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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前安全检查表

动火作业前安全检查表

动火作业前安全检查表

本检查表根据《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编制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552-29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目的 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和其它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 二.定义 1.动火作业:指在厂区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主要指我公司涂装及喷砂场、油库、气站、危险品仓库、材料库、油品及油漆稀料、前处理剂等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液化气瓶储存室、变配电室、相互禁忌作业可能引起火灾的区域。

三.职责 1.担当部门:主要指在公司内进行的维修、改造、施工等临时性作业的部门,如设备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等。负责动火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对担当的承包方在公司区域内动火时,《安全作业许可书》的初审及动火作业状况监督。 2.承包方:负责动火作业时的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负责配合、落实担当部门、管理部提出的安全防范及整改、预防措施。 3.安全环保课:接受动火申请,负责批准《安全作业许可书》;检查动火作业的安全状况及督促现场改善。 四.动火作业的分类 1.动火作业分类:公司内的动火作业分为A级、B级、C级三类;

工地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548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工地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本

工地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总则 为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和其他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 (1)动火作业:指在厂区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主要指涂装及喷砂场、油库、气站、危险品仓库、材料库、油品及油漆稀料、

前处理剂等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液化气瓶储存室、变配电室、相互禁忌作业可能引起火灾的区域。 3、职责 (1)担当部门:主要指在公司内进行维修、改造、施工等临时性作业的部门,如设备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等。负责动火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对担当的承包方,在公司区域内动火时,负责《安全作业许可书》的初审及动火作业状况监督。 (2)承包方:负责动火作业时的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负责配合、落实担当部门、管理部提出的安全防范及整改、预防措施。 (3)安全部:接受动火申请,负责批准《安全作业许可证》;检查动火作业的安全状况及督促现场

改善。 4、动火作业的分类 (1)动火作业分类:公司内的动火作业分为A 级、B级、C级三类。 (2)A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本规程第2款第2条规定的区域。 (3)B级动火作业:在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方进行的临时性的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4)C级动火作业:主要指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的长期性动火作业。 (5)遇节假日、双休日或特殊情况时,除C级动火作业外,公司内进行的其他动火作业一律按A 级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021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021 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021版) 一.目的 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和其它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 二.定义 1.动火作业:指在厂区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主要指我公司涂装及喷砂场、油库、气站、危险品仓库、材料库、油品及油漆稀料、前处理剂等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液化气瓶储存室、变配电室、相互禁忌作业可能引起火灾的区域。 三.职责

1.担当部门:主要指在公司内进行的维修、改造、施工等临时性作业的部门,如设备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等。负责动火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对担当的承包方在公司区域内动火时,《安全作业许可书》的初审及动火作业状况监督。 2.承包方:负责动火作业时的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负责配合、落实担当部门、管理部提出的安全防范及整改、预防措施。 3.安全环保课:接受动火申请,负责批准《安全作业许可书》;检查动火作业的安全状况及督促现场改善。 四.动火作业的分类 1.动火作业分类:公司内的动火作业分为A级、B级、C级三类; 2.A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本规程第二款第2条规定的区域。 3.B级动火作业:在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方进行的临时性的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安全教育》之动火作业培训

动火作业培训 (一)目的 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和其它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 (二)定义 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三)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1、作业区域所在单位应当告知作业单位现场存在的风险,提供现场作业的安全条件;审查作业单位动火作业措施或相关方案,监督现场作业安全,发现违章有权停止作业; 2、作业单位负责开展风险分析,制定并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措施或方案,开展作业前安全培训或交底,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现场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及时终止作业。 3、作业申请人是动火作业现场负责人,负责提出作业申请,落实作业安全措施,组织实施动火作业,并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4、作业批准人或其授权人负责审批动火作业许可,与作业单位沟通工作区域风险和基本安全要求,核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授权后批准人扔承担动火作业安全的最终责任。 5、作业监护人应当经过安全培训,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全面了解动火区域和部位状况,对动火作业实施全过程现场监护;对违章行为及时纠正或制止,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

6、作业人员在动火作业前应核实动火作业部位、动火时间,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在动火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动火作业许可及操作过程相关要求;发现不能保证动火安全时,应当天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 (四)动火作业的分级 公司内的动火作业分为A级、B级、C级三类; A级动火作业 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本规程第二款第2条规定的区域。 B级动火作业 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方进行的临时性的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C级动火作业 指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的长期性动火作业。遇节假日、双休日或特殊情况时,除C级动火作业外,公司内进行的其它动火作业一律按A级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五)动火作业十四个不准 一、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四、在班前、上班时不准喝酒。 五、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七、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九、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十一、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动火作业安全规范(修订) 1.目的及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本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职责要求及《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本规范不适用于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编制依据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30871-2014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 AQ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3.职责 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 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主持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生产单位负责人(动火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 负责办理《作业证》对所属生产系统的安全负责。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监火人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动火人(持有特种作业证的人员) 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随身携带《作业证》。 监火人(车间岗位人员或车间岗位人员和维修人员共同担任) 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车间监火人员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灭火器、消防水袋等消防设施放回原处,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动火分析人(车间专兼职安全员) 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 动火初审人(一级动火由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审批,二级动火由所在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审批) 动火作业的初审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 实施安全教育人(作业单位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动火作业的自查自检

井下维修队动火作业实施办法 一、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具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装置、输送管道、储存容器、存放场所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2 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项目接待运行区域进行的动火作业。 3 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二、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1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2存有易燃易爆油品场所、管道的设备及设备间、库房应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3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三、动火作业规定

第一条、动火作业应指定现场负责人,加强监护,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必须要遵守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条、动火作业前必须检查清楚动火现场的易燃可燃物,不能清除的,要采取防火措施并严密监视;装置、设备、管线的动火,要按其维修维护规程进行处理。 第三条、动火现场必须准备足够的与动火现场相适应的灭火器材,危险场所和重大的动火作业,应安排消防车辆和专业人员监护。动火作业的监护人不得在进行作业时离开现场,要动火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生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和报告,遇较大火灾时同时向公司消防队报警。 要对动火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生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和报告,遇较大火灾时同时向公司消防队报警。 第四条、动火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清理作业现场,排查无残留火种后,方准离开现场。 四、动火作业检查排查表 动火作业检查表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确保公司内动火作业安全,有效地避免火灾和爆炸事故,保障职工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与国家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公司易燃易爆生产及储存区域与非固定动火区的动火作业。 3.职责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安全部复检签字后,报总经理终审批准。 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后,报安全部签字终审批准。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安全部批准。 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和安全部进行监督管理。 4.工作程序 动火作业 在生产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动火作业区域的划分条件和要求:(动火区域以外一律严禁动火) (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

(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4)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6)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4.3.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的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4.3.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3.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3.4凡单位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3.5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八大高危作业操作规程-详细好用

一、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劳保穿戴整齐,不得酒后上岗,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2.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和《高处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3.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4.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等火种散落或者喷溅的区域,10米内严禁存在易燃物品。 5.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隔离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6.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确认作业周围作业环境,严禁存放易燃可燃物品,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必须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或彻底清理易燃可燃物品。 7.在油管、油罐、喷吹罐等容器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8.在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可燃气体等,应检查检测确认,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9.维修煤气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煤气管道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10.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15%。 11.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无防雨措施的雨天,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12.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护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二、抽堵盲板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劳保穿戴整齐,不得酒后上岗,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2.抽堵盲板操作前,首先通知煤气防护人员及安全员到场,并通知现场周边的岗位注意现场煤气浓度变化。现场设置警戒线或者安全护栏,并有专人监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

动火作业操作规程

动火作业操作规程 一.目的 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和其它事故的发生,保障 公司的生产安全。主要指在公司内进行的维修、改造、施工等临时性作业的部门,如设备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等。负责动火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安全作业许可书》的初审及动火作业状况监督。 二,安全操作规程 (1)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 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2)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3)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4)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等化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经反复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动火;执行部门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书》,并派人监火,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5)动火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周围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整理整顿现场,在确认无任何火源隐患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 三,安全作业许可书 (1)《安全作业许可书》由执行部门负责组织操作人员提出动火申请,经执行部门初审后,到安全课办理。安全课终审批准《安全作业许可书》。 (2)《安全作业许可书》一式两份,办证人员一份,安全部门一份;办证人员持《安全作业许可书》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并将《安全作业许可书》交动火人;动火作业完毕后,《安全作业许可书》要交给执行部门存档保存。 (3)《安全作业许可书》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一份《安全作业 许可书》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安全作业许可书》的有效时间以安全环保课批准的 为准,当超出有效期限时,必须重新申请办理,并获批准。

动火作业培训

动火作业专项培训 (一)目的 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和其它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 (二)定义 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三)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1、作业区域所在单位应当告知作业单位现场存在的风险,提供现场作业的安全条件;审查作业单位动火作业措施或相关方案,监督现场作业安全,发现违章有权停止作业; 2、作业单位负责开展风险分析,制定并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措施或方案,开展作业前安全培训或交底,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现场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及时终止作业。

3、作业申请人是动火作业现场负责人,负责提出作业申请,落实作业安全措施,组织实施动火作业,并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4、作业批准人或其授权人负责审批动火作业许可,与作业单位沟通工作区域风险和基本安全要求,核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授权后批准人扔承担动火作业安全的最终责任。 5、作业监护人应当经过安全培训,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全面了解动火区域和部位状况,对动火作业实施全过程现场监护;对违章行为及时纠正或制止,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 6、作业人员在动火作业前应核实动火作业部位、动火时间,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在动火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动火作业许可及操作过程相关要求;发现不能保证动火安全时,应当天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四)动火作业的分级 公司内的动火作业分为A级、B级、C级

三类; A级动火作业 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本规程第二款第2条规定的区域。 B级动火作业 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方进行的临时性的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C级动火作业 指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的长期性动火作业。遇节假日、双休日或特殊情况时,除C级动火作业外,公司内进行的其它动火作业一律按A级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五)动火作业十四个不准 一、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四、在班前、上班时不准喝酒。 五、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公司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规程依据国标HG23011-1999<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结合公司实际而制定,适用于赢创三征公司生产区域内易燃易爆场所及其他场所的动火作业。(批准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除外)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程的条文。 GBJ 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HG 23012---1999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4---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3 定义 3.1 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工作。 3.2 易燃易爆场所 按GBJ---16----87规范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公司内的氰化钠生产车间、液氨罐区、三聚氯氰车间氯气蒸发、导热油装置、冷冻机组、氯气储罐、缓冲罐等设备及室内或根据工况条件确定的范围等为指定的易燃易爆场所、区域。

3.3 固定动火区 指公司机修车间室内作业区及室外作业场。 3.4 固定用火 指公司职工食堂灶间用火、化验室电加热炉等。 4 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4.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4.2 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3 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4 凡厂、车间或者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5 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1 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 5.1.1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必须执行《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5.1.2 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5.1.3 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1.4 凡是处于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

HSE检查表

目 1. 表 2. 表 3. 表 4. 表 5. 表 6. 表 7. 表 8. 表 9. 表 10. 现场文明施工检查 表 .................... 11?临边作 业 .................... 12. 高温作业检查 表 .................... 13. 消防管理检查 表 .................... 14. 仓库消防管理检查 表 .................... 15. 动土作业检查 表 .................... 录 设备管理检查 吊装作业检查 高空作业检查 受限空间作业检查 ........................... 4 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检查 ....................... 5 动火作业检查 临时用电作业检查 危险化学品管理检查 雨季作业检查 10 11 12 13 14 15 1 .设备管理检查表 Q/SYQGS SR T 832017

设备、小型工机具在投入使用 1. 前是否进行了检查验收。设备固定 是否稳固,运行是否 2.平稳;设 备外观是否清洁。,吊具、3.车辆 (起重、运输) 索具是否经过检 查验收。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经 过培4.训并持证上岗。特种设备 在投入使用前是否向 5.特种设备 安全技术监督局监督管理部门登 记报验,登记标志在特 种设备上 是否明显。是否设置了特种设备安 全管理6.机构或指定专人对特种 设备进行监管,并进行定期检查 维护。 2 .吊装作业检查表 Q/SYQGS SR T 832017 记录人: 日 检查部门保存 1 审核人: 日期: 保存期3年

动火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1.目的 确保公司内动火作业安全,有效地避免火灾和爆炸事故,保障职工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与国家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公司易燃易爆生产及储存区域与非固定动火区的动火作业。 3.职责 3.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安全部复检签字后,报总经理终审批准。 3.2 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后,报安全部签字终审批准。 3.3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安全部批准。 3.4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和安全部进行监视治理。 4.工作程序 4.1动火作业 在生产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动火作业区域的划分条件和要求:(动火区域以外一律严禁动火)(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

(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4)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目的消防器材。 (6)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治理。 4.2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3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4.3.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的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4.3.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3.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3.4凡单位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23011 - 1999

ICS:71 . 020 备案号:4109 - 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 23011 - 1999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The Safety Code for Hot Work in Workplace (出版稿) 1999 - 09 - 29 发布 2000 - 03 - 01 实施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发布 HG 23011 - 1999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制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为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原化学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技术归口。 本标准由吉林化学工业集团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镭。 本标准委托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1 - 1999 The Safety Code for Hot Work in Workplace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1 - 1999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 16 - 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HG 23012 - 1999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4 - 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3.定义

动火作业培训记录

培训记录 编号:TQ/QR6.2-03 主题现场施工动火作业安全培训记录人 主讲人时间地点一汽轿车涂装车间 签到 一、电、气焊作业的操作者必须戴焊工防护手套,使用护目镜及防护面罩,从 事有尘、有毒、噪音等有害作业的操作者,需佩带防尘、防毒口罩和防噪音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 二、消除火灾隐患,每日作业完毕或焊工离开现场时,必须确认明火已熄灭, 周围无可能引发火灾的可疑物,电闸已拉下,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木料加工等易燃易爆作业同时交叉进行,高处焊接作业下方必须要有专业监护人,中间应有防护隔板,施工作业场所严禁吸烟,特别是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重点防火部位,禁止有明火。 三、作业现场必须要有至少一名监护人,作业区域要用警示带进行围避,挂明 显警示标志,禁止任何与作业无关人员从该区域经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作业现场必须放置,有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 五、作业前必须将作业区内所有的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干净,监护人不得擅自

离开施工现场。对所有工具设备在使用之前必须进行检查,氧气钢瓶与乙 炔钢瓶必须固定,禁止倒地使用,乙炔必须加设防止回火装置,钢瓶在运 输过程中禁止滚动,气管与钢瓶、割枪连接处应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扎箍 进行固定,防止使用不正当材料引起漏气等事故的发生。 六、作业进行过程中,监护人应注意,焊渣等可能引起燃烧的物品所溅落的方 向,确保不能与现场任何易燃、易爆物品接触,防止引发火灾、爆炸等事 故发生。 七、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焊渣,要及时清理,防止人员滑倒造成事故,作业完毕 操作者必须对现场,进行彻底的清扫,施工现场不的有任何物品遗留。 八、动火前“八不”: 1).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凡盛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窗口管道,未经洗刷干净不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6).凡存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 施的不动火。 8).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九、动火中“四要”: 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 立即停止动火。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全力扑救。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公司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规程依据国标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结合公司实际而制定,适用于赢创三征公司生产区域内易燃易爆场所及其他场所的动火作业。(批准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除外)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程的条文。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定义 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工作。 易燃易爆场所 按 规范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

公司内的氰化钠生产车间、液氨罐区、三聚氯氰车间氯气蒸发、导热油装置、冷冻机组、氯气储罐、缓冲罐等设备及室内或根据工况条件确定的范围等为指定的易燃易爆场所、区域。 固定动火区 指公司机修车间室内作业区及室外作业场。 固定用火 指公司职工食堂灶间用火、化验室电加热炉等。 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凡厂、车间或者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必须执行《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为加强三钢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确保人身、生产、设备安全,制定本标准。 2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三钢设备检修中动火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三钢设备检修中涉及的动火作业。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区域的固定用火作业。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装置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3.2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3.3有限空间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3.4 有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有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3.5盲板抽堵作业在设备、管道上安装和拆卸盲板的作业。 3.6高处作业在距坠落基准面2 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3.7 坠落基准面坠落处最低点的水平面。 3.8 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3.9 临时用电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3.10 动土作业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使用

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3.11断路作业在交通主、支 路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4 管理要求4.1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位(管理权限的二级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4.2 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a)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b)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c)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 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d)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e)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4.3 作业前,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位(管理权限的二级单位)应进行如下工作:a)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动火作业安全要求;b)对放射源采取相应的 安全处置措施;c)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d)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e)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f) 会同作业 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4.4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a)作

动火作业安全培训考核试题及答案

动火作业安全培训考核试题 部门姓名成绩 一、填空题(每空格2分,共24分) 1、根据动火区域风险等级的高低,将动火等级分为特殊一级二级及固定动火。 2、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 米,二者之间距离与动火作业地点应不小于10米,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3、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间隔一般不超过30 分钟。 4、动火作业过程中,动火监护人应坚守岗位。监护人发生变化需经批准。 5、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6、遇节假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7、特殊、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8 小时,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检查确认或分析。 8、动火作业人员应处于动火点上风向位置动火。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28分) 1、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 C )。 A 18% B 21% C 23.5% D 32% 2、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应超过( D )。 A 8小时 B 24小时 C 36小时 D 72小时 3、( C )风以上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 应升级管理。 A 3级 B 4级 C 5级 D 6级 4、下列不属于一级动火区域的是( D ) A 停工过程的生产装置区 B 可燃物料的泵房与机房 C 存有物料的罐区 D 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 5、用火期间,距用火点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 B ) A . 10、30; B . 30、15; C .30、20; 6.按动火审批权限,特殊动火需经( C )审批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A . 安全部门负责人; B . 企业负责人; C . 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 7、在受限空间内施救,在可燃、有毒气性质体不明的情况下,应首先选个体呼吸防护器材为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动火作业 在生产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动火作业区域的划分条件和要求:(动火区域以外一律严禁动火) 2.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2.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 2.3室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2.4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 2.5固定动火区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2.6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3、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的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4.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4凡单位或单独厂房全部停炉,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科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5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

5.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设备与高处作业的规定; 5.2公司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5.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4凡处于建筑防火设计规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5.5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阴井、地沟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5.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8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5.9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10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的水平距离均不应小于10m ,并不准在烈日下爆晒; 5.11凡在有可燃物等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5.12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6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6.1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动火作业: 6.1.1生产不稳定; 6.1.2设备、管道腐蚀严重。 6.2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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