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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及询问笔录注意事项和办案技巧

现场检查及询问笔录注意事项和办案技巧
现场检查及询问笔录注意事项和办案技巧

现场检查及询问笔录注意事项和办案技巧

办案的根本就是办证据。在理论上,所有的案件都有可能受到司法审查,也就是行政诉讼。我们常常说要办铁案,经得起诉讼的才是铁案。而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进入诉讼程序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再去收集证据,所以所有的证据都必须在办案过程加以取得。当前工商机关在办案中收集证据主要在现场检查和制作询问笔录中完成。现在有一句话很流行,就是“细节决定成败”,而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应争取做到“四清”“五会”,即“依据清、程序清、事实清、思路清”;“会发现案源,会询问,会固定证据,会做思想工作,会协调内外关系”。现就现场检查和制作询问笔录办案过程中应该注意那些细节作些粗浅探讨。

一、现场检查

(一)现场检查,是指工商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涉嫌与违法经营活动有关的财物及场所进行查看、清理的执法活动。现场检查笔录,是指执法人员使用统一的格式文书,对上述检查活动所作的书面记录。现场笔录是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它的重要性要高于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现场笔录是一篇说明文,用来说明现场情况。文笔可以简练,但必须抓住重点,该说明的事项应全部记明。何人、何地、何时、何事、何数都要认真记述。

1、现场检查笔录的构成:现场检查笔录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首部是检查时间、地点、检查人员、当事人等基本情况,应逐项完整

填写。

尾部是各方确认签名,关系到现场检查笔录的法律效力,十分重要。正文,是笔录的主要部分,应该客观录实,不加评价,且要抓住重点,贴近案情,详略得当,有效反映客观事实。

2、现场检查笔录制作的要点

(1)执法主体及执法资格描述;

(2)经营主体确认,包括当事人在被检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的由来或当事人与被检查场所的关系;

(3)场所的概况;

(4)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工具、设施的名称、规格、数量、状况、摆放位置、使用情况及相关的书证、物证;

(5)与违法行为有关的人员的活动情况,包括当事人及其员工以及消费者的情况;

(6)检查人员现场检查的活动及结果;

(7)当事人在检查活动中的异常表现及其行为;

(8)现场摄影、录像、绘图以及当事人提交证据的情况;

(9)采取抽样取证、强制措施的情况。

(10)注明当事人拒绝签名或不能签名的原因,并且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字,有见证人在场的,由见证人签名见证。

情况复杂、规模较大的场所,可以按照分工,由检查人员按照各自的检查任务,分别制作笔录,最后制作汇总笔录,总领整个检查情况。

3、现场检查要素:

一要细致观察现场情况:假设执法人员到一家店铺进行现场检查,现在这家店涉嫌违法,至于具体是无照经营,还是卖假冒伪劣、甚至不正当竞争,就要看检查的发现了。请不要急着进去,我们先看看这家店的门面。上面所有的文字及图形都可能是潜在的证据。一般店门上有商标、服务内容的介绍、店的名称、招聘告示等内容。如在店名里发现有连锁等字样,要记住进去后应该要求店主出示相关文件。发现有招聘告示的,请留意它的内容特别是与时间有关的,这可能关系到店主无照经营的时间长短。走进店铺,首先应该观察里面有多少人,是什么身份,在做什么,再看货架上的商品陈列,有没有价格标签,对检查发现的情景尽量当场都要摄影取证,防止违法当事人抵赖,比如有的无照经营者会抵赖自己没有从事经营或者最近几个月已经不再经营了,这时就可以用顾客选购情景的照片来驳斥谎言。另外,经销商品的生产日期、商品的价格标签等等都要在检查过程中留意,这些细节可能会成为决定当事人是否违法的关键。

二要精心收集书证:突击性的现场检查,往往能发现比较多的书面证据。尤其是账册,甚至是简单的流水帐都不能放过,记载有经营日期、收入情况的账册都是极为有力的证据。一般这些账册大都放置在抽屉内。我们不管抽屉是否加锁,都不要未经当事人同意去打开。否则就可能演变成搜查,而我们工商机关是没有搜查权的。而且这种行为极易引起当事人的不满、甚至抵触情绪,这就可能会给后续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还要注意发现各类发票,有的是当事人所

开具,有的是其他经营单位开给当事人,包括进销货发票、税费发票、水电费发票等等,这些发票有时也有较强的证明违法行为的重要证据。

三要巧妙提取书证:有时候证据并不是放在桌面上等待执法人员去轻易的发现,很有可能被当事人收藏起来,甚至根本不在现场。众所周知,大多数被检查的当事人自然地对执法检查怀有戒备心理,可以这么说,不论我们要求当事人提供什么材料,他们总是先衡量这份材料会给他们带来那些不利,稍有疑虑,就会以各种借口拒绝提供材料。这时,如果我们采用声东击西的检查方法,就可能收到很好的效果。为此,执法人员以收到消费者举报为名,先质询其中一方当事人。当事人连忙解释,然后在执法人员要求下,当事人主动交出了相关证据,使案件取得了关键证据。

四要严格遵守现场检查的程序规定:一方面我们要尽量把现场检查过程中所看、所为情况尽量详尽真实纪录,另一方面要注意严格依据国家总局的28号令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操作。

(二)、现场检查笔录常见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部分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笔录的重要性认识

不足或错误认知,在制作现场笔录时态度马虎,操作不规范,以至于笔录质量不高,削弱甚至丧失了现场检查笔录应有的作用和法律效力。

1、客观性不突出

现场检查笔录应当突出体现笔录的即时性、真实性、现场性等客观要求,笔录中不能包含过多的主观因素。

(1)进行主观认定。有的现场笔录在初次接触涉嫌违法现场时就直接使用“违法”、“非法”、“擅自”等词语,或者象制作处罚决定文书一样,直接叙述违法情形,其中掺杂了过多的主观成份,这样的记录不符合客观性与真实性的要求。

(2)与询问笔录、告知书等混同。有的现场笔录以“据当事人口述”的形式将涉嫌违法的情形或物品的数量、价格等内容记录下来,或在现场笔录中包含事先告知的内容,这类现场笔录混淆了与询问笔录、行政告知文书的不同内涵和功能,没有发挥现场笔录证明违法事实客观存在的特有功能,甚至丧失了获取和证明违法事实客观证据的重要作用。

(3)使用模糊性语言。如在记录现场涉嫌物品的状况时计算物品数量使用“大约”、“大概”等模糊词语,或“多”、“余”、“左右”等不确定词语;在表述关键内容和违法标的物定性时不使用专门的术语或法律用语,而使用俗称、口语化用词等,导致产生歧义,从而削弱了证据的证明力。

2、主体性内容不全面

有的工商执法人员不能全面记录现场状况及检查的内容、方法、结果、相关人员的行为等情况。如:

(1)仅记录现场检查的结果而未记录过程。如未记录检查过程中的拍照、录像,收集、提取的其他证据,或邀请其他相关人员到场见证、协助等情况。

(2)仅记录执法人员的检查行为而未记录当事人的活动状况。如未记录检查过程中现场工人是否正在作业;营业员是否正在销售商品;当事人是否按要求提供票据、账册以配合检查等状况。

(3)仅记录检查的内容而未记录采取相关措施的情况。如未记录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依据现场情况而作出的先行登记保存、封存、扣留等措施。

(4)仅记录发现物品的数量而未记录其数据来源和获取途径。如未记录在检查过程中确定的物品数量的依据、方法(盘点、称重、查账等)和过程,削弱了记录中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可信度。

(5)仅记录当事人未签名的事实而未注明其不签名的原因。实践中,许多工商执法人员往往忽视对当事人未签名原因(包括理由)的记载,这样的笔录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当事人拒绝签名或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的规定。

(6)在同一份笔录中记录多处检查或多次检查同一现场的情况。这样的现场笔录其真实性受到质疑,未做到分别制作,无法证明其相互间关联性。

3、其他辅佐性项目不完整

有的工商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笔录中辅佐性项目填写不完整,甚至漏填。

(1)检查时间不明确。有的只填写现场检查的日期,而不填写起止时间,或填写的时间分不清是24小时制还是12小时制。

(2)检查地点不清楚。只有街道、路名或总门牌号,而未注明现场具体地点,或通过选择参照物的方式确定具体地点。

(3)当事人身份情况不明。不少现场笔录只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不填写其它其他基本情况(个人身份情况、企业登记情况、联系方式等)。

(4)执法人员情况不全。有的现场笔录签字未反映两名以上执法人员或记录人不在其列,从而使人对笔录的合法性产生怀疑。

(5)见证人情况不祥。有的现场笔录未填写见证人,或未具体反映见证人的身份与联系方式等情况。

一起无照经营网吧的现场检查笔录

检查时间:2004年6月29日上午10:30时至11:00时检查地点:X区X街X楼底层2号

被检查当事人(基本情况):肖XX(手印)男、31岁、(该店开办者)。

见证人:王XX

单位或住所: XX(派出所民警)

检查情况:检查人员向被检查人出示证件,告知其权利义务。

2004年6月29日上午10:30分,X工商局执法人员XXX、XX,执法证件号码:XXXXXXX、XXXXXXX对XX地方进行检查,该网吧在XX街XX号,网吧开办者XXX,在现场。该网吧有32台电脑,全部连接在互连网上,有32人在上网。网吧内没有悬挂营业执照,开办者XXX称:还没有办理营业执照。10时40分,一个上网者与XXX人结帐,上网者拿出2元钱给XXX,XXX说:一小时1.5元,你刚好一小时,找你5角。

检查人:XXX(签字)

被检查单位(人)签字(盖章):肖XX(手印)

记录人:XX (签字)

见证人(签字、盖章):王XX(签字)

点评:

1、这个现场笔录的形式要件齐备,检查人、记录人、被检查人、见证人情况清楚,签字盖章手续完备。符合证据的形式要件要求;

2、记录内容言简意赅、详略得当。既没有废话,又将能够作为证据的内容如实记录下来。现场笔录切忌记流水帐或做成了询问笔录;

3、贯彻了“如实记录”的原则,既没有使用“消费者”的字样,也没有使用“经营者”的字样,更没有加进执法人员自己的任何主观判断;

4、从记录内容的结构看:第一句说明了检查的时间、地点、人物;第2句和第3句固定了无照开办网吧的事实;

最后一句是画龙点睛的一句,固定了经营的事实。这最后一句记录的结算过程是瞬间既逝的事实,执法人员敏锐的抓住了这个机遇,并把它如实记录下来,开办者签字认可就成了能够证明无照经营的优势证据。

5、不足之处是:对该经营场所设置牌匾的名称、招揽顾客的广告用语等也应当记录下来,加强对经营事实的证明力。

6、被检查单位(人)签字(盖章):前应该由当事人注明,以上记录我已经看过,记录属实,在由当事人签字并手印确认。

调查询问笔录制作注意事项

一、询问

(一)询问的概念

询问——指工商的执法人员,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依法直接对当事人、证人、受侵害人所作的提问式调查。是工商机关在查处违法案件时,依法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的重要手段。

询问笔录——指对上述提问式调查所作的文字记录。询问工作的过程及成果,均以询问笔录的方式表现出来。

因此,做好询问与制作好询问笔录密不可分。

(二)询问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

1、合法原则。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工商机关对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法调查,询问;在询问时,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如:在询问笔录首页载明我们是某某工商局执法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等文字叙述、笔录交被询问人阅读确认并签名等等。)

2、实事求是的原则。办案人员应当做到全面调查,客观取证,耐心听取被询问人陈述,不应该先入为主带着“框框”去询问。

3、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陈述的原则。询问取得的成果固然重要,但是人的陈述始终具有不确定性,需要查证属实,经过审查判断,才能作为证据使用。通过询问得到的结果,与其他收集到的证据如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办照通知书、违章提示通知书、单据、帐册等相互验证,形成有效证据链,才能作为定性处罚依据。

4、严禁诱供的原则。诱供不仅仅会使取得的询问结果无效,还可能会使当事人逃脱或削弱必要的行政处罚,而且会损害执法机关形象。我在办案过程中曾出现过这样的问题,这里提出来,让大家引以为戒。我在办理一个无照经营案件中,询问当事人无照经营中取得违法所得时,因当事人是早点、小吃经营户,违法所得不好计算,加上我存在怕麻烦的思想,就在提问时问到,“你经营多长时间,赚了三五百块?”(当然这句话不会记到询问笔录中),当事人为了减轻处

罚,当然按照我划出的违法所得的框框回答。我认为这样提问应是犯了诱供的错误,导致了当事人所供述的违法所得不准确、偏低,从而削弱了对当事人的处罚力度。

(三)询问应注意的基本事项

这里有一个简单的口诀,形象的表述了询问应注意的基本事项。

一人被问。即询问必须单独进行,不得“开座谈会”。

二人在场。即办案人员必须二人在场。

三种对象。即被询问人有三种对象:当事人、证人、被侵害人。

四项义务。即被询问人有四项义务:配合调查;接受询问;如实陈述;确认笔录。

五项权利。即被询问人有五项权利:知情权,知道为何事被谁询问;请求回避权;陈述申辩权;阅读修改笔录权;人格受尊重权。

六项注意。即办案人员应注意:表明身份,简要提问;听取陈述,如实记录;全面调查,客观取证;抓住重点,注意策略;掌握时机,指明违法;宣传法律,适时教育。

(五)询问规则

1、熟悉案情,明确目的。执法人员在询问之前,要尽力熟悉案情,了解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曾经进行过询问的,应结合其他证据,对原笔录进行分析研究。要拟定询问计划,以增强询问的条理性。这里办案人员应当明白,事前作出询问计划,与灵活地处理好询问当中出现的各种情况相辅相成,不得顾此失彼。

2、把握好询问的节奏和主动权。询问是工商机关的执法人员依

法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与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具体体现。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之中,首先要完全集中精力,保持良好的心态,把握住自己的情绪。要以必胜的信念,通过细致准备,认真实施,一步一个足印地把该调查的问题都问清楚。执法人员要牢牢地掌握好询问的主动权,力戒急躁、畏难情绪;注意观察对方,分析其心理活动,帮助其排除心理障碍。掌握询问节奏,当对方如实陈述时,不要轻易打断其陈述;当对方明显地东拉西扯时,要及时纠偏引导;当案情有重大突破或有意外收获时,执法人员不要喜形于色,随意插话、表态,应当待其讲完后,再对不清楚的问题补充询问。总之,办案人员要通过正确的询问,体现出法律的威严,给当事人一定精神压力,使其感到不可能与法律较量,而不是与执法者个人较量,从而达到使其真实陈述的目的。

3、把握好提问方式,选择好突破口。询问的效果常常与提问的方式、策略密切相关。提问必须做到简明扼要、严肃文明、策略合法。办案人员在询问中,常选择的突破口,一是明显暴露出来的违法事实,二是两人以上共同参与或共同知晓的某一情节或事实。办案人员可以通过对这些事实、情节的一步步详细询问,从当事人不同的陈述结果中扩展线索,逐步查明整个案件的客观真实。

4、做好询问中的宣传教育工作。询问过程中的政策、法律教育,是工商机关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使之懂法守法,主动配合搞清案件事实,争取公正处理的重要措施。在实施宣传教育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把握好时机,可以根据询问工作的需要,选择在询

问的开始、期间甚至结束的适当时间进行。第二,要有的放矢,不脱离当事人本身的实际,启发其知错改过,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以便搞清事实,使案件尽快了结。第三,要注意分寸,不得言过其实,违背立法精神;不得脱离案件实际,轻易表态,否则将留下后患。第四,要结合相关证据及该案的危害后果,对当事人实施教育。

二、询问笔录

询问笔录就是询问的过程和成果的书面表现,询问笔录制作的好坏,客观反映了询问的质量,询问取得的证据也靠询问笔录固定。(一)询问笔录的概念。询问笔录是指工商机关的执法人员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向当事人、证人、被侵害人所作提问式调查的文字记录,由三个部分组成,即:首部、正文、尾部。

首部系询问的时间、地点及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等;正文部分采用一问一答式记录;尾部系被询问人确认签名或盖章,三个部分相互连贯又互不替代,缺一不可。理论上讲,询问笔录是证据中的“人证”,可以作为直接证据单独证明案件的主要违法事实。从执法实践看,询问笔录起获取线索,引导办案人员取证以及串联和印证其他证据的重要作用,而且经查实的询问笔录又是定案的重要证据。

(二)笔录的基本要求。工商机关的询问及其要求,最重要的是尊重客观真实。制作好询问笔录不仅是工商执法人员的重要“基本功”,也是执法工作的需要。只有完整、清楚、真实的笔录,才能正确反映询问工作的成果。制作笔录的基本要求:

1、如实记录,正确综合。要尽量记录对方陈述的原话,对土语

可采用括号作说明,或追问之后,让对方作出解释,以保持其真实意思表示。如实记录,并非要记录对方的废话。正确综合概括被询问人的陈述,就要准确反映被询问人陈述的原意。否则可能出现错误或者对当事人产生误导,而影响整个案件的调查工作。

2、略记提问,详记陈述。就工商机关的执法而言,进行询问的目的,就是听取被询问人的陈述和申辩。因此,除告知笔录而外,对提问部分只宜作必要的简记。由此,可以使笔录清楚,也减轻了记录员的负担。对被询问人的陈述,则应当作详细记录。只有略记提问,详记陈述,才不致主次颠倒,或误人指供、诱供的泥潭。笔录中记录的提问与回答应当相互衔接,避免答非所问。

3、询问与记录配合一致。询问应当有两名执法人员在场。一人主问,一人记录。常有主问兼记录,也应有两人在场,这种询问方式有自己的优势。

(1)记录与询问的思路一致,对于重要的提问和陈述,无须提示记录员,以免过分引起被询问人的警觉;

(2)基本上无漏记;

(3)询问与记录速度一致等。当然,另一名执法人员也不是摆设,同样与主问人员要熟悉案情,询问前要有准备,在询问中适时说话,在记录的空隙时间,应可以就案件问题向被询问人进行宣传教育,出现僵局时,应协助做做工作等,也可以做一些服务工作,尽量消除询问中的紧张气氛。

4、笔录应字迹清楚。笔录应使用钢笔或其他不褪色笔书写,避

免错、别字,字迹不得过份潦草,尽量避免删、增、涂改。整个记录应文字清楚、书面清洁、简明扼要。发生删增、涂改的地方,应由当事人确认。

5、必须完善尾部。法定程序规定,被询问人有阅读、确认、修改笔录的权利。询问完毕,应当将笔录交给当事人阅读,阅读有困难的,应读念给当事人听,允许当事人作补充修改并签名。但对当事人马上翻供者,应根据情况指出错误,做好工作再让其签名。拒不签名的,由询问人、记录人、在场人签名作证,并注明其不签名的事实及理由。尾部签名完善的笔录,才合法有效。被询问人应当在文字记录的后一行签名和日期,以免造成空白地段,节外生枝。

(三)询问笔录的审查判断。任何证据均需要经过审查判断,确定其真实性后,方可作为定案的依据。询问笔录是人的陈述,受被询问人情绪及询问时各方面因素影响,虚实并存是肯定存在的。因为当事人最了解案情,其如实陈述必然能反映案件的客观真实,但当事人又要承担案件的行政责任,因此,完全可能避重就轻,作隐瞒及虚假陈述。由此,对笔录作审查判断是非常必要的。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对笔录进行审查判断。

1、分析产生笔录的条件及可信性。比如,第一次询问,是在当事人毫无思想准备,不可能串通的情况下作的陈述,其真实程度一般要高一些。因此,应重视第一次询问。实践证明,第一次询问的成功,是全案的基础。而对当事人反常的情况下所作的笔录,则要认真分析。

2、分析矛盾。首先是笔录本身前后之间的矛盾(前言不达后语,

肯定有问题)。其次是与其他证据间的矛盾(询问与现场检查笔录不一致,就有值得调查的地方)。如果在情理上,实际条件下,都不可能发生的事,其真实程度更值得怀疑(昨天购进的不合格钢筋,今天卖掉了,绝对有问题)。

3、综合分析。分析综合全案的证据,是否已经形成证据链,笔录与物证、书证之间能否相互印证。

4、分析陈述的动机目的。尤其对被询问人主动陈述的动机、目的及可能产生的后果,要分析其真实可信性。

四、办案过程中常见问题

1、进行检查和调查不出示检查证件、或者少于两人;

2、如何按证据互相证明(证据链)的原则开展调查取证心中没有底、分不清调查取证先后顺序;

3、什么时期什么案件什么情况下对什么人员需要了解什么、可以且应当采取什么行政强制措施不清楚;

4、不及时报请立案、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事先不报请局长同意;

5、制作笔录时不如实记录被询问人的陈述;

6、证据材料和文书签名盖章不齐全;

7、不及时将有关法律文书送达,甚至不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如:不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从而剥夺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听证权);

8、对告知文书送达后当事人没有在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的不及时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9、对案卷材料特别是对证据不喜欢按先形式后内容进行全面的审查,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错误、程序违法、定性不准、存在逻辑错误的情况下仍然报送结案;

10、作出处罚决定时在自由裁量权内随意性较大,不能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罚结果与违法情节脱节,有时在相同案件对比时明显显失公正。

11、另外还有就是字迹潦草卷面不整、不及时开具罚没收据、不及时对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掌握。

无照经营案件询问笔录基本模式

一、询问人:我们是XX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这是我们的证件。现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在依法进行调查。请你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和提供证据,不得有任何隐瞒。如果故意说假话或者隐瞒案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不要说成承担法律责任)你听清楚了吗?

本项问话目的:

一是在笔录中反映询问人员履行了法定“询问调查要先表明身份、告知被询问人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的规定;

二是通过这样的告知,使当事人明白案情说假话和隐瞒案情的后果,给被询问人造成说假话就要承担法律后果的心理压力,促使其实话实说。在告知事由时,之所以只说"依法进行调查"而不具体告知调查事项,是因为考虑到以下三方面的因素:①若直接说"依法对你涉嫌无照经营XXX进行调查",很大可能会引起当事人的警惕、紧张和

抵触情绪,增加随后问话的难度。②案件正处于调查取证的环节,还没有定性,虽说是"涉嫌",总难免会给被询问人一种执法人员还没开始询问调查就已有"无照经营"这个先入为主的观点之虞。③如此表述可以通用各类型的案件,可以预先印在询问调查文书上,减少记录人员的工作量。

二、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五)项的规定,如果你认为办案人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你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请问你是否申请回避?

如果当事人需要我们回避,需说明理由。

——本项问话的目的在于贯彻《行政处罚法》的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回避规定,以书面的形式确定执法人员与当事人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以确保询问笔录的证明效力和执法的公正性。

三、问:你与XX店(厂、公司等)是什么关系?

——这项是为了确定询问人是否当事人,是否无照经营责任的承担者。如该人是当事人委托来接受问话的,要请其出示委托书,且要确定该人是无照经营的参与者或是了解当事人无照经营情况的知情人。受委托人理想的回答是:"我是XXX(当事人)雇用的从业人员,我受其全权委托,来这里接受调查和处理。"如果是当事人(负责人或者是投资人)亲自来的话,那就可以直接接受询问调查,否则就要当事人出示委托证明。实践表明,对行政违法责任人的确认一项是行政处罚的一个难题,也是处罚能得到执行的关键之一。在实践中,不止一次发现提出这个问题后,往往会意外的发现之前的调查工作中

初步认定的当事人并不是真正的当事人。例如经常遇到产权转让等情况,以及发错询问通知书,或者合伙经营等特殊情况。

四、问:请介绍你本人的基本情况。(问清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住所及现住址、联系电话等。)

如果此人是当事人,要特别注意三点:

①要通过查明当事人的年龄来判断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可承受的行政法律责任的程度。判断标准根据以下两方面的法律规定:一是《民法总则》中规定:1、10周岁以上到不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时,不给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时,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②问明当事人的文化程度。这关系到当事人是否有能力通过阅读核对询问笔录,关系到需不需要办案人员宣读笔录的问题。如果当事人是文化程度低,还要了解其具备什么程度的阅读询问完成时还要确认其能不能看懂笔录,需不需要宣读。

③问明当事人的住所、现住址、联系电话,这关系到法律文书的送达、行政处罚的执行等方面的后续工作。

五、问:请介绍一下你经营的XX店基本情况。

这项问话,目的在于了解无照经营的规模、营利能力和对罚款数

额的承受能力,以作为量罚参照。引导被询问人回答的事项有:1、经营地点;2、经营面积;3、经营范围;4、从业人员;5、经营成本,以及从业人员工资、店铺租金和其他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成本,如水电费等。这虽不影响"非法所得"的确认,也不必详细问明,但了解一下可籍此对当事人的处罚承受能力有个底,保障行政处罚的可执行性。

六、问:你是何时开始对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本项在于问明无照经营继续和持续的时间,以作为处罚从轻或从重的考虑情节。须注意,《行政处罚法》有这方面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七、问:你从事经营的房屋是自有的还是租赁的?如是租赁,是否有租赁合同?请出示租赁合同?

本项问话目的在于通过租赁合同来确定被询问人回答的开业时间的真实性,如果合同的签订时间与上面回答的开业时间相差很大,则要在下一项问话中要求其解释。(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是X 年X月X日,而你之前说开业时间是X年X月X日,存在着很大的时间差,对此你有什么解释?——此项是为了进一步确认被询问人所说的开业时间的真实性。建议在两个时间存在明显不合情理时使用。)在询问经营场所租赁事项时,还应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询问当事人在租赁关系期间,经营场所出租方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无照经营。

9、问:你投资了多少?开业至今,经营额为多少?利润有多

检验机构内部审核流程简析及注意事项总结

检验机构内部审核流程简析及注意事项总结 实验室内部审核是质量负责人最重要的岗位职责,实验室应根据预定的年度内审计划,定期对其活动进行内部审核。目前,大多数的实验室都有制定相关的内部审核程序文件,但是对于内部审核工作的具体开展实施还存在一定的困惑。笔者结合多年内审工作以及最新体系的学习,现将内部审核的流程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加以总结,仅供 内部审核流程 依据计划日程表及管理层需要制定内审年度计划表内部审核的周期通常应该为一年,内审必须在当年完成,不可跨年度。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管理层需要时,决定是否做临时内审,也叫附加审核,比如说,对于很严重的不符合项情况下,才加附加审核,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的。 详细可参考: CNAS-CL01 4.11.5 附加审核的要求。 一般的内审年度计划表则可以在本年度年初制定。属于年初制定五大计划的一种。 年初制定五大计划包括: 年度内部审核计划; 人员培训计划; 仪器校准计划;

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 能力验证计划。 年度内审计划一般是由质量负责人编制,由单位最高管理者批准实施。 组建内审组 质量负责人组织策划内部审核,组建内审组。内审组成员必须是经过20 个学时的培训,取得内审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由单位出具内审任命书。 编制内审实施计划表(内部审核方案)此处编制的计划表是针对本年度本次内审实施计划,不是年初制定的年度内审计划。内审实施计划表是针对本次内审的详细计划,内审前一周下发相关部门科室内审实施计划表,相关科室提前准备材料。内部审核计划表要包含审核目的、审核范围、审核依据、审核日期、审核组名单、首次会议具体时间、审核日期时间、受审核部门及其对应的要素条款,相应实施内审的审核员姓名,末次会议时间、审 核报告、纠正措施的跟踪检查,如图,内部审核方案表供参考。 内部审核方案表

调查询问笔录应当遵循的十条原则有哪些培训资料

调查询问笔录应当遵循的十条原则有哪些

调查询问笔录应当遵循的十条原则有哪些 1、合法。证据必须依法取得,违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执法人员在向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行使调查询问职权时应当遵循法定的程序,如表明执法人员身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讲被询问人的权利、义务等。 2、全面准确。询问笔录应当记录与案件有关的全部情况,采取一问一答式,用“问”、“答”表明,把违法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人员、动机、手段、过程、结果、目的等情况询问清楚,以反映违法行为的全貌。要按照事件发生的前后经过或其内在规律进行询问。所为准确是指用语严谨明确,不得含混不清,尽量少用或不用大概、可能一类闪烁其辞的字句。同时,不要问与案件无关的问题。 3、个别询问。一份笔录只能询问一个人。询问的对象不同,询问的内容应该有所侧重。如果较为复杂的案件,就同一个问题一份询问笔录表述不完,可以分成若干笔录,不要硬将所有内容写在同一份询问笔录上。一个案件如果涉及数个当事人,应当分别进行询问,分别制作笔录。多份笔录之间不能相互矛盾。 4、一事一问。一份询问笔录只能就一个违法行为进行询问。如果一个案件涉及多个价格违法行为,应分别制作询问笔录。 5、略记提问,详记陈述。进行询问,就是记录被询问人的陈述内容。因此,提问易简,陈述应详。只有略记提问,详记陈述,才不致主次颠倒。提问与回答应当相互衔接,避免答非所问。 6、如实记录,正确综合。记录内容要真实具体,尽量如实地记录被询问人陈述的原话,不随意取舍。记录原话并非记录废话,对当事人凌乱的陈述,可准确的综合后记录下来,但要符合被询问人的本意。 7、当场纪录。询问笔录的制作应当在询问过程中进行,不得事后追记和补缺,否则就会影响其原始真实性。应使用钢笔或其他不退色笔书写,避免错别字和删、增、涂改。做到文字清楚、书面整洁。 8、交由被询问人确认。询问笔录的内容是被询问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没有被询问人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就会在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有异议,留下隐患。因此,交由被询问人确认是调查询问笔录制作的原则之一。询问笔录经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应由其签注“本记录我已看过(或已向我宣读过),与我讲的一致”,并逐页签名、盖章。发生删增、涂改的地方,应加指印或盖章。执法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签署的姓名和日期应当在文字记录的后一行,以免造成空白地段,节外生枝。 9、不对事件的合法或违法进行评判。调查询问的目的在于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的真实性客观性,询问笔录只是就事论事,调查事实真相,反映事实过程,通过询问发现线索或者佐证证据。如果在询问中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评判,容易导致被询问人不能自觉配合,使询问陷入僵局,反而达不到预期效果。因此,不要出现“对你单位的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作出处理。你有什么意见?”、“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属于乱收费的违法行为”等定性的词语。 10、严禁诱供。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式收集的证据是无效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力求避免提示性或诱导式的笔录。有的执法人员为图省事,把被询问人的意思通过自己的语言整理成文字作为询问内容,然后问被询问人是不是这样,

调查询问笔录格式及注意事项

到有位网友想要询问笔录的范本,我自己没有扫描仪,呵呵,把这个弄上来,希望能有用。这是我2004年弄的,2007年条例出台后,我改了一次,但是那个版本的我没有找到。但应该改动不多的。 调查询问笔录格式及注意事项 1、被调查询问人的自然情况、联系电话、要写清楚; 2、询问开始要首先说明(顶格写):我们是“********”事故调查组的工作人员,现在就事故的有关问题向你进行调查和询问,你要如实讲,否则要负法律责任,你清楚不?(回答):清楚。是否申请回避?回答不申请回避。 3、提问用“?”,回答用“:”,提问和回答均独立成自然段。 4、询问完成后,要让被询问人自己读一遍询问笔录,有不同意见的补充和改正,在原位置写不下时,在末尾重新写。无误时,让被询问人写上,“以上材料我看过,和我说的一样。”并签名。签名后又有新问题,接着做笔录,并重新签名,或者重新做笔录。 5、每一页下端的被询问人签字一栏都要签字,“共多少页,第几页”都要写清楚。 6、按手印。在被询问人的名字处、有勾抹处都要按手印,同时在被询问人此次笔录所有页的右侧按顺序排列好后按手印,要全部覆盖所有页。 伤亡事故调查问题 询问时要求事故单位提供一至二名联络人员,随时协助调查。 应该询问的人员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负责人),和事故有关的工段(队)长、班组长,伤亡人员的同班组人员、和受伤亡人员一起工作的其他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其他有关人员和知情人员。 要对被询问人调查询问下列有关问题:(不是对每个被询问人都提出所有的问题,作调查询问笔录必须及时,事故发生后越快越好) 一、公共问题: 1、询问清楚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或职务、工龄、本工种工龄、与事故单位的劳动关系? 2、持有本工种或职务所需证件情况; 3、持有本工种或职务证件是在何时何地接受的何种培训和教育? 4、接受入厂三级安全教育情况(何时何地接受何人培训、多长时间、怎么进行的考试) 5、简单叙述一下你知道的事故经过? 6、出事当天,什么时间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势动作(或位置); 7、本岗位的工作职责或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什么? 8、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和质量状况; 9、有否岗位操作规程?知否具体内容? 10、安全生产会议情况?班组安全会议情况?(看记录) 11、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应注意它的有效性、质量、使用范围; 12、出事前受害人或事故有关人员的健康状况; 13、看出事故时的设备设施缺否安全设施?为什么没有安全设施?看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情况(是否因为没有投入导致发生事故)?(看票据) 14、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职责履行情况: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情

内审技巧及注意事项

内审技巧及注意事项 一、内审应准备或熟悉的文件及辅助工具 1、审核依据的标准,如标准条文、相关法律法规等 2、审核依据的文件,如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 3、内部审核相关程序。 4、审核计划。 5、上次审核不符合报告单(记录审核所发现的缺点)。 6、内审查检表 7、笔记本、书写工具。 二、审核技巧: 1、检查表的使用: 审核时应灵活使用内审查检表,正在审核过程中,审核员可以临时向内审查检表中增加检查项目、可以暂时把内审查检表放一边去检查其它项目,过后再回头按照内审查检表进行审核,或者也可以决定不审核检查中的某些项目。内审查检表的目的主要是使审核员能够计划和控制审核工作。 2、进行审核 进行审核时,活动的顺序如下: —通过与被审核方人员会谈、查阅文件、记录、观察受控状态下的过程、检查物料和设备等确定事实; —记录事实,作为审核时发生的事情之证据; —对事实进行评价,确定是否存有不符合项的客观证据――合格还是不合格; —根据不符合项对管理体系和产品或服务质量的重要性,对其进行严重度分类――观察项、轻微、严重三类。 3、确定事实 主要是通过与被审核方人员会谈和查阅证据的方式来确定事实,面谈对象可以是该组织的各级人员。 一次成功的面谈必须遵循4个关键步骤。这些步骤可能显得有点过于简单,但不时地想起这些步骤会对审核工作极有帮助。这4个关键步骤如下: (1)介绍你自己; (2)解释审核的目的和重要性,并请求被审核方提供协助,以便达到审核目标。 (3)进行提问,以获取信息,解释并记录你观察到的任何结果,对你报告的任何不符合项,要征得被审核方确认。 (4)感谢对方的合作。 另外就是查资料和记录时,应做到三三原则:查看三份以上的记录、查看三处。这样可以查到是点还是面的问题。 4、记录事实 审核员要清楚、完整和准确地作笔记,这一点很重要。内审查检表确定了要审核的样本,但笔记才是记录实际评审过的样本。笔记可提供信息,以纳入审核报告中。还可提供信息供日后参考,如果笔记与其它审核员关心的问题有关,还可交由他们进行调查,并且可用于计划以后的审核。 要记录观察到或陈述的问题之实际详细情况。记录的信息必须可以追溯。如果报告了

询问笔录制作技巧

询问(调查)笔录制作技巧 一、询问笔录的概念及意义 询问(调查)笔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的办案人员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对当事人和证人进行询问或调查,以及当事人就案情进行陈述、辩解所制作的书面记录。制作询问笔录,一方面可以查明案情,判断当事人的行为是否违法;另一方面可以听取当事人的辩解,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询问前的准备 询问前准备的目的是理清思路,突出主题,紧紧围绕案件事实展开询问。 (一)及时组织询问人员。询问人员必须是具有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且不得少于二人。在询问中,询问人和记录员应有明确分工。对案情复杂的重大案件,要相应加强询问力量。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询问工作一般由专人负责到底,不要轻易更换询问人员。如果是重大或复杂案件,执法人员一定要先开一个准备会,确定由谁询问、谁记录、询问什么内容、切入点在哪里、可能碰到什么问题。 (二)熟悉研究案件材料。询问人员和记录人员都要认真熟悉案件材料,只有全面地掌握案件情况,才能明确询问方向,把握好询问的有利条件,克服不利因素,找准突破口,选择适当的询问途径。 (三)研究有关的专门性问题。在准备工作中,办案人员要掌握询问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专门知识,对可能遇到的专门性问

题,如自己不能解决,事先就要请教有关专家或征询权威部门意见。 (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案件有关材料,对当事人的涉嫌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法规规定,在询问之前应有一定的了解,熟悉法规条文所规定的内容和含义。 (五)研究制定询问方案。确定询问顺序,包括从哪里问起,先问什么,后问什么,怎样扩展深入等内容。拟出一个询问提纲,以免询问时遗漏。 三、询问笔录的基本制作过程梳理 (一)要使用统一格式的询问笔录纸。询问笔录首页要用统一格式和内容的询问笔录纸,次页用印刷的笔录续页纸记录。 (二)要按笔录纸设定的格式内容填全。准确记录询问的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及其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单位或家庭住址、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基本情况。 (三)表明询问人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告知被询问人权利义务。 (四)被询问人陈述的内容是询问笔录的主要部分,应记录完整、准确无误,书写工整。如果询问是分几次完成的,则每次询问都应制作笔录,并应按照时间顺序整理成一份系统、完整的记录。 (五)询问结束,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阅读有困难的,应当向其宣读。询问笔录如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其更正或补充,并在更正或补充处签名、盖章或以其他方式确认。经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盖章或以其

询问笔录七个要素

制作笔录应遵循的七要素 案件笔录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执法质量,是决定案件成败的关键环节。要做好笔录应遵循以下七方面要素: 一、程序合法 (一)时间合法。时间不合法主要有以下几点:(1)超时。刑诉法规定一次讯问不能超过12小时。造成超时的一般不大会有。但有的一不注意也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那些需要连续审的案件,上一次笔录没有结了,第二次接着审时,时间跨度就会超时。因此,作笔录的人要注意这个问题,每次笔录当场了结,第二次重新写。(2)同一时间同一人做多份笔录。在几次法制检查时均出现这样的情况,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的原因是作笔录的人没有及时填写起始和结束时间,没有及时要讯问(询问)人签字,后面整理案卷时,没有认真核对,就写上了时间(主要是结束时间)或叫人签上讯问(询问)人,以至出现同一时间同一人做多份笔录情况。(3)笔录做在发案前。原因是作笔录人的记错了日期,比如把今天当成昨天等。(二)地点合法。地点不合法,主要有:把传唤、传讯的人传唤、传讯到其户籍所在地以外县(市)的地方作笔录。在没有签发询问通知书的情况下在公安机关做询问笔录等。 (三)告知到位:告知问题目前基本已解决了,现有的笔录头

已把告知的内容写在里面,关键是我们调查取证时要带全各种笔录头,同时要把需告知内容宣读给对方听。 (四)做笔录的主体合法。以前会出现做笔录的主体不合法情况,现在基本上没有出现。主要是让没有执法权的人,比如让职工、协警、大专院校的实习生以及刚入警没有经过培训没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作笔录。 (五)核对规范。笔录核对一定要规范,要细心认真,要逐字逐名的核对,要把笔录中语句不通的、有错别字地方,逐一找出加以纠正。最后要对方写上上级要求的规范词句即:“上述笔录我已看过(读给我听过),与我讲的相符”。(六)被做笔录对象身份清楚。制作笔录时要问清被制作笔录人的户籍地,常住地,工作单位(服务场所),身份证号码等,也就是说笔头上要填写的地方,要尽量填写完整。但是有一个问题是容易被忽视的,特别是证人,要问清与当事人的关系,如有无亲属关系、同事关系等,这里会牵涉到证词的真实性、可靠性及证词的证明力大小的问题。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是要引起注意的。 二、内容完整 (一)五要素齐全(时间、地点、人物、过程、结果)。有的人作笔录时过程等都写的很清楚。但是对时间、地点、人物、结果却写的不全。有的人一开始就去写过程,在过程写好之后,没有反回去问一下事情发生的时间或地点等。这五要素

质量管理体系各条款现场审核记录要点

质量管理体系各条款现场审核记录要点 现场审核记录作为审核证据的信息载体,记录了审核中所收集到的、已经证实的与审核目的、范围和准则有关的适当信息,表明了审核所取得的结果,并提供了审核所完成活动的证据。充分、适宜的审核记录是形成审核发现和得出可信的审核结论的基础,与审核实施的可信性和有效性密切相关。 现场审核记录所填写的内容包括:现场审核到的符合和不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客观事实,能够为认证机构评价组织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提供证据,具体要求如下: 4.1质量体系总要求 简要介绍组织按标准要求建立了文件化的质量体系,体系中所确定的过程及内审、管理评审、持续改进实施的符合性。该条款也可以在各条款审完之后综合描述。 4.2.1文件要求总则 质量体系文件层次,质量手册,质量程序文件数量,作业文件数量,质量记录数量。4.2.2质量手册 简要介绍质量手册中对有关条款的删减及其符合性,过程描述的符合性,是否引用程序文件。 4.2.3文件控制 审核到的“文件控制程序”及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抽查质量体系文件是否经审批,是否有受控标识(抽数量不少于3 个);需要文件的部门和场所是否得到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外来文件是否有识别标识并受到控制,是否发放到需要的部门和场所;文件更改控制的符合性;作废文件控制的符合性。 4.2.4记录的控制 审核到的“质量记录控制程序”及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抽查到的质量记录名称、保存期限,以及质量记录控制符合与不符合质量体系要求的客观证据。 5.1管理承诺 最高管理者如何作出管理承诺,包括:顾客要求,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国家、行业标准,方针、目标、管理评审、资源保障。 5.2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最高管理者如何了解到顾客的要求,如何确保满足顾客的要求。 5.3质量方针

餐饮服务询问笔录注意事项及常问问题

餐饮服务询问笔录注意事项及常问问题 这里有一个简单的口诀,形象的表述了询问应注意的基本事项:一人被问。即询问必须单独进行,不得“开座谈会”。 二人在场。即办案人员必须二人在场。 三种对象。即被询问人有三种对象:当事人、证人、被侵害人。 四项义务。即被询问人有四项义务:配合调查;接受询问;如实陈述;确认笔录。 五项权利。即被询问人有五项权利:知情权,知道为何事被谁询问;请求回避权;陈述申辩权;阅读修改笔录权;人格受尊重权。 六项注意。即办案人员应注意:表明身份,简要提问;听取陈述,如实记录;全面调查,客观取证;抓住重点,注意策略;掌握时机,指明违法;宣传法律,适时教育。 常见问题 问;你在该店从事什么工作?该店经营有多长时间?你与该店负责人(业主)是什么关系?你与被检查场所的关系? 问;该店共有多少餐饮服务人员?都参加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吗?都取得XX年度个人健康证明吗? 问;我局执法人员XX月XX日上午(下午)在你店大堂(库房、冰箱、展示柜),内查见超保质期限的XX(详见扣押∕查封物品清单)是事实吗?

问;这批次XX是你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进的货物?单价是多少? 一共进了多少瓶?销售了多少瓶?还剩多少瓶? 问;你学习过《食品安全法》吗?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无标签的预包装的食品)是禁止经营销售的,你知道吗? 问;你知道从事餐饮服务人员每年都必须参加健康体检吗?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问;你店从业人员XXX等XX名为什么没有取得XX你度从业人员个人健康证明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问;你知道从事餐饮服务时,对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时要索取对方的经验合格证明? 问;你店在对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时为何至今仍不索证、查验和记录? 问;你店每月的营业额是多少? 问;我们执法人员现场拍照你知道吗? 问;你还有什么需要补充说明的吗?

国土资源立案询问笔录注意事项及流程

1、调查取证。调查的准备工作。①及时指派办案人员,不得少于2人;②办案人员接受案件后,应认真熟悉材料,审查案情,确认违法当事人,制定调查方案,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包括违法当事人。 调查要求有7个方面:①应当有两名以上调查人员参加; ②要出示监察标志和证件;③要讲明法律和政策,要求如实反映和说明情况,并作好调查笔录。必要时,可以录音或要求被调查人写出证明材料;④进行现场勘测,应通知有关的基层行政人员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到场,记载好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的姓名、职务和勘测人员、记录人员姓名,绘制现状图纸或拍照、录像;⑤调查笔录要交被调查人员过目或向其宣读。被调查人要求修改的,要让被调查人盖章印上指纹。对笔录无异议后,签名或盖章;⑥有关资料或原始记录材料,要进行复印;⑦凡涉及到复杂案件,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应当聘请有关专业部门或专家予以技术鉴定,并提出结论性意见。 在土地违法案件调查中,对明显有违法行为的,办案人员应提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时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停止其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2、调查询问与立案、下发《停建通知书》先后顺序问题。 调查询问与立案孰前孰后?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立案与《停建通知书》孰前孰后?根据《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经立案调查认定有违法行为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当事人”(部门规章)。《浙江省土地监察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调查有土地违法行为,并正在进行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违法单位或个人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听候调查处理”(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3、询问方式。一般采用一问一答,或者先陈述,后问答等两种方式。 4、询问原则。①不能推定有违法行为;②注意通俗化语言表述。 5、证据收集:(1)农村个人建房主要询问内容及证据收集:身份证明、家庭人口状况、原有老屋情况(土地证)、土地来历情况、房屋审批情况、房屋建设情况(违法时间、违法行为人)、房屋座落及四至情况、两个规划情况、土地详查地类情况、现场勘测情况、现场拍摄照片(时间、摄照人、指认)、国土部门制止情况、其他部门有无处罚情况等等。

制作询问笔录的注意事项 - 法律文书

制作询问笔录的注意事项-法律文书 询问笔录是指对调查、询问所得情况的书面记录。询问笔录制作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在案件的查处工作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制作询问笔录的时候要尽量避免以下问题:(1)避免案前准备工作不充分,没有拟好询问调查提纲。有的执法人员认为做调查提纲麻烦,摸着石头过河,心中没有数,不知道先问什么后问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什么,该记什么,不该记什么,有时候很简单的违法事实,询问的前言不搭后语,甚至一件小事情多次找当事人也询问不清,没有目的性,孰不知,我们面对的经济违法当事人是十分复杂的,询问笔录一次不清楚,下次再问,有可能什么也得不到,或者得到相反的结果。因此好的调查提纲,能使执法人员对整个案件的调查脉络清楚,其调查提纲由两名执法人员共同起草,能够使两人在案件调查时做到互相沟通,在询问的时候,不论谁问谁记录,都能够按照同一思路询问、记录。(2)避免询问当事人的时候不表明身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办案人员在调查取证时,应当出示办案人员执法身份证件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证明文件。具体到执法办案过程中,主要是执法人员在对有关场所进行检查、询问当事人、询问证人之前必须向相对人表明身份。但是在实践中,执法人员往往忽视了这个程序要求,直接进行现场检查或询问当事人、证人,从而影响到所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的证明能力和执法的严肃性。(3)避免违法当事人的姓名记述不清楚。例如:在询问笔录字头中写的是“王建清”,而在询问过程中却写成“王健青”。我认为在询问当事人姓名的时候,应该以当事人的身份证为准,并且当事人签字的时候也应该以其身份证为准,这样做才更加严谨。(4)避免询问笔录目的不强,证明力差。在询问的过程中,由于案前没有做好准备工作,对案情没有充分了解,所以在询问的过程中,不能一针见血的将违法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询问清楚,或者应该追根溯源的情况,却避而不问等等漏洞,造成笔录没有证明力。(5)避免询问笔录相互矛盾,不统一。有的案件需要多次询问违法当事人,了解违法事实和违法商品的数量,所以,执法人员最好在下一次询问时候,仔细阅读当事人上一次的笔录,对进一步核实的违法事实、数字进行统计,作到心中有数。那么,在询问过程中即使当事人回答的有出处,也能直接指出来,以便再一次确认,直到询问笔录最后达到统一。现实中有些执法人员由于没有仔细阅读上一次笔录内容,对有些事实、数字模糊,造成了询问笔录之间的矛盾,给案件的查处、结案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

《询问笔录的实例》

《询问笔录的实例》 询问证人笔录 询问地点:××厂会议室时间1988年12月9日自11时58分开始至13时30分结束 询问人:××市公安局××区分局刘××证人:袁×,男,现年××岁,×族,成分学生,文化程度高中,职业××市××中学××班学生,住址××市××区××村××号,证人与被告人关系:同学、邻居。 问:我们是公安局的。今天找你来,主要是证实一下有关何××杀人的情况,希望你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如实地提供证言,不得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否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答:是的,我一定如实地说。 问:你现在就实事求是地讲何××的犯罪活动。 答:今年11月14日中午,我同何××在我们家楼上扶着栏杆耍时,何提了:“11·27的时候我们到××山去耍,把周×的汽枪借去玩,看到哪个地方去弄(偷)点钱。”我说:“现在‘烫得很’(公安局管得严的意思),不好搞。”11月18日中午他对我说:“我们今天晚上去偷××厂的二宿舍(女工宿舍),你吃了晚饭后在茶园等我。”我说:“二宿舍没有什么偷的。”他又说:“去闯一回。”当天晚上我吃过晚饭就在茶园等他,大约7点过一点,我们就在茶园相遇了。

于是,他就叫我走,走到厂大门口铁栏处站着,他说:“我到二宿舍去闯一下,你给我放哨。”我说:“行!”之后我也尾随下去。我们在厂里转了一下,就到外宾厕所去解便。在厕所里,他叫我先去看一下有没有人,我看后去告诉他“二宿舍门前有个女工在洗衣服。”他解完便也转到二宿舍背后,看到有人洗衣服,就没有去偷二宿舍,我也没给他放哨。等了一会,我就转到茶园去看赵××等打牌,不知道他到什么地方去了。大约8点多钟的时候,厂里职工唐××来茶馆里说:“厂里杀了人,高×被杀伤了。”当时我就怀疑是何××杀的。后来又听说罪犯是穿的米黄色上装,我就更怀疑是何××杀的了。 问:你有什么根据? 答:因为何××当天晚上是穿的米黄色中山服。 问:你看清何××下装穿的裤子,脚上穿的什么鞋子? 答:下装是浅蓝色涤纶长裤,没有注意脚上穿的什么鞋子。 问:18日晚上你看见何××身上带有什么凶器? 答:有把水龙刀,我们两个从茶园出来,走到厂门口,他把刀拿出来向上抛起耍时,我看得很清楚。 问:这个刀(出示刀),你看是不是何××在18日晚上耍的那把? 答:是那天晚上我看见的那把刀,一点不错。

询问笔录的制作要点及注意事项

询问笔录的制作要点及注意事项 一、询问笔录的概念、意义 询问当事人及案件的关联人是一项执法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7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经过核实的询问笔录,是案件定性的证据之一。《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八类: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电子数据;5.证人证言;6.当事人陈述;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可以用询问笔录的形式予以固定,作为证据使用。但只有单一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1、概念。询问(调查)笔录是指行政机关的办案人员为了查清案情,对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及当事人就案情做出陈述、辩解时所制作的有关询问、调查情况的书面记录。 2、询问的意义。一是为了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印证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判明案件的性质;另一方面可以听取当事人的辩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询问前的准备

1、及时组织询问人员。询问人员必须是具有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且不得少于二人。在询问中,询问人和记录员应有明确分工。对案情复杂的重大案件,要相应加强询问力量,必要时部门领导亲自参加指挥或进行询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询问工作一般由专人负责到底,不要轻易更换询问人员,以便保证询问得到信息的完整性,以利对案情的分析、判断。 2、熟悉研究案件材料。询问人员和记录人员都要认真熟悉案件材料,只有全面地掌握案件情况,才能明确询问方向,把握好询问的有利条件,克服不利因素,选准突破口和询问途径。 3、研究有关的专门性问题。在准备工作中,办案人员要清楚询问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专门知识,对可能遇到的专门性问题,如自己不能解决,事先就要请教有关专家、有关单位求得帮助和指导,以便掌握有关的专门术语进行询问。 4、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案件有关材料,对当事人的涉嫌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法规规定,在询问之前应有一定的了解,并熟悉法律法规条文所规定的内容和含义。只有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执法,这也是依法行政必备的素质要求。 5、研究制定询问方案。确定询问顺序,包括从哪里问起,先问什么问题,后问什么问题,怎么样扩展深入等内容。 三、询问内容 1、辅助内容。辅助内容是指有关询问的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及各自的自然情况(询问人和记录人

一级建造师现场审核六大注意事项

年一级建造师现场审核六大注意事项 1.规定时间,规定地点 这是首先要注意的,绝对不能错过。你现在要准备的,就是将“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拿到身边,准备审核时用,提前几天才想起来就来不及了。尤其是报考增项的同志们,审核时需要“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一定要提前向单位要过来,审核前几天才要的话,以很多人事部门的效率,怕是来不及,错过今年的报名。 相关新闻:年一级建造师报名资格审核时间汇总 2.填写报名 网报成功后,需要把报名表打印出来,做三件事:盖章、签字、贴照片。盖章,公司需要有相关资质,这个不用多说。但是这个不一定要公章,人力资源的章也是可以的,所以一般没有必要去麻烦找公章。签字,这个很多人会忘记,不过在现场临时签一个也没有关系。 贴照片,这个看起来不是什么技术活儿,但很多人却会在现场卡在这个地方,因为照片不符合规格。人事考试中心会明确规定照片的规格,如:2寸、蓝底、免冠、近期照。四个都得符合。很多人要么是白底,要么是很久前的照片,现在发型都变了,这些通常都是不能通过的,需要重新照,这就导致审核时,周围的照相馆生意火爆,而且收费比平时贵出好几倍。 有的地区还需要额外带上几张符合规格的照片,用作后期证件制作。 3.身份证 注意这个需要原件(有的地区还需要带上复印件)。还有一点要注意:如果你是让别人代为审核,那么需要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写明让人代审的原因,然后签字。

4.毕业证 首先,如果你有多个学历证书,你在报名表上填写的是什么专业和学历,那就必须拿着对应的毕业证过去审核,不然也会通不过。毕业证是需要原件的,有的地区还需要带上复印件。 其次,如果你的专业,不是“专业对照表”上明确说明可以报考的,而是没有说明的“相关专业”,那你能否通过,就得听审核者的了。如果他说不行,可以稍作理论,但别太纠缠,没有作用的。(经验:一般审核时候有很多审核者,最好找看起来比较年轻的,容易通过) 最后注意:千万不要拿着假证书过去拼运气,审核的人很多都能分辨真假证件,而且一旦发现是假的,立即没收,取消报考资格,并拉入黑名单。 5.高中、中专毕业证,有时会有大作用 如果你的学历和专业都符合条件,但工作年限达不到,不妨带上你的高中毕业证或者中专毕业证,尤其是中专的,会有一定的作用哦。 6.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社保问题:(具体以当地报名通知要求为准) 报考一级建造师的人员须要有单位缴纳的社保,不接受个人缴纳社保(农保)人员报考,正在缴纳社保的单位跟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准备好单位社保缴费记录单证明(社保中心盖章有效)备查,社保缴费记录单上要显示有工作单位及缴纳年度。 其中对于工作年限刚超过一建报考年限要求的新考生(一般为1987年后出生)现场资格审核须同时提供满报考年限的单位社保缴费记录单证明。 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核现场如对其他考生工作单位、是否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岗位及工作年限等有疑义的,考生同样需根据审核意见及时核补满工作年限的

调查询问笔录格式及注意事项

调查询问笔录格式及注意事项 1、被调查询问人的自然情况、联系电话、要写清楚; 2、询问开始要首先说明(顶格写):我们是“********”事故调查组的工作人员,现在就事故的有关问题向你进行调查和询问,你要如实讲,否则要负法律责任,你清楚不?(回答):清楚。是否申请回避?回答不申请回避。 3、提问用“?”,回答用“:”,提问和回答均独立成自然段。 4、询问完成后,要让被询问人自己读一遍询问笔录,有不同意见的补充和改正,在原位置写不下时,在末尾重新写。无误时,让被询问人写上,“以上材料我看过,和我说的一样。”并签名。签名后又有新问题,接着做笔录,并重新签名,或者重新做笔录。 5、每一页下端的被询问人签字一栏都要签字,“共多少页,第几页”都要写清楚。 6、按手印。在被询问人的名字处、有勾抹处都要按手印,同时在被询问人此次笔录所有页的右侧按顺序排列好后按手印,要全部覆盖所有页。 伤亡事故调查问题 询问时要求事故单位提供一至二名联络人员,随时协助调查。 应该询问的人员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负责人),和事故有关的工段(队)长、班组长,伤亡人员的同班组人员、和受伤亡人员一起工作的其他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其他有关人员和知情人员。 要对被询问人调查询问下列有关问题:(不是对每个被询问人都提出所有的问题,作调查询问笔录必须及时,事故发生后越快越好) 一、公共问题: 1、询问清楚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或职务、工龄、本工种工龄、与事故单位的劳动关系? 2、持有本工种或职务所需证件情况; 3、持有本工种或职务证件是在何时何地接受的何种培训和教育? 4、接受入厂三级安全教育情况(何时何地接受何人培训、多长时间、怎么进行的考试) 5、简单叙述一下你知道的事故经过? 6、出事当天,什么时间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势动作(或位置); 7、本岗位的工作职责或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什么? 8、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和质量状况; 9、有否岗位操作规程?知否具体内容? 10、安全生产会议情况?班组安全会议情况?(看记录) 11、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应注意它的有效性、质量、使用范围; 12、出事前受害人或事故有关人员的健康状况; 13、看出事故时的设备设施缺否安全设施?为什么没有安全设施?看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情况(是否因为没有投入导致发生事故)?(看票据) 14、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职责履行情况: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情况?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要证据---怎么证明你履行了这些职责? 15、对应该持证上岗而未持证和未进行安全教育而上岗人员要提问是谁安排上岗的?他知道不知道你属于无证或未进行安全教育?如知道,你是否拒绝上岗了?如不知道,你是否

一级建造师现场审核注意事项

现场审核,就是在规定的时间,拿着你的报名表和相关证件,去指定的审核地点,交给人考中心人员审查。通过审核后,才能参加一建考试。 1.规定时间,规定地点 这是首先要注意的,绝对不能错过。你现在要准备的,就是将“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拿到身边,准备审核时用,提前几天才想起来就来不及了。尤其是报考增项的同志们,审核时需要“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一定要提前向单位要过来,审核前几天才要的话,以很多人事部门的效率,怕是来不及,错过今年的报名。 2.填写报名 网报成功后,需要把报名表打印出来,做三件事:盖章、签字、贴照片。 盖章,公司需要有相关资质,这个不用多说。但是这个不一定要公章,人力资源的章也是可以的,所以一般没有必要去麻烦找公章。 签字,这个很多人会忘记,不过在现场临时签一个也没有关系。 贴照片,这个看起来不是什么技术活儿,但很多人却会在现场卡在这个地方,因为照片不符合规格。人事考试中心会明确规定照片的规格,如:2寸、蓝底、免冠、近期照。四个都得符合。很多人要么是白底,要么是很久前的照片,现在发型都变了,这些通常都是不能通过的,需要重新照,这就导致审核时,周围的照相馆生意火爆,而且收费比平时贵出好几倍。 有的地区还需要额外带上几张符合规格的照片,用作后期证件制作。 3.身份证 注意这个需要原件(有的地区还需要带上复印件)。还有一点要注意:如果你是让别人代为审核,那么需要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写明让人代审的原因,然后签字。 4.毕业证 这个也是需要原件(有的地区还需要带上复印件)。 首先,如果你有多个学历证书,你在报名表上填写的是什么专业和学历,那就必须拿着对应的毕业证过去审核,不然也会通不过。 其次,如果你的专业,不是“专业对照表”上明确说明可以报考的,而是没有说明的“相关专业”,那你能否通过,就得听审核者的了。如果他说不行,可以稍作理论,但别太纠缠,没有作用的。(经验:一般审核时候有很多审核者,最好找看起来比较年轻的,容易通过) 最后注意:千万不要拿着假证书过去拼运气,审核的人很多都能分辨真假证件,而且一旦发现是假的,立即没收,取消报考资格,并拉入黑名单。 5.高中、中专毕业证,有时会有大作用 如果你的学历和专业都符合条件,但工作年限达不到,不妨带上你的高中毕业证或者中专毕业证,尤其是中专的,会有一定的作用哦。 6.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社保问题:(具体以当地报名通知要求为准) 报考一级建造师的人员须要有单位缴纳的社保,不接受个人缴纳社保(农保)人员报考,正在缴纳社保的单位跟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准备好单位社保缴费记录单证明(社保中心盖章有效)备查,社保缴费记录单上要显示有工作单位及缴纳年度。其中对于工作年限刚超过一建报考年限要求的新考生(一般为1987年后出生)现场资格审核须同时提供满报考年限的单位社保缴费记录单证明。 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核现场如对其他考生工作单位、是否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岗位及工作年限等有疑义的,考生同样需根据审核意见及时核补满工作年限的单位社保缴费记录单证明、劳务合同、法人资质、工程师职称、建筑行业五大员证之一等证明材料。严禁非施工管理企业人员报考一级建造师。

审核应对注意事项

审核应对注意事项 在公司认证时,审核员是要提问的,如何去回答他们的问题有一定的技巧,以下这些供参考:1、回答问题时态度要端正,语气要温和,对自己工作岗位的工作内容必须详细了解,口述宜简明扼要,并且要有自信心。 2、一般由部门经理或领班应对,如特别指定某个作业员回答时,才由指定人员回答。应对审核人员应全程陪同审核员,不要随便离开,拿取资料可交由他人完成,同时不要随意接电话,打手机,干其他工作。 3、除非有100%的把握保证正确,通常回答时应拿作业指导书或技术规范给审核员解释,绝不能凭自己的主观想法。即使有100%的把握保证正确,也不能跟审核员夸耀,要谦虚. 4、在提供审核员书面资料时,应快速,不要拖延,且不要把整个文件夹都拿给审核员,让其随便翻看,应挑出审核员需要的一张或一份文件给审核员。同时应尽可能先行快速检测,遇有小缺失时,要立即纠正,可以避免一些小缺失被记录。 5、对自己不熟悉或不相关的事务或作业,不要乱回答,以免跑题,可以请上一级主管或相关部门人员商量或代为回答或提供适当的答案/方法。 6、审核过程中自己如发现文件或资料有缺失但审核员尚未发现时,不要主动提出,因审核人员可能未发觉,事后再设法改善。 7、审核时态度要保持轻松,紧张会造成回答问题时不能准确回答,有时还会引发其他问题点,因此回答问题时应保持平常心,切记审核员是帮助公司找需要改善的工作,不是来挑毛病,所以尽量解释你执行工作的方法,不要拿公司的正式业务开玩笑,随便开玩笑可能会引起审核员的质疑且容易从你所谈的内容发现新问题。 8、对于审核员指出的问题点要虚心接受,不要与审核员针论反驳,同时要对审核中的问题及时改正,可以立即改正完成的,应迅速改正完成并拿给审核员看。 9、审核员没有指出要看的资料或地方,不要主动拿给审核员或带去看。

现场检查及询问笔录注意事项和办案技巧

现场检查及询问笔录注意事项和办案技巧

现场检查及询问笔录注意事项和办案技巧 办案的根本就是办证据。在理论上,所有的案件都有可能受到司法审查,也就是行政诉讼。我们常常说要办铁案,经得起诉讼的才是铁案。而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进入诉讼程序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再去收集证据,所以所有的证据都必须在办案过程加以取得。当前工商机关在办案中收集证据主要在现场检查和制作询问笔录中完成。现在有一句话很流行,就是“细节决定成败”,而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应争取做到“四清”“五会”,即“依据清、程序清、事实清、思路清”;“会发现案源,会询问,会固定证据,会做思想工作,会协调内外关系”。现就现场检查和制作询问笔录办案过程中应该注意那些细节作些粗浅探讨。 一、现场检查 (一)现场检查,是指工商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涉嫌与违法经营活动有关的财物及场所进行查看、清理的执法活动。现场检查笔录,是指执法人员使用统一的格式文书,对上述检查活动所作的书面记录。现场笔录是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它的重要性要高于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现场笔录是一篇说明文,用来说明现场情况。文笔可以简练,但必须抓住重点,该说明的事项应全部记明。何人、何地、何时、何事、何数都要认真记述。 1、现场检查笔录的构成:现场检查笔录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首部是检查时间、地点、检查人员、当事人等基本情况,应逐项完整

填写。 尾部是各方确认签名,关系到现场检查笔录的法律效力,十分重要。正文,是笔录的主要部分,应该客观录实,不加评价,且要抓住重点,贴近案情,详略得当,有效反映客观事实。 2、现场检查笔录制作的要点 (1)执法主体及执法资格描述; (2)经营主体确认,包括当事人在被检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的由来或当事人与被检查场所的关系; (3)场所的概况; (4)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工具、设施的名称、规格、数量、状况、摆放位置、使用情况及相关的书证、物证; (5)与违法行为有关的人员的活动情况,包括当事人及其员工以及消费者的情况; (6)检查人员现场检查的活动及结果; (7)当事人在检查活动中的异常表现及其行为; (8)现场摄影、录像、绘图以及当事人提交证据的情况; (9)采取抽样取证、强制措施的情况。 (10)注明当事人拒绝签名或不能签名的原因,并且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字,有见证人在场的,由见证人签名见证。 情况复杂、规模较大的场所,可以按照分工,由检查人员按照各自的检查任务,分别制作笔录,最后制作汇总笔录,总领整个检查情况。

实验室CNAS现场审核注意事项

实验室CNAS现场审核注意事项 一、授权签字人的条件、权利和义务 授权签字人的条件 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中要求授权签字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a)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熟悉授权签字范围内有关检测/校准标准,检测/校准方法及检测/校准程序,能对检测/校准结果作出正确的评价,了解检测结果的不确定度,熟悉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和能力验证提供者的认可要求; b)熟悉认可规则和政策、认可条件,特别是获准认可实验室义务,以及带认可标识检测、校准报告或证书的使用规定; c)在对检测、校准结果的正确性负责的岗位上任职,并有相应的管理职权。 授权签字人的权利 a)有权审核带有认可标志的检测报告及在报告上签字; b)有权拒绝在不符合要求的报告上签字; c)有权监督、指导授权签字范围内检测人员的检测工作; d)有权审核签字范围的过程文件,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e)有权监督认可标志的使用。 授权签字人的义务 a)对签字的检测报告的可靠性和完整性负责; b)对实验室违反认可委规定的行为,有向认可委报告的义务; c)检测结果发生重大失误时,有向认可委报告的义务。

授权签字人简单的自我介绍 a)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 b)在实验室从事的岗位: c)被授权签署报告的领域范围等。 二、如何确认参考标准(标准物质)的溯源性? a)国家级科研机构提供的参考标准(标准物质)是普遍被认可的; b)国家认可委认可的或国务院计量部门批准的机构所提供的有证标准物质; c)有合格证书的国际标准物质; d)技术文件明确指定使用的标准物质。 注:有证标准物质的一种或多种特性值,用建立了溯源性的程序确定,使之可溯源到准确复现表示该特性值的测量单位,每一种出证的特性值都附有给定置信水平的不确定度。 三、什么情况下检测实验室的报告中必须报告测量不确定度: ◆当不确定度与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关时; ◆当顾客有要求时; ◆当不确定度影响到对规范限度的符合性时; ◆当检测方法中有规定对检测结果加意见和解释(评价和说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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