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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基础知识

债券专业培训——债券基础知识

债券的含义:政府、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等主体依照法定程序向投资者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权债务凭证。
从投资者的角度讲,债券作为有价证券的一种,是金融市场上广义范围的固定收益产品(银行存款、资金拆借、债券、资产证券化、货币基金与债券基金等)的主要组成部分。固定收益产品中的“固定”二字反映了未来现金流量的合同属性,由于收益相对确定,因此价格波动远较权益产品小,风险更为可控。





债券的票面要素:
1、票面价值
2、到期期限
3、票面利率
4、发行者名称







债券分类:
按主体不同:
1、政府证券: 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是政府。它是指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代理机构为筹集资金,以政府名义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国库券和公债两大类。 一般国库券是由财政部发行,用以弥补财政收支不平衡;公债是指为筹集建设资金而发行的一种债券。有时也将两者统称为公债。中央政府发行的称中央政府债券(国家公债),地方政府发行的称地方政府债券(地方公债)。
2、地方债: 即“地方政府债券”也被称为“市政债券”。凡属地方政府发行的公债称为地方公债简称"地方债",它是作为地方政府筹措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而发行的,其收入列入地方政府预算,由地方政府安排调度。
其中也包括城投债。城投债一般是相对于产业债而言的,主要是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等的投资目的发行的。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是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其主业多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从承销商到投资者,参与债券发行环节的人,都将其视为是当地政府发债。

3、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筹资主体为筹措资金而面向个人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是表明债务、债权关系的一种凭证。债券按法定发行手续,承诺按约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它属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主动负债。

4、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5、企业债: 企业债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的限制比公司债窄。

按付息方式:
1、贴现债券: 贴现债券是指在票面上不规定利率,发行时按某一折

扣率,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到期时仍按面额偿还本金的债券。贴现债券又称贴水债券,指以低于面值发行,发行价与票面金额之差额相当于预先支付的利息,债券期满时按面值偿付的债券。
2、附息债券: 附息债券是指在债券券面上附有息票的债券,或是按照债券票面载明的利率及支付方式支付利息的债券。息票上标有利息额、支付利息的期限和债券号码等内容。持有人可从债券上剪下息票,并据此领取利息。附息债券的利息支付方式一般会在偿还期内按期付息,如每半年或一年付息一次。

3、息票累积债券: 息票累积债券与附息债券相似,这类债券也规定了票面利率,但是,债券持有人必须在债券到期 时一次性获得本息,存续期间没有利息支付。






代码规则:
国债:主要特点,流动性和安全性均好,且利息免税
编码规则:上海 07年以前01+年份+期数 (如05国债04——010504)
07年以后019+年份尾数+期数(如11国债10——0191110)
深圳 10+年份+期数 (如11国债10——101110)
地方债:主要特点,与国债相同,但流动性较差
编码规则:上海 130+发行顺序(09新疆债01——130000)
深圳 109+发行顺序( 09新疆债01——109001 )
企业债:产品多样,主体以非上市公司为主,收益相对较高,但利息不免税
编码规则:上海 122+发行顺序 (如10红投02 ——122875)
深圳 111+发行顺序 (如08长兴债 ——111047
公司债:发行主体以上市公司为主,收益相对较高,但利息不免税
编码规则:上海 122+发行顺序 (如07长电债 ——122000)
深圳 112+发行顺序 (如08粤电债 ——112001)
分离债:产品数量较少,全部为上市公司发行,资质较好,票面利率低,较一般债券税负较低
编码规则:上海 126+发行顺序 (如06马钢债 —126001)
深圳 115+发行顺序 ( 如国安债1 —-115002)
可转债:全部为上市公司发行,利率低,但具备股性,弹性大于一般纯债品种
编码规则:上海 110+发行顺序 (如新钢转债 ——110003)
上海601开头的股票,其转债以113开头
(如中行转债——113001)
深圳 125+股票代码后三位 (如唐钢转债 ——125709)
深圳002开头的中小板股票,其转债128开头。
若其发行过转债,再次发行125变为126,128变为129
(如巨轮转2——1 29031)
可转债与分离债的区别:
可转债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性,一方面,它具有面

值、期限、利率等一般债券的特征,按期支付利息,到期偿还本金;另一方面,它可以按照一定比率转换为对应公司的股票,因此可转债的价格变动与公司的股价变化密切相关。
分离式可转债就是发行债券时,债券和权证分开发行,一般是债券认购人无偿获得一定数额的认股权证。当然了,权证和证券是可以分开交易。
分离交易可转债虽然有可转债之名,却无可转债之实。仅仅是“债券+权证”的简单拼凑,定价机制极其单纯,根本没有传统转债的复杂期权组合以及博弈关系,一般没有赎回、回售条款(特别回售条款除外)、转股价特别向下修正条款。对发行人而言,与传统的转债相比,分离交易债最大的优点是“二次融资”。在分离交易债发行时,投资者需要出资认购债券;而如果投资者行权(权证到期时公司股价高于行权价时),会再次出资认购股票。而且由于有权证部分,分离交易债的债券部分票面利率可以远低于普通转债,亦即其整体的融资成本相当低廉。
债券交易规则
上交所——1、债券现货实行“净价”交易,并按证券账户进行申报;2、债券现货交易中,当日买入的债券当日可以卖出;3、债券现货交易集中竞价时,其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交易单位为手,人民币1000元面值债券为1手(2)计价单位为每百元面值债券的价格(3)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4)申报数量为1手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超过1万手(5)申报价格限制按照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
深交所——1、债券现货可以采取“全价”或“净价”交易; 2、债券现货交易中,当日买入的债券当日可以卖出;3、债券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债券以10张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卖出债券时,余额不足10张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4、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债券交易手续费: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 0.02% ,起点 1 元, 债券 ( 国债、企业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 ).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佣金)可转债: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1%,(手续费)企业债现货: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0.04‰,可转债: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0.04‰

关于税收问题:
国债对利息所得实行免税政策,相对企业债、公司债有20%的政策优惠,因此通常来讲同期限企业债、公司债收益率应较国债收益率至少高25%(没考虑信用风险的前提下),投资者购买企业债才有意义,不要简单的看票面利率孰高孰低。

“净价”交易与“全价”结算:净价交易是指在现券买卖时,以不含有自然增

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在净价交易条件下,由于交易价格不含有应计利息,其价格形成及变动能够更加准确地体现债券的内在价值、供求关系及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
净价交易、全价结算是指按净价进行申报和成交,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
应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
1、应计利息额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额。从“起息日”当天开始计算利息。
2、票面利率:固定利率债券是指发行票面利率;浮动利率债券是指本付息期计息利率。
3、年度天数及已计息天数:1年按365天计算,闰年2月29日不计算利息;已计息天数是指“起息日”至“成交日”实际日历天数。
4、当票面利率不能被365天整除时,计算机系统按每百元利息额的精度(小数点后保留8位)计算;交割单所列“应计利息额”按“4舍5入”原则,以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列示。
5、交易日挂牌显示的“每百元应计利息额”是包括“交易日”当日在内的应计利息额;若债券持有到期,则应计利息额是自“起息日”至“到期日”(不包括到期日当日)的应计利息额。
实行净价交易时,报价系统和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显示净价价格和应计利息额。债券净价交易以每百元债券价格进行报价,应计利息额按每百元债券所含利息额列示。


举例说明
假设从 10月13日开始实行净价交易,如果A债券在 10月10日的收盘价是109.20元,那么实行净价交易后,应将此收盘价转换成净价交易的收盘价作为 10月13日开始实行净价交易的“开盘参考价”。如果该债券 10月10日的应计利息额为0.59523287元(应计利息额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8位,根据四舍五入原则,实际显示保留到小数点2位),则该债券 10月10日 净价交易的收盘价= 10月10日 的收盘价-当日到期的应计利息额。所以,A债券 10月13日实行净价交易的开盘参考价为108.60元。
在 10月13日,如果当日A债券净价报价为108.70元,投资者买卖时就应以108.70元为参考价格来申报委托交易,交易后产生的“成交价”以净价表示。但结算价仍是全价,即净价加上应计利息才是实际的结算价。通常投资者的交割单上会分别列明结算价、成交净价及应计利息额。假设 10月13日 的应计利息额为0.59593287元,则结算价为109.29593287元。




债券的相关风险主要有:
1. 信用风险: 债券到期时,债务人是否能够还本付息. 这个风险只针对无担保债,可以参考债券的信用评级. 无担保债一般要比有担保债收益率高1-1.5%.
2. 利率风险: 央行基础利率上升则债券市场价格下降,

反之亦然. 理论上,债券的市场价格变化应该为久期*基础利率变化, 实际市场下中长期债券(久期6-10年)受影响最大. 注意,这里的市场价格变化不影响债券持有到期的收益率.
3. 供求风险: 债券市场正在面临大发展,债券市场面临大扩容,短期可能出现资金面跟不上供应面的情况,此时债券价格会下跌以获取更高收益; 在牛市中,资金可能从债市转向股市,导致债券价格下跌; 经济下行周期时,政府一般会降息刺激经济发展,此时资金会涌入债券市场有可能出现泡沫.
4. 通货膨胀风险: 通货膨胀意味着市场要求更高的无风险收益率,央行也有可能加息,债券需要提高收益率才能吸引资金. 通货紧缩时,央行会降息以提高流动性和促进投资,03年时5年期定存为3%略多.
5. 久期风险: 债券的久期风险是和上述风险联系在一起的,长久期实际上放大了利率波动风险和通货膨胀波动风险.





对于有明确期限要求的资金,应避免考虑长久期的债券,可以转向货币基金在降息周期中,为获取最大收益,可以考虑配置长久期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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