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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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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1

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信息网络的全球化使得信息网络的安全问题也全球化

起来,任何与互联网相连接的信息系统都必须面对世界范

围内的网络攻击、数据窃取、身份假冒等安全问

题。发达国家普遍发生的有关利用计算机进行犯罪的案

件,绝大部分已经在我国出现。

目前,我国进口的计算机系统产品,其安全功能基本上是最低层次的,我国尚没有自己的配套安全技术产品,使用的微机和网络产品从硬件、固件到软件,基本没有

安全保障功能,在建的一些重要信息系统,也缺乏安

全技术防范措施。这些问题若不加紧解决,会影响国家

主权和安全、信息化社会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经

济和现代化建设顺利发展。

但是,当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者、管理者和使

用者都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他们建设、管理或

使用的信息系统是否是安全的?如何评价系统的安全性?

这就需要有一整套用于规范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和使

用的标准和管理办法。

一、等级保护制度的意义

1994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法律基础。其中第九

条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和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安部在《条例》发布实施后便着手开始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研究和准备工作。等级管理的思想和方法具有科学、合理、规范、便于理解、掌握和运用等优点,因此,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我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重要发展思路,对于正在发展中的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更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切实加强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安全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全面提高国家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整体水平,使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指导工作更具体、明确,公安部组织制订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以下简称《准

则》)国家标准,并于1999年9月13日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通过并正式批准发布,已于2001年1月1日执行。该准则的发布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法规和配套标准的制定和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了依据,为安全产品的研制提供了技术支持,为安全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技术指导,是我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工作的基础。

二、国外等级保护的发展历程

美国国防部早在80年代就针对国防部门的计算机安全保密开展了一系列有影响的工作,后来成立了所属的机构

--国家计算机安全中心(NCSC)继续进行有关工作。1983年他们公布了可信计算机系统评估准则(TCSEC-TrustedComputerSystemEvaluationCriteria, 俗称橘皮书),橘皮书中使用了可信计算基础(TrustedComputingBase,TCB)这一概念,即计算机硬件与支持不可信应用及不可信用户的操作系统的组合体。在TCSEC的评价准则中,从B级开始就要求具有强制存取控制和形式化模型技术的应用。橘皮书论述的重点是通用

的操作系统,为了使它的评判方法适用于网络,NCSC于1987年出版了一系列有关可信计算机数据库、可信计算机网络等的指南等(俗称彩虹系列)。该书从网络安全

的角度出发,解释了准则中的观点,从用户登录、授权

管理、访问控制、审计跟踪、隐通道分析、可信

通道建立、安全检测、生命周期保障、文本写

作、用户指南均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并根据所采用的安

全策略、系统所具备的安全功能将系统分为四类七个安

全级别。将计算机系统的可信程度划分为D、C1、C2、B1、B2、B3和A1七个层次。

TCSEC带动了国际计算机安全的评估研究,90年代西欧四国(英、法、荷、德)联合提出了信息技术安全评估标准(ITSEC),ITSEC(又称欧洲白

皮书)除了吸收TCSEC 的成功经验外,首次提出了信息安全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的概念,把可信计算机的概念提高到可信信息技术的高度上来认识。他们的工作成为欧

共体信息安全计划的基础,并对国际信息安全的研究、

实施带来深刻的影响。

美国为了保持他们在制定准则方面的优势,不甘心TCSEC的影响被ITSEC取代,他们采取联合其他国家共同提出新评估准则的办法体现他们的领导作用。1991年1

月宣布了制定通用安全评估准则(CC)的计划。1996年1月出版了 1.0版。它的基础是欧洲的ITSEC,美国的包括TCSEC在内的新的联邦评估标准,加拿大的CTCPEC,

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SC27WG3的安全评估标准。CC标准吸收了各先进国家对现代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的经验与知识,将会对未来信息安全的研究与应用带来重大影

响。

三、中国的等级保护体系

由于对信息系统和安全产品的安全性评估事关国家安

全和社会安全,任何国家不会轻易相信和接受由别的国家

所作的评估结果,为保险起见,要通过本国标准的测试才

认为可靠。因此,没有一个国家会把事关国家安全利益

的信息安全产品和系统的安全可信性建立在别人的评估标

准、评估体系和评估结果的基础上。而是在充分借鉴

国际标准的前提下,制定自己的安全评估标准。1989年

公安部开始设计起草法律和标准,在起草过程中经过长期

的对国内外广泛的调查和研究,特别是对国外的法律法

规、政府政策、标准和计算机犯罪的研究,使我们认

识到要从法律、管理和技术三个方面着手;采取的措施

要从国家制度的角度来看问题,对信息安全要实行等级保护制度。

国家标准《准则》就是要从安全整体上进行保护,从整体上、根本上、基础上来解决等级保护问题。要建立良好的国家整体保护制度,标准体系是基础。由国家的统一标准要求对系统进行评估,《准则》的配套标准分两类:一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应用指南》,它包括技术指南、建设指南和管理指南;二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评估准则》,它包括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网关、防火墙、路由器和身份认证管理等。目前,国家正在组织有关单位完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标准体系。

《准则》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能力划分了五个等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能力随着安全保护等级的增高,逐渐增强。高级别的安全要求是低级别要求的超集。

《准则》将计算机安全保护划分为以下五个级别:

第一级:用户自主保护级。它的安全保护机制使用户具备自主安全保护的

能力,保护用户的信息免受非法的读写破坏。

第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除具备第一级所有的安全保护功能外,要求创建和维护访问的审计跟踪记录,是

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园网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偶发性事件、网络病毒等造成系统故障,妨碍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是学校安全保障的一个重要内容,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全院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 二、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网络系统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二是网络硬件设备及机房环境的安全运行,三是网络病毒的防治管理,四是上网信息安全及电子邮件。 (一)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网络系统中存贮的各种数据信息,是供用电生产和管理所必须的重要数据,数据资源的破坏将严重影响生产与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数据资源安全保护的主要手段是数据备份,规定如下: 1、重要部门的数据必须做到每日一备份。 2、网络系统的重要数据及时备份。 3、一般部门做到每周一备份。 4、系统软件和各种应用软件采用磁盘或光盘及时备份。 5、数据备份时必须登记以备检查,数据备份必须正确、可靠。 6、严格网络用户权限及入网用户名及口令管理。 (二)硬件设备及机房环境的安全运行 1、硬件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保证电压及频率质量,一般应同时配有不间断供电电源,避免因市电不稳定造成硬件设备损坏。 2、安装有保护接地线的,必须保证接地电阻符合技术要求(接地电阻≤2Ω,零地电压≤2V),避免因接地安装不良损坏设备。 3、设备的检修或维护、操作必须严格按要求办理,杜绝因人为因素破坏硬件设备。 4、各类网络机房必须有防盗及防火措施。 5、保证网络运行环境的清洁,避免因集灰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三)网络病毒的防治 1、各单位服务器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上网电脑保证每台电脑有防病毒软件。 2、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病毒检查及清理。 3、所有U盘须检查确认无病毒后,方能上机使用。 4、严格控制磁盘交换和外来U磁的使用,各单位各部门使用外来磁盘须经检验认可,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上网信息安全及电子邮件 1、各单位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对网上论坛及上网信息检查,发现有关泄漏企业机密及反动言论与不健康信息要及时删除,并记录,随时上报网络中心。 2、所有上网人员如收到反动邮件有责任及时上报学校保卫科,如不上报,一经发现,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做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学校可提请刑事处罚。 三、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发生窃密、泄密事件。外来人员未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让外来人员使用我院的网络系统作任何用途。 四、各部门要加强对各网络安全的管理、检查、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院负责人。单位计算机安全负责人分析并指导有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据情节给予必要的经济及行政处理。 五、未经单位负责人批准,联结在学校网络上的所有用户,严禁再通过其它入口接入互联网或学院外单位网络。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2)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各信息系统管理,保证信息系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上级信息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包括网络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信息安全风险应急预案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网络系统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运行环境的安全。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公司网络安全的活动: 1、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公司网络从事危害公司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 2、对于公司网络主结点设备、光缆、网线布线设施,以任何理由破坏、挪用、改动。 3、未经允许,对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4、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的共享文件和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6、利用公司网络,访问带有“黄、赌、毒”、反动言论内容的网站。 7、向其它非本单位用户透露公司网络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8、其他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三条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网络的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对本单位单位所属计算机网络的运行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信息中心。 第四条连入公司网络的用户必须在其本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一经发现个人计算机由感染病毒等原因影响到整体网络安全,信息中心将立即停止该用户使用公司网络,待其计算机系统安全之后方予开通。 第五条严禁利用公司网络私自对外提供互联网络接入服务,一经发现立即停止该用户的使用权。 第六条对网络病毒或其他原因影响整体网络安全的子网,信息中心对其提供指导,必要时可以中断其与骨干网的连接,待子网恢复正常后再恢复连接。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通过制定统一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 标准,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 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地方信息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等级保护工作的部门间协调。 第四条

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及相关标准规范,督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第五条 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及其相关标准规范,履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等级划分与保护 第六条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第八条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依据本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对信息系统进行保护,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 第二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指导。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和平中心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中心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维护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网络管理员及各科室负责人负责中心网络安全管 理的具体事务,对中心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应履行下列职责:1.传达并执行上级有关网络安全的条例、法规,并制止有关违反网络安全条例、法规的行为。 2.确定安全管理责任人:网络安全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XX,网络安全员为网管XX。 3.购置和配备应用与网络安全管理的软、硬件(如防火墙、路由器、杀毒软件等)。 4.对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安全检查和审核。 第三条中心网络管理员在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心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包括网络安全的技术支持、信息发布的审核、重要信息的保存和备份以及不良信息的举报和协助查处工作。 第四条中心网络管理员可对中心内所有计算机进行安全检查,相关部门或个人应积极配合,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五条中心任何部门或个人通过网络存取、处理、传递属于机密的信息,必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机密安全。重要部门的计算机应重点加强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 第六条中心所有计算机的网络配置(如IP地址等)应由网络管理员统一规划与配置,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配置信息。 第七条禁止职工浏览色情网站、利用网络散布反动言论等,如有违反,应按中心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八条中心应建立网站和个人主页的备案、定期审核制度。中心网站的建设应本着有利于对内对外的宣传、有利于工作生活、有利于节约网络资源的原则,严格履行备案和定期审核的手续。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网站或个人主页应予以取缔。 第九条中心任何部门或个人在公网上建设网站、主页,要严格遵守有关法规,不得损害中心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条中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一条中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细则.doc

内部明电 发往:签发: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国家在国民经济和 社会信息化的发展过程中,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 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为加 强本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管理,促进各职能 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协调合作,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对国家秘密信息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的专有信息以及公开信息和存储、传输、处理这些信息的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 安全保护,对信息系统中使用的信息安全产品实行按等级管理,对信息系统中 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分等级响应、处置。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指的重要信息系统,是指包括本局公共服务网络与管理信息系统。 第四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是指信息系统的所有者或信息系统所承载 业务的主管单位,且对该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负主要责任的县区分局。本实施 细则适用于新建和已建的所有信息系统。 第五条本局内的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

责的原则,对其信息系统分等级进行保护,履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职责。 第六条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五级: (一)第一级为自主保护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可以依据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 (二)第二级为指导保护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必要时,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对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指导。 (三)第三级为监督保护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相关职能部门对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指导。 (四)第四级为强制保护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相关职能部门对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强制监督、管理、检查、指导。 第七条市局成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市局信息安 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整体协调和指导。市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 (一)对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和检查; (二)对各区县、各相关职能单位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协调和指导;

如何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什么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不是新事物, 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升级版。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最早明确了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 由公安机关作为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实施。此后, 公安部同其他相关部门逐步完善了等级保护制度和管理的具体内容, 主导完善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等一系列国家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 网络的外延不断扩展, 出现了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工业控制系统等形态, 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制度已经不能适应, 因此, 2017年6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确认并更新了等级保护制度的内容。并且随着网络安全法的发布,信息安全建设已经逐渐提升到国家安全战略的层面,后期哪个单位未落实等级保护制度,一旦出现问题将会受到主管部门的严厉处罚。 二、哪些单位需要做等级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强调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负有更多的安全保护义务,并配以国家安全审查、重要数据强制本地存储等法律措施,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那么哪些单位需要做等级保护呢? (一)政府机关:各大部委、各省级政府机关、各地市级政府机关、各事业单位等; (二)金融行业:金融监管机构、各大银行、证券、保险公司等; (三)电信行业:各大电信运营商、各省电信公司、各地市电信公司、各类电信服务商等; (四)能源行业:电力公司、石油公司、烟草公司; (五)企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央企、上市公司等; (六)其它有信息系统定级需求的行业与单位。

计算机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菏泽市妇幼保健院 计算机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一、互联网公用账号登记制度 (一)任何人员必须通过信息科分配设置的IP作为账号,并对使用人的个人信息、机器MAC地址、IP、网络信息模块编号等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后方可使用,没有经过信息科分配设置登记而私自设置IP上网,均被视为非法侵入。 (二)设专职网络管理员对单位内分配的IP进行管理,网络管理员拥有分配IP、撤销IP权力。 (三)网络管理员必须监视IP使用情况,发现IP用于违反此管理制度的应当立即封锁或撤销其网络连接。 (四)网络管理员对盗用他人IP的人员有责任进行监控,并向信息中心或公安部门报告。 (五)网络管理员对违反国家网络安全规定的IP有责任进行监控其使用行为,并向公安部门报告。 二、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一)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二)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

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三)加强对单位的信息发布和 BBS 公告系统的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四)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五)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模板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

目录 一.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设置制度 (4) 一、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4) 二、信息安全人员岗位及职责 (4) 三、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5) 二.信息安全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7) 三.计算机机房日常管理制度 (9) 一、机房区域访问规定 (9) 二、机房环境卫生规定 (9) 三、物品进出管理规定 (10) 四、机房空调管理规定 (10) 五、机房环境监控规定 (10) 四.办公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12) 五.存储介质安全管理制度 (14) 一、介质的存放 (14) 二、介质的使用 (14) 三、介质的带出与维修 (15) 四、介质的报废或销毁 (15) 六.信息化资产安全管理制度 (16) 七.系统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18) 一、系统定级及系统安全方案设计 (18) 二、安全产品采购和使用 (18) 三、自行软件开发 (18) 四、外包软件开发 (19) 五、工程实施 (20) 六、测试验收 (20) 七、系统交付 (20) 八、安全服务商选择 (20) 八.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22)

九.系统运维安全管理制度 (24) 十.计算机和服务器防病毒管理制度 (27) 十一. 安全保密和密码管理制度 (28) 十二. 备份和恢复管理制度 (29) 十三. 安全事件分类及处理流程 (30) 十四. 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32) 十五. 信息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度 (33)

一.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设置制度 一、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该单位)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由局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规划科技处,规划科技处负责有关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中心承担具体工作。 (一)领导小组职责 在局党组领导下,负责审议信息安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及有关技术方面培训计划;审议信息安全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等;审议信息化建设方案中关于信息安全相关内容;审议或决定信息安全重大项目建设、实施、应用、维护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信息安全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贯彻落实局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研究制定信息安全各项政策、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研究提出信息安全建设、应用、维护、管理中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意见;研究提出信息安全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总体方案和年度维护方案建议;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 二、信息安全人员岗位及职责 (该单位)根据信息化建设及维护工作实际,设置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全管理员、机房管理员等岗位,安全管理员不能兼任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机房管理员等,关键岗位应配备多人共同管理,

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为加强阿牛网站、网络管理,保障网络畅通,杜绝利用网络进行非法活动,使之更好地为用户带来稳定的服务、良好的体验、保证网站及网站用户的安全性,指定以下制度。 一、安全教育与培训 1?组织网站管理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维 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对本网站用户进行安全保护意识提醒,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对信息源接入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他们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杜绝发布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信息内容。 4?不定期地邀请公安机关有关人员、设备提供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信息安 全方面的培训,加强对有害信息,特别是影射性有害信息的识别能力,提高防范能力。 二、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 1 ?阿牛网的所有服务器,具有合法权限的员工才能进行相应权限范围内的操作,任何其他非法操作都属于入侵行为。 2.阿牛网的所有用户,不准扫描端口、不准猜测和扫描其他用户的密码、不准猜测和扫描网络中心的服务器和交换设备的的口令。 3.阿牛网的所有服务器,系统管理员必须配置好学院网站安全审计策略,加强对各种访问的审计。 4.系统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服务器的系统日志,如发现有入侵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保留原始数据,以便进行调查取证,并向主管部门汇报。同时,做好阿牛网入侵情况登记。网络管理员有权检查用户在学院网站帐户下的所有信息,如认为情况异常,有权关闭用户帐户,并要求用户作出解释,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作出处理。 5.服务器如果发现漏洞要及时修补漏洞或进行系统升级。 6.网络信息安全员履行对所有上网信息进行审查的职责,根据需要采取措 施,监视、记录、检测、制止、查处、防范针对其所管辖网络或入网计算机的人或事。 7.所有用户有责任对所发现或发生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予以制止或向网络中心反映、举报,协助有关部门或管理人员对上述人或事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应该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所需证据。 8.网络管理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用新技术调整网络结构、系统功能, 变更系统参数和使用方法,及时排除系统隐患。 三、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第三级要求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第三级要求 1 第三级基本要求 1.1技术要求 1.1.1 物理安全 1.1.1.1 物理位置的选择(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和办公场地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 b) 机房场地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 1.1.1.2 物理访问控制(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出入口应安排专人值守,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b) 需进入机房的来访人员应经过申请和审批流程,并限制和监控其活动范围; c) 应对机房划分区域进行管理,区域和区域之间设置物理隔离装置,在重要区域前设置交付或安 装等过渡区域; d) 重要区域应配置电子门禁系统,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1.1.1.3 防盗窃和防破坏(G3)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将主要设备放置在机房内; b) 应将设备或主要部件进行固定,并设置明显的不易除去的标记; c) 应将通信线缆铺设在隐蔽处,可铺设在地下或管道中; d) 应对介质分类标识,存储在介质库或档案室中; e) 应利用光、电等技术设置机房防盗报警系统; f) 应对机房设置监控报警系统。 1.1.1.4 防雷击(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建筑应设置避雷装置; b) 应设置防雷保安器,防止感应雷; c) 机房应设置交流电源地线。 7.1.1.5 防火(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消防系统,能够自动检测火情、自动报警,并自动灭火;

b) 机房及相关的工作房间和辅助房应采用具有耐火等级的建筑材料; c) 机房应采取区域隔离防火措施,将重要设备与其他设备隔离开。 1.1.1.6 防水和防潮(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水管安装,不得穿过机房屋顶和活动地板下; b) 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通过机房窗户、屋顶和墙壁渗透; c) 应采取措施防止机房内水蒸气结露和地下积水的转移与渗透; d) 应安装对水敏感的检测仪表或元件,对机房进行防水检测和报警。 1.1.1.7 防静电(G3) 本项要求包括: a) 主要设备应采用必要的接地防静电措施; b) 机房应采用防静电地板。 1.1.1.8 温湿度控制(G3) 机房应设置温、湿度自动调节设施,使机房温、湿度的变化在设备运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通用要求)建设方案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方案 (安全通用要求)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Beijing Venustech Information Security Technology Co., Ltd. 二零一九年五月

目录 1.项目概述 (4) 1.1.项目概述 (4) 1.2.项目建设背景 (4) 1.2.1.法律依据 (4) 1.2.2.政策依据 (5) 1.3.项目建设目标及内容 (6) 1.3.1.建设目标 (6) 1.3.2.建设内容 (7) 1.4.等级保护对象分析与介绍 (8) 2.方案设计说明 (8) 2.1.设计依据 (8) 2.2.设计原则 (9) 2.2.1.分区分域防护原则 (9) 2.2.2.均衡性保护原则 (9) 2.2.3.技管并重原则 (9) 2.2.4.动态调整原则 (9) 2.2.5.三同步原则 (10) 2.3.设计思路 (10) 2.4.设计框架 (12) 3.安全现状及需求分析 (12) 3.1.安全现状概述 (12) 3.2.安全需求分析 (13) 3.2.1.物理环境安全需求 (13) 3.2.2.通信网络安全需求 (14) 3.2.3.区域边界安全需求 (15) 3.2.4.计算环境安全需求 (17)

3.2.5.安全管理中心安全需求 (18) 3.2.6.安全管理制度需求 (18) 3.2.7.安全管理机构需求 (19) 3.2.8.安全管理人员需求 (19) 3.2.9.安全建设管理需求 (20) 3.2.10.安全运维管理需求 (21) 3.3.合规差距分析 (22) 4.技术体系设计方案 (22) 4.1.技术体系设计目标 (22) 4.2.技术体系设计框架 (23) 4.3.安全技术防护体系设计 (23) 4.3.1.安全计算环境防护设计 (23) 4.3.2.安全区域边界防护设计 (28) 4.3.3.安全通信网络防护设计 (31) 4.3.4.安全管理中心设计 (34) 5.管理体系设计方案 (35) 5.1.管理体系设计目标 (35) 5.2.管理体系设计框架 (35) 5.3.安全管理防护体系设计 (35) 5.3.1.安全管理制度设计 (36) 5.3.2.安全管理机构设计 (36) 5.3.3.安全管理人员设计 (37) 5.3.4.安全建设管理设计 (38) 5.3.5.安全运维管理设计 (39) 6.产品选型与投资概算 (47) 7.部署示意及合规性分析 (48) 7.1.部署示意及描述 (48) 7.2.合规性分析 (48)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流程【最新版】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流程 2017年6月1日《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进入有法可依的2.0时代,网路安全等级保护系列标准于2019年5月陆续发布,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等级保护正式迈入2.0时代。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时代,落实等级保护制度的五个规定基本动作仍然是:定级、备案、建设整改、等级测评、监督检查。 本文全面介绍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流程。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概述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对国家秘密信息、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公民的专有信息以及公开信息和存储、传输、处理这些信息的网络资源及功能组件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网络中使用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制度实行按等级管理,对网络中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分等级响应、处置。 为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等级保护相关标准,其中主要的标准有: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 17859-199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20)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25058-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28449-2018) 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原因 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原因大致可以概括为下列三点: 合规要求: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对各行业进行全覆盖,主要行业有:政府机关、金融行业、卫生医疗、教育行业、运营商、能源电力、企业单位及其他行业等。 安全需求:基于等级保护构建安全防护体系,推动安全保障建设,合理规避风险。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是信息系统安全领域实施的基本国策,是是国家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基本制度、基本方法。 网络运营者依据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政策和标准,开展组织管

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为加强银祥大饭店网络管理,保障网络畅通,杜绝利用网络进行非法活动,使之更好地方便游客,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教育与培训 1.组织管理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网络安 全管理制度》及《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 觉性。 2.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 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4.不定期地邀请公安机关有关人员、设备提供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信息安全方面 的培训,加强对有害信息,特别是影射性有害信息的识别能力,提高防范能力。 二、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 5.服务器如果发现漏洞要及时修补漏洞或进行系统升级。 7.网络信息安全员履行对所有上网信息进行审查的职责,根据需要采取措施,监视、 记录、检测、制止、查处、防范针对其所管辖网络或入网计算机的人或事。 8.所有用户有责任对所发现或发生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予以制 止或向网络中心反映、举报,协助有关部门或管理人员对上述人或事进行调查、取证、处理, 应该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所需证据。 9.网络管理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用新技术调整网络结构、系统功能,变更系统 参数和使用方法,及时排除系统隐患。 三、网络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1.保障饭店网络畅通和网络信息安全。 2.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制定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我学院制定的《网络 安全工作制度》,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确保饭店网络安全有序。 5.服务器如果发现漏洞要及时修补漏洞或进行系统升级。 7.网络信息安全员履行对所有上网信息进行审查的职责,根据需要采取措施,监视、 记录、检测、制止、查处、防范针对其所管辖网络或入网计算机的人或事。 8.所有用户有责任对所发现或发生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予以制 止或向网络中心反映、举报,协助有关部门或管理人员对上述人或事进行调查、取证、处理, 应该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所需证据。

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公司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公司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公司网络系统,是指由公司投资购买、由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公司络主、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公司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公司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网络与信息中心可以委托相关单位指定人员代为管理子节点设备。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公司负责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公司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CERNET或其它互联网在内的)服务器、工作站。 第二章安全保护运行 第一条除公司负责部门,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公司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公司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第二条公司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WW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各单位领导审核,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办公室审核备案后,由网络与信息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第三条公司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与信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四条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五条公司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六条公司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公司负责单位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公司保卫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 第七条严禁在公司网络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介绍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介绍 一、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国家通过制定统一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国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过程中,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能够充分调动国家、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公民的积极性,发挥各方面的作用,达到有效保护的目的,增强安全保护的整体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使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更加突出重点、统一规范、科学合理,对促进我国信息安全的发展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法律和文件 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和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1999年9月13日国家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2003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 号)明确指出,“要重点保护基础信息网络和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系统,抓紧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制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指南”。2007年6月,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制定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要求。 三、工作分工和组织协调 (一)工作分工。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地方信息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等级保护工作的部门间协调。 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二)组织协调。省公安厅、省国家保密局、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成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组织部署,由省公安厅主管网监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省国家保密局、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网警总队,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小组,组织本系统和行业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以下简称“测评机构”)管理,规范测评行为,提高等级测评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等级测评工作,是指测评机构依据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规定,按照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已定级备案的非涉及国家秘密的网络(含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的安全保护状况进行检测评估的活动。 测评机构,是指依据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规定,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经省级以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等保办”)审核推荐,从事等级测评工作的机构。 第三条测评机构实行推荐目录管理。测评机构由省级以上等保办根据本办法规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择优推荐。 第四条测评机构联合成立测评联盟。测评联盟按照章程和有关测评规范,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测评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测评联盟在国家等保办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测评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规

定和标准规范要求,为用户提供科学、安全、客观、公正的等级测评服务。 第二章测评机构申请 第六条申请成为测评机构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需向省级以上等保办提出申请。 国家等保办负责受理隶属国家网络安全职能部门和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的申请,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核、推荐;监督管理全国测评机构。 省级等保办负责受理本省(区、直辖市)申请单位的申请,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核、推荐;监督管理其推荐的测评机构。 第七条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由中国公民、法人投资或者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 (二)产权关系明晰,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独立经营核算,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从事网络安全服务两年以上,具备一定的网络安全检测评估能力; (四)法人、主要负责人、测评人员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且无犯罪记录;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68586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网络安全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网络单位应当在根河市网络安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建立和完善计算机网络安全组织,成立计算机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1、确定本单位计算机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由主管领导担任),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宣传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定期组织检查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安全运行情况,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四)负责组织本单位信息安全审查; (五)负责组织本单位计算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六)发生安全事故或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现场,避免危害的扩散,畅通与公安机关网监部门联系渠道。 2、配备1至2名计算机安全员(由技术负责人和技术操作人员组成),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测试,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经本网络或网站发布的信息实行24小时审核巡查,发现传输有害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报告; (四)发生安全事故或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时,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或直接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现场,避免危害的扩大; (五)在发生网络重大突发性事件时,计算机安全员应随时响应,接受公安机关网监部门调遣,承担处置任务; (六)我市计算机安全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市公安机关网监部门认可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合格证有效期两年。 3、单位安全组织应保持与公安机关联系渠道畅通,保证各项信息网络安全政策、法规在本单位的落实,积极接受公安机关网监部门业务监督检查。 4、单位安全组织的安全负责人及安全技术人员应切实履行各项安全职责,对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安全事故和重大损害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纪律或经济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制定的信息安全条例。 二、上网用户必须严格遵循网络安全保密制度。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方案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建设方案 2016年3月 目录 1.?项目概述 ............................................................................................................................................................. 41.1.?项目建设目标?4 1.2.?项目参考标准 (4) 1.3.?方案设计原则 ............................................................................................................................................... 6

2.系统现状分析7? 2.1.系统定级情况说明..................................................................................................................................... 72.2.?业务系统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网络结构说明 (7) 3.1.?物理安全需求分析8? 3.?安全需求分析 (8) 3.2.?网络安全需求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 3.3.主机安全需求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 3.4.应用安全需求分析9? 3.5.数据安全需求分析9? 3.6.安全管理制度需求分析9? 4.?总体方案设计 ............................................................................................................................................................ 9 4.1.总体设计目标 ............................................................................................................................................ 94.3.?总体网络架构设计 .. (12) 4.2.?总体安全体系设计10? 4.4.?安全域划分说明?12 5.?详细方案设计技术部分?13 5.1.物理安全13? 5.2.?网络安全 .................................................................................................................................................. 13 5.2.1.?安全域边界隔离技术 (13) 5.2.2.?入侵防范技术13? 5.2.3.网页防篡改技术14? 5.2.4.链路负载均衡技术14? 5.2.5.?网络安全审计 .......................................................................................................................................... 14 5.3.?主机安全 (15) 5.3.1.数据库安全审计................................................................................................................................... 15 5.3.2.?运维堡垒主机?15 5.4.?应用安全 ..................................................................................................................................................... 16 5.3.3.?主机防病毒技术1?6 6.详细方案设计管理部分 (16) 6.1.总体安全方针与安全策略 (17) 6.2.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8? 6.3.安全管理机构 (18) 6.4.?人员安全管理 .......................................................................................................................................... 18 6.5.系统建设管理19? 6.6.?系统运维管理1?9 6.7.安全管理制度汇总21? 7.?咨询服务和系统测评 (22) 7.1.系统定级服务22? 7.2.风险评估和安全加固服务?22 7.2.1.?漏洞扫描2?2 7.2.2.渗透测试2?2 7.2.3.配置核查....................................................................................................................................... 22 7.2.4.?安全加固?22 7.2.5.安全管理制度编写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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