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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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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

毛树文

《社会契约论》是18世纪文艺复兴时期法国伟大的思想家——让??雅克??卢梭的杰出代表作。18世纪的欧洲,在经历了漫长而黑暗的政教合一的封建专制统治之后,伴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新的生产方式以及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一股新的社会思潮渐渐兴起,他们试图在旧的社会体制上建立一个全新的合理、合法且能够保障人民权利的社会形态。其中对历史产生巨大影响的就是1762年出版的《社会契约论》。在法国大革命中,它曾被大多数革命领袖奉为革命的“圣经”,它成为18世纪法国和美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理论纲领,其“主权在民”的政治理念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石,深刻地影响了逐步废除欧洲君主绝对权力的运动,和18世纪末北美殖民地摆脱大英帝国统治、建立民主制度的斗争,并且一直影响到现代社会的各种政治制度。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法国的《人权宣言》及两国的宪法都体现了《社会契约论》的民主思想。

卢梭在《社会契约》中强调:社会契约最重要的本质,不是在个人与个人之间订立的契约,也不是在个人与政权之间订立的契约,而是由自由平等的人们按照自由协议的原则,根据相互的义务订立的。由于这一契约的订立,参加定约的个人,便相互结合而成为“一个道德与集体的共同体”,每个成员在订约的时候都无一例外的将自己的全部权力转让给了整个共同体。而卢梭在第一卷第六章论社会公约中提到: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最终问题是“寻找出一种结合的方式,使它能以全部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因而在我看来,社会契约论的核心就是人民主权思想。

在这里,我将着重阐述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并联系我国现代人民主权状况加以评述。

1.主权是公意的运用。

十八世纪初期的法国仍然是一个封建等级制的、专制主义的、天主教会独暴政的国家,统治者从思想上和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对人民进行专制统治。当时的封建专制制度已经非常腐朽,与此同时,资本主义正处于上升时期,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新兴资产阶级不断壮大。第三阶级(在当时的法国,公民被划分为三个等级,第三等级通常指的是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前有纳税义务的人构成的等级,具体包括农民、手工业者等)把矛头直指腐朽的宗教制度和封建专制制度,强烈要求自由发展,要求对旧有的封建专制制度进行改革和革命,砸碎封建主流的精神枷锁,卢梭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提出了人民主权理论。

(1). “主权”概念的由来。

在近代思想史上,最早提出“主权”这一概念的是法国著名的早期资产阶级思想家让??布丹,他首次将“国家”和“主权”两个概念联系起来,认为:国家是由“许多家庭及其共同财产组成的、具有最高王权的合法政府”;主权是绝对永久的、至高无上的、不受限制和不受分割的,它可以“超乎于公民和臣民之上,不受法律的限制”;主权必须接受神法和自然法的约束,因为神法和自然法先于国家而存在,它们体现了对个人私有财产的保护和对自由权利的追求。

(2). 洛克的人民主权理论。

17-18世纪,系统的人权理论框架逐步奠定。洛克从自己选择的逻辑起点出发,根据当时英国的政治条件,对资产阶级已经提出的人民主权论给予了具有时代特征的诠释。他的人民主权论紧紧和财产权联系在一起。洛克认为,政府的主要任务是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转让委托的,政府的行为应当体现人民的意愿。在政府和人民发生争端时,人民应该是裁判者。政府如果一意孤行,采用专制手段,违背存在的根本目的,那么,委托就自然取消,人民有权收回他们的权力,甚至可以用暴力对付暴力。“社会始终保留着一种

最高的权力,以保卫自己不受任何团体,即使是他们立法者的攻击和谋算。”洛克的主权论是“议会主权论”,他把议会看成是神圣的和不可变更的权力实体,人民只能通过议会行使主权。

(3). 卢梭对人民主权理论的发展。

可以这么说,卢梭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的,他在批判和继承前人的人民主权思想的基础上,将人民主权论推向顶峰。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直接来源于他的社会契约论和社会平等思想。卢梭否定了霍布斯的“君主主权论”、洛克的“议会主权论”和孟德斯鸠的“代议制论”及“分权论”。卢梭确立了人民的自由意志在国家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最高地位。

在后来的社会发展过程中,潘恩和杰斐逊发展了人民主权思想。杰斐逊将人民主权的思想写进美国的《独立宣言》,阐明了如何将人民主权从理论变为实践。美国《独立宣言》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以宪法的形式确立了人民主权原则。潘恩在《人权论》中无情的抨击主权在君的主张:“主权作为一种权利只能属于国民,而不属于任何个人;一国的国民在任何时候都具有一种不可剥夺的固有权利去废除任何一种它认为不合适的政府,并建立一个符合它的利益的、意愿和幸福的政府。”虽然人民主权的思想源远流长,但卢梭在该思想发展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卢梭对人民主权原则进行了独创性的、合乎逻辑的系统表述。这种表述是以对“主权者”和“政府”原则上的区分为前提的。

(4). “公意”的内涵。

公意是卢梭政治法律思想的最基本的概念。也就是这个概念的抽象性引起后人大量的争论和分歧。什么叫公意?卢梭在阐述这个概念时,将它和众意相区别。公意着眼于公共利益,众意着眼于私人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志得总和,除去这些个别意志间正负相抵消的部分。则剩下的总和仍然是公意。意志要成为公意,并不永远需要它是全体一致的,但必须把全体票数都计算在内,任何形式的例外都会破坏它的公共性。卢梭认为,主权就是执行“公意”,即共同体的意志。唯有公意才能够按照国家创制的目的,即公共幸福,来指导国家的各种力量,换言之,建立国家,治理社会就应当完全根据体现社会成员共同利益的公意。

2.人民主权的原则。

在深入探讨公意的基础上,卢梭归纳了主权的基本属性:不可转让;不可分割;不可被代表;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

(1).主权不可转让的原则。卢梭认为,国家是由主权者构成的,只有主权者才能行使主权;权力可以转让而意志不能转让,主权既然是公意的运用,所以就永远不能转让。社会契约的成立是一种特殊的公约,由于这一公约,每个个人就和所有的人订了约,由此也就产生了所有的人对每个人的反约;这就是结合的直接目的。这一订约之所以是一种特殊的订约,其一就在于它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无保留的,它永远是正义的,因此共同体不可能想要伤害它自己,而全体也只能为着全体;其二它把订约者联系在一起,使他们不受役于任何人,而且在以他们的唯一意志为律令的时候,他们还是一如既往的自由。从而,大家的意志就是至高无上的秩序与律令;而这一人格化了的律令,就成为主权者。由此可见,主权是不可转让的,而且它在本质上就存在于共同体的全体成员之中。

(2). 主权不可分割原则。卢梭明确地阐明了主权不可分割原则和否定代议制之间的逻辑联系。卢梭认为,由于主权是不可转让的,同样的理由,主权也就是不可分割的。这是由代表主权的意志是一个整体所决定的。因为意志要么是公意,要么不是;它要么是人民共同体的意志,要么就是只是其中一部分人的意志。在前一种情况下,这种意志一经宣示就成为一种主权行为,并且构成法律。在第二种情况下,它便只是一种个别的意志或者是一种行政行为,或者是一种众意,至多只不过是一道命令而已。也就是说,构成主权的全体民族中任何一部分都绝不可能成为公意的代表者,充其量只是其个人或集团意志的代表。既然主权是公意,当然是不可分割的。从主权的这个性质出发,卢梭坚决反对三权分立学说。卢梭强调,

只有人民才有立法权,行政机关从属于立法权,政府是根据人民的意志行驶行政权的机关,它是公仆,是主权者委托的执行人。只有立法才是主权行为,而行政权、宣战媾和等等都只是法律的运用,不能构成主权的组成部分。

(3).主权不可代表原则。卢梭的这一思想深受古希腊民主制的影响。正是按照主权不可分割这一思想逻辑,卢梭鲜明地指出,正如主权是不能转让的,主权也是不能代表的;主权在本质上是由公意所构成的,而意志又是决不可以代表的;它只能是同一个意志,或者是另一个意志,而绝不能有什么中间的东西。因此,人民的议员就不能是也不可能是人民的代表,他们只不过是人民的办事员罢了;他们并不能作出任何肯定的决定。卢梭还指出,不管怎么样,只要一个民族选举出自己的代表,他们就不再是自由的了,他们就不复存在了。从这个思想出发,在卢梭心中,理想政体应该是直接民主制,一切立法都必须经由人民的亲自批准,否则就谈不上“自由”。

(4).主权至高无上和神圣不可侵犯原则。公意是绝对的,所以主权也是绝对的,因此它是不受别的权力的限制。主权者可以制定法律,也可以废除法律。主权者可以责成全体臣民服从主权者,但不能以相反的理由责成主权者约束其自身。主权者若是以一种为它自己所不得违背的法律来约束自己,那便违反了政治共同体的本性。主权是至高无上的,因为它可以任命政府的官吏而不受政府的限制。主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因为它就是公意。卢梭在提出主权的这一属性时,没有忘记给这种神圣的权力确定一个界限。卢梭指出,主权行为虽然是完全绝对的,完全神圣的,完全不受侵犯的,却不会超出、也不能超出公共约定的界限。他不能任意处置根据契约所留给每个人的财富和自由,也无权对某一个臣民要求的比对另一个臣民更多。

3.我国的政府和民主政治制度。

(1).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民主政府。

我国政府是奉行人民民主专政的政府,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目标,本质上是一个民主的政府。我国立法权由人民代表大会掌握,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职能是反应人民的思想,也就是说我国的立法权其实是掌握在最广大人民手中的,这正符合了卢梭所提出的“立法权力是属于人民的,并且只有属于人民”的思想。然而由于政府与人民通讯渠道不畅通,神圣的立法权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掌握在少数政府官员手中。但我们很高兴的看到由于媒体的发展和政府对人民权益的高度重视,这些不足在近几年来有了很好的改善。

(2).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

卢梭在大力赞扬人民主权的同时也毫不留情的指出了民主政府的限制性:他在第三卷第四章“论民主制”中指出:“一个从不滥用政府职权的人民,也决不会滥用独立自主;一个通常能治理得很好的人民,是不需要被人统治的。就民主制这个名词的严格意义来说,真正的民主制从来就不曾有过,而且永远也不会有。多数人统治少数人,那是违反自然的法则的。”并认为民主制是一种“完美的政府”,“如果有一种神明的人民,他们便可以以民主制来治理。”

可见纯粹的民主制是不适于人类的,更不用说我国人民目前的道德和法律素质还不是很高。但我国政府对于这方面的处理无疑是很出色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仅是人民民主,也包含了专政,它将立法权由人民手中转化到少数人民代表手中,在保证人民享有立法权的同时也保护了政府的稳定,维护了国家的秩序。

可以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民主制为基础并带有贵族制性质的混合制政府,无疑它很适合于国体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需要。

4.未来展望。

当今我国政府面临改革的最大问题的根源就是民意渠道不畅通带来的人民需求与政府行为的矛盾。这种矛盾如果不能得到进一步解决,不仅会阻碍政府改革的步伐,严重的还有可能使我国政治形式由混合制向贵族制退化,造成政府官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现象。同

时由于民主政治对公民的高素质要求,我们还应当关注于提高公民整体道德法律素质,提升民主法律意识。

只有政府和人民双方面共同努力才能将我国的政治更加完善,政府才能更好地做到权为民所用,人民的权益也才能进一步得到保障。

谈卢梭的政治思想及其影响

谈卢梭的政治思想及其影响学习《西方政治思想史》作业 北师大哲学管理系 云南教学点 章俊骏

谈卢梭的政治思想及其影响 关于《西方政治思想史》 北师大哲学管理系云南教学点 章俊骏 主体摘要:卢梭是法国启蒙运动中小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他的政治思想对法国政治思想的影响很大,他的“平等思想”是其政治思想的核心,他的 “社会契约论”强调“个人利益不可剥夺,不可转让的同时,也要服 从整体不损害他的利益只会使他自由”,他提出“人民主权学说”,在 法国历史进程中发挥过巨大影响。 关键词:法国,卢梭,政治思想,平等理论,社会契约论,人民主权学说,思想论者的影响 正文: 让·雅克·卢梭(1712年—1778年)是法国启蒙运动中特色鲜明的小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兼著名的文学家,激进的民主主义者。 卢梭的政治思想在法国历史的进程中发挥过巨大的影响。生前他的小说和政治著作已经赢得了巨大的社会反响,全集在晚年多次出版。特别是在法国大革命中,《社会契约论》一版再版,形成了对卢梭空前的政治崇拜。他的精神和思想鼓舞了激进的资产阶级民主派领袖们。罗伯斯庇尔是卢梭政治学说的忠实实行者,马拉是当时少数真正研读并理解卢梭著作的人之一,圣·鞠斯特在1794年7月事变前草拟过一个建立平等的小私有者民主制的计划。同样,卢梭对科学、文化、艺术的全部否定,他对公意绝对正确的信仰,他对人民直接行使主权的主张,在法国大革命的全部进程,尤其是雅各宾专政时期,也暴露出它们可能有的弊病,为后人留下值得长久思考的课题。

一、平等理论 平等思想是卢梭政治思想的核心。卢梭在《社会契约论》的开篇就提出一个振聋发聩的名言:“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①在他看来,要实现个人自由,离不开平等,因为没有平等,“自由便不能存在”。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卢梭提出了人人生而平等,财产占有应该尽可能地平等,以及在法律规定下人人权利平等的原则,为人民主权奠定了一个理论基础。 卢梭相信,人与人之间本来都是平等的,只是人类社会才打破了大自然在它们之间建立的平等;又说,各种等级的人都是一样的,人数最多的等级最值得我们尊敬。从人的天生平等出发,卢梭对封建特权制度作过无所不至的尖刻讥讽。其一,他完全否认国王和贵族的特权地位,公开宣称自己看不起企图在衰败的王权下疯狂挣扎的“这个破落的国王”,并坦白承认自己对贵族的强烈厌恶,包括不喜欢他们的残酷、偏见、卑劣与虚荣心。其二,他辛辣、透彻地批判天主教神学,指责“要信上帝才能得救”这个教条严重地摧残了人的理智,主张不要因为一个人不信上帝而惩罚他。其三,他彻底否定封建的教育制度,认为当时人们的种种智慧都是奴隶的偏见,一切习惯都在奴役、折磨和遏制人们;主张教育要诉诸人的天性,要培养青年人爱人民的习惯。其四,卢梭抨击文明的价值,认为科学、文学与艺术用花冠点缀了专制统治的锁链,使人们身处奴役而不自知。 卢梭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批判充满了叛逆和革命精神。他尖锐地指出,危机和革命的时代已经来临,旧秩序不可避免地要被革命所推翻。卢梭的激进思想,集中地代表了第三等级中广大小资产阶级劳动者的革命情绪。他的有些想法后来直接变成了法国大革命中的民众实践和法律条文。 力图挖掘造成种种恶果的原因,探寻社会政治不平等产生的根源,是卢梭平等思想中最为深刻的步伐。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里,卢梭首先指出,在自然的状态下存在着一种不可毁灭的真实的平等,人们即便有体质上的自然的不平等,其影响也几乎等于零。由于人类有一种自我完善化的能力,他们学会使用工具和火,发明了农业和冶金业。特别是私有制的产生,出现了财产上的不平等,接着产生了统治和奴役,人们之间便处在暴力和掠夺的最可怕的战争状态。富人通过欺骗穷人的契约,组成了社会,产生了法律,但是一切国家的法律的普遍精神,是袒护强者,欺凌弱者,袒护富人,欺凌穷人。社会把保障私有财产和

【完整版毕业论文】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题目: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研究 开题人姓名: 学院(部、所):马克思主义学院 年级: 学位类别:硕士学位 学科专业:外国哲学 研究方向:近代西方哲学研究 指导教师: 开题时间:

一、题目名称: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研究 选题来源国家级 科研项 目 省(部)级科 研项目 校级课题自选课题 √ 二、选题依据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研究背景: 卢梭是一位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政治家,他撰写了《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意识到了私有制所产生的不平等,为了改变这种不平等,他还撰写了《社会契约论》,提出了自己的政治权利原则,期待实现自由。他以社会契约为基础,提出了人民主权理论。他的人民主权思想是一个综合复杂的体系,包含着丰富的政治理论思想。该理论影响巨大,但是却备受争议。有些人认为他的思想充满民主,但有些人又认为他思想中极权色彩浓厚。因此,研究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产生的背景、内容、价值和局限性等问题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进一步梳理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知识,可以进一步丰富学术界对于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研究。研究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可以增进人们对当时社会和历史发展的认识,充分认识人和自由的价值。在卢梭之前,关于主权的研究很多,如,霍布斯的君主主权理论、洛克的议会主权理论。而卢梭极力反对议会主权,认为那是人民主权的丧失,他提出了著名的人民主权思想。通过详细了解他的思想可以理清民主理论的源头以及发展历程,丰富民主理论的基础知识,也可以增进我们对于其它理论的理解。 2.实践意义: 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促进了人民思想的觉醒,推动了法国大革命的爆发,对美国独立战争也起到重要影响,也直接影响了严复、蔡元培一批思想家和中国的近代民主革命。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内涵丰富,涉及到人性、伦理、社会发展规律、政治制度等多个方面,明确了人的价值和自由,明确了人民和政府的主仆关系,明确了法的作用等内容,研究卢梭思想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卢梭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和政治家,他的人民主权思想对当时的社会和理论界产生重大影响,对目前有些国家的政治体制还有一定的影响,所以研究他思想的人比较多。

卢梭的生平及其思想

卢梭的生平及其思想 郭晓蓉 (内蒙古大学,01004025,哲学学院2010级) 关键字:社会契约论;自由民主;人民主权;自然状态 主要内容:卢梭是启蒙思想的代表之一,他的经历充满传奇色彩,他的政治主张和思想也对后人以及世界各地的哲学思想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他的文学作品更是为许多人所喜爱,被广为流传。德国哲学家康德(Kant)因读他的作品而为之神往,说卢梭“使我双目重光”所提出的“自由是人类的特性”的原则也是受到卢梭的启示。可见,卢梭在历史上的作用或者是意义是非常重大的。 卢梭可以说能够超过德国所有的天才,连著名的莱辛(Lesing)、赫德(Herder)、歌德(Goethe)和席勒(Schiller)都是他的崇拜者。他是法国的大思想家、文学家,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先驱,是启蒙运动的卓越的代表之一。卢梭的一生耐人寻味,要了解他,我们还要从头说起。 一、卢梭的生平 在那黑暗的中世纪之末、近代社会肇始不久的时代里,卢梭敢于在政治社会制度方面、自由平等权利方面超越同时代的众多思想家,历经来自包括朋友在内的多方的诽谤,官方的焚书与追捕,民众的骚扰(他曾遭到石头甚至手枪的威胁),终使他晚年处于阴影之中,以致精神的错乱,这一切都与他生存的环境与经历有关。 卢梭在1712年6月28号出生在“日内瓦共和帮”。他是一个被迫从法国逃离的新基督教的后裔。他的父亲是一个制表匠,很仁慈,但脾气暴躁,他是个冒险者和游荡者的结合体,而且酷爱读书。 卢梭的母亲在他生下来便难产而死。所以在卢梭的一生中他受他的父亲的影响巨大。因此,他常常和他的父亲一起读书,甚至到深夜。他阅读极其广泛,从古希腊的今典著作到启蒙论著,从文学历史到自然科学读物他都有涉及。 卢梭热爱日内瓦,也热爱法国,他的一生中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法国度过的。在卢梭10岁的时候,他从被收养的人的家中出走,遇到了改变他一生的华伦夫人,并在她家他得到了良好的教育,两人分手后,在1742年,卢梭来到巴黎和百科全书派还有休谟有来往。在巴黎,他写了《社会契约论》、《爱弥儿》等著作。1749年,在狄容学院悬赏作品中,他因为《论科学和艺术》获得了一等奖,使他一举成名,自信心大大的提高。1764年巴黎法院查禁《爱弥儿》一书,并下令逮捕作者。卢梭流亡到了英国。休谟虽然极力想要帮助他但他却猜忌休谟要害他,两人关系破裂。 后来,卢梭不得不回到法国,最终在贫病交加中离开人世。 卢梭是个感情极其丰富而不免多疑的人。他一辈子都是在流浪之中。他寄人篱下的时候也并没有丧失了自己的独立性格,他的自信、幻想、多愁善感也许就是他成功的源泉。 二、卢梭的主要思想和主张

浅析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

浅析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 摘要:人民主权是西方近代政治思想的一个核心内容,卢梭是人民主权思想的集大成者,在其《社会契约论》一书中他从公意出发系统地论述了人民主权的思想,虽然在理论上有不可忽视的缺陷,但在倡导民主政治的道路上是重要的里程碑,为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撑,如今,卢梭主权在民的思想己成为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光辉的篇章,其政治理念仍然影响着现代社会的各种政治制度。 关键词:卢梭、公意、人民主权、局限性 人民主权,也即“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西方近代政治学说的一个核心内容。让雅克·卢梭是人民主权理论的集大成者,将人民主权学说推向了顶峰,他从社会契约论出发,对主权理论做了全新的阐述。 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是社会契约论的根本观点,也是社会契约论的精神所在,人民主权的思想倡导自由和平等,激烈地冲击了封建专制统治的腐朽思想。“要寻找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得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其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在订立社会契约时,把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都转让给整个集体,同时又从这个集体“获得自己本身所渡让给他的同样的权利,所以人们就得到了自己所丧失的一切东西的等价物以及更大的力量来保全自己的所有。社会公约即是“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正是基于这种社会公约,卢梭提出了人民主权的思想。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虽然受阶级与时代的局限,只是一种形式上的民主,但是这种思想对于人民民主意识的觉醒,反对封建专制集权统治来说有很大的积极意义,人民主权思想更是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去追求自由和平等 一、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时代背景和理论基础 18世纪的欧洲是资本主义蓬勃兴起的时期,同时也是封建专制统治逐渐土崩瓦解的时期。这一时期,社会矛盾尖锐和激烈化,价值观念冲突严重,启蒙运动在法国的掀起冲击了封建专制统治,开启了辉煌的新时代。让·雅克·卢梭作为18世纪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是法国大革命思想先驱者。卢梭出身寒微,生活困苦,境遇悲惨,属于当时法国的第三阶层,贫寒困苦、饱受压迫、 居无定所的生活使他体验了社会的不公,辗转于社会最底层让他了解到穷人的悲哀,这些经历让他对于封建制度重压下的民众疾苦感同身受,他同情下层人民的疾苦,痛恨封建专制集权,这些使他成为启蒙运动中的思想激进派,他代表当时的小资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对封建专制集权进行了激烈、彻底地批判,所以说他的民主思想在当时具有彻底的革命精神。其《社会契约论》中人民主权的思想是法国大革命的直接指导思想,并且影响波及世界范围内的很多国家。 卢梭提出要订立社会契约就必须进行个人权利的全部让渡,由此形成公共意志,而主权则是公意的体现,因此,主权属于人民。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理论基础是公意,公意是全体人民的公共意志,体现人民共同的利益。从公意出发,他提出了人民主权的思想,主权是公意的

论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

论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 摘要:以公意为基础的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可谓是近代最有代表性的民主思想。在他的思想中,人民主权是不可转让、不可分割、不能代表的。在卢梭看来,这种主权应属于参加契约的全体人民,人民拥有立法权,政府受托于人民,人民还拥有革命权,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卢梭公意人民主权 正文: 最早提出近代意义上的主权概念的是法国思想家让·布丹。此后,主权理论逐步发展,霍布斯主张绝对君主主权,洛克则从财产的视角对主权给予时代特征 的诠释。然而真正将主权赋予人民并使人民主权理论深入人心的是卢梭,他认为人民主权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甚至不可代表。 一、“公意”学说的提出 “公意”是卢梭人民主权理论的逻辑起点。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明确提出了“公意”的概念。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他的一系列的主张。因此,把握好“公意”的概念,有利于在此基础上去理解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 公意是人民的意志或主权的意志,是国家全体成员的共同意志。卢梭认为的公意类似于某种永恒真理的绝对理念。 但人们常常会把“公意”与“全体的意志”相混淆,事实上,两者有着很大的区别:前者只考虑公共的利益,而后者则顾及私人的利益、且不过是个别意志的总和而已。 不难看出,卢梭提出公意概念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其社会契约的根本问题,是为了他的主权在民思想服务的,既然公意是每个成员的共同利益或共同意志,公意永远是公正的,而且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归。那么,每个公民服从公意的指导只不过是服从自己本人,主权者的行为也只是公民自身意志的表达。 公意通过全体公民的民主议会得以实现,这种议会的决议,任何人都必须服从决议。为了使社会公约不至于成为一纸空文,它就默契地包含着这样一种规定,即任何人不服从公意的,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公意。正是在提出“公意”学说的

论卢梭的自由或平等

论卢梭的自由观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思政二班刘自鹏222009********* 摘要:卢梭一生中主要探讨的问题是自由。他认为自由是人的天赋权利,但是现实社会中人却受奴役而不能享有自由,人只有深刻的认识到了自由的本质,才能成为自由的主人,同时人要成为国家主人,获得社会平等地位,也要认清什么事自由,不仅仅是自然自由,认清社会自由就意味着社会解放;人成为自己的主人,获得道德自由,实现人自身的解放。 关键字:启蒙运动自由观卢梭 18世纪的法国,还处于封建时期,但是资本主义工商业有着一定的发展,在这个特殊的时期,涌现出了一批解放人类思想的著作和启蒙思想家。当时的法国是一个封建等级十分森严的国家,天主教是其主要的宗教。然而在这个处于封建后期的国家,正在酝酿着一场思想风暴,正将人们的思想从牢笼中解放出来,其中比较著名的有英国的霍布斯和洛克,法国的伏尔泰和卢梭等一些出色的思想家,他们的理论抨击了落后的封建制度,轰轰烈烈的掀起了一场思想大解放运动,动摇了封建制度的根基,是新兴资产阶级的发言人,从此欧洲开始了一场启蒙运动,形成了人类文明史上的一朵奇葩。 在这场启蒙运动中,卢梭的自由观影响较为深远,其再继承了孟德斯鸠的某些观点,又有了一些创新。孟德斯鸠和卢梭同为法国18 世纪启蒙运动的卓越的思想家, 资产阶级的主要代表。两人都关心自由, 并为实现自由提出了相应的制度性的主张。但二人自由观并不不同。 孟德斯鸠的自由观主要体现在政体方面,孟德斯鸠认为, 在政制中发现政治自由并非十分困难, 因此, 从他关于政制的分析中, 我们将看到自由是怎样产生的。他把政体分成三种类型: 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其中, 共和政体性质是人民全体或某些家族握有最高权力; 君主政体是君主握有最高权力, 但他依据既成的法律行使这一权力; 专制政体是个人依据他的意志和反复无常的爱好治国。。孟德斯鸠坚决反对专制政体, 他认为, 君主政体相对于专制政体来说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国家比较长久, 政制比较巩固, 进行统治的人们, 比较安全。 孟德斯鸠认为, 古代民主政治缺乏个人观念, 近代民主政治强化个人观念。对孟德斯鸠来说,古代民主政治与近代君主政治之间的对比, 既是不同政体之间的对比, 又是不同价值 目标的对比, 他试图通过这种对比来向人们表明, 平等让位于自由, 自由取代平等而成为近代民主政治的价值目标, 是近代民主政治发展的逻辑使然。① 自由也是卢梭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孟德斯鸠研究进路不同的是, 卢梭以自然自由和平等为其逻辑起点; 并且与孟德斯鸠强调政治自由不同的是, 卢梭在平等问题上的建树更为突出。卢梭认为, 自由与平等是一切立法体系两大主要目标, 而平等是自由的前提。对照一下《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和《社会契约论》这两本书中关于自由的见解, 可以看到卢梭在该问题上的思想发展过程: 从赞美野蛮人的“自然的自由”, 向经历了社会不自由之后的更高的“社会的自由”的转化。这个否定之否定过程可以简单地归结为如下三段式: 自然的自由———普遍的奴役和不自由———社会的自由(和道德的自由)。自由演进的三段式是与平等演进的三段式(即自然状态的平等———社会不平等———社会平等)相对应的, 真正的社会自由只有在社会平等的前提下才能实现。⑵正因为平等是自由的前提,卢梭把很大的精力投入到对平等理论的研究中。罗素指出: “自由是卢梭思想的名义目标, 但实际上他所重视的、他甚至牺牲自由以力求的是平等。”⑶ 卢梭也特别注意用法律来帮助实现自由。他认为, 人类由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后, 丧失的只是他的自然的自由, 而获得的乃是社会的自由、道德的自由等。“唯有道德的自由才使人类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 因为仅只有嗜欲的冲动便是奴隶状态, 而唯有 服从人们自己为自己所规定的法律, 才是自由。”⑷

孟德斯鸠、卢梭的政治思想

孟德斯鸠的政治思想 (一)孟德斯鸠的法的精神 1 .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全部政治理论的核心。他运用历史的方法从经验和事实出发去探寻国家和法律制度的存在规律,以便为解决社会政治问题提供普遍适用的政治原则。 2 .“法的精神”是指一个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与影响、制约它的各种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这种相互关系体现为一种规律性。 3 .提出“法的精神”的目的: (1) 立法者掌握了法的精神中体现的原则,就能够制定出符合人类理性的政治法律制度,建立起理想的社会。 (2) 人民掌握了“法的精神”,就能遵纪守法,使理想的社会制度长治久安。 4 .意义。“法的精神”强调国家政治法律制度与各种相关因素之间的必然性关系,表明孟德斯鸠已从国家外部寻找国家运动的规律了,这种认识是非常深刻的。孟德斯鸠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第一个系统论证国家政治法律制度受客观规律支配的思想家。 5 .局限性.孟德斯鸠还没能找到国家政治法律制度与经济基础的关系,他不仅将一个国家的良法善政寄托在立法者的智慧上,而且宣扬了一种法律决定一切、法律万能的观点,认为只要有了一种好的法律制度,就可以实现理想的社会。这表明“法的精神”仍是历史唯心主义的。 (二)政体的分类 1 .国家政体可以分为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三种。 2 .共和政体又分为民主政体和贵族政体两种。民主政体由全体人民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贵族政体是由一部分人民掌握国家最高权力的政体。 3 .君主政体是由单独—人依据法律执政的政体,君主掌握最高权力。君主、贵族阶级和政治团体是构成君主政体的三个要素。 4 .专制政体是由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的政体。 5 .孟德斯鸠反对专制政体,主张实行共和政体成君主政体。 (三)政体原则 1 .涵义。政体原则可以解释为使政体行动的东西,是使政体运动的人类的感情。它贯穿在政体之中,指导一切、推动一切,并且恢复一切。 2 .民主政体的原则是品德。主要是指爱祖国、爱平等、爱法律的政治品德,其中心是要求人们遵守法律。 3 .贵族政体的原则是以品德为基础的节制。民主政体的原则也适用于贵族政体。 4 .君主政体的原则是荣誉。荣誉和法制力量相结合可以实现政府的目的。 5 .专制政体的原则是恐怖。专制国家里存在着暴力恐怖和宗教恐怖。 6 .评价。孟德斯鸠用法律和荣誉划分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否认专制政体,主张资产阶级法律制约下的君主政体,是有进步意义的。但是他对君主制的幻想又是保守的,反映出他政体学说的局限性。

人民主权理论的演进

人民主权理论的发展历程 人民主权理论的诞生标志着人类政治文明向高级阶段的演进,它经过不同时代政治法律思想家们的构思和锤炼,业已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 人民主权思想肇端于西欧十八世纪启蒙运动时期,而在此之前,关于主权及其归属的讨论早已展开。主权学说最早由法国早期资产阶级思想家布丹1576年在《国家论六卷》一书中提出的。布丹认为:“主权是国家的绝对和永久权力。”主权在国家中具有最高的地位,它在力量、作用以及时间上不受任何限制。布丹认为国家主权应由中央集权君主制的君主掌握,布丹的国家主权论是君主主权论。持相同观点的还有同时代的英国的霍布斯,其核心的观点是主权是至高无上、不受限制和不可分割的。 无庸置疑,人民主权理论的首创者当属欧洲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先驱——洛克,洛克的贡献在于明确提出了人民主权的思想,洛克认为,人民主权应包括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这三种权力是不可转让的,不可放弃的。国家主权可以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三权,立法权由代表人民的议会行使,执行权和对外权由君主行使,但君主的执行权和对外权应从属议会的立法权。洛克认为议会是由人民代表组成的,他的议会君主论已经具有人民主权论的思想,是君主主权论到人民主权论的过渡。 而卢梭则是人民主权理论之集大成者,就理论建构来看,卢梭的人民主权论更显得更加系统和缜密。虽然对人民主权的归属内容和特点并没有实质性的创见,但在社会契约论的不同看法是与洛克、霍布斯的思想区别所在。 卢梭是在资产阶级革命进程中第一个系统论述人民主权论的思想家,他认为人们通过社会契约建立的国家主权,既不属于君主,也不属于议会,而是属于全体人民自己所拥有和掌握,即主权在民。“国家全体成员的经常意志”即“公意”,体现了人民自由意志在国家政治中的最高地位,这种意志是至高无上的,不可转让、不可分割和不能代表的。人民通过社会契约确立自己对国家权力的最终制约地位。人民主权至高无上,没有任何一种权力可以约束和支配人民,没有任何一种权力可以凌驾于人民意志之上。 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最早写上“主权在民”的原则,该宣言写到;为保障人民的权力,才成立政府,政府正当权利要得到被统治者的同意。

卢梭的自由

卢梭的自由 卢梭的自由 2010-12-26 13:17:22 卢梭说,“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见《社会 契约论》)这句话好像是一个悖论,自由似乎应该是没有枷 锁的,有了枷锁还能有自由吗?人们通常对这句话的理解是,没有绝对的自由,只有相对的自由,或者说人应当是自由的,而现实生活中是没有自由的。但事实上这都不是卢梭的本意。卢梭认为,自由是绝对的,放弃自由就意味着放弃做人的权利,就不再有做人的权利,也不再有做人的义务。那枷锁是什么呢?如果它们是习俗的枷锁,是暴君的枷锁,如果是那些想利用你达到他们自已目的人的枷锁,那这些枷锁的确是枷锁,你必须抗争和奋斗,为争取个人自主和自由清除障碍。这是一般意义上的争取自由,有些人可以为之放弃生命。但如果枷锁是你自己制造的,是内在天性最自由、最有力和最自发的表现呢,那么这副枷锁就不束缚你了,这是自我控制而不是枷锁,自我控制也是自由。自由不仅是能够去做某些事情,而且是能够不去做某些事情。现在,我们有很多外在的枷锁,社会组织方式和社会生活方式严密地控制着我

们的行为和思想。这些控制之所以成功是因为我们有很多弱点,有太多的需求(其实有很多需求是虚假的,是社会文化制造出来并强加给每个人,把柔性的欲望变成了刚性的需求,而这一切是没有通过个人理性判断的)。我们内心缺少枷锁,缺少节制,缺少尊重,缺少敬畏感。很多外在枷锁的根源就在于内在枷锁的缺乏。个人不能选择历史和社会文化 环境,但优秀的个体可以选择怎样生活,特别是可以选择过怎样的精神生活,并最终成为一个内心强大的人。卢梭认为,幸福并不是人追求的目标,正确的生活才是人追求的目标。比如,奴隶制下的奴隶可能比自由人更幸福,但这并意味着奴隶制更合理。我认为,快乐(现代的快乐更大意义上是享乐)也不是人追求的目标,很多时候欲望的满足会获得快乐,但很快就会陷入空虚无聊之中,这其实是空乏、虚假的快乐。节制、理性、注重内心的生活才是真正幸福、快乐、正确的生活。人之所以烦恼、空虚、无聊,就在于追求错误的东西让·雅克·卢梭(1712-1778)是18世纪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古典自然法学派中最激进的民主主义者。他的法律 思想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不过在罗 素的《西方哲学史》中对其评价并不甚高,不认为卢梭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哲学家,但可以称为思想家,认为他作为一个社会力量有极重要的地位。《社会契约论》对卢梭的政治法 律思想有着比较全面的概括,为十八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民

评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观

评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观 卢梭是社会契约论的集大成者,但与其他资产阶级思想家不同,他的社会契约论中包含着丰富的人民主权思想。他之所以写作社会契约论的最主要原因就是摆脱人类的不平等,使人类进入自由平等的社会。用他的原话来讲就是:“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 卢梭受笛卡儿和霍布斯的影响,认为人是有理性的,但不同于二者的理性,他认为理性受感性的激励并且为感性服务。卢梭认为人天生不具有理性,只是当自然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进入政治社会时人才具有理性。这也正是他的社会契约论的一个受诘难的地方。在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中,人天生具有理性,所以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人民有订立契约的能力,而卢梭却无法解决不具有理性的人是如何订立契约的。不同于洛克的经验理性,他持一种先验理性,所以他在自己的社会契约论中作了一系列的假设,这也是为什么他能逃过反契约论者的诘难,即原始契约的有效性和真实性。他认为,自然状态的人是孤立的野蛮人,既然是野蛮人便无所谓善恶之分。但是,当自然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人类开始不平等,纠纷随之而产生,这个时候有必要建立一个王国,以保持人类的平等。这个时候人民之间订立契约,产生一个主权,促使人民的平等。社会契约的必要性在于保证主权者与个人自由之间的完美结合,使个人在将自己的全部权利转让给集体以后仍然能保证自己的自由。而政府的产生根据不是在于契约,而完全在于人民的委托,政府是介于主权与人民之间的为二者服务的工具。他认为,主权是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的,所以,政府不是主权的一部分,而是为主权服务的。 一、卢梭关于人民主权的基本观点 。 (一)主权是人民公意的体现和运用 卢梭在格劳秀斯、霍布斯、洛克的基础上发展了社会契约论,是社会契约论的集大成者。他认为,自由的人们最初生活在自然状态,人的行为不是像霍布斯所说的“人对人像狼一样”的“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斗争,而是受到自然法支配。自然法以理性为基础,赋予人类一系列普遍的、永恒的自然权利,即生存、自由、平等、追求幸福、获得财产和人身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人们在订立社会契约时,把自己的全部权力转让给整个集体,同时又从这个集体“获得自己本身让渡他的同样的权力,所以人们就得到了自己所丧失的一切东西的等价物以及更大的力量来保全自己的所有。”因此,社会契约论的本质在于:“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这种公意就是人民的共同意志。卢梭

教育家卢梭的思想主张

教育家卢梭的思想主张 卢梭是一个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教育家。那么卢梭的思想主张有哪些?下面是为你收集整理的卢梭的思想主张,希望对你有帮助! 卢梭是法国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是启蒙运动时期的重要人物之一,其政治上的思想影响深远,对后来的法国大革命以及美国大革命具有指导作用。卢梭的思想主张涉猎甚广,除了政治还包括哲学、教育和文学等方面。 首先,在政治上卢梭的思想主张是天赋人权,将人与社会的关系形象的描述成一钟契约,人是被统治者,政府就是统治者。虽然人生下来都渴望自由,正是因为这种契约的存在,人们才甘心成为被统治者。所以卢梭提出了另一个人的权利平等等思想,在同样的契约下,政府不能是贵族的政府、统治者的政府,应该是全部人民政府。 其次,在哲学上卢梭的思想观点这要针对人的天性,如人天性是善良的,人的自由意志是受到贪念的影响的。其中还有道德和理性的关系,比如道德和理性是不相关的,人的自由是以道德的自然流露为基础等。 最后,再教育上卢梭的思想主张是顺应人性,顺应孩子的天性,改革教育体制等。其实从这里可以看出,卢梭的政治主张与教育主张是相互呼应的,顺应天性正是将孩子从封建的思想观念中脱离出来的

一种方式。卢梭的思想主张在当时已经具有着极高的先进性,但是他还是没有走出自然神论的束缚,毕竟在那个封建愚昧的社会顽固势力过于强大;但是卢梭的思想依旧为后世开辟出新的思想领域。 卢梭生平贡献卢梭的贡献其实是潜移默化的。他的主张,“自然神论”,反对暴政等等,都对当时的社会进行了严重的抨击,其实也在一定程度上唤醒了人们内心深处的不满,与人们有了共鸣。在长期处于压迫状态下的人们都会触底反弹,总会想要呼应那么一两声,不然,卢梭的作品也不会掀起那么大的风浪。在教育上,他主张尊重孩子们的本心,反对传统的教育对孩子们的戕害,呼吁对传统教育的改革。这其实也同时是在促进当时封建专制社会体制的改革。 还有一点,我觉得卢梭的贡献是非常大的。文化上,他出版了许多作品,而且他的作品或多或少都对人们产生了一些潜移默化的影响,并且他参与了《百科全书》的创作,这本书对全世界来说都是一本必不可少的刊物,哪怕是当代社会。所以,他在文学上的贡献也颇大。 再到后来的法国大革命,还有美国独立革命,都是受到了卢梭思想以及他的主张的影响。所以,卢梭的贡献不是实体,而是对人们的思想以及后来社会体制改革的贡献。 卢梭生平简介卢梭是法国启蒙运动时期著名的思想家和哲学家,他的一生充满了传奇色彩,十岁起独自寄居在亲戚家里,然后开始了自己的流浪生涯,最后还遇到对他影响至深的几个女人,并且对他的思想著作产生了影响。后来的卢梭隐居著书,最后在潦倒中死亡。虽

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浅析人民主权

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浅析人民主权 摘要:卢梭是人民主权思想的集大成者,在其《社会契约论》一书中他从公意出 发系统地论述了人民主权的思想,虽然在理论上有不可忽视的缺陷,但在倡导民 主政治的道路上是重要的里程碑,为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 撑。 关键词:社会契约论;人民主权; 1.引言 卢梭1712年6月28日出生于瑞士日内瓦一个钟表匠的家庭。他出生后不久母亲便离开了人世,卢梭10岁时,父亲被逐放离开日内瓦留下了孤苦伶仃的儿子。1728年卢梭16岁时,只身离开日内瓦。卢梭长年做临时工,他默默无闻,到处谋生,漂泊四方。1750年,卢梭在30岁时一举成名,第戎科学院开展了一次有奖征文活动,题目是《论科学与艺术是否败坏或增进道德》。卢梭的论文论证了科学和艺术进展的最后结果无不益于人类,获得头等奖,使他顿时成为一代名人。卢梭在法国启蒙运动中有几个好朋友,其中包括德尼·狄德罗和达朗贝尔,但是他的思想不久就开始与其他人发生了严重的分歧。卢梭基本上属于情感主义,与伏尔泰及百科全书派成员的理性主义,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从1762年起,卢梭由于写政论文章,与当局发生了严重的纠纷。他一生的最后二十年基本上是在悲惨痛苦中度过的,1778年他在法国阿蒙迈农维尔去世。 2.《社会契约论》的写作背景 作为18 世纪的杰出思想家,卢梭生活在波旁王朝后期。在经过“太阳王”路易十四的长期统治之后,18 世纪下半期的法国开始走下坡路。对外方面,法国在“七年战争”中惨败给英国,丧失了大量的海外殖民地,包括加拿大、路易斯安那、塞内加尔和在印度的许多据点。这不仅使法国丢掉了大部分的海外市场,而且使法国降为欧洲大陆上的二流国家。在国内,路易十五在位期间,封建专制政权日益腐朽。宫廷贵族集团垄断教俗要职,生活奢靡,腐化堕落。政治气氛死气沉沉,顽固保守势力强大,财政赤字有增无减,债台不断高筑。晚年的路易十五已经十分不得人心,以至死后只能在夜间下葬。 社会契约论成书于1762年,又译《民约论》当时,法国政治黑暗,社会十分的腐败,阶级矛盾非常的尖锐。而与此同时,法国思想界也兴起了一场波澜壮阔、声势浩大的思想启蒙运动。启蒙思想家高举反对神权、主张人权,反对专制、主张民主,反对特权、主张平等的人文主义旗帜,对社会的旧秩序、社会丑恶和政治腐败进行了全面的批评和抨击。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不仅是针对这样的社会现实而提出的理性的思考。从总体上讲,“《社会契约论》不仅是批判性的、否定性的、破坏性的,而且是建设性的,他在突破旧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框架的同时,更着重探索新的制度建设问题,试图勾画未来社会的蓝图,为社会变革鸣

评卢梭的公共意志学说——读《社会契约论》

内容提要:本文对卢梭的公意学说做了简单梳理,通过卢梭的叙述路径解读了公意学说在《社会契约论》中所处的地位,利用宗教社会学的观点解释了公意的性质,比较了霍布斯、洛克、卢梭三位思想家的问题意识和解释路径,从而在学术理路上论证了公意学说的意义关键词:卢梭;公意学说;问题意识;解释路径公意学说是贯串《社会契约论》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卢梭思想的不二法门。卢梭的政治思想如此复杂,以至于我们随手都可能在他的话语中找出自相矛盾的地方,把他说成是民主主义者或者是专制主义者,我们可以把这种现象理解为小资产阶级的首鼠两端,也可以用恩格斯所谓的辩证法思想来评判,但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卢梭之为卢梭,他向人们展示的是人之为人的复杂性,他的伟大正在于他提供了许多种解决问题的思路,引起了后人无尽的遐想和探索。他的为数不多的著述构成了一个严整的思想体系,表现出一位哲人对人类现实问题的终极关怀,公意学说是这个体系上的明珠,也是最有争议的学术思想。一、公意学说的提出要正确理解公意学说的理论基石和逻辑前提,不能单从《社会契约论》中找,平等和自由是卢梭契约论思想的出发点也是归宿,平等是自由的前提,而卢梭的平等思想是从平等的对立面开始阐述的,所以我们应该利用回溯的方法找出这种思想的源头所在。简单地讲,原始状态是平等的,人类自身能力的两极分化是不平等的起源,不平等的产生使人们进入了一种奴役状态,而自由是人之为人的资格,是超越人类生命之上的最本质的东西,没有自由,生不如死;但是随着时间的一维性流淌,人们没有了恢复自由的可能,只能去重新争取自由,人们是通过社会契约的方式,放弃全部的天然自由,获得全部的社会自由的,这时,人们的所得等于或大于所失,实现了组建契约的本意,所以,要保障获得全部的社会自由,必须使得社会契约外化的主权和法律符合公意,这里的公意不是众意,我们可以借助于宗教社会学中的“集体精神(collective spirits)”或者“社会力(social force)”来解释卢梭所谓的公意;公意和众意、团体意志、个人意志有着明显的区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少依赖就越利于公意的实现,这意味着人的现有模式要发生转变才能适应这种需要,卢梭在《爱弥尔》中设想了一种特定的教育方式作为完成这种转化的途径。这颇似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否定之否定规律,现实否定了人类的自然状态,人类改造自身,达到对现实的再次否定,这种否定是借助于事物的内部矛盾实现的,所以这种否定也是辨证的否定,绝不是复古主义。以上是卢梭思想体系的基本逻辑,也是我们寻找公意学说逻辑前提的必由之路。卢梭追溯了现实社会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他认为人类在原始状态下是天然平等的,广袤无垠的森林给他们提供了足够的活动空间,人们的欲求极少,自然界提供的食物和养料足以维持他们的生存,他们不需要依靠别人来生活,他们饿了吃野果,渴了饮溪水,困了就地而卧,连野兽都和他们没有敌意,和平共处。人们在这种状态中不必处心积虑地讨好他人,更没有必要靠奴役他人来实现自己不劳而获的目的,因为那是很不划算的做法:“有没有这样一个人,因为他力量不但比我大,而且还相当腐化、懒惰、凶恶,竟至强迫我替他觅取食物,而他自己却无所事事呢?那么,这个人就必须下定决心时时刻刻注意着我,在他要睡觉的时候,还得十分小心地把我捆绑起来,免得我会逃掉,或者把他杀死,也就是说,他必须甘愿给自己增加一种负担,而这种负担远比他自己想避免的和他所加给我的大得多。”[1]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如此之少,他们之间关系的建立都是偶然的,包括性关系,因此也无所谓义务之说。正因为人们不依靠其他人过活,所以“无欲则刚”,他们的意志得以自由和谐的发展。毫无疑问,他们所处的状态是自由的状态:体力充沛,自我节制,心灵宁静。可是,随着第一次变革促进了家庭的形成和区分,出现了某种形式的私有制,争执和战斗便应运而生,家庭生活使两性都开始失去部分原有的生存技能,合作成了人堕落后的第一件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人与人的关系开始密切并固定化,尊重产生礼让,轻视产生报复,所有这些观念都开始困扰着人类的感情世界。“自从一个人需要另一个人的帮助的时候起;自从人们觉察到一个人据有两个人食粮的好处的时候起;平等就消失了,私有制就出现了,劳动就成为必要的了,广大的森林就变成了须用人的血汗来灌溉的欣欣向荣的

论美国的人民主权原则

论美国的人民主权原则 主权一词来源于拉丁文superanus,是“最高”、“较高”的意思。英文为souereignty,即主权,统治权,政权的意思。法国布丹于1576年在其《共和六书》中首先提出:“主权是公民和臣民之上的最高权力,是不受法律限制的。”后来格劳秀斯也认为“凡行为不受别 人意志或法律支配的权力就叫主权” 主权属于人民、由人民当家作主、掌握国家权力的思想。法国资产阶级的政治思想家卢梭最早提出,它曾是资产阶级民主制的理论基础,是在反抗封建君主专制主义和君权神授的斗争过程中产生的。让·雅克·卢梭(1712-1778) 认为,国家主权只能属于人民,它是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的,立法机关是人民公意机关,法律则是公意行为。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规定,政府是为了保障人民权利而设立,任何政府形式一旦变得有害于这些权利,人民有权变更、废除或另设新政府。 在美国历史上指准州人民有权自己决定以蓄奴州或自由州身分加入联邦的理论。这一理论由密执安州参议员刘易斯·卡斯首先提出,得到伊利诺斯州参议员斯蒂芬·A·道格拉斯的支持。所谓人民主权原则,就是准州在申请加入联邦时在准州宪法中写进蓄奴或反对蓄奴的条款。1850年妥协案对墨西哥和犹他规定了人民主权原则,1854年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对堪萨斯也规定了人民主权原则。从政治学角度上看,人民主权论是这样一种理论,即州的主权属于人民,人民拥有改变有损于自己利益的政府。约翰·洛克、琼·雅克·卢梭及托马斯·杰斐逊的政治哲学都阐述了这一理论。在美国,此原则首先见于独立宣言。 美洲的大多数英国殖民地建立时期,就把人民主权原则作为社会的基本原则。但由于当时的殖民地深受英国这个宗主国的影响,人民主权原则在当时对社会制度的影响并不像今天这样大,它只是在各地的人民大会特别是乡镇政府中悄悄地发生作用。直到美国独立战争爆发后,人民主权原则才走出乡镇成为各级政府的政治准则。所有的阶级,所有的人们,都在为人民主权原则而战。随着胜利的到来,人民主权原则最终成了一切法律的准则。 作为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代表,美国和法国的宪政过程是一部人民主权理论的实践史。两国的人民主权的宪法原则尽管都脱离不了资产阶级的实质,但是在具体的思想来源和权力配置上又各自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契约限权型"人民主权原则和"公意"型人民主权原则。两种原则的思想来源比较分析(一)美国人民主权原则的思想来源人民主权思想是美国宪法产生的重要理论依据和逻辑起点,同时也是美国宪法追求的价值IJ标和衡量其合理性的重要标准.美国宪法中的人民主权原则主要是来源于洛克的限权性人民主权思想,并经美国制宪的先贤发扬而扩大影响。 革命的作用加上法律的效果使民主得以宣告取得彻底的胜利。权力已被民主之手牢牢控制,它不会允许任何力量再来反抗民主。上层阶级只得默认这一切,尤其当他们认识到已经永远不再可能从人民手中夺回权力,冒犯民主将会招来众怒时,他们便竭尽全力去讨好人民。由此,一连串看似有悖常理的现象出现了:原先的既得利益者竟投票通过了会侵犯他们利益的具有民主内容的法律;由一些大地主建立起来的马里兰州竟第一个宣布了普选,它所有的政府机构竟率先采用了最为民主的管理方式。 社会的发展的确拥有不可违背的客观规律。为选举资格规定种种条件的国家,最终会全部取消所作出的规定,区别仅在时间的早晚而已。选举权范围的每一次扩大,都使民主的力量更加强大,民主力量的增强又会刺激民主的要求进一步增加,而民主要求的每一次增加都只会使人们越想把选举权的范围再扩大。如此循环往复,直到实行普选为止。 人民主权原则在美国取得的进展与美国人民的想像力是成正比的,它不仅没有发展的边界,还会根据实际需要而表现出不同的形式。有时它以普遍而广泛的直接民主形式出现,

谈谈对卢梭自由观的启示

谈谈对卢梭的“自由观”的启示 摘要:本文就卢梭的自由观,从人物简介、卢梭自由观的内容、写作背景、谈谈我自己的看法:人生而自由,但人可能因懒惰和懦弱而放弃对自由的追求。平等原则是自由原则的前提和底线。 关键词:自由平等底线权利 人物简介 让-雅克·卢梭 (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 主要著作: 《论科学与艺术》("1749")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1755") 《新爱洛伊斯》("1761") 《社会契约论》(《"民约论"》)("1762") 《爱弥儿》("1762") 《山中书简》("1763") 《忏悔录》("1788") 1750年,38岁的卢梭出版了《论科学和艺术》,从而一举成名。他提出的“自由、平等、博爱”成了法国大革命的战斗口号。 卢梭自由观内容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第一卷第一章开篇即指出:“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的主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人是生而自由、平等的,然而,却处处受到社会重荷的压抑,其原因何在?这便是问题的开始。卢梭将自由分为天然的自由、社会的自由和道德的自由,正是因为自然

状态下的人们生来就有的天然的自由因不平等的出现而被破坏,订立社会契约的目的就是恢复人类本应该享有的自由,实现社会的自由,进而实现道德的自由,使人们成为更有道德的公民。他认为,社会秩序并非出于自然,而是人为的,即是建立在约定之上的。 卢梭认为,对于人类而言,自由是固有的本质,但社会契约必须把自由本身的意义加以转变,将其提升到更高的层次,它排除个人私自无拘无束的“自然的自由”,而使人具有“社会的自由”,社会的自由受制于公,但是,依照社会契约形成的共同体意志既是所有人的共同意志,故它也等于是个人的意志,因此服从公意也就是服从个人的意志。这样,人获得了道德的自由——自律,而使人成为真正的自己的主人。卢梭显示了在确保公民的自由平等的关系上,彻底的人民主权是不可或缺的要件,同时,他把这个主权概念,提升为人类道德价值的泉源,而非仅局限于政治制度的原理之中。 在卢梭看来,“放弃自由,就是放弃了人性,抛弃了做人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在卢梭的思想中,人做为个体显然不是至高无上的,“人生而自由”的理论会产生极端的思想——“任何人都可以认为他是他人的主人”,这样的社会暴力横生,个人自由反而失去保障,这不是卢梭想要的社会。因此,卢梭认为“社会秩序是一种神圣的权利,它是其他一切权利的根本”。卢梭反对用暴力来改变社会制度,他认为“暴力并不带来权利,我们只有义务尊崇合法的力量”。 写作背景 18世纪的欧洲,在经历了漫长、黑暗的政教合一的封建专制之后,伴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新的生产方式及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一股新的社会思潮渐渐兴起,他们试图在旧的社会体制上建立一个全新的合理、合法、符合人性道德、保障人民权利的社会形态。18世纪的欧洲正是宗教势力逐渐退缩,各种政治启蒙思想方兴未艾的进修,卢梭早在1743年游历威尼斯时即已开始考虑政治问题,后来,其观点由于对道德风尚进行历史研究而大为开阔,并意识到一切问题在根本上都是政治问题,而且无论人们采取什么方式,任何民族永远都不外是它的政府的性质所使它成为的那种样子,因此卢梭认为什么是可能最好的政府这个大问题就可以转化为如下问题,什么是适合于形成一个最有德、最开明、最睿智并且从而是最美好的民族的那种政府的性质。卢梭原计划写一本名为《政治制度论》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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