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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书》读后感

《商君书》读后感
《商君书》读后感

《商君书》中的重农思想

商鞅是春秋战国时代的政治家、改革家,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商鞅变法改革使秦国富国强兵,可以说商鞅为秦立下了汗马功劳,奠定了秦一统天下的基础。同时秦以法家思想创立的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体制是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基本形态,某些思想内涵对于今天的中国仍有很大的影响。《商君书》是关于商鞅的的重要著作,研读《商君书》对于了解商鞅和他的思想有重要的作用。《商君书》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的思想,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思想就是重农思想,《商君书·农战》指出农业是“治国之要”,说“民不归其力于耕,则食屈于内”,《商君书?去强》“国作壹一岁,十岁强;作壹十岁,百岁强,作壹百岁,千岁强。千岁强者王。”由此可见发展农业的重要性,所以商鞅提倡重农思想。

他的农本思想与对农业的激励政策对于富国强兵和后来秦的统一起所起的作用是非常之大的。为了壮大统治阶级的经济基础,商鞅提出农战并重。首先,商鞅认为,农业是人们的衣食的来源,农业是提高经济的根本,是战争取胜的物质基础,是巩固封建统治的前提条件。商鞅提出只有提倡农业才能使人民富裕。商鞅认为发展农业生产是实现富国强兵,统一天下的根本途径。农战思想及政策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是商鞅重农思想及政策主张的核心内容。《商君书》与农业相关的有《垦令第二》《农战第三》《算地第六》《立本第十一》《徕民第十五》等篇,其中农业的思想是贯穿全书的。

开篇的第二就是《垦令》,可见商鞅对农业的重视度。发布垦令,

促使土地得到最大程度的开垦,提高粮食的产量,富国强兵。“无宿治”“訾粟而税,则上壹而民平。上壹则信,信则官不敢为邪。”“无以外权任爵与官,则民不贵学问,又不贱农。”“禄厚而税多”等垦令二十条,最后的落脚点都为“农则草必垦矣”。从这20条法令来看,其内容十分丰富,它涉及行政管理、地税征收、官吏征用、劳动力管理、粮食的买卖、音乐服装的控制、禁止雇用、废除旅馆、矿藏资源的国有、酒肉价格政策、刑罚制度、居住制度、军队的管理、税收政策、运粮制度。

为了发展农业,第一步就是加强对官吏的管理,要求官吏要“勤政”,通过勤政使邪恶的官吏没有时间到老百姓那里去谋取私利,邪恶官吏没有时间到老百姓那里谋取私利就能保证老百姓利益不受损害,老百姓利益不受损害就使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去从事农业生产。并且不要因为外围的势力而给人封官授爵,这样老百姓就不会看重学问,也就不会轻视农业,就会努力务农而不偷懒。各县的政策措施必须统一,使得升迁官员不能美化自己,被罢免的官吏也不能隐瞒自己的错误,接替的官员也不能改变制度,减少官员人数,减轻农民负担,促进生产发展。同时改革税收政策,统一税收标准,按照粮食产量来征收土地税,地税标准统一而农民负担公平,农民负担公平就会热爱自己的职业。加重对酒肉的税收,这样卖酒肉的商人就会减少,农民就不能嗜酒,大臣也不会大吃大喝荒废政事,国家也就不会浪费粮食,这几个方面都会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加强劳动力的管理,商鞅认为,吃闲饭的人口众多,是败坏农业

的因素之一。要使更多的人力投入农业,一是按照吃闲饭的人口数目来征收税赋和摊派徭役,从而使游手好闲的人去务农;二是不准雇工,一方面使得达官贵人的子女不能光吃闲饭而不劳动,另一方面也使佣工没有什么地方混饭吃,从而使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增加;三是建立固定的居住制度,即老百姓不能擅自搬迁,这样就可使农民安土重迁、专心务农。商人与农民均不得买卖粮食。农民不得买粮,那么懒惰的农民就会勤奋耕作;商人不得卖粮,不管在丰年和荒年都无利可得。这样国家的粮食也就不会浪费,农民也就不会因为偷运粮食而到处游荡。为保证送粮的车辆来去迅速,规定运送粮食的车既不能受雇于人,也不准雇佣别人,车辆与所载粮食数量必须与车辆登记时相一致。这样就不会因运粮而影响农业生产。

国家统一管理山林湖泊等资源,那么厌恶农耕的人就没有地方混饭吃,这些人就一定会去务农,荒坡就能够开垦,农业也就能得到发展。形成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是为了使得农业更好地发展,商鞅主张靡靡之音和奇装异服不准流行到各县,以使农民在外出劳动时看不到奇装异服,在家休息时听不到靡靡之音,精神就不会涣散。禁止不利于农业的奇谈怪论的流传。废除旅馆,使得奸邪诡诈、迷惑农民的人不能外出旅行,同时开设旅馆的人也就无法谋生,他们都会去务农,因此农业就会得以发展。通过刑罚惩治打架斗殴、争吵辩嘴、游手好闲、挥霍钱财、阿谀奉承等五种人。不准为罪人说情、送饭,使他们没有依靠,从而保证农民不受到损害,以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以上几个方面,构成了商鞅农政思想的一个完整体系,这个完整的体系是

需要政治“法”来强制人民去执行,需要经济手段去调节的。商鞅农业政策的实施需要政治、经济等多方面的政策的配合,我们并不能孤立农业政策和他的重农思想,片面化的看待。

总的来看,商鞅把农业提高到治国的主要地位,主张发展农业生产,以巩固封建统治,达到富国强兵。为此,商鞅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和主张,去解决农业生产中各个个要素。土地是农业生产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只有大幅度的开荒开垦才能确保农业种植的面积,以此来提高农业的产量,最终提升经济的实力。劳动者是生产力三要素中最重要的一个,是农业生产发展的根本保证。《商君书·徕民》提到引入劳动者,不准移动迁徙,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劳动者数目,同时促进农业生产的稳定。在当时社会生产力低下的历史条件下,及时土地资源丰富,若人民不愿意从事生产那也是徒劳的。所以要提高劳动者积极性,商鞅采取奖励耕战的方法,“制土分民”,用官爵的办法来调动老百姓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惩罚那些舍本逐末、荒废农事的游惰之民。

为保证农业的发展,商鞅还实施了一系列的抑制包括商业在内的一些职业的政策。致力于做到“民不贵学问,又不贱农”。主要表现在废除旧的土地国有制度,“开阡陌封疆”,发展土地私有制度,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是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的个体小农经济,使农业经济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于商鞅开始,重农抑商的思想政策一直影响这中国达两个千年之久。

不可否认的是,商鞅的重农政策是符合时代的背景.当时天下兼

并战争不断,社会动荡不堪。而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军事力量可能就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存亡。较高的农业生产水平直接体现了国家的经济水平。良好的农业生产可以提供充足的粮食,供应征战储备。同时农民定居于一个地方又可以为战争提供兵力。商鞅变法扩大了耕地的面积,提高生产技术,促进粮食产量,为秦国战争胜利和天下统一奠定了物质基础。后来的重农思想得到了完善,推广,对中国的发展影响重大。但重农抑商的政策和变法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贵族阶级的利益。《商君书·垦令》“禄厚而税多,食口众者,败农者也;则以其食口之数,赋而重使之,则辟淫游惰之民无所于食。”“无得取庸,则大夫家长不建缮。”可以看出其实为了发展农业是触动到了贵族阶级的利益的,这也引起了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促使国家的动荡加重。包括《商君书》中“去强”的原则,这必然会遭遇前所未有的变革压力。我们知道的结果是商鞅四处树敌,最终遭遇五马分尸之死。

但回想商鞅变法的整个过程,重农思想也只是为了国家的强大的考虑的。他站在统治阶级的立场上,并没有从人民本身出发,带有局限性。为了发展农业,颁布的各种法令其实甚少为农民本身考虑。它将农民固定管理,限制自由,重大的农业任务大大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同时各种奖励惩罚措施相当严格,人民为了达到奖励的标准或者不被惩罚常罔顾人伦道德,社会成员间的关系的冷漠加重。社会重视功利和自身的利益,社会和谐状态被打破,国家内部的团结受影响,人民反抗起义,社会不安定,加速国家的衰微。“尚农除末”,严厉打击商业和手工业,这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后来近

代中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原因。这种极端的重视生产效率的做法,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大跃进”也是看以看见影子的。当时为了提高生产力,发动全社会成员参与炼钢,极度重视农业的生产,急功近利反而使中国的经济倒退。

《商君书》的重农思想的提出和实施是商鞅变法的一大亮点,这一抹亮光从两千多年前至今一直有着其闪亮点。在当时,重农思想就是为统治者王权国家服务,它本身就带有局限性。虽然在当时起到了作用,带领秦大一统,但是确实是加深了人民的重担,加大了社会的矛盾。而要让重农思想发挥正能量,必须从人民的利益出发,真正做到重视农民的利益,重视人民利益,改革与时代不相适应的地方,让某些好的理念焕发新的光彩。

读《大秦帝国》有感之我心中的商鞅

读《大秦帝国》有感之我心中的商鞅 六年级蒋梓婷 唐尧虞舜夏商周,春秋战国乱悠悠。秦汉三国晋统一,南朝北朝是对头。隋唐五代又十国,宋元明清帝王休。这便是历史悠久的四大古国之一中国。 不读史不明理,不读书不知义,《大秦帝国》一部起伏跌宕的历史巨著为我们介绍了许多历史人物,如秦孝公,齐宣王等,但令我最欣赏的还是花费一生心血编写《秦律》的商鞅。 是他推动了秦国从弱小走向强大。智慧如他,面对战争频起,群雄争霸的国内外局势,沉着冷静,立志变法,从政治,思想,社会习俗等各方面做出了许多卓越贡献,历史给了他最好的奖励:"(商鞅变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抬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战斗,乡邑大治。"诚信如他,南门立柱不仅立下了柱子,更立下了百姓心中的威信之柱,从而获得群心,取信了秦孝公,促进了变法成功。自律如他,知法,明法,行法,即使大难当头,他也严格服从于法律,一丝不苟,使得谄媚他的人羞愧难当拒之以千里之外。令人敬佩。立法严谨如他,连坐制,轻罪重刑制,令老百姓们不敢为所欲为,知法犯法。 我常常在想,为什么《秦律》的贯彻实施能够深深扎根于千万百姓心中?《大秦帝国》给予了我最好的答案:商鞅的威严使得接近他的人都被深深地阻隔在了千里之外;他的严厉使得每一位共事的人胆战心惊,热情凝固于千里之外,他的偏执使得他的法律如铁如玉代代

传承。 秦国强大了,可商鞅却不复存在,他舍己为国,不怕被后人诬赖,他的心中只有一个信念:一定要变法成功,一定要使秦国强大!"治世不一道,治国不法古"商鞅虽死,但他那改革创新的精神将在人世间永生!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大秦帝国》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历史巨著!

幼儿教育书籍读后感

篇一:卡尔威特的教育读后感 作为妈妈和老师,我对儿童教育方面的书籍一直是更为关注一些。一次在新华书店里,发现的这本书。《卡尔·威特的教育》真的是一本好书,这是一本关于幼儿教育方面的书籍,是一部有有着很长的历史的经典教育书籍。因为是教师,所以我带着疑问的眼光读完老卡尔写的育儿经验,卡尔威特在三个世纪前的教育经验在现世仍然具有很大的参考意义。对现代的小学教育,仍有很多地方可以借鉴。 素质教育很早就开始有了,至少在卡尔威特的教育方式上就是这样应用的。以素质教育的非智力因素打下基础,在上面建筑一个神童般的宫殿,这就是卡尔威特的成功秘诀。 教育孩子要有正确的方法,要培养孩子的生活自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要开发孩子的智力,引导孩子对周围事物的兴趣,养成勤于思考、善于思考的习惯。培养孩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鼓励孩子敢于向成人提问,作为老师和父母,我们可能什么都知道,只要把问题的思考和解决的方法和步骤展现在孩子面前。明确告诉孩子你不懂或不清楚,但可以一起查书,上网或者请专家。在引导孩子查书找资料、向别人请教的过程中,孩子学到的不仅仅是知识,同时培养了孩子对读书的好奇心、发现问题的恒心、解决问题的自信心。 要养成孩子的好习惯。专心致志的习惯——学习必须专心致志才能有好的结果。学语文时就只考虑语文,学数学时就专心于数学,如果在学习时想着玩,玩时又担心学习跟不上,不能用心一处,即使学生整天坐在书桌旁,那也只不过是装装样子而已,只是一种对自己和别人的一种欺骗。学习任何学科也是一样,只有专心致志才能学好。 敏捷灵巧的习惯——一部分学不拖到最后就不想做,久而久之,这些学生作业一直迟交,甚至不交,其实这些学生不明白,迅速完成作业之后,多余的时间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发展自己的爱好。如果不养成敏捷,灵巧的习惯,能做的事就更少了!坚持不懈的习惯——在学习上会有很多难以预料的困难,但是只要有恒心,只要能够坚持,那么一切困难都会迎刃而解。好习惯是从小养成的,小学阶段是养成好习惯的关键时期,所以我觉得无论是老师还是父母,都应该重视培养孩子良好的习惯。 从玩中学是孩子更易接受的,父母要常深入研究。辅导孩子的过程和孩子学习的过程都应是快乐的,并且成效显着的话,我想智慧的大门就打开了。 早期教育是非常的重要,不都是说“三岁决定人的一生”吗?但又是什么在三岁之前决定了孩子的一生呢?是早期的识字教育?早期的数学教育?还是早期的才艺教育?这些并非不重要,但却不是最重要的。这本书的副标题为:为孩子的终身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这让我想起了圣经里的一句话:“凡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好比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雨淋,水冲,风吹,撞着那房子,房子总不倒塌,因为根基立在磐石上。凡听见我的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无知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雨淋,水冲,风吹,撞着那房子,房子就倒塌,并却倒塌得很大。” 你愿意你的孩子是那磐石上的房子,还是沙土上的呢?我想没有人选择后者,那么这本书会教给你,如何站在孩子的角度,读懂孩子的行为,并将孩子的行为引导到一个有效的目标上去。就像圣经里说的:“教养孩童,走他当行的路,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

马克思法律思想

马克思法律思想 1、马克思早期的法学观点: 其一,法律只应当追究人的行为。马克思认为,人要要求生存权,要求现实的权利,就必须通过自己的行为来进行。“只是由于我表现自己,只是由于踏入现实的领域,我才进入受立法者支配的范围。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因此,行为是人同法律打交道的唯一领域。 其二,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马克思早期从理性法、自由法观念出发,论证了自由与法的关系,提出命题:“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一方面,强调法律的根本任务是维护和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另一方面,自由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因为法律所承认的自由在一个国家中是以法律形式存在的。马克思的这一命题还有强调法律神圣性的意思。如果法典能够像《圣经》那样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指引、提供依靠,那么,法律的信仰就有望形成了。 其三,法律应该适应事物的本质。马克思早期接受了自然法学派特别是孟德斯鸠的思想,将法律和法区分开来。他围绕这一观念,表达了自己的法律观点。首先,立法者不是在制造、发明法律,仅仅是在表述法律。“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创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用有意识的实在法把精神关系的内在规律表现出来。”这一论述体现了马克思对法律与法的关系的初步认识,即立法不能违背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其次,法律应该成为人民意志的自觉表现,同人民的意志一起产生,并由人

民意志所创立。再次,法律的背后是利益问题。“结果利益所得票数超过了法的票数……凡是在法为私人利益制定了法律的地方,它都让私人利益为法制定法律。”显然,马克思当时已初步看清了国家和法的本质。 其四,国家有义务制定良法。马克思认为,国家有义务制定良好的法律。如果法律不好,就会给人民带来灾祸;如果公民犯了罪,只有国家才能给予惩罚。惩罚犯罪既是国家的权利,又是国家的义务。国家不能放弃自己的义务。如果放弃了自己的义务,就等于国家犯了罪,因此是一种罪行。 其五,惩罚权是国家的专有权。马克思主张“公众惩罚”,反对“私人惩罚”。他认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保护的某种社会关系,因此,惩罚权是国家专有权,不能转让给私人。他还继承和发展了刑法学家贝卡利亚的思想,根据行为是犯罪构成和刑罚的基础这一观点,主张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其六,关于立法和司法的关系。马克思基于对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关系的认识,提出:“如果认为在立法者偏私的情况下可以有公正的法官,那简直是愚蠢而不切实际的幻想!”为了保证法律能够正确地实施,马克思主张,法官应该以法律为准绳,独立地进行审判。同时,他反对司法专横,阐明了在刑事案件中应当实行自由的公开审判程序。 其七,法院判决的离婚只能是婚姻内部崩溃的记录。马克思认为,婚姻的本质是一种世俗伦理关系,婚姻是家庭的基础,离婚不能听凭

法学院学生论文选题汇总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论文选题汇总 2010.1

法学理论 一.法学基础理论 1.法学方法论研究 2.法的特征的分析 3.西方国家两大法系的比较 4.法的价值研究 5.当代中国法与秩序 6.当代中国法与正义 7.当代中国法与共产党政策的关系 8.当代中国法与道德的关系 9.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 10.和谐与法治 1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理学创新问题研究 12.当代中国立法研究 13.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研究 14.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研究 15.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研究 16.法律适用中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 17.法律解释研究(含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司法解释等) 18.社会主义守法研究 19.法律监督的理论与实践 20.试论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民主 二.法律逻辑学 1.创新思维中的逻辑问题 2.类比推理的创新功能 3.司法证据中的逻辑问题 4.逻辑学在素质教育中的作用与功能 5.归纳推理、演绎推理、类比推理之间的关系 法律史学 三.中国法制史 1.试论西周的礼治 2.商鞅法律思想研究 3.秦朝法制建设的得失 4.董仲舒法律思想研究 5.汉朝法制指导思想的发展变化 6.魏晋南北朝法律儒家化研究 7.唐朝婚姻法律制度研究 8.《唐律》家族主义的体现 9.试论明清的会审制度

10.试论明清的文字狱 11.《唐律》赃罪研究 12.试论清末修律的成就及意义 13.试论清末司法制度的改革 14.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5.评国民党政府《中华民国民法》 16.沈家本与清末法律改革 17.中国古代死刑制度研究 18.晋代律学的特点及代表人物 19.清代民族立法的代表作 20.马锡五审判方式 四.外国法制史 1.罗马法债法研究 2.罗马法所有权研究 3.罗马法公法研究 4.普通法与衡平法的研究 5.英国责任内阁制的形成、演进及影响 6.英国议会制的形成、演进及影响 7.英国宪政与美国宪政的比较 8.美国司法审查权研究 9.法国/德国民法典研究 10.当代西方国家程序法研究 11.法国民法典与德国民法典的比较 12.1810年法国刑法典与1871年德国刑法典的比较 13.德意志帝国宪法与明治宪法的比较 14.罗斯福“新政立法”研究 15.当代西方国家商法研究 五.法律思想史 1.选择下面其中一位思想家,试论其法律思想:老聃、孔丘、墨翟、商鞅、孟轲、荀况、韩非子、董仲舒、朱熹、王安石、黄宗羲、沈家本、孙中山 2.秦汉之际法律思想的演变 3.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和发展 4.试论近代地主阶级改革派的法律思想 5.选择两位同时代中外思想家,比较论述其法律思想西方法律思想史 6.选择以下一位思想家,试论其法律思想:亚里士多德、孟德斯鸠、边沁、狄骥、凯尔逊、庞德、罗尔斯 7.从自然法与实在法的对立,看西方法治思想 8.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在法制建设方面的重要贡献 9.狄骥《宪法论》研究 10.中外法治思想异同

《商君书》君臣原文及译文

《商君书》君臣原文及译文 作者:商鞅 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时,民乱而不治。是以圣人列贵贱,制爵位,立名号,以别君臣上下之义。地广,民众,万物多,故分五官 而守之。民众而奸邪生;故立法制、为度量以禁之。是故有君臣之义、五官之分、法制之禁,不可不慎也。 处君位而令不行,则危;五官分而无常,则乱;法制设而私善行,则民不畏刑。君尊则令行,官修则有常事,法制明则民畏刑。法制 不明,而求民之行令也,不可得也。民不从令,而求君之尊也,虽尧、舜之知,不能以治。 明王之治天下也,缘法而治,按功而赏。凡民之所疾战不避死者,以求爵禄也。明君之治国也,士有斩首、捕虏之功,必其爵足荣也,禄足食也;农不离廛者,足以养二亲,治军事。故军士死节,而农民 不偷也。 今世君不然,释法而以知,背功而以誉。故军士不战,而农民流徙。臣闻:道民之门,在上所先。故民,可令农战,可令游宦,可 令学问,在上所与。上以功劳与,则民战;上以《诗》、《书》与, 则民学问,民之于利也,若水于下也,四旁无择也。民徒可以得利 而为之者,上与之也。瞋目扼腕而语勇者得,垂衣裳而谈说者得, 迟日旷久积劳私门者得——尊向三者,无功而皆可以得,民去农战 而为之,或谈议而索之,或事便辟而请之,或以勇争之。故农战之 民日寡,而游食者愈众,则国乱而地削,兵弱而主卑。此其所以然者,释法制而任名誉也。 故明主慎法制。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言中法,则辩之;行中法,则高之;事中法,则为之。故国治而地广,兵强而主尊,此治之至也。人君者不可不察也。

古时没有君臣上下的时候,人民纷乱无序。所以圣人划分贵贱,制定爵位,建立名号来区别君臣上下的等级关系。由于国土广阔, 人民众多,物产丰富,所以分设五官来管理。人民中多就会产生奸 邪之事,所以创立法制作为行为标准来限止奸邪产生。所以有君臣 上下的等级关系,五官的分职、法律的限制,(行事)不能不慎重。 处在君位而命令行不通,那就危险了;五官已经分职,却没有常规, 那就乱套了;法度已经建立,而私惠风行,那么人民就不惧怕刑罚了。只有国君尊严,法令才能行通;官吏清明,政事才有常规;法度分明,人民才惧怕刑罚。法度不明,而要求人民服从法令,那是不可能的。民众不服从法令而希望国君的尊严,即使国君有尧舜那样的智慧, 也不能统治。明君治理天下,遵照法度来处理政事,按照功劳行赏。凡是人民奋勇作战,不畏死亡的,是为了求得爵禄,明君治理国家,战士有斩得敌首、捉得俘虏的功劳,一定让他的爵位足以荣耀,俸 禄足够食用。农民不离开乡村,足够奉养双亲、供给军需。因此士 兵才肯殊死战斗,农民才不惰怠。 今天的国君却不是这样,他们抛开法度而以个人的智慧治国,舍弃功劳而以其人的声誉封赐。所以军士不肯作战而农民外迁。我听 说疏导百姓的关键在于国君的倡导。农民,可以使他们务农作战, 也可以使他们游走求官,还可以使他们致力学问。这些都在国君的 赏赐(因何而行)。国君依照战功行赏,人民就奋勇作战;国君依照人 民所读《诗》、《书》赐予爵禄,人民就致力学问。人民趋利而行,好比水向低处流一样,是没有选择的。人民可以获利而乐于作的事,取决于君主的赐予。凭瞪眼睛、撸胳膊而表现勇武的人获利,垂拱 无为而只知高谈阔论的人得利,成年累月依附权贵的人得利。尊崇 以上三种人,他们没有功劳而得到好处,那么,人民就要放弃农战 而搞这些事情了,或者用空谈去求得爵禄,或者依附权贵而祈求好处,或者用悍勇去争得利益。所以从事农战的人民日益减少,而游 荡吃闲饭的人越来越多。那样,就会国家混乱,国土割削,兵力弱 而国君地位卑微。产生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国君抛开法度,而相信 虚名。 所以,明主重视法度,不合法度的言论不听,不合法度的行为不推崇,不合法度的事情不做。言论合乎法制,就听从;行为合乎法度,

商君书弱民第二十

商君书弱民第二十 题记:本篇围绕民弱与国强的关系进行阐述。 原文 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朴则强,淫则弱。弱则轨,淫则越志。弱则有用,越志则强。故曰: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 民,善之则亲,利之用则和;用则有任,和则匮;有任,乃富于政。上舍法,任民之所善,故奸多。 民贫则力富,力富则淫,淫则有虱。故民富而不用,则使民以食出,各必有力,则农不偷。农不偷,六虱无萌。故国富而贫治,重强。 兵,易弱难强。民,乐生安佚,死难难正,易之则强。事有羞,多奸;寡赏,无失。多奸疑,敌失必,利。兵至强,威;事无羞,利。用兵久处利势,必王。故兵行敌之所不敢行,强;事兴敌之所羞为,利。 法有,民安其次;主变,事能得齐。国守安,主操权,利。故主贵多变,国贵少变。 利出一孔则国多物,出十孔则国少物。守一者治,守十者乱。治则强,乱则弱。强则物来,弱则物去。故国致物者强,去物者弱。 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以刑治民,则乐用;以赏战民,则轻死。故战事兵用曰强。民有私荣,则贱列卑官;富则轻赏。

治民羞辱以刑,战则战。民畏死、事乱而战,故兵农怠而国弱。 农、商、官三者国之常食官也。农辟地,商致物,官法民。三官生虱六,曰“岁”,曰“食”;曰“美”,曰“好”;曰“志”,曰“行”。六者有朴必削。农有余食,则薄燕于岁;商有淫利有美好,伤器;官设而不用,志、行为卒。六虱成俗,兵必大败。 法枉治乱,任善言多。治众国乱,言多兵弱。法明治省,任力言息。治省国治,言息兵强。故治大,国小;治小,国大。 政作民之所恶,民弱;政作民之所乐,民强。民弱国强,民强国弱。故民之所乐民强,民强而强之,兵重弱。民之所乐民强,民强而弱之,兵重强。故以强,重弱;弱,重强。王。以强政强,弱,弱存;以弱政弱,强,强去。强存则弱,强去则王。故以强政弱,削;以弱政强,王也。 明主之使其臣也,用必加于功,赏必尽其劳。人主使其民信此如日月,则无敌矣。今离娄见秋豪之末,不能以明目易人;乌获举千钧之重,不能以多力易人;圣贤在体性也,不能以相易也。今当世之用事者,皆欲为上圣,举法之谓也。背法而治,此任重道远而无马、牛,济大川而无舡、楫也。今夫人众兵强,此帝王之大资也,苟非明法以守之也,与危亡为邻。故明主察法,境内之民无辟淫之心,游处之士迫于战阵,万民疾于耕战。有以知其然也。楚国之民齐疾而均,速若瓢风;宛钜铁釶,利若蜂虿;胁蛟犀兕,坚若金石;江、汉以为池,汝、颍以为限;隐以邓林,缘以方城。秦师至,鄢、郢举,若振槁;唐蔑死于垂涉,庄謟发于内,楚分为五。地非不大也,民非不众也,

经典教育类书籍读后感

《孩子,把你的手给我》读后感 “孩子,把你的手给我”,不论是父母和孩子围坐在餐桌上共进晚餐,还是老师和学生相聚在窗明几净的办公室内促膝谈心,这将是一幅多么温馨的画卷。然而,我们并不常这样表达,我们几乎没有这样的机会,我们许久没有感受过这样的温馨了。掩卷深思,作为一名未来的教师,我要学习的改变的还有很多很多。 《孩子,把你的手给我》分为十个章节,通过一个个生动的例子阐述了如何实现与孩子真正有效沟通的方法和技巧。不论是教师还是父母,都希望每天会是平静的一天,没有叫嚷、争辩、战争。可是尽管如此,生活中还是充满了无休止的小麻烦、阶段性的冲突,以及突如其来的危机。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教师亦或是父母都没有意识到语言的破坏力量。因为语言像刀能够带来痛苦,即使不是身体上的痛苦,在感情上也会留下很多痛苦的伤痕。在沟通中发生的不幸,常常不是因为缺乏爱,而是缺乏对孩子的理解;不是因为缺乏智慧,而是缺乏知识。与孩子沟通应该学会把孩子像客人一样对待。 第一章分多个方面解释了和孩子对话的这门有规则的独特艺术。首先,孩子在交谈时很少是无知的,他们的信息里经常有需要解读的密码。孩子们看似没有完结的十万个为什么并不是单纯的想获得大量的知识,他们想要得到的是这个问题会不会影响到他们的生活,所以同孩子沟通应该理解到孩子提出的简单问题背后的真正用意。其次,与孩子沟通应做到换位思考,因为只有当孩子感到被理解时,他们的孤独和伤痛就会减少。 由此,我想到我的中学时代老师通常对有情绪怒气的学生的做法是:冷处理或者是立刻严厉的批评他。如果我作为老师不妨换一种方式,说一些理解他的话。我想这样立即能让孩子感受到你的心和他在一起,你是理解他的。这样学生心情得到理解,情绪也会缓和,师生的情感关系自然会提升很多。给孩子一定地理解,他们的孤独和伤痛就会减少,诚恳地承认孩子的困境,承认他们的情绪和抱怨,说出他们的失望。说教和批评是毫无效果的,不能起到一点好作用,并且会产生距离和怨恨。 除此之外让我记忆深刻的是的是父母如何正确有效地与孩子沟通。这本书提出了这样的命题:爱是需要技巧的。只拥有爱是不够的,掌握大量的育儿常识也是不够的,自以为有了爱和知识就可以教育孩子的父母其实并不一定能使孩子

试探孟德斯基《论法的精神》中的法律思想

试探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中的法律思想 孟德斯鸠的理论是法国启蒙思想的一部分,从性质上看,把他的理论作为古典自然法学的一部分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不同的是,孟德斯鸠在许多问题上不同于其他自然法学。如果说从格老秀斯到卢梭更多的是在谈政治和政府的问题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说孟德斯鸠更多的是在谈具体的法律问题,他深入到法律的内部,不再仅仅从政治的角度谈法律,而且从法律与其他现象的关系上谈法的精神。 《论法的精神》是其一生重要的著作。这部著作,对于十八世纪欧美各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准备和实践,起着思想准备和理论指导作用,从而也为资产阶级建立法律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孟德斯鸠是一位在我国具有广泛影响的思想家。清末,在为启动我国法的现代化进行的思想准备活动中,他是第一个被介绍到我国来的具有深刻法律启蒙精神的思想家。1904年到1909年期间,我国早期重要思想家严复陆续将《论法的精神》一书翻译出版,当时译名为《法意》。该书出版后,不仅当时在我国产生重要影响,而且他的政治法律理论在整整一个世纪中都是我国法律学、政治学学者的研究对象,他的有关法律与理性、法律与社会以及权力制约等方面的思想,一直是中国人反封建、反压迫和追求法治的重要思想武器之一。 《论法的精神》一书,虽囿于时代的限制,在思想上有其局限性,但在资产阶级的法学著作中,可称之为具有独特风格的百科全书,也是资产阶级法学最早的古典名著。在这部著作中, 孟德斯鸠的法律见解就是建立在他的社会理论基础上的,即法律本质上是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这种事物之间的联系是人类可以认识和控制的;所以,法律与社会存在密切关系,社会中某些因素的变化,则是法律变化的根源;法律变化也会引起社会变化。人类可以通过自己的理性认识社会和法律的性质,从而使法律符合正义的要求。本文就是对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中关于反对封建君主专制思想和社会理论中的法律思想等观点进行探讨,试图说明孟德斯鸠法律思想对当代司法实践的现实意义。 一、《论法的精神》中反对封建君主专制的思想

论董仲舒的法律思想

论董仲舒的法律思想 董仲舒是西汉一位与时俱进的思想家,儒学家,西汉时期著名的唯心主义哲学家和今文经学大师。董仲舒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复兴了被扼杀达百余年之久的儒家文化,而且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融会贯通了中国古典文化中各家各派的思想,把它们整合为一个崭新的思想体系.他把儒家的伦理思想概括为“三纲五常”,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建议,从此儒学开始成为官方哲学,并延续至今。其教育思想和“大一统”、“天人感应”理论,为后世封建统治者提供了统治的理论基础。时至今日,仍有学者在研究他的思想体系及故里等方面的文化,他的著作汇集于《春秋繁露》一书。卢梭在这场思想革命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董仲舒是我国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思想家,他的思想和政治活动影响了中国乃至世界的历史。本文将结合他所处的社会时代背景和他个人的思想历程论述他对中国的政治与思想史的发展作用。 一。董仲舒所处的时代社会背景 1,社会经济背景 董仲舒是汉朝武帝时代人士,当时的中国经历了汉初文景之治的休养生息,得以摆脱秦末的凋敝状况,社会经济开始出现巨大好转。这时人口开始增殖到历史的最高限,货币开始大量流通,国内必须建立一个统一的货币定价的市场,以此汉武帝任用桑弘羊改革汉朝的货币制度与财政制度。而当时,国内政局却是封国格局,统一的货币与定价市场很难形成,这使得汉朝的最高统治者不得不思考如何建立统一的大市场为经济的发展做出准备。 2,社会政治背景 汉武帝时正是七王之乱平定之后,由于贵族制度的残留,汉朝实行的仍是封国制度与郡县制度的结合体,这对秦朝的郡县制度无疑是一种退步,而直接危及到最高统治者汉武帝的统治地位。因此汉武帝开始以“推恩令”的方式来间接推行郡县制度以保证汉武帝对国内的政治专制和对匈奴作战时政治动员的有效实施。 3,思想文化背景 汉朝初年,汉朝最高统治者实行黄老之学,而九流十家在当时并未断绝,春秋战国时代所形成的“百家争鸣”的思想状况得以保持。这些多不利于国内思想的统一,更不利于汉武帝实行最高的君主专制,因此,富有雄心的汉武帝开始寻找一个能够统一全国的思想体系来保证自己政治合法性的确立。只有有这样的思想体系才能保证汉武帝自己既不被皇姓成员篡夺又不被人民造反。 董仲舒上承孔子,下启朱熹,对儒学的发展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董仲舒继承、吸纳、融合了先秦儒家、墨家、法家和阴阳家等诸多学派思想,把各家各派中有利于统一集权、尊君爱民、安定社会的主张,以及关于社会发展变化的思想,根据时代的需要、君臣士民的希望,作了全面的批判和总结,从而形成了他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顺应了春秋战国以后百家思想的“合流”趋向,是学术思潮演变的必然结果,也是兼收并蓄和“与时俱进”的产物 二、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1、关于董仲舒大一统思想 应其时代需要而产生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丰富的内涵。董仲舒认为,天生万物是有目的的。天意要大一统的,汉皇朝的皇帝是受命于天来进行统治的。各封国的王侯又受命于皇帝,大臣受命于国君。董仲舒建议统一学术,统一思想,直截了当地提出了“大一统”的政治思想,为维护封建统治帝王的绝对统治服务。它对进一步巩固汉武政权乃至维护整个封建社会的统一和稳定,防止封建割据,发挥了至关生要的作用。 2、以教化为大务、刑罚为辅

论孟德斯鸠的民法思想

论孟德斯鸠的民法思想 论文摘要: 孟德斯鸠认为,民法是调整公民之间关系的法律,是一个与调整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关系的政治法相对应的法律部门;一个国家或者民族的民法,必须与其政治制度、自然条件、生活方式、人口、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等相适应;民法的根本任务在于维护人们的财产和自由,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理念的实现。 孟德斯鸠是18世纪法国着名的启蒙思想家、社会学家和法学家,是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先驱之一。孟德斯鸠于1734年发表的《论法的精神》一书,凝结了其一生的心血,是历史上少有的一部长篇法学巨着,蕴含着丰富的法律思想。自此,对孟德斯鸠在该书中所阐述的法律思想的研究,成为法学学者们的重要任务。本文试图对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所阐述的民法思想略加论述。 一公民关系:民法调整之对象 对于法律的含义,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的开头就提出关于法的一般性定义:“从最大限度的广义上说,法是源于客观事物性质的必然关系。从这个意义上推断,所有的存在物都有属于自己的法;上帝有他的法;物质世界有它的法;高于人类的‘先知圣人们’有着他们的法;兽类也有自己的法;人类拥有他们的法。”孟德斯鸠认为,人类受各种各样的法律的支配。他将法律分为三类:自然法、神为法和人为法。自然法是永恒的公道关系,是先于各种人为法而存在的规律。 在人类规律创设之前,人类处于一种自然状态,自然法就是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所接受并遵循的一种规律。自然法不是渊源于人类的理性,而是渊源于人类的自然本性。自然法的原则有四条,即和平、寻求食物、相互爱慕和希望过社会生活的原则。在自然状态下,人们的生活和幸福是没有保障的,这种状况使建立社会成为必要。神为法是宗教方面的法律,具体来说就是宗教教义和寺院法规。人为法是人制定的法律,是为了摆脱战争的状态,用于调整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的相互关系的法律。因为“人类一旦置身于社会,软弱的情感便荡然无存;原本存在于人们之间的平等也随之消失,于是战争状态便开始了。这种战争状态促使人们之间建立法律”。人为法包括国际公法、政治法、民法等。国际公法用于协调各国人民之间的关系,孟德斯鸠认为:“我们如此巨大的地球上的居民中必然有着不同民族。这个星球上的居民之中也有着法律,这就是国际公法。”10政治法

董仲舒法律思想

董仲舒法律思想 董仲舒(公元前179年~前104年),广川(今河北衡水市景县广川镇)人。西汉中期最重要的儒学大师,是继孔子、孟子、荀子之后和宋代朱熹之前儒家学派最有影响的代表人物。从法律思想方面来看,他倡导的君权至上、三纲五常、德主刑辅、春秋决狱等,反映出地主阶级的法律思想已初步完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已经形成。 一、君权神授,皇权至上 西汉中期,汉武帝为了巩固大一统局面,加强对人民的思想统治,迫切需要一种为专制皇权服务的新的政治法律理论。董仲舒秉承汉武帝的旨意在《天人三策》、《春秋繁露》等著述中,把封建皇权和封建统治的基本原则神圣化、永恒化、合理化了。董仲舒新儒学的基础是天人感应学说,即认为天是宇宙间最高的主宰,自然界的变化规律、国家的治国之道以及个人的道德、情感、思想、行为都要与天道相符,整个宇宙是一个大一统的秩序体。董仲舒对天的神化,是为了对地上统治者的神化,是为了给君权神授制造理论根据。他说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王者承天意以从事。君权不仅是神授的,而且君主又是代表上天来统治人世的,这样他就把天和人沟通起来,建立起君权神授说。至于君主的思想言论,即用以表达天意的名,董仲舒认为它是区分是非的标准。他说:欲审曲直,莫如引绳;欲审是非,莫如引名。名之审于是非也,犹绳之审如曲直也。既然君主的言论是区分是非的标准,当然就具有法律效力了。在封建制度下,君主的言论是金科玉律,神圣不可侵犯,决不允许阳奉阴违,抗拒不从。君主的诏令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它可以取消法律,更改法律,代替法律。为了维护皇权,确保君主的权力及其人身的绝对安全,历代封建王朝都从立法方面作了严格规定。所谓谋反、谋大逆、谋叛、大不敬等罪名,都是为了维护皇权而制定的。 二、维护封建等级制的“三纲五常”论 董仲舒根据人间君臣、父子的伦理纲常、仁义道德思想,以及“阳尊阴卑”的神学理论,提出了一套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三纲五常”论,并被董仲舒及后世经学大师立为德礼教化和立法的根本原则。董仲舒说:“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在他看来,君、父、夫永远是臣、子、妻的绝对统治者。这种关系的安排,是天意的体现,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三纲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是对儒家礼教尊尊、亲亲原则的具体化,构成了国家与家族互相维系的纵向服从关系。董仲舒倡导的三纲,是以君为臣纲为主,父为子纲和夫为妻纲是从属于君为臣纲的。所以,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君主至高无上的权力,巩固他们的统治,就极力宣扬三纲的说教,并使之成为

日知录文言文三则翻译

日知录文言文三则翻译 《日知录》是古代汉族政治学术论著。明末清初著名学者、大思想家顾炎武的代表作品,对后世影响巨大。日知录文言文三则翻译,我们来看看。 日知录文言文三则翻译 《日知录》三则翻译(译文) 文须有益于天下 文章不能在天地之间断绝,是因为它可以阐明道理、记述政事、体察百姓困苦、乐于称道别人的善行啊。像这样,有益于天下,有益于将来。多一篇,就多一篇的好处啊。如果涉及那些怪异、斗狠、悖乱、鬼神之事,写无从查考的话,抄袭别人的观点,作奉承谄媚的文字,像这样,对自己有害,对别人无益,多一篇,就多一篇的祸害啊。 著书之难 子书除《孟子》《荀子》以外,像《老子》《庄子》《管子》《商君书》《申子》《韩非子》,都自成一家之言。至于《吕氏春秋》《淮南子》,则不能自成体系了,所以选取诸子的言论,汇集成书,这是子书的一大变化啊。今人的`作品,(观点)一一都出于自己之手,必然不是很多,大抵是像《吕氏

春秋》《淮南子》之类(汇编而成)的。若一定是古人未触及的,后代不可缺少的,然后才著述,也许才能流传下来吧?宋朝人的著作如司马光的《资治通鉴》、马端临的《文献通考》,都是用一生精力完成的,才成为后世不可或缺的书。然而这些书中小的差错和遗漏,还是不能避免。像后人的书,越多错漏就越多,(著述)越快就越不能流传。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们把写书看得太容易,而急于追求声名的缘故啊。 文人之多 唐、宋以后,文人何其多啊!固然有不懂经学,不通古今,而自以为是文人的啊。韩愈《符读书城南》有诗句说:“文章谁说不贵重,解说经义是根本。雨水横流无根源,早晨满地夕已尽。为人不通古与今,如同马牛披衣襟。行事立身陷不义,何能希望多名誉。”而宋朝的刘挚训诫子孙,常说:“读书人应当以器量见识为先,一旦有了‘文人’的称号,这个人就没有值得称赏的地方了。”如此来看以“文人”身分在世上出名,哪里值得称道呢!这就是扬雄所说的“拾取我的文辞而不研究我的义理”啊。黄庭坚说:“几十年来,先生君子只是用文章提拔奖掖后学,所以华而不实。”本朝嘉靖年间以来,也有这样的风气。而陆深记载的刘健告诫庶吉士们的话,李梦阳对此大为不平。 《宋史》说,欧阳修与学人晤谈,不曾涉及文章,只是谈吏政,认为文章只能滋润身心,政事可以惠及百姓。

《商鞅南门立木》读后感(共2篇)

《商鞅南门立木》读后感(共2篇) 《商鞅南门立木》读后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帮大家的《商鞅南门立木》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上星期,我们学习了《商鞅南门立木》这篇文章,使我受益匪浅。这篇文章讲述了战国时期改革家商鞅通过“南门立木,立木取信”取得老百姓的信任的故事。表现了他聪明,有胆识,有气魄,言而有信的'高尚品质。告诉我们要做一个说到做到,言而有信的人。 公元前356年,商鞅要在秦国实行变法。当时实行变法是很困难的,不但旧贵族持反对意见,而且老百姓也不相信秦孝公会真心实意地进行改革。面对重重困难,商鞅没有放弃,而是苦思冥想。他已经决定要进行变法,就不会轻易放弃! 这天清晨,商鞅在南门竖起了一根三丈高的大木柱,并下令道:“谁能把这根大木柱扛到北门,朝廷就赏给他十两黄金。”面对这道令,百姓们议论纷纷,半信半疑。告示挂出后一天都没人来搬动这根大木柱。第二天,商鞅再次挂出告示:“谁能把这根大木柱扛

到北门,就赏给他五十两黄金。”面对金钱的诱惑,终于有人搬动了这根大木柱。 当扛木柱的人到达北门后,商鞅便立即宣布: “小伙子,请上来领赏吧!”因此,商鞅获得了百姓的信任。商鞅“南门立木,立木取信”一事为朝廷树立了一个言而有信,说到做到的形象,而且为新法的顺利实行打下了坚定的基础。商鞅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与实际行动取得了百姓的信任,从根本上保证了变法的成功。 读完了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了一个聪明,言而有信的商鞅。他面对困难时没有退缩,而是苦思冥想。他为了国家富强而变法,为了建立起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而变法。我们要学习商鞅的品质,做一名言而有信,说到做到的好学生。用诚信去感化更多的人,让国家变得更富强。因为少年强,则国家强! 商鞅南门立木 目标 1.认识“鞅”字,学会“孝、葫、础”三个字,掌握“葫芦、基础”,理解“冥思苦想、大步流星、喜笑颜开、真心实意、惹是生非”等词义,并积累词语。

教育书籍读后感

玫瑰,教育的理想之园 ——读《玫瑰与教育》有感 不管何时何地,谁收到玫瑰花都会怦然心动。你看,一朵有一朵的吉义。比如,“1朵”代表“我的心中只有你”;“18朵”是“真诚与坦白”;“99朵”是“天长地久”。现在,我已用玫瑰的含义要求自己——像“6朵”玫瑰那样,对待同行,努力做到“互敬、互爱、互谅”;“8朵”玫瑰那样怀着感恩之心对待“关怀及鼓励”我的人;像“19朵”玫瑰那样学会在现实生活中“忍耐与期待”;像“20朵”玫瑰那样,“一颗赤诚的心”对待自己的人生;像红玫瑰代表的那样,对教学付出热情和真爱;像黄玫瑰代表的那样珍重自己,祝福别人;像紫玫瑰代表的浪漫那样感受心灵的真实和独特;像白玫瑰代表的纯洁一样,一辈子拥有童年天真;以至努力做到黑玫瑰的温柔,橘色玫瑰的友情,蓝玫瑰的善良……爱事业如同热爱我的生命一样。 ——摘自《玫瑰与教育》 作为一名小学老师,我常常为自己的课堂缺乏生动、灵性、激情、思想……而苦恼、烦忧、惭愧、自责。或许这就是我不断买书读书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吧,是的,我自知自幼农村长大,没有书香的熏染,师范里自己倾心于玩耍,而对图书馆比较陌生,工作以后,才知道什么叫浅薄,“唯有读书”才能让自己长“高”啊! 教师的一生或许就是一个不断翻阅书籍,行走于学生中间以及文字之间的生命过程吧! 羡慕过李吉林童话般优美的文字,倾心过于永正幽默而活泼的课堂,感叹过支玉恒的四两拨千斤,震撼于李镇西的民主教育……现在,面前放的是一本《玫瑰与教育》。 吸引我的,首先是书名。这就好比一个人的眼睛,通过眼睛,我们有了想了解她内心的愿望,更多的是疑惑:被说三道四、世人表面热心其实漠然的教育怎么和这么美的字眼、这么美的形象“玫瑰”联系在了一起? 于是,在她高雅的“清谈”中感受其深深的“忧患”,随她走进“听说读写的背后”,聆听关于语文教学的真知灼见,伴着她的行踪,“管窥”一下“日本”的教育状况,“在白纸黑字的沃野上”领略一道道文化风景…… 窈然回首,“玫瑰”与“教育”的含义及关系已渐清晰。原来是因为有了激情的阳光和思想的空气,玫瑰才长久地灿烂在教育的四季里——芬芳四溢。 一个女性,能做到除工作之外,全部时间几乎都在看书和写作上,这是怎样的一个女性? 《玫瑰与教育》记录的是“玫瑰”的教育生命一次次花开的轨迹,抒写的是“玫瑰”对教育的一片真情,对生活的热爱,对事业、家庭、爱情的体悟,因为真,所以爱。 按我的阅读心习惯,看完一个人的一本书,我是要尽量找他的全部著作的。一朵玫瑰将我引向整个玫瑰园。于是,又得以欣赏一簇“玫瑰”:《听窦桂梅老师讲课》、《激情与思想》、《创造生命的课堂》,接着又在线观看了她的一些课堂录像和演讲实录,这是怎样的一片让人怦然心动、心潮澎湃的园子啊!这是我们理想教育的园子呀! 玫瑰堪称大家,因为她有大心境,大气魄。 “玫瑰”是窦桂梅的网名,其实是窦桂梅的化身——外表美丽而内在芬芳。或者,在她的眼里,教育本身就是开不败的玫瑰花。 《玫瑰与教育》一书最后一页,窦桂梅引用狄金森的一句诗:“跳着舞过黯淡的日子,让我飞翔的是一本书。”因为她的《玫瑰与教育》,我想把这句诗改写一下: 跳着舞过平凡的日子,让我走进玫瑰的理想教育之园。 《教师的20项修炼》读后感 《教师的20项修炼》为三篇“修炼教师形象”“精炼教师生活”“锤炼教师专业”。本书没有用枯燥的理论,没有艰涩的专业名词,而是用和风细雨般的的细节,润物细无声式的魅力,令人感动,触动我们久已死水一滩的心灵,引领我们去追逐、去领会、去反思、去品悟。 一、和煦的笑容。 教师的微笑如春风化雨,能让学生感到亲切,增加师生间的凝聚力,增添学生学习的自信心。于是,我努力地微笑着走进教室,努力给学生营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学习氛围;微笑着鼓励学生探究知识,大胆提问,学生遇到难题,我微笑地对他说:“别着急,再想想,我相信你一定能行的。”在耐心的等待中,学生终于解决了难题。教师应心平气和,循循善诱,帮助他们认识自己的不足,微笑着等待孩子的成长。可见,微笑有着无穷的教育魅力,作为教师,我们每天都应带着微笑走进教室,给自己一份好心情,给学生一份好印象。 二、积极的反思 “经验+反思=成长”是教师的成长规律。教师的成长过程,其实就是在平时工作中,养成发现问题,捕捉问题,并及时总结经验,反思后再指导实践。读了郭教授的文章,我感到自己的反思,只停留在教学层面,今后我还应将教学反思深入到教育领域的价值观和教师的思维方式等方面,在反思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人格魅力。因为教师的反思是新型教师的必备能力。 三、无声的宽容 宽容是无声的教育,但决不是纵容,教师的是一种教育智慧,是一种教育修养;宽容是一种积极有效的教育态度,它要求教师真心地关爱自己的教育对象。多一点理解和包容,多一点微笑效果会好一些。小学生的观念习惯理解能力不同于成年人,他们在学习生活中出现一些失误也不足为奇,孩子犯了错,愿意改正,我们就应该宽容他们,给他改正的机会。 我们面对的学生不是装知识的口袋,不是机器人,学生是活的,是有思想有情感的人。怎样靠近学生的内心世界,怎样把知识传递给他们,这需要教育的艺术,需要老师的教育技巧,深入钻研和思考,使他们在自己的知识阶梯上,自信地向上前进。 《教师的20项修炼》的一篇篇精妙论述,让我的内心一次次受到触动,引导我不断地修炼自己。今后每天问自己一句:“今天修炼了吗? 《教师的20项修炼》读后感 本学期学校为了提高教师们思想理论水平的提高又发了两本书给大家学习,就我个人而言感觉很好,这样通过教学之余时间学习学习,理论武装头脑,对增强自己教育教学能力有很大的裨益。 在学习《教师的20项修炼》时看到教师的反思一章节时,感触很多。“教学反思是教师以自己的教学活动过程为思考对象,对自己的某种教学行为、决策以及由此产生的结果进行审视和分析的活动。”教学反思旨在引领老师们“关注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总结自己的教育教学经验,分析问题与困惑、成功与失败,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的智慧,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质量。”我觉得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让反思促发展,只有通过反思,教师才能成为教师。事实上,教学反思是教师的自发行为,是自然而然发生的,毋需刻意追逐。 一、运用现代课程观,反思自己在教学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 现代课程观认为,教学过程是师生交往、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与学生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启发、相互补充,分享彼此的思考、经验和知识,交流彼此的情感、体验与观念,丰富教学内容,求得新的发现,从而达到共识、共享、共进,实现教学相长和共同发展。没有交往、没有互动,就不存在或未发生教学,教学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统一,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因此,我们要重新审视教育的原则,重新审视教师的作用。现在的教师,已经不仅仅是知识的重要载体,教师应该成为学生学习的伙伴;教学不是为了教师的表演和个人魅力的展示,而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发展。教师应从传统单一的知识传播者转变为教学过程的设计者、学生学习过程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者等多重角色。这一转变对于习惯了传统教学方式的教师而言,并非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因此需要经常反思自己的角色。 为了适应这种多重角色,教师备课不应把大量的时间放在组织教案和讲授上,不应以自己所理解的重点难点去把握教材,也不能拘泥于教材;教学设计要以学生的需要为出发点,以培养学生的能力、激发学生的潜能为教学目标,教师要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重在指导学生应该怎么学习,选择正确的学习路线和学习策略;告诉他们学习的方法,教会他们处理信息的手段,而不是把现成的结论传授出去。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生的能动作用,一切活动应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学生的积极性。教师的主要精力应放在策划、组织、启发、引导、点拨、答疑、做好总结工作上来,摆正教师的主导位置和学生的主体位置,力求获得最佳教学效果。教学效果的评价应以学生的“收获与发展”为标准,而非教师“教给了什么”。本学期我教的《电子技术项目课程》就是以此为标准要求自己的教学。 二、运用教育民主思想,反思自己的学生观 现代教育强调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和谐发展。其核心是实行教育民主化。教育民主化观念是教师人格特征的重要内容。实行教学民主,首先,要求教师把学生放到一个平等的人的位置来对待,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独立人格,关注学生的尊严与情感,真诚地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建立伙伴型的师生关系,因此,教师要反思自己是否把学生当人看。其次,始终记住学生是思想意义上的未成年人、不完美的人和需要教化之人,学校是他们走向成年、走向完美、接受教化的主要场所,教师是他们的引路人,来自教师的鼓励、宽容或讽刺、批评会产生两种截然相反的作用。教师要多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对待有缺点、犯错误的学生要多宽容,少责备;多激励,少批评,绝不能讽刺挖苦,要

孟德斯鸠的法律思想

孟德斯鸠的法律思想 生平和著作 一、自然法和法的分类 a、法的分类――广义的法和狭义的法。 广义的法的定义:由事物性质决定的必然关系。在此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自己的法。 广义的法的分类:自然法、人法、神法。 狭义的法的定义:单个意义上的自然法或人法或神法,就是狭义的法。 在最狭义的意义上所使用的法就是:“人法”。 b、自然法的产生: ――自然状态:和平和平等的状态 ――自然法产生于自然状态中人的天然理性或者是天然情感。 c、人法的产生:人们过社会生活的自然情感导致社会进入了战争状态。包括国家间的战争状态和人与人之间的战争状态。 ――人类进入社会后陷入到战争状态中 ――为了协调平衡回复自然理性产生了人法。 ――人法是人类共同理性反应也是不同地域、环境的具有差异性的人类理性的反映 ――人法的基础是人类理性 d、人法的分类:国际法+政治法+民法 国际法的定义和目的 政治法的定义和目的(类似于公法) 民法的定义和目的(类似于今天的私法) e、神法的定义和性质 二、法的精神 ―――(总的原则:法的精神在法外)――― a、法律和政体 1、政体的分类及其定义:四类――民主政体、共和政体、专制政体、独裁政体;定义――p136。 2、不同政体的原则。――政体的原则就是每一个政体内部所蕴含的推动政体运行的动力即精神力量和基本欲望等。 ――专制政体既无法律也无自由;民主政体和贵族政体和法律。自由也没有必然的联系 ――主张共和政体和君主立宪政体 3、政体腐化的开端和原因。 开端是原则发生了腐化――原则的腐化在于权力的滥用和法制的被抛弃。(政体的内在精神的存续是至关重要的)。 ――主张“三权分立”的政体权力制约形式 4、政体和立法权的关系。 ――政体影响立法权的归属。 ――政体形式对法律的繁简、法律体系、法律内容等方面意义重大。 由此得出:法律和政体应当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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