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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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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在以往的考试中,涉及分数不多,2005年的分值仅为3分,而且以选择题、判断题为

主要题型,有时在简答题或综合题中会涉及一些关于征收管理及处罚的小考点。2007年教材体系变化后,本章地位提升,成为重点章节,2007年试题中分值高达21分,唯一的一道10分

综合题出自本章。

最近三年本章考试题型、分值分布

本章主要内容包括(节):

§ 1.税收征收管理概述

§ 2.税务管理

§ 3.税款征收

§ 4.税务检查

§ 5.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2008年经济法基础第七章大纲(与2007年一致):

(一)掌握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的有关规定

(二)掌握税款征收方式、税款征收措施的有关规定

(三)熟悉税务检查的规定、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熟悉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五)了解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本章主要考点

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概述

一、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注选择题)

()。

【例题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机关职权的有

(2003 年)

A. 税务检查

B. 税务代理

C. 税务处罚

D. 税款征收

【答案】 ACD 【解析】税务机关的职权包括: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税务处罚。 【例题 2】在税款征收过程中,纳税人依法享有一定权利。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人权利 的有( )。( 2004 年)

A. 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情况保密

B. 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C. 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D. 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 ABCD

第二节 税务管理

一、税务登记管理 (一)概述:

1. 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①开立银行账户;②领购发票。

2. 两个时间:( 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

1 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向

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 2)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 l5 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并登报声明

作废。

(二)税务登记内容: 包括设立(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 复业登记等。

1. 开业登记:

(1) 时间:是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 (2) 办理时应出示的证件和资料: ① 工商营业执照;

②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③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④ 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2. 变更登记:自工商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 【提

示】变更登记是先工商变更,再税务变更。

3. 注销登记 【提示】注销登记是先税务变更,再工商变更。

二、账簿、凭证管理 (一)账证设置:

1.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 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2.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 度或者财

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提示】注意区分不同时间长短、起点(如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 起)。

注销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以及停业、

30 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30 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5 日内,按照

15 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

(二)发票管理

1.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刷、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 监督。

2. 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 票的,可以

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 10000 元的

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3. 凡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发生购销业务,提供、接受服务 或者其他经

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对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在开具发票的同时 征税。

4. 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 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

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 作废。

5. 发票的检查

税务

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

(1) (2) (3) (4)

( 5)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 制。 税务机关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被调出查验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 (三)账簿、凭证等涉税资料的保存和管理 :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保存

【例题 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 记证

件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 送税务机关备案。这里的一定期限内是指(

日内 日内 日内 日内 【答案】 A

5 年。

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情况; 调出发票查验; 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10 年。

)。( 2002 年)( 2005 年)

【例题2】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是()。

A.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B.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C. 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

D. 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

【答案】 B

【例题 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法定期 限内将财

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该法定期限为(

A.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30日内

B. 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 30日内

C.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15日内

D. 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

15日内

【答案】 D

【例题 4】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 请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 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 2007 年)

【答案

【例题 5】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凭所在地 税务机关证明,可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 2006 年)

【答案

【例题 6】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单位和个人在首次申请领购 发票时应向

税务机关提供的有( )。( 2007 年)

A. 税务登记证件

B. 经办人身份证明

C. 工商营业执照

D. 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答案 】 ABD

【例题 7】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进行发票检查中有权 采取的措施

有( )。( 2006 年)

A. 调出发票查验

B. 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C. 向当事人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D. 检查领购、开具和保管发票的情况

【答案】 ABCD

【例题 8】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的保 存期限是

( )。( 2003 年)

年 年 年 年

答案】 B

15 日内 30日内 45日内 60 日内

)。

1万

【解析】(1)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 5 年;(2)账簿、记账凭证、

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纳税资料的保管期限为

10 年。

【例题9】下列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的各项活动中,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的

有()。

A.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 日内,将其全部账号报书面报主管税务机关

B.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15日内,必须将所采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处理办法报

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C.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或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薄

D.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有关帐簿、凭证的时间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自领营业执照或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薄,C选项表述不正确;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15日内,所采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处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三、纳税申报

1.纳税申报方式: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等。

2.纳税申报期限

3.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例题】企业所得税

的纳税人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待遇的,在免税期间无需办理纳税申报。

)(2003 年)

【答案】X

第三节税款征收方式

」、税款征收方式

(二)税款的缴纳方式

1.纳税人直接向国库经收处缴纳

2.税务机关自收税款并办理入库手续

3.代扣代缴

4.代收代缴

5.委托代征

【例题1】根据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生产不固定、账册不健全的单位,适用的税款征收方式是(

A.查账征

)。(2006 年)

B.查定征收

C.查验征收

D.定期定额征收

【答案】B

二、税款征收措施

(一)核定税额情形一一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注意多选题)

①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②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③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④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难以查账的;

⑤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⑥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⑦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经营的纳税人。

(二)责令缴纳和加收滞纳金: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的滞纳金。

【提示】滞纳税款天数是指,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

(三)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具体方式——3 种,包括纳税保证、纳税抵押、纳税质押。

1. 纳税保证:

(1)纳税保证人范围:不包括: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为纳税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纳税担保。

(2)保证期间:为纳税人应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

【提示】履行保证责任的期限为l5 日,即纳税保证人未按照规定的履行保证责任的期限缴

纳税款及滞纳金的,由税务机关发出责令限期缴纳通知书,责令纳税保证人在限期l5 日内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对纳税保证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 纳税抵押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①土地所有权;②土地使用权,但上面所述情况除外;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⑥依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⑧经设立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不予抵押的财产;等共八项。

抵押期间,经税务机关同意,纳税人可以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纳税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税务机关提前缴纳所担保的税款、滞纳金。超过部分,归纳税人所有,不足部分由纳税人缴纳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四)税收保全措施

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个人及 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 者一处以外的住房。税务机关对单价 5000 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 制执行措施。

(五)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1. 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 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 或者变卖所得

抵缴税款。

【提示】与保全措施关系: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是保全措施的必然结果。

(六) 阻止出境 欠缴税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

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例题 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在税款征收中,根据不同情况,有 权采取的措施有(

A. 加收滞纳金

B. 追征税款

C. 核定应纳税额

D. 吊销营业执照

【答案】 ABC

【解析】选项D 属于工商部门的权限。

【例题 2】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 的有( )。

( 2003 年)

A. 有偷税、骗税前科的

B. 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C. 按规定应设置账簿而未设置的

D. 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难以查账的

【答案】 BCD 【解析】本题考核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情形有 包括 A 选项。

【例题 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 除责令其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该滞纳金的比例是滞纳税款的 ( )。( 2007 年)

A. 万分之一

B. 万分之五

C. 千分之一

D. 千分之二

【答案】 B

【例题 4】根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 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保全措施的是 2007 年)

A. 暂扣纳税人税务登记证

B.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C. 拍卖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D. 查封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

)。( 2000 年)

7 种,不

)。

【答案】 D

【解析】本题考核税收保全措施。根据规定,选项 项 D 属于税收保全措施。

【例题 5】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 机关可以依法

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收保全措施的是( ( 2006 年)

A. 责令纳税人暂时停业,直至缴足税款

B. 扣押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C. 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

D.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冻结纳税入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答案】 A

【解析】选项 A 属于税收保全措施。注意税收保全措施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区别。

【例题 6】根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 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保全措施的是 2004 年)

A. 暂扣纳税人营业执照

B.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C. 依法拍卖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D.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答案】 D

【例题 7】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 限期申

报,逾期仍未申报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 2001 年)

【答案

【例题 8】( 2005 年)某球员转会国外一个俱乐部,在出境时,税务机关以其尚未结清应 纳税款,又未提供担保为由,通知海关阻止其出境,税务机关的做法是正确的。(

【答案】V

【例题 9】税务机关针对纳税人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不同的税款征收方式。根据税收法律 制度的

规定,对生产、经营规模小,不能建账设账的单位,适用的税款征收方式是(

A. 查账征收

B. 查定征收

C. 查验征收

D. 定期定额征收

【 答案 】 D

【例题 10】甲公司 2007 年 8 月应纳增值税税款 300000 元,该单位会计由于去外地开会, 9 月

18 日才将 8 月税款缴纳。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依法加收的滞纳金 为( )元。

答案】 C

【解析】本题考核滞纳金的计算。滞纳天数为

9月11 日-9月18日,共8日,滞纳金=

3OOOOOX%oX 8= 1200 (元)。

B 和选项

C 均为税收强制执行措施,选

)。

)。

)。

)。

【例题11】下列各项目中,可以成为纳税保证人的有(

A.国家机关

B.公司工会组织

C.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

D.有担保能力的自然人

【答案】CD

【例题1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财产中,不可以作为纳税抵押的有)。

A.土地所有权

B.抵押人有争议的财产

C.抵押人有处分权的房屋以及土地使用权

D.抵押人所有的已经定论为违章建筑物

答案】ABD

三、其他有关税款征收的法律规定

(一)税收优先执行(注意选择题)

1.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执行;

3.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二)税收代位权与撤销权

1.代位权: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代位权。

2.撤销权: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行使撤销权。

(三)税款的追缴与退还:

(四)纳税人涉税事项的公告与报告

2.欠缴税款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 税务机关报

告。

4. 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 缴清税款的,

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 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5. 发包人或者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者出租之日起

30日内将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关情况

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不报告的,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与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承 担纳税连带责

任。

【例题1】对欠缴税款且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法行使代位权后,可以 免除欠缴税款

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答案】X

【解析】税务机关依法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能”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 的纳税义务和

应承担的税收法律责任。

【例题2】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 带责任。()

(2004年)

【答案

【例题3】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之后的,税收应当优先于抵 押权执行。(

)(2006年)

【答案】X

【解析】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之前的 权执行。 【例题4】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如在一定期限内发现其缴

纳的税款超 过应纳税额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这里的一定期 限内是指(

A. 自结

算缴纳税款之日起

B. 自结算缴纳税款之白起

C. 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

D. 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

【答案】C

)。(2002 年)

,税收应当优先于抵押 )。(2002 年) 1年内 2年内 3年内 4年内

【解析】纳税人对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 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例题 5】下列项目中,可以实行税款优先原则的有(

A. 对于法律上有规定的无担保债权,税收优先于该无担保债权

B. 当纳税人发生的欠税在前时,税收优先于抵押权

C. 纳税人欠税,同时被税务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时,税收优先于罚款

D. 纳税人欠税,同时被工商局处以罚款时,税款优先于罚款

【答案】 BCD

【解析】本题考核税款优先原则。

A 选项中,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但并不是说优先于

所有的无担保债权,对于法律另有规定的无担保债权,不能行使税收优先权。

【例题 6】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 年内可以追征税

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

年 年 年 年

【答案】 A

【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款追征期最长不超过

【例题 7】纳税人欠缴税款数额较大,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

向税务机关 报告。欠缴税款数额较大是指( )

A. 欠缴税款数额在

B. 欠缴税款数额在

C. 欠缴税款数额在

D. 欠缴税款数额在 【答案】 C

【例题 8】因税务机关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 年内可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答案】X

【解析】本题考核补缴税款的有关规定。因税务机关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 或者少缴税款

的,税务机关在 3 年内可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 金。

【例题 9——教材例 7- l2 , P287】

甲公司欠缴税款 35 万元,税务机关在多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查封了其一处业务楼,准 备以其拍卖所得抵缴税款。乙公司闻讯后,以该房产已经抵押给乙公司作为合同担保,并且依 法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为由,对税务机关的查封行为提出异议。分析在该案例中,应如何处 理税务机关征收税款与乙公司以房产抵押作为合同担保之间的关系。

3 年内可以向税务机

)。

)。

5 年。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上

【例题10——教材例7-l3 ,P287】甲企业欠缴税款20 万元,税务机关在多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对该企业账簿资料进行了检查,发现该企业账户上确实无钱可付,但甲企业放弃了乙企业应付的一笔刚刚到期的

20 万

元货款。经了解,乙企业完全有偿债能力。分析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何种措施追缴甲企业欠缴的税款,维护国家

税收权益。

【答案】根据法律规定,税务机关可以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甲企业放弃债权的行为。【例题11——教材例7-l4 ,P287】前例中,如果乙企业欠付的货款早已到期,而甲企业从未向乙企业追讨过欠款,分析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何种措施追缴甲企业欠缴的税款,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答案】税务机关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代替甲企业行使该债权,向乙企业追要这笔货款(代位权)。

第四节税务检查

税务检查中税务机关主要有6 项权力(注意发票检查权是税务检查权之一):

1. 查账权

2. 场地检查权提示】税务机关无权到纳税人的生活区检查。

3.责成提供资料权

4.询问权

5.在交通要道和邮政企业的查证权

6.查核存款账户权。

【提示】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例题1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检查时,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A.检查纳

)。(2007 年)

税人会计资料

B.检查纳税人货物存放地的应纳税商品

C.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的单据、凭证

D.经法定程序批准,查询纳税人在银行的存款账户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税务机关税务检查中的职权范围。以上四项均属于可以采取的措施。与2001 年考题相同。

【例题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在税务检查中,税务机关有权到纳税人的货物存放地和生活场所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答案】X

【解析】本题考核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权包括的内容。税务机关的场地检查权仅限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不包括纳税人的生活场所。

第五节法律责任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

(一)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

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 倍以下的罚款。

(二)偷税行为的界定及其法律责任(注意综合题)

1.偷税定义:《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2.偷税行为处理:

3.偷税罪处理:

20(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

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例题1】某外贸公司采取隐匿财产的手段,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该公司所欠缴的税款万元。根据《刑法》的规定,该公司的行为构成的罪名是()。(2001 年)

A.偷税罪

B.骗取出口退税罪

C.抗税罪

D.逃避追缴欠税款罪

【答案】D

【例题2】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

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2002年)

【答案

【例题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时,税务机关可以行使的权力有()。(2007 年)

A.追缴税款

B.加收滞纳金

C.处以罚款

D.处以罚金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税务机关对偷税行为的处罚。根据规定,对于偷税行为,税务机关可以依法追缴税款

和滞纳金,并处以相应的罚款。但是罚金是刑事机关处以的,不能由税务机关进行处罚。

【例题4】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偷税行为的有(年)

)。(2002

A.隐匿账簿、凭证、少缴应纳税款的

B.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少缴应纳税款的

C.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少缴应纳税款的

D.隐匿财产,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的

【答案】 ABC

【解析】选项 D 属于逃避税务机关追缴欠税行为。

【例题 5】根据《刑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偷税行为的有(

A. 纳税人虚假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

B. 纳税人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

C. 纳税人隐匿账簿、记账凭证,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

D. 纳税人伪造账簿、记账凭证,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

【答案】 ABCD

【例题 6——综合题( 2007 年,共 1 题,分值 10分)】

某市甲公司于 2006年 3月1日丢失一本普通发票。该公司于 3月 10日到主管税务机关递

交了发票遗失书面报告,并在该市报纸上公开声明作废。同年 4月 5日,市税务机关在对甲公

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1)未按规定建立发票保管制度;

(2)将 2002 年度开具的发票存根联销毁;

(3)有两张已作账务处理的发票票物不符。 税务机关在对相关发票进行拍照和复印时,该公司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 经税务机关核实,甲公司通过销毁发票存根联、开具票物不符发票等手段,共计少缴税款

30 万元(占应纳税额的 20%)。 根据以上情况,市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补缴少缴的税款 相应的处罚。

甲公司一直拖延缴纳税款,市税务机关在多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经局长批准于 日查封了甲公司的一处房产,准备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甲公司认为该房产已于 4月 22日抵押给乙公司作为合同担保,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物登记, 税务机关无权查封该房产。据此,甲公司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

要求: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丢失发票的补救措施是否有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说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丢失发票向税务机关报告的时间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发票丢失的,应于丢失发票“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 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甲公司应在丢失发票的当天(即 3月 1日)向税务机关报告,而

甲公司于 3 月 10 日才到主管税务机关递交发票遗失书面报告,不符合法律规定。

(2)甲公司拒绝税务机关对相关发票进行拍照和复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拒绝税务机关对相关发票进行拍照和复印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税务机关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录像、照相和复制。

(3)甲公司少缴税款 30 万元属于何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答案】甲公司少缴税款 30 万元属于偷税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 根据《刑法》 的相关规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

10%以上不满

以上不满 10 万元的,应该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本题中,偷税数额为 例为

20%,“数额”标准和“比例”标准均达到了犯罪的界限,因此甲公司的偷税构

成了犯 罪。

( 4)税务机关在甲公司拖延纳税款,经多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查封其财产,以 拍卖所得抵缴税款?说明理由。

【答案】税务机关在甲公司拖延纳税款,经多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可以查封其财产,以 拍卖所得抵缴税款。根据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 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扣押、查封、依法拍 卖或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用以抵缴税款。 [ 或税收强制执 行措施 ]

)。( 2004 年)

30 万元外,还依法对其进行了 6月 18 可以记录、录音、

30%并且偷税数额在 1 万元

30 万元,占应纳税额比

(5)甲公司认为其房产已抵押,税务机关无权查封其房产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认为其房产已抵押,税务机关无权查封其房产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执行。

本题中,市税务机关在同年4 月5 日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的甲欠税行为,而甲公司在

22 日将该房产抵押给乙公司作为合同担保,说明欠税的行为发生在该房产设定抵押之前,因此,税务机关有权查封其房产并以其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关于税收征管法修改的说明

关于税收征管法修改的说明

[2009]全国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会议讨论材料 关于税收征管法修改的说明 一、税收征管法修改的背景 现行税收征管法自2001年修订施行以来,对于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我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市场体系不断健全,宏观调控继续改善,政府职能加快转变,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国家整体法治水平的提高,税制的不断改革和调整,税收征管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党和国家对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税收征管实践也出现了诸多现行税收征管法没有解决的热点、难点甚至盲点问题,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与税收征管工作实际需要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主要表现在:未确立完整的纳税人权利体系、在信息化条件下税收征管方面存在法律真空、不适应主要税种改革的需要、税收法律责任制度不合理、税收管理的程序制度设计不完善、税收行政协助制度不健全、税收管辖权的规定有空白、缺乏对新征管措施法律地位的界定。近年来,广大纳税人、社会各界代表和税务系统以多种方式纷纷要求修改税收征管法。一些纳税人通过各种渠道表达修改税收征管法的意见,北大财税法研究中心2008年曾对修订税收征管法做评估报告,并提交人大有关机构;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国务院要求清理法律时,税务系统在清理过程中也呼吁修改税收征管法;本届全国人大两次会议代表共提出7个修改税收征管法议案。为解决税收征管法上述问题,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经我局争取及各方努力,税收征管法修订被列入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修改税-2-

收征管法工作正式启动。总局成立税收征管法修改工作小组,多次组织召开专家专题论证会和税务系统修法研讨会,分专题做修改报告,对税收征管法从章节体例安排到具体条款进行了全面修改,并形成税收征管法修改初稿。 二、税收征管法修改的指导思想及原则和目标 税收征管法修改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法治、服务、和谐、效率的要求完善税收征管法律,为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税收征管法修改的原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的精神,总结我国税收征管实践,借鉴国际经验,坚持三个基本原则:一是要按照现代法治社会对税收征管工作的要求规范征纳关系;二是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税收管理要求优化税收征管机制;三是要符合税收征管规律引入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 税收征管法修改的目标是:以“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为总体目标,按照建设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的要求,引进税收风险管理,进一步确立纳税人为自主申报纳税主体法律地位并为以此为基础建立的征管模式提供法律框架。一方面在税收征管法中明确规定纳税人依法自主申报的权利、及时准确缴纳税款的法定义务和未按规定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在税收征管法中明确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规定为维护国家税权而对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进行监控核实以及风险管理的权力、为纳税人提供宣传税法、优化申报纳税系统等确保纳税人顺利有效完成自主申报纳税提供服务的义务和因侵害纳税人权益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次修改税收征管法,着重要解决的问题是:“确定纳税人在征管法中的申报主体地位”、“为纳税服务提供法律保障”、“强化税务机关的风险管理能力”,“在税务机关内部进一步理清岗位、职责、流程的关系”、“为确 -3-

关于税收征管法修改的说明

[2009]全国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会议讨论材料 关于税收征管法修改的说明 一、税收征管法修改的背景 现行税收征管法自2001年修订施行以来,对于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我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市场体系不断健全,宏观调控继续改善,政府职能加快转变,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国家整体法治水平的提高,税制的不断改革和调整,税收征管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党和国家对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税收征管实践也出现了诸多现行税收征管法没有解决的热点、难点甚至盲点问题,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与税收征管工作实际需要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主要表现在:未确立完整的纳税人权利体系、在信息化条件下税收征管方面存在法律真空、不适应主要税种改革的需要、税收法律责任制度不合理、税收管理的程序制度设计不完善、税收行政协助制度不健全、税收管辖权的规定有空白、缺乏对新征管措施法律地位的界定。近年来,广大纳税人、社会各界代表和税务系统以多种方式纷纷要求修改税收征管法。一些纳税人通过各种渠道表达修改税收征管法的意见,北大财税法研究中心2008年曾对修订税收征管法做评估报告,并提交人大有关机构;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国务院要求清理法律时,税务系统在清理过程中也呼吁修改税收征管法;本届全国人大两次会议代表共提出7个修改税收征管法议案。为解决税收征管法上述问题,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经我局争取及各方努力,税收征管法修订被列入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修改税收征

管法工作正式启动。总局成立税收征管法修改工作小组,多次组织召开专家专题论证会和税务系统修法研讨会,分专题做修改报告,对税收征管法从章节体例安排到具体条款进行了全面修改,并形成税收征管法修改初稿。 二、税收征管法修改的指导思想及原则和目标 税收征管法修改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法治、服务、和谐、效率的要求完善税收征管法律,为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税收征管法修改的原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的精神,总结我国税收征管实践,借鉴国际经验,坚持三个基本原则:一是要按照现代法治社会对税收征管工作的要求规范征纳关系;二是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税收管理要求优化税收征管机制;三是要符合税收征管规律引入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 税收征管法修改的目标是:以“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为总体目标,按照建设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的要求,引进税收风险管理,进一步确立纳税人为自主申报纳税主体法律地位并为以此为基础建立的征管模式提供法律框架。一方面在税收征管法中明确规定纳税人依法自主申报的权利、及时准确缴纳税款的法定义务和未按规定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在税收征管法中明确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规定为维护国家税权而对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进行监控核实以及风险管理的权力、为纳税人提供宣传税法、优化申报纳税系统等确保纳税人顺利有效完成自主申报纳税提供服务的义务和因侵害纳税人权益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次修改税收征管法,着重要解决的问题是:“确定纳税人在征管法中的申报主体地位”、“为纳税服务提供法律保障”、“强化税务机关的风险管理能力”,“在税务机关内部进一步理清岗位、职责、流程的关系”、“为确立现代高效科学的征管体制提供法律支持”、“税收征管工作要适应税收管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在以往的考试中,涉及分数不多,2005年的分值仅为3分,而且以选择题、判断题为 主要题型,有时在简答题或综合题中会涉及一些关于征收管理及处罚的小考点。2007年教材体系变化后,本章地位提升,成为重点章节,2007年试题中分值高达21分,唯一的一道10分 综合题出自本章。 最近三年本章考试题型、分值分布 本章主要内容包括(节): § 1.税收征收管理概述 § 2.税务管理 § 3.税款征收 § 4.税务检查 § 5.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2008年经济法基础第七章大纲(与2007年一致): (一)掌握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的有关规定 (二)掌握税款征收方式、税款征收措施的有关规定 (三)熟悉税务检查的规定、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熟悉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五)了解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本章主要考点 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概述 一、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注选择题)

()。 【例题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机关职权的有 (2003 年)

A. 税务检查 B. 税务代理 C. 税务处罚 D. 税款征收 【答案】 ACD 【解析】税务机关的职权包括: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税务处罚。 【例题 2】在税款征收过程中,纳税人依法享有一定权利。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人权利 的有( )。( 2004 年) A. 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情况保密 B. 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C. 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D. 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 ABCD 第二节 税务管理 一、税务登记管理 (一)概述: 1. 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①开立银行账户;②领购发票。 2. 两个时间:( 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 1 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向 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 2)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 l5 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并登报声明 作废。 (二)税务登记内容: 包括设立(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 复业登记等。 1. 开业登记: (1) 时间:是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 (2) 办理时应出示的证件和资料: ① 工商营业执照; ②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③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④ 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2. 变更登记:自工商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 【提 示】变更登记是先工商变更,再税务变更。 3. 注销登记 【提示】注销登记是先税务变更,再工商变更。 二、账簿、凭证管理 (一)账证设置: 1.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 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2.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 度或者财 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提示】注意区分不同时间长短、起点(如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 起)。 注销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以及停业、 30 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30 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5 日内,按照 15 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

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六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第七条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第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

(完整word版)我国税收征管法的演变历程

我国税收征管法的演变历程 一、建国初期税务体制及其机构的设立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到1957年是我国根据当时的政治、经济状况,在清理旧税制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套以多税种、多次征为特征的复合税制。 1950年1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规定全国共设14种税,即货物税、工商业税(包括营业税和所得税两部分)、盐税、关税、薪给报酬所得税、存款利息所得税、印花税、遗产税、交易所、屠宰税、房产税、地产税、特种消费行为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 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其中规定:“国家的税收政策,应以保障革命战争的供给、照顾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及国家建设的需要为原则,简化税制,实行合理负担。” 11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和财政部召开首届全国税务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朱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副总理兼政务院财经委员会主任陈云,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副主席兼财政部部长薄一波在会上作了报告。 11月28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复函财政部,同意成立税务总局。 二、从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前30年的税收征收管理法规的演变及特点 1、这一时期的主要大事 建国初期: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到1957年是我国根据当时的政治、经济状况,在清理旧税制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套以多税种、多次征为特征的复合税制。 大跃进时期(1958 — 1965年):1958年,我国进行了建国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税制改革,其主要内容是简化税制,试行工商统一税,共设9个税种,即工商统一税、工商所得税、盐税、屠宰税、利息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文化娱乐税和牲畜交易税。文化大革命期间(1965 — 1977年):已经被简化的税制仍然继续简化,1973年,进行了第二次大规模的税制改革,其核心仍然是简化工商税制。简化为7个税种,即工商税(包括盐税)、工商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屠宰税、工商统一税和集市交易税。 2、税收征管法规的特点 从建国初期到文革结束的近30年时间里,我国从以多税种、多次征为特征的复合税制简化到工商税制,虽然建立了税收体系,但没有独立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有关税收征管的规定散见于各个税种的单项法律、法规中。由于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企业的经济性质完全是公有制,财政体制实行统收统支,企业创造的价值以利税形式上缴。在“非税论”影响下,税制极其简单,税收的调节作用不明显。企业基本没有机动财权,因而也就没有偷税动机。纳税人主要是国营、集体企业,户数较少,财务核算比较规范,税收征管采用传统的专管员管户制度,强调群众运动式的协税、护税管理,税收征管工作在低层次上运行。 三、改革开放初期税收征管法产生历程 1、税收征管改革被提上议事日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政策推行,经济主体出现多元化趋势,税收征收管理出现了许多新特点:一是纳税户急剧增加,全国纳税户由1978年的162万户增加到1985年年中的720万户,这还未包括为数众多的无证商贩。二是税种增加,经过1983年、1984年两步“利改税”政策的相继实施,税种由原来的一两个,增加到20多个。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记忆口诀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一、税收法律关系 1.税务机关的权利 (1)法规起草拟订权 (2)税务管理权(包括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和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管理)(3)税款征收权(包括依法计征权、核定税款权、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权、追征税款权) (4)税务检查权(包括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询问权、责成提供资料权、存款账户核查权) (5)行政处罚权 (6)其他权利(对纳税人的减、免、退税及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依法予以审批的权力、阻止欠税纳税人离境的权力、委托代征权、估税权、代位权与撤销权、定期对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予以公告的权力、上诉权等) 2.纳税人的权利 (1)知情权 (2)要求保密权 (3)享受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和出口退税优待权 (4)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请求权 (5)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 (6)陈述权、申辩权 (7)要求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权 口诀:税务机关:先起草再管理,征收检查加处罚,保证权利的行使。 纳税人:关键维护自身利。 二、税务登记 1.税务登记证件 (1)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①开立银行账户; ②领购发票。 (3)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后办理手续,包括: ①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②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③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④办理停业、歇业。 口诀:开户领票是提供,减免退延是出示,外出停歇也出示。

关于修订《税收征管法》的若干建议

关于修订《税收征管法》的若干建议 华税律师事务所 【编者按】我国的税收征管法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并逐步趋于完善的过程,1992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于1995年2月28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修改,并在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修订。但是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纳税人权益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加,修改税收征管法的呼声越来越强。2015年1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将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结合税收法律实务中的问题以及自身对《税收征管法》修订的期许,针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意见,现已提交国务院法制办。现在,我们截取华税提交国务院法制办的部分修改意见与读者分享。 一、建议修改第一条 修订意见稿第一条:“为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建议修改为:“为了提高纳税遵从度,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修改理由:税收征管以及制定税收征管法的主要宗旨应当是提高纳税遵从度。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也都是为了不断提升纳税遵从度。在本条加上“为了提高纳税遵从度”这一句话,不但可以提升对立法宗旨的概述,也作为整部法律立法的指导和纲领。

修订意见稿第九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税收诚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促进税法遵从。”建议修改为,“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税收诚信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促进税法遵从。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修改理由:应把税务总局的文件《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提升为国务院的条例,内容包括纳税信用信息采集、纳税信用评价、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确定和发布、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税收失信的认证、税收信用修复以及失信惩戒等相关内容。同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建立“纳税信用”信息系统管理平台,任何税务机关通过一定的权限管理都可录入、查询纳税户、涉税自然人的涉税违法行为。同时还可以规定,将纳税信用并轨到全国统一的“个人征信系统”,扩大纳税信用的社会知悉度和影响力。对于失信的惩戒,可以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两项新规由国务院出台《失信惩戒条例》。 三、建议修改第十六条 修订意见稿第十六条规定“……税务机关之间对税收管辖有争议的,由争议各方依照前款规定,本着有利于征收管理的原则逐级协商解决;不能协商一致的,报请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决定。”建议修改为“……税务机关之间对税收管辖有争议的,由争议各方依照前款规定,本着有利于征收管理的原则逐级协商解决;不能协商一致的,报请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决定。在税务机关之间对税收管辖权未确定之前可免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义务。” 修改理由:现实中税务机关之间往往对税收管辖存在很大争议,不仅国税和地税之间存在争议,甚至国税机关内部或地税机关内部不同的税务机关之间也存在争议,从而导致纳税人要么不知道应该向那一家税务机关申报缴税,要么重复缴税,不同程度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因此,必须改变由于税务机关内部的原因而变相惩罚纳税人的现状,建议增加“在税务机关之间对税收管辖权未确定之前可免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义务。”

新征管法修订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修订说明 一、税收征管法修改的背景 现行税收征管法自2001年修订施行以来,对于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我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市场体系不断健全,宏观调控继续改善,政府职能加快转变,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国家整体法治水平的提高,税制的不断改革和调整,税收征管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党和国家对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税收征管实践也出现了诸多现行税收征管法没有解决的热点、难点甚至盲点问题,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与税收征管工作实际需要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主要表现在:未确立完整的纳税人权利体系、在信息化条件下税收征管方面存在法律真空、不适应主要税种改革的需要、税收法律责任制度不合理、税收管理的程序制度设计不完善、税收行政协助制度不健全、税收管辖权的规定有空白、缺乏对新征管措施法律地位的界定。近年来,广大纳税人、社会各界代表和税务系统以多种方式纷纷要求修改税收征管法。一些纳税人通过各种渠道表达修改税收征管法的意见,北大财税法研究中心2008年曾对修订税收征管法做评估报告,并提交人大有关机构;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国务院要求清理法律时,税务系统在清理过程中也呼吁修改税收征管法;本届全国人大两次会议代表共提出7个修改税收征管法议案。为解决税收征管法上述问题,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经我局争取及各方努力,税收征管法修订被列入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修改税收征管法工作正式启动。总局成立税收征管法修改工作小组,多次组织召开专家专题论证会和税务系统修法研讨会,分专题做修改报告,对税收征管法从章节体例安排到具体条款进行了全面修改,形成税收征管法修改初稿后,在全国税收征管科技工作会议上征求了意见。 二、税收征管法修改的指导思想及原则和目标 税收征管法修改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法治、服务、和谐、效率的要求完善税收征管法律,为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税收征管法修改的原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的精神,总结我国税收征管实践,借鉴国际经验,坚持三个基本原则:一是要按照现代法治社会对税收征管工作的要求规范征纳关系;二是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税收管理要求优

税收征收管理法讲解

第十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打印本页本章基本内容框架 本章重点内容有:税务管理、税款征收制度、法律责任。 本章难点问题是:税收保全措施与强制执行措施各自形式与适用条件,延期纳税,税款多退少补,滞纳金规定,偷税、抗税等妨碍税款征管行为(或犯罪)的界定与处罚规定。 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了解) 第二节税务管理(熟悉) 税务管理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基础环节,教材中包括以下四部分内容:税务登记、帐证管理、纳税申报、发票使用管理。 一、税务登记 (一)开业税务登记 (二)变更税务登记 (三)注销税务登记 二、帐薄、凭证的管理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账簿、会计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当保存10年。

三、纳税申报 (一)纳税申报方式: 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 (二)延期申报管理: 纳税人因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进行纳税申报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第三节税款征收(掌握) 一、税款征收原则: 重点关注:税款优先原则,具体有三优先 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2.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3.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二、税款征收方式:七种 三、税款征收制度: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制度; 2.延期缴纳税款制度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税款的延期缴纳,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方为有效;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同一笔税款不得滚动审批;批准延期内免予加收滞纳金。 3.税收滞纳金征收制度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减免税收制度 5.税额核定和税收调整制度 (1)税额核定制度 (2)税收调整制度 6.税款征收程序如下: 核定应纳税额;责令缴纳;扣押商品、货物;解除扣押或者拍卖、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抵缴税款。 7.税收保全措施 (1)含义: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的案件,采取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 (2)税收保全措施的两种主要形式: ①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应当遵循的理念及其定位.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应当遵循的理 念及其定位 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收管理法》)。随后,国务院于2002年9月7日公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颁行至今,对于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无疑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需指出的是,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尚存在不少问题,已经难以满足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和纳税人权益的需要,故对其加以修改已被纳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以下本文拟就如何完善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作些探讨。一、《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完善应当遵循的理念 西方最早尝试将"理念"从哲学引入法学领域的是康德,[1] 而真正提出"法律理念"将法与理念结合起来的是黑格尔。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一书中指出:"法的理念,即法的概念及其现实化"。[2] 德国新康德自然主义法学家鲁夫?施塔姆勒率先从法律价值意义上来研究法律理念,提出"法律理念乃是正义的实现。正义要求所有的法律努力都应当指向这样一个目标,即实现在当时当地条件所可能实现的有关社会生活的最完美的和谐。"[3]我国台湾法学家史尚宽先生认为,"法律制定及运用之最高原理,谓之法律之理念。"[4] 我们认为,理念作为一种思维活动或者方法,是指人们基于对客观世界或者事物的内在本质的理性认知。而所谓法的理念,则是指对法的应然规定性的、理性的、基本的认识和追求,它是社会成员及立法、执法或司法者对待法的基本立场、态度、倾向和最高行为准则。 就如何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法学界、实务界提出了不少建议,但我们认为,无论对《税收征收管理法》作何修改,最为重要的是该法的修改完善应当遵循什么样的理念。唯此,才能准确把握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本质。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颁布于1992年9月,1995年又对其个别条文进行了修改,2001年4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23次会议再次对其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在基本保持原有体系的前提下,增加了加强征管、堵塞漏洞的税源管理措施;进一步明确了税务机关执法主体的地位,强化了执法手段和措施;增加了防范涉税违法行为的措施,加大了打击偷逃骗税的力度;增加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纳税人依法享有权利的内容和条款;增加了征税主体的义务和责任等。但从《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内容即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登记、税收强制措施以及法律责任来看,莫不围绕税收管理而展开,过分强调税收征管机关的权力、纳税人的义务以及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而对如何规范和约束税收征管机关的权力则规定较少。换言之,即将《税收征收管理法》当作单纯的"管制法",在此观念的影响下,《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为主要宗旨。对此,学界不少学者提出了批评。我国台湾学者葛克昌认为,稽征机关之任务,不在国库收入,而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释义主编:卞耀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主编:何永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副主任) 副田燕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处长) 撰稿人: 卞耀武何永坚田燕苗 李建国王柏杨合庆 目录 第一部分绪论 第二部分释义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税务管理 第一节税务登记 第二节帐簿、凭证管理 第三节纳税申报 第三章税款征收 第四章税务检查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王清 第一部分绪论税收征纳关系的基本规范及税收法律的若干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卞耀武

税收征收管理法经过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决定予以修订,作出了全面的修改,从而使之成为一部新的税收征收管理法。这部法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历时8个月,共进行了四次审议,广泛征求了全国各个地方、各个部门和研究机构、专家的意见,听取了城市和农村对税收征管的议论和建议。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在审议过程中作了反复的修改,形成十余个修改稿,最后形成的是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建议表决稿。 新的税收征管法是一部重要的法律,在国家的活动中,在现实的社会中,在经济发展中,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当然也会与亿万人有密切的联系,因而应当了解和研究这部法律的实质内容,掌握它所调整的方方面面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是有必要的,尤其是与税收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更有必要。 下面从几个主要的方面进行阐述,目的是想有助于理解具体的法律规范,把握立法内容,为正确地运用这部法律提供参考。 一、新税收征管法的意义和特点 新的税收征管法的基本内容是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这也就是在这部法律中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税收征收与缴纳的法律关系,并以这种关系为核心,增添和完善了税收征管的许多其他相关的规范,使整个税收征管制度呈现出了新的变化。这次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共修改近九十处,增加了许多新的条文,原有的条文也有较大的改动,从立法宗旨、税收法律 原则到基本条款以及若干操作规范,都有明显的修改与完善。 新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根据税收征管新的经验,新的情况,新的需要,确立了新的规范,完善了原有的规则,适应了当前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的形势,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推进税制改革,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等方面都有积极的意义,能发挥重要的作用。对于税收法律制度来说,这部法律的修订,将会有

《税收征管法》修改的必要性及趋势

《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的必要性及修改趋势 王晶 关键词: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必要性修改趋势 内容提要:由于我国近年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税收征管法》亟待修改以适应当今的社会经济环境。本文从这一角度考虑,阐述了税收征收的一般理论,分析了《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的必要性及其修改的趋势。 由于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各方面改革不断推进,1992年通过的税收征管法,自2001年修订以来在税收征管实践中不断面临新情况、新问题。2008年10月29日,重新修订税收征管法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5年立法规划第一类立法项目,并很快被列入国务院2009年立法工作计划。 一、有关税收征管的一般理论 (1)税收征管法律关系的渊源[1] 税法作为法律体系的一个部门法,有实体法和程序法之分。税收程序法律关系以税收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其目的是为了保障税收债权的实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通常情况下,税收债权债务的发生是引起税收程序法律关系的最基本的原因。具体而言,税收程序法律关系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税收征纳法律关系、税收处罚法律关系和税收救济法律关系。 [2] 税收程序是指税收的确定及征收程序,有关税收程序的法律规定称之为税收程序法。依据税收债法的原理,税收债务自税收构成要件满足之日起成立,无需专门的纳税申报或税收核定程序。但是为使税收成为具体债务,还必须确定其内容,即课税标准和税额。有关确定课税标准和税额的程序即称为税收确定程序。此外,纳税义务通常虽因交纳而消灭。但当遇到有纳税义务人未自动履行纳税义务时,法律允许作为税收债权人的国家和地方政府扣押纳税义务人的财产,并将之交付公卖以强制性地满足税收债权。这在法律上称为滞纳处分或 强制征收。这一系列税收交纳和征收的程序称为税收征收程序。[3]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税收征管法,即通常所指的税收程序法,是调整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征管法》的立法目的是与各单行的税收实体法相配套,并对单行的税法中的普遍性和程序性的问题进行调整。形式意义上的税收征管法仅指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定的《税收征管法》,实质意义上的税收征管法除了《税收征管法》外, 还包括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收征管方面的行政法规、规章等。[4]必须指出,《税收征管法》除了程序性规范之外,还对诸如税务管理、税务稽查、法律责任等税务行政管理的实体性问题进行调整,所以,我国《税收征管法》涵盖了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实体性的规定。 (2)税收征管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税收征管法在依法治税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税收征管法是税收实体法的配套法,我国税务立法起步较晚,目前各个单行税法多未上升为法律,不少还处在暂行条例、规定等

税收征收管理法试题

税收征收管理法试题 一. 单项选择题(15分) 以下各题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请将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序号填写在题前的括号中,每题1分,共计15分,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 ) 1.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第一个环节,也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制度。 A. 帐薄、凭证管理 B. 税务登记管理 C. 发票管理 D. 纳税申报管理 ( ) 2.2002年6月,天伦制衣公司因财务人员调动进行帐目清理时发现有两笔收入用错了税率,多缴了税款,一笔系1996年1月的,另一笔系2000年5月的,马上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根据征管法规定,( )退还。 A. 1996年和2000年的多缴税款均可 B. 2000年的多缴税款可以退税,1996年的不可以 C. 1996年的多缴税款可以退税,2000年的不可以 D. 1996年和2000年的多缴税款均不可以 ( ) 3.当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行使( )。 A. 抵押权 B. 留置权 C. 代位权 D. 撤销权 ( ) 4.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处罚罚》的规定,每日按罚款额的()加处罚款。 A. 2% B. 3% C. 1倍 D. 5倍 ( ) 5.对审计机关、财政机关依法进行的审计、检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财政、审计对税务机关的税收违法行为作出的决定,税务机关应当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B. 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将财政、审计检查出的税款、滞纳金征收入库 C. 财政、审计机关发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税收违法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有关机关的决定、意见书执行 D. 财政、审计可以将其检查出的税款、滞纳金征收入库,但是应该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 6.对纳税人的偷税、抗税、骗税等税务违法行为,国家税务税务机关追缴其税款的期限是:( ) A. 3年 B. 5年 C. 10年 D. 永久 ( ) 7.对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 A.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B.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C.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D.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 8.文天电器公司由于运用公式错误而在去年多缴了增值税,关于是否退还税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0日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B.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退还税款时,不加算多缴税款的银行利息; C. 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2015年最新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订有哪些

2015年最新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订有哪些? 2015-01-14165人阅读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费土地税费 税收征收管理法在2015年的修订草案将给自然人终身不变的“纳税识别号”。那么,2015年最新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订有哪些?2015年最新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订对于税收政策又有哪些影响 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之后在研究、吸收了社会各界意见后又对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此次是再度向社会征求意见。 买房买车缴社保都要登记纳税人识别号 征求意见稿中列举了纳税人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以及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都将使用纳税人识别号。有税务人士分析,包括买车等达到一定金额的大宗消费可能都将登记纳税人识别号,银行存取款需要登记号码也不无可能,纳税人识别号就是要起到监控纳税人收入和支出的作用。税务部门就是要通过纳税人识别号实现社会全覆盖,进行税务管理。 “灰色收入”将无法再逃税 目前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制度。其中人们的常规收入,比如工资、奖金等都是由单位代扣代缴。而在这些常规收入外的自行申报

方面则存在着不小的漏洞,也就是所谓的“灰色收入”。‘灰色收入’不意味着是不合法收入,但由于其不在明处而导致了逃税问题。 一方面是“灰色收入”接收者有意逃税,更多的是出于不愿意让灰色收入“见光”而不愿意自行申报。由于“灰色收入”更多是以现金形式给付,就目前的监管手段而言确实存在较大漏洞。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这部分收入也需要由给付者履行一定责任,虽然没有明确代扣代缴,但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给付的数额以及收入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的规定相当于把“灰色收入”放在了明处,而且这上升到了法律层面。 这意味着以往可能存在灰色地带的现金往来将从付款方源头上予以控制,付款方将钱给了谁必须将其纳税人识别号登记在册,从而实现对这个部分的全程监管。 征求意见稿中表示,“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在其经济活动过程中,一个纳税年度内向其他单位和个人给付5000元以上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给付的数额以及收入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单次给付现金达到5万元以上的,应当于5日内向税务机关提供给付的数额以及收入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虽然这与目前实行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其瞄准的更是目前大量存在的‘灰色收入’问题,监管效率将明显提高。

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若干研究

分类号 D922.22 单位代码10183 密级内部研究生学号09726024 硕士学位论文 题目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若干设想 作者姓名: 于子胜 专 业: 法律硕士 导师姓名  及 职 称: 张瑞萍副教授 吉 林 大 学  二O O O 年 四 月

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若干设想   目 录    引 言…………………………………………………1  第一部分 《征管法》的执行现状与主要缺陷………4 一.现行《征管法》的立法背景及特点………….4  (一) 立法背景………………………………………4  (二) 现行《征管法》的内容和特点………………5 二.现行《征管法》执行情况…………………….6  三.现行《征管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9  (一)《征管法》不能适应实行分税制后的新情况10 (二)《征管法》不能适应税制改革后的新形势…11 (三)《征管法》落后于税收征管改革的实践……12 (四)《征管法》滞后于经济形势的发展…………13 第二部分 《征管法》修改的重点问题及其设想……17 一.关于管辖范围………………………………….17  (一) 扩大《征管法》管辖范围的必要性…………17 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若干设想

(二) 现行规定带来的征管难题……………………20 (三) 修改设想………………………………………23 二.关于税务登记………………………………….23  (一) 目前存在的问题………………………………23 (二) 修改设想………………………………………28 三.关于发票管理………………………………….29  (一) 我国发票管理现状..…………………………29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32 (三) 修改设想………………………………………34 四.关于执法主体………………………………….35  (一) 税务系统内部的执法主体问题………………35 (二) 其他部门的有关问题…………………………37 (三) 修改设想………………………………………40 五.关于法律责任………………………………….41  (一) 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税务违法行为,税务机关 在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可否 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若干设想

税收征管法考试模拟题

第1题:新《税收征管法》已由中华人民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修订通过。 A 2001年2月1日, B 2001年3月15日, C 2001年4月28日, D 2001年5月1日 答案:C 第2题:( )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A 法律、行政法规, B 国家税务总局, C 省级税务机关, D 主管税务机关 答案:A 第3题:国务院( )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A 财政主管部门, B 审计主管部门, C 税务主管部门, D 财政、税务主管部门 答案:C 第4题: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日,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A 15, B 30, C 60, D 90 答案:B 第5题: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 )日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A 10, B 15, C 30, D 60 答案:C 第6题: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容发生变化时,应当依法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 )。 A 注销税务登记, B 变更税务登记, C 开业税务登记, D 注册税务登记 答案:B 第7题:发票的管理办法由( )规定。 A 国务院, B 财政部, C 国家税务总局, D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答案:A 第8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称为( )。 A 纳税人, B 代扣代缴税款义务人, C 代收代缴税款义务人, D 扣缴义务人 答案:D 第9题: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 )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A 国务院, B 财政部, C 国家税务总局, D 省级税务机关 答案:A 第10题: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办理税务登记申报之日起( )日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A 5, B 10, C 15, D 30 答案:D 第11题: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和其他存款,并将其( )向税务机关报告。 A 基本存款, B 一般存款, C 临时存款, D 全部 答案:D 第12题:《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 )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A 无偿, B 有偿, C 全天候, D 全方位 答案:A 第13题:(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和其他存款,并将其全部向税务机关报告。 A 纳税人, B 扣缴义务人, C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D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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