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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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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法治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以建设法治XX开创社会管理新局面

随着经济转型的不断深入,社会变革的持续推进,社会各阶层利益诉求表达趋向多元性,矛盾纠纷呈现复杂性,加之各类思潮广泛传播,人们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益发鲜明,由此对社会管理工作带来更多考验,提出更高要求。面对当前社会形势,今年2月19日党中央专门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胡锦涛总书记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以往探索所取得的成绩和实践中所存在的问题,当前的工作重点和思路,作了全面阐述和部署,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指明了方向。认真解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内容,可以看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即在于坚持走法治化之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强调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在区委正确领导下,法治XX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为全区实现“率先现代化、再造新XX”战略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不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深入,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各种新的社会矛盾随之而生,加快推进法治XX建设,全面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各项任务任重而道远。

一、充分认识建设法治XX四大“基本”要义

去年10月,中央确定35个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南通作为江苏唯一、全国7个地级城市之一入选。XX作为南通的主城区,被列为全省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区,并明确提出力争通过卜2年努力,迈入全国“社会管理示范区”、“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行列的奋斗目标。对照我区社会发展实际情况,要保持又好又快发展、夺取“十二五”征程伟大胜利,实现创建目标,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为确保全区各项事业有序快速发展,加快法治XX建设,助推社会管理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建设法治XX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基本方略。创新社会管理,落实科学发展,不仅要重视解决思想观念问题,还要从法治上体现以人为本,依法保障人

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利;从法治上体现统筹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区域发展和对外开放以及全区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从法治上体现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责任,从而逐步建立完整的法制保障体系,完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责任体系。因此,应结合法治XX建设,进一步优化保证我区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体制机制,使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建立在社会主义法治层面之上。

(二)建设法治XX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内容。社会管理创新,目的在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民主法治,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就当前而言,我区社会形势总体上是和谐稳定的,但随着市场化、城市化、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人民内部矛盾凸现等普遍问题短期内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在新形势下,应更加注重依靠法治解决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利益关系,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依靠法治加强社会管理,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三)建设法治XX是实现民主政治的基本形式。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化。近年来,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法律法规日趋完备,人民民主权利的法治保障水平日益提高。但民主法制建设与人民民主不断扩大的客观要求还不相适应,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待逐步实现。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有序表达还未形成相应完备的制度保障,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体制机制亦有待进一步完善。只有加快法治建设,人民民主权利才能有强力基础。

(四)建设法治XX是巩固执政根基的基本保证。依法执政是我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之一。法治建设状况和执法水平直接关系和体现党的执政能力。依法治国,就是要从法律制度上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的贯彻落实。党能不能带头守法、保证执法,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考验。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言,依法治国不仅要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且要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①。加快法治XX建设,是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我区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二、建设法治XX的良好基础

近年来,我区紧紧围绕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连续五年蝉联省社会治安安全区,获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在法治建设过程中,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以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切人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一是组建区、街、社区二级法治建设组织机构,加强和充实依法治区领导班子成员,建立公正司法、依法经营、法治宣传等法治XX建设指导协调小组,由各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各协调小组,加强责任落实。二是明确目标与职责,将法治建设列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纲要,并与绩效考核相挂钩,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评审监督。三是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努力提升依法执政水平,完善出台一系列文件,以制度规范依法执政。四是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措施,以及全区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都通过多种途径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二)执法司法重点突出。一是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公开政府职能,对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告知事项、办事结果以及监督方式等依照法定程序及时公开。二是加强行政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出台“一把手”应诉制度,并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的各案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以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指导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大力推行执法公开。

(三)法治宣传氛围浓厚。一是普法宣传全面展开。高标准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制定下发法制相传教育设施意见,明确普法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要求,突出抓好重点对象普法工作,如通过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党校进修学法以及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核等一系列制度,促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二是宣传教育形式多样。通过XX网新华频道、《XX在线》等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编写政法综治信息,开展知识竞赛,不断创新法治XX宣传方式。在此基础上,法治XX建设成效可总结如下:一是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显著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普遍提高,广大群众依法维权意识进一步提升。二是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力度明显加大。行政执法部门均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序;区法院、检察院着眼服务经济发展,不断加大改革力度,多项工作创新得到上级认可与推广。三是执法责任制得到明显落实。各单位严格考核,把执法责任落实作为工作重要内容,对重大行政处罚集体会审并公示,以阳光执法促公正。四是基层民主政治自治能力明显提高。广大群众参政议政渠道畅通,进一步激发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

三、建设法治XX的工作导向

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区法治建设管理呈现良好势头,但同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特别反映在市场经济中,各类纠纷矛盾时有发生;在

社会发展中,各种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等等,为切实解决社会发展中的各类突出问题,需在以后工作中树立以下工作导向:

(一)加强公正执法,推进依法行政。毋庸置疑,近些年各单位、各部门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情况在极少数单位与个人身上仍然存在,少部分行政行为未能得以及时纠正,极少数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淡薄,缺乏群众感情与服务意识。要从根本上解决以上问题,必须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各个部门与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责,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畅通、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规范行政行为,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加大机构整合力度,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问题。采取更有力措施,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促进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二)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权力运行。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区执法活动总体形势良好,但也仍有少部分群众和企业反映,个别执法部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在新的形势下,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监督行为还需进一步规范。应深人研究综合运用多元监督工作机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委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明确内容、规范程序、改进方式,加强对各种形式监督的协调整合,保障执法监督的有效进行;进一步深化执法监督体制改革,重点加强责任追究,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确保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水平。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础工程。应进一步突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公务人员法律法意识,大力宣传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法律法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牢法治思想基础。针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注重增强人们的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也要注重增强法治意识和义务意识。根据当前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利益结构和人们思想观念等深刻变化的新情况,积极探索和不断推开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形式,善于运用新兴媒体尤其是互联网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加大宣传覆盖面与渗透力。

(四)加强法治引导,创新建设领域。目前,XX区外来人员达数十万,一方面,他们为XX区的经济发展和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这种

情况还将长期持续下去;另一方面,由于外来人员的文化普遍较低,法制意识较为淡薄。因此,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法制教育,也是当前刻不容缓的一件大事,应动大脑筋、花大力气,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系统教育培训,使他们真正成为建设现代化XX的合格一员。建议各单位、各部门从XX长治久安的高度来认识这一点,把组织对外来人员的教育,作为法治XX建设、加强社会管理的一项创新工程,坚持不懈做好做扎实。

四、建设法治XX需重视的若干方面

加快法治XX建设,应根据XX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大胆的理论创新和积极的实践探索,在工作中,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正确看待法治建设与党的领导的辩证关系。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法律,坚决防止和克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现象。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也是党的领导法律化、制度化的过程。必须根据加快依法治国的新形势,进一步改进党的领导,创新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充分发挥党委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作用。与此同时,通过加快法治建设的步伐,进而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拥护和支持。

(二)正确看待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法治属于上层建筑,法治的发展必须与经济基础尤其要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近五年来,我区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法制建设的步伐也在加快,但广大劳动者的文化素质和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建设既要适应形势的要求,增强紧迫感,加快进程,又要坚持实事求是。因此应从实际出发,尊重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客观规律,循序渐进,恰当把握工作节奏,实现法治建设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三)正确看待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的辩证关系。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我党提出把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对新时期党治国理政方式的新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仵下,既要重视建设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又要重视建设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思想道德体系;既要重视法治对社会成员的规范作用,又要重视德治对社会成员的规范作用。实际工作中,在加强法治建设的同时,要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局面。

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思考

我国在法治建设的推进中虽然取得了不小成效,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法治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需加快建设、努力推进。 一、存在问题 (一)法律制度不够完善。我国立法速度较快,但部分法律质量不高,效果不佳。一些法律、法规的规定过于笼统,法律本身的逻辑不够严密,条文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此外,法律体系不够健全,没有及时进行立、改、废。同时,在法律体系内部,由于对立法活动协调和监督不够,对某些过时的法律法规没有及时清理,造成一些法律、法规的内容相互抵触,影响法律的整体和谐。如“按照简易程序罚款”,1996年《行政处罚法》规定数额为50元,而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却规定为200元。这种在法律之间的相互关系上、基本法和单行法之间、法律法规与实施细则之间、原则规定与具体措施之间,还没有完全配套,导致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出现了“断层”和“缺项”。 (二)依法治国方略实施不够彻底。根据宪法规定,行政机关由权力机关产生并接受其监督。但在实际中,行政权对立法权的干预太大,导致一部分法律带有明显的行政部门利益色彩,使法律的公正性、权威性、可行性受到影响。司法机关相对独立性程度较低,抗干扰能力较差,无法从制度上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权,维护司法机关的公正形象。此外,由于个别行政机关未能严格依法行政,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有的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缺乏应有的交流沟通,互相戒备排斥,甚至对立、对抗;有的执法者方式简单粗暴;有的甚至吃、拿、卡、要,收受贿赂。 (三)法律的权威性有待进一步树立。人治与法治最根本的区别在于树立起以宪法为核心的整个国家法律体系的至高无上的权威,使法律成为解决社会纠纷的最权威力量。法律无信用,法治必然难以展开,人民的权利将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法治也就很难成为民主的要求。当前,个别领导干部未能正确认识法治的重要性,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当事人遇到纠纷不愿求助于法律而是寻求其他解决途径,这些都直接导致了法律信用的缺乏。例如,一些干部存在“重人治、轻法治”的思想,错误的认为法治建设搞好了,群众法律意识增强了,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作会越来越难做,造成习惯以“人治”来管理社会事务,而忽视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此外,少数人存在着“信访不信法”的思想。从一些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看,有的是司法终结的案件,而当事人仍上访或信访,可以或多或少使有些人有利可图,这使法律的权威受到了挑战,也对法治的推进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四)农村基层群众法律素质有待更进一步地提高。经过这些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群众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农村群众大多数文化水平较低,法制意识欠缺,与学法、懂法、知法、用法的差距较大,农民民主意识不浓,法制观念淡薄。有的农民在自身合法权利被侵害时,不能正确反映诉求,不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权,要么浑然不知、以“法盲”形态出现,要么畏于权势、忍气吞声;要么置法律而不顾、“以暴制暴”,导致违法犯罪。有的农民法律知识缺乏,无视法律,排斥法律权威,崇尚“无讼有德”、“权大于法”,喜欢采取越级上访、聚众闹事、围堵政府机关等非法行为来解决问题。 二、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举措 (一)加强立法工作,保证法律的全面、公正和完整。通过法律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是法治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法治的基本要素之一。国家要更好的调控社会和体现国家意志就必须做到有法可依,加强立法工作,完善法律法规,使依法治国方针得到更好、更全面地落实。而一个法律文件制定得成功与否以至于最终能否被有效地施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法是否正确而深刻地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以及它所要调整的那部分社会事务发展的客观规律。因此,立法必须提高民主化和科学化程度,使法律充分体现民意,与社会生活相一致,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不仅要防止立法中渗入局部利益和部门利益而影响法律的全

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保障农村经济发展

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 工业B 2015年12期 37 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保障农村经济发展 张永宁 中共庆阳市委党校,甘肃 庆阳 745000 摘要:农村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虽然我国农村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涉农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村群众的法治意识逐步提高,依法治理环境明显改善,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 关键词:依法治国;农村;法治建设;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D422.6;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802(2015)12-0037-02 当前,农村法治建设相对薄弱,面临的矛盾更为突出、任务尤为紧迫和艰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征程,法治建设步入了新起点。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就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法律体系,为新常态下农村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1 农村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国农村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涉农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村群众的法治意识逐步提高,依法治理环境明显改善,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农村法律制度不健全。在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一些涉及投融资、土地使用、产业调整、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已不能适应新常态、新形势的需要。在涉农法律制度中,一些规范农村市场主体的集体经济组织法、农业专业协会法以及农场法等重要法律尚未颁布,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无法可依。部分法律法规没有适时修改完善,已不能适应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是农村法治教育落后。农村法治教育是一个薄弱环节,虽然每年都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农村法制宣传和普法活动,但教育形式单一,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教育内容与农村实际和群众生活联系不紧密,群众受益不大。加之,部分基层乡镇领导认识不充分,只注重政绩,不注重潜绩,认为法制宣传教育是“软任务”,消极应付,缺乏应有的主动性和长期性,导致法制宣传教育在农村的开展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形式主义。仍有部分农民对法律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甚至胡搅蛮缠,信访不信法,甚至以身试法,其根本原因在于法制宣传教育滞后。 三是农村法治意识淡薄。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村向来以家庭和宗族为本,往往都以血缘、亲情为基石,讲人情,不讲法律。“重人治、轻法治”的传统观念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农民对法律理解有限,义务意识在广大农民的心中占据了大量的空间,而对其权利的保护却知之甚少,大多数的人都认为法律是用来统治他们的工具,对法律有很大的抵触心理。 四是农村执法监督不到位。农村基层干部习惯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而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农村,依法治农的观念淡漠,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等现象时有发生,导致矛盾激化,部分群众甚至以身试法。如对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的坑农骗农行为,对乱集资、乱收费和乱摊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对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重大案件监督缺位、惩处不力,对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能及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这种有法不依和司法腐败现象使农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发生了动摇。 2 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对策 加快农村法治建设,改变农村法治薄弱的现状,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的基础。 一是加强普法教育,增强法治观念。普法教育是增强农村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依法治理的基础。为此,必须结合实际,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依法治国理念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农村发展。在教育理念上要突出先进性。结合农村实际,以农村群众为主体,以关注民生、普法惠农为目的,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真正把法律交给农民,使农民了解法律,运用法律,使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深入人心,让农民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关注转变,营造出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使依法办事成为人们的行动自觉,使法律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武器。在教育形式上要突出多样性。积极利用村级服务中心的法律图书屋、法制宣传栏、新闻媒体、法制文艺等平台,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艺汇演、创作法治文化产品等多种形式进行法治宣传,让农民对普法宣传效果看得见、摸的着、记得住,使广大农村群众在喜闻乐见的文化氛围中受到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的熏陶。在教育内容上要突出针对性。选择实用的教育内容和范围,尽量与农民的实际生活结合起来,注重选择农民身边与农民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针对农民在实际生活中的法律需求进行培训。把事关农民切实利益的《合同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整体法律素质有较大提高,真正使群众知法懂法、学法用法,依法律己、依法维权。 二是强化立法机制,健全法治体系。建立和谐法治新农村,必须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法治体系。要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慈善救济、优抚福利、社会帮扶相结合的救助机制,完善农村贫困家庭就业、就医和子女就学资助等制度,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利益驱动而形成的不稳定因素,积极为农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完善农村治安综合治理机制。针对农村纠纷主体多元化、客体复杂化、规模扩大化这一难题,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大局出发,探索人民调解的新途径、新机制、新办法,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健全县乡村组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村村普遍设立人民调解庭,有效地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筑牢安全维稳第一道防线。要健全农村产权保护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的保护。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法律,明确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界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之间的权利关系。统筹推进与农村土地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工作,起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加强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三是优化法治环境,增强法律权威。农村法治建设不仅需要良好的制度,更需要制度运行所需要的良好环境。要科学设置执法机构。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理顺各级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科学界定职权范围,逐步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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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市加大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力度,农村基层民主、村民自治、村务公开制度等到大力推进,尤其是今年实施的“民主议政日”、“四日合一”等制度和措施,进一步确保了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根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笔者对大信镇各村庄进行了走访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形式,了解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真实状况,分析存在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多年来,经过大信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对大信镇的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调研中看到,我镇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仍然存在着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相适应的地方。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取得的可喜进展 从调研的情况看,我镇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通过几年来的努力,全面加强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村干部及广大村民的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通过民主法治建设,带动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民主选举在农村基层普遍开展,村民的民主意识日趋成熟。一是民主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各村均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实行“两推一选”办法,选举产生村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全镇95%的村党支部都能顺利完成换届选举任务。二是海选产生村民委员会。各村根据村委会组织法、《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实行无记名选举的办法选举村委会。在选举村委会过程中,坚持选举程序公开、选举办法公开、选举结果公开,最大程度地保障选举的民主性,切实维护选民的合法权益,全镇村委会选举村民参选率达98%以上。这种直接的民主选举,标志着村民民主意识正在逐步提高。 (二)民主决策在农村基层普遍得到贯彻,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明显增强。实行民主决策,是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从调查走访的情况来看,全镇32个村庄,普遍实行了民主决策,程序也比较规范。村里重大的村务,一般都实行“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程序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如村建设规划、经济发展、道路水利等公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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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班组建设的几点思考 班组建设必须以岗位责任为核心,以高效安全完成生产(工作)指令(任务)为目标,以提升班组管理水平和班员队伍素质为重点,以增强班组成员学习力、执行力、创新力为要务,以不断夯实组织基础、实现员工与企业和谐发展、共同进步为宗旨。 标签:班组建设;贵冶;以人为本 班组建设是在班组内部开展团队学习、安全环保、生产组织、产品质量、成本管控、现场管理等制度和文化建设,最大限度地改善班组成员心智模式和思维方式,调动班组成员工作热情,提高班组的工作业绩和班组成员的综合素养系统性工作。班组建设以岗位责任为核心,以高效安全完成生产(工作)指令(任务)为目标,以提升班组管理水平和班员队伍素质为重点,以增强班组成员学习力、执行力、创新力为要务,以不断夯实组织基础、实现员工与企业和谐发展、共同进步为宗旨,所以说,班组建设是提升班组管理水平、班组成员整体素质,确保班组规范、高效的一系列工作,目的就是要不断完善班组管理的方式方法。 近年来,随着江铜贵溪冶炼厂(以下简称:贵冶)产能规模不断扩大、产品产量逐年提高,给班组有序组织生产、优化技经指标、抓好安全环保、提升产品质量、降低可控成本、强化现场管理等带来了巨大压力和挑战,也给班组建设带来了新的课题。为进一步激发班组的内生动力,抓实班组建设这一固本强基的“细胞工程”,笔者认为需在以下几方面着力并发力。 一、抓好安全生产是加强班组建设的永恒主题 所谓安全文化,就是要让员工在规范、文明、有序的安全文化主导下,营造安全生产的氛围,通过安全理念渗透,改变员工工作行为,使之成为自觉、规范的行动。班组长必须带头学习和实践,牢固树立“本质安全、超前预防”的观念,强化安全管理,推行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在严格遵守安全原则的基础上,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二、坚持以人为本是加强班组建设的根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通过管理来理顺工作关系、工作程序,挖掘班组团队的潜力,把班组成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有效地提高工作质量、效率和降低成本,为企业创造更大的效益。具体来说,就是要把工作做到班组成员的心坎上,使他们感受班组大家庭的温暖。其实,及时了解和掌握班组成员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多点关心和问候,利用班组团队的力量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通过开展实实在在的思想工作,激发班组成员爱集体、爱团队之情。 三、健全各项制度是加强班组建设的重要保障

对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现实思考 5555

对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现实思考 贵州省电大2009级春季法学专业专科班姓名:杨昌菊内容摘要:2001年新春伊始,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讲话强调“依法治国,以德治国”,依法治国的口号便在中华大地上传播开来。勿庸置疑,法治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组成部分。近十年来,我国的法治建设虽然说小有成就,但是,从整体上而言,还是不尽人意。尤其在我国的依法行政方面,推行的速度显著跟不上社会发展需要。 关键词:行政法治;法治建设;工具性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我国行政法治建设取得了不可否认的成就,但是我国行政法治建设还是相对缓慢。我国行政法治建设在新时期也曝露出种种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探讨完善我国行政法治建设,使我国行政法治建设更上一个台阶。一是我国对法律的工具性定位;二是将行政法定位为管理法;三是现有的政治架构;四是法治理念尚未在民众心目中扎根;五是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有效。 一、工具性定位使法律发挥不到其应有的作用 在西方,法律是一种信仰。它深深的扎根在每一个人的心中。从古希腊开始,法律便与西方人的日常生活中密不可分。在很早时候,他们就认识到,人是有私心的,所以是不可靠的,必须创造出一个公正无私的东西来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最后,他们就想到了法律,因为法律是没有感情的,它不因财富的多寡、权势的大小而区别对待。不管是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还是公众的利益造受损失,他们首先想到的就是法律,因为他们认为,法律

是为每一个人服务的,其作为社会的成员之一,是国家走向社会主义型的必备政策,享受法律的保护和救济是当然的事情。法律在他们的心目中是神圣的,是不可侵犯的,这种认识是从人们的潜意识中萌发出来的,它已经渗透到了人们的灵魂里。 在中国,近代法律是舶来品,这只是一种工具。用外来的法律体系来套我们的法律体系是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实际。所以现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完善过程中的四点要求的,第一条就是不能用外国的法律体系来套我们的法律体系,外国法律体系中有的法律,不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我们不搞。(清末,在新政的过程中,法律作为救亡图存战略的组成部分而从德国、日本、法国等国家引入。这些法律引入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满清摇摇欲坠的统治,至于法律在维护普通民众权利方面的作用,基本上起不到什么作用,可以说不属于法律实施者考虑的范畴。从而导致在普通民众心中无法形成法律观念,与西方法治国家自然演变模式相比,中国的这种嫁接式模式显然是先天不足。) 法律是国家制定和实施的,因此,国家对法律的态度和决策将决定法律的实施程度以及法律功能发挥的大小。众所周知,在中国的法律上,总会有些人为也是在干扰其正常实行。法律所起的作用是辅助性的,它的辅助性在法律与人的因素出现矛盾的时候才会表现的相当明显。中国人用政治手段解决法律问题,美国人用法律手段解决政治问题,也许可以很好说明这一问题。正是这样法律的作用性没有完全得以体现。

关于农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关于新农村农民法律意识的 调查报告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新农村建设离不开法制的有力保障,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则是加强农村法制建设的基础性环节。笔者结合目前常州市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深入调查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法律意识,并和农民进行了接触,对一些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发给农民,使得一些农民能在遇到问题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一、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虽然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但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却不尽人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匮乏。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更不能从

根本上改变农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心理结构。这种对法律的陌生感决定了农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更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 二是法律虚无主义思想盛行。虽然我国早已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但在我国农村地区仍然有许多人或多或少存在着有法无法一个样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笔者在农村调查的时候发现,很多人对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杀人发火是犯法,但是对无照经营等却认为不犯法,更不要说对那些涉及与经济贸易等有关的法律知识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为外,农民的社会行为基本上是脱离法律认知而进行的。 三是权利意识淡薄。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法律工具主义色彩比较浓重,而忽视了法律维护农民权益这一功能。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主权利,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不少农民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虽已知道,却信守“民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敢抗,一味忍让。四是法律在农村缺乏应有的权威。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人治传统已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现实生活中,我

班组建设的几点思考

对班组建设工作的几点思考 班组是企业改革与发展各项措施的最终落实者,班组建设工作也是工会务实地开展群众性生产工作,配合企业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在国家电网公司提出“三抓一创”的工作思路和“一强三优”的奋斗目标以及普遍实施“对标工作”采用“标杆管理”以来,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必须在基层班组尽快得到贯彻落实,“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此时更是凸现了班组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如何在班组建设工作中巩固已有的成果,促使更多的班组拓展自身的潜能,创出自己的特色。通过参与“攀岩训练”班组建设季度考评和到变电站锻炼的实践,我有以下思考: 一、班组建设工作的现状 安康供电局现有职工1130人,基层分工会12个,建制性班组95个,其中主业班组64个,多经班组31个。长期以来,安康供电局非常重视班组建设工作,不断探索班组建设的新思路,局工会也将“双组共建”,即班组建小家与班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常抓不懈,使班组的管理水平和职工素质都不断提高。尤其是在2003年我局提出用“攀岩训练”的模式开展班组建设工作以来,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在安全、技术、学习、服务、效益五个类型的评比中变电处集控站等8个班组达到特色班组建设考评细则所规定的“先进班组”标准。所有参评班组的各项考核分数也按照“攀岩训练”的阶段性目标逐季提升。2004年,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的全国电力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选中,《用“攀岩训练”的模式开展班组建设》这一成果获得二等奖。 近年来,我局的班组建设工作确实取得了一定成绩,班组工作切实得到了加强。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班组建设提升水平参差不齐:班组民主管理的内涵和外延需要拓展;班组建设与创建学习型组织的要求还不适应;人才竞争的舞台不够活跃;需要更强的凝聚力促使班组人心思齐,人心思进。 二、班组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几方面工作。 1、班组的民主管理内容需要充实。班务公开和民主生活会是班组民主管理的主要形式。班组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经济责任制考核和职工关心的重大事项是其主要内容,与班组成员工作、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大小问题都是班务公开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议题,都应该涵盖其中。这些内容是否能够全面地、有效地充实到班组管理工作中,让每个成员充分酝酿、了解,直接影响到班组内部的团结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如果缺乏这些实质性内容,就会使班组的民主管理工作流于形式。造成班组成员在生产工作中规避安全风险,对分配的工作任务推诿扯皮,对利益分配也心存异议。长此以往班组内部就会缺乏协作精神,不利于团结,造成许多不可预知的安全隐患。 2、班组需要营造更加浓厚的学习氛围。电力企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企业,各种高科技的设备不断更新,要求班组成员的知识水平同步提升,现实中班组成员的技术水平、工作经验、学历层次参差不齐。有一些员工满足现状,不思进取,多年来知识结构、工作技能没有提高,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因此尽快地学习知识、储备知识和更新知识已成为班组建设的当务之急。 3、班组需要激发每个成员的活力。在日常工作中基层班组将重心放在安全生产上,强调集体目标,忽视个人取向。缺乏激励机制,致使班组成员个人才能得不到充分发挥,从而导致班组整体缺乏活力。没有形成“我在班组更杰出,班组因我更精彩”的有效机制。

农村法制建设现状调查报告

农村法制建设现状 调查目标:通过对农村法制建设的现状进行调查,发现其中的问题,并寻求实际可行的解决方法,以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加快农村的法制建设。调查时间:2009 年8 月调查对象:天津市武清区河西务镇调查方式: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时光如梭,白驹过隙之间我迎来了我大学中的第一个暑假。身为一名大一的法学学子我决心利用暑期这一短短的时间做一项关于农村法制建设现状的调查报告。在家人的鼓励下我有幸来到天津市武清区河西务镇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了为期两周的法制宣传实践活动。作为一名来自农村的法学学科的学生,面对变化较慢的农村社会现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新形势下,我不禁思考——现实环境下农村的法律现状与农民的法律意识是怎样的。带着这个问题我们对天津市武清区河西务镇辖属下的乡村进行了抽样式的走访与问卷调查。但是因为这一地区回族同胞较多加之时间仓促,有时语言难通致使自己得到的材料显得较为简略,但面对这些材料以及走访中的所见所闻,我明显感到了农村法制建设任重道远,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亟待增强。回想起来,心情竟有些沉重。调查结果虽在情理之中,但农村与现代法律的距离却又在意料之外,令人堪忧。 一、农村法制建设的现状 1、农村法制建设进程滞后,多数农民法制观念相对淡薄。现阶段我国有着这样一个现实的状况:农业人口庞大,农村经济单一、落后,农民思想转变慢。从某种意义上我国依旧是一个农业大国,而农业乃一国之根本,因此,农村的稳定对于我国的发展就显得相当重要。而在一个法治的社会,稳定是要法律来保障的。可一直以来,农村一直都被忽视,甚至一度被压制,这便导致农村与城市的发展差距日益拉大,再加上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农村的经济社会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但“涉农立法却严重滞后,立法机构和行政部门很少清理和废除完全不适用的旧法陋规;各级政府在实际工作中则往往以政策代法,且政策多变,各地基层政府自行其是,任意立规的现象较普遍。于是在我国各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新形势下,农村原先所隐藏着的各种问题开始不断暴露出来,法律在农村遭遇困境的现状也一点点展现出来。这一点从调查数据上可以看出:在相对较贫穷的扶头村,有约 55%的村民对法律一无所知,约 19%的认为法律不如村规民约可信,18%的认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会求助法律,只有8%的农民明确表示在切身利益遭受侵害时会主动利用法律武器。这些数据充分证明了农民对基本法律知识之缺乏与维权意识之淡薄。 2、农民对法律的性质及其在社会中的作用产生了“扭曲的认识”。法律对所有人本应当是一视同仁的,在法律面前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正所谓“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大多数农民却更愿意相信“量力而行”。社会财富的多寡和地位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农民为人处事的策略,他们信守“胳膊拧不过大腿”的“真理”,不敢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冒险,遇到强权强势宁愿吃亏自认倒霉。不仅如此,农民对法律的信赖度也普遍较低。在调查中也常听到这样的话:“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绝不会跟他们(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打交道。” 而且在处理纠纷等事情时,他们更愿意用自己的乡规民约和集体道德而不是法律。 3、法律并未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说村民对法律的陌生让人感到失望的话,那么更人者感到伤心的是这样一个事实:法律并未还村民一个公正——在调查过程中,作者共接触到 13 个现实案例(大部分是关于土地的纠纷),这些案例没有一个是完完全全合乎法律的程序的。结合笔者近半个月的社会调查和所见所闻所感及个人所学,与其说是村民因为对法律陌生,所以心存畏惧而难以接受法律并使其难于在农村实施,倒不如说是因为法律无法给农民以真正的公正与保障而使其自身在

对班组建设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通用版)

对班组建设管理工作的几点思 考(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66

对班组建设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通用版) 班组是企业最基本、最基层的组织单元。班组建设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效益、行风建设及生存竞争力。我们应该看到,班组建设提升水平参差不齐;班组民主管理的内涵和外延需要拓展;班组建设与创建学习型组织的要求还不适应;人才竞争的舞台不够活跃;需要更强的凝聚力促使班组人心思齐,人心思进。那么如何在班组建设工作中巩固已有的成果,促使更多的班组拓展自身的潜能,创出自己的特色。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思考。 一、班组建设要不断充实民主管理内容 民主生活会这一基层班组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很多班组十几年来每个月都坚持开展,也成为促进职工之间团结和睦的重要手段。

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基层的同志反映民主生活会缺乏实质性内容,往往都成了学习会,工作会。 班务公开和民主生活会是班组民主管理的主要形式。班组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和职工关心的重大事项是其主要内容,与班组成员工作、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大小问题都是班务公开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议题,都应该涵盖其中。这些内容是否能够全面地、有效地充实到班组管理工作中,让每个成员充分酝酿、了解,直接影响到班组内部的团结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如果缺乏这些实质性内容,就会使班组的民主管理工作流于形式。造成班组成员在生产工作中规避安全风险,对分配的工作任务推诿扯皮,对利益分配也心存异议。长此以往班组内部就会缺乏协作精神,不利于团结,造成许多不可预知的安全隐患。 二、班组建设需要营造更加浓厚的技术学习氛围 随着近几年煤炭企业各种高科技的设备不断更新,要求班组成员的知识水平同步提升,现实中班组成员的技术水平、工作经验、学历层次参差不齐。有一些员工满足现状,不思进取,多年来知识

2019年加快法治建设的若干思考

加快法治建设的若干思考 法制化建设是发展建设的重要内容。如何与城市发展建设同步,不断提升区法治建设水平,是我们认真思考和实践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充分认识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是建设“法治”是城市发展建设题中应有之义。一座现代化城区,不仅体现在一流的建筑、完善的设施、强大的经济实力等物质层面,而且体现在严密的制度、规范的运行、良好的社会环境等无形的方面,后者更是构成一个城市现代化的内核。正处于全面建设的历史进程,必然要求在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时,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建立完善依法治区的体制机制,使“法治”深入人心、落到实处,成为城区的一个突出特征、重要品牌,构成现代化城区不可或缺的内在品质。 二是依法治区是有效推进城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保证。法治作为管理社会的强有力手段,具有规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等特性,具有引导、规范、惩戒和保障功能,在调节人们的经济、政治、社会关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城区建设处于快速推进期,与繁重的建设、发展任务相伴随的,是涉及群众、单位利益的调整,是集中反映出的种种矛盾和问题,是对各级干部正确使用权力的重大考验。这一切,只有通过遵循各项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治区,才能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同时,只有用法治的观念、手段来规范各种行为,也才能打牢现代化城区的基础,使之沿着正确轨道,实现健康发展。

二、努力提高法治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以法制教育为重点,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学法用法的能力。教育是整体提升依法治区水平的基础性工作。当前,要结合“六五”普法的深入实施,立足城区实际,突出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学法用法,促使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施政和管理的水平;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和执法业务水平,体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从青少年、流动人口到全体人民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明显降低发案率;企业经营管理者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诚信经营,切实保护职工权益,实现职工、企业、社会的“共赢”。在抓好涉及经济发展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充分重视与居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在遇到问题时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二是以实施《行政强制法》为契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近年来,我们积极推行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一定成效。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行使,尤其是区行政服务中心的高效运行,进一步实现了政务公开、集中办理,为企业、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受到好评。XX年6月30日《行政强制法》正式施行,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契机,与城区发展建设同步,加快构建城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行政效能监察,营造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氛围,在区逐步确立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程序合法、权力有限、责任政府、公共服务等基本价值理念,并在实践中认真执行,真正做到权为

当前农村法治建设的调查报告(最新篇)

当前农村法治建设的调查报告 当前农村法治建设的调查报告 当前农村法治建设的调查报告 一、我乡农村当前法治工作的现状 1、对农村法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存在偏差。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群众越来越看重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并以钱作为看问题、办事情、论实绩的标准,因此,农民对依法办事及农村法治工作的认识大大减少,而村民委员会借口抓经济工作是硬指标,对农村法治工作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认为组织农民学法是增加农民负担,而且农村中的老人因年纪大且没文化,对法律法治搞不懂、听不进、没法用。作为村民委员会,忽视了农村法治工作对以法治村及提高广大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作用。 2、农村法治工作三无现象依然存在。 所谓三无是指农村无专职依法治理工作队伍、无专门的工作手段、无专项活动经费,农村法治基本流于形式,大多数村普遍存在简单、陈旧的宣传手段和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法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3、农村法治存在的难点。 一是集中村民学习难。主要是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在家大多是不识字的老人,在时间、地点上无法统一,若分小组分散学习、人员太少,所以很难集中组织学习。

二是农村中法治骨干难找。农村的村社干部文化水平低,对他们的法律培训又少,他们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不多,让他们给村社讲解法治,也只能念念法律条款,所以学习法律的效果不明显。 三是难抓到点子。村民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学法基本上处于被动,大多数村民只有遇到纠纷才去了解法律。 四是认同度不高。一些村民认为,在农村抓法治是搞形式,导致权大法的认识存在,个别村民遇到涉法问题时,习惯于求助家族势力,找关系,托熟人解决,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村民学法的积极性。 4、农村依法治理基本保障有待及时落实,依法治理力度不强。 目前,我乡没有司法助理员,有阵地无人员的现象长期存在,给开展依法治理工作造成不便。 二、我乡农村法治工作难开展的原因 1、法治观念上重视不够,认识不清。一是村民法纪观念淡薄,工作难以开展,上面只停留在口头上,行动上不重视,村里干部不会主动搞,个别村干部认为村民越懂法,工作越被动,因此对依法治理工作应付了事。 2、对法治工作责任不明确。区、乡的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健全,但到了村一级就无人接招,农村依法治理工作就成了无人管事的工作,责任不明确的现象较为突出。 3、开展法治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硬。首先,上级缺乏对农村依法治理工作的分析研究,形式过多,活动开展较少,未达到应有的效果。 三、我乡农村法治工作的对策

浅析班组建设的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

浅析班组建设的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 班组是企业直接组织员工完成生产任务的基本单位,是企业实施固本战略、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健康发展的基础。班组既是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位, 又是“三个文明”建设的“前沿阵地”,是企业一切工作的立足点。只有把班组工作抓好抓实,才能强化劳动纪律,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推进技术和管理现代化,企业才能稳步发展。实践证明,要建设和谐企业就必须重视班组建设,通过加强班组建设形成健康的班组文化,建立严明的规章制度,建设学习型团队,培育和谐的人际氛围,班组就会充满生机,企业活力和后劲就会增强,企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一、企业班组建设中的主要问题 问题一、对班组重视程度趋向弱化。有的班组长,由于工作千头万绪,分散了抓班组的精力和力量,对班组这个生产组织的“小细胞”不够重视,甚至根本就搁置一边不闻不问。这种现状存在一定客观原因,但是,与班组长没有真正树立抓“三基”的思想、“班组建设可有可无”的意识是分不开的,没有对抓好班组建设的重要意义进行深层次思考。 问题二、班组管理机制不完善。由于班组考核办法交叉、重叠,造成班组管理混乱,工作落实不到位。个别班组管理机制缺乏针对性和准确性,不能有效调动班组职工的积极性。执行制度不严,机制运作不好,安全保障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班组长的责、权、利尚未完全统一,班组长的权威树立不起来,影响了班组长指挥生产的效果。 问题三、培训效果不明显。个别班组未能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岗位培训,缺乏实用性、灵活性和有效性。有的班组长的政治、业务和文化素质不适应当前形势任务要求,缺乏对班组管理工作规律性认识,缺少应具备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思想。

农村法制建设调查报告

农村法制建设情况调查分析报告 调查目的:通过调查了解当前农村法制建设问题,发现问题,提出对策 调查对象:当地村民、村干部、乡镇法治部门 调查方法:实地走访,发放问卷 调查地点:大田县湖美乡 调查时间:2015年8月28日—2015年9月13日 调查人:施明渤 农民是我国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农民只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农民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过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本次调查地点选取在大田县湖美乡,通过实地走访调查获取相关的数据,深刻分析农村法制建设的情况,分析其中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一、农村法制建设现状 1、普法宣传与群众需求脱节,农民法律意识淡薄。 调查表明:男性最想了解的法律法规前三位为:促农富农(37人,占男性61.7%);人身伤害(20人,占男性33.3%);农民工基本权益(20人,占男性33.3%)。女性最想了解的法律法规前三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4人,占女性23.3%);促农富农(14人,占女性23.3%);婚姻家庭(12人,占女性20%)。不难看出,经济的欠发达并没有阻碍,农村中男女对法律的需求的差异性,男性更多的是基于事业发展而去了解法律,更多的是关注对产业发展政策,以及工作安全保障类。女性更多的是关心家庭稳定和睦,从而关注家庭健康保障,经济收入,以及家庭稳定类的法律。 农民的权利意识淡薄。“民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深深的影响着一群人。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主权利,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

有关班组建设的几点思考

有关班组建设的几点思考

作者:神君99 【摘要】简述了班组建设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针对班组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本文提出了从班组建设的缺乏激励机制、目标管理、文化氛围、管理意识等普遍问题的具体应对措施。从概括性原则和具体性措施两方面,论述了企业如何建立和完善班组建设,规避班组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及加强、改进班组建设的主要方法和途径。 关键词:班组建设现状与发展思考及对策 班组是一个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位, 是企业赖以生 存的基石, 企业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在班组中进行, 企业的规章制度、战略目标也是在班组中得到最终体现, 所以班组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整个生产、经营的成败。根据多年从事企业管理工作实践,通过对班组建设现状分析,笔者深深体会到搞好班组管理对搞好企业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提升、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那么如何做好班组建设管理呢? 笔者认为应从班组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几个方面问题入手做好工作。 一、班组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班组管理缺乏激励机制 搞好班组管理靠全体班组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注重多重刺激,正确运用激励和外激励的有效结合。目前班组管理还存在着激励措施不完善问题,虽然企

业部对超产的部分给予了奖金的分配,但分配方案过于相对平均,没有起到正面刺激的作用,结果导致有奖金并不能提高班组生产积极性,没奖金却会让班组士气大跌。同时对于有突出表现或进取欲望较强的员工,没有一个系统的奖励和扶持的做法。班组缺乏成就激励感,直接造成班组职工对争先创优的热情下降。班组管理工作满足现状,只要班组不出事故就可万事大吉。班组缺乏自我加压、自我挑战、自我发展的欲望。从根本上阻碍了班组职工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先进班组的自身价值难以体现,激励因素的隐患制约班组管理的深化。 2、班组管理缺乏目标管理 班组推行目标管理,就是按企业的方针、决策、制定本班组目标管理和每个人的子目标。是班组工作计划性、责任落实性的职工自我管理容的具体体现。但我们的班组目前还是保留在每年的生产计划、工作任务的安排,缺乏全体班组成员直接参与制定具体的、实用的、全面的可操作性班组目标管理体系。导致班组管理工作随意性很大,做到哪里算到哪里,班组管理容易处于盲目无序的态势,不同程度影响班组管理的效果和质量。所以班组目标要根据班组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变化,不断地修改、完善、充实新的容。才能确保目标适应性和有效性。尤其抓住工作重点和奋斗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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