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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贵族王权及其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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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贵族王权及其相互关系

来源:互联网作者:本站编辑[日期:2009-8-15] 浏览:274次

杨萌 [公法天地]

[摘要]:中世纪,政治的主线就是是王权贵族权和教权三者关系的变化,其中贵族权和王权的关系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不断发生着变化,尤其到了中世纪的晚期,二者的关系既斗争又和合作。

[关键词]:中世纪王权贵族权相互关系

中世纪社会经历着经济体制、政治制度、宗教生活及思想文化等各方面深刻的变化。贵族和王权的关系也在社会大环境的变化中不断发生着转变。

一、中世纪的贵族

中世纪一个典型的贵族统治时期,贵族是维持统治的阶级结构,有统治权,成分复杂,随早、中、晚期不断变化。早期人们不注重谱系,因为是个民族与罗马的混容时期,是重视现有势力和土地;中期,社会基本定型,人们开始注重谱系,强调封号,看重出身,贵族集团也于此时形成,成为一个封闭的团体;到晚期,因为商品经济发达和社会上成分的流动增加,也开始有下人加入贵族行列,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有封号而无土地的破落贵族。中世纪晚期贵族具有了明显的封闭性,且贵族内部也分出了不同的登记,表现出不同的权势:公爵,此称号授予部落首领,为一地的统治者,仍有政治、经济、法律和权利,他们仅为名义上的归附。侯爵,大都为边防长官,是由国家派为边境地区的长官负责数郡的统治,这些人大都出身于当地的大家族,为半独立力量,可任命当地官员。伯爵,是地方

的行政长官,如郡首,由国王任命,时间长久后也成为半独立状态。公爵的委任者也称伯爵,其权利甚大,尤其代表公爵时,常常由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成为统治者,如建立安茹王朝的安茹伯爵,

以上三种贵族为高等贵族,均拥有大量的领土,能实行独立或者半独立的统治。贵族的特征也反映在其它各个社会生活方面。衣食住行方面:衣服的颜色、款式均以法律规定,非贵族者不得穿金戴银,不能穿丝绒、毛皮衣服。农民只能穿黑、灰两色,贵族可以追求华美,是当时服装改革的推动者;在饮食上,东方而来的长途运输香料,成为当时贵族的专利。在居住方面,中世纪贵族,在庄园中心地带有贵族的住宅,一般也有代表权势之地的城堡,城堡的作用众多,不仅是贵族家族的居住地和社交场所,也是在战乱时周围居民的避难场所。中世纪贵族的婚姻为政治婚姻,贵族结婚的目的是为了延续后代和加强贵族家族之间的联系。贵族在中世纪社会中属于上层,所以其他方面也有特征,比如贵族只与贵族联系,生活习俗固定、联系固定,在封闭集团内大家共有贵族意识,并通过外部法令使其确立,使阶层固定,与其他阶层形成明显的界限。到了中世纪的中期,贵族集团的意识明显,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首先,贵族有意识的和自由人划分界限。成为贵族不仅仅是财产上的要求,还必须经过授封仪式,越来越严格,使得贵族只能在贵族儿女身上产生,且授封只有国王才能进行,成为贵族的条件变得日益苛刻。其次,贵族开始更加注重谱系,其中不能有模糊之处。贵族还开始采用族徽,这一标志的起源和战争有关,当时交战的双方习一特殊标记来分清敌我,后来就渐渐演变为贵族之徽。然后,作为贵族在职业上也和其他人有严格区别,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大都与战争相联系。当时的社会一般把工作类型分为作战者、祈祷者(教会)和劳动者(农民),作战是骑士、贵族的特权也是地位的象征。最

后,贵族的生活方式、观念都和其他阶层有所不同,他们崇尚忠诚、浪漫、风度。其荣誉不受玷污。贵族本身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阶层,但是其中也有流动,尤其是到了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达和社会上成分流动的增加,中世纪晚期也开始有下曾人加入这一行列。他们有的通过婚姻方式,因为贵族集团内部男女比例失调,出现低等家族和贵族的联姻;有的是因为在皇室和贵族中服役,表现出色而受封贵族称号;还有的是经济富有者凭借经济实力而升为贵族。同时,也出现了无土地、破落的贵族,族徽成为贫穷的象征。

二、中世纪的王权

中世纪时期王权统一的概念形成于法兰克王国加洛林王朝之前,那时也可以看出比较统一的特点;而在这个时代之后,因为各自国家和民族的地理概念形成,彼此走上各自发展的道路,到了末期,王权又开始向资本主义过渡,逐渐走入衰弱期。

(一)王权的由来

国王是神授与民选的结合促成,两者缺一不可。这与日尔曼民族的原始观念有关,他们认为国王是具有神性的,所以才能在世间行使他的权利,因而能够站无不胜,这种神性是整个王室家族共有的,所以此家族中成员都有成为国王的资格。但这一神性一定要经过人民民选才能证明其神性,总的看来中世纪国王均如此产生,克洛威就是在公民大会中被选出,而其祖先就是半人半神的墨洛克。后来加洛林王朝取代克洛威王朝,为了证明其合法,所以和教皇结交,由教皇授予这一职位成为合法国王;同时教皇也从中得到好处,形成了以后的教皇国。这一习俗是从日尔曼人沿袭而来,基督教则进一步加强了这一习俗。这一方面表现在理论上,

基督教早期的神学家就已有对于王权的论述:即国王是神,也是上帝在世间的代表,教会的代表者,所以具有神性;同时为了确保国王的神性,教会为此加入了一系列的登基大典,其复杂的过程既表明国王神性,也表达了人民对他的信仰:不仅是国王,还是具有神奇功效的人物;但也有不合解释之时:神授自上而下,民选由下而上,矛盾总会产生;此时就会出现两个国王共治的局面,这也是导致中世纪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王权的统治基础

国王因为了解自己无神性,所以需要一定的实力作为王权统治基础:在这当中,经济基础最为重要。每个国家的国王都掌握了一块中心地区,为国王提供了持久的经济基础和保障,国王军队也能从中得到补给,也因此这块中心地区往往就成为了王国的首都。此外,国王还拥有很多的动产和不动产,为其经济基础的一部分。除了领地外,抢劫和纳贡是国王主要经济来源。同时,国王的经济基础也靠社会关系。国王作为一个贵族,在统治中形成集体力量,并通过联姻来加强统治,使自己的领土增大;所以妇女在当时政治生活中起很大作用,婚姻的失败往往意味着一场战争,会引起全欧洲的混乱;平民结婚则是出于经济利益。这些社会力量可加强社会统治,但共治共享观念会引起灾难,父子兄弟之间常为对手,且王权形式管理上也不完全,因为理论上全国土地都为国王所拥有,而实际上是由贵族等自治。当时还有司膳、司宫、司厩、总管等官职,其作用都是为了管理国王的领地,而非全国土地。到中世纪后期,土地才逐渐演变为由官吏管理。

三、中世纪王权和贵族的关系

在中世纪的欧洲, 各国都存在着王权与贵族关系的调整问题。王权与贵族关系的好坏是影响国家政治社会生活能否安定的重要杆杠之一。贵族是王权的强有力阶

级基础, 同时贵族又是强大的离心力和分裂国家的始作俑者。

(一)中世纪早期贵族对王权的限制

在封建西欧社会里, 国王与贵族被划在同一等级。国王用以维护与其他贵族关系的纽带就是封臣封土制。国王的最大的权力就是把名义上归其所有的一切土地分封给诸候, 诸候再把土地分封给更小地主, 层层封授, 垂直延伸到自由农。于是, 一个领主拥有几个封臣, 一个封臣隶属多位领主的形式, 构成了特有的网状分封。分封只是形式上的内容, 维系双方关系本质上在于二者相互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封臣从封君那里得到土地, 就要对封君承担效忠、帮助和劝告三项义务, 其中最重要的是帮助中的服军役。在国王领兵作战时, 各封臣都必须按封授领地的大小向国王提供相应的战士, 并自备武器装备。而作为封君, 要能够保护封臣的利益不受侵犯, 仲裁封臣间的冲突, 调节矛盾, 作为临时的军事统帅率兵作战。在封臣封土制的框架内, 国王往往作为最大的封君, 以中央权力的分散换得大小贵族的效忠,而贵族得到的不仅仅有财富, 还有不受国家所控制的特权。因为, 除了国王与贵族间相互的权利与义务外, 国王再没有约束贵族的手段。在领地内, 贵族拥有经济、行政、司法等一切大权, 是实际的统治者。在这个王室与贵族组成的等级之内, 国王并不比其他的贵族强大,“国王的真正地位只不过相当封建权贵的委员会的名誉主席的地位, 而这些权贵们才是他们自己的主人并在他们自己的公国里像国王那样统治着。”[国王与贵族间“契约”关系, 经不起任何风吹草动。当某个封臣没能履行义务, 国王可号召其它封臣对其处罚。但国王如果没能尽到应尽义务, 几个贵族的联合, 就足以让国王无法收拾局几个贵族的联合, 就足以让国王无法收拾局面。对于国王与贵族间相互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12 世纪末的一篇法学著作表达得最清楚:“主公与臣属之间应该有一

种相互的忠诚义务, 除敬重之外, 封臣对主公应尽的臣服并不比主公对封臣所持的领主权更多”。

因此中世纪早期君主虽贵为一国之君,但实际上权力非常有限,只能在自己的直属领地里享有行政、征税、组建军队、发行货币等权力,而不能干涉各封建诸侯、教会主教等领地内的事务。各封建诸侯,虽名义上要服从君主,向君主效忠,为君主服骑兵役,但在自己的领地里则是至高无上的统治者,拥有行政、司法、财政等各方面的权力,尤其是当君主势力弱小时,封建诸侯更是我行我素,相互争霸,甚至挟持君主以获取赎金。在当时的条件下,国王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就必须在统治中形成一种集体力量,多是通过联姻与封建贵族联系在一起。(二)中世纪中期王权的逐渐胜利

在中世纪的中期,随着城市的兴起,出现了市民阶层,市民阶层是封建贵族束缚下的直接受害者,所以支持国王反对贵族。城市逐渐取得了自治权,并摆脱了封建贵族的束缚。在这一过程中,一方面削弱了封建贵族的势力,另一方面国王则在与城市联合中获得许多好处,最明显的是得到城市的经济支持,还有武装支持。所以在这一时期王权较以前已大为上升,权利已超越了直属领地的限制,已能在全国范围内征税,建立了对全国的统治;封建诸侯的势力大为削弱,他们独立的行政、司法、铸币等特权被剥夺。但国王的权利仍然有限,传统封建税收仍局限于王室直属领地,对地方的管理尚须国王的代表与地方势力合作来完成,而传统贵族仍享有领地上的经济权,享有免税、组织骑士武装和参政等一系列特权。因而,在这种政治局面下,国王只能通过权力制衡的方式来进行统治,尚不能为

(三)中世纪后期贵族和王权的相互对抗与合作

1、松散的合作关系

14 世纪起教皇势力走向衰落, 西欧各国国内秩序的最大而国内秩序的最大破坏者就是代表离心力和具有割据倾向的部分贵族。比如在这个时期的英国,多数情况下, 上院中贵族凭借批准国王的征税权能成功地迫使国王让步。国会批准国王征收补助金, 或其他关税等税收, 贵族则借机立法, 以维护本集团的利益。但是一旦贵族的利益受到损害, 妥协无效的情况下, 贵族阵营就分裂为敌对的两派并发生内乱。结果经常是实力强大的国王一派获胜, 对抗者受到处罚,又由于贵族是个奢侈得无法放弃高消费的阶层, 无疑对经济上走向贫困的他们是雪上加霜。奢靡的生活加上对地产经营的不善, 贵族日渐走到了贫困的边缘。贵族用以维护门第、地位、特权的一个好的办法就是做国王朝臣, 把仕身与国王政府和帮助国王治理国家作为很好的出路。而且, 贵族必须寻找新的经济来源充实腰包, 以巩固其政治地位, 增强衰败的经济基础。于是, 贵族开始职业多样化, 他们只能参军或进入教会的职业限定被打破了。有的贵族开始关注曾被之蔑视的商业贸易。巨额的商业利润令贵族怦然心动, 但是贵族却没有经商的经验和技能。因而, 有的贵族子弟开始与富商之女结成姻亲,利用婚姻挽救贵族的世家败落。再者, 贵族也开始看到知识的重要性, 有的贵族子弟开始步入学校, 一方面学习治理国家的技能, 为了将来能与市民、新贵子弟竞争国家的司法大臣或财政大臣; 另一方面学习经商的本领, 将来也当一名经纪人或金融家。借助教育, 贵族子弟更加适应了仕身于政府, 利于王权贵族更紧密的合作关系的形成。贵族与王权带有实际意义的合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贵族是国王政府官吏的重要来源之一, 即贵族的官僚化和朝臣化。国王政府要正常运作, 就必须有一批官吏负责国家各

级部门。贵族作为国王的封臣, 拥有大量的领地, 经济实力强大, 并且他们是国王政府征税的重要对象之一。所以, 贵族一直是国王政府中必不可少的成员。土地是贵族财富最主要的来源,是他们从事政治, 加入统治阶级行列, 拥有显赫的社会权势的基础。贵族帮助国王管理国家, 一方面是其实力在政治上的体现, 另一方面, 也使他们加强了与国王间的亲密关系, 维持贵族家族对领地的所有和特权, 并在协同国王对外征战中获得收益。国王则多少培养了贵族对政府留恋感情, 利于国家的统治。在 14 世纪前, 贵族主要通过大会议向国王提供建议。在国家的政令颁布前国王与贵族共同签发。如12世纪时,《克拉伦敦宪章》的署证人中贵族就占 40% ,《卡斯提尔——那瓦尔赦令》的署证人中贵族占约 50%。《巴特牧师会员土地恩准令》署证人贵族则高达 60% 以上。14 世纪后, 国会成为贵族参与国家事务的一块重要阵地, 其上院主要为大贵族把持。贵族被单独召集例会, 一般约 100 余人。在上院中, 他们掌有各种权力, 审理各种司法案件, 纠正低级法庭的错误

2、贵族王权的斗争

14、15 世纪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 雇佣兵制的实行, 封臣封士制走向了瓦解, 奠于其上的国王与贵族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在王权不断强大和封建经济衰落, 商品经济发展的双重夹击下, 贵族与国王合作远远有利于与国王的刀兵相向。封臣封土制涵盖下的国王与贵族的合作关系是脆弱松散, 不堪一击的。封臣坚守地方主义的阵地, 在自己的领地内, 他们行使的实际权力甚至比国王在全国范围行使的权力大得多。封臣把国王只不过看作是他们中较大的一员, 甚至不是最大的一员。领主们把地方利益看得比王国利益重要得多, 贵族领地上农民国家忠诚也被地方主义情感分割得支离破碎。诚如斯塔夫里阿诺斯所

说,“大多数人首先认为自己是基督教徒, 其次是某一地区如勃艮地或康沃尔的居民, 只是最后如果实在要说的话——才是法兰西人或英吉利人。”中世纪前期的欧洲人只有地域观念而无国家观念, 更谈不上对国王的忠诚。对于这一点, 另一位作家说得更直接, 他指出:“生活于有两天路程那么远距离的欧洲人就是外国人, 欧洲人是地方动物。”在这种情况下, 国王权力能辐射的范围是有限的。“他所能支配的力量手段极为有限, 中等封建主, 甚至是许多小封建主只要联合起来就能有效地对其进行反抗。”

14 世纪之后, 贵族与王权斗争的战场一分为二。其一, 为国会, 是贵族对抗王权的主战场。其二, 对王权不满的贵族举兵声讨国王一派贵族, 为辅战场。在国会形成之初, 骑士与市民并不被认为在国会中扮演中心角色。法令的制定, 条例的颁布, 对国王权力伸张的限制主要由贵族来完成, 上院在爱德华二世成了国家政策的决策者, 与国王一起处理国家大事。贵族还有后来的骑士和市民对国王最有效的制约武器就是批准国王征税和立法。在英国,“国王靠自己的收入生活”已成为惯例。国王无论是出于战争还是其他任何原因进行征税, 都必须得到全体纳税人的同意, 国会中上院的贵族恐怕是最难过这一关。为了对法作战, 征服爱尔兰、苏格兰及威尔士, 国王筹措战争经费的一切额外税收, 如补助金、关税等, 没有国会的批准, 国王根本无权征收。国王关于税收或国家事务的任何一项立法, 也必经贵族之手。当国王无视贵族的利益时, 贵族可以抗议, 请愿, 甚至撕裂合作走向武装对抗。贵族有时组建自己的委员会向国王施加压力或弹劾国王的亲信以摧毁国王的要求, 甚至建立起贵族的政治。13 世末时, 贵族西门·德·盂福尔就以暴力建立 9 人的贵族委员会执掌了国家政权, 1310 年爱德华二世在贵族压迫下组建的 21 人委员会中, 除了 7 位大主教外 14 位是贵

族 , 他们阻止了国王对国家管理的不当。15 世纪, 亨利六世时, 权贵以自己的委员会掌握了实权。国王与贵族斗争的最严重的形式就是武装冲突, 孟福尔与爱德华一世, 15 世纪的红白玫瑰战争, 及因宗教原因 1569 年北方贵族的叛乱等为典型的例证。但是这些内乱只是贵族间不同派别的矛盾激化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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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析不同阶段王权与教权的关系以及形成的背景、影响。 4.分析克洛维皈依基督教、丕平篡位、丕平献土、查理加冕称帝的背景及影响,分析此时王权与教权相互依存、相互利用的原因及影响。 5.分析卡诺莎觐见的背景及影响,分析此时王权与教权相互斗争的原因及影响。 6.分析阿维尼翁之囚的背景及影响,分析此时王权与教权相互斗争的原因及影响。 7.思考题:中世纪西欧王权和教权之争为何最终以王权的胜利而告终?这一结果是否

中世纪英国的庄园制度

中世纪英国的土地制度—庄园制 摘要:从某种意义上看,中世纪是西欧的一段黑暗时期。疫病、战争和宗教 争斗等变乱层出不穷,人民生活相对困苦。“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不仅适 用于政治,同时也适用于土地制度。在这里,我表述的是庄园制的基础:土地规 制和管理方法。 关键字:庄园制克劳利庄园自营地庄园法庭 一、前言 中世纪即约公元476年至公元1453年的一段时间,是欧洲历史上的一个时代。自西罗马帝国灭亡(公元476年)数百年后起,在世界范围内,封建制度占统治地位的时期,直到文艺复兴时期(公元1453年)之后,资本主义抬头的时期为止。在中世纪的英国,不仅发生了百年战争、玫瑰战争等数目繁多的战争,出现黑死病之类的灾难之类,两院制的形成以及中古英语的形成之类的大事件,同时在此之下的基础——经济制度也有所发展。 二、庄园个案:克劳利庄园 汉普郡的克劳利庄园是在公元909年授予温彻斯特主教的。赠与是免费的。因此,作为庄园领主的温彻斯特主教对于国王承担提供60名骑士的义务(有时是40名骑士)作为领有汉普郡克劳利庄园的回报。在12世纪时,领主曾用缴纳代役租的方式代替服骑士义务。亨利三世(1216年—1272年)曾授予温彻斯特主教一系列附带的特权,主教因为领有庄园要承担若干封建义务。 “土地调查册”时期,克劳利庄园有6个维兰、20个奴隶、25个bordar,他们都属于不自由人,未得领主同意不得离开庄园。在未得到领主同意的情况下,他们也不得把他们的子女嫁出去,他们在庄园法庭上只能充当被告人的角色。此后,这些人转化为习惯佃户的一部分。13世纪以后,克劳利庄园大约有50名佃户。克劳利庄园的佃户分为两种,在南克劳利庄园称雅兰持有者,在北克劳利庄园称法新持有者。前者每人持有16英亩法定土地,后者持有5.5英亩法定土地。雅兰持有者是自由持有地的耕作者而后者本质上是茅舍农,他们把大部分时间用于为领主府劳役和干法定的重活,后者每人持有2英亩休耕地和4英亩庄稼地,这些土地生产的谷物尚不足以维持生活。在中世纪的克劳利庄园,没有很多关于自由民的证据。这里有一个教区长是自由民,但他出生于别处,大概是个外来户。持有南克劳利地产的是胡氏,他是领主的审计员,可能会是一个自由民。持有克劳利庄园最西端土地的是一个自由人,但情况不详。

第14课王权与教权练习册习题

第14课王权与教权 一、基础练习 1.写出下列关于王权与教权关系的重要事件的历史影响。 (1) 丕平献土 (2) 查理加冕 (3) 卡诺莎觐见 (4) 阿维尼翁之囚 2.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克洛维皈依天主教后,维也纳主教阿维图斯写信给他说:“你的信仰是我们的胜利,…… 神圣的天意已赋予你作为我们时代的主宰者。” 维也纳主教为何对克洛维说“你的信仰是我们的胜利”? 这里的“胜利”指什么? 3.右图是伦敦考陶尔德学院珍藏的9世纪绘画:查理大帝。该 图与课文中的查理大帝画像风格不一,但是主题一致。仔细观察两 图,它们都是如何表示查理既是世俗皇帝又掌握一定的宗教权力的? 按照教会的观念,查理的权力最终来自于何处? 4.中世纪西欧王权和教权之争为何最终以王权的胜利而告终?这一结果是否有其必 然性? 二、拓展练习 5.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法兰克王国的奠基者是强有力的军事领袖克洛维。根据6世纪历史学家格雷 戈里记载:当初,当他的基督徒的妻子请求他皈依基督教时,他拒绝了:“你的神毫无用处。” 但是,有一次与另一日耳曼部落的战斗中,克洛维的军队面临毁灭,他高声喊道: “耶稣基

督!如果你能赐我胜利,让我战胜敌人,我一定信奉你,接受洗礼。”他话音刚落,敌人就开始逃跑。于是,496年,克洛维率3000亲兵接受洗礼,皈依基督教。 ——杰克逊·斯皮尔福格尔《世界历史》材料二六七世纪的西欧,政治上日耳曼诸王国并立,经济上城镇败落,起重要作用的是日耳曼贵族和罗马贵族的大庄园,以及日耳曼人的农村公社。日耳曼国王对西欧根本不加治理,也不会治理。……文化上日耳曼人目不识丁,当时唯一有文化的人是教士,唯一的精神生活只是在修道院。日耳曼国王控制着西欧国家的政权,但精神文化生活的领导权却属于基督教会。 ——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 (1) 从材料一和材料二中分别找出解释克洛维皈依基督教的理由。 (2) 你相信哪一种理由是真实可信的?对另一种理由应该怎样解释? 6.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以下是德皇亨利四世先后对教皇格列高利七世说的两段话: 你,现在已不是教皇,而是个假僧侣。我,神圣的亨利皇帝率领全体主教对你说“滚开”。(1076年) 余,亨利王,……愿在我们的主人,教皇格列高利所拟定的范围内,遵照他的判断改正前衍,或依据他的主张签订和约。……我愿在我和我可能控制着的方面,保证他们的安全,不受到任何生命或肢体上的损害和劫掠,也不至因为我们的许可而遭受到任何违犯其尊严的阻扰……(1077年) 1076年初,亨利四世为何要废黜教皇?1077年态度为何又180度大转变,俯首屈服?

中世纪教会与王室权利之谜

08外汉俞露露 80213013 论中世纪教会与王权之谜 在我看来,在中世纪的欧洲,基督教的存在,可以说是一把双面刃。一方面,它可以作为维护王室尊严权利的屏障,它帮助政权稳定,人民信服,但同时,作为欧洲政界的另一大势力,与王室又有着权利之争。 欧洲,长期处于教会和国家、王权与神权的二元统治制下,政教之争是中古西欧政治史上极重要的内容。王室与教会作为并存的两大政治力量,二者之间的冲突与合作并存。中世纪前期,王权与教会的关系错综复杂,两者既相互为援,又不乏激烈的权益纷争,处于对立、统一状态;中世纪中期,教会的实力不断增强,“上帝之城”与“世俗之城”之间展开了长期的以争夺最高统治权为核心的政治斗争;进入中世纪后期,王权在与教权的合作与斗争的制度化进程中走向强大,而教权则日渐没落。 在权利的更迭之中,唯一不变的是,不论斗争输赢如何,基督教,确实是作为一种全民性的信仰而千百年的流传,至今仍源源不息。 除去在政权的争夺上,教会在某些方面也给社会造成了极大影响。单是自然科学,人文学科上的诸多进步,被教会野蛮掩盖,甚至扼杀。多少启蒙的进步的思想,被狠狠扼杀。海帕西娅,贞德,哥白尼,布鲁诺,伽利略等等,都遭到教会的残忍对待,或是被严刑,或是被剥夺人权,罄竹难书。

但,在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提,教会对于蛊惑人心,得到“太平”社会,又有着一定的贡献。比如,大家都坚持做礼拜,相信会有地狱与天堂之存在,坚信人的一切都有身在看,会有终极审判的存在。所有人在做着任何事的时候,也许会想到,一旦违背法律,违背规则,又会为自己添下多少罪域。于是,大家,战战兢兢,小心翼翼,对外界的任何都保持一种进而远之的距离,以策安全。以此,社会,又怎么可能不会出现一段时间的稳定。 为什么说是一段时间的稳定呢?自然是因为人,作为万物之主,世界之灵魂的所在,在受到巨大的压力大打击之下,虽然会被镇压,但势必会反弹地更加厉害。于是,在欧洲历史上,也并不是一直太太平平。 公元10至11世纪,格里高利一世在改革天主教会时,所提出的新理论代表了中世纪天主教会的社会理想,即在尘世建立起一元化的神权统治,实际上是建立起教皇权的一元化统治。从此,欧洲王权开始滑向教会。而在,英诺森三世时期,随着他登上彼德宝座,教皇的奥古斯都时代开始了。教皇的权力达到一个巅峰的状态。一直到不断有欧洲国家把基督教定为国教:丹麦、波兰、立陶宛、匈牙利等。 但这样到了16世纪,天主教教会的荒淫行为遭到了人们的反抗,再就是马丁路德的改革·瑞士加尔文等人的改革。英王亨利8世成立新教,而不是听于罗马教廷。再就是最后的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封建实力与资产阶级的过度了。 风云际会,惊天变。教会的势力也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此,

读书笔记:《欧洲中世纪史》

读书笔记:《欧洲中世纪史》 欧洲中世纪是从罗马帝国覆灭到现代民族国家兴起 的中间1000年,这本书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视角,即从更大的范围、而不是局限于民族国家的层面来看现代欧洲的形成,因为现代民族国家仅有几百年的历史,而在这片土地上更长的时间内是没有明确国家的,教皇国、英法之间的烂账、南法和意大利北部、神圣罗马帝国的糊涂账。 因此这本书站在了更高的全局的角度,虽然在历史脉络上按照中世纪早期、中世纪中期和中世纪晚期来分别阐述,但是依然着墨了诸多核心线索,天主教与东正教、西欧与拜占庭的分合、教皇与世俗国家的权力争夺、教会的内部变革、欧洲的社会性变革等等。400多页描绘了1000年的历史,信息量大却又不显松散。 初探中世纪,大部分人会想到的第一个词是“黑暗”,正如我们想到国民政府的第一个词会是“反动”一样。“黑暗”并不是中世纪的正确概念,或者说漫长1000 年中,在整个欧洲大陆上,人们所想象的黑暗只是很小、很短的一部分。中世纪有战乱的纷争、有相对和平的时代、有

宗教黑暗但是孕育了繁盛的时代。 一般而言,我们会认为欧洲文化的复兴来自于16世纪后的文艺复兴,称霸全球前年的中华帝国跟欧洲在16世纪文艺复兴开始逐步拉开差距。但种子的萌芽在中世纪早已经种下。在1100年时,欧洲已经有非常多的学生和教师,1200年时第一批重点学习医药、哲学和法律的大学已经在欧洲各地发展起来:这批大规模的教育普及运动造就了大量的地方学校、教会学校和大学。而在中世纪晚期,伴随着地方语言的发展基础教育也开始繁荣。说到教育,这也是我看好越南市场的原因,越南的人均GDP相当于20年前的中国,但是其成人识字率相当于9年前的中国。经济未动,教育先行。 历史的发展有着必然性,但是也充满着偶然。英国首创君主立宪的政体成为民主的标杆,离不开征服者威廉在每次获得一片土地的时候都会分给他的领主们,因此每个领主最终得到的土地都散落于全英各处,迫使每个领主都从全国的角度来考虑自己的利益,这决定了英国未来的贵族议政的政治形态。 从更高的层面看,欧洲缺乏大一统的稳定性。一方面,有教皇权力制约世俗权力,1122年沃尔姆斯宗教协定标志着教权和君权在俗世授职方面的妥协,腓力四世后来抓捕卜尼

中世纪教权与法国王权之间的关系

14世纪前后中世纪教权与法国王权之间的关系 摘要:14世纪是法兰西民族国家形成的重要时期,亦是罗马天主教会发展的关键阶段,这一双重特性决定了法国王权与教廷教权之间势力的消长。双方经历早期的妥协与合作并于本世纪迎来多次正面交锋,终以法国王权对教权的绝对胜利而宣告结束。教会的阿维农之囚是中世纪罗马教廷教权衰落的重要标志。在原本天主教会势力盘根错节的欧洲,这一发展态势注定对未来数世纪西欧的历史进程产生深远影响。 关键词:罗马教权法国王权阿维农之囚14 世纪 在阿尔比战争结束后的13 世纪上半叶,罗马教廷与法国王室之间似乎达成了某种平衡和妥协。当时由于海峡对岸的安哲文帝国对法兰西国家的战争威胁日益迫近,法兰西王室的各项战争准备已迫在眉睫。战事频仍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王室的财政负担。为了缓解王室的财政压力,法国国王把矛头对准一向享有税收豁免权的西多会修道院。冲突迅即在腓力四世国王与时任教皇卜尼法斯八世之间爆发。对于罗马教廷而言,继之而来的是14 世纪漫长的“阿维农之囚”阶段。总之,关于中世纪盛期法国王权与罗马教廷教权之间的关系演变,我认为在现实层面两者处于永恒的纷争状态。本文主要剖析14 世纪前后法国王权与教廷教权之间的关系,并且我认为正是这一阶段的政教

关系为未来数世纪天主教会的历史发展定下了基调,并由此深刻影响着西欧社会整体的历史进程。 一、历史性的妥协 1198年,当英诺森三世继任教皇职位时,摆在他面前的督 教欧洲绝非是一个平静的世界。这位中世纪最伟大的法学家教皇在推行教会改革这一宏伟蓝图时,不得不寻求与世俗国王之间的妥协。此时,无论法国王室还是罗马教廷都面临着更为棘手的问题亟待处理。这时候,法国国王腓力二世的压力主要来自海峡对岸正在崛起的安哲文帝国。另一方面,12 世纪末的罗马天主教会亦是危机重重,严重的世俗化现象向天主教会各个角落的广泛渗透已然使其积重难返。特别是以卡塔尔教派为代表的天主教异议教派在南部法国等地强劲的传播势头,正在撼动罗马天主教会的统治权威。因此当英诺森三世在12 世纪末继任教皇职位时,消除天主教异议思潮的影响并重振天主教会昔日的声望,成为这位法学家教皇必须担负的当务之急的使命。 由此可见,在12、13 世纪之交的西欧,无论是罗马教廷还是卡佩王朝的法国都因更加迫切的其他事务之牵制而自顾不暇。特别是罗马教廷更加岌岌可危,它正面对着遍及欧陆的天主教异议思潮不断向天主教会权威发起挑战的现状。因此,13 世纪初法国王权与教廷教权之间能够保持一种表面的甚至堪称历史性的妥协与平静。 二、权力平衡的打破 法国王室与罗马教廷之间势力平衡的打破根本上应当追溯至 13 世纪初的阿尔比“圣战”。在阿尔比战争中,罗马教廷主要凭借的

英国王权的演变

英格兰曾经历过罗马帝国的统治,在罗马人撤走后,进入了小王国、小部落联盟混战的时期,到6世纪,入侵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形成了七个王国(部落联盟)。威塞克斯王国逐渐强大起来,829年国王埃格伯特压服了其它王国,成为英格兰的共主。但与此同时,英国也进入了―恐怖的维京人时代‖,遭到北欧海盗一波又一波的入侵。埃格伯特的孙子阿尔弗烈德因为成功地抗击丹麦人入侵,以及营建伦敦、组织编撰《阿尔弗烈德法典》、《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等功绩而被后人尊为―大帝‖(the great)。威塞克斯王朝传了15代国王,到埃德蒙二世时,终于无力抵挡丹麦人,被迫与丹麦王克努特分治英格兰。1016年埃德蒙二世死,克努特兼并了整个英格兰,开始了丹麦王朝的统治。但在1042年,威塞克斯王室后裔―忏悔者‖爱德华以母系血统继承了丹麦人的王位。 1066年,忏悔者爱德华临终前授意贤人会议选举哈德罗二世为王。但来自法国西北部的诺曼公爵威廉渡海征服了英格兰,他就是―征服者‖威廉一世,建立了诺曼王朝。威廉一世将大批诺曼贵族分封到英格兰,通过全国普查编制《土地赋税调查书》,加强了英格兰的王权。威廉一世的儿子亨利一世因为没有子嗣,死后被外甥斯蒂芬夺得王位,但亨利一世的女儿玛蒂尔达及其子亨利二世不服,打败了斯蒂芬,迫使斯蒂芬立亨利二世为继承人。1154年,亨利二世开始了金雀花王朝的统治。 金雀花王朝(安茹王朝)是英国历史上第一个名君辈出的黄金时期。亨利二世有很高的法学造诣,对英国的法律体系作了很多有效的改革。其子理查一世继位后,参加了第三次十字军东征,一度打败了萨拉丁而名声大噪,获得了―狮心王‖的称号。理查一世之弟―无地王‖约翰继立,被法王腓力二世打败丧失了在法国的大片领地,但1215年在大贵族胁迫下签署的―自由大宪章‖是世界宪政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无地王‖之子亨利三世在位期间,同样被大贵族所胁迫通过了《牛津条例》和《威斯敏斯特条例》,开设了立法机构议会。亨利三世之子―长腿‖爱德华一世在位期间,议会制发育成熟,并完善了英格兰法律体系,还吞并了威尔士、远征苏格兰,为英国的统一打下了基础。到爱德华一世之孙爱德华三世时代,因对法国王位提出要求,揭开了英法百年战争的序幕,并屡败数倍于己的法国骑士军团。爱德华三世的孙子理查二世被兰开斯特公爵亨利四世废黜,金雀花王朝被兰开斯特王朝取代。实际上亨利四世也是爱德华三世的孙子,是受封为兰开斯特公爵的王子冈特之子。 亨利四世之子亨利五世重开英法百年战争,蹂躏了大半个法国,迫使法王承认他为继承人,可惜暴病死在法国战场上。他的儿子亨利六世不到一周岁就成为英、法两国的国王,但圣女贞德的出现扭转了法国的战局,英国人被赶出了法兰西。亨利六世在英国的统治很快也保不住了,1455年,爱德华三世孙女菲丽帕的后代、约克公爵起兵造反,这场战争史称―红白玫瑰战争‖,亨利六世废而复立,立而复废,最终败于约克家族之手。约克家族的爱德华四世继位,建立了约克王朝。但玫瑰战争仍未结束,1485年,兰开斯特公爵冈特曾孙女的儿子亨利七世从国外攻回英国,杀了约克王朝末王理查三世,建立了都铎王朝。 亨利七世之子亨利八世因废后问题,同罗马教皇决裂,在英格兰推行宗教改革,英格兰国王从此成为―国教的领袖‖,亨利八世的女儿伊丽莎白一世时期,使英格兰顺利度过宗教改革的混乱时期,并在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都取得长足进步。但伊丽莎白一世终身未婚,没有后嗣,都铎王朝结束,她的表侄孙(亨利八世妹妹的曾孙)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继承了

《欧洲中世纪史》读后感

[《欧洲中世纪史》读后感]《欧洲中世纪史》读后感 一位当代的智者说,对于传统人们至少应该怀有一种温情的敬意,《欧洲中世纪史》读后感。在我看来,由朱迪斯·m·本内特和c·沃伦·霍里斯特所著的《欧洲中世纪史》就是这样的一本书。作者在书中对历史尽可能地做到客观公正的评价,但对中世纪的喜爱之情还是跃然于纸上的。这固然和作者对中世纪过于正面的评价有关--虽然作者也不时提中世纪的缺陷--更因为道德的原因,以及作者对历史宽容的态度,使读者在书中很容易领会到作者对历史抱有的那种温情的敬意。尽管作者对中世纪的一些评价我不以为然,但作者对历史的这一态度让我感动。现代人总是太自以为是,这使我们很容易蔑视我们的过去,失去了起码的尊重。而这样的一本书,教给我们的不只是一些历史的知识和视角,更重要的正是这种对传统的敬意之情,让我们明白历史的进程不是跳跃式,我们和古人并不是完全割裂的,我们和他们之间存在着一根纽带。当我们明白文明的传承是怎样顺着这根纽带缓慢前行的时候,对传统怀有一种温情的敬意,这话就不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还成为了我们精神上的慰藉,让我们不再是漂泊的浪子,不再孤独徘徊。西语说,忘记自己历史的民族是没有未来的民族。在我看来,之所以没有未来,不正是因为现实的迷惘吗?而历史,正是治疗这种病症的良药。 比如书中谈到欧洲的统一之难,自古罗马一分为二后,欧洲就不再统一过,最多只存在名义上的统一,而实际上是一个国家内众多小的公国并列。即使是在一个小地方比如如今的法国境内,统一也是短暂的,更多的时候是公国之间的战争。他们虽然承认国王的存在,自己只是国王的臣子,但国王对他们的约束很小很小,有时候他们甚至想取而代之。国王只是一个大点的领主,或者基于血缘的关系而被承认而已,在大多数时候它都不是一个政权的首领。读到这些,我自然想到我们的中国。小小的欧洲(不包括现在的东欧和苏联)统一尚且如此之难,地质差异十分明显的大中国的统一该是多么困难啊。但中国做到了,在很早的时候就做到了,这绝对是个奇迹。当然中西差别也就突显出来了。一方面,一种文官的治理代替了领土分封、科举考试代替了世袭、职业分工代替等级之别;另一方面,皇权得到了加强,而在欧洲只有少数时候国王才具有这样的权威,能让全国政令通行,而一旦这位强人去世,国家又将恢复到各自为政的局面中。 下一个问题就是战争的差别。欧洲是连绵不断领主或贵族之间的战争,而在中国是反复的改朝换代的战争,谁更让人难以忍受一点呢?同时欧洲存在一个骑士阶层,他们是为战争而生的人,他们只听命于自己的主人,因为他们不用工作而靠自己的领主养活,其责任就是保护他们和为他们打仗,读后感《《欧洲中世纪史》读后感》。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对阶级划分的设想在中世纪得以实现。在治人者(国王和贵族)和治于人者(劳动者)中间,另外还有一个战士阶层,他们的美德是忠心和勇敢。而在中国,战士听令于国王而不是贵族、他们的任务是保卫国家而不是保卫自己领主的土地、它也不是个阶层而只是个职业。中世纪的骑士不用耕种土地,农民和农奴不仅要养活国王和贵族,还要养活骑士。而在中国当国家不需要那么多军队的时候,一部分战士就离开军队谋求另一种职业。在很久以前我读到柏杨的书说中国战争之多,以至于中国人养成不会笑的传统,因为中国人始终生活在苦难之中。但当我读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想欧洲的战争只怕比中国有过之而无不及。领主和领主之间的战争,公国和公国的战争,国家和国家之间的战争,再加上后来宗教组织发动战争,只怕欧洲人比中国人更少享有和平的机会。 提到宗教,不能不谈,中世纪也离不开宗教,没有基督教会就没有中世纪。《欧洲中世纪史》谈到了宗教的影响,包括哲学、艺术、建筑、文学等等方面直到人的精神层面。作者对教会作用的肯定,如前面提到,不单因为它承接着现代西方文明,也因为道德的原因。关于前者,作者也毫不掩饰提到中世纪未期伊斯兰文化对西方的启蒙,包括哲学、科学、医学、天文等等方面,但教会人士自己对伊斯兰文明的吸收和发挥也是至关重要的。而关于后者,也是我

浅谈诺曼征服对英国王权的影响.doc新

浅谈诺曼征服对英国王权的影响 摘要:13、14世纪之交,英国王权极度强化,国家政体由地方君主制发展到等级君主制。君主权力强化,探索英国王权不断地发展过程,我们不难知道起因于“忏悔者爱德华”统治时期的诺曼征服对于英国王权有着巨大的影响,英国历史学家几乎都承认其历史地位不亚于宗教改革、光荣革命和工业革命。诺曼底公爵威廉就任英国王位后,其执政措施以及就任王位带来的相应影响使得英国在其军事、政治、教会、土地等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不可否认,诺曼征服对现今英国君主立宪制政体也具有间接作用。谈及诺曼征服对英国王权的影响,我们不仅要论及其对当时英国王权的改变,而且还应思索诺曼征服后英国历史的改变,以及此次诺曼征服所波及影响范围,同时要从细微前后对比角度去看待这一历史事件。 关键词:诺曼征服;爱德华威廉;英国王权;影响 谈及诺曼征服对英国王权的影响,我们首先应了解征服前英国王位问题及其历史背景与特点,以此才能更好的了解、理解诺曼征服的影响。 5世纪前半期,日耳曼人不断侵入不列颠,其大致包括裘特人、盎格鲁人、撒克逊人。与此同时法兰克人征服了高卢北部,从而切断了罗马与不列颠的联系,并最终使得在民族大迁徙的压力下,罗马军团不得不撤出不列颠。罗马军团的撤出为日耳曼人更深层次的征服减少了一定阻力。经过长期兼并战争,到了6世纪和7世纪初形成了七个王国,史称“七国时代”。829年,七国之一的威塞克国王艾格伯特(802—839)统一七国,建立了英格兰王国。此后丹麦人不断入侵英格兰,并且丹麦王斯温一世(985—1014)与1013年正式受封为英国国王。但是其子继位后开始征收沉重的租税,其暴虐的统治最终导致其死后,所立的“帝国”趋于瓦解。1042年,由高级教士、名门显贵、高官显宦组成的“贤人会议”拥立流亡于诺曼底的阿尔弗烈德(英王艾格伯特之孙,曾率众抵抗丹麦人进攻、签订威德摩尔合约,实行英丹分治)后裔爱德华三世(1042—1066)为英国国王。1066年,爱德华逝世,本应继承王位的威廉在教皇的支持下开始进攻由“贤人会议”推选哈马德(英格兰的贵族伯爵,爱德华的内兄)为王,并沿岸设防,于1066年9月侵入英格兰,击死英王哈罗德、占领伦敦、加冕为王,称威廉一世(1066—1087),在英国建立起诺曼底王朝(1066—1154)。诺曼征服是英国社会发展的一次重大转折,它使英国社会在政治、经济、阶级结构、民族关系和

中世纪贵族王权及其相互关系

中世纪贵族王权及其相互关系 来源:互联网作者:本站编辑[日期:2009-8-15] 浏览:274次 杨萌 [公法天地] [摘要]:中世纪,政治的主线就是是王权贵族权和教权三者关系的变化,其中贵族权和王权的关系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不断发生着变化,尤其到了中世纪的晚期,二者的关系既斗争又和合作。 [关键词]:中世纪王权贵族权相互关系 中世纪社会经历着经济体制、政治制度、宗教生活及思想文化等各方面深刻的变化。贵族和王权的关系也在社会大环境的变化中不断发生着转变。 一、中世纪的贵族 中世纪一个典型的贵族统治时期,贵族是维持统治的阶级结构,有统治权,成分复杂,随早、中、晚期不断变化。早期人们不注重谱系,因为是个民族与罗马的混容时期,是重视现有势力和土地;中期,社会基本定型,人们开始注重谱系,强调封号,看重出身,贵族集团也于此时形成,成为一个封闭的团体;到晚期,因为商品经济发达和社会上成分的流动增加,也开始有下人加入贵族行列,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有封号而无土地的破落贵族。中世纪晚期贵族具有了明显的封闭性,且贵族内部也分出了不同的登记,表现出不同的权势:公爵,此称号授予部落首领,为一地的统治者,仍有政治、经济、法律和权利,他们仅为名义上的归附。侯爵,大都为边防长官,是由国家派为边境地区的长官负责数郡的统治,这些人大都出身于当地的大家族,为半独立力量,可任命当地官员。伯爵,是地方

的行政长官,如郡首,由国王任命,时间长久后也成为半独立状态。公爵的委任者也称伯爵,其权利甚大,尤其代表公爵时,常常由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成为统治者,如建立安茹王朝的安茹伯爵, 以上三种贵族为高等贵族,均拥有大量的领土,能实行独立或者半独立的统治。贵族的特征也反映在其它各个社会生活方面。衣食住行方面:衣服的颜色、款式均以法律规定,非贵族者不得穿金戴银,不能穿丝绒、毛皮衣服。农民只能穿黑、灰两色,贵族可以追求华美,是当时服装改革的推动者;在饮食上,东方而来的长途运输香料,成为当时贵族的专利。在居住方面,中世纪贵族,在庄园中心地带有贵族的住宅,一般也有代表权势之地的城堡,城堡的作用众多,不仅是贵族家族的居住地和社交场所,也是在战乱时周围居民的避难场所。中世纪贵族的婚姻为政治婚姻,贵族结婚的目的是为了延续后代和加强贵族家族之间的联系。贵族在中世纪社会中属于上层,所以其他方面也有特征,比如贵族只与贵族联系,生活习俗固定、联系固定,在封闭集团内大家共有贵族意识,并通过外部法令使其确立,使阶层固定,与其他阶层形成明显的界限。到了中世纪的中期,贵族集团的意识明显,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首先,贵族有意识的和自由人划分界限。成为贵族不仅仅是财产上的要求,还必须经过授封仪式,越来越严格,使得贵族只能在贵族儿女身上产生,且授封只有国王才能进行,成为贵族的条件变得日益苛刻。其次,贵族开始更加注重谱系,其中不能有模糊之处。贵族还开始采用族徽,这一标志的起源和战争有关,当时交战的双方习一特殊标记来分清敌我,后来就渐渐演变为贵族之徽。然后,作为贵族在职业上也和其他人有严格区别,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大都与战争相联系。当时的社会一般把工作类型分为作战者、祈祷者(教会)和劳动者(农民),作战是骑士、贵族的特权也是地位的象征。最

世界中世纪史

世界中世纪史》教学大纲 【说明】 《世界中世纪史》是历史系历史专业的一门基础课,是世界史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介于世界上古史和世界近代史之间,具有承上启下作用的一门课程。其主要内容是阐述农耕世界与游牧世界形成的原因及其相互交往的形式,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社会后果和影响;阐述外国封建制度的产生、发展、衰落的历史过程,揭示其在世界范围内发展基本规律,为深刻认识近代社会的特点奠定基础。 世界中世纪史头绪纷繁,内容比较复杂,教学时数较少,教学难度较大。因此,教学中既要加强知识的系统性,又要注意选择基础知识的科学性。 本大纲是依据国家教委委托中国人民大学所编写的《面向21世纪的历史学12门主干课教学内容要点》一书编写的。选用的教材是吴于廑、齐世荣主编的六卷本《世界史•古代史编》(下卷)(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此教材是我国世界史研究的一种革新教材。 【本文】 前言关于“世界中世纪史”的几个问题 教学目的:前言部分旨在使学生了解与本课程有关的一些基本概念,并知道与之相关的学术观点及动态,另外还要告诉学生本课程在整个通史中所处的地位,为整体学习和把握本课程打下良好的基础。 内容要点: 一、关于中世纪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二、关于西欧的中世纪 三、关于东方的亚细亚生产方式 四、学习中世纪史的意义 教学方法:论述 教学手段:讲解与板书 授课时数:2学时 作业与思考:: 1、封建生产方式有哪些特点。 2、怎样学好世界中世纪史。 第一章文明的冲撞与融合 教学目的:本章要求同学们首先掌握农耕世界与游牧世界的形成及其这两个世界的基本特征、真正理解交流与冲撞――这一两大世界的主要交往方式的真正含义和后果。要求同学们了解公元前后数百年间亚欧大陆民族大迁徙基本情况,并从全球的角度来理解这种民族大迁徙对亚洲和欧洲所产生的影响,其中要重点掌握日耳曼民族的迁徙对整个西欧历史发展所产生的深远影响。 内容要点:农耕世界与游牧世界的形成原因及其相互交往的形式,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社会后果和影响;游牧民族大迁徙的原因以及匈奴人西迁所引发的后果;日耳曼民族大迁徙对西欧历史的影响。 第一节农耕、游牧――人类文明的两个世界 一、农耕世界和游牧世界的形成 1、农耕世界

2017 2018历史岳麓版必修3第14课理性之光作业1

一、选择题 1.“他们否定一切外在权威,呼唤用理性的阳光驱散现实的黑暗,提倡科学、自由和平等。”“他们”是指( ) A ?古希腊时期的智者学派 B.15 世纪后期的人文主义者 C.19 世纪中叶的马克思主义者 D.18 世纪中叶的启蒙思想家 解析:选D。关键信息:理性,提倡科学、自由和平等,这是启蒙运动的主张,故选D 项。 2.在18 世纪,法语成为欧美上流社会和知识分子的国际语言。这主要是因为( ) A .启蒙运动的影响 B .拿破仑对外战争的推动 C.《人权宣言》的传播 D .法国浪漫主义文学的繁荣 解析:选A。18 世纪,法国成为启蒙运动的中心,法语成为欧美上流社会和知识分子 的国际语言,故选A。拿破仑对外战争、《人权宣言》的传播发生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 影响尚有待散发,浪漫主义文学在18世纪后半期到1 9世纪中叶流行,故其他三项不符合题意。 3. 马克思说,启蒙思想家“已经用人的眼光来观察国家,并且从理性和经验中而不是从神学中引申出国家的自然规律”。其中“理性”的含义是( ) A .独立的思考与自主的精神 B ?君主的权力与党派的信仰C.国家的意志与精神的寄托D ?权威的判断与历史的传统 解析:选A。理性主义是启蒙运动的旗帜,所谓理性,就是人的独立的思考与自主的精 神。 4. 在法国大革命中沦为阶下囚的国王路易十六读完伏尔泰和卢梭的著作后,不禁喟然长叹:“这两个人毁了法国。”这说明了启蒙思想( ) A ?促进了人们思想的彻底解放 B .导致了法国的政教分离 C.对法国大革命起到了动员作用 D ?否定了法国的等级制度 解析:选C。伏尔泰和卢梭是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启蒙思想家批判专制王权和教权 主义,宣传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这些思想否定王权,对法国大革命起到了动员作用 最终导致封建制度被推翻。故选C。 5. 美国总统托马斯杰斐逊(1743 —1826年)曾说:“每个人都有两个祖国,他自己的国家和法国。”他的根据是( ) A ?法国曾帮助美国打败英国殖民者

中世纪前期英国的地方自治形态

中世纪前期英国的地方自治形态 早在七个世纪之前,中英两国就呈现出两种截然相反政治发展趋向:前者是朝着中央集权的方向进一步迈进,后者则是一步步走向君主立宪。就英国而言,其所以能在世界上首先确立起宪政,成为“宪政之乡”,与专制道路分道扬镳,不仅源于议会的强大,更取决于地方自治基石的深厚。早在中世纪前期,英国的地方统治就不同于封建时代中国式的“官治”,呈现出一定的自治特性。本文拟对这一自治特性及自治形态予以初步探讨。 一、郡政府的“官民合治” 中世纪前期,英国的行政区划大致可分为郡——百户区——村镇三级。整个国家分为三十余郡,郡下设若干百户区,百户区又下辖一些村镇。这一三级体制形成于诺曼征服前,沿用至都铎王朝止。城市兴起后,也演化成一级相对独立的地方政府单位。就总体而言,当时的各级地方政府并不完全是代表中央政府的“官府”,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一个自治体,具有某些自治特性。这一自治特性在各级地方政府中均有反映,其中尤以郡政府最为典型。 郡政府作为地方最高一级政权,上承国王和中央政府,下系各百户区政府乃至城市政府,是地方统治链条中的关键一环。国王治郡,可借助差往各郡的巡回法官,也可通过财务署、大法官厅等中央机构,但最主要的工具还是委任的几十名郡长。由于郡长是当时国王委任的最主要的地方官,因此,郡政府的运作最能集中反映中央对地方的控制程度。

郡长通常只掌一郡,有时则兼管两郡,(帕尔默:《中世纪英国的郡法庭》(R.C.Palmer,The County Court of Medieval England),普林斯顿1982年版,第29页。)直接代理国王处理各种郡内事务。在司法领域,郡长负责召集并主持郡法庭,审理郡内诉讼,另外还须每年两次到所辖百户区主持法庭,这就是所谓的“郡长的巡回审判”。(梅特兰《英国宪法史》(F.W.Maitland, The Constitutional History of England),剑桥1909年版,第46页。)在财政领域,郡长负责征收郡内与王室有关的各种收益,诸如王室领地的收入、各种司法收益、盾牌钱、协助金等,并每年两次上缴财务署。在军事与治安领域,郡长负责征集军队,并把郡内有义务服役的居民登记造册,定期检查,以确保人员供给;要及时向国王封臣传达各种军事命令;还要维持好地方防务和地方治安。 郡长的治郡方式不是单枪匹马、事必躬亲,他颇类似中国古代的县令,将大批事务交付手下胥吏处理。胥吏或由郡长任命,或由郡长雇佣,大多安排在郡长身边,余则遣往郡内各地,彼此职责有别,权限不一。其中,副郡长职权最大,可替代郡长主持郡法庭与百户区法庭,地位显赫。同他一道与郡长共事的有几位文书,他们分别处理某一专门事务,如保管与上交国王的令状、协助征税与理财等。郡长身边的办事员中还有一名巡回官,其职责是处理其他各种事务。差遣到郡内各地的胥吏主要有代理官和副代理官,均负责办理郡内某一地区的事务。(帕尔默:《中世纪英国的郡法庭》,第40-54页。)胥吏对郡内事务的参与处理,有力配合了郡长对郡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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