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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护理文书书写规范2018

新护理文书书写规范2018
新护理文书书写规范2018

山东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

关于山东省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要求和格式

(2018修订稿)的说明

各市护理质控中心、委属委管及有关医院:

护理文书是护士对患者进行病情观察和实施护理措施的原

始文字记载。自《山东省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要求和格式(2010 版)》(以下简称2010 版护理文书)出台以来,极大的解决了临

床护理文书书写问题,理清了临床护理工作记录的一些困扰。随着护理工作发展,《2010 版护理文书》很多内容需要修订与完善,为满足临床需要,山东省护理质控中心在面向全省广大护理人员

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2010 版护理文书》进行了统

一修订与完善,形成了《山东省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要求和格式

(2018 年修订稿)》,现统一下发供大家参照执行,各医院可根

据情况进一步细化与修改。在使用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

议及时反馈护理质控中心。

邮箱:sdhlzk@https://www.sodocs.net/doc/c89871020.html,

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c89871020.html,

山东省护理质控中心

二○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山东省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要求和格式

(2018年修订版)

护理文书是护士在临床护理过程中,记录患者信息和为患者提供的护理照护的纸

质或电子文件。

一、基本要求

(一)护理文书书写要求

1.清晰:护理文书书写应字迹工整,清晰可辨。

2.及时:为避免记忆错误或遗漏,应在事件发生后及时记录,如果因各种原因

未及时记录,应由责任护士当班完成补记。

3.有序:护理文书应当根据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进行客观记录。

4.规范:护理文书记录中应遵守以下书写规范

(1)护理文书应由医院注册护士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记录人应为所记录内容的执行人。

(2)上级护理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护理人员所书写护理文书的责任,实习护士、试用期护士、进修护士书写的护理文书,应由本院注册护士审阅、修改、确认并

共同签名,形式如下:(学生/老师)。

(3)纸质护理文书应按要求用蓝/黑或红色钢笔/签字笔书写,不应使用铅笔及

可涂擦笔。、

(4)护理文书中的日期和时间应采用阿拉伯数字,24小时制。

(5)计量单位应采用阿拉伯数字,24小时制。

(6)护理文书书写应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

征、疾病名称等可使用外文。

(7)护理文书记录应使用规范医学术语。

(8)护理文书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别字时,应用同色双横线划掉,保持原记录清

楚可辨,在出错最后一个字右上方注明修改时间和修改人签名。不应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字迹。

(9)护理文书的每一页上均应有患者的识别信息,如姓名、性别、科室、住院

号/病案号等。

(二)护理文书内容要求

1.准确

(1)记录内容的表述应清楚准确,不应使用模糊不确定的描述,比如:“多饮水”应记为“2小时内饮水不少于1000ml”。

(2)记录时间应于实际执行时间一致;与其他医疗文件内容一致,互相补充,

不应有矛盾。

2.客观、真实

(1)记录内容应描述患者的客观信息,护理人员通过观察、交谈、体格检查获

得的信息,不应有主观的推测、判断,禁止伪造。

(2)记录内容应反映患者接受的真实照护,包括健康教育和心理护理。

3.完整

(1)记录内容应体现患者病情变化和治疗护理的动态变化过程。

(2)记录内容应反映护理程序的全程过程,体现护理问题的解决思路和过程。

5.以患者为中心

护理文书应体现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记录内容应体现患者病情变化、健康需求及护士给予的照护等。

二、不同护理文书书写要求

(一)体温单

体温单用于记录患者体温、脉搏、呼吸及其他情况,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室、

入院日期、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手术后天数、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大便次数、出入液量、体重、住院周数等,有条件的医院亦可将疼痛评估结果记

入体温单。主要由护士填写,住院期间体温单排列在病历最前面。

2.体温单书写的基本要求

(1)体温单应以表格的形式呈现

(2)体温单的眉栏项目、日期及页数均用蓝黑、碳素墨水笔填写。各眉栏项目

应填写齐全,字迹清晰。数字除特殊说明外,均使用阿拉伯数字表述,不书写计

量单位。

(3)在体温单40-42℃间的相应格用红笔纵式填写入院、分娩、手术、转入、

出院、死亡等项目。除手术不写具体时间外,其余均按24小时制,精确到分钟。转入时间由转入科室填写,死亡时间应当以“呼吸心跳停止于X时X分”的方式表述。

(4)体温单的每页第1日应填写年、月、日,其余6天不填年、月,只填日。如在本页中跨月或跨年度,则应填写月、日或年、月、日。

(5)体温单34℃以下各栏目,用蓝黑、碳素墨水笔填写。

(6)住院天数:自入院当日开始计数,直至出院。

(7)手术当日写0,次日开始计数,连续填写14天,如在14天内又做手术,则第二次手术日数作为分子,第一次手术日期作为分母填写。例:第一次手术

10天又做第二次手术即写10(2),1/11,2/12,3/13,4/14,第一次手术写至14天止;如在第一次、第二次手术14天内又做第三次手术。则将第二次手术天数

作为第三次手术天数的分母进行填写,如在第一次手术第12天、第二次手术第2天又做第三次手术,即写2/12(3),1/3/13,2/4/14,3/5,4/6,......。体温单换页后只记录最近一次手术天数,其他手术天数不再记录。

(8)患者因做特殊检查或其他原因而未测量体温、脉搏、呼吸时,应补试并填入体温单相应栏内。患者如特殊情况必须外出者,其外出期间,在体温单40~42℃之间的相应格内用红色笔纵式填写“不在”两字,护士不测试和绘制体温、脉搏、呼吸,返院后的体温、脉搏与外出前不相连。

9、体温在35℃(含35℃)以下者,可在35℃横线下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写上“不升”两字,不与相邻两次测试的体温相连。

3.体温的记录

(1)体温曲线用蓝色笔或碳素墨水笔绘制,以“×”表示腋温,以“○”表示肛温,以“●”表

示口温。

(2)降温30 分钟后测量的体温是以红圈“○”表示,再用红色笔画虚线连接降温前体温,

下次所试体温应与降温前体温相连。

(≥ 1.5℃)或突然下降(≥ 2.0℃)

(3)与上次测量记录的体温相比,体温骤然上升

者要进行复试,在体温右上角用红笔划复试标号“√”。

(4)常规体温每日15:00 测试1 次。当日手术患者7:00、19:00 各加试1次;手术后3天内每天常规测试2次(7:00、15:00。)新入院病人,即时测量体温 1 次,记录在相应的

时间栏

内。

(5)发热患者( 体温≥37.5℃)每4 小时测试1 次。如患者体温在38℃以下者,夜间体温酌情免试。体温正常后连测 3 次,再改常规测试。

6. 脉搏的记录

(1)脉搏以红点“●”表示,连接曲线用红色中性笔绘制。

(2)脉搏如与体温相遇时,在体温标志外画一个红圈,如○ד◎”、“⊙”。

(3)短绌脉的测试为二人同时进行,一人用听诊器听心率,一人测脉搏。心率以

红圈“○”表示,脉搏以红点“●”表示,并以红线分别将“○”与“●”连接。在心率和脉搏两

曲线之间用红色中性笔画斜线构成图

时,可在180 次/ 分横线下面用蓝黑

(4)脉搏过快,其数字不能在体温单上呈现

体数字记录到

或碳素笔写“过快”两字,不与相邻两次测试的脉搏相连,并将具

护理记录单上。

7. 呼吸的记录

(1)呼吸的绘制以数字表示,相邻的两次呼吸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上下错开

填写在“呼吸数”项的相应时间纵列内,每一页

第1 次呼吸应当记录在上方

○R表示,在“呼吸数”项的相应时间纵列内上下错开用蓝黑笔或碳素笔

(2)使用呼吸机患者的呼吸以

画○R。

8. 血压的记录

(1) 血压应当按医嘱或者护理常规测量。

(2) 入院时应测量血压并记录。住院期间每周至少1次。手术前后均应测量血压,

测血压, 每日记录两次, 根据病情需要确定记录的

内。持续监

记录于体温单相应栏

时间。

(3) 如为下肢血压应当标注,如:140/80mmHg(下肢)。

9. 大便的记录

(1) 应在每日常规測试体温时询问患者24 小日时内大便次数, 并用蓝

黑或碳素墨水笔填写。

(2) 用“*”表示大便失禁, 用“☆”表示人工肛门。

(3) 服用导泻剂或灌肠后大便1次, 应在当日大便次数栏内记1/E,大便2次记2/E, 无大便记0/E, 12/E 表示自行排便 1 次灌肠或服用导泻剂后又排便 2 次, 依此类

推。当大便次数无法或无需记数时, 记录为*/E 。

10. 尿量的记录

(1) 可根据病情需要和医嘱要求进行测量并记录。

11. 体重的记录

(1) 体重应当按医嘱或者护理常规测量.

(2) 入院当天测量体重并记录, 住院期间每周至少 1 次。

(3) 入院时或住院期间因病情不能测体重时, 分别用“平车”、“轮椅”

或“卧床”表示。

12. 身高: 可根据病情需要和医嘱要求进行测量并记录。

13. 其他: 如腹围、24小时痰量、呕吐量、引流量等项目, 可根据病情

需要和医嘱要求进行测量, 并记录。

( 二) 医嘱单

医嘱单是医生开写医嘱所用, 也是护士执行医嘱的依据。分为长期医

嘱单和临时医嘱单

4. 医嘱由医师直接书写在医嘱单上或输入微机, 护士不得转抄转录。

5. 长期医嘱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 或病案号) 、页

码、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签名、护士签名。

临日时医嘱单内容包括医嘱时间、临时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者

签名等。

6. 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医嘱内容应当准确、

清楚, 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 并注明下达时间, 应当具体到分钟。医嘱不得涂改。需要取消时, 应当使用红色笔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7. 一般情况下, 医师不得下达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 护士应当复诵一遍, 核对无误方可执行。抢救结東后, 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8. 医嘱必须经医生签名后方为有效

( 三) 入院护理评估记录

入院护理评估记录是患者入院后, 由责任护士通过观察、交谈、测量、

体格检查、查阅记录及诊断报告方式, 评估患者与护理相关的健康资料,并对资

料归纳分析而成的记录。

4. 入院护理评估记录的基本要求

(1) 评估内容应包括患者生理、心理、社会等方面的情况, 体现整体

护理理念。

(2) 书写内容应基于循证、可靠;对忠者诊治有价值, 能作为制定护

理计划和护理措施的基础。

(3) 入院护理评估记录应由责任护士当班完成。

5. 书写内容及要求

(1) 患者一般情况

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入院时间、入院医疗诊断等内容。

(2) 现在健康状况及生理功能

按发生的先后顺序记录主要症状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程度、缓解或加剧因

素、演变发展情況以及伴随症状。

(3) 日常状況及自理程度

应包括进食与营养、休息与睡眠、排泄、活动与运动

(4) 心理社会状况

(5) 症状严重程度以及风险评估

①可根据患者情况进行症状严重程度及风险评估。

②症状严重程度以及风险评估应选择合适的评估工具和方法, 选择的

评估量表应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

③症状严重程度以及风险评估的内容可根据忠者病情及专科特点进行选择, 可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a) 压疮风险评估:

b) 跌倒风险评估:

c) 营养风险评估:

d) 生理预警(MEWS系) 统评估

e) 疼痛严重程度评估

f) 意识状态评估

g) 其他专科评估: 如血栓/ 栓塞风险评估、卒中风险评估、APACHII 评分、自杀风险等

( 四) 护理记录

护理记录是指继入院护理评估记录之后, 对患者在整个住院期间的病

情观察、实施的护理措施以及护理效果的真实、客观、及时、完整的连续性记录。

14. 护理记录基本要求

(1) 护理记录应体现整体护理理念, 体现护理程序的基本方法, 反映护理工作的连续性;

(2) 应结合相应专科疾病护理特点、反映专业内涵。

(3) 应根据病情需要决定记录频次, 实时反映病情及治疗护理动态

(4) 每一条护理记录的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5) 护理记录的格式可根据专科特点设计为表格式。

(6) 病危病重患者必须建立护理记录单, 一般患者可根据病情需要做相应记录

15. 书写内容及要求

(1) 患者病情评估

应根据患者病情及医嘱, 评估并记录生命体征、出入量及重点观察内容的变化情

(2) 实施的护理措施

应记录患者实施的主要护理措施以及措施的实施时间, 包括病情观察、执行医嘱、各种专科护理措施、健康教育、沟通情况等。常规用药及治疗护理措施不需要记录, 如常规使用抗生素、护理常规等。特殊用药及因病情变化而使用的临时用药, 需记录用药原因、药物名称、用药时间、剂量、用法及用药后的反应等。

(3) 各种特殊时点的护理记录: 包括患者术前术后护理记录录、转科/

转院护理记录、出院护理记录、死亡护理记录等:

①术前护理记录: 应重点记录病情观察、术前准备与核对情况、向患

者交待的注意事项以及心理护理、健康教育执行情况等

②术后护理记录: 应重点记录患者返回病室时间及麻醉清醒状态、生

命体征、伤口情況、术后体位、引流情况、术后医医嘱执行情况及护理措施等;

③转科/ 转院护理记录: 应记录转出日期、忠者目前情况及注意事项等

④出院护理记录: 应记录出院日期、患者目前健康状况及出院指导等,

应在忠者出院24 小时内完成。

⑤死亡护理记录: 应记录对患者进行的临终护理和配合抢救经过。

(4) 出入量记录

①入量: 包括食物含水量、每次饮水量、输液及输血量等。

②出量: 包括尿量、呕吐量、大便、各种引流量等, 除记录液量外必要时还需记录

颜色、性质等。

③根据排班情况每班小结出入量,大夜班护士每24小时总结一次,并

记录在体温单的相应栏内。各班小结和24小时总结的出入量需用红双线标识。(5)护理查房

对危重、大手术、特殊患者进行查房时,应建立护理查房记录单,做

好记录,内容应体现护士长、专科护土或护理组长的意见。

(6)护理会诊或讨论

对有疑难护理问题的患者应进行疑难病例讨论或护理会诊,应建立护

理会诊记录单,做好记录,内容应体现相关专科护士的指导意见。

(五)手术清点记录单

手术清点记录是指巡回护士对手术患者术中所用血液、器械、敷料等的记录,应当在手术结東后即时完成。

16.用蓝黑、碳素墨水笔填写,字迹清楚、整齐,不漏项。

17.眉栏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手术日期、手术名称等。

18.物品的清点要求与记录

(1)手术开始前,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土须清点、核对手术包中各种器械及敷料的名称、数量,并逐项准确填写。

(2)手术中追加的器械、敷料应及时记录。

(3)手术中需交接班时,器械护士、巡回护士要共同交接手术进展及该台手术所用

器械、敷料清点情况,并由巡回护士如实记录

(4)关闭体腔前、关闭体腔后和缝合皮肤后,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土共同清点台上、台下的器械、敷料,确认数量核对无误。

(5)清点时,如发现器械、敷料的数量与术前不符,护士应当及时要求手术医师共同查找,如手术医师拒绝,护士应记录清楚,并由医师签名。

19.器械护士、巡回护士在清点记录单上签全名。

20.术毕,巡回护士将手术清点记录单放于患者病历中,一同送回病房。

...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一、病历的范围: ●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对病人的疾病情况、诊断和治疗情况的文字记录)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 增加: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 手术护理记录单 护理记录 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等。 二、病历书写基本要求方面 1、原则: 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文字: ● 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 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 词句中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 血压:mmHg。 3、用笔: ●住院病历:蓝黑墨水、碳素墨水; 复写: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过敏药物、上级医师修改及补充病历、取消医嘱:红笔 ●门(急)诊病历:蓝黑墨水、碳素墨水、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4、时间: ●年、月、日、时 ●分钟:急诊、抢救、手术、死亡、医嘱等。 ●记录方式有两种:如2002年8月1日下午2点2002-8-1,14: 00; 2002. 8. 1. 2pm. 5、页码: ●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 ●每页用纸标注页码,填写患者姓名、住院(门诊)号,不留空白。 ●每一内容从起始页标注页码,如入院记录第1、2.......页,病程记录第1、2......页等。 ● 纸张大小 6、修改: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不得涂改(包括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本人: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应当用双线划在

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及要求范文

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根据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书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25号)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 2.护士需要填写、书写的护理文书包括:体温单、医嘱单、病危(病重)患者护理记录单、手术清点记录单。 3.护理文书一律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书写。 4.护理文书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日期用年-月-日,时间采用24小时制,具体到分钟。 5.护理文书记录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规范。 6.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医学术语和通用的外文缩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7.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上级护理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护理人员书写的记录的责任。 8.实习护士、试用期护士、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书或未经注册护士书写的护理记录,应由本医疗机构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护士审阅并签名,需修改时用红色笔修改并签名。 9.进修护士由接受进修的医疗机构认定其工作能力后方可书写护理文书。 二、体温单填画要求 1.体温单项目分为楣栏、一般项目栏、生命体征绘制栏、特殊项目栏。 2.各项目栏除特殊要求和说明外,均应使用同色笔书写。 3.数字除特殊说明外,均使用阿拉伯数字表述,不书写计量单位。 4.体温单填写、绘画过程中出现错误时应重新书写。 【填写说明】

用正楷字体书写。 2.一般项目栏包括:日期、住院天数、手术后天数等。 (1)日期:住院日期首页第1日及跨年度第1日需填写年-月-日(如:2010-07-29)。每页体温单的第1日及跨月的第1日需填写月-日(如08-01),其余只填写日期。 (2)住院天数:自入院当日开始计数,直至出院。 (3)手术后天数:自手术次日开始计数,连续书写14天,若在14天内进行第2次手术,则将第1次手术天数作为分母,第2次手术天数作为分子填写。 3.生命体征绘制栏:包括体温、脉搏描记及呼吸记录区。 (1)体温 ①40℃-42℃之间的记录:用红色水笔在40℃-42℃之间以正楷汉字纵向顶格填写患者入院(急诊手术入院)、转入、手术、分娩、出院、死亡等。除手术不写具体时间外,其余均按24小时制,精确到分钟,转入时间由转入科室填写。书写可超过40℃,破折号占两小格,如“入院——九时十分”。急诊手术住院患者入院时间从患者进入手术室时间算起,其他患者入院时间从到达病房办理住院程序时间算起。 ②体温符号:口温以蓝“●”表示,腋温以蓝“×”表示,肛温以蓝“○”表示。 ③每小格为0.2℃,按实际测量度数,用蓝色笔绘制于体温单35℃-42℃之间,相邻温度用蓝直线相连。新入院患者体温超过40℃,仍画在相应位置。 ④体温不升时,可将“不升”二字写在35℃线以下。 ⑤物理降温30分钟后、药物降温30分钟后至两小时内测量的体温以红圈“○”表示,画在降温前温度的同一纵格内,以红虚线(下降)或红直线(上升)与降温前温度相连,体温无变化时在降温前温度外画红“○”表示。 ⑥一般住院(含新入院)患者每天测量体温、脉搏、呼吸1次,发热、手术、病危(病重)、感染性疾病等患者按医嘱或专科护理常规处理。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试题

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测试题 一、选择题: (1)打印病历应当及时打印由相应医务人员___,已完成录入打印并签名的病历___。(B) A、电脑打印签名、可以修改 B、手写签名、不得修改 C、手写签名、一定时间内可以修改 (2)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在“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基础上增加了___的书写要求。(B) A、认真 B、规范 C、详略得当 (3)《规范》强调,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___。 (C) A、义务 B、权利 C、责任 (4)《规范》要求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___内完成。(B) A、6小时 B、8小时 C、12小时 (5)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23条将手术同意书内容中的“医师签名”细化为___。(C) A、经治医师 B、术者 C、经治医师和术者签名 二、判断题: (1)知情同意书患者只需要签字不需要签署意见。(×)(2)手术清点由手术护士在手术结束后即时完成,须对术中所用各种器械和辅料数量清点核对,并有巡回护士和手术器械护士签名。(×)(3)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小时。(×)(4)术前小结内容增加了“并记录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相关情况”等,意味着手术者即主刀医师在手术前没必要亲自对患者进行面对面的接触。(×) 三、填空题: (1)门诊病历首页需详细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内容。 (2)日常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是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

连续性记录。书写时,首先标明记录时间,另起一行记录具体内容。 (3)“同意书”细分增加类别签署不再只“签名”,是对“同意书”的内容做出了“人性化”修改,除保留“手术同意书”外,还增加了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 (4)经治医师须向患者告知拟实施治疗的相关情况,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并发症等,由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经治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5)“规范”明确规定:应用处理软件编辑生成并打印的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录入并及时打印,由相应医务人员手写签名,打印病历编辑过程中应当按照权限要求进行修改。 (6)急诊留观记录是急诊患者因病情需要留院观察期间的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7)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四、简答题: (1)《规范》对于病历书写过程中可能出现错字的情况,作出怎样的特别指出? 答:出现错字,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纪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2)抢救危重患者时,门(急)诊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是什么? 答: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门(急)诊抢救记录书写及内容要求按照住院病历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执行。 (3)门(急)诊病历内容应当由什么人在什么时间内完成? 答:《规范》指出,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4)与试行版相比,《规范》对手术记录增加了哪几项内容? 答:(1)麻醉术前访视记录。(2)手术安全核查记录。 (3)手术清点记录。(4)麻醉术后访视记录等内容。

护理文书书写规范

护理文书书写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护理文书的书写及管理,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患者病情的动态变化,促进临床护理质量的提高,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适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要求,遵照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书的通知、参照省卫生厅下发的《病历书写规范》(2010版)并结合我院护理电子病历的运行情况,经我院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对2013年修订的《护理文书书写规范》进行了再次修订。 一、护理文书书写的基本要求 1.护理文书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清晰。 2.护理文书书写应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避免使用自编略语、俗语、习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3.护理文书的眉栏应逐项填全,具体内容根据患者病情等进行填写。 4.手写护理文书书写应当统一使用蓝黑墨水笔完成,字迹工整、清晰,内容简明扼要、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眉栏齐全。在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句)时,应用同色笔双线横行划在错字(句)上,并将正确文字书写其后,不得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5.护理文书书写应当按照规定内容书写,并由国家注册护士签全名,盖章无效。 .实习护士、试用期护士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职业的护士审阅、修改并签署全名。 .进修护士经护理部、科室考核合格报护理部备案后可独立书写护理文书,考核不合格者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职业的带教护士审阅、修改并签全名。 .无职业资格护士签名时,格式为“老师/学生”。

6.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护理病历的,有关护士应当在抢救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 7.护理文书书写的时间统一采用24h制,如下午2点则书写为14:00。 8.用电脑书写护理文书时应使用我院信息科统一制定的格式和字体,不得擅自变更,而且应对操作人员设置使用权限,操作人员对本人权限使用负责。书写时对同一患者的相同信息可以复制,但复制内容必须校对,不同患者的信息不得复制。二、护理病历书写的主要内容 1.体温单(电子版) 2.护理记录单(电子版) 护理记录单(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用) .母婴同室婴儿护理记录单 3、入院评估单(电子版) 入院护理评估记录单(内、外、儿科、妇科用); 产科入院护理评估记录单 4.输血安全记录单 5.压疮危险因素评估及预防护理措施记录单(评分<18分者建立此单) 6.住院患者跌倒/坠床高危因素评估及预防措施记录单(评分≥4分者建立此单) 7.住院患者自理能力评估表(Barthel) 8.手术护理记录单 手术器械、敷料清点单 术中护理记录单

新医疗文书书写规范方案

2010年最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 2010年3月1日将施行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各医疗机构的病历书写行为进行详细规 范,以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其中,对医患双方易发生误解、争执的环节, 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0年最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如下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 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 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 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 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 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 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 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

2017年护理文书书写要求规范

护理文书书写规 为进一步规我院护理文书的书写及管理,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患者病情的动态变化,促进临床护理质量的提高,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适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要求,遵照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书的通知、参照省卫生厅下发的《病历书写规》(2010版)并结合我院护理电子病历的运行情况,经我院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对2013年修订的《护理文书书写规》进行了再次修订。 一、护理文书书写的基本要求 1.护理文书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清晰。 2.护理文书书写应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避免使用自编略语、俗语、习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3.护理文书的眉栏应逐项填全,具体容根据患者病情等进行填写。 4.手写护理文书书写应当统一使用蓝黑墨水笔完成,字迹工整、清晰,容简明扼要、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眉栏齐全。在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句)时,应用同色笔双线横行划在错字(句)上,并将正确文字书写其后,不得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5.护理文书书写应当按照规定容书写,并由国家注册护士签全名,盖章无效。 5.1.实习护士、试用期护士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职业的护士审阅、修改并签署全名。 5.2.进修护士经护理部、科室考核合格报护理部备案后可独立书写护理文书,考核不合格者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职业的带教护士审阅、修改并签全名。 5.3.无职业资格护士签名时,格式为“老师/学生”。 6.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护理病历的,有关护士应当在抢救后6小时据

河南省医疗机构表格式护理文书书写规范

河南省医疗机构表格式护理文书书写规范 护理文书是病历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护士在护理活动中对获得的客观资料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的文字记录。包括体温单、医嘱单、病危(病重)患者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等。基本要求: 1、护理文书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2、护理文书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3、护理文书书写应当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4、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涂、粘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5、护理文书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一、体温单 1、楣栏项目: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诊断、住院号。患者诊断发生变更时,在续页上填写变更后的诊断。 2、日期栏:每页日期栏的第一日填写年、月、日,其余只填写日;如遇到新的月份或年度,应填写月、日或年、月、日。 3、住院天数栏:自入院当日开始计数,直至出院。 4、手术日期栏:用红色墨水笔填写手术或分娩后日数,以手术或分娩次日为第一日,填写“1”,依次填写至14日。在手术或分娩当日手术日期栏相应时间内40~42℃之间用红色墨水笔纵行顶格填写“手术”或“分娩”,字迹清晰。若在14日内患者做第二次手术,应在手术当日填写“手术2”,将第1次手术日数作为分母,第2次手术日数作为分子填写,依此类推。 5、注意事项:在体温单40~42℃横线之间用红色墨水笔纵行顶格填写入院、出院、转入、死亡、手术、分娩;除手术、分娩和出院不写具体时间外,其余时间均采用24小时制,精确到分钟。 (一)体温曲线绘制 1、体温用蓝色笔绘制,“×”表示腋温,“●”表示口温,“⊙”表示肛温,相邻体温之间以蓝线相连。 2、药物或物理降温后测量的体温用红“○”表示,划在降温前体温的同一纵格内,并用红虚线与降温前的体温相连,下次测得的体温用蓝线与降温前的体温相连。 3、体温低于35℃(含35℃)时,为体温不升,在35℃横线下测量时间点顶格用蓝黑墨水笔纵行填写“不升”,不再与前次和下次测得体温相连。 (二)脉搏曲线绘制 1、脉搏以红点“●”表示,相邻脉搏之间以红线相连。 2、脉搏与体温重叠时,在体温符号外画红圈。 3、脉搏短绌时,心率以红圈“○”表示,相邻脉搏与心率以红线分别相连,两连线的空白区,以红笔划直线填满。 (三)呼吸曲线的绘制 1、呼吸以黑点“●”表示,相邻呼吸之间以黑线相连。也可用红色笔以阿拉伯数字表述每分钟呼吸次数。如每日记录呼吸2次以上,应当在相应的栏目内上下交错记录,第1次呼吸应当记录在上方。 2、呼吸与脉搏重叠时,在呼吸符号外划红圈。 3、使用呼吸机的患者,呼吸以黑○R表示,在相应时间内呼吸30次横线下顶格用黑笔划○R,相邻的○R之间不连线。 (四)体温单底栏填写要求 1、底栏项目填写大小便次数、出入液量、体重、血压、药物过敏,数据以阿拉伯数字记录,只填写数字,免记单位。在每页下方填写住院周数。 2、大、小便次数每24小时记录1次,填写前一日24小时的次数。

新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新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2010年最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 2010年3月1日将施行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各医疗机构的病历书写行为进行详细规范,以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其中,对医患双方易发生误解、争执的 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0年最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如下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 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 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 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 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第十二条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 项目。 第十三条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

新护理文书书写规范2018

山东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 关于山东省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要求和格式 (2018修订稿)的说明 各市护理质控中心、委属委管及有关医院: 护理文书是护士对患者进行病情观察和实施护理措施的原始文字记载。自《山东省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要求和格式(2010版)》(以下简称2010版护理文书)出台以来,极大的解决了临床护理文书书写问题,理清了临床护理工作记录的一些困扰。随着护理工作发展,《2010版护理文书》很多内容需要修订与完善,为满足临床需要,山东省护理质控中心在面向全省广大护理人员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2010版护理文书》进行了统一修订与完善,形成了《山东省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要求和格式(2018年修订稿)》,现统一下发供大家参照执行,各医院可根据情况进一步细化与修改。在使用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及时反馈护理质控中心。 邮箱:sdhlzk@https://www.sodocs.net/doc/c89871020.html, 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c89871020.html, 山东省护理质控中心 二○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山东省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要求和格式 (2018年修订版) 护理文书是护士在临床护理过程中,记录患者信息和为患者提供的护理照护的纸质或电子文件。 一、基本要求 (一)护理文书书写要求 1.清晰:护理文书书写应字迹工整,清晰可辨。 2.及时:为避免记忆错误或遗漏,应在事件发生后及时记录,如果因各种原因未及时记录,应由责任护士当班完成补记。 3.有序:护理文书应当根据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进行客观记录。 4.规范:护理文书记录中应遵守以下书写规范 (1)护理文书应由医院注册护士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记录人应为所记录内容的执行人。 (2)上级护理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护理人员所书写护理文书的责任,实习护士、试用期护士、进修护士书写的护理文书,应由本院注册护士审阅、修改、确认并共同签名,形式如下:(学生/老师)。 (3)纸质护理文书应按要求用蓝/黑或红色钢笔/签字笔书写,不应使用铅笔及可涂擦笔。、 (4)护理文书中的日期和时间应采用阿拉伯数字,24小时制。 (5)计量单位应采用阿拉伯数字,24小时制。 (6)护理文书书写应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使用外文。 (7)护理文书记录应使用规范医学术语。 (8)护理文书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别字时,应用同色双横线划掉,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在出错最后一个字右上方注明修改时间和修改人签名。不应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字迹。 (9)护理文书的每一页上均应有患者的识别信息,如姓名、性别、科室、住院号/病案号等。 (二)护理文书内容要求 1.准确 (1)记录内容的表述应清楚准确,不应使用模糊不确定的描述,比如:“多饮水”应记为“2小时内饮水不少于1000ml”。 (2)记录时间应于实际执行时间一致;与其他医疗文件内容一致,互相补充,不应有矛盾。 2.客观、真实 (1)记录内容应描述患者的客观信息,护理人员通过观察、交谈、体格检查获得的信息,不应有主观的推测、判断,禁止伪造。 (2)记录内容应反映患者接受的真实照护,包括健康教育和心理护理。 3.完整 (1)记录内容应体现患者病情变化和治疗护理的动态变化过程。

康复科医疗文书书写要求演示教学

康复科医疗文书书写要求 1.纳入本要求进行质控管理的医疗文书,是指在我院进行康复医学诊疗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录,包括文字、符号、图表、影像等资料。 2.本要求依据《病历书写规范》、《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指南》、《康复技术指导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并结合我院康复医学开展情况制定而成。 3.康复医疗相关文书的基本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符合康复医学专业特点、体现我院康复医学诊疗技术水平。 4.本要求涉及的医疗文本包括:门诊病历及处方;住院患者相关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护理医疗文书、医患沟通记录、病历讨论记录、医嘱单、检查申请单与报告单、相关出院记录等《病历书写规范》中规定的医疗文书。康复专业专科附件如康复专业评定(包括初期、中期、末期评定)与日常康复治疗记录、康复护理记录、康复治疗特殊治疗项目知情同意文书等同时纳入本要求管理,作为我科痕迹记录由质控管理员检查、评价、建档收集。 5.规范康复相关医疗文书的目的,在于真实记录康复医疗全过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促进本专科专业特色发展。 6.相关医疗文书一般采用临床医学模式书写。在书写过程

中应充分反映康复医学的特点,围绕患者的功能状况运用康复医学专业术语进行记录。 7.在为每一位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期间,康复医师均需进行相关医疗文书记录,标准与要求参照《病历书写规范》并体现康复专业特色,由科室质控小组依据病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质量控制。 8.我院康复医疗科有统一规范的康复治疗评定记录表。在为每一位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期间,康复治疗师要根据开展的康复治疗服务项目(如PT、OT、ST等)进行相关专业评定,评定结果均需有文字记录;康复治疗记录同时由责任治疗师按照病程进行书写。书写标准参见康复治疗记录规范与康复治疗效果评定标准。主管治疗师与科主任负责定期检查相关文书书写质量,科室质控小组定期对相关文书进行质量评价与反馈。 9.康复医疗文书的质量由我康复医疗科质量控制与管理小组对进行质控管理,并将相关要求医疗文书提交病案管理科。康复专业评定与治疗记录由该科质控小组统一归档。 10.定期组织医疗文书书写培训及考核,由三级医师、护士长、主管治疗师负责考核。未通过考核者不得继续进行诊疗活动。

最新版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原始记录,也是医学科研与教育的基础资料,同时也是病人支付的凭证。它能真实的反映医院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是法律的可靠证据。有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两种。住院病历包括:体温单、入院记录、医嘱单、化验单、特殊检查治疗同意单、手术同意书及清点记录单、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单、护理记录单、出院记录单等。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则和要求 病历是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病历归档后形成病案。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通过问诊、体格检查、实验室及器械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工作记录的行为。病历是临床医师进行正确诊断、抉择治疗和制定预防措施的科学依据。它既反映医院管理、医疗质量和业务水平,也是临床教学、科研和信息管理的重要资料,同时还是考核医务人员医德、评价医疗服务质量、医院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病历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医务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规范地书写病历。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基本规则和要求:1.病历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计算机打印的病历(电子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2.病历书写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表述准确,语句简练、通顺;书写工整、清楚;标点符号正确;书写不超过线格;在书写过程中,若出现错字、错句,应在错字、错句上用双横线标示,不得采用刀刮、胶贴、涂黑、剪贴等方法抹去原来的字迹。 3.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审查修改应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签名一律用红笔。修改病历应在72小时内完成。 4.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医疗文书书写制度

医疗文书书写制度 一、门诊病历,门诊病人要做好门诊病历书写,其内容有: 1、一般记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藉贯、工作单位或地址。 2、病史记录包括主诉简要病历、体检、诊断治疗、签名。 二、处方: 1、门诊病人应凭处方取药。 2、完整处方应包括处方头(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处方内容(剂型浓度、药名规格、剂量用法、药价、签全名) 3、处方如有涂改,医生应在涂改处签名。 三、门诊日记,门诊病人就诊后,应及时做好门诊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是否传染病,病人去向、签名。 四、门诊人次每半年汇总给卫生局报告。 五、及时准备地做好法定传染病填报。 门诊医疗工作制度 一、坚持全日应诊,热情接待病人,做到随叫随到,随到随诊,方便病人,检查仔细,诊疗认真,文明行医,礼貌待人。 二、平等待人,因病施治、科学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不增加病人负担。 三、由于技术条件或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人要及时转(乡)镇卫生院治疗,对危重病人的转诊,应负责护送。 四、认真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应定期消毒,按时更换消毒液保证消毒品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一人一筒一针,严格查对制度,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五、认真登好门诊日记,做好门诊记录,做到一般项目(日期、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齐全检查诊断详细明确,处方(药名、含量、剂量用法)清楚,配药准确,发现法定传染病,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 消毒隔离制度 一、工作人员工作要着装整齐清洁。诊疗前后均要洗手。 二、无菌器械容器、器械盆、敷料盆、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消毒液要定期更换。 三、技术操作要严行无菌规程。 四、门诊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立即隔离观察处理,尽快作诊断。 五、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物品要及时消毒和处理。 传染病登记制度 一、责任报告人建立《专用传染病登记》。在报告《传染病报告卡》的同时按规定进行传染 病登记。 二、传染病登记内容填写完整不得漏项。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 三、填写各项目要准确,病人住址详细、具体、字迹清楚易认。 四、责任报告单位要建立传染病核对和每月自查制度。 五、乡镇防保站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管理,做好专册登记。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为准确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指导防病治病,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我国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最新护理文书书写规范

医疗机构最新表格式护理文书书写规范 护理文书是病历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护士在护理活动中对获得的客观资料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的文字记录。包括体温单、医嘱单、病危(病重)患者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等。基本要求: 1、护理文书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2、护理文书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3、护理文书书写应当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4、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涂、粘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5、护理文书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一、体温单 1、楣栏项目: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诊断、住院号。患者诊断发生变更时,在续页上填写变更后的诊断。 2、日期栏:每页日期栏的第一日填写年、月、日,其余只填写日;如遇到新的月份或年度,应填写月、日或年、月、日。

3、住院天数栏:自入院当日开始计数,直至出院。 4、手术日期栏:用红色墨水笔填写手术或分娩后日数,以手术或分娩次日为第一日,填写“1”,依次填写至14日。在手术或分娩当日手术日期栏相应时间内40~42℃之间用红色墨水笔纵行顶格填写“手术”或“分娩”,字迹清晰。若在14日内患者做第二次手术,应在手术当日填写“手术2”,将第1次手术日数作为分母,第2次手术日数作为分子填写,依此类推。 5、注意事项:在体温单40~42℃横线之间用红色墨水笔纵行顶格填写入院、出院、转入、死亡、手术、分娩;除手术、分娩和出院不写具体时间外,其余时间均采用24小时制,精确到分钟。 (一)体温曲线绘制 1、体温用蓝色笔绘制,“×”表示腋温,“●”表示口温,“⊙”表示肛温,相邻体温之间以蓝线相连。 2、药物或物理降温后测量的体温用红“○”表示,划在降温前体温的同一纵格内,并用红虚线与降温前的体温相连,下次测得的体温用蓝线与降温前的体温相连。 3、体温低于35℃(含35℃)时,为体温不升,在35℃横线下测量时间点顶格用蓝黑墨水笔纵行填写“不升”,不再与前次和下次测得体温相连。 (二)脉搏曲线绘制 1、脉搏以红点“●”表示,相邻脉搏之间以红线相连。 2、脉搏与体温重叠时,在体温符号外画红圈。 3、脉搏短绌时,心率以红圈“○”表示,相邻脉搏与心率以红线分别相连,两连线的空白区,以红笔划直线填满。

护理文书书写规范

护理文书书写规范 护理文书是指护理人员在护理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等资料的总和。护理文书是医疗文书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医疗护理的全过程,是衡量医疗、护理质量的重要标准和法定性文件。护士必须熟练掌握护理文书书写内容及要求,严格执行护理文书管理制度,防范护患纠纷,确保护理质量。 一、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要求 (一)书写护理文书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及时、规范。 (二)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笔书写(有特殊要求时除外)。 (三)由注册护士书写。实习、试用期护士书写的护理文书须经本科室注册护士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护士经医疗机构确认,具备胜任本科室工作能力后方可书写护理记录。

(四)书写护理文书须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用双横线画在错字上,在画线的错字上方用同色笔更正,注明修改时问并签全名,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辨。不得采取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五)按照规定内容书写,书写者必须签全名。各种记录表格的楣栏包括姓名、科室、床号、住院病历号、页码(设置于各表格底部居中)均应认真填写,不得漏写。 (六)使用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日期用公历年,时间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记录。文书中使用的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七)因抢救危急患者未能及时书写记录时,当班护士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抢救完成时间和补记时间)。

(八)各项护理记录均需填写齐全,内容完整。应体现患者病情动态变化,包括病情观察情况、中医辨证施护措施实施情况及效果、健康教育、情志护理、特殊治疗以及需要说明的事项等,记录必须及时并签全名。 (九)为使护理书写内容与其病历资料有机结合,相互统一,避免重复和矛盾,负责护士应多与主管医师沟通,使护理记录中的病情记录和一些客观资料与医疗记录保持一致,特别是反映病情变化和生命体征的数值,必须与医疗记录相符。做到“谁实施,谁记录;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护理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十)护理电子病历应及时打印并覆盖签字,打印内容要求清晰可辨。 二、护理文书书写内容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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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一、病历的范围: ●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对病人的疾病情况、诊断和治疗情况的文字记录)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 增加: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 手术护理记录单 护理记录 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等。 二、病历书写基本要求方面 1、原则: 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文字: ● 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 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 词句中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 血压:mmHg。 3、用笔: ●住院病历:蓝黑墨水、碳素墨水; 复写: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过敏药物、上级医师修改及补充病历、取消医嘱:红笔 ●门(急)诊病历:蓝黑墨水、碳素墨水、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4、时间: ●年、月、日、时 ●分钟:急诊、抢救、手术、死亡、医嘱等。 ●记录方式有两种:如2002年8月1日下午2点2002-8-1,14: 00; 2002. 8. 1. 2pm. 5、页码: ●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 ●每页用纸标注页码,填写患者姓名、住院(门诊)号,不留空白。 ●每一内容从起始页标注页码,如入院记录第1、2.......页,病程记录第1、2......页等。 ● 纸张大小 6、修改: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不得涂改(包括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新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新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2010年最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 2010年3月1日将施行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各医疗机构的病历书写行为进行详细规范,以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其中,对医患双方易发生误解、争执的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0年最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如下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 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 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 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 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 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 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 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 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医疗文书书写要求规范

医疗文书书写规 一、病历的围: ●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对病人的疾病情况、诊断和治疗情况的文字记录)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 增加: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 手术护理记录单 护理记录 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等。 二、病历书写基本要求方面 1、原则: 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文字: ● 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 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 词句中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 血压:mmHg。

3、用笔: ●住院病历:蓝黑墨水、碳素墨水; 复写: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过敏药物、上级医师修改及补充病历、取消医嘱:红笔 ●门(急)诊病历:蓝黑墨水、碳素墨水、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4、时间: ●年、月、日、时 ●分钟:急诊、抢救、手术、死亡、医嘱等。 ●记录方式有两种:如2002年8月1日下午2点2002-8-1,14: 00; 2002. 8. 1. 2pm. 5、页码: ●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 ●每页用纸标注页码,填写患者、住院(门诊)号,不留空白。 ●每一容从起始页标注页码,如入院记录第1、2.......页,病程记录第1、2......页等。 ● 纸大小 6、修改: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不得涂改(包括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本人: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应当用双线划在 错字上,正确的字写在其下方.

新医疗文书书写规范[指南]

新医疗文书书写规范[指南] 2010年最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 2010年3月1日将施行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各医疗机构的病历书写行为进行详细规范,以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其中,对医患双方易发生误解、争执的环节, 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0年最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如下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 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 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 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 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 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 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 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 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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