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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5篇)

代表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5篇)

代表法学习篇1

20xx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颁布十一周年。《代表法》的实施,极大地规范和促进了人大代表工作,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作为一名区人大代表,必须认真实践《代表法》,认清肩上所担负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不断增强代表意识,履行好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神圣职责,决不辜负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一要确立民生意识。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远在战国就有“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的屈原,近在清代也有“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的郑燮。民生意识不仅在当前不能谈化,而且更应当在人大代表身上充分体现出来。人大代表是人民选举出来的,来于人民,就应奉献为民。在全国人民积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程中,人大代表更应当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及时收集民意,反映民声,爱惜民力,想民所想,急民所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要强化监督意识。人大拥有四项职权: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和立法权。四者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监督权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如果监督虚置不落实,就无法树立人大代表的威信,难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其他三项职权也必将流于形式。因此,人大代表不应顾及面子关系,瞻前顾后,畏首畏尾,而应敢于监督,勇于质疑,善于建议,在执法检查、质询问政、建言献策当中“敢说话,不言怕”,理直气壮,直言不讳,切实加大监督的力度。同时,要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程序,改进监督形式和内容,如加强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强化个案监督、开展特定问题的专项调查等,确保人大监督落实处、显实效。因此,人大代表也应确立被监督意识,主动接受选民或选举单位的监督,在个人品行、清正廉洁上,在依法执行代表职责上,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体现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三要树立思进意识。人大代表是一种国家职务,而不是荣誉称号或是政治待遇。人大代表要代表人民行使好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依法履行好代表职责,这一特定政治行为决定了人大代表自身必须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较高的参政能力。而且人大工作性质的本身也是面向全社会,面向各行各业的。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诞生之日起,人大代表的素质就开始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如果人大代表自身素质不高,就会看事物不全,找问题不准,所提的批评和建议就缺乏力度和深度,达不到有的放矢、切中要害的效果。因此,人大代表应当与时俱进,加强学习,要善于汲取新知识,总结新经验,探索新途径,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参政水平上下功夫。只有这样,代表工作才能及时适应形势的变化,不断开创新局面。

四要增强法制意识。近年来,在个别地方的人大代表选举中,出现过不和谐的音符,如实行贿选、操纵选举、伪造文件、虚报选票、打击报复等破坏选举、侵害选民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这些行为是对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亵渎,是对人民意志的侵犯,是对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践踏。对此,人大代表应引以为鉴,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养,争做遵纪守法的楷模。而且人大机关作为立法机关,熟知政策法规,树立正当程序观念本身就是人大代表开展本职工作的职业需要。人大代表作为人大的组织细胞,只有依法办事,才能保证人大各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稳步前行。

五要养成句号意识。句号意识就是要认真负责、有始有终地做完每一件事情,而不是半途而废,留下尾巴。代表工作也是如此。在调查研究,提交议案建议后,不应就草草收兵、放任不管,而应在人大采纳议案并审议后,认真督促有关部门积极落实人大及其会所做出的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回访,究根究底,一抓到底,确保各项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而不是蜻蜒点水,一带而过,走过场。

六要加强宣传意识。宣传工作一直是代表工作的薄弱环节。据20xx年烟台市人大会对人大代表调查问卷反映,在宣传的信息量和宣传状况两方面均不尽如人意。作为人大代表,就应当言传身教,向人

民群众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代表法》,宣扬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情况和先进事迹,使大家充分了解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了解人大制度的优越性和人大代表的职责,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代表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为代表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代表法学习心得体会篇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于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对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作用、职责等做了明确规定,各级人大代表执行职务,主要的法律依据就是《代表法》。到目前为止,《代表法》总共作了三次修改,最近一次修改是20xx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此次修法是新形势下加强人大工作,特别是县乡人大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适应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需要。通过健全地方人大特别是县乡人大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选举和代表制度,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此次修法主要是对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工作、活动、执行职务的保障及对代表的监督等方面作了修改完善,其中对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修改幅度较大,占修改条文的60%,对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从法律上、制度上着力解决基层人大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以及代表选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的职权和活动方式。例如: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根据主席团的安排,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安排,对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代表可以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的执法检查和其他活动;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对各

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等等。

二是对代表执行职务给予具体保障。例如: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参加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安排的代表活动,代表所在单位必须给予时间保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报告,并印发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应当予以公开。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对代表的监督。例如: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应当以多种方式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定期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

修改后的《代表法》,极大地规范和促进了人大工作,特别是基层人大工作,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作为一名基层人大工作者,必须认真践行新的《代表法》,认清肩上所担负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不断增强代表意识,履行好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神圣职责,决不辜负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一是确立民生意识。“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人大作为由人大代表组成的权力机关,来于人民,就应奉献为民。人民代表为人民,作为人大代表,就应当有“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意识,认真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党的基本群众路线,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谋。我们应当摒弃人大工作只是立法、监督、任免、决定等的传统思维,无论是在开会期间,还是在闭会期间,可以就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修改后的《代表法》对此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代表在闭会期间工作、活动的规定,为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

二是强化监督意识。监督权是人大的四大职权之一,如果监督虚置不落实,就无法树立人大的威信,难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其它职权也必将流于形式。因此,作为人大代表,要敢于监督,

勇于质疑,善于建议,在执法检查、质询问政、建言献策当中“敢说话,不言怕”,理直气壮,直言不讳,切实加大对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监督的力度。要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程序,改进监督形式和内容,如加强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强化个案监督、开展特定问题的专项调查等,确保人大监督落实处、显实效。“己不正,焉能正人?”人大代表也应确立被监督意识,主动接受选民或选举单位的监督,在个人品行、清正廉洁上,在依法执行代表职责上,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立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三是增强法制意识。近年来,在个别地方的人大代表选举中,出现过不和谐的音符,贿选、操纵选举、虚报选票、打击报复等破坏选举、侵害选民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偶有发生,20xx年底至20xx年初的湖南衡阳市人大代表贿选案震惊中央。这些行为是对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公开亵渎,是对人民意志的侵犯,是对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践踏。对此,人大代表应引以为鉴,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养,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楷模。修改后的《代表法》对代表的权利、义务、职责作了明确规定,作为人大代表,应当牢记使命职责,熟知政策法规,依法用权,树立正当程序观念,这是人大代表开展本职工作的职业需要。只有依法办事,才能保证人大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

四是树立进取意识。党的报告明确提出:到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这个奋斗目标,党的xx届三中全会针对全面深化改革作了全面部署,xx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又分别对依法治国和十三五规划作了专题部署,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加接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同时,我们也面临着经济总量领先下的人均落后,先富起来之后的共富挑战,资源环境约束下转变压力,创新能力与发展需求脱节,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确定性,国内外安全风险叠加交织等系列问题。因此,作为人大代表,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的代表,在履行好职责的同时,要不断加强学习,学习国家的党政方针政策,切实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批评、建议质量,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切不可抱

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得过且过的心态。如果人大代表自身素质不高,缺乏进取心,就会看事物不全,找问题不准,所提的批评和建议就缺乏力度和深度,达不到有的放矢、切中要害的效果。人大代表应当与时俱进,加强学习,要善于汲取新知识,总结新经验,探索新途径,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只有这样,代表工作才能及时适应形势的变化,不断开创新局面。

代表法学习心得体会篇3

《代表法》是我国第一部促进和规范人大工作的专门法律,这部法律颁布到现在已经是20xx年了,20xx年、20xx年作了两次修正,2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代表法》是各级人大代表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当家法”,是各级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的“指南针”,是各级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护身符”,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大代表工作的“基本法”。认真学习贯彻《代表法》,对于贯彻落实党的精神,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保障人民当家做主,促进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首先解读《代表法》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作用

1、人大代表的性质。人大代表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代表。人大代表的性质是由国体和政体的性质决定的,我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这一性质决定了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但是在我们这么大的一个国家,人人直接参与行使国家权力肯定是不现实的,至少目前还不具备这种条件。因此,广大人民群众只能通过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的方式,按照法定程序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具有鲜明的法律性和人民性。

2、人大代表的地位。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

法》规定,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大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这就从国家法律的高度确定了人大代表的政治身份和法律地位,是一切组织和个人必须尊重和维护的。从人大代表产生的方式看,各级人大代表都是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的。人民把自己的权力,依法委托给自己选出的代表来行使。这就使得代表的地位为法律所确认,为法律所保护。不经过必要的法律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剥夺代表的法定职务。人大代表与企业职工代表、农村基层代表、城市社区居民代表等代表性有很大的区别。人大代表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整体利益作为代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3、人大代表的作用。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在经济、政治与其他方面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具体来说,代表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参与决策作用。法律赋予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相当广泛而重要的权力,无论是对“一府两院”监督或对组成人员的任免,还是对重大问题的决定,都要通过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实现。而这些决策性权力的实现,都是通过代表投票来完成的。人代会期间人大代表对政府、计划报告、财政报告、人大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都体现了人大代表参与决策的作用。二是监督协助的作用。人大作为一个整体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权力,是通过每一个代表在大会期间的工作和最后的决策行为来完成的。如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的审议和表决,对财政预决算的审议、修改表决,对政府组成人员的选举通过,实现了人大对政府的监督权力,反映了代表的监督作用。代表在生产、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体现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权力机关和执行机关的总目标是一致的,协助和监督密不可分,监督工作本身也体现了一种协助作用。三是桥梁纽带的作用。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服务于人民,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紧密的联系。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和闭会期间,认真履行代表的职责,一方面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另一

方面宣传动员,组织发动,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可以起到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四是模范带头作用。这是人大代表的先进性所要求和决定的。代表要在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社会活动中,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做好代表工作和本职工作,并自觉接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执行好代表职务,真正发挥好代表作用,也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服和拥护。

(二)关于代表的权力和义务

为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修改后的《代表法》增加规定代表享有七项权力:①出席本级人大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②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③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④参加本级人大的各项选举;⑤参加本级人大的各项表决;⑥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⑦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时,《代表法》还规定代表应当履行七项义务:①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②按时出席本级人大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③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④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⑤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⑥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⑦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代表要正确处理行使权力和义务的关系。权力和义务是相互依存的,法律赋予人大代表多方面的权力,代表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这种权力和义务都是法定的,不是个人赋予的,不能被任何人剥夺,也不能随意放弃自己的权力,放弃就是失职。比如说,人大代表审议报告议案时一言不发,选举和表决议案决议时不投票,那是对人民利益不关心的表现,都属于失职行为。

(三)关于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期间的工作

按照《代表法》规定,代表在大会期间的职权主要包括出席会议

权、审议权、提出议案权、选举权、表决权、询问权、质询权、罢免权、提出组织关于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权力和提建议权等10项职权,在工作实践中,关键要行使好五项职权。

1、行使出席人大会议权。《代表法》第七条规定“代表应当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代表因健康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按照规定请假。”这即从法律上肯定了代表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也是对代表的一种约束和督促。《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还专门做出了“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终止其代表资格”的规定。

2、行使审议权。审议权就是对会议议题进行讨论、发言的权力。审议权的范围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范围。人大代表行使审议权时应注意以下三点:①要明确审议工作的性质,特别是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等,是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的重要手段,不能把审议工作变为学习文件,领会精神。②对审议的问题要有必要的调查研究,做到知情知政,这样审议才可以有的放矢,才能提出真知灼见。③要实事求是,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不清楚的问题,要向有关部门提出询问。对于符合实际的情况,要敢于提出审议意见。

3、行使表决权。表决权是代表对交付表决的报告和议案、有关事项表明各种意愿(包括赞成、反对和弃权)的权力。表决权集中反映出人大代表对一个问题、一件事情、一种情况和一个议案的态度。在进行投票表决时,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也可以弃权。代表表决不受法律追究,代表可以自主决定投票。各位代表在行使表决权时,第一要坚持人民群众的利益;第二要坚持实事求是;第三要敢于表明自己的态度,不能采取不负责的躲避态度。

4、行使选举权。选举权是指各级人大代表选举由本级人大产生的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组成人员以及上一级人大代表的权利。选举权是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重要体现。人大代表应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极为慎重地行使好选举权。

5、行使提建议、批评和意见权。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权是人大代表具有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和组织必须研究并负责答复的权力。无论在人代会期间,还是闭会期间,代表都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内容可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各个方面,但必须实事求是,简明扼要,一事一议,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意见。有五类问题不应当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一是涉及解决代表本人及其亲属个人问题的;二是代转人民群众来信的;三是属于学术探讨、产品推介的;四是没有实际内容的;五是其他不应当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一个人提出,也可多人联名提出。对人大代表来说,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一项重要的权力,是人大代表受人民委托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一种具体途径,也是对行政、审判、检察等国家机关工作进行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人大代表要珍惜这项权力,充分发挥好代表作用。在人大会议前,紧紧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走访选民,倾听民声,反映民意,还可以召集各方面人员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把好的建议带到会议上来,推动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四)关于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

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主要包括参加代表小组活动、进行视察、列席有关会议、提出建议和批评、采取多种方式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等五项活动。结合本级人大会工作实际,怎样依法履行好代表职责,充分发挥好代表作用,关键是要开展好“三项活动”:

1、组织代表小组开展代表活动。通过代表小组的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活动,是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经常化、制度化的有效形式之一。实践中,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的内容主要有: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了解各项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向人大会或政府反映,参加评议“一府两院”活动;协助政府为群众办事,解决具体困难和带动本地群众走共同致富道路;联系选民,定期走访选民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和参加执法检查活动;列席有关会议等。在开展活动时,要始

终做到围绕法定的职权范围并结合当地生产和工作开展代表活动,活动中不直接处理问题。

2、开展视察活动。视察是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开好代表大会和列席本级人大会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按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人大代表进行视察主要有两种形式:其一是根据本级人大会的统一安排来进行的。其二是人大代表持代表证就地来进行的。无论哪种形式,人大代表进行视察的目的,都是为了了解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情况。代表视察要抓住重点,选好视察题目,视察的内容要有针对性,目标要明确,题目要选准。要选择那些群众普遍关注的、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全年和阶段性的重点工作进行视察,也要重视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视察。视察结束后,要指出有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向人大会反映,交“一府两院”研究办理并反馈。代表视察不直接处理问题。

3、采取多种方式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这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最基本、最经常的活动形式。实践中,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意见的方式主要有:每次人代会闭会后,及时向所在单位和群众传达大会精神;开展专题调查,围绕人代会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结合人民群众关心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和决议、决定的内容,了解贯彻实施情况;在视察活动中,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随时注意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向人大会反映,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落实。

(五)关于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开展有关活动,需要国家和社会提供一定的保障,使他们能够自由、方便、有效地行使职权。《代表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保障。第四章共十四条从四个方面对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保障作了规定,这就是:司法保障、时间保障、物质保障和组织保障。其中,司法保障又包括言论免责和人身特别保护。

1、司法保障

①言论免责。在西方,言论免责是指议员在议会内的发言、表决

以及依议会之授权而发表的报告、文件不受追究的权力。1982年我国宪法第一次确立了言论免责原则。《代表法》第31条规定,“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设定言论免责,其目的就在于保障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排除后顾之忧,畅所欲言,自由表达自己真实的意见,充分反映人民的意愿,不至于因害怕被追究法律责任,想说而不敢说,甚至违心地发言和表决。

②人身特别保护。《代表法》第32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对县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按照这些规定,在对代表实施逮捕、刑事审判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时,必须经过法定的特殊程序。

对人大代表赋予人身特别保护的权力,目的有二:一是保证代表安全地、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权力,依法履行职责,排除可能出现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的干扰和破坏,维护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二是防止司法机关为规避权力机关的监督而滥用职权,对人大代表进行打击报复和非法追究,实施人身迫害或政治陷害。

2、时间保障

为人大代表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并把这种保障通过法律加以确认,是我国代表制度的一个特点。《代表法》第33条对代表活动的时间保障作了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即“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常务委员会安排的代表活动,代表所在单位必须给予时间保障”。

3、物质保障

人大代表的主要经济来源,基本上是源于其本职工作,而不是代表职务。为了保证代表不至于因履行代表职务而蒙受经济损失,《代表法》对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规定了相应的物质保障。主要有以下

形式:(1)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时所需的各种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本级财政开支。(2)代表在平时开展代表活动,其所在单位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3)无固定收入的代表,要根据实际情况由本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4、组织保障

组织保障就是指人大会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对本级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进行合理安排,保障其更好地发挥作用。《代表法》规定对人大代表的组织保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人大会要加强同本级人大代表的联系,要为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创造、提供必要条件,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会的办事机构应当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

(2)规定国家和社会、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代表的权力,支持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如果发生组织和个人阻碍和干涉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就要根据发生的具体情况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或处罚。

(六)关于对代表的监督

代表作为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要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就要接受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对代表的监督有两个方面:

1、对代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看是否依法行使职权,是否代表人民利益,是否参加代表活动,是否联系人民群众,是否发挥了代表作用。

2、对代表道德品质进行监督,看有无违法乱纪,有无以权谋私,有无品行不端。

新修改的《代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代表应当正确处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不得利用执行代表职务干涉具体司法案件或者招标投标等经济活动牟取个人利益。至于监督方式可以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询问等。

第二、勤于实践,努力做合格的人大代表

1、政治上要成熟。首先要强化党的领导至上的意识,思想上要明确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机关,它依法行使职权的过程,就是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的过程。二是在人代会及闭会期间的代

表活动中,要坚决贯彻党委的意图。三是在日常活动中,要明确人大尽管同“一府两院”性质、职责、分工不同,但根本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实现党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心,都是为了一方的改革、发展和稳定,都是为了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2、思维上要科学。各位代表必须明确,人大代表是由选民选举产生的,每位代表都代表着一定数量选民的利益和意志,代表活动不是个人行为,代表要对选民负责,受选民监督。人大代表要更好地为民服务,就必须强化代表意识,要认真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参加各项审议、选举活动,要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密切联系选民,善于将大多数人的分散、无系统的意见,经过分析、研究,上升为集中、系统的意见,不断提高代表议案的质量,更好地协助“一府两院”做好各项工作。

3、行为上要严谨。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就是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区域的贯彻执行。因此,学法、守法、护法是人大代表的天职。作为人大代表,一定要强化法律至上的意识:一是决不能有特权思想,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全体公民学法、懂法、用法,绝不能做有损人大形象的“特殊代表”;二是要勇于维护法律尊严,大胆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三是广泛地宣传法律,推动依法治区的进程。

4、工作上要创新。人大代表首先在观念上要与时俱进,善于学习,做学习型代表,用正确的世界观和科学知识武装自己,在致富观念、就业观念、教育观念乃至婚育观念等方面,都要适应新形势,为广大群众作表率。其次,工作上要与时俱进,在本职工作中要开拓创新,不断创造新业绩;在发挥代表作用中,要在遵循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为民代言、为民谋利的新途径和新举措。

5、作风上要务实。坚持勤政廉洁,反对以代表的身份搞谋私、腐败的不正之风活动,做廉洁勤政的模范。不可否认,有极少数争当代表是从一己出发,或是为了个人的政治荣誉、政治待遇,或是为了给自己的企业增添光环、扩大影响,或是为了给自己增加一道护身符,很少想到当了代表如何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这样的代表不仅玷污了人

大代表的形象,而且伤害了广大选民的感情。因此,我们每一位人大代表都要把受人民委托、为人民代言,作为自己庄严而神圣的政治使命,每一位人大代表都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洁身自好,廉洁奉公,无私奉献,认真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和义务,切实做一个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合格代表。

以上是本人再次阅读《代表法》的些许学习心得与体会,我想字行之间已有一个代表该做什么而又不该做什么有了诠释,相信有缘人一定从文中也体味到了《代表法》立法之本。作为一名代表如何紧密结合本职工作,就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如何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调结构、促发展、访民意、惠民生"等活动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新跨越推波助澜应是代表的当仁不让!

代表法学习心得体会篇4

针对的管理问题:

只靠领导来管理是多数企业的管理现状。但领导管理往往比较粗放,不够细致。如何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减少对领导的依赖,让人们互相管理,少靠行政命令,多靠流程推动,这是横向控制法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一、做、管分离

工厂的事情是横向发生的。说到底就是物的流动过程,从采购物料到物料入库,再到车间领料、生产。采购、仓库、车间是平行单位、平级部门,采购员不是仓库的领导,仓库管理员也不是车间的领导。物料是在平行部门之间流动的,事情是在平行部门之间发生的。

所以,要懂得在平行部门之间建立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学会管事,就要懂得把企业的各个部门分为两大类:

一大类是作业部门,包括业务、采购、仓库、生产、开发。没有业务部门,企业就不知道该生产什么;没有采购部门,企业就没有原料可加工;没有仓库,原料和产品无处存放;没有生产部门,则根本不存在生产。所以,这些部门都是作业部门。作业部门的意思是,没有它们

而像计划部、品管部、人事部、财务部这一类的部门,没有它们生产照样进行,东西也照样做得出来。很多企业在规模尚小时就没有这些部门。但为什么又要设立这些部门呢?管理学上把这类部门叫职能部门,职能指的是管理职能。也就是说,这类部门是做管理的,是管事情的。

作业部门做事,管理部门管事。要把做事和管事分开,做归做,管归管,不要让做事的去管自己做的事。

目前企业管事有两种方式:

第一,用管人的方式去管事,靠行政化的方式纵向管。比如采购员由采购经理管,品管员由品质经理管。我经常问品质部经理:你知道来料检验员现在在干什么吗?他不知道。所以,用行政化的方式管不住细节。

第二,做事的人自己管事。采购员自己管自己,下单、跟催等都是自己管。自己做,自己管,有几个人能管好?没有谁愿意把自己搞得那么紧张。

所以,靠上级管、自己管都不是办法,要懂得靠平行部门来管事情。

平行部门管事就是横向控制。这个方法叫横向控制法。

二、横向集权

横向控制的前提是要横向地、在平行部门之间对权力进行分配,比如说采购物料,要把决策权给物控员,执行权给采购员。物控员和采购员这两个岗位是平行的,把权力切开,各拿一半。权力被一个人完整地拿着容易导致不负责任,甚至腐败。

计划也是一样,生产部门该做什么、做多少,是由计划员负责,具体执行由车间负责。车间和计划部门是平行的,并不是上下级关系。

所以,权力要平行来分配,事情的控制要横向来进行。

广东圣球这个企业就是这样改过来的。这个企业以前没有计划部门,业务部门接到订单后直接转给生产部门,由生产部门自己安排,自己约束自己,做事和管事没有分开。结果是订单要求的产品经常不

除了自我管理外,这个企业还有一定的行政管理,一个生产总监统管着计划、采购、生产、人事等各个环节。因为他管的人和事都很多,最终都管不到位。

所以,该企业在管理变革以前,存在自我管理和行政管理这两种方式。

我曾经问过那位权力很大生产总监:你签字审批某个物料该不该买时,真的了解库存状况吗?他说不可能详细了解。我又问:采购下了单以后,你真的知道物料什么时候可以回来吗?他说不敢肯定。

一个生产总监管这么多事肯定管不到细节。所以,要把他的职能分一部分出来。分工是为了效率更高。让这位生产总监管好下面的人就行了,事情另外找人来管。

为了把事管住,我们咨询公司做的第一个动作就是设立计划物控部。

这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很多企业也有计划物控部,但往往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所以,首先要明白成立计划物控部的目的是什么。答案是:克服车间盲目生产的状况;也就是说,计划物控部的成立有没有效果,关键是看它有没有生产的计划权。如果成立计划物控部以后,生产还是由车间说了算,就形同虚设了。计划物控部起的作用就是把生产的决策权和执行权分开,一定要有权力才有作用。

计划物控部成立以后,横向控制的不仅仅是生产部门,还包括仓库、采购等部门。仓库该收什么物料、发什么物料,由计划物控部来决策和指挥,仓管员负责执行。对采购员也是如此。

以前业务部将客户订单直接给到采购员,采购员自己来决定买什么、买多少。但是成立计划物控部以后,物料购买的决策权归到了计划物控部们,采购员只有执行权,负责下单?行。

计划物控部的成立对业务部门也进行了管理。以前业务部门是拿到客户订单以后就直接答应客户的交货期了,基本上是客户说多长时间即是多长时间,不管能不能做出来。结果是经常失信于客户。现在成立了计划物控部,企业规定业务部门不能直接回复客户了,必须由

计划物控部召集相关单位做好评审以后,才能够回复客户。这就限制了业务部门直接回复客户交期的行为。

成立计划物控部限制了业务部、采购部、仓库、生产部的行为,限制它们,就是它们被剥夺了一部分权力。所以,计划物控部的成立,绝对不仅仅意味着新增了一个部门,而是意味着业务、采购、仓库、生产部门的权力将受到削弱。这些部门的一部分权力都将拿出来,集中到计划物控部里,由计划物控部来行使;最终,使计划物控部与业务、采购、仓库、生产部门形成分权和制约。

这种制约是横向的,因为计划物控部与这些受制约的部门都是平级的关系。它制约的是事而不是人,对这些平级部门拥有管事权却无管人权。

代表法学习心得体会篇5

横向控制法的核心是,企业的具体事务从领导的权力中分离出来,用流程化的方式进行标准化的管理。

企业的具体日常事务是指接单、做计划、买物料、出货等,这些事情不应该由领导管,而应该由流程管。很多企业的厂长在做计划、审批发物料等,这是不应该的。

“把企业的具体事务从领导的权力中分离出来”,是指在这些具体的事情上要限制领导的权力,分离是限制。厂长不能做计划,不能管收发物料,不能管加工物料。因为厂长是领导。

让领导管事不是不可以,但前提必须是每一件事都认真管。很多企业的厂长在采购单上签字的时候,并不清楚仓库到底有没有物料,那么,他认真也可以,不认真也可以;他高兴就认真管,不高兴就不认真管,随心所欲。与其这样,还不如把这件事情从领导的权力中分离出来,事情不归他管。

确定从哪里开始?从规矩开始。定了的规矩就不能违反,这就叫做控制。

所以,要限制变通,就要从限制领导的权力开始,在流程管理的范围之内,应该让领导的权力受到限制。因为领导的身份特殊,只要他能介入,好多事情就不确定,他可以这样拍板,也可以那样拍板。

限制了领导的权力以后,是用流程化的方式进行标准化的管理。流程化方式的核心就是流程前后的岗位互相管理。做横向控制的关键就在这里。

一定要让企业中流程的前后岗位之间担负起管理和被管理的职能来。也就是说,一定要让企业里那些不是领导的管理岗位发挥作用,这是关键。让物控员控制采购员,物控员是采购员的前工序,采购员是物控员的后工序;让仓管员监督采购员,仓管员是采购员的后工序,就是让他们这样互相监督。这就是流程式管理的基本规则。

要做好横向控制,就要懂得将权力横向分配,而不是纵向分配。权力怎么横向分配呢?以物控员、采购员、仓管员为例,这是根物料链条,那么,就要让物料购买的决策权归物控员,执行权归采购员,监督权归仓管员、品管员,把一个权力分成三个部分。很多企业采购员拥有了这三个权力,那么,他想卖多少就买多少,想什么时候买就什么时候买,质量不合格谁也不去管他。表面上看,谁都可以给采购员下采购指令,但其实一切由他自己作主,谁的权力大或者谁和他的关系密切,他就先买、先跟催谁所需要的,管理一定没法做。另外,采购员拥有了这三个权力后,很容易产生腐败。

所以,决策权、监督权不能在采购员手里。很多企业物料能不能及时回来,是采购员自己监督自己。

中小企业很多的管理岗位都是自己监督自己,管理肯定做不好。

那么,就要仓管员监督采购员。仓管员要是不负责任呢?财务人员就可以监督仓管员。因为财务部门付钱的时候就知道仓管员是多收了还是少收了,多收了财务部门不付款,处罚仓管员。这叫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所以,要给这些不是领导的管理者以权力。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精选5篇)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某些事情让我们心里有了一些心得后,可以寻思将其写进心得体会中,这样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1 学校组织全校教职员工进行了教育法律法规的集中培训和学习,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对从事教育这项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作为教师,我们应该履行教师的义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我们应该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必须自觉地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既要以学问教人,又要以道德范人。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我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我觉得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都给予关注。今后,我会寻找孩子身上更多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使他们能正确地认识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更好地帮助其进步。 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的再次学习,我深刻地感到依法执教是一件

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精选10篇)

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精选10篇)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篇一 学习法律基础可以培养当代教师遵纪守法的观念,维护社会稳定,从而为我们的学习营造良好的氛围。并且在我们的权益受的侵害时,能更好的运用法律武器来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学习法律基础课是使教师正确理解和支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为建设社会主义祖国做好准备。 学习法律基础可以完善和优化教师的知识结构以及文化素质,让我们在进入社会之前打好坚实的基础,是我们能更好的立足在未来竞争激烈的社会。 总之,教师学习法律基础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自身健康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所必须的,所以我们学习法律基础是很重要的,在以后的学习岁月里我们还应该继续的学习有关的法律,从而更好的保护我们自己。 二十一世纪,我国基础教育和发展的根本任务是从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素质教育的根本目标是使受教育者个体在身心各方面都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而要做到这一点,作为素质教育的主体教师的素质,特别是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是至关重要的。为培养一支师魂崇高,师能过硬,师德优良的教师队伍,加强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是十分必要的。工作中我体会到,应加强理论学习,更新教育观念,提高自身师德认识。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

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要想使自己的思想适应社会需要,就要有知识,这就要学习。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需要以赤诚之心培育人,以高尚的人格感染人,以对学生的挚爱、对教育事业的责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篇三 最近,我们学习了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我获益良多,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作为一名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有力的指导了自己今后的实践。 1、有高涨的工作热情。 教师的积极情绪、主动心态更是身心健康的一种内驱力,能促使我们积极向上,不断进取。不仅如此,教师的良好心态还能给学生带来很大的影响,促进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最终达成教育教学目标,并形成良性循环。反之,如果教师做事懒散,处世消极,那么,势必会使祖国的花朵耷拉着脑袋,打不起精神,自然也不能很好地茁壮成长。 2、有养成宽容公正的爱心,这是教师对待学生的核心原则。 教师必须学会宽容。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我们所面对的是涉世不深、缺乏辨别是非能力的孩子呢?严是一种爱,宽容也是一种爱。宽

人大代表学习心得体会(共9篇)

学习体会 吴华明 人大代表根在人民。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把群众的愿望反映出来,把群众的智慧集中起来,把群众的力量凝聚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一切为民,这是人大代表为政之要。要忠实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我认为,人大代表在工作实践中必须紧紧围绕“恒、深、准”三个字进行努力。 所谓“恒”,就是要随时随地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要做到“恒”,就要认真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愿听。国以民为本、党以民为基,人民群众是决定国家命运和影响国家前途的根本力量,切不可认为人民群众的声音都是些矛盾声、困难声、麻烦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不愿听。二是要会听。了解社情民意,就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需。三是要常听。要努力代表、实现、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人民代表就必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切不可认为浅尝辄止就能抓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只有常听,才能及时了解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反映民意、集中民智。 所谓“深”,就是要在深入实际体察民情、社情、政情中注意调查研究的深度。要做到“深”,就要认真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调查要深入。要听基层群众讲;要到当事人中间去,到事情发生的现场去,到知情的老百姓中去;要多方了解情况,多方听取意见,不能走马观花、蜻蜒点水、以偏概全、主观臆断;要认认真真地了解社情民意,体察人民群众的疾苦,掌握真实而宝贵的第一手材料。二是研究要深刻。要坚持去粗取精与去伪存真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对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分析归纳,透过纷杂的现象,从中找出事物的本

质和规律性;要避免浅尝辄止、敷衍了事,多问几个为什么,抠到最后,直到水落石出。三是作风要深入。注重调查研究是当好人大代表的前提和基础,植根于众听民声,要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根本观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才能使各项决策和工作符合实际和群众要求。 所谓“准”,就是要准确掌握人民群众对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的脉搏。要做到“准”,就要认真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找准问题。人大代表是人民选出来的代表,必须“进群众门、听群众言、知群众心、解群众愁”,随时调查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急,抓住人民群众心目中最关注的问题积极谏言献策。二是要切中要害。谏言献策要有深度且一语中的,要明确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具有可操作性,通过调查报告和议案建议的方式,督促“一府两院”切切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所产生的成效看得见、摸得着。三是要集中民智。人大代表听民声、察民情的目的,在于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履行职务、从政为民,要努力架好人民群众与“一府两院”的桥梁,把人民的呼声倾吐出去、把人民的情绪表露出去、把人民的要求反映上去、把人民的智慧集中起来,使“一府两院”工作更有效地开展,促进民安、民富、民乐。

法律知识学习心得体会(十篇)

法律知识学习心得体会(一) 在学习法律基础的过程中,我有一点体会,就是必须要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树干的因素。例如,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善法律实施的状况,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应当透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觉得至少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努力树立法律信仰。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应当透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用心宣传法律知识。在自我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个性是要宣传社会主义法律观念,帮忙人们彻底根除权大于法,要人治不要法治等封建残余思想,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了解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构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 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也是对法律权威的蔑视。不仅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同违法犯罪行为斗争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包括事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包括事中和事后制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学习法律知识心得体会(二) 法律永远是公正严肃的。它捍卫着公民的权利,维护着公民的合法利益。任何人不能跨出它所规定的方圆。就本人对学习法律知识看法: 一、务必培养强烈的法制观念 法制观念由来已久,作为我们处在现代社会的人,在法制建设不断健全、社会礼貌中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个人的社会活动都务必依据法律而进行,因此,更就应学法、懂法,用法、遵循法律。 常常会在电视、报纸的报道中看到一些人没有法制观念,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

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范文(精选20篇)

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范文(精选20篇) 某些事情让我们心里有了一些心得后,通常就可以写一篇心得体会将其记下来,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篇1 我们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潜力,提升为人民服务本领。下方我结合自我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要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思想理念 首先,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其次,学法、守法是自身建设的需求,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首先就应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同时,基层工作队伍用心地学法用法对村民守法的引领作用也显而易见,依法办事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对巩固执政基础、规范社会秩序、培育公民品格、促进文化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要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 学法是用法的前提,我们部分基层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稍显淡薄,还存在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要加大学法培训力度,健全考核机制,提高村干部学法用法的用心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学法的实际效果。同时将学法带入工作,充实资料,培养基层干部用法的潜力。 三、要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服务为民的潜力 现今,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迅速,农村村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如果我们不严格依法办事,就有可能引发矛盾,给接下来的工作增加阻力,从而阻碍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我们要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原则行使村民赋予的权力。尤其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处理群众纠纷。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通用20篇)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通用20篇〕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通用20篇〕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1 在学习法律根底的过程中,我有一点体会,就是一定要自觉维护社会法律威严。 社会法律威严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法律树干的因素。例如,要进一步进步立法质量,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善法律施行的状况,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化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法律威严。觉得至少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努力树立法律信仰。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准守法律的威严。应当通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化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化把握我国社会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法律的信仰。 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在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别人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要宣传社会法律观念,帮助人们彻底铲除“权大于法”,“要人治不要法治”等封建剩

余思想,宣传我国社会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理解和认同我国社会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维护社会法律威严的良好风气。 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也是对法律威严的蔑视。不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敢于和蔼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准守法律威严。同违法犯罪行为斗争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包括事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包括事中和事后制止,检举,揭露违法犯罪行为。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2 近段时间我一直在认真地学习《劳动合同法》和《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方法》,感到受益匪浅,增加了对这部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感觉一部好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那么,也是一场____,它是国家进步的支撑点,也是社会前行的铺路石。 首先,关于《劳动合同法》 在中国的劳动关系中,不签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者随意离岗,劳资双方冲突不断加剧,劳动争议数量近十几年间上升20倍以上,群体行争议、上访、____案件每年多达六千万至八千万以上,贫富差距大,社会安定程度呈下降趋势,农民工的权益受剥夺、受进犯。而《劳动合同法》恰恰是

代表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5篇)

代表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5篇) 代表法学习篇1 20xx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颁布十一周年。《代表法》的实施,极大地规范和促进了人大代表工作,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作为一名区人大代表,必须认真实践《代表法》,认清肩上所担负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不断增强代表意识,履行好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神圣职责,决不辜负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一要确立民生意识。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远在战国就有“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的屈原,近在清代也有“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的郑燮。民生意识不仅在当前不能谈化,而且更应当在人大代表身上充分体现出来。人大代表是人民选举出来的,来于人民,就应奉献为民。在全国人民积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程中,人大代表更应当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及时收集民意,反映民声,爱惜民力,想民所想,急民所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要强化监督意识。人大拥有四项职权: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和立法权。四者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监督权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如果监督虚置不落实,就无法树立人大代表的威信,难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其他三项职权也必将流于形式。因此,人大代表不应顾及面子关系,瞻前顾后,畏首畏尾,而应敢于监督,勇于质疑,善于建议,在执法检查、质询问政、建言献策当中“敢说话,不言怕”,理直气壮,直言不讳,切实加大监督的力度。同时,要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程序,改进监督形式和内容,如加强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强化个案监督、开展特定问题的专项调查等,确保人大监督落实处、显实效。因此,人大代表也应确立被监督意识,主动接受选民或选举单位的监督,在个人品行、清正廉洁上,在依法执行代表职责上,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体现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心得体会 (精选5篇)

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心得体会 (精选5篇)篇一:学习法规,筑牢法制观念 法规作为国家最重要的管理方式和工具,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影响着每个人的工作和生活。因此,学习法规知识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 学习法规知识,首先就是要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法律是整个社会的基石,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只有经过法律的规范,人们才能得到一个公正的社会环境,不会受到任何不公平的待遇。同时,法律也是对人类社会行为的规范和约束,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标准。因此,只有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才能拥有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而遵守法律,不违法乱纪。 其次,学习法规还需要掌握一定的方法和技巧。学习法规最好的方法是从基础入手。通过阅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原则和立法程序,逐步深入掌握法律的内涵和实践意义。在学习过程中,应当不断提高自己对法律的掌握度,较真较细,确保认识得正确。 最后,学习法规的过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法律在不断变化,新的法律不断出现。因此,只有保持学习的态度和动力,不断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和最新的法律动态,才能够不断提高自己对法律的认识和运用能力。 总之,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是每一个公民应该重视的事情。只有掌握好法律法规知识,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生活在一个公正、公平、有序的社会中。 篇二:立足社会实践,强化法律意识 在校内外参加各种活动,例如比赛、社团、志愿者服务等等,都能够让我们接触到各种不同的法律法规和实际问题。比如说,在参加比赛时,我们要了解比赛的规则,如果发现其他队伍有违规行为也要及时向组委会反映。在社团活动中,我们要了解社团的宗旨和管理制度,确保活动符合社团管理的规定。在志愿者服务中,我们要根据相关要求填写志愿者表格,并注意个人安全问题等等。 通过参与各种实践活动,我们不仅能够深刻了解法律法规是如何与生活和社会实践联系起来的,而且也能够通过亲身实践来掌握这些知识的运用方法。当我们参与生活和工作的时候,可以很自然地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实际问题的解决方法,为维护自己和他人的权益提供有效的支持。 总之,学习法律法规应该立足于社会实践,不断深化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同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为社会的健康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心得体会 (精选5篇)

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心得体会 (精选5篇)篇一: 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法律法规是在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发展的重要工具。我也在初中阶段就开始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 学习,时至今日,我对此也有了一定的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法律法规知识需要有一个全面的视野。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包括法律法规、案例和各种相关规定,我们需要了解这些方面的内容,以便建立起一个完整的法律思维框架。这样才能更好地理解法律的本质、作用和实践。当然,学习法律法规的人也需要不断 更新自己的视野,关注时事新闻和最新的法律修订情况。 其次,在学习法律法规的过程中一定要注重实践。不断加强对常用法律条文和相关案 例的学习和实践,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同时,在实际生活中也要时刻 遵守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和素质,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也需要注重细节问题。法律条文难免存在歧义和多种解释, 我们需要注重具体语境下的理解,灵活运用法律条文,合理化解矛盾和纠纷。同时,我们 还需要了解某些具体法律条文的运用规则和操作流程,以便实践中做到条条皆准,不出差错。 最后,我认为学习法律法规的一个重要目的还在于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民众对法律的 认知和教育水平。我们可以通过讲座、演讲、宣传等多种途径将法律知识传播给更广大的 人群,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知法律,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和纠纷的发生。 总之,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是一项需要持续大力推进的工作。这项工作需要全社会的支 持和努力,我们也要从自身出发,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更好地为社会稳定和人民幸 福奉献自己的力量。 篇二: 学习法律法规是为了更好地生活,更好地遵守规律和法制。在学习中,我提炼出了以 下几点心得: 一、熟悉法律知识 熟悉法律知识是学习法律法规的关键,只有深入了解法律,才能做到遵守并信守法律 规定。由此,我们需要掌握基础的法律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 二、防范法律风险

个人学习法律知识心得体会精选 学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通用3篇)

个人学习法律知识心得体会精选学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通 用3篇) (实用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范文,如工作总结、策划方案、演讲致辞、报告大全、合同协议、条据书信、党团资料、教学资料、作文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sample essays for everyone, such as work summary, planning plan, speeches, reports, contracts and agreements, articles and letters, party and group materials, teaching materials, essays, other sample essays, etc. Please pay attention to the different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of the model essay!

《代表法》学习心得体会

《代表法》学习心得体会 自2017年10月进入县人大机关工作以来,一直联系代选任工委,从事与代表相 关工作,持续学习《代表法》等业务知识。周一夜学会上,又系统学习了《代表法》,进一步加深了理解。现结合工作,谈几点自己的学习心得体会。 一、代表的职责是神圣的,必须要提高代表素质。《代表法》明确,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 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从这可以看出,代表在我国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地位,也意味着代表能否很好履职,关 系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的彰显。《代表法》也在第四章 指出,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资料,保障代表的 知情权;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学习等等。结合工作,个人认为需进一步狠抓代表履职管理,强化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联系基层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加大代表学 习培训力度,推动代表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遵纪守法的规矩人、为民履职的热心人。 二、人代会是代表履职的关键平台,要不断提高大会质量。《代表法》的第二章 就写明,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拥有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可以看出代表能 否很好地审议发言,能否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权利与义务、贯彻组织意图与表达 个人意愿的关系,能否提出反映民情、代表民意、汇聚民智的议案建议,关系着大会 召开的质量,关系着党委决策部署能否很好地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结合工作,个人认为要注重代表的视察调研工作,在组织的代表活动中、代表联 络站主题接待中,有意识的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开展视 察和调研,让代表尽可能掌握更多的第一手资料,这样代表才能在大会上讲的出、讲 的切中要害,才能提出情况掌握全面、问题分析深刻、建议具有操作性的高质量议案 建议。 三、代表闭会期间履职也很重要,要不断完善载体。《代表法》的第三章就写明,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还指出人大代表享有在闭会期间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力,也就是说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与大会期间提出的建议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在这一块少数代表认为代表就是人代会开开会,在闭会期间能发挥的 作用很少。结合工作,个人认为要加快提升人大代表联络站规范化水平,推进村级人

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心得体会 (精选5篇)

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心得体会 (精选5篇) 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是提高自身素质、增加自身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一直致力于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并取得了一些心得体会。下面是我整理的五篇精选心得体会。 心得一:学习法律法规知识需要坚持不懈 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持之以恒。通过参加法律培训班、阅读法律书籍、关注法律案例等方式,我不断地学习和积累法律知识。通过坚持不懈地努力,我的法律素养得到了较大提高,并开始能够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心得二:注重法律实务的学习 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不仅要掌握理论知识,更要注重实践。在学习的过程中,我经常阅读和分析法律案例,通过实际案例的观察和分析,我不仅能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的具体适用情况,还能提高自己的案件处理能力。实践是检验理论的最好方式,注重法律实务的学习对于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非常重要。 心得三:多渠道获取法律法规知识 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不仅仅是通过书本学习,还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法律知识。我经常参加法律沙龙、法律研讨会等活动,与法律专家进行交流和学习。我还关注各类法律网站和社交媒体账号,通过阅读法律法规的新闻和热点问题,增加自己的法律知识储备。多渠道获取法律法规知识能够帮助我全面了解法律动态,及时调整学习计划。 心得四:提高法律素养要善于思考 学习法律法规知识需要善于思考。学法律不仅仅是死记硬背,更要通过思考案例、分析问题,进而形成自己的思考和判断。在学习过程中,我经常思考法律规则背后的原因和目的,深入分析法律适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素养。 心得五:合法合规是原则 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最重要的目的是为了合法合规地行事。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我们要始终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坚守法律底线。通过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基础。 通过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素养,更培养了合法合规的意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需要坚持不懈、注重实践、多渠道获取、善于思考,并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我将继续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贡献。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精选12篇)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精选12篇) (经典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总结计划、党团报告、合同协议、策划方案、演讲致辞、规章制度、条据文书、教学资料、作文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essays, such as summary plans, party and youth league reports, contract agreements, planning plans, speeches, rules and regulations, doctrinal documents, teaching materials, complete essays, and other sample essays. If you would like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sample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stay tuned!

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学习心得体会(通用5篇)

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学习心得体会(通用5篇) 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学习心得体会(一) 学法,伴我成长。法律,一个有些严肃的词语。常人总觉得法律是一个离自己遥远的词,其实,法律一直在伴随我们生活中的任何一个举动,一件小事上。人们时时刻在和法律打交道,无论生活,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如此。 法律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神圣的,谁都是不能触犯的,不管是学生、大人、国家的____,他们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我们每一个人在遇到种种危险时或其它事情时,都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伤害。 作为一位公民,我们应经常为自己增加法律知识,不要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而走上歧途。可能会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放火,法律就约束不了我们。这是多么的无知啊!我想那些轻视法律的人是没有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的见的方式家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表达公平,正确标准人们的社会准那么。当今社会人们在不断淡化法律意识,甚至有人在讨论一些传统美德是否已经过时的问题,着不得不是我们呼唤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

所以,我们在吸收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懂得有自制力。在面对冲突的时候,要懂得抑制住自己的脾气;在面对金钱诱惑的时候,要懂得抑制住自身的贪念。只有这样,学习法律才有真正的意义。 我坚信法律永远维护正义,当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确实存在着一些洞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任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然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保卫法律! 在遵守法律的同时,我们还要努力争取自己的权利。当别人进犯到自己的利益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会伴随着一个人的一生,约束着我们的行为,而我们要时时刻刻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合格守法公民。我们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进步领导干部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才能。把法制教育视为单位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干部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分法》、《道路交通平安法》、《消防

最新代表法全文代表法学习心得体会3篇

《代表法》是我国第一部促进和规范人大工作的专门法律,这部法律颁布到现在已经是20年了,2009年、2010年作了两次修正,2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代表法》是各级人大代表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当家法”,是各级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的“指南针”,是各级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护身符”,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大代表工作的“基本法”。认真学习贯彻《代表法》,对于贯彻落实党的精神,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保障人民当家做主,促进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首先解读《代表法》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作用 1、人大代表的性质。人大代表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代表。人大代表的性质是由国体和政体的性质决定的,我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这一性质决定了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但是在我们这么大的一个国家,人人直接参与行使国家权力肯定是不现实的,至少目前还不具备这种条件。因此,广大人民群众只能通过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的方式,按照法定程序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具有鲜明的法律性和人民性。 2、人大代表的地位。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法》规定,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大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这就从国家法律的高度确定了人大代表的政治身份和法律地位,是一切组织和个人必须尊重和维护的。从人大代表产生的方式看,各级人大代表都是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的。人民把自己的权力,依法委托给自己选出的代表来行使。这就使得代表的地位为法律所确认,为法律所保护。不经过必要的法律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剥夺代表的法定职务。人大代表与企业职工代表、农村基层代表、城市社区居民代表等代表性有很大的区别。人大代表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整体利益作为代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3、人大代表的作用。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在经济、政治与其他方面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具体来说,代表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参与决策作用。法律赋予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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