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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职务发明奖励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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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创造奖励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之间存有劳动关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就乙方作出的职务发明创造有关事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职务发明创造的界定

1.1乙方作出的发明创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职务发明创造:

1.1.1乙方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履行其在甲方的工作职责、承担甲方交给其的任务等;

1.1.2乙方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1.1.3乙方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作出的发明创造,“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有或甲方有权使用、支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技术资料、信息等所做出的有关发明创造。

1.1.4乙方辞职、退休、因其他原因与甲方终止劳动关系后五年内做出的,与乙方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1.2乙方完成的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由甲方确定,乙方不持异议。

第二条、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

对于乙方作出的职务发明创造,所有权属于甲方,全部知识产权属于甲方,向中国或外国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甲方。

第三条、对获得专利权的职务发明创造的奖励和报酬

3.1对于乙方作出的职务发明创造,甲方申请中国或外国专利并被授予了专利权的,甲方给予乙方奖励和报酬。

3.2奖励和报酬方式:货币(注:币种为人民币)。

3.3奖励和报酬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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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对于乙方一人作出的每一项职务发明创造,甲方申请专利并被授予中国或

外国专利权的,甲方给予乙方不低于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和报酬。(注:是否区分专利类型,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3.2对于乙方和其他人共同作出的每一项职务发明创造:甲方申请专利并被授

予中国或外国专利权的,甲方给予乙方不低于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和报酬。(注:是否区分专利类型,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4支付期限:对于每一个乙方的职务发明创造,甲方被中国或外国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并公告后六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奖励和报酬全额支付给乙方。

3.5对于乙方的每一个职务发明创造,甲方给予乙方的奖励和报酬仅限一次性货币奖励和报酬。除此之外,无论发生任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己实施专利、转让专利、给予第三方专利许可使用等),甲方不再给予乙方其他任何奖励和报酬。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对于乙方作出的职务发明创造,由甲方进行审查并自行决定是否向中国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中国专利或者向外国申请专利。

4.2对于乙方的职务发明创造,甲方决定不申请专利、甲方撤回专利申请、专利申请被驳回、甲方的专利权被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宣告无效的,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奖励和报酬。

(注:如果因乙方的原因甲方申请的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如果乙方已经领取了奖励和报酬,乙方须将该奖励报酬全额返还给甲方)

4.3甲方以任何方式介绍、引用乙方的职务发明创造时,有权不提及发明人。

4.4在甲方向乙方发放职务发明创造奖励和报酬前,乙方辞职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和甲方的劳动关系的,甲方不再向乙方发放该职务发明创造奖励和报酬。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

5.1对于甲方获得专利权的乙方职务发明创造,乙方有权在中国或外国国家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

5.2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职务发明创造奖励和报酬。

5.3乙方有权在个人简历、文章中提及甲方已经获得专利权的乙方职务发明创造,并且披露自己的发明人身份,但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6.1、对于甲方给予乙方的职务发明创造奖励和和报酬,乙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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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乙方对甲方的保证

6.2.1对于乙方作出的职务发明创造,除国家专利文件中已经公布的信息外,乙方保证不向本协议外第三方披露与职务发明创造有关的全部技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测试数据、设备情况、工艺条件、技术指标、资金使用和流向、经费开支等。

6.2.2乙方保证不自行将该职务发明创造以自己或本协议外第三方名义向中国或外国申请专利或进行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活动。

6.2.3乙方保证记录和保留所有与职务发明创造有关的信息,并随时向甲方披露发明创造内容和进展。

6.2.4乙方在完成职务发明创造期间制作和获得一切文件资料、图纸、手册、报告、记录、信件、照片、电子文件和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都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保证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甲方要求持有、保管、登记、向甲方交存。

6.2.5乙方辞职因其他原因与甲方终止劳动关系,乙方须将全部研发成果、信息以及载体交给甲方,并按照甲方要求办理手续。

6.2.6乙方保证不向本协议外第三方披露本协议全部内容、乙方每次从甲方获得的职务发明创造奖励和报酬数额及其他信息、甲方有关职务发明创造奖励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

6.2.7乙方的保证义务和保密义务在乙方和甲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以及与甲方劳动关系终止后持续有效。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6.2.1条规定向他人披露职务发明之内容,造成甲方商业秘密泄露或无法申请专利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7.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6.2.2条约定,未经甲方确认发明创造的性质,擅自以自己或本协议外第三方名义申请中国或外国专利或将专利申请权转让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请求专利主管机关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7.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6.2.3条、第6.2.46.2.56.2.66.2.7

条约定,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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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形式、效力、解释、履行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条、送达

甲乙双方为履行本协议向对方发出通知和其他文件,向本协议载明的通讯地址发出时,如果以快递、邮政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发出的,自发出之日起第四个工作视为送达对方之日。

第十一条、生效

本协议自甲方加盖公章并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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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和报酬领取确认函

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对于乙方□一人或□与其他人合作作出的职务发明创造,甲方向中国国家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中国或□外国专利并被授予了专利权:

专利名称为:××××××××

专利号为:××××××××。

依照甲乙双方签订的《职务发明创造协议》,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奖励和报酬计××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甲方(盖

章):乙

方(签字):

授权代表(签

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2019年员工知识产权归属合同协议书范本详细版

编号: ________________ 员工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在甲方任职前、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及相关事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知识产权范围 知识产权,指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而不限于对已注册、未注册、已进行注册申请的专利、专利申请、商标、服务标志、标识、形象、商号、互联网域名、设计、著作(包括计算机软件)、数据库、集成电路设计、专有技术等拥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论其表现为何种形式,记载于何种载体。 第二条员工任职前知识产权 1、员工任职前知识产权,指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所创作的且为乙方所拥有的与甲方的业务、产品、研究和开发有关且未转让给甲方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而不限于专利、著作(包括计算机软件)、专用技术等。 2、乙方任职于甲方前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由乙方继续拥有,不得被界定为甲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向第三方转让任职前知识产权,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当享有优先受让权。 3、除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协议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职前知识产权以外,乙方应就任职前的知识 产权及其使用限制向甲方做岀声明,并将记录这些内容的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承诺附件所做的陈述是真实、完整的。乙方理解并且同意:遵照本项披露要求,如乙方未进行相应的告知且未提供该附表,即表示乙方并无此种任职前发明/作品。 4、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如乙方将任职前的知识产权运用到甲方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工艺或机器装置(以下称“甲方产品”)中,无论所涉任职前知识产权是作为甲方产品一部分或与甲方产品有关,都视为乙方对甲方授予许可,甲方有权对上述所涉任职前知识产权进行制作、委托他人制作、修改、使用和销售。此项许可应是非独占的、免专利许可费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许可。

2019年员工知识产权归属合同协议书范本详细版

编号: 员工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甲方: 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在甲方任职前、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相关 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知识产权范围 知识产权,指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 等拥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论其表现为何种形式,记载 于何种载体。 第二条员工任职前知识产权 1、 员工任职前知识产权,指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所创作的且为乙方所拥有的与甲方的业务、 产品、研究和开发有关且未 转让给甲方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而不限于专利、著作(包括计算 机软件)、专用技术等。 2、 乙方任职于甲方前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由乙方继续拥有,不得被界定为甲方的知识产权。乙 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 间,向第三方转让任职前知识产权,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当享有 优先受让权。 3、除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协议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职前知识产权以外,乙方应就任职前的知识 产权及其使用限制向甲方做出声明,并将记录这些内容的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承诺附 件所做的陈述是真实、完整 的。乙方理解并且同意:遵照本项披露要求,如乙方未进行相应的 告知且未提供该附表,即表示乙方并无此种任职前发明 作品。 4、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如乙方将任职前的知识产权运用到甲方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工艺或 机器装置(以下称“甲方产 品”)中,无论所涉任职前知识产权是作为甲方产品一部分或与甲 方产品有关,都视为乙方对甲方授予许可,甲方有权对上 述所涉任职前知识产权进行制作、委 托他人制作、修改、使用和销售。此项许可应是非独占的、免专利许可费的、不可撤销 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许可。 知识产权归属及相关事项, 而不限于对已注册、未注册、 己进行注册申请的专利、专利申请、商标、服务标志、标识、形 象、商号、互联网域名、设计、著作(包括计算机软件)、 数据库、集成电路设计、专有技术

职务发明创造协议

职务发明创造协议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订立。 [甲方]濮阳市东昊机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前言 鉴于双方存有劳动关系,根据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下称“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国家法律,双方就与职务发明创造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定义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或上下文另有所指外,本合同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明创造,本协议所指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职务发明,指符合本协议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本职工作,指。 二、职务发明的范围 根据“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乙方做出的发明创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职务发明: 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3、离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4、主要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所做出的有关发明创造。 三、发明创造的报告 乙方应自做出发明创造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报告并提交发明创造内容的书面简介及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职务发明的确认 4.1对乙方报告的发明创造,甲方应在接受该报告之日起30日内就发明创造是否职务发明做出书面确认。 4.2乙方做出的发明创造系职务发明的,甲方应依照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予以保护。 4.3乙方做出的发明创造系非职务发明的,甲方应出具《非职务发明证明书》(其格式详见附录一)。 五、职务发明的保护 5.1对乙方报告的职务发明,甲方应在接受该报告之日起30日内做出是否予以保护以及采取何种保护方式的决定。 甲方对职务发明的保护方式有:申请专利、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 甲方决定对乙方报告的职务发明予以保护的,所有保护费用由甲方负担。 5.2甲方拒绝对乙方报告的职务发明予以保护的,乙方可自行采取申请专利等保护方式予以保护。此种情形下,甲方应出具《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确认书》(其格式详见附录二),对乙方申请专利予以协助。 六、职务发明的权属 6.1乙方做出的职务发明,其专利申请权等权益为甲方所有,除非甲方依本合同第五条之规定书面告知乙方拒绝对该项职务发明予以保护,并确认该项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为乙方所有。 6.2乙方依本条上款规定取得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或其他权益的,甲方有权免费实施该项职务发明。 七、职务发明的奖励 乙方做出职务发明的,甲方根据甲方的企业管理规定,在区分职务发明的价值大小、乙方是否保有专利权等权益的基础上,给予乙方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八、非职务发明的权属 乙方做出的非职务发明,其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等权益为乙方所有。 九、保密义务 9.1为确保发明创造在获得专利前具有新颖性,不论该项发明创造的权利

(英文版)信息保密及职务发明协议

Agreement Regarding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and Proprietary Developments(ARCIPD) 信息保密及职务发明协议(ARCIPD) 1.In consideration for my employment by ABC Technologies (China)Co.Ltd.Xi’an Branch(my“Employer”),and the wages, compensation,benefits and other things of value that I receive,I agree to all of the following provisions. 鉴于我受聘于ABC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以下称为我的“用人单位”),以及我取得的工资、报酬、福利、及其它财物,本人同意以下所有条款。 2.As used herein,“ABC”means ABC Technologies,Inc.(US entity),all of its direct and indirect subsidiaries(including my Employer),and all successors in interest of each of the foregoing. 本协议中,“ABC”指ABC科技有限公司(美国实体)、所有其直接与间接子公司(包括我的用人单位),及上述每家公司的权益继受人。3.“Confidential Information”means all information which is not generally known to the public and to which I have access in the course of my employment.This includes,but is not limited to, trade secrets,technical information,know-how,information about ABC’s organization,staffing,finance,research and development,manufacturing(including suppliers and supplier lists)and sales and marketing(including customers and customer lists),as well as information which ABC receives from others.I will: “保密信息”指通常不为公众所知悉,在我服务于ABC期间所接触到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信息、技术诀窍、ABC 的组织机构、员工、财务、研发、制造(包括供应商及供应商名单)以及销售和市场信息(包括客户及客户名单)、以及ABC从其他方取得的信息。本人将: https://www.sodocs.net/doc/b74893792.html,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only in the performance of my duties;

职务发明协议书

职务发明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乙双方存有劳动关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自愿就与职务发明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定义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或上下文另有所指外,本合同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人:是指对发明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管理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 职务发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二、职务发明的范围 乙方做出的发明创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职务发明: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 2.履行本单位在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工作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3.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做

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原单位分配、安排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4.主要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做出的有关发明创造。 三、发明创造的报告及确认 1.乙方应自做出发明创造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书面报告该发明创造,并提交发明创造方案的书面简介及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对乙方报告的发明创造,甲方应就该发明创造是否为职务发明做出书面确认。 3.乙方做出的发明创造系职务发明的,甲方应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予以保护。 四、职务发明的保护 1.对乙方报告的职务发明,甲方有权做出是否予以保护以及采取何种保护方式的决定。甲方对职务发明的保护方式有:申请专利、作为企业秘密予以保护或者予以公开等。 2.甲方就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申请专利。 3.甲方拟停止职务发明的专利权申请程序或者放弃职务发明专利权的,应通知乙方。该情况下乙方有权有偿或无偿从甲方处获得该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乙方无偿获得有关权利后,甲方享有免费实施该职务发明的权利。

职务发明创造权属及使用合同

职务发明创造权属及使用合同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条定义 1.1 专利权:是指将完成的发明创造依法向国家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由该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审查并授予的法定排他性权利。 1.2 专利申请权:是指将完成的发明创造依照法定程序申请专利权的权利,包括尚未提出专利权申请或者虽已经提出专利申请但尚未授权公告状态下的发明创造固有的法定或约定的排他性权利。 1.3 专利:系指专利权、专利申请权的统称,本合同特别约定的除外。 1.4 保密信息:指甲方不对外公开并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各种技术及经营信息,该信息可以是独立存在的,也可以依附于其他的信息而存在,并被记录于各种有形载体上。 1.5 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指发明创造过程中涉及的甲方具有的设计、研究、试验、检测、生产设备、装置、原材料、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或信息等技术、资源或手段,或者由甲方出资借助于其他单位或者组织的条件所进行的设计、研究、试验、检测、生产行为,或者甲方的出资行为。 第2条职务发明创造权利归属 2.1 乙方系甲方员工,在甲方担任职务。 2.2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以下列方式取得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方:

2.2.1 甲方在新技术、新产品研制与开发或者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或形成的各种发明创造; 2.2.2 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或者取得的发明创造; 2.2.3 乙方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产生或形成的发明创造; 2.2.4 乙方在参与或者完成甲方交办的任务过程中产生的发明创造; 2.2.5 在乙方离职、退休后一年内产生、形成与其原履行职务或者参与完成的甲方交办的任务相关的发明创造。 第3条职务发明创造权利使用 3.1 甲方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使用上述职务发明创造,行使这些发明创造负载的各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将这些发明创造申请并取得专利权;将其使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向第三方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出资等行为。 3.2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协助甲方取得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并行使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各项权利。 3.3 甲方在取得专利权后,由甲方自行负责缴纳专利年费。 第4条发明创造的移交 4.1 无论发明创造处于何种阶段,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创造过程中涉及的有关资料、文件,连同发明创造附图或者流程图、会议记录、往来电子邮件、说明性材料等整理成专门档案移交给甲方并办理移交手续。且乙方不得对已产生的内容有所删减、损毁。 4.2 乙方无论因何原因离职,在离职前,应将从事、参与职务发明创造活动的相关资料交给甲方,并承担保密义务。 4.3 乙方在职及离职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对外披露职务发明创造中的相关信息。 第5条奖励 5.1 如乙方对甲方在知识产权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甲方可以对乙方进行表彰与奖励。

知识产权归属协议书(专业版)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知识产权归属协议书范本 本知识产权归属协议("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为[***],居住地址为[***](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签署。 鉴于,乙方和甲方于年_____月____日签署了劳动合同 因此,乙方同意遵守下列各项条款: 一、发明和作品 1. 任职前的发明和作品 1.1 定义:任职前发明/作品是指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所创作的且为乙方所拥有的与甲方的业务、产品、研究和开发有关且未转让给甲方的所有发明、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开发、改进、商业秘密等。 1.2 披露:除非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协议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职前发明/作品,否则,乙方应就任职前发明/作品及其所附的任何权利行使的限制向甲方做出声明,并将记录这些内容的列表以附表的形式附在本协议后。乙方承诺在附表所做的陈述是真实、完整的。在遵照本款前述披露要求的前提下,如乙方未进行相应的告知且未附上该附表,即表示乙方并无此种任职前发明/作品。 1.3 保留:乙方保留对任职前发明/作品的完全的所有权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同时,任职前发明/作品将不得被界定为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或其他相关权利的资产。但乙方若在甲方任职期间,向第三方转让任职前发明/作品,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当享有优先受让权。 1.4 许可 1.4.1 许可:在乙方于甲方任职期间,如乙方将任职前发明/作品运用到甲方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工艺或机器装置(以下称"甲方产品")中,则甲方将被视作授予一项许可,有权对上述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进

职务发明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职务发明合同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甲方 : 乙方: 编号 号:

鉴于甲乙双方存有劳动关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自愿就与职务发明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定义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或上下文另有所指外,本合同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人:是指对发明的实质性特点作岀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 管理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 职务发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二、职务发明的范围 乙方做岀的发明创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职务发明: 1. 在本职工作中作岀的发明; 2. 履行本单位在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工作所做岀的发明创造; 3. 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 或原单位分配、安排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4. 主要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做岀的有关发明创造。 三、发明创造的报告及确认 1. 乙方应自做岀发明创造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书面报告该发明创造,并提交发明创造 方案的书面简介及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 对乙方报告的发明创造,甲方应就该发明创造是否为职务发明做岀书面确认。 3. 乙方做出的发明创造系职务发明的,甲方应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予以保护。

职工职务发明协议书

上海XX有限公司 职工职务发明协议书 甲方:上海XX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前言 鉴于双方存有劳动关系,根据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下称“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国家法律,双方就与职务发明创造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定义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或上下文另有所指外,本合同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发明创造,本协议所指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职务发明,指符合本协议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本职工作,指[ 二、职务发明的范围 根据“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乙方做出的发明创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职务发明: 2.1 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2.2 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2.3 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 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2.4 主要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所 做出的有关发明创造。 三、发明创造的报告

乙方应自做出发明创造之日起15 日内,向甲方报告并提交发明创造方案的书面简介及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职务发明的确认 4.1 对乙方报告的发明创造,甲方应在接受该报告之日起30 日内就发明创造是否职务发明做出书面确认。 4.2 乙方做出的发明创造系职务发明的,甲方应依照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予以保护。 4.3 乙方做出的发明创造系非职务发明的,甲方应出具《非职务发明证明书》(其格式详见附录一)。 五、职务发明的保护 5.1 对乙方报告的职务发明,甲方应在接受该报告之日起30 日内做出是否予以保护以及采取何种保护方式的决定。甲方对职务发明的保护方式有:申请专利、作为企业秘密予以保甲方决定对乙方报告的职务发明予以保护的,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5.2 甲方拒绝对乙方报告的职务发明予以保护的,乙方可自行采取申请专利等保护方式予以保护。此种情形下,甲方应出具《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确认书》(其格式详见附录二),对乙方申请专利予以协助。 六、职务发明的权属 乙方做出的职务发明,其专利申请权、归属权等权益为甲方所有,除非甲方依本合同第五条之规定书面告知乙方拒绝对该项职务发明予以保护,并确认该项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为乙方所有。 七、职务发明的奖励 乙方做出职务发明,甲方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八、非职务发明的权属

职务发明奖励协议

职务发明奖励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之间存有劳动关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就乙方作出的职务发明创造有关事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职务发明创造的界定 1.1乙方作出的发明创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职务发明创造: 1.1.1乙方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履行其在甲方的工作职责、承担甲方交给其的任务等; 1.1.2乙方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1.1.3乙方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作出的发明创造,“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有或甲方有权使用、支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技术资料、信息等所做出的有关发明创造。 1.1.4乙方辞职、退休、因其他原因与甲方终止劳动关系后五年

内做出的,与乙方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1.2乙方完成的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由甲方确定,乙方不持异议。 第二条、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 对于乙方作出的职务发明创造,所有权属于甲方,全部知识产权属于甲方,向中国或外国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甲方。 第三条、对获得专利权的职务发明创造的奖励和报酬 3.1对于乙方作出的职务发明创造,甲方申请中国或外国专利并被授予了专利权的,甲方给予乙方奖励和报酬。 3.2奖励和报酬方式:货币(注:币种为人民币)。 3.3奖励和报酬数额: 3.3.1对于乙方一人作出的每一项职务发明创造,甲方申请专利并被授予中国或外国专利权的,甲方给予乙方不低于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和报酬。(注:是否区分专利类型,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3.2对于乙方和其他人共同作出的每一项职务发明创造:甲方申请专利并被授予中国或外国专利权的,甲方给予乙方不低于 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和报酬。(注:是否区分专利类型,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4支付期限:对于每一个乙方的职务发明创造,甲方被中国或外国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并公告后六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奖

员工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员工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员工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甲方: 注册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编号:】。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在甲方任职前、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及相关事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附件,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知识产权范围

知识产权,指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已注册、未注册、已进了注册申请的专利、专利申请、商标、服务标志、标识、形象、商号、互联网域名、设计、著作【包括计算机软件】、数据库、集成电路设计、专有技术等拥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论其表现为何种形式,记载于何种载体。第二条任职前员工知识产权归属 (一)任职前员工知识产权,指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所创 作的且为乙方所拥有的与甲方的业务、产品、研究和开发有关且 未转让给甲方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而不限于专利、著作【包括计算机软件】、专用技术等。 (二)乙方任职于甲方前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由乙方继续拥有,不得被界定为甲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同意,乙方在任职期间,向第三方转让任职前知识产权,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当享有优先受让权。 (三)除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协议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职前 知识产权以外,乙方应就任职前的知识产权及其使用限制向甲方做出声明,并将记录这些内容的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承 诺附件所做的陈述是真实、完整的。乙方理解并且同意:遵照本项披露要求,如乙方未进行相应的告知且未提供该附表,即表示 乙方并无此种任职前发明/作品。 (四)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如乙方将任职前的知识产权运用到甲方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工艺或机器装置【以下称“甲方产品”】中,视为乙方对甲方授予许可,甲方有权对上述所涉任职前知识产权进行制作、

知识产权归属协议书———(修订版)

知识产权归属协议书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就甲方与乙方在任职前、任职期间及任职后的发明和作品的权利归属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任职前的发明和作品 1.1 定义:任职前发明/作品是指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所创作的且为乙方所拥有的与甲方的业务、产品、研究和开发有关且未转让给甲方的所有发明、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开发、改进、商业秘密等。 1.2 披露:除非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协议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职前发明/作品,否则,乙方应就任职前发明/作品及其所附的任何权利行使的限制向甲方做出

声明,并将记录这些内容的列表以附表的形式附在本协议后。乙方承诺在附表所做的陈述是真实、完整的。在遵照本款前述披露要求的前提下,如乙方未进行相应的告知且未附上该附表,即表示乙方并无此种任职前发明/作品。 1.3 保留:乙方保留对任职前发明/作品的完全的所有权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同时,任职前发明/作品将不得被界定为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或其他相关权利的资产。但乙方若在甲方任职期间,向第三方转让任职前发明/作品,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当享有优先受让权。 1.4 许可 1.4.1 许可:在乙方于甲方任职期间,如乙方将任职前发明/作品运用到甲方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工艺或机器装置(以下称“甲方产品”)中,则甲方将被视作授予一项许可,有权对上述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进行制作、委托他人制作、修改、使用和销售,无论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是作为甲方产品一部分或与甲方产品有关。前句所述授予甲方的许可应当是非独占的、免专利许可费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许可。 1.4.2 责任:乙方应当保证其对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具有合法的处分权。若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与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相关的权利主张,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使之免遭任何的赔偿、费用、支出和责任的损失。 1.4.3 限制: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应当向第三方告之甲方享有的非独占的、免专利许可费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许可,并保证甲方始终享有该等许可。 第二条任职期间及之后的发明和作品 2.1 职务发明 2.1.1 职务发明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执行甲方的任务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而由乙方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改进、技术秘密和技术诀窍:(1)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2)

职务发明协议书样本

职务发明协议书样本 职务发明协议书职务发明协议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鉴于 甲乙双方存有劳动关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自愿就与职务发明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定义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或上下文另有所指外,本合同中 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人::是指对发明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在完成发明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管理工作的人、为物质技 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它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 职务发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 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二、职务发明的范围乙方做出的发明创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 职务发明:;、工作所做出的发明创造;、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 人事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原单位分配、安排的任务有关的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发明创造;、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 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做出的有关发明创造。 三、发明创造的报告及确认日内,向甲方书面报告该发明创造,,并提交发明创造方案的书面简介及甲方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甲方应就该发明创造是否为职务发明做出书面确认。

,甲方应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予以保护。 四、职务发明的保护,甲方有权做出是否予以保护以及采取何种保护方式的决定。 甲方对职务发明的保护方式有::申请专利、作为企业秘密予以保护或者予以公开等。 ,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申请专利。 ,应通知乙方。 该情况下乙方有权有偿或无偿从甲方处获得该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乙方无偿获得有关权利后,甲方享有实施该职务发明的权利。 五、职务发明的权属甲方为该职务发明的权利人,享有申请专利、作为技术秘密保护或者公开等的权利。 该职务发明专利申请被批准后,甲方为专利权人。 乙方享有署名权。 六、职务发明的奖励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乙方做出职务发明的,甲方根据公司内部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七、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公开该发明,也不得私自申请专利或者向第三人转让。 ,甲乙双方应对其知悉的有关发明创造的内容予以保密。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不得向他人披露发明创造的内容。

知识产权归属协议书

知识产权归属协议书 本协议(“本协议”)于年月 日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为,住所为(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签署。 鉴于, 乙方和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署了劳动合同 因此,乙方同意遵守下列各项条款: 一、发明和作品 1. 任职前的发明和作品 1.1 定义:任职前发明/作品是指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所创作的且为乙方所拥有的与甲方的业务、产品、研究和开发有关且未转让给甲方的所有发明、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开发、改进、商业秘密等。 1.2 披露:除非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协议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职前发明/作品,否则,乙方应就任职前发明/作品及其所附的任何权利行使的限制向甲方做出声明,并将记录这些内容的列表以附表的形式附在本协议后。乙方承诺在附表所做的陈述是真实、完整的。在遵照本款前述披露要求的前提下,如乙方未进行相应的告知且未附上该附表,即表示乙方并无此种任职前发明/作品。 1.3 保留:乙方保留对任职前发明/作品的完全的所有权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同时,任职前发明/作品将不得被界定为由甲方享有

知识产权或其他相关权利的资产。但乙方若在甲方任职期间,向第三方转让任职前发明/作品,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当享有优先受让权。 1.4 许可 1.4.1 许可:在乙方于甲方任职期间,如乙方将任职前发明/作品运用到甲方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工艺或机器装置(以下称“甲方产品”)中,则甲方将被视作授予一项许可,有权对上述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进行制作、委托他人制作、修改、使用和销售,无论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是作为甲方产品一部分或与甲方产品有关。前句所述授予甲方的许可应当是非独占的、免专利许可费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许可。 1.4.2 责任:乙方应当保证其对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具有合法的处分权。若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与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相关的权利主张,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使之免遭任何的赔偿、费用、支出和责任的损失。 1.4.3 限制: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应当向第三方告之甲方享有的非独占的、免专利许可费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许可,并保证甲方始终享有该等许可。 2. 任职期间及之后的发明和作品 2.1 职务发明

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和甲方于年月日签署了编号为___________的劳动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一、发明和作品 1.任职前的发明和作品 1.1定义:任职前发明/作品是指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所创作的且为乙方所拥有的与甲 方的业务、产品、研究和开发有关且未转让给甲方的所有发明、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开发、改进、商业秘密等。 1.2披露:除非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协议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职前发明/作品,否则,乙 方应就任职前发明/作品及其所附的任何权利行使的限制向甲方做出披露,否则视为乙方并无此种任职前发明或作品。 1.3保留:乙方保留对任职前发明/作品的完全的所有权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同时,任职 前发明/作品将不得被界定为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或其他相关权利的资产。但若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向第三方转让任职前发明/作品,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当享有优先受让权。 1.4许可 1.4.1许可:乙方于甲方任职期间,如乙方将任职前发明/作品运用到甲方的营销文 案、项目管理等(以下称“甲方产品”)中,则甲方将被视作被授予一项许可, 有权对上述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进行制作、委托 他人制作、修改、使用和销售,无论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是作为甲方产品一 部分或与甲方产品有关。前句所述授予甲方的许可应当是非独占的、免专利或 其他许可费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许可。 1.4.2责任:乙方应当保证其对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享有合法的处分权。若任何第 三方向甲方提起与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相关的权利主张,并导致甲方遭受任 何赔偿、费用支出或承担不利责任等损失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1.4.3限制: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应当向第三方告之甲方享有 的非独占的、免专利或其他许可费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许可, 并保证甲方始终享有该等许可。

职务发明创造奖励协议

职务发明创造奖励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之间存有劳动关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就乙方作出的职务发明创造有关事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职务发明创造的界定 1.1乙方作出的发明创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职务发明创造: 1.1.1乙方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履行其在甲方的工作职责、承担甲方交给其的任务等; 1.1.2乙方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1.1.3乙方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作出的发明创造,“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有或甲方有权使用、支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技术资料、信息等所做出的有关发明创造。 1.1.4乙方辞职、退休、因其他原因与甲方终止劳动关系后五年内做出的,与乙方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1.2乙方完成的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由甲方确定,乙方不持异议。 第二条、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 对于乙方作出的职务发明创造,所有权属于甲方,全部知识产权属于甲方,向中国或外国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甲方。 第三条、对获得专利权的职务发明创造的奖励和报酬 3.1对于乙方作出的职务发明创造,甲方申请中国或外国专利并被授予了专利权的,甲方给予乙方奖励和报酬。

3.2奖励和报酬方式:货币(注:币种为人民币)。 3.3奖励和报酬数额: 3.3.1对于乙方一人作出的每一项职务发明创造,甲方申请专利并被授予中国或外国专利权的,甲方给予乙方不低于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和报酬。(注:是否区分专利类型,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3.2对于乙方和其他人共同作出的每一项职务发明创造:甲方申请专利并被授予中国或外国专利权的,甲方给予乙方不低于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和报酬。(注:是否区分专利类型,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4支付期限:对于每一个乙方的职务发明创造,甲方被中国或外国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并公告后六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奖励和报酬全额支付给乙方。 3.5对于乙方的每一个职务发明创造,甲方给予乙方的奖励和报酬仅限一次性货币奖励和报酬。除此之外,无论发生任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己实施专利、转让专利、给予第三方专利许可使用等),甲方不再给予乙方其他任何奖励和报酬。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对于乙方作出的职务发明创造,由甲方进行审查并自行决定是否向中国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中国专利或者向外国申请专利。 4.2对于乙方的职务发明创造,甲方决定不申请专利、甲方撤回专利申请、专利申请被驳回、甲方的专利权被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宣告无效的,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奖励和报酬。 (注:如果因乙方的原因甲方申请的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如果乙方已经领取了奖励和报酬,乙方须将该奖励报酬全额返还给甲方) 4.3甲方以任何方式介绍、引用乙方的职务发明创造时,有权不提及发明人。 4.4在甲方向乙方发放职务发明创造奖励和报酬前,乙方辞职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和甲方的劳动关系的,甲方不再向乙方发放该职务发明创造奖励和报酬。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 5.1对于甲方获得专利权的乙方职务发明创造,乙方有权在中国或外国国家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 5.2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职务发明创造奖励和报酬。

职务发明创造奖励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职务发明创造奖励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双方之间存有劳动关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就乙方作出的职务发明创造有关事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1条职务发明创造的界定 1.1 乙方作出的发明创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职务发明创造: 1.1.1 乙方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履行其在甲方的工作职责、承担甲方交给其的任务等; 1.1.2 乙方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1.1.3 乙方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作出的发明创造,“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有或甲方有权使用、支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技术资料、信息等所做出的有关发明创造。 1.1.4 乙方辞职、退休、因其他原因与甲方终止劳动关系后五年内做出的,与乙方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1.2 乙方完成的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由甲方确定,乙方不持异议。第2条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 对于乙方作出的职务发明创造,所有权属于甲方,全部知识产权属于甲方,向中国或外国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甲方。

第3条对获得专利权的职务发明创造的奖励和报酬 3.1 对于乙方作出的职务发明创造,甲方申请中国或外国专利并被授予了专利权的,甲方给予乙方奖励和报酬。 3.2 奖励和报酬方式:现金奖励(人民币)。 3.3 奖励和报酬数额: 3.3.1 对于乙方一人作出的每一项职务发明创造,甲方申请专利并被授予中国或外国专利权的,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奖励和报酬。 其中:发明专利奖励不低于万元,实用新型专利奖励不低于万元,外观设计奖励不低于万元。 3.3.2 对于乙方和其他人共同作出的每一项职务发明创造:甲方申请专利并被授予中国或外国专利权的,,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奖励和报酬。 其中:发明专利奖励不低于万元,实用新型专利奖励不低于万元,外观设计奖励不低于万元。 3.4 支付期限:对于每一个乙方的职务发明创造,甲方被中国或外国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并公告后六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奖励和报酬全额支付给乙方。3.5 对于乙方的每一个职务发明创造,甲方给予乙方的奖励和报酬仅限一次性货币奖励和报酬。除此之外,无论发生任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己实施专利、转让专利、给予第三方专利许可使用等),甲方不再给予乙方其他任何奖励和报酬。 3.6 一项发明创造在不同地区分别申报的,仍视为同一项。 第4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知识产权归属协议书(完整版)

知识产权归属协议书范本 本知识产权归属协议("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为[***],居住地址为[***](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签署。 鉴于,乙方和甲方于年_____月____日签署了劳动合同 因此,乙方同意遵守下列各项条款: 一、发明和作品 1. 任职前的发明和作品 1.1 定义:任职前发明/作品是指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所创作的且为乙方所拥有的与甲方的业务、产品、研究和开发有关且未转让给甲方的所有发明、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开发、改进、商业秘密等。 1.2 披露:除非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协议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职前发明/作品,否则,乙方应就任职前发明/作品及其所附的任何权利行使的限制向甲方做出声明,并将记录这些内容的列表以附表的形式附在本协议后。乙方承诺在附表所做的陈述是真实、完整的。在遵照本款前述披露要求的前提下,如乙方未进行相应的告知且未附上该附表,即表示乙方并无此种任职前发明/作品。 1.3 保留:乙方保留对任职前发明/作品的完全的所有权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同时,任职前发明/作品将不得被界定为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或其他相关权利的资产。但乙方若在甲方任职期间,向第三方转让任职前发明/作品,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当享有优先受让权。 1.4 许可 1.4.1 许可:在乙方于甲方任职期间,如乙方将任职前发明/作品运用到甲方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工艺或机器装置(以下称"甲方产品")中,则甲方将被视作授予一项许可,有权对上述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进行制作、委托他人制作、修改、使用和销售,无论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是作为甲方产品一部分或与甲方产品有关。前句所述授予甲方的许可应当是非独占的、免专利许可费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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