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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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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的探讨

从八十年代以来,我国对于法国在革命的研究进入了打捞的阶段,特别是随着越来越多的法国专家的著作和论文被翻译出版,中国学者在一定程度上开始真正突破各种束缚研究法国在革命及其史学。我们知道,18世纪启蒙运动作为法国在革命的有机组成部分曾经掀起过轰轰烈烈的反响,并波及至世界各地。从那时起就不断有学者研究它、探讨它。而卢梭良久以来作为启蒙运动中杰出的代表(虽然后来的学者对此提出质疑),他的理论及思想引起很大的争论,特别是其人民主权思想一直都被视为研究的热点,众多的学者在它的主要内容实质作用及其对雅各宾派罗伯斯比尔的影响等许多方面展开讨论。本文即将对80年代以来中国学者在卢梭人民主权思想方面的论文及著作作个总结,以备为更好地研究卢梭、启蒙运动和法国在革命作铺垫。

1、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内容与暴力革命说

许多人认为人民主权思想是卢梭民主理论的核心,并且标志着现代民主理论诞生态。吴明银《试论卢梭的民主思想》中提出卢梭人民主权的最高理想是全民参与或大多数人参与的直接民主制,最低理想是选择少数杰出人物进行执政的代议制民主政治。

王谷良《关于卢梭评价的几个问题》中认为卢梭的关于人民用暴力革命彻底推翻封建君主制及不平等的论述极大鼓舞了人民群众同封建社会斗争到底的信心。李平民《雅各宾专政与卢梭》中认为暴力革命说是人民主权的保障。以上几点卢梭思想的核心内容,学者们几乎无所异议,但他们认为理论有多面性,因而要试图挖掘其中主导及其实质表现,这将在下文中重点讨论。

2.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特点

a..陈闻桐《从社会契约论和国家观看卢梭的政治哲学思想》中认为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充满着虚幻性植根于他理论,阶段和历史的局限,思辨性则与他的研究方法有关。而陈禹鼎《卢梭以人民主权论为中心的政治学说述评》中认为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体系上体现了他理论上的空想性。

b.葛力《正确理解卢梭的政治思想及其影响》认为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具有创造性、启发性和繁殖性。

3.理论性与实践性的分离

蒯慧《试论卢梭人民主权思想》认为卢梭虽是启蒙思想家中最激进最民主的一位,但他的人民主权思想在实践中极易产生误导作用---——它为极权政治和暴力政治提供了理论根据,而且高度集中但缺乏制约政治体制必然走向专制和独裁。

陈闻桐也认为卢梭主权学说理论上的虚幻性、思辨性运用到现实中会产生消极作用。

中晨星《卢梭思想与雅各宾主义、波拿巴主义》对民主与专制有新的看法,他认为民主思想及其实践与专制独裁的出现并无多大关系,每项民主在实践时总会引起专制。

4.卢梭人民主权思想与雅各宾派

对卢梭人民主权思想所产生的影响这个问题讨论的文章不少,但学者们基本上同意它对法国及世界革命产生一定影响这样一个事实,而争论最多的集中在其思想与雅各宾派的关系上,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因为这本身还要牵涉到关于“雅各宾派性质”的定性问题。从中国学者的研究来看,分歧主要出现在这样几个方

面:首先卢梭思想是否是大革命的主旋律。其次如果卢梭政治思想对雅各宾派有影响,则到底体现在哪个方面:是推动革命前进的动力呢还是直接把革命引向反动。

(1).卢梭人民主权思想是否是大革命的主旋律

a.张庆海《卢梭政治思想是法国大革命的主旋律吗?》提出了“危机造就原则”,认为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虽在一定程度上与雅各宾派的革命措施出现了暂时的统一,但这只是形势发展所迫的结果,并不表明两者间存在熏陶的关系。

b.陈维纲陈维纲《评卢梭人民主权论的专制主义倾向》认为以上看法是站不住脚的,他认为是卢梭的思想基础和理论促进激进的理想主义者以毫不留情的手段来实行专制,以致陷入事与愿违的悲惨境地。

(2).卢梭人民主权思想对雅各宾派的影响体现:

大部分学者认为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很大程度上或至少是部分影响了雅各宾派的各项活动,但大家对影响体现在哪些方面的看法不一致。

a.有一大批学者拥护这样一个观点: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是革命中最有影响的指导思想,而雅各宾派首领罗伯斯比尔正是其民主政治的坚定捍卫者,《93年宪法》的“人权宣言“中关于自由、平等等原则都以卢梭思想为依据,所以卢梭思想作为一定发展阶段的产物在当时曾经是正确的。

b.但陈维纲认以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中孕育了后来在恐怖时期所发生的那些横道暴行,卢梭的根本错误在于他抽掉了民主的价值基础,卢梭把国家当作目的,把人作为手段的理论在实践中必然导致专制、独裁。

另外,朱学勤的雅各宾派的暴力进行了新的注释,他认为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使政治国家高踞于而非服务于市民,并以道德鸟瞰的方式裁夺市民社会,这种裁夺当然有断头台暴力作后盾,然而与其他专制暴政不同,它有道德语言为根据。朱学勤把它称为内心统治法,并说是卢梭推行的第四种法律——即意识形态。

也有一些学者认为雅各宾派和罗伯斯比尔接受卢梭人民主权思想是有选择性的,是继承地发展的。陈彦认为:启蒙固然是革命的先导但革命也并非总是被动地遵循理论的指引,法国革命的实践者实际上自学地从启蒙理论中吸取营养,选择性地接受,并尽可能开发其中的革命成份。陈崇武、何汝璧认为罗伯斯比尔是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产儿,但同时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了卢梭的思想观点。

5. 国内学者研究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的盲点:

就我们了解的材料看,我国学者对卢梭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卢梭本人的人民主权思想在大革命进程的影响方面,由此涉及到他学说本质的民主与专制的争论。然而对卢梭的探讨,我认为另外重要的一点是他与同时代其他启蒙思想家理论的异同比较及其原因探析。对此西方学者已有一定研究,并且也有指出卢梭根本与启蒙精神不合拍,以及卢梭以分裂的形式属于启蒙阵营且攻击了启蒙的前提(理性与进步)这两种观点的。这些问题都有助于我们更加宏观地了解卢梭和解析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

摘要

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是人类政治文明演进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在人类的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本文将从卢梭人民主权思想产生的背景和基础来人手,分析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内容和实现路径。着重结合法国大革命的实际情况来深入了解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有好的也有坏的,一份为二的来看

待。并探寻卢梭人民主权理论的缺陷以及产生这些缺陷的影响,从这些缺陷我们可以看出什么问题以及之所以会出现这些缺陷的原因。最后站在全世界的高度来客观的评价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对人类民主化进程的影响和对世界的贡献。

关键词人民主权公意直接民主理论缺陷主权

引言

在18世纪法国的诸多启蒙运动的先贤中,卢梭以其思想内在的矛盾性与深邃性,从伏尔泰式的理性进步颂歌中挣脱出来,成为第一个现代性的批评者。他的《社会契约论》自问世以来,一直闪耀着不朽的思想光辉。人民主权学说是《社会契约论》的核心内容,也是卢梭政治思想的基石。卢梭的人民主权不仅影响了现实中的法国大革命,还对后世的思想尤其是共和主义与左翼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虽然遭到了诸多批判,但它早已被相当一部分理论家批判性地吸收,融入到当代的诸多理论思潮中。我认为,通过对人民主权思想主要内容的阐述、分析,并总结其在实践中的得失,对当今社会的民主化建设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人民主权思想产生的背景

作为18世纪杰出的思想家,卢梭生活在波旁王朝后期。在经过“太阳王”路易十四(1643年—1715年在位)的长期统治之后,18世纪下半期的法国开始走下坡路。对外方面,法国在“七年战争”中惨败给英国,丧失了大量的海外殖民地,包括加拿大、路易斯安那、塞内加尔和在印度的许多据点。这不仅使法国丢掉了大部分的海外市场,而且使法国降为欧洲大陆上的二流国家。在国内,路易十五在位期间(1715年—1774年),封建专制政权日益腐朽。宫廷贵族集团垄断教俗要职,生活奢靡,腐化堕落。政治气氛死气沉沉,顽固保守势力强大,财政赤字有增无减,债台不断高筑。当旧制度危机四伏的同时,涌现出一大批反封建君主专制的启蒙思想家。在这些思想家中,卢梭是最激进的,“人民主权”学是说就是在这个时候被卢梭勇敢地提出来的。他彻底地否定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提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主张。这在当时犹如一盏醒世明灯从法国闪亮,积极推动了法国大革命的发展。后在整个世界广为传播,照亮了整个人类社会的民主进程。

二、人民主权思想的内容

对人民主权思想的理解必须结合卢梭社会契约的理论,

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是与社会契约紧密关联的.在卢梭看来,人们为了克服自然状态的障碍,订立社会契约,建立政治社会是人民主权讨论的前提.可以说,“社会公约”是人民主权的直接依据。

(一)在社会契约制国家中,最高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主权的主体、拥有者和行使者

卢梭认为:“通过理想的社会契约建立起来的东西是主权而不是政府,主权总是在人民这一边,因为人民实际上就是公民的集合体[1],”在社会契约制国家中,人民是国家的主体。因此,国家的最高权力就总是在人民手中。在卢梭看来,人民成为主权者是社会契约的特性自然而然地决定的,既然“每个人都把自己奉献出来”、“转让是毫无保留的”、“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那么作为公共意志的主权的承担者,必须是全体的人民,是“他们集体地”称之的人民。因而,卢梭所谓的“共和国”、“主权者”、“人民”、

“政权”等都内在地指向同一个公共人格,“公共的大我[3]。”即主权。

所以说,社会契约直接决定人民对主权的主体性,人民是主权的拥有者和行使者。因此,“公众的决定可以责成全体臣民服从主权者”、“共同体不可能损害它的全体成员、、、也不可能损害任何个别的人[4]。”

(二)“人民主权”的实质是公意的体现和运用

“公意”不同于“众意”,代表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公意”的特点在于它是全体社会成员基于共同利益、针对共同目标、符合共同幸福而具有的共同意志。尽管“公意”不一定会被每一人认识到,却是客观存在的。“公意”与私意、团体意志和“众意”之间有明显的区别。“众意”虽然也属于全体人民的意志,但只是个人意志简单地、机械地和零碎的相加。“公意”是从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出发的,“众意”则在根本上是以个人私利为基础的。

(三)国家主权由“公意”构成,并且永远属于人民,由于“公意”是共同利益的体现,所以,主权是一个整体,它不可被分割、转让和代表。因此,应该进行直接选举和全民公决

首先,国家主权不可分割。如果主权被分割,那么,具有整体意义的公共意志就会丧失,主权就名不副实了。

其次,国家主权不可转让。这是因为:主权是“公意”的运用、集体的应用和国家的灵魂,应该由人民掌握,不能转交给君主。否则,国家会因为出现一个主人而毁灭。

再次,国家主权不能被代表。原因在于,主权是由“公意”构成的,而一直是不能被代表的。所以,议员不是人民代表,而是人民公仆。凡是未经人民全体表决通过的法律都是冒牌货。

(四)主权不等于政府

政府是公民和主权者之间的中介人。主权是一种精神力量,政府则是一种行动力量。主权赋予政府以权力,政府则是主权者为人民设立的公共事物机构,是主权者的执行人,代表人民行使主权的某些职能。政府是人民的仆从,人民可以限制、改变和收回政府官员权力。

(五)人民是立法者,立法权属于人民

人民立法的原则有:

1、法律意志的普遍性

任何人无权颁布法律,只有主权者才可以颁布法律。当全体人民对全体人民作出规定时,他们便只考虑着他们自己了;如果这时形成了某种对比关系的话,那也只是某种观点之下的整个对象之间的关系,而全体并没有任何分裂。这时人们所规定的事情就是公共的,正如所规定的意志是“公意”一样。这种行为,就称之为法律。

2、法律对象的普遍性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只规定人们的抽象行为,不对个别和具体的行为加以规定。法律只赋予某些机构和职务而非个人以特别的职能和权力。法律可以规定各种特权,但是它绝不能指名把特权赋予某一个人;法律可以把公民划分为若干等级,甚至于规定取得各该等级的权利的种种资格,但是它却不能指名把某某人列入某个等级之中;它可以确立一种无朝政府和一种世袭制,但是它却不能选定一个国王,也不能指定一家王室。总之,一切有关个别对象的职能都丝毫不属于立法权力。

三、人民主权思想产生的基础

卢梭的主权理论是以公意为基础的。他认为“主权……不外是公意的运用[1]。”公意理论是揭开卢梭人民主权理论面纱的“无形之手。”那么公意又是什么呢?在卢梭那里,它又与社会契约理论密不可分。

在《社会契约论》第一卷,卢梭在否定强力能够给政治权威提供任何合法性和道德性的基础上引出了社会契约论,他说:“既然任何人对于自己的同类都没有任何天然的权威,既然强力并不能产生任何权利,于是便只剩下来约定才可以成为人间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2]。”接下来卢梭论证了既能够保全自然状态下的自由,又能够以全部共同力量来卫护和保障人类的权利和财富的社会契约。他认为“如果我们抛开社会公约中的一切非本质的东西,我们就会发现社会公约可以简化为如下词句: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在此公意赋予了共同体生命、意志及公共人格。共同体也因而脱离个人而成为了独立实体,公意是该实体的灵魂或精神。

为了保证共同体的正义性,卢梭还区分了公意与众意的差别,认为众意是个别意志的总和,而公意则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公意不能理解为公民多数人的意志,而应理解为公共利益的体现。众意可以通过不同公民集团所代表的不同利益之间的一致来体现;相反,公意作为人民意志的体现则只能是一致的,因此它也就总是正确的[4]。”社会契约和公意是互为表里的一对事物。社会契约是公意的外在表现形式而公意则是社会契约的精神内核。正因为公意永恒正确、一致,主权也就是绝对的、至高无上的。卢梭认为“正如自然赋予了每个人以支配自己各部分的绝对权力一样,社会公约也赋予了政治体以支配它的各个成员的绝对权力[5]。”在深入探讨公意的基础上,卢梭归纳了主权的基本属性:(1)主权是不可转让的;(2)主权是不可分割的;(3)主权是不受限制的;[1](4)主权不可被代表。[2]应该说,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很好地解决了从封建绝对主义国家政治权威向资产主义的自由主义政治权威过渡的合法性问题,为资产阶级掌握、分配政治权力提供了理论上的论证。

四、人民主权实现的路径

卢梭忠实地信奉直接民主,对代议制持强烈批评态度。他认为,主权在本质是由公意构成的,而意志又是绝不可以代表的。“它只能同一个意志,或者是另一意志,而绝不能有什么中间的东西[1]。”所以主权只能由人民直接表达,而决不可能被代表。议员不能被视为是人民的代表,而只能是人民的办事员。他认为代议制“起源于封建政府,起源于那种使‘人’屈辱并使‘人’这个名称丧失尊严的,既罪恶而又荒谬的政府制度。”代议制造成的结果必然是“爱国心的冷却,私人利益的活动、国家的庞大、征服、政府的滥用权力。”在卢梭看来,自由应当意味着自主,而代议制恰恰违背了这一自由原则,在此制度下人民就会丧失自主。他批评英国的代议制度:“英国人民自以为是自由的;他们是大错特错了。他们只有在选举国会议员的期间,才是自由的,议员一旦选出之后,他们就是奴隶,他们就等于零了[2]。”

卢梭对古希腊和古罗马的直接民主制度推崇备至。他写道:“在古代共和国希腊里,而且甚至于在古代的君主国(罗马)里,人民是从不曾有过代表的,他们并不知道有这样的一个名词[3]。”

“在希腊人那里,凡是人民所需要做的事情都由人民自己亲自去做;他们不断地在广场上集会。他们生活在温和的气候里,他们绝不贪求;奴隶们在做他们的劳动;他们的大事只是自己的自由。”

而卢梭之所以对直接民主情有独钟,除了直接民主制是其社会契约理论及公意理论的合理的推演结果以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卢梭对其出生地日内瓦的童年记忆。当时的日内瓦人口不足24000人,散居在30个左右的村落,但它却拥有自己的主权,是欧洲最富庶的城邦。日内瓦不承认世袭地位,选举官员时一律平等,没有家族和财富的等级限制,官员也不领取报酬。

在这一袖珍国家,人民和睦相处共享幸福。尽管卢梭16岁就离开了家园,日内瓦的政治模式却在卢梭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成为日后卢梭心目中的共和国的生活原型。正如列奥•斯特劳斯和瑟夫•克罗波西主编的《政治哲学》所指出的那样:“卢梭政治思想所瞄准的不是现在,而是人类过去的幸福的自由状态。”

五、对人民主权思想的评价

(一)主权理论的历史演变

现代意义上的主权观念肇始于让•布丹,他在《国家论六卷》中把主权界定为一种绝对的不受限制的权力,不管臣民是否同意,统治者都可以施加法律于臣民之上。但他又认为,统治者要服从神法和自然法的支配,并且要尊重臣民的权利和自由[1]。因此,主权观念从一开始,便表现出一种矛盾:它在本质上是不受限制的,但它又是必须被限制。这种矛盾继续表现在布丹以后的主权论中,即君主主权。

洛克批判了霍布斯的绝对王权观,从财产权的角度对主权给予了另一种阐释。在洛克的理论中,自然状态自由平等但却不安定,人们在订立契约进入公民社会的过程中便把对财产的裁决权让渡给政府,这个政府乃成了一个确定的主权者。但洛克论中的主权是分立的,不仅存在着一个政府主权者,还存在着一个政治社会主权者,只是后者隐而不显,只在个人的公民权被剥夺时发挥作用,届时政治社会的主权者将行动起来,解散政府。[2]于是,洛克由人权分立导向了对主权的限制,只不过在他那里,主权不再是绝对的,主权的人民可以反抗主权的国家,即人民主权。

卢梭的人民主权论客观上弥合了霍布斯与洛克的矛盾——既恢复了霍布斯主权论中主权的绝对性,又对洛克主权论中的政治社会这一潜在的主权者做了发挥,提出主权在民的思想。同时,它也沿袭了先前的主权论中绝对与限制的对立——人民主权是绝对的、不可分立和让与的,政府将不再具有主权,而只是主权者的统治工具;但即便如此,主权者的行动仍然需要依凭公意,因而主权仍然是受到限制的。

(二)“人民主权”学说对法国大革命的促进作用—进步性、革命性和人民性作为“人民主权”学说的故乡,法国自然首先受到这个理论的影响。“人民主权”学说在法国起到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作用。一方面,它在理论上起到了承前作用,发展了前人的主权观。另一方面,他在实践上发挥了启后的功能,指导了法国革命。实现了突破和创新,是历史和时代的进步,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表现在:

1、权的拥有者上,卢梭提出“主权在民”,否定了不丹的“主权在君”“主权在民”的观念在上古和中古时期就已经存在了。洛克的政治主张中已经包

含有这一观念的成分,只不过他把主权称之为“自然权利”。而卢梭则是把这一观念系统化的第一人。他宣称:

(1)人民是国家主权的主体。

(2)人民是国家主权的所有者。

(3)人民是国家主权的行使者。

(4)属于人民的国家主权不能转让给君主。

(5)属于人民的国家主权不能被君主代表。

(6)属于人民的国家主权高于君主。

(7)人民的国家主权体现全民意志而非君主个人意志。

(8)应该举行直接选举和全民公决,反对君主个人独断。

(9)人民的立法对君主同样有效,国王犯法与庶民同罪。

(10)当人民的权力被篡夺并被运用来压迫和奴役人民时,人民完全有权利举行起义,有权利用暴力来消灭篡权者。

2、在权力的来源上,卢梭完全否定了“君权神授”

在君主主权中,尽管不丹已经开始从人的角度看待政治问题,但它的理论中仍多少有些神和上帝的成分。例如,为了论证专制君主的权威,他指出,作为君主的主权者是作为上帝的代理人来统治国家的。在规范君主权力时,他认为君主必须服从神法。与不丹相比,卢梭实现了与“君权神授”的彻底决裂。他的“人民主权”与神和上帝毫不相干,而是民享、民用的。“人民”的字眼更是贯穿《社会契约论》的始终。

因此,卢梭的“人民主权”学说从思想上动摇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其中的自由、平等、主权在民的口号反映了资产阶级反封建斗争的要求,为即将到了的法国大革命作了舆论准备,起到了革命先声的作用,是资产阶级在革命中追求的目标,影响了许多革命者,促进了人们的思想解放。法国大革命的纲领性文件《人权宣言》和《1791年宪法》都体现了卢梭的“主权在民”思想,许多的内容几乎都是照搬卢梭的原话。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在雅各宾派专政期间,卢梭的思想发挥了更大的作用。雅各宾派的著名领袖罗伯斯比尔就曾经宣称自己是卢梭的学生,热情的宣传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雅各宾派的另一位领袖马拉也曾高举着《社会契约论》在街头向群众宣传卢梭的政治主张。

1793年6月24日,在雅各宾派上台当月,国民公会经过10天的讨论和修改,通过了新宪法,从而取代了君主立宪派制定的1791年宪法。新宪法是法国历史上第一部共和制宪法,他基本上体现了卢梭的“人民主权”学说,是雅各宾派政治主张和经济主张的总纲领。宪法前言是罗伯斯比尔制定的新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比1789年通过的宣言更加突出了主权在民的思想,宣言为公民规定了各种自由权利。宣言在最后的一条中宣布,当政府侵犯人民的自由权利时,人民有起义权。新宪法史称1793年宪法或共和元年宪法。至此,卢梭的“人民主权”学说在法国大革命中的影响已经达到顶点。

(三)人民主权思想的理论缺陷

卢梭“人民主权”学说产生于法国,但影响绝不仅仅限于法国。在向国内外传播的过程中,学说的一些局限性逐渐暴露出来,从而产生了一定的和不容易忽视的消极作用。

“人民主权”学说之所以出现缺陷,与卢梭出生于钟表匠家庭自幼丧母,由姑母抚养,12岁时缀学,在各种行业里当学徒。后来,他在贵族家里当仆役、家庭书记员和家庭教师。他有时也流浪街头,演奏音乐乞讨。

幼年的不幸遭遇和生活上的种种挫折使卢梭愤世嫉俗,具有反社会的倾向。他歌颂发自内心的自然感情,而抨击理性。他认为:自然的感情会指引人们去满足公共利益,而理性则鼓励自私,会把人们引入歧途。人类最美好的品德,如同情心、怜悯、无私和诚实都是发自内心的自然产物,但理性却会窒息人们的天性和自然本能,导致邪恶。

基于对理性的误解,卢梭在认识论上突出强调感性的认识功能,而对理性认识世界的能力加以贬抑。卢梭祖籍法国,法国人的激情、浪漫、感性和善于想象的民族性格对于他不无影响。

因此,在讨论理论问题时,卢梭经常抛开具体的历史事实而追求逻辑上的一致性。这使得他的“人民主权”学说在竭力反对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这一极端的同时,又走向缺乏理性的极端。具体说来:

1、公意”的概念过于模糊

首先,卢梭认为,“公意”是积极向上的公共意志,尽管不一定会被每一个人意识到,确实客观存在的。对于这一说法,笔者认为可以心领神会。但是,笔者仍然不禁发问:如果至少有一个人没有意识到“公意”的话,那么,作为全体人民共同意志的“公意”还是否必须获得全体人民(一个都不能少)的赞同呢?

其次,关于“公意”的内容,卢梭也没有做出具体说明。不过,诸如追求自由、民主平等、博爱、和平、健康、平安、幸福和快乐的愿望应该归于其中。

再次,作为人民的积极的共同意志,“公意”显然是最重要的。然而,卢梭把“公意”和私意完全对立起来,这种做法本身具有强烈的和明显的感情和道德色彩,割裂了整体与个人的关系。卢梭强调人民在“公意”中的一致性的时候,在一定程度上否定和忽略了个人的发展。他把私意和团体意志说得一无是处。事实上,共性寓于个性中,体现全体人民共同意志的“公意”也必定符合每个人的个人利益和团体的局部利益。应当承认,一个国家的全部人口,即使难以划分为传统观念中的不同的阶级,也可以被划分为不同的民族、阶层、性别、年龄、职业、党派等等。每一个群体都有各自的利益,每一个人也同样有其个人利益,也就是卢梭所说的团体意志和私意。只要团体意志和私意能够做到不侵害其他团体和个人的利益,它们还是可以被大家认同和接受。当然,如果超越了这个“度”,我们就应当像卢梭一样,去批判这些意志。也就是说,卢梭在把民意分为积极的“公意”和消极的“众意”的同时,也应该对私意和团体意志一分为二,不应该全盘地、盲目地和一概地加以否定。

2、卢梭的“人民主权”学说的最具争议的内容,就是他将“主权的不可分割性”与国家权力行使过程由不同的国家机关来承担相混淆

卢梭以为主权是不可分割的,因而反对分权学说所划分的立法、设法、行政等权力,认为分权理论是错误的,在于其未区分主权和主权的派生。卢梭认为,主权是体现人民意志的,公共意志不可转让,也不可分割,公意与众意、个别意志相区别。因此,人民作为主权者的政治行为只是立法,法律是公意的体现,行政权力只是法律的执行,是主权派生的行为。

卢梭的理论在逻辑上是能自圆其说的,但卢梭的观点却是建立在对洛克、孟德斯鸠等人分权学说的误解之上的。实际上,作为国家本质的主权,从不丹提出以来,主权作为整体意志的绝对性犹为后人所承袭。洛克、孟德斯鸠等人的分权理论并未否定主权的不可分割性,分权不是主权的分割,而只是国家权力在具体行使过程中由不同的国家机关承担而已。

卢梭关于国家主权不可分割的理由,是“人民的总的意志”的理论,仍然犯

了过于抽象和含糊的错误,引发了后人的不同理解。法国大革命中的“恐怖统治”就是钻了卢梭理论的空子。

卢梭对人民的期望值过高。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政治觉悟水平是不断提高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当一个国家的民众缺乏政治敏锐力、洞察力、判断力,过分追求眼前利益、现实利益、局部利益、本国和本民族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和长远眼光时,这个国家的民众就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阴谋家所误导。这些别有用心者会鼓动民众走上错误的道路,从而导致巨大的人祸。“人民主权不可分割”就会蜕变为集中君主专制制度相比,有过之而不及。

1793年,在民众起义推动下建立的雅各宾派政权颁布了以卢梭的“主权在民”思想为核心的共和元年宪法。由于国内外形势异常紧张,宪法成为空头文件。尽管这是情有可原的,但是其危害是严重的,法国大革命从此进入“恐怖统治”时期。“恐怖统治”以雅各宾派在政治和经济上的高度集权为主要特点。它在经济上实行“统制经济”严禁囤积居奇,限制日用品价格、运费和利润额,并由国家统一供给食物。“恐怖统治”在政治上实行救国委员会的集权体制,中央特派员在各地方和军队中拥有一切大权。

“恐怖统治”在对敌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挽救了法兰西第一共和国。但是集权体制的弊端也很突出。权力过分集中的救国委员会已经脱离人民。在国内外形势缓和后,罗伯斯比儿等人养成了排他自保和搜揽权力的心态,他们没有结束“恐怖统治”,而是使革命开始走向反面。他们不断剪除异己,从而陷入完全孤立之中。1794年7月27日,反对党的热月党人终于发难,推翻了雅各宾派的暴政。持续不到14个月的雅各宾派专政在断头台上告终。

总的看来,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在本意上是真诚的,具有人民性。尽管这一学说在实践过程中有功有过,但这些都是后人的得与失,而不是卢梭本人能够左右的。

结语:卢梭“人民主权”学说的世界意义

从整个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发展的角度来看,卢梭的“人民主权”学说无可争议地具有积极的作用。

1、梭的自由、平等、博爱和主权在民的口号,反映了处在封建统治下的各国新兴资产阶级的理想和要求。因此,处在革命时代的各国资产阶级都曾经把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当作“福音”,作为反对封建主义的思想武器,近代中国的民主革命也不例外。即使到了今天,卢梭的这些口号仍然令人感动。“人民主权”学说不仅推动了反封建统治的斗争,也推动了各国的民主化进程,它对于民主革命是功不可没的。

2、人民主权”不仅推动了民主革命,还促进了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和地区的民族革命。卢梭主张国家主权不可转让,这就为遭受殖民统治的国家和地区的人民掀起从殖民者手中收回国家主权的民族独立和民族解放斗争提供了理论帮助和支持,有利于他们反对殖民主义斗争。

与卢梭批判地继承前人的思想相同,现代人也在批判地继承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各国在推动民主化的同时,也在力图使民主化朝着更加科学和健康的方向进行,包括普选制和代议制在内的民主政治建设任重道远。不过,对于民众政治素质的提高,我们应该有十足的把握和信心。

浅析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

浅析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 摘要:人民主权是西方近代政治思想的一个核心内容,卢梭是人民主权思想的集大成者,在其《社会契约论》一书中他从公意出发系统地论述了人民主权的思想,虽然在理论上有不可忽视的缺陷,但在倡导民主政治的道路上是重要的里程碑,为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撑,如今,卢梭主权在民的思想己成为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光辉的篇章,其政治理念仍然影响着现代社会的各种政治制度。 关键词:卢梭、公意、人民主权、局限性 人民主权,也即“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西方近代政治学说的一个核心内容。让雅克·卢梭是人民主权理论的集大成者,将人民主权学说推向了顶峰,他从社会契约论出发,对主权理论做了全新的阐述。 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是社会契约论的根本观点,也是社会契约论的精神所在,人民主权的思想倡导自由和平等,激烈地冲击了封建专制统治的腐朽思想。“要寻找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得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其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在订立社会契约时,把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都转让给整个集体,同时又从这个集体“获得自己本身所渡让给他的同样的权利,所以人们就得到了自己所丧失的一切东西的等价物以及更大的力量来保全自己的所有。社会公约即是“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正是基于这种社会公约,卢梭提出了人民主权的思想。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虽然受阶级与时代的局限,只是一种形式上的民主,但是这种思想对于人民民主意识的觉醒,反对封建专制集权统治来说有很大的积极意义,人民主权思想更是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去追求自由和平等 一、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时代背景和理论基础 18世纪的欧洲是资本主义蓬勃兴起的时期,同时也是封建专制统治逐渐土崩瓦解的时期。这一时期,社会矛盾尖锐和激烈化,价值观念冲突严重,启蒙运动在法国的掀起冲击了封建专制统治,开启了辉煌的新时代。让·雅克·卢梭作为18世纪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是法国大革命思想先驱者。卢梭出身寒微,生活困苦,境遇悲惨,属于当时法国的第三阶层,贫寒困苦、饱受压迫、 居无定所的生活使他体验了社会的不公,辗转于社会最底层让他了解到穷人的悲哀,这些经历让他对于封建制度重压下的民众疾苦感同身受,他同情下层人民的疾苦,痛恨封建专制集权,这些使他成为启蒙运动中的思想激进派,他代表当时的小资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对封建专制集权进行了激烈、彻底地批判,所以说他的民主思想在当时具有彻底的革命精神。其《社会契约论》中人民主权的思想是法国大革命的直接指导思想,并且影响波及世界范围内的很多国家。 卢梭提出要订立社会契约就必须进行个人权利的全部让渡,由此形成公共意志,而主权则是公意的体现,因此,主权属于人民。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理论基础是公意,公意是全体人民的公共意志,体现人民共同的利益。从公意出发,他提出了人民主权的思想,主权是公意的

卢梭的学前教育课程思想

卢梭的学前教育课程思想 卢梭是18世纪法国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教育家。他的教育思想与其的行为、性格, 尤其与他的政治主张和哲学观点有着密切的关系。他生性爱好自然,行为不拘,一生只受过2年正规教育。但他善于学习, 与一些社会名流交往, 深受影响, 形成了自己的政治主张。他认为, 所有社会的压迫和腐败, 都是由于文明进化; 科学徒示人以技巧, 而艺术则只召人以浮华,剥夺人类心灵的自由和本性的发展,因此科学和艺术的进步不但不能给人类带来愉快, 却足以使道德堕落。他还认为, 人类不平等的根源实在于文明的进步。他指出, 在原始社会,人类不平等的程度极小,而在所谓文明发生之后,不平等的程度加深了,尤其在私有制产生之后, 为了保护私有制, 人们定出法律和道德规范, 名义上是人类行为的共同准则, 实际上则强者压服弱者的工具。因此, 要减轻人类的不平等,只有回归自然,服从自然的法则,脱离社会的约束。他教育遵循自然的著名思想, 就是其社会政治和哲学观点的具体体现。 卢梭主要政治著作是《民约论》,主要的教育思想著作是《爱弥尔》, 而《忏悔录》则是其自己的传记体小说。因此, 从《爱弥尔》中, 我们可以看到卢梭闪闪发光的教育思想。其中, 也蕴涵着他在学前教育课程方面的真知灼见。 1.教育思想 卢梭主张儿童的教育应顺应自然, 以儿童为本位。他在《爱弥尔》中开宗明义地说, “一切出于自然的创造者皆好,一经人手却边坏了。”他认为,人性本善,教育应顺应儿童的内在欲望而行动, 不必加以干涉。一旦受了社会认为的干涉,儿童极易产生不自由、不平等, 甚至产生罪恶。所以他极力主张, 在儿童的理解力尚未发达之前, 要让儿童远离社会,回返自然, 到自然环境中去看、去听,不接受人类的影响。换言之, 教育要发展儿童天生的禀赋,应使儿童有自然的生活,

卢梭的教育教学思想

卢梭的教育教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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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的教育思想 卢梭(1712-1778)是18世纪法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教育家。《爱弥尔》是其最有影响的一部教育代表作品。 1、论人的天性 卢梭是坚定的“性善论”者。他认为,“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在他看来,儿童之所以乖张任性,不是自然造成的,而是由于教育的不良导致的。 卢梭的天性哲学体现在教育上,便要求教育脱离社会文化的监牢而使人性得到发展。教育的任务应该使儿童“归于自然”,弃恶扬善,恢复其天性。也就是说,教育要“以天性为师,而不以人为师”,人要成为“天性所造成的人,而不是人所造成的人”。 2、自然教育理论及其影响 卢梭指出:“教育有三个来源:或来自自然,或来自人,或来自事物。人的器官和能力的内在发展是自然的教育,学习利用这种器官和能力发展是人的教育,从周围事物经验中获得的是事物的教育。”如果在一个人身上这三种不同的教育互相冲突的话,他所受的教育就不好;如果这三方面的教育是一致的,他就能受到良好的教育。卢梭还进一步指出,“教育的这三种要素,其中自然教育完全非人力所能控制,事物的教育我们对他也只具有一部分的势力;只有人的教育是我们所能够支配的。”因此,应该以自然的教育为中心,使事物的教育和人的教育服从于自然的教育,使这三方面教育相配合并趋于自然的目标,才能使儿童享受到良好的教育。 卢梭自然教育的目的是培养“自然人”。自然人并不是回复到原始社会的退化之人,而是生活在社会中的自然人,即身体强壮、心智发达、能力强盛的“新人”。 卢梭猛烈地抨击封建教育。他指出,封建教育不顾儿童天性发展、抹杀儿童天性与成人的区别,以至不根据儿童特点施教,硬将对成人适用的教育强加于儿童,使儿童成为教育的牺牲品。因此,他把儿童的发展和教育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主张根据每个阶段儿童的年龄和心理发展特点进行教育。 (1)婴孩期(出生—2岁)。这一时期教育以身体的养护和锻炼为主。通过合理的饮食、衣着、睡眠和游戏,养成健康的体魄,为儿童一生的幸福奠定基础。 (2)儿童期(2岁—12岁)。这一时期是“理性的睡眠时期”,以感觉教育为主要教育内容。另外,仍应继续培养受教育者的健康身体。他认为,“真正的老师是经验和感觉。”主张通过各种活动,发展儿童的触觉、听觉、视觉等。反对这一时期让孩子读书。在他看来,读书是孩子们在儿童时期遇到的灾难。他假想的受教育对象—爱弥尔长到12岁还不知道什么叫书。

【完整版毕业论文】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题目: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研究 开题人姓名: 学院(部、所):马克思主义学院 年级: 学位类别:硕士学位 学科专业:外国哲学 研究方向:近代西方哲学研究 指导教师: 开题时间:

一、题目名称: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研究 选题来源国家级 科研项 目 省(部)级科 研项目 校级课题自选课题 √ 二、选题依据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研究背景: 卢梭是一位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政治家,他撰写了《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意识到了私有制所产生的不平等,为了改变这种不平等,他还撰写了《社会契约论》,提出了自己的政治权利原则,期待实现自由。他以社会契约为基础,提出了人民主权理论。他的人民主权思想是一个综合复杂的体系,包含着丰富的政治理论思想。该理论影响巨大,但是却备受争议。有些人认为他的思想充满民主,但有些人又认为他思想中极权色彩浓厚。因此,研究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产生的背景、内容、价值和局限性等问题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进一步梳理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知识,可以进一步丰富学术界对于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研究。研究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可以增进人们对当时社会和历史发展的认识,充分认识人和自由的价值。在卢梭之前,关于主权的研究很多,如,霍布斯的君主主权理论、洛克的议会主权理论。而卢梭极力反对议会主权,认为那是人民主权的丧失,他提出了著名的人民主权思想。通过详细了解他的思想可以理清民主理论的源头以及发展历程,丰富民主理论的基础知识,也可以增进我们对于其它理论的理解。 2.实践意义: 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促进了人民思想的觉醒,推动了法国大革命的爆发,对美国独立战争也起到重要影响,也直接影响了严复、蔡元培一批思想家和中国的近代民主革命。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内涵丰富,涉及到人性、伦理、社会发展规律、政治制度等多个方面,明确了人的价值和自由,明确了人民和政府的主仆关系,明确了法的作用等内容,研究卢梭思想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卢梭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和政治家,他的人民主权思想对当时的社会和理论界产生重大影响,对目前有些国家的政治体制还有一定的影响,所以研究他思想的人比较多。

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及其影响

外国教育史论文(单周) 东北师范大学 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及影响 学院: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专业: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学生姓名:刘伟 学号:2011013202 指导教师:李娟 完成时间:2013年9月23日

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及其影响 一、卢梭简介: 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年~1778年),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主要著作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爱弥儿》、《忏悔录》、《新爱洛漪丝》、《植物学通信》等。 二、人生经历决定思想认识: 卢梭的早年十分悲惨,1712年6月28日出生于瑞士日内瓦一个钟表匠的家庭。他出生后不久母亲便离开了人世。卢梭10岁时,父亲被逐放,离开日内瓦,留下了孤苦伶仃的儿子。1728年卢梭16 岁时,只身离开日内瓦。卢梭长年做临时工,他默默无闻,到处谋生,漂泊四方。曾走遍全瑞士,到过法国许多地方,从事过各种职业,如仆役、私人秘书、家庭教师和乐谱抄写员等。在流浪生活中,他阅读了洛克、莱布尼茨、笛卡儿等著名哲学家的著作,自学了数学、史地、天文、生理、解剖等科学知识,还掌握了拉丁语。1742年在巴黎结识了许多著名的启蒙学者,如狄德罗、伏尔泰、霍尔巴赫、达郎贝等人,并参加了为《百科全书》撰稿的工作,成为“百科全书派”的重要成员。后因在政治、哲学和文化观点上的分歧,终于和百科全书派决裂了。1749年法国狄戍学院发起有奖征文活动,题为《科学和艺术

的进步对于道德的影响》。卢梭应征撰文,获得奖金,荣登榜首,论文题为《论科学和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助于敦化风俗》。他对所提出的问题持否定主张,认为科学、文学和艺术是道德的最恶的敌人。1755年又响应狄戍学院第二次征文,撰写了《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但没有获得奖金。文中进一步阐述了第一篇论文的观点。他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是自由的、平等的,在道德上是善良的,由于出现了私有制,才产生了种种不平等,不自由的现象,并把人心变恶。1762年先后发表《社会契约论》和《爱弥儿,或论教育》。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提倡民主、否定王权神授论,成为法国大革命中大多数领袖的圣经。《爱弥儿,或论教育》是一部小说体裁的教育著作,反对经院主义教育,提倡自然教育。这两本书使卢梭名声大振。但由于触犯了天主教会和专制政府,书被查抄并被当众烧毁。卢梭本人也被迫逃亡国外。1770年重返法国,在巴黎附近的乡村定居,撰写自传体著作《忏悔录》,总结一生的生活经历和思想抱负。1778年病逝。 三、卢梭的教育思想: 卢梭认为,教育的目标应该是培养符合自然要求的“自然人”。自然人不是原始社会的野蛮人,而是身心和谐发展的人。他体魄健康,心智发达,道德高尚,处事干练。他完全可以适应变化发展的客观环境,不必固定于某一特定的地位、阶级或职业。他绝不是寄生坐食而行为邪恶的暴君和歹徒,而是一个消除传统偏见,能够从事生产劳动

浅析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

学科代码:030404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浅析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 系别:教育历政系 专业:思想政治教育 年级:2010 级 学号:102006010105 学生姓名:张洪 指导教师:杨芳(教授)

完成时间: 201 年月 独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题为《浅析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的毕业论文(设计)是本人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注释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设计)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的研究成果。与本研究成果相关的所有人所做出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设计)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学生签名: 年月日 授权声明 本人完全了解许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有关保留、使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即: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毕业论文(设计)的复印件和磁盘,允许毕业论文(设计)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许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可以将毕业论文(设计)《浅析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论文(设计)。 学生签名:

指导教师签名: 年月日

浅析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 摘要:自古以来,人性论一向是中外哲学家们探讨和争论的话题,无论是性善论者抑或是性恶论者,他们都从自己的立场对人性论作出了表达和研究。十八世纪法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哲学家和教育家卢梭也对人性论作了深刻研究,且取得了巨大成就。作为西方教育史上人性论和教育理论的代表,卢梭关于自然、自然人及自然教育的论述,阐明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儿童的身心发展有其自然规律,教育应当顺应儿童的天性,遵循和尊重这些规律而不能与其对抗。本文主要从卢梭的自然主义人性论思想和自然主义教育思想等方面入手,对卢梭自然主义教育思想的产生背景及其思想内涵进行分析论述,并对其积极意义和局限性分别进行评述。 关键词:卢梭;自然主义;教育;人性观

谈卢梭的教育思想

浅谈卢梭的自然教育思想 心理学院傅樊 学号2009213717 著名教育家卢梭在他的著作《爱弥儿》中阐述了他的自然教育的观点。在这本书中,他主张教育应该顺应儿童的天性,反对压抑个性。 总的来说,在《爱弥儿》中,卢梭根据儿童的年龄提出了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进行教育的方法。首先,对于婴儿期,他主张婴儿应该由父母教养,要进行体育锻炼,卢梭反对溺爱儿童。在幼儿期的儿童,卢梭主张进行感官教育。另外,他还提出了智育教育。他认为,教育应该启发学生思考,引导学生去观察分析,而不是一味地灌输知识。对于十五岁以后的青少年,他主张对他们进行德育教育,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此外,他主张对成年后的男女青年进行爱情方面的教育。虽然,从现代教育的观点来看,他将体育,智育,德育分为几睂阶段来教育显得不科学,但是他的观点在教育史上是一个重大的进步。 卢梭认为,凡是出于造物主手中的东西都是好的。这点反应了他的性善观。换句话说,他认为,人是一个善良的自然状态,天生如此。一个人出生后,如果不顺应自然和天性,他便会在社会中慢慢变得与自己的天性渐行渐远。 从卢梭的自然教育观出发,我想谈谈,他阐述的关于教育的两个方面。 首先是德育方面。他认为人天性是善良的。我们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是纯净的,没有杂质,我们拥有那个人类起始就有的美好的品质,善良,快乐,乐观,自由。我们爱自己,爱亲人,爱朋友,爱身边的人以及陌生人。我们内心的那种善良让我们总是快乐地向善。没有猜忌,冲突,贪婪,暴力等等。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一份美好,我们总会倾向于让这个世界更和谐更美妙。所以卢梭主张,在孩子的早期教育上,建议去乡村,也就是安宁,祥和,淳朴的地方。这样,一个孩子在年少时更多的接触便是大自然,而不是尘世的虚浮,这种大自然的陶冶也会对他的将来产生好的影响。 卢梭强调一个自然状态下的人的是没有“你我”之分的,他们有自己想要的并努力去追求,但是他们的欲求只是限于他们力所能及的;他们善于自我保护,但不会以牺牲他人的利益为代价。在那样的世界里,就好比中国古代的一个田园诗人陶渊明描绘的世外桃源一样,人与人之间互帮互助,相亲相爱,没有敌视,仇恨,嫉妒,算计。 其实,是在智育方面。卢梭认为,孩子的成长有不同的阶段,家庭,学校和社会不能任意打乱孩子的成长次序,否则有可能会适得其反。其实反思我们现在的一些教育,很多家长总是不断让孩子上各种补习班,有的家长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让他们学习两门语言,有些学校过分重视成绩,让学生学习超出他们能力范围的知识,其结果只能是很多孩子被迫去学习他们并不感兴趣的特长,产生抵触情绪,或者在早期的成长中,不仅没学会两门语言,相反,连一门语言也没有学好,在学校里学习的知识也过于机械化,对于一些重要的知识没有很好的理解,创新意识也被无形的扼杀掉了。不能不说,这是一个悲剧。再来看卢梭的观点,他反复强调,儿童天性中包括自由,理性和善良。他们具有纯真的天性,他们的成长应该是在适当的年龄学习适当的知识,在大自然中去捕获他们所缺乏的知识,慢慢体会和成长。就像爱弥儿那样漫步于乡间小道,流连于湖光山色,吸吮天地之精华,回归自然,去学习,去锻炼。 看了这本书后,我对卢梭的自然教育观最大的感悟是,我们要关注孩子的天性,要尊重他们,让他们在一个相对自由的条件下健康快乐地成长。

论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

论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 摘要:以公意为基础的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可谓是近代最有代表性的民主思想。在他的思想中,人民主权是不可转让、不可分割、不能代表的。在卢梭看来,这种主权应属于参加契约的全体人民,人民拥有立法权,政府受托于人民,人民还拥有革命权,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卢梭公意人民主权 正文: 最早提出近代意义上的主权概念的是法国思想家让·布丹。此后,主权理论逐步发展,霍布斯主张绝对君主主权,洛克则从财产的视角对主权给予时代特征 的诠释。然而真正将主权赋予人民并使人民主权理论深入人心的是卢梭,他认为人民主权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甚至不可代表。 一、“公意”学说的提出 “公意”是卢梭人民主权理论的逻辑起点。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明确提出了“公意”的概念。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他的一系列的主张。因此,把握好“公意”的概念,有利于在此基础上去理解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 公意是人民的意志或主权的意志,是国家全体成员的共同意志。卢梭认为的公意类似于某种永恒真理的绝对理念。 但人们常常会把“公意”与“全体的意志”相混淆,事实上,两者有着很大的区别:前者只考虑公共的利益,而后者则顾及私人的利益、且不过是个别意志的总和而已。 不难看出,卢梭提出公意概念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其社会契约的根本问题,是为了他的主权在民思想服务的,既然公意是每个成员的共同利益或共同意志,公意永远是公正的,而且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归。那么,每个公民服从公意的指导只不过是服从自己本人,主权者的行为也只是公民自身意志的表达。 公意通过全体公民的民主议会得以实现,这种议会的决议,任何人都必须服从决议。为了使社会公约不至于成为一纸空文,它就默契地包含着这样一种规定,即任何人不服从公意的,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公意。正是在提出“公意”学说的

浅谈洛克、卢梭民主思想之比较

浅谈洛克、卢梭民主思想之比较 摘要:同样作为资产阶级的代表,洛克、卢梭的思想看似很相近,但实际上对立很深,对立的主要方面在于,卢梭把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完全对立起来,从而使社会等级状态及其全部制度,尤其是私有制失去了任何存在的天然依据;而洛克的全部努力就在于以自然权利为基础论证私有制的正当性,因而建立在此差别基础上的两人的民主思想,也有很多差异。 关键词:洛克;卢梭;民主 正文:对公民社会之前的人类原始状态的假设是近代大多数资产阶级契约论者的理论基础,洛克、卢梭也不例外。霍布斯曾经从人性恶的方面出发, 认为“自然状态”是“人对人是狼的战争状态”,洛克则从人性善的方面出发, 认为“自然状态”完备无缺, 人人享有自由权和财产权,他强调“国家的真正功能和目的在于把这些权利纳入它的秩序。”洛克设想,人类社会最初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之中。“这种‘自然状态’是一种完美无缺的自由状态。这种社会状态具有三个特征:第一,这是一个自由的社会。社会成员在不违反自然法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安排他们的生活,自由地处理他们的财产和人身,而不会受到任何其他人的制约,无须服从他人的意志。第二,这是一个平等的社会。在自然状态下,社会成员的权力和管辖权都是相互的,也是平等的,任何人没有凌驾于其他人之上的特权。第三,这是一个理性的社会。在这种社会状态中,人们享有充分的自由,但是却不放任,社会成员是具有理性的人,任何人不能为获取个人的自由而造成对其他人自由状态的威胁。”①自然人受到自然法的约束,具体来说,人的理性就是对人的平等互助、自由独立的训令。 但是,自然状态有着许多缺陷。自然状态中的人们由于缺乏统一并且具有强制性的制度要求,人们只能依靠道德和良心来规约自身的行为,一旦人们突破了这道防线,人们相互的关系就会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结果只能通过施行暴力才能保全社会的稳定。由此可见,自然状态的完美无缺并不符合人类求交往、尚合作、趋合群的社会化本性。在洛克的眼中,自然状态虽然美好,但是它并不能满足人类社会化的需求,因此,人们必须走出自然状态,进入公民社会。人们订立契约,将自己的部分权利交给某个公共机构,这两种权利是:为了保护自己和他人而做的任何事情的权利和自由地惩处违反自然法的罪犯的权利。 然而在卢梭这里,自然状态是非理性、非语言的存在,卢梭理论的一大特点,就在于他认为自然状态是与社会状态完全对立的一种状态,自然状态下的人们几乎没有任何的社会性,而洛克则认为,自然状态下的人已经服从于理性,个人已经开始有所有权,原始人也具有一定的社会性,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并不是对立的。卢梭不像近代契约论者那样抽象地谈论人性善恶问题,他更倾向于把类似问

杜威卢梭赫尔巴特教育思想评价

(以下答案仅供参考,不可照搬照抄) 杜威教育思想评价 杜威是世界教育思想史上的巨人,其教育理论不进系统全面,论证精微,而且洋溢着现代气息,大大超出前人。 1、杜威的教育观体现了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的结合,它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希望通过教育这种手段使不完美的现实走向完美的理想。他的教育观的基本要求是实现教育的内在价值和工具价值的结合,使教育过程本身是有趣的,有益于儿童个人的;又是富有实效的,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他的教育观立足于新现实、新理论,宣告了旧教育理论时代的终结和新时代的开始。 2、他的理论在20世纪对东西方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他曾去过日本、中国、土耳其、墨西哥和苏联访问,他的不少教育著作被译成多种非文字广为流传,他的教育思想的影响是世界性的。 3、杜威的教育思想也有一定时代局限性,存在一定问题的。他对教育抱有过高期望,企图通过教育达到变革社会的目的,这是典型的改良主义唯心史观。而且他对许多基本教育问题提供的解决方案并不切实,在教育实践的运用中无法达到理想的效果和预期的结果。 总之,虽然杜威的教育思想有其不完备之处,但他提出的许多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直到今天仍有启发意义。他的教育理论着重解决的三个重要问题包括教育与社会的脱离、教育与儿童的脱离和理论与实践的脱离,这可以说是困扰每个时代教育家们的问题。同时,度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他理论所反映的总体精神,如加强学校和社会生活的联系,尊重儿童的发展水平,加强理论和实践的联系等,对现在的教育依然有很大的启发意义。而且杜威在具体论述中所提出的不少观点,如要求克服个人与社会的对立,克服教学中知识与相对立,感性与理性相对立等,对我们也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裴斯泰洛奇教育思想评价 裴斯泰洛奇教育思想具有鲜明地民主性和革命性,反映了时代对教育的要求,反映了一定的教育自身规律,是对教育理论发展的重大贡献。但由于时代及他自身世界观和实践活动的局限性,他的教育思想中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和不足。但总体讲,他的教育思想对后世教育具有重大的启发和借鉴意义,对欧美各国的教育产生了很大影响。 1、裴斯泰洛奇的教育目的理论高度评价了教育对人的发展和社会改良的重要作用,带有浓厚的人道主义和理想主义的特征,尽管在当时瑞士的社会条件下是不现实的,但仍是可贵的。 2、裴斯泰洛奇是世界教育史上第一个提出“教育心理学化”口号的教育家。虽然他对人的

评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观

评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观 卢梭是社会契约论的集大成者,但与其他资产阶级思想家不同,他的社会契约论中包含着丰富的人民主权思想。他之所以写作社会契约论的最主要原因就是摆脱人类的不平等,使人类进入自由平等的社会。用他的原话来讲就是:“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 卢梭受笛卡儿和霍布斯的影响,认为人是有理性的,但不同于二者的理性,他认为理性受感性的激励并且为感性服务。卢梭认为人天生不具有理性,只是当自然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进入政治社会时人才具有理性。这也正是他的社会契约论的一个受诘难的地方。在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中,人天生具有理性,所以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人民有订立契约的能力,而卢梭却无法解决不具有理性的人是如何订立契约的。不同于洛克的经验理性,他持一种先验理性,所以他在自己的社会契约论中作了一系列的假设,这也是为什么他能逃过反契约论者的诘难,即原始契约的有效性和真实性。他认为,自然状态的人是孤立的野蛮人,既然是野蛮人便无所谓善恶之分。但是,当自然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人类开始不平等,纠纷随之而产生,这个时候有必要建立一个王国,以保持人类的平等。这个时候人民之间订立契约,产生一个主权,促使人民的平等。社会契约的必要性在于保证主权者与个人自由之间的完美结合,使个人在将自己的全部权利转让给集体以后仍然能保证自己的自由。而政府的产生根据不是在于契约,而完全在于人民的委托,政府是介于主权与人民之间的为二者服务的工具。他认为,主权是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的,所以,政府不是主权的一部分,而是为主权服务的。 一、卢梭关于人民主权的基本观点 。 (一)主权是人民公意的体现和运用 卢梭在格劳秀斯、霍布斯、洛克的基础上发展了社会契约论,是社会契约论的集大成者。他认为,自由的人们最初生活在自然状态,人的行为不是像霍布斯所说的“人对人像狼一样”的“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斗争,而是受到自然法支配。自然法以理性为基础,赋予人类一系列普遍的、永恒的自然权利,即生存、自由、平等、追求幸福、获得财产和人身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人们在订立社会契约时,把自己的全部权力转让给整个集体,同时又从这个集体“获得自己本身让渡他的同样的权力,所以人们就得到了自己所丧失的一切东西的等价物以及更大的力量来保全自己的所有。”因此,社会契约论的本质在于:“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这种公意就是人民的共同意志。卢梭

浅析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浅析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毛小玲 (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部,四川617002) 摘要:《社会契约论》是法国思想家卢梭在启蒙思想已广泛传播时完成的著作。在本书中,卢梭全新的阐述了社会契约,强调了主权在民的思想,提出了许多具有创新性和革命性的观点。 关键词:社会契约;公意;主权在民; 民主制 《社会契约论》是卢梭政治法律思想最深刻、最成熟的著作,卢梭针对封建制度和等级特权,鲜明地提出了自由、平等的战斗口号,强烈主张建立以社会契约为基础的民主共和国,集中反映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民主思想,为18世纪美国资产阶级革命和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理论纲领。 一、社会契约 契约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其内在原则是基于商品交换关系的平等、自由精神。以卢梭为代表的思想家们把契约理论运用到社会政治领域,扛起“社会契约”的旗帜,向封建专制社会发起猛烈的攻击, “社会契约”成了震古铄今的政治词汇。《社会契约论》的第一卷写道:“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这里表达了卢梭这样一种思想,即人一旦诞生,就获得了在世界中存在的自由,存在的展开过

程即是生存,而生存就是一种不自由的状态,这种不自由的状态构成了人生存自由的"枷锁"。[1]接着卢梭又说:“一旦它挣脱枷锁而且是正在挣脱枷锁之时,那么它就做的更对。因为同样的权利剥夺了人民的自由,人民又凭借这种权利重新获得了自由,这就说明或者人民重获自由是正当的,或者别人根本无权剥夺他的自由。”卢梭坚持认为,最好的国体是民主制,因为国家的主权应该在于人民。由此,他在《社会契约论》中做出了这样一种构想,即从人的自然状态出发,设想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出现了作为个体的人所不能承受的种种生存阻力之时,人类就必须改变他们的生存方式。而在个体的力量不够强大的时候,这种改变只能从共同协作开始。但是,“每个人的力量和自由是他生存的主要手段”,是不能轻易转让和放弃的,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要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得每一个与全体相联系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其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的自由。”[2]也就是说,不仅要从集体的角度来构建这个共同体,同时也要把道德和理性视为共同体所不能缺少的成分。这种共同体产生的过程也就是卢梭所谈的社会契约建立的过程,自然法精神体现了整本书的核心思想。同时卢梭认为,订立社会契约必须遵守三个原则:第一,每个人都必须转让,必须坚持“同等”原则。对于所有的人条件

谈对卢梭教育思想的评价

谈对卢梭教育思想的评价 侯静卢梭,18世纪法国伟大的启蒙学者,资产阶级教育家。他是西方教育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人物。他的自然教育论及其思想完成了教育中儿童观的革命,使教育发展方向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以杜威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现代教育派把他奉为自己的祖师爷。重提卢梭的教育思想,是因为其中涉及到的一些观点、主张对我们当今教育理论和倡导以素质教育为主题的改革实践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价值。 卢梭道德教育思想建构于其自然教育理论基础之上,强调情感因素的重要作用,倡导德育过程遵循自然,尊重德育对象的个性,提倡行为实践,反对说教训诫,对今天我们学校德育工作的开展仍具有重要 指导意义。 一、卢梭自然主义教育思想的培养目标———“自然人” “自然”一词,在卢梭看来,主要是指事物的本来面貌、原始倾向,外界不强加干预、没有人为的约束、塑造。涉及到教育,“自然”即是儿童的天性。那么教育为什么要适应自然呢?依照卢梭的说法“凡是出自造物主手里的东西都是好的,一转移到人的手里就都变坏了。”“不了解自己的天性而任意蛮干的天使,比按照自己的天性和平安详地生活的快乐的凡人还弱”。“不按成规来管教你的学生,要放任无为才能一切有为”。他认为人的堕落是腐败社会造成的,人是自然的学徒,自然的学徒是不需要老师的,平庸的老师只能限制他们的智力,把他们束缚在教师自己的狭隘能力的范围之内。

卢梭在自己所著的《爱弥儿》中提到:当爱弥儿(卢梭假设的一个教育对象)能识字读书时,让他看的第一本书应是《鲁滨逊飘流记》,卢梭认为鲁滨逊就是“自然人”的典型,他说:“鲁滨逊在荒岛上,失去了伙伴的帮助,没有技术工具,仍能找到食物,保全生命,而且过得相当舒适”,“我使爱弥儿一心向往着鲁滨逊在荒岛的生活……让他想着自己就是鲁滨逊”,“我想要培养的自然人,并非使他成为一个野蛮人,把他赶到森林中去,而是只要他能够用他自己的眼睛去看,用自己的心去想,而且除了自己的理智以外,不为任何其他的权威所控制就行了”。可见,卢梭设想的“自然人”不是指完全脱离社会生活、纯生物的人,而是指不受传统束缚而按照其本性发展的人,是具有自身价值的独立实体,是体脑发达、身心健康的人。 二、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方法———“适应自然” 卢梭在提出培养“自然人”的教育思想的同时,也相应地提出了一套教育方法,这些方法归结到一点就是要遵循“自然”的进行。他认为要想不走弯路,必须按照自然的指引,这应是教育的基本准则,是一切教育方法的出发点。卢梭“适应自然”的教育方法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按照儿童的特点发展儿童的个性。卢梭指责当时的教育,把小孩当成大人看待。他说:“世间的父母和教师不是从儿童造就儿童,乃是完全按成人的要求把儿童造就成学士、博士,野蛮的教育使儿童欢乐的岁月在眼泪、惩戒威吓、奴役中度过。”他认为“自然使儿童变为成人之前,先使他做儿童,若乱此秩序,一定变为没有味道,没

论述卢梭的自然教育理论及其意义

论述卢梭的自然教育理论及其意义 教育家的教育思想受其所处的历史背景及其哲学观的影响,所以了解这些教育家的教育思想必须首先了解他们所处的时代背景以及他们的教育理念。 一.时代背景: 卢梭生于18世纪法国大革命时期,当时人们的思想被牢牢的禁锢在封建礼教之下,人们无丝毫的自由可言,封建制度严重压制着人的天性,所以,卢梭崇尚人性自由的教育思想对当时的封建制度是一个很大的抨击,被称为18世纪启蒙运动的卓越代表之一。 二.“自然教育思想”的思想 卢梭崇尚“归于自然”的思想,其理论依据源于他的天性哲学(自然哲学观),他认为“人的天性是善良的,教育应顺应人的天性发展。”它的主要理论有: “归于自然”的教育。自然是最好的教师。卢梭认为,自然教育的核心是教育必须遵循自然,顺应人的自然本性。他在《爱弥儿》开卷即写道,"出自造物主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如果你想永远按照正确的方向前进,你就要始终遵循大自然的指引。"因此,卢梭反对那种不顾儿童的特点,干涉并限制儿童自由发展,违背儿童天性的传统的古典教育,提出了教育要顺应自然的思想。 卢梭的“自然人”概念。卢梭认为,教育的目的是培养“自然人”,即完全自由成长、身心调和发达、能自食其力、"不受传统束缚、能够适应社会生活的一代新人。这种"自然人",从小就被训练尽可能地自食其力,既没有永远求助于人的习惯,也没有向人夸耀的习惯;能够对事物进行观察、判断、独立的思考和分析;从小就以自然为师获得许多经验,而不以人为师;身体和头脑同时都得到锻炼,不仅身体健壮,而且头脑聪明,富有见识。这种"自然人",是生活在社会中的自然人,是能够尽到社会职责的社会成员,而不是回到原始社会的没有文化的人,也不是脱离现实的野蛮人。 教育阶段论。从教育要“顺应自然”的原则和教育要培养“自然人”的目

浅析卢梭的公意思想

浅析卢梭的公意思想 摘要:公意是卢梭政治思想的核心观念之一,历来众说纷纭,认为公意与极权专制主义密不可分,或辩称公意思想实际上关注的是公民的自由与权利。本文对这些争论进行了梳理和分析,认为卢梭的公意思想存在抽象、含混的特点而易引起歧义;过于理想化而难以操作,易于被操纵。公意思想的可贵之处由其阐发而来的人民主权思想为人民反抗暴政提供了理论依据。 关键词:公意;理想化;反抗依据; 公意(the general will),①是卢梭国家学说中的核心思想之一,对这一思想历来众说纷纭,垂200余年而未绝。总体来看,对公意的争论大体可以分为两个派别,一派由伯克首开其端,贡斯当、塔尔蒙、罗素等紧随其后。②中国国内则以学者朱学勤为代表,认为卢梭的公意与极权专制主义不可分割。另一派学者则主要是为卢梭辩护的,认为卢梭是现代自由主义的先行者,公意思想事实上关注的是公民的权利与自由的实现。西方有查普曼、狄瓦瑟、里奇等等,中国的有钱弘道、崔之元、袁贺等。③ 一、公意的定义 那么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卢梭自己对“公意”的定义,卢梭首先认为公意(the general will)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意愿。公意不同于众意(the will of all)或所有个别意志的集合(the ollective will),它只包含人民共同的根本利益(the common interest)。继而卢梭区别了公意与众意。公意与众意有着明显的不同,因为众意只是若干个别意志的总和,它着眼于私人利益。而“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但是除掉这些个别意志间正负抵消的部分而外,则剩下的总和仍然是公意。”[1](P35)卢梭赋予公意极高的地位,他认为“公意”作为人民整体意志的表现,不可分割、不可转让,只有“人民”本身才能代表,公意永远是公正的,任何团体个人都不能违背公意。拒不服从者,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即所谓的“强迫自由”。这样看来,公意在卢梭那里就成为了一种抽象性的一般意志,具有形而上学和神秘色彩。 二、关于公意的争议和辩解 目前学者对公意提出的质疑主要有三点。1、公意的可操作性。因为卢梭认为公意是具有一般性公共性的特点,那么如何从个人意志中过滤筛选提取出公意?卢梭自己也没有陈述清楚,他的英文是“But take away from these same wills the plues and minuses that cancel each other out,and the remaining sum of the differences is the generalwill。”何兆武将其译为“除去这些个别意志间正负相抵消的部分外,则剩下的总和仍然是公意。”但是学者普拉门内兹等认为卢梭对公意的准数学表述如果按字面上理解的话没有任何意义,如果甲之意=x+a,乙之意=x+b,丙之意=x+c,那么公意就是x,众意是私意之和,但这样的话differences

卢梭的教育思想

卢梭的教育思想 法国教育家卢梭(1712-1778)是自然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1755)、《社会契约论》(1762)、《爱弥儿》(1762)等。 (一)教育要顺应自然 卢梭认为,自然教育的核心是教育必须遵循自然,顺应人的自然本性。他在《爱弥儿》开卷即写道,"出自造物主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如果你想永远按照正确的方向前进,你就要始终遵循大自然的指引。"因此,卢梭反对那种不顾儿童的特点,干涉并限制儿童自由发展,违背儿童天性的传统的古典教育,提出了教育要顺应自然的思想。 在卢梭看来,人所受的教育,来源不外3种,或"受之于自然",或"受之于人",或"受之于事物"。他说,"我们的才能和器官的内在发展,是自然的教育;别人教我们如何利用这种发展,是人的教育;我们对影响我们的事物获得良好的经验,是事物的教育。"这三方面的教育是相互联系的。如果在一个人身上这3种不同的教育互相冲突的话,他所受的教育就不好;如果这三方面的教育是一致的,都趋于同一目的,他就能受到良好的教育,达到他自己的目标,而且生活得很有意义。卢梭还进一步分析:"在这3种不同的教育中,自然的教育完全是不能由我决定的;事物的教育中人在有些方面能够由我们决定;只有人的教育才是我们能够真正地加以控制的。"因此,应该以自然的教育为中心,使事物的教育和人的教育服从于自然的教育,使这三方面教育相配合并趋于自然的目标,才能便儿童享受到良好的教育。 卢梭所说的"自然"是指人的才能和器官,也就是人的天性。因此,"自然教育"就是服从自然的法则,顺应儿童天性发展进程,促进儿童身心自然发展的教育。卢梭强调说:"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人以前就要像儿童的样子"。在他看来,如果以成人的偏见加以干涉,剥夺儿童应有的权利,结果只会打乱自然的次序,破坏自然的法则,从根本上毁坏儿童。 卢梭认为顺应自然的教育必然也是自由的教育,因为人最重要的自然权利就是自由。卢梭声称:"真正自由的人只想他能够得到的东西,只做他喜欢做的事情,这就是我的第一基本原理。只要把这个原理应用于儿童,就可源源得出各种教育原理。"因此,他要求要尊重儿童的自由,让儿童享有充分自由活动的可能和条件,并在教学过程中采取自然的、自由的教学方法以适应儿童的身心发育水平和个别差异。 (二)教育要培养"自然人" 卢梭认为,自然教育的目的是培养"自然人",即完全自由成长、身心调和发达、能自食其力、"不受传统束缚、能够适应社会生活的一代新人。这种"自然人",从小就被训练尽可能地自食其力,既没有永远求助于人的习惯,也没有向人夸耀的习惯;能够对事物进行观察、判断、独立的思考和分析;从小就以自然为师获得许多经验,而不以人为师;身体和头脑同时都得到锻炼,不仅身体健壮,而且头脑聪明,富有见识。这种"自然人",是生活在社会中的自然人,是能够尽到社会职责的社会成员,而不是回到原始社会的没有文化的人,也不是脱离现实的野蛮人。 应该看到,卢梭所憧憬的“自然人"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不受传统(等级、阶段、职业)的束缚,按本性发展;第二,不依附于他人,能够自食其力,具有独立性;第三,具有社会适应性,能够承当社会责任;第四,体脑发达,身心健康,具有独立思考能力。 (三)教育要注意人的年龄特性 从教育要"顺应自然"的原则和教育要培养"自然人"的目的出发,卢梭强调指出,教育应该要注意儿童的年龄特性。根据年龄阶段的分期,卢梭提出,在不同时期所进行的教育是不同的。 1、在婴儿期,主要是进行体育。这一时期,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儿童身体的健康发育。因为健康的体魄是智慧的基础,是儿童接受自然的教育的条件。卢梭主张应该让婴儿在乡村环境下自然地生长,注意婴儿对于食物的自然选择能力。他反对用襁褓去束缚婴儿,更反对对婴儿娇生惯养,指出要"锻炼他们的体格,便他们能够忍受酷烈的季节、气候和风雨,能够忍受饥渴和疲劳"。 2、在儿童期,主要是进行感觉教育。这一时期儿童的身体活动能力和语言能力都发展了,他们的感觉能力也发展了,但还不适宜进行抽象的概念和文字知识方面的教育。应该指导儿童锻炼及发展各种感觉器官,

卢梭的主权在民思想和社会契约的内容与评述

卢梭的主权在民思想和社会契约的内容与评述 (一)社会契约 卢梭的契约学说不同于霍布斯的强调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力的社会契约学说,即人民与君主订立契约,把所有权利让渡给他,君主拥有无限的权力,成为十足的集权者;也不同于洛克的为君主立宪服务的社会契约学说,在此契约中,人民只是让渡一部分惩罚不公正之事的权利交给君主,君主或国王只不过是一个“仲裁者”,如果他行事不公正的话,人们可以反对他。卢梭认为,“真正的社会契约是人民自由协议的产物,应该是这样的一种契约,即各个成员与他们结合形成的政治共同体(即主权者)协商,各成员把自己权利全部让渡给主权者。” 也许有人会问人民把权力全部让予主权者,岂不是丧失了自由?其实,人类由于社会契约丧失的是天然的自由,他们让渡权利获得了更大的自由。人们为什么会订立这样一种契约呢?对于这一问题卢梭设想,人们在自然状态中遇到了不利于人类生存的种种障碍,但是每个个人所能运用的力量却不能克服这些障碍,于是人们订立一种契约,通过它来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安全和财富安全。要实现这些,每个结合者都必须把自己全部地奉献出来,把自己的权利毫无保留地转让给整个集体,唯此才能做到对于所有人的条件都是相同的。反之,假如一些人全部转让,而另外一些人只转让一部分,那么后果就可能使社会或国家变成另外一些人推行暴政的工具。 (二)公意 “公意”是理解卢梭主权在民思想的关键。也是社会契约得以实现的基础。为了使社会契约不至于成为一纸空文,这就要求,对于拒不服从公意的任何人, 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公意。那么何为是公意, 为何要服从公意呢?卢梭认为, 公意就是共同意志, 由于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 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生财富, 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 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 并且仍然像以往一 样地自由。所以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 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为了不使“公意”得到曲解。卢梭刻意对公意和众意这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作了区分, 他认为,“众意与公意之间经常有很大的差别;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 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的利益, 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社会契约必须建立在人性中的某种共性的基础上, 公意便是这种基于共性而产生的共同利益要求的意 志表达, 因而要强调代表公共利益的公意就必须区分代表私人利益的众意。”[4] 在卢梭的概念里, 公意不仅有独特的含义, 也有自己的特征: 第一, 公意是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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