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管理制度第十一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管理制度第十一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管理制度第十一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管理制度第十一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管理制度)第十一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第十壹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本章要点有:外汇的界定;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个人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外汇资本项目的批准;外债管理;资本项目外汇收支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外汇管理机关的监管职责;被监管主体及其他有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本章近四年试题考点归纳表

本章近四年试题分数分布表

第壹节外汇管理和外汇管理法基本理论

壹、外汇及外汇管理的概念

(壹)外汇的概念

外汇包括外币现钞、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外币有价证券、特别提款权及其他外汇资产。其中,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立的用于进行国际支付的特殊手段。我国的人民币目前属于有限度自由兑换货币。

(二)外汇管理的概念

我国属于有限的外汇管理,即对经常项目的外汇收支原则上不予限制,对资本项目的外汇收支则加以限制。

二、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外汇管理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是我国现行外汇管理法律体系中的基本行政法规。

三、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及外汇管理机关

(壹)《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

1.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运营活动,不论其发生于境内或境外,均适用该条例。

2.对于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而言,仅于中国境内的外汇收支和外汇运营活动适用该条例。

3.所谓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所谓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例题·多选题】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运营活动,不论其发生于境内或境外,均适用《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所谓境内机构包括()。

A.我国境内的国家机关

B.我国境内的部队

C.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

D.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答疑编号370110101]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所谓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

(二)我国的外汇管理机关

国家外汇管理局是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

四、我国外汇管理法的基本原则

(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区别管理

1.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是指取消对经常性国际交易支付和转移的所有汇兑限制,即只要是确属经常项目下的国际交易支付和转移,而不是用于资本转移目的,就能够对外支付,不得有数量限制。

2.于经常项目外汇活动中,银行仍需根据外汇管理制度的要求,通过核对交易单证进行真实性审核。

(二)对外汇资金流出、流进实施均衡监管

原则上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入能够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的条件、期限等,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根据国际收支情况和外汇管理的需要作出规定。(三)加强国际收支统计监测,建立国际收支应急保障制度

1.国际收支是指壹个国家或地区于某壹特定时期内发生的全部对外收入和支出的总和。

2.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要求有外汇运营活动的境内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方案、统计报表等资料。

3.凡是中国居民和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壹切经济交易,均应当向国家外汇管理机关进行申报。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作为监管者,应对国际收支进行统计监测,定期公布国际收支情况。

4.运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客户开立外汇账户,且通过外汇账户办理外汇业务。

5.对于有零星外汇收支的客户,银行能够不为其开立外汇账户,但应通过银行以自身名义开立的“银行零星代客结售汇”账户为其办理外汇收支业务。

(四)维护人民币主权货币地位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且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保税监管区内和境内保税监管区域外之间货物贸易项下交易,能够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也能够以外币计价结算;

2.区内机构之间的交易,能够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也能够以外币计价结算。

3.国家允许符合壹定条件的保险合同以外币进行计价结算。

第二节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制度

壹、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制度概述

(壹)经常项目及经常项目外汇的概念

经常项目,通常是指壹个国家或地区对外交往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包括贸易收支、服务收支、收益和经常转移,其中贸易及服务是最主要的内容。于经常项目下发生的外汇,即经常项目外汇。

【例题·多选题】经常项目通常是指壹个国家或地区对外交往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下列选项中,属于经常项目的有()。

A.贸易收支

B.服务收支

C.非金融资产

D.收益

[答疑编号370110102]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经常项目。经常项目包括贸易收支、服务收支、收益和经常转移,其中贸易及服务是最主要的内容。选项C属于资本项目。

(二)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管理的壹般规定

1.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实行意愿结汇制。经常项目外汇收入,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或者卖给运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

2.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凭有效单证,无需审批。

3.经常项目外汇收支需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

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

(壹)出口收汇核销制度

出口收汇核销制度,是指外汇管理部门以出口货物价值为标准,事后核对是否有相应的外汇收回境内的管理做法。

1.企业应于货物出口后不迟于预计收汇日期30天向外汇局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方案。对于预计收汇日期超过出口报关180天的,企业应到外汇局办理远期收汇备案手续。

2.企业出口项下的资金流和货物流应当基本对应,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壹是出口报关总价之和和出口收汇总额之和基本壹致;二是出口报关总价之和和出口收汇总额及进口报关总价之和基本壹致;三是来料加工项下按加工合同工缴费收汇核销。

3.出口企业和收汇企业应当壹致。

(二)进口付汇核销制度

进口付汇核销制,是指外汇管理部门以进口足额到货为标准,对贸易付汇的真实性进行事后甄别。

(三)延期付款登记管理制度

外汇管理部门对进口延期付款进行登记管理。

三、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制度

(壹)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凭合同等单证直接于银行办理

(二)服务贸易对外支付需提交税务证明

(三)部分项目需提交行业主管部门核准文件

四、个人外汇管理制度

对于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收支情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

境内个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境外个人是指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同胞。

(壹)个人汇款

境内个人从外汇储蓄账户向境外汇出外汇用于经常项目支出的,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银行办理;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境外个人从外汇储蓄账户向境外汇出外汇用于经常项目支出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考题·单选题】从2007年起,国家对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于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的,购汇人于银行办理购汇时应当出具的材料是()。(2009年试题·旧)

A.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所于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C.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有关购汇用途的关联证明材料

D.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外汇管理部门的批文

[答疑编号370110103]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购汇的规定。根据规定,国家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个人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和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银行办理。因此选项A正确。

(二)个人购汇

1.境内个人购汇于年度总额以内的(即5万美元),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银行办理;经常项目项下非运营性购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关联证明材料于银行办理。

2.境外个人购汇主要是审核其人民币来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境外个人购汇无论金额大小均需凭本人身份有效身份证件和关联证明材料于银行办理。

(三)个人结汇

对于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结汇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以内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规定的证明材料于银行办理。

(四)个人账户

个人外汇储蓄账户的开立、使用、关闭等业务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银行直接办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和配偶)账户中的资金可于银行办理境内划转。个人从事对外贸易可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视同机构外汇账户进行管理。

(五)个人外币现钞

1.个人向外汇储蓄账户存入外币现钞当日累计金额于等值5000美元以下的,直接于银行办理;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于银行办理。

2.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金额于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于银行直接办理;超过等值1万美元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银行所于地外汇局事前报备。银行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为个人办理提取外币现钞手续。

3.个人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当日累计金额于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银行办理;超过等值1万美元的,仍需提交规定的证明材料。

4.对于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入境实行限额申报制管理,携入金额于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无须向海关办理申报;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需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5.携带外币现钞出境实行指导性限额管理,携出金额于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直接携出;携出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应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超过等值1万美元的,原则上不允许携带出境。

第三节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制度

壹、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制度概述

(壹)资本项目及资本项目外汇的概念

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引起对外资产和负债水平发生变化的交易项目,包括资本转移、非生产、非金融资产的收买或放弃、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衍生产品及贷款等。于资本项目下发生的外汇,即资本项目外汇。

(二)对资本项目外汇实施管制的必要性

(三)资本项目外汇收支管理的壹般规定

1.资本项目外汇收入

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保留或者卖给运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但国家规定无需批准的除外。

2.资本项目外汇支出

(1)资本项目外汇支出,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关于付汇和购汇的管理制度,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运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支付。

(2)依法终止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算、纳税后,属于外方投资者所有的人民币,能够向运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汇出。

3.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资金的使用

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资金,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及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

二、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管理

(壹)外商直接投资

1.境外机构、境外个人于境内直接投资,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直接将壹定限额内的外汇资金(目前为5万美元)结汇使用,无需提交支付用途凭证等凭证。

2.于外商直接投资资金流出时,需要先由商务主管部门对减资、转让股权、清算、撤资等事项作出批复。之后,外汇管理部门以审批部门的核准文件等为依据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撤资金额,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可将所得资金汇出境外或者用于境内的再投资。

3.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所得利润能够于纳税后,直接向外汇指定银行申请购付汇,汇出境外,不受限制。

(二)境外直接投资

1.境内机构、境内个人向境外直接投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

2.允许境内企业于核准额度内,以合同约定的金额、利率和期限,为其于境外合法设立的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发放贷款。

三、有价证券及衍生产品发行、交易项下的外汇管理

企业境外上市后需到外汇局办理境外上市外汇股票登记;资金调回需到外汇局办理备案手续,资金结汇须经外汇局核准;增持、减持、回购境外上市股票涉及到资金结汇、购付汇的,须经外汇局核准。

【关联考点】境内公司及自然人从特殊目的公司获得的利润、红利及资本变动所得外汇收入,应自获得之日起6个月内调回境内。

四、外债管理

1.外债指境内机构对非居民承担的以外币表示的债务,包括境外借款、发行债券、国际融资租赁等。境内机构对外提供担保形成的潜于外汇偿仍义务,是壹种或有外债,也纳入外债管理。

2.国家对外债实行规模管理。借用外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且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外债登记。

(1)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由国家统壹对外举借。

(2)境内中资机构从境外举借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须经国家发改委批准;举借短期国际商业贷款,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定外债限额,实行余额管理。

(3)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国外贷款的,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但需要报外汇管理机关备案,其外债限额控制于国家批准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差额之内。

【关联考点】外国投资者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低于25%的,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该企业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其举借外债按照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举借外债的有关规定办理。

【例题·单选题】某合营企业经批准的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投资总额为800万美元,该企业借用国外贷款的限额是()。

A.不超过300万美元

B.不超过500万美元

C.不超过800万美元

D.不超过1300万美元

[答疑编号370110201]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外债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国外贷款的,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但需要报外汇管理机关备案,其外债限额控制于国家批准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差额之内。

(4)金融机构于境外发行外币债券,必须经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批准,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5)提供对外担保,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由外汇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等情况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国家规定其运营范围需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于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前办理批准手续。

【关联考点】根据《担保法解释》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五、境内机构对外提供商业贷款的管理

1.银行业金融机构于经批准的运营范围内能够直接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

2.其他境内机构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应当办理批准手续。

第四节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制度

壹、银行外汇业务管理

(壹)银行结售汇业务的市场准入

1.即期结售汇业务的准入

对于总行级机构,实行核准制的准入管理方式。对于银行分支机构,实行由银行上级行自行授权、事前方案所于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备案制准入管理方式。

银行有下列情形之壹,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应当取消其结售汇业务运营资格:(1)因法定事由被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接管;(2)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银行有下列情形之壹,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根据有关规定暂停或者取消其结售汇业务运营资格:(1)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核准或者备案擅自运营结售汇业务;(2)于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核准或者备案中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提供虚假信息;(3)违规授权下辖机构开办结售汇业务;(4)未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履行机构信息变更备案。

2.远期结售汇业务及人民币和外币掉期业务的准入

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核准的结售汇业务资格,近俩年结售汇业务运营中没有发生重大外汇违规行为;(2)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3)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综合头寸管理

(头寸是款项的意思,是金融界及商业界的流行用语。如果银行于当日的全部收付款中收入大于支出款项,就称为“多头寸”,如果付出款项大于收入款项,就称为“缺头寸”。)

1.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的核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根据国际收支情况、银行的结售汇业务量和本外币资本金(或者营运资金)以及资产情况等因素,核定银行的结售汇综合头寸,且实行限额管理。结售汇综合头寸限额的管理区间下限为零、上限为外汇局核定的限额。

2.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的考核和监管

外汇管理局对银行的结售汇综合头寸按日进行考核和监管。银行应当按日管理全行系统的结售汇综合头寸,使每个交易日结束时的结售汇综合头寸保持于外汇局核定的限额内。对于临时超过核定限额的,银行应于下壹个交易日结束前调整至限额内。外汇管理局对运营外汇业务的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考核和监管。所谓权责发生制头寸管理原则是指,银行将对客户结售汇业务、自身结售汇业务和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于交易订立日计入结售汇综合头寸。

【考题·多选题】下列关于银行结售汇业务综合头寸管理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09年试题·新)

A.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应根据国际收支情况、银行的结售汇业务量和本外币资本金(或者营运资金)以及资产情况等因素,核定银行的结售汇综合头寸且实行限额管理

B.银行按日管理全行系统的结售汇综合头寸,应使每个交易日结束时的结售汇综合头寸保持于外汇管理局核定的限额内

C.银行应对客户结售汇业务、自身结售汇业务和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于交易订立日计入结售汇综合头寸

D.对于临时超过本银行综合头寸核定限额的,银行应于之后第三个交易日结束前调整至限额内

[答疑编号370110202]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综合头寸管理。根据规定,对于临时超过核定限额的,银行应当于下壹个交易日结束前调整至限额内。因此选项D不对。

(三)银行资本金、利润以及因本外币资产不匹配需要进行人民币和外币间转换的管理

各商业银行需凭人民银行的批复文件,于批准的购汇规模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购汇,其中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所于地分局申请购汇。

二、保险公司外汇业务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核准保险运营机构外汇业务资格,以及对保险业务项下的外汇收支、结汇、售汇和外汇账户实施监督管理。

(壹)保险公司的外汇业务

外汇保险是保险公司外汇业务最主要形式。所谓外汇保险是指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均以外币计价结算的商业保险。

1.对于符合以下条件之壹的财产保险,保险运营机构能够外汇收取保险费,支付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或进行保险合同结算:壹是保险标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和境外之间移动;二是保险标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存于或者实现;三是保险标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国际租赁、国际银团贷款或者其他国际融资形式存于或者实现;四是投保人和受益人均为境外法人或自然人。

2.对于符合下列条件之壹的人身保险,能够外汇收取保险费,支付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或进行保险合同结算:壹是投保人为境外法人或驻华机构,且受益人为境外自然人;二是境内居民个人于境外人身意外及医疗的保险。

(二)外汇保险业务资格管理

保险公司外汇保险业务资格管理包括市场准入、退出、运营范围变更等。保险运营机构从事外汇保险业务须经外汇局核准。

(三)和外汇保险有关的外汇收支管理

外汇保险项下的外汇收支包括保费、赔偿、保险金、再保险保费、摊回赔偿、退保费等。(四)保险公司资本金本外币转换管理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保险运营机构资本金本外币转换应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

三、证券公司外汇业务管理

证券运营机构申请开展外汇业务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取得运营外汇业务资格,符合条件的,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发《外汇业务运营许可证》,且要求每隔3年重新核发壹次。

第五节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市场管理制度

壹、人民币汇率管理

自2005年7月21日起,于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壹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形成机制

自2006年1月4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于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15分对外公布当日人民币对美元、欧元、日元、港币和英镑汇率中间价,作为当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以及银行柜台交易汇价的中间价。

(二)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管理

1.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对美元交易价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对外公布的当日美元对人民币中间价上下0.5%的幅度内浮动,人民币对欧元、日元、港币和英镑四种非美元货币交易价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对外公布的当日该货币对人民币中间价上下3%的幅度内浮动。

2.于银行结售汇市场方面,银行对客户挂牌人民币对美元汇价实行最大买卖价差幅度管理。(银行结售汇市场是我国的外汇零售市场。外汇指定银行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于规定的幅度内制定挂牌汇率,办理对企业和个人的结售汇)当日现汇(钞)最高卖出价和现汇(钞)最低买入价区间应包含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中间价,且且现汇买卖价差和现钞买卖价差分别不得超过中间价的1%和4%。(“现钞”通常指外币的钞票和硬币或以钞票、硬币存入银行所生成的存款。“现汇”主要是指以支票、汇款、托收等国际结算方式取得且形成的银行存款。)于上述价差幅度内,银行可自行调整美元现汇和现钞的买卖价。银行可自行决定对客户人民币对非美元货币挂牌现汇和现钞买卖价。

注意:买入价是客户将外汇卖给银行,由于现钞会造成银行付出壹定的保管和调运费用,所以价格相对低壹些。卖出价是银行向客户卖出外汇,不分钞、汇均是同壹个价格。

二、外汇市场管理

(壹)外汇市场的交易主体

1.目前,我国的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参和主体以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主,同时包括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

2.于我国外汇市场交易主体中,有俩种特殊交易主体,即做市商(“做市商”通常是壹些有实力、有信誉的商业银行,且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和开展衍生品外汇经纪业务的货币经纪公司。

银行申请银行间外汇市场远期、货币掉期会员和做市商资格,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申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会员资格,以及货币经纪公司开办外汇经纪业务,应满足壹定条件,且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后获得相应资格。

(二)交易的原则

外汇市场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外汇市场交易的币种和形式

目前允许交易的币种有人民币对美元、港元、日元、欧元等。交易的形式包括即期交易和远期交易。

1.对银行间的外汇市场只允许进行即期交易,即只能进行现汇买卖,实际上是银行间调节资金余缺的外汇交易。

2.对银行和客户之间则允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即允许买卖双方签约约定壹个汇率,于未来壹定日期买入或卖出壹定数额的外汇。

(四)外汇市场调控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能够根据外汇市场的变化和货币政策的要求,依法对外汇市场进行调节。

第六节监管和处罚

壹、外汇管理机关的监管措施

1.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运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2)进入涉嫌外汇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资料.doc

精编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资料1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 2007-11-22 字体设置和打印 【字体:大中小】【打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贷款管理,规范贷款行为,防范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是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农业银行各种类贷款管 第三条本制度中所称贷款系指农业银行对借款人自主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 第四条本制度中的贷款包括人民币贷款和外币贷款。 第五条贷款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区域产业政策, 第六条贷款的发放和使用要坚持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相统一的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区别对待,择优扶持,有借有还,到期归 第七条贷款管理实行行长负责,分级审批,集约经营,审贷分离的

第八条贷款发放实行权限管理,总行对分支行实行授权和转授权。 第九条本制度适用于农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贷款业务。农业银行向境外借款人提供贷款和境外分支机构贷款管理制度另行规 定。 第二章 第十条贷款对象(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 第十一条 (一)借款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的建设和生产 (二)贷款使用确有经济效益,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或 (三)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在其帐户内应保有不低于贷款余额10%的存款作为结算支付保证。自愿接受农业银行的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如实向开户行提供有关 (四)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 (六)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年检手续,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

(完整版)第十一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考点复习】《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1 1.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不论其发生在境内或境外,均适用该条例。 2.对于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而言,仅在中国境内的外汇收支和外汇经营活动适用该条例。 【考点复习】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制度--2 经常项目包括贸易收支、服务收支、收益和经常转移,其中贸易及服务是最主要的内容。 1.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实行意愿结汇制。 2.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凭有效单证,无需审批。 3.经常项目外汇收支需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 【考点复习】个人外汇管理制度---3 1.对于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 2.境内个人购汇在年度总额以内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考点复习】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制度---4 资本项目包括资本转移、非生产、非金融资产的收买或放弃、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衍生产品及贷款等。 1.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但国家规定无需批准的除外。 2.资本项目外汇支出 (1)资本项目外汇支出,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关于付汇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支付。 (2)依法终止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算、纳税后,属于外方投资者所有的人民币,可以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汇出。 3.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所得利润可以在纳税后,直接向外汇指定银行申请购付汇,汇出境外,不受限制。 【考点复习】外债管理---5 (1)境内中资机构从境外举借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须经国家发改委批准;举借短期国际商业贷款,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定外债限额,实行余额管理。 (2)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国外贷款的,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但需要报外汇管理机关备案,其外债限额控制在国家批准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之内。 【考点复习】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管理--6 1.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对美元交易价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对外公布的当日 美元对人民币中间价上下0.5%的幅度内浮动,人民币对欧元、日元、港币和英镑四种非美元货币交易价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对外公布的当日该货币对人民币中间价上下3%的 幅度内浮动。 2.在银行结售汇市场方面,银行对客户挂牌人民币对美元汇价实行最大买卖价差幅度管理。当日现汇(钞)最高卖出价与现汇(钞)最低买入价区间应包含当日中国外汇

大额贷款管理制度1

大额贷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大额贷款操作, 防范信贷风险, 提高大额贷款质量, 为客户提供 高效、便捷服务,根据国家有关金融方针政策、信贷管理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公司办理大额贷款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是规范单项信贷业务 品种运作程序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大额贷款是指公司向同一客户(含关联企业)发放的余额超 过公司董事会规定额度的贷款。 第四条 发放大额贷款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产品政策和信贷政策。 第五条 大额贷款必须严格按程序、按审批权限发放,要认真执行逐级 申报审批(咨询)的操作流 程,不得省程序和逆程序操作。 第二章 大额贷款操作基本程序 第六条 办理大额贷款的基本程序: 客户申请T 受理与调查T 审查T 审议与审批T 报备T 与客户签订合同T 发放贷款T 贷 后管理T 贷款本息收回。具体按贷款操作规程执行。 (一) 受理与调查。 客户提出大额贷款申请, 公司受理并进行初步认定,对同意受理的 大额贷款进行调查(评估) ,调查结束后,将调查材料送信贷管理部门审查。 (二) 审查。信贷管理部门对报送的调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报董事会审议。 (三) 审议与审批。 公司董事会会审议后,在权限范围内的贷款直接进行审批,超过审 批权限的贷款报股东会审批。 (四) 贷后管理。对审批(咨询)的大额贷款,通过信贷管理部门逐级批复,由公司与 客户签订信贷合同,发放贷款,并负责信贷业务发生后的贷后管理。 第三章 大额贷款申请与受理 第七条 客户申请。 客户以书面形式提出大额贷款申请, 情况、申请的贷款种类、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第八条 大额贷款申请的受理。 接受客户贷款申请以后, 行性进行初步调查, 认定客户是否具备发放大额贷款的基本条件。 资金规模等情况,由董事长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大额贷款。 第九条 同意受理的大额贷款, 公司根据信贷业务品种, 申请 书,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条 申请办理大额贷款需提供以下基本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一)法人客户申请办理信贷业务需提供的资料: 1.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证.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 2.有权部门批准的企(事)业章程或合资、合作的合同或协议,验资证明; 其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 对客户基本情况及项目可 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和公司 通知客户填写统一制式的

个人贷款业务管理制度

个人贷款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个人贷款业务经营管理和防范风险,促进个人信贷业务的稳健运行,根据《贷款通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小额贷款公司的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个人贷款业务指小额贷款公司向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发放的生产经营性、消费性的个人贷款。 第三条办理个人贷款业务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以“小额、流动、分散”为信贷原则。 第四条个人贷款业务应当根据小额贷款公司实际实行审贷岗位分离与“双签”制度。实行审贷分离的,应当将调查、审查、审批、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部门或岗位承担,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目前暂不具备审贷分离条件的,必须实行信贷人员“双签”制度,必须明确“双签”信贷人员的职责以及相应的贷款责任(通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发放的贷款除外)。 第五条除农户小额贷款(指纯农业的农户贷款)外,个人贷款业务应当实行贷款管理责任人制度。公司发放的个人贷款由贷款责任人负责管理和收回。造成风险和损失的,根据贷款责任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基本条件 第六条贷款对象: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在工商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 第七条申请个人贷款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从事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三)借款人住所或经营场所在申请贷款分支机构的服务辖区内。 (四)借款人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五)公司要求的其他贷款条件。 第八条发放个人贷款的限制条款: (一)一户家庭不得有二个或以上的借款人。 (二)不得向曾为他人担保而未履行担保责任的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 (三)不得向有过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借款人发放贷款。 (四)公司不得为股东个人提供担保。 (五)不得以贷还贷、以贷还息。

外汇管理法律制度--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十一章练习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 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https://www.sodocs.net/doc/1811558599.html, 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十一章练习 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外汇管理条例》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套汇行为的是()。 A.违反规定擅自将外汇携带出境 B.违反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 C.违反规定擅自将外币存款凭证邮寄出境 D.违反规定以外汇收付应当以人民币收付的款项 2、关于外汇市场管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外汇市场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B.我国目前允许交易的币种有人民币对美元、港元、日元、欧元等 C.建立做市商制度主要是为了提高和保障市场盈利性 D.银行与客户之间允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 3、外汇管理局对银行的结售汇综合头寸按日进行考核和监管。对于临时超过核定限额的,银行的正确做法是()。 A.在交易日当日调整至限额内 B.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时调整至限额内 C.在下一个交易日结束前调整至限额内 D.无须调整 4、某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投资总额为800万美元,该企业借用国外贷款的限额是()。 A.不超过300万美元 B.不超过500万美元 C.不超过800万美元 D.不超过1300万美元 5、对于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分别有不同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资本项目的是()。 A.直接投资 B.证券投资 C.涉及货物的交易项目 D.贷款 6、个人向外汇储蓄账户存入外币现钞当日累计金额在等值()以下的,直接在银行办理。 A.5000人民币 B.5000美元 C.5万人民 D.5万美元 7、根据《外汇管理条例》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下列选项中,属于国家另有规定范围的是()。 A.开发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 B.保税监管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

大额贷款管理制度

大额贷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规范大额贷款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大额贷款质量,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国家有关金融方针政策、信贷管理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小额贷款公司办理大额贷款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是规范单项信贷业务品种运作程序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大额贷款是指公司向同一客户 (含关联企业)发放的余额超过公司董事会规定额度的贷款。第四条发放大额贷款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产品政策'虫 和信贷政策。 第五条大额贷款必须严格按程序、按审批权限发放, 要认真执行逐级申报审批(咨询)的操作流程,不得省程序和逆程序操作。 第二章大额贷款操作基本程序 第六条办理大额贷款的基本程序: 客户申请一受理与调查一审查T审议与审批一报备一 与客户签订合同一发放贷款一贷后管理一贷款本息收回。具体按贷款操作规程执行。

(一)受理与调查。客户提出大额贷款申请,公司受理并进行初步认定,对同意受理的大额贷款进行调查(评估), 调查结束后,将调查材料送信贷管理部门审查。 (二)审查。信贷管理部门对报送的调查材料进行审查, 提出审查意见,报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与审批。公司董事会会审议后,在权限范围 内的贷款直接进行审批,超过审批权限的贷款报股东会审批。 (四)贷后管理。对审批(咨询)的大额贷款,通过信贷管理部门逐级批复,由公司与客户签订信贷合同,发放贷款,并负责信贷业务发生后的贷后管理。 第三章大额贷款申请与受理 第七条客户申请。客户以书面形式提出大额贷款申 请,其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申请的贷款种类、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第八条大额贷款申请的受理。接受客户贷款申请以后,对客户基本情况及项目可行性进行初步调查,认定客户是否具备发放大额贷款的基本条件。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和公司资金规模等情况,由董事长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大额贷款。 第九条同意受理的大额贷款,公司根据信贷业务品种,通知客户填写统一制式的申请书,同时提供相关资料。第十条申请办理大额贷款需提供以下基本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第十章 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第十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3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本章大部分内容比较晦涩,复习难度较大,“战略性放弃”未尝不是一种选择。但值得注意的是,本章考点相对集中,如果抓住重点,真正需要考生实际的考点并不多。在复习中把握以下两点: (1)熟悉掌握最近几年的试题,本章的重要考点在最近几年的试题中反复出现; (2)关注2003年教材的变化,新增考点必须掌握。 2003年教材根据最新法律规定,进行了较大调整,主要变化体现在: (1)根据最新规定增加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将原来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和外汇专用账户合并为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考生重点关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的单选题; (2)根据最新规定,对“个人因私出境用汇”部分进行了调整; (3)根据最新规定,对“外债管理”部分进行了调整,主要对“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际商业贷款”的X围进行了重新界定; (4)增加了“举借外债和对外担保管理”等内容,考生重点关注“对境内机构的外债管理”。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一、经常项目外汇收入(P287) 1、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处理原则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的外汇收入必须汇回国内,并按规定卖给外汇指定银行或者经批准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账户。考生需要准确区分的是,哪些外汇收入必须进行结汇,哪些外汇收入经批准可以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账户。 【例题1】某公司共取得外汇收入210万美元。其中,通过转让非专利技术取得50万美元,通过出租房屋设备取得60万美元,承包境外工程收到的业务往来外汇收入100万美元。根据《中华人民XX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有关规定,该公司可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申请,在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立外汇账户,并按规定办理结汇的为()万美元。(1999年) A.110 B.100 C.60 D.50 【答案】B 【解析】 (1)转让非专利技术和出租房屋设备取得的外汇收入,必须结汇; (2)承包境外工程收到的业务往来外汇收入经审批可以开立外汇账户。 【例题2】下列外汇收入中,可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在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立外汇账户的有()。(1998年) A.海关收取的外汇保证金 B.出租房产收入 C.境外投资企业汇回的外汇利润

小额贷款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篇一: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制度(全集) 附件1 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 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是全公司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 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公司对客户提供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贷 款、贴现、承兑、信用证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人员是公司参与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的人员。第五条本制度所指信贷部门是指有权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部门。第六条贷款的发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贷款规定。坚持“三农” 为本,农业、农村、农民优先;审慎经营,择优扶持;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和安

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统一的原则。公司依法办理信贷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 人强制干预。 第二章基本制度 第七条实行信贷准入管理制度。信贷准入管理包括准入对象、准入条件、 准入过程和准入权限的管理。 (一)严格准入对象。公司信贷准入对象主要包括: 1、“三农”客户。指一般农户、农村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 他涉农企业。 2、一般客户。指辖区内的自然人、法人和机构客户。 3、重点客户。指信用等级高,偿债能力强,无不良记录,发展前景好,综 合效益佳的中小客户。 4、个人消费客户。包括住房、商用房、汽车、助学等消费需求客户。 5、重点项目。指对公司具有较大贡献度,列入政府发展计划的重点项目。 6、优势区域。指经济发达,信用环境好,地方政府重视,支持农信社发展 的区域。 7、优势行业。指具有垄断优势的系统行业、具有比较优势的支柱产

第73讲_《外汇管理条例》适用范围、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管理、外债管理

第三单元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考点01:《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P544) 1.外汇的概念 外汇包括外币现钞(包括纸币和铸币)、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外币有价证券(包括股票、债券)、特别提款权及其他外汇资产。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外汇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外汇的有()。(2012年) A.中国银行开出的欧元本票 B.境内机构持有的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股票 C.中国政府持有的特别提款权 D.中国公民持有的日元现钞 【答案】ABCD 2.《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 (1)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不论其发生在境内或者境外,均适用该条例。 (2)境内机构,是指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 (3)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4)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仅对其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外汇收支和外汇经营活动,适用该条例。 【例题·单选题】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外汇收支活动中,应当适用《外汇管理条例》的是()。(2011年) A.美国驻华大使洪某在华任职期间的薪酬 B.最近2年一直居住在上海的美国公民汤姆,出租其在美国的住房获得的租金 C.美国花旗银行伦敦分行在香港的营业所得 D.正在中国短期旅行的美国人彼得,得知其在美国购买的彩票中了300万美元的大奖 【答案】B 【解析】(1)选项A: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属于“境外个人”,仅在中国境内的外汇收支和外汇经营活动适用该条例,而美国驻华大使馆不属于中国的领土,不属于“境内”;(2)选项B:在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属于“境内个人”,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不论其发生在境内或者境外,均适用该条例;(3)选项C:美国花旗银行属于“境外机构”,仅在中国境内(不包括中国香港)的外汇收支和外汇经营活动适用该条例;(4)选项D:在中国短期旅行的彼得属于“境外个人”,仅在中国境内的外汇收支和外汇经营活动适用该条例。 考点02:经常项目(★★★)(P544) 1.经常项目包括贸易收支、服务收支、收益(包括职工报酬和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和经常转移(单方面转移,如个人之间的无偿赠与或者政府之间的军事及经济援助、赠与、赔款等)。 2.经常项目的外汇收支管理 (1)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实行意愿结汇制(而非强制结汇制)。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

员工借款管理制度78311

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借款管理,明确借款申请、使用、核销操作流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菲律宾集团公司、各职能中心、事业部和子公司。其他国家/地区的分支机构参照本制度制定执行。 第三条定义及分类 员工借款是指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的临时性借款,主要用于零星、紧急或专门用途的费用开支,主要包括: (一)差旅费借款; (二)招待费借款; (三)行政备用金; (四)突发事件借款; (五)其他因公业务临时性借款。 本制度不包括公司对外借款、关联方之间资金拆借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融资与贷款。 第四条管理原则 (一)员工借款管理遵循“范围限定、专款专用”、“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 (二)公司员工的借款与报销采用属地原则进行管理,任何员工的借

款与报销均应归属一地。 (三)借款由借款人本人保管,并对其安全负全责。 (四)业务结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结清余款。 第二章借款标准和流程 第五条借款起始金额 凡预计支付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各项公务活动,集团财务中心给予提供借款。预计发生费用低于1000元的,由经办人先行垫付,业务活动结束后申请报销。 第六条借款限额 (一)差旅费借款 因公出差人员借款限额,按预计出差天数及标准核定: 出差期间预计需要支付的公共交通工具费用(汽车、轮船、火 车、飞机等)、住宿费、当地交通费、通讯费、出差津贴等各 项开支合计金额。该金额不包括公司直接支付的机票、酒店等 费用,且借款总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基本月薪。 (二)接待费借款 借款由集团总裁办公室指定人员负责,按接待人数、天数、费 用标准借款。 (三)行政备用金 定额支付,月度周转。金额根据独立办公室场所人数月度调整, 限额如下:

贷款公司信贷管理制度

贷款公司信贷管理制度 贷款公司信贷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意见(试行)》 等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本公司建立信贷业务内部管理相互制约机制、实行对公司业务规范运作及程序化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开展信贷业务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应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意见(试行)》 的相关规定,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前提,以支持“三农” 服务中小及微型企业为宗旨。 第四条本公司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在办理信贷业务的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贷后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次和不同部门承担,实现其相互监督和制约。 第五条本公司信贷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做到讲究道德,廉洁奉公、钻研业务、爱岗敬业。 第二章贷款对象及条件 第六条贷款对象应当是本公司服务辖区内经公司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中、小、微型企业法人(包括农业企业)、 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户或本公司服务辖区内具有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七条贷款条件另行确定。

第三章贷款业务种类 第八条贷款期限长短分为周转贷款和短期贷款;贷款性质分为中小微型企业贷款和“三农”贷款;按贷款对象分为企业贷款和自然人贷款。 周转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三个月以下(含三个月)的贷款。 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是指对中、小、微型企业(除农业企业)发放的各项贷款。 “三农”贷款是指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对农业企业和农户发放的贷款。 企业贷款是指本公司服务辖区内经公司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中、小、微型企业法人(包括农业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自然人贷款是指本公司服务辖区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九条贷款按有无担保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第十条信用贷款是指以客户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第十一条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本公司发放的保证贷款都为连带责任保证贷款。 第十二条办理保证贷款,应当对保证人保证资格、资信情况及其还款记录进行审查,并签订保证合同。 第十三条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下列单位不能作为保证人 (一)国家机关, (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016考研法硕知识点详解:清朝法律制度

2016考研法硕知识点详解:清朝法律制 度 一、立法概况 (一)《大清律例》 《大清律例》于乾隆五年(1740年)正式颁行天下。在此以前,顺治朝曾颁布过《大清律集解附例》,雍正朝颁布过《大清律集解》。清朝律典由清初简单地袭用明律,经过近百年时间,几经修订,终至完备成熟,这个过程反映了清朝统治者对于制定一部统一法典的重要性的认识和对于司法实践经验的不断总结,也标志着满族统治者吸纳汉文化,探索统治策略的复杂过程的基本完成。 《大清律例》的结构形式、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共分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七篇,律文四百余条,附例一千余条。自乾隆年间修订完成后,《大清律例》成为清朝的基本法典,尤其是律文部分基本定型,极少修订,后世各朝只是对律文之后的"附例"予以增修。 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大清律例》是以《大明律》为蓝本完成的,它完全可以说是中国传统封建法典的集大成者。汉、唐以来确立的封建法律的基本精神、主要制度在《大清律例》中都得到了充分体现;同时,《大清律例》的制定又充分考虑了清代的政治实践和政治特色,在一些具体制度上对前代法律有所发展和变化。 (二)《大清会典》 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加强行政管理,提高官吏的统治效能,清政府仿效明代,编制自己的会典,先后出现了《康熙会典》、《雍正会典》、《乾隆会典》、《嘉庆会典》、《光绪会典》,合称"五朝会典",统称《大清会典》。 在内容上,《大清会典》同样是记载主要国家机关的职掌、事例、活动规则与有关的制度,在编纂上一直遵循"以典为纲,以则例为目"的原则。典、例分别编辑遂成固定体例。"会典"所载,一般为国家基本制度,少有变动;具体的变更,则在增修则例中完成。《大清会典》是清朝行政立法的总汇,不仅是中国封建时代行政立法的完备形态,也是清朝立法上的重要成就。 (三)则例 则例是清朝针对中央各部门的职责、办事规程而制定的基本规则,是规范各部院政务活动、保障其正常运转的行政规则。则例为数众多,可以视为清政府的行政法规,是清代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则例自康熙朝开始制定,主要分为两类:一般则例和特别则例。一般则例是针对部院一般行政事项而定,清朝几乎每个中央主要行政机关都编有则例,如《刑部现行则例》、《钦定吏部则例》、《钦定户部则例》、《钦定礼部则例》、《理藩院则例》、《钦定台规》等。特别则例是指就各部所管辖的特定事项而制定的行政规章,如《钦定八旗则例》、《兵部督捕则例》等。此外,有些衙门内部还有关于办事、手续章程及官员违制如何处罚的专门则例,如《六部处分则例》、《吏部处分则例》等。则例作为重要法律形式之一,是清朝的一项创造,在国家行政管理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二、刑事立法 (一)发遣

第十一章 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企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的基本要求中,对于预计收汇日期超过出口报关( )天的,企业应到外汇局办理远期收汇备案手续。 A.30 B.90 C.120 D.180 2.根据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外汇包括外币现钞、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外币有价证券、特别提款权及其他外汇资产。其中,不属于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的是()。 A.票据 B.银行存款凭证 C.银行卡 D.债券 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立的用于进行国际支付的特殊手段,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这种权利称为()。 A.自由兑换货币 B.特别提款权 C.国际记账单位 D.纸黄金 4.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到( )办理登记。 A.工商部门 B.税务部门 C.外汇管理机关 D.商务部 5.下列关于境内个人外汇管理的说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个人外汇收入应当向银行结汇 B.个人结汇、购汇的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 C.个人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 D.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 6.某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投资总额为800万美元,该企业借用国外贷款的限额是()。 A.不超过300万美元 B.不超过500万美元 C.不超过800万美元 D.不超过1300万美元 7.根据规定,结售汇综合头寸限额的管理区间上限为外汇局核定的限额,下限为()。 A.零

B.上限限额的20% C.上限限额的50% D.上限限额的10% 8.已获准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一定期限的银行,依有关程序向外汇局备案后,可以办理不涉及利率互换的人民币与外币间的掉期业务。该期限是()。 A.3个月以上 B.6个月以上 C.9个月以上 D.12个月以上 9.自()起,在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A.2008年7月21日 B.2006年8月1日 C.2005年7月21日 D.2006年7月21日 10.对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或者倒卖外汇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金额()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30%以上5倍以下 B.50%以上5倍以下 C.50%以上3倍以下 D.30%以下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我国现在外汇管理法的基本原则说法正确的有( )。 A.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区别管理 B.对外汇资金流出、流进实施均衡监管 C.加强国际收支统计监测,建立国际收支应急保障制度 D.维护人民币主权货币地位 2.下列关于我国现在外汇管理的原则说法正确的是()。 A.实行国际收支统计监测与应急保障制度 B.禁止外币在境内流通 C.维护人民币主权货币地位 D.通过外汇账户办理外汇业务 3.下列有关我国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外国政府、公司发行的债券和股票也属于我国外汇的范畴 B.我国《外汇管理条例》中所称的境内机构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C.对于有零星外汇收支的客户,银行也必须为其开立外汇账户 D.我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小额贷款责任贷款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贷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信贷管理行为,合理有效营运资金,防范信贷风险,根据《商业银行法大》《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4号)和《南宁市汇潮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第二条贷款对象是指公司服务区范围内的农村地区农业种植、养殖筹生产经管及个体经营资金需求的农户,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三条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的建设和生产经管活动。 2、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 3、格守信用,能按期归还贷款。 4、无不良贷款的行为记录,具有一定的资信等级。 5、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或农户贷款证。 6、有贷款人认可的切实可行的担保措施。

7、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 8、自愿接受贷款人的检查监督,及时上报各种贷款人所需资料。 第三章贷款的种类和方式 第四条贷款种类:主要经管短期贷款;按类型分为农村地区农户小额贷款、中心企业贷款、个体经营户贷款、自然人贷款、其他贷款。 第五条贷款方式分为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票据贴现。 第四章贷款投向 第六条贷款的主要投向为青秀区农户小额贷款、中小企业贷款、个体经营户贷款、自然人贷款。 第七条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要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款流程和操作规范,坚持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向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不向股东发放贷款。 第五章贷款的期限和利率 第八条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综合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第九条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在贷款到期日前十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展期申请。担保贷款必须由贷款担保人(抵押人、保证人、出质人)出具同意展期并继续保证的书面证明,

管理制度第十一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管理制度)第十一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第十壹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本章要点有:外汇的界定;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个人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外汇资本项目的批准;外债管理;资本项目外汇收支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外汇管理机关的监管职责;被监管主体及其他有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本章近四年试题考点归纳表 本章近四年试题分数分布表

第壹节外汇管理和外汇管理法基本理论 壹、外汇及外汇管理的概念 (壹)外汇的概念 外汇包括外币现钞、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外币有价证券、特别提款权及其他外汇资产。其中,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立的用于进行国际支付的特殊手段。我国的人民币目前属于有限度自由兑换货币。 (二)外汇管理的概念 我国属于有限的外汇管理,即对经常项目的外汇收支原则上不予限制,对资本项目的外汇收支则加以限制。 二、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外汇管理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是我国现行外汇管理法律体系中的基本行政法规。 三、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及外汇管理机关 (壹)《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 1.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运营活动,不论其发生于境内或境外,均适用该条例。 2.对于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而言,仅于中国境内的外汇收支和外汇运营活动适用该条例。 3.所谓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所谓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例题·多选题】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运营活动,不论其发生于境内或境外,均适用《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所谓境内机构包括()。 A.我国境内的国家机关 B.我国境内的部队 C.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 D.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答疑编号370110101]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所谓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 (二)我国的外汇管理机关 国家外汇管理局是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 四、我国外汇管理法的基本原则 (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区别管理 1.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是指取消对经常性国际交易支付和转移的所有汇兑限制,即只要是确属经常项目下的国际交易支付和转移,而不是用于资本转移目的,就能够对外支付,不得有数量限制。

信贷合同管理制度

信贷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贷合同管理工作,加强风险控制,保证信贷业务的合法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贷合同管理是公司信贷管理的基础,信贷合同管理应遵循“统一法人,分级管理,授权决策”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信贷合同”,是指与公司信贷业务有关的借款合同、临时借款协议、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委托贷款合同、展期协议、变更协议等具有契约性质的文件。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信贷业务部门”,是指公司信贷管理、风险管理部门。 第五条公司信贷合同文本分为框架合同文本、格式合同文本和特殊合同文本。 本制度所称“框架合同文本”,是指由公司拟定合同必备条款和选择条款,由信贷人员根据具体项目需要选择使用并可增加条款的合同文本。 本制度所称“格式合同文本”,是指预先印制拟定、以印制文本或磁盘形式下发的信贷合同文本。 本制度所称“特殊合同文本”,是指除“框架合同文本”、“格式合同文本”以外的其他信贷合同文本。 第六条根据公司信贷业务的需要,借款合同一律使用框架合同文本;其他信贷合同可以使用格式合同文本。 由于特殊原因不宜使用框架合同文本、格式合同文本的,可以使用特殊合同文本。

第二章信贷合同管理职责 第七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全行信贷合同的法律归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信贷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拟定、修改及执行情况的检查; 二、负责框架合同文本和负责格式合同文本的拟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三、负责信贷合同谈判及签订工作的法律指导; 四、必要时参与特殊、重大信贷合同的谈判; 五、负责授权范围内负责信贷合同的法律审查; 六、负责指导信贷业务部门办理信贷合同公证及抵(质)押物登记事宜; 七、负责处理涉及信贷合同的重大纠纷和诉讼案件; 八、负责负责信贷合同管理的法律培训; 九、董事长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信贷合同的业务归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信贷合同谈判和签订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负责授权范围内信贷合同的审批; 三、负责授权范围内信贷合同变更的审批; 四、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行信贷合同管理中涉及的保险、监理工作; 五、负责信贷合同的统计工作; 六、负责信贷合同理的备案; 七、负责监督、检查信贷合同的履行,协调信贷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贷款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管理制度 为了防范贷款风险,合理设置制衡机制,确保公司贷款安全、稳健、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贷款政策界定 (一)小额、分散 1、同一借款人贷款额度一般在100万元(含)以下; 2、70%的资金投放于微小企业和“三农”经济。 (二)大额、单户 1、同一借款人贷款最高额度为500万元,即不超过资本金的5%; 2、30%的资金投放于贷款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的中小企业和私营经济。 (三)本公司股东不得借款。 (四)贷款利率 1、最高利率月息‰。(国家基准利率的四倍); 2、最低利率月息‰。(国家基准利率的0.9倍); 二、贷款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对象(定位):企事业法人(尤其是微小企业)、“三农”经济(尤其是种植业、养殖业和专业户)、个私经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 (二)基本条件:借款人应当具备依法生产经营、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品质优良,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符合以下要求(农户和自然人贷款除外): l、上年度经工商局年检的营业执照(必备资料); 2、上年度经技监局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上年度经人民银行年审的贷款卡(必备资料);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字样本、法人公章或印鉴章样本(必备资料); 5、企业章程和验资报告; 6、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及当期财务报表; 7、或有负债清单及情况说明; 8、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贷款三查 (一)贷前调查 1、贷前调查的基本内容 (1)基本情况。主要是借款人的贷款主体资格,基本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2)经营状况。主要是借款人近年的生产、销售、效益情况和发展前景预测。 (3)财务状况。主要是借款人近年的资产负债、资金结构、资金周转、盈利能力、现金

清朝的经济相关法律制度

清朝的经济相关法律制度 清朝在土地制度上大体承袭了明朝的土地制度,是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统治者为了维护其统治,试图通过不断地颁布法律来解决,当一个具体问题解决后又颁布另一个法律。这造成了清代法律众多。仅《大清律》的目录就多达27 页。清朝的满族作为国家的统治者对于其民族自身是有一定特权的。为了维护了统治阶级的特权,法律规定旗人生来就是有土地的。由皇帝发布诏书,大量征收汉人的土地,这一现象在今天的河北一带较为常见,加上明朝时皇家享有的土地,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圈地运动。而八旗兵勇自己是不会亲自去耕种的,这样一来,旗人有地无人耕种,而那些没有土地的农民,就成为了这些土地的佃户大量的农民投靠到了这些旗人的农场中从事劳动。这就是为什么清朝时的小农经济是由佃农和自耕农组成的原因。然而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满族贵族内部也产生了矛盾。原来清太祖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时,为了方便管理成立了八旗制度,皇帝统领两黄旗,剩下的六旗有其子弟亲信统领。两黄旗归皇帝直属,各旗内部有一个旗主掌管旗内一切大小事务。各旗之间为了争夺土地互不相让,在圈地运动中鳌拜的势力最大,在遭到各旗主的反对的同时也招致康熙皇帝的不满,这也是后期鳌拜被铲除的原因之一。这样的混乱在当时引起经济的极大震动,清朝的统治者不得不出台一部法律来改变这种情况。但是好景不长,由于农民不是在自己的土地上耕种,这种土地经营形式十分

落后,导致粮食的减产,这引起了统治阶级的不满。统治者又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田庄制度。这种田庄制的运营形式主要是,土地由内务府统一管理,内务府将土地出租给农民,再由农民向政府缴纳租金。到了年末政府就将这些租金的以部分按原来土地的比例给这些大地主。这样既能保证每年的粮食产量,又曾加了政府的税收,还能保证八旗贵族的利益,在当时不失为一种两全之策。但是在清朝后期,由于法律的特别优待,一些王公贵族整日无所事事,慢慢失去了自力更生的能力。他们经常私卖祖产,把政府分来的田地偷偷的典卖给他人。这种行为造成土地大量的兼并。统治者为了改变这种情况又颁布了法律来加以控制颁布“井田”制。主要的目的是把田地分给没有职业的旗人,有他们来统一耕种。这一制度在一般人看来这种制度无异于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可就是这种优越的条件也丝毫没有引起无业八旗子弟的兴趣。旗人受不了整日忙碌的耕种,不久逃离者十有***,这种制度也不能维持了。有时候对特殊人群的优待,反而是一种无意间的坑害。 后期由于军事的需要清朝的统治者在边疆地区推广屯田制。前期军队在战争时期从事军事活动,在和平时期从事农业生产,这与八旗制度建立的目的有点相似。八旗军战时为兵,平时为民。这种生产方式既能保证军队的粮食供给,又能节省部队平时的开销,为中央政府减少负担。这种生产方式逐步演变成了,军队占有土地后租给农民耕种,农民在岁末向军队缴纳一定的租金。这样在能保证军队保证战斗力的同事,军队又有足够的粮食与经济收入。当然清朝的统治者也梦

第十一章 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本章要点有:外汇的界定;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个人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外汇资本项目的批准;外债管理;资本项目外汇收支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外汇管理机关的监管职责;被监管主体及其他有关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本章近四年试题考点归纳表 本章近四年试题分数分布表

第一节外汇管理和外汇管理法基本理论 一、外汇及外汇管理的概念 (一)外汇的概念 外汇包括外币现钞、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外币有价证券、特别提款权及其他外汇资产。其中,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立的用于进行国际支付的特殊手段。我国的人民币目前属于有限度自由兑换货币。 (二)外汇管理的概念 我国属于有限的外汇管理,即对经常项目的外汇收支原则上不予限制,对资本项目的外汇收支则加以限制。 二、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与外汇管理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是我国现行外汇管理法律体系中的基本行政法规。 三、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及外汇管理机关

(一)《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 1.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不论其发生在境内或境外,均适用该条例。 2.对于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而言,仅在中国境内的外汇收支和外汇经营活动适用该条例。 3.所谓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所谓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例题·多选题】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不论其发生在境内或境外,均适用《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所谓境内机构包括()。 A.我国境内的国家机关 B.我国境内的部队 C.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 D.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