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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无审批管理办法

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无审批管理办法
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无审批管理办法

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无审批管理办法全市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无审批管理办法

6月8日,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xx市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无审批管理办法》 __,标志着该办法在全市范围内试行。

我市制订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无审批管理办法,主要是根据省委、 __《关于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的决定》(晋发〔xx〕25号),按照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的统一部署,确定在全市范围内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办法》提出,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承诺项目,是指项目申请人使用非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xx市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负面清单)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保留的项目开工前审批事项包括:1.供地方案审批;2.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5.建设项目环评审批;6.涉及 __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试行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的承诺事项包括:1.因工程建设涉及

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2.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3.农业灌排影响意见书审批;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5.防雷装置设计审核;6.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7.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8.节能审查意见;9.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10.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办法》还规定,有下列情形的投资项目,不实行承诺制:1.国家、省、市明文规定严格控制备案的投资项目;2.须由省级机关进行审批事项的投资项目;3.备案过程中受技术检验、检测、检疫等问题限制的投资项目;4.项目申请人不同意以承诺方式办理的投资项目;

5.其他不符合实行承诺制的投资项目。

《办法》规定了试行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承诺事项办理流程。

项目法人在取得土地、规划审批手续后,根据项目性质,对照本办法有关条款,依据承诺事项的准入条件与标准,向相关职能部门作出格式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统一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由其分发至相关职能部门。职能部门对项目法人书面承诺预审公示后(预审1天,公示7天。在各职能部门网站或开发区网站公示),企业依规自主组织设计和选择建设单位。职能部门对项目环评、安全、施工图设计文件等法律明确要求的事项并联审验后,准予项目开工建

设。项目竣工后,项目法人按照承诺书要求提交验收报告,相关部门集中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即可投产。

《办法》要求,要加强事中事后服务监管。项目动工后,与项目单位签订承诺合同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加强对承诺制事项事中事后服务监管。主动告知企业相关政策和要求,履行好项目承诺后预审、开工前审验、竣工后验收的职责,重点加强质量、安全、环保等事项的监管。

《办法》提出,在法律责任上,要建立项目申请人异常信用记录和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纳入全国和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申请人应认真履行、兑现承诺,接受项目职能部门检查和日常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在审查、后续监管中发现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的,应当记入申请人诚信档案或企业信用平台中,对失信企业予以联合惩戒。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办法》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备案项目适用本办法。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内容仅供参考

企业备案承诺书

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黑政办发〔2006〕17号文件精神的要求,为进一步核实(项目名称)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强对备案项目建设过程的跟踪监督,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项目所填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拆分项目、夸大缩减项目投资或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 二、本项目市场前景、资金筹措、设备选型、投资风险等由企业自主承担。 三、本项目备案确认书有效期为两年,自备案确认之日起计算。对超过备案时限未开工建设但仍需开工建设的项目,需在项目确认书有效期满30日内向原项目备案部门申请延长,否则备案确认书到期自动失效。 四、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投资主体、项目产品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企业应及时到原项目备案部门申请备案变更。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企业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签章: 二○一年月日篇二:建筑企业承诺书 建筑业企业承诺书 一、本人(身份证号码)系(企业全称)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企业郑重承诺下列行为,若有违反,本企业自愿接受相应处罚或撤销在厦门市的资质备案: 1、保证在厦门市区域内严格履行国家、福建省和厦门市有关建筑市场、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义务,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2、本企业填报的《备案资料手册》及提供的一切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包括印章、签字等)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3、保证在厦承揽的工程项目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将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管理班子情况在“在厦建筑业企业备案信息系统”填报,并按规定及时报送统计报表。 4、保证备案资料内容发生变更的,在变更后10日内向市建设与管理局办事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5、保证项目负责人一次性备齐,通过备案后本年度不再增加;任命的驻厦负责人和生产经营、技术、质量、安全、财务负责人等通过备案后,半年内不再变更。 6、规范建筑用工行为。实行劳务作业分包的,使用本市注册的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自带劳务作业队伍的,保证依法与每名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克扣工人工资,不发生拖欠工人工资行为,主动自觉处理工人群体上访等事件。 7、做好安全与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在施工作业中做到“便民、利民、不扰民”,施工现场必须组织规范的“现场档案资料”,保证按投标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持证上岗人员到施工现场履行施工合同。 二、为保证法律文书、文件的及时、准确送达,本企业特就送达事项做如下授权和声明:本企业驻厦负责人(身份证号码)为本企业在厦有关法律文书、文件的收件人,对该收件人的送达即为对本企业的送达;本企业在厦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在厦办公场所(厦门市区路、街号室)为本企业在厦法律文书、文件的送达地址,对该地址可适用留置送达,对该地址的送达即为对本企业的送达。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篇三: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防空地下室建设事项准入清单及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 防空地下室建设事项准入清单及建设标准 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范围 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一般可分为(包括但不限于)住宅类建筑、行政办公类建筑、文教类建筑、体育类建筑、医疗类建筑、科研类建筑、商业类建筑、交通类建筑、展览类建筑、观演类建筑、通讯广播类建筑、生活服务类建筑、宗教民政类建筑。相应的典型建筑形式见下表。 类别典型建筑形式 住宅类建筑住宅、公寓、宿舍及其配套设施等 行政办公类建筑行政楼、办公楼等 文教类建筑幼儿园、学校、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文化中心等体育类建筑体育馆(场)等 医疗类建筑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等 科研类建筑科研楼、实验楼等 商业类建筑商场、餐馆、宾馆、酒店、招待所、仓库等 交通类建筑候车室、候船室、候机室、经营性地上车库等 展览类建筑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等 观演类建筑影剧院、杂技场等 通讯广播类建筑广播台、电视台等 生活服务类建筑食堂、菜场、浴室等 宗教民政类建筑教堂、庙宇、殡葬场所等 备注:工业建设项目中的食堂、宿舍、产品研发用房以及办公会议用房等非生产性用房,属于修建防空地下室范围。

不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构)筑物范围类别典型建(构)筑物 工业建设项目中生产性建筑生产车间、生产制造监控用房和机房、产品检验验收用房、厂房附属更衣淋浴用房、厂房附属仓库、门卫以及配电、水泵、蒸汽等设备用房等 生产性物流仓库、粮库 汽车、特种设备等维修、检测车间 公益建筑单独修建的公共厕所、垃圾站(房)、水泵房、消防站、变配电房(站)、开闭所、区域机房等 特殊建(构)筑物围墙、发射塔、烟囱、水塔、露天泳池、老旧居民楼加装电梯 独立的钢构车库、独立车棚 备注: 1.不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所列建(构)筑物类型,遇到其他特殊项目,经设区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认定、公告并报省人防办备案,亦可列入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范围。 2.当同一建筑物中布置有生产性用房和非生产性用房时,非生产性用房应修建防空地下室。 3.水厂、电厂、油厂等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要依法落实防护要求,鼓励其将关键部位和重点生产车间建在地下。

国家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2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2 号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4月8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 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本级政府规定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第五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核准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各地区不得擅自调整《核准目录》确定的核准范围和权限。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投资项目的管理和运作,落实投资管理责任,提高资本运营效率,保障投资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投资,是集团总部和所属企业作为法人主体,通过各种筹资方式,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债务重组等形式所进行的为实现特定目的和预期收益的经济行为,主要方式包括: 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科技开发等进行的投资,以及利用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投资。 ㈡股权投资:通过独资、控股、参股形式投资设立新公司,或者购买其他公司股权、认购增资、债转股等方式以取得所投资公司全部或部份经营管理权及经营收益权所进行的投资,包括(不限于)

兼并、收购以及对所投资公司进行的增资、扩股等。 ㈢资本市场投资: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财务性、保值性投资。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投资应符合以下原则: ㈠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㈡符合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 ㈢有利于提高集团整体资源效率和优化产业结构,增加资金使用效益,并有预期的投资收益或社会效益; ㈣符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以及投资决策程序。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托管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投资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董事会行使投资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投资风险评估委员会(简称风评委),负责投资项目风险评估,风评委由集团分管投资的领导担任主任,成员由投资发展部、财务部、纪检办公室等部室负责人、其他相关人员及外部行业专家组成。 第六条集团投资实行业务管理。按职能分工进行归口管理,按权限行使职权。集团总部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投资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集团投资发展部负责投资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进行对外投资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每一年度编制所有投资项目的分析报告,以加强过程控制;项目投资完成(退出或清算完毕)后,应及时编制单个项目的后评价报告。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每年10月份应编制下一年度重大投资计划,并报集团投资发展部审查、汇总,投资发展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重大投资计划,编制集团年度重大投资计划,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经集团董事会批准后,作为年度投资控制总量。 第三章投资审批流程及权限

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Q/S 公司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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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提高投资决策质量,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促进企业战略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分)公司。 3职责 3.1 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责: 3.1.1负责审核批准投资项目申请、合同及项目经费预算。 3.1.2负责建立项目评审组,负责任命新设立项目或对外投资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负责组织协调按计划完成投资项目的实施,保障项目以较低的风险,实现较高的收益或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3.2 项目评审组职责: 3.2.1负责对项目经理提报的《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进行审核论证后对投资项目申请出具审核意见。3.2.2负责对投资项目合同进行审核评议并出具审核意见。 3.2.3负责听取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投资项目完工的总结、评估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 3.3 项目经理职责: 3.3.1负责向公司提交《投资项目申请》,由投资项目评审组和董事长或总经理进行项目的评估审核。 3.3.2负责组织编写《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对项目的必要性、总投资、市场调研报告及分析、资金来源及构成、人员培训及技术来源、项目的计划进度、项目的经济效益及效果,投资的风险及可行性进行详细的分析论证。 3.3.3 负责组建项目组,制定《投资项目实施推进计划表》,根据投资项目实施总时间将投资项目所有工作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和具体完成时间,并对项目组人员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3.4项目经理对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结果负责,负责组织投资项目组人员按投资项目的具体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按投资项目的计划进度、在预算额度内,以较低的风险,实现预定的投资项目实施效果和战略目标。

投资公司管理制度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制度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业务流程指引--------------------------------------------------------------------------- 部门及岗位职责------------------------------------------------------------------------ 工资实施细则--------------------------------------------------------------------------- 财务管理制度 费用管理办法--------------------------------------------------------------------------- 业务流程 1、项目搜集 投资公司的项目主要有三个来源: (1)依托银行、担保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业务对接; (2)自有资金拥有闲散资金与资金需求方的双方对接;

(3)闲散小量资金的理财客户; 2、项目初审 项目投资经理在接到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的七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初步调查,提出可否投资的初审意见并填制《项目概况表》。项目经过初选后分类、编号、入库。 3、服务协议 在要求提供完整的商业计划书之前,项目投资经理应主动与企业签署服务协议。若企业一开始提供的就是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则在接受对方的商业计划书之后就可与之签署服务协议。 4、立项申请与立项 项目初审后认为需要对企业做进一步调查研究的,项目投资经理填写《立项审批表》,报公司批准立项。立项批准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批准的项目可以进行调查工作。 5、基本调查 立项批准后,项目风控经理到项目企业进行基本调查,或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基本调查。 6、协助签订融资资协议 7、对项目企业的跟踪管理 项目生效后,项目投资经理具体负责项目的跟踪管理,除了监控企业经营进展外,还应为企业提供战略性或策略性咨询等增值服务,使企业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快速增值。

投资公司承诺书

投资公司承诺书 投资公司承诺书范文篇一:投资与服务承诺书 落户方:甲投资方:以下简称乙方见证方:丙 乙方决定在甲方投资兴办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万元,注册资本万元。 按照有关规定,双方申请将该项目列入XX市重大项目“四联”服务范畴,并共同遵守“四联”服务的有关规定。为推动项目更好更快建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信、互利的原则,郑重、诚实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甲方: 1.负责该宗地征收、补偿、清障工作;负责基础设施配套至乙方征地地界(需专户供电等特殊要求除外)。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地,则按所延长时间相应延长执行履行其他条款的时间。 2.在乙方提供资料齐全的基础上,为乙方提供审批方面的全程代理服务,帮助做好新办企业的工商、税务登记、代码证等证照,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 负责指导乙方按照项目建设的有关程序进行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工程招标、报建及受监,指导乙方按规划要求施工。 4.在乙方按约定实现投入产出规模后及时兑现优惠政

策。 二、乙方: 1.按照投资协议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投资。 2.根据本企业的发展规划及市政府规定的投资强度提出用地申请,节约集约用地,不以任何形式倒卖土地和擅自改变用地性质与用途。 3.在与甲方签订投资协议书后,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开工,按规划设计要求施工,并定期向甲方如实汇报工程进度,承担施工期间安全的主体责任,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4.在收到证照副本或复印件后,相关部门有权不予发放证照正本或原件。 5.项目在年月竣工投产后按照投资协议书约定,实现万元/亩的投资强度及年纳税销售万元的产出规模。 6.若存在闲置利用土地,甲方有权收回在项目建设完成后闲置的土地,并按有关规定视情形没收企业在当初取得该联审联批前,补办齐全联审联批的有关后置审批手续。否则块土地时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或按土地出让总价款的20%向企业收取土地闲置费。 7.按照“能评”、“安评”和“环评”的审批意见,时限“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投产”的“三同时”要求,达不到“三同时”标准的,愿意接受相应的依法处理。

试行办法:XX市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试行办法

XX市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效率,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精神,结合XX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具体内容及适用范围 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是指企业投资项目在完成用地预审后,项目业主按照政府职能部门告知的行政审批事项准入条件、建设标准和相关要求,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根据需要提前开工,政府各相关部门做好重要节点、关键环节的服务、监督管理工作。项目业主在项目主体封顶前补齐各类审批手续所需相关资料,项目竣工后各职能部门进行联合验收。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类企业产业投资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及房地产等项目)的审批服务,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制,先在XX自贸片区试行,完善后在全市范围内推行。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服务流程。

在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核准)、土地预审、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之后,项目业主可到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综合窗口(以下简称综合窗口)自愿申请以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审批手续。综合窗口对项目报建实行“一对一”跟踪对接,提供全过程帮办代办服务。 1.告知服务。综合窗口组织发改、住建、国土、规划、安监、环保、水利、人防、城管、地震、经信、消防等相关审批部门对项目基本情况、建设条件、用地标准进行初步核查,将项目需要达到的具体建设标准建立清单,一次性告知项目业主。 2.依法承诺。综合窗口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统一规范的承诺书,明确企业需要承诺的全部内容。项目业主根据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求依法依规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书在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集中备案,并在“信用XX”平台予以公示。 3.开工建设。项目在承诺公示和完成施工图设计后,住建部门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即可依承诺内容开工建设。企业依法依规申请办理土地利用供地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消防设计审核(备案)、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绿化设计方案审查、修建或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和水电气报装等各类审批服务手续。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节业务流程 投资项目管理实行流程控制。流程包括项目发现、立项建议、项目立项、尽职调查(包括财务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行业投资机会论证)、专家论证、投资建议、投资决策、项目实施和投资后管理等九个环节。

第二节价值投资项目的判断标准 一、总体选择标准 主要投资于拟上市成长期(创业板)和拟上市成熟期(中小板和主板)企业的股权,同时关注上市公司股权的战略投资机会(定向增发),适时对发展前景良好或有机会迅速成为行业龙头的重大项目相关的扩张期及投产期企业股权进行投资。项目符合基金设立的的重点产业方向和区域需求; 对于所有接触的投资机会,是否进入正式评估阶段,初步必须至少要符合下列必要准则:经营团队诚信、能力、投入及过往绩效、公司具市场竞争地位(特别是成熟期)、新创技术或产品确有独特性、投资价格合理、产业趋势向上、预期产业规模够大; 相对投资成本而言有较高的盈利能力; 企业经营已成一定的规模; 相对企业的价值而言投资价格低估。 二、成长期拟上市项目财务标准 过去3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0%。 经评估未来三年利润年复合增长不低于60%。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二千万元,且持续增长。 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一千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 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三、成熟期拟上市项目财务标准 企业经评估后的资产规模或资产价值不低于4亿元; 最近一年营业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 最近一年经营净现金流量不低于3000万元; 过去3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

央企 集团公司 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

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集团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规集团各企业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防投资风险,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投资是由央企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本级、集团各子公司(含控股下属企业)因经营需要,以获取利润和投资回报为目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子公司是由集团作为股东,持有该公司50%以上的股权,或具有实质性控制权和重大影响的企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所属子公司及各子公司控股下属企业。 第二章投资管理围及组织机构 第五条投资管理的围包括:编制年度投资计划;投资项目拓展;投资项目的受理和申报;投资项目论证、评估、审批和备案;投资项目的筹资;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与监控;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项目投资风险管理等。 第六条集团战略发展规划与投资中心是投资项目管理的综合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市场情况和集团发展规划,制定集团项目拓展和项目审批的相关法规和指导意见;编制集团年度投资计划和资产处置计划; (2)对备选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分析和经营风险评估,向投资委员会提出同意立项,指标调整或放弃跟踪的意见; (3)对集团的项目拓展业务进行统一管理,调动各方力量,完成集团下达的项目拓展任务; (4)对已批准立项的项目,根据需求组织办理项目的成立或撤消的行政审批。 (5)根据立项报告确定的各项指标,负责组织编制和下达年度项目目标实施计划,并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及时动态的产业管理。 (6)对已实施项目进行定期经营风险评估。 (7)负责组织投资项目的后评价。 第三章投资项目审批权限 第七条投资项目审批实行两级审批制度。集团设立投资评审委员会,对本级和下属子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立项初审。投资项目经投资评审委员会通过后,报集团董事会复审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投资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集团CEO提出,董事会批准, 人员组成包括规划、投资、资金、工程、风控等职能部门人员。集团CEO担任委员会主席。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集团战略

企业经营承诺书

企业经营承诺书 为全面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要求,现向社会公承诺如下: 1、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 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 途和有效期限,并自觉承担“三包”责任。 2、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3、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 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 4、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 伪劣产品。 5、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商品和不合格的商品。 6、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 7、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 不合格的商品。 8、不销售走私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9、不销售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商品,不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 假宣传。 10、本单位(个人)若违背以上承诺,除接受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外,还要依法承担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 11、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12、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承诺人:

日期:X年X月X日 致招标人: 我单位在参加组织的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我方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情形,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无其他中标(尚未开工)或在建工程; 3、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4、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5、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建造师等内容组织实施; 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印章): X年X月X日 为弘扬邳州“和谐包容、智慧诚信、务实创新”的城市精神,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企业作出以下诚信承诺: 1.承诺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证经营合法、安全、有效的产品,重合同,守信用。 2.承诺坚决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销售,发现假冒伪劣品后,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3.承诺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无审批管理办法

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无审批管理办法全市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无审批管理办法 6月8日,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xx市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无审批管理办法》 __,标志着该办法在全市范围内试行。 我市制订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无审批管理办法,主要是根据省委、 __《关于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的决定》(晋发〔xx〕25号),按照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的统一部署,确定在全市范围内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办法》提出,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承诺项目,是指项目申请人使用非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xx市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负面清单)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保留的项目开工前审批事项包括:1.供地方案审批;2.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5.建设项目环评审批;6.涉及 __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试行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的承诺事项包括:1.因工程建设涉及 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2.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3.农业灌排影响意见书审批;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5.防雷装置设计审核;6.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7.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8.节能审查意见;9.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10.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办法》还规定,有下列情形的投资项目,不实行承诺制:1.国家、省、市明文规定严格控制备案的投资项目;2.须由省级机关进行审批事项的投资项目;3.备案过程中受技术检验、检测、检疫等问题限制的投资项目;4.项目申请人不同意以承诺方式办理的投资项目; 5.其他不符合实行承诺制的投资项目。 《办法》规定了试行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承诺事项办理流程。 项目法人在取得土地、规划审批手续后,根据项目性质,对照本办法有关条款,依据承诺事项的准入条件与标准,向相关职能部门作出格式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统一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由其分发至相关职能部门。职能部门对项目法人书面承诺预审公示后(预审1天,公示7天。在各职能部门网站或开发区网站公示),企业依规自主组织设计和选择建设单位。职能部门对项目环评、安全、施工图设计文件等法律明确要求的事项并联审验后,准予项目开工建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投资行为,明确投资项目选择、评估、决策、实施、运营管理,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实现收益最大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投资是在交通、市政、环保等方面以BOT/BT等形式实施的项目投资、股权投资。 控股(参股)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公司主要通过委派的董事、监事参与控股(参股)公司决策,通过财务指导和监控等渠道对控股(参股)公司进行管理,不直接干预控股(参股)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投资的形式包括但不局限于: (一)对BOT/BT等项目投资。 (二)在已有投资的基础上,向被投资企业追加投资。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投资管理是指对投资的评估、决策、实施、运营、风险控制及后评价等主要环节进行的管理。 第二章投资原则 第六条公司的投资原则: (一)依法投资原则:投资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二)审慎性原则:投资应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状况量力而行,规模应适度,严格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现金流管理,建立风险拨备制度,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寻求收益的最大化,减少投资的机会成本。 (三)收益性原则:投资必须以获取效益为根本目的,选定的投资领域和投资项目要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合理的预期回报。 (四)战略性原则:投资项目应有利发挥公司优势,符合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企业技术素质和创新能力,有利于调整企业产业结构和战略布局,增强企业区位优势和竞争活力。 (五)程序性原则:公司投资必须进行客观、公正调研评估论证,按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进行决策。 第七条严格禁止的投资行为: (一)国家法律、政策严格禁止的投资行为; (二)与企业改革和发展战略相违背的投资行为;

企业投资承诺书

投资与服务承诺书 (讨论稿) 落户方:甲 投资方: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丙 乙方决定在甲方投资兴办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万元,注册资本万元。 按照有关规定,双方申请将该项目列入姜堰市重大项目“四联”服务范畴,并共同遵守“四联”服务的有关规定。为推动项目更好更快建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信、互利的原则,郑重、诚实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甲方: 1.负责该宗地征收、补偿、清障工作;负责基础设施配套至乙方征地地界(需专户供电等特殊要求除外)。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地,则按所延长时间相应延长执行履行其他条款的时间。 2.在乙方提供资料齐全的基础上,为乙方提供审批方面的全程代理服务,帮助做好新办企业的工商、税务登记、代码证等证照,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 负责指导乙方按照项目建设的有关程序进行项目立

项、规划设计、工程招标、报建及受监,指导乙方按规划要求施工。 4.在乙方按约定实现投入产出规模后及时兑现优惠政策。 二、乙方: 1.按照投资协议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投资。 2.根据本企业的发展规划及市政府规定的投资强度提出用地申请,节约集约用地,不以任何形式倒卖土地和擅自改变用地性质与用途。 3.在与甲方签订投资协议书后,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开工,按规划设计要求施工,并定期向甲方如实汇报工程进度,承担施工期间安全的主体责任,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4.在收到证照副本或复印件后,联审联批前,补办齐全联审联批的有关后置审批手续。否则相关部门有权不予发放证照正本或原件。 5.项目在年月竣工投产后按照投资协议书约定,实现万元/亩的投资强度及年纳税销售万元的产出规模。 6.若存在闲置利用土地,甲方有权收回在项目建设完成后闲置的土地,并按有关规定视情形没收企业在当初取得该

关于开展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不再审批严格监管试点的意见

关于开展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不再审批严格监管试点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精神,现就开展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不再审批并严格监管试点制定如下意见。 一、改革目标 通过在一定领域、区域内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推动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 二、适用范围 适用信用承诺制改革试点的企业投资项目须满足下列三项条件: (一)国家产业政策鼓励投资建设,在《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之外,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 (二)用能符合区域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要求,污染物排放在区域评价允许限值内,且符合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的项目; (三)审批负面清单外的项目。审批负面清单由省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经省政府审核同意印发,并由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等变化分别进行适时动态调整。 三、规范流程 (一)明确政策性引导条件。试点地区以目录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企业投资项目准入条件,以及产业、规划、安全、环境、建设、消防、节能等标准和要求。 (二)企业作出信用承诺。企业按照准入条件和标准,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并提交项目基本信息表,经相关部门联合预审(1天),并在政务网和主要媒体上公示(7天)无异议的,依法依规自主组织设计和选择建设等单位。 (三)实行联合审验。除涉及环保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在项目开工前完成行政许可手续外,相关部门对能评、安全、规划、施工图设计文件等事项并联审验通过后,企业即可开工建设,相关行政许可事项须在投产前完成。 (四)组织联合验收。项目竣工后,企业提交验收报告,相关部门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合验收,重点对企业承诺事项履约、法律法规执行、标准规范应用、质量达标等方面进行审核认定,验收合格即可投产使用。

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预决算审查操作规程>的通知》(长财监〔2016〕4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是指由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立项、以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为项目主管部门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第三条财政性建设资金包括: (一)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二)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 (三)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四)政府担保的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和援助资金; (五)以财政资金为还款来源的政府性债券资金、国家政策性贷款资金以及政府担保财政筹集管理的资金; (六)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四条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应严格执行预决算审查制度,预决算审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工程、工程预算、工程价款结算、重大设计变更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等。 第五条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要依法实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建设项目的采购范围包括:设计、监理、勘测等服务的采购及工程采购,材料、设备等的采购。 第六条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应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项目严格申报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单位对绩效目标的落实情况负责。 第二章预算评审 第七条财政性建设项目立项前,必须落实建设资金。项目建设单位在上报投资计划的同时,应向财政部门报送建设资金筹措计划,财政部门据以编制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年度预算。 第八条项目单位在完成相关前期工作并达到预算评审条件后,应及时报财政部门进行预算评审,并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第九条财政部门对项目单位送审的预算评审资料,应按相关法规和行业评审规范认真组织评审,并及时出具评审报告。 第十条预算评审结果不得超批准的项目概算,超概算报告为无效报告。 第三章政府采购制

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及各成员企业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重大投资项目应由行政办公会议决定可行性方案申报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批准项目,由投资单位总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四条所有投资项目在报批立项之前,有关人员应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第五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公司的战略方针和十年规划为依据,符合国家或国际产业导和公司投资结构平衡政策。 第六条投资项目的选择应经过充分调查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和有效。 第七条投资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拟定的投资主体编写并交公司投资管理部初审,不得越级上报。 第三章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八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立项。 第九条所有投资项目,由公司投资管理部在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然后按项目审批权限呈总经理或行政办公会议直到董事会会议,进行复审或全面论证。 第十条由公司总经理主持项目论证会,对项目的合法性、前期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财务预算的可行性及项目规模、时机等因素进行实地考察,或聘请专家小组对项目进行专业性的科学论证,以加强对项目的深入认识和了解,确保项目投资的可靠和可行。经充分论证后,凡达到立项要求的重大项目,由行政办公会议或董事会审批立项。 第四章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一条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各投资项目负责人由实施单位的总经理委派,委派人对总经理负责;公司投资管理部对项目建设进行归口管理,并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跟踪调查、分析和监督。 第十二条各投资项目的业务班子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建,报实施单位总经理核准;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负完全责任。 第十三条投资项目的变更,包括发展延伸、投资的增减或滚动使用、规模扩大或缩小、后续或转产、中止或合同修订等,

入股承诺书

入股承诺书 篇一:出资人承诺书 出资人承诺书 本人拟出资入股公司,现郑重承诺如下: 1.自愿出资万元,入股公司,占股份总额的%。保证按时足额交纳出资,保证入股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是合法经营所得。不以借贷资金和他人委托资金入股,不虚假出资、不抽逃注册资本。 2.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弓l发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 3.承诺成为公司股东后,严格按照《公司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股东义务,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不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本人保证认真遵守上述承诺,若有虚假和违背,愿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签名:(加按手印) 日期: 篇二:股东承诺书 股东承诺书 ×××公司拟入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现郑重承诺如下:

1.本公司自愿出资×××万元,入股设立重庆市×××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占股份总额××%。作为股东,保证按时足额交纳出资,不抽回资金。 2.本公司严格按照《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审核工作指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上报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公司承诺成为重庆市×××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后,将严格遵守《公司法》、《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义务,完善公司治理。以上承诺若有虚假,本公司愿承担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 公司(公章) 日期:20XX年7月日 股东承诺书(自然人) ×××拟入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现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自愿出资×××万元,入股设立重庆市×××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占股份总额××%。作为股东,保证按时足额交纳出资,不抽回资金。 2.本人严格按照《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审核工作指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上报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人承诺成为重庆市×××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

项目投资管理办法定稿

北科建集团 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项目投资管理,规范投资决策程序,明确投资管理职责,控制投资风险,提高项目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包括有实际控制力的所属企业)所有新投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项目是指通过土地市场公开出让、企业并购或与政府先确定合作意向后通过公开市场方式取得土地的开发项目。 第四条项目投资管理分为项目研究论证、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项目评估四个阶段。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分别对公司投资项目作出决策。 第六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统筹投资项目的前期研究论证、项目实施与管理、项目评估等工作。 第七条公司主管副总对总经理负责,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子公司或专业机构完成项目论证,根据本办法要求组织编制相关文件。 第八条发展经营部对主管副总负责,是项目开发管理的牵头部门,进行开发项目投资论证、尽职调查等工作,负责编制项目立项建议书、尽职调查报告、投资建议书等文件。必要时,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或子公司成立工作小组,进行投资分析,完成投资论证各项工作。 第九条财务部、审计部、规划与产品研究中心、项目管理部、成本管理部、证券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等部门应积极协助,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承担项目投资管理全过程中相应职责,包括配合项目论证、参与编制立项建议书、投资建议书以及项目实施和项目评估等工作。

第十条子公司的项目投资,应依照本办法规定进行项目投资研究论证,但项目投资决策须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三章项目投资原则与标准 第十一条坚持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区域总体规划及城市发展规划的原则。 第十二条坚持以科技地产项目为特色,战略性投资项目和策略性投资项目相结合的投资原则。 公司战略性投资项目的开发周期为5-10年,策略性投资项目的开发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第十三条公司坚持以社会效益为首、以经济效益为本的项目投资目标,投资项目应具备必要的规模体量和一定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公司项目投资收益水平不低于行业平均的投资回报水平。 第十四条公司坚持立足北京、兼顾外埠的区域投资原则,投资布局于中国经济最具活力和潜力的地区或城市。 第十五条公司根据发展战略编制年度项目储备计划,结合宏观经济和房地产行业政策,坚持反周期投资策略,以合理低价获取土地资源。 第四章项目研究论证 第十六条新项目来源包括以下途径:一是国土部门土地招拍挂公告信息;二是外部并购或转让类项目信息;三是政府合作及其他项目。 第十七条土地市场公开出让类项目需编制项目投资建议书;企业并购类项目需经立项研究、尽职调查程序并完成项目立项建议书、尽职调查报告和投资建议书;政府合作及其他项目需经立项研究程序并完成项目立项建议书和投资建议书。 第十八条子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向发展经营部通报新项目信息。发展经营部对所接收项目信息进行初步筛选,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项目 后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健全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不断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依据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参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后评价,是指对投资项目的前期决策、实施和生产运营等过程,以及项目目标、投资效益、影响与持续性等方面进行的综合分析和系统评价。 根据需要,可针对项目全过程管理中的某一环节进行专题评价,对同类的多个项目进行综合性的专项评价,也可对项目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前进行阶段性的中间评价,对已开展后评价项目的

效益效果情况进行后续的跟踪评价。 第四条项目后评价是投资项目闭环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完善投资监管体系、改善投资决策和管理、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是开展绩效考核和落实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项目后评价应当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建立畅通快捷的信息反馈机制和项目后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将相关成果和信息反馈到相关部门、单位和机构。 第二章后评价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项目后评价工作实行统一制度、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管理体制。 第七条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是集团公司后评价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项目后评价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 (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后评价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组织集团公司后评价成果验收、信息反馈、成果发布与应用,以及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等工作; (四)组织集团公司项目后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建设工作; (五)负责一类、二类和专项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组织与协调,支持后评价咨询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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