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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社会保障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论我国社会保障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论我国社会保障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社会保障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和

对策研究

[内容摘要]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起来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国民生活保障与社会稳定系统,担负着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水平,保持社会稳定,协调公平与效率的使命。文章简要阐述了当前加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对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社会保障体制;现状;特点;存在的问题;对策

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公民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因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我国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但是,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研究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于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现状及特点

(一)、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随着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和多种就业形式的出现,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也在逐步扩大,不仅覆盖到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职工,还将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的职工覆盖进来。2005年底,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75亿人、1.38亿人、1.06亿人、0.85亿人和0.54亿人。社会保障覆盖面的不断扩大,使老年、失业、患病、工伤等低收入社会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并能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促进了社会的公平、稳定与和谐。

(二)、建立了多方共担的筹资机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保障制度,其资金来源主要由企业、职工个人和政府共同负担,其中,企业和职工各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是社会保障资金的主要来源。1998年以来,中央财政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较大幅度的提高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弥补地方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和养老金支付缺口。2000年,国务院设立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通过中央财政拨款、减持国有股及其他方式筹集社会保障的战略性储备资金。多方共担的新机制的建立,拓宽了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渠道,也增强了劳动者的自我保障意识。

(三)、创新了社会保险制度模式

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为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模式。社会统筹部分按社会平均工资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依据个人账户累计额计发。基本医疗保险也实行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个人缴费的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0%划入个人账户,主要用于个人支付门诊费用;单位缴费的其余部分形成社会统筹基金,主要解决住院医疗等大病费用。

(四)、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目前,全国95%以上城市街道建立了劳工保障工作机构,为企业退休人员和低保对象提供社会化管理服务。这项工作的开展,减轻了企业的社会事务负担,也为社会保障对象更好的融入社会创造了条件。全国所有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都已经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0多万城市贫困人口被纳入保障范围。

二、我国社会保障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仍然较窄、城乡发展失衡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主要覆盖城镇企业职工,而广大的农民则以自我保障为主,其覆盖面只有2%,占全国人口70%的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支出也只占总额的11%,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严重滞后,农民缺医少药的状况还很突出。鉴于此,构建一个覆盖面较为广泛的社会保障安全网,就显得非常重要。

(二)、统筹层次低、制度被分割

目前,养老保险仅陕西、吉林等几个省份实行省级统筹,多数地区仍为市、县级统筹,全国有近2000个统筹单位,形成了统筹单位内各自为政、区域自治和统筹单位间无法联接、协调和共济的分割格局。其结果,不仅在不同的人群之间存在制度公平问题,而且地区之间保障水平和筹资责任也失衡,养老保险关系难以转移和携带,无法适应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市场的需要。

(三)、社会保障基金收缴和管理上存在缺陷

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方法不科学。我国目前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办法是现收现付制,即当前的基金收入完全用于当前的给付。这个办法最大的缺陷是存在社会保障负担的代际转移问题。而且,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主要靠行政手段、缺乏规范性。在基金的管理上也存在缺陷,社会保障基金的统筹、来源构成和循环运转等管理较为混乱,也缺乏财政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四)、社会保障的运行机制缺乏有效监督

我国目前对社会保障运行机制的职能监督逐渐弱化。从社会保险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上看,应有的财政监控管理也非常乏力。主要表现在:社保资金既未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也未实行财政部的统一管理;对财政部下拨的财政性资金,缺乏全程的跟踪监督;尚未建立一套统一完整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财务会计制度,致使各地各部门执行的会计制度各种各样。因此,在社会保障改革的过程中,社保基金被挤占、挪用、浪费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降低了社保基金的使用效益,还造成相当部分基金的流失。为此,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社会保障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管理机构的内部控制非常重要。

(五)、立法滞后

在我国,除1953年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可视为社会保障立法外,还没有第二部社会保障法律。虽制定了规定和条例,但不能代替法律的作用。首先,规定和条例不具备法律的权威性,执行起来有相当大的回旋余地。其次,有的规定或条例规定得较早,已不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最后,有的规定和办法具有明确的临时性,即权宜之计。这些都不利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健康发展。

(六)、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尚需要完善

政府目前在农村推行的保障项目实质是社区保障,并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社会保障的性质。无论是农村医疗保健制度、或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同时农村保障项目的管理混乱,不够科学与规范。管理体制不顺,表现为政出多门,管理多头;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成本高、基金运营不合理,保值增值程度低。农村社会保障发展水平不平衡、农村地区各社会保障项目发展不平衡。现行农村保障项目的推行带来了许多副效应。如加重了一些地区的农民负担、加剧了社区之间的不平等与“壁垒性”等。

三、建立健全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对策

(一)、继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让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

一要适应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就业形式变化的格局,以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二要适时改革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形成既适合机关、企业、事业单各自特点,又相互衔接,便于人才流动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三要根据城镇化的进程,研究制定适应农民工就业特点和需求的社会保障政策,适时将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首先解决他们在工伤和大病医疗方面的突出问题,同时探索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并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试点。

(二)、加强基金筹集和基础管理

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是制度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必须依法强化社会保险费用的征缴,加强缴费基数的审查与稽核,建立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诚信制度,做到应缴尽缴。进一步调整政府财政支出结构,特别是加大地方政府对社会保障的财政资金投入,逐步使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提高到15%-20%,并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预算管理制度。同时,采取包括划转部分国有资产等多种形式,充实社会保障基金,逐步做大社会保障储备基金。

(三)、财政部门加强对社会保障财务会计的监督管理

财务会计管理是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是管好用好保障资金,实现其保值增值的前提。目前我们还未能建立一套统一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财务会计制度。因此,各地在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过程中,执行的制度各不相同,这种状况极大地妨碍了政府和社会对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审计和监督。因此,财政部门应尽快建立一套较为科学全面地社会保障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四)、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要抓紧制度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条例、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社会保障法规体系。同时严格执法监察,加强社会保障宣传,提高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提高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缴费的自觉性,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为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五)、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和规范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系。要使农村社会保障得以健康发展,必须在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上下功夫。在宏观管理上要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范,消除“多龙制水”、条块分割的状态,由政府组建社会保障委员会领导管理,负责编制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规划、收支标准、实施办法,指导地方组织实施具体保障项目,监督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管理、经营和发放等。在具体执行上要依靠基层政权组织及群众性管理组织,分级分类负责各地区的具体社会保障事物的管理、执行、监督,努力建成分工协作的社会化、法制化的社会保障网络。同时,还要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的立法工作,依法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确保基金使用的安全、高效。从法律上确认农村社会保障在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社会转型期农村社会保障的性质、对象、内容标准,规范农村社会保障执行者的职责和参保者的权利和义务。只有这样,才能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

总之,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项经济社会制度,直接关系到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现代

企业制度的建立、市场体系的培育与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宏观调控的加强,牵动着整个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是治国安邦的根本大计,它能够改善居民对改革的心理预期,增加即期消费。同时,对实现劳动力合理流动、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种种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解决当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劳动部课题组,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M],中国经济出版社

[2]张鸣起,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规范,人民日报.2004.09.18,第六版

[3]石宏伟,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问题与对策[J],宏观经济管理,2004(2)

[4] 王国军中国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初探2000(2)

[5] 期刊论文农村老年社会保障立法与农村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中国老年学

杂志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浅析

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安全和稳定制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结构的调整,社会主义国情的发展。现行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本文从社会保障制度当前的现状入手,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完善当今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了浅要分析。 关键词:社会保障问题分析应对措施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而制定的社会保险、救助、补贴等一系列制度的总称,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现阶段我国已经建成了以养老、失业、医疗三大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为骨架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也是在不断的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不断取得前进的现在,仍然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 1.中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1.社会保障法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是以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发放为基础、以部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居民生活救济为辅助而形成的一套制度。还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法制化建设滞后,现行的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所制订的只是一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种立法的低层次状况不仅导致我国社会保障法律规范的强制力低,而且也导致现行法律往往更多注重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造成各部门之间立法的矛盾和各地方立法的不协调,最终导致各地社会保障的做法难以统一。 2.2.统筹层次低,覆盖面窄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费的统筹层次很低,虽然国家也要求各地区尽快实现省级统筹,但大部分地区落实到地市级统筹,还存在不少的县级统筹。我国各地区的自然资源、天然环境各不相同,经济基础也不一样,管理水平和人才条件也存在着一定差异,这些都决定着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而也决定着一个地区的资金筹措能力。目前,我国过低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统筹层次直接影响了社会保障的良好运行,表现为:条件好的地方,较低的收费率即可满足当地的社会保障支出,条件差的地方,较高的收费率也无法满足当地的社会保障支出。

社会保障管理

社会保障管理 1.社会保障管理的基本概念 (1)社会保障管理 社会保障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机构与程序,采取一定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对各种社会保障事务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与监督的过程。 ①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的内容 a.拟定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计划,统筹协调社会保障政策,统筹处理地区和人群之间的利益和矛盾; b.制定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相关法律的实施办法; c.贯彻、组织和实施各项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并负责监督、检查; d.受理社会保障方面的申诉、调解和仲裁; e.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信息化、社会化服务体系; f.培养、考核、任免社会保障管理干部。 ②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内容 社会保障的基金管理包括基金的筹集、管理运营、支付三个方面的内容。 a.基金筹集一般通过国家的财政拨付以及单位和个人按一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障费而实现,也可以接受社会和个人的捐助; b.基金支付就是给付受保人社会保障待遇,如养老金、失业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家庭补助等; c.基金的管理运营,包括基金的日常财务和个人账户管理以及基金的投资运营。 ③社会保障对象管理的内容 a.社会保障对象的登记、审查; b.保障金的发放; c.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务鉴定; d.劳动技能的培训和职业介绍; e.无生活自理能力人员的家务助理或院舍转介等。 (2)社会保障管理机构 社会保障管理机构,是社会保障管理组织为维护社会保障制度正常运行而设立的、负责社会保障法令的贯彻、监督和审查的权力机构或办事机构。 ①以行政层次或行政权限作标准,可以分为中央管理机构、地方管理机构和基层管理机构三个层次。 a.中央管理机构,属于领导和决策层次; b.地方(省级)管理机构,属于辅助和传递层次; c.基础管理机构,即地(市)、县(市)级地方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属于社会保障事务执行和经办层次。 ②以管理职责、管理性质和业务范围作标准,可以分为行政主管机构、业务经办机构、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与发展轨迹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与发展轨迹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从建国开始就非常关注社会保障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第9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举办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群众卫生事业,并且逐步扩大这些设施,以保证劳动者享受这种权利。”但是,正如《世界人权宣言》所指出的那样,一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是受到国家的组织和资源情况制约的。新中国成立后50年来,实现宪法规定的社会保障权利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 从1949年到1969年。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社会保障制度成了当时的基本国策。政务院于1950年发布施行《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对减轻工人生活困难,保护劳动力,帮助失业者就业、转业,特别是对恢复各国营、私营企业的生产,扩大经营范围以及创办新企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颁布施行。由于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是在国家财政经济还没有全面恢复的困难情况下制定的,某些保险待遇较低,在实施范围上也只能采取重点试行的办法。随着国家财政经济状况逐步好转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全面展开,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进一步扩大了劳动保险的覆盖范围,又提高了若干劳动保险的标准,到1956年已扩大到商业、外贸、粮食、供销社、金融、民航、石油、地质、水产等部门,部分集体企业参照执行,经济条件差的集体企业可以订立劳动合同。 1957年国家对原有的保障制度进行了修改,主要是放宽退休条件,适当提高了退休的待遇标准,并实行了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职工统一的退休制度,从而解决了企业和机关职工退休办法不统一的矛盾。这段时期的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由人事部门管理,企业由劳动部门和工会共同管理。 这个阶段还修改、补充了干部和工人退休、退职的规定,加强了对女工的保护,在医疗保险中增加了对职业病的保障,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 第二阶段 从1969年到1978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开始,劳动保险管理机构被撤销。1969年2月,国家财政部规定国营企业一律停止提取劳动保险金,企业职工的退休金在营业外列支,劳动保险业务由各级劳动部门管理。这样,在整个70年代,社会化的劳动保险又被办成了“企业保险”。 第三阶段

浅析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2年第 3期 经济 SHI JIAO 视 角 摘 要: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社会必不可少的社会管理制度之一。本文简要地阐述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 说明了我国社会 保障的发展状况, 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应采取的一些对策。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 存在问题; 对策中图分类号:D632.1; F24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s .2012.03.45文章编号:1672-3309(2012 03-107-02

浅析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曹帅 (外交部亚洲司, 北京 100020 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 社会保障制度, 是指由国家依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 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救助和补贴的一种制度。它的主要功能在于, 通过建立社会化为标志的生活安全网, 来消除市场过程中产生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防止社会动荡。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制度,是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产物, 是公共选择的结果, 也是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标志之一。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 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 对于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国民经济的结构调整、产业的转型升级、健全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都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19世纪 80年代,世界上第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障制 度在德国建立, 经过 100多年的发展, 它已成为现代国家一项不可或缺的社会经济制度。我国改革开放 30多年的实践证明,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 它是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我国社会不断取得进步的重要标志。社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和谐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我国社会保障的发展状况 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 参保人数和基金规模持续增长。 2010年年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

社会保障改革的趋势

我国: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现行的社会保障体制愈来愈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步伐,构成一套立法统一、操作规范、运行高效的社会保障体制。 一、我国社会保障的趋势性特点。 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相互适应,是一条客观规律。实践证明,社会保障的紧迫性程度以及社会保障的项目、范围和水平,都是由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社会保障若超出生产力发展水平,国家和社会就会背上沉重的包袱,落入"福利陷井"。相反,如果社会保障的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则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就会受到制约,甚至影响社会安定。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社会保障将呈现以下主要趋势性特点: (一)社会保障费用的增长速度由快于经济发展速度向低于经济发展速度发展。 社会保障费用的增长应低于经济的增长,两者保持一种适当的比例,这样才有利于经济持续增长与社会稳定。但由于我国原有社会保障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社会保障费用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是以超经济增长的速度发展。 全国社会保障事业费支出总额:1992年比1978年增长13.2倍,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5.3倍,平均每年增长14%。其在国内生产总值(GDP)中所占的比重已由1978年的3.1%提高到6.2%。城镇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人均保险福利费1993年比1978年增长8.4倍,剔除物价因素实增2.7倍,而同期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为1.7倍。我国社会保障费用的增长快于经济增长速度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社会保障原有水平较低,欠帐较多;同时也由于离退休人员急剧增加和职工福利与补贴过快增长。这种社会保障增长快于经济增长的趋势,可能会再持续一个时期。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它应逐渐转为低于经济发展速度。 (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障水平将继续呈现较大的差异。 我国经济发展呈东中西梯度发展态势,东部地区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与此相关,社会保障的地区发展亦极不平衡。发达地区人均全年离退休金比欠发达地区高161.5%。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城乡社会保障水平差距也是后者远比前者大,因此,在发达地区有条件的大城市周围,首先探讨社会保障的城乡一体化问题,能够扩大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面。目前全国已有1000多个条件好的县市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参加的农民有3500多万人。 社会保障的地区差异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内在联系,说明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必须大力发展经济,提高经济效益。但是在短期内这种地区发展的极不平衡性还不会有很大的改变,而且可能扩大(近几年沿海地区对全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均在60%以上),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的社会保障水平高于西北,西南边远地区仍然是大趋势。 (三)二元经济结构决定社会保障二元化格局,是相当长的时期内的社会事实。 我国80%人口在农村,但农业所创造的国民收入仅占国民收入总额的30%,而20%的城市人口却创造国民收入的70%。发达的城市经济与欠发达的农村经济同时并存,现代工业与传统农业同时并存。这是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 由经济二元结构决定,我国过大的城乡差别制约着社会保障总体水平的提高。占人口20%的城镇居民享受89%的社保障费,而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仅占全国保障费的11%。城镇已初步建立了较高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保险金已基本实现了社会统筹,建立了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基金模式,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女职工生育保险,都在原有的制度上进行了改革和逐步完善。而在广大的农村,仍然是以国家救济和乡村集体办福利事业为重点、以家庭保障为主体的社会保障,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进行了改革试点以外,其他保险项目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城镇的社会保险覆盖率已达90%以上,而农村覆盖率不足2.4%。这种城乡社会保障发展水平的客观差距,具有深刻的经济和社会背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无法改变。因此,城乡社会保障的改革和建设还应从实际出发,分别发展与生产

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从1985年起在全国推行社会保险制度。15年来,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已经从养老保险推向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各个领域,构建起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相互承担责任的关系,在社会保险方面改变了企业主导的状况,逐步建立起以社会主导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保险新模式。虽然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从全面起步到现在仅有十五年的时间,但却取得明显的成效。就整体而言,在建设过程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具体有: 一是现行社会保险制度难以渡过人口老龄化高峰 随着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成功实施和全民人口意识的不断增强,妇女的生育不断下降,人口年龄结构呈老龄化趋势。 1999年中国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7%,到2003年,这一比例已经上升到10.59%以上.按照国际标准,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即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来衡量,中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面临着白发浪潮的冲击。这就迫切要求建立新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险制度,以应付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发达国家的老龄化是建立在工业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工业化所积累的财富为老龄化问题的缓解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和保险,如美国1935年建立社会保险体系,当时还没有进入老龄化社会;日本进入老龄化社

会时人均国民收入已经达到1689美元,有较充裕的财力建立养老保险制度。而中国的老龄化是计划生育政策成功运用的结果,超前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阶段。中国在人均GDP也不过800美元的情况下,却面临着比发达国家还要严重的老龄化问题。从我国人口金字塔所显示的发展趋势看,至少到2030年之前,人口老化的压力都不会减弱。因此必须充分认识人口老龄化始终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险事业建设的一个客观背景,必须把当前的紧迫问题和长远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统筹兼顾、超前规划,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构筑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养老保险体系。 二是社会转型中的高失业问题,也向中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中国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改革力度的加大,失业人数不断上升。据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报告,我国目前城镇登记失业人口已经达到1.2亿多人。同时,国有企业和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的改革将进一步向社会释放大量冗员。如果我国的经济体制转轨能够在21世纪前10年基本完成,以1998年为起点,这期间国有企业应完成战略性改组和下岗分流任务,预计将向社会释放1/3以上的冗员,大致在3000万到3500万人。同期国家行政机关的改革要分流约400万人,事业单位的冗员按1/3估算,也有近1000万人。考虑到下岗分流人员中约有20%因年龄可

社会保障体系文献综述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研究综述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概念是指国家管理社会保障事业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的总称。它涉及社会保障体系的方方面面,如社会保障保障立法、社会保障具体的规章制度和方法、机构设置及其职能权限、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监督、社会保障业务经办等。狭义的概念是指社会保障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权限的划分。1本文为了写作需要采取的社会保障管理的定义偏向狭义的定义,但也涉及到立法、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从目前现有的文献来看,单独研究社会保障管理的文章相对比较少。主要是放在对社会保障制度的研究中,作为一个部分加以论述。 1、中国管理体制的发展及现状 1.1中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发展 对中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演变过程的划分说法不一,阶段的划分标准也各不相同,三、四、五阶段的都有。不过有几个关键的时间点是公认的,即1978年是改革探索阶段的开始,199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组建,标志了中国基本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建立。 根据管理主体的不同来划分,中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大致经历了四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即从1951~1969年的工会管理,到1969~1980年代的企业自管,再到20世纪80年代的多部门管理,直至1998年国务院组建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结束了社会保险工作多部门分散管理的局面。民政部门主管城乡社会救助事务。2000年国家又成立了“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至此,形成了目前中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2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的机构设置,是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分级管理体制。纵向机构设置,大体分为三个层次:中央、地方和基层。横向机构设置,在从上到下每一层按照不同的职能性质设置包括行政管理机构、业务经办机构、基金运营机构和监督机构四大类机构。(见图1.1) 图1.1中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3 从中央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来看,目前参与社会社会保障管理的机构主要包括: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等。4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主要负责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项目、农村社会保险以及社会保障基金等管理。民政部门负责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的管理。财政部负责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所有的机构统归国务院管理。 对于中国社会保障管理的研究,学者从不同学科,如社会保障、财政学、管理学、法学的角度,不同角度如社会公平、效率,政府的责任定位,社会管理服务等来进行研究。研究的重点主要集中在管理体制的模式(政府在管理中的责任承担问题),管理的社会化、信息化,管理体制存在的缺陷和改进对策,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以及管理体制的国际比较等几个方面。 1康士勇主编: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M),2003年8月第2版 2章晓懿:社会保障:制度比较(M),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年9月第1版 3对于中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部门设置,有各种不一的说法,在这里采用的是其中一种 4关于中央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能,也是说法各异,本文取其中比较统一的说法。

关于某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关于某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社会保障是国家的一项基本经济社会制度,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稳定石”和“调节器”。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体现,也是实现海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推动全岛开放开发的支撑。为了加强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助推平潭“后大桥时期”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根据政协工作安排,县政协组成专题调研组,对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一)以维持最低生存为目标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一是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初步建立。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基本实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不断深入。我县低保制度从2004年开始全面启动,至2009年4月底止,工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户数有7489户、16622人,全额低保的对象(五保户)1958户、2541人。月发放低保金111.105万元,人均月补差51.56元,全额补助对象人月均100元。城镇低保从1998年试行以来,低保对象已扩展到611户、1831人,低保标准单人户为155元,多人户为

145元。月发放低保金12.998万元,人均月补差70.99元。二是各种救助制度全面实施。我县高度重视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建立实施了多项救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卓有成效,不断提高农村低保家庭医疗救助标准,将农村低保户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救助标准提高到50%,五保户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救助标准提高到80%。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社会救助不断推进,落实了农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经济适用房和政府廉租房正在积极筹建之中。 (二)以维持温饱水平为目标的社会保险逐步完善。截止2009年4月,全县养老保险参保单位852家,在职缴费职工9999人,退休职工5432人,养老基金收入944万元,支出1681万元;工伤保险参保单位190个,参保职工8556人,基金收入32.88万元,基金支出26.47万元,历年滚存节余161.93万元;生育保险参保单位190个,参保职工7249人,基金收入18.8万元,历年滚存节余208.2万元。医疗保险参保职工19273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500.87万元,支出274.78万元,居民医保参保人员28638人,累计节余540.78万元。机关社保共有投保单位290个,在职参保人员7262人、离退休人员3235人,实现基金收入312809万元,历年滚存节余4594.61万元。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覆盖,新农合工作运行平稳。

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建议(一).doc

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建议(一 ) 我国社会保障实践是一种转型过程中的实践,承担了许多本不应该由其制度本身承担的功能。 因此,在现阶段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理论进行反思和调整,笔者认为尤显必要。本文将提出我国社会保障实践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社会保障改革面临的新困境,最后对用和谐社会理论指导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设计给出对策建议,以期对变化中的我国社会保障改革实践 有所裨益。 一、我国社会保障实践存在的主要问题 社会保障制度是一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压器”,社会保障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 重要内容。我国从 1949 年着手建立新型社会保障制度以来,经历了创建、发展、瘫痪和改 革四个阶段的曲折前进,目前已初步建立以“三条保障线”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为主要内容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农村社会保障事业也已取得较大进展,救灾救济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等初步展开, 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同时,我国社会保障实践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覆盖面小、存在“绿岛效应” 社会保障本质上要求能够覆盖到社会全体人员,如果社会上只有一部分人得到某个方面的保 障,就会产生在社会保障理论上称为“绿岛效应”的社会现象。而事实上我国社会保障不仅覆 盖面窄,而且覆盖方式不合理。据统计,2003 年年底,全国参加养老保险的社会成员约 1.5 亿人;全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只有440 万人,仅占登记失业人员(770 万人 )的 57%;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不到 7000 万人,参保退休人员不到2500 万人,都大大低于实际应参保人数(刘湘毅,2005) ;而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甚至还由1999 年的 9.75%下降到 2003 年的 7.06%,呈现逐年降低的趋势。被征地农民和农民工是个庞大的群体,不仅绝对数很大,而且每年的增量也很大;据估计,目前被征地农民有4000 万人,每年的增量约为200 万人左右,农民工已超过 1 亿人,每年增量保守估计也有400 万人左右。面对规模庞大的这一特殊群体,社保改革和发展凸现制度创新与储备严重不足(高书生, 2005) 。因此,我国社会保障覆盖面还 比较低,与国际相比,只相当于低收入国家的水平。与覆盖率偏低并存的是覆盖方式的不合理,以养老保险为例,享有养老保障的那部分职工领取的实际养老金占了工资水平的 80%-90%,因此其总体处于低覆盖、高替代的状况(魏杰等, 2006) 。 2、有效性不足、保障水平低 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目标在于实现对需求者的有效保障,而我国社会保障水平过低制约了这 一目标的实现。我国对远期的社会保障力度进行了限制,按计划养老金目标替代率将从80% 左右最终降至 58.8%,医疗保险待遇从 90%左右降至60%左右。失业保险等也存在着有效性 不足的问题。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虽然2002 年底城镇居民受助人口由1999 年的 266 万人增加到 2065 万人,但因保障水平低,部分相对贫困的城镇居民实际上需要帮助而得不到 充分的帮助;而在农村养老保险方面,对于1995 年 40 岁的人来说,按人均每年150 元的交费水平,且按当时复利 12%累计计息,至 60 岁退休后每月只能领取养老金额15 元,这一保障力度显然过低,不利于达到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性要求。 3、多头管理、政出多门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还存在许多问题,管理分散、政出多门,未能形成统一的管理体制。如养老保障问题,国企职工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公务员归人事部门负责,贫 困群体归民政部门负责,多头管理现象严重。由于众多机构共同行使社会保险职能,容易造成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局面,既缺乏宏观协调、缺少综合平衡,又加大了管理成本,阻碍 了社会保障改革进程。同时,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程度偏低,社会保障事项一直由政府部门承管,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支付、运营由政府部门经办,还谈不上按经济规律办事,也还未

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企业改革正深入进行,作为社会“安全网”、改革“减震器”的社会保险正面临着一些矛盾和问题。 一、社会保险制度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进行了多次改革,即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企业+社会”,到20世纪70年代的“企业保险”,再到1984年以后的“社会保险”。近16年来,社会保险在保险方式上从社会统筹到“统账结合”,在保险项目上从少到多,在保险范围上从窄到宽,不断完善。在国有企业改革、经济利益结构大调整的过程中,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虽然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与社会经济不相适应的问题,其具体表现为: 1.社会保险资金短缺,收支矛盾加剧 社会保险资金不足,支大于收是目前社会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这种被动运行的局面,给职工一种“社会保险不保险”的直觉,影响了企业及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同时也影响了企业改革中的职工安置。社会保险资金不足,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1)现行社会保险制度背负着50年的历史债务。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从1986年离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起步,1992年实行个人缴费,1996年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方式从现收现付转向了部分积累,在转制过程中就出现了社会保险历史债务问题。社会保险历史债务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新制度实施前已经离退休“老人”的养老金;二是新制度实施前已参加工作的“中人”在旧制度下已形成的养老金权益的体现额,派生出“视同缴费年限”的养老金债务。这两部分人的退休金形成了庞大的社会保险历史债务。对这一项债务,政府没有拿出补偿的具体政策,而是将负担压在了现行社会保险制度上,统账结合部分积累的筹资方式实际上又变成了现收现付式,“新人”的个人账户已成了名义账户,账户里的钱被“老人”挪用了,从而形成了空账户,这可谓是旧账未还,又添新账。这是社会保险资金短缺的原因之一。 (2)现有筹资渠道过窄,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只停留在口头上。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因不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要求而造成效益下降,缴费难度加大,与此同时,参加统筹的离退休人员却迅速增加,从1992年到1999年底,平均年增长率为11.9%。在这种状况下,原有的筹集渠道就难以满足实际支付的需要了。虽然扩面工作已引起人们的关注,列为近几年社会保险的主要工作,《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也将养老保险范围扩展到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其他经济类型的企业。但从实际效果上看,非公有制经济类型的企业尚未真正参加养老保险,有的上千人的企业只纳入几十个人,有的索性一个不纳。《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只将其他经济类型企业列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对一些参保征缴办法等具体政策,全国没有统一规定,也没有相应的法律约束。所以,使其他经济类型企业纳统工作流于形式,徒有虚名,从而导致社保资金筹资渠道越来越窄。 (3)由于社会保险制度不健全,造成一些企业有机可乘,严重欠缴社会保险费。由于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缺乏严格意义上的立法作保证,加上作为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的国有企业陷入了普遍经营不景气,效益低下,亏损严重的困境,一些好企业也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费,使社会保险基金收缴工作十分困难。近几年,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累年增加,数额惊人,小型企业上百万,中型企业超500万,大型企业上千万,虽然从中央,到省、市逐级办了“学习班”,像这样的征缴力度可以说够“强化”的了,但结果怎样?也是交一部分,敷衍了事,前账未清,又欠新账,没有解决根本性的问

社保中心管理制度

社保中心管理制度 一、责任部门 区财政局社保中心 二、责任人 承办人A、B ,主任,分管局长 三、权力行使依据 1、《齐齐哈尔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 通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齐民办【2008】 55 号文件 2、黑龙江省卫生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黑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社【2010】32号 3、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 作的通知》国发【2005】 36号 4、劳动保障部等十八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 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6】 6号

5、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6】 1号 6、黑龙江省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社【2006】 12号 四、办理各项业务所需材料 1、涉及民政部门的各项社保资金 民政部门提供所需社保资金的申请材料、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2、涉及劳动部门的各项社保资金 劳动部门提供所需社保资金的申请材料、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3、涉及卫生部门的各项社保资金 卫生部门提供卫生各项社保资金所需的考核及达标完成情况材料,及相关文件。 五、工作时限

城乡低保金,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农大学生补助,新农保,城居保等项社保资金每月需基层单位 提供相关材料及文件,社保中心审核无误,主管领 导审批后,3—5个工作日内拨付。其他专项社保资金按照省市要求及时拨付。 六、工作制度 1、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社会保障的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建议;负责有关社会保障财政政策的协调工作。 2、监督和分析分管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管理和 使用,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 建议;审核和批复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3、预算社会保障资金收支对财政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措施;编制区级社会保障基金 收支预算;年末汇总编制社会保障决算报表。 4、管理好上级财政补助安排的就业、公共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 最低生活保障、城镇无收入困难老年居民生活补贴、城市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 置等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制定区级补助标准办法及 各项社保资金的拨付工作。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党的十六大提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根据这一精神,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十四条中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反映了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宪法依据,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概念、构成和重要作用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对社会成员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受灾害、生活困难等情况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

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在劳动者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其他原因中断工作,没有经济收入或者劳动收入减少时,给予经济补助,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条件的一项社会保障 制度。从社会保险的项目内容看,它是以经济保障为前提的。一切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论其是否完善,都具有强制性、社会性和福利性这三个特点。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低收入者或者遭受灾害的生活 困难者提供无偿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 制度。从历史发展看,社会救济先于社会保险。早在1536年,法国就通过立法要求在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

中国大陆社会保障制度 框架:1、中国大陆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其特点2、中国大陆社会保障模式 3、中国大陆社会会保障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4、小组成员看法及启示 一、中国大陆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及其特点 第一阶段:创建与调整阶段第二阶段:停滞阶段第三阶段:恢复与发展阶段 创建与调整阶段: 时间;新中国成立初期至1966年内容:两项主体,三项补充 两项主体: 1、企业职工的劳动保险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 三项补充: 1、农村社队集体保障 2、社会救济 3、对革命军人的优待和抚恤 停滞阶段: 时间:1966—1978年 内容: 1、各级组织、机关被撤销 2、各项制度被否定和废止,社会工作无法可依 3、社保变成企保 恢复与发展阶段 时间:1978年至今 内容; 开始恢复国家--单位保障制(是指计划经济年代,建立在“单位体制”上的“低工资高福利”的社会保障体系。职工作为单位人,生老病死全部费用都由财政和企业负担,个人基本上不用交纳任何费用。 正式进入国家-单位保障制向国家-社会保障制(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转型时期,完成了国有企业改革服务的历史使命。 成为市场经济的主要支柱,国家---单位保障制与国家—社会保障制并存 二、中国大陆社会保障模式

--中国现阶段是一个二元经济结构的社会,二元经济结构表现为城乡对立,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与现代工业生产方式的对立。实施这一既定目标的前提是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是中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发展方向。 中国城镇的社会保障模式 城镇社会保障逐步形成了多元化的行为主体,个人是基础,单位负有缴费责任,社会承担补充和服务保障, 政府规范、组织社会保障。通过建立了多渠道的资金筹措方式,构成了法定的基本保险、企业的补充保险、互助保险和个人储蓄保险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在此基础上,逐步向社会保障社会化、一体化方向发展。 农村的社会保障模式 中国政府在农村地区推行过两项社会保障措施 ,即合作医疗和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随着农业互助合作化运动的兴起而逐步发展起来的,而社会养老保险也逐渐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现阶段,我国农村的养老形式根据担任主体的不同,主要有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社会养老三种形式。由此可以看出,农村的社会保障模式大部分是由国家和企业支助的,尽量保障农村村民的基本生活水平。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1、制度不统一(按照《宪法》的精神和社会保障的原理,任何一个社会成员都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但是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同的项目在不同的社会成员中在制度安排上有较大的差别,一部分社会成员享有较高的社会保障,而另一部分的社会成员只能享受较低的社会保障水平,或者其保障待遇有较大的差别。这种差别主要表现在城乡之间、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和其他劳动者之间。在城乡之间,根据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城镇劳动者一般享有政府提供的比较完整的社会化风险保障服务,而农村就没有这么多的保障,他们缺乏社会化的生育保障、就业保障、职业伤害保障、住房保障等。这几年推行的合作医疗制度的保障水平很低,社会养老险实际覆盖率和保障待遇也很低。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劳动者之间,社会保障的待遇差别也很大。养老保障方面,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一般是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的两倍以上而在广大的农村,其保障水平和支持力度差距更是大。) 2、覆盖范围小(社会保险权是现代社会中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应该是覆盖全体公民的,也就是说,社会保障制度没有排他性。虽然说五险的覆盖范围基本全面,可以说是“应保尽保,”但是仍有一大批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尚未实现。从全国来看,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征集对象主要是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及其职工三者缴费。但是仍有一部分的人参保率很低,他们是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以及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的人、外地农民工。原因主要是,制度设计不合理,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适应国有企业的,二是,政府认识不到位,社会保险执法不够。) 3、资金管理隐患大(近年来,随着资金管理的不断加强,行政方面的风险有所降低,但是社会保险基金仍存在着管理主体不明、投资渠道单一、效率低下等问题。在通货膨胀的前提下,存在贬值的可能,且从长远来看,基金的增值能力和支付能力也令人担忧。我国的社保基金缺乏一个明确的投资运营管理主体。在我国现阶段,大部分省市的社保基金是县级统筹管理,基金结余基本只是存在银行。我国的社保基金在投资运营渠道单一的前提下,安全性有保证,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难规避通货膨胀的风险,存在贬值的可能,我国大部分省市的养老保险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都是用的混合管理模式,个人账户很大程度上被弥补于统

2020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法制化建设现状分析精品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法制化建设现状分析 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的“安全”网,关系到社会稳定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制度工作,特别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工作。新中国成立至今,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建设已走过了50多年的历程,从1951年国务院(当时称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开始,我国已制定了多部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它们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保障公民的切身利益起着积极的重要作用。但到现在为止,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制化进程仍然较为缓慢,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管理混乱,立法工作缺乏长远规划,留下空白多 新中国成立自改革开放初,我国处于计划经济时期,社会保障都是国家财政包干的,属于单位社保,之后逐步实现单位社保向社会保障过渡。从1984年起,我国在全民、大集体企业开始逐步恢复养老社会保险社会统筹。全民企业养老保险由劳动部门经办,集体企业养老保险由保险公司负责。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又规定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除煤炭、电力、银行、邮电、铁路等11个部门为行业统筹、行业管理外,逐步由劳动部门进行统筹和管理。同时,又把劳动部门管理的自收自支单位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的养老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划归人事部门管理。另外,民政部门还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会系统实施了城镇职工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有关业务。保险公司缩小了对集体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的范围,但仍然从事一定的社会保险业务。在医疗保险方面,一些城市实行由卫生部门经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一些城市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统一由劳动部门或社会保障部门经办。至于城镇职工的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基本由劳动部门或社会保障部门经办。这种保险实际上是由各个部门对社会保险项目分而治之。到1998年3月,九届人大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管理分散在原劳动部、人事部、卫生部及各部门统筹的社会保险事业,但仍有相当一部分的管理在其他部门。 过于分散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导致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难以做到统一、规范、并形成体系,没有长远的规划,使得不同法规之间、不同制度之间缺少必要衔接,适用范围不一致,存在冲突和许多立法空白地带,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的许多问题无法可依。由于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不统一,导致了社会保障制度的不统一和不稳定。 二、立法起步早,但人大立法少,行政法规多 新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而逐步建立起来的。一般认为,新中国社会保障的立法开始,是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国务院的前身)于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为标志的。从第一部社会保障制度立法到现在,已经历了1949-1957年的创建时期、1957-1966年的发展调整时期、1966-1977年的挫折时期、1978年以来的恢复发展和改革重建等四个时期,至今已50多年的历史。但是,经过全国人大通过的与社会保障相关的法律仅有几部,且并不是独立的,大多是与其他内容互相交织,并非全部适用于社会保障领域。而由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以文件的形式下发的社会保障方面的法规、规章则相对太多,至少在100个以上。这种行政立法就像运动场上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一样,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要求相差甚远。 三、立法主体多元化,立法体制不规范 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一直是多个行政职能部门进行管理,立法的主体多元化,所以出现了政出多门的现象。各个部门都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从而导致制定出的法律、法规仅仅是某一方面或某一领域的,不具备对整个社会的全面指导作用。如民政部制定的就只涉及社会养老保险和救灾、救济方面;卫生部门就只涉及医疗卫生方面;人事、劳动部门只涉及劳动就业、失业等方面。总之,这种方式制定出的法律、法规调整的范围较小,一旦涉及到多部门的问题,就只能采取多部门联合制定行政法规的方式,如1994年4月14日就由当时的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劳动部、卫生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的试点意见》。按常规,行政法规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而中国至今仍没有社会保障方面的基本法,行政法规却一个接一个的发文,有时一年要发若干个。一些本可以由国务院颁行的法规却变成了由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致使社会保障方面的基本法律缺乏,而属于某一子系统的个别领域却有了法律,

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论文 杨佳敏

浅谈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问题及完善对策 引言(绪论) (1) 一、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现状 (2) 1.1新型的社会保障的整体框架基本形成 (2) 1.2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取得突破性进展但也面临严峻形势 (2) 二、现有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弊端 (2) 2.1.社会保障法制不健全 (2) 2.2.统筹层次低,覆盖面窄 (3) 2.3.管理体制及社会基金管理存在很多漏洞,基础薄,妨碍因素多 (3) 三、完善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的措施 3.1.加快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 (4) 3.2.以扩大覆盖面为重点,加快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 (5) 3.3.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增收节支 (5) 3.4.完善社保基金的管理,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 (5) 3.5.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6) 3.6.开展社会保障理论和战略研究,为制度和机制创新提供支持 (6) 结论 (9) 参考文献 (10) 摘要: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也是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当前我国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障制度残缺不全,保障项目较小,发展模式不够清楚;政府投入少,保障范围窄,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管理不够科学和规范;农民无力承担农村社保费用,自觉参与社保的意识薄弱。这些问题都碍于社会保障功能的正常发挥,要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必须承担起主要责任,加大对城市和农村社保的投入,尤其是对农村的社保投入;要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夯实农民参加社保的经济基础;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制度,使群众充分认识到该制度的优越性,提高群众社会保障意识;要加强社会保障立法,完善社会保障的法律体系,使各项社保工作有法可依;完善公共财政, 促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结构的调整,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本文从社会保障制度当前的现状入手,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如何完善当今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措施。 关键词:社会保障存在问题完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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