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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安全使用的规定

化学品安全使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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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M-ZD-55271 化学品安全使用的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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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安全使用的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危险化学品

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

1. 重大危险源

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2 一般规定

2.1 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其它款项。

2.2 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2.3 分公司所属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2.4 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2.5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检查,不得拒绝、阻挠;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运输工具应停止使用。

2.6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统一由分公司供应处负责,销售由销售公司负责。

3 生产、储存和使用

3.1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1.1 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3.1.2 工厂、仓库的周边的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

国家有关规定。

3.1.3 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3.1.4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3.2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或改扩建应报所在地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4.2.1 可行性研究报告。

4.2.2 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

4.2.3 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4.2.4 安全评价报告。

4.2.5 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4.2.6 符合

5.1条件的证明文件。

5.3 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必须向国务院质检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开工生产。

5.4 生产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实行安全注册登记制。注册登记时,生产和使用单位须填写《化学品安全登记申请表》、《化学品危险性分类工作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报分公司安环处,由安环处统一到湖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办理。

5.5 危险化学品在出厂时,生产单位应向用户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产品包装上应加贴或者栓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并提供应急服务电话。使用单位应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检查包装上是否张贴安全标签,作业场所有表示化学品危害和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的标识。

5.6 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证书》和没有提供“一书一签”的产品,生产单位不得销售,证书每5年复核一次。

5.7 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8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其生产条件必须

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危及社会安全的不合格产品严禁销售,否则造成后果由生产单位负责,同时追究销售单位的责任。

5.9 危险品化学生产单位的新工人,必须做就业前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者不得安排在禁忌岗位作业。对作业工人要定期体检,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职业禁忌症者,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5.10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5.11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5.12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5.13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两年。

5.14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双发、双人保管制度。

5.15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为从事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用具。

5.16 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应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17 遇水、热、潮易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潮湿、漏雨或低洼易积水的地方。

5.18 受日光照射或受热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

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禁止靠近热源,存放处的温度不得高于物品的自燃点和熔点。闪点在450C 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得露天存放。

5.19 化学性质与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放射性物品不得与其它危险化学品同存一库;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品同存一库。

5.20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应当根据消防条例和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防护器材。

6 经营

6.1 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6.1.1 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6.1.2 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6.1.3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6.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6.2 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不得销售。

6.3 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所在地市级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

6.4 领用危险化学品必须持使用单位证明到供应处领取,实行两人制。

7 运输

7.1 危险化学品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

7.2 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应当对其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市级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方可上岗作业。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必须掌握的知识包括: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7.3 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MPS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内化学品的管理,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公司财产安全,保护环境资源,特根据《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化学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二、范围 公司使用化学品的部门以及化学品的采购。 三、购买、运输 1.化学品的购买由各使用部门提出,并负责办理相关公安、消防、环保、安监、海关、管委会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购买、运输、储存、进入加工区相关批文等手续。 2.不符合国家质量、包装、标志规定要求的化学品不得购买。 3.化学品的购买必须提供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鉴定合格证书。 4.采购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装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须补贴。 5.化学品的运输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担任,并办理相关许可批文,方可运输。 6.运输批量供应化学品的车辆或其他交通工具,必须遵守当地政府法律、法规,有指定的管理办理的正规手续及有关证明。在厂区内必须设置沿规定的运输路线行使及停卸车位置,防止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和污染 7.在公司内装卸料及管理人员必须培训,使其熟知装卸料过程及操作规程,以确保装卸及搬运安全将危险化学品放入适当的储存容器或危险物品仓库。 8.操作人员在装卸所需化学品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的要求,以最大限制降低人身危害。 四、使用

1.化学品使用部门必须制定化学品使用管理条例。 2.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由专人进行操作。 3.化学品使用部门必须对使用人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包括对化学品的相关知识、使用安全和应急措施,并向使用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化学品使用部门有义务告知员工所使用化学品的危害性。 5.使用化学品须根据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6.操作人员在使用所需化学品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的要求,以最大限制降低人身危害。 7.使用岗位上不得存放超过一个班次的化学品使用量。 五、储存 1.各类化学危险品仓库、堆场都要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并报公司安全部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 2.化学品储存时,要按照分区、分类、分段专仓专储的原则,定品种、定数量、定库房、定人员的“四定”原则进行保管。小型仓库应分类、分间、分堆存放,性能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烈性危险品和其它一般危险品,应分别储存。 3.化学品使用部门必须提供专门的化学品存放仓库,并严格按照库房五距、六不准等相关规定对化学品进行储存。 4.化学品使用部门必须保证存放仓库符合化学品存放要求(附件:化学危险品储存条件)。 5.化学品储存仓库须有专人负责看守和检查。 6.化学品使用的部门,须对化学品的储存装置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7.化学品使用部门须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化学品储存装置进行维护、保养。六、安全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危危险险化化学学品品安安全全管管理理制制度度 第第一一节节 适适 用用 范范 围围 第一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危险物品采购、使用、运输、装卸、入库保管等管理制度。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物品管理事项。 2. 本制度依下列法规、制度和标准编制: 1.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4.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5.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6.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等 3. 本制度所称危险化学品系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物品爆 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水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放射性物质。 第第二二节节 各各 级级 管管 理理 职职 责责 4.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险品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组织实施公司危 5. 组织实施公司危险品安全管理的协助部门是有关的采购、使用、储运部门。 6. 各子公司是危险品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第三三节节 采采 购购 和和 使使 用用 7. 禁止利用民用地下建筑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8. 各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 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存放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9. 各子公司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其操作人员必须落实防护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

(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取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 (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2、个人防护措施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具和器具,专人专管,定期检修和检验,保持完好。 (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储存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剧毒物品场所应按规定配备应急解毒药品。 3、对中毒人员的抢救应按《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中的具体要 求执行。 10.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化学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 防爆、防毒、防静电、报警、降温、防潮、避雷、监测、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 11.使用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乙炔、氧气、氮气等)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 低于0.05兆帕,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12.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 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 13.易燃物品的加热严禁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蒸汽、有机 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14.使用危险物品的场所,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用必要的排气、通 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 施。 15.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16.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采取防止摩擦、撞击措施。 17.容易发生泄漏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泄漏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18.凡输送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 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准联通。 19.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凡能相 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严禁混在一起排放。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1.1 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严格管理,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中毒、爆炸事故,并减少其对人体的危害和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使用、包装、运输、废物处理等管理要点和方法等内容。 1.3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管理。 2 总则 2.1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8类: 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1).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2).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 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太溶解的气体。 易燃液体: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

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他类别的液体.其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有毒品:本类化学品系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固体LD50≤500mg/kg,液体LD 50≤2000 mg/kg;经皮肤接触24h,半数致死量LD50≤1000mg/kg;粉尘、烟雾及蒸气吸入半数致死量LC 50≤10mg/L的固体或液体。 放射性物品: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生比活度大于7.4×104Bq/kg的

文件编号:TP-AR-L2540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正式版)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使用单位的基本要求 1.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其生产条件 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必须建立、健全 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 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2.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 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 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 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 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设

备,以及通讯、报警装置,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3.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对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评价中发现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现实危险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安全评价报告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4.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对剧毒化学品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报

最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文)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以下是小编搜索整理的关于最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文),供参考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剧毒化学品一般是具有剧烈毒性危害的化学品,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管理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 管理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 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 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 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 控制程序 4.1 生产和使用 4.1.1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 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 安全技术措施 4.2.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 个人防护措施 4.3.1 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 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 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 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 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工厂化学品管理制度 篇一:车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车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得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与地方安全管理政策与法规。保障工厂各车间安全生产,特制定车间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各车间危险化学品得保管与使用。 三、内容 1、各部门应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化学品知识,熟悉危化品分类、理化性质,了解危化品得法律、法规。 2、危险化学品得入库 危险化学品入库前仓库应对化学品进行必要得检查,应保证入库化学品名称、型号、数量无差错,包装完整、标识清晰。 3、危险化学品得储存 3、1 储存得危险化学品应外包装干净、干燥、标签完整,危险化学品应贮存在干燥、清洁得药品库房中,避光、防潮。 3、2 危险化学品储存时应采取防挥发、防泄漏、防火、防爆等预防措施,

库房中应有处理泄漏、着火等应急保护措施。 3、3 对于温度反应敏感得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库房内应设置湿温度计,定期检查并做好录。库房应配备规定数量、质量要求得灭火器材,库房应通风良好,并有专人负责监督。 3、4 危险化学品存放应分类储存、标识,并保留相关化学品得MSDS;应注意固体试剂与溶液试剂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 3、5 危险化学品临时仓库要装有专锁,并注明所存放得危险化学品得名称。 3、6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库保管员得管理,保管员应熟悉相关化学品得MSDS及相关得应急程序、 3、7 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库得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并应尽可能得减少危险化学品得库存量。 3、8 各使用部门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得登记台帐,内容有危险化学品得进购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与存放地点。 4、危险化学品得使用 4、1 落实危险化学品得领用制度,使用化学品时,在保管员处领取,并在《化学品使用登记台帐》上登记,保管员根据化学品库存情况进行发料,并建立详细得化学品流水明细帐,以确定化学品得库存情况;使用岗位应有相关化学品得MSDS 报告; 4、2 各部门得安全员应对危险化学品得使用进行监督。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本)公布机 关: 国务院 公布日期:2013.12.07 施行日 期: 2013.12.07 效力:有效门类:行政法类 (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根据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 91号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公布,自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 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车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版)

车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安全管理政策和法规。保障工厂各车间安全生产,特制定车间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各车间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和使用。 三、内容 1.各部门应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化学品知识,熟悉危化品分类、理化性质,了解危化品的法律、法规。 2.危险化学品的入库 危险化学品入库前仓库应对化学品进行必要的检查,应保证入库化学品名称、型号、数量无差错,包装完整、标识清晰。 3.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3.1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外包装干净、干燥、标签完整,危险化学品应贮存在干燥、清洁的药品库房中,避光、防潮。

3.2危险化学品储存时应采取防挥发、防泄漏、防火、防爆等预防措施,库房中应有处理泄漏、着火等应急保护措施。 3.3对于温度反应敏感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库房内应设置湿温度计,定期检查并做好录。库房应配备规定数量、质量要求的灭火器材,库房应通风良好,并有专人负责监督。 3.4危险化学品存放应分类储存、标识,并保留相关化学品的MSDS;应注意固体试剂与溶液试剂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 3.5危险化学品临时仓库要装有专锁,并注明所存放的危险化学品的名称。 3.6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库保管员的管理,保管员应熟悉相关化学品的MSDS及相关的应急程序. 3.7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库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并应尽可能的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3.8各使用部门要建立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台帐,内容有危险化学品的进购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存放地点。 4.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4.1落实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制度,使用化学品时,在保管员处领取,并在《化学品使用登记台帐》上登记,保管员根据化学品库存情况进

编号:AQ-JS-04802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化学试剂的安全使用 Safe use of chemical reagents

化学试剂的安全使用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 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为安全起见,在使用化学试剂之前,必须对其安全性能--是否易燃易爆,是否有腐蚀性,是否有毒,是否有放射性,是否有强氧化性等等,要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这样在使用时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安全防范措施,以避免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对实验人员及实验设备的危害。下面将从化学试剂的安全性能分类,对各类化学试剂使用中的注意事项分别加以介绍。 1.易燃易爆化学试剂 一般将闪点在25℃以下的化学试剂列入易燃化学试剂,它们多是极易挥发的液体,遇明火即可燃烧。闪点越低,越易燃烧。常见闪点在-4℃以下的有石油开过、氯乙烷、凝乙烷、乙醚、汽油、二碳化碳、丙亚同、苯、乙酸乙酯、乙酸甲酵。 使用易烯化学试剂时绝对不能使用明火力。热也不能直接用加热器加热,一般不用水浴加热,这类化学试剂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

放在冰箱中时,一定要使用防爆冰箱,曾经发生过将乙醚存放在普通冰箱而引起火灾,烧毁整个实验室的事故,在大量使用这类化学试剂的地方,一下要保持良好通风,所用电器一定要采用防爆电器,现场绝对不能有明火。 易燃试剂在激烈燃烧时也可引发爆炸,一些固体化学试剂如:硝化纤维、苦味酸、三硝基甲苯、三硝基苯、叠氮或重叠化合物,霍酸盐等等,本身就是炸燃,遇热或明火,它们极易燃烧或分解,发生爆炸,在使用这些化学试剂时绝不能直接加热,使用这些化学试剂时也要注意周围不要有明火。 还有一类固体化学试剂,遇水即可发生激烈反应,并放出大量热,也可产生爆炸。这类化学试剂有金属钾、钠、锂、钙、氢化铝、电石等等,在使用这些化学试剂时一定要避免它们与水直接接触。 还有些固体化学试剂与接触即能发生强烈氧化作用。如黄磷;还有些与氧化剂接触或在空气中受热、受冲击或磨擦能引起急剧燃烧,甚至爆炸。如硫化磷、赤磷镁粉、锌粉、铝粉、蓉、摔脑等等,在使用这些化学试剂时,一定要注意周围环境温度不要太高(一般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最新修订全文 ?第1页:第一章总则 ?第2页:第二章生产、储存安全 ?第3页:第三章使用安全 ?第4页:第四章经营安全 ?第5页:第五章运输安全 ?第6页:第六章危险化学品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 ?第7页: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8页:第八章附则 [摘要]根据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其中含有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决定。考拉小编将修订后的最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文献给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45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13年12月7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第十六项,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五项中的“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运人、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修改为“铁路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中的“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定的机构进行评估”修改为“货物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委托相关技术机构进行评估”。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符合《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6944-2005)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物品,剧毒品是指符合《剧毒物品品名表》(GA58-93)所规定的剧毒物品。主要为物资部仓库乙炔、发电部化学实验室仓库中有毒有害物品以及发电部生产所涉及氢气、盐酸、烧碱、硫酸等危险化学品。其他有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参考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在生产区域进行生产、化学试验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安全监察部是我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的安全监督部门;生产各部门是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其他各部门在安全监察部指导下管理本部门的危险化学品。 - 1 -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五条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根据危险化学 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防盗、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及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剧毒化学品要存放在装有防盗铁门、铁窗的房室里,放置于保险柜或铁皮柜内,保证安全,非保管人员一律谢绝进入室内。 第六条剧毒品的购买,必须写出申购报告,发电部部长、分管副总经理审核签字,报消防保卫部备案。要通过正常渠道在指定的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商店购买。禁止公司任何人员私自购买存储剧毒物品,所有生产、试验所用剧毒物品必须按规定程序购买和存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供应工作应严格按照洛阳市公安局有关许可制度规定办理,采购人员要严格按规章办事,不准超量购买危险化学品,不得违反供应管理规定。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要符合国家标准,必须设置专人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所有进库的剧毒物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验收证(规格,型号齐全),剧毒化学品进库经班 长(负责人)及仓库保管员验收合格后,应立即进行标识和记录。 - 2 -

1987年2月17日由国务院发布。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2002年3月15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施行后被废止。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指化学危险物品,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XXXX-86《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放射性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兵器工业的火药、炸药、弹药、火工产品和核燃料

第四条 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 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企业、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在安全地点。 第六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负责本条例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和使用 第七条 国家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统一规划,严格管理。国家对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企业 实行严格控制。禁止乡、镇、街道企业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 第八条

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经所在地省辖市以上(含省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九条 地方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化学工业部备案。 第十条 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向审批单位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计任务书(包括工艺、厂区布置、周围建筑情况、厂区周围一千米范围内的居民情况等); (二)原料、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理化性能; (三)对储存、运输、包装的技术要求; (四)工业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评价; (五)处理灾害性事故的应急措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采购、装卸、储存、出入库、使用、报废处理等程序,预防发生安全事故。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装卸、储存、出入库、使用、报废处理过程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采购部门负责危化品供货单位的资质审查和登记备案。 3.2危险化学品使用部门负责提报采购、出入库、使用、报废等环节的具体管理,生产部负责化学品的接卸环节具体管理。 3.3仓库对各种化学品的质量进行检查或验证验收,并对各部门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技术指导。 3.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危化品的监管,对危化品供货商的运输车辆进厂前检查和重要危险化学品的接卸现场监管。 4.程序 4.1危险化学品的计划与采购 4.l.1各类危险化学品在满足生产需要的情况下,实行即用即购的限量购入原则,尽量减少库存量,缩短存放时间,严格控制危险品的中转环节。 4.1.2使用部门根据对危险化学品的需要、数量和质量进行选择,向采购部提出采购计划。对于有特殊审批规定的物品,在采购前应按规定,由采购部报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审批、备案。对于申请购买新品种化学品,应将该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提供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审核,之后报送公司负责人审核。

4.1.3采购部门接到已审批的危险化学品采购申请后,制做采购订单,按采购程序实施采购。 4.1.5采购入库危化品必须附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进口化学品必须附有中、英文安全技术说明书和质量鉴定书。 4.2危险化学品的接卸 4.2.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进入公司时,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查验,检查车辆是否与送货单的车辆一致,检查驾驶员与押运员是否与证件相对应,并通知相关车间。 4.2.2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化学品)车辆入厂后,车间通知品质部进行抽样化验, 品质部应在接到化验通知后的2小时内,将化验结果报给相关车间,并填写《辅料检验报告》,合格后方可卸车。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由品质部通知使用部门,听候处理。 4.2.3 装卸作业禁止在夜间照明不足时和雷雨天进行。 4.2.5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立即停止装卸,并做妥善处理: 4.2.4.1雷雨、大风(风力超过5级以上)、冰雹、大雪、雾霾、沙尘等恶劣天气; 4.2.4.2附近发生火灾; 4.2.4.3危化品出现泄漏。 4.2.6 工作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装备,按操作规程操作,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4.2.7 装卸过程中,供货单位驾驶员或押运员和我公司操作人员在场,外来人员严禁操作我方设备,我方人员严禁操作外来设备,使用车间统一协调卸货现场的安全管理。 4.3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4.3.1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指定的库房和储罐,储存地点应设置

编号:SM-ZD-85218 医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医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加强对医院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二、危化品的采购原则上由使用部门或科室提出计划,相应采购部门负责实施采购。危化品存放点应有醒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志,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三、危化品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危化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有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有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 产的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保障 员工不受伤害的同时也保障公司的财产,特此制定本管理 制度。 2、入化学品时应先到公安部门领取剧毒化学品购买凭 证、准购证及公路运行通行证,做到凭证购买、购入的物 品应有安全标签。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使用的易燃物品、易爆物品、氧 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有毒物、腐蚀品的储存、领用和使 用及外理的要求。所使用的盐酸、硫酸、硝酸等以及废 水、废酸处理均应执行本制度。

4、上述物品管理的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的特殊性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5、库房根据性质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器具,防毒、防腐、防火的防护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设施,在没有应急照明电源的情况下、不准夜间工作。 6、库房内禁止烟火。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危险物品储藏室。 7、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及相关的安全规程、危及人身和财产的均有权立即制止其工作。 8、上述物品应执行集中统一保管,需用时必须办理领用登记,使用完后立即交回仓库,严禁擅自将上述物品外借。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建立完善公司应急救援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安全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综合监督管理。 3.2物料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管理,并向供应商索要“一书一签”。 3.3仓储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发放管理。 3.4生产技术部、仓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保卫部负责危险化学品进行日常监督和控制。 3.5使用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操作与日常安全管理。 4.引用法规、标准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4.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4.5《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5.内容及要求 5.1术语 5.1.1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

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的界定,参照《危险化学品名录》。 5.1.2 毒害品:是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变化,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状态,甚至危及生命的危险化学品。毒害品按其毒性大小分为一级毒害品(剧毒品)和二级毒害品(有毒品)。 5.1.3甲类物品:甲类物品是指闪点小于28℃的液体;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常温下能自行分解、在空气中氧化、受撞击、摩擦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等。 5.1.4乙类物品:乙类物品是指闪点大于等于28℃至小于60℃的液体;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助燃气体;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和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等。如冰醋酸、氨等。 5.2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运输及装卸 5.2.1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运输由物料管理部统一负责,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公司《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5.2.2采购危险化学品,应确保包装物(桶、箱、瓶等)外部明显位置张贴、悬挂或喷印规范的安全标签,并向供应商索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不得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格式及要求,依据《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5.2.3危险化学品运输和转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办理相关的运输手续;运输单位应指派专人押运,运输和押运人必须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及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方法;驾

化学品安全使用规定 1.目的 通过制定此规定,规范员工对化学用品的使用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的健康,并使其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小程度。2.范围 适用于科研区管理部范围内所涉及到的各种化学用品的使用。3.职责 3.1管理员、领班负责监督、检查科研区管理部所属各部门对化学用品的使用。 3.2领班、员工须严格按照化学安全使用规定对化学用品进行操作。 4.内容 4.1化学品购买 4.1.1采购员在购买化学品时负责收集厂家的生产许可资格证、产品说明书等。 4.1.2采购员应到化学品生产厂商指定经销点购买。 4.1.3购买的化学品包装必须贴有标签或附具说明书。标签应当紧贴或印制在包装上。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注明化学品名称、企业名称、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4.1.4购买化学用品应优先考虑低毒、环保型。

4.1.5将化学品及时编制相应的“物质资料安全单”。 4.2化学品存贮 4.2.1化学品必须存储在专用货柜内。 4.2.2存储场所需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灭火设备,并有防潮、防泄露措施。 4.2.3存储场所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或其它不安全电器设备。 4.2.4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点。化学品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品,不得在同一货柜内存放。存放化学品的货柜上必须做出醒目的警告标志。 4.3化学品的领用 4.3.1化学品使用者领用化学品时,领班必须告知领用人所领化学品的性质、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4.3.2化学品领用后一直到废容器退还前,必须由领用人负责保管以确保安全。 4.4化学品的回收与处置 4.4.1化学品使用完后领取人应按照领用数量将空容器送回领 取处,清点后保存。 4.4.2回收的包装容器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废弃物混合存放,并对存放点做防渗透处理。 4.5防护措施 4.5.1化学品使用者在接触化学品时要带口罩、手套,以防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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