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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请示报告制度

急诊科请示报告制度
急诊科请示报告制度

急诊科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一、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重点管理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大批伤病员时;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传染病

1)鼠疫:发现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2)霍乱:发现1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5)炭疽:发生1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6)甲肝/戊肝: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7)伤寒(副伤寒):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

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8)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

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9)麻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10)风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

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风疹病例。

1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

12)登革热:1周内,一个县(市、区)发生5例及以上登革热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

13)流行性出血热: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

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

者死亡1例及以上。

14)钩端螺旋体病: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钩端螺旋体病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5)流行性乙型脑炎:1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5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6)疟疾: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高发地区10 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3年内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在恶性疟流行地区,以乡(镇)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2例及以上恶性疟死亡病例;在非恶性疟流行地区,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感染病例。

17)血吸虫病:在未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10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5例及以上;在传播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

虫病5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3例及以上;在传播阻断地区或非流行区,发现当地感染的病人、病牛或感染性钉螺。

18)流感:1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1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19)流行性腮腺炎: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

中发生10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20)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1周内, 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1例及以上。

21)猩红热: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22)水痘: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

10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23)输血性乙肝、丙肝、HIV: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发生3例及以上输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IV感染。

24)新发或再发传染病:发现本县(区)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或发生本县近5年从未报告的或国家宣布已消灭的传染病。

25)不明原因肺炎: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2、食物中毒: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2)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

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3)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

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3、职业中毒: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及以上或者死亡1人及以上的。

4、其他中毒:出现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病例

3例及以上的事件。

5、环境因素事件:发生环境因素改变所致的急性病例3例及以上。

6、意外辐射照射事件:出现意外辐射照射人员1例及以上。

7、传染病菌、毒种丢失:发生鼠疫、炭疽、非典、艾滋病、霍乱、脊灰等菌毒种丢失事件。

8、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

1)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一个预防接种单位一次预防接种活动中出现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或发生死亡。

2)群体预防性服药反应:一个预防服药点一次预防服药活动中出现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

9、医源性感染事件:医源性、实验室和医院感染暴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2周内,一个医疗机构或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的不明原因疾病3例及以上。

10、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突发重大伤害性事件:严重火灾、水灾、爆炸事件,建筑物倒塌事故,特大车祸事故、群体斗殴伤亡事故。

(三)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二、凡有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三、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四、发生医疗纠纷或严重差错事故,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五、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六、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七、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八、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九、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文秘资源网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常用公文模板(请示、报告、通知、通报)

公文模板 一、请示 请示主要适用于下级单位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或批准。一是超出本单位职责权限,请求上级单位批准或审定的事项;二是下级单位在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或因条件限制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请求上级单位解决或协助解决困难;三是对上级单位有关政策、规定中未明确的问题或工作中遇到的难以把握和确认的问题,请求上级单位指示或予以明确。 请示的种类主要有:请求批准的请示;请求解决问题的请示;请求指示的请示。(一)公文模板-请求批准的请示 ××××(单位)关于××××××(事由)的请示 ××××(主送单位): 为了××××××(目的),根据××××××(依据),我公司拟××××××(意图主旨)。现将有关情况和我们的意见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请示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及其意义)。 三、××××××(具体方案和请示事项)。 妥否,请示。 (印章) ××××年×月×日 (联系人及电话:×××××××) (二)公文模板-请求解决问题的请示 ××××(单位)关于请求协调解决××××××问题的请示

××××(主送单位): 目前,我公司××××××(遇到的问题或困难)。为了××××××(目的),根据××××××(依据),现就××××××(意图主旨)请示如下: 一、××××××(问题的由来)。 二、××××××(问题的不利影响)。 三、××××××(解决问题的积极意义)。 四、××××××(请示内容,即请求协调解决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有关建议)。 妥否,请示。 (印章) ××××年×月×日 (联系人及电话:×××××××) (三)公文模板-请求指示的请示 ××××(单位)关于××××××问题的请示 ××××(主送单位): 近日,××××××(在某项工作中遇到××××××问题)。现将有关问题请示如下: 一、××××××(有关情况)。 二、××××××(遇到的问题)。 三、××××××(请示内容,即请求上级单位对××××××问题作出指示)。 妥否,请示。

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医院请示报告制度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医院请示报告制度第一条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主管院长及医务处请示报告。 (一)发生严重工伤、重大群体事故、中毒、意外伤害、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多科室力量抢救患者、伤员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 (三)紧急手术而患者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四)首次开展重大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应用。 (五)发生医疗事故、严重差错或发生重大事故、隐患等重大医疗不良事件。 (六)收治涉及法律问题及自杀和伤人迹象的患者时。 (七)科主任、医疗小分队成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议、接受院外任务时。 (八)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 (九)患者死亡,申请进行尸体解剖。 (十)发生急性中毒和严重职业病。 (十一)发生输血反应或输血错误。 (十二)重要患者病情变化报告:收治科学院/工程院院士、重要领导干部、社会知名人士及其他有影响的人士住院,涉及外宾的抢救。 (十三)急诊室重大抢救,各科室危重患者抢救。 (十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二条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主管院长及院办请示报告。

(一)重大经济开支报批。 (二)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三)科主任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议、接受院外任务时。 (四)重要患者病情变化报告:收治科学院/工程院院士、重要领导干部、社会知名人士及其他有影响的人士住院,涉及外宾的抢救。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三条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主管院长及药剂科请示报告。 (一)临床新药申请使用。 (二)发生药物不良反应。 (三)贵重药品、成批药品变质时。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四条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主管院长及医学工程处请示报告。 (一)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二)丢失、损坏贵重器材。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五条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主管院长及医院感染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处请示报告。 (一)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六条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主管院长及保卫处请示报告。 (一)收治涉及法律问题及自杀和伤人迹象的患者时。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重要情况的通报制度内容是什么?又有哪些具体的格式要求?下面给大家带来重要情况通报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 重要情况通报制度范文一 为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选择权、监督权,确立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基本原则 上下级组织要互通情况、互相支持、互相监督,保证党内监督的有效实施。 第二条通报主体及对象 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党员大会和党委会,党内情况报告的对象是全体党员。 第三条通报的内容 1、党务工作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党委会议决策事项,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务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党员干部的奖励和惩戒,党组织调整选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同时包括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述职、述廉等。 2、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系内改革

和发展的重大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 点、焦点问题的处理等。 3、对上级党组织的会议精神,要求传达到党员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传达到每一位党员;机关党委会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应以摘要的形式在支部大会上向党员进行通报;机关党委会开展的每一项工作和活动,除按上级党组织要求需要保密的外,一律向全体党员进行通报。 4、其他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第四条通报的形式及程序 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公示等形式进行。党委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属于党内秘密,涉及个人隐私,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免予通报。工作和会议情况通报后,要认真收集党员反馈的意见,以便于党委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促进党建工作健康发展。 重要情况通报制度范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的有效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建立健全请示报告制度

篇一:请示报告制度 合作市第四小学重大问题 请示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准确及时地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正确处理好上下级关系、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防止越权决策。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与维护稳定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置校园公共突发事件,建立健全校园安全与维稳工作各项长效机制,自行其是,保证上级组织的政令畅通,保证正常的校园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制定学校向市教育局和领导班子内部副职向正职、中层负责干部向主管领导的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一、请示报告的内容 1、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需要在校内加以贯彻落实的工作。 2、按规定应报请上级机关审批的事项。 3、按规定应向上级机关报告和对全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4、特殊问题和重要的突发性事件。 5、对分管的教学、学生管理、行政管理、学校多种经营管理、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阶段性情况、拟将出台的改革措施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或修改。 6、分管工作中将要出现和已经发生的重大问题。 7、在贯彻执行既定各种部署、决议和决定中,遇有新的情况发生,需要对原部署决议和决定做出调整的事项。 8、对分管工作需要其它相关部门配合,协同运作的工作。 9、分管的部门或干部出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10、个人生活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情况。 二、请示报告的形式 根据请示报告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可分别采取会议,书面,带电话或口头等形式。 对阶段性工作要定期请示报告,对紧急和特殊问题要随时请示报告。 请示报告应内容准确真实,言简意明。 三、请示报告的责任 1、建立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是新形势下贯彻民主集中制,规范上下级组织之间权责关系和领导班子内部分工与负责之间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部门负责干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这一制度,牢固地树立局部服从全局的观念,自觉的维护大局和整体利益,坚定不移地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机关的各项决定,保证上级的政令和决定在我校的落实,坚决克服本位主义,分散主义和自由主义。 2、对于因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主要责任者,应予以批评教育;对因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负责者,要视情况给予必要的处分或处罚。 合作市第四小学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九日篇二: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条逐级请示报告: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股员向本股股长请示报告,股长向业务主管领导请示报告,原则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原则上不得越级请示报告。 第二条越级请示报告:在分管领导外出或特殊情况下可越级请示,但事后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 第三条股(室)在本级范围内不能解决而需要有关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事先征得业务主管领导同意后,应向局办公室申请会议提案的请示报告。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范本制度

Record the situation and lessons learned, find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form future countermeasures.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编号:FS-DY-20552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突发事件 全县范围内发生的或与我县密切相关急需解决的重特大突发性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二)重要工作事项 1.贯彻落实中央、区、州、县委重要指示、决定、命令以及县人大会审议意见过程中的重要情况; 2.中央、区、州、县委研究制定的事关经济社会和重大民生工作的政策措施; 3.中央、区、州批复的我县重大规划、重大项目情况以及对我县相关工作的重要通报; 4.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工作要点、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阶段性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5.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涉及全县工作的重要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建设、重要资金安排情况。 (三)重要会议 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县人民政府工作例会以及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行业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 (四)重要活动 1.需要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出席的公务活动; 2.以县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申办的重要公务活动; 3.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重要公务外出考察活动。 (五)重要接待 1.上级领导或其他重要客人,以及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企业界人士到我县开展公务性活动的接待; 2.中央、区、州及其他地区重要媒体到我县从事新闻采访活动的接待。 (六)其他重大事项

医院请示汇报制度

医院请示汇报制度 请示汇报制度 为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意识,加强对上、对下和对内、对外的沟通联系,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各项工作坚持请示汇报制度。 请示汇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全面反映情 况,不准瞒报,要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 二、本着层级管理和逐级负责的精神,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汇报。 三、凡属本科室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和决定的事项,由本科室解决和决定。超出职权范围或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必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 三、职工或科室负责人要经常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工 作。请示汇报问题要抓住重点,简明准确,不准随意歪曲。 四、各个科室间的工作交叉和协调不易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领导请示报告。 五、员工受上级委托参加的各种会议或公务活动结束 后,要认真整理汇报材料,如实向上级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六、下列情况,可越级请示汇报或处理完后再请示汇报:遇到 重大突发事件和生产事故、火灾等急需有关领导处

理的情况时时间紧急又无法与直接主管领导联系或直接主管领导 授权同意时; 上一级领导在某些事项或某一方面要求向其请示或汇 报时; 直接主管领导处理问题或安排工作有偏颇时; 七、各级领导在下级请示汇报工作后,应视情况给予答 复。对要求解决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应当给予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说明情况,力求在最短时间内予以解决;对超过职权范围无法答复解决的应尽快向上级请示。 八、实行领导出差、休假请示汇报制度 领导出差、休假回来后,下属科室或工作人员要把上级 领导出差、休假期间的工作以书面形式汇报,对于需要请示的的工作以书面形式上报。 九、若遇紧急事情需用电话向上级领导请示时,要做好详细的电话记录。 十、我院实行定期和不定期请示汇报相结合的制度:定期汇报请示:每周六汇报本周工作,每月月底汇报本月工作,遇急需处理工作等可不定期进行请示汇报。 十、科室负责人扣压下属的报告或请示,给下属工作造 成不良影响,或者影响下属工作的开展,将按医院有关规章 制度予以处罚。 卜一、因不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或借口请示报告而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和将矛盾上交等,造成工作失误或出现其他重大问题的,要视

合肥百大集团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

合肥百大集团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实现资本的保值与增值,同时规范公司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纳入集团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由集团公司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公司为本制度的报告主体,公司经营责任人(与集团公司签定资产经营目标责任书的乙方代表)为具体的执行者(简称:主报告人);各公司对重大事项实行请示与报告制度。 第三条各公司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即:各公司主报告人向集团公司领导请示与报告,经该公司主报告人授权的实际负责人向集团公司领导及该公司主报告人请示与报告。 第四条各公司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按照《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实行报告制度。 第二章明令禁止各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简称:集团公司以外,下同)提供担保; 第六条禁止各公司所属部门或分支机构对集团公司以外提供担保; 第七条禁止各公司对外进行股票投资及债券投资;第八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进行委托理财; 第九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拆借资金;特殊情况需对外拆借资金的,必须履行请示报批手续。 第三章应请示的重大事项 有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请示,经集团公司签批后方可实施或表决。 第十条公司向集团内关联企业提供担保; 第十一条公司在确保其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集团公司以外拆借资金; 第十二条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投资或转让对外投资;第十三条公司进行财产抵押; 第十四条公司向金融机构举债(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第十五条公司进行分立、合并、清算和解散、增减注册资本;第十六条公司对外发行债券;第十七条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公司董事会的年度报告; 第十九条公司整体改变经营方式,实行对外租赁、承包和联营等; 第二十条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及预决算调整方案、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第二十一条公司重大资产处置—一次性处置(购置、出售、处理)资产金额达到以下任何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资产处置行为: 1. 占公司资产总额的1%及以上的; 2. 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5%及以上的; 3. 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10%及以上的。 第四章应报告的重大事项 有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需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报告,由集团公司备案。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或长期资产购置,其购置金额达到以下任何条件之一的行为: 1. 占公司资产总额的0.5%以上至1%以内的; 2. 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3%以上至5%以内的; 3. 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5%以上至10%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1. 签订重大购销经营合同(单笔购销合同金额占上年销售额1%); 2. 重大资产改良维修支出(其预计支出金额占上年利润总额5%以上或单笔装修、修理、修缮、营业设备制作金额达到或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本文是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突发事件 全县范围内发生的或与我县密切相关急需解决的重特大突发性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二)重要工作事项 1.贯彻落实中央、区、州、县委重要指示、决定、命令以及县人大会审议意见过程中的重要情况; 2.中央、区、州、县委研究制定的事关经济社会和重大民生工作的政策措施; 3.中央、区、州批复的我县重大规划、重大项目情况以及对我县相关工作的重要通报; 4.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要点、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阶段性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5.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涉及全县工作的重要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建设、重要资金安排情况。 (三)重要会议 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县人民政府工作例会以及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行业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 (四)重要活动 1.需要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出席的公务活动; 2.以县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申办的重要公务活动; 3.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重要公务外出考察活动。 (五)重要接待 1.上级领导或其他重要客人,以及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企业界人士到

我县开展公务性活动的接待; 2.中央、区、州及其他地区重要媒体到我县从事新闻采访活动的接待。 (六)其他重大事项 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县人民政府工作例会和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行业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以及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确定并交办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涉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等事项。 二、请示报告的程序和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必须严格遵守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错报、压报、瞒报。凡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形成公文向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请示报告。时间紧急可当面或用电话逐级向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请示报告,事后根据事项进展情况补交公文。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直属部门、各单位向分管副县长报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办公室主任向县长报告。 (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收到各部门重大事项公文后,及时呈送办公室主任审核并逐级呈送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阅示,并将领导批示转相关部门办理。 (四)凡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的公文,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批示要求抓紧认真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上报县政府办公室履行公文流转程序。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离开本县及邀请县人民政府领导参加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县人民政府请示报告。 (六)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定期对各部门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县人民政府将严肃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请示报告管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请示报告管理制度 篇一: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条逐级请示报告: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股员向本股股长请示报告,股长向业务主管领导请示报告,原则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原则上不得越级请示报告。 第二条越级请示报告:在分管领导外出或特殊情况下可越级请示,但事后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 第三条股(室)在本级范围内不能解决而需要有关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事先征得业务主管领导同意后,应向局办公室申请会议提案的请示报告。 第四条凡以本局名义向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请示报告,必须经局长批准并签署意见后方可实施,个人和股(室)一律不得擅自作出涉及本局的一切请示或报告,经授权的除外。 第五条凡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行政一把手负

总责的原则请示报告。各股、室、所、队的请示报告统一归局办公室受理,经局长批示并在统一思想和口径的基础上,由办公室负责答复和办理。 第六条局务会、局长办公会、上级领导对下级的请示,必须及时明确的予以答复。 第七条请示、报告一般以书面形式进行。 考勤制度 l、全局考勤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监督管理。 2、干部、职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上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外出一小时以上三小时以下的,必须向本股(:请示报告管理制度)(室)领导请假。 3、上班实行签到,由局办公室负责监督签到工作,按 规定时间未提前10分钟签到者按迟到处理,上班时间已过 30分钟到办公室的人员按缺勤处理,半天不上班但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无故旷工处理。 4、干部、职工因事、因病请假,须凭请假条办理请假 手续,谐病、事假在1天以内者,由股(室)负责人审批;超过l天以上3天以内者由分管局长审批;一周内出局长审批;一周以上者局长办公会审批;因病或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者,事后应提交有关证明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所有病、事假,应及时将请假条文办公室备

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医院请示报告制度第一条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主管院长及医务处请示报告。 (一)发生严重工伤、重大群体事故、中毒、意外伤害、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多科室力量抢救患者、伤员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 (三)紧急手术而患者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四)首次开展重大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应用。 (五)发生医疗事故、严重差错或发生重大事故、隐患等重大医疗不良事件。 (六)收治涉及法律问题及自杀和伤人迹象的患者时。 (七)科主任、医疗小分队成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议、接受院外任务时。 (八)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 (九)患者死亡,申请进行尸体解剖。 (十)发生急性中毒和严重职业病。 (十一)发生输血反应或输血错误。 (十二)重要患者病情变化报告:收治科学院/工程院院士、重要领导干部、社会知名人士及其他有影响的人士住院,涉及外宾的抢救。 (十三)急诊室重大抢救,各科室危重患者抢救。 (十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二条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主管院长及院办请示报告。 (一)重大经济开支报批。 (二)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三)科主任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议、接受院外任务时。 (四)重要患者病情变化报告:收治科学院/工程院院士、重要领导干部、社会知名人士及其他有影响的人士住院,涉及外宾的抢救。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三条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主管院长及药剂科请示报告。 (一)临床新药申请使用。 (二)发生药物不良反应。 (三)贵重药品、成批药品变质时。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四条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主管院长及医学工程处请示报告。 (一)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二)丢失、损坏贵重器材。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五条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主管院长及医院感染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处请示报告。 (一)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六条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主管院长及保卫处请示报告。 (一)收治涉及法律问题及自杀和伤人迹象的患者时。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七条报告方法: (一)请示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紧急、特殊情况应先通过电话报告。

房地产公司“三重一大”及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江西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及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有关规定,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切实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科学决策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同时,强化上级对我司重大事项的了解、协调、处置和监管,确保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到位,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请示报告事项 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具有方针政策性、全局性、战略性,对公司有着重大影响的重大决策决定事项、重要人事安排事项、重大项目实施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一)重大事项决策的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 1、涉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文 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全局性问题; 2、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安 排等; 3、工程立项、工程款拨付等重大原则问题; 4、重大的工程变更鉴证事项:100000元(含)以下由公司决定, 100000元以上需请示集团; 5、企业财务年度预算、决算;

6、企业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变动处置方案; 7、企业机构和设置调整和人员编制;员工招聘(需请示集团); 8、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需 经集团审核后); 9、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10、涉及企业领导人员的及职工的工资标准、绩效考核、福利待遇、 “五险一金”标准等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11、群体事件、重大责任事故、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及涉及企业应对 重大突发事件方案(解决办法及措施); 12、对公司违纪人员的处理; 13、企业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14、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人事安排事项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 1、推荐报送上级后备干部人选及公司中层干部任免; 2、企业中层干部考核及奖惩方案; 3、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在人事任免事项; 4、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 5、由上级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的推荐任职和建议免职。 (三)重要项目安排的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 1、企业对外投资、联营、合营、合资、合作项目; 2、融资、担保项目;

医院请示报告制度范本

******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条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主管院长及医务处请示报告。 (一)发生严重工伤、重大群体事故、中毒、意外伤害、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多科室力量抢救患者、伤员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 (三)紧急手术而患者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四)首次开展重大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应用。 (五)发生医疗事故、严重差错或发生重大事故、隐患等重大医疗不良事件。 (六)收治涉及法律问题及自杀和伤人迹象的患者时。 (七)科主任、医疗小分队成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议、接受院外任务时。 (八)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 (九)患者死亡,申请进行尸体解剖。 (十)发生急性中毒和严重职业病。 (十一)发生输血反应或输血错误。 (十二)重要患者病情变化报告:收治科学院/工程院院士、重要领导干部、社会知名人士及其他有影响的人士住院,涉及外宾的抢救。 (十三)急诊室重大抢救,各科室危重患者抢救。 (十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二条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主管院长及院办请示报告。 (一)重大经济开支报批。 (二)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三)科主任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议、接受院外任务时。 (四)重要患者病情变化报告:收治科学院/工程院院士、重要领导干部、社会知名人士及其他有影响的人士住院,涉及外宾的抢救。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三条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主管院长及药剂科请示报告。 (一)临床新药申请使用。 (二)发生药物不良反应。 (三)贵重药品、成批药品变质时。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四条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主管院长及医学工程处请示报告。

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汇报制度 为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意识,加强对上、对下和对内、对外的沟通联系,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各项工作坚持请示汇报制度。 请示汇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全面反映情况,不准瞒报,要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 二、本着层级管理和逐级负责的精神,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汇报。 三、凡属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和决定的事项,由本部门解决和决定。超出职权范围或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必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 三、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要经常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工作。请示汇报问题要抓住重点,简明准确,不准随意歪曲。 四、各个部门间的工作交叉和协调不易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领导请示报告。 五、员工受上级委托参加的各种会议或公务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整理汇报材料,如实向上级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六、下列情况,可越级请示汇报或处理完后再请示汇报:(一)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生产事故、火灾等急需有关领导处理的情况时; (二)时间紧急又无法与直接主管领导联系或直接主管领导授权同意时; (三)上一级领导在某些事项或某一方面要求向其请示或汇报时; (四)直接主管领导处理问题或安排工作有偏颇时;

七、各级领导在下级请示汇报工作后,应视情况给予答复。对要求解决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应当给予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说明情况,力求在最短时间内予以解决;对超过职权范围无法答复解决的应尽快向上级请示。 八、实行领导出差、休假请示汇报制度 领导出差、休假回来后,下属部门或工作人员要把上级领导出差、休假期间的工作以书面形式汇报,对于需要请示的的工作以书面形式上报。 九、若遇紧急事情需用电话向上级领导请示时,要做好详细的电话记录。 十、我公司实行定期和不定期请示汇报相结合的制度: 定期汇报请示:每周六汇报本周工作,每月月底汇报本月工作,遇急需处理工作等可不定期进行请示汇报。 十、部门负责人扣压下属的报告或请示,给下属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影响下属工作的开展,将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十一、因不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或借口请示报告而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和将矛盾上交等,造成工作失误或出现其他重大问题的,要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直至辞退等处分。 附件一:请示的写作要求及 附件二: 汇报的写作要求 附件三:请示汇报的排版格式 附件一:请示的写作要求 (一)一般而言,凡向上级请示的问题,应属于以下几种情况: 1、属于上级领导明确规定必须请示批准才能办理的事项。 2、对现行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等不甚了解,有待上级领导明确答复才能办理的事项。 3、工作中发生了新情况而无章可循,有待上级明确指示才能办理的事项。 4、因情况特殊难以执行现行规定,有待上级重新指示才能办理的事项。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问题的处理,确保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问题,避免问题进一步恶化,或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使项目部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质量、确保施工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请求报告主要内容 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及本本工程整体施工环境,为更好的做好项目管控,初步涵定本工程中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1. 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2. 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问题; 3. 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4. 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5. 沉井制作、沉井下沉、顶管顶进过程中质量及安全隐患的重要问题; 6. 在处理重大问题中,遇到的棘手无法处理的问题; 7. 现场发生重伤等安全事故; 8. 现场发生群殴、扰乱施工秩序等现象; 9. 现场高程尺寸发现较大偏差; 10. 现场质量出现严重问题; 11. 现场施工时未按要求作业,且不听指挥的; 12. 重点工程技术交底方案,涉及成本控制及安全质量的。 —k、丰—\工口 三、请示程序

1. 项目部工作人员要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 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人或本部门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 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 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 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 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项目经理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四、请示报告形式 1. 口头形式 : 一般事宜口头通知即可 2. 书面形式 : 对于较严重问题,采用书面形式。如对业主、设计汇报采用书面形式较多 3. 会议形式 : 每周进行交班会形式对现场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汇报。

部队请示报告制度

部队请示报告制度 篇一: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以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目录 一、工作中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问题。二、贯彻上级党委指示、决议、规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超出本级权限范围的警衔和职级的调整、官兵奖惩、士官晋级、重大经费开支、重大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等。四、对所属部队的重大行动、完成重大任务、发生的重大事故案件和所在地区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他重要情况,必须按规定向上级党委及时请示汇报。

五、上级党委交办的具体工作进展情况、办理结果的报告。六、其他有必要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的重大问题。 七、对下级党组织的请示应当及时答复、批复。 以书面形式为主。 一、请示报告应当按照逐级原则办理。 二、请示报告要坚持单向性原则,不得同时向党政双头或多头请示报告。 三、请示报告要坚持时效性原则。党委研究讨论的问题需请示报告的应当在党委形成决议后1天内请示报告;部队参加重大行动、完成重大任务应当及时请示报告,时间任务紧急的,可以边行动边请示报告,任务、行动完成后全面报告;所属部队发生的重大事故案件和所在地区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他重要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时限处理。 篇二:请示报告制度 篇一: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以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目录一、工作中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问题。二、贯彻上级党委指示、决议、规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超出本级权限范围的警衔和职级的调整、官兵奖惩、士官晋级、重大经费开支、重大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等。四、对所属部队的重大行动、完成重大任务、发生的重大事故案件和所在地区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他重要情况,必须按规定向上级党委及时请示汇报。 五、上级党委交办的具体工作进展情况、办理结果的报告。六、其他有必要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的重大问题。 七、对下级党组织的请示应当及时答复、批复。 以书面形式为主。

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全面有效管理,保证公司的正常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第三条公司员工必须按规定逐级请示报告,不得越级请示或报告。 第二章请示报告权限 第四条必须向总经理请示报告的内容: 一、综合方面 1、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的制定。 2、部门工作范围和工作权限的变更。 3、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4、副总以下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培训。 5、举办各种展览、招待会、庆祝会和重要的工作会议等。 6、经请示公司领导批准同意的重要事项的办理结果。 10、年度、月度工作总结及其他重要工作情况。 11、公司有关人员代表公司出席外部重要会议和活动的情况。 12、员工对公司工作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二、文档管理 1、向公司外有关部门或领导报送请示、报告等文件、材料。 2、以公司名义向国内外的单位或个人发出的公文、函件、电传、传真稿、电话稿。 3、复印公司机密以上档案资料。 三、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1、一般员工的招聘、选调。 2、公司一般员工内部调动及聘免。 3、员工的借出及脱产学习。 4、一般员工的工资晋升和除名处分。 5、员工的泄密及违法乱纪行为。 四、财务方面 1、经营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分析。 6、10万元以上的预算内开支。 7、年度的经费预算和上年度的经费决算。 五、项目开发、建设方面 1、对土地信息的甄选。 2、各项招标工作,招标范围和策略确定。 3、30万以下合同的签署。 4、对合同单位的评价、考核、结算工作。 5、政府领导来公司或项目现场视察。

6、物业管理规划的制定。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和特殊问题。 第五条必须向总裁/CEO请示报告的内容。 一、综合方面 1、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的制定。 2、品牌建设中所采取的重大举措。 3、与国内外单位进行合作,签订意向书、协议书、合同书等。 4、副总以上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培训。 5、举办各种展览、招待会、庆祝会和重要的工作会议等。 6、总裁/CEO重大决议的办理结果。 7、年度工作总结及其他重要工作情况。 二、文档管理 1、人携带公章外出。 2、绝密文件的借阅、借用或经办人带出公司。 3、以公司名义向国内外的单位或个人发出的机密以上公文、函件、电传、传真稿、 电话稿。 5、复印公司绝密档案资料。 6、需用公司印章联系特殊工作。 三、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1、部门副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的招聘、录用。 2、部门副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内部工作调换、职务升降、聘免。 3、部门副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的调整。 4、特殊贡献奖的确定。 四、财务方面 1、重大基建、投资项目的设置,重要物资设备的购置。 2、10万以上预算内开支 3、所有预算外开支 五、 六、项目开发、建设方面 1、发生工程质量、工程事故。 2、各项招标工作,招标范围和策略确定。 3、30万元以上及其他重大合同的签署。 4、对合同单位最终选择。 5、项目的检查验收和交接。 6、营销方案的制定。 第三章请示报告的程序和要求 第六条请示报告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要符合公文处理规定,要按程序经由办公室报送公司领导。 第七条请示报告事项凡属公司领导讨论决定范围的应及时提交会议讨论,属于公司领导个人职权范围内的由主管领导批办。 第八条向公司领导请示的问题,须待公司领导批复后办理。属于各部门职权范围内

党内请示报告制度

党内请示报告制度 篇一:党内请示报告制度的建立及其现实意义 党内请示报告制度的建立 王定毅 1947年下半年,解放战争由战略防御进入战略进攻阶段,许多解放区连成一片,各地党和军队的领导机关过去长期保持着很大自治权的状况,已不能适应战争形势迅速发展的需要,党内存在的某些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和地方主义、游击主义倾向严重影响着革命事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加强集中统一指挥,将权力集中到中央,以保证中央政令军令畅通。为此,中央决定建立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 1948年1月7日,毛泽东起草了《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指示,要求从当年起必须改正对上级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的不良习惯。指示规定,各中央局和分局书记每两个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综合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该区军事、政治、土地改革、整党、经济、宣传和文化等方面活动的动态、活动中发生的问题、倾向以及解决办法;各野战军首长和军区首长除常规的报告请示外,须每两个月作一次政策性的综合报告,内容包括该军纪律、物质生活、指战员情绪等多方面情况。 指示发出后,中共中央根据形势的需要,对请示报告制

度先后作了多次补充,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军事机关严格执行。中央采用严厉督促、转批报告、综合通报和个别指导等方法,促进制度落到实处,并对执行不力的党组织和军队进行了严厉批评。 1948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决议》对各项工作中何者决定权属于中央,何者必须事前请示并得到中央批准后才能付诸实行,何者必须事后报告中央备审都作了详细规定,从而使下级在请示报告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避免了下级因害怕承担责任大事小情都向中央请示的不良偏向。《决议》要求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具体规定区党委、省委、军党委以至县委和师(旅)团定期向上级请示报告,达到全党全军在方针上、政策上、行动上的完全一致。《决议》标志着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在全党全军最终确定下来。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党史部) :《人民日报》(20XX年12月08日) 篇二: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以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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