一。在会计实务中,对收入的记录和核算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和可比性。本文将介绍一些与收入相关的会计知识点。 一、收入的定义和分类 收入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内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转让资产而取得的经济利益的增加,包括销售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等。 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收入可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收入,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与企业非主营业务活动直接相关的收入,如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等。 二、收入确认原则

收入的确认原则是会计准则中的重要内容,通过规定了收入确 认的条件和时机,确保了收入的准确记录。一般来说,会计准则 要求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确认收入: 1. 收入的实现条件已满足:指企业已经转让了商品所有权或提 供了劳务,客户已经支付或有明确的支付意向。 2. 收入的金额可计量:指企业能够可靠地计量收入的金额,如 根据合同或协议确定的销售价格。 3. 收入的发生时间可确定:指企业已经确定了收入的发生时间,通常是交付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时间。 三、收入的核算 收入的核算是指将已确认的收入记录在会计科目中,确保会计 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一般来说,要将收入核算到相应的科目中,如销售收入核算到“销售收入”科目,利息收入核算到“利息收入”科目。

此外,还需注意与收入相关的其他科目,如应收账款、预收款项等。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已经提供了商品或劳务,但客户尚未支付的款项,需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预收款项是指客户已经支付了商品或劳务,但企业尚未提供的款项,需在负债表中列示。 四、收入的非现金性质处理 在实际经营中,一些收入可能以非现金形式出现,如以商品抵债、以支付凭证抵扣等。对于这类非现金收入,需要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 一般来说,非现金收入需要将其转化为现金等价物,并按照实际交易的金额确认为收入。 五、收入的税收处理 在核算收入时,还需要考虑税收因素。根据税法的规定,企业在确认收入时需要计算并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收入会计分录汇总【最新版】

收入会计分录汇总 (一)“主营业务收入” 1.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2.本科目可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3.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时,应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价款,加上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等科目,按应确认的收入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应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一一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 (2)合同中存在企业为客户提供重大融资利益的,企业应按照应收合同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等科目,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而需支付的金额(即现销价格)确定的交易价格,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合同中存在客户为企业提供重大融资利益的,企业应按照已收合同价款,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即现销价格)确定的交易价格,贷记“合同负债” 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参考】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一般账务处理 发出商品时: 借:长期应收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每期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每期计算确认各期利息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 【参考】先收款再发货的重大融资行为的会计处理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合同负债 每期计算确认计算各期利息支出 借:财务费用

收入会计分录大汇总!再也不怕入错帐了

收入会计分录大汇总!再也不怕入错帐了 作为会计人,尤其是在企业单位上班的财务工作人员。每天最常打交道的就是会计分录了,因此对于会计分录方面的知识点信息需要多了解。那么,今天淳会计就给大家带来,收入会计分录大汇总!再也不怕入错帐了。 收入会计分录 一:销售商品收入 1、一般销售业务 确认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已经发出但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 发出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纳税义务发生时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3、现金折扣

借:应收账款(总价)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收入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财务费用 4、销售折让(已经确认销售收入) 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发生销售折让 借:主营业务收入(折让金额) 贷:应收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实际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5、销售退回 没有确认收入的 发出商品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已经确认收入的冲减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收账款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冲减成本 借:库存商品 主营业务成本 6、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 预收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发出商品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7、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委托方发出代销商品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

新收入准则 会计分录

新收入准则会计分录 以新收入准则会计分录为标题,写一篇文章: 新收入准则会计分录是指根据新收入准则对企业收入进行会计处理时所需进行的分录操作。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产生了重要影响。下面将从不同情况下的新收入准则会计分录进行探讨。 对于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普通业务收入,根据新收入准则,企业需要按照实际发生的收入来确认,并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相应的费用或成本。假设某企业销售了一批商品,销售金额为10000元,销售成本为5000元。根据新收入准则,会计分录为:借应收账款10000元,贷销售收入10000元;借销售成本5000元,贷库存商品5000元。 对于收到的预付款项,企业需要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假设某企业收到客户预付款5000元,根据新收入准则,会计分录为:借预付款项5000元,贷应收账款5000元。 对于合同履行期间的收入确认,根据新收入准则,企业需要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履行进展来确认收入。假设某企业与客户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服务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00000元,按照合同约定,每个月确认收入10000元。根据新收入准则,每个月确认收入时的会计分录为:借应收账款10000元,贷服务收入10000元。

对于合同变更或修订引起的收入调整,企业也需要根据新收入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假设某企业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发生变更,合同金额增加5000元。根据新收入准则,会计分录为:借应收账款5000元,贷收入调整5000元。 对于长期合同或多元素合同的收入确认,企业需要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假设某企业与客户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合同,合同总金额为300000元,按照合同约定,每年确认收入100000元。根据新收入准则,每年确认收入时的会计分录为:借应收账款100000元,贷服务收入100000元。 根据新收入准则,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需要对收入进行准确的确认和分配。不同情况下的新收入准则会计分录有所差异,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合理运用新收入准则会计分录,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因此,企业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新收入准则,合理应用于实际操作中。

中级会计实务企业收入的会计处理

中级会计实务企业收入的会计处理企业收入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所实现的、以货币形式或其他 等价形式收到的经济利益的总和,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资产、投资收益等。在中级会计实务中,企业收入的会计处理是非常重 要的,直接关系到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准确反映。下面将从收 入确认、收入计量以及收入分类等方面详细介绍企业收入的会计处理。 一、收入确认 收入确认是指在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中,实现收入的时间和条件确定。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确认收入: 1.收入的发生时间能够确定:即企业已经履行了相应的交付义务, 商品或劳务已经交付给买方;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即企业能够合理估计收入的金额,且 具备充分的证据支持; 3.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已经流入企业或将要流入企业; 4.收入的实现可以产生经济利益的控制权。 二、收入计量 收入计量是指企业对确认的收入进行实质的核算和计量。一般以货 币形式表示,但对于以非货币形式存在的收入,应根据可靠的市场价 格进行计量。根据会计基本假设和会计政策,企业在计量收入时需要 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货币计量:收入以货币形式计量,应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核算; 2.确定计价依据:根据交易实质和双方协商确定计价依据,如销售 商品可以根据销售合同中的交货价格进行计量; 3.确认凭证:对于确认的收入,应及时制作收入确认凭证,记录相 应的会计分录,确保准确反映收入的发生和计量。 三、收入分类 根据企业经济活动的性质和特点,收入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与企业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收入,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2.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与企业主营业务间接相关的收入,如租金收入、投资收益等;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是指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其他权益工具等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收益; 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 收入,如处置固定资产的收益、政府补助等。 在进行收入分类时,需要根据相关准则和规定,按照企业的经济活 动和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划分,并填制相应的会计凭证,确保分类的准 确性和完整性。

新会计准则下新收入会计科目和会计分录

新会计准则下新收入会计科目和会计分录根据新会计准则,新收入会计科目和会计分录的设置与记录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收入会计科目的设置: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新的收入会计科目应当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进行分类和归类。常见的收入会计科目包括:销售收入、服务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股权投资收益等。此外,还需要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充分考虑特殊收入类别,如政府补贴、赞助收入等。 2.收入会计分录的设置: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收入会计分录应当按照收入事项的实质和经济业务进行科目处理和分类。一般情况下,收入会计分录包括借方科目和贷方科目。借方科目通常为现金、应收账款等资产科目,代表收入的实现或者应收账款的增加;贷方科目通常为收入科目,表示收入金额增加。 3.销售收入会计分录示例:

假设某企业售出商品,销售金额为1000元,增值税率为13%。按照新会计准则,该销售收入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1000元 借:应交税费(销项税额)130元 贷:销售收入1000元 其中借应收账款表示应收账款增加1000元,借应交税费表示应交税费增加130元,贷销售收入表示销售收入增加1000元。 4.服务收入会计分录示例: 假设某企业提供服务,服务费用为2000元。按照新会计准则,该服务收入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2000元 贷:服务收入2000元 借应收账款表示应收账款增加2000元,贷服务收入表示服务收入增加2000元。 5.利息收入会计分录示例:

假设某企业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取得利息收入为500元。按照新会计准则,该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500元 贷:利息收入500元 借应收账款表示应收账款增加500元,贷利息收入表示利息收入增加500元。 总结: 根据新会计准则,新收入会计科目和会计分录需要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进行设置和记录。准确而清晰地设置和记录收入会计科目和会计分录,有助于企业正确反映和分析公司的运营情况,提高对经营业务的管理水平。

收入的会计处理与确认

收入的会计处理与确认 在会计准则中,收入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获得的经济利益的 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资产、利息收入、股利收入等。收入的会计处理与确认是会计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下面将对其进 行详细介绍。 一、收入的会计处理 根据会计准则,收入的会计处理需要遵守以下原则: 1. 会计收入的确认原则 根据收入确认原则,只有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才能确认收入:(1)企业已将经济利益的流入与该收入相联系; (2)收入的金额可以可靠地计量; (3)收入的实现有很大的可能性。 2. 会计收入的计量原则 根据收入计量原则,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取得的收入金额进行计量。 收入的金额等于应收账款的金额,或者已经实际收到的现金金额。 3. 会计收入的确认时间 根据收入确认时间原则,企业应在收入实际发生之后立即予以确认。收入实际发生的时间通常是在商品或劳务交付给顾客,或者企业为顾 客提供服务时。

二、收入的确认方法 1. 销售商品的收入确认 在销售商品时,企业应当根据销售合同的内容和双方的约定进行收 入确认。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的收入在商品所有权转移给顾客时予 以确认。 2. 提供劳务的收入确认 对于提供劳务的收入确认,企业应当根据提供的劳务的进度和完成 情况进行收入确认。可以采用产生方法、完工百分比法等进行计算。 3. 出租资产的收入确认 出租资产的收入确认通常在租赁期间根据租赁合同规定的租金确定。 4. 利息收入和股利收入的收入确认 利息收入和股利收入的确认时间通常是在收到相应的款项或者企业 有权要求收到相应款项时予以确认。 三、收入会计记录的准备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架构和科目设置, 记录和报告收入相关的会计凭证。 1. 收入会计凭证的记录 在会计凭证中,一般将收入金额记在收入类科目下,并同时记录相 应的应收账款。

合同收入的会计处理技巧

合同收入的会计处理技巧 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合同收入的会计处理是一个关键的环节,合理、准确地处理合同收入能够反映企业的收入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文将介绍合同收入的会计处理的技巧和方法。 一、合同收入确认的准则 合同收入确认是指企业根据合同的条款和约定,确认取得的应收合同款项作为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合同收入确认需要满足以下准则: 1. 控制权转移准则:合同收入应在企业将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控制权转移是指客户能够支配经济利益以及承担商品或服务所带来的风险和责任。 2. 可靠性准则:要求合同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并且相关的成本与收益能够可靠地匹配。如果无法可靠地计量收入或者无法可靠地匹配相关成本和收益,则需要将收入推迟确认。 3. 可收回性准则:要求存在能够收回的收款的迹象,并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收入无法收回或者金额无法可靠计量,则需要将收入推迟确认。 二、合同收入的确认时间

合同收入的确认时间是指企业将合同收入计入会计报表的时间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合同收入确认的时间一般根据以下两种情况来确定: 1. 完工百分比法:适用于单一完成合同的情况,按照已完成工作的百分比来确认收入。计算完工百分比时,需要考虑已发生的成本、已收到的款项以及预计可收回的款项等因素。 2. 完工阶段法:适用于存在多个明显区分的阶段的合同。根据每个阶段所完成的工作来确认相应的收入。在每个阶段结束时,需要进行阶段性的收入确认。 三、合同收入的会计分类 合同收入在会计上按照其性质和账务处理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1. 销售收入:指企业将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出售给客户所取得的收入。销售收入一般在企业确认合同收入时同时确认应收账款,并计入应收账款科目下。在客户付款后,将应收账款转为已收账款。 2. 工程收入:指企业以承担工程项目的方式取得的收入。工程收入一般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来确认收入,根据不同的合同进度,将收入计入“未完工程款”科目下。 四、合同收入的税务处理 在合同收入的会计处理之外,税务处理也是需要注意的一点。在中国税法中,合同收入一般根据实际收到的款项来计税。

财务会计中的收入确认与账务处理

财务会计中的收入确认与账务处理收入确认是财务会计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它指的是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将实际取得的经济利益计入财务报表的过程。合理、准确地进行收入确认,对于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反映企业真实经营情况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重点探讨财务会计中的收入确认与账务处理的相关问题。 一、收入确认的原则与规则 1.收入确认原则 在财务会计中,收入确认原则是指只有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时,方可确认收入: (1)企业已经履行相关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 (2)收入的金额可以可靠计量; (3)存在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可能性。 只有在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情况下,企业才能确认收入,并将其计入财务报表。 2.收入确认规则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会计准则》,企业在进行收入确认时需要遵循以下规则:

(1)确认过程中,应当将所有与收入或收入金额相关的费用和成 本进行全面核算,并按照相关准则进行合理分配; (2)收入确认的时间应当与具体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一致,并且能够明确地将经济利益与特定的交易联系起来; (3)应当根据经济实质判断收入的性质,并按照相关准则进行分 类和计量。 二、收入确认的方法与账务处理 1.按交易性质进行收入确认 (1)销售商品的收入确认 企业销售商品是最常见的收入形式之一。根据相关准则,销售商品 收入的确认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①货物已进入买方实际控制; ②企业已经转移对货物的所有权; ③收入金额可以可靠计量; ④货物的相关费用和成本被合理核算。 在销售商品的收入确认过程中,企业需要将相关收入金额计入营业 收入,同时,将与销售商品相关的费用和成本计入成本费用。 (2)提供劳务的收入确认 对于提供劳务的收入,企业在确认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会计实务:学校会计实务处理:收入

学校会计实务处理:收入 一、收入核算 1、按规定向学生收取杂费学费、代办费、住宿费等要及时解缴银行,各镇教育会计收到各校解款时,要出具结算凭证,镇教育会计凭现金解款单和结算凭证记账联,编制记账凭证。 借:银行存款xx学校 xxx 贷:应付及暂存款xx学校预交费 xxx 各学校同教育会计结账时,要凭学杂费收据的记账联和手续完备的收费情况统计表,进行收入结报: (一)不补缴现金的账务处理 ①杂费: 借:应付及暂存款xx学校预交费 xxx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xx学校 xxx ②代办费: 借:应付及暂存款xx学校预交费 xxx 贷:代管款项xx学校 xxx ③住宿费:

借:应付及暂存款xx学校预交费 xxx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xx学校 xxx (二)补缴现金的账务处理,杂费和住宿费的账务处理不变 代办费: 借:银行存款 xx学校 应付及暂存款xx学校预交费 xxx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xx学校 xxx 借:银行存款 xxx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xxx 代管款项 xxx 1.如教育会计在月内能直接办理收入结算手续,则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xxx 应收及暂付款 xxx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xxx 代管款项 xxx 2、收取校园商店承包金及各种租赁收入,要凭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开出的收据记账联,现金缴款单记账: 借:银行存款 xx学校 xxx

贷:其他收入 xx学校 xxx 3、平时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收取的代办性质的费用,要填制收费情况统计表,镇属学校凭现金解款单和手续完备的收费情况统计表报教育会计处,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 xx学校 xxx 贷:代管款项 xx学校 xxx 课后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企业财务会计准则——收入

企业财务会计准则——收入 首先,准则规定了企业确认收入的两个基本条件。首先,企业应当能 合理地确定与所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极有可能流入;其次,相关的经济利 益的成本或者能够合理地计量。只有同时具备了这两个基本条件,企业才 能确认收入。 在确认收入的基础上,准则进一步规定了企业计量收入的方法。根据 风险及报酬的关联度,收入的计量方法可分为两种:交易发生时金额计量 和交易期间金额计量。交易发生时金额计量适用于明确了交易价格且相对 简单的交易,即交易金额等于收入金额。而交易期间金额计量适用于交易 发生后在一段时间内获得的报酬,例如长期合同或者租赁交易。在交易期 间金额计量中,收入的确定与交易进行的不同时点的成本、进度以及风险 相关,需要进行更加复杂的计量。 在准则中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例如合同中存 在多个组件的情况,应当根据各个组件之间的独立性进行分开计量。准则 还要求企业根据持续独立的义务,对交易中的退款、保修、投诉等情况进 行合理的预计和处理。 最后,准则明确了财务报表中如何披露收入的要求。企业应当在财务 报表中披露确认收入的依据,以及对确认收入的计量方法进行说明。同时,对于收入的分类以及收入中涉及的主要信用风险、滚动风险等情况也需要 进行披露。如有需要,企业还应当对重要合同或者交易的收入进行详细地 披露。 总结而言,企业财务会计准则中的收入部分对于企业如何确认、计量 和披露收入进行了详细规定。企业需要根据这些规定,合理地确定收入的

时点和金额,即对于经济利益流入的辨认和计量进行正确的处理,以便在财务报表中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会计实务:新准则下收入的处理

新准则下收入的处理 第一章准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收入的确认、讲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准则涉及的收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收入。 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不确认为收入。 第三条采取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非货币性资产:)、建造合同、租赁、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收入,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第二章商品销售收入 第四条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己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己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四)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己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第五条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己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商品销售收入金额,己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显失公允的除外。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相差较大的,应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第六条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来确认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条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来确认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第八条企业己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第九章企业己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的销售商品收入。

营业收入的会计处理

营业收入的会计处理 一、引言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者出租资产等经济利益的确认金额。对于企业而言,准确有效地处理营业收入对于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决策分析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探讨营业收入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确认时机、确认金额、会计科目等方面。 二、确认时机 营业收入的确认时机是指将收入计入财务报表的具体时间点。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 销售商品:一般在商品交付并且相关权利和责任转移给买方的时候确认收入。 2. 提供劳务:根据劳务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务完毕时确认收入。 3. 出租资产: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租金计入每个租赁期间的时间点确认收入。 4. 接受其他企业或个人委托,以及代销商品:根据销售代理合同或委托合同的约定确认收入。 三、确认金额 1. 销售商品:销售商品的营业收入金额一般等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发票中的税金、折扣以及其他与销售收入直接相关的费用。

2. 提供劳务:提供劳务的营业收入金额一般是劳务报酬的金额。 3. 出租资产:出租资产的营业收入金额为租金收入。 4. 接受委托、代销商品: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或者佣金计算。 四、会计科目 根据营业收入的性质和分类,其会计处理涉及多个会计科目,如下所示: 1. 销售商品:借记应收账款,贷记销售收入。 2. 提供劳务: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劳务收入。 3. 出租资产:借记应收账款,贷记租金收入。 4. 接受委托、代销商品: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代销商品收入。 五、准则遵循 在处理营业收入时,企业应严格遵循以下准则: 1. 公允性准则:核算收入时要保持公允性原则,即反映交易或者事项确切和公平的价值。 2. 实质性准则:核算收入时要根据经济实质而不是法律形式进行处理。 3. 计量准则:核算收入金额时,要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对于计量的规定和要求。

收入的会计处理

——5 销售商品收入的会计处理————C D —3: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如果延期收取的货款具有融资性质,其实质是企业向购货方提供免息的信贷时,企业应当按照营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或商品现销价格)确定收入的金额,差额部分作为未确认融资收益(按年分摊时“贷:财务费用”结平) 分录: (1) 计算所售商品的现值(用插值法计算内含利率) (2) 销售成立时: 借:长期应收款 合同销售价格 银行存款 实际收到价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现销价格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款) 税款 未确认融资收益 (倒挤)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 根据分摊表计算每年应当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期销售收到的价款) 借:银行存款 (每期收现款) 贷:长期应收款 借:未确认融资费用(根据分摊表计算本年应当分摊的收益) 贷:财务费用 收入实质是本金 和利息的和

年份未收本金 A 财务费用B (A*实际利率) 每期收现 C 已收回本金 D=C-B 6 销售商品收入的会计处理————D D—4: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1]企业应根据以往经验能够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且确认与退货相关的负债的,通常在发出商品 时确认收入; [2]企业不能不能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的,通常在售出商品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分录: 1.销售商品;(按正常处理) 2.退货期内确认估计的商品销售退回; 借:主营业务收入(冲减估计退货量的收入) 贷: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应付款(差额倒挤) 3.等于估计的退回; 借:库存商品(实际退货量)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款)【实际发生时销项税才冲减】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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