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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15年6月30日)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15年6月30日)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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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15年6月30日)1

一、综合(24项)

1- 基本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 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暂行办法(96)汇管函字第211号

3 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97)汇管函字第250号

4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年第3号

5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5号

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20号

8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汇发[2014]23号

2- 账户管理

1 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银发[1997]416号

2 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97)汇政发字第10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驻华使领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7]114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公外汇账户业务涉及有关外汇管理政策问题的批复汇复[2007]398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驻华外交机构外汇业务有关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08]53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9号

3- 行政许可

1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

2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3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汇发[2015]31号

4-其他

1 共收录外汇管理法规231件。2

1 国家外汇管理局来信来访制度汇发[1999]346号

2 关于规范外汇业务重要凭证、审批核准、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汇发[2004]1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国家

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国家外汇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工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08]12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法律咨询工作管理规定汇综发[2009]106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办理二氧化碳减排量等环境权益跨境交易有关外汇业务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0]151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修改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汇发[2015]20号

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26项)

1- 经常项目综合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免税商品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16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06]19号

3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和境内居民个人购汇操作规程汇综发[2006]32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自行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通知汇发[2007]49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22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汇发[2015]7号

2-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

1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商业银行办理黄金进出口收付汇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2]85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做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应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2]123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52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44号

3- 边境贸易3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边境地区贸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12号

4-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币旅行支票代售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15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捐赠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63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

4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

5- 个人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1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规范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操作的通知汇综发[2007]90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09]56号

3 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应急预案汇综发[2008]49号

4 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汇发[2011]10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开办电子渠道个人结售汇业务试行个人分拆结售

汇“关注名单”管理的通知汇发[2011]41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规范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接入审核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13]77号

6- 外币现钞与外币计价管理

1 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汇发[2003]102号

2 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操作规程汇发[2004]21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4]24号

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80项)

1- 资本项目综合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放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63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批权限的通知汇发[2010]29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3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财务公司账户数据接口规范的通知汇发[2012]55号4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推广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的通知汇发[2013]17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3年版] 》的通知汇综发[2013]80号

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2号

2- 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

(1)-基本法规

1 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令2002年第42号

2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令2003年第2号

3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令2005年第28号

4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令2006年第10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2]59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汇发[2013]21号

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

8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15]19号

(2)-年检

1 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审计工作的通知财外

字[1998]607号

2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

检实施方案的通知[1998]外经贸资发第938号

(3)-其他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47号

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建房[2010]186号

3 商务部外汇局关于改进外商投资房地产备案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4]340号5

4 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

3-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4号

2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09]30号

3 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投资联合年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合函[2009]60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31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

4- 境外融资及有价证券管理

(1)-境外发债及上市

1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发债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23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54号(2)-套期保值

1 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证监发[2001]81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25号

(3)-其他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境内发行B股和境外上市股票外汇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募股收入结汇审批权限的通知汇发[1999]380号

2 中国人民银办公厅关于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股份及分红所涉账户开立与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办发[2009]178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境内个人投资B股购汇有关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11]148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回购B股股份购汇额度等外汇管理事项的批复汇复[2012]21号

5- 证券市场投资外汇管理

(1)-境内证券市场投资外汇管理

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

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令2006年第36号

2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09]第1号(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第2号修改)6

3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绿庭(香港)有限公司减持A股资金管理有关

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10]58号

4 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第10号

5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令2013年第90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有关问

题的通知汇发[2013]9号

(2)-境外证券市场投资外汇管理

1 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发[2006]121号

2 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令2007年第2号

3 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监发[2007]27号

4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

2013年第1号

6- 外债及对外担保管理

(1)-基本法规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等规章的通知附件: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97)汇政发字第06号

2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令2003年第28号

3 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9号

4 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12号

(2)-外债统计与管理

1 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等规章的通知附件:外债统计监测实施细则[97]汇政发字第06号

3 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有商业银行实行中长期外

债余额管理的通知计外资[2000]53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国外债口径及相关问题的通知汇发

[2001]174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2010年度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汇

发[2010]18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核定2011年度境内机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1]14号7

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核定2012年度境内机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12号

8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核定2013年度境内机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有关问题的

9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9号

10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核定2014年度境内机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14号

1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核定2015年度境内机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5]14号

(3)-担保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4]29号

2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4]第13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部分非银行机构内保外贷业务实行集中登记管理的通知汇发[2015]15号

(4)-贸易信贷

1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办理信用证和保函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124号

(5)-外汇贷款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汇发[2002]125号

2 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09]49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1]46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债转贷款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4]5号

7- 个人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1)-资产转移

1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年第16号-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

2 《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操作指引[试行] 汇发[2004]118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交部公安部监察部司法部关于实施《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9号

4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财产对外转移提交税收证明或者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3号

(2)-证券投资

1 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内证券经营机构从事B股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95]汇管函字第140号8

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投资境内上市外资股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1]22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关于境内居民个人投资境内上市外资股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1]26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投资境内上市外资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汇发[2001]31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关于境内居民个人投资境内上市外资股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汇发[2001]32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外汇存款投资B股市场有关问题的补充

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个人投资者B股投资收益结汇有关问题的批复汇复[2007]283号

8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7号

(3)-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以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政策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2号

四、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42项)

1- 基本法规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的通知附件: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

务管理的相关规定[93]汇业函字第83号

2 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范围界定[96]汇管函字第142号

3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相关事宜的通知汇发[2015]26号

2- 银行结售汇业务

(1)-银行结售汇业务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黄金借贷和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外汇管理问题的批复汇复[2005]253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贵金属业务汇率敞口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汇发[2012]8号

3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14]53号9

5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外资银行结售汇专用人民币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15]12号

(2)-银行结售汇头寸管理

1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统计报表及报送方式的通知汇综发[2012]129号

(3)-银行结售汇报表

1 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汇发[2006]42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结售汇统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54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将人民币购售业务纳入结售汇统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0]99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及报送方式的通知汇综发[2012]152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相关指标的通知汇综发[2014]65号

(4)-结售汇相关产品管理

1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政策性银行为合格境外机构办理人民币贷款业务和货币互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7]81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62号

3- 离岸业务

1 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7]438号

2 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98]汇管发字第09号

4- 银行卡相关业务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外币卡管理的通知汇发[2010]53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联国际有限公司承接银联卡境外业务相关外汇业务资质等事宜的批复汇复[2013]125号

5- 不良债权

1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境内金融机构对外转让不良债权备案管理的通知发改外资[2007]254号

6- 银行相关其他业务

1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内地银行与香港和澳门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4]254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开办个人外汇保证金交易的批复汇复[2006]95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广东发展银行境内代付业务等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07]17号10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交通银行开办代理境外分支机构开户见证业务的批复汇复[2010]208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台币兑换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11号

7- 保险公司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报送保险外汇监管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27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保险外汇监管报表报送方式的通知汇综发[2014]64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指引》的通知汇发[2015]6号

8- 信托公司、金融资产公司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1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汇业务经营范围的通知银发[2000]160号

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证券经营机构从事B股业务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证监发[2001]26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44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汽车金融公司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72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资产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5]3号

9- 外币代兑机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自助兑换机

1 外币代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年第6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外币代兑机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7]48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24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深圳市使用外币兑换机开展兑换业务的批复汇复[2009]264号

5 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汇发[2012]27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规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和外币代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汇综发[2015]38号

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办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及外币批发业务的批复汇复[2015]169号

五、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17项)

1- 汇价11

1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6号-关于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有关事宜

2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改进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形成方式有关事宜

3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9号-关于扩大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

4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4]第5号

5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银行挂牌汇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4]188号

2- 外汇交易市场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外汇市场监管规范办公程序的通知[95]汇国函字第009号

2 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银发[1996]423号

3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16号-关于在香港办理个人人民币存款、兑换、银行卡和汇款业务的有关银行清算安排事宜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即期询价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87号

5 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会员资格实施细则[暂行] 汇发[2005]94号

6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发展外汇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202号

7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办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7]287号

8 货币经纪公司外汇经纪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汇发[2008]55号

9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停办外币清算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09]137号

10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的批复汇复[2011]30号

1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的通知汇发[2013]13号

1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有关管理政策通知汇发[2014]48号

六、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24项)

1- 国际收支统计综合法规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在外汇业务工作中全面使用组织机构代码标识的通知汇发[2002]24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停止报送汇兑业务统计申报表的通知汇综发[2010]54号12

3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内银行涉外收付凭证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4]19号

5 《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 的通知》(商合函[2015]6号)

2- 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1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规程》的通知汇综发[2010]122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关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问题的批复汇国复[2010]6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关于境外承包工程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问题的批复汇国复[2010]10号

4 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核查制度汇发[2011]1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国际收支核查工作的通知汇发[2011]47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明确和调整国际收支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汇发[2011]34号

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启用境内银行涉外收付凭证及明确有关数据报送要求的通知汇发[2012]42号

8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的通知汇发[2014]21号

9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15]27号

3- 国际收支统计直接申报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资金融机构报送外汇资产负债统计报表的通知汇发[2009]6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银行贸易融资业务调查的通知汇综发[2011]114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等报表报送方式的通知汇综发[2012]136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加强金融机构对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申报及升级报送系统的通知汇综发[2012]145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13]43号

4- 抽样调查制度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调查制度》和《贸易信贷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汇发[2004]67号13

2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贸易信贷抽样调查报表和启用贸易信贷抽样调查系统报送数据的通知汇综发[2009]12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关于开展2010年6月末贸易信贷调查有关事项

的通知汇国发[2010]8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扩大贸易信贷调查地区范围及提高调查频率的通知汇综发[2011]28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收支司关于启用新版贸易信贷抽样调查系统的通知汇国发[2012]17号

七、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11项)

1- 办案程序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检查处罚权限管理规定汇发[2001]219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汇发[2002]79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汇发[2002]80号

2- 法律依据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骗购外汇、非法套汇、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汇发[1999]102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七章法律责任部分条款内容含义和适用原则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59号

3 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提请解释《外汇管理条例》法律责任有关条款的复函国法函[2012]219号

3- 其他

1 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

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安部〈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的会议

纪要》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96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国内私自以外币计价结算和禁止发布含有外币计价结算内容的广告的通知[96]汇管函字第177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汇发[2001]155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非法网络炒汇行为有关问题认定的批复汇综复[2008]56号

八、外汇科技管理(7项)14

1 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暂行] 汇综发[2008]162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汇综发[2009]101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实施细则汇综发[2011]131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办法[试行] 汇发[2012]64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订印发《特殊机构代码赋码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14]16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0版)》的通知汇发[2014]18号

7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报送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数据、个人外币现钞存取数据和银行自身外债数据的通知汇综发[2014]95号

外汇管理法规知识竞赛题库40;总41;

外汇管理法规知识竞赛题库国际收支、综合检查部分1、我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是哪一年制定地,于什么时间经国务院批准,什么时间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令发布,什么时间正式实施? 1994年我国实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据国际标准概念框架设计制定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并于1995年8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于1995年9月14日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令发布,于199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我国现行地国际收支统计制度包括哪些内容?2⑴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制度;⑵贸易信贷调查制度;⑶金融机构直接投资统计制度;⑷银行非居民人民币账户统计制度;⑸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统计制度;⑹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申报制度;⑺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⑻证券投资统计申报制度、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编制基本原则是什么?3⑴复式记账原则;⑵经济领土、居民和经济利益中心原则;.⑶计价和记录时间地原则、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包括哪几项内容?4⑴经常工程;⑵资本和金融工程;⑶储备资产;.⑷净误差与遗漏、通过境内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地凭证有哪些?5. 通过境内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地凭证有《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其格式和内容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统一制定、修改,由境内银行按照有关涉外收付相关凭证规定地要求备案后自行印制. 、国际收支间接申报主体为谁?6国际收支间接申报主体为通过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入或涉外付款地非银行机构和个.人、涉外收付款地申报时效是怎样规定地?7tt)发生涉外收入地申报主体,应在解付银行解付之日()或结汇中转行结汇之日(t+5.)内办理该款项地申报后五个工作日( 发生涉外付款地申报主体,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地同时办理该款项地申报8、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范围包括哪些?从发生收付款主体看包括:⑴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外非居民发生地涉外收付款项;⑵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发生地所有外汇及人民币收付款,其中,境.内居民个人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地人民币收付款暂不申报 ⑶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外(包括居民与非居民)发生地收付款,收境内银行申报,境内非居民无需申报;⑷境内居民与境外居民之间发生地跨境收付款;从结算方式看,具体内容包括:⑴以信用证、托收、保函、汇款(电汇、信汇、票汇)等结算方式办理地涉外收付款,包括银行卡项下地涉外收付款. ⑵通过境内银行对境外发出支付指令地涉外收付款,及从境外向境内银行发出支出.指令地涉外收付款.⑶通过记账方式办理对外援助地涉外收付款.⑷与非货币黄金进出口相关地涉外收付款由于汇路原因引起地跨境收支、银行自身及银行之间发生地跨境收支以及非银行机构和 个人地外币现钞(包括出国取现)存取除外. 9、什么是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地建设要求,根据国金宏工程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是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国家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办法进行开发,提供给境内银行和申报主体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申报主体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间接申报地专用电子系统,包括外汇局版、银行版和企业版.报,申报方式包括纸质申报和网上申报 、国际收支间接申报对限额申报有何规定?10对等值金额在3000美元以下(含)地对私涉外收入款项实行限额申报,即收款人可免填《涉外收入申报单》,但涉及贸易出口收汇、非居民项下地对私涉外收入款项不实行限额申报. 、银行自身计算机处理系统包括哪些系统?11银行自身计算机处理系统包括与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信息有关地银行地各种业务处理系统、会计核算系统、账务处理系统及人民币系统等.

管理制度第十一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管理制度)第十一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第十壹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本章要点有:外汇的界定;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个人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外汇资本项目的批准;外债管理;资本项目外汇收支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外汇管理机关的监管职责;被监管主体及其他有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本章近四年试题考点归纳表 本章近四年试题分数分布表

第壹节外汇管理和外汇管理法基本理论 壹、外汇及外汇管理的概念 (壹)外汇的概念 外汇包括外币现钞、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外币有价证券、特别提款权及其他外汇资产。其中,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立的用于进行国际支付的特殊手段。我国的人民币目前属于有限度自由兑换货币。 (二)外汇管理的概念 我国属于有限的外汇管理,即对经常项目的外汇收支原则上不予限制,对资本项目的外汇收支则加以限制。 二、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外汇管理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是我国现行外汇管理法律体系中的基本行政法规。 三、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及外汇管理机关 (壹)《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 1.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运营活动,不论其发生于境内或境外,均适用该条例。 2.对于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而言,仅于中国境内的外汇收支和外汇运营活动适用该条例。 3.所谓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所谓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例题·多选题】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运营活动,不论其发生于境内或境外,均适用《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所谓境内机构包括()。 A.我国境内的国家机关 B.我国境内的部队 C.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 D.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答疑编号370110101]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所谓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 (二)我国的外汇管理机关 国家外汇管理局是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 四、我国外汇管理法的基本原则 (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区别管理 1.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是指取消对经常性国际交易支付和转移的所有汇兑限制,即只要是确属经常项目下的国际交易支付和转移,而不是用于资本转移目的,就能够对外支付,不得有数量限制。

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规定

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规定 《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规定》根据1999年4月12日发布的汇发(1999)133号进行修正,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条例第一章 第一条为完善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境内居民个人(以下简称居民个人)系指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人、定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以及在中国境内居留满一年(按申请人护照上登记的本次入境日期计算)以下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银行系指经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外汇指定银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外汇账户包括现汇账户和现钞账户。现汇账户系指由港、澳、台地区或者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汇入外汇或携入的外汇票据转存款账户;现钞账户系指境内居民个人持有的外币现钞存款账户。 第五条居民个人不得以自身名义为机构办理外汇收付。 第六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一级、二级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 ,负责居民个人外汇收入、支出有账户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第七条居民个人外汇收入系指居民个人从境外获得的、拥有完全所有权、可以自由支配的外汇收入,包括下列内容: (一)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1.专利、版权:居民个人将属于个人的专利、版权许可或者转让给非居民而取得的外汇; 2.稿费:居民个人在境外发表文章、出版书籍获得的外汇稿费; 3.咨询费:居民个人为境外提供法律、会计、管理等咨询服务而取得的外汇; 4.保险金:居民个人从境外保险公司获得的赔偿性外汇; 5.利润、红利:居民个人对外直接投资的收益及持有境外外币有价证券而取得的红利; 6.利息:居民个人境外存款利息以及因持有境外外币有价证券而取得的利息收入; 7.年金、退休金:居民个人从境外获得的外汇年金、退休金; 8.雇员报酬:居民个人为非居民提供劳务所取得的外汇; 9.遗产:居民个人继承非居民的遗产所取得的外汇; 10.赡家款:居民个人接受境外亲属提供的用以赡养亲属的外汇; 11.捐赠:居民个人接受境外无偿提供的捐赠、礼赠; 12.居民个人合法获得的其他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 居民个人从境外调回的、经国内境外投资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直接投资或者间接投资的本金。

关于外汇管理有关政策及业务操作

关于外汇管理有关政策及业务操作

外汇管理有关政策及业务操作 一、主要的外汇管理政策经常项目管理 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单方面转移等。“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主要规定了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和支出的管理。主要包括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经常项目外汇帐户管理、居民个人外汇管理。 1、出口收汇核销 (1)什么是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是指外汇管理局在商务、海关、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协助下,以出口货物的价值为标准核对是否有相应的外汇(或货物)收回国内的一种事后监管措施,是对出口收汇的贸易真实性的审核。 (2)出口收汇核销管理业务流程 (一) 进入“中国电子口岸”,上网申领核销单 (二) 到外汇局领取纸质核销单 (三) 进入“中国电子口岸”,对核销单进行口岸备案 (四) 到海关办理出口报关后,在“中国电子口岸”进行网上交单 (五)凭核销单或核销单号码在银行办理结汇或入账手续 (六)提供规定凭证到外汇局进行核销报告,办理核销手续 (七)核销后凭盖有“己核销章”的“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去税务部门办理退税

(3)出口收汇:货物出口后、出口单位应当按照出口合同约定的收汇时间和方式以及报关单注明的成交总价,及时、足额地收回货款。即期收汇项下应当在货物报关出口后180天内收汇,远期收汇项下应在远期备案的收汇期限内收汇。 (4)法律责任:出口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外汇局给予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的处罚: (一)收汇后未按规定办理核销手续的; (二)向银行虚报,错报核销单编号骗取核销专用联的; (三)因故不再经营出口业务,未按规定办理核销清理手续的 出口单位有下列行为这一的,由外汇局给予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核销单、进出口报关单、核销专用联等核销单证的; (二)重复使用核销专用联的; (三)用贸易出口收汇以外的外汇收入进行虚假收汇核销报告的; (四)未经外汇局批准,即期出口项下超过报关日期180天未收汇的;远期出口收汇项下,超过在外汇局备案的预计收汇日期未收汇且无正当理由的; (五)未妥善保管或丢失核销原始凭证造成严重后果的。 2、进口付汇核销 (1)什么是进口付汇核销:是指经国家对外贸易经济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的经营进口业务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事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0年6月30日)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0年6月30日) 一、综合(28项) (一)基本法规(9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97?汇管函字第250号1 3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年第3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07?1号2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5号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7号 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 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 9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 (二)账户管理(7项) 10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银发…1997?416号 11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97?汇政发字第10号3 12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驻华使领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7?114号 1被《关于对<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等2件部门规章和<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等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2号)修改。 2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宣布废止失效14件和修改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汇发〔2016〕13号)修改。 3被《关于对<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等2件部门规章和<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等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2号)修改。

个人外汇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个人外汇管理规定实施 细则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便利银行及个人的外汇业务操作,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 个人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和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按本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本细则“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个人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或按照有关规定携带出境。 第四条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结汇以及境外个人购汇,可以按本细则规定,凭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 第五条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各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应按照本细则规定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真实性审核,不得伪造、变造交易。 银行应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完整录入相关信息。 第七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统计、监测、管理和检查。 第二章经常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八条个人经常项目项下外汇收支分为经营性外汇收支和非经营性外汇收支。 第九条个人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对外贸易购付汇、收结汇应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

外汇管理法

马达加斯加共和国总统府关于颁布《外汇管理法》的法令号-0088月2日第20062006年宗旨概述号关于补充和修改该法-05310日第731973日第67-028号法令及其年9月121967年月28曾一度成为马达加斯加与外国进行金融业务,010号法令日第3月3093-年的实施细则以及1993。 往来的基本法月开始,马达加斯加采取取消对外日常支付业务的限制措施,并且按照年9自1996 条规定加入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8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章程第 并需制订新的规章以建立进出口贸这项改革需要取消所有的外汇限制措施,从战略上考虑,。易新的政策环境条规定而制订的新的但必须承认,以前的法律规 章和后来为满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章程第8。条例之间尚存在着对外汇管理法 律理解上的不一致性。为此,特制订马达加斯加外汇管理现行法律制订本法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明确与现行外汇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1 。-使之适应国家经济政策变化以便与世界经济相融合国家将逐步实行经济自由化的战略政策。一是进一步明确了马达加斯加处理对外金融关系的本法令主要的创新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名词定义;二是表明了马达加斯加在开放资本交易市场和引进期货交易机制方面的态度。这就是颁布本法令的目的 马达加斯加共和国总统府关于颁布《外汇管理法》的法令号-008年8月2日第20062006 13日经国民议会和参议院讨论并表决通过。7本法令于2006年月号决议,共和国总统特颁布本HCC/D3日第12-7依据《宪法》和最高宪法法院2006年月27 法令,条文如下: 总则第一章依据本法令,有关名词定义如下:1第条 2

:马达加斯加以外的所有国家。外国:所有经马达加斯加财政部批准、并依据法律细则从事外汇兑换等业务的授权的中介机构基层银行和办事处。外汇兑换处:取得金融及银行监督委员会颁发的许可证、可从事以下业务的公司或机构:、 受理外汇现汇及旅行支票的买卖业务;12、受理银行账户或银行支票项下的外 汇支票兑现业务;3、受理在马达加斯加银行开设的外汇账户项下的外汇买卖业 务。:上述经授权机构负责受理在外国的马达加斯加侨民或本地非常住人口的财产清资本交易算、转让及遗产的变化和投资等业务。不涉及转移资本金的支付项目,尤其是:日常业务的支付:、所有与外贸业务和其它日常业务有关的付款, 包括银行的短期正常便利服务项目及其贷1 款项目;;2、办理涉及其它投资 类业务产生的纯收入或利息的支付项目;3、办理分期还款或降低直接投资等业 务所发生的支付项目 、办理涉及承担抚养家庭义务所发生的汇款项目4。:在马达加斯加拥有核心利 益的自然人,以及在马达加斯加设有企业的马常住居民国或外国法人。那些自然人,不包括在马达加斯加任职的外国公务员,自其在马达加斯加安顿下来后即具备了常住人口的资格。所有在马达加斯加拥有主要住所,即他们经常居住的场在马达加斯加拥有核心利益的自然人:所的自然人。自其可以证明在马达加斯加实际拥有居住条件之日取得常住居民资格的自然人:3 起计算。 非常住居民:那些核心利益在外国的自然人和在外国拥有企业的马国或外国法人和自然人,在其在外国居住后即符合非常住本国人口的资格,但马达加斯加派驻 外国的公务员除外。 非法兑换:那些没有在国家批准的中介机构和外汇兑换处进行的外汇兑换交易。外币:所有阿里亚里货币(马国法定货币)以外的货币。 外汇市场:可以就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进行兑换交易的场所。 货币黄金:由马达加斯加中央银行保管的金条,无论其是马国货币还是外国货币。 外国直接投资:由非常住本国的自然人在马达加斯加建立一家新的公司或购买由马达加斯加人或外国人拥有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股份的行为。 第2条在马达加斯加共和国的侨民和外国侨民之间可自由进行金融业务往来。 上述自由往来应在遵守本法令及马达加斯加所加入的其它国际协约规定的前提 下实施。 第3条为保护国家利益,政府可根据财政部长的建议,以政府部长会议决议的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发布时间:2007-01-05 文号:汇发[2007]1号来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打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尽快完成对所辖支局、银行的业务操作培训,并公布政策解答专线电话;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附件:《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OO七年一月五日 附件: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便利银行及个人的外汇业务操作,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 个人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和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按本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本细则“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个人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或按照有关规定携带出境。 第四条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结汇以及境外个人购汇,可以按本细则规定,凭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 第五条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各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应按照本细则规定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真实性审核,不得伪造、变造交易。 银行应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完整录入相关信息。 第七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统计、监测、管理和检查。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便利银行及个人的外汇业务操作,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 个人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和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按本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本细则“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个人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或按照有关规定携带出境。 第四条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结汇以及境外个人购汇,可以按本细则规定,凭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 第五条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各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应按照本细则规定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真实性审核,不得伪造、变造交易。 银行应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完整录入相关信息。 第七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统计、监测、管理和检查。 第二章经常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八条个人经常项目项下外汇收支分为经营性外汇收支和非经营性外汇收支。 第九条个人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对外贸易购付汇、收结汇应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进行;其外汇收支、进出口核销、国际收支申报按机构管理。 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取得个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证明,并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个人。 (二)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进口的,本人凭其与代理企业签定的进口代理合同或协议购汇,所购外汇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直接划转至代理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出口的,可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收汇、结汇。结汇凭与代理企业签订的出口代理合同或协议、代理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代理企业将个体工商户名称、账号以及核销规定的其他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后,可以将个体工商户的收账通知作为核销凭证。 (三)境外个人旅游购物贸易方式项下的结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旅游购物报关单办理。 第十条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一)捐赠: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捐赠须符合国家规定; (二)赡家款: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 (三)遗产继承收入: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 (四)保险外汇收入:保险合同及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证明。投保外汇保险须符合国家规定; (五)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关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一些最新政策

关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一些最新政策 《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解释。 1、《通知》所涉及的范围是什么? 本《通知》要求境外企业及个人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所得(指《通知》中所涉及的非贸易项目及部分资本项目)汇出时除须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交外汇局原规定的其他凭证外,还须提交税务凭证;境内居民个人因私兑换外汇、旅游及因公出国不在此《通知》范围。 2,《通知》对企业有何影响? 《通知》实施后,对守法经营、有实际非贸易背景的境内机构对外支付不会有任何影响,只要按规定办理纳税手续并提供相关凭证即可顺利到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事实上,对外支付人是按国家规定代替境外受益人纳税,而将其余款汇出,对其自身并无经济损失。而那些试图利用非贸易途径进行逃套汇的不法分子或企业,因无真实的体贸易背景或其价格虚增,通过纳税手段会大大增加其成本,甚至无利可图。 3、《通知》的要求与以前有何不同? 在现行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相关法现中,并未明确要求审核税务凭证,《通知》下发后,将对境内机构、银行、外汇局及税务局提出如下与以前不问的要求: (1)要求境内机构到银行办理购付汇向境外支付《通知》中所列项目之前,须按《通知》规定到当地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办理申报纳税或替境外受益人代扣代缴税款手续,取得当地闯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开具的征税、免税或不征税证明; (2)要求银行在售付汇审核业务中,除须审核外汇局要求的有关凭证外,还须按《通知》规定审核相应的税务凭证。银行业务人员应掌握各种凭证的式样及格式,并应明确要求企业提交哪种税务凭证,如:营业税凭证、企业所得税凭证或个人所得税凭证以及免税及不

现行外管管理法规名录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11年6月底)1 一、综合(37项) 1- 基本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 3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暂行办法[96]汇管函字第211号4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97]汇管函字第250号 5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年第3号 6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 2- 账户管理 1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银发[1997]416号 2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97]汇政发字第10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公外汇账户业务涉及有关外汇管理政策问题的批复汇复[2007]398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驻华外交机构外汇业务有关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08]53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9号 3- 行政许可 1国家外汇管理局取消26项行政审批项目后有关事宜的公告国家汇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 1共收录外汇管理法规466件。

2国家外汇管理局取消8项行政审批项目后有关事宜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04]第1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外汇管理行政许可有关程序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68号 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004年7月1日发布实施 5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5号-调整部分外汇管理政策 6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汇综发[2007]189号 7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办理程序汇综发[2008]191号 8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 9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项目表汇发[2010]43号 4- 其他 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停止执行部分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1999]289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来信来访制度汇发[1999]346号 3关于规范外汇业务重要凭证、审批核准、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汇发[2004]1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违法(负面)信息披露工作规程(试行)汇综发[2006]105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国家外汇

个人外汇管理规定

个人外汇管理规定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个人外汇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便利个人外汇收支,简化业务手续,规范外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主体区分境内与境外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性质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个人外汇业务。按上述分类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管理。 第三条经常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原则管理,资本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进程管理。 第四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按照本办法规定,对个人在境内及跨境外汇业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有关外汇业务。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外汇收付、结售汇及开立外汇账户等业务,对个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汇款机构及外币兑换机构(含代兑点)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第六条银行应通过外汇局指定的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并将办理个人业务的相关材料

至少保存5年备查。 第七条银行和个人在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时,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也不得使用虚假商业单据或者凭证逃避真实性管理。 第八条个人跨境收支,应当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 第九条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内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照第三章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经常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十条从事货物进出口的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权登记备案后,其贸易外汇资金的收支按照机构的外汇收支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个人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以凭有关单证办理委托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项下及旅游购物、边境小额贸易等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划转及结汇。 第十二条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在规定金额以下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在规定金额以上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 第十三条境外个人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项下合法人民币收入,

2020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2020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29日对外发布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个人外汇管理办法》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我们又该怎么对外汇进行管理呢?下面一起来看一下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便利银行及个人的外汇业务操作,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 第二条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 个人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和购汇,凭本人有效 ___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按本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本细则“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个人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或按照有关规定携带出境。

第四条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结汇以及境外个人购汇,可以按本细则规定,凭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 第五条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各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应按照本细则规定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真实性审核,不得伪造、变造交易。? 第七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统计、监测、管理和检查。? 第二章经常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八条个人经常项目项下外汇收支分为经营性外汇收支和非经营性外汇收支。? 第九条个人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对外贸易购付汇、收结汇应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进行;其外汇收支、进出口核销、国际收支申报按机构管理。? 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取得个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证明,并按照 ___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个人。? (二)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进口的,本人凭其与代理企业签定的进口代理合同或协议购汇,所购外汇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直接划转至代理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出口的,可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收汇、结汇。结汇凭与代理企业签订的出口代理合同或协议、代理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代理企业将个体工商户名称、账号以及核销规定的其他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后,可以将个体工商户的收账通知作为核销凭证。? (三)境外个人旅游购物贸易方式项下的结汇,凭本人有效 ___件及个人旅游购物报关单办理。?

中国的外汇管理制度

第三节中国的外汇管理制度 一、我国外汇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 我国是实行外汇管理较严格的国家。但是,我国真正外汇管理的发展是从新中国成立后开始的,它的发展经历了由分散到集中,由不完全到正在逐步完善这样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到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阶段(1949—1956)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外汇资金严重短缺,华北、华南、华东、华中四大行政区分别颁布了外汇管理暂行办法。1950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综合上述办法,颁布了《外汇分配、使用暂行办法》,对外汇开始实行统一管理。当时外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肃清帝国主义金融残余势力,稳定国内金融物价,积极开展对外贸易,便利侨汇,利用、限制、改造私营进出口商业区和金融业,建立独立自主的外汇管理制度。 根据《外汇分配、使用暂行办法》,当时我国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1.禁止外汇在国内流通使用,取缔国内外汇黑市交易。外汇持有者可按国家规定牌价卖给政府,也可在银行开立外币存款帐户。 2.凡出口商品、劳务收入的外汇、侨汇必须出售给或存入国家银行;进口所需外汇和其他非贸易用途所需外汇,可按规定向有关机关申请。 3.建立独立自主、统一的汇价制度。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有利于出口、鼓励侨汇、积累外汇资金的原则,制定人民币汇价,并根据物价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4.规定外币、金银和人民币进出国境管理办法。对携入外币、金银不加限制,但须向海关申报。临时来华人员和外交人员可凭申报单携带一定量的外币、金银出境,人民币禁止携出入国境。 (二)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阶段(1956—1978)随着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时期,情况有了较大变化:国内市场外汇已经停止流通;除上海4家侨外资银行(即汇丰银行、麦加利银行、华侨银行和东亚银行)外,其它外商银行在我国的业务已先后关闭;对外贸易由国家外贸公司统一经营;全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这样,原来的外汇管理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19年6月30日)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19年6月30日)1 一、综合(24项) (一)基本法规(7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97〕汇管函字第250号 3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年第3号 4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5号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7号 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 (二)账户管理(6项) 8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银发〔1997〕416号 9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97〕汇政发字第10号 10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驻华使领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7〕114号 1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公外汇账户业务涉及有关外汇管理政策问题的批复汇复〔2007〕398号 12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驻华外交机构外汇业务有关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08〕53号 1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9号 1共收录外汇管理法规223件。

(三)行政许可(1项) 1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汇发〔2015〕31号 (四)外币现钞与外币计价管理(4项) 15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汇发〔2003〕102号 1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04〕21号 1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5〕47号 18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9〕16号 (五)其他(6项) 19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国家外汇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08〕12号 20国家外汇管理局法律咨询工作管理规定汇综发〔2009〕106号 21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办理二氧化碳减排量等环境权益跨境交易有关外汇业务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0〕151号 2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修改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汇发〔2015〕20号 2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新开发银行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6〕10号 24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6年第2号 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23项) (一)经常项目综合(6项) 2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币旅行支票代售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15号 2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免税商品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16号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 为贯彻落实《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尽快完成对所辖支局、银行的业务操作培训,并公布政策解答专线电话;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二OO七年一月五日 附件: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便利银行及个人的外汇业务操作,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 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国家 个人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和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按本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本细则“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个人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或按照有关规定携带出境。 第四条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结汇以及境外个人购汇,可以按本细则规定,凭相关证 第五条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各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应按照本细则规定对个 银行应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结售汇系统)

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doc 23页)

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摘要:为了加快中国外向型经济发展以及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在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成功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一系列新的外汇体制改革,并取得了圆满的效果。本文认为今后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将是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推行比例结汇形式的意愿结汇制、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外汇市场、扩大中国金融业的开放程度、完善国际收支申报体系和法规。确保中国经济真正融入国际经济主流。 1994年初,中国加大了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实施了“银行结售汇制、汇率并轨、建立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并于1996年11月取得阶段性改革成果——顺利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基本吻合,受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高度评价。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体制又进行了新的改革,制订和出台了一系列新的举措,为中国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作出了巨大贡献。 一、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做法

1.确立了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新方针 1996年11月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后,中国外汇管理原则及其内容相应发生了重大变化,即由可兑换前的侧重于外汇收支范围的严格审批转为对交易真实性进行审核,外汇管理的方式由事前管理、直接审批改为事后监督、间接管理的模式。这就是说,凡是经常项目下的交易,只要单证齐全、真实可靠,就可以不受限制地对外支付货款及运、保、佣费用。按照国际常规和改革顺序,一国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后,应继续进行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改革。不过,中国并没有急于求成。鉴于中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的国情以及20世纪80年代以来拉美等发展中国家脱离实际,过快开放资本项目造成外汇流失、频繁发生金融危机的事实,中国审时度势,适时提出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新方针,并在1997年1月14日新发布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进行了明确规定:“国家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对资本项目外汇进行管理。”在市场机制不健全、外汇资源相对稀缺的条件下,中国作出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决定,无疑是正确的和及时的。随即而来的亚洲金融危机证实了这一点。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全文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 第一条依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境内机构(以下简称企业)出口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回货款或按规定存放境外;进口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货款。 企业收取货款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出口货物;支付货款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进口货物。 第一章 企业名录管理 第三条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持《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见附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见附2)及下列资料有效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手续: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 (四)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汇局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为其办理名录登记手续。 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办理名(四)外汇局对企业实施现场核查时,通过企业名录登记信息所列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五)外汇局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九条外汇局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向金融机构发布全国企业名录。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的企业直接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不在名录的企业应当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 第二章 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审核 第十条本细则所称的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包括: (一)从境外、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收回的出口货款,向境外、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支付的进口货款; (二)从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收回的出口货款,向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支付的进口货款; (三)深加工结转项下境内收付款; (四)转口贸易项下收付款; (五)其他与贸易相关的收付款。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按国际收支申报和贸易外汇收支信息申报规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信息申报,并根据贸易外汇收支流向填写下列申报单证: (一)向境外付款(包括向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付款)的,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 (二)向境内付款的,填写《境内汇款申请书》或《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三)从境外收款(包括从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收款)的,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 (四)从境内收款的,填写《境内收入申报单》。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应当通过监测系统查询企业名录状态与分类状态,按本细则规定对其贸易进出口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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