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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规定

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围手术期(含介入诊疗)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

第三条手术部位感染最常见的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其次是肠道杆菌科细菌(大肠杆菌、肠杆菌属、克雷伯菌属等)。病原菌可以是内源性或外源性的,大多数是内源性的,即来自患者本身的皮肤、粘膜及空腔脏器内的细菌。皮肤携带的致病菌多数是革兰阳性球菌,但在会阴及腹股沟区,皮肤常被粪便污染而带有革兰阴性杆菌及厌氧菌。手术切开胃肠道、胆道、泌尿道、女性生殖道时,典型致病菌是革兰阴性肠道杆菌,在结直肠和阴道还有厌氧菌(主要是脆弱类杆菌),它们是这些部位器官

/腔隙感染的主要病原菌。在任何部位,手术切口感染大多由葡萄球菌引起。

第四条本规定供所有手术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第五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围手术期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相关的培训、指导、评价、管理等工作,确保本规定贯彻落实。

第六条围手术期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七条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医院相关部门、科室及医务人员应按照《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和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做好感染预防控制工作。

第二章预防用药的适应证

第八条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如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等,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经皮

肤内窥镜的胃造瘘口术、腹腔镜胆囊切除术和内窥镜逆行胆胰管造影术等预防用药纳入普外科Ⅰ类(清洁)切口手术管理。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一)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超过2小时,污染机会增多者;(二)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颅内手术、脾切除术、心脏手术等;

(三)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腹股沟疝补片修补术不包括在内;

(四)存在感染相关高危因素者,高危因素包括:年龄超过70岁、糖尿病控制不佳、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接受器官移植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五)经皮肤内窥镜的胃造瘘口术、内窥镜逆行胆胰管造影术有感染高危因素;经皮肤内窥镜的腹腔镜胆囊切除术者。第九条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手术,上、下消化道手术,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

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药。第十条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药。

第十一条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开引流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于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不属于预防用药范畴。

第十二条经院感办等部门监测认定在病区内或手术室内某种致病菌所致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异常增高时,除应针对性预防用药外,还应积极调查和处理感染原因。

第三章预防用药的选择

第十三条选择抗菌药物时要根据手术部位的常见病原菌、患者的病理生理状况、抗菌药物的抗菌谱与抗菌活性、抗菌药物的药动学特点和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等综合考虑。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安全、价格相对低廉的杀菌剂,不宜选用抑菌剂,头孢菌素为首选。

第十四条下消化道手术除预防用药外,术前一日要分次口服很少被吸收的肠道抗菌药物如庆大霉素,并用口服泻剂或灌肠清洁肠道。

第十五条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必要时可联合使用。

第十六条在甲氧西林耐药的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检出率高时,如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等),应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第四章预防用药的方法

第十七条

(一)择期手术的术前预防用药由主管医师手术前一日开临时医嘱(注明术前0.5h用),交病房领药,需做皮肤试验者由病房护士完成,并在病历上记录皮试结果。手术当日由病房护士将药品交付手术室接手术病人人员,手术室护士在手术开始前0.5h(或麻醉诱导期)执行医嘱,同时在临时医嘱单执行栏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

若术中需追加一次或多次剂量,由麻醉师下医嘱,药房直接将药品送至手术室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医嘱。

(二)急诊手术有可能需要术前预防用药的,主管医师

应在接诊病人的同时,通知病区护士做抗菌药物皮试。病区护士应当及时执行主管医师的皮试医嘱。特殊紧急情况下,应当选用用不需做皮试的抗菌药物。

各病区可根据本科特点,储存适量的术前常规用抗菌药物备用或建立急诊病人领药绿色通道。

第十八条严格把握预防用药时机,一般应于切开皮肤(或粘膜)前0.5h(或麻醉诱导期)在手术室开始给予第1剂抗菌药物,以保证在发生细菌污染之前血清及组织中的药物已达到有效浓度(>MIC90)。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应在术前1~2小时给药,在麻醉诱导开始前滴完。

第十九条预防用药宜给足剂量,静脉快速滴注,溶媒体积≤100ml,对没有禁忌症的患者,一般应30分钟滴完以达到有效浓度。克林霉素、甲硝唑、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用法按药品说明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血清和组织内抗菌药物有效浓度必须能够覆盖手术全过程。选择半衰期短的抗菌药物时,若手术时间≥3小时,或失血量≥1500ml,应补充一个剂量,必要时还可用第三次;选择半衰期长的抗菌药物(如头孢曲松)则无须补充给药。

第二十一条一般应短程预防用药,择期手术结束后不必再用。若患者有明显感染高危因素,或术前已发生细菌污染(如

开放性创伤)时,可再用一次或数次至24h,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8h。其中,清洁手术和介入治疗预防用药时间应≤24小时,污染手术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至3-7天。手术中发现已存在细菌性感染,手术后应继续用药直至感染消除。术后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宜选择与术前相同的药物。

附表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注:①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头孢唑啉或头孢拉定。

②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头孢唑啉 1-2g;头孢拉定 1-2g;头孢呋辛 1.5g;头孢曲松

1-2g;甲硝唑 0.5g。

③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必要时可联合使用。

④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检出率高的医疗机构,如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等),也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⑤常用抗菌药物成人单次使用剂量:头孢唑啉 1-2g;头孢呋辛 1.5g;头孢曲松 1-2g;甲硝唑 0.5g;头孢哌酮/舒巴坦1-2g;左氧氟沙星0.2-0.4g。小儿剂量参照药品说明书或按公式(小儿剂量=小儿体重×成人剂量/70kg)计算。

外科围手术期抗生素应用原则

外科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规范(转载) 1.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目的 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主要是为了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发生在切口、手术深部器官和腔隙的感染。 预防用药应保证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 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 2.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范围 2.1 清洁手术 2.1.1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主要应加强消毒灭菌和无菌操作。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其中,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 防使用抗菌药物。 2.1.2 清洁手术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应用抗菌药物:(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超过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会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 (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 (4)年龄大于70岁。 (5)糖尿病控制不佳。 (6)恶性肿瘤放、化疗中。 (7)免疫缺陷或营养不良。 2.2 清洁-污染手术、污染手术 清洁-污染手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预防用药。污染手术需要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2.3 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 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开引流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于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3.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 3.1 种类:应选用杀菌剂,不宜选用抑菌剂。 3.2 剂量:应给足剂量,静脉快速滴入;药物溶媒量100~150ml (成人)为宜,不宜用大量液体长时间慢速滴入。 3.3 给药时间:应在切皮前0.5-2小时(参考抗菌药物的达峰时 间和半衰期)给药,剖宫产术应在结扎脐带后给药。 3.4给药地点:手术室 4.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选药依据 4.1 针对手术部位正常菌群的成员。 4.2 既往该部位感染细菌的种类及其抗菌药物耐药性。 4.3 参考抗菌药物药效及药代动力学参数。 4.4 预防性使用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确切、安全、使用方 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5.各类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基本原则 5.1 颈部外科(含甲状腺)手术、乳腺手术、腹外疝手术、一般 骨科手术、剖宫产手术应选用第一代头孢菌素。 5.2 周围血管外科手术、胃十二指肠手术、心脏大血管手术:应 选用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5.3 颅脑手术、胸外科手术(食管、肺) 、应用人工植入物的骨 科手术(骨折内固定术、脊柱融合术、关节置换术):应选用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 5.4 经口咽部粘膜切口的大手术:应选用第一代头孢菌素,可加 用甲硝唑。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及疗程

附件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注:1.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头孢唑啉或头孢拉定。

2.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头孢唑啉 1-2g;头孢拉定 1-2g;头孢呋辛 1.5g;头孢曲松 1-2g;甲硝唑 0.5g。 3. 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必要时可联合使用。 4. 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检出率高的医疗机构,如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等),也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围术期抗菌药物用药疗程 临床手术名称/用药疗程/特殊情况 疝修补术≤24h ≤72h (用补片) 甲状腺次全切≤24h ≤72h (用引流管) 乳腺肿瘤切除术≤24h (瘤直径≤2cm) ≤72h (瘤直径> 2cm) 乳腺癌根治术5~6d( ≤6d) (用引流管) 胃肠道手术5~7d 胆道手术5~7d 痔手术3~5d 急性单纯性阑尾炎3d 化脓性阑尾炎≥7d 穿孔和脓肿酌情延长 体外循环5~6d(不需补片) 7~9d ( 置入人工器官或补片)

纵隔肿瘤切除4~5d(不切肺) 5~7d (如需切肺) 输尿管镜碎石术(无感染者) ≤3d 5~6d (伴感染者) 前列腺曲切术( Turp) ≤3d 肾切除术≤3d 经皮肾穿碎石术( PCNL) 3~5d 伴感染者酌情延长 膀胱全切,前列腺癌根治5~7d 肾上腺肿瘤切除术≤3d 精索静脉高位结扎术及阴囊内容物手术1~2d 阴茎癌根治5~7d 肾切开取石术3~5d 5~7d (伴感染者) 输尿管切开取石术≤3d 耻骨上前列腺摘除术3~5d 包皮环切术2~3d 粉瘤2~3d 脂肪瘤2~3d 颅骨缺损钛网植入修补术、脑室腹腔分流术、脑积水外引流术、闭合性颅腔外伤开颅术、颅内肿瘤开颅切除术、经鼻垂体瘤切除术、脑出血开颅血肿清除术、颅内动脉瘤介入治疗、疤痕切除植皮和皮瓣移植术非植入性手术3~7d ,植入性手术大于7d ,合并糖尿病,贫血,休克,低蛋白症等用药时间相对延长 全身性感染术后一般需要用抗生素4d 闭合性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5~7d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与规范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与规范

为加强我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规范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文件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供所有手术诊疗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一、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由医院主管院长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提供咨询与技术支持,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科、质控科、护理部、外科病区、麻醉科、检验科等共同参与,并由医务科组织协调,负责本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管理等工作,确保本制度贯彻落实。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 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三、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 1.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2.清洁手术:为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用药比例不超过30%,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如: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

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等。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大于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眼内手术等;(4)存在感染相关高危因素者:年龄超过70岁、糖尿病控制不佳、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3.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5. 经监测认定在病区内或手术室内某种致病菌所致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异常增高时,除应针对性预防用药外,手术科室、感染科还应积极调查和处理感染原因。 四、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原则完整版.docx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原则 (一)预防用药目的主要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 (二)预防用药原则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切口类别、手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但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术和精细的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 1. 清洁手术(Ⅰ类切口):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部位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但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 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2. 清洁-污染手术(Ⅱ类切口):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

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部位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通常需预防用抗 菌药物。 3. 污染手术(Ⅲ类切口):已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此 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 污秽-感染手术(Ⅳ类切口):在手术前即已开始治疗性应用 抗菌药物,术中、术后继续,此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表 1-1 手术切口类别 切口类别定义 Ⅰ类切口(清洁手术)手术不涉及炎症区,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 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Ⅱ类切口(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手术、胆道手术、子宫全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等 Ⅲ类切口(污染手术)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包括:手术涉及急性炎症但未化 脓区域;胃肠道内容物有明显溢出污染;新鲜开放性创伤但未经 及时扩创;无菌技术有明显缺陷如开胸、心脏按压者 Ⅳ类切口(污秽-感染手 术) 有失活组织的陈旧创伤手术;已有临床感染或脏器穿孔的手术(三)抗菌药物品种选择 1. 根据手术切口类别、可能的污染菌种类及其对抗菌药物敏感 性、药物能否在手术部位达到有效浓度等综合考虑。 2. 选用对可能的污染菌针对性强、有充分的预防有效的循证医 学证据、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适当的品种。 3. 应尽量选择单一抗菌药物预防用药,避免不必要的联合使用。 预防用药应针对手术路径中可能存在的污染菌。如心血管、头颈、胸 腹壁、四肢软组织手术和骨科手术等经皮肤的手术,通常选择针对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48号)下发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部分地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用比例有所下降,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进一步规范。为继续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根据2008年度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细菌耐药监测结果,现就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严格控制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 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见附件)选用抗菌药物。也可以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合

理使用其他抗菌药物。 医疗机构要重点加强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Ⅰ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物选择、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给药方法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规定,术前0.5-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首次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二、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 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控制临床应用品种数量。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疗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参照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或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选用该类药物。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对已有严重不良反应报告的氟喹诺酮类药物要慎重遴选,使用中密切关注安全性问题。 三、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情况,以下药物作为“特殊使用”

一类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Ⅰ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Ⅰ类(清洁)切口手术的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Ⅰ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预防用药的适应证 一般情况下,普外科Ⅰ类(清洁)切口手术不需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考虑预防用药: (一)手术范围大、持续时间超过该类手术的特定时间或一般手术持续时间超过2小时、污染机会多; (二)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三)异物植入术; (四)有感染高危因素者,如高龄、糖尿病、恶性肿瘤、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营养不良等; (五)经监测认定在病区内某种致病菌所致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异常增高;

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规范 选择抗菌药物时要根据手术部位的常见病原菌、患者病理生理状况、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药物的药动学特点、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等综合考虑。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安全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 Ⅰ类(清洁)切口手术一般首选第一代头孢菌素作为预防用药。当考虑主要感染病原菌是革兰阴性菌,建议使用第二代头孢菌素。 对β-内酰胺类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0.6~0.9克静脉给药)预防葡萄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1~2克静脉给药)预防革兰阴性杆菌感染。 普外科Ⅰ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不宜联合用药。

预防用药的给药方法 严格把握预防用药时机,应于切开皮肤(粘膜)前30分钟或麻醉诱导时开始给药,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应在术前2小时给药,在麻醉诱导开始前给药完毕,以保证在发生细菌污染之前血清及组织中的药物已达到有效浓度。 第十六条预防用药应静脉滴注,溶媒体积不超过100毫升,一般应30分钟给药完毕,以保证有效浓度。 第十七条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选择半衰期短的抗菌药物时,若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超过1500毫升,应补充一个剂量,必要时还可用第三次。 第十八条一般应短程预防用药,择期手术结束后不必再用。若患者有明显感染高危因素,或应用人工植入物时,可再用一次或数次至24小时,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第五章预防手术部位感染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条尽量缩短手术前住院时间,减少院内感染的机会。 第二十一条做好术前准备工作,使病人处于最佳状态,如控制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改善营养不良状况、积极治疗原有感染等。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原则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原 则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原则 (一)预防用药目的主要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 (二)预防用药原则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切口类别、手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但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术和精细的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 1. 清洁手术(Ⅰ类切口):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部位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但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2. 清洁-污染手术(Ⅱ类切口):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部位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通常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 污染手术(Ⅲ类切口):已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 污秽-感染手术(Ⅳ类切口):在手术前即已开始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术中、术后继续,此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表 1-1 手术切口类别 切口类别定义 Ⅰ类切口(清洁手术)手术不涉及炎症区,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 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Ⅱ类切口(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手术、胆道手术、子宫全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等 Ⅲ类切口(污染手术)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包括:手术涉及急性炎症但未 化脓区域;胃肠道内容物有明显溢出污染;新鲜开放性创伤但 未经及时扩创;无菌技术有明显缺陷如开胸、心脏按压者 Ⅳ类切口(污秽-感染 手术) 有失活组织的陈旧创伤手术;已有临床感染或脏器穿孔的手术(三)抗菌药物品种选择 1. 根据手术切口类别、可能的污染菌种类及其对抗菌药物敏感性、药物能否在手术部位达到有效浓度等综合考虑。

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规定

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 物的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各级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订以下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一、预防用药目的 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污染或者严重污染-感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手术预防用药的基本原则 根据手术野是否有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1、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椎间盘植入术、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严重污染-感染:手术前已形成感染者,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一类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I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范第一条总则 一、I类(清洁)切口手术的手术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二、I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三、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第二条预防用药的适应证 一般情况下,普外科I类(清洁)切口手术不需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考 虑预防用药: 一、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 二、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 三、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 四、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第三条预防用药的选择 一、根据手术切口类别、可能的污染菌种类及其对抗菌药物敏感性、药物能否在手术部位达到有效浓度等综合考虑。 二、选用对可能的污染菌针对性强、有充分的预防有效的循证医学证据、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适当的品种。 三、应尽量选择单一抗菌药物预防用药,避免不必要的联合使用。 四、I类(清洁)切口手术一般首选第一代头抱菌素作为预防用药。当考虑主要感染病原菌是革兰阴性菌,建议使用第二代头抱菌素。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第一代头抱菌素主要为头抱唑啉,第二代头抱菌素主要为头抱呋辛。 头抱菌素过敏者,针对革兰阳性菌可用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克林霉素; 针对革兰阴性杆菌可用氨曲南、磷霉素或氨基糖苷类

五、不应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物作为围手术期预防用药。鉴于国内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率高,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第四条预防用药的给药方法 一、给药途径大部分为静脉输注,仅有少数为口服给药。 二、静脉输注应在皮肤、黏膜切开前0.5?1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在输注完毕后开始手术,保证手术部位暴露时局部组织中抗菌药物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沾染细菌的药物浓度。万古霉素或氟喹诺酮类等由于需输注较长时 间,应在手术前1?2小时开始给药。 第五条术中追加原则 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手术时间较短(V 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给药一次即可。如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2倍以上,或成人出血量超过1500ml,术中应追加一次 第六条用药时间 清洁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视情况延长至48小时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进一步规范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合理性将严格纳入质控考评,各科室须严格遵照执行。 一、预防用药目的 预防手术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预防用药基本原则 (一)种类:应选用杀菌剂,不宜选用抑菌剂。原则上应选择一、二代或三代头孢类等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二)剂量:应给足剂量,静脉快速滴入;药物溶媒量100~150ml(成人)为宜,不宜用大量液体长时间慢速滴入。 (三)给药时间:应在切皮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参考抗菌药物的达峰时间和半衰期),剖宫产术应在结扎脐带后给药。 (四)给药地点:手术室。 三、预防用药条件 (一)清洁手术(Ⅰ类切口手术):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主要应加强消毒灭菌和无菌操作。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应用抗菌药物: 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超过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 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会造成严重后果者,如

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 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 4、年龄大于70岁; 5、糖尿病控制不佳; 6、恶性肿瘤放、化疗中; 7、免疫缺陷或营养不良。 (二)清洁-污染手术(Ⅱ类切口手术)、污染手术(Ⅲ类切口手术): 1、清洁-污染手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用药; 2、污染手术需要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三)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 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开引流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于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四、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原则 1、抗菌药物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 (1)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选用药物; (2)针对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污染菌种类选用。 2、既往该部位感染细菌的种类及其抗菌药物耐药性; 3、参考抗菌药物药效及药代动力学参数; 4、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应参照卫生部办公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规定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全院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围手术期尤其是清洁手术的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提高临床预防用药效果,纠正当前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现象,根据2015 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原则 1、预防用药目的 主要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 / 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 2、预防用药原则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切口类别、手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 对 细菌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但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术和精细的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 清洁手术(Ⅰ类切口):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 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部位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但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 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 术, 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 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清洁 - 污染手术(Ⅱ类切口):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 术部位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通常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污染手术(Ⅲ类切口):已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污秽 - 感染手术(Ⅳ类切口):在手术前即已开始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术中、术后 继续,此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3、抗菌药物品种选择: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绵竹市第二中医医院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规范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等文件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供所有手术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一、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由医院主管院长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提供咨询与技术支持,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科、质控科、护理部、外科病区、麻醉科、检验科等共同参与,并由医务科组织协调,负责本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管理等工作,确保本制度贯彻落实。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 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三、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 1.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2.清洁手术:为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用药比例不超过30%,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如: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等。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大于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存在感染相关高危因素者:年龄超过70岁、糖尿病控制不佳、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3.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规范

台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I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规范我院I类(清洁)切口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 抗菌药物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全,根据卫生部《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 整治活动方案》和《I类(清洁)切口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I类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 一般情况下,I类(清洁)切口手术不需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考虑预防用药: 1、手术范围大、持续时间长、污染机会多; 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大血管手术、门体静脉分流术或断流术、脾切除术等; 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腹外疝人工材料修补术、异物植入的血管外科手术等; 4、有感染高危因素者,如高龄(大于70岁)、糖尿病、恶性肿瘤、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接受器官移植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二、I类(清洁)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原则 1、I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不准联合用药。 2、选择抗菌药物时要根据手术部位的常见病原菌、病人病理生理状况、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药物的药动学特点、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等综合考虑。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 安全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 3、I类(清洁)切口手术主要感染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 菌),一般首选第一代头抱菌素作为预防用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 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不准使用三代头抱菌素作为I类(清洁)切口预防使用。 4、常见手术预防用药见附件: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三、预防用药的给药方法 1、严格把握预防用药时机,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0. 5 ~ 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 使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择期手术预 防使用抗菌药物医嘱应在术前1日下达,术晨药物带入手术室,由手术室巡回护士在规定时间 内配置使用并记录。 2、预防用药应静脉滴注,溶媒体积不超过100毫升,一般应30分钟给药完毕,以保证有效浓度。 3、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选择半衰期短的抗 菌药物时,若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超过1500毫升,应补充一个剂量,必要时还可用 第三次。 4、一般应短程预防用药,择期手术结束后不必再使用。若病人有明显感染高危因素,或应 用人工植入物时,可再用一次或数次至24小时,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附件1:手术切口分类 附件2: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附件1 手术切口分类 一、手术切口分类标准 I类(清洁)切口:手术未进入炎症区,未进入呼吸、消化及泌尿生殖道,以及 闭合性创伤手术符合上述条件者。

2016一类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I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为了合理规范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耐药,减轻人民群众负担,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及要求》、《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规范》、《1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总则 I类(清洁)切口手术的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I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第二条预防用药的适应证 一般情况下,普外科I类(清洁)切口手术不需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考虑预防用药: (一)手术范围大、持续时间超过该类手术的特定时间或一般手术持续时间 超过2小时、污染机会多; (二)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 (三)异物植入术; (四)有感染高危因素者,如高龄、糖尿病、恶性肿瘤、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营养不良等; (五)经监测认定在病区内某种致病菌所致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异常增高; 第三条预防用药的选择 选择抗菌药物时要根据手术部位的常见病原菌、患者病理生理状况、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药物的药动学特点、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等综合考虑。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安全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 I类(清洁)切口手术一般首选第一代头抱菌素作为预防用药。当考虑主要感染病原菌是革兰阴性菌,建议使用第二代头抱菌素。 对B -内酰胺类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0.6?0.9克静脉给药)预防葡萄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1?2克静脉给药)预防革兰阴性杆菌感染。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 第三条手术部位感染最常见的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其次是肠道杆菌科细菌(大肠杆菌、肠杆菌属、克雷伯菌属等)。病原菌可以是内源性或外源性的,大多数是内源性的,即来自患者本身的皮肤、粘膜及空腔脏器内的细菌。皮肤携带的致病菌多数是革兰阳性球菌,但在会阴及腹股沟区,皮肤常被粪便污染而带有革兰阴性杆菌及厌氧菌。手术切开胃肠道、胆道、泌尿道、女性生殖道时,典型致病菌是革兰阴性肠道杆菌,在结直肠和阴道还有厌氧菌(主要是脆弱类杆菌),它们是这些部位器官/腔隙感染的主要病原菌。在任何部位,手术切口感染大多由葡萄球菌引起。 第四条本规定供所有手术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第五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相关的培训、指导、评价、管理等工作,确保本规定贯彻落实。 第六条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七条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医院相关部门、科室及医务人员应按照《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和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做好感染预防控制工作。 第二章预防用药的适应证 第八条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3)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卫生部, 手术部位抗菌药物选择头颈外科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 经口咽部粘膜切口的大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甲硝唑心脏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神经外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血管外科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 乳房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 腹外疝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 应用植入物或假体的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骨科手术(包括用螺钉、钢板、金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属、关节臵换) 胸外科手术(食管、肺)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胃十二指肠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 胆道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有反复感染史者可选头 孢曲松~头孢哌酮~头孢哌酮,舒巴坦阑尾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噻肟,+甲硝唑结、直肠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 +甲硝唑 泌尿外科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环丙沙星 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妇产科手术 +甲硝唑

注意: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发生率高的医疗机构~如果进行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臵、人工关节臵换等,~可选用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u process such files are missing; Missing, wrong, legal documents. The fourth chapter special considerations for rating _This document specifies a personal loan business processes and control points, aim to standardize the Bank's personal loans business operations, effective control of operational risks. 2. the scope and target audience 2.1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摘自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 285号 一、内科及儿科预防用药 1. 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 2.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长期预防用药~常不能达到 目的。 3. 患者原发疾病可以治愈或缓解者~预防用药可能有效。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缓解者(如免疫缺陷者)~预防用药应尽量不用或少用。对免疫缺陷患者~宜严密观察其病情~一旦出现感染征兆时~在送检有关标本作培养同时~首先给予经验治疗。 4. 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 ,一,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医学院附属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全院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围手术期尤其是清洁手术的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提高临床预防效果,纠正当前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现象,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发〔2009〕3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的基本原则

注:1.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头孢唑啉或头孢拉定。 2.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头孢唑啉1~2g;头孢拉定1~2g;头孢呋辛1.5g;头孢曲松1~2g;甲硝唑0.5g。 3.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必要时可联合使用。

4.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检出率高的医疗机构,如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等),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三、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法 1、接受清洁手术者,应在术前0.5~2h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静脉给药可在术前0.5h,肌注在术前0.5~2h),一般在手术室完成。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 、 术中追加:手术时间≥3h即追加手术时间>3h未追加 或失血>1500ml即追加或失血>1500ml未追加预防用药总时间(疗程) Ⅰ类切口:用药24h内停药用药时间>24h

Ⅱ类切口:用药48h内停药用药时间>48h Ⅲ类切口:用药3~7天内停药用药时间>7天 联合用药有指征、有协同作用无指征、品种多、有拮抗、增加毒性、 理论上无协同作用、重复用药等 药物选择正确不正确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

冕宁漫水湾友松医院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一、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1. 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 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 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

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4. 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及给药方法:抗菌药物的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以下简称金葡菌)选用药物。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如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二、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注意事项 1.给药方法: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使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1500 ml),可手术中给予第2剂。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用药一次即可。接受清洁-污染手术者的手术时预防用药时间亦为24小时,必要时延长至48小时。污染手术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对手术前已形成感染者,抗菌药物使用时间应按治疗性应用而定。2.单次剂量: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如药品说明书没有说明具体剂量均按照一般感染的治疗量给药,例如头孢呋辛说明书:1)一般用法,一次0.75—1.5g,q8h;2)严重感染或罕见敏感菌引起的感染,3)1.5g,q6h;4)脑膜炎,每8小时不超过3g,。当我们选择作为预防感染时按照1)一般用法,一次0.75—1.5g。具体剂量根据患者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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