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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教文化对种姓制度的影响

印度教文化对种姓制度的影响
印度教文化对种姓制度的影响

种姓制度是世界文明史上一种具有奇特性质的等级制度,它覆盖和渗透了印度社会人与人之间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相互关系。它的产生有其特定的政治﹑经济﹑民族等因素,但笔者在本文中试图从文化层面来探讨印度教文化对其的影响,及低种姓和不可接触者因此而遭受的苦难。

印度教有两大教义构成了种姓制度的理论基础,并根据这些教义建立了一套关于区分超越现世﹑超越有限历史的永恒正义的理论,将种姓制度建立在既玄秘不实而又似乎“无懈可击”的神﹑哲学基础之上。第一个是洁净和污秽观念。印度教认为世界森罗万象的背后有一个终极的存在,“梵”,世界皆为这个终极存在所幻化并最终复归于梵。但万事万物同梵的距离是不同的,复归的时间也有长有短。印度教趋于把世界看成一个有差别的长长的序列,人类社会只是这个长序列中的一段。人生来就有差别。这种观念用于人类社会,便成为种姓划分的重要依据。社会中职业划分出洁净与不净,从事相关职业的人也划分出洁净与不净。“污秽”被看成是可以传染的,可通过直接或间接地接触而传染。于是产生了种姓隔离﹑内婚制等。第二个是业报和轮回思想。宇宙万物皆为梵自我展现的结果,且梵对现实世界没有道德上的约束力。于是,这种超自然的存在对人们有了一种永恒的恐怖性的不可抗拒的力量。这意味着现实中人们的地位﹑财富﹑权力等方面的差异是受某种超自然力量的制约预先安排好的。人的灵魂永恒不灭,但灵魂总要从一个躯壳转到另一个躯壳。灵魂的这种不断转世就是轮回,而轮回的推动力是“业力”。“业力”是人的行动,包括行为﹑语言﹑思想三方面的全部活动。业有善恶,善恶导致不同的果报。业报轮回思想就这样让人们相信,现实中的不平等实际上体现着一种永恒的平等,而且,正是这种现世的不平等,在维护着永恒平等的正义。于是,低种姓和不可接触者相信了对此世命运的怨恨和反抗只会加重自己的恶业,使来世更悲惨。“业报﹑轮回思想就像一副强有力的粘着剂,把各种姓永久的固定下来。它又像一条无形的绳索,把个人牢牢地束缚于种姓的桩柱上。它要求每个人都恪守自己的阶位而不得谮越。这种理论从根本上否定了个人对改变自己现实地位的任何世俗努力,从而也阻止了对种姓制度的彻底批判和改造。”(引自尚会鹏《种姓与印度教社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二章第67页)

文化对人的影响来源于特定的文化环境和各种活动,而文化会对人产生潜移默化和深远持久的影响。印度教文化对生活于其中的低种姓和不可接触者的影响正是完美的诠释了这一点。印度教自产生时候起,逐渐在这片土地及生活于其中的人的思想上扎根,最终产生了独特的种姓制度。下面笔者引用一段对话,1965年,印度社会福利部组成了一个表列种姓的不可接触制﹑经济和教育发展委员会,对印度各邦进行不可接触制度的调查。调查者问一个不可接触者“你知道你为什么是一个不可接触者吗?”。答“不知道,先生。一定是由于我的祖先犯了什么罪,或者由于我的前生做了什么恶。”问“那么,你怎样改变不可接触制呢?”。答“神创造了它,只有神才能改变它。”。问“你知道,在我们的圣典中,没有一处关于不可接触制的记载。不是神创造了它。”。答“神可能没有创造它,但至少,神希望我们存在。”。笔者认为那位不可接触者的根深蒂固的种姓观念也可代表一般的不可接触者。即使在遭受了西方思想冲击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的近现代,种姓制度虽在一定程度上有所衰落,比如现代工业发展,破坏了旧的以种姓为基础的分工体制,种姓对职业的限制逐渐松弛;贾吉曼尼制度衰落,种姓关系随之松弛;种姓日渐失去其传统的政治和司法职能;种姓实践和种姓意识弱化等,但种姓制度对人的影响仍未减弱。且先不谈受教育水平低下的低种姓的不可接触者,而说印度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在如何保护低种姓和不可接触者及少数派的利益的问题上也未能逃脱这个制度的束缚。所以,当甘地在1931年英﹑印第二次圆桌会议上劝说他的人民“先赶走英国人再说”时,他彻底地孤立了。以甘地为代表的许多印度社会活动家和思想家,看到了种姓制度的不平等性,但并不认为是一制度本身的罪恶。他们想在不铲除这一制度的前提下,将其改造成一种“人人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只有“分工不同,没有贵

贱之分”的理想制度。然而,不平等之于种姓制度,犹如辣之于辣椒一样,是密不可分的。那么,低种姓和不可接触者就更不可能明白他们所处的不平等不是理所当然的,他们只能坚守对种姓意识的不怀疑,在一个处处受限的牢笼里“冲撞”种姓制度。

文化对人的影响更重要的体现在文化是一种精神力量,能在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转化为物质力量,对人产生深远的影响。印度教文化包裹下的种姓制度就像一把无形的利刃,把低种姓和不可接触者无情的阻挡在“平等”的大门前,任凭那群被“莫须有”的谎言蒙蔽的可怜虫苦苦挣扎,然后无知地接受所谓现实的安排。低种姓和不可接触者也对他们的低贱的地位感到不满,但他们这样愤恨的情绪却没有走上正轨,而是被根深蒂固的无形的力量引入了歧途,并为此坚信不移,乐此不疲。他们声称自己属于或曾今属于某一高种姓,只因偶然的机会,他们丧失了高种姓地位。企图提高种姓地位的集团,不仅在口头上宣称自己属于某一个高种姓往往也采取和高种姓一样的宗教信仰和模仿高种姓的生活方式,对自己的生活有严格的要求。这个过程被称为“梵化”,贯穿于印度的整个历史,今天仍在继续。“梵化一般伴随着种姓向上的流动,不过,与种姓相联系的社会流动。只能引起种姓地位的改变,而不能导致结构性的变化。一个种姓地位升高了,其他种姓的地位相对降低了,种姓制度本身并不发生变化。”。(引自尚会鹏《种姓与印度教社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八章第279页)。这个无形的力量还表现在它在低种姓和不可接触者中造成的种种隔阂和排斥,不利于人们团结。为此。印度历史上出现的多起旨在废除种姓制度的斗争,但都失败了。其中比较著名的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由“贱民”出身的深受种姓歧视和迫害的安培德卡尔领导的“新佛教运动”。他激烈批判种姓制度和印度教,曾当着万人之众烧掉印度教圣典《摩奴法典》,并带领几十万贱民皈依佛教,以达到他们和印度教彻底决裂的目的,但结果仍未对种姓制度产生多大的触动。安培德卡尔领导的信佛教运动也没有超出种姓制度的范畴,并且他所依靠的主要力量—马哈尔贱民中,种姓观念也未能“彻底根除”,他们内部划分为许多相互排斥的集团,没有形成目标一致的力量。

那么,在印度教社会实现其自身现代化的过程中,种姓未来的命运如何?印度教文化带来的消极影响又该如何从低种姓和不可接触者心中消除?笔者认为消除种姓意识是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最重要的原因是文化有着“欲灭一国,先破其文化”的不可磨灭的作用,即印度教文化对种姓制度产生的深远的影响。美国文化人类学者费兰西斯指出:“印度的种姓表现了印度教徒生活方式固有的﹑根本的冲突。种姓是基于‘万物皆一’这样一个理论命题。这个命题把许多自我封闭的种姓壁围视作整体结构的一部分,通过再生而得以重生的个人则被视为连接壁围与壁围的桥梁。所以,种姓主义并非一种在将来可以修正的缺陷。它表现了一种永远无法解决的冲突。”。从本质上说,现存的种姓制度已成为一种根植于印度教信仰的等级制度,它同印度教追求解脱﹑业报轮回等思想﹑观念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印度教的人生观﹑价值观成为种姓制度的存在的文化基础,这是一种无形的力量。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废除种姓意识,就等于废除印度教,也等于废除印度教徒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而这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的。

尽管种姓制度及其诸种价值观不太可能被彻底废除,但它们也不可能拥有万事不变的价值。笔者认为它们的命运不是被“彻底废除”,而是被整合。所谓文化整合,它是一个社会人类学概念,主要用来描述不同文化不同社会发生接触和冲撞时产生的社会文化变迁现象。概括说来,它就是传统的文化价值体系朝着适应现代生活的方向做出调整。包括对传统文化价值观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批判继承,古为今用;对传统文化价值观重新解释,赋予新的内容使之适应现代社会结构的需要;对新的或外来的价值观理论或生活模式内在化。比如圣雄甘地和维维卡南达在许多方面都重新解释了印度教教义,以使他们的改革主张符合广大印度教徒的习惯和文化心理。他们认为种姓制度有弊端,且这种弊端阻碍着印度教社会的进步,但都认为消灭种姓是困难的,故都提出引进现代社会的“平等主义”价值观来净化种姓。未

来的印度教社会,种姓不可能原封不动的继承下来,在经过整合之后它仍将成为未来印度社会的一部分。M.缪勒对印度的种姓曾做过预言“种姓在印度是废除不了的。废除种姓的尝试是过去政治上进行的最危险的行动之一。作为一种宗教组织,种姓将灭亡,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它将存在下去并或得发展。”。(Max Muller,Chips from a Genman Worhshop,VolumeⅠ,New York:Charles Seribner and Company,1869,p.353.转引自Kolenda,Caste in Contemporary India,p1.)

文化的生命不是一个看的见的产生﹑发展最后衰败的过程,而是在悄然中让人们沉醉其中。它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又有“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的特性。当印度教文化如毒蛇般噬入低种姓和不可接触者的思想,他们注定祖祖辈辈陷入这个无法挣脱的谎言。但是,历史总能做个最完美的解铃人。当印度被迫离开传统的轨道,被卷入资本主义世界,沦为殖民地,直至成为现代独立的国家,文化的力量终抵不过经济和政治的变化,发生了适应历史的缓慢的变化。尽管在这一过程中,低种姓和不可接触者仍受到祖辈的束缚,但能清晰的预见他们的未来在光明。

姓名:廖权英学号:3120101017

备注:老师您好,我之前已经发过一篇,但我觉得写得不好,所以现在再发一篇,以代替之前那篇。

现代印度教种姓关系的变化

现代印度教种姓关系的变化 朱明忠* 【内容提要】近代以来,印度教原有的种姓制度和等级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1947年独立以后,印度政府制定的新宪法和各种法律制度,以及在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改革措施,更进一步加速了种姓关系的转变。种姓制度和种姓关系的这种变化,正是传统印度教走向现代印度教的重要标志。 【关键词】印度印度教种姓关系变化 近代以后,伴随着英国殖民统治,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及西方的自由民主思想也逐渐传入印度。无论新的生产方式,还是新的思想观念,都对印度传统的生产方式、社会体制和思想观念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从而使印度教原有的种姓制度和等级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1947年独立以后,印度政府制定的新宪法和各种法律制度,以及在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改革措施,更进一步加速了种姓关系的转变。种姓制度和种姓关系的这种变化,正是传统印度教走向现代印度教的重要标志。 一、独立后贱民地位的改善 在独立之前,国大党就把解放贱民的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1920年,国大党正式把“取消不可接触制度”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写入了党纲。在国大党的领导人中,甘地不仅坚决主张改善贱民的社会地位,而且还亲自领导贱民进行过反对种姓歧视的斗争。除甘地之外,其他领导人也对解决贱民问题十分关心。例如,尼赫鲁就曾明确表示:“我将把根绝种姓制度摆在最 *中国社会科学院亚洲太平洋研究所研究员 051

重要的位置上。”① 独立以后,成立了以尼赫鲁为总理的国大党政府。为了消除印度社会中的种姓压迫和种姓歧视现象,为了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尼赫鲁政府在政治、经济和文化各个领域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和改革措施。在这方面,最耀眼的事情就是印度新宪法的制定。1947年8月29日,印度政府成立了七人宪法起草委员会,该委员会以时任法律部长的贱民领袖安培德卡尔为首。1949年11月26日,新宪法草案在印度制宪会议上正式通过,并定于1950年1月26日起生效。在起草宪法的过程中,安培德卡尔起了重要的作用,因此人们称他为“印度宪法之父”。这部新宪法不仅代表着印度各族人民的意愿,而且也体现出广大贱民的心声。 新宪法的序言庄严宣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种人人平等的精神,体现在宪法的各种具体条款之中: 例如,宪法的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废除贱民制,并禁止在任何方式下实行贱民制;任何由于贱民制而产生的剥夺人的权利的行为,都属于犯罪,应依法惩处。” 宪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不可以种姓为理由限制任何公民应有的权利,如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的出入,以及公共水池、浴场和道路等的使用。”这一条表明,贱民作为国家的公民,有权出入任何公共场所,有权使用任何公共设施,任何人不得以不可接触之缘由进行干涉。 宪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政府公职的聘用或任命上,不得以种姓等理由排斥和歧视任何公民。”这一条说明,无论是贱民还是低种姓者,都有权担任政府公职,任何人不能歧视。 1955年,为了进一步落实宪法有关维护贱民权利的条款,政府还制定了《惩办侵犯贱民尊严法令》。这个法令做出更加具体的规定:凡阻止贱民进入公共场所的,将判六个月监禁,或处以50卢比的罚款;对那些不为贱民提供服务的商店,政府有权吊销其营业执照;对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者,政府应加重处罚。 新宪法明确宣布废除在印度实行了几千年的贱民制度,并且制定了许多具体条款和法令来维护贱民的合法权益。这是印度教历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独立后印度新生政权在社会改革方面所取得的一大成就。由于宪法废除了“不可接触制度”(即“贱民制度”),因此就不能再使用“不可接触者”或 ①S.戈帕尔主编:《尼赫鲁选集》,德里,1980年,第324页。 151

种姓制度对当时社会有什么影响

种姓制度对现代印度社会的影响 摘要:种姓制度作为一个古老的社会制度在世界上其它许多地区古代历史上都曾经存在过,却只有印度近乎完美的将其保留下来。直到现代,种姓制度任深深的影响着印度社会的各个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无不充斥着种姓的气息。虽然种姓制度在现代印度有所衰弱,但这种衰弱不可能导致种姓制的灭亡,种姓制也将继续不断地左右印度社会。 关键字:种姓制度;现代印度;影响 一、种姓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种姓制度是中国古代文献对古印度等级制度的泛称。种姓(caste)这一词来自于拉丁文(castus),意为纯粹、不杂,与它相对的是印度文中的瓦尔那(varan),指的是社会地位和权力的等级划分。因此,种姓制度在古印度又称瓦尔那制。 种姓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段漫长的的历史时期,它最早萌芽于早期吠陀时代,是吠陀时代部落的组织形式。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生产以前姿态》一文中形象地指出:“部落之最极端的、最严格的组织形式是种姓制度。”[1](p.13) 根据印度相关文献可知,瓦尔那一词在梵文中原意为“色”,指的是与居民的肤色区别有关。尼赫鲁在《印度的发现》一文中说:“种姓是从雅利安人与非 [2](p.95)雅利安人的严格界限中开始的。”公元2000多年前居住在欧洲和中亚的雅 利安人从阿富汗高原南下入侵印度河上游的“五河流域”。当雅利安人在用暴力征服当地居民时力图把他们纳入到雅利安人社会中来,但又想保持雅利安人自己民族的一致性。因此,雅利安人与被征服的非雅利安人根据肤色和文化上的差异被分为两类:一类是雅利安瓦尔那;另一类是达萨瓦尔那。d·d·高善必认为:“在梨俱吠陀时代,唯一的区别是肤色淡的雅利安人与肤色较黑的达萨之间的不 [3](p.82)同。”而在此阶段,由于雅利安人部落与当地土著居民部落内部阶级分化尚处于初级阶段,社会劳动分工也尚未发展,因此在雅利安人部落内部并没有种姓的区分,四个瓦尔那的划分也尚未出现,瓦尔那制尚处于萌芽状态。 到梨俱吠陀时代末期,随着雅利安人的不断扩张与社会劳动分工的发展,初步有了四个瓦尔那阶级的划分。第一个瓦尔那是婆罗门。他们主要掌管祭祀职能,同时垄断了文化教育。第二个瓦尔那是刹帝利。一开始又称“罗阇尼亚”主要是由掌握军政权利的世俗贵族集团构成。第三个瓦尔那是吠舍。他们大多是雅利安的平民,在政治上没有特权,主要从事工、农、商等职业。第四个瓦尔那是首陀罗。他们大多是那些失去土地的吠舍和那些在战争中被征服的达罗毗荼人,他们是社会的主要劳动生产者,从事各种低贱的职业。形象的说就是古代印度社会的奴隶阶层。 “在印度古代文献中最早提到四个瓦尔那等级划分的是《梨俱吠陀》中的《普鲁沙赞歌》。它说‘四个瓦尔那是由吠陀诸神分割一个原始巨人时,由其身体的不同部分产生的。其中他的嘴变成了婆罗门,双臂变成罗阇尼亚,双脚变成吠舍,双脚生出首陀罗。’这是四个瓦尔那的原型。但多数学者认为那是婆罗门僧侣集 [4](pp.44-45)团为了巩固他们自己及刹帝利军事贵族特权而编造出来的。” 除了以上四大种姓之外,还有一种人被排除在种姓之外即“贱民”。他们的社会地位最低,最受歧视。他们从事的职业大多为屠夫、抬尸、清扫等被印度教认为是“肮脏”的职业。后来随着生产的发展,各个不同种姓又派生出许多亚种姓和次种姓,各个不同的亚、次种姓各自形成一个独立的团体,按照各自内部 的道德风俗生产生活。 到了近代,随着印度沦为英国的殖民地,种姓制度也开始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高级种姓的司法权、行政权、教育权、豁免权等权利正在一点一点的被剥夺。低级种姓的参政权和经济地位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独立后,印度政府也不断地探索如何进一步削弱种姓观念。

印度种姓制度解读

印度种姓制度解读 种姓制度对印度有什么影响呢,下面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印度种姓制度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习俗让女仆很宿命 印度人习惯于等级划分,比如说同为仆人,也有高低之分,在主人身边伺候的就高于在外面干活的,修整花园的就比清理垃圾的有优越感,看门守院的就瞧不起清扫厕所的,讲究传统的仆人绝对不去干低于自己身份的那些活儿。过去印度的国王贵族雇用着大批仆人,分工很细,仆人中的高低远近区分也很多。在这种文化影响下,印度女仆对自己的处境随遇而安。记者在餐馆里就看到一家有钱的印度人要了一桌丰盛的饭菜,大吃大喝,跟着他们进来的小保姆一直站在旁边看护着小婴儿,从头到尾没喝一口水,没吃一口饭,然后随着主人家离开。女仆们自认为是下贱的,把自己的处境归咎为祖先犯了什么罪,或者自己前生做了什么恶。对于是否想改变这种制度,她们回答说:“神创造了它,只有神才能改变它。” 劳动法把仆人排除在外 印度女仆即使遭遇雇主的虐待也不愿意辞职走人,一方面因为生活所迫,另一方面因为整体上女仆处于没有任何组织、没有任何法律保护的状态,仆人在印度属于“非正规职业”,劳动法把仆人排除在外,所以女仆即使换雇主,境遇也不会有什么改变,而生活还要继续,所以她们更多情况下是忍受。为此,一些非政府组织积极活动,从法律层面为她们争取权利。非政府组织发起的全国家务劳动者运动取得了一些成果。目前已有7个邦通过立法保护家庭仆人。印度全国妇女委员会正在研究提出一项法律草案,要求雇主在付给工资之外还要为仆人提供社会保险资助。非政府组织德希莫尔基金会发起了一个“印度女仆”项目,最终目标是把家庭女仆们组织起来,成为一支正式的劳动力大军,建立一个专门渠道来帮助她们找工作、投诉,在警方登记注册以增加安全感,并提供标准化的服务和价格。 印度女仆公司 曾经是投资银行家的阿希斯·戈恩卡准备成立“印度女仆公司”。戈恩卡的计划是打造一个高品质的家务劳动者队伍,对她们进行必要的职业技术培训,保障其收入来源,甚至提供保险和贷款。目前他已经搞起一个试点项目,给25个家庭配备了25名女仆。他的长远计划是在全国建立一个10万人的员工队伍。有很多人都希望戈恩卡的梦想能成真。 种姓制度对印度有什么影响?印度种姓制度的由来? 少数雇主会善待仆人

印度教的毁灭之神:印度三大主神之湿婆简介

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谢谢印度教的毁灭之神:印度三大主神之湿婆简介 导语:湿婆为印度教毁灭之神,在《梵书》、《奥义书》两大史诗及往世书中都载有他的神话。据说他有极大的降魔能力,额上的第三只眼能喷毁灭一切的 湿婆为印度教毁灭之神,在《梵书》、《奥义书》两大史诗及往世书中都载有他的神话。据说他有极大的降魔能力,额上的第三只眼能喷毁灭一切的神火,曾烧毁三座妖魔城市和引诱他的爱神,得三魔城毁灭者之称。诸神和阿修罗搅乳海时,他吞下能毁灭世界的毒药,颈部被烧成青黑色,得青颈之称。印度教认为“毁灭”有“再生”的含义,故表示生殖能力的男性生殖器——林伽是他创造力的象征,受到性力派和湿婆派教徒的崇拜。 湿婆是苦行之神,终年在喜马拉雅山上的吉婆娑山修炼苦行,通过最严格的苦行和最彻底的沉思,获得最深奥的知识和神奇力量。他还是舞蹈之神,创造刚柔两种舞蹈,被誉为舞王。他是妖魔鬼怪的统帅,妖魔鬼怪都受制于他。妻子是雪山神女,两个儿子是塞犍陀和群山。前者是天兵天将的统帅,后者是侍候湿婆的诸小神之首。 湿婆的形象被描绘成三眼四手,手中分执三股叉、神螺、水罐、鼓等;身着兽皮衣,浑身涂灰,头上有一弯新月作为装饰,头发盘成犄角形,上有恒河的象征物。传说恒河下凡时曾先落在他的头上,分七路流向大地,颈上绕着一条蛇。坐骑是一头大白牛。他的故事散见于各种文献中。他的教派信徒奉其为最高的神,有地、水、火、风、空、日、月、祭祀八种化身,除毁灭外还可创造。佛教文献称他为大自在天,住色界之顶,为三千界之主。湿婆居住在凯拉萨山(Mount Kalashi,即中国西藏阿里境内的冈仁波钦神山) ,他的乘骑是公牛南迪(Nandi),他的神妃是雪山神女帕尔瓦蒂(Parvatī),又叫乌玛(Umā,光明、美丽)。 生活常识分享

印度教文化对种姓制度的影响

种姓制度是世界文明史上一种具有奇特性质的等级制度,它覆盖和渗透了印度社会人与人之间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相互关系。它的产生有其特定的政治﹑经济﹑民族等因素,但笔者在本文中试图从文化层面来探讨印度教文化对其的影响,及低种姓和不可接触者因此而遭受的苦难。 印度教有两大教义构成了种姓制度的理论基础,并根据这些教义建立了一套关于区分超越现世﹑超越有限历史的永恒正义的理论,将种姓制度建立在既玄秘不实而又似乎“无懈可击”的神﹑哲学基础之上。第一个是洁净和污秽观念。印度教认为世界森罗万象的背后有一个终极的存在,“梵”,世界皆为这个终极存在所幻化并最终复归于梵。但万事万物同梵的距离是不同的,复归的时间也有长有短。印度教趋于把世界看成一个有差别的长长的序列,人类社会只是这个长序列中的一段。人生来就有差别。这种观念用于人类社会,便成为种姓划分的重要依据。社会中职业划分出洁净与不净,从事相关职业的人也划分出洁净与不净。“污秽”被看成是可以传染的,可通过直接或间接地接触而传染。于是产生了种姓隔离﹑内婚制等。第二个是业报和轮回思想。宇宙万物皆为梵自我展现的结果,且梵对现实世界没有道德上的约束力。于是,这种超自然的存在对人们有了一种永恒的恐怖性的不可抗拒的力量。这意味着现实中人们的地位﹑财富﹑权力等方面的差异是受某种超自然力量的制约预先安排好的。人的灵魂永恒不灭,但灵魂总要从一个躯壳转到另一个躯壳。灵魂的这种不断转世就是轮回,而轮回的推动力是“业力”。“业力”是人的行动,包括行为﹑语言﹑思想三方面的全部活动。业有善恶,善恶导致不同的果报。业报轮回思想就这样让人们相信,现实中的不平等实际上体现着一种永恒的平等,而且,正是这种现世的不平等,在维护着永恒平等的正义。于是,低种姓和不可接触者相信了对此世命运的怨恨和反抗只会加重自己的恶业,使来世更悲惨。“业报﹑轮回思想就像一副强有力的粘着剂,把各种姓永久的固定下来。它又像一条无形的绳索,把个人牢牢地束缚于种姓的桩柱上。它要求每个人都恪守自己的阶位而不得谮越。这种理论从根本上否定了个人对改变自己现实地位的任何世俗努力,从而也阻止了对种姓制度的彻底批判和改造。”(引自尚会鹏《种姓与印度教社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二章第67页) 文化对人的影响来源于特定的文化环境和各种活动,而文化会对人产生潜移默化和深远持久的影响。印度教文化对生活于其中的低种姓和不可接触者的影响正是完美的诠释了这一点。印度教自产生时候起,逐渐在这片土地及生活于其中的人的思想上扎根,最终产生了独特的种姓制度。下面笔者引用一段对话,1965年,印度社会福利部组成了一个表列种姓的不可接触制﹑经济和教育发展委员会,对印度各邦进行不可接触制度的调查。调查者问一个不可接触者“你知道你为什么是一个不可接触者吗?”。答“不知道,先生。一定是由于我的祖先犯了什么罪,或者由于我的前生做了什么恶。”问“那么,你怎样改变不可接触制呢?”。答“神创造了它,只有神才能改变它。”。问“你知道,在我们的圣典中,没有一处关于不可接触制的记载。不是神创造了它。”。答“神可能没有创造它,但至少,神希望我们存在。”。笔者认为那位不可接触者的根深蒂固的种姓观念也可代表一般的不可接触者。即使在遭受了西方思想冲击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的近现代,种姓制度虽在一定程度上有所衰落,比如现代工业发展,破坏了旧的以种姓为基础的分工体制,种姓对职业的限制逐渐松弛;贾吉曼尼制度衰落,种姓关系随之松弛;种姓日渐失去其传统的政治和司法职能;种姓实践和种姓意识弱化等,但种姓制度对人的影响仍未减弱。且先不谈受教育水平低下的低种姓的不可接触者,而说印度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在如何保护低种姓和不可接触者及少数派的利益的问题上也未能逃脱这个制度的束缚。所以,当甘地在1931年英﹑印第二次圆桌会议上劝说他的人民“先赶走英国人再说”时,他彻底地孤立了。以甘地为代表的许多印度社会活动家和思想家,看到了种姓制度的不平等性,但并不认为是一制度本身的罪恶。他们想在不铲除这一制度的前提下,将其改造成一种“人人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只有“分工不同,没有贵

印度教的等级制度是什么.doc

印度教的等级制度是什么 印度教的等级制度简介 印度种姓制度又称瓦尔纳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时代形成的。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严的等级制度。四个等级在地位、权利、职业、义务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第二等级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第三等级吠舍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阶层。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业以及当时被认为低贱的职业。 特征:一是各等级职业世袭,父子世代相传。二是各等级实行内部同一等级通婚,严格禁止低等级之男与高等级之女通婚。三是首陀罗没有参加宗教生活的权利。四是各等级在法律上是不平等的。 印度教的等级制度的核心观念 种姓制度并非一套绝对的社会阶层,而是借由许多不同的标准建立起来的一套相对阶序,这些标准诸如:是否吃素、是否杀牛以及是否接触尸体等等这些标准背后的核心概念是一套洁净与不洁的价值观,然而该价值观却受到实际生活中的权力关系影响。为此,古代印度的婆罗门发展出一套称为瓦尔那的分类架构,作为解释并简化整个制度的方式。因此,这两套思维方式大致构成整个种姓制度的主要概念。 洁净与不洁 洁净与不洁是种姓制度的核心观念,其依循的原则主要有二:一种是时效性,一种是互补性: 时效性 在恒河岸边洗涤的人们:印度教认为水能洗涤不洁与罪恶,

恒河河水则有最佳的洗涤效果,因此印度人经常在恒河两岸洗澡或擦拭身体。不洁可分为两种,即暂时性的不洁与永久性的不洁。在此,不洁主要指在生活中各种被视为带有危险性,而需要将受此影响者加以隔离的事物或情况,比如经血、生产与死亡等等......。这些情况之下,即使与之有稍微的接触都算沾染到不洁,需要以慎重的方式隔离或是消除其不洁。 所谓的不洁是一套繁琐的分类体系,这其中最核心者包含《摩奴法典》所规范的人身上的十二种不洁物(如粪便、唾液等)、出生与死亡以及许多次转手过的人与物品。此外,各种器物之间也有一种比较性的不洁关系,如金比银洁净,银比青铜洁净,青铜比黄铜洁净,上述这些金属又比陶器洁净,这种比较性的关系会影响到器物的使用年限与价格。同样地,当人与不洁的接触程度与关联性也会牵涉到其被隔离的时间长短,以及处于暂时性的不洁还是永久性的不洁。以亲人死亡为例,当该状况发生时,其核心家庭的成员被视为最不洁,守丧期最久,不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亲戚则依与死者生前来往的程度决定其不洁程度与守丧期,即与死者生前来往越密切者需守丧越久,反之则越短。同样的观念用于即将殉夫的寡妇,如果她们正处于经期时,依规定不可殉夫,必须等经期结束后四天并沐浴才可自焚殉夫(称为萨蒂)。上述这些有时效性的例子都可显示暂时性不洁的情形,而暂时性的不洁通常有直接或间接的化解之道,比如用水清洗(沐浴或洗涤特定部位)、剔除毛发、涂抹牛的五种分泌物等。 然而如果经常性的接触不洁的事物,比如专门替死者或产妇洗涤衣物、埋葬死者,这种情况下便处于永久性的不洁。换言之,以接触不洁事物为业的人或群体无法摆脱不洁的状态,因此他们与他们的亲人必须被长期隔离于大多数人之外,以防污染到其他人。如此,他们便成为不可触碰的贱民,其他非贱民的种姓必需避免与之直接接触,甚至迫使他们迁居聚落之外,否则有被污染的危险。 因此,在时效性上可以看见洁净与不洁之间的对立关系:如果要维系自身的洁净,必须远离不洁。洁净与不洁位在价值观的最高与最低两端,彼此相互排斥,互不相容。

印度种姓制度的产生与由来

印度种姓制度的产生与由来 公元前二千年代中叶,属于印欧语系的许多部落,从中亚细亚经由印度西北方的山口,陆续涌入印度河中游的旁遮普一带,征服了当地的大部分达罗毗荼人。入侵者是白种人,自称”雅利安”,意为高贵者,以区别于皮肤黝黑的达罗毗荼人。经过几个世纪的武力扩张,雅利安人逐步征服了整个北印度。 雅利安人早先过着原始的游牧生活。入侵印度后,雅利安人吸收了达罗毗荼人的先进文化,由游牧转为定居的农业生活,并逐渐向奴隶社会过渡。由于雅利安人对达罗毗荼人的征服和奴役,以及雅利安人内部贫富分化的结果,在雅利安社会中逐渐形成了一个森严的等级制度,这就是种姓制度。“种姓”一词在印度的梵文中叫“瓦尔那”,就是颜色或品质的意思。因此种姓制度又叫瓦尔那制度。 在种姓制度下,古代印度人被分为四个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 婆罗门是祭司贵族。它主要掌握神权,占卜祸福,垄断文化和报道农时季节,在社会中地位是最高的。 刹帝利是雅利安人的军事贵族,包括国王以下的各级官吏,掌握国家的除神权之外的一切权力。 婆罗门和刹帝利这两个高级种姓,占有了古代印度社会中的大部分财富,依靠剥削为生,是社会中的统治阶级。吠舍是古代印度社会中的普通劳动者,也就是雅利安人的中下阶层,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他们必须向国家缴纳赋税。 首陀罗是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达罗毗荼人,实际上处于奴隶的地位。 各个种姓职业世袭,互不通婚,以保持严格的界限。不同种姓的男女所生的子女被看成是贱民,或叫不可接触者,贱民不包括在四个种姓之内,最受鄙视。 为了维护种姓制度,婆罗门僧侣宣扬,把人分为四个种姓完全是神的意志,是天经地义的。在婆罗门的经典《吠陀》中,波罗门把种姓制度的出现用神话来解释,说原始巨人普鲁沙死后,天神梵天用他的嘴造出了婆罗门,用双手制成了刹帝利,用双腿制成了吠舍,用双脚制成了首陀罗。婆罗门僧侣还宣扬:凡是循规蹈矩,安分守己的人,来世才能升为较高种姓,否则,即降为较低种姓。因此,对于广大劳动者和奴隶来说,应该逆来顺受,放弃斗争,遵守奴隶主阶级制定的“达磨”,即所谓的“法”,以免加重来生的灾难。 为了维护种姓制度,奴隶主阶级还制定了许多法律,其中最典型的是《摩奴法典》。相传,摩奴是大神梵天的儿子,为了确定人间各种人在社会上的应有次序,确定婆罗门和其他种姓的义务,便制定了这部法典。其实,这只不过是奴隶主用来欺骗劳动人民的谎言。 摩奴法典首先确认婆罗门是人世间一切的主宰,而首陀罗只能温顺地为其他种姓服劳役。首陀罗不能积累私人财产,不能对高级种姓有任何不敬的言行。婆罗门和刹帝利则有权夺取首陀罗的一切。 为了镇压低级种姓吠舍、首陀罗的反抗,摩奴法典还规定了许多残酷的刑罚。比如,低级种姓的人如果用身体的某一部分伤害了高级种姓的人,就必须将那一部分肢体斩断。比如,动手的要斩断手,动脚的要斩断脚。 四个等级在法律面前是不平等的。《摩奴法典》规定,刹帝利辱骂了婆罗门,要罚款100帕那(银钱单位)。如果是吠舍骂了,就要罚款150到200帕那。要是首陀罗骂了,就要用滚烫的油灌入他的口中和耳中。相反,如果婆罗门侮辱刹帝利,只罚款50帕那;侮辱吠舍,罚款25帕那;侮辱首陀罗罚款12帕那。高级种姓的人如果杀死了一个首陀罗,仅用牲畜抵偿,或者简单地净一次身就行了。 《摩奴法典》还对各个种姓的衣食住行都作了烦琐的规定。比如规定不同种姓的人不能

印度教对我国古代思想文化的影响

《东南亚南亚研究》2011年第4期 收稿日期:2011-10-10 作者简介:朱明忠(1943 ),男,中国社会科学院亚洲太平洋研究所研究员。 印度教对我国古代思想文化的影响 朱明忠 (中国社会科学院 亚洲太平洋研究所,北京 100007) 摘要:中国与印度是两大文明古国,在两千多年的发展中互为影响。印度教伴随着佛教传入中国后,对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诸多领域如天文、数学、医学、哲学、宗教等学科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我们的祖先曾经从佛教和印度教文化中吸收了许多有益的东西,大大地丰富了中华民族的古代思想文化。 关键词:印度教;佛教;婆罗门天文经;婆罗门算经;婆罗门药方中图分类号:B982, B9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392(2011)04—0057—06 中国与印度两大文明古国,山水相依、互为比邻, 两国人民很早就开始了经贸与文化的往来。根据史书记载,大约在两千年前,印度教就伴随着佛教传入 中国。虽然印度教在中国的名声没有佛教那么大,但是它对我国古代思想文化的诸多领域都产生了一定 的影响。 一、印度教在中国的传播 大约在公元前后,印度教伴随着佛教,就已从印 度传入中国。关于佛教传入的具体时间, 历史学界有不同的看法,一般倾向于这两种观点:一则为西汉哀 帝元年(公元前2年), “博士弟子景卢受大月支王使伊存,口授 《浮屠经》”(见《魏略·西戎传》);二则是东汉明帝永平十年(公元67年),中天竺和尚摄摩腾和竺法兰 ,“白马驮经”来到洛阳,翌年在洛阳建白马寺。无论怎么说,在公元前后,佛教就已传入我国。至于印度教是何时传入中国的,确实很难考证。因为印度教比佛教早产生近一千年,佛教受印度教的影响很深,在它的思想中糅杂着许多印度教的教义与学说,一般人很难区分。例如,初期佛教吸收了奥义书中的许多思想,如“业报轮回”、“瑜伽修行”等;到了大乘时期,佛教不仅吸纳了吠檀多的哲学内容,而 且实行偶像崇拜, 移入了不少印度教的神灵;晚期的佛教密宗,更是大量汲取印度教性力派的思想和修行方式。实际上,印度教的许多思想都包含或融合于佛 教之中,当佛教传到中国后,印度教的思想也自然进入中国。 根据中国史书的记载和考古发现的遗迹,佛教和 印度教传入中国的途径,主要有四条:(1)“陆上丝绸之路”———由印度的西北部,经克什米尔,越葱岭,沿 着天山南北两路, 到达阳关和玉门关,这条路线又被我国称之为“西域道” 。(2)“海上丝绸之路”———从印度科罗曼德尔海岸,经马六甲海峡、马来群岛,至我国的广州、泉州等海港,此路线又被称为“南海道”。(3)“滇缅道”———由印度阿萨姆地区进入缅甸,再由缅甸传入我国云南省和西南地区。(4)“尼藏 道”———从印度向北,经过尼泊尔,穿越喜马拉雅山,进入我国的西藏地区。 佛教自西汉传入我国,经过了东汉、魏晋、南北朝,到了隋唐时代,中印的佛教文化交流已达到鼎盛时期。在这种交流中,许多拜佛求经的香客和学者,络绎不绝地往来于中印之间。为了寻求宗教真理,他们跋涉戈壁沙漠、穿过丛林峻岭、翻越喜马拉雅山,历经千难万险。在这条漫长、艰苦、充满危险的旅途中,不知道有多少中印的香客或学者,未能达到终点而死

什么是印度的种姓制度

什么是印度的种姓制度 印度教徒最典型、最重要的社会集团是种姓。而种姓制度(caste system)是印度及其他东亚地区普遍存在的社会体系,也是社会制度和规范。它主要存在于印度教里,虽说锡克教、伊斯兰教等是反对种姓制度的(这也是印度不同宗教之间矛盾的原因之一),但不能否认的是这些宗教或多或少都受其影响。1947年印度脱离殖民体系独立后,种姓制度在法律上已被废除,然而在实际的社会活动中,至今还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就我个人两个月的旅行经历,大城市中种姓制度已经比较少见,至少表面上外人看不出来,但边远乡村地区仍然比较严重。 关于种姓制度的产生,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解释。 最常见的是雅利安入侵的社会历史解释。公元前二千年代中叶,雅利安人(aryans)侵入印度的七河流域后,为了把自己较白的肤色同土著居民较黑的肤色区别开来,开始使用瓦尔纳verna(颜色或品质的意思)一词。所以,种姓制度又称“瓦尔纳”制度。随着雅利安人的社会分化,从事祭祀的僧侣和以部落首领为首的武士集团逐渐同雅利安一般人民大众脱离开来,而成为两个特权等级。一般人民大众则成为雅利安人社会内部的第三等级。这样,再加上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在社会上便自然地形成4个地位不同的社会等级。分别是婆罗门 (brahmins,神职人员和知识分子)、罗惹尼亚(即刹帝利kshatriyas,武士和国家管理者)、吠舍(vaishyas,工商业者)和首陀罗 (shudras,工匠和奴隶)。

波罗门和刹帝利这两个高级种姓,占有了古代印度社会中的大部分财富,依靠剥削为生,是社会中的统治阶级。吠舍是古代印度社会中的普通劳动者,也就是雅利安人的中下阶层,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他们必须向国家缴纳赋税。首陀罗是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达罗毗荼人,实际上处于奴隶的地位。 根据印度教《摩奴法典》规定,各个种姓职业世袭,互不通婚,以保持严格的界限。如果违反规定, 就会受到处罚。由于印度教重男轻女, 在婚姻制度上也对男子网开一面, 允许高种姓的男子娶比自己低一个种姓的女子为妻,这种情况称为“顺婚”, 虽不鼓励,但可以容忍。而一个高种姓女子嫁给低种姓男子则被视为大逆不道, 被称为“逆婚”, 要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被开除出种姓, 他们的子女沦为“贱民”, 在社会上永远抬不起头来。贱民(dalit)也叫不可接触者(untouchable),实际上是上面四个种姓外的第五个等级,是无种姓(outcastes)的一种(还有另外一部分人自愿放弃自己的种姓,也会成为无种姓者),最受歧视,不光不能接触高级种姓的人,甚至要保持相当的距离。他们通常只能从事打扫厕所,清理尸体,屠夫等职业。 贱民的****是复杂的,但主要来自两个类。第一类是居住在雅利安社会圈外的落后部落。第二类来自瓦尔纳社会的分化。比如世代从事不净的职业,还有由于战乱、犯罪、通婚(逆婚)等原因离开或被开除种姓的人。

印度种姓制度的特点 实质与影响

考点:种姓制度的特点、实质与影响 1.种姓制度的特点: 各个等级之间高低贵贱有别,下一等级的人没资格从事高一等级的职业,不同等级的人 不得通婚。 2.种姓制度的实质:一种严格的等级制度。 3.种姓制度的目的: 维护印度奴隶主贵族的特权,特别是婆罗门的特殊地位。 4.种姓制度的影响: (1)种姓制度激化了当时的社会矛盾,并对后来印度社会的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 (2)种姓制度虽已废除,但对当今印度社会的影响依然存在,它严重阻碍了印度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易错微析 对印度种姓制度性质的理解易错。 种姓制度是一种严格的社会等级制度,维护的是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例题1下图所示为印度的某种制度,它的实质是() A.维护奴隶主阶级利益的严格的等级制度 B.维护平民利益的民主制度 C.维护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制度 D.该制度下,人人平等,没有阶级之分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学生的识图能力。图片反映的是印度的种姓制度,其实质是严格的等级制度,维护的是奴隶主贵族的利益,故选A。 例题2在一部反映印度古代社会生活的电影中,符合印度种姓制度史实的是() A.刹帝利命令婆罗门率兵出征

B.婆罗门在主持祭祀活动 C.吠舍在法庭上审判犯人 D.首陀罗在自家的农田里劳动 答案:B 解析:此题综合考查印度种姓制度的内容和特点。婆罗门是第一等级,主要阶层是祭司和贵族,掌握神权。刹帝利是第二等级,主要阶层是国王、武士和官吏。第二等级不能命令第一等级,故A项错误,B项正确。吠舍是第三等级,不能担任国家官职,故C项错误。首陀罗没有自己的田地,故D项错误。此题答案是B。 1.下列对印度种姓制度的认识不正确的是() A.是为了维护奴隶主的统治地位而采用的一种制度 B.是古印度在向奴隶社会过渡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种制度 C.种姓制度激化了当时的社会矛盾,并对后来印度社会的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 D.各个等级中虽有高低贵贱之别,但可以互通婚姻,差别不大 2.为再现古印度的种姓制度,小李编写了一个剧本。你认为下面哪句台词不 符合史 实() A.我不仅是一位成功的商人,同时还是国家官员 B.别看我只是一名武士,但我和国王同属一个等级 C.我是腰藏万贯的大商人,却屈居第三等级 D.我很苦恼,我爱上了一位上一等级的姑娘,但我们却不能步入婚姻的殿堂。 3.《汉谟拉比法典》和古印度的种姓制度都维护哪一个阶级的利益() A.地主阶级 B.奴隶阶级 C.奴隶主阶级 D.自由人 4.阅读下列材料: 古印度文明时期,产生了种姓制度。现今社会中,在印度的广大农村,种姓制度仍根深蒂固地存在着;在欧洲,许多白种人歧视黑种人的思想仍然存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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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种姓制度的现状简介 印度种姓制度的现状简介 事实上,印度历史上种姓间的冲突和斗争,是从来没有停止过的。 想想看,刹帝利手握兵权,吠舍财大气粗,怎么就会永远甘居人下呢?至于首陀罗和贱民,那就更不用说了,至少得保证有口饭吃吧,至少得让人活命吧? 自己的生存权利都不能保障,能没有造反的吗?大家知道,佛教产生于印度,佛祖释迦牟尼倡导四姓平等,事实上,这个四姓平等,就是反映当时的人民对种姓制度的不满。 到了近代,这种种姓反抗就更加激烈。20世纪80年代初,印度南部有一个地区的上千贱民,曾揭竿而起,宣布脱离印度教,改信伊斯兰教。 这个举动震动了全印度,报纸惊呼:印度教面临从未有过的致命危险!印度教社会受到包围!印度国父圣雄甘地,就是解放贱民的积极而勇敢的倡导者。他把贱民称为哈里真,意思就是神之子,这在印度这样一个种姓制度的社会里,是冒着极大的风险的。 甘地甚至十分动情地说:我宁愿粉身碎骨,也不愿舍弃我那被压迫的兄弟。倘若我注定要再生于世,我愿做一个不可接触的帕利亚人(贱民的一种),以分担强加于他们的悲愤、凌辱和危难,这些使我竭力奋斗,努力使他们脱离不幸的苦海。 因此,1950年,印度新宪法颁布后,明文规定不分种姓,人人平等,宣布废除种姓制度和贱民阶级。然而,直至今天,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和习惯势力,使得种姓制度仍然顽强地起着作用,使首陀罗和贱民阶级难以翻身。 对于我所提的第二个问题,阿K先生和其他印度朋友也作了肯定的回答。他们说:在印度历史上,贱民中确曾产生过不少

杰出人物,也有一些很富有者,但数量很少。 种姓制度规定,首陀罗男子和别的种姓女子结合所生的混血种,都给予一种贱名,如首陀罗男子和婆罗门女子的混血种,就名为旃陀罗。他们的地位最低贱,毋庸置疑要进入不可接触的贱民之列了。 这些人只能世世代代从事被认为是最下贱的职业,如抬死尸、屠宰、当刽子手之类。然而,统一全印度的历史上极有名的孔雀王朝的开国君主阿育王,他的身上就流着旃陀罗的血。就是现代,印度也曾有过一位总理出身贱民。 但有一点却是无疑的,这就是千百年来,种姓观念和传统势力,像无形的锁链,处处制约、束缚着人们的一言一行。即使是首陀罗和贱民中的人杰,也在劫难逃。这就是他们或是难以执政长久,或是上台以后也得基本上按种姓制度行事。 极个别者,可能在上层社会也需要一些贱民代表人物的前提下,到达社会较高地位,但他们却难以触动、威胁高种姓、特别是婆罗门种姓的利益和特权,否则就会在他们未有作为前即被处理掉。 极少数首陀罗或贱民也可能比较富有,但却难被人们尊重,在社会上难有地位。因为贱民和首陀罗占到印度总人口的大多数,因此有不太准确的统计介绍,印度只有10-15%的人能达到中产阶级,其他80-90%者,都处于贫困和较贫困的境遇之中。 这就是印度的种姓现状,这也就是印度的种姓制度。因此,可以说,只要印度的种姓问题不解决,印度的两极分化就难以解决。一次,当我把我的这一想法说给印度的一位女记者听时,想不到这位女记者的回答让我目瞪口呆:现在这不就挺好吗? 我想,这位女记者一定是婆罗门种姓。 印度种姓制度的历史起源 经由印度西北方的山口,陆续涌入印度河中游的旁遮普一带,征服了当地的土著达罗毗荼人的,是欧罗巴人种地中海类型的的雅利安人。约公元前2500年,印度河流域开始出现一些小

古代印度种姓制度的形成

古代印度种姓制度的形成 崔连仲 古代印度种姓制度是印度·雅利安人(以下简称雅利安人)在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等级制度。等级制度是阶级差别的一种形式,它在印度表现得最为森严、复杂和持久。 种姓:瓦尔那和迦提 “种姓”这一名称出自中国古代的汉译佛经和旅印高僧的著作中,有时称为“族姓”,或简称之为“种”和“姓”。这一概念开始就兼指古代印度所使用的瓦尔那和迦提这两个名词。例如在《十诵律》中提到十个种,即:刹利种,婆罗门种,贾客种,锻师种,木师种,陶师种,皮师种,竹师种,剃毛发师种,旃陀罗种。在这十个种中,前三个种当为刹帝利、婆罗门和吠舍三个瓦尔那;以下七个种当为从事各类工种的首陀罗瓦尔那和四瓦尔那以外的迦提,但在这里均称为“种”。 瓦尔那(Varna)一词,原义为“色”。1这一名词作为人类社会属别的概念,最早见于《梨俱吠陀》,当时是用以区别征服者雅利安人和被征服者达萨(意为“敌人”,即指“黑皮肤”的土著居民)的,故有雅利安瓦尔那与达萨瓦尔那之分。这种以肤色(白与黑)相区分的两种人,存在着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自然不会是平等的。但这时的瓦尔那一词大概还不能称之为种姓。到了后期吠陀时代,这个词才确定地被应用在种姓的意义上。 迦提(jati)一词,原义为“出生”或“种”。2这一名词用在种姓的意义上是否出现在后期吠陀时代,还不能确定。但学者们认为,大约从经书开始,特别是从家范经和法经时代开始,混合迦提无疑已经存在。 瓦尔那和迦提这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但彼此又有密切的联系。前者出现早,后者略晚,后来这两个词开始混用。怎样混用?在古代的各种文献中反映的不尽一致。实际上这两个概念的用法,随着时代的发展会有不同的变化;另外,地区不同也会存诓钜欤 虼烁魑南姿捣ú灰唬 馐呛茏匀坏摹>头从持中瘴侍庾钪匾 徊糠ǖ洹 ?U>《摩奴法典》来说,这两个词是混用的。但瓦尔那的用法较为严格,一般用于四个瓦尔那,只有在个别情况下用于四瓦尔那以外的迦提。3迦提的用法较为灵活,它用于瓦尔那同用于迦提的次数相比,大约各占一半。4这种情况的出现是符合种姓制的发展趋势的。随着四个瓦尔那的日益分化和迦提数目的日益增多,迦提一词的使用越来越广泛。 瓦尔那的形成 作为种姓的四个瓦尔那的划分,最早见于《梨俱吠陀》最后一篇的普鲁沙赞歌。在这里写道,当诸神分割一个原始巨人普鲁沙时,由其身体的不同部分转化成四种不同身份的人:“他的嘴变成了婆罗门,他的双臂变成了啰惹尼亚,他的双腿变成了吠舍,由其双脚生出首陀罗。”(X·90·12)在这首赞歌里没有提出瓦尔那这一概念,但它是后来被称为瓦尔那的四个等级的最早记录,这是勿庸置疑的。在这里,作为僧侣等级的婆罗门列为第一位。其次是啰惹尼罗(Rājanya),5这个词是第一次出现的,其意为王族,即后来文献中所列举的刹帝利。这是以王为首的武士等级,列为第二位。第三个等级是吠舍。吠舍一词在赞歌中也是第一次出现的,它是雅利安人和一般人民大众(维什)。Vaisyas(吠舍)一词可能即由Vis(维什)一词发展而来的。他们被列为第三等级。第四等级是首陀罗。按赞歌,前三个等级分别是由普鲁沙的口、臂、腿变成的,而首陀罗则是由其脚生出的。在这里不仅有身体部位之差,而且使用了“变成”和“出生”这两个具

种姓制度对印度社会的影响

种姓制度对印度社会 的影响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种姓制度对印度社会的影响 摘要:种姓制度在印度具有很长的历史渊源,是一定经济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印度社会的重要者特征之一。长期的束缚着人们,严重的阻碍了印度社会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的发展以及人们素质的提高。 关键词:种姓制度印度社会消极影响 Abstract:T hecastesysteminIndiahasalonghistory,issurelytheinevitableresultofe conomicandpoliticaldevelopment,butalsothosefeaturesofIndiansociety,,severel yhamperedtheIndiansociety'spolitical,economic,educationalandculturaldevelop mentandpeople'squality. Keywords:CastesystemIndiansocietyNegativeaffect 前言 印度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国度,那里有着肥沃土地,遍地的珠宝,有着西方人梦寐以求的香料。一直以来我对印度总有一种特殊的情愫,所以我很喜欢看有关印度的东西,然而每当我看到印度的残酷的种性制度时,我总很是揪心,于是就产生一种冲动或者是一时的好奇吧,我就决定探求一下印度种性制度的起源,发展但更愿意注重的是印度种姓制度对印度社会到底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所以就写写喽! (一)论种姓制度的概念 种姓制度正式产生于后期的吠陀时代,而他的萌芽需要追溯到早期的吠陀时代。公元前6000年前东移的一支雅利安人到达了印度次大陆。雅利安人是白色人种,他们认为自己很高贵(雅利安含有“高贵”的意思)为把自己白色的皮肤1 1雅利安(含有“高贵”之意)

印度教的基本教义与信仰

印度教的基本教义与信仰 印度教在数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吸收和融汇了许多其他宗教的思想和信仰,因此它是一个由多种哲学、道德体系相结合而成的复杂的综合体。在印度教的内部,不同的教派、不同的种姓或社会阶层也有着各自相异的信仰和实践活动。尽管各个教派在信仰。哲学和伦理上有很大的差别,甚至相互矛盾,但是有一些最基本的教义和信仰仍然是广大印度教徒所公认的,如承认吠陀的权威。梵我同一、业报轮回、精神解脱、瑜伽修行等理论。 (一)承认吠陀权威 承认不承认吠陀经典的权威性,乃是区分印度教与其他宗教的分水岭。凡是印度教的派别,都必须承认吠陀经典的权威性,否则就不属于印度教。 何谓“吠陀经典”?吠陀经典,就是指印度教的一批最古老、最富权威性的典籍,包括吠陀本集、梵书、森林书和奥义书等。它们又被印度教徒称为“吠陀天启”,所谓“天启”,就是“神的启示”,因此这批经典都被看做是神的启示。吠陀本集有四部,包括《梨俱吠陀》、《婆摩吠陀》、《耶柔吠陀》和《阿阔婆吠陀》。《梨俱吠陀》产生于公元前15op年至前1000年,是印度教最早的一部经典,全书共十卷,收集了1000多首赞颂神灵的诗歌。《婆摩吠陀》是一部颂神的歌曲集,它把《梨俱吠陀》的大部分赞神诗都配上了曲调,供教徒在祭扫仪式中吟唱。《耶柔吠陀》是讲如何举行祭祖的典籍,《阿阔婆吠陀》是一部巫术和咒语的汇编。梵书形成于公元前lop年至前700年间,现存的有15种,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讲仪轨——祭祖仪式的具体规定,二是讲释义——对赞歌、祭词、咒语的解释等。森林书也有许多种,它们是在梵书之后进一步阐述祭把理论的典籍。奥义书大都产生于公元前700年至前500年间,现存的有100多种,其中主要有13种。奥义书是专门阐述印度教宇宙观和人生观的重要哲学经典,其中心内容是“梵我同一”和“业报轮回”等学说。从吠陀本集,经过梵书、森林书一直到奥义书,这些典籍在内容上都是有联系的,先后依属的,因此它们被统称为“吠陀经典”。 按照印度教的观点,佛教后那教以及代表世俗文化的顺世论都否定吠陀经典的权威性,提出许多反吠陀的观点,因而被斥责为“沙门思潮”或“非正统派”。印度教所属的各个教派,如毗湿奴派、湿婆派、性力派等,则都把吠陀作为最基本的经典。印度教的各种哲学流派——数论、胜论、正理论、瑜伽论、吠檀多论和弥漫差论,也都是在承认吠陀权威的基础上建立起自己的哲学体系的,因此它们被称为“正统派哲学”。 由于吠陀在印度教中的至上地位,所以后代出现了许多阐释吠陀的经论。有的人还从诗韵、字源、语法、天文学等方面研究吠陀,建立起所谓的“吠陀辅助学”。《摩奴法典》曾明确规定:学习吠陀是婆罗门、刹帝利和吠舍三个高级种姓必须履行的义务,而首陀罗由于等级低下是不允许学习吠陀的。出身高级种姓的人把学习吠陀看做是最大的荣誉和精神的再生。这些人一般在七八岁时就被送到宗教导师家专门学习吠陀,去前必须举行隆重的宗教仪式,即所谓的“人法礼”。印度教徒认为,父母只给了他第一次生命,即肉体生命,而学习吠陀则可以使他获得第二次生命,即精神生命。由此可见,在印度教徒的心目中吹陀经典的地位是多么崇高。 (二)梵我同一 “梵我同一”论,是阐述印度教宇宙观和人生观的学说。它是印度教的主要信仰之一,在印度教的思想体系中从古至今都占据着主导地位。这种学说起源于奥义书,大成于公元8世纪商羯罗所建立的吠檀多不二论,后来一直延续至今,大约经历了近3000年的历史。 早在《梨俱吠陀》时代的后期,印度教的圣贤们就开始对宇宙的起源、人的本质等问题进行思考和争论。他们从众多的神灵中概括出宇宙统一之神,如梵天——宇宙创造之神就是其中之一。在后来的梵书中,梵天的概念已经演化为宇宙的实体,它不仅创造了世界万物,而且掌管着天、地、空三界。继之而来的森林书又进一步发展了梵天的概念,宣称“万物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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