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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范文——论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

毕业论文范文——论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
毕业论文范文——论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制度,调节、规范医疗服务供需关系,完善医保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挥医保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保障和维护参保人员医保权益。推动医保参保人员全覆盖,巩固我市全民医保成果;完善报销政策,确保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规定得到及时补偿,保障人民群众医保权益。充分发挥医保的基础作用,引导医疗服务机构主动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负担。 (二)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按照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整体部署,市人力社保部门牵头制定实施医保配套支持政策,在医保基金预算额度、付费方式改革、信息技术支撑、医师多点执业和药品、诊疗项目价格调整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支持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医疗机构间分级诊疗,医保实行差别化支付政策。基层医疗机构的职工医保门诊报

销比例高于高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低于高级别医疗机构。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转诊转院,起付线连续计算。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报销范围扩大到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中的品规。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开具长期处方,基本医保予以支付。开展医师多点执业的,医保管理部门及时维护医保服务医师多点执业信息,保证其能够在各执业地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服务。 (四)探索建立适应医养结合要求的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国家和本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互融合的要求,探索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分担居民和家庭护理费用经济风险。 二、构建多层次大病保障体系 (五)深入实施大病保险制度。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的人员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围,参保人员因住院(含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在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费用,由大病保险按照“分段计算、累加给付”的原则报销,即:2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至30万元(含)之间分别报销50%、60%、70%。参加职工基本医保并按照规定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的人员,因住院(含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

医疗保险法律制度

经济与管理学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期末论文 论 医 疗 保 险 法 律 制 度 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工商管理类 班级:工商管理类二班 学号:1015224228 姓名:岳文杰 指导老师:康剑英 成绩:

论医疗保险法律制度 姓名:岳文杰日期:2011-6-18 摘要:在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诸价值中,正义是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首要价值,保证人民身体健康安全最能体现中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特征制度追求,法的价值实现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实践和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就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价值的实现而言,需要国家的干预与介入。本文通过对当前医疗保险制度的概念的理解,以及对医疗保险制度中存在的常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从法律制度的完善来规范我国医疗保险的运行环境,运行制度,确保医疗保险体系的安全运行。 关键词:医疗保险制度概念;立法理念与环境;制约筹资社会化管理;正义;安全有序;国家干预 由于法学家认为法的价值的各种理论只不过是反映了其各自所具有的特殊偏好,因此,法的价值就具有普罗透斯似的特性。尽管如此,法学界对发的价值的基本内涵还是有较为合理的界定,即作为客体的法律满足主体需要的积极意义,它们一般包括正义、自由、秩序、公平、安全和效益。卓泽然认为“发的价值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作为基础的法对于人所具有的意义,是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也是人对于法的绝对超越指向。”价值可以分为各种层次和类别,如一般人们将法的价值分为:公平价值、正义价值、自由价值和秩序价值等;有的人又将法的价值分为:目的价值、法的工具价值等,看上去十分复杂。笔者认为法的价值具有抽象与具体之分,在法理学上,法的价值是法理学和法哲学的命题,是指人类社会中整个法律现象的价值;但由于各个部门法的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和自身功能的不同,使得各部门法的法律价值可能表现出不同的价值取向。“对于不同的法律部门来说,对法律价值既有不同的解释,也有不同的侧重于取舍”。就医疗保险法律制度来说,其根本价值在于正义、保证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保障社会稳定和有序。虽然医疗保险法中也要体现一定的效益价值,但就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主要目的来看,效益价值显然不是该法的主要追求。在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诸价值中,正义是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首要价值,因而正义是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核心价值,而保障社会的稳定和有序是我国医疗保险法律的基本价值。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涉及到社会成员的身体健康,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的稳定发展。然而,我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缓慢,这不利于构建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因此,对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007 年7 月《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结合我国国情,在现有的医疗保障体系下,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并总结现有医疗保险体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以城市居民为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这一意见的颁布意味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公费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共同构成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这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确立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仍然存在很多需要不断完

医疗保险制度论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对医疗机构的影响

医疗保险制度论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对医疗机构的影响[摘要] 医疗机构改革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则会带动医疗机构改革的发展与完善。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必然会受到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影响,体现在:医疗保障体系主体构成的变化;医疗机构的经营服务格局的变化;医疗机构必需正确认识并处理好与医疗保险机构的关系;医疗机构工作方式的改变;医疗机构改革必需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相适应。 [关键词] 医疗保险制度; 改革; 医疗机构 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三大支柱之一,而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必然会受到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影响。原卫生部部长高强在2007年1月15日向香港、澳门地区全国人大代表作报告时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几个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坚持医疗卫生体制、医疗保险制度同步改革,同步推进[1]。医疗机构改革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则会带动医疗机构改革的发展与完善。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对医疗机构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使医疗保障体系主体的构成发生了变化。 在我国旧有的“公费和劳保”医疗体制下,医疗保障体

系的主要主体为患者、工作单位和医疗机构,而现代医疗保障体系的三个主体则变为患者、医疗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在新的医疗保障体系中,处于枢纽地位[2]。在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后,医疗机构不仅是医疗服务的载体,而且是整个医疗保险运行的“载体”,在保险、患者和医疗机构三方关系中处于“核心”地位[3]。 2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使医疗机构的经营服务格局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在: 2.1 病人流向发生变化。参保职工根据自己的情况对社区、专科、综合医疗机构做出选择,根据具体的疾病情况有区别地选择每次的就诊医疗机构,使部分医疗机构的病人减少。 2.2 医疗机构收入减少或增长幅度下降。个人医疗账户的建立,使患者费用意识增强;医疗保险机构的监督与审核,对医疗机构形成制约;国家财政投入总量减少。 2.3 医疗服务成本上升。在“市场主导”的趋势下,医疗机构为在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需要对医疗机构形象、硬件设施及就医环境的改善投入大量的资金;同时,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机构在人员激励、人才培养和引进、科研工作等方面的投入也大为增加。 2.4 矛盾转移,医患矛盾相对增加。在旧的医疗体制下形成的“全包全关”医疗消费理念短期内不能彻底转变,患

医疗社会保险制度管理论文

医疗社会保险制度管理论文 摘要:我国医疗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随着社会生活和经济的发展已经初具雏形,但是由于其本身所固有的、制度的、经济的和思想的根源,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依然不能满足人们对于它的期待。文章试图通过对医疗保险的产生和发展的简单介绍和我国医疗社会保险的缺陷,提出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和建议。 关键词:医疗保险疾病保险问题对策 我国20世纪50年代初建立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统称为职工医疗保险,它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项目之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远不能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因此,如何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因其关系到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便成为社会保障制度中一个重要的课题。本文拟通过对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简要介绍和分析,提出如何改革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思路。 一、医疗保险制度的概念和产生 关于医疗保险的概念,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尚无统一的定论,对医疗保险的提法、表述及内容存在着不同的认识。从医疗保险的范围大小来看,可以分为广义的医疗保险和狭义的医疗保险。我国以往和现行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表面上看只支付医疗费用,但实际上通过其他制度也补偿了由疾病引起的误工费用,即是一种广义的医疗保险。我国计划要建设的医疗保险制度,应该是向着“健康保险”的方向;但由于我国的现实国情,短期内的医疗保险只能是努力完善医疗费用的保险或补偿。所以,本文所指医疗保险,其实质即是狭义的医疗保险。在此,有必要区分医疗保险和疾病保险。 西方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大多是从医疗保险起步的。医疗保险始于1883年德国颁布的《劳工疾病保险法》,其中规定某些行业中工资少于限额的工人应强制加入医疗保险基金会,基金会强制性征收工人和雇主应缴纳的基金。这一法令标志着医疗保险作为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险制度的产生。特别是1929~1933年世界性经济危机后,医疗保险立法进入全面发展时期,这个时期的立法,不仅规定了医疗保险的对象、范围、待遇项目,而且对与医疗保险相关的医疗服务也

关于医疗保险论文开题报告

关于医疗保险论文开题报告 选题依据 医疗保障制度的研究,对实现全民医疗保险意义深远重大。这一研究既利于加强我国1?:疗保障体系的完整性,又有利于统筹城乡二元结构,丰富完善城乡统等理论,从而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现代的民疗保障制度最平发端于德国。1833年俾斯麦政府施行了《疾病社会保险法》,治初覆盖的人群十分有限,仅为某些行业中工资少于规定限额的现代化大生产中的劳动名?,医疗保障的范围也丨?分狭窄。之后,英国、法国、奥地利、比利时、荷兰等国纷纷仿效德国,颁布法律建立医保制度。日本于1922年率先在亚洲建立民保制度。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升和发展,早先德国式的医疗保障体制已经不能满足广大社会公众对医疗越来越高的需求。1942年,英国经济学家威廉?贝弗里奇爵」:(william beveridge)起草了《社会保险及相关服务》(report on social insurance,俗称“w弗里奇报告”),报告对以往提供的各种福利进行了反思,并系统勾画了战后社会保障汁划的宏伟蓝阁,幵创了全民医保的先河。二战结朿后,英国于1946年实行了《闻民健康服务法》,提出要为每个国民提供均等的民疗服务,建立了城乡统一的k疗保障体系,并首次提出医疗保障体系的覆盖对象是全体国民,这是医疗保障体系的一个?大飞跃。

1978年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站金会通过了著名的《阿拉木图宣言》,明确指出:初级卫生保健是实现“xx 年人人享存卫生保健”,说明健康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人人都有权享受卫生医疗服务气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广泛受到金融危机和财政支出受限等因素的影响,世界各国均对医疗保障制度进行了改革,但是医疗保障需耍覆盖企民的理念并没有改变。 就我|s|而言,目前设符城镇职工恶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作k疗t丨项民疗保险制度,从政策ff]度看来已经覆盖全民,但是多种制度本身就存在严?碎片化。我们对k疗保障制度城乡统筹改革的研究,实际上是为了完善体制实际执行巾的漏洞,从而记好的实现企民医疗保险,而这对医疗保障制度足否公平公正也丫着要的影响。 对丨幻保障制度城乡统等改革的研究,是城乡统筹理论半富和完善的重要途径。 科学发展观要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等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簿_内发展和对外幵放?’。“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民疗服务体系、1?疗保险体系、药品供保险体系,为排众提供安企、效、方便、价廉的丨矢疗卫生服务。”》足卜匕大的明确要求,〗!;屮丨欠疗保障制度城乡统筹改革足实现城乡统筹

浅谈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论文报告 题目:浅谈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 作者:韩冷 学号:20142114232 院系班级:2015级专硕4班 指导教师:李建伟 完成日期:2015.12.25

2015年12月25日 浅谈我国医疗保险制度 摘要: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我国现已逐步建立起与公有制相对应的城镇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和农村合作医疗组成的医疗保障制度。由于传统的医疗保障制度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开始逐步对其进行改革,并建立起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大病保险、职工互助保险和商业保险等为补充的医疗保险体系。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城镇职工医疗、农村合作医疗。我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尽管一直在摸索和改进,但仍然避免不了政府负担过重、覆盖率低、公平性无保障、基金平衡难的现状。因此要积极完善我国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各有关行为主体的行为,积极完善法律体系及相关制度建设。 关键词:医疗现状公费医疗城镇职工医疗存在问题解决方案 一、医疗保险的概念 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

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医疗保险简单的讲就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我们现在所说的社会医疗保险就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性的由国家、单位和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疾病需要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时,由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 目前,我国应用最广泛、覆盖人群最广、绝大多数城乡居民能够共同享有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有三种,分别是: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其原则: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2)其覆盖范围和缴费方法: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3)其目的:在矫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性缺陷的基础上,实现对城镇正式部门就业人员的全面覆盖。要为个体劳动者参保提供激励,鼓励那些有稳定工作、除了户口身份之外与城镇就业人口并无区别的农民工群体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逐步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能够覆盖所有正式部门就业人口、退休职工以及愿意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体劳动者,成为城镇筹资能力最强、保障范围最广的医疗保障制度。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

中国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与完善

摘要: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经过5年多的改革和建设,初步建立起了新型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构:架。针对现存的社会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狭窄、改革不配套、政府投入不足等问题,需要通过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加大政府对医疗服务领域的资金投入、加快社会医疗保障的立法步伐和加大医疗保险改革力度等举措加以解决。 一、现行医疗保障制度构架 我国的医疗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其主要标志就是确立了新型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模式。与此同时,针对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缺陷,逐步发展了各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并针对弱势群体建立了相应的医疗救助制度。尽管目前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还没有覆盖农村居民,但一些农村地区仍然保留或新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上各类医疗保障制度共同构成了中国的医疗保障体系。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国务院于1998年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经过5年多的实践,截至到2003年6月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已达1.0094亿。全国大部分地区(98)都启动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其标志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统一的医疗保障管理系统基本建立;医疗保险制度运行基本平稳;医疗保险的保障机制基本得到发挥。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首先,它对促进国企改革和社会稳定发挥了作用。在一亿多参保人员中,65是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二是促进了参保人员的就医方式和医疗消费观的转变,参保人员比过去有了更多的就医选择权。三是推进了医疗服务和药品服务市场的竞争和健康发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等管理措施加强了对医疗服务供方的约束,促使其提供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服务;四是抑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势头。据统计,1990——1998年卫生系统综合医院人均门诊和住院费用年增长率分别为25.0和23.7,2001年分SU降低为9和5. (二)各种类型的补充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是有限的,因此,国家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在实践中,除了国家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外,各地还摸索出多种形式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模式。如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以社会保险的方式运作的补充医疗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举办的补充医疗保险;由工会组织经办的职工互助保险等。 (三)医疗救助制度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以员工正式就业的工作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国家机关)作为参保单元;二是缴纳保险费与享受待遇相联系。它将没有在正规部门就业的人口和没有能力缴费的单位的职工排除在现行制度之外,其中有相当部分的人属于低收入或没有收入的弱势群体。因此,针对医疗保险制度性缺陷,一些城市纷纷出台了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制度。以北京市为例,2001年12月,北京市民政局与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

公司员工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管理办法 ?医疗保险制度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雇员疾病保险 ?特约医院医疗贷款办法 ?门诊医药费补助办法 ?员工健康检查办法 ?员工医疗补贴规定 医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医疗制度改革,降低公司行政费用,提供合理的医疗福利条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原则和范围 第二条公司按照国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精神,按属地化、社会化原则,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 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纳。其中,公司缴费率控制在员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员工缴费控制在本人工资收入的2%。视情况,按规定相应调整费率。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章病假 第五条员工享有有薪病假。请假程序及请假标准见员工请假办法。 第六条员工请病假须出具公司认可医院的医疗证明。 第四章帐户分立及支付 第七条公司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约30%)计入当地统筹基金,其余以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年龄段确定不同比例计入职工个人帐户。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则全部计入个人帐户。 第八条规定当地确定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起付标准(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和最高支付限额(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由个人帐户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自付。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职工个人也应承担一定比例。 第九条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不由统筹基金支付,公司可参加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或商业医疗保险解决。补充医疗保险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列支的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 第五章医疗费报销范围 第十条公司应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公布的就医和购药清单确定可报销或不可报销范围。公司定期向员工公布。 第十一条一般而言,公司暂确定以下标准: 1. 下列费用属报销范围: 药品费、住院费、理疗费、注射费、手术费、检验费、X光透射费、照片费、计划生育费、接生费(独生)、针灸费、敷料费、住院煎药费、危重输血费、公司体检费。 2. 下列费用不属报销范围: 挂号费,出诊费,门诊煎药费,押瓶费,装配假眼、牙齿、假肢、皮钢背甲、腰围、眼镜、胃托、鞋垫、拐杖、助听器,割狐臭,矫形,整容,证书费,配药用肉、鸡、酒、蛋、蜂蜜、桂圆等,取暖费,陪侍费,转院费,特护费,娩期婴儿护理费,环卫防疫设备费,医学研究费,以及违法乱纪造成伤害、酗酒、自杀发生的急救住院费,体检性质的X光透视、照片,一般报考学校、出国、进修、婚前检查费用。 第六章医疗程序 第十二条员工须到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就诊。 第十三条依据医生诊断证明,决定病假、住院、转院等,并及时向人事部通报。 第十四条病愈或长病者中填报医疗费报销单,经人事、财务部审查、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五条病假期员工应与其主管保持联系,使公司了解其健康状况。 第十六条病愈后交付医院证明,回本部门安排继续工作。 第七章工伤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发生工伤事故,首先积极入院治疗,公司有必要时,应调动人员照顾。 第十八条公司组成医务鉴定小组,对员工伤残状况进行鉴定,鉴定范围: 1. 员工病伤残的状况及程度;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章制度

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 小时)内提供医疗卡(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病区。 三、严格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 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控制自费药使用)。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如导管、

浅谈医保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关键词】医保改革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在我市已实施2年了,启动以来,医院非常重视,及时制定基本医疗服务措施,全院医护人员认真学习医保制度和政策,积极定出新制度,增强服务意识,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服务,主动自觉规范自我医疗行为,并在就医环境、服务、技术、收费方面进行了很大的改革,使就医条件得到改善,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使广大参保人员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在某些环节上,给医院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不利于医院的发展。 1 存在的问题 1.1 观念陈旧由于几十年来,一直实行公费医疗,使一部分人产生了依赖思想和“大锅饭”心理,形成了“一人公费医疗,全家沾光”,“小病大养,无病也开药”的不良风气。进入医保后,所有这些“铁饭碗”均被打破[1]。因此,群众不理解的矛盾集中到了医院。 1.2 卫生配套改革滞后随着医疗卫生改革的深入,国务院出台了13个配套文件,医保改革、医药收支的运行、医疗费用价格的调整均全面推开,而政府补偿机制却不到位,在国家财政投入相对不足的情况下,有的医院自然而然将注意力集中在收费上,即靠大处方、滥检查,分解服务人次等方法来增加医院收入,根据需求法则,要提高诊疗人次,医院必须降低人均医疗费用,但这必然会给医院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2]。 1.3 超定额比例医保启动后,参保患者要承担的费用增加,一般的伤风感冒,小伤小痛不轻易到医院就诊,到医院就诊的往往是大病和疑难杂症(特别是在三级医院)由于病情较重,需要做的检查项目较多,例如:我院呼吸内科往年流感期间收治的病人为全院最多科室,自2001年医保启动以来,住院病人中上呼吸道感染的病人几乎没有,住院患者多为高血压心脏病、肺心病、肺癌等严重疾病。2002年我院收治的住院病人中急、危重症,疑难病人占全院收治病人的51.7%,这一事实说明,收治急危重病人越多的医院,医疗费用超定额标准就越高。一年被扣除超定额比例的资金近2百万元,严重影响基层医院的生存与发展,挫伤了医护人员的积极性。 1.4 病人自费比例增高改革的目的是使广人民群众用比较低廉的费用得到比较优质的服务,我市医保启动后,患者自付比例高达37%左右,就其原因:(1)医保中心将矛盾转嫁给医院,《特殊用药、特殊治疗、特殊检查》由医院自己操作,审核时医保中心认为不符的就拒付医院。为了医院的利益及发展,医院只有采取该谁付谁付的办法;(2)由于收治的疑难杂症较多,故特殊用药比例增高;(3)随着医学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突飞猛进,先进医疗设备和治疗手段的引入,住院费用也随之增加,但是新开展手术治疗、检查项目医保不予报销等等情况,增加了病人的自付比例,不同程度的增加了个人的经济负担,人们一时难以接受,甚至对现行的医疗保险政策产生抵触情绪。 1.5 增加了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隐患在医疗保险体系的供、需、保三方中,医院(供方)是联结保方(我国社会医疗保险是政府,其代表是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与需方(参保人―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现阶段是职工)的桥梁,对于保方来说,供方―医院是医疗费用的水龙头,水龙头开关的大小,对于维持其运行事关重要,因为在一定时期内医疗保险的筹资是一定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医疗保险的保方希望医院把水龙头关得越紧越好,对需方来讲,医院是满足其医疗服务需求,实现投保价值的场所,因参保后,医疗服务费用大部分由供方支付。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需方希望医院提供的服务越来越好,越高档越好。对医院自身来讲,在医疗服务过程中除需面对需方和保方有限支持能力的矛盾外,还要面对社会化、道德化、医疗技术发展和自身发展需要的矛盾。由于工作量增大、检查阳性率的考核、费用限制、新技术得不到及时推广等种种原因,这样,矛盾集中在医院就增加了医院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隐患。 1.6 医保中心审核人员专业水平局限医保中心审核人员专业水平受客观因素制约,尚有不

规章制度《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意见》解读

《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意见》解读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9〕3 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19年与2019年,我国针对农村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分别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 保)制度。制度建立以来,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制度运行持续平稳,对于健全全民基本医保体系、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 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两项制度城乡分割的负面作用开始显现,存在着重复参保、重复投入、待遇不 够等问题。在总结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运行情况以及地方探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二、目前地方探索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进展如何?实施效 果如何? 目前,部分省份、市、县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整合。各地一

般按照"先归口、后整合"的路径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按照" 筹资就低 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 低、目录就宽不就窄"的原则统一政策,采取" 一制多档、筹资与待遇相衔接"的方式逐步过渡,建立起统一城乡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经办管理资源,实 行一体化经办服务。通过完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妥善处理特殊问题,做好制度衔接和实现平稳过渡。 总体来看, 地方的探索为全国范围内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提供了有益借鉴。部分地区的整合取得了初步成效,扩大了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重复参保、重复补 贴、重复建设。但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和系统推动,医保制度与医疗服务体系协同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医保制度的筹资公平性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当前,中央决定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 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有利于推动保障更 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 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浅谈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摘要:随着社会生活和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医疗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如今也初具雏形,但是由于其本身所固有的、制度的、经济的和思想的根源,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依然不能满足人们对于它的期待。本文则通过了解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现状,找出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而找到更多的改革方向,改革方案,使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更加完善。 关键词:医疗保险消费水平问题对策 一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背景及进程 建国以后,中国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公费医疗制度,企业实行劳保医疗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制度的弊端愈发明显。首先,医疗费用的增长超过了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换句话说,一个国家的生产能力跟不上消费水平。不仅如此,这种医疗制度还造成企业之间负担差距过大:新兴产业老职工少,医疗开销相对少,而老企业背上的是总也甩不掉的包袱。另外,个人也被免费医疗制度惯出了毛病。“一人看病,全家吃药”,“小病看成了大病,没病看成了有病。”图的是什么?报销。赚的是谁的钱?国家和企业。造成了什么后果?浪费。 基于日益沉重的医疗费用包袱,1994年国务院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并于1998年底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双方负担”即基本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统账结合”即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已实行40多年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就此告终。到2000年底,我国已基本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口5000万。

2002年4月份在哈尔滨召开的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要求全国各地加快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工作进程,切实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完成今年医疗保险90%以上统筹地区启动,覆盖8000万人的工作目标。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取得相当成效,到今年6月底,全国349个地级以上统筹地区中,307个已经启动实施,占全国的88%;覆盖人数达到5026万人,占全国应参保人数的30%. 二新医疗保险制度中现实存在的问题 1.新制度会带来一定的医疗风险 新制度仅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险,并不是覆盖所有的医疗费用,所以,享受了几十年免费医疗的老百姓似乎一下子难以接受自己要交钱看病这个“残酷”的现实,明显地流露出对过去医疗制度的留恋。以个人账户为例。规定要求个人交纳月平均收入的2%,单位总共承担垫,其中的30%以内划入个人账产,也就是总数的1.8%,折算一下是个人月收入的38%以内。北京市员工平均年收入是一万多元。因此中等水平的职工个人账户只有不到300元。这就是他一年的门诊医疗费用。社会统筹还好,可是,要是得一场大病个人帐户的资金就很捉襟见肘了。因此,可能很多人舍不得看病而影响到自己的健康。 另外,新制度中没有把小孩包括进去,而以往的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孩子的医药费用基本是父母所在单位共同承担的。 新医疗制度对预防问题准备也是不足的。以前的医疗重视预防,单位有定期的体验,有固定的医务室、还有儿童防疫站。这些在新医疗保险中属于门诊的范畴。也就是说要从个人账户中花钱。这样很可能导致:本来应该看的病没看,本来是小病结果耽搁成大病。而国外历来将“预防是控制大病的最有效方法”视为至理名言。 2.医院可能拖医保改革的后腿

医疗保险社会监督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医疗保险社会监督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医保管理中心的监督缺乏公平公正。医疗保险监管部门是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下属监管部,承担对市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医保中心的监管职能,但在行政隶属关系上属于市医疗管理中心,因此,一定程度上对医保管理中心监管难免有失公平公正。 2、社会监督员的监督作用没有充分有效发挥。社会监督员来自不同的行业和领域,必须熟悉医疗保险政策,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但是由于监督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个别人员对监督责任认识不到位,对医保政策掌握不熟,在行使监督职能时流于形式,对医疗保险管理、医疗机构服务、参保人员就医的行为没有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 3、监督处罚力度薄弱。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只有10年左右的时间,相应的政策配套还不完善,特别是在当前,国家还没有出台医疗保险基本监督管理法,只能靠部门的规章制度来执行监督,对个别违规医疗行为的处罚还有空白点。这样个别违规医疗行为的处罚无章可循,难以及时解决,一定程度上了监督处罚力度。 4、对医疗机构和就诊人员的监督存在滞后性。医保监管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病人就诊情况及费用的合理性监管,通常是通过计算机网络,不定期全部或部分抽查患者病历的方式进行,等发现问题时病人已完成了医疗行为。这种事后监管方式,不论对医疗机构还是对患者都存在滞后性,并未真正起到控制医疗费用的目的。 5、监督资源没有广泛利用。卫生部门医疗卫生事业专业部门,一些大企业、大行业医疗专业部门以及社会舆论等监督资源没有充分利用起来。 三、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社会监督机制的建议 1、建立独立的医疗保险监管机构,完善医疗保险的制约机制。建立独立于医保中心以外的医疗保险监管机构,对全市的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及医保中心三方同时进行监督管理,这样就能站在一个公平公正的角度对三方的医疗行为、就医行为、管理方式进行合理有效的制约。对医疗机构,要监督各项政策贯彻实施情况,规范其医疗服务行为,保证医保费用合理使用,对患者,规范其就医行为,杜绝冒名住院,小病大养和挂床住院等不良现象,对医保中心,一方面要验证各项政策文件执行时的可操作性,完善现行医保支付标准,促使许多疾病得到较好的治疗和控制。另一方面,要时时监控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保证医保基金的收支平稳。 2、提高社会监督员素质,有效发挥社会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医保监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首先要建立一支熟悉医保政策规定,关心医保事业发展,且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参保人员、医务人员等参加的高素质社会监督员队伍,定期对其进行政治理论和医保政策,提高全市社会监督人员的责任感和业务素质;其次,社会监督员要经常深入医疗机构明察暗访,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和患者的就医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协助医保部门对双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第三,在积极宣传医保政策的同时,将参保人员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进行跟踪回访,及时通报,有效发挥社会监督员的监督作用。 3、完善医疗保险规章制度,提高社会监督人员查处力度和监督积极性。社会监督人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密各项规章制度,加快我市相关地方法规的出台,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地方法规体系,保证医保监管的各个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从而提高社会监督员监督处罚力度。要积极督促有关部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忙出台社会监督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对骗取医疗保险待遇、违规获取医疗保险基金或千万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并给予适当奖励。从而调动社会监督员的监督积极性。 4、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促进医保社会监管工作良好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督促医保监管部门,对国家、省、市医疗保险政策实时通过各种渠道进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论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论 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论文2007-02-06 12:26:37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论文 浅议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现行的基本医疗制度,它是1998年底,在改变了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公费和劳保医疗制度而建立起来的一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医疗保障制度。 一、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原有的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

疗制度和国有企业劳保医疗制度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期建立的。它对于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制度的缺陷也日益暴露出来,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主要是:缺乏合理稳定的筹资机制,国家和用人单位包揽过多,医疗费增长过快,各级财政和企事业单位负担沉重;公费医疗管理不善,对医、患、管、药诸多方面没有制约,漏洞多,浪费严重,覆盖面低,社会共济功能差,一部分职工基本医疗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而一部分人又存在着超前消费现象。因此,国务院决定进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目的是要根本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由国家和单位包揽下来的公费及劳保医疗制度,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的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医疗

保险制度建设,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跨世纪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性措施,就是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由于历史上形成的多方面原因,现有国有企业人员过多,下岗分流,减员增效遂成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组成内容。而要做好下岗分流,减员增效,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给下岗分流职工提供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在内的基本生活保障,建立覆盖城镇所有单位和职工的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服务,这样才有利于转变职工就业观念,拓宽就业渠道,从而加

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的内容是什么.doc

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的内容是什么 1.明确界定保障对象 2.改自愿参保为强制参保 3.提高并优化政府补助标准 4.建立健全三项制度的衔接与整合。 当前许多公民都会选择购买,通过医疗保险如果身体出现问题的话,我们能够很大程度上的保证经济上的来源,让我们能够对身体进行救治的同时不用花费太多的财力,不过当前医疗保险还有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正接近医疗保险改革,那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的方向会是什么呢? 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的方向 明确界定保障对象 建立惠及全民的医疗保障制度,城镇居民的覆盖范围不能仅仅包括非从业居民,也要向难以参加职工医保的非正式部门就业人员开放。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及其子女

都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有了清晰的界定,参保者及其家属都能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险待遇,这样在各地就不会因为户籍制度的限制而将部分群体排除在外。 改自愿参保为强制参保 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存在逆向选择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就是要想办法让所有符合条件的人都参保,而且终身参保,显然自愿参保原则无法实现,如果改自愿参保为强制参保就能从根本上解决逆向选择问题和退保问题。此外,贫困群体可以通过向政府申请减少或免除缴费的形式参保,避免其陷入因病(尤其是大病)致更贫困的恶性循环中。实际上固有的强制性特征就应该强制所有制度覆盖对象参保。 提高并优化政府补助标准 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筹资中,政府财政补助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为了提高参保率可以通过降低参保人的缴费标准,尤其是成年人,这就需要提高政府财政补助标准,同时提高医保待遇如增加门诊报销额度、提高报销上限额度等。在非从业居民中实际上大多数是收入较低者,通过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对其进行经济刺激无疑可以提高参保的积极性。此外,要优化政府财政补助标

论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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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摘要: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公民的医疗权和生命权的重要制度;它不仅关系到我国未来人力资源的发展,而且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在建立之后,我国参保公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明显降低,生活质量显著提高。然而,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也存在着很多不足,从而极大地限制了该项制度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作用。改革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成为发挥该项制度优越性的迫切需求。笔者就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不足,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对该制度的改革有所帮助。 关键词:医疗保险, 不足, 完善

Social medical treatment insurance system in our country Abstract : Social medical treatment insurance system in our country is the main component of social security system, it is safeguard citizens the right to life and the right of important medical system; It is not only related to the development of human resources in our country in the future, and related to the stability of the society. Insurance of social medical treatment system in afte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medical treatment charge of China ginseng protect citizens burden reduced significantly, and the quality of life has improved significantly. However, our country social medical insurance system, there are also many shortage, thus greatly limits the system in wider range play a role. Reform of China's social medical insurance system become the system play the advantages of urgent need. The author of the social medical treatment insurance system in our country is insufficient,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in hopes of the reform of the system of the help. key words: medical insurance,Insufficient,perfe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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