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一)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

(一)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

(一)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

衢社稽通[]号

根据《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条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二、三条规定,决定派、等人,从

年月日起对你单位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的涉及有关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稽核。届时请按下列要求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联系人:联系电话:

1.稽核的内容:

2.稽核的要求:

3.稽核的方式:①实地稽核②书面稽核

4.需要准备的资料:

二○○年月日告知事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派出的人员进行社会保险稽核时,

应当出示相关公务证件和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稽核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相关公务证件和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的,被稽核人有权拒绝检查。

(二)社会保险稽核约谈通知书

衢社谈通[]号

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三至十条规定,请你于年月日到就有关涉及社会保险事宜进行约谈。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告知事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派出的人员进行社会保险稽核时,应当出示相关公务证件和社会保险稽核约谈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稽核人保守秘密;未出示有关证件和社会保险稽核约谈通知书的,被稽核人有权拒绝检查。

(三)基本医疗保险查房稽核单

[200 ]第号

(四)基本医疗保险查房稽核告知书

[200 ]第号

同志:

在基本医疗保险稽核查房时,发现你存在

。你的行为违反了《衢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和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有关规定。

为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减少医保基金的不合理支出,请你在收到通知后停止你的违规行为。

从年月日起,你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将不予认可。特此函告。

二○○年月日注:本告知书一式三份:参保患者一份,定点医院一份,社保经办机构一份

(五)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记录(首页)

(第次)

共页第页

时间:年月日

地点:

被稽核(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

被稽核(检查)人姓名:性别身份证

住址:工作单位:

稽核(检查)人:记录人:

工作记录要求:全面记录稽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所涉及的凭证等资料。

工作记录:

经办人签名:

记录时间:

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记录(续页) (续上页)

经办人签名:

记录时间:

(六)调查(约谈)记录表(首页)

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约谈地点: 调查人记录人

被调查人姓名性别年龄类别电话

住址工作单位

我们是劳动保障监察员或社会保险稽核人员(出示证件),现依法对你单位(个人)涉及社会保险的情况进行调查(询问)。

被调查人签名:

年月日备注:1、应详细记录被调查人的违规行为及有关情况的叙述。

2、涉及案件关键部分,力求记下被调查人的原话。

3、记录完毕,应将笔录交给被调查人审阅,如有改动,在改动处签名。

4、要求被调查人在最后一页签名前,写上“本人已阅,以上记录无误。”

共()页第()页

约谈记录表(续页)

(续上页)

被调查人签名:

年月日

调查人签名:

共()页第()页

(七)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

衢社稽意()第号

共页第页

通过对你(单位)的稽核(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

等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反馈给你(单位),请在天内完成整改:

一.被稽核人的基本情况:

二.调查取证过程及违反法规事实:

三.整改建议及依据:

四.告知事项:在限定的时间内拒不改正的,我局将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你(单位)进行处罚。

二○○年月日

(八)社会保险稽核文书送达回证

(九)社会保险提请行政处罚建议书

()号

(十)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衢社稽移字()第号

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一案,经研究,认为涉嫌犯罪,建议予以立案侦查,现将有关证据材料移送你院(局)审查,并请尽快回复审查结果。

附送有关证据材料清单:

二○○年月日

社会保险稽核报告(样式)

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

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 随着现代社会的进步,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已经成为了维护国民福利和社会稳定的基石之一。然而,在保障参保群众利益的同时,也必须深入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加强对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的监督和审核,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公正、公平和可持续运行。 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即是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重要工具,其主要作用包括对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违规行为并及时制止、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等。下面,我们将从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的定义、作用、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定义 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是由社会保险机构或其委托机构通过邮寄、网上发送等方式向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和个人发送的文件,它主要用于通知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和个人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调查核实社保缴费情况及发放社保相关事项等常规工作。 二、作用 1. 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是监督 和审核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的有效工具,能够对社会保险的缴纳、用途、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入的调查和评估,发现违规行为并及时进行制止,从而保证社会保险制度的稳健运行。

2. 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保障参保人员基本权益的一个重要渠道。通过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我们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未缴纳社保费、缴费不足、违规减免社保费、欺诈骗保等情况,确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3. 促进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防止和纠正社会保险资金的滥用和浪费,保证社保基金的安全稳定运行,从而促进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三、操作流程 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的操作流程包括通知书发送、结果处理和相关文件管理等环节。 1. 通知书发送:社会保险机构应在稽核工作前将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通过邮寄、网上发送等方式送达到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和个人处,并告知稽核工作的时间、内容和范围。 2. 结果处理:社会保险机构应对社会保险稽核结果进行论证和评估,核实缴费金额是否准确、缴纳是否及时和缴费方式是否规范等问题,并适时发放社会保险相关事项和通知。 3. 相关文件管理:社会保险机构应对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稽核结果及其他相关文件进行管理和归档,为下一步的稽核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 四、结语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稽核)——(工商税务-税务其他文书-通知书)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a719212146.html, 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稽核)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 地税_稽费催缴〔〕号 ______: 根据重庆市社会保险稽核决定书___社稽决〔〕第___号的决定,你单位应补缴社会保险费共计(大写)______(¥____)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限你单位于___年___月___日前持本通知到_____缴纳社会保险费。 无法定理由逾期不缴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地方税务机关对你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将采取以下措施:(一)自限缴期满的次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二)通知银行划拨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或者依法要求提供担保;(三)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四)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通知补缴金额不服,已向本级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的,或者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书面通知所辖地税部门并附有关部门已受理的通知书复印件。 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法律依据: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八十三条和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和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设置。 2.适用范围:地方税务机关对社保经办机构移交的社会保险稽核决定进行责令限期缴纳时使用。 3.填写说明: (1)抬头:填写用人单位的具体名称; (2)“社稽决〔〕第号”填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稽核决定书的文书编号。 (3)“于年月日”:填写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日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4)“到缴纳”:填写地方税务机关的征收地点。 4.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用人单位,一份税务机关按规定存档;随同《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https://www.sodocs.net/doc/a719212146.html,/ws/detail11166.html

工商税务-税务其他文书-通知书-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稽核)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a719212146.html, 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稽核)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 地税_稽费催缴〔〕号 ______: 根据重庆市社会保险稽核决定书___社稽决〔〕第___号的决定,你单位应补缴社会保险费共计(大写)______(¥____)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限你单位于___年___月___日前持本通知到_____缴纳社会保险费。 无法定理由逾期不缴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地方税务机关对你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将采取以下措施:(一)自限缴期满的次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二)通知银行划拨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或者依法要求提供担保;(三)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四)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通知补缴金额不服,已向本级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的,或者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书面通知所辖地税部门并附有关部门已受理的通知书复印件。 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法律依据: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八十三条和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和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设置。 2.适用范围:地方税务机关对社保经办机构移交的社会保险稽核决定进行责令限期缴纳时使用。 3.填写说明: (1)抬头:填写用人单位的具体名称; (2)“社稽决〔〕第号”填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稽核决定书的文书编号。 (3)“于年月日”:填写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日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4)“到缴纳”:填写地方税务机关的征收地点。 4.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用人单位,一份税务机关按规定存档;随同《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重庆市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重庆市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维护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重庆市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处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是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稽核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对被稽核对象的下列情况进行的核查: (一)参保单位按照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二)社会保险参保人、法定受益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以下简称“个人”)取得参加社会保险资格、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 (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定点康复医疗机构、定点工伤辅助器械配置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等为社会保险提供服务的相关社会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的情况; (四)属于社会保险稽核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按年度下达社会保险稽核任务并组织开展集中稽核工作。 第四条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年度稽核任务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开展稽核工作。 第五条按照“谁经办,谁稽核”的原则,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管辖范围与业务经办管辖范围相一致。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经办业务的对象由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经办业务的对象由各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

第六条上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对下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辖的稽核对象直接进行稽核。 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社会保险稽核管辖发生争议的,由案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请本险种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管辖。 第七条除对举报投诉进行处理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同一年度内原则上不得对被稽核对象重复检查或稽核。 第八条社会保险稽核人员办理稽核业务行使以下职权: (一)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用工情况、工资支付情况、职工个人收入情况以及与之相关的劳动合同、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缴费数据和相关账册、发票、会计凭证等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二)要求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参保人、法定受益人及其他相关人员提供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相关情况和资料; (三)要求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提供与使用社会保险基金相关的各类情况及资料。包括医疗处方、病历资料、药品器械购销记录、失业人员培训花名册、相关的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发票、会计凭证等; (四)要求提供与社会保险稽核事项相关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社会保险稽核人员开展稽核工作可采取询问、笔录、录音、录像、照相、复制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 第十条对参保单位的稽核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一)按规定为本单位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按规定如实申报本单位职工的工资总额,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为本单位职工申请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所申报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属实;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核告知书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核告知书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核告知书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文件,它是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对被稽核单位进行稽核活动的结果进行总结,并向被稽核单位发出告知书的一种文本。它对于保障社会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下面就结合实际情况,对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核告知书进行一些探讨。 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核告知书的定义及作用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核告知书指社会保险事业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纳单位进行稽核后,以告知书的形式向单位反映稽核结果、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以促进被稽核单位认真履行社会保险相关义务,保障社会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核告知书的作用非常重要。首先,它有助于促进被稽核单位严格遵守各项社会保险相关法规,规范社会保险管理行为。其次,它有助于保障社会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优化社会保险制度,改善社会保险服务质量。最后,它还有利于维护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公正性,保护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核告知书的内容要点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核告知书的内容要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稽核工作的基本情况。简述稽核时间、地点、对象, 以及参加稽核的有关人员组织情况等。 2、稽核结论。具体反映被稽核单位在社保登记、社保缴纳、社保福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如未办理社保登记、存在缴纳不足、资料不完整等情况。 3、事实依据。说明稽核结论的依据和认定过程,例如出 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通知书、违法处理告知书等。 4、整改要求。提出针对被稽核单位存在的问题,要求其 在一定期限内对问题进行整改,包括整改的时间、内容、方式。同时,要明确整改的监督机制。 5、法律后果。提示被稽核单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将依 据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等后果。 三、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核告知书的发放程序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核告知书发放程序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具体如下: 1、在稽核活动结束之后,稽核人员应当做好相关稽核记录,制定稽核报告。 2、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应当组织专门人员对稽核报告进 行审核,确保稽核结果的准确性、客观性和合法性。 3、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将审核通过的稽核报告制成稽核 告知书,并在法定期限内向被稽核单位发放。

(一)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

(一)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 衢社稽通[]号 : 根据《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条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二、三条规定,决定派、等人,从 年月日起对你单位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的涉及有关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稽核。届时请按下列要求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联系人:联系电话: 1.稽核的内容: 2.稽核的要求: 3.稽核的方式:①实地稽核②书面稽核 4.需要准备的资料: 二○○年月日告知事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派出的人员进行社会保险稽核时,

应当出示相关公务证件和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稽核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相关公务证件和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的,被稽核人有权拒绝检查。 (二)社会保险稽核约谈通知书 衢社谈通[]号 : 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三至十条规定,请你于年月日到就有关涉及社会保险事宜进行约谈。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告知事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派出的人员进行社会保险稽核时,应当出示相关公务证件和社会保险稽核约谈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稽核人保守秘密;未出示有关证件和社会保险稽核约谈通知书的,被稽核人有权拒绝检查。 (三)基本医疗保险查房稽核单 [200 ]第号

(四)基本医疗保险查房稽核告知书 [200 ]第号 同志: 在基本医疗保险稽核查房时,发现你存在 。你的行为违反了《衢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和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有关规定。 为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减少医保基金的不合理支出,请你在收到通知后停止你的违规行为。 从年月日起,你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将不予认可。特此函告。

二○○年月日注:本告知书一式三份:参保患者一份,定点医院一份,社保经办机构一份 (五)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记录(首页) (第次) 共页第页 时间:年月日 地点: 被稽核(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 被稽核(检查)人姓名:性别身份证 住址:工作单位: 稽核(检查)人:记录人: 工作记录要求:全面记录稽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所涉及的凭证等资料。

保险催缴通知书

篇一: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 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 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第一百条,特对你单位欠缴的下列社会保险费, 发此催缴通知书。本通知自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视为送达,送达后请在十日内到社会保险部 门补缴所欠社会保险费。过期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填发单位(章)年月日 篇二:社会保险费稽核催缴通知书 社会保险费稽核催缴通知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单位应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并为所有职工办理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 经我们实地稽核你单位用工和薪酬情况,具体核定如下: 限你单位于年月日前到五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社保服务大厅办理缴纳费款相关手续,逾期不缴将移交五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五原县地方税务局依照相关法律强制征缴,或经有关行政部门书面通知你单位开户银行,并从你单位银行账户依照相关法律强行划拨以上费款,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特此通知国工伤保险条例》从年月日起按日征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五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年月日 被核查单位负责人:电话: 被核查单位地址: 本通知书送达人:电话: 篇三:工商税务-税务其他文书-通知书-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申报) 地税_申费催缴〔〕号

______: 根据______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重庆市社会保险局传递的社会保险费征收计划,截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你单位已欠缴社会保险费共计(大写)____(¥____)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对欠费按自征收计划征缴期满的次日起至缴纳当日止,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限你单位于___年___月___日前持本通知到____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无法定理由逾期不缴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地方税务机关对你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将采取以下措施:(一)通知银行划拨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或者依法要求提供担保;(二)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三)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通知中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应缴金额不服的,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所辖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如对本通知中在地税部门开票并已入库的已缴金额不服的,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所辖负责社会保险费征收地税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法律依据: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八十三条和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和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设置。 2.适用范围:地方税务机关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经办机构传递的社会保险费申报征收计划进行责令限期缴纳时使用。 3.填写说明: (1)抬头:填写用人单位的具体名称; (2)“截至年月日”填写截止查询用人单位欠缴缴纳社保费情况的日期。(3)“于年月日”:填写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日期,限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4)“到缴纳”:填写地方税务机关的征收地点。(5)“所属期”:填写征缴计划中的社保费所属年月起止。 4.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用人单位,一份税务机关按规定存档;随同《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篇四:工商税务-税务其他文书-通知书-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稽核) 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稽核)

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

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 南劳失稽字[ 2010 ] 号 :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及《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细则》的规定,决定于年月日对你单位有关方面实施实地/书面稽核检查。请予以协助配合,并提前准备/报送下列第项资料,以供备查。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职工名册; 3、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劳动工资统计台帐; 4、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明细表; 5、与社会保险缴费相关的会计总帐、明细帐、原始凭证、年度会计决算; 6、社会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名册,生存状况证明及待遇领取情况; 7、社会保险欠缴情况及还款计划; 8、破产单位核销欠费审批件及有关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资料;

9、。 稽核组组长 稽核组成员 特此通知。 南县失业保险所 年月日 送达人:接收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一式两联:第一联社保经办机构留存,第二联交被稽核单位)

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记录表 复核人: 编制人:

社会保险稽核情况告知书 南劳失[ 2010 ] 号 : 我单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你单位有方面实施了稽核检查。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及《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稽核结果告知如下: 南县失业保险所 年月日送达人:接收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一式两联:第一联社保经办机构留存,第二联交被稽核单位)

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 南劳失[ 2010 ] 号 : 我单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你单位有方面实施了稽核检查。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及《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细则》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违反法律法规条款: 二、违反法律规定事实: 三、整改意见: 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于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应于日内纠正违规行为,否则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及《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细则》的有关条款,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南县失业保险所 年月日送达人:接收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一式两联:第一联社保经办机构留存,第二联交被稽核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通知京社保发〔202*〕71号 来源:宣武区人民政府网站日期:202*-01-07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02*年起,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稽核部门除了按照《关于加大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稽核工作力度的通知》(京社保发〔202*〕8号)要求,每年对不少于30户参保单位申报的当年缴费基数、缴费人数开展实地稽核外,还要按不低于辖区内参保单位总数20%的比例,对参保单位进行日常稽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30户参保单位进行实地稽核工作 (一)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稽核部门,在参保单位开展当年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同时,确定30户参保单位填报《参保单位申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自查表》,要求其自查,并根据自查情况进行实地稽核,现场指导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基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对稽核中发现问题的参保单位仍应列为下年度的实地稽核对象。 (三)被选定的30户实地稽核对象,须按照稽核部门审核确认后的缴费基数,申报新年度缴费基数。由于被稽核对象不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造成申报职工缴费基数出现差错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由被稽核对象承担责任。二、对20%的参保单位开展日常稽核工作

(一)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稽核部门,每年要按照不低于本区(县)参保单位总数20%的标准,对参保单位进行日常稽核。日常稽核的重点对象,是每月产生的中断缴费单位和有骗保嫌疑的参保单位等。 (二)对日常稽核中发现问题的参保单位列为下年度的实地稽核对象。 三、建立“诚信缴费单位”信息制度 (一)本年度稽核中未发现问题,也不存在中断缴费、骗保、少报、漏报等不良记录的参保单位可列入“诚信缴费单位”名单。 (二)对已列入为“诚信缴费单位”名单的参保单位,发生参保人举报、投诉缴费基数不实或有骗保行为,经稽核属实的,应取消其“诚信缴费单位”资格,并被列为下年度重点稽核对象。四、工作要求 (一)经办机构稽核部门的稽核工作,须按照《社会保险稽核办法》赋予的职责严格履行稽核程序,要求参保单位如实提供相关的缴费证明材料和法人证明、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等,并对稽核资料严格归档保存。(二)各区(县)经办机构应在每年1月底前,上报年度稽核工作计划。 (三)各区(县)稽核部门应在每年4月底前,完成30户参保单位的实际稽核工作,5月底前完成报告分析和汇总上报工作。市级经办机构负责各代办机构参保单位的实地稽核,并于6月底前完成全市的实地稽核统计分析。 (四)日常稽核应在每年9月底前完成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应在11月底前落实整改,12月10日前上报年度稽核工作总结和“诚信缴费单位”名单(电子版)。(五)各级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稽核工作,严密部署,配备适当

青岛市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

青岛市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 尊敬的青岛市社会保险管理部门: 根据对贵部门下属单位青岛市某社会保险局进行的稽核工作,现将稽核意见书提交如下: 一、稽核背景 青岛市某社会保险局是青岛市的一个重要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青岛市的社会保险事务。为进一步加强对该局的监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委托我方进行稽核工作。 二、稽核过程 稽核过程中,我方依据青岛市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的要求和相关法规,对青岛市某社会保险局的运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稽核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内部管理制度 我方对青岛市某社会保险局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审核,包括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工作流程等方面。发现目前该局在内部管理制度上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例如组织架构设置不合理、工作流程不清晰等。建议该局加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 2.社会保险业务管理 我方对青岛市某社会保险局的业务运作进行了审查,包括参保登记、缴费管理、待遇支付等业务环节。稽核发现,该局的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体系相对较为完善,但在具体的业务操作中存

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录入不及时、待遇支付不准确等。建议该局加强对业务的监督和培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3.经费管理 我方对青岛市某社会保险局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包括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等环节。稽核发现,该局对经费的使用管理相对规范,但在资金的使用和监督上存在一些问题,如资金使用不合理、监督不到位等。建议该局加强对经费的审核和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三、稽核结果 根据对青岛市某社会保险局的稽核工作,我方认为该局在社会保险业务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内部管理制度不规范、业务操作不准确和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等。建议该局加强对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加强对业务的监督和培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对经费的审核和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四、稽核建议 基于以上稽核结果,我方向青岛市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提出以下建议: 1. 加强对青岛市某社会保险局的监管,确保其内部管理制度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2. 定期组织培训,提升青岛市某社会保险局的业务操作能力,确保社会保险业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加强对青岛市某社会保险局的经费使用的审核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社会保险稽核方案

社会保险稽核方案 社会保险稽核方案 201*年度周口市社会保险费 稽核方案 为了搞好对各类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中介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社会保险基金提取和缴纳情况的稽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稽核目的 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保障机构提供各类企业、用人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准确的征缴依据,加强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及缴纳情况的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稽核范围 《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本市辖区内所有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均为稽核范围。每年度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参保数据库以及群众举报投诉情况确定稽核单位名单,

按照企业行业类别抽取一定比例的被稽核企业,一年抽取量100家左右。根据以前年度稽核经验,应重点关注劳动密集型企业。 三、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 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由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劳动监察部门共同发起,并具体领导实施。财务审计由具有审计资格的河南华颍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安排1-2人业务骨干,负责稽核过程中事务所与市局的沟通协调工作,主要负责被审企业名单、参保基数等数据的传递,审计中个性问题的处理与汇报,审计结论的反馈,审计资料的催送等工作。 1 四、稽核方式 实行送达审计、就地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方式。 送达审计的审计地点:周口市大庆路与育新街路口商务局办公楼三楼、河南华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过程为封闭方式,由会计师对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审计,需要提问时通知相关人员解答。所有取证资料均以书面形式存档。 就地审计:由审计人员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被审计单位提供交通、食宿及必要的办公条件。

云南省社会保险稽核实施办法

云南省社会保险稽核实施办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05.09.13 •【字号】 •【施行日期】2005.1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云南省社会保险稽核实施办法 (2005年9月13日 )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省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稽核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依法对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支付领取情况进行的核查。 第三条县级以上经办机构原则上应设立专门的稽核部门。州市级经办机构专兼职稽核人员不得少于4名,县级专兼职稽核人员不得少于2名。 第四条稽核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清廉; (二)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和财会、审计等专业知识; (三)熟悉社会保险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开展稽核工作的相应资格。 第五条省级经办机构负责组织稽核人员的专业培训、考核工作,省劳动保

障行政部门的法制机构负责稽核人员的执法资格认定、执法证件核发和证件年检工作。 第六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建立社会保险稽核的内部统筹协调机构或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对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各险种经办机构开展统一的稽核工作,杜绝和避免多头稽核和重复稽核的情况发生,保证社会保险稽核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 各地经办机构负责制定辖区内稽核工作计划、内容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同时报上一级经办机构备案。 上级经办机构对下级经办机构的稽核情况、业务工作及调剂金补助金使用情况等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经办机构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稽核对象进行审计。经办机构和被委托机构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约定委托审计的范围、要求和双方责任。 第八条经办机构及稽核人员开展稽核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要求被稽核对象提供用人情况、工资收支情况、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申报个人所得税、缴纳企业所得税、缴费数据和相关账册、会计凭证、单位经营状况等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二)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资料,对被稽核对象的参保情况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询问; (三)要求被稽核对象提供与稽核事项有关的其他资料; (四)对待遇支付和待遇领取等情况进行核查。 第九条稽核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办理稽核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规定,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写给社保稽查情况说明书

写给社保稽查情况说明书 1.社保稽核流程说明是怎样的 社保稽核简单来说就是社保机构检查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 其具有促进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防止社保基金的流失、促进参保企业公平竞争、提高社保管理质量等作用。其最终目的就是要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保证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规章顺利的执行下去,对于维护社会保险事业稳定和发展有很好的作用。社保稽核流程说明单位接收稽核通知–准备材料–去稽核处审查—-没问题–完成;(有问题–限期改正–提交资料–补缴保险–完成。)社保稽核流程比较简单,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前3日将进行稽核的有关内容、要求、方法和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事项通知被稽核对象,特殊情况下的稽核也可以不事先通知。 然后工作人员前往稽核对象处进行稽核即可。具体稽核内容、稽核对象、稽核时间由各地社保机构自行制定。例如铜陵市2021年社会保险稽核行动于2021年4月11日正式启动,稽核对象为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含编外聘用人员)、各类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社会组织(基金会)及其专职人员。稽核重点是核查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否按 Word文档 1

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稽核内容如下: 1、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2、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 4、国家规定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稽核事项。 2.社保补缴情况说明书怎么写 可补缴中断社保费的人员须符合相关条件。另外,中断补缴的缴纳险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申请填写说明如下: 1、“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213748300492号”栏号码; 2、“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3、“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4、“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5、“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6、“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7、“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Word文档 2

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

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 一、社会保险稽核 1、制定稽核计划: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山东省社会保险稽查办法》规定,结合本级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要求,围绕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社会保险稽核年度计划。根据各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提出的稽核建议及群众举报,制定稽核近期计划。 2、稽核准备:根据稽核工作计划,采取以下方式确定被稽核对象:1从参保单位或者个人中随机抽取;2根据数据库信息异常情况确定;3根据举报、有关部门转办、上级交办、异地信函协查件等资料确定;4从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用工人数多的参保单位中抽取;5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 根据被稽核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制定的稽核方案,明确稽核的重点、范围、时限,提出稽核的具体目标要求。成立稽核小组,指定两到三名稽核员组成稽核小组。 3、稽核实施: (1)下达稽核通知。实施稽核3日前,向被稽核对象下达《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告知实施稽核的具体时间、

稽核小组人员的组成、稽核需要查阅的有关资料名称及稽核时限,但有群众举报或者有根据认为单位或者个人有违法行为或者违法嫌疑的除外,受送达人签收后带回《社会保险文书送达回证》。 (2)调查取证。核对被稽核对象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等材料内容,审查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是否符合规定,各种证件是否有效,社会保险登记证是否按规定年检;核对被稽核对象申报的缴费月报人数与统计部门劳动工资统计报表人数是否一致;用人单位工资发放人数与职工花名册是否一致;查清在职职工、下岗职工、内退职工、停薪留职人员、挂靠人员、短期合同工(包括农民工、季节工)的参保情况,核实有无漏保人员;审核适用的社会保险缴费费率标准是否正确;复算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是否与国家规定的统计口径相一致;查阅所需年度的企业职工缴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明细表、劳动工资统计台账、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职工收入汇总表等,验证是否表表、帐表相符;查阅被稽核对象的应付工资明细账、相关费用明细账,验证是否帐表相符;查阅被稽核对象的原始会计凭证、现金流量纪录,验证帐证是否相符;核实缴费单位和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审查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情况,核实是否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核查参保单位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分析其生产经营情况,综合评价其缴费能力。 (3)编制稽核工作底稿。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