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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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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标准)管

理办法

国家部委规章。是教育部和国家语委为了加强语言文字规(标准)的管理,确保规(标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制定,2001年8月27日发布并实施。《办法》共九章三十六条,涵盖规(标准)的研制计划、研制、送审稿的审定、审批、发布、复审、实施、建档及档案管理等各个方面,是开展语言文字规(标准)工作的规性文件。

为了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规标准建设,逐步建立起科学、有序的语言文字管理机制,以适应新世纪语言文字工作发展的需要,现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标准)审定委员会章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语言文字规(标准)的管理,确保规(标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简称“国家语委”〕)是语言文字规(标准)主管部门,负责语言文字规(标准)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标准)的研制计划

第三条编制语言文字规(标准)的研制计划,应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为指导,以社会发展需要和语言文字规标准

体系等为依据。

第四条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语言文字规(标准)中长期规划。根据规划,每年8月在征求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标准)审定委员会(简称“审委会”)和有关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下年度规(标准)研制计划,报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其中的国家标准须于每年9月底前将研制计划项目草案和项目任务书报国家标准主管部门。

第五条规(标准)计划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有必要可进行调整。调整的原则是:

确属急需制定的项目,可以增补;

确属特殊情况,可以对计划项目的容进行调整;

确属不宜制定的项目,可以按规定的报批程序撤销。

第六条规(标准)研制计划项目的调整,须报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属于国家标准的,还须报国家标准主管部门批准。未获批准者,应照原计划进行研制。

第三章规(标准)的研制

第七条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科研办”)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负责组织项目的前期科研工作,督促规(标准)研制组按计划完成任务。

第八条研制组应对所研制规(标准)的质量负责。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参照GB1《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完成规(标准)征求意见稿、研制报告(国家标准称为“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并通过研讨会、信函等方式向专家和社会相关部门、行业广泛征求意见。研制组的征求意见计划应事先报科研办同意。

第九条研制组对征集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分析研究并妥

善处理后,形成规(标准)鉴定稿、研制报告、意见汇总处理表(见附1)及有关附件,科研办审阅并决定能否进行项目科研鉴定。必要时科研办可要求重新征求意见。

第十条规(标准)研制项目的科研鉴定,通常采用会议鉴定的形式。专家鉴定会由研制组负责组织进行,鉴定专家需报科研办审批。

第十一条规(标准)经专家鉴定会鉴定通过并作适当修改后,形成规(标准)送审稿,提交审委会审定。

第四章规(标准)送审稿的审定

第十二条研制组应向审委会提交下列送审材料(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各一式两份):规(标准)送审稿、研制报告、意见汇总处理表、鉴定会鉴定意见及鉴定专家签名表、审委会审定意见(国家标准称为“审查会议纪要”)代拟稿等。审定办对送审材料初审后报审委会领导。经审委会领导同意后方可提交审委会进行审定。

第十三条审委会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标准)审定委员会章程》对规(标准)送审稿进行审定。

第十四条语言文字规(标准)审定工作通常采取会议形式审定。规(标准)涉及的专业较少、分歧较小、容比较单纯的也可以采取函审形式。

第十五条采取会议形式审定时,审定办应于会前15天将会议通知、规(标准)送审稿及相关材料等送各审定委员。

采取函审形式时,审定办寄送的函审材料同会议审定方式,发函时,应随附函审单一份(见附2)。

第十六条审委会委员参加审定会的审定,如有特殊需要,审委会可聘请若干名相关领域的专家作为临时委员参加审定会。审委会讨论形成审定意见和表决时,研制组人员应回避。审定会

到会委员应不少于3/4,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须有不少于出席会议委员人数的3/4同意方为有效。投票情况应书面记录在案,作为审定意见说明的附件。

函审时,函审时间为一个月。审定办对函审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并填写函审结论表(见附3),报审委会领导阅批。回函不少于函审专家的3/4,且赞成者占回函总数的3/4方为通过。回函不足2/3者,应重新组织函审。

第十七条规(标准)送审稿审定通过后,研制组根据审定意见形成规(标准)“齐、清、定”的报批稿(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提交报批。

第十八条规(标准)送审稿经审委会会议审定或函审通过后仍需修改的,退回研制组修改完善。经审委会会议审定或函审未通过的,应退回研制组继续研制;或另组研制组重新研制。

第五章规(标准)的审批、发布

第十九条语言文字规(GF),由教育部、国家语委审批、编号、发布。上报的审批材料主要有:规报批请示、规报批稿、审委会审定意见、审委会签名表、规报批材料清单等。

国家语委组织制定或参与制定的国家标准,先报国家语委主任阅准,再报国家标准主管部门审批。上报的材料主要有:报批请示、国家标准报批稿、审委会审定意见及审委会签名表。报送国家标准主管部门的材料主要有:报批国家标准的公文、国家标准报批稿、国家标准申报单、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意见汇总处理表、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送审稿及函审单、国家标准报批材料清单。如等同(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的,应附该标准文本和译文。

国家语委参与制定的有关语言文字的国际标准(ISO),应先报国家语委主任阅准,再报国家标准主管部门,最后由国际标准

化组织审批。

第二十条语言文字规由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发布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试行”或“实施”两种。社会影响较大的规可召开新闻发布会。一年中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次数一般不超过两次,应尽量集中多项规一次召开新闻发布会。

第二十一条教育部领导签署批准的时间,即为该语言文字规发布时间。实施时间最少要晚于发布时间3个月。

第二十二条语言文字规经签署批准后,应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见附4)。属于国家标准的,则以国家语委与国家标准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委的名义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发布。

第二十三条语言文字规(标准)的出版事宜,由教育部(国家语委)安排,研制组协助进行校对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语言文字规发布后一个月,应将已发布的规及研制报告连同发布文件等各一份送国家标准主管部门阅知。发布后的正式文本,应送国家标准主管部门,一式五份。

第六章规(标准)的复审

第二十五条语言文字规(标准)实施后,应当根据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维护性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复审由审委会负责。复审形式、程序与规(标准)送审稿的审定大致相同。

第二十六条复审结果,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不需要修改的规(标准)继续有效,不改顺序号和年号。重版时在其封面编号下标明“XXXX年确认有效”字样;

(二)需作修改的规(标准)作为修订项目列入计划。修订的规(标准)顺序号不变,年号改为修订的年号;

(三)已无存在必要的规(标准),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程序报批后予以废止。

第二十七条复审结束后审委会应写出复审报告(容包括复审简况、处理意见、复审结论)报教育部领导阅批。属于国家标准的,须再报国家标准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二十八条语言文字规(标准)复审报告经批准后,应在相应媒体上予以公告。

第七章规(标准)的实施

第二十九条语言文字应用的各领域及相关人员应依法自觉遵循语言文字规(标准)。

第三十条教育部(国家语委)负责对语言文字规(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语言文字应用中是否符合语言文字规(标准)的审查认证工作,教育部(国家语委)委托有关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未经审查认证的信息技术产品及其他另有规定的产品,不得进入市场。未经授权的有关部门或个人,不得以教育部(国家语委)名义参加语言文字规(标准)的认证活动。

第八章规(标准)的建档及档案管理

第三十二条凡由教育部(国家语委)组织制定或修订的语言文字规(标准)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等均属建档围。归档的材料应能反映规(标准)的形成过程。主要的归档容有规(标准)立项、研制、审定、审批、复审(包括信函、签名、会议现场记录、领导批示等)、发布、出版、社会反响等各种书面、电子、图片材料。归档材料的种类、份数应齐全完整。

第三十三条建档工作应责成专人负责。随时收集整理需归档的文件,请主管领导阅签后归卷。

第三十四条建档以规(标准)为单位,每项一卷,按时间顺序排列、编号,立卷登记。每项规(标准)卷一式两份:原件卷和复制件卷。一些不必归入原件卷但又具有一定保留价值的材

料,可归入复制件卷。规(标准)档案应按名称建立索引,以便查询。

第三十五条规(标准)档案应永久保存。原件卷每年移交教育部办公厅档案处保管,供外单位查阅。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

意见汇总处理表(略)

规(标准)送审稿函审单(略)

规(标准)送审稿函审结论表(略)

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批准发布公告(略)

浅谈如何做到在语文教学中规范“语言文字”

浅谈如何做到在语文教学中规范“语言文字” 对作为语文教师的我来说,语文教学承担着提高学生听说读写能力的重任,语文教学的重点就是要学生学会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人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一项基本能力,也是构成人的整体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人们的创新思想、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都要靠规范、准确、鲜明的语言文字来表达,所以在语文教学中,教育学生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增强学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提高学生的语文素质和语文教学质量都有着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作为语文教师,如何在教学中规范“语言文字”,笔者结合我校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活动和自己的教学实践谈谈自己的一些做法;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放在学校的重要位置上,统一思想认识,是做好任何工作的前提。通过对《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我们深深感受到: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是学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不仅是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方面的要求,更是开展学校德育及学生行为规范教育的内在需要。为此,我校建立健全了语言文字工作网络,成立了由校长办公室、教导处等部门领导组成的“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规划;教导主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学校不仅具有语言文字的专门工作计划和总结,而且各学科的工作计划也都含有其内容,尤其是语文教研组的活动记录,更能体现出各年级对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重视程度。各个年级语文教研组都制定了符合学生实际的语言文字训练目

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十项最重要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新中国建立以来,由政府发布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有一百多项,其中面向全国的、最为重要的有以下十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1955年公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规定了具有异体关系的字组中哪个是规范字,哪个是应该淘汰的异体字。 2、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与1958年批准的《汉语拼音方案》。国际标准化组织于1982年投票通过,规定《汉语拼音方案》是拼写汉语的国际标准,编号是:ISO 7098。 3、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视部1985年发布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规定了普通话异读词的标准读音。例如,“白”统读bái,过磅的“磅”读bàng。 4、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86年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收简化字2235个。它规定了简化字的标准字形,以及简化字与繁体字的对应关系。 5、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1988年发布的《现代汉语常用字表》,规定了现代汉语的3500个常用字,以及每个字的标准字形,包括字的结构、笔画数和笔顺。 6、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1988年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规定了现代汉语的7000个通用字(包含3500个常用字),以及每个字的标准字形,包括字的结构、笔画数和笔顺。 7、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批准、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1995),规定了16种标点符号的名称、形式和用法。

8、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年批准、发布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GBT 16159-1996),规定了用《汉语拼音方案》拼写现代汉语的规则。 9、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1987年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规定了7000个通用字的笔顺标准。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01年发布的,《第一批异体词整理表》(GF 1001-2001),给出了338组异形词的推荐使用词形。例如,在“本分”“本份”这组异形词中,“本分”是推荐使用字形;在“标 志”“标识” 这组异形词中,“标志” 是推荐使用字形;在“驾驭”“驾御” 这组异形词中,“驾驭” 是推荐使用字形。

最新学生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

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能力培养方案 一、语言文字规范的现实背景 1、小学生作业本中的错别字越来越多。学生进入中高年级后, 随着识字量的增加,错别字量也随之猛增。错别字的存在,不仅影响句子意思的表达,而且对学生提高整体语文素养带来极大的障碍。 2、社会不规范用字屡见不鲜。汉语言是我们的母语,学生从小到大每天都在说着、听着、看着。但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商家招牌、广告宣传、电视媒体却常常是错字百出、繁简不分。小学生好奇心强,接受能力强,但是辨别能力不强,这些随处可见的用字不规范的现象给他们对语言文字的学习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3.网络语言也渐渐成为小学生的潮流语言。很多调查显示:中小学生使用的规范词汇量大幅度减少,多使用网络用语,且很不规范。如,“头要爆炸了”,“很”、“非常”等表程度的副词已悄悄地被“超”所取代。如再不加以及时正确的引导,学生极可能养成不规范运用语言文字的习惯,最终导致表达交流的混乱。面对复杂的语言环境,强化学校在学生学习使用规范语言文字的作用,让学生从小认规范字、读规范音、知规范义成为语文教学中的重要问题。我们必须针对这些问题,采用多种形式强化语言文字的规范教育。 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意义 1.是遵法守法的体现。1998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指出:“全面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师范院校要继续把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

字、提高语言文字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1999年12月,教育部、国家语委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指出:“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2000年10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用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这一切都确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在学校教学中的法律地位,说明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是遵法守法的体现。 2.是贯彻《语文课程标准》精神的要求。人类进入信息时代以后,对通过写字实现的书面交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日制语文课程标准》对写字提出了第一学段“养成正确的写字姿势和良好的写字习惯。”“初步感受汉字的形体美”,第二学段要求“用毛笔临摹正楷字帖”通过书法训练达到“在书写中体会汉字的优美”(第三学段)“体会书法的审美价值”(第四学段)等要求。要正确、端正地书写,就要严格遵守国家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字形、笔顺等一系列语文法规的规定,写规范汉字。只有大家都按照统一的规范标准写字,社会的书面交际才能顺利、高效、快速。 3.是积淀学校文化底蕴的需要。语言文字是文化的载体,是学校文化底蕴的重要部分。语言文字更是国家历史和文化的积淀,是展示国家形象的窗口,正确、规范地使用母语是每个炎黄子孙应尽的责任。同时,规范使用我国的语言文字,丰富其内涵也是我们进入新的

什么是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什么是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篇一:语言文字规范化常识 语言文字知识复习材料(政策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2.国务院决定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4.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指的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5.机关公文应当使用规范汉字。 6.《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 7.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8.当前国家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是:“大力推行、积极普

及、逐步提高”。 9.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要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 10.普通话的具体含义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11.通过推广普通话,要逐步使普通话成为哪四种用语:校园用语、公务用语、宣传用语、社会服务用语。 12.推广普通话是促使公民普遍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在正式场合和公共交际场合说普通话。 13.在下列情形下可以使用方言:(1)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的;(2)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的播音用语;(3)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4)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 14.规范汉字是指现在通行的规范汉字。即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体字、简化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具体标准可参照国家公布的 《简化字总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新旧字形对照表》《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表》。 15.不规范汉字指的是:(1)已简化的繁体字。(2)已淘汰的异体字。(3)已淘汰的旧字形。(4)已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宣传标语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宣传标 语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龙海中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宣传标语 1.让知识与文明的语言携手。 2.普通话,承载文明,光彩中华。 3.普通话—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 4.提高语言素养,展现文明形象。 5.树立语言规范意识,提高民族文化素质。 6.一字一句普通话,千言万语绘中华。 7.一口普通话,伴我行中华。 8.大家来说普通话,亲情关爱遍中华。 9.普通话,让彼此靠得更近。 10.一人一句普通话,中华美德靠大家。 11.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12.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13.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大力推广普通话。 14.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是“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15.树立语言规范意识,提高民族文化素质。 16.大力推广普通话,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17.推广普及普通话,为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18.普通话是校园语言。 19.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 20.学生要做推广普通话的积极分子。 21.说普通话,从我做起。 22.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 23.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 24.普通话是通往信息网络时代的“绿卡”。 25.语言文字规范化,培养创新型人才。 26.语言文字规范化要与时俱进。 27.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着力构建和谐校园。 28.普通话与素质同在,与形象同伴,与文明同行。 29.树立语言规范意识,构建和谐校园环境。 30.积极普及民族共同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31.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规范字,显华夏文明。 32.人人学讲普通话,个个争当文明人。 33.沟通——从普通话开始。 34.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35.普通话——现代人必备的素养和交流工具。 36.说好普通话,沟通你我他;使用规范字,方便千万家。 37.大力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共塑校园文明新形象。

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内容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管理办法 国家部委规章。是教育部和国家语委为了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管理,确保规范(标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制定,2001年8月27日发布并实施。《办法》共九章三十六条,涵盖规范(标准)的研制计划、研制、送审稿的审定、审批、发布、复审、实施、建档及档案管理等各个方面,是开展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为了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逐步建立起科学、有序的语言文字管理机制,以适应新世纪语言文字工作发展的需要,现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章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管理,确保规范(标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简称“国家语委”〕)是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主管部门,负责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范(标准)的研制计划 第三条编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研制计划,应以国家

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为指导,以社会发展需要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体系等为依据。 第四条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中长期规划。根据规划,每年8月在征求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简称“审委会”)和有关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下年度规范(标准)研制计划,报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其中的国家标准须于每年9月底前将研制计划项目草案和项目任务书报国家标准主管部门。 第五条规范(标准)计划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有必要可进行调整。调整的原则是: 确属急需制定的项目,可以增补; 确属特殊情况,可以对计划项目的内容进行调整; 确属不宜制定的项目,可以按规定的报批程序撤销。 第六条规范(标准)研制计划项目的调整,须报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属于国家标准的,还须报国家标准主管部门批准。未获批准者,应照原计划进行研制。 第三章规范(标准)的研制 第七条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科研办”)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负责组织项目的前期科研工作,督促规范(标准)研制组按计划完成任务。 第八条研制组应对所研制规范(标准)的质量负责。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参照GB1《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完成规范(标准)征求意见稿、研制报告(国家标准称为“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并通过研讨会、信函等方式向专家和社会相关部门、行业广泛征求意见。研制组的征求意见计划应事先报科研办同意。

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参考

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参考 参考规范: (一)方针政策 大政方针: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 推普方针: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国家政策:推广普通话,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不是要消灭方言。 推行规范汉字,限制使用繁体字和异体字。 招牌:挂在商店门前写明商店名称或经销的货物的牌子,作为商店的标志。 (二)规范标准 1.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范标准——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2012年7月1日正式实施。 2.用语的规范标准——《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规定的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划分:三级六等。一级包括:甲等、乙等;二级包括:甲等、乙等;三级包括:甲等、乙等。 相关人员普通话达标等级要求:《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规定: “(一)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应当达到一级乙等水平,其中省级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应当达到一级甲等水平;(二)教师应当达到二级乙等水平(民族自治地方的用本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

甲等水平),其中汉语文教师、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等特定教学人员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水平;(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达到二级乙等水平,其中民族自治地方本民族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四)公共服务行业的播音、解说、讲解、话务、导游等特定岗位人员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五)中等、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应当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其中播音主持和影视话剧表演专业毕业生应当达到一级乙等水平;师范类中文专业毕业生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师范类其他专业毕业生应当达到二级乙等水平。” 3.文字、数字、标点、拼写的规范标准 (1)汉字标准——《通用规范汉字表》(2013年6月)收字总数:8105个 基本通用字集:6500个(一级字表+二级字表) 补充通用字集:1605个(三级字表) (2)数字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2011年7月颁布,2011年11月1日实施。 国家标准GB/T 15835-2011 阿拉伯数字书写形式:0. 1. 2. 3. 4. 5. 6. 7. 8. 9. 10 汉字数字书写形式: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大写汉字数字书写形式: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千、万

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能力培养方案(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瑞山联办小学 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能力培养方案 一、语言文字规范的现实背景 1.小学生作业本中的错别字越来越多。学生进入中高年级后,随着识字量的增加,错别字量也随之猛增。错别字的存在,不仅影响句子意思的表达,而且对学生提高整体语文素养带来极大的障碍。 2.社会不规范用字屡见不鲜。汉语言是我们的母语,学生从小到大每天都在说着、听着、看着。但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商家招牌、广告宣传、电视媒体却常常是错字百出、繁简不分。小学生好奇心强,接受能力强,但是辨别能力不强,这些随处可见的用字不规范的现象给他们对语言文字的学习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3.网络语言也渐渐成为小学生的潮流语言。很多调查显示:中小学生使用的规范词汇量大幅度减少,多使用网络用语,且很不规范。如,“头要爆炸了”,“很”、“非常”等表程度的副词已悄悄地被“超”所取代。如再不加以及时正确的引导,学生极可能养成不规范运用语言文字的习惯,最终导致表达交流的混乱。面对复杂的语言环境,强化学校在学生学习使用规范语言文字的作用,让学生从小认规范字、读规范音、知规范义成为语文教学中的重要问题。我们必须针对这些问题,采用多种形式强化语言文字的规范教育。 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意义 1.是遵法守法的体现。1998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指出:“全面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师范院校要继续把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1999年12月,教育部、国家语委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指出:“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2000年10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用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这一切都确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在学

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A、机关公文行文格式标准与规范要求 总体要求: 1. A4纸 2. 每页22行,每行28字(特殊情况合作适当调整) 3. 双面印刷 4. 左侧装订(详见第24页) 一、题目 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居中(不要加粗) 二、正文 1. 题目与正文之间空1行 2. 一般3号仿宋GB2312 3. 每自然段首行空2字(空格到位),回行顶格 4. 小标题结构层次顺序依次为:一、(一)1.(1) 5. 一级标题用黑体,二级标题用楷体GB2312 三、四级标题用仿宋GB2312(不要加粗,独立成行的标题后不加标点符号) 6. 文中标点符号用法要规范(详见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 7. 文中有关数字用法要规范(详见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8. 文中中国人名汉语拼音拼写要规范(详见国家标准《中国人名汉语拼音拼写规则》) 9. 内容做到主题突出,表述准确用语用词规范 10.不可随意空行 三、附件说明 (1)、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2)、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XXXXX”) (3)、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4)、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四、机关署名 (一)、加盖印章的公文 1.盖章的下方没有内容 (1)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3~4行 (2)成文日期一般右空4字编排 (3)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居中编排机关署名 (4) 印章上边缘距正文(或附件说明)1行之内,下压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 2.盖章的下方有内容 端正,居中,章的中心线压在要求盖章的地方 (二)、不加盖印章的公文 1.机关署名长于成文日期 (1)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2字编排机关署名 (2)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 2.成文日期长于机关署名 (1)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1行,右空4字编排机关署名 (2)下一行,右空2字编排成文日期 (三)、注意

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全体教师: 为了更好熟悉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普通话水平达标,汉字应用规范、书写优美,具有一定的朗诵水平和书法鉴赏能力,熟练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打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标杆,培养学生的“一种能力两种意 识”。“一种能力”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两种意识” 即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 二、培训对象 全体教师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8年9月 三年级教室 XXX小学 2018年

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培训内容。 一、指导思想 通过有计划的培养提高活动,进一步提高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在全校教师学生中的认知度,增强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让普通话和规范字成为教师教学的基本用语用字,实现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工作目标 通过培训,使普通话不仅成为我校的教学语言,即师生在教学和学习活动中普遍使用普通话,更成为校园语言,即师生员工在教学、会议、宣传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校园公共场合用字规范率100%,教师的板书、备课等书写规范,不出现异体字、错别字。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健全机构,完善制度管理。 1.建立学校语言文字领导小组及管理网络,加强领导。 2.加紧制度建设,坚持制度管理。如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晋级、评先制度,“推普周”开展系列活动的制度,校内规范用字制度,师生课堂用语督查制度,学生课余用语督查制度等。力争通过制度化管理,将语言文字工作渗透到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着重在学生常规管理,学生评先评优,教职员工聘用、考核、评优评先等各项工作中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目标。 (二)做好普通话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和校刊、黑板报等阵地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规政策;学校橱窗、班级黑板报开辟“辨析易读错字”专栏,定期展示易读错字供全校师生学习;在校园教学区设立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标语牌,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三)做好教师普通话培训、考核工作。 将普通话水平作为新进教师的基本条件之一。对在职教师的要求是:教师普通话考核必须必须达标(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若不能达标,将视为不合格教师,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优。 将“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列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教师语言文字能力培训主要有以下要求:1.普通话成为教师教学用语和校园语言;语文教师能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2.板书、备课等书写认真、规范,不出现异体字、错别字。3.能指导学生进行口语交际。4.能对学生进行书写指导。 5.对学生朗读、口语交际、书写等具有评价鉴赏能力。 (四)注重日常渗透,开展系列活动。 1.组织好每年的“推普周”系列活动,如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各班级举办手抄报,推普专题广播讲话等活动。

语言文字规范知识测试

语言文字规范知识测试 一、选择题 1.汉语文出版物以及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中使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 A.法律和规定 B.方针和政策 C.规范和标准 2.公共服务行业以()为基本的服务用字。 A.规范汉字 B.通用汉字 C.常用汉字 3.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为服务用语。 A.普通话 B.普通话和当地方言 C.普通话和外国语 4.()依法对企业名称、商品名称以及广告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A.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部门 C.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5.在电脑上使用拼音输入法输入汉字,要求使用者必须()。 A.掌握标准的普通话,正确地使用汉语拼音; B.掌握标准的普通话,正确地识读规范汉字; C.掌握标准的普通话,正确地识读规范汉字和使用汉语拼音 6.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 A.会说标准的普通话 B.会说流畅的普通话 C.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7.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和()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A.教师、公共服务行业的员工 B.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共服务行业的员工 8.城市公共场所的设施和招牌、广告用字违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A.予以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改正 B.督促其改正,并处以罚款 C.由有关部门处理 9.国务院()颁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 A.新闻出版部门 B.语言文字工作部门 C.广播电视部门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条中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内容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办法国家部委规章。是教育部和国家语委为了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管理,确保规范(标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制定,2001年8月27日发布并实施。《办法》共九章三十六条,涵盖规范(标准)的研制计划、研制、送审稿的审定、审批、发布、复审、实施、建档及档案管理等各个方面,是开展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为了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逐步建立起科学、有序的语言文字管理机制,以适应新世纪语言文字工作发展的需要,现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章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管理,确保规范(标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简称“国家语

委”〕)是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主管部门,负责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范(标准)的研制计划 第三条编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研制计划,应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为指导,以社会发展需要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体系等为依据。 第四条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中长期规划。根据规划,每年8月在征求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简称“审委会”)和有关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下年度规范(标准)研制计划,报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其中的国家标准须于每年9月底前将研制计划项目草案和项目任务书报国家标准主管部门。 第五条规范(标准)计划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有必要可进行调整。调整的原则是: 确属急需制定的项目,可以增补; 确属特殊情况,可以对计划项目的内容进行调整; 确属不宜制定的项目,可以按规定的报批程序撤销。 第六条规范(标准)研制计划项目的调整,须报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属于国家标准的,还须报国家标准主管部门批准。未获批准者,应照原计划进行研制。 第三章规范(标准)的研制

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

XX小学2015年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 一、普通话 目标: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普通话应当成为教师的工作语言。让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成为教学用语。 所谓教学用语就是教师在课堂上必须用普通话上课,教学。在班级集体谈话教育中用普通话。所谓工作语言,教师在从事学校工作中与同事交流、讨论与教学有关的内容时用普通话,包括与家长交谈中均要用普通话。另外在集体活动中、在各种会议上要用普通话。教师要倡导学生在家用普通话与父母交流。 所谓职业语言就是普通话对教师的要求,语文教师要求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教师达二级乙等级以上,教辅人员如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教务等工作人员达三级甲等及以上。 下列情形可允许使用方言:接待家长活动中,家长主动要求使用方言的;接待上级领导和外来人员,被接待方主动要求使用方言的。 二、规范字 目标:规范字成为校园用字。 规范字主要包括学生用字和教师用字。教师用字规范主要表现在手写与打印汉字。主要用于试卷、备课的教案、课件、批改评语、板书、论文等。在用字用词中必须规范,不

出现繁体字、异体字、简化字、错别字。教师对学生用字不规范现象要及时批改和纠正。 文字应用必须字形完整,不出现残字、漏字,书写工整,易于辨认。 汉字横行书写由左到右,竖行书写由右到左,汉字拼音书写只能从左到右。如写外来文,应当中文在前或在上,外文在下或在后。词语、成语不得滥用谐音字,不得随意生造词语,窜改成语。 关于日期的写法。通常情况下,写成如“2009年4月23日”。正式公文落款写成“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其中的○不是0,也不是o。不要写成2009.4.23或09.4.23。 关于空格。每一段落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行文中不出现空格。 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用“一、”后跟小标题。第二层用“(一)”后直接跟文字,不跟“、”。第三层用“1.”(1后面是实心圆点)后跟文字,不用“、”。第四层为“(1)”后直接跟文字,不跟“、”。正文中只有两层意思的,第一层用“一”,第二层用“1.”。正文中涉及有关数字数据的通常用阿拉伯数字,除成语中出现数字、层次序数等情况外。 两个书名号间不用标点符号。文章主标题中通常不出现标点符号,正文中标题换行的情况下不出现标点,如教学目标、重难点。换行的情况下,后面不跟标点。但称呼后、

谈在教学中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一点体会

在教学中规范国家 通用语言文字的一点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指出:语言文字工作关系到国家的统一、名族的团结、社会的进步。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是促进民族间交流、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适应现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基础工程,对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作为语文教师,遵守和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实施,是义不容辞的天职。 母语是民族的灵魂。母语是一个民族的语言,是一个民族能立足世界之林的标志,是祖先留下的宝贵遗产,是祖辈智慧的结晶,所以,每一个民族首先要学好自己的母语,每一个人首先要学好自己的祖国语言。充分认识语言的民族性,才能增强我们遵守和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实施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媒体应运而生,影视、广告、出版物接踵而来,商品包装,广告招牌变着花样地吸引顾客,但随之而来的出现了许多不规范文字,给人们带来许多不便,社会用字情况不容乐观。商家招牌、广告宣传、电视媒体常常是错字百出、繁简不分。如杀虫剂是“默默无蚊”,咳嗽药是“咳不容缓”;服装店是“百衣百顺、衣帽取人”饭店是“食全食美”,这些不规范用字竟成了商家的广告奇

招。有些人为了崇尚古人,为了书写美观或为了表现自己的才华在题写的牌匾上写不常见的繁体字等等。这些不规范用字现象中小学生从小到大每天都在说着、听着、看着。学生们好奇心强,吸收能力强,但是辨别能力不强,给他们的语言文字学习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我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根据自身工作的实际,认为语言文字的规范不仅关系个人的素质和文明程度问题,也是关系到一个人对祖国和民族的基本情感问题。语言文字规范化刻不容缓。要使孩子的语言文字规范,必须从学校抓起,从小学生抓起。 “作”和“做”问:“作”和“做”在使用上常常发生混淆,请问:怎样辨别它们的不同用法?答:“作”和“做”都有“从事某项活动”或“制作”的意义,用法上存在着部分通用的情况,“叫做”“当做”“做主”也写作“叫作”“当作”“作主”。但是,这两个字还是存在着明显的差别,主要有以下四点:①“作”和“做”的基本含义以及语体色彩不同:“作”的基本含义是“兴起”“起来”,如振作、风雨大作;“做”的基本含义是“制造”,如做衣服、做桌子。“作”带有书面语色彩,如“作画”,“做”带有口语色彩,如“做活儿”。②“作”和“做”同属动词,但在表示“进行某项活动”或“完成某项工作”的意义时,所带宾语的词性不同:“作”常带动词性,如“作了周密安排”“作报告”“作斗争”;“做”常带名词性宾语,

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语言文字规范标准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A、机关公文行文格式标准与规范要求 总体要求: 1. A4纸 2. 每页22行,每行28字(特殊情况合作适当调整) 3. 双面印刷 4. 左侧装订(详见第24页) 一、题目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居中(不要加粗) 二、正文 1.题目与正文之间空1行 2. 一般 3号仿宋GB2312 3.每自然段首行空2字(空格到位),回行顶格 4. 小标题结构层次顺序依次为:一、(一)1.(1) 5. 一级标题用黑体,二级标题用楷体GB2312 三、四级标题用仿宋GB2312(不要加粗,独立成行的标题后不加标点符号) 6. 文中标点符号用法要规范(详见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 7. 文中有关数字用法要规范(详见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8. 文中中国人名汉语拼音拼写要规范(详见国家标准《中国人名汉语拼音拼写规则》) 9. 内容做到主题突出,表述准确用语用词规范 10.不可随意空行 三、附件说明 (1)、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 (2)、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XXXXX”)(3)、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4)、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四、机关署名 (一)、加盖印章的公文 1.盖章的下方没有内容 (1)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3~4行 (2)成文日期一般右空4字编排 (3)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居中编排机关署名 (4) 印章上边缘距正文(或附件说明)1行之内,下压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 2.盖章的下方有内容 端正,居中,章的中心线压在要求盖章的地方 (二)、不加盖印章的公文 1.机关署名长于成文日期 (1)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2字编排机关署名 (2)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 2.成文日期长于机关署名 (1)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1行,右空4字编排机关署名 (2)下一行,右空2字编排成文日期

语言文字要求规范化常识

语言文字知识复习材料(政策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2.国务院决定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汉字。 4.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指的是普通话和规汉字。 5.机关公文应当使用规汉字。 6.《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 7.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8.当前国家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是:“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9.语言文字规化工作要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 10.普通话的具体含义是:以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11.通过推广普通话,要逐步使普通话成为哪四种用语:校园用语、公务用语、宣传用语、社会服务用语。 12.推广普通话是促使公民普遍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在正式场合和公共交际场合说普通话。 13.在下列情形下可以使用方言:(1)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的;(2)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的播音用语;(3)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4)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 14.规汉字是指现在通行的规汉字。即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体字、简化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具体标准可参照国家公布的《简

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附件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考核要点 分值2-2 教师能力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教师培训方案,强调培训效果。重视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通过定期培训、综合培养等方式,提高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并适应教育教学的新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10分 15分10分4分6分5分5分5分10分 6分4分 5分15分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教师在授课、教案、讲义、板书、 课件、试卷、作业批改等教育教学活动中的用语、用字和书写规范。语文教师熟悉、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立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方案,各学科教学中都重视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训练。语文课重视学生口语交际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有日常和定期的口语考核。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体系,注重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教学, 将爱父母、爱家乡、爱祖国的教育贯穿于各个教育环节。学校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等活动;教师自觉成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表率;学生有相关兴趣小组或 社团,学生对中华优秀文化有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将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列入学校普法宣传教育,网站、信息屏或宣传栏中有相关内容并定期更新。教职工熟悉掌握、高年级学生基本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每年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积极发挥学校在家校互动中的重要作用和对社会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社会研究和实践,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为家长和社会提供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咨询或培训服务。 重视学生语言学习方法研究,有可以指导教育实践的研究成果。研究建立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评价体系,重视并开展学生口语测试评价。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方法研究。 结合本地和本校实际情况及办学特色,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各种语言文化活动,形成品牌或传统。自主研发语言文字校本课程、教材或教辅材料,取得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4-1法制宣传4-2推广普及5-1科学研究5-2创新实践有语言文字工作机制,有校内部门分工负责制度。语言文字工作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校长熟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将 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在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 作内容;在用语用字、学生培养、教育实践过程中有关于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并有定期检查落实制度;在职务评聘、教育教学考核评价等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 应用能力、应用情况的明确要求。按照规定开设写字课和书法课。建立奖惩机制,对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普通话是学校的工作语言和基本交际语言。校内有永久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学校主页有语言文字工作宣传。重视环境对学生语言文化素养的熏陶作用, 校内公文、文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指示牌、校风校训、标语、建筑 物等用语用字符合规范及相关要求,汉语拼音使用规范,外文使用符合标准、规范。 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管理严格、使用规范、效益显著。教师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强,学生有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高年级学生有较强的中华文化和语言的自豪感。 学生培养目标中有明确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要求,逐步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并达到课程标准的相应要求。学生能熟练规范地使用普通话;熟练掌握和使用应知应会的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书写规范。 1-3校园环境1-4经费保障2-1规范意识2-3学生能力3-1教学活动3-2文化传承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说明:1.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他等级要求由各地自行制定;2.指标1-3中,学校名牌、公章等用字不规范的此项不得分;3.指标2-2中,普通话达标率低于98%的此项不得分;4.各地可自行设定加分项目,总分不超过5分。1制度建设(25分)2能力建设(30分) 3 教育教学 (25分)4宣传普及(10分)5科学发展(10分) 1-1工作机构 1-2 长效机制

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内容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标准)管 理办法 国家部委规章。是教育部和国家语委为了加强语言文字规(标准)的管理,确保规(标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制定,2001年8月27日发布并实施。《办法》共九章三十六条,涵盖规(标准)的研制计划、研制、送审稿的审定、审批、发布、复审、实施、建档及档案管理等各个方面,是开展语言文字规(标准)工作的规性文件。 为了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规标准建设,逐步建立起科学、有序的语言文字管理机制,以适应新世纪语言文字工作发展的需要,现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标准)审定委员会章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语言文字规(标准)的管理,确保规(标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简称“国家语委”〕)是语言文字规(标准)主管部门,负责语言文字规(标准)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标准)的研制计划 第三条编制语言文字规(标准)的研制计划,应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为指导,以社会发展需要和语言文字规标准

体系等为依据。 第四条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语言文字规(标准)中长期规划。根据规划,每年8月在征求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标准)审定委员会(简称“审委会”)和有关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下年度规(标准)研制计划,报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其中的国家标准须于每年9月底前将研制计划项目草案和项目任务书报国家标准主管部门。 第五条规(标准)计划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有必要可进行调整。调整的原则是: 确属急需制定的项目,可以增补; 确属特殊情况,可以对计划项目的容进行调整; 确属不宜制定的项目,可以按规定的报批程序撤销。 第六条规(标准)研制计划项目的调整,须报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属于国家标准的,还须报国家标准主管部门批准。未获批准者,应照原计划进行研制。 第三章规(标准)的研制 第七条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科研办”)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负责组织项目的前期科研工作,督促规(标准)研制组按计划完成任务。 第八条研制组应对所研制规(标准)的质量负责。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参照GB1《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完成规(标准)征求意见稿、研制报告(国家标准称为“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并通过研讨会、信函等方式向专家和社会相关部门、行业广泛征求意见。研制组的征求意见计划应事先报科研办同意。 第九条研制组对征集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分析研究并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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