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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代销业务账务处理的改进

受托代销业务账务处理的改进
受托代销业务账务处理的改进

浅谈受托代销业务账务处理的改进

摘要:代销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将商品交付给

受托方,受托方代委托方销售商品,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

货款的一种销售方式。在市场经济飞速发达的今天,代销这种经营模式已经被众多商家所采用。然而,在会计核算过程中,现行会计制度对于受托方收取手续费账务处理的规定过于繁杂,本文对如何简化该账务处理方法进行了探析。

关键词:受托方账务处理改进明晰性原则

一、代销业务受托方账务处理的现行规定

代销通常有收取手续费和视同买断两种方式。在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受托方通常按照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但受托方要根据所代

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在视同买断方式下,代销商品的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现行会计制度中,受托方对于两种代销方式一般采取以下账务处理方法:

(一)收取手续费代销方式账务处理

1. 收到商品时,按协议价,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

2. 实际销售时,按售价,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3. 交付代销清单,收到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

受托代销商品在财务报告中的列示及其账务处理

受托代销商品在财务报告中的列示及其账务 处理 一、受托代销商品在财务报告中的列示 受托代销商品在财务报告中的列示是指“受托代销商品”和“代销商品款”在财务报告中的列报。目前主要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是不列示。在1993年《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受托代销商品”和“代销商品款”均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在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受托代销商品”包含在“存货”项目中,同时“代销商品款”作为“存货”的扣除,实质也是不列示。这样处理的有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正确计算企业的有关偿债能力指标,不足之处是丢失部分会计信息,特别是对受托代销业务规模较大的企业,其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将可能不充分、不完整。第二种意见是在资产负债表的左右两边同时列示。在1998年开始实施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中,要求“受托代销商品”列入资产负债表资产下的“存货”项目,“代销商品款”则在流动负债下单独设一项目——“代销商品款”列示。这样处理的优缺点与第一种意见的优缺点正好相反。第三种意见是附注列示。这种观点认为,受托代销商品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理由是代销商品不在受托方资产负债表予以反映,可能导致代销商品成为一种合法的免费的表外筹资方式,这种表外筹资将会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的了解,而将受托代销商品和代销商品款在受托方的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则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受托代销商品应在资产负债表单独列示是指将“受托代销商品”与“存货”并列于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中。“代销商品款”作为一单独项目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项目中,理由如下: (1)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关于资产、负债的定义。根据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符合上述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一是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受托代销商品对受托方而言,不拥有所有权,但受托方实质控制,有权销售,同时受托代销商品是一种低风险的销售方式,可以为受托方带来稳定的经济利益。显然它符合资产的定义,也符合确认条件,因此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根据2006年3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关于负债的定义,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符合《基本准则》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一是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二

代销货物 账务处理

委托方: 1.将商品交给受托方:借:委托代销商品贷:库存商品 2.收到代销清单:借:应收账款--受托企业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增值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委托代销商品 3.收到货款: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受托方: 1.收到商品:借:受托代销商品贷:代销商品款 2.实际销售: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增值税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受托代销商品 借:代销商品款贷:应付账款--委托企业 3.将货款交给委托方:借:应付账款--委托企业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委托代销商品核算 受托方: A、发出时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B、收到销货清单,开具发票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C、收到款项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D.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E、支付代销费用借:营业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受托方: A、收到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委托代销款 B、对外销售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C、月底开出销货清单,收到委托单位发票 借: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D、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7、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方: A、发出时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B、支付运费、加工费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C、支付消费税、增值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直接出售) 应交税金-消费税(收回后继续加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消费税计税价格=(发出材料金额+加工费)/(1-税率) 增值税=加工费*税率 D、转回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受托代销商品账务处理

受托代销商品账务处理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受托方一般不核算销售收入,只将代销手续费收入及其应缴纳的营业税,通过“代购代销收入”账户核算,但税法规定代销商品应作为应税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如购货方为一般纳税人,就要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某商品零售企业接受代销B商品600件,委托方规定代销价为60元/件(含税),代销手续费为不含税代销额的5%,增值税税率为17%,代销手续费收入的营业税税率为5%. 收到代销商品时(按含税代销价): 借:受托代销商品——××部、组(B商品) 36000 贷:代销商品款 36000 代销商品全部售出时(本月20日代销商品全部售出,向委托单位报送代销清单,并向委托单位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计算代销商品的销项税额并调整应付账款和注销代销商品款和委托代销商品): 代销商品销项税额=600×60÷(1+17%)×17%=5231(元) 或 600×60×%=5231(元) 借:银行存款 3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231 应付账款 30769 借:代销商品款 36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36000 收到委托单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231 贷:应付账款 5231

开具代销手续费收入普通发票时: 代销手续费收入=30769×5%=1538(元) 借:应付账款 1538 贷:代购代销收入 1538 划转扣除代销手续费后的代销价款时: 借:应付账款 34462 贷:银行存款 34462 计算并结转代销手续费收入应纳的营业税时: 借:代购代销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零售企业商品品种繁多,业务繁忙,企业不可能把每一笔销货款都按自营和代销商品分开登记,更不可能在每天营业终了时,对代销商品进行盘点,以存计销。因此,对代销商品和自营商品在销售时全部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待代销商品全部销售或月终时,则由各部、组填报代销商品分户盘存计销表,冲销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应付账款。仍以上例,作会计分录如下:收到代销商品时: 账务处理同前。 平时零售收到销货款75200元(不分自营和代销)时: 借:银行存款 75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5200

以收取手续费方式的受托代销的会计处理

以收取手续费方式的受托代销的会计处理受托方一般不核算销售收入,只将代销手续费收入及其应缴纳的营业税,通过“代购代销收入”账户核算,但税法规定代销商品应作为应税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如购货方为一般纳税人,就要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 某商品零售企业接受代销B商品600件,委托方规定代销价为60元/件(含税),代销手续费为不含税代销额的5%,增值税税率为17%,代销手续费收入的营业税税率为5%. 收到代销商品时(按含税代销价): 借:受托代销商品——××部、组(B商品)36000 贷:代销商品款36000 代销商品全部售出时(本月20日代销商品全部售出,向委托单位报送代销清单,并向委托单位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计算代销商品的销项税额并调整应付账款和注销代销商品款和委托代销商品):代销商品销项税额=600×60÷(1+17%)×17%=5231(元) 或600×60×14.53%=5231(元) 借:银行存款36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231 应付账款30769 借:代销商品款36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36000 收到委托单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231 贷:应付账款5231 开具代销手续费收入普通发票时: 代销手续费收入=30769×5%=1538(元) 借:应付账款1538 贷:代购代销收入1538 划转扣除代销手续费后的代销价款时: 借:应付账款34462 贷:银行存款34462 计算并结转代销手续费收入应纳的营业税时: 借:代购代销收入76.9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76.90 零售企业商品品种繁多,业务繁忙,企业不可能把每一笔销货款都按自营和代销商品分开登记,更不可能在每天营业终了时,对代销商品进行盘点,以存计销。因此,对代销商品和自营商品在销售时全部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待代销商品全部销售或月终时,则由各部、组填报代销商品分户盘存计销表,冲销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应付账款。仍以上例,作会计分录如下: 收到代销商品时: 账务处理同前。 平时零售收到销货款75200元(不分自营和代销)时: 借:银行存款75200

委托代销合同标准样本

合同编号:WU-PO-669-84 委托代销合同标准样本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Each Party,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Through Common Consultation And Fix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Restricting All Par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委托代销合同标准样本 使用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协作的当事人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把各方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从而实现制约各方的效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委托代销合同范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销下列商品: 二、上列代销商品的销售价格由甲方每月发价格表给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价格如有调整,甲方随时通知乙方。 三、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

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 五、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收取手续费,每月15日前结算上月货款及手续费。 七、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货不及时造成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6月。 九、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

委托代销合同范本精华版

委托代销合同范本精华版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21060

委托代销合同范本精华版 委托代销合同范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销下列商品: 二、上列代销商品的销售价格由甲方每月发价格表给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价格如有调整,甲方随时通知乙方。 三、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 五、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收取手续费,每月15日前结算上月货款及手续费。 七、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货不及时造成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6月。 九、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销合同范文2 甲方:委托责任人: 身份证号: 乙方:代销责任人:

代购代销业务流程

委托代销业务流程说明目标完成委托代销销售的全部业务过程 业务背景委托代销是指商品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可在双方协议规定的期限内销售此商品,并在销售后结算货款。代理商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未销售出去的商品退回,在结算货款前商品的所有权属于委托方。一般情况下,代销商品的品种、数量、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有专人负责监测代销商品在代理商处的存货品种、数量、期限等。其关键点是;委托代销就是我方委托别人进行销售。 适用 范围 1、生产厂商、分销商面向代理商的销售; 2、总公司面向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销售;序号处理说明责任部门责任人 1 在与代理商签订协议之后,代理商或者是负责监测的业 务人员根据销售情况和库存情况进行订货,销售业务人 员将订货需求整理后在销售订单输入屏幕中录入U8系 统,以形成委托代销销售订单。销售部销售业务 人员 3 仓管人员备货完毕,填写委托代销销售出库单。销售出 库单还可以依据销售订单、外购入库和产品入库单生 成。委托代销的销售出库单会扣减出库仓库的即时库存 仓库仓管人员 4 代理商或者下游企业将产品销售出去后开具结算清单, 会计根据结算清单的结算品种、数量以及订单的价格开 具委托代销销售发票,其中开票价格用户可以在订单的 价格基础上手工修改。 财务部会计 6 委托代销的钩稽主要处理委托代销业务的结算,即上游 机构根据结算清单开具委托代销销售发票,并与委托代 销类型的销售出库单进行核对、匹配。 对于委托代销业务来说,钩稽后才结转成本和确认收 入,且无论是本期或以前期间的发票,钩稽后都作为钩 稽当期发票来计算收入。 财务部会计 一、业务员按合同协议要求发货时,财务人员根据销售业务的需求录入相应的委托代销出库单,填制并审核完成后,由仓管员进行实物检查并发货。 二、当客户来进行结算时,财务人员根据结算情况进行正常销售出库(委托代销结算),结算可分为多次也可一次完成,根据结算填制销售出库单。 三、由财务人员进行销售发票的凭证处理,填制销售凭证。

受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处理

受托代销商品 受托代销商品不是企业的存货。受托代销商品是指接受他方委托代其销 售的商品,受托方并没有取得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因此,代销商品应作为委托方而不是受托方的存货处理,不能确认为受托方的资产。企业收到受托代销商品的时候,应该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将受托代销商品纳入账内核算。 目录 1定义介绍 2真实性 3会计处理 4账务报管 1 定义介绍 受托代销商品不是企业的存货。受托代销商品是指接受他方委托代其销售的商品,受托方并没有取得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因此,代销商品应作为委托方而不是受托方的存货处理,不能确认为受托方的资产。 2真实性

受托代销示意图 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受托代销商品”科目与“代销商品款”科目余额均填入“存货”项目并且借贷金额相互冲销,事实上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并没有包括受托代销商品,即受托代销商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并没有确认为一项资产。将受托代销商品纳入账内核算的目的,主要为了方便企业加强对存货的实物管理,保证受托代销商品的安全。[2] 3会计处理 本科目核算发行企业按照寄销方式接受外单位委托,代其销售出版物的进价或售价(或码价)。 本科目可以按照受托代销出版物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将受托代销出版物委托外单位代销,可以按照委托代销单位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受托代销商品的核算 1.受托代销商品采用进价核算 (1)发行企业收到受托代销出版物验收入库时,按进价,借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明细科目),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 (2)发行企业将受托代销出版物委托外单位代销,出版物发出时,借记本科目(按委托代销单位设置的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二级科目)。 (3)结转当月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或委托代销单位设置的明细科目)。

委托代销协议书

委托代销协议书 委销字__号 (一)__单位(甲方)委托__(乙方)代销下列商品: 产地商品名称规格单位供应单位代销数量包装每件重量备注现货每季可供数(二)上列代销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______ (三)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 (五)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__%收取手续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即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3.1 委托权限代理人接受客户委托处理第1条事项的权限为:一般代理。事务执行代理人将指派********律师具体执行第1条约定的代理事项, (七)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八)附则:______ (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__%收取手续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即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九)本协议一式__份,甲方__份,乙方__份,鉴证机关__份,自签订

日起生效,有效期__月。 甲方:____ 乙方:____ 代表:____ 代表:____ 开户银行: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帐号:____ 电报挂号:____ 电报挂号: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____年__月__日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将按甲方的装修意图及修改意见,进行设计,直至甲方认可为止。甲方认可乙方设计方案后在签定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不再退回设计定金。

受托代销商品

受托代销商品应在资产负债表单独列示是指将“受托代销商品”与“存货”并列于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中。“代销商品款”作为一单独项目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项目中,理由如下: (1)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关于资产、负债的定义。根据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符合上述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一是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受托代销商品对受托方而言,不拥有所有权,但受托方实质控制,有权销售,同时受托代销商品是一种低风险的销售方式,可以为受托方带来稳定的经济利益。显然它符合资产的定义,也符合确认条件,因此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关于负债的定义,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符合《基本准则》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一是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二是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代销商品款是核算企业接受代销商品的货款,受托方收到代销商品并入库后,受托方对商品负有管理和销售的责任,保管中对短缺和毁损商品负有赔偿责任,售后返还货款的责任,对未售完的商品予以退回的责任。显然代销商品款符合负债的定义,也符合负债的确认条件。因此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2)受托代销商品和代销商品款应单独列示。受托代销商品在法律上不属于受托企业的资产,为与企业自有资产(存货)相区分,应将“受托代销商品”与“存货”并列于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中。“代销商品款”作为一单独项目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项目中。这样处理虽然有虚增企业资产和负债之嫌,但能充分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并且更有利于计算有关偿债能力指标。 (3)受托代销业务的大小一定程度上能说明企业的信誉和融资能力。当受托代销业务成为企业日常业务,或受托代销业务金额较大时,通过单项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收入总额的比重确定

委托代销

一、概述 委托代销是指受托方(一般为商业企业)按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委托方的货物,并收取手续费的经营活动。 二、特点 委托代销的特点是受托方只是一个代理商,委托方将商品发出后,所有权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仍在委托方。只有在受托方将商品售出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才转移出委托方。所以,企业采用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应在受托方售出商品,并取得受托方提供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三、主要类型 类型一、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商品,受托方只收取代 销手续费,并且该代销手续费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 系。 类型二、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商品,受托方只收取代 销手续费,并且该代销手续费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 类型三、受托方将代销商品加价出售,与委托方按协议价结 算,不再另外收取手续费。这种类型就是日常所说的视同买 断,受托方以商品差价作为经营报酬。 类型四、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的结合。 四、涉税问题 税法上关于委托代销的规定是: (1)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代销协议; (2)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3)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确定的价格销售,并向委托方收取代销手续费; (4)销售代销货物视同销售。 实际上,目前该企业的整个操作过程基本上是符合以上规定的,只是总公司与各门店之间签订的是购销合同而非代销合同(或协议),因此需在合同签订上作一点变动。为什么要将原有的经销改为代销呢?如果按代销方式进行操作,各门店的样机属于代销商品,在未销售之前,不需要和总公司进行结算,而且所有权也属于总公司。对总公司而言,该部分商品属于代销商品,未实现销售,不需要开票结算,而要在收到代

代销业务会计处理及涉税分析

企业代销业务的涉税分析与会计处理所谓代销,是指受托方按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委托方的货物,并收取手续费的经营活动。双方通常签订代销协议,载明代销商品名称、数量、价格、手续费、结算时间、结算方式等。代销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收取手续费形式。受托方必须按委托方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销售收入归委托方所有,受托方按协议要求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二是加价销售形式。受托方在双方协议价格的基础上,自行加价进行销售,按协议价收取的代销款归委托方所有,实际收取的价款与按协议价收取的代销款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 根据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或销售代销货物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所得收入征收增值税;而受托代销货物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 委托代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受托方销货清单的当日,会计处理为: 1、委托方发出代销商品时,因商品所有权未发生转移,故不作销售处理,只在“库存商品”账户的二级明细科目“委托代销商品”中进行核算。 2、销售实现须以受托单位的代销清单及货款为依据,通过“商品销售收入”科目进行核算,手续费支出则记入“经营费用”。 受托代销货物的会计处理为: 一、买断代销方式账务处理

1、收到商品时,按协议价,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 2 、实际销售时,按实际售价,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3、结转销售成本时,按协议价,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 4、交付代销清单,收到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按发票注明的价款和税金,借记“代销商品款”、“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5、按合同协议价将款项付给委托方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收取手续费代销方式账务处理 1、收到商品时,按协议价,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 2、按协议价实际销售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代销商品委托方+受托方分别作账务处理

代销商品:委托方+受托方分别作账务处理 代销商品是销售商品的一种方式,牵涉到委托方和受托方两个主体,处在委托立场的商品称委托代销商品,处在受托立场上的商品称受托代销商品。 代销商品销售后有两种不同的账务处理:一种是委托方和受托方本别做销售的账务处理;另一种是委托方做销售业务处理,但需根据协议或合同按销售额支 付受托方代销手续费。 代销商品销售的核算 代销商品是销售商品的一种方式,牵涉到委托方和受托方两个方面,处在委托方立场上的商品称为委托代销商品,处在受托方立场上的商品称为受托代销商 品。 代销商品销售后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一种是受托方和委托方分别作商品购销处理;另一种是受托方根据销售额向委托方结算代销手续费,委托方作商品 销售处理。 (一)作商品购销业务的核算 1.委托方的核算批发企业对于新产试销商品、季节性商品、呆滞积压商品等,为了加速商品流转、推销新产品和呆滞积压商品、合理地使用仓位和节约仓储费用,可以将商品先发往购货单位,委托其代销,等商品销售后,再定期结算 货款。 采取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一般先由业务部门确定委托代销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金额,经领导批准后,由业务部门与各购货单位订立“商品委托代销购销合同”。合同上注明结算方式、货款清偿时间、商品保管的要求及双方承 担的责任等。 委托代销商品的业务程序一般是:由业务部门根据“商品委托代销购销合同”,填制“委托代销商品发货单”;然后由储运部门将商品发运给受托单位,不转移商品所有权,根据合同规定,定期进行结算;到结算届期时,由受托单位将已售代销商品的清单交付委托方,委托方据以填制专用发票,向受托单位收取货款;委托单位收到货款时,将收到货款部分的委托代销商品作为商品销售处理。 [例]上海交电公司根据商品委托代销合同,将红星牌收录机100 只委托人民商厦代销,其购进单价为500元,销售平价为540元,增值税率为17%, 合同规定每个月未结算一次货款。 (1)7月5日,发运商品时,作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50 000 贷:库存商品——收录机类50 000 (2)7月31日,收到人民商厦转账支票一张,金额31590元,系付已售代销的50只红星牌收录机货款27 000元、增值税额4 590元,支票已存入银 行,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31 590 贷:商品销售收入——收录机类27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 590 同时结转已售委托代销商品的销售成本25 000元,作分录如下: 借:商品销售成本25 000

代销商品会计处理及纳税分析

代销商品会计处理及纳税分析 目前,代销商品主要有收取手续费、视同买断及混合销售三种方式。对于委托方企业而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其收入应该于满足所有条件后确认,因而会计处理简单明了;而对于受托方而言,其会计及纳税处理因不同的代销方式呈现很大的差异,具体 分析如下: 一、收取手续费 在这种方式下,委托方发出商品时,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而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商品清单时确认。受托方应在商品销售后,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手续费收入。 [例1]甲企业委托乙企业销售A商品100件,协议价为100元/件,该商品成本60元/件,增值税税率17%。甲企业收到乙企业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售价1万元,增值税额1700元。乙企业按每件100元销售给顾客,甲企业按售价的10%支付乙企业手续费时,即向买方开出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A商品售价1万元,增值税额1700元,甲企业在收到乙企业交来的代销清单 时,向乙企业开具相同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一)会计处理 委托方甲企业及受托方乙企业会计处理分别为: 甲企业会计处理 (1)委托方将货物交付给受托方时 借:发出商品(或委托代销商品)6000 贷:库存商品60000 (2)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117001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6000 贷:发出商品(或委托代销商品)6000 (4)收到乙公司货款

借:银行存款10700 销售费用10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11700 乙企业的会计处理 (5)收到A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1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10000 (6)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11700 贷:应付账款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100001 贷:受托代销商品10000 (7)收到甲企业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应付账款——甲企业1700 (8)归还甲企业货款并扣除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甲企业11700 贷:银行存款10700 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1000 (9)计算并确定应交的营业税 借:其他业务成本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500 (二)纳税分析

代销授权委托书-委托书

代销授权委托书-委托书 授权书篇一 我公司授权 . 为地区的代理销售商,全权负责******注册商标系列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事务,授权权限以双方约定的销售合同范围之内为准. 特此授权! *****贸易有限公司 签订销售代理授权书的注意事项 1、了解合作企业常规信息(涵盖企业业内知名度、产品品质、价格体系、销售渠道) 2、了解合作企业针对合作项目的规划(合作年限、未来销售渠道、价格定位、市场策略、推广计划等) 授权书篇二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地址:甲方为开拓业务,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的产品进行销售代理,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协商,就委托代理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约定: 第一条甲乙双方地位平等,不存在任何人身依附关系、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雇佣关系,甲方无须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第二条委托代理事项 代理销售甲方生产产品。

第三条委托代理区域 乙方只限于在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后所镇境内进行销售甲方产品,不得在该区域外进行销售,亦不得在该区域内销售甲方之外的同类产品(产品范围同上)。 第四条销售价格 乙方销售上述产品的价格应当不低于甲方规定的价格,价格另行约定。 第五条委托费用 乙方为了销售所产生的成本(但不限于房租、生活、公关等)已经包含在甲方应给付乙方的报酬内,甲方不再另行给付。 第六条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七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只作销售产品使用)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明; 2、提供产品购销合同书范本; 3、可以派出专人配合销售,负责审定产品购销合同书、收款; 4、可以定期检查、督导乙方工作; 5、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6、有权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区域内委托其他人代理销售同一产品; 7、负责按时支付乙方报酬。

受托代销业务用友ERP-U8(V10.1)处理详解

现代商贸工业 2018年第34期 179 一受托代销业务用友E R P -U 8(V 10.1 )处理详解李霞林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京100093 )摘一要:受托代销业务的处理既是职业院校会计技能竞赛的重点考核内容,也是会计信息化教学中运用E R P 系统处理供应链业务时的难点.有鉴于此,运用具体案例,详细介绍在用友E R P -U 8(V 10.1)系统平台处理受托代销业务的操作流程,在此基础上通过深入比较分析来提示两种核算方式异同,以提高对该类业务的处理能力. 关键词:用友E R P -U 8;受托代销;视同买断;手续费中图分类号:T B 一一一一一文献标识码:A一一一一一一d o i :10.19311/j .c n k i .1672G3198.2018.34.102一一受托代销是指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为销售商品业务.受托代销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视同买断方式;一种是收取手续费方式.视同买断方式是指受托方在销售商品时可以根据市场状况自行定价,赚取售价与接收价之间的差价.收取手续费方式是指受托方按委托方指定的售价销售受托代销商品,受托方只收取委托方的手续费.由于两种方式下定价权的不同,导致收入确认方式和业务处理的差异. 1一收取手续费方式下的业务处理 案例1:2018年8月10日,A 公司接受B 公司委托 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200件甲产品,合同约定价为280元/件( 不含税),手续费按合同价(不含税)的10%收取.公司于1月11日收到200件甲产品,并全部验收入库.1月15日,A 公司将甲产品全部销售给C 公司, 当天开票与发货,并收到对方开出转账支票支付全部价税款.1月16日,A 公司开出转账支票支付余款,结清代销款项.本案例所涉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人. 本案例是收取手续费方式受托代销业务,要在用友E R P -U 8(V 0.1)系统中完成该业务处理,首先需要确认或完成如下初始设置: 第一,设置采购类型 受托代销 ,并在采购管理模块的选项中勾选 启用受托代销 复选框,确认系统可以处理受托代销业务. 第二,设置存货档案 手续费 ,存货属性为 外购二应税劳务二受托代销 ,税率为 6% .该设置是为了在开具代销手续费发票时有 手续费 存货项目可选择. 第三,分别在供应商档案和客户档案中均设置有B 公司.此项设置是为了既能在采购发票中选择到供应商,又能在手续费发票中选择到相应的客户. 完成以上初始设置后,在用友E R P -U 8(V 0.1)系统平台的业务处理流程可分为代销商品入库二销售代销商品和受托代销结算三个环节的处理.1.1一代销商品入库环节的业务处理 代销商品入库环节相关操作流程如图1所示 . 图1一受托代销商品入库环节业务操作流程 该环节的重要任务就是当受托方与委托方签订代销合同并收到代销商品时,受托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确认代销商品成本.具体操作步骤和业务处理流程如下: 第一,在采购管理模块录入与审核采购订单.需要注意的是,采购订单的业务类型和采购类型必须选择 受托代销 项目. 第二,在采购管理模块参照已审核采购订单生成并审核采购到货单. 第三,在库存管理模块参照已审核采购到货单生成并审核采购入库单. 第四,在存货核算模块对已审核采购入库单进行正常单据记账,然后生成采购入库凭证.凭证分录信息如下: 借:受托代销商品一56000.00元贷:受托代销商品款一56000.00元 1.2一销售代销商品环节的业务处理 销售代销商品环节相关操作流程如图2所示. 在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受托方销售代销商品时,销售价格为代销合同约定的价格,既不确认收入,也不结转成本.具体操作步骤和业务处理流程如下: 第一,在销售管理模块录入并审核销售订单.需要注意的是,销售订单的业务类型为 普通销售 ,销售类型为 受托代销 .

关于代销的会计处理

关于代销的会计处理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各样的营销方式屡见不鲜,其中,就有叫做代销的方式。所谓的代销,指的是企业将自己的货物交付他人,委托对方替他销售。这是扩大市场占有份额的有效途径。因受委托方对外销售价格的不同,代销分为两种:视同销售方式和收取手续费方式。自销是将货物视为己有,销售时可以按自己的定价销售,而按对方的定价把货款汇给对方,一般地,委托方的定价低于受托方定的销售价,从而受托方收取进货和销货的差价。而收取手续费则是按委托方制定的价格销售,从中销售收入中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将余款汇给委托方。 会计考试书上关于代销的会计处理比较难记。我将自己的一点想法写出来,可能有用。 要想弄通弄懂代销的会计核算,必须明白销售收入的确认、计量和披露,以及增值税的原理。下面先就这两个问题阐述一下,然后,我们就可以自然而然地得出代销的会计分录。 我们知道,销售收入的确认有几条标准,即是: 1.和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已转嫁给对方。只有将和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对方,销售方才算

完成销售,才能确认销售收入。代销方式下,受托方销售前,委托方依然是商品的所有者,只有当代销货物被销售时,委托方才能确认销售;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出去时,也才能确认收入。 2.销售方不再保留和货物有关的权利,如继续管理权。代销方式下,只有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出去,不再保留和商品有关的权利,才能确认收入,同样,只有代销方将商品销售出去,委托方不再保留对受托方的与商品有关的权利,委托方才能按代销清单入账。 3.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只有确定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时,才能确认销售收入。否则,是没有意义的。 4.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代销方式中,代销方视同销售的成本就是委托方委托销售时,发出商品的成本,收取手续费方式下,代销方的成本也是委托方发出商品的陈本。代销方的收入,要区分不同情况。视同销售情况下,代销方的收入是自己定价下的销售收入,收取手续费方式下,代销方的收入只是收取的手续费。 对于委托方来说,它的成本就是从库存商品转入委托代销商品的成本,而收入则是收到的代销清单上的收入。特殊地,支付手续费方式下,收入也是代销清单上的收入,只是将付给对方的手续费计入销售费用。

存货的核算及会计账务处理

存货的核算及会计账务处理 一、存货的概念。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材料、包装物、燃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协作件以及商品等。 然而特种储备物资以及按国家指令专项储备的生产则不是 企业的存货,还有为能建筑企业的固定资产而预备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则不是企业的存货。 二、存货的特点。 1、存货是有形资产(以看得见、摸得着的事物形态存在) 2、流淌性较强(处在不断的购买、耗用、销售之中) 3、存货具有时效性(长期不销售或耗用成为积压物资、就会造成废弃、或者降价处理,给企业带来损失) 三、存货的分类。 1、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属于存货的科目 ①物资采购——核算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的采购成本

②原材料——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材料及要紧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 ③包装物——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包装物(如桶、箱、瓶、坛、袋、罐等)的实际成本或打算成本 ④低值易耗品——核算企业库存的低值易耗品(工具、治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周转使用的包装物)的实际成本或打算成本 ⑤材料成本差异——核算企业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打算成本的差异 ⑥自制半成品――核算工业企业库存的自制半成品的实际成本(差不多生产完成并已检验送交半成品库的自制半成品和从半成品库领用,自制半成品接着加工(包括托付外单位加工自制半成品) ⑦库存商品――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打算成本(或售价)包括库存的外购商品,自制商品产品,存放在门市部,预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库存在外库或存放在仓库的商品等,工业企业同意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品,能够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

销项税的会计处理大全

一、销项税额的核算 (一)一般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计算: ①销售额=价款+价外费用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这里的销额是不含税的销售额) ②销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1)销售额的确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计算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 (1+税率)(1.17) ①混合销售的销售额:为货物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销售额合计. ②兼营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为货物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销售额合计. ③价款和价税合并收取的销售额: <1>价税合计金额. <2>商业企业零售价. <3>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 <4>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 2、销售额的组成包括以下三项: ①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取自于购买方的全部价款(不含税)。 ②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前,应先将其换算为不含税费用。包括:运输装卸费、包装费、违约金、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代收、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③消费税税金: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因此,凡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在计算增值税额时,其应税销售额包括消费税税金。 3、销售额的组成不包括以下三项: ①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其税款不应包含在销售货物的价款之中。 ②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而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输费: <1>销售方把货物交给运输公司运输支付的代垫运输费用. <2>运输公司把运输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 4、一般销售方式下的付款方式主要有: ①直接收款. ②预收货款. ③赊销和分期付款. 4.1直接收款方式采用支票、汇兑、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等结算方式销售产品。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某服装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市百货公司销售服装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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