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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长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长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注:本篇法规已被《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长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决定》(发布日期:2003年10月10日实施日期:2003年10月10日)修改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9号)

《长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由长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1月16日通过,经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1年3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施行。

2001年5月16日

长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制定法规权限

第三章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四章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五章法规解释

第六章其它规定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地方立法活动,完善地方立法程序,保证地方性法规质量,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依法治市,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和立法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地方性法规(以下简称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法规是指市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代表大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制定,报经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第四条制定法规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从国家整体利益和全市利益出发,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法规相抵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制定法规应当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全市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地方立法活动,根据本市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本市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使制定的法规准确、规范、具体、适用。

第六条法规规范的内容应当包括:立法目的、立法依据、适用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有关机关的权力与责任、法律责任、生效时间等。

第二章制定法规权限

第七条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

代表大会制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法规和规范代表

大会自身行使权力行为的法规。

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以外

的其他法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代表大会制定的法规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与该法规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属于下列情况,可以制定法规:

(一)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法规有授权规定的;

(二)为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法规在本市实施的;

(三)除国家专属立法权外国家和省尚未立法,本市实际需要的;

(四)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根据需要应当制定法规的;

(五)其他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的事项。

第九条在法规中规定由市人民政府就某项事务另行规定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要求,在法规公布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规定,遇有特殊情况,可以延至6个月。

第三章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条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由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门委员会),可以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一条1个代表团或者10人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

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时,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二条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规案,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法定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第十三条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规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30日前,将法规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四条列入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常务委员会或者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规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规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五条列入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十六条列入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规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于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十七条列入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规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规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十八条列入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规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十九条法规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条法规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一条代表大会通过的法规,常务委员会应当在代表大会闭会后的10日内,向省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

第二十二条经代表大会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在《长春日报》上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四章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三条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以下简称主任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规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市人民政府、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主任会议认为法规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四条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五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的15日前,将法规草案和说明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报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的7日前,将法规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第二十六条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

委员会关于法规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对法规草案修改稿进一步审议。法制委员会应当根据分组会议审议的意见,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法规草案表决稿,经主任会议同意后,向全体会议报告,并交付全体会议表决。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规案时,根据需要,主任会议可以决定召开全体会议,对法规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二十七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一般应当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部分修改的法规修正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二十八条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规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规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二十九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规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和法

规草案修改稿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规草案表决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修改情况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重要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制委员会审议法规案时,可以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一条专门委员会审议法规案,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二条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规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主任会议报告。

第三十三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法制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听取各方面

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将法规草案发送有关机关、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将意见整理后,送法制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重要法规案,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将法规草案在《长春日报》上公布,征求意见。各机关、组织和公民提出的意见,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整理并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五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收集整理分组会议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

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制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六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任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规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三十七条法规案经常务委员会两次会议审议后,仍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由主任会议提出,经全体会议同意,可以暂不付诸表决,交法制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第三十八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规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主任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规案终止审议。

第三十九条法规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四十条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规,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闭会后10日内,向省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

第四十一条经常务委员会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在《长春日报》上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章法规解释

第四十二条法规解释权属常务委员会。

法规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规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规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规依据的。第四十三条市人民政府、长春军分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专门委员会和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规解释要求。

第四十四条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拟订法规解释草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五条法规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六条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

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法规解释同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七条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

法规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六章其他规定

第四十八条提出的法规案,应当附有法规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立法依据与参照等相关资料。

法规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该法规的必要性和需要说明

的问题。

第四十九条提出法规案应当签署。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的,由主席团授权大会秘书长签署;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的,由常务委员会主任签署;市人民政府提出的,由市长签署;专门委员会提出的,由主任委员签署;代表大会代表或者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联名提出的,由提案人共同签署。

第五十条审议法规案,应当审议法规案草案是否符合实际需要;是否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法规相抵触;是否与本市制定的其他法规相衔接;法规草案体例、结构是否适当;法律用语是否准确和规范。

第五十一条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规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二条交付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

通过的法规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应制定该法规,可以按照法规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代表大会通过的法规案,应当提请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三条公布法规的公告,应当载明该法规的通过机关和日期、批准机关和日期。

法规公告公布后,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应当及时在常务委员会《会刊》上刊登,在《会刊》上刊登的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四条法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制定程序。

法规部分条文被修改或者废止的,应当公布新的法规文本。

第五十五条法规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章、节、条、款、项、目;也可以从实际出发,不分章节。

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规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通过的机关和日期、批准机关和日期。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6月14日长春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同时废止。

发布部门:长春市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01年05月16日实施日期:2001年05月16日(地方法规)

吉林省房屋登记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一)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依法登记的房屋仅表示该房屋的权利状况及其他依法登记的事项已经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上,不代表房屋质量、消防、环保等房屋安全事项均符合国家规范标准,也不能因房屋已经登记即可投入使用。

第三条为方便群众申请房屋登记,房屋登记机关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设立房屋登记分支机构,但应当统一设立登记薄。

第四条持证上岗人员是指经过确认或培训考核的房屋登记官。

第五条登记机构对有关登记事项进行公告时,对国有土地上房屋登记,公告可刊登在房屋所在地公开发行的主要报纸、房屋登记场所、房屋登记机构网站等公开媒体上。

公告期为30日。经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公告文本应当归档。

第六条对历史遗留的以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屋,比照现行规定办理房屋登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时间界限,由各地规定。

第七条已登记房屋在不改变使用功能前提下,权利人申请房屋分割或分割出售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设计单位明确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图纸应当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图纸表述应与现地一致。

对于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分割出售的商业、办公或车库等,如有明确的权属范围和具体的权属界限(如通过地面埋设或利用房屋的构造,可以具体确定固定的界址点),可以凭购房合同等相关申请文件,依照规定办理房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保存清楚表述房屋权属界限的图件。

第八条房屋分割应满足独立使用功能要求,符合强制性技术标准规定。在分割时需改建的,应按消防和建设工程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程竣工时,按规定可以不领取施工许可的房屋,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合格。

第九条列入近期建设规划和拆迁计划范围内的房屋,不受理房屋分割申请。分割后的住宅单户建筑面积不得小于50平方米。

第十条申请登记材料能够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原出具该材料的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

件;不能由原出具该材料的机关确认的,应当提供有权保留该材料的有关部门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第十一条已经受理的房屋登记,在审核过程中审核人提出要求补充材料的,从通知之日起至材料补正时止,补正材料的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内。

第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监护人为父母的,应提交户籍证明;监护人为法院指定的,应当提交法律文书;监护人为以上两种情形之外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监护证明材料。

聋哑人且为文盲的,在申请房屋登记时,应请当地残疾人协会指定的翻译到场。

第十三条申请登记的房屋有历史证据能够证明属于下列情形的,其他材料符合要求时,应当予以登记。

(一)1984年1月5日前建设的无规划许可的房屋。

(二)1984年1月5日至1990年4月1日建设,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但已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完毕的房屋。

(三)1998年3月1日前建设的无施工许可的房屋。

(四)1998年3月1日后建设的无施工许可且已经处罚完毕的房屋。

(五)后划入城市规划区内,申请人持有原建房审批手续的房屋。

依照本条款规定办理房屋登记的,房屋已竣工证明由建设单位出具;集合式住宅和非住宅需提供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审查材料。

本条所说历史证据是指:政府各部门或企业存档的图件、文字档案;当时的处罚、审批文书;当时的航拍图片等各类档案。

政府部门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间界限之日无档案、图件、航拍图片记载的,应当以该时间界限后保存的最早档案、图件、航拍图片记载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申请人申请在规划区外建设的房屋登记,可不提交规划许可材料及房屋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第十五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或者灭失申请补发,涉及共有房屋的,由共有人共同申请。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登记机构应在公告中声明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作废。权利人应当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内容应包括遗失证件的号码等主要内容。

房屋权利人已去世的,由经公证后的房屋继承人申请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的补发,并与房屋继承一并办理登记。

第十六条住宅小区内公共道路上的停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不得出让。

第十七条赠与包括慈善机构或慈善组织捐赠的房屋。

第十八条权利人包括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预告登记权利人、查封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指登记记载错误可能损害自己利益的人,即对登记簿记载的上述权利的归属存在异议,认为自己才是真正权利人的人;或者对权利内容存有异议,认为权利内容与实际状况不符,从而损害自己利益的人。权利人可以就自然状况、权利内容以及其他事项真实状况不一致的情形申请更正登记,利害关系人不能对自然状况申请更正登记。

第十九条房屋登记机关发现房屋登记簿的记载错误,不涉及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应书面通知有关权利人在30日内办理更正登记。无法书面送达权利人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之日起60日后,方可依照《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更正登记。

对于涉及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房屋登记簿的记载错误,房屋登记机构应书面通知有关权利人在90日内办理更正登记。

第二十条当事人因遗赠、继承等原因申请房屋转移登记的,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等应当公证。

第二十一条房屋登记机构可以在政府网站、登记机构场所或者其他方便申请人了解的场所公示房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和申请登记程序。

第二十二条房屋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实地查看时,应当制作查看记录,并归入房屋档案。申请人不配合导致无法完成查看、申请登记的证明文件与实地查看情况不一致的,工作人员应当在查看记录中记载,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第二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一并代为申请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在登记簿上记载权利人为该区域全体业主,不发放房屋所有权证。

第二十四条涉及房屋分割、合并等有关面积发生变化的登记,应当提供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的测绘报告。

长春版七年级上册信息技术全册教案解析

第一单元:信息信息技术信息社会 第一课:信息与信息社会 一、【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让学生了解信息、信息的特征、信息技术及对社会的影响 过程与方法:结合学习和生活实际,探讨信息、信息的特征和信息技术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正确认识信息技术的地位和作用,为今后的学习奠定基础 二、【教学重点和难点】 重点:信息的基本特征、信息技术 难点:信息社会中学生应该注意的问题 三、【教学过程】 (一)新课导入 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信息技术的应用已经深入到人类的各个领域,影响着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同学们感到当今社会获取信息的方法越来越多样,途径越来越广泛,信息的广泛交流加速了人和社会的了解,促进了社会的发展。 (二)新课教学 1、信息: 简单的说,利用文字、数字、符号、图形、图像等形式作为载体,通过各种渠道传播的信号、消息、报道等都可以称之为信息 2、信息的基本特征 (1)传递性 (2)共享性 (3)时效性与价值性 (4)真伪性 (5)可再生性 3、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是指信息产生、获取、传递、识别和应用的相关科学技术 在现代社会中,信息技术主要包括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微电子技术和传感技术(1)计算机技术 (2)通讯技术 (3)微电子技术 (4)传感技术 3、信息社会 最为现代的中学生,我们应该努力培养自身的信息素养,提高信息社会的生存能力,因该注意以下几点: (1)培养良好的信息意识 (2)灵活、有效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信息处理能力 (3)遵守信息的法律、法规,培养良好的信息道德 4、小结 5、布置作业: 寻找身边和信息技术有关的事情 6、板书设计 第一课:信息与信息技术 一、信息 二、信息的基本特征 三、信息技术 四、教学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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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西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 【批准部门】陕西省人大(含常委会) 【批准日期】2003.01.05 【发布部门】西安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3.03.01 【实施日期】2003.03.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修改依据】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西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2016修订)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3号) 《西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于2002年12月5日经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年1月5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 2003年3月1日

西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2002年12月5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年1月5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立法权限 第三章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四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五章法规的报经批准、公布 第六章法规的解释、修改和废止 第七章法规的适用与监督 第八章其他规定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制定地方性法规活动,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陕西省地方立法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西安市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制定地方性法规遵循下列原则: (一)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陕西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云南省制定地方性法规技术规范

云南省制定地方性法规技术规范(试行) (2005年8月8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主任会议通过自2005年l1月l日起施行) 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结合我省立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云南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文本和相关文件文本。 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文本,参照本规范。 第一部分地方性法规技术规范 一、法规的名称 法规的名称应当准确、完整、简洁,能高度概括法规的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 法规的名称一般采用条例、实施办法、办法、规定、规则、决定。“条例”用于对某一方面事项作出的全面、系统的规定;“实施办法”用于贯彻实施法律而作出的比较具体、详细的规定; “办法”用于对某一方面事项作出的比较具休的规定;“规定”用于对某一方面事项作

出的部分或者专项性的规定;“规则”用于对某项程序性活动或者某种特定行为准则作出的规定;“决定”用于对某项重大问题作出的安排或者部署。 二、法规的题注 法规的题注是法规标题下用以反映法规文本的形成过程或者显示经过不同立法阶段的提示性文字,一般在括号内标注。 (一)法规通过前的题注 1.法规起草阶段形成的文本题注表述为“草拟稿”;印发有关单位或者通过大众媒休向公众征求意见的文本题注表述为“征求意见稿”;组织论证的文本题注表述为“论证稿”; 2.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的法规文本,题注表述为“草案”; 3.提请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的法规文本,题注表述为草案修改稿; 4·若法规文本需提请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题注表述为草案二次修改稿;

5·提请常委会会议表决的法规文本,题注表述为草案表决稿。 (二)法规通过后的题注 法规通过后的题注,应当注明法规的通过日期、通过机关、通过的会议届次等,经过修改、批准、批准修改的法规,还应当注明修改、批准、批准修改的日期、机关以及据以修改、批准修改的决定的名称。 1.制定的法规题注 (X年X月X日XXX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X次会议通过) 2.经修改的法规题注 (X年X月X日XXX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X次会议通过根据X年X月X日XXX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X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xx 条例〉的决定》修正) 经多次修改的法规,在题注中按修改的时间顺序依次标明修改的次数,中间用空格隔开。 3·经批准的法规题注

长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注:本篇法规已被《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长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决定》(发布日期:2003年10月10日实施日期:2003年10月10日)修改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9号) 《长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由长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1月16日通过,经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1年3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施行。 2001年5月16日 长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制定法规权限 第三章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四章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五章法规解释 第六章其它规定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地方立法活动,完善地方立法程序,保证地方性法规质量,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依法治市,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和立法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地方性法规(以下简称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法规是指市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代表大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制定,报经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第四条制定法规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从国家整体利益和全市利益出发,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法规相抵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制定法规应当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全市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地方立法活动,根据本市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本市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使制定的法规准确、规范、具体、适用。 第六条法规规范的内容应当包括:立法目的、立法依据、适用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有关机关的权力与责任、法律责任、生效时间等。 第二章制定法规权限 第七条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 代表大会制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法规和规范代表 大会自身行使权力行为的法规。 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以外

长春版八年级下册信息技术教案

第一单元:网页制作 第一课:制作个人网站 一、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掌握网页基本知识 过程与方法:体验模板功能、快速、便捷地建立个人主题网站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信息意识 二、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网页的基本概念 难点:编辑网页 三、教学过程 (一)导言 当你浏览五彩斑斓的网页时,是否也想在网络世界中拥有自己的天地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网页的制作方法,制作出一个自己的网页,成为因特网的一部分吧。本课将介绍如何使用FrontPage2003中的模板来快捷地建立个人网站。 (二)新课 1、网页的基本概念 2、了解FrontPage2003 (1)启动FrontPage2003 小提示:FrontPage2003窗口与word2003相似,灰色区域没有工作区,只有建立了网站、网页之后会出现工作区、才能处于编辑状态。 (2)建立个人主题站点 试一试:建立自己的个人网站 (3)编辑网页 编辑主页的内容:页头、主体内容、脚注 试一试:更改主页信息,形成自己的主题网页;奖其他网页的信息进行修改,形成自己

的网站 (4)预览、保存网页(5)保存网页 四、教学回顾:

第二课:建立空白网站“东坡居士斋” 一、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动手制作网站前要做好网站的设计与规划 过程与方法:在导航试图中建立网站的结构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选择其他的兴趣的主题来设计网站 二、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网站规划 难点:建立导航结构 三、教学过程 (一)导言 使用模板制作的个人网站方便快捷,但其中固定的模式又有些不尽人意,因此,建立一个空白得网站,在集中进行创作,可以不受到拘束,能展开手脚,尽情发挥,本课将介绍网站规划,创建空白网站、建立导航结构等相关知识。 (二)新课 1、网站规划 试一试:选择喜爱的主体来设计规划网站 2、创建空白网站 “文件”—“新建”—“其他网站模板” 3、建立导航结构 “试图”—“导航” 小提示:在网页上按住鼠标左键不放,可以拖动文件到其他位置。在网页上单击鼠标右键可以进行复制、删除等操作 4、设置网页标题 导航视图下,网页上标识的文字为网页标题,在“新建网页1”上单击鼠标右键,选择重命名,修改网页标题为“苏轼简介”,用同样的方法将新建网页2、3、4标题修改为“苏轼名

南宁市制定地方性法规规定

南宁市制定地方性法规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大常委会 南宁市制定地方性法规规定 (2010年2月26日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立法权限 第三章立法准备 第四章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审议程序 第五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审议程序 第六章立法报批程序 第七章地方性法规的解释 第八章其他规定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立法活动,保证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解释和废止,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制定本市地方性法规应当遵循立法法规定的基本原则。 制定本市地方性法规应当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从国家和本市整体利益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和责任。 第四条本市地方性法规立法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市本级财

政预算。 第二章立法权限 第五条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就下列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本市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三)国家专属立法权以外,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自治区尚未制定地方性法规,根据本市具体情况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第六条规定本市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条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部分修改,但是不得同该地方性法规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第三章立法准备 第九条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制订年度立法计划。 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包括立法审议项目和立法调研项目两类。 第十条常务委员会应当在每年十月以前向社会公开征集下一年度的立法计划项目。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制定有关地方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sodocs.net/doc/7917528229.html,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法律法规都是有国家所制定的,并且全国人大才有着相应的立法权,对此很多人都以为我们的法规都是其进行颁布。但在日常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其发展的方向等也有着区别,故对此就会有这地方性立法,下面赢了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 1、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3、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区别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第八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因此,制定行政法规是宪法赋予国务院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国务院推进改革开放,组织,实现国家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行政法规的具体名称有条例、规定和办法: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称“条例”;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部分的规定,称“规定”;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的规定,称“办法”。它们之间的区别是:在范围上,条例、规定适用于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办法仅用于某一项行政工作;在内容上,条例比较全面、系统,规定则集中于某个部分,办法比条例、规定要具体得多;在名称使用上,条例仅用于法规,规定和办法在规章中也常用到。地方性法规,即地方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其效力不能及于全国,而只能在地方区域内发生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当代中国,地方性法规是一种数量最大的法律渊源,包括一般地方性法规与特殊地方性法规。而所谓一般地方性法规,即指由各省、直辖市以及省政府

(完整版)长春版八年级信息技术下册全册教案

长春版八年级信息技术下册全册教案一、建立我家收支统计表教案 第一课时计划 课题 一、建立我家收支统计表教案 时间 教学目的 知识与技能:让学生能够新建一个工作簿,并熟悉其窗口组成,能给工件表重命名,保存工作簿并退出软件。 过程与方法:教师导学与学生自学相结合。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教育学生养成热爱生活和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教学重点 软件的启动和工作簿的创建、保存和退出。 教学难点 工作表和工作簿的关系。 教具 (学具)

多媒体网络教室 教法 (学法) 讲解 教 学 内 容 方 法 过 程 一、激趣导入 同学们,我们每天的生活都离不开各种消费。这些

钱都是来自哪里呢?对,是来自父母的劳动和亲人的付出。作为当代少年儿童,我们应该深刻体会到亲人无私的奉献,感悟到家庭生活的种种艰辛。现在我们就从做一项调查开始,看看我们能否帮助父母“运筹帷幄”,合理规划消费,调配维系家庭动作的各项支出。课件出示图1,这是某个城市的学生用Excel做的“我家收支统计表”,你们想做吗? 直观演示法比较学习法 自学法 教 学 内 容 、 方 法 、 过 程 在Office家族成员中我们已和谁成为好朋友了?它们一

般用于做何事? 这节课我们来认识一下Word的弟弟---Excel,它也是Office家族中的一员,它在处理数据时有着独特的魅力,它能使数据的计算、分析变得更容易、更便捷;而且还能使枯燥的表格数据转化为形象直观的图表。同学们想知道它是怎么处理为些数据表格的呢?从今天开始我将和大家一同来学习。 二、学习新、学习启动方法 Word这个软件是如何启动的? 根据Word的启动方法来说一说Excel如何启动?动手实践看看和你想象的一不一样。 2、认识工作簿与工作表 让学生们分小组来学习此部分内容。合作讨论研究工作表和工作簿到底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师巡视指导,让每个同学都能参与的学习讨论中去。然后以小组为单位汇报,师对不足的地方给予指导。 师总结区别与联系: Excel的文件称为工作簿。工作簿是由若干张工作表组成的,一个工作簿文件最多可以有255张工作表,默认工作簿有三个工作表:Sheet1、Sheet2、Sheet3。 工作表是以表格的形式出现的,由65536行和256列组成。行号用数字1-65536表示,列标用语文字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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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版八年级信息技术下册全册教案 一、建立我家收支统计表教案第一课时计划课题 一、建立我家收支统计表教案时间教学目的知识与技能:让学生能够新建一个工作簿,并熟悉其窗口组成,能给工件表重命名,保存工作簿并退出软件。过程与方法:教师导学与学生自学相结合。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教育学生养成热爱生活和勤俭节约的好习惯。教学重点软件的启动和工作簿的创建、保存和退出。教学难点工作表和工作簿的关系。教具(学具)多媒体网络教室教法(学法)讲解教学内容 方法过程一、激趣导入同学们,我们每天的生活都离不开各种消费。这些钱都是来自哪里呢?对,是来自父母的劳动和亲人的付出。作为当代少年儿童,我们应该深刻体会到亲人无私的奉献,感悟到家庭生活的种种艰辛。现在我们就从做一项调查开始,看看我们能否帮助父母“运筹帷幄”,合理规划消费,调配维系家庭动作的各项支出。课件出示图1,这是某个城市的学生用excel做的“我家收支统计表”,你们想做吗?直观演示法比较学习法自学法教学内容、方 法、过程在office家族成员中我们已和谁成为好朋友了?它们一般用于做何事?这节课我们来认识一 下word的弟弟---excel,它也是office家族中的一员,它在处理数据时有着独特的魅力,它能使数据的计算、分析变得更容易、

更便捷;而且还能使枯燥的表格数据转化为形象直观的图表。同学们想知道它是怎么处理为些数据表格的呢?从今天开始我将 和大家一同来学习。二、学习新课 1、学习启动方法word这个软件是如何启动的?根据word的启动方法来说一说excel如何启动?动手实践看看和你想象的一不一样。 2、认识工作簿与工作表让学生们分小组来学习此部分内容。合作讨论研究工作表和工作簿到底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师巡视指导,让每个同学都能参与的学习讨论中去。然后以小组为单位汇报,师对不足的地方给予指导。师总结区别与联系: excel的文件称为工作簿。工作簿是由若干张工作表组成的,一个工作簿文件最多可以有255张工作表,默认工作簿有三个工作表:sheet1、sheet2、sheet3。工作表是以表格的形式出现的,由65536行和256列组成。行号用数字1-65536表示,列标用语文字母及其组合表示(a-iv)。 3、认识窗口组成及各部分功能先让学生分小组自学,然后师出示课件引导他们观察对比。从而知道了exce也有标题栏、菜单栏、工具栏、编辑栏、工作表区和状态栏这几部分和它所特有的一些界面元素。如名称框、编辑栏、单元格、填充柄和工作表标签等。 3、工作表标签命名学生自己看书学习给工作表标签命名。师巡视指导。 4、保存工作簿在我们学习word时是如何保存的?自己动手试试用它来保存工作簿。师对学困生给予指导。接受快同学也可以帮助周围的同学来掌握这个知识点。 5、退出

完整word版长春版信息技术七年级下册教案

. . . . 教学进度

精心整理专业资料 . . . . 初中七年级下学期信息技术教学计划 一、学生基本情况 本计划针对七年级全体学生,通过上年的学习,学生对软件例如Excel、photoshop有一定了解,但是由于每一学期信息技术课时比较少,学生的遗忘性大,大多数学生学后没有注意巩固,学生掌握的情况不是很理想,参差不齐。学生家庭条件较差,家里几乎没有电脑,学生只是上课时间听课,课后就没有练习巩固的机会,所以,大部分学生对所学知识遗忘较大,操作生疏; 学生对本学科的学习积极性还是比较高,因为信息技术课并不像语文、数学那么枯燥、单调,也不像历史、政治需要死记硬背。相对来说学生觉得比较新鲜。但是这又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学生感兴趣的并不是学习,而是打游戏、上网聊天。所以,学生对计算机的认识还有待提高。要进一步对他们进行正确的引导。

二、教材分析 本学期教材是使用最新长春市出版社出版的:七年级信息技术下学期,内容是全新的。内容包括:信息安全与道德、电子表格、图像处理,其中图像处理为本学期的重点三、指导思想: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中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意见》以及学生的具体情况,明确中学信息技术课程的任务:培养学生对信息技术的兴趣和意识,让学生了解或掌握信息技术基本知识和技能,使学生具有获取信息、传输信息、处理信息和应用信息技术手段的能力,形成良好的信息技术素养,为他们适应信息社会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打下必要的基精心整理专业资料 . . . . 础。 四、教学目标: 1、了解计算机的安全与道德 2、培养学生对计算机的感性认识,了解信息技术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培养学生学习、使用计算机的兴趣和意识。 3、学会使用Photoshop处理图片 4、养成良好的计算机使用习惯。 5、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并掌握一些学习方法和技巧,培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学生之间相互交流,进行某些创新设计。 五、教学措施 本期主要采取课堂教师授课方式、任务驱动方式、学生自学方式和动手操作等方式进行学习,适当进行一些小竞赛及课堂评价的方式进行教学。其中学生自主学习和动手实践是最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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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初中阶段原创精品配套教材 长春版七年信息技术下册全册教案教材定制 / 提高课堂效率 /内容可修改 Changchun Version Seven Years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Volume 2 Teaching Plan 教师:风老师 风顺第二中学 编订:FoonShion教育

长春版七年信息技术下册全册教案 七年下册信息技术教案-长春出版社 第一单元信息安全与道德 第一课计算机的安全使用 第二课知识产权与使用计算机的道德规范 第二单元电子表格 第三课用excel做理财表 第四课计算我的零用钱 第五课轻轻松松查账目 第六课一目了然看图表 第七课相片管理好帮手 第八课初识photoshop 第九课图像处理的基本工具 七年下册信息技术教案-长春出版社 第一单元信息安全与道德 第一课计算机的安全使用 第1课时

【教学目标】 1、了解计算机安全,能区分计算机安全内涵的三个方面。 2、知道计算机病毒和黑客带来的危害,感受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增强安全使用计算机的意识。 3、了解几种国内外常用的杀毒软件,熟悉其中一种杀毒软件的使用方法。 【教学重点】计算机安全内涵 【教学难点】计算机安全防范措施 【教学方法】讨论交流、分组探究 【课时安排】2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计算机的广泛应用给社会各个领域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和效益。但是,计算机使用规模及范围的扩大也给我们的生活、工作带来了考验,即法律和道德问题。 那么对我们来说,这些安全的问题有哪些呢?我们又将如何安全地使用计算机呢?(板书课题) 讲授新课。 教师利用课件,提出问题: 1、影响计算机安全的因素有哪些,归类分析,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师生共同讨论交流、归纳计算机安全涉及的三个方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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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进度

初中七年级下学期信息技术教学计划 一、学生基本情况 本计划针对七年级全体学生,通过上年的学习,学生对软件例如Excel、photoshop 有一定了解,但是由于每一学期信息技术课时比较少,学生的遗忘性大,大多数学生学后没有注意巩固,学生掌握的情况不是很理想,参差不齐。学生家庭条件较差,家里几乎没有电脑,学生只是上课时间听课,课后就没有练习巩固的机会,所以,大部分学生对所学知识遗忘较大,操作生疏; 学生对本学科的学习积极性还是比较高,因为信息技术课并不像语文、数学那么枯燥、单调,也不像历史、政治需要死记硬背。相对来说学生觉得比较新鲜。但是这又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学生感兴趣的并不是学习,而是打游戏、上网聊天。所以,学生对计算机的认识还有待提高。要进一步对他们进行正确的引导。 二、教材分析 本学期教材是使用最新长春市出版社出版的:七年级信息技术下学期,内容是全新的。内容包括:信息安全与道德、电子表格、图像处理,其中图像处理为本学期的重点三、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中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意见》以及学生的具体情况,明确中学信息技术课程的任务:培养学生对信息技术的兴趣和意识,让学生了解或掌握信息技术基本知识和技能,使学生具有获取信息、传输信息、处理信息和应用信息技术手段的能力,形成良好的信息技术素养,为他们适应信息社会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打下必要的基

础。 四、教学目标: 1、了解计算机的安全与道德 2、培养学生对计算机的感性认识,了解信息技术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培养学生学习、使用计算机的兴趣和意识。 3、学会使用Photoshop处理图片 4、养成良好的计算机使用习惯。 5、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并掌握一些学习方法和技巧,培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学生之间相互交流,进行某些创新设计。 五、教学措施 本期主要采取课堂教师授课方式、任务驱动方式、学生自学方式和动手操作等方式进行学习,适当进行一些小竞赛及课堂评价的方式进行教学。其中学生自主学习和动手实践是最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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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基本情况 本计划针对七年级全体学生,通过上年的学习,学生对软件例如Excel、photoshop有一定了解,但是由于每一学期信息技术课时比较少,学生的遗忘性大,大多数学生学后没有注意巩固,学生掌握的情况不是很理想,参差不齐。学生家庭条件较差,家里几乎没有电脑,学生只是上课时间听课,课后就没有练习巩固的机会,所以,大部分学生对所学知识遗忘较大,操作生疏; 学生对本学科的学习积极性还是比较高,因为信息技术课并不像语文、数学那么枯燥、单调,也不像历史、政治需要死记硬背。相对来说学生觉得比较新鲜。但是这又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学生感兴趣的并不是学习,而是打游戏、上网聊天。所以,学生对计算机的认识还有待提高。要进一步对他们进行正确的引导。 二、教材分析 本学期教材是使用最新长春市出版社出版的:七年级信息技术下学期,内容是全新的。内容包括:信息安全与道德、电子表格、图像处理,其中图像处理为本学期的重点三、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中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意见》以及学生的具体情况,明确中学信息技术课程的任务:培养学生对信息技术的兴趣和意识,让学生了解或掌握信息技术基本知识和技能,使学生具有获取信息、传输信息、处理信息和应用信息技术手段的能力,形成良好的信息技术素养,为他们适应信息社会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打下必要的基础。 四、教学目标: 1、了解计算机的安全与道德 2、培养学生对计算机的感性认识,了解信息技术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培养学生学习、使用计算机的兴趣和意识。 3、学会使用Photoshop处理图片 4、养成良好的计算机使用习惯。 5、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并掌握一些学习方法和技巧,培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学生之间相互交流,进行某些创新设计。 五、教学措施 本期主要采取课堂教师授课方式、任务驱动方式、学生自学方式和动手操作等方式进行学习,适当进行一些小竞赛及课堂评价的方式进行教学。其中学生自主学习和动手实践是最主要的。 第一单元:信息安全与道德 第一课:计算机的安全使用 一、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了解两种常用的国内杀毒软件,强调使用正版杀毒软件,且定期更新的重要性。 过程与方法:分组探究,上网查找计算机病毒和黑客带来的危害,感受信息安全的重要性。

长春版初中信息技术七年级下册全册共九课教案设计

七年下册信息技术教案-长春出版社 第一单元信息安全与道德 第一课计算机的安全使用 第二课知识产权与使用计算机的道德规范 第二单元电子表格 第三课用Excel做理财表 第四课计算我的零用钱 第五课轻轻松松查账目 第六课一目了然看图表 第七课相片管理好帮手 第八课初识Photoshop 第九课图像处理的基本工具 七年下册信息技术教案-长春出版社 第一单元信息安全与道德 第一课计算机的安全使用 第1课时 【教学目标】 1、了解计算机安全,能区分计算机安全内涵的三个方面。 2、知道计算机病毒和黑客带来的危害,感受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增强安全使用计算机的意识。 3、了解几种国内外常用的杀毒软件,熟悉其中一种杀毒软件的使用方法。 【教学重点】计算机安全内涵 【教学难点】计算机安全防范措施 【教学方法】讨论交流、分组探究 【课时安排】2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计算机的广泛应用给社会各个领域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和效益。但是,计算机使用规模及范围的扩大也给我们的生活、工作带来了考验,即法律和道德问题。 那么对我们来说,这些安全的问题有哪些呢?我们又将如何安全地使用计算机呢?(板书课题) 讲授新课。 教师利用课件,提出问题: 1、影响计算机安全的因素有哪些,归类分析,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师生共同讨论交流、归纳计算机安全涉及的三个方面有: ⑴物理安全 ⑵运行安全 ⑶信息安全 2、分组探究,上网查找计算机病毒和黑客带来的危害,感受信息安全的重要性。 根据学生查找的结果,并回答: 计算机面临的安全威胁主要来源是什么?(黑客和计算机病毒) 教师利用多媒体课件展示一些相关的案例,帮助学生理解黑客给社会生产、生活带来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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