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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水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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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水十条”

解读“水十条”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日前在社会各界的期盼中亮相了,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是一大亮点,引人关注。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这样评价:“水十条”不再停留在减排量、排放标准等旧手段上,而直接将河流等水体的改善程度作为考核标准,标志着以环境质量和环境效果为核心的环保时代已经到来。

“水十条”为何强调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

这与国家下决心要以看得见的成效回应群众对水环境质量的关切有关,也是我国当前环保工作新思路的体现:目标导向从以管控污染物总量为主,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转变。

今年月,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就有记者质疑,总量减排数据往下走但环境质量为什么没有好起来?

“无论是水、还是大气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都在万吨以上,远超出环境容量。‘十一五’以来总量下降的几个百分点,难以带动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当场解释说。如果要求环境质量有明显变化,根据专家测算,大体上要在现有的基础上,污染物排放量再降~。

他还指出,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也不够,现在只控制了化学需氧量、氨氮指标,总磷、总氮等相关污染物并没有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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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原因导致公众感受不到减排与环境质量改善呈正相关效应。

近年来,我国水污染严重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性遏制,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中,仍有近()丧失水体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重点湖泊(水库)呈富营养状态;不少流经城镇的河流沟渠黑臭。饮用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全国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中,较差的监测点比例为,极差的比例为。全国个重要海湾中,个水质为差或极差。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曾指出,我国工业废水排放标准达不到地表水质量标准,所有排放标准的浓度都高于质量标准Ⅴ类水的要求,也就是说,工业达标排放的废水都是劣Ⅴ类水。

专家分析认为,废水排放标准与地表水质量标准脱节,是造成企业宣称水质达标、百姓却认为其造成污染的重要原因。

这迫切要求,水环境管理尽快完成由总量控制向质量目标管理的转型,将改善环境质量作为判断各项工作成效的终极标准。

为让群众看得见、享受到水环境改善的成果,“水十条”提出,到年,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解读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解读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等部委编制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内容包括城市黑臭水体的排查与识别、整治方案的制订与实施、整治效果的评估与考核、长效机制的建立与政策保障等。有关专家对《指南》发布的背景、意义、技术措施等进行了权威解读。 百姓全程参与监督黑臭水体治理 解读人: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章林伟 城市黑臭水体是百姓反映强烈的水环境问题,不仅损害了城市人居环境,也严重影响城市形象。近几年“让市长下河游泳”的呼声反映了百姓对解决和治理城市黑臭水体的强烈愿望。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系统性强,工作涉及面广。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明确,城市人民政府是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的责任主体,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等部委指导地方落实并提出目标:2017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全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城市黑臭水体识别主要针对感官性指标,百姓不需要任何技术手段就能判断。因此,《指南》特别要求注重百姓的监督作用,让百姓全过程参与城市黑臭水体的筛查、治理、评价,监督地方政府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成效,切实让百姓满意。《指南》规定,60%的百姓认为是黑臭水体就应列入整治名单,至少90%的百姓满意才能认定达到整治目标。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建立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定期发布信息,接受公众举报。 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培训,并指导和督促各地抓紧开展工作。一是今年11月底前,要求各省完成本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并上报;二是今年年底前,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三是从明年开始,将定期通报各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进展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对整治不力、未按期完成整治目标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约谈相关责任人。 城市黑臭水体识别标准

“水十条”解读

【解读】环保部告诉你为啥要出“水十条” 千呼万唤始出来。今天(4月16日)上午,“水十条”发布,这将是中国近年治水的行动纲领,将深刻改变国家水治理格局。小编第一时间推出环保部的权威深度解读。 管理篇 一、出台背景 我国水污染严重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性遏制,区域性、复合型、压缩型水污染日益凸显,已经成为影响我国水安全的最突出因素,防治形势十分严峻。 一是水环境质量差。目前,我国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染排放负荷大,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2294.6万吨,氨氮排放总量为238.5万吨,远超环境容量。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中,仍有近十分之一(9.2%)丧失水体使用功能(劣于Ⅴ类),24.6%的重点湖泊(水库)呈富营养状态;不少流经城镇的河流沟渠黑臭。饮用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全国4778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中,较差的监测点比例为43.9%,极差的比例为15.7%。全国9个重要海湾中,6个水质为差或极差。 二是水资源保障能力脆弱。我国人均水资源量少,时空分布严重不均。用水效率低下,水资源浪费严重。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世界先进水平的2-3倍;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2,远低于0.7-0.8的世界先进水平。局部水资源过度开发,超过水资源可再生能力。海河、黄河、辽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分别高达106%、82%、76%,远远超过国际公

认的40%的水资源开发生态警戒线,严重挤占生态流量,水环境自净能力锐减。全国地下水超采区面积达23万平方公里,引发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严重生态环境问题。 三是水生态受损重。湿地、海岸带、湖滨、河滨等自然生态空间不断减少,导致水源涵养能力下降。三江平原湿地面积已由建国初期的5万平方公里减少至0.91万平方公里,海河流域主要湿地面积减少了83%。长江中下游的通江湖泊由100多个减少至仅剩洞庭湖和鄱阳湖,且持续萎缩。沿海湿地面积大幅度减少,近岸海域生物多样性降低,渔业资源衰退严重,自然岸线保有率不足35%。 四是水环境隐患多。全国近80%的化工、石化项目布设在江河沿岸、人口密集区等敏感区域;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仍有违法排污、交通线路穿越等现象,对饮水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突发环境事件频发,1995年以来,全国共发生1.1万起突发水环境事件,仅2014年环境保护部调度处理并上报的98起重大及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中,就有60起涉及水污染,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因水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显著上升趋势,国内外反映强烈。 李克强总理强调指出,水污染直接关系人们每天的生活,直接关系人们的健康,也关系食品安全,政府必须负起责任,向水污染宣战,拿出硬措施,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防止“反弹”的机制,以看得见的成效回应群众关切,推进绿色生态发展。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

国务院发布“水十条” 每年将公布水质最差十城市名单

继“大气十条”后,昨天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出重拳解决水污染问题。“水十条”提出238项“硬措施”,除了136项改进强化措施、12项研究探索性措施外,重点提出了90项改革创新措施。其中38项要求限时完成,力争在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 “水十条”共10条35款,提出取缔“十小”企业,整治“十大”行业、治理工业集聚区污染、“红黄牌”管理超标企业、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限批等238项强有力的硬措施,涉及30多个国务院部门,其中仅牵头部门就有12个。 “水十条”出台与突发环境事件频发不无关系。环保部发布的数据显示,1995年以来,全国共发生1.1万起突发水环境事件,仅2014年环境保护部调度处理并上报的98起重大及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中,就有60起涉及水污染,另外,饮用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 亮点 亮点1 京津冀比长三角珠三角多3项要求 ●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京津冀区域达到30%以上。 ●京津冀区域实施土地整治、农业开发、扶贫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不得以配套打井为条件。 ●公布京津冀等区域内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开展修复试点。 解读:北青报记者统计,在“水十条”列举的38项限时完成的措施中,有6项措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需要提前一年完成。另外,对京津冀还单独提出3项要求。 之所以对上述区域要求更高,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介绍,是因为这些区域水污染问题严重,其中,京津冀又是污染问题最严重的地方,京津冀面临的问题主要有水体污染和水资源短缺。另外,“京津冀一体化”已升级到国家战略层面,环保领域的一体化也是趋势,这也给其他区域做出示范效应。 亮点2 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新增至少2项指标 ●建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 ●将自然海岸线保护纳入沿海地方政府政绩考核。

解读“水十条”

解读“水十条”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日前在社会各界的期盼中亮相了,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是一大亮点,引人关注。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这样评价:“水十条”不再停留在减排量、排放标准等旧手段上,而直接将河流等水体的改善程度作为考核标准,标志着以环境质量和环境效果为核心的环保时代已经到来。 “水十条”为何强调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 这与国家下决心要以看得见的成效回应群众对水环境质量的关切有关,也是我国当前环保工作新思路的体现:目标导向从以管控污染物总量为主,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转变。 今年2月,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就有记者质疑,总量减排数据往下走但环境质量为什么没有好起来? “无论是水、还是大气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都在2000万吨以上,远超出环境容量。‘十一五’以来总量下降的几个百分点,难以带动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当场解释说。如果要求环境质量有明显变化,根据专家测算,大体上要在现有的基础上,污染物排放量再降30%~50%。 他还指出,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也不够,现在只控制了

化学需氧量、氨氮指标,总磷、总氮等相关污染物并没有纳入。 这些原因导致公众感受不到减排与环境质量改善呈正相关效应。 近年来,我国水污染严重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性遏制,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中,仍有近1/10(9.2%)丧失水体使用功能(劣于Ⅴ类),24.6%的重点湖泊(水库)呈富营养状态;不少流经城镇的河流沟渠黑臭。饮用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全国4778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中,较差的监测点比例为43.9%,极差的比例为15.7%。全国9个重要海湾中,6个水质为差或极差。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曾指出,我国工业废水排放标准达不到地表水质量标准,所有排放标准的COD浓度都高于质量标准Ⅴ类水的要求,也就是说,工业达标排放的废水都是劣Ⅴ类水。 专家分析认为,废水排放标准与地表水质量标准脱节,是造成企业宣称水质达标、百姓却认为其造成污染的重要原因。 这迫切要求,水环境管理尽快完成由总量控制向质量目标管理的转型,将改善环境质量作为判断各项工作成效的终极标准。 为让群众看得见、享受到水环境改善的成果,“水十条”

实施环境网格化管理_对_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_的解读_谢阳村

摘 要:随着流域水环境精细化管理的推进,基于控制单元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已在国家、地方环保工作中得到广 泛应用。文章深入剖析了环境网格化管理的重要作用,探索性提出了适应新形势下环境管理需求的网格划分技术体系,以及基于控制单元的网格化管理体系,为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及提升我国环境管理水平提供借鉴 关键词: 环境管理;网格化;流域;控制单元;污染防治 中图分类号:X32.022 文献标志码:A Implementation of Grid Management of the Environment ——An Interpretation of Water Pollution Control Action Plan 1211111Xie Yangcun , Wen Xu , Zhao Yue , Lu Rui , Xu Yanxue , Wang Dong , Xu Min (1.Chinese Academy for Environmental Planning, MEP, Beijing 100012, China; 2.Radio, Film & TV Design and Research Institute, Beijing 100045, China)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advancement of fine management of the water environment, grid management pattern based on control units has been widely used in the national and loc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ork. In this study, the important role of grid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is analyzed. Technical system of grid division and grid management system on the basis of control units are proposed in an explorative way to meet the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demands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providing reference for promotion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Water Pollution Control Action Plan and improvement of the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levels in China. Keywords: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Grid; River Basin; Control Unit; Pollution Control CLC number: X32.022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前流域水环境问题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特征,以往粗放式、模糊化的管理模式必将面临污染治理的“死角”和“盲点”难题,亟需快速转变流域管理思路,积极推进流域精细化管理。 [1]所谓网格化管理,是指借用计算机网格管理的思想,将管理对象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成若干网格单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各网格单元间的协调机制,以单元网格管理为特征的一整套管理思路、手段、组织、流程的总称。近年来,网 格化管理已被广泛应用于环境监管、城区管理、市场监管、劳动保障、巡逻防控等诸多方面。在水污染防治领域,网格化管理是指将各级环保部门管辖的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在网格内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使网格内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水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均已明确提出实行环境网格化管理,围绕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的一系列问题随即 收稿日期:2015-05-15 作者简介:谢阳村(1983-),女,博士。研究方向:环境规划与管理。 通信作者:徐 敏(1979-),女,博士、副研究员。研究方向:环境规划与管理。E-mail:xamin@https://www.sodocs.net/doc/ab5620451.html,. 第41卷 第3期2015年6月 环境保护科学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cience Vol.41 No.3Jun.2015,34~37 ——对《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解读 实施环境网格化管理 121111 1 谢阳村,温 勖,赵 越,路 瑞,续衍雪,王 东,徐 敏( 1.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北京 100012; 2. 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北京 100045)

公用事业:《水十条》解读

Global Research 2015年4月17日 中国环保行业 《水十条》解读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颁发,利好水处理相关公司 国务院印发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称“水十条”),作为至2020年防治水污染的总体计划。虽然具体目标未显著超市场预期,但《水十条》区别于以往政策主要是“结果导向”,即以地方政府为实施主体,并以水质改善结果作为考核指标,政策落实有较好保障,因此我们认为对水处理公司都是利好。 工业污染防治被置于首位;市政污水不再靠新建产能 《水十条》的第一条是污染物减排,而第一点是工业污水处理,显示政策制定者对于工业污水的重视,我们预计将利好工业污水处理工程类企业和经营园区污水处理的企业。按照目标,城市和县城的生活污水处理率将在14-20年年均上升0.8/0.9个百分点,低于之前7年年均4.8/9.3个百份点的升幅。市政污水的重点将从新增产能转变为升级改造、管网建设和污泥处置。我们认为膜技术和污泥处置类企业还有较大发展空间。 节水和监测得到强调 《水十条》提出把节水目标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节水可以通过在工业、城镇和农业推广节水技术实现,但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更直接有效的方式是提高再生水用量,我们认为利好膜技术公司。《水十条》还提出研究把总氮、总磷、重金属等纳入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如果施行有望使水环境监测市场扩容一倍以上。 相关公司 A股上市的膜技术公司我们已覆盖碧水源、津膜科技;工业污水领域我们已覆盖津膜科技;监测设备企业我们已覆盖聚光科技。 郁威 分析师 S1460511120001 wei.yu@https://www.sodocs.net/doc/ab5620451.html, +86-213-866 8857 徐颖真 分析师 S1460511100001 yingzhen.xu@https://www.sodocs.net/doc/ab5620451.html, +86-213-866 8883 https://www.sodocs.net/doc/ab5620451.html,

水十条最难点:城镇黑臭水体治理

“水十条”最难点:城镇黑臭水体治理 国务院16日颁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这份被称为“水十条”的文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新华访谈》邀请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解读“水十条”,回应公众关心的问题。吴舜泽认为,目标任务难度最大的是城镇黑臭水体的治理。 吴舜泽说,“水十条”涉及的目标任务较多,研究编制过程中做了具体分析测算,感觉实现这些目标任务的难度比较大。但如果这些措施的执行、领导组织到位,经过艰苦努力还是有希望完成。 吴舜泽说,目标任务中难度最大的是城镇黑臭水体的治理。“水十条”明确提出“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应该控制在10%以内。”城镇黑臭水体就是“水十条”特点中“抓好差两头”中差的代表。黑臭水体污染程度严重,这条目标直接影响整个“水十条”的完成。客观上城镇水体排污量较大,污染集中,很多城镇水体缺少径流量,水质改善见效比较慢,治理比较难。 吴舜泽说,治理城镇黑臭水体涉及规划、建设、市政等部门,工作内容涉及方方面面。“水十条”把这条责任落实给住建部。“水十条”还要知难而进提出这个目标,是考虑到黑臭水体问题对于老百姓是看得见、摸得着、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 吴舜泽说,城镇黑臭水体的治理涉及到治和管两方面。治好以后管理不到位也会反弹。老百姓对这点反映比较强烈,甚至对其它环境治理成效的感受也要打折。过去我们多抓大江大河,这次把城镇黑臭水体作为攻坚重点,体现了大小并重、知难而进的思路。 吴舜泽说,研究过程中做的分析对比发现国外或者是发达国家在人均GDP大概7000美元到8000美元的时候,和我们现在好于三类水的比重差别不大,但是五类水很少,劣五类水体或者黑臭水体更少。前些年网上寻找可以游泳的河流,让市长下河游泳,老百姓反映强烈、关注比较大的都是城镇黑臭水体,这些年很多地方也在做一些工作,我们也在“水十条”研究编制过程中做了很多调研,包括江苏、浙江、河北、广东等省,都在做相关的工作。 吴舜泽说,他们前期做了很多国际案例调研,认为治理城市黑臭水体应该遵循截污优先、治理为本,开源节流、生态恢复、系统治理的原则。截污是根本;把管网建设好,做好污水处理,是关键;再做好开源节流以及加强管理等方面,这是一个技术路径。 吴舜泽说,“水十条”专门有一条谈城市黑臭水体的治理,实际上它是一个漫长的治理过程,所以首先要求各个地方政府做好排查,摸清城市黑臭水体的现状,提出一些治理的方案。向老百姓公布治理对象、治理进程、治理效果,然后有评判、考核、责任追究机制,强力推进城镇黑臭水体治理的具体工作。这里面有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城镇黑臭水体治理的好和坏主要由老百姓来评判。

水十条解读

水污染治理政策有望催生农村水市场繁荣《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有望在2014年下半年出台,势必造就千亿市场盛宴;市政污水产业升级,水价改革加速再生水步伐;农村水市场未来5年或爆发;饮用水安全升级,超滤改造、家用净水器市场将提速。国家拟将节水作为约束性目标,纳入到对各级政府的考核之中,并酝酿对高耗水产品开征消费税。将启动工业水处理投资盛宴。 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侯宇轩指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投入资金预计达2万亿元,其规模将高于大气污染防治的1.7万亿元。层出不穷的水污染治理扶持政策牵引着资本的步伐,污水处理市场十分巨大。在此背景下,早就嗅到政策风向的很多地方政府提前加码污水处理工程。据推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出台将推动工业水处理改造运营千亿市场,利好水污染治理行业。 我国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不足30%,国务院发布的《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要求到2015年,工业水重复利用率至少提高4.2个百分点。随着环保事件催化及标准趋严,工业废水治理有望成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核心。申银万国预测,假设大多数行业未来不再新建产能,预计未来5年改造市场投资额将达每年400亿元,运营规模有望达到每年430亿元至620亿元。 市政污水产业升级,水价改革加速再生水步伐。城镇污水新建增速有望趋缓,环保提标驱动产业改造升级。预计全国城镇污水设施改造需求约每天0.79亿方,其中2014年至2018年年均改造投资有望达140亿元。此外,随水价改革有望落实,再生水设施新建有望加快,预计2014年至2015年投资将达213亿元。 农村水市场未来5年有望爆发。我国农村污水处理发展滞后,目前仅9%的行政村具备处理设施。外加资金短缺、管网设施落后和监管难度大,已投运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低,出水水质难达标。近年来,随政府配套资金逐步落实以及商业模式多元化,农村污水处理市场有

水十条解读技术篇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解读之二:技术篇 一、运用系统思维解决水污染问题 水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解决水污染问题需要系统思维,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行顶层设计和谋划。 一是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水十条》提出了控制排污、促进转型、节约资源等任务,构建水质、水量、水生态统筹兼顾、多措并举、协调推进的格局。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分子,尽量做减法,“调结构、调布局”是治本之策,以治水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及转型升级;减少污染物排放是治标之法,努力削减工业、城镇生活、农村农业排污总量。水量作为分母,尽量做加法,坚持节水即减污,以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保障生态用水实现节水增流,强调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 二是协同管理地表水与地下水、淡水与海水、大江大河与小沟小汊。水具有很强的流动性,污染在水里,根源在岸上。《水十条》以山水林田湖为生命共同体,尊重水的自然循环过程,监管污染物的产生、排放、进入水体的全过程,统筹地表与地下、陆地与海洋、大江大河和小沟小汊。对于

大江大河,延续重点流域水质考核问责制度,强化消灭劣V 类水体。对于群众意见大、公众关注度高的小沟小汊,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三是系统控源,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是我国水环境保护必须面对的核心问题。《水十条》明确主攻方向,以取缔“十小”企业、整治十大行业、治理工业集聚区、防治城镇生活污染等为重点,全面推动深化减污工作;通过划定禁养区等措施,提升规模化养殖比率,实现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提出了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等针对性的非点源污染防治措施。 四是工程措施与管理措施并举,切实落实治理任务。《水十条》提出的各类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相辅相成,工程措施着眼于“以项目治水洁水”,管理措施着眼于“用制度管水节水”。不仅提出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饮用水安全保障、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节水等工作要求,还明确了70余项法规、政策、制度和机制等管理举措,全面保障各项任务的落实。 五是部门联动,打好治污“组合拳”。《水十条》明确了发改、财政、工信、住建、农业等相关部门的责任,整合海洋、林业、水利等部门的行政工作,充分调动工商、国土、公安等部门的执法力量,将显著提升环保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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