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燃烧器与燃烧技术讲述

燃烧器与燃烧技术讲述

燃烧器与燃烧技术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工学院毛羽

2010.11

燃烧器与燃烧技术

第一节燃烧器的分类

第二节燃烧器的工作原理

第三节低NOx燃烧技术

第四节管式炉的燃烧、辐射传热、热效率

第一节燃烧器的分类

一、燃烧器分类

燃烧器是各种加热设备(工业炉、锅炉、烘干设备等)的核心部件,为相关过程提供热量。燃烧器种类较多,可以按燃烧器使用的燃料或燃烧器用途来分类。

按用途分类,在石油化工领域有常减压加热炉燃烧器、焦化炉燃烧器、裂解炉燃烧器、重整炉燃烧器等等。

一般情况下燃烧器根据使用的燃料分类,因为这涉及燃烧器的基本工作原理:

1、燃油燃烧器

根据燃油种类分为:重油燃烧器,轻油燃烧器。

2、燃气燃烧器

根据燃气种类分为:液化气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器、焦炉煤气燃烧器、高炉煤气燃烧器、发生炉(冷煤气)煤气燃烧器、热煤气(发生炉煤气未处理)燃烧器、化工可燃尾气燃烧器、沼气燃烧器,等等。

3、油气两用燃烧器

即可以燃油,又可以燃气的复合类燃烧器。

4、煤粉燃烧器

所燃用的是固体燃料——煤粉,主要用在热电厂。由于最优质的煤也含有10%以上的灰份,所以这种燃烧器用在管式炉非常困难。

二、燃料的种类与特征

1、液体燃料

常用的液体燃料有重油、渣油和轻柴油三类。燃油的特点是碳和氢的含量较高,水分含量较少,所以发热量很高,通常发热量为40600~43100kJ/kg。柴油一般用于中小型供热锅炉、生活锅炉以及大型锅炉的点火和稳定燃烧,重油则大多用于电站锅炉。

(1)柴油

柴油是一种密度较小的燃料油,粘度小,流动性好,雾化不用预热,可用直接点火方式启动锅炉,柴油含硫量较小,对环境污染也小。

(2)重油

重油是石油炼制加工工艺中提取轻质馏分——汽油、煤油和柴油后的重质馏分的总称。重油的主要成分是碳和氢,灰分、水分含量很少。发热量高而稳定。

(3)渣油

渣油是石油炼制过程中得到的残余物,它的主要成分是高分子烃类、胶状物质等,可直接用作燃料使用。渣油的粘度较大,加热到一定温度能够流动,其贮存、输送及管理都很方便。

2、气体燃料

常用的气体燃料主要有天然气、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和城市煤气。石油加工过程的许多工艺都会产生干气或瓦斯气,这也是很好的气体燃料。

天然气一般分为两类:从天然气田开采出来的,称为干天然气;在石油产区与石油产品一起开采出来的天然气,称为伴生天然气。

天然气主要成分是甲烷,体积份数可达65%~99%,其次为乙烷等饱和碳氢化合物,还有少量硫化氢及惰性气体等。天然气发热量较高,标准状态下的低位发热量为36000~42000kJ/m3。

气体燃料容易点火,燃烧迅速、完全,燃烧设备简单,调整方便,易于实现自动化,便于管道输送。其氮、硫、灰分含量少,是比较清洁的燃料。尤其是其H/C比高,燃烧时(相同热值)产生的CO2较少,有利于环境保护。但某些气体具有毒性和使用不当易发生爆炸的危险,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采取安全措施。

三、燃料的燃烧过程及燃烧条件

1、液体燃料的燃烧过程

液体燃料的燃烧过程是非常复杂的物理化学过程,由以下四个阶段组成:

(1) 燃油的雾化利用燃烧器中的雾化器(油枪)将燃油雾化成很细的雾状油滴,并将这些液滴均匀地分布在炉膛的空气流当中,这是燃油完全燃烧的先决条件。一般油滴的直径为10~200m m,直径小于50m m的油滴占85%以上。

(2) 油滴蒸发分布均匀的油雾在炉膛高温作用下吸收热量,蒸发成气体,也称

为油的汽化过程。燃油的雾化质量越高,蒸发与化学反应就越强烈,进入燃烧过程也就越迅速。

(3)油气和空气的混合油雾受热分解成烃类油气后,与炉膛里的空气混合形成可

燃的气体混合物。

(4)燃烧已形成的可燃气体混合物在高于其燃点的温度下,开始燃烧直至燃烬。

液体燃料的燃烧本质上是一种蒸发燃烧。在液体微粒着火前,首先开始蒸发,

在油滴的表面形成燃油蒸气,所以,液体燃料的燃烧实质上是燃油蒸气与空气的燃烧,是一种气态物质的均相燃烧过程。

2、气体燃料的燃烧过程

气体燃料的燃烧比固体燃料、液体燃料的燃烧容易发生,燃烧也要快得多。根

据气体燃料与空气的混合方式不同,在加热炉中有两种燃烧方式。

1)扩散式燃烧

气体燃料和助燃空气分别送入燃烧室,然后边混合边燃烧。其燃烧过程取决于

气体燃料和助燃空气的混合扩散过程,称之为扩散燃烧。扩散燃烧的优点是燃烧稳定。

2)动力式燃烧(预混燃烧)

气体燃料和助燃空气预先均匀地混合后再送入燃烧室内燃烧,整个燃烧过程主

要取决于可燃混合气体氧化的化学动力过程,故称之为动力燃烧。动力燃烧的优点是燃烧热效率较高,燃烧室的容积可较扩散式小,但其对空气量的控制要求更严格。

3 燃油的燃烧条件

燃料是否完全燃烧主要有以下四个条件:

(1)燃油雾化液滴的直径

燃油雾化液滴直径越小,其传质、传热表面积就越大,这不仅能加速燃油的蒸发过程,而且有利于燃料和助燃空气的混合,是保证燃烧迅速和完全的条件(2)充足的助燃空气

充足的助燃空气不仅仅指与燃油化合所需要的理论空气量,而是大于理论空气量的过剩空气量。由于燃油颗粒和助燃空气在炉膛中并不是均匀分布于各个角落,因此必须有过量的空气才能保证燃料颗粒的完全燃烧。

(3)足够的温度

燃料的完全燃烧需要获得一定的热量来维持加热、蒸发、着火、燃烧,直至完全燃烧的整个过程。要达到燃料的完全燃烧必须要有足够高的燃烧温度,任何不利于燃烧的因素或者因炉膛内负荷过低达不到足够的燃烧温度,都不能使燃料完全燃烧。

(4)足够的燃烧空间

燃料颗粒与氧的化合反应需要有一定的空间,只有满足了燃烧所需要的空间才能使燃料颗粒在炉膛中达到完全燃烧的程度。也就是说足够的炉膛容积也是燃料颗粒完全燃烧的条件。

第二节燃烧器的工作原理

根据上面燃烧器和燃料的分类,介绍燃烧器的工作原理和过程。

一、油的燃烧过程

加热炉燃用重质油时,需要预先加热以降低其粘度,再由油泵加压,然后通过

油喷嘴雾化后喷入炉内。雾化后的油滴置于高温、含氧的介质中,吸热并蒸发为蒸气,再和喷入炉中的空气混合,进而继续吸热而升温,当达到着火条件(一定的温度和浓度)时即着火、燃烧。

油及其蒸气都是由碳氢化合物组成的,其中高分子碳氢化合物所占的比例较大。它们若在与氧接触前已达到高温(>700℃),则会因缺氧、受热而发生分解,热解产生固体碳和氢,这种固体碳即为炭黑颗粒。另外,如有尚未蒸发的油滴会因急剧受热发生裂化,一部分较轻的分子从油滴中飞溅而出,较重的部分可能变成固态物质——焦粒或沥青。炭黑颗粒和焦粒不仅造成固体不完全燃烧热损失,而且还将污染环境。因此,必须重视油喷嘴的设计、制造,以保证油的雾化质量。

气态的碳氢化合物,包括油蒸气以及热解、裂化产生的气态产物,当与氧分子

接触后并达到着火温度时便开始剧烈的燃烧反应,即便是炭黑颗粒和焦粒也有可能在这种条件下开始燃烧。

油从油喷嘴向炉内喷射形成雾化炬,如下图所示。在炉膛内含氧的高温环境中,

油蒸气和热解、裂化产物等可燃物不断向外扩散,而空气(氧分子)则不断向内扩散。当二者混合达到一定程度(化学当量)时,就开始着火燃烧并形成火焰锋面。火焰锋面上产生的热和炉膛辐射热又将微细油粒加热,继而蒸发和燃烧。

油滴的燃烧经历了两个互相依存的过程:一方面燃烧反应需要由油的蒸发来提

供反应物质;另一方面油的蒸发又需依赖燃烧反应提供热量,如此燃烧过程持续进行。

由于燃油的雾化过程非常重要,下面详细介绍常用雾化技术。

油的雾化与燃烧

第二节燃烧器的工作原理雾化技术

二、燃油的雾化

液体燃料的雾化过程非常重要,液体燃料雾化成细小液滴后,比表面积大大增加,可以加快传质、传热过程,液体升温、汽化并且与空气的混合过程较快,可以实现较为充分的燃烧。燃料喷枪的雾化不好,有时会导致不完全燃烧和结焦,并且增加污染物的排放。

油的雾化质量对燃烧速度和燃烧的完全程度起着重要作用。雾化的目的就是提

高油的总表面积,如果将1kg油雾化成直径为50μm的油滴,总表面积将增大7500倍,约达120m2,若雾化成直径为30μm的油滴,总表面积约达200m2,可以大大强化油的

燃烧。

油的雾化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物理过程,需要消耗能量。按消耗的能量来源,可

将雾化方法进行分类,例如常用的利用机械能进行雾化,如压力旋转式雾化油喷嘴和转杯式雾化喷嘴,以及依靠蒸汽和空气等雾化介质的能量(如蒸汽雾化喷嘴)进行雾化。

液体雾化有各种不同的方法,可以分为三大类:(1)单相流雾化(压力雾化,机械雾化),(2)多相流雾化,(3)利用声、电的雾化。

第二节燃烧器的工作原理雾化技术

1、单相流雾化(压力雾化,机械雾化)

1)压力雾化雾化能量来源于液体本身的压力能。

(1)压力直喷雾化是最早产生的压力雾化喷嘴,见下图。高压泵使液体获得很

高的压力(2―2.5MPa),从喷口喷出,形成一股高速液体射流。射流离开喷口后,其边缘与周围静止空气由于摩擦产生剪切作用而逐步逐层破碎成小液滴,在射流的中心部位,存在一个液体核心,随着液滴破碎过程,这个核心逐步小时,液体全部破碎为液滴。在射流的前段,小液滴比较稠密,而后与空气的混合作用过程中逐步扩散,液滴密度逐渐降低。

这种雾化方法对粘性低的液体有较好的雾化效果,如果液体粘性大,或者压力

降低,雾化效果将急剧变差,并且只适用于小流量。

第二节燃烧器的工作原理雾化技术(2)压力旋转雾化喷嘴在压力雾化中应用较广泛。其结构见下图。高压泵使液体获得很高的压力(2―2.5MPa),从切向入口或经过旋流片进入喷嘴的旋流室,液体在旋转室旋转向前运动,并被压向中心的喷口喷出。喷出后,形成锥形液膜,离心力使液膜直径变大、伸长变薄,

最后分裂为小液滴。

压力旋转雾化喷嘴结构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G0001-2010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11-201X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Supervision Regulation on Safety Technology for Boiler (报批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 年月日

前言 2015年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制订《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大锅规》)的立项任务书,要求以现有的《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TSG G1001-2004)、《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TSG ZB001-2008)、《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TSG ZB002-2008)、《锅炉化学清洗规则》(TSG G5003-2008)、《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 G5001-2010)、《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TSG G5002-2010)、《锅炉监督检验规则》(TSG G7001-2015)、《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 G7002-2015)等九个规范为基础,形成关于锅炉的综合规范。2015年5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技术法规部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工作组,制定了《大锅规》的起草工作方案,确定了《大锅规》制订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起草工作组和各专业小组分别开展调研起草工作,召开多次研讨会,形成《大锅规》(草案)。2016年5月,在河南焦作召开起草工作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经过讨论与修改,形成了《大锅规》征求意见稿。2016年8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6 〕42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17年8月,起草工作组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形成送审稿。2017年12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工作组于2018年3月召开工作会议,对审议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形成报批稿。XXXX年XX月,《大锅规》的报批稿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向WTO/TBT进行了通报。XXXX 年XX月,工作组回复了WTO/TBT的咨询意见。XXXX年XX月XX日,《大锅规》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颁布。 参加本规程制(修)订工作的主要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郭元亮钱公童有武 戚月娣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李军冷浩 中国锅炉与锅炉水处理协会鹿道智郭华王骄凌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七章..

第七章燃烧设备、辅助设备及系统 一、本章结构及主要变化 本章共有6节,由“7.1基本要求”、“7. 2燃烧设备及系统”、“7. 3制粉系统”、“7. 4汽水系统”、“7.5锅炉水处理系统”、“7.6管道阀门和烟风挡板”组成。本章主要变化为: ●增加了燃烧设备及燃烧系统的要求; ●增加了煤粉锅炉制粉系统的要求; ●增加了锅炉水处理设备及系统的内容和要求。 ●条款解释:本条款是对锅炉的燃烧设备、辅助设备及系统配置提出的总体要求。内 容包括:燃烧设备及系统、制粉系统、汽水系统、锅炉水处理系统、管选阀门和烟 风挡板等设备及系统。其配置的原则是,首先强调了与锅炉型号规格相匹配,在满 足锅炉性能的前提下应保证运行安全、节约能源[即:节约燃料(包括点火稳燃用)、降低系统自身电耗]其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所称节约能源,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 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该法 同时指出“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 位的能源发展战略”。 ●解释解释:本条放是对锅炉燃烧系统应当根据锅炉设计燃料进行配置的规定锅炉燃 烧系统包括燃烧方式、炉膛型式、燃烧设备和燃料制备系统。不同的燃料有不同的 燃烧特性。锅炉燃烧系统不与燃料相匹配,将导致燃料燃烧困难、不易燃尽、能耗

●条款解释:本条款主要是对燃烧器安全技术及其型式试验的要求;燃油(气)锅炉 燃烧器是否能够正常运行,不但关系到安全.同时也步及环保和节能。为了保障燃 烧器的安全运行,考虑到环保和节能的要求,2008年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实施的特 种设备安全技术法规TSG ZB001-2008《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针对燃 油燃气燃烧器的结构与设计、安装与系统、运行与维护,安全与控制装置、技术资 料与铭牌要求等做出了规定。其中,对重要的点火装置和火焰监测装置做出如下规 定: 第十三条燃烧器应当设有点火装置,并且能够保证点火燃烧器或主燃烧器的安全点火。 第十四条燃烧器应当设有火焰监则装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①能够验证火焰是否点燃; ②火焰监测装置的安装位置,能够使其不受外部信号的干扰; ③在点火火焰和主火焰分别设有独立的火焰监测装置的场合,点火火焰不能影响主火焰的检测。 根据TSG ZB001-2008《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第五、六条的规定,燃烧器在设计定型后,应当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具有燃烧器型式试验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燃烧器检测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取得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方能投入使用,并且每4年进行一次抽查。型式试验按照《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TSG ZB002-2008)进行。《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T SG ZR002-200)针对燃油(气)燃烧器的安全技术性能和主要技术参数的试验项目和方法等做出规定,同时对试验报告做出统一要求。 ●条款解释:本条是燃油(气)燃烧器与上游之间应有手动快速切断阀的规定。需要 时,可以用手动的方法切断燃油(气),切断阀的设置地点应便于操作并能防止误 触、误碰、误操作。 ●条款解释:为了保证安全用气,本条款是对具备燃气系统的锅炉,在燃气供气主营 路上,应当装置具有联锁功能的放散阀组做出的规定。 燃气系统:由气源、输配系统(包括:承压燃气管道系统和调压系统等)和用户三部分组成。三部分组成中缺一者,不认为具备燃气系统。 供气主管路:如释图7-1所示,锅炉房主管路为入室母管和干管,支管为单一终端设备管路。 燃气系统管路上设置放散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335洲与《城镇燃气切断阀和放散阀》,放散阀是一种当某种暂时原因使控制点的压力超过设定值时,即排放一定量的气体的阀。燃气安全放散阀用于监视整体设备各级调压器的出口压力,当超压时可自动开启,释放超压燃气,达到保护下游设备的作用,保证用户的安全用气。放散阀主要实现三个作用(1)超压泄放(超压放散);(2)管路吹扫置换泄放(吹扫放散);(3)管路内泄漏泄放(泄漏放散)。泄放出的气体均通过泄放管排到安全区域。 1.对于超压放散

燃烧器技术协议(1版)

新疆黑山煤炭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气发电项目2×65t/h锅炉低氮燃烧器及管路系统 技 术 协 议 买(需)方: 卖(供)方:

二O一五年八月

目录 一、总则 (1) 二、供货范围、设计界限及设备性能介绍 (4) 三、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15) 四、进度 (15) 五、包装和运输 (16) 六、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 (16) 七、技术服务 (16) 八、安装、调试和验收方案 (17) 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18) 十、其它 (19)

技术协议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与(以下简称“卖方”) 就新疆黑山煤炭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兰炭尾气发电工程2×65t/h锅炉低氮燃烧器及管路的设计、制造、供货与技术服务相关事宜,经双方代表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技术协议。 一、总则 1.1本技术协议按锅炉相关技术参数及要求编写。 1.1.1燃烧系统设计能保证大于20%负荷时,低氮燃烧器不发生回火、 脱火、灭火事故。确保不发生煤气燃爆事故,不会造成停炉。 1.1.2低氮燃烧器设计能确保在各种工况下能稳定燃烧,并具有防止 回火功能。 1.1.3点火系统实现程控及安全联锁。 1.1.4为保证燃烧安全,留有火焰检测装置接口,配置有完备的火检 设备,并与煤气管道上的快速切断阀形成联锁控制,保证锅炉的 安全。 1.1.5低氮燃烧器喷嘴的使用寿命不低于设备经安装试验合格后三 年,且便于检修。 1.1.6低氮燃烧器在热态运行下,其调节装置不受热膨胀的影响而产 生卡涩现象,应灵活可靠。 的措施。 1.1.7低氮燃烧器的设计、布置考虑降低燃烧中产生NO X 1.1.8点火器装置在出厂前成套调试合格,并提供证明文件。 1.1.9就地安装柜及阀门均要求防爆。 1.1.10必须有同类产品运行业绩或型式试验证书。 1.2本技术协议中规定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 适用的标准,卖方将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协议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 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产品必须同时满足国家关于安全、环境保护的 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要求。 1.3供方须执行本协议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卖方在设备 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 的标准。

燃烧器工作原理及调整方法

燃烧器工作原理及调整方法 窑头燃烧器对窑内熟料的煅烧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性能好坏调整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窑内的煅烧情况以及窑衬的使用寿命。合理调整燃烧器的外风、内风和中心风的蝶阀开度,提高煤粉着火前区域局部煤粉浓度,加强燃烧器高温气体的内、外,回流,强化一次风充分混合达到完全燃烧。但必须注意,内风不能调整太大,否则可能导致煤粉在着火前就已被稀释,这样反倒不利于着火,或者可能引起高温火焰,冲刷窑皮,导致窑皮脱落,不利于保护耐火砖。内风也不能调整过小,否则煤粉着火后不能很快与空气混合,就会导致煤粉反应速率降低,引起大量的一氧化碳不能及时地氧成二氧化碳,造成窑内还原气氛。另外:外风也不宜调整过大,否则会造成烧成带火焰后移,窑内窑尾部分结厚窑皮或在过渡带附近出现结圈、结蛋现象,外风也不要太小,否则不能产生强劲的火焰,不利于煅烧出好质量的熟料。因此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理的操作参数,根据煤质的好坏、 细度、水分、二次风温度、窑内情况以及圣路易烧性的好坏而定,通过调整最佳的外风、内风和中心风的比例关系,及燃烧器在窑口附近的合理位置,确定适宜的煅烧制度。 1.燃烧器的定位,许多公司的燃烧器采用“光柱法”定位,控制准确,但操作不方便。最好采用位置标尺在窑头截面上定位,一般

控制在窑头截面X轴稍偏右位置或稍偏第四象限的位置效果较好。在特殊工艺情况下可做少许微调。 2.火焰形状对煅烧的影响燃烧器设计的最佳火焰形状是轴流风和旋流风在(0.0)位置(此时各风道管通风量最大),这时的火焰形状完整而有力。燃烧器横向分布. 调整火焰的形状是通过调整各风道的通风截面积来实践的。在(0.0)位置时,轴流风和旋流风的通风截面积达到最大。火焰形状是通过旋流风和轴流风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而得到,火焰形状的稳定是通过中心风来实现的,中心风的风量不能过大,也不能过小。一般中心风的压力应该控制在6-8KPa 之间比较理想,旋流风在24-26KPa,轴流风在23-25KPa,各风道的通风截面积不小于90%的情况下,对各参数进行调整。要想得到火焰形状的改变需要有稳定的一次风出口压力来维持,通过稳定燃烧器上的压力,改变各支管道的通风截面积来达到改变火焰形状的目的。具体火焰形状的变化。在调整火焰形状的时候,要杜绝走极端的现象,当火焰过粗的时候,此时也会很长、很软。当火焰过细的时候,火焰又会太短,烧成带要求火焰的形状完整、活泼、有力,这就需要我们长期的观察和总结经验。 3.煤质变化对火焰形状的影响: (1)当煤灰分变高时,煤粉的燃烧速度变慢,火焰变长,火焰燃烧带变长,应该:①提高二次风温度或利用更多的二次风,加强一次风和二次风与煤粉的混合程度;②降低煤粉的细度和水分;③改变轴

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

1、《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 Safety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Gas Burner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6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结构与设计要求 (1) 第三章安全与控制装置要求 (3) 第四章安装与系统要求 (5) 第五章使用与维护要求 (6) 第六章技术资料与铭牌要求 (8) 第七章附则 (9) 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燃气燃烧器(以下称'燃烧器')的安全运行,避免和减少燃气设备安全事故,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生命安全,为燃气设备的安全监察提供技术依据,制定本安全技术规定(以下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有关规定,并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编制。 关联法规: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本规定适用于各类锅炉用燃气燃烧器,其它用途用燃气燃烧器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本规定规定了燃烧器的结构与设计、安装与系统、运行与维护、安全与控制装置、技术资料与铭牌要求等。 (三)双燃料燃烧器应该同时满足本规定和TSG GB002-2006《燃油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燃烧器的电气控制系统的安全性能,应该符合GB3797-89《电控设备第二部分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的规定。 第二章结构与设计要求 第五条设计 (一)燃气燃烧器一般由以下主要部分组成:燃气喷嘴、燃气阀系、风机、燃气流量调节阀、空气调节装置、点火装置、燃气压力检测开关、空气压力检测开关及火焰监测装置等。(二)燃烧器的设计应该能保证燃烧器达到规定的输出功率及性能要求。燃烧器的结构应该保证不会发生不稳定、变形或开裂等危及安全的问题。 (三)燃烧器各部件结构和尺寸的设计不仅必须保证燃烧器可靠经济运行,还要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四)燃烧器上应当有火焰观测孔,为防止火焰喷出或烟气外漏,观测孔配件应当具有足够强度并且被有效密封。

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

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燃气燃烧器(以下称'燃烧器')的安全运行,避免和减少燃气设备安全事故,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生命安全,为燃气设备的安全监察提供技术依据,制定本安全技术规定(以下称' 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有关规定,并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编制。

关联法规: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本规定适用于各类锅炉用燃气燃烧器,其它用途用燃气燃烧器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本规定规定了燃烧器的结构与设计、安装与系统、运行与维护、安全与控制装置、技术资料与铭牌要求等。 (三)双燃料燃烧器应该同时满足本规定和TSG GB002-2006《燃油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燃烧器的电气控制系统的安全性能,应该符合GB3797-89 电控设备第二部分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的规定。 第二章结构与设计要求 第五条设计 (一)燃气燃烧器一般由以下主要部分组成:燃气喷嘴、燃气阀系、风机、燃气流量调节阀、空气调节装置、点火装置、燃气压力检测开关、空气压力检测开关及火焰监测装置等。 (二)燃烧器的设计应该能保证燃烧器达到规定的输出功率及性能要求。燃烧器的结构应该保证不会发生不稳定、变形或开裂等危及安全的问题。

(三)燃烧器各部件结构和尺寸的设计不仅必须保证燃烧器可靠经济运行,还要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四)燃烧器上应当有火焰观测孔,为防止火焰喷出或烟气外漏,观测孔配件应当具有足够强度并且被有效密封。 (五)对于燃烧器的运动部件(皮带传动、风机)必须设计防护装置。 (六)为防止异物吸入,影响设备正常安全运行,燃烧器风机入口应该装有金属防护网罩。 (七)设计额定输出功率大于等于350kW的燃烧器,需配置燃气流量调节装置,使其输出功率在规定的范围内可调。连续调节燃烧器的燃气流量调节装置应该有清晰的指示。 (八)燃烧器应该设置空气流量调节装置。设置调节挡板的,空气挡板的位置应该有清晰的指示。 (九)对多级调节或连续调节的燃烧器,空气和燃气调节装置应该通过

燃气锅炉检修合同

合同编号:华电经(2013)第号 杭州华电下沙热电有限公司 1×2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燃气锅炉检修合同 发包方:杭州华电下沙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电厂维护和检修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乙方承包的范围、内容 二台燃气锅炉检修 二、合同期限 具体根据甲方进度计划要求执行。 三、合同价格及支付 1、合同总价为 365000元,叁拾陆万五仟元人民币(含17%增值税),上述费用包括人工费、消耗性材料费以及税金、管理费等所有费用。 2、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装臵性材料由甲方提供。若甲方需委托乙方采购,以委出具托单的形式委托乙方采购。 3、费用支付付款的形式: 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额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的合同价款。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1甲方及时为乙方提供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并解决乙方提出或遇到与本工程相关的问题; 4.12甲方有对工程施工进行过程检查、安全监督、质量检验、全面考核的权利;4.1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审查批准权; 4.14甲方有权纠正并制止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安全和违反安全规程有关内容规定的行为。对乙方违章工作有停工权、扣款权;

4.15甲方对乙方施工项目的工作票有批准权,并对工作票负责人及配合人员是否合 理有否决权。 4.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21乙方应认真遵守甲方有关检修、安全、文明生产等管理制度,应制定出严密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在开始施工前认真学习并且严格遵守国家电力行业标准和相关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4.22乙方应和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签订《安全协议》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4.2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安全措施,保证工程施工现场的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并接受有关考核。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人身伤亡事故、财产损毁事故和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完全承担责任;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4.24因乙方因工作不合格返工,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25施工现场符合甲方文明生产要求,同时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并设立安全警示牌,做好必要的隔绝等安全保障措施; 五、乙方的违约责任 5.1 乙方应对进入现场的检修人员加强安全及思想道德教育,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运行、检修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不违反甲方的有关规定和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保证不会损害甲方任何财产,如发生乙方工作人员吸烟、偷盗、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等行为,甲方可按照本公司有关规定,在合同总价中直接扣除 500-5000元的违约金,如有损害财产的情况,同意赔偿重臵损害财产的费用,情节严重的按照甲方要求的违约金数额进行支付。 5.2安全措施。乙方应对检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及由乙方造成的设备损坏负全部责任。为此,乙方应自始至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证按本合同的规定遵守所有有关电厂安全的规定。所有机械、设备和其它危险物应按有关行业施工标准进行防护,所有项目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安全工器具等(包括甲方提供的)乙方都必须通过检查并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保证所有检修人员在检修过程中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乙方应制定并包括消防要求在内的完整的检修安全措施。乙方在技术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设备损坏事故以及因试验给第三方带来的设备、人身伤亡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处理,所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包括根据法律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部分经济损失),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 5.3财产保护。乙方应在检修过程中采取所有必要的措施,保护甲方的财产,使其免受损坏。由于乙方在巡检、保养、维护、检修工作不慎所造成的设备系统被损,乙

锅炉维修保养合同 - 样本

锅炉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 以下甲方、乙方统称为:“双方” 为了保持锅炉(直流蒸汽锅炉、真空热水锅炉)的最佳运行状态、节能减排、降低运行费用、延长使用寿命,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下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本合同): 一、维保服务范围及要求: 1.乙方负责指派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为以下锅炉(不包括热交换器及锅炉房的其它部分)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锅炉正常、安全运行: 2.将每月至现场对锅炉进行一次检查(甲方使用锅炉时定期巡检)。乙方在进行定期巡检前,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并明确指明甲方需要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乙方在甲方确认维护保养服务时间后提供维护服务。甲方应为乙方进行维护保养服务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3.每次定期巡检后,乙方向甲方呈交保养检修报告,并向甲方提出必要的修理意见,或更换零配件的建议。 4.在维护保养期内,如锅炉发生故障时,自收到甲方通知后不得超过12小时到达现场进行维护(尽量依最短时间到达现场)。乙方应尽快排除锅炉故障以确保甲方设备的正常使用。对于该等维护服务,乙方不再收取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之外的任何服务费用。 5.在维修保养期内,锅炉需要更换零配件的,针对易耗品乙方负责购买并安装到位,针对大型配件,由甲方提供零配件或乙方协助甲方购买,乙方免费负责安装,采购费用及时核销。 6.针对锅炉除垢,除垢剂由甲方购买,乙方提供技术支持。 二、维保服务费与支付 1.本合同期间的维保服务费总计为:元(元整)。在本合同签署后的 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点)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人民币元整。合同到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点)后,甲方支付剩余合同金额人民币元整。 2.对设备故障尽可能修复,无法修复时进行更换。

燃烧器的分类及技术要

燃烧器的分类及技术要求 用来实现燃烧过程的装置,统称为燃烧装置。对于燃气而言,它的燃烧装置就是指燃气燃烧器,即燃气烧嘴。燃气燃烧器是将燃气的化学能转变为热能的一种装置。工业或民用的燃气燃烧器的基本用途,就是在炉子或燃烧室中,合理组织燃气的燃烧过程,以保证炉子或燃烧室的热工工作符合工艺、技术和经济的要求。 一、燃烧器的分类 燃气燃烧器的结构多种多样,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首先,从适用性考虑,可将燃气燃烧器分为普通燃气燃烧器和特殊燃气燃烧器两大类。 对于普通燃气燃烧器,我国常用的分类法见表3—6—1至表3—6—4。表3-6-1 按适应燃气种类分类 代号 1 2 3 4 5 燃气种类人工燃气天燃气液气石油气混合燃气通用 表3-6-2 按适应的燃气额定压力分类 代号 1 2 3 燃气的额定压力p 级别低中高 压力值/kPa 5 510 >100

表3-6-3 按燃烧方法分类 代号 1 2 3 燃烧方法扩散式大气式(部分预混式) 无焰式(安全预混式) 表3-6-4 按空气供给方式分类 代9号 1 2 3 4 5 6 7 8 不预混空气自燃通风自然通风自燃通风自然通风 机械鼓风燃气风扇引风 预混空气燃气引射空气燃气牙射空气空气引射燃气空气引射燃气机械鼓风机械鼓风 习惯称谓自然通风式引射式鼓风式 二、对燃烧器的技术要求 任何一种燃气燃烧铝的工作都是为了满足一定生产或生活条件的要求。一般来说,一种性能良好的燃烧器主要应满足如下要求: (1)工艺要求 燃烧器的额定热负荷应与设计值相符,偏差不大于±10%;热负荷凋节比2%~5%;能适应一种或几种燃气,当然气华白指数波动值小于±5%时,必须正常燃烧;产生的火焰特征(火焰形状及尺寸、发光程

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

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 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燃气燃烧器(以下称'燃烧器')的安全运行,避免和减少燃气设备安全事故,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生命安全,为燃气设备的安全监察提供技术依据,制定本安全技术规定(以下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有关规定,并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编制。 关联法规: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本规定适用于各类锅炉用燃气燃烧器,其它用途用燃气燃烧器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本规定规定了燃烧器的结构与设计、安装与系统、运行与维护、安全与控制装置、技术资料与铭牌要求等。 (三)双燃料燃烧器应该同时满足本规定和TSG GB002-2006《燃油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燃烧器的电气控制系统的安全性能,应该符合GB3797-89《电控设备第二部分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的规定。 第二章结构与设计要求 第五条设计

(一)燃气燃烧器一般由以下主要部分组成:燃气喷嘴、燃气阀系、风机、燃气流量调节阀、空气调节装置、点火装置、燃气压力检测开关、空气压力检测开关及火焰监测装置等。 (二)燃烧器的设计应该能保证燃烧器达到规定的输出功率及性能要求。燃烧器的结构应该保证不会发生不稳定、变形或开裂等危及安全的问题。 (三)燃烧器各部件结构和尺寸的设计不仅必须保证燃烧器可靠经济运行,还要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四)燃烧器上应当有火焰观测孔,为防止火焰喷出或烟气外漏,观测孔配件应当具有足够强度并且被有效密封。 (五)对于燃烧器的运动部件(皮带传动、风机)必须设计防护装置。 (六)为防止异物吸入,影响设备正常安全运行,燃烧器风机入口应该装有金属防护网罩。 (七)设计额定输出功率大于等于350kW的燃烧器,需配置燃气流量调节装置,使其输出功率在规定的范围内可调。连续调节燃烧器的燃气流量调节装置应该有清晰的指示。

锅炉维保合同书及附锅炉年度维保方案

锅炉维护合同书(模板)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锅炉系统委托给乙方进行维修保养事宜达成协议条款如下: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维保服务范围 3.1、整个锅炉系统的维护保养(包括锅炉本体、燃烧机、热交换器、软水箱、管道、水泵等一切锅炉相关设施设备)。 3.2、锅炉及换热系统清洗。 3.3、锅炉、安全阀及压力表的强制性检测,并保证检验合格。 3.4、保养及检测内容详见附件《锅炉年维护服务方案》。 第二条、维修保养及材料零配件供应方式: 1、保养方式: 维修保养:锅炉供暖期每半月对锅炉巡查一次,使故障隐患得到预前排除和解决;非供暖期每月巡查一次。供暖期由甲方决定。 应急修理:锅炉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 2、材料及零配件供应方式: 乙方负责供应消耗材料和易损件,其费用承担方式:消耗材料及易损件等单价

(价格按照附件价格表与市场价孰低者确定)在500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担;超过元(含元)由甲方承担。乙方保证零配件以市场优惠价格供应。消耗材料包括保温材料、各种油漆、水处理树脂、螺丝、石棉板及其他通用密封垫等。 第三条、甲、乙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锅炉技术资料和图纸。 1.2、甲方需作好日常运行记录,如临时发生故障及时通知乙方。在每次乙方养护或维修后,对乙方的养护和维修记录进行检查和确认。 1.3、甲方负责乙方在现场维护期间对乙方的监督工作,有权对乙方不符合计划和要求进行的维保进行处罚,处罚每次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 1.4、甲方应正确使用锅炉,如有证据证明系因甲方违规操作造成的事故(包括工伤),其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1.5、甲方负责锅炉外部及锅炉房的日常卫生。 2、乙方责任: 2.1、乙方指定工程师一名:,联系电话:。并向甲方提供该人及其他参与本合同所涉及项目的维保人员的身份证明以备案;乙方须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电话号码:。 2.2、乙方承诺精心维修保养,严格按本合同及附件《锅炉年维护服务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履行定期维养义务,认真填写保养记录并提交甲方确认,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并保证锅炉安全正常运行。 2.3、乙方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支持甲方的安全工作。若因乙方不遵守上述规章制度造成的安全事故,所造

燃烧器的分类及技术要求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燃烧器的分类及技术要求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燃烧器的分类及技术要求 用来实现燃烧过程的装置,统称为燃烧装置。对于燃气而言,它的燃烧装置就是指燃气燃烧器,即燃气烧嘴。燃气燃烧器是将燃气的化学能转变为热能的一种装置。工业或民用的燃气燃烧器的基本用途,就是在炉子或燃烧室中,合理组织燃气的燃烧过程,以保证炉子或燃烧室的热工工作符合工艺、技术和经济的要求。 一、燃烧器的分类 燃气燃烧器的结构多种多样,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首先,从适用性考虑,可将燃气燃烧器分为普通燃气燃烧器和特殊燃气燃烧器两大类。 对于普通燃气燃烧器,我国常用的分类法见表361至表364。 表3-6-1按适应燃气种类分类 任何一种燃气燃烧铝的工作都是为了满足一定生产或生活条件的 要求。一般来说,一种性能良好的燃烧器主要应满足如下要求: (1)工艺要求 燃烧器的额定热负荷应与设计值相符,偏差不大于10%;热负荷凋节比2%~5%;能适应一种或几种燃气,当然气华白指数波动值小于5%时,必须正常燃烧;产生的火焰特征(火焰形状及尺寸、发光程度、燃烧温度等)和炉内气氛特性(氧化性、还原性或中性)应与加热工艺相符合。 (2)燃烧质量要求 在额定热负荷下,各类燃烧器的空气过剩系数不得过高,一般小于1.08~1.15;燃烧室出口烟气的化学不完全燃烧热损失不高于0.4%。 (3)结构和材质要求 第 2 页共 4 页

为了检修,应便于拆卸和组装;易损零件应能很方便的维修或更换;各部零件的材质应符合要求。 (4)安全要求 烟气中CO含量、燃烧器表面温度、密封性等都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 3 页共 4 页

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5919 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燃气燃烧器(以下称'燃烧器')的安全运行,避免和减少燃气设备安全事故,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生命安全,为燃气设备的安全监察提供技术依据,制定本安全技术规定(以下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有关规定,并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编制。 关联法规: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本规定适用于各类锅炉用燃气燃烧器,其它用途用燃气燃烧器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本规定规定了燃烧器的结构与设计、安装与系统、运行与维护、安全与控制装置、技术资料与铭牌要求等。 (三)双燃料燃烧器应该同时满足本规定和TSG GB002-2006《燃油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燃烧器的电气控制系统的安全性能,应该符合GB3797-89《电控设备第二部分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的规定。 第二章结构与设计要求

燃烧器维修技术协议

合同登记编号: 技术协议书项目名称:Duoflex燃烧器维修 甲方: 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联系电话: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20*** 年 9 月 1 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有限公司Duoflex燃烧器维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协议内容: 一、总则 二、协议范围及技术要求 三、设备质量标准和检验 四、质量保证 五、补充

一、总则 1、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关于产品参数的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 细节和适用的国家及行业标准作出详细的规定,乙方应保证维修技术属于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对本协议中未涉及的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质量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2、在签定合同之后,甲方有权提出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的一些补 充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二、协议范围及技术要求 (一)协议范围 维修Duoflex燃烧器维修 型号:Duoflex-220-450-6500燃烧器数量:2套 (二)技术要求:按照原图纸设计尺寸,及材料修复; 燃烧器现场确认维修部位: 1燃烧器头部喷嘴:烧损严重需要更换,长度约650mm; 2煤粉外管头部组件磨损及变形需要更换、支撑板更换; 3煤粉通道外管更换; 4煤粉内管头部磨损、烧损严重需要更换组件; 5煤粉内管整体更换; 6燃烧器中心管烧损需要更换管道及头部; 7中心孔板烧损变形需要更换; 8其他部位损坏更换:包括蝶阀手盘,调节器等;

9拆装费及其他部位修复; 注:乙方负责燃烧器往返运费,甲方负责甲方厂内装卸费用。 三、设备质量标准及检验 1.乙方提供的维修产品,应按照初始设计要求及合同各方签署的技术协议进行提供。在制造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降低材料和附属设备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所选用的材料质量进行检查,并对其制作过程进行监督,但并不排除乙方对所供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2.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垃圾,如金属切削,填充物等,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轧屑、锈皮等;保证各部组装精度。 3.乙方应对维修、加工阶段由于材料或制作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负全部责任,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证书;若出现由于乙方制作或材料引起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48小时内到现场解决,费用由乙方解决。 4.乙方应在交货时向甲方提供以下原始资料: (1)产品合格证或检验合格证书。 (2)所用材料及外购件、外协件质量合格证及检验单(或检验记录)副本。 四、质量保证 1.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技术服务方的通知2天内(以电传日期为准)派人到达现场处理,如属于乙方的责任,乙方负责修复、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直接费用,修复或更换时间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如超过一个月,超过部分视为延期交货;因甲方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

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TSGZB002008

《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TSG ZB001-2008) 第1号修改单 (对2008年4月第1版的修改) 一、正文修改内容 1.第二条修改为:“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各类燃油(气)锅炉及油田加热炉用燃烧器,其他用途用燃烧器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2.第六条修改为:“燃烧器型式试验按照燃烧器的型号为基本单位进行,不同型号的燃烧器分别进行型式试验。 “燃烧器主要配件发生改变时,燃烧器制造单位应当向原型式试验机构提交书面变更说明,型式试验机构在对制造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重新进行型式试验。燃油(气)燃烧器型号及主要配件的定义见附件A。 “型式试验按照《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TSG ZB002-2008)进行。” 3.第七条第(六)项后面的标点符号“。”改为“;”,并在后面增加两项:“(七)对于气候寒冷地区,对燃烧器配套装置采取必要的防冻措施; “(八)除风机和油泵同轴的燃油燃烧器外,燃烧器上安装空气检测装置。” 4.第十条的第(三)项修改为:“燃烧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连接电缆,采取可靠的固定和防护措施,确保它们在燃烧器任何运行工况下都不能接触到运动部件;” 5.第十二条修改为:“燃烧器电机及其他装有电气控制元件的壳体部位的防护等级应当不低于GB 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中规定的IP40。” 6.第十八条(二)修改为:“燃气控制阀关断时,阀门公称直径小于或者等于100mm 的,在不超过1s的时间内安全关闭;公称直径大于100mm但小于或等于300mm的,在不超过3s的时间内能够安全关闭;公称直径大于300mm的,在不超过5s的时间内能够安全关闭。” 7.第四十七条的开始部分修改为:“燃用轻油的燃烧器在正常工况下稳定运行时,燃烧产物的排放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8.第四十八条的开始部分修改为:“燃用天然气、城市煤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料的燃烧器,在正常工况下稳定运行时,燃烧产物的排放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9.第五十条第(二)项修改为:“燃烧器上的按钮和拉杆的表面温度,对于金属材料不高于环境温度加35℃,对于陶瓷或者类似材料不高于环境温度加45℃,对于塑料或者类似材料不高于环境温度加60℃。” 10.第二十四条第一分号后的修改为:“额定燃油量大于100kg/h的燃油燃烧器,不

燃烧器技术标准

. Q 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燃烧器技术标准 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引用文件和资料 (1) 3 概述 (1) 4 设备参数 (1) 5 零部件清册 (1) 6 检修专用工器具 (2) 7 检修特殊安全措施 (2) 8 维护保养 (3) 9 检修工序及质量标准 (3) 10 检修记录 (3)

前言 为实现企业设备技术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设备工程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设备工程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勇。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张志刚。 本标准批准人:韩旭东。 本标准委托设备工程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燃烧器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烧器的概述、设备参数、零部件清册、检修专用工器具、检修特殊安全措施、检修工序及质量标准、检修记录等相关的技术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大唐盘电锅炉燃烧器的技术管理工作。 2 引用文件和资料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锅炉说明书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00MW HG-2023/17.6-YM4型 3 概述 HG-2023/17.6-YM4型锅炉采用四角布置的切向摆动式燃烧器,按照炉膛尺寸的大小选取适当的燃烧器出口射流中心线同炉膛截面对角的夹角△α,由此正确的燃烧出口射流中心线和水冷壁中心线的夹角分别为39°和47°。每只燃烧器22个风室,其中顶部OFA风室2个,煤粉风室6个,油风室4个(分固定式和摆动二种),辅助风室10个。在炉膛中心形成逆时针旋向的两个直径稍有不同的假想切圆。从燃烧器下排一次风口中心线到冷灰斗拐角处距离为5560mm。为了保证煤粉的充分燃烧,燃烧器上层一次风口中心线到分隔屏下沿的燃尽高度为18959mm。 4 设备参数 5 零部件清册

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

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燃气燃烧器(以下称’燃烧器’)的安全运行,避免和减少燃气设备安全事故,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生命安全,为燃气设备的安全监察提供技术依据,制定本安全技术规定(以下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有关规定,并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编制。 关联法规: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本规定适用于各类锅炉用燃气燃烧器,其它用途用燃气燃烧器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本规定规定了燃烧器的结构与设计、安装与系统、运行与维护、安全与控制装置、技术资料与铭牌要求等。 (三)双燃料燃烧器应该同时满足本规定和TSGGB002-2006《燃油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燃烧器的电气控制系统的安全性能,应该符合GB3797-89

《电控设备第二部分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的规定。 第二章结构与设计要求 第五条设计 (一)燃气燃烧器一般由以下主要部分组成:燃气喷嘴、燃气阀系、风机、燃气流量调节阀、空气调节装置、点火装置、燃气压力检测开关、空气压力检测开关及火焰监测装置等。 (二)燃烧器的设计应该能保证燃烧器达到规定的输出功率及性能要求。燃烧器的结构应该保证不会发生不稳定、变形或开裂等危及安全的问题。 (三)燃烧器各部件结构和尺寸的设计不仅必须保证燃烧器可靠经济运行,还要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四)燃烧器上应当有火焰观测孔,为防止火焰喷出或烟气外漏,观测孔配件应当具有足够强度并且被有效密封。 (五)对于燃烧器的运动部件(皮带传动、风机)必须设计防护装置。 (六)为防止异物吸入,影响设备正常安全运行,燃烧器风机入口应该装有金属防护网罩。 (七)设计额定输出功率大于等于350kW的燃烧器,需配置燃气流量调节装置,使其输出功率在规定的范围内可调。连续调节燃烧器的燃气流量调节装置应该有清晰的指示。 (八)燃烧器应该设置空气流量调节装置。设置调节挡板的,空气

锅炉维护维保的合同模板

全自动燃气锅炉维保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锅炉系统委托给乙方进行维修保养事宜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1.1该费用为包干总价,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维保所需的人工费、交通费、住宿费、利润、税金、风险等一切费用。合同签订后,该费用不做调整。 1.2甲方每半年向乙方支付维保费用,即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完每半年维保任务后,向甲方提交请款报告和专用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并完成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上半年度的维保费。 二、维保服务起止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 可以续签,如双方未续签合同的,在甲方聘请新的维保单位之前,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继续履行维保义务,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据实结算维保费用。 三、维保服务范围

3.1、整个锅炉系统的维护保养(包括锅炉本体、燃烧机、热交换器、软水箱、管道、水泵等一切锅炉相关设施设备)具体见第五项。 3.2、锅炉及换热系统清洗。 3.3、锅炉、安全阀及压力表的强制性检测,并保证检验合格。 3.4、保养及检测内容详见第五项。 3.4.1、保养方式: 维修保养:锅炉运行期间每半月对锅炉巡查一次,并有相应维护保养单一式两份,使故障隐患得到预前排除和解决; 应急修理:锅炉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1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3.4.2、材料及零配件供应方式:乙方负责供应消耗材料和易损件,其费用承担方式:消耗材料及易损件等单价(价格按照附件价格表与市场价孰低者确定)在500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担。消耗材料包括保温材料、各种油漆、水处理树脂、螺丝、石棉板及其他通用密封垫等。 四、甲、乙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锅炉技术资料和图纸。 4.1.2甲方需作好日常运行记录,如临时发生故障及时通知乙方。在每次乙方养护或维修后,对乙方的养护和维修记录进行检查和确认。 4.1.3甲方负责乙方在现场维护期间对乙方的监督工作,有权对乙方不符合计划和要求进行的维保进行处罚。 4.1.4甲方负责锅炉外部及锅炉房的日常卫生。 4.2乙方责任: 4.2.1乙方指定工程师一名:联系电话:,技术人员若干。并向甲方提供该人及其他参与本合同所涉及项目的维保人员的身份证明以备案;乙方须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电话号码。。 4.2.2乙方承诺精心维修保养,严格按本合同及附件《锅炉年维护服务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履行定期维养义务,认真填写保养记录并提交甲方确认,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并保证锅炉安全正常运行。 4.2.3乙方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支持甲方的安全工作。若因乙方不遵守上述规章制度造成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还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2.4乙方必须按照行业操作规范和本合同要求做好维保工作。若因乙方不维保或维保不当、未及时维保等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或甲方损失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4.2.5乙方须为维保人员配备维保所需的所有器具(包括但不限于维保工具、安全防护措施等),并为自己员工的安全责任负责。 4.2.6乙方维保人员未经甲方人员许可不得擅自动用或拿走甲方的设备和物品。 4.2.7未经甲乙双方同意,设备不得带故障运行。 4.2.8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有义务在合同期内对甲方的锅炉人员提供免费设备技术培训。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