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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课-(4学时)公正处理民事关系教案

第十一课-(4学时)公正处理民事关系教案
第十一课-(4学时)公正处理民事关系教案

卫校教案 NO:

※—重点Δ—难点

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目的与要求: 认知:了解相关的民事、经济法律常识,理解其意义和作用。 情感态度观念:尊重法律规则,履行法律义务,崇尚公平正义。 运用:在民事和经济活动中按照法律规范做事,依法维护权益、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教学方法:讨论式、情境教学法、合作探究法 重点难点与解决措施: 重点及难点:民法的调整范围和民事责任承担的方式 解决措施:以案说法,通过具体案例结合法律相关规定,教育学生如何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教学组织过程: 新课要点: 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一)民法保护我们的生活(二)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三)依法处理民事关系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一)民法保护我们的人身权(二)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积极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权 三、依法保护公民的财产权 (一)法律保护财产权(二)侵害财产权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财产权 四、正确利用合同参与民事活动 (一)依法订立有效合同(二)履行合同的原则(三)严格履行合同参与民事活动

五、维护在家庭中的权利与义务 (一)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二)未成年人在家庭中的权利与义务 (三)为构建和睦家庭尽责任 主要过程:创设案例情境——设疑探究——启迪思维——激趣导思——引导学习——巩固提高——能力升华——学以致用。 布置作业:当与父母发生冲突时,主动沟通,用巧妙的方法解决矛盾,才能使家庭和睦。将这些方法说出来与大家交流。 教学过程: 导入:议一议:民法保护我们生活中的哪些民事关系?(学生讨论)民法的调整什么呢? 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一)民法保护我们的生活 1、民法的调整对象:民事关系,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案例1:某市领导认为,在本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市领导的亲戚具有优先订立合同的权利。该行为遭到了其他竞标者的强烈反对。 思考讨论:上述事例该市领导的做法对不对呢?他违反了民法的哪些基本原则? 2、民法的基本原则:贯穿民法的始终,是民事立法的指导方针,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同时也是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准则。

民事诉讼法教案(按田平安教材)

第一章民事诉讼法概述 课时:3 教学目的: 使学生正确理解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学三者之间的关系以及民事诉讼法的地位和作用;明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任务、立法根据和具体适用;掌握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学科体系及学习研究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要求和方法。 重点及突破方法: 重点:1、民事争议及其处理机制;2、民事诉讼法学体系。 突破方法:1、对于民事争议处理机制这一重点内容主要采取对比法和案例分析法使学生了解各种纠纷处理机制的优劣及它们之间的衔接;2、对于法学体系这一内容主要采取图表演示法,使学生有直观的认知。 难点及突破方法: 难点:1、民事诉讼的目的。 突破方法:1、系统介绍民事诉讼目的学说演变,进行概念分析和学说对比,树立新型民事诉讼目的观。 参考书目: 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专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7月第一版 范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年 李祖军:《民事诉讼目的论》法律出版社 2000年 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高等教育出版社 1月第二版 内容: 第一节民事诉讼 一、民事冲突及其成因 民事冲突——民事诉讼产生的催化剂。 所谓民事冲突是指民事主体对现存或将来民事权益状态或归属的态度和认识不一致所产生的矛盾。 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它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 2、它以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 3、它以违反民事实体法的规定为形成原因。 4、它的解决具有可处分性。 二、民事冲突的救济方式 1、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2、有关行政机关依职权处理; 3、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4、民事诉讼。 思考题: 1、解决民事冲突的方式有何有缺点? 第二节民事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规定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当事人之外的所有诉讼参与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和执行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八课教案

〔第八课崇尚程序正义,依法维护权益〕 依照程序维权 教学目标 了解非诉讼和诉讼的基本程序,增强证据意识,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学准备 教师课前制作好多媒体课件;学生课前搜集有关法院审判的程序的资料等。 教学时数 1课时。 教学设计 【导入】 【教学过程】 探究活动: 1.你或家人有遇到类似这种情况吗?如果有,你们是怎么解决的? 2.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教师归纳:类似的情况在日常生活中还有很多。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我们应该利用合法途径和程序,理直气壮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可维权有哪些合法途径和程序呢?我们却不是太了解或了解得不够全面。 今天,我们就来学习有关内容,请看《第八课第二框:依照程序维权》。

引导学生思考:这个案例反映了什么问题? 教师归纳:事实上,人们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之所以没有依法加以保护,除一部分人不懂法、不会用法之外,相当一部分人是出于顾虑打官司的“成本”。如果依法维权耗费的时间、精力,用于法律处理需支出的费用等超出了案件本身的经济、精神损失,人们就会觉得得不偿失,因此宁愿选择“私了”,或“自认倒霉”。 其实,发生纠纷,不是只有打官司一条路,也可以通过不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相比打官司,通过这些方式来,具有程序简易,节省时间,成本低等优点。下面我们来认识一下这些方式。

(一)诉讼的含义及种类 1.诉讼的含义 教师讲解: 诉讼俗称“打官司”,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当事人的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争议的活动。 诉讼它的本质在于通过国家强制力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权利义务关系做出确认,并保证所确认的权利义务得以实现。由于任何纠纷主体都无法与国家相抗衡,所以在解决纠纷,权利救济方面,诉讼具有其它纠纷解决方式不可比拟的优势。 诉讼与其它纠纷解决的方式相比,具有如下特点: (1)严格规范性。 (2)多重保障性。 (3)国家强制性。 因此从理论上讲,诉讼成为解决纠纷和对当事人进行权利救济的最终的和最权威的方式。 板书:2.诉讼的种类 教师讲解: 根据诉讼所要解决的案件的性质及其所依据的法律,诉讼可分为三种: (1)刑事诉讼:(有关犯罪方面的官司) 是指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 (2)民事诉讼(民事纠纷方面的官司) 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 (3)行政诉讼(公民与有关国家机关之间的纠纷方面的官司)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大量发生的,与我们关系密切的是民事诉讼。 展示材料: 探究活动: 学生阅读教材第87页活动框提供的材料。思考: 1.秋菊已经原谅了村长,不再打官司了,村长为什么还被拘留了? 2.为什么法院准许张某撤诉? 教师点拨:这涉及到刑事诉讼中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的区别。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诉案件是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公诉的案件,公诉案件是不允许和解、撤诉的。自诉案件是由法

第十一课 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最终)

第十一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一、教学目标 1.认知 (1)了解人身权的含义、内容以及民法通则有关保护人身权的规定。 (2)懂得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法律责任。 2.情感态度观念 通过理解保护人身权的有关法律规定以及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法律责任,增强依法保护人身权的意识,崇尚公平正义。 3.运用 学会自我保护,提高维权意识,逐步培养自我防范的能力,学会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尊重他人的人身权。 二、教材分析 1.教学重点 积极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权 2.教学难点 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法律责任 四、教学方法 情境导学法、案例教学法、讲授法、讨论法等。 五、教学过程 复习旧课:1、犯罪的定义 2、刑罚的种类 引入新课:生活中处处有民法 【创境激趣】 &早市买菜明明给了钱,菜贩硬说给了钱。 &坐车上班,司机紧急刹车,头被撞得鲜血直流。 &自己的照片被人摆在照相馆的广告栏里,照相馆的负责人说应该谢谢他们。 &给自己手机存钱,但号码错了,钱到了别人的帐户里,请求退还钱,却遭拒绝。 &.工人排队接受搜身。 &搞“恶作剧”伤人。 &偷看他人信件。 &网上说别人坏话。 &偷拍别人相打广告。 &楼上掉下物品打伤过路人。 【引思明理】 <明理 1> 学生通过阅读教材,思考并回答问题。教师在引导学生思考回答问题的基础上,逐一导出知识。 (1)“工人排队接受搜身”侵害了工人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容非法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法律禁止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侵害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的行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刑事诉讼法教案【实用】

第十章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 第一节刑事诉讼法 教学目的 1、了解刑事诉讼的基本含义及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 2、掌握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3、了解刑事诉讼法的研究对象。 [教学重点]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及其与宪法、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教学难点]刑事诉讼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教学时数]1课时 [教学内容] 一、刑事诉讼 1、诉讼的含义:“诉,告也”,“讼,争也” 其定义是:诉讼是讼争一方或双方将讼的原因、内容、主张及理由告知、倾述于听讼之人,以求讼的息解活动。 我国的诉讼是指在国家司法机关的主持下,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全部活动。 诉讼是伴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变化,阶级、国家的产生而不断地赋予特殊含义。按照诉讼纷争的内容,可将诉讼划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大类。 2、刑事诉讼:是指在国家专门机关的主持下,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查明犯罪和追究犯罪的活动。在我国,刑事诉讼是指公共安全专家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查证、核实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是否应当受到刑罚的处罚以及应当受到何种刑事处罚的活动。 刑事诉讼有广义和狭义有区别,我国的刑事诉讼属于广义的。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狭义的专指审判程序。刑事诉讼有六个方面的特点(P4-P5)。 二、刑事诉讼法 1、刑事诉讼法的概念: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公共安全专家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所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属于程序法。

2、刑事诉讼法的调整对象:刑事诉讼活动。 3、刑事诉讼法的内容:共有七个方面(P6)。 4、刑事诉讼法的表现形式:存在于广义及狭义的刑事诉讼法之中。 刑事诉讼法通常是指广义的。 三、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1、刑诉法与宪法的关系: A、宪法是制定刑事诉讼法的根据。即宪法是“母法”,刑事诉讼法是“子法”。 B、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内容,务必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及其所规定的刑事司法制度、组织和原则。 C、刑事诉讼法是宪法所规定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的具体体现。 2、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A、二者都属于刑事法律,都是用于解决犯罪问题的法律。 B、二者之间是形式的统一,也是方法与任务的统一。 C、在刑事案件的处理中,……,失去了目的和意义。P9 3、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异同: A、都属于程序法,三个诉讼法规定的许多诉讼原则、制度和程序都是相同的。 B、三大诉讼法各自解决的的实体问题的性质是不同。 C、在主持诉讼的专门机关上、在诉讼程序上、在证据制度上在诉讼结果上都有区别。 四、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三个方面) 1、刑事诉讼法律规范 2、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 3、刑事诉讼实 五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外国刑事诉讼法的沿革 (一)外国古代刑事诉讼制度的沿革 1、弹劾式诉讼制度 弹劾式诉讼是指在禁止原始的血亲复仇基础上,由国家垄断纠纷裁判权而逐渐发展而成的一种诉讼模式。

第十一课 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1

第十一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一、教学目标 1.认知 (1)理解民事关系的概念 (2)理解并识记民法的基本原则 2.情感态度观念 (1)、充分认识民法基本原则的重要性,并树立在民事活动中自觉遵守民法基本原则的意识。 (2)、自觉运用民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3)、树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民事权益的意识。 3.运用 (1)、能举出生活中的实例,说明什么是民事关系。 (2)、能判断身边的人是否具备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二、教材分析 1.教学重点 1)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贯穿民法的始终,是民事立法的指导方针,也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同时也是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基本准则。因此,这个内容在民法部分的教学中处于至关重要的地位 2)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民法是用来调节民事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利益关系的法律,而任何一种民事活动都是通过民事主体来完成的。民事活动是否有效往往与民事主体的资格状况有密切关系。因此,使学生通过学习,形成判断民事主体资格的能力,对于他们正确进行民事活动,正确行使民事权利、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有重要作用。 3)依法处理民事关系 了解民法的基本原则、正确判断民事主体的资格,都是为了使学生在民事活

动中依法处理民事关系,尊重他人的合法民事权利,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依法处理民事关系”应该是本节课全部教学内容的落脚点。 2.教学难点 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教材上只列出了五点,但这些原则却渗透于生活中的各种民事活动之中。中职生的生活经历主要是从家到校园,民事活动的经验并不丰富,因此,这些简单的原则表述对于学生来讲会显得过于抽象,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中要做到使学生充分认识和把握这些原则有一定的难度。解决这个难点,需要在教学过程中调动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或加入适当的案例素材,帮助学生降低理解难度。 3.结构线索 本课的内容以民法与我们日常生活的联系为起点,使学生在理解民事关系这一概念的基础上进入民法基本原则的学习。然后,教材内容过渡到“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最后落脚到“依法处理民事关系”这部分内容。全部内容从日常生活出发,最后又回归到了日常生活的需要。 三、学情分析 学生对于生活中的民事行为和一些民事关系并不陌生,自己也进行过一些民事活动,但要把这些常见的活动上升到概念和原则的层面上来,就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在教学中,最好设法调动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把这些经验作为本节课知识学习的感性认识基础,使学生在这些感性经验的基础上比较顺畅地领悟和接受新的内容。 四、教学方法 案例法、讲授法、讨论法、谈话法 五、教学过程 【创境激趣】 案例1:2010年初,仙山市工商局在春节前夕开展了涉及行业安全的大检查活动。1月20日来到了本市从事办公家具生产的龙头企业“万家用”家具厂,对该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两个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案例2: 2010年3月20日,仙山市工商局由于新的办公大楼落成,需要购进一批新的办公家具,于是,派人到“万家用”家具厂并购买了价值20万元的办公家具。

部编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公平正义的守护》 省优质课一等奖教案

《公平正义的守护》教案【教材分析】 本节课是教材第八课维护公平正义中的第二课时公平正义的价值,通过上节课的学习学习了公平正义的含义,而本框更是对上节课的延伸,引导学生认识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让学生明白维护社会公平,离不开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和制度保障,追求正义不开个人的努力,守护正义更需要司法的守护。从而实现课标中对学生不歧视他人,富有正义感的要求。 【学情分析】 通过上节课的学习,同学们对公平正义有了大致的了解,对公平正义有了初步的理解和判断,但对公平的重要性等问题缺乏理性的思考,不利于学生树立公平、正义的意识,再加上社会阅历、个人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等因素的制约,当遭遇不公平、不正义的时不能正确、客观的处理,因此进行公平、正义的教育非常有必要。 【课程标准】本节课对应的课程标准是“我与他人和集体”中的“在集体中成长”,具体的课程内容标准是“知道每个人在人格和

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做到平等待人,不凌弱欺生,不以家境、身体、智能、性别等方面的差异而自傲或自卑,不歧视他人,富有正义感。”。 知识目标 1.知道公平从美好的愿望转化为现实,离不开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和不懈努力,需要我们在生活中追求公平,捍卫公平。 2.知道个人维护公平的具体做法和制度保障公平的一些做法。 3.知道个人守护正义的具体做法和司法机关维护正义的做法。 能力目标 1.面对利益冲突,学会担当,能够以公平之心待人处事,提高个人处理冲突问题能力。 2.做有正义感的人,以实际行动维护正义。 3.提高对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认识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增强公平、正义观念,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2.自觉守护公平正义,面对不公平、非正义行为敢于斗争。 重点 1.个人守护公平、正义的具体做法。

公平正义的守护 公开课教案

公平正义的守护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知道公平从美好的愿望转化为现实,离不开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和不懈努力,需要我们在生活中追求公平,捍卫公平。 2.知道个人维护公平的具体做法和制度保障公平的一些做法。 3.知道个人守护正义的具体做法和司法机关维护正义的做法。 能力目标 1.面对利益冲突,学会担当,能够以公平之心待人处事,提高个人处理冲突问题能力。 2.做有正义感的人,以实际行动维护正义。 3.提高对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认识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增强公平、正义观念,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2.自觉守护公平正义,面对不公平、非正义行为敢于斗争。 【教学重点】 1.个人守护公平、正义的具体做法。 2.制度保障公平、正义。 【教学难点】 1.个人守护正义的方法、策略。 2.制度保障公平、司法维护正义。 【教学准备】 教师准备:制度保障公平、正义的情景幻灯片。 学生准备:预习新课。 【教学过程】 一、故事导入,场景激趣 故事:《一视同仁的警卫》 一家外资企业有一项规定:当有外籍员工经过各警点时,警卫都要立正敬礼,对中方员

工则没有这个必要。 公司新来一位警卫,他值勤时,不论是外籍员工还是中方员工经过时,他都会“啪”地端端正正地敬个礼。中方员工开始以为他搞错了,负责警卫事务的中方总务人员还专门给他做了约一个小时的解释。他默默地点点头,但第二天仍是如此做,当主管行政的外籍经理特地找这位警卫谈话时,他说:“中方员工也是公司的一员,与您一样,他们也在为公司工作,我必须也要向他们敬礼——这也是我的工作。”他的话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公司,转述这话的和听到这话的中方员工脸上的表情都一样凝重。不久有传言,公司要辞退这位警卫。然而,一份抗议书也摆到了外籍总经理的办公桌上,所有的中方干部都在上面签了名。这位警卫终于留了下来。 教师总结:生活中不公平的事例还有很多,人们总是渴望公平的阳光普照,但公平的社会不会自然而然地形成。公平从美好的愿望转化为现实,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和不懈努力,需要我们在生活中追求公平,捍卫公平。 二、问题导读,新知探讨 上节课我们学习了公平的作用:对个人而言,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平不仅能保证个人应得的利益,使个人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而且能让人感受到尊严,从而激发自身潜能,提高工作效率。对社会而言,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那么,我们该怎样坚守公平呢? (一)坚守公平 1.个人维护公平 面对利益冲突,我们要站在公平的立场,学会担当,以公平之心为人处世。这样才能赢得他人的信赖与尊重,形成有利于我们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遇到不公平的行为时,我们要坚守原则立场,敢于对不公平说“不”,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努力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2.制度保障公平 对于立法而言,在规定权利义务、分配社会资源时,要公平地对待每个人,保障每个人得到他应得的;对于司法而言,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时,要公平地对待当事人,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知识拓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追求的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为我们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理论指引。对人民法院来讲,实现公平正义,就是要让当事人平等地行使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参与

高中政治第4单元社会争议解决第9课第2框解析三大诉讼教案新人教版选择性必修2

第二框解析三大诉讼 学习任务 核心素养 1.描述与分类:理解诉讼、诉讼法的含义; 理解诉讼的分类。 2.解析与论证:明确诉讼在多元化纠纷解决 方式中的地位。 3.预测与选择:正确运用诉讼法维护自身合 法权益。 4.辨析与评价:掌握诉讼三大类型的主要差异。 1 .科学精神:通过学习,掌握诉讼、诉讼法 的科学内涵。 2.法治意识:通过学习,全面掌握我国的诉 讼法,熟知诉讼法的基本要求。 3.公共参与:借助于具体事例,掌握诉讼的 特点和类型。 议题一| 诉讼及其特点 小张的老公王先生在婚后搞婚外恋,造成双方感情破裂,于是小张和王先生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有的一处房产和一辆家用轿车归小张所有,女儿亦随其生活,王先生“净身出户”,并按月给付抚养费800元。小张与王先生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五个月之后,小张发现王先生离婚前隐匿了夫妻共同财产,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探究1 (描述与分类·科学精神)怎样理解诉讼的终局性? 提示: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探究2 (辨析与评价·法治意识)法院会支持小张的诉讼吗? 提示:法院会支持小张的诉讼。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当事人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申请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对全部财产重新进行分割。 1.诉讼 (1)含义: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2)地位: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3)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2.诉讼法: (1)含义:用于调整诉讼法律关系、规范诉讼活动与程序的法律。 (2)我国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本章重点:1.弹劾式民事诉讼的特征 2.资本主义社会民事诉讼的主要特征 3.社会主义国家民事诉讼的特点 本章难点:我国民事诉讼改革的主要内容 本章教学时数:2课时 第一节外国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一、奴隶社会的民事诉讼法 弹劾式诉讼又称为控告式诉讼,古埃及、印度、巴比伦、古希腊、共和时期的古罗马、欧洲日尔曼法前期基本上都实行这种诉讼模式。弹劾式诉讼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一)不告不理 (二)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平等 (三)法官在诉讼中处于消极仲裁者的地位,诉讼的进行主要由当事人主导 (四)审判采取公开审判的方式和言词审理的原则 (五)在证据制度方面,采神示证据制度。通常采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神誓;2、水神;3、火神;4、决斗。 二、欧洲中世纪的民事诉讼法 (一)教会诉讼制度 1、法官主宰诉讼的整个过程,居于绝对的主导地位。 2、书面审理。 3、秘密审判和分散审判。 4、法定证据制度。 (二)采邑诉讼制度 1.封建式诉讼制度封 2.庄园式诉讼制度

(三)商事诉讼制度 商事法院包括市场法院、集市法院、商人行会法院和城市法院。这些法院均是非专业的社会共同体法院。 三、资本主义社会的民事诉讼法 资本主义建立了体现自由、平等、民主的资本主义民事诉讼制度。 (一)资本主义社会民事诉讼法的发展概况 1806年的法国民事诉讼法是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事诉讼法典, 1877年的德国民事诉讼法内容丰富、体系完整、概念精确,成为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民事诉讼立法的蓝本。 英国是判例法国家 (二)资本主义社会民事诉讼法的特点 1.司法独立 2.辩论式诉讼 辩论式诉讼包含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三项:(1)直接决定法律效果发生或消灭的必要事实必须在当事人的辩论中出现,没有在当事人的辩论中出现的事实不能作为判决的基础和依据;(2)法院应将当事人之间无争议的事实作为判决的事实依据;(3)法院对证据的调查只限于当事人双方在辩论中所提出来的事实。 3.当事人承担证明责任和提供证据的责任 4.自由心证自由心证制度是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案件事实的认定,均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并形成确信的一种证据制度。 四、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事诉讼法 (一)坚持人民审判的原则 (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三)法院享有较大的权力,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四)处分原则和国家干预原则相结合 第二节中国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一、旧中国的民事诉讼法

第五单元第11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江门一职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 课时授课计划 科目:《职业道德与法律》任课教师:黄瑞海序号:11 目的与要求: 认知:了解相关的民事、经济法律常识,理解其意义和作用。 情感态度观念:尊重法律规则,履行法律义务,崇尚公平正义。 运用:在民事和经济活动中按照法律规范做事,依法维护权益、履行义务、承 担责任。 教学方法:讨论式、情境教学法、合作探究法 课时安排:2课时 重点难点与解决措施: 重点及难点:民法的调整范围和民事责任承担的方式 解决措施:以案说法,通过具体案例结合法律相关规定,教育学生如何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教学组织过程: 新课要点: 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一)民法保护我们的生活(二)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三)依法处理民事关系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一)民法保护我们的人身权(二)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积极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权 三、依法保护公民的财产权 (一)法律保护财产权(二)侵害财产权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财产权 四、正确利用合同参与民事活动 (一)依法订立有效合同(二)履行合同的原则(三)严格履行合同参与民事活动 五、维护在家庭中的权利与义务 (一)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二)未成年人在家庭中的权利与义务

(三)为构建和睦家庭尽责任 主要过程:创设案例情境——设疑探究——启迪思维——激趣导思——引导学习——巩固提高——能力升华——学以致用。 布置作业:当与父母发生冲突时,主动沟通,用巧妙的方法解决矛盾,才能使家庭和睦。将这些方法说出来与大家交流。 教学过程: 导入:议一议:民法保护我们生活中的哪些民事关系?(学生讨论)民法的调整什么呢? 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一)民法保护我们的生活 1、民法的调整对象:民事关系,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案例1:某市领导认为,在本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市领导的亲戚具有优先订立合同的权利。该行为遭到了其他竞标者的强烈反对。 思考讨论:上述事例该市领导的做法对不对呢?他违反了民法的哪些基本原则? 2、民法的基本原则:贯穿民法的始终,是民事立法的指导方针,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同时也是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准则。 (1)平等原则——法律地位平等,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 (2)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 (3)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原则 (4)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原则 (5)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案例2:李某现在已经18周岁了,是否有资格处理父母留给自己的财产?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二)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1、民事主体的含义: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的前提: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资格,即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3)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例:见P128,思考赵某和刘某各自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应如何依法处理民事关系?

《民事诉讼法》教案

第1章民事诉讼法学概述 民事诉讼法教学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本章重点:1.民事诉讼 2.民事诉讼法 本章难点:1.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 2.民事诉讼法学是专门研究民事诉讼实践和国内外民事诉讼理论的科学。 第一节民事冲突(纠纷/争议)与民事诉讼 一、民事冲突(纠纷) (一)民事冲突的概念 社会冲突:按照社会学家的通常解释,是指“各派之间直接的和公开的旨在遏制各自对手并实现自己目的的互动。” 民事冲突:是指平等主题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社会)纠纷。 所谓民事冲突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各种原因对民事权益状态或民

事权利归属的认识不一致所产生的矛盾。民事冲突,有人又称作民事争议或民事纠纷。如婚姻家庭冲突、著作权冲突、荣誉权冲突、债权债务冲突、损害赔偿冲突、合同冲突、海损事故冲突、货物买卖冲突、房屋租赁冲突、山田水利冲突、森林草原所有权归属冲突等等。 形成各种民事冲突的原因是相当复杂的。有政治的原因也有经济的原因;有社会环境原因,也有人文个性的原因。 (二)民事冲突主要特点: 1、民事冲突主体的平等性。无论是公民之间或是法人之间产生的冲突,也无论是中、外公民或是中、外法人之间出现的矛盾,冲突主体始终置身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中,相互之间不存在命令服从上下隶属关系,在法律法规面前并无高低贵贱之分。 2、民事冲突内容的特定性。平等主体之间产生的民事冲突,从质上说尚未激化为刑事犯罪,从度上说并非是无益之争而是民事权利义务之争。这种权利义务之争可以高度概括为财产权利义务之争和人身权利义务之争。 3、民事冲突的可处分性。民事冲突主体的平等性和内容的特定性,决定了主体对内容的可处分性。基于不同的理由,主体可以行使权利,也可以让渡权利。 4、民事冲突的可处理性。既然是民事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义务之争,主体又享有处分的权能,因此,任何民事冲突都可以采用和平的方法处置,实践证明它们是可以平息和解决的。 5、它以违反民事实体法的规定为形成原因。

第十一课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第十一课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第十一课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笫一框领会民法精神说课稿 ----- 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方璇 各位评委老师好,我今天说课的题目是领会民法精神,下面我将从以下儿个方面来对本课进行说明。 一、说教材 (一)教材的地位和作用: 本节课内容为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第五单元第十一课的笫一部分内容,本单元所学习的内容为《依法从事经济活动,维护公平正义》(即《民法》)。 《民法》是我国重要的部门法之一,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依据。《民法》的基本功能在于为个人和团体确认并保障基本的人身、人格及财产权利,为市场经济活动提供一般规则及行为规范,并对受侵害的权利和利益提供法律救济。通过学习《民法》,可以使同学们正确认识并行使民事权利,依法自觉履行民事义务。 本节课内容作为本单元第一部分内容,是学习《民法》所必需的基础,本课中学生将学习有关《民法》的最基本的知识,以及处理民事关系最基本的原则,可以说是学习《民法》的总纲。 (二)教学目标: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要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学会正确对待民事关系,使学生树立依法维护个人合法权利的观念。因此我把教学L1标确定为以下儿方面:1(知识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民事法律关系及其三要素的相关内容,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懂得民事权利与义务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积极维护权利的重要性和履行义务的 必要性。 2(能力LI标:着重培养学生运用基础知识,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思想LI标:使学生树立依法维护个人合法权利的观念。 (三)教学重点: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及民法的基本原则。 (四)教学难点:正确行使民事权利,防止权力滥用。 (五)教学准备:PPT课件 二、说教法和学法 (一)学情分析 loan approval and post credit approval officer/at all levels in accordance with credit approval rules, licensing and eventual exercise of credit decision power of persons or institutions. Review findings and review comments, according to the Bank's credit 我校的学生,基础相对较差,在校期间更应努力提高他们能力,民事关系是日常生活中和每个人都有相关的,学生掌握一定的民事法律知识是必须的,本课是《民法》 内容的第一课,学好本课既为接下来的内容打好基础,同时乂能使学生有兴趣继续学习。 (二)教学方法 学习法律知识是枯燥的,要使学生学好首先要提高他们的兴趣,结合本课的重点难点,我采用了以下教学方法: 1(讲授法:将有关知识系统的教授给学生,充分发挥教师的课堂中的主导作 用。

江苏省高中政治6.2心中有数打官司教学设计新人教版选修5

2心中有数打官司 (教师用书独具) ●课标要求 归纳公民的诉讼权利。 ●课标解读 本标准要求学生了解诉讼的含义、种类及作用;理解公民享有的主要诉讼权利;剖析典型案例,理解司法调节在解决权益纠纷中的作用;学会写起诉书,提高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能力。 ●落实策略 课前:自主学习,调查搜集。学生阅读教材、搜集现实中与诉讼有关的资料。课上:情景创设——互动探究——教师总结提升——走进生活学以致用。 (教师用书独具) ●新课导入建议 导入方式一:情景导入 个体经营户申某到银行储蓄所存款7 600元。该所职员为其代填了存款凭条并交给他活期储蓄存单一份。3个月后,当申某到储蓄所取款时却发现存单上的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大写正确,而小写却误为760元。当他要求对方按大写金额兑付本息遭到拒绝后,申某一纸诉状把储蓄所推上了被告席。法院经公开审理,判决原告败诉。接到判决书后,申某虽认为不公,却因忙于生意,一时也未把上诉放在心上。一个月后,当他通过向律师咨询,得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官司可以打赢时,一审判决已经生效,申某为此追悔莫及。 思考:(1)本案中申某因为忙于生意失去了哪项公民的基本权利? (2)维护此项权利需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让我们带着这些问题来学习专题六中的第二框。 导入方式二:视频导入 播放一些“民告官”视频。 思考:如果你遇到纠纷,你会采取什么样的解决方式?让我们带着这些问题来学习专题六中的第二框。

●教学地位分析 本框是专题六中的第三框。本框内容主要是归纳和介绍公民的诉讼权利。本框设计了两个目,以循序渐进的方式说明公民的主要诉讼权利。 ●教学流程设计 课前预习安排: 1.①看教材84~85页“诉讼与诉讼权利”,完成知识1填空及辅助栏目内容;②思考教材探究问题,写出简易答案,对照探究提示,加深对教材知识的理解。 2.①看教材85~87页“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完成知识2填空及辅助栏目内容;②思考教材探究问题,写出简易答案,对照探究提示,加深对教材知识的理解。?步骤1:导入新课,简要说明本课时教学地位。?步骤2:教师通过提问,检查预习效果。注①?步骤3:师生互动完成探究1“全面理解诉讼”,互动方式可以利用问题导思1、2由浅入深地实施。注②?步骤4:教师通过对知识外引内联,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学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 ? 步骤7:先让学生自主总结本课时内容,然后对照课堂小结内容进行简要归纳总结。根据时间引导进行“课外生活感悟”、让学生处理课堂练习、布置课后练习。?步骤6:处理探究2,教师根据教学时间和内容灵活掌握,最好交由学生自主处理,参照探究1方式,也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注③?步骤5:教师要求学生完成“题组训练”1和2,巩固探究成果。然后根据背景材料,让学生自己提出其他探究问题,同学之间互相讨论问题解决方式、方法和结果。最后,根据“当堂双基达标”设计变式练习,学生交流完成并互相评价。 注①:建议教师对【课前自主导学】中比较基本的知识点多提问几个学生,使80%以上的学生都能掌握该内容,以利于下一步对该重点知识的探究。 注②:建议教师除已有“题组训练”和“探究问题”之外,再变换一下命题角度和问题提出方式,让学生设置一些变式习题和问题以拓展学生的思路。 注③:在探究过程中可以让学生从生活实际中再找一些体现本知识的事例加以说明,在探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学生的视野。

民诉随堂练习讲课教案

民诉随堂练习

华南理工大学《民事诉讼法》 随堂练习 1.(单选题)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生效时间是下列哪一项? A.1982年10月1日 B.1991年4月9日 C.2008年4月1日 D.2013年1月1日 答题: A. B. C. D. (已提交) 参考答案:B 问题解析: 2.(单选题)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中国特色,下列哪一项不属于? A.强化对民事诉讼的监督 B.公正与效率并重 C.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 D.重视调解,调判结合 答题: A. B. C. D. (已提交) 参考答案:B 1.(单选题) 对于民事纠纷的特点,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纠纷解决方式具有可选择性 B.纠纷内容具有可处分性 C.纠纷种类的多样性 D.纠纷主体具有平等性 答题: A. B. C. D. (已提交) 参考答案:C 问题解析: 2.(单选题) 对于民事诉讼的特征,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强制性 B.实体性 C.权威性 D.公权性 答题: A. B. C. D. (已提交) 参考答案:B 问题解析: 3.(单选题) 关于民事诉讼在民事纠纷解决体系中的主导性地位,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民事诉讼对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具有监督功能

B.民事诉讼是民事纠纷的唯一解决方式 C.民事诉讼是民事纠纷解决的最权威的方式,其他方式解决民事纠纷都不得与民事诉讼相冲突 D.当事人选择通过自力解决或者社会解决纠纷时,民事诉讼赋予诉讼外纠纷解决结果以相应的法律效力 答题: A. B. C. D. (已提交) 参考答案:B 1.(单选题) 对于民事诉讼和仲裁的关系,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了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 B.在申请仲裁前的证据保全、财产保全和在仲裁活动中的财产保全,均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C.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有异议的,一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作出决定,另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作出裁定,由法院裁定 D.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对法院不予撤销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答题: A. B. C. D. (已提交) 参考答案:D 问题解析: 2.(单选题) 对于民事诉讼和人民调解的关系,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协议,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协议不服的,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C.对于人民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D.双方当事人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后,不得再向法院起诉 答题: A. B. C. D. (已提交) 参考答案:C 问题解析: 3.(单选题) 对于民事诉讼和公证的关系,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中存在错误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公证文书 B.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在诉讼中成为免证事实,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C.公证机构可实施证据保全,并在当事人起诉后向受诉法院移送所保全的证据 D.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应当作为法院的执行根据 答题: A. B. C. D. (已提交) 参考答案:A 问题解析: 4.(单选题) 对于民事诉讼法的特征,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根本法 B.程序法 C.基本法

第十一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2、依法保护人身权(精品文档)_共7页

第十一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教学目标 1.认知 (1)了解人身权的含义、内容以及民法总则有关保护人身权的规定。 (2)懂得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法律责任。 2.情感态度观念 通过理解保护人身权的有关法律规定以及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法律责任,增强依法保护人身权的意识,崇尚公平正义。 3.运用 学会自我保护,提高维权意识,逐步培养自我防范的能力,学会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尊重他人的人身权。 教材分析 1.教学重点 积极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权 从理论上讲,了解我国民法总则有关保护人身权的规定,懂得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法律责任,目的就是为了引导中职学生理解积极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权的重要性,并落实到日常民事活动中。这是本框题的落脚点。 当前,我国正致力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法治国家与构建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就是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根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首要的是必须切实尊重和保障人身权。人身权是关于人自身的权利,是人与生俱来所固有的权利。人身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如果人连自身的权利都得不到有效而充分的保障,其他一切权利不仅无从谈起,而且毫无意义,建设法治国家也好,构建和谐社会也好,都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所以这是教学重点。 2.教学难点 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现实中,人们对于人身权的理解比较狭窄,多是从生命权和身体权来理解,并且以为轻微的侵害不用承担责任,这就造成人们对人身权了解

诉讼的基本程序教案

高中思想政治(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专题六法律救济 第三框《诉讼的基本程序》教案 学校:新密市实验高级中学 姓名:吴福章

一、学习目标 1、知识目标:识记《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应该受理的纠纷;了解我国法院的层级设置;识记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概念;了解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立案的条件以及法院决定受理后在开庭审理前所做的准备工作;了解审判监督程序。 2、能力目标:能够应用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判断管辖问题;根据教材《民事起诉状》的样本,会结合实际案例书写较为简单的民事起诉状;掌握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般程序,能够在模拟法庭中担任审判长。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培养法制观念和科学合理的法制思维。 二、学习重难点 1、学习重点: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般程序 重点突破方法:先引导学生学习教材理论知识,使学生初步了解一般程序的五个步骤,然后播放一段《庭审现场》的剪辑视频,让学生身临其境的感受庭审的一般程序。 2、学习难点:法院管辖问题 难点突破方法:在用案例巩固第一个知识点——法院受理的纠纷时,设置一个法院受理但在区域管辖方面较为复杂的案例,以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引导学生学习教材,总结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一般原则,然后通过案例(即学即练)达到掌握的目的。 三、教学方法 讲授法;分组讨论,合作交流 四、教学过程 (一)创设情景、激情导入

(播放视频:《彩礼该不该退》,视频来源:中央电视台第12套节目《庭审现场》),使学生简单了解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一般步骤,特别让学生注意:法庭调解可在开庭前和庭审中的任何时候进行。 展示三个案例,给学生设置疑问,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案例一:关雄是某市税务局职工,由于工作吊儿郎当,被税务局以违反内部规章制度为由开除。关雄对被开除不服,决定到法院起诉税务局。你认为法院会受理吗? 案例二:建阳是某大学学生,因没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被拒发学位证书。建阳认为学校侵害了其荣誉权,诉请学校颁发学位证书。你认为法院会受理吗? 案例三:小管住在某市西城区,小霞住在同市东城区,小霞欠小管钱一直不还,小管欲起诉小霞,你认为法院会受理吗?如果会受理,小管该向哪个法院起诉呢? (二)交流探究 1、法院受理的案件 (1)民事诉讼案件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因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离婚、继承以及侵权等纠纷提起的诉讼都属于这一范围。 (2)行政诉讼案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3)刑事诉讼案件 刑事诉讼以立案为起点。立案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对接受的报案、控告、举报或自首以及自己发现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断有没有犯罪事实和是否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并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 学完此知识点后,展示当堂训练: 阅读案例回答,以下诉讼,法院会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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