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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管理办法

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管理办法
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管理办法

老河口市第一医院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管理办法为进一步促进我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规范我院Ⅰ类(清洁)切口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全,根据国家卫计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Ⅰ类(清洁)切口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Ⅰ类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

一般情况下,Ⅰ类(清洁)切口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考虑预防用药:

1、手术范围大、持续时间长(≥2h)、污染机会多;

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大血管手术、门体静脉分流术或断流术、脾切除术等;

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腹外疝人工材料修补术、异物植入的血管外科手术等;

4、有感染高危因素者,如高龄(大于70岁)、糖尿病、恶性肿瘤、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接

受器官移植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二、Ⅰ类(清洁)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原则

1、Ⅰ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不准联合用药。

、选择抗菌药物时要根据手术部位的常见病原菌、病人病2.

理生理状况、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药物的药动学特点、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等综合考虑。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安全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

3、Ⅰ类(清洁)切口手术主要感染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一般首选第一代头孢菌素作为预防用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不准使用三代头孢菌素作为Ⅰ类(清洁)切口预防使用。

4、常见手术预防用药见附件: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三、预防用药的给药方法

1、严格把握预防用药时机,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使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择期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医嘱应在术前1日下达,术晨药物带入手术室,由手术室巡回护士在规定时间内配置使用并记录。

2、预防用药应静脉滴注,溶媒体积不超过100毫升,一般应30分钟给药完毕,以保证有效浓度。

3、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

4小时。选择半衰期短的抗菌药物时,若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超过1500毫升,应补充一个剂量,必要时还可用第三次。

4、一般应短程预防用药,择期手术结束后不必再使用。若病人有明显感染高危因素,或应用人工植入物时,可再用一次或数次至24小时,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四、违规使用抗菌药物处理:

1、一类切口按要求违规使用者,处罚100元;

2、预防使用时间过长者,增加一天扣50元,以此类推;

3、违规联合使用抗菌药物者,扣100元;

附件1:手术切口分类

附件2: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I类切口手术名称:常见附件3

附件1

手术切口分类

一、手术切口分类标准

Ⅰ类(清洁)切口:手术未进入炎症区,未进入呼吸、消化及泌尿生殖道,以及闭合性创伤手术符合上述条件者。

Ⅱ类(清洁-污染)切口:手术进入呼吸、消化或泌尿生殖道但无明显污染,例如无感染且顺利完成的胆道、胃肠道、阴道、口咽部手术。

Ⅲ类(污染)切口:新鲜开放性创伤手术;手术进入急性炎症但未化脓区域;胃肠道内容有明显溢出污染;术中无菌技术有明显缺陷(如开胸心脏按压)者。

Ⅳ类(污秽-感染)切口:有失活组织的陈旧创伤手术;已有临床感染或脏器穿孔的手术。

对于个别分类有困难的手术,一般定为下一类,即不确定为一类

的定为二类,以此类推。按上述方法分类,不同切口的感染率有显著不同:据Cruse统计清洁切口感染发生率为1%,清洁-污染切口为7%,污染切口为20%,污秽-感染切口为40%。因此,切口分类是决定是否需进行抗菌药物预防的重要依据。

二、常见手术切口分类

Ⅰ类切口手术:单纯甲状腺手术、乳腺部分切除术、眼内手术(白、单纯骨折切开复位术、疝修补、非创伤性颅脑手术、未内障).切开肠腔的肠粘连松解术、妇科剖腹探查术、卵巢手术、盆腔淋巴清扫术、圆韧带悬吊术。这类手术能做好无菌准备。可以做到无菌,应为Ⅰ类。

Ⅱ类(清洁-污染)切口手术:剖宫产、宫颈锥切、子宫次全切、输卵管切开和结扎术、骨科开放骨折、断指再植术、泌尿外科输尿管切开术、膀胱肿瘤切除、睾丸鞘膜切除、膀胱造口术、肾囊肿切开、肾取石术、肾切除、包皮环切术、阴茎手术、胃癌根治术、总胆管切开取石、肺切除术、阑尾切除、胆囊切除术。这些手术必须切开或离断与体表相通并有污染可能的空腔脏器,应分为Ⅱ类。另外,凡耳鼻喉、咽、消化道、呼吸道、泌尿道、阴道、阴囊、会阴部不易彻底消毒皮肤的切口也是Ⅱ类。二期缝合、切开再止血的切口以及6h内清创缝合的切口也是Ⅱ类。

Ⅲ类切口的手术:化脓性阑尾炎、窦道切除、肛瘘、与口腔相通的手术如扁桃体、唇、腭裂手术也属于Ⅲ类。

附件2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手术名称抗菌药物选择

颅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

颈部外科(含甲状腺)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

第一代头孢菌素,可加用甲硝唑经口咽部粘膜切口的大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乳腺手术

周围血管外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腹外疝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胃十二指肠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阑尾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噻肟;可加用甲硝唑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结、直肠手术

曲松或头孢噻肟;可加用甲硝唑第二代头孢菌素,有反复感染史肝胆系统手术者可选头孢曲松或头孢舒巴/哌酮或头孢哌酮坦胸外科手术(食管、肺)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心脏大血管手术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环丙沙星泌尿外科手术

第一代头孢菌素一般骨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应用人工植入物的骨科手术

头孢曲松骨折内固定术、脊柱融合术、关节置换术()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妇科手术

或头孢噻肟;涉及阴道时可加用甲硝唑第一代头孢菌素(结扎脐带后给剖宫产

药)

注:1.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头孢唑啉或头孢拉定。头 1-2g头孢唑啉;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2. ;甲硝唑。 1-2g 1-2g孢拉定;头孢呋辛;头孢曲松链对β3.-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必要时可联合使用。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检出率高的医疗机构,如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4.术(如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等),也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附件3

I类切口手术名称

包括单侧与双侧手术,非腔镜手术与腔镜下微创手术:

普外科:

甲状腺切除术、甲状腺部分切除术、甲状腺大部切除术、甲状腺次全切除术、甲状腺病损切除术、甲状腺根治术、甲状腺改良根治术

乳腺手术:乳房切除术、乳房部分切除术、乳房次全切除术、乳房改良根治术、乳房根治性切除术、乳房扩大根治性切除术、乳房病损切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及疗程

附件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注:1.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头孢唑啉或头孢拉定。

2.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头孢唑啉 1-2g;头孢拉定 1-2g;头孢呋辛 1.5g;头孢曲松 1-2g;甲硝唑 0.5g。 3. 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必要时可联合使用。 4. 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检出率高的医疗机构,如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等),也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围术期抗菌药物用药疗程 临床手术名称/用药疗程/特殊情况 疝修补术≤24h ≤72h (用补片) 甲状腺次全切≤24h ≤72h (用引流管) 乳腺肿瘤切除术≤24h (瘤直径≤2cm) ≤72h (瘤直径> 2cm) 乳腺癌根治术5~6d( ≤6d) (用引流管) 胃肠道手术5~7d 胆道手术5~7d 痔手术3~5d 急性单纯性阑尾炎3d 化脓性阑尾炎≥7d 穿孔和脓肿酌情延长 体外循环5~6d(不需补片) 7~9d ( 置入人工器官或补片)

纵隔肿瘤切除4~5d(不切肺) 5~7d (如需切肺) 输尿管镜碎石术(无感染者) ≤3d 5~6d (伴感染者) 前列腺曲切术( Turp) ≤3d 肾切除术≤3d 经皮肾穿碎石术( PCNL) 3~5d 伴感染者酌情延长 膀胱全切,前列腺癌根治5~7d 肾上腺肿瘤切除术≤3d 精索静脉高位结扎术及阴囊内容物手术1~2d 阴茎癌根治5~7d 肾切开取石术3~5d 5~7d (伴感染者) 输尿管切开取石术≤3d 耻骨上前列腺摘除术3~5d 包皮环切术2~3d 粉瘤2~3d 脂肪瘤2~3d 颅骨缺损钛网植入修补术、脑室腹腔分流术、脑积水外引流术、闭合性颅腔外伤开颅术、颅内肿瘤开颅切除术、经鼻垂体瘤切除术、脑出血开颅血肿清除术、颅内动脉瘤介入治疗、疤痕切除植皮和皮瓣移植术非植入性手术3~7d ,植入性手术大于7d ,合并糖尿病,贫血,休克,低蛋白症等用药时间相对延长 全身性感染术后一般需要用抗生素4d 闭合性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5~7d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1、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由医疗感染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医疗质管、医院控感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2、抗菌药物的使用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减少毒副反应,减少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严格控制缺乏指征抗菌药物的使用,坚决制止滥用抗菌药物。 3、遵循分线用药原则,根据病情应用抗菌药物,提倡应用第一线药物,控制第二线药物,严格控制第三线药物的使用。 4、普通感染或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提倡首选一线抗菌药物;二线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上应由主治医师以上批准后方可使用;三线抗菌药物的使用,应根据药敏或有关专家会诊或疑难病讨论意见,由经管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审批,报分管院长或质管科审批后方可使用。 5、实行三线抗菌药物使用审批登记制,审批后的三线抗菌药物的使用期限不超过七天,若确需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6、门诊处方抗菌药以单用为主,原则上不超过三天量,最多不超过7天,严格控制联用,三联用药原则上禁用(抗结核药物除外)。 7、抗菌药物使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抗菌药物是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主要供全身应用(个别也可局部应用)的各种抗生素以及喹诺酮类、磺胺类、硝基咪唑类、硝基呋喃类等化学合成药。抗菌药物用于细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真菌等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非上述感染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2)、临床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适应性、毒负反应和给药剂量、用法,制订个体化的方案。限制无指征的抗菌药物使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感染者原则上不得使用抗菌药物。选用药物应以同疗效药物中的窄谱、价廉的药物为先。力求选用对病原菌作用强,在感染部位浓度高的品种,此外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患者的疾病状况(疾病、病情严重程度、机体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状态等),药物的有效性(包括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活性、药代动力学特点、药效学特点及不良反应等),病原菌敏感的抗菌药物,给药途径及其他因素。 (3)、有多种药物可供选用时,应以窄谱、不良反应少、价廉者优先。 (4)抗菌药物的更换: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小时(重症感染48小时)后,可根据临床反应或临床微生物检查结果,决定是否需要更换所用抗菌药物。 (5)疗程:一般感染待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明显好转或恢复正常后再继续用药2-3天,特殊感染按特定疗程执行。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与规范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与规范

为加强我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规范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文件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供所有手术诊疗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一、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由医院主管院长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提供咨询与技术支持,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科、质控科、护理部、外科病区、麻醉科、检验科等共同参与,并由医务科组织协调,负责本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管理等工作,确保本制度贯彻落实。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 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三、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 1.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2.清洁手术:为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用药比例不超过30%,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如: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

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等。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大于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眼内手术等;(4)存在感染相关高危因素者:年龄超过70岁、糖尿病控制不佳、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3.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5. 经监测认定在病区内或手术室内某种致病菌所致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异常增高时,除应针对性预防用药外,手术科室、感染科还应积极调查和处理感染原因。 四、

2019年抗菌药物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1.个体化用药: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适应症、毒副反应 和给药剂量、用法,制定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感染性疾病应根据药敏结合临床分析选择药物,避免滥用。抗菌药物的选择结合临床诊断、感染部位,尽量选用有效、价廉、毒性小的药物,能用窄谱抗菌药物控制的感染,尽量不用广谱,以减少耐药菌株和二重感染的发生。 2.有样必采: 在使用或更换抗菌药物治疗前应正确采集标本,做病原学及药敏试验,力求做到“有样必采” 。并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或更换原来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3.分线管理:根据抗菌药物的抗菌谱、疗效和不良反应 分为一、二、三线,并实施分线分级管理。 4.审批制度:使用三线抗菌药物或二联抗菌药物必须有 微生物药敏试验结果为依据,无药敏试验的必须有科主任及医务科审批。 5.记录用药:所有使用、更换抗菌药物必须有病程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所用药物的通用名称、用药剂量、给药途径和次数、疗程等,必须有合理的病情分析。 6.疗程用药:抗菌药物使用的疗程,一般感染的不超过 5 天,超过5 天的必须有明确的感染证据并在病程录上具体

分析记录 7.换药有理:抗菌药物的更换,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 小时(重症感染48 小时)后,可根据临床反应或临床微生物学检查结果,决定是否更换所用抗菌药物。 8.联合有据:抗菌药物的联合使用适应症:对单一抗菌 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混合或难治性感染,以及既需要长期用药而又使病人免于产生细菌耐药或避免药物的毒副作用的产生,可采用联合用药。 9.拒绝滥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性感染疾病,原则上 不使用抗菌药物。 10.预防用药:严格执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的原则和用药方案,不得无针对性使用广谱抗菌药物作为预防感染手段。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仅限于外科围手术期及符合预防用药指征的非手术病人。 11.越级用药:以下紧急或危重情况,可越级使用抗菌药物:(1)感染病情严重者,包括:①败血症、脓毒血症(Sepsis )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 等合并症;②中枢神经系统感染;③脏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④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心包炎等;⑤严重的肺炎、骨关节感染、肝胆系统感染、蜂窝组织炎等;⑥ 重度烧伤、严重复合伤、多发伤及合并重症感染者;⑦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包括: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48号)下发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部分地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用比例有所下降,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进一步规范。为继续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根据2008年度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细菌耐药监测结果,现就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严格控制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 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见附件)选用抗菌药物。也可以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合

理使用其他抗菌药物。 医疗机构要重点加强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Ⅰ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物选择、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给药方法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规定,术前0.5-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首次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二、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 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控制临床应用品种数量。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疗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参照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或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选用该类药物。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对已有严重不良反应报告的氟喹诺酮类药物要慎重遴选,使用中密切关注安全性问题。 三、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情况,以下药物作为“特殊使用”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3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3篇 1、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20XX)38号)制 定本管理制度。 2、抗菌药物是指应用于治疗和控制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的药物。 3、医院应建立、健全、促进、指导、监督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 用的管理制度,并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 理考核体系。 4、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督导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定期 与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调查分析, 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抗菌药物知识调查及本院细菌耐药趋势分析等;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检验科与院感染科定期 汇总本院细菌耐药情况,向全院反馈,未临床合理用药提供细菌流 行病学依据。 5、诊断为细菌感染者,应有指征应有抗菌药物。全院抗菌药物 的使用率应控制在50%以内。对感染性疾病应尽早确定病原学诊断,住院病人尽可能在开始抗菌治疗先留取、送检标本,以尽早明确病 原菌和药敏结果。在抗菌药物治疗用药中,细菌培养送检率应达到50%以上。对于未明确致病菌的危急病例,可根据患者年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临床特点,给予抗菌经验性 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6、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 特点选择用药。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 及联合用药。

7、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科有效治疗的 感染,不需要联合用药 1建立健全医院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管理组织和制度 成立医院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或相应管理组织,由主管业务院长任小组组长,成员包括各临床科室主任、感染控制护士、药 学及微生物学专业人员等。制定符合本医院、本科室的抗菌药物合 理使用管理制度;协调、监控医院抗菌药物的购进及使用;负责抗菌 药物应用的指导、咨询工作;定期审查、总结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发 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根据临床用药情况,组织经常性、 各层面人员的药理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的综合素质。 2加强对医务人员合理应用抗菌药物及相关药理知识的培训 当今,随着医学科学的迅速发展,新型抗菌药物的品种日新月异,细菌的耐药谱也不停地发生变迁,过去经验型的治疗将随着循证医 学的深入被淘汰。只有抓好医务人员的合理用药观念。通过岗前培训、举办讲座、办学习班、新药介绍等形式,对各级医护人员进行 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教育和培训,普及合理用药观念,不断更新相 关知识,提高医院抗菌药物治疗水平。各级医师应根据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和药物经济学,以及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严格掌握适 应症,合理选用药物;护士应了解各种抗菌药物的配制要求,准确执 行医嘱,仔细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积极主动配合医师做好各种 细菌培养标本的留取和送检工作;强调医护人员的协作精神,强调药 物使用中的合理配伍,强化根据药敏试验用药的观念。 3加强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通过向患者发放健康教育杂志,设立本院健康教育橱窗、病床边等多种方式进行宣教,特别是门诊医生要做好耐心的解释工作,使 其清楚根据个体用药的重要性,让患者积极主动配合医生的治疗, 达到合理用药的日的。 4制定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规定

一类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Ⅰ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Ⅰ类(清洁)切口手术的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Ⅰ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预防用药的适应证 一般情况下,普外科Ⅰ类(清洁)切口手术不需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考虑预防用药: (一)手术范围大、持续时间超过该类手术的特定时间或一般手术持续时间超过2小时、污染机会多; (二)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三)异物植入术; (四)有感染高危因素者,如高龄、糖尿病、恶性肿瘤、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营养不良等; (五)经监测认定在病区内某种致病菌所致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异常增高;

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规范 选择抗菌药物时要根据手术部位的常见病原菌、患者病理生理状况、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药物的药动学特点、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等综合考虑。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安全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 Ⅰ类(清洁)切口手术一般首选第一代头孢菌素作为预防用药。当考虑主要感染病原菌是革兰阴性菌,建议使用第二代头孢菌素。 对β-内酰胺类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0.6~0.9克静脉给药)预防葡萄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1~2克静脉给药)预防革兰阴性杆菌感染。 普外科Ⅰ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不宜联合用药。

预防用药的给药方法 严格把握预防用药时机,应于切开皮肤(粘膜)前30分钟或麻醉诱导时开始给药,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应在术前2小时给药,在麻醉诱导开始前给药完毕,以保证在发生细菌污染之前血清及组织中的药物已达到有效浓度。 第十六条预防用药应静脉滴注,溶媒体积不超过100毫升,一般应30分钟给药完毕,以保证有效浓度。 第十七条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选择半衰期短的抗菌药物时,若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超过1500毫升,应补充一个剂量,必要时还可用第三次。 第十八条一般应短程预防用药,择期手术结束后不必再用。若患者有明显感染高危因素,或应用人工植入物时,可再用一次或数次至24小时,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第五章预防手术部位感染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条尽量缩短手术前住院时间,减少院内感染的机会。 第二十一条做好术前准备工作,使病人处于最佳状态,如控制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改善营养不良状况、积极治疗原有感染等。

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规定

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 物的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各级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订以下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一、预防用药目的 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污染或者严重污染-感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手术预防用药的基本原则 根据手术野是否有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1、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椎间盘植入术、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严重污染-感染:手术前已形成感染者,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一、使用抗菌药物之前,首先应尽可能明确诊断再选用药物;临床医生应以细菌学诊断为依据,进行细菌培养与药敏实验,使所选各类抗菌药物的抗菌谱与所感染的微生物相适应;临床医生应掌握抗菌药物的抗菌活性、药物动力学特性,适应症和不良反应;病情危急需在药敏实验前用药者,可先根据临床诊断进行经验治疗,待获知药敏实验结果后再依据治疗效果及药敏试验结果,综合考虑是否调整用药,制定个体化的综合给药方案;按照病人的免疫状态与脏器功能,选用适当的给药方案、剂量和疗程。 二、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时必须目的明确,针对性强,选用对微生物影响小的窄谱抗菌药物;已确诊的病毒感染未合并细菌感染者不用抗菌药物;只能针对某一种或两种最可能的细菌进行预防用药,不能无目的的应用多种药物预防多种感染;尽量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不常规应用抗菌药物进行膀胱冲洗、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的局部用药。 三、联合应用抗菌药物时应是病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的严重感染)、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混合感染和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

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可考虑联合用药;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反应。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一般不采用三联以上用药方案。 四、静脉输注抗菌药物时医嘱中很少注明滴注速度和用药的先后顺序,往往由护士凭经验而定,患者更不了解控制滴速的意义,常自己随意调控,造成不良反应。头孢哌酮、头孢噻肟、头孢曲松、头孢他啶静脉推射速度过快可引起静脉炎,应作徐缓静脉推注或快速静脉滴注。亚胺培南每次滴注时间不宜少于40-60分钟,否则易发生恶心等症状。克林霉素大剂量快速静脉滴注,可引起血压下降,心跳骤停等严重心血管和呼吸抑制的不良反应。氨基糖甙类药物进入血流速度过快,可由于神经肌肉阻滞而导致呼吸抑制,不宜直接静脉推注。药物的联用因用药顺序的不同在输液管内的配伍效果也有所不同。有报道环丙沙星与磷霉素钠、氨苄西林、头孢哌酮、碳酸氢钠等联合应用时,由于滴注的顺序不同而产生沉淀等变化。所以,为减少此类不良事件的发生,此类药物联用时,冲洗输液管或更换输液器,可有效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一类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I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范第一条总则 一、I类(清洁)切口手术的手术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二、I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三、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第二条预防用药的适应证 一般情况下,普外科I类(清洁)切口手术不需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考 虑预防用药: 一、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 二、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 三、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 四、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第三条预防用药的选择 一、根据手术切口类别、可能的污染菌种类及其对抗菌药物敏感性、药物能否在手术部位达到有效浓度等综合考虑。 二、选用对可能的污染菌针对性强、有充分的预防有效的循证医学证据、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适当的品种。 三、应尽量选择单一抗菌药物预防用药,避免不必要的联合使用。 四、I类(清洁)切口手术一般首选第一代头抱菌素作为预防用药。当考虑主要感染病原菌是革兰阴性菌,建议使用第二代头抱菌素。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第一代头抱菌素主要为头抱唑啉,第二代头抱菌素主要为头抱呋辛。 头抱菌素过敏者,针对革兰阳性菌可用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克林霉素; 针对革兰阴性杆菌可用氨曲南、磷霉素或氨基糖苷类

五、不应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物作为围手术期预防用药。鉴于国内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率高,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第四条预防用药的给药方法 一、给药途径大部分为静脉输注,仅有少数为口服给药。 二、静脉输注应在皮肤、黏膜切开前0.5?1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在输注完毕后开始手术,保证手术部位暴露时局部组织中抗菌药物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沾染细菌的药物浓度。万古霉素或氟喹诺酮类等由于需输注较长时 间,应在手术前1?2小时开始给药。 第五条术中追加原则 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手术时间较短(V 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给药一次即可。如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2倍以上,或成人出血量超过1500ml,术中应追加一次 第六条用药时间 清洁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视情况延长至48小时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 用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福州市第六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根据《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计委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重症感染者须经两名以上抗菌药物会诊小组成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副高以上医师开具处方;其他需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情况,可由科主任会诊同意后使用。 1、会诊成员由医务科组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感控科等相关专家会诊、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对于容易涉及医疗纠纷的病例,可邀请医务科人员在场旁听,在会议上提出规避医疗风险及纠纷的措施并记录。 2、我院重症感染病例会诊专家小组成员名单: 林东兴何华清林锦如黄卿郑晓静郑敏华林艺王聚新肖卫文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 重症感染病例会诊专家小组成员以及各科主任(不含主诊医师) 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5、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应做好血常规、PCT、细菌涂片、细菌培养等检查,且微生物送检率必须100%。 5、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考虑越级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①感染病情严重者;②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③已有证据表明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的感染。使用时间限定在24小时之内,其后需要向我院重症感染病例会诊专家会诊申请,同意后并由具有处方权限的医师完善处方手续。 6、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对于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 7、对未经申请擅自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按医院相关奖惩措施予以处罚。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流程 主管医师提出申请会诊 填写电子《会诊单》 会诊专家会诊(确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剂量等) 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师开具处方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进一步规范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合理性将严格纳入质控考评,各科室须严格遵照执行。 一、预防用药目的 预防手术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预防用药基本原则 (一)种类:应选用杀菌剂,不宜选用抑菌剂。原则上应选择一、二代或三代头孢类等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二)剂量:应给足剂量,静脉快速滴入;药物溶媒量100~150ml(成人)为宜,不宜用大量液体长时间慢速滴入。 (三)给药时间:应在切皮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参考抗菌药物的达峰时间和半衰期),剖宫产术应在结扎脐带后给药。 (四)给药地点:手术室。 三、预防用药条件 (一)清洁手术(Ⅰ类切口手术):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主要应加强消毒灭菌和无菌操作。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应用抗菌药物: 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超过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 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会造成严重后果者,如

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 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 4、年龄大于70岁; 5、糖尿病控制不佳; 6、恶性肿瘤放、化疗中; 7、免疫缺陷或营养不良。 (二)清洁-污染手术(Ⅱ类切口手术)、污染手术(Ⅲ类切口手术): 1、清洁-污染手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用药; 2、污染手术需要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三)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 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开引流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于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四、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原则 1、抗菌药物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 (1)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选用药物; (2)针对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污染菌种类选用。 2、既往该部位感染细菌的种类及其抗菌药物耐药性; 3、参考抗菌药物药效及药代动力学参数; 4、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应参照卫生部办公

最新抗菌药物监督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与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广西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院临床合理用药监督管理细则。 2.合理用药是指医务人员在防治、诊断疾病过程中,针对具体病人选用适宜的药物,采用适当的剂量与疗程,在适当的时间,通过适当的给药途径用于人体,达到有效防治、诊断疾病的目的,同时保护人体不受或少受与用药有关的损害。 二、组织管理 成立临床合理用药及抗菌药监督管理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和任务: 1、根据医院用药情况提出合理用药目标和要求,并组织实施; 2、定期开展合理用药评价,对本院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3、定期公布全院及重点科室的常见病原菌及耐药情况,提出经验用药方案; 4、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宣教,努力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三、临床合理用药的基本原则 1.医师在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或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医师、护士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 医师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门诊部的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2.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等,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辨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3.医师制定用药方案时应根据药物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病情和药敏情况个体化用药。充分考虑剂量、疗程、给药时间、给药途径,同时考虑药物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就不用高档药,尽量减少药物对机体功能的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目的。对较易导致严重耐药性或不良反应较大及价格昂贵的药物实行审批制度。 4.药剂部门要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及时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为临床用药提供服务。药师要主动开展专题用药调查和病历用药分析,提出合理用药建议。 5.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同时,要进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应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登记定期向合理用药监督小组报告。 四、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 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及全州县的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我院使用的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见表)进行分级管理。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规定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全院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围手术期尤其是清洁手术的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提高临床预防用药效果,纠正当前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现象,根据2015 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原则 1、预防用药目的 主要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 / 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 2、预防用药原则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切口类别、手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 对 细菌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但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术和精细的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 清洁手术(Ⅰ类切口):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 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部位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但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 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 术, 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 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清洁 - 污染手术(Ⅱ类切口):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 术部位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通常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污染手术(Ⅲ类切口):已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污秽 - 感染手术(Ⅳ类切口):在手术前即已开始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术中、术后 继续,此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3、抗菌药物品种选择: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绵竹市第二中医医院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规范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等文件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供所有手术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一、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由医院主管院长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提供咨询与技术支持,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科、质控科、护理部、外科病区、麻醉科、检验科等共同参与,并由医务科组织协调,负责本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管理等工作,确保本制度贯彻落实。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 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三、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 1.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2.清洁手术:为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用药比例不超过30%,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如: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等。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大于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存在感染相关高危因素者:年龄超过70岁、糖尿病控制不佳、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3.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

抗生素应用管理制度

抗生素应用管理制度 各科室: 为规范我院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控制病原微生物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河北省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及分线目录。 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抗菌药物是指对细菌具有抑制或杀灭作用的药物。主要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缺乏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依据的,原则上不使用抗菌药物。 二、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尽可能正确采集有关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作为选用药物的依据。未获结果前或严重感染,病情急迫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选择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一旦明确病原菌,应根据临床用药效果并参考药敏试验结果,选用合适的抗菌药物治疗。 三、对轻症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选用常用抗菌药物。对医院获得性感染、重症感染、难治性感染患者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断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药状

况,选用抗菌活性及针对性强、安全性好的抗菌药,必要时可以联合用药。 四、临床医师选择抗菌药物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患者的疾病状况:感染严重程度、机体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状态等。 (2)抗菌药物的特性:包括抗菌药物的药效学特点(抗菌谱、抗菌活性和后效应等)、药代动力学特点(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半衰期、血药浓度和细胞内浓度等)以及不良反应等。 (3)给药途径:轻中度感染尽量选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剂;重症感染或因病情需要者可采用注射给药。 (4)有多种药物可供选用时,应优先选用价格低廉、抗菌作用独特、窄谱、不良反应少的抗菌药物。 五、抗菌药物的调整: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小时(重症感染48小时)后,可根据临床疗效或病原菌检测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调整所用抗菌药物。 六、疗程:一般感染在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明显好转或恢复正常后继续用药2~3天,特殊感染或特殊药物按特定疗程执行。 七、抗菌药物应尽量避免皮肤和粘膜局部用药,以防耐药产生。若全身用药在局部感染灶难以达到有效浓度时,可考虑局部应用。一般不用抗菌药物雾化吸入作为气道预防给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规范

台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I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规范我院I类(清洁)切口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 抗菌药物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全,根据卫生部《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 整治活动方案》和《I类(清洁)切口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I类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 一般情况下,I类(清洁)切口手术不需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考虑预防用药: 1、手术范围大、持续时间长、污染机会多; 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大血管手术、门体静脉分流术或断流术、脾切除术等; 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腹外疝人工材料修补术、异物植入的血管外科手术等; 4、有感染高危因素者,如高龄(大于70岁)、糖尿病、恶性肿瘤、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接受器官移植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二、I类(清洁)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原则 1、I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不准联合用药。 2、选择抗菌药物时要根据手术部位的常见病原菌、病人病理生理状况、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药物的药动学特点、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等综合考虑。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 安全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 3、I类(清洁)切口手术主要感染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 菌),一般首选第一代头抱菌素作为预防用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 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不准使用三代头抱菌素作为I类(清洁)切口预防使用。 4、常见手术预防用药见附件: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三、预防用药的给药方法 1、严格把握预防用药时机,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0. 5 ~ 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 使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择期手术预 防使用抗菌药物医嘱应在术前1日下达,术晨药物带入手术室,由手术室巡回护士在规定时间 内配置使用并记录。 2、预防用药应静脉滴注,溶媒体积不超过100毫升,一般应30分钟给药完毕,以保证有效浓度。 3、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选择半衰期短的抗 菌药物时,若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超过1500毫升,应补充一个剂量,必要时还可用 第三次。 4、一般应短程预防用药,择期手术结束后不必再使用。若病人有明显感染高危因素,或应 用人工植入物时,可再用一次或数次至24小时,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附件1:手术切口分类 附件2: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附件1 手术切口分类 一、手术切口分类标准 I类(清洁)切口:手术未进入炎症区,未进入呼吸、消化及泌尿生殖道,以及 闭合性创伤手术符合上述条件者。

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

一、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 1、医疗机构遴选和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有临床科室提交申 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并经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 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率高、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使用等情况的。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意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备案。更换意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2、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数量。 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不得超过2种。 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 3、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供应目录以外 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有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

有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如果超过5例次,应当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医疗机构应当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4、二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原则上不超过35种,其中: A:碳烯青霉素类抗菌药物注射剂不得超过3个品规。 B::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得超过4个品规。 C::头霉素类抗菌药物不得超过2各品规。 D::深部抗其他类抗菌药物不得超过5各品规。 E: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得超过5各品规,注射剂型不得超过8各品规。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力度。 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对综合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做出一下规定。 1、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2、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3、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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