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中国法制史作业

中国法制史作业

中国法制史作业题

一、中国传统法治指导思想和重要立法活动

中国传统法治指导思想依据不同的时代,历经了屡次变迁、开展和不断的完善、更迭,传统的法治指导思想和对应的主要立法活动可以按照时间顺序归纳为:

1、夏商时期——神权法思想

神权法思想是从原始社会的信仰开展而来的,人类进入第一个阶级社会以后,原始社会的信仰被加上了阶级属性,成为神权法思想。

夏朝统治者把自己的统治说成是“受天命〞,代表上天对人间进展统治;把他们对奴隶和平民的镇压和惩罚说成是“恭行天罚〞。从夏朝开始,奴隶主就利用“天命〞、“天罚〞的神法权思想对奴隶进展欺骗,给他们的统治披上一层神秘的合法的外衣。商朝全部继承了夏朝的神权法思想,并且较夏朝更进一步,开展为一种典型的神权法思想。

夏商时期主要立法活动主要为:

1〕、禹刑。《左传》记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它是指夏朝法律的总称,并不是指一部成文法典。

2〕、汤刑。《左传》记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它是商代法律的总称,包括不成文的习惯法和国王发布的“誓〞“诰〞“命〞等。誓侧重于出兵打仗前的盟誓,

主要是发布军事命令或宣布军事纪律,大体相当于后来的军法。诰侧重于国王或

者权臣对大臣、诸侯或者下属官吏发出的命令、指示或训诰。命是君主针对具体

事情发布的命令。三者均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

2、西周时期——“明德慎罚〞的神权法思想

西周统治者继承了夏商时期的天命思想和神权思想,继续宣称自己“受天明命〞,并且继续打出“恭行天之罚〞的旗帜。西周统治者将“天命〞与“民意〞、德礼与刑罚严密联系在一起,确立“以德配天〞、“敬天保民〞的指导思想,形成了“明德慎罚〞,“刑兹无赦〞与“刑罚世轻世重〞的法制原那么。

所谓“明德慎罚〞,就是在对付社会犯罪问题上,要提倡德治,提倡伦理道德的强行灌输,以期在人们头脑中构筑预防犯罪的精神堤坝,有效地预防可能发生的犯罪。同时在镇压时,采取审慎的方针,即区分严重犯罪与一般犯罪的界限,对一般犯罪采取宽缓的原那么;对严重犯罪才施以重刑。、

西周时期的重要立法活动为:——

1〕、吕刑。周穆王为了革新政治,命司寇吕侯作“吕刑〞,又称甫刑。吕刑论证了敬德于刑,以刑德教的重要性,反映了奴隶制法制的成熟状态,是在总结商和周前期法

制建设经验根底上的重大开展,影响深远。

2〕、九刑。墨、劓、剕、宫、大辟五刑加上赎、鞭、扑、流,合称九刑。

3〕、周公制礼。将夏、商两代礼制加以折中损益,加上周族自己的礼制,制定了通行全国的较为全面、系统化的周礼,即所谓礼典。周礼是西周时期法律规的重要形式之

一。

3、春秋战国——法家思想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动荡,以儒、道、墨、法四家为代表,形成了各自的法律思想与法制主。儒家提出“礼治〞、“德治〞、“人治〞的思想,道家提出“自然〞、“无为〞的思想,墨家提出“兼爱〞、“尚贤〞、“尚同〞的思想,法家提出“法治〞、“重刑〞的思想。

战国时期主要的立法活动为〔成文法始现〕:

1〕、国“制刑书于鼎〞。公元前536年国执政子产鉴于当时社会关系得变化和旧礼制的破坏,率先制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

动。

2〕、邓析“竹刑〞。公元前502年,国大夫邓析自行修订国的法律,书于竹简之上,称为“竹刑〞。邓析后因“私造刑法〞有违“国家法制〞,被执政驷歂处死,但

他的竹刑仍在国流传并为国家所承认,从而成为官方的法律。

3〕、晋国铸刑鼎。公元前513年,晋国鞅把前任执政宣子所编刑书正式铸于鼎之上,公之于众。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4〕、《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拟系统、比拟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在中国封建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法经》共有6篇,《盗法》、《贼法》、《囚法》〔又

称《网法》〕、《捕法》、《杂法》、《具法》。

5〕、商鞅变法。战国时期一次最为重要的社会改革。在变法过程中,将《法经》改编为律,史称“改法为律〞。法是指春秋中后期对法律规的总称,由夏商西周时期

的法律“刑〞开展而来。要求把法律的普遍性和必行性提到更高的位置上来,改

法为律即突出强调法律规的普遍性、稳定性、必行性,使法律观念的又一进步,

对朝法制统一有重要的意义。此后,中国古代的法典根本以律为名。

4、朝时期——法家思想

1〕、“法令由一统〞是立法上的根本原那么。其中包含三层含义,最高立法权属于皇帝;

统一全国法律,做到“海为郡县,法令由一统〞,完毕春秋战国以来律令不统一的

局面;司法统一。法家一直奉行重刑主义的思想,提倡弃礼任法,重刑轻罪。

2〕、法家一直奉行重刑主义的思想,提倡弃礼任法,重刑轻罪。事皆决于法。

3〕、以刑杀威。这一思想有三层含义:第一,法网严密;第二,严刑重罚;第三,滥施刑罚。

朝时期的法律制度的许多容直接来源于商鞅变法期间以与商鞅变法以后国所确立的制度。统一后主要是颁布各种单行的法律法令,立法活动频繁,但没有制定一部大而全的统一法典。

5、汉朝时期——先“无为而治〞后儒家思想

1〕、汉初至文景时期以黄老思想为主,并辅以法家思想为法治的指导思想,提出“道莫大于无为〞。无为而治的思想反映在立法指导思想上就是“轻徭薄赋〞、“约法省

刑〞。结果,出现了生产开展、人民生活改善的繁荣景象。

2〕、汉武帝以后是以儒家思想为主,并辅以法家思想为法制指导思想。其核心是“德主刑辅〞。

董仲舒的儒术,是将儒家思想与阴阳家思想结合起来,使之神秘化。他指出,事件万物都分为阴和阳,德为阳,刑为阴,德主那么刑辅。这也是总结朝“转任刑罚〞的教训,提倡先用德礼进展教化,教化无效再辅以刑罚。这种刚柔并济的治国之道,是汉武帝行之有效的统治方法。这一思想对后世历代王朝的立法影响很大,是以纲常名教为核心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开端。

汉朝时期的重要立法活动:

1〕、“约法三章〞与《九章律》。邦入后,宣布废苛法,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即“杀人者死,伤人与盗抵罪〞。汉朝建立后,高祖命萧何参照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

九章。在《法经》的根底上,增加《户律》《兴律》《厩律》。它是汉朝的根本法律。

2〕、汉律60 篇。惠帝时,叔通为补充《九章律》所未涉与的官秩、仪品之制,编订《傍章律》18篇;武帝时汤制定《越宫律》27篇,规宫廷警卫等事项;禹制定《朝律》6篇,明定朝贺制度。以上四局部共60篇,汉律的框架根本形成。

3〕、汉朝文景除肉刑

6、三国、两晋、南北朝

1〕、引礼入刑的深化中;

2〕、两晋时期重视礼乐治国,引礼入律,是法律进一步儒家化;

3〕、南北朝时期南朝宣扬礼教;北朝很快确立了以德礼为主的法制指导思想。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主要立法活动:

1〕、《律》或《律》:18篇;

2〕、《晋律》:又称泰始律,20篇602条;

3〕、《杜注律》:斐和杜预为晋律作注,晋武帝批准,与法律同等效力。

4〕、《北律》:20篇;

5〕、《北齐律》:12篇,在中国封建法制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对封建后世的立法影响深远。

7、隋朝时期——《开皇律》确立了封建五刑,即笞、杖、徒、流、死五种刑罚。

8、唐朝时期——“安民立策〞为指导思想

1〕、德本刑用。唐太宗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积极推行以教化为宗,刑罚为辅的政策。把“德礼〞作为推行政治教化的根本,刑罚只是为保障推行“德礼〞而设,二者相辅

而行。

2〕、法令简约。所谓简约,就是条文简明,使人易知。

3〕、宽仁慎刑。所谓宽仁就是提倡用轻刑。所谓慎刑,就是对犯罪者处刑采取慎重的态度。

唐朝时期的主要立法活动为:

1〕、《武德律》。为唐高祖武德年间制定颁布,是唐朝立法的开始,以隋朝《开皇律》为根底,没有太多变化。

2〕、《贞观律》。唐太宗命长无忌、房玄龄等全面修订法律,经过11年的时间,完成并正式颁布,共12篇,500条。构筑了唐律的根本框架,标志着唐代根本法典即告定

型。

3〕、《永徽律疏》。唐高宗以《武德律》和《贞观律》为蓝本,制定颁布《永徽律》,共12篇,500条。后长无忌又奉命制定律疏,对律文进展逐字逐句的解释,与律文具

有同等的效力,附于律后合编一起,称为“永徽律疏〞。它总结了汉晋以来立法和

注律的经验,不但对主要原那么和制度从历史上寻根溯源,说明其沿革,引用儒家

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依据。《永徽律疏》在元代以后被称为《唐律疏议》,它是现

存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法典,也是中国封建时代最具社会影响的代表性法典,集中表

达了唐朝法律空前兴旺的盛况。

9、宋代立法指导思想——重惩“贼盗〞〔重法〕

宋代统治者针对国阶级矛盾激化,农民起义不断,确立了重惩“贼盗〞的法制指导思想。主采用重法,使用酷刑严厉镇压“贼盗〞犯罪,“太祖、太宗颇用重典,以绳奸慝〞,说明了这一点。

宋代的主要立法活动:

1〕、《宋刑统》的制定。

2〕、编敕活动。宋代自太祖制定四卷本《建隆新编敕》后,凡新帝即位或每次改元都有编敕。

3〕、编例活动。宋代也很重视编纂条例和断例工作,以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形势。神宗变法期间首颁《熙宁法寺断例》,南宋时期高宗颁布《刑名断例》等。北宋哲宗首颁“权宜指挥〞,至南宋中期指挥已达数万件之多,其法律地位也日趋重要。

10、元代立法指导思想——附会汉法、分而治之

元代主要的立法活动:

1〕、《至元新格》的制定,成为元代立国后第一部成文法典汇编。

2〕、《风宪宏纲》与《元典章》。分别制定与元仁宗时期与元英宗时期。

3〕、《大元通制》,20篇。以《风宪宏纲》为根底,修订了元代较为完备的成文法典《大元通制》,较为全面地反映了元代法制状况。

11、明朝时期——朱元璋确立

1〕、重典治乱世。具体表达在重典治吏和重典治民两方面。

2〕、礼刑并用。既坚持严刑酷法,又强调德礼教化,儒法结合,礼刑并用。

3〕、加强法制宣传。

明朝时期的主要立法活动:

1〕、《大明律》。《大明律》是明太祖朱元璋在建国初年开始编修,洪武30年完成并颁布于天下的法典,共七篇30卷,460条,一改传统的刑律体系,更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篇格局。《大明律》是有明一代大法,也是我国封建社会后期具有代表性的法典,不仅本朝终世奉守不变,历代也无敢轻改。

2〕、《明大诰》。朱元璋在修订《大明律》的同时,为防止“法外遗奸〞,亲自督导编制了《大诰》四编。主要容是为惩治臣民各种典型犯罪的案例与朱元璋发布的训词诫

令,是明朝具有特别法性质的重刑法令汇编,充分表达了“重典治世〞的思想。

3〕、《问刑条例》。条例是明律以外的单行法规,一般简称“例〞。通常来自于司法审判的典型案例,司法机关根据该案例拟定条文,经皇帝批准颁布,成为可以普遍适用

的法律形式。明孝宗弘治年间,刑部删订《问刑条例》,使之成为正式法律,还将

律例合编,例为附注,称《大明律集解附例》,影响了清朝。

12、清朝时期——“详译明律,参以国制〞与“尚德缓刑〞的立法思想

清朝主要的立法活动:

1〕、《大清律例》。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是清朝较为完整、严密的定型大法,它与《大明律》的体系结构根本一样。

2〕、大清的例。例是清代最重要的法律形式,分为条例、那么例、事例、成例等。那么例指清朝针对中央各部门的职责、办事规程而制定的根本规那么,是规各部院政务

活动、保障其正常运转的行政规那么。可以视为清政府的行政法规,自康熙朝开始

制定,分为一般那么例和特别那么例。

3〕、《大清会典》: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光绪五部会典,合称“五朝会典〞,统称《大清会典》。

二、中国传统婚姻制

1、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根本原那么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根本原那么是西周时期确立的形式上的一夫一妻制。一妻是指一个男子只能有一个正妻。男子尤其是贵族官僚实际上是可以合法纳妾的,男子可以占有多个不同名分的女子且被礼法所认可,因此事实上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一夫一妻多妾制既有它的缺点同时也有它对社会的一些积极意义。缺点是:首先,一夫一妻多妾制表达了明显的男女不平等。其次,它也是造成很多家庭矛盾的主因。因为她们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是不同的,只有被称为正室的女人才具有妻子的资格,其余只能处於从属地位。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观察一夫一妻多妾制,它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对于国家,社会和家庭的稳定也是有一定积极促进作用的。严明的嫡庶之分也为“嫡长子继承制度〞奠定了根底。正所谓“立嫡以长不以贤〞《春秋公羊传•隐公元年》,正妻所生的长子是王位和爵位的当然继承人,不论他是否贤德。这种继承制度使得继承人唯一而且明确,能够尽量防止权位之争,减少发生统治阶级讧的机会。所以实行一夫一妻多妾的制度不但有利于家族的政治身份继承和财产的继承,而且有利于国家的统治和权力顺利移交,对于政治和社会的稳定都有重要作用。

2〕、中国古代结婚形成的根本条件和法定程序

A〕、适婚的年龄

中国古代的婚龄相对于今天的结婚年龄来说普遍较早,一般十七八岁就结婚成家了。早婚是古代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B〕、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

主婚人是婚姻的成立的必要要件,婚姻的成立必须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才算循礼,合法,才能为宗族和社会所承认。反映了古代社会家长制度和包办婚姻的价值观。

C〕、同姓不婚原那么

同姓不婚,即同一姓之男女不相嫁娶,始于西周初期。实行同姓不婚原那么的主要原因有,首先,虽然古代社会遗传学、优生学尚未产生,但人们从长期的实际生活中体会到近亲婚配的危害;其次,另外根据人类社会长期形成的伦理道德观念,认为同姓结婚有碍风化,而为社会所不容;另一方面原因是基于政治上附远厚别。异姓联姻可以加强异姓贵族的联系,扩大自己的政治势力并有利于维护宗族部的伦常关系。

D〕、中国古代结婚的法定程序

六礼是婚姻成立的法定程序。包括〔1〕纳采;〔2〕问名;〔3〕纳吉;(4)纳征,也称纳币,纳聘;(5)请期;(6)亲迎。

六礼程序是礼治社会下的产物,从西周开始确立,在中国古代婚姻史上影响深远 ,以后各朝一直传袭下来。因此中国古代婚姻实行的是聘娶婚,即男家向女家交付聘金或聘礼作为娶妻的条件,并依礼制的程序嫁娶的婚姻制度。我国自西周开始从礼制上确立聘娶婚,即由男方使媒人提亲,男女两家私下协议,男家向女家支付相应的聘礼后,经过六礼的程序之后,婚姻成立。汉唐以来在法律上规定聘娶是婚姻成立的唯一方式,成为我国盛行几千年的主要结婚方式。

3)、中国古代婚姻关系的解除制度

A〕、休妻

古代婚姻解除的决定权完全操纵在男方家长与丈夫手中。在解除婚姻方面,西周时期确立的一套完整的制度称为“七出三不去〞。“七出〞是丈夫休妻的七项合法理由。《大戴礼》载“妇有七出,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恶疾,去;口多言,去;盗窃,去。〞不顺父母是指对公婆侍奉不力,有失恭敬。无子强调没有生养男性子嗣,使得家庭没有祭祀者和继承人。淫指会破坏伦常秩序。妒指不能容忍丈夫纳妾。有恶疾那么影响夫妻共同生活。多言是指在家族中搬弄是非。窃盗属背信弃义。只要有其中任何一项理由 ,丈

夫就可以休妻。

“三不去〞即有所娶无所归女子出嫁时尚有家可依,但休弃时已无本家;与更三年丧为公婆守孝三年,已尽子女之道;前贫贱后富贵,这种情况妻子对夫家有德,不能背德而弃。这是对男子随意休妻的限制,表达了对宗法伦理秩序的维护,对于稳定婚姻关系,防止出现社会问题,具有积极意义。

“七出三不去〞的离婚原那么由男子控制,女子只是被动听从,丈夫居于家庭中的支配地位,他们可以采用各种名目休妻而另娶,但妻子不得弃夫而去,要从一而终。如唐律规定妻子“背夫擅行,有怀它志,处徒二年〞。这是家长制下夫权专制的典型反映,确立“夫为妻纲〞的男尊女卑原那么,对后代影响深远,一直被沿袭到清代。

B〕、和离

和离即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唐律规定,“假设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不坐〞,疏议曰“假设夫妻不相安谐,谓彼此情不相得,两愿离者,不坐〞。唐律允许夫妻双方可自愿离婚,法律不追究。清律也规定了双方“协离〞者可解除婚姻关系。

C〕、义绝

强制离婚,是指官府对当事人婚姻的干预,只要夫妻之间出现了法定事由,那么不论双方是否愿意,官府强制离婚。成为“断离〞。法定事由是指夫或妻有杀伤对方与直系尊亲、旁系尊亲,或双方一定围亲属相互有殴打、奸、杀行为的,即认为夫妻恩义已绝。发生义绝而当事人不自动解除婚姻,官府就要强制解除并给予处罚,称为“义绝〞。基于维护社会伦理的要求,官府对当事人婚姻进展直接干预。

三、清末预备立宪和修律活动的背景、容与评价

预备立宪,就是正式立宪前的准备工作。它是清政府为抵制革命,笼络资产阶级上层,巩固自己的统治所采取的措施。

20世纪初,由于革命运动的迅速开展和群众对抗斗争的持续高涨,使清政府感到再也不能照旧统治下去了。与此同时,由于清政府的“新政〞没有触与政治体制改革,因而日益受到人们的批评,他们要行君主立宪,以挽救严重的危机。1904年,在中国东北,爆发了日本和沙俄为争夺东北权益和领土的战争,软弱的清政府竟然宣布“严守中立〞。战争的进程和结局给中国资产阶级和一局部官僚士大夫以很大的刺激和震动,他们分析日胜俄败的原因,认为是立宪国战胜了专制国,于是,要求立宪的呼声日益高涨。

迫于各方压力,1905年10月,清政府派载泽、端方、戴鸿慈、盛铎、尚其享等五大臣

出国“出洋考察政治〞。1906年7—8月间,考察宪政的大臣回国。在召见中,他们提出了实行立宪有三大好处:“皇位永固〞、“外患渐轻〞、“乱可弭〞,这成为清廷实行立宪的指导思想。1906年9月1日,慈禧正式下诏宣布"预备仿行立宪"。第二天,下令进展官制改革。

清朝最高统治者企图通过立宪来巩固自己的特权,削弱地方督抚的权势,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汉族官僚那么企图借立宪限制满族亲贵的权势,给自己带来更大的开展机会。而中央官制也有五不议:军机处、务府、八旗、翰林院、太监不议。在这种情况下,1906年11月6日,清政府宣布中央官制改革方案:

1〕、军机处不变,“一切规制,著照旧行。其各部尚书均著充参预政务大臣,轮班值日,听候召对〞。

2〕、设外务、吏、民政、度支、礼、学、陆军、法、农工商、邮传、理藩等11部,“各部堂官,均设尚书一员、侍郎二员,不分满汉。〞

3〕、寺改为院,“专掌审判〞,增设资政院以“博采群言〞、审计院以“核查经费〞。

4〕、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练兵处、太仆寺并入陆军部;都察院改为都御史一员、副都御史二员,六科给事中改为给事中,“其余宗人府、阁、翰林院、钦天监等均毋庸更改〞。

通过这些调整,各部13名主管官员由满汉平分变为满9汉4,又将一些重要部门:外交、陆军、度支和农工商等部的实权集中到满族亲贵手里。还将地方督抚中最有实力的汉族官僚袁世凯和之洞采用明升暗降的方法调为军机大臣。1907年,清政府又公布地方官制改革,将各省督抚的军权、财权分别收归陆军部和度支部。

官制改革,旨在排斥汉族官僚和削弱地方督抚的势力,借以巩固满洲贵族的统治。1907年秋,上谕宣布在中央筹备资政院,各省筹备成立谘议局,准备作为议会的过渡。随后,将考察政治馆改为宪政编查馆,归并会议政务处于阁。

1908年8月27日,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共23条,容包括“君上大权〞和“臣利义务〞两局部。该大纲以确保封建专制制度、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为根本目的,规定皇统永远世袭,皇权不可侵犯)以与附属法《议院法选举法要领》,规定9年完成立宪的筹备工作。

1909年各省成立谘议局,1910年中央成立资政院。

但清政府的9年完成立宪的规定引起各省立宪派的强烈不满,1910年,他们在发起了三次请愿运动,要求明年即开国会。在立宪派的压力下,1910年11月,清政府被迫将预备立宪期限提前三年,即“宣统五年实行议院,预即组织阁〞。1911年5月,清政府宣布颁

布新订阁制,新阁中共计13人,其中满族7人,汉族4人,蒙古1人,汉军旗1人,其中皇族竟占了5个,因此这个阁被称为“皇族阁〞。这使立宪派感到大为失望,大多数立宪派人丢掉对清政府幻想,开始转向革命的阵营。清政府将本来倾向于自己的力量推向了革命的一方,加速了自己的灭亡。

1911年11月,武昌起义爆发后,清政府又公布《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但已挽救不了它的覆灭,预备立宪也最终随清王朝的灭亡而付之东流。

预备立宪是对政治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在这次改革中,第一次颁布了宪法大纲,成立了经过选举产生的具有议院雏形的资政院和谘议局,对传统的中央和地方行政体制进展了改革,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具有进步意义的。但是,清政府的预备立宪又是在外危机的情况下被迫实行的,而且其预备立宪的动机确实存在着消除革命危机,调整、强化统治阶级的国家机器,适应帝国主义需要的根本目的。因而在改革的过程中,清政府一方面竭力保护君权、保护自身的既得利益;另一方面又抑制、抑制新兴社会力量的参政要求,这决定其在立宪过程中难以克制诸如满、汉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新政需求与财政困难之间的矛盾,最终必定因背离人民而走向失败。

U9班宋枫姝

中国法制史作业

中国法制史作业1 一、名词解释 1、刑名从商 《荀子·正名》说:“刑名从商”。意思是说后世历朝历代的刑均沿袭商朝的,这说明商朝的刑罚种类繁多,而且残酷,主要针对对象是广大的奴隶和平民。 2、九刑 九刑是西周成文的刑书的统称。《左传》记载,“周有乱政,而作九刑。”西周的九刑实际上是指西周成文刑书,共分为九篇。只是九篇内容已不可考。 3、质剂 质剂是西周时的买卖契约的称呼。书之于简札,一分为二,长曰质,用来买卖牛马奴隶,短曰剂,用来买卖兵器珍异之物,双方各执一份,所谓“同而别之”。 4、田里不鬻 西周时,周王把土地和奴隶封赏给诸侯和臣属。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所谓田里不鬻。 5、六礼 西周时,凡婚姻关系的缔结,要先后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六道繁琐的程序,即后世所谓的六礼。 二、问答题 1、简述战国时期立法指导思想。 战国时期新兴的地主阶级已经掌握了政权,他们在立法过程中,以代表本阶级利益的法家思想作为立法指导思想。主要有 第一,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这句话是司马迁对战国时期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法家思想的概括。其中心是取消旧贵族在法律上享受的特权。所谓亲疏,是按血缘关系而规定的法律特权;贵贱,是按爵位的有无和高低享有不同的待遇。一断于法,是要求除国君之外,不论是谁,只要违法犯罪,都要按法律论罪处罚。这样开始打破了奴隶制“刑不上大夫”的壁垒。 第二,法者,编著之图籍,设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编著之图籍”,就是制定成文法;“布之于百姓”,就是要向百姓公布,使人人皆知法而又有法可依。从而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 第三,行刑,“重其轻者”。重其轻者,是指在定罪量刑时,加重对轻罪的刑罚,通过轻罪重刑的手段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这一立法指导思想主要是针对劳动人民反抗封建统治者的,对后世有很大影响。 2、简述法经的内容和历史意义 (1)内容:《法经》是战国时期李悝制定的。主要内容有六篇,即《盗》、《贼》、《网》、《捕》、《杂》、《具》。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盗》、《贼》列于律首;盗贼需劾捕,故著《网》《捕》二篇。其他犯罪规定在《杂律》里,又以《具律》具其加减。 (2)历史意义:《法经》在我国法制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法经》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汉律》就是在原来六篇的基础上,根据新的情况,增加了《户》、《兴》、《厩》三篇,谓之《九章律》。汉代以后历代法典又是秦汉旧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的,而且都吸收了《法经》的基本原则,把镇压农民的反抗活动作为立法的主要任务。其次,《法经》对当时封建经济的形成和巩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法经》颁布的本身,就是封建制胜利的标志,它是作为封建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三、思考题 1、请分析奴隶制时期立法指导思想的发展演变。

中国法制史作业

中国法制史作业 1.试述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的进程 2。试述中国封建社会特权等级体系 3.从法经到大明律,中国封建法典在编纂体制和内容上经历了哪些变化 4.从奴隶制刑罚到封建制刑罚的演变过程 5.新民主主义时期新民主主义政权不同时期的宪法性文件制定内容和评价 6. 新民主主义时期新民主主义政权不同时期土地立法的情况内容评价 7。马锡五审判方式 8。中国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内容及特点 9。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体系 10。明清时期的会审制度 11.清末修律指导思想、内容及影响 12.清末的司法改革 中国法律的儒家化运动由董仲舒等人发起,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两汉时期,这是儒家思想法律化的开始阶段。春秋决狱是中国法律儒家化的开端。春秋决狱"指司法官在遇到律无正文或虽有条文但不符合儒家道德的案子时,据《春秋》经义断案,实际赋予《春秋》经义极高的法律效力.它的触角首先伸向司法领域,后又通过“决事比"方式渗入立法领域。经皇帝认可,《春秋决狱》成为司法实践的依据,起到一种“判例法”的作用,而体现在该书中的儒家道德原则变成了法律原则。春秋决狱成为汉代一种司法制度,实质是用儒家的道德精神指导司法审判.实际上是汉代儒家依凭皇权力量在法制领域进行的一场扭转乾坤的变革. 二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纳礼入律,这是中国法律儒家化的深入和完善阶段。这一时期,儒家思想开始渗透到立法领域,掀起了引经注律的高潮。这样的律文与原法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中国法律的儒家化向纵深迈出了具有实质意义的一步.如伦理纲常入狱,五服制罪、八义入律和官当等. 三是隋唐时期,礼法合一,这是中国法律儒家化的最后完成阶段.中国法律的儒家化过程,至隋唐已基本完成,儒家思想对中国法律的影响,被全面地反映在一部作为中国古代法典的代表作—-《唐律疏议》中,《唐律》使儒家思想和封建法律融为一体,从而也形成了儒法合流的法律体系。在唐朝,立法思想崇尚以礼为纲,进一步完善了封建特权制度,发展了矜老恤幼原则和亲亲的相首匿原则。从两汉至隋唐,儒家思想对中国法律的影响是逐步深入到最后完成的过程. 2 (一)先秦时期刑法上特权的规定。春秋以来,代表不同阶级,利益集团的思想家开始了“百家争鸣"。关于特权方面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形:其一,刑罚适用上的优待。一方面明文规定某些刑罚不适用于大夫或“公族". 另一方面对于贵族官僚犯罪的可以用“赎"、“放逐”等方式来代替应受的刑罚.其二,以自杀代替死刑.一般死刑都是公开执行的,但大夫之类的贵族官僚犯死罪可以在家中自杀而死,以示优待。其三,司法审判上的优待。一方面“命夫命归不躬坐狱讼”,另一方面又有“八辟”之法,以视区别对待. (二).秦汉时期刑法上特权的规定。先秦法家针对西周“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礼法原则,提出了“刑无等级"、“法不阿贵”的法治主义原则。在贾谊看来,如果官僚、贵族犯了罪,对他们任意横加凌辱的话,封建的等级观念就会发生动摇,贵族的人格、尊严是不可侵犯的.汉文帝亦受其感悟,于是著令,大臣有罪,令其自杀, 而不再受刑辱。可以说,贾谊此疏是为贵族官僚的特权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汉朝随

法制史课后作业

一、名词解释:七出三不去公罪私罪五听《法经》公室告法律答问比六条问事左官律上请亲亲得相首匿秋冬行刑八议官当准五服制罪 二、简述题 简述西周的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 简述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 简述春秋决狱的主要内容 简述魏晋南北朝时期刑罚制度变革的过程 简述唐朝的立法指导思想 三、论述题 论述《法经》的内容、特点与地位 论述汉文帝时期刑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历史意义 论述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进一步儒家化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产生保辜制度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现代法制中是否可以存在该制度?请说明理由? 从《唐律》的篇章结构论述唐律的历史地位 案例分析 1、商纣争太子案 商纣在当上太子之前,纣的母亲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微子启、二儿子仲衍、小儿子受德(即纣)。纣的母亲在生前二个儿子时还是妾,等到生纣的时候,已经是王的妻子了。后来纣的父母想立大儿子为太子,太史据法力争:有妻子的孩子就不能立妾的儿子为太子,最后只好里纣为太子。 结合以后所学内容,分析本案比较集中的反映了商朝哪些法律问题? A、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制; B、继承制度 2、楚庄王太子案 《韩非子·外储说上》记载:楚王召集太子,正下着雨,王宫中的院中积水,于是太子驱车直达茆门。楚国法律规定,车不得至于茆门。于是法官判太子有罪,毁坏了太子的车门。 以上案例反映了什么现象?并说明该学派的主要观点。

A、战国时期各国都颁布成文法; B、法家主张的“法不阿贵”精神 3、女子背婚逃亡案 “女子甲为人妻,去亡,得及自由,小未盈尺,当论不当?已官,当论;未官,不当论。”(女子甲为人妻,她逃离夫家,甲年龄尚小,身高不到六尺,是否该论罪?如果甲的婚姻是官方认可的,甲应受处罚;如果甲的婚姻未经官方认可,则甲可以免于处罚。) 结合教材内容,分析本案比较集中地反映了秦朝哪些法律问题? A、责任年龄是定罪量刑的依据; B、婚姻须经官府登记方可成立 4、救父误伤案 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误伤乙,甲当何论?或曰:“殴父也,当枭首。”(董仲舒)论曰:“臣愚以父子至亲也,闻其斗,莫不有怵怅(chu chang)之心,扶杖而救之,非所以欲诟父也。春秋之义,许止父病,进药于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诛。甲非律所谓殴父也,不当坐。” 结合教材内容,分析该案比较集中地反映了汉朝哪些法律问题? A、引经决狱是当时分析判案的依据; B、子女殴打父母等尊亲属是要处死 4、李陵案 西汉武帝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李陵率军征讨匈奴,兵败后投降匈奴。汉武帝大为震怒,于是杀了李陵全家。司马迁认为李陵是被迫投降的,为他进行了辩护,因而触怒了汉武帝,以诬罔罪将司马迁逮捕入狱,定为死罪。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判处死刑的人,可以赎罪,或者去受宫刑,免于一死。司马迁最终决定受宫刑。出狱后,发愤著述,完成了《史记》。 结合教材内容,分析该案比较集中反映了汉朝哪些法律问题? A、投降敌人是要灭族的大罪; B、汉代的赎刑制度; C、汉代在官员中执行肉刑制度 5、妇人再嫁案 甲夫乙将船,会海盛风,船没,溺流死亡,不得葬四月,甲母丙即嫁甲。欲当何论?或曰:“甲夫死未葬,法无许嫁,以私为人妻,当弃市。”(董仲舒)议曰:“臣愚以为,《春秋》之义,言‘妇人归于齐’,言夫死无男,有更嫁之道也。妇人无专

《中国法制史》作业3参考答案

中国法制史第3次任务_0004 一、填空题(共8 道试题,共30 分。每空3分) 1. 唐高宗时期最大的立法成就是长孙无忌等人对《永徽律》注解,并经皇帝批准,颁行天下的封建法典的代表《》。 正确答案:1). 唐律疏议 2. 明朝专掌复核的中央司法机关是。 正确答案:1). 大理寺 3. 作为反映朱元璋重典治天下政策的法律是《》。 正确答案:1). 大诰 4. 中国封建社会国家对某些重要的商品实行专管的制度称为。 正确答案:1). 禁榷制度 5. 唐高祖武德四年,政局趋于稳定,根据唐初的社会情况,制定自己的法典,于武德七年完成,称为《》。 正确答案:1). 武德律 6. 明朝的根本性法典是《》。 正确答案:1). 大明律 7. 隋唐时期最高行政机关是,是中央政府机关。 正确答案:1). 三省六部 正确答案:2). 九寺五监 8. 唐代的制度,即现今的退休制度;唐代官吏退休年龄为岁。 正确答案:1). 致仕 正确答案:2). 七十(70) 二、单项选择题(共10 道试题,共30 分。) 1. 宋太祖为了巩固新建立的政权,缓和阶级矛盾,取得民心,制定了旨在改革“五刑之苛”、减轻刑罚的()。 A. 折杖法 B. 刺配之法 C. 凌迟 D. 盗贼重法 正确答案:A 2. 狭义上的唐律,指()。 A. 《唐律疏议》 B. 《大中刑律统类》

D. 《贞观律》 正确答案:A 3. 最早规定封建制五刑的法典是()。 A. 《大业律》 B. 《开皇律》 C. 《九章律》 D. 《贞观律》 正确答案:B 4. 明《大诰》共()。 A. 二篇 B. 三篇 C. 四篇 D. 五篇 正确答案:C 5. 在明朝,主管审判的中央司法机关是()。 A. 大理寺 B. 刑部 C. 督察院 D. 御史台 正确答案:B 6. 清朝正式颁布的第一部成文法典是()。 A. 《清会典》 B. 《大清律集解附例》 C. 《大清律集解》 D. 《大清律例》 正确答案:B 7. 在唐朝遇重大案件,常由大理寺卿会同刑部尚书、御史中丞共同审理,叫做()。 A. 三司使 B. 三司推事 C. 小三法司会审 D. 大三法司会审 正确答案:B 8. 《唐律疏议》中相当于现代法典总则的篇名为()。 A. 具律 B. 刑名

《中国法制史》练习与作业

法制史练习与作业 1、赎刑作为一个制度始于( )(2 分) A.夏 B.商 C.西周 D.春秋
我的答案:C
得分:2分 2、中国法制史上最后一部以“令”为名的法典为( )(2 分)
A.《武德令》 B.《开皇令》 C.《大明令》 D.《大清令》
我的答案:C
得分:2分 3、三国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是()(2 分)
A.“拨乱之政,以刑为先”

B.“拨乱之政,以礼为先” C.“拨乱之政,以德为先” D.“拨乱之政,以律为先”
我的答案:A
得分:2分 4、现存关于遗嘱继承的最早的法规是唐代制定,宋代沿用的( )(2 分)
A.《户令·应分条》 B.《户绝法》 C.《丧葬令》 D.《户绝条贯》
我的答案:C
得分:2分 5、春秋末期,撰写“竹刑”的是(
)(2 分)
A.子产 B.赵鞅 C.邓析 D.范武子

我的答案:D
得分:0分 6、首次规定“刑名”律,并将其列入律首的法典是(
)(2 分)
A.《法经》 B.《九章律》 C.《新律》 D.《晋律》
我的答案:C
得分:2分 7、西周在王位继承上实行( )(2 分)
A.兄弟相宗制 B.嫡庶继承制 C.嫡长子继承制 D.父死子继制
我的答案:C
得分:2分

8、在秦代,知情人必须告发、官府必须受理的案件,称为( )(2 分) A.公室告 B.非公室告 C.州告 D.诣阙告诉
我的答案:A
得分:2分 9、将死罪按是否秋后处决分为斩立决、斩监候、绞立决、绞监候始于( )(2 分)
A.唐朝 B.宋朝 C.明朝 D.清朝
我的答案:C
得分:2分 10、太平天国的刑罚简单而残酷,包括( )(2 分)
A.笞、杖、死刑 B.廷杖、死刑

中国法制史作业

中国法制史作业题 一、中国传统法治指导思想和重要立法活动 中国传统法治指导思想依据不同的时代,历经了屡次变迁、开展和不断的完善、更迭,传统的法治指导思想和对应的主要立法活动可以按照时间顺序归纳为: 1、夏商时期——神权法思想 神权法思想是从原始社会的信仰开展而来的,人类进入第一个阶级社会以后,原始社会的信仰被加上了阶级属性,成为神权法思想。 夏朝统治者把自己的统治说成是“受天命〞,代表上天对人间进展统治;把他们对奴隶和平民的镇压和惩罚说成是“恭行天罚〞。从夏朝开始,奴隶主就利用“天命〞、“天罚〞的神法权思想对奴隶进展欺骗,给他们的统治披上一层神秘的合法的外衣。商朝全部继承了夏朝的神权法思想,并且较夏朝更进一步,开展为一种典型的神权法思想。 夏商时期主要立法活动主要为: 1〕、禹刑。《左传》记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它是指夏朝法律的总称,并不是指一部成文法典。 2〕、汤刑。《左传》记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它是商代法律的总称,包括不成文的习惯法和国王发布的“誓〞“诰〞“命〞等。誓侧重于出兵打仗前的盟誓, 主要是发布军事命令或宣布军事纪律,大体相当于后来的军法。诰侧重于国王或 者权臣对大臣、诸侯或者下属官吏发出的命令、指示或训诰。命是君主针对具体 事情发布的命令。三者均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 2、西周时期——“明德慎罚〞的神权法思想 西周统治者继承了夏商时期的天命思想和神权思想,继续宣称自己“受天明命〞,并且继续打出“恭行天之罚〞的旗帜。西周统治者将“天命〞与“民意〞、德礼与刑罚严密联系在一起,确立“以德配天〞、“敬天保民〞的指导思想,形成了“明德慎罚〞,“刑兹无赦〞与“刑罚世轻世重〞的法制原那么。 所谓“明德慎罚〞,就是在对付社会犯罪问题上,要提倡德治,提倡伦理道德的强行灌输,以期在人们头脑中构筑预防犯罪的精神堤坝,有效地预防可能发生的犯罪。同时在镇压时,采取审慎的方针,即区分严重犯罪与一般犯罪的界限,对一般犯罪采取宽缓的原那么;对严重犯罪才施以重刑。、 西周时期的重要立法活动为:——

中国法制史作业1-4答案

中国法制史作业1 一名词解释 1、答:意思是说后世历代的刑名均沿袭商朝的,这说明商朝的刑罚种类繁多,而且残酷,主要是针对学是广大的奴隶和平民。 2、答:《九刑》是西周成文刑书的统称,指分为九篇。 3、答:就是买卖契约,书文以简机,一分为工,双方各执一份,所谓“同而别之”。 4、答:西周周王有权把土地和奴隶封赏给诸侯和臣属,“赐之山川,土田附蒲。”使他们“爱民是疆土。”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 5、答:以冠、婚、表、祭、乡、相见。 二简答题 1、答:春秋以来代表不同阶级,阶层和集团利益的各派思想宗开展的百家争鸣局面,到战国时期达到了高峰,这时新兴地产阶级已经掌握了政权,他们在立法过程中,便以代表本阶级利益的思想作为立法指导思想,大致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一)“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与法“,其中心是取消旧奴隶主贵族在法律上享有的特权。 1、(二)“法者,编著之图籍,设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 (三)刑罚“重其轻者”是指在定罪量刑时,加重对轻罪的刑罚。 2、答:《法经》是战国初期李俚制订的,著《法经》六篇,《盗》、《贼》、《囚》、《捕》、《杂律》、《具体》,它是我国封建社会最高的有一部具体系的法典,它是适应日益发展的封建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出现的。阶级本质:第一:它的锋芒是主要是指向农民和其他劳动人员的 第二:维护君党制制度。 第三:维护封建等级制度。 历史争议:《法经》在饿国法制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诗经》初步确定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 其次,《发经》对封建经济的形成和巩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三、思考题 1、答:夏朝;刚刚以原始社会进化而来,仍然以神权作出统治思想,法律多采用认可的形式,法律内容来源于原始社会习惯,祭祀礼仪,军队命令等、方法、执行与司法尚无系统化规范化。 商朝:今部继承了夏朝的神权法思想,并且较夏更进一步,发尺为典型的一种神出鬼没权法思想,商朝统治者将对人民的惩罚说成是上天的意志,就连对人民的宽容也说成是奉天之意。 西周:武王当政与周公辅没期间统治阶级开始改革更以变单纯的“君权神授”说为“天命说”与“为汉”德说的有机融合,创造了“以德酌天”的理论学说。 2、答:成文法的公布,结束了法律只藏开官不使民知的秘密状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旧特权,标志着奴隶制法制开始正确,封建制法制开始建立,从而促进了新的生产关系的发展。中法国法制史作业2 一、问答题

《中国法制史》作业2参考答案

《中国法制史》作业2_0014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共8道试题,共30分。每空3分) 1.汉朝为了惩罚诸侯在酎祭时所献贡金不合标准,特制定了《()律》。 正确答案:1).酎金 2.秦朝中央行政机关实行()。 正确答案:1).三公九卿制 3.公元前216年秦朝颁布了()的法令,在全国实行土地私有制。 正确答案:1).使黔首自实田 4.北魏、北齐将()列为法定刑,作为死刑与徒刑的中间刑。 正确答案:1).流刑 5.北齐律的篇目为()篇。 正确答案:1).杂抵罪 6.汉朝将用来比照断案的典型判例叫做()。 正确答案:1).比 7.秦始皇乐以“刑杀为威”,后人评价“秦法繁于(),而网密于()。” 正确答案:1).秋荼 正确答案:2).凝脂 8.亲亲得相首匿是指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和()外,均可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不受法律追究或减免刑罚。 正确答案:1).谋反 正确答案:2).大逆

二、单项选择题(共10道试题,共30分。) 1.汉代的买卖契约叫做()。 A.质剂 B.傅别 C.券书 D.红契 正确答案:C 2.汉代致仕的年龄是()。 A.六十 B.六十五 C.七十 正确答案:C 3.汉朝规定,吏民如知有人犯法,必须举告,否则就是()。 A.大逆无道 B.首匿 C.通行饮食 D.见知故纵 正确答案:D 4.汉初至文景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的主导是()。 A.黄老思想 B.法家思想

C.儒家思想 D.道家思想 正确答案:A 5.两汉的立法活动始于汉朝建立前的()。 A.傍章 B.左官律 C.九章律 D.约法三章 正确答案:D 6.秦朝有一种徒刑,即强制男犯白天修筑长城。这种刑罚是()。 A.罚作 B.鬼薪 C.城旦 D.复作 正确答案:C 7.汉武帝之后,汉朝的法制指导思想的主导是()。 A.黄老思想 B.法家思想 C.儒家思想 D. 道家思想

中国法制史作业及答案

学生姓名常海兵学号200910640027 一、为什么说《法经》是中国古代法典的鼻祖。 1.《法经》产生的时代背景和历史作用。 从公元前475年至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这是中国历史上的战国时期,是封建社会的开端。这段时期,在中国古代法治的形成发展过程中,是重要的奠基阶段。 战国时期,以土地私有为主体的封建地主经济已逐步在各大国占据了统治地位,正在从奴隶主阶级手中夺取或已经取得政权的地主阶级为了巩固经济方面的成果,开始致力于上层建筑方面的变革。他们以法律为武器,继承了春秋末期的公布成文法的传统,主张以公开的、划一的“法”取代奴隶制的“礼”和秘密的“刑”,并提出“法治”的口号以反对奴隶主阶级的“礼治”,要求建立保护地主阶级利益、打击奴隶主旧势力、维护封建的生产关系并调整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之间关系的法律制度。 由当时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思想家组成“法家”站在时代的前列,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主张“变法”、“以法治国”、“一断于法”。他们在不断认识新的社会关系,总结法制建设经验教训的过程中,完善、充实了自己的法治理论,指导着战国时期的封建立法和执法。 在此大背景下,魏国当时的宰相李悝集诸国成文法之要而作成的中国历史上具备一定规模和体系的第一部封建成文法典《法经》应运而生。 李悝为了保证变法的顺利进行,保护经济、政治改革所取得的成果,维护新兴地主阶级所取得的利益,使富国强兵的基本国策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进行,在变法的过程中总结了前人的立法经验,在“撰次诸国法”的基础上制定出《法经》。《法经》既是变法的重要内容,又是对变法成果的肯定,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封建法典。它改刑为法,先列罪名,后定刑制,以罪统刑,是战国时期法律制度的重大建树,对于后世封建法典体例的创制具有重要的作用。 2.《法经》的篇目及其内容。

中国法制史平时作业(1)答案

《中国法制史》平时作业(1)答案 一、填空题 1、禹刑2、汤刑3、九刑4、杀5、醢6、兄终弟及7、媒氏 8、神权法9、田里不鬻10、七出 二、单项选择 1、C2、D3、A4、B5、D6、C7、C8、B9、A10、D三、多项选择 1、ABC2、ABCD3、ABC4、BCD5、ABCD6、AB 7、BC8、AC9、ABC10、ABCD 四、名词解释(见期末复习指导) 五、案例分析 1、商纣争太子案 (1)答:夏商时期,一夫一妻制已确立,对于当时的贵族而言,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妻妾的地位截然不同,二者处于极不平等的地位。大多数妾是奴隶主贵族从女奴中强娶而来,或通过嫔嫁而来的,妾所生子女地位低于正妻所生。 (2)见书本33页。 2、车裂商鞅案 (1)见书本75页 (2)见书本16页至17页。 《中国法制史》平时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B2、C3、A4、A5、C6、C7、D8、D 9、B10、D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2、ABCD3、ABCD4、BCD5、ABCD 6、ABCD7、BCD8、ABC9、ABCD10、ABCD 三、名词解释(见期末复习指导) 四、案例分析 1、缇萦上书救父 (1)答:奴隶制五刑为:死刑和四种肉刑,即墨刑、劓刑、()刑、宫刑 (2)汉文帝一方面为缇萦的孝心所感动,同时也觉得肉刑不人道,不利于犯人改过从善。(3)轻徭薄赋,约法省刑。 (4)秦朝的徒刑有城旦,舂;鬼薪,白粲;司寇,作如司寇;罚作,复作。徒刑,汉沿秦制,汉代徒刑有了明确的刑期,汉代另有“顾山”。 2、长孙无忌带刀入宫案 (1)答:“八议”是指对特定的八种人犯罪,一般官员无权对其判处,必须先奏请,议其所犯,由皇帝决定如何处置。这八种人包括:亲;故;贤;能;功;贵;勤;宾。 (2)答:"十恶"指: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3)答:“十恶”规定了对危及皇权及封建礼法犯罪的严厉制裁,绝不宽恕的方面;“八议”反映了封建法律制度中的等级特权,对统治阶层的减等宽免。一正一反两方面措施,其目的都是维护统治者的地位和特权。

电大网上作业《中国法制史》第1-6次任务

中国法制史第1次任务 一、填空题(共8 道试题,共30 分。每空3分) 1. 商朝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继承了原始社会的(神权法)。 2. 原始社会部落首领通过“(推选)”产生。 3. 《左传•昭公六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4. 春秋时期楚国制定了严禁和搜捕奴隶逃亡的法律,叫做(仆区法)。 5. 封建统治者把危害其财产的行为称之为“(盗)”。 6. 《夏书》曰:“昏、(墨)、贼,杀。” 7. 法的起源经历了从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演变与发展过程。 8. 西周的“九刑”即在五刑的基础上加上鞭、(扑)、赎、(流)四刑。 9. 春秋以前,奴隶主贵族不公布成文法的目的是“(刑不可知),威不可测,则民畏上也。” 10. 西周初期,土地归王一人所有,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用、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所谓的“(田里不鬻)”。 11. 商朝已有文字记载,文字主要刻在龟甲和牛的肩胛骨上,称之为(甲骨文)。 12. 在“刑侯与雍子争田案”中,雍子犯了“昏”罪,即“(己恶而掠美)”。 13. 西周法律规定,丈夫可以以七种理由休弃妻子,叫做(七出)。 14. 商朝将人割掉鼻子的刑罚是(劓)。 15. 西周在中央设(大司寇),为全国最高司法机关。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机关叫做(小司寇)。 16. 春秋时期,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郡县制取代了(分封制)。 17. 西周法律规定,婚姻的缔结要经过六道程序,即“(六礼)”。 18. 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 19. 孔子反对晋国公布成文法,认为“晋其亡乎!失其(度)矣。” 20. 商朝有一种刑罚,是将犯罪者捣成肉酱,这种刑罚叫做(醢)。 7. 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是(明德慎罚)和(义刑义杀)。 21. 荀子总结商朝的法律,总结出“(刑名从商)”。 22. 商朝的婚姻形态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23. 春秋时期邓析作(竹刑),郑国第二次公布成文法。 24 “商有乱政,而作(汤刑)。” 25. 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是(明德慎罚)和()。 26. 礼制的原则是(亲亲)和(尊尊)。 二、单项选择题(共10 道试题,共30 分。) 1. 夏商时期将死刑称为(A)。 A. 大辟 B. 斩 C. 戮 D. 凌迟 2. 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是( A )。 A. 明德慎罚与以德配天 B. 天命与天法罚 C. 德刑并用与德主刑辅 D. 法网严密 3. “被庐之法”是(B)国制定的。 A. 郑国 B. 晋国 C. 楚 D. 秦国 4. 春秋时期郑国的邓析将刑罚条写在(A)上。 A. 竹简 B. 丝绢 C. 铜鼎 D. 龟骨

中国法制史作业1-4

中国法制史作业1 Array(第一章至第五章)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 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2.商有乱政,而作汤刑 3.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4.“昏、墨、贼、杀。”是夏朝的一种法律制 度。 5.商朝有一种把犯罪者捣成肉酱的死刑,称作醢。 6.商除,王位继承实行以兄终弟及为主的继承制度。 7.西周时期,婚姻管理机关是媒氏。 8.夏、商的立法指导思想是神权法思想。 9.西周初期,诸侯对土地只有战友、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即所谓的田里不鬻。 10.据《周礼》规定,丈夫可以以七种理由休弃妻子,叫七出。 二、单项选择题 1.我过第一个奴隶制国家的帝王是(c启) 2.夏朝有五种刑罚,共(D三千条) 3.在我国,首次制定赎刑是在(A夏朝) 4.秦穆王曾命(B吕侯)作刑。 5.商朝法律中对有利于周统治者的某些内容在西周被称做(D殷彝)6.西周,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机关为(D小司寇) 7.西周时期,刑事案件的书状叫(C剂) 8.我国首次公布成文法是春秋时期郑国的(B子产) 9,春秋时期晋国赵鞅公布成文法时,遭到(A孔子)的反对。 10.秦朝的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及其长官的名称为(D廷尉)。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分20分) 1.夏朝的监狱叫(A寰土B下台C均台) 2.奴隶制肉刑包括(A墨B劓C刖D宫) 3.以下属于商朝死刑的有(A炮烙B脯C劓殄) 4.商朝的王位继承制度先后实行了(C兄终弟及B嫡长继承制D父死子继)5.西周的九刑是五刑加上(A流刑B赎刑C鞭刑D扑刑) 6.西周时期婚姻的缔结实行的原则有(A父母之命B媒妁之言C同姓不婚D 附远厚别 7.春秋时期楚国制定的法律有(B《仆区法》C《茆门法》 8.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有(B法令由一统C事皆决于法D以刑杀为威)

华师大 中国法制史作业

华师大中国法制史作业

华师大中国法制史作业 1.第1题 中国近代“检审合署”的做法开创于() A.革命根据地时期 B.清末 C..南京临时政府时期 D.北洋政府时期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 2.第2题 南朝规模最大的一次立法活动是( ) A.宋对律、令、科的修撰 B.齐对律、令、科的修撰 C.梁对律、令、科的修撰 D..陈对律、令、科的修撰 您的答案:C

此题得分:2.0 3.第3题 .唐律中大致相当于现今刑法总则篇的是( ) A.《名例》 B.《刑名》 C.《法例》 D.《具律》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 4.第4题 为防止臣下结党营私,明律专门设立( ) A.“谋叛”罪名 B.“奸党”罪名 C.“盗贼窝主”罪名 D.“谋反”罪名 您的答案:B

此题得分:2.0 5.第5题 南京国民政府普通法院实行三级三审制,其中称为“法律审”的为() A.第一审 B.第二审 C.第三审 D.第四审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 6.第6题 革命根据地时期,在《婚姻法》中首次提出“男女平等”原则的是() A.《晋冀鲁豫边区婚姻暂行条例》 B.《山东省婚姻暂行条例》 C.《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 D.《晋察冀边区婚姻条例》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 7.第7题 中国古代法制的雏形形成于( ) A.A.夏 B.商 C.周 D..秦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 8.第8题 .关于中国法律起源的诸种学说中,较为流行的是() A.黄帝说 B.尧舜说 C.夏代说

中国法制史作业--删减版

中国法制史作业--删减版LT

《唐律疏议》、宋朝的《宋刑统》都采用了十二篇的体例结构。可见北齐律对后世法典编纂的影响之重要。北齐律首创了《名例律》的总则篇目,将晋律首创、进而为南北朝各代法典所相继沿用的《刑名》和《法例》两篇合为一篇,并把篇目名称简化为《名例律》,进一步突出了法典总则的性质和地位,从而使法典的体例结构及其内容更加规范化。此后的隋唐直至明清各代,其法典的首篇均为《名例律》,可见北齐律对后世立法的深远影响。 4、隋朝《开皇律》十二篇的篇名依次是: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这种体例主要是仿照北齐律,但又对北齐律律作了必要和合理的修改:(1)、修改了北齐律的部分篇名,将“禁卫律”改为“卫禁律”,“婚户律”改为“户婚律”,“违制律”改为“职制律”,“厩牧律”改为“厩库律”,突出了法律调整和保护的对象。(2)、删除“毁损律”,把“捕断律”分为“捕亡”和“断狱”二篇,并置于律典的最后部分,使程序法与实体法有所区别。(3)、按照封建统治的需要,对涉及实体法部分的篇目重新排序。

5、唐朝的《唐律疏议》共十二篇,五百零二条。它的篇目设置、体例安排基本仿照《开皇律》,法类似于现代刑法总则的名例律置于律首,有关具体犯罪及其惩罚的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十一篇类似于现代刑法的分则置于其后。 6、宋朝的《宋刑统》共十二篇,五百零二条,沿用了唐末《大中刑律统类》和后周《显德刑统》的编纂体例。这是宋开国以来的第一部法典,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由朝廷刊版印行、发行全国的封建法典。 7、明朝的《大明律》共有七篇,三十卷,四百六十条。篇目有:名例一卷,内分五刑、十恶、八议;吏律二卷,分职制、公式;户律七卷,分户役、田宅、婚姻、仓库、课程、钱债、市廛;礼律二卷,分祭祀、仪制;兵律五卷,分宫卫、军政、关津、厩牧、邮驿;刑律十一卷,分盗贼、人命、斗殴、骂詈、诉讼、受脏、诈伪、犯奸、杂犯、捕亡、断狱;工律二卷,包括营造、河防。《大明律》突破了隋唐以来律典依十二篇分编的传统,首创按朝廷六部的政务范围分目的新体例。

《中国法制史》在线作业

《中国法制史》在线作业 一、单选题 1. 我国法制史上第一部系统的行政法典是 A. 周礼 B. 唐六典 C. 大明会典 D. 大清会典 2. 在汉朝,“凡天子诏所增损,不在律上者为” A. 律 B. 令 C. 科 D. 比 3. 南宋时编纂而成的,中国乃至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著作为 A. 宋刑统 B. 洗冤集录 C. 盗贼重法 D. 窝藏重法 4. 八议入律始于 A. 新律 B. 晋律 C. 北魏律 D. 北齐律 5. 最早将律典的体例确立为十二篇的是 A. 新律 B. 泰始律 C. 北齐律 D. 大律 6. 《开皇律》中“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的罪名是 A. 谋反

B. 谋大逆 C. 谋叛 D. 恶逆 7. 隋唐到明清,封建法典中规定的“十恶”源于北齐的 A. 大罪十条 B. 八辟 C. 杂抵罪 D. 重罪十条 8. 《开皇律》确立的封建五刑制度为死、流、徒、杖和 A. 扑 B. 鞭 C. 赎 D. 笞 9. 宋朝关于犯人推翻原口供、司法机关重新派人审理的制度为 A. 翻异别推推制 B. 上谳制 D. 录囚制 10. 在汉朝下诏废除肉刑、改革刑制,是在 A. 汉高祖时 B. 汉惠帝时 C. 汉文帝时 D. 汉武帝时 11. 廷杖盛行于 A. 宋朝 B. 元朝 C. 明朝 D. 清朝 12. 汉朝为了推行孝道,提倡不与祖父母、父母分居析财,此即 A. 同居共财 B. 分居共财

C. 同居分财 D. 分居分财 13. 唐朝规定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日常办事的细则法律形式是 A. 律 B. 令 C. 格 D. 式 14. 明初在各乡设中明亭,其主要作用是 A. 征发徭役 B. 征收丁银 C. 主持调解息讼 D. 考察基层官吏 15. 元朝立法的指导思想祖述变通之祖述指沿用下列哪个朝代的制度 A. 唐代旧制 B. 金代旧制 C. 宋代旧制 D. 漠北蒙古旧制 二、多选题 1. 唐朝监狱组织分级森严,关押京师地区罪犯的是 A. 京兆府狱 B. 大理寺狱 C. 河南狱 D. 院所 2. 下列属于汉朝诉讼程序的是 A. 告劾 B. 逮捕和羁押 C. 审理和判决 D. 上述复审 3. 明朝宦官特务组织包括

《中国法制史》平时作业(四).

《中国法制史》平时作业(四)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3分) 1、夏朝对昏、墨、贼三种罪都处以()刑。 2、荀子说:"刑名从()"。 3、"重罪十条"最早规定在()律里。 4、清朝的第一部法典是()。 5、抗日民主政权的土地立法,改变了过去没收()土地分配给农民的办法,实行()、减息的政策。 6、太平天国的刑罚有死刑、杖刑和()刑。 7、宋朝为加强皇帝对司法的控制,中央除刑部、大理寺外,又设置了()。 8、北洋政府为维护反动统治,恢复了封建社会的()和()。 9、明朝的中央最高监察机关是()。 10、《特种刑事法庭审判条例》规定,特刑庭所为之判决,不得()或()。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2分) 1、西周自成王以后,王位继承制实行()。 A、兄终弟及制 B、嫡子继承制 C、嫡长继承制 D、父死子继制 2、春秋时期"竹刑"的作者是()。 A、邓析 B、荀况 C、荀寅的、子产 3、汉的立法活动始于汉朝建立前的()。 A、傍章 B、越宫律 C、约法三章 D、九章率 4、北周武帝时制定的法典称()。 A、新律 B、永明律 C、泰始律 D、大律 5、南京国民政府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公布的时间是()年。 A、1936 B、1937 C、1946 D、1947 6、我国历史上以确保劳动人民当家作主为目标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 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B、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C、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D、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7、《十九信条》公布于()年。 A、1910 B、1909 C、1908 D、1911 8、元朝建立之前成吉思汗时代曾将训令写成法规,名曰()。 A、大扎撒(大法令) B、条格 C、泰和律 D、风宪宏纲 9、隋文帝时期曾制定了一部历史上著名的法典,叫()。 A、开元律 B、永徽律 C、开皇律 D、大业律

《中国法制史》作业3_0010参考答案

《中国法制史》作业3_0010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共8 道试题,共30 分。每空3分) 1. 宋朝施行了一种刑罚,实际上是古代墨刑的复活,这种刑罚叫做。 正确答案:1). 刺配之法 2. 明朝在司法制度上最突出的特点是干预司法。 正确答案:1). 厂卫 3. 明朝统治者为严惩臣下结党在大明律中专设了罪。 正确答案:1). 奸党 4. 忽必烈建元后,接受汉儒的建立,明确提出了法治指导思想,即“参照唐宋之制”,“”。正确答案:1). 附会汉法 5. 明清时期,遇有重大案件,由会审。 正确答案:1). 三法司 6. 唐高祖武德四年,政局趋于稳定,根据唐初的社会情况,制定自己的法典,于武德七年完成,称为《》。 正确答案:1). 武德律 7. 明《大诰》由、御制大诰续编、、御制大诰武臣四篇组成。 正确答案:1). 御制大诰 正确答案:2). 御制大诰三编 8. 宋朝立法活动的主要特点是“”和“”。 正确答案:1). 编敕 正确答案:2). 以敕代律 二、单项选择题(共10 道试题,共30 分。) 1. 明《大诰》共()。 A. 二篇 B. 三篇 C. 四篇 D. 五篇 正确答案:C 2. 宋朝中央官署可依就某项法令作解释,所作的解释叫做()。 A. 断例 B. 指挥 C. 申明 D. 看祥 正确答案:C

3. 唐律关于户籍、赋役、土地、婚姻方面的内容规定在()律。 A. 《卫禁》 B. 《职制》 C. 《户婚》 D. 《斗讼》 正确答案:C 4. 充军最早创设于()。 A. 宋朝 B. 元朝 C. 明朝 D. 清朝 正确答案:C 5. 宋太祖统治后以宽恕死罪为借口,为了赦免死罪者的死刑,而用其它刑代替,推行()。 A. 折杖法 B. 刺配之法 C. 凌迟 D. 盗贼重法 正确答案:B 6. 《大明律》编修体例上的一大变化是()。 A. 篇目改为七篇 B. 名例律列于律首 C. 律后附敕 D. 律疏结合 正确答案:A 7. 隋朝以()为中央司法行政机关。 A. 大理寺 B. 刑部 C. 御史台 D. 宣政院 正确答案:B 8. 清朝每年复审刑部判决的或京师附近的斩监候、绞监候案件的制度,叫()。 A. 秋审 B. 朝审 C. 热审 D. 三司会审 正确答案:B

中国法制史作业1

中国法制史作业1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6分,共30分) 1、刑名从商:语出《荀子》一书。它是说商朝奴隶制法律在法律形式以及刑名、罪名 等方面已具备了基本的轮廓。并为后世法典所承袭。 2、九刑:《左传》记载:“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一般认为“九刑”即奴隶制五刑加上 流、赎、鞭、扑四刑。一说指“刑书九篇”,为周公所作。 3、质剂:西周的买卖契约。买卖奴隶、牛马使用较长的契券,叫“质”;买卖兵器和珍 异之物使用较短的契券,称“剂”。 4、田里不鬻:指在西周初期,周王对土地和依附在土地上的奴隶有最高所有权。周王 有权把土地和奴隶封赏给诸侯和臣属,但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 处分权。即土地不许买卖。 5、六礼:中国古代结婚的六道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 始于西周,对后世影响很大,是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相结合的体现,充满迷信色彩。 二、问答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简述商朝的继承制度。 答:继承制度是私有制发展的产物。商朝的继承制度的内容主要是指王位继承制。商朝继承了夏朝的王位世袭制,并有了很大的发展与完善。商朝前期是实行兄终弟及,辅以父死子继。兄终弟及指的是兄长死后,其王位由弟弟继承,而子继辅之,无弟则传子。随着私有制的发展与私有观念的增强,其结果是常常引起争夺王位继承权的内讧,乱到了诸侯不上朝的程度。所以武乙之后,又规定了父死子继。但仍不能有效地避免诸多王子之间对王位的争夺。故商朝末期逐步向嫡长子继承制过渡。所谓嫡长继承制,就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母贵)不以长”。嫡长继承制强化了王位传续的宗法性,将宗法与政权紧密联系起来;嫡长继承制也巩固了商朝奴隶主贵族的统治,稳定了商朝王位的延续。后世的王位与财产继承基本上沿用商朝末期确立下来的嫡长继承制。 2.简述《法经》的内容和历史意义。 答:战国时期,李悝在辅佐魏文侯进行变法改革时,制定了《法经》,以维护新政权所建立的统治秩序。《法经》共六篇,包括:《盗法》、《贼法》、《囚法》(或《网法》)、《捕法》、《杂法》、《具法》。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盗法》、《贼法》两篇放在前面,说明《法经》的主要目的是维护新兴地主阶级的私有财产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法经》在我国法制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法经》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在当时对各国立法曾产生很大影响,商鞅就是携带《法经》入相于秦,在《法经》的基础上,制定了《秦律》,同时对以后的封建立法也有很大影响。《汉律》就是萧何在原来六篇的基础上,根据新的情况增加《户》、《兴》、《厩》三篇,谓之《九章律》。汉代以后,历代封建法典又是在秦、汉旧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的,而且都吸收了《法经》的基本原则,把镇压农民反抗活动作为立法的主要任务。所有这些,都说明《法经》的确是封建法典的蓝本。 其次,《法经》对当时封建经济的形成和巩固,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法经》颁布的本身,就是封建制胜利的标志,它是作为封建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它“积极帮助自己基础的形成和巩固,采取一切办法帮助新制度来摧毁和消灭旧基础和旧阶级”。 三、思考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1.请分析奴隶制时期立法指导思想的发展演变。 答:中国奴隶制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主要是神权法思想和宗法“礼治”思想。其发展演

中国法制史作业1-4

(第一章至第五章)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 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2.商有乱政,而作汤刑 3.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4.“昏、墨、贼、杀。”是夏朝的一种法律制度。 5.商朝有一种把犯罪者捣成肉酱的死刑,称作醢。 6.商除,王位继承实行以兄终弟及为主的继承制度。 7.西周时期,婚姻管理机关是媒氏。 8.夏、商的立法指导思想是神权法思想。 9.西周初期,诸侯对土地只有战友、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即所谓的田里不鬻。 10.据《周礼》规定,丈夫可以以七种理由休弃妻子,叫七出。 二、单项选择题 1.我过第一个奴隶制国家的帝王是(c启) 2.夏朝有五种刑罚,共(D三千条) 3.在我国,首次制定赎刑是在(A夏朝) 4.秦穆王曾命(B吕侯)作刑。 5.商朝法律中对有利于周统治者的某些内容在西周被称做(D殷彝)6.西周,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机关为(D小司寇) 7.西周时期,刑事案件的书状叫(C剂) 8.我国首次公布成文法是春秋时期郑国的(B子产) 9,春秋时期晋国赵鞅公布成文法时,遭到(A孔子)的反对。 10.秦朝的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及其长官的名称为(D廷尉)。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分20分) 1.夏朝的监狱叫(A寰土B下台C均台) 2.奴隶制肉刑包括(A墨B劓C刖D宫) 3.以下属于商朝死刑的有(A炮烙B脯C劓殄) 4.商朝的王位继承制度先后实行了(C兄终弟及B嫡长继承制D父死子继)5.西周的九刑是五刑加上(A流刑B赎刑C鞭刑D扑刑) 6.西周时期婚姻的缔结实行的原则有(A父母之命B媒妁之言C同姓不婚D 附远厚别 7.春秋时期楚国制定的法律有(B《仆区法》C《茆门法》 8.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有(B法令由一统C事皆决于法D以刑杀为威)9.秦朝中央行政机关实行三公九卿制,三公指(A丞相B太尉C御史大夫)10.秦朝的经济立法包括(A关于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立法B关于农业生产管理方面的立法 C关于官营手工业管理方面的立法D关于市场贸易管理方面的立法) 四、名词解释(每题6分,分30分) 1.质剂:周朝时的买卖契约,买卖双方各执一半。这种竹简分为长短两种,长(券)叫质,用来买卖奴隶或牛马等;短(券)叫剂,用来买卖兵器或珍异物品。 2、六礼:西周结婚的程序;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币,请期,亲迎,后来封建社会基本上沿用西周的六礼制度。 3.五听: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五种方法,始于西周,对后世有较大影响。包括:辞听,指听当事人陈述,理亏则语无伦次;色听,指观察当事人表情,理亏则面红耳赤;气听,指听当事人陈述时的呼吸,理亏则气喘;耳听,指观察当事人的听觉反应,理亏则听觉失灵;目听,指观察当事人眼睛,理亏则不敢正视。 4.《法经》:由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它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初具体系的封建法典。《法经》六篇,分别是盗、贼、囚、捕、杂、具。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把盗、贼放在开头部分,而把相当于刑法总则的具律放在了篇尾。 5.以古非今罪:秦朝设立的罪名,就是以过去的事例指责现实的各项政策和制度。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