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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产品风险等级评定细则 (2)

第三章产品风险等级评定流程 (3)

第四章产品风险评级的更新和调整 (4)

第五章附则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正确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投资,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产品风险评级不得低于证券业协会《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基金业协会《基金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划分参考标准》规定的风险等级标准。

第二章产品风险等级评定细则

第三条公司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参照公司产品风险等级名录执行,公司产品风险等级名录由三部分组成:

(一)风险等级分类:公司产品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分为:R1、R2、R3、R4、R5五个级别,对应的风险等级分别为低、中低、中、中高、高;

(二)产品参考因素:产品参考因素为产品的一般特征,主要是关于产品的产品结构、过往业绩、波动性、回撤情况、流动性、杠杆情况、投资标的及限制等产品要素。

(三)产品类型参考:以产品的风险特征为区分标准,列举部分产品类型,以供参考。

第四条参考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后,产品风险等级名录见下表:

第三章产品风险等级评定流程

第六条产品风险等级评定流程原则上与公司产品设立审批流程(参见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设立流程管理办法》)一致,公司各授权岗位在审核产品设立要素时,也附带审查产品风险评级的适当性。

第七条产品经理在进行相关尽职调查基础上决定开发设计产品,明确产品

要素,同时根据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产品风险等级评定细则》,初次评估标的产品的风险等级,并在《产品要素表》里明确说明产品风险等级,详细阐述产品风险评级的参考因素和参考类型,说明产品风险等级评定的依据。产品经理将上述《产品要素表》、《项目决策流程单》及其他产品资料提交投资经理。

第八条根据产品经理提交的《项目决策流程单》、《产品要素表》及产品其他资料,除了对产品立项与否发表书面意见,投资经理也需要在《项目决策流程单》上对产品风险评级的适当性发表书面意见,产品风险评级经投资经理反馈意见的产品,产品经理应根据反馈意见作出修订后重新提交投资经理审查。

第九条经投资经理审查之后,产品经理将《产品要素表》、《项目决策流程单》及产品其他资料提交风险合规部审核,风险合规部对产品风险发表书面风险合规意见同时,也须对产品风险评级的适当性发表书面意见,产品风险评级经风险合规部反馈意见的产品,产品经理应向投资经理汇报风险合规部的反馈意见,待重新确定产品风险等级后提交风险合规部审核。

第十条经风险合规部审核后,产品经理将《产品要素表》、《项目决策流程单》等产品资料上报决策委员会审批。经决策委员会审批通过后,产品正式立项,产品风险评级确定;决策委员会予以否决的项目,产品不立项,产品风险评级无效;产品风险评级经决策委员会反馈意见的产品,产品经理根据反馈意见作出调整后重新提交上述产品风险等级评定流程。

第四章产品风险评级的更新和调整

第十一条定期重新评级:公司每半年按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产品风险等级评定流程对在运作的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进行重新评定,重新评级的发起人是各基金产品的产品负责人,如重新评定的结果发生了变化,产品经理应及时通知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并及时向认购该产品的投资者履行披露义务。

第十二条特殊审慎调整:如产品出现极端事件,经产品经理、投资经理、风险合规部讨论并报公司决策委员会审批后,可对该产品的风险等级评定结果进行特殊审慎调整。

第十三条如出现某一基金产品的评估结果低于协会关于基金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规定的风险等级,则直接采用协会名录规定的该类产品风险等级作为该基金的评定结果。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及其修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定相抵触时,从其规定,并立即修订本制度,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风险合规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0日制定

风险等级划分

附件五半定量评估风险分级 利用SEP法进行的风险评估,可以按照风险值高低将风险分为表1所示的3个级别。 表1发电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 序号风险等级风险值(R)控制要求 1 高风险200≤R 考虑停止、停用,立即采取处置措施 3 中风险20≤R<200 需要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4 低风险R<20 需要进行关注 SEP 分值如下: 序号后果分值 1 安全 可能造成死亡≥3人;或重伤≥10人; 可能造成设备或财产损失≥1000万元。 100 健康 可能造成3~9例无法复原的严重职业病; 可能造成9例以上很难治愈的职业病。 环保产生的环保事件后果严重,潜在影响构成环保事故及以上等级 2 安全 可能造成1~2人死亡;或重伤3~9人。 可能造成设备或财产损失在100万元到1000万元之间。 50 健康 可能造成1~2例无法复原的严重职业病; 可能造成3~9例以上很难治愈的职业病。 环保 产生的环保事件对周围居民造成恶劣的影响,企业受到居民投诉,被迫停产进行限期治理(对人的影响) 3 安全 可能造成重伤1~2人; 可能造成设备或财产损失在10万元到100万元之间。 25 健康 可能造成1~2例难治愈或造成3~9例可治愈的职业病; 可能造成9例以上与职业有关的疾病。 环保主要环保设施发生故障致使机组停运、紧急抢修恢复后方可继续生产 4 安全 可能造成轻伤3人以上; 可能造成设备或财产损失在1万元到10万元之间。 15 健康 可能造成1~2例可治愈的职业病; 可能造成3~9例与职业有关的疾病。 环保 产生的污染物超过国家、地方标准或消耗的资源高于同行业最低水平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专项改造才可达标 5 安全 可能造成轻伤1~2人; 可能造成设备或财产损失在1000元到1万元之间。 5 健康 可能造成1~2例与职业有关的疾病; 可能造成3~9例有影响健康的事件。

天津地铁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指导标准

天津地铁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指导标准 1 编制依据 依据市建委下发的《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点建设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建技[2012]5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参照《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2011)、《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的有关标准,同时结合天津地铁以往的地下工程经验,制定本标准。 2 风险分类及分级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设计风险因素应从地下工程自身风险以及周边环境两方面等考虑,归纳为自身风险和环境风险两类。 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等,将风险源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Ⅳ级。 3 自身风险 地下工程的自身风险是指由于地下工程自身建设要求或施工活动所导致的风险。自身风险等级主要考虑地质条件、工程埋深、工艺特点、结构特性(如地下结构层数、跨度、断面形式、覆土厚度)等风险因素。其中,明挖法和盖挖法可按地质条件、基坑深度作为分级参考依据;盾构法以隧道相互之间的空间位置关系、连续掘进长度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暗挖结构根据隧道的长度、地质复杂程度、环境条件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 基坑工程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Ⅳ级 a)Ⅰ级 : 明(盖)挖法基坑开挖深度H≥25m; b)Ⅱ级 :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20m≤H<25m; c)Ⅲ级 :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14m≤H<20m; d)Ⅳ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5m≤H<14m。 注:当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时,风险等级可上调一级。 盾构隧道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级 a)Ⅰ级 1)处于非常接近状态(距离≤)的并行或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浅埋(盾构覆土厚度≤)的盾构隧道; 3)连续掘进长度超过的盾构隧道; 4)较长范围(长度≥150m)内开挖断面70%以上存在密实承压水砂层; 5)超长(长度大于18m)盾构区间联络通道;上方有重要建(构)筑物、河流等的盾构区间联络通道。

建设工程风险等级划分实用标准

建设工程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第二章风险分类及分级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设计风险因素应从地下工程自身风险以及周边环境两方面等考虑,归纳为自身风险和环境风险两类。 第四条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等,将风险源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Ⅳ级。 第三章自身风险 第五条地下工程的自身风险是指由于地下工程自身建设要求或施工活动所导致的风险。自身风险等级主要考虑地质条件、工程埋深、工艺特点、结构特性(如地下结构层数、跨度、断面形式、覆土厚度)等风险因素。其中,明挖法和盖挖法可按地质条件、基坑深度作为分级参考依据;盾构法以隧道相互之间的空间位置关系、连续掘进长度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暗挖结构根据隧道的长度、地质复杂程度、环境条件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 第六条基坑工程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Ⅳ级 (一)Ⅰ级 : 明(盖)挖法基坑开挖深度H≥25m; (二)Ⅱ级 :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20m≤H<25m; (三)Ⅲ级 :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14m≤H<20m; (四)Ⅳ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5m≤H<14m。 注:当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时,风险等级可上调一级。 第七条盾构隧道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级 (一)Ⅰ级 1、处于非常接近状态(距离≤0.3D)的并行或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浅埋(盾构覆土厚度≤0.7D)的盾构隧道; 3、连续掘进长度超过1.5km的盾构隧道; 4、较长范围(长度≥150m)内开挖断面70%以上存在密实承压水砂层; 5、超长(长度大于18m)盾构区间联络通道;上方有重要建(构)筑物、河流等的盾构区间联络通道。 (二)Ⅱ级 1、处于接近状态(0.3D<距离≤0.7D)的并行、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覆土厚度为0.7D<H≤1.0D的盾构隧道; 3、开挖断面范围内粉土、砂土层超过50%的盾构区间联络通道。 4、进出洞加固区内存在厚层(厚度≥4m)的承压水粉土、砂土含水层的盾构始发到达区段。 (三)Ⅲ级 1、一般的盾构法隧道; 2、一般盾构区间的联络通道; 3、一般盾构始发到达区段(一个区间共两处,分别在两站端位置)。 第四章环境设施重要性类别 第八条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环境影响的风险主要指建设活动导致周边区域的建(构)筑物发生影响或破坏,地下工程环境影响的分级需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与工程影响区域范围内环境设施的重要性、位置关系、地下结构类型与施工方法等因素划分。

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可打印修改)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产品风险等级评定细则 (2) 第三章产品风险等级评定流程 (4) 第四章产品风险评级的更新和调整 (5) 第五章附则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正确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投资,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 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产品风险评级不得低于证券业协会《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基金业协会《基金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划分参考标准》规定的风险等级标准。 第二章产品风险等级评定细则 第三条公司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参照公司产品风险等级名录执行,公司产品风险等级名录由三部分组成: (一)风险等级分类:公司产品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分为: R1、R2、R3、R4、R5五个级别,对应的风险等级分别为低、中低、中、中高、高; (二)产品参考因素:产品参考因素为产品的一般特征,主要是关于产品 的产品结构、过往业绩、波动性、回撤情况、流动性、杠杆情况、投资标的及 限制等产品要素。 (三)产品类型参考:以产品的风险特征为区分标准,列举部分产品类型,以供参考。

第四条参考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后,产品风险等级名录见下表: 第三章产品风险等级评定流程 第六条产品风险等级评定流程原则上与公司产品设立审批流程(参见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设立流程管理办法》)一致,公司各授权岗位在审核产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最新版】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作业安全风险管理,杜绝电网、人身和设备事故,维护电网安全和企业稳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各单位、各级专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认定,加强到岗到位安全监督,落实措施,降低作业安全风险。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系统内的所有作业现场及公司系统内企业承包省外工程的作业现场。 第二章作业安全风险分级 第四条本标准描述的作业安全风险是指可能由现场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引发的电网、人身、设备事故的可能性。 第五条一级作业安全风险

(一)变电站内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变电站电气设备部分改造引起系统方式变化较大的、导致220kV及以上变电站出现单线(单电源)、单变、单母线运行或已在N-1方式下运行的情况。 2、新建220kV及以上变电站投运。 3、邻近带电设备作业的,且多班组(含外单位作业或协同作业的)、多工种参与、使用两台以上大型施工机械的大型电气施工作业。 (二)线路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联络线作业,造成区域与区域之间、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电网运行不满足N-1原则。 2、220kV及以上重要线路更换铁塔、导线(含架空光缆)施工达10基杆塔及以上的,同时跨越铁路、高速公路或66kV及以下带电线路达到5处及以上的或跨越险恶地理环境位置的。 3、邻近带电设备作业,大型施工机械、临时拉线、牵引绳等可能触碰带电设备的,多班组(含外单位作业或协同作业的)参与的大型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作业安全风险管理,杜绝电网、人身和设备事故,维护电网安全和企业稳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各单位、各级专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认定,加强到岗到位安全监督,落实措施,降低作业安全风险。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系统内的所有作业现场及公司系统内企业承包省外工程的作业现场。 第二章作业安全风险分级 第四条本标准描述的作业安全风险是指可能由现场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引发的电网、人身、设备事故的可能性。 第五条一级作业安全风险 (一)变电站内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变电站电气设备部分改造引起系统方式变化较大的、导致220kV及以上变电站出现单线(单电源)、单变、单母线运行或已在N-1方式下运行的情况。 2、新建220kV及以上变电站投运。 3、邻近带电设备作业的,且多班组(含外单位作业或协同作业的)、多工种参与、使用两台以上大型施工机械的大型电气施工作业。 (二)线路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联络线作业,造成区域与区域之间、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电网运行不满足N-1原则。 2、220kV及以上重要线路更换铁塔、导线(含架空光缆)施工达10基杆塔及以上的,同时跨越铁路、高速公路或66kV及以下带电线路达到5处及以上的或跨越险恶地理环境位置的。 3、邻近带电设备作业,大型施工机械、临时拉线、牵引绳等可能触碰带电设备的,多班组(含外单位作业或协同作业的)参与的大型电气施工作业。 (三)电网因受地震、暴风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而发生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的电网恢复性抢修作业。 (四)66kV及以上电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用的首次作业。 第六条二级作业安全风险 (一)变电站内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变电站某一电压等级全停作业,引起系统方式变化。 2、220kV及以上变电站母线或主变更换改造,同时多处开关更换或大修。 3、66kV及以上变电站作业操作项目量大、复杂的。 4、新建66kV变电站投运。 (二)线路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66kV及以上线路作业邻近带电线路组立(拆除)铁塔、架设(拆除)导线(架空光缆)。 2、66kV及以上线路更换铁塔或导线(架空光缆)跨越铁路、高速公路或66kV及以下带电线路。 3、66kV及以上线路多回路杆塔上部分线路停电作业的,或66kV及以上线路不停电更换光缆。

工程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XXX地铁建设工程 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指导标准 一、编制依据 依据XXX下发的《XXX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点建设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建技[ XXX]XXX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参照《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2 011)、《XXX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的有关标准,同时结合XXX地铁以往的地下工程经验,制定本标准。 二、风险分类及分级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设计风险因素应从地下工程自身风险以及周边环境两方面等考虑,归纳为自身风险和环境风险两类。 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等,将风险源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Ⅳ级。 三、自身风险 地下工程的自身风险是指由于地下工程自身建设要求或施工活动所导致的风险。自身风险等级主要考虑地质条件、工程埋深、工艺特点、结构特性(如地下结构层数、跨度、断面形式、覆土厚度)等风险因素。其中,明挖法和盖挖法可按地质条件、基坑深度作为分级参考依据;盾构法以隧道相互之间的空间位置关系、连续掘进长度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暗挖结构根据隧道的长度、地质复杂程度、环境条件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 (一)基坑工程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Ⅳ级 Ⅰ级: 明(盖)挖法基坑开挖深度H≥25m; Ⅱ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20m≤H<25m; Ⅲ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14m≤H<20m; Ⅳ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5m≤H<14m。 注:当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时,风险等级可上调一级。 (二)盾构隧道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级 1、Ⅰ级 (1)处于非常接近状态(距离≤0.3D)的并行或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浅埋(盾构覆土厚度≤0.7D)的盾构隧道; (3)连续掘进长度超过1.5km的盾构隧道; (4)较长范围(长度≥150m)内开挖断面70%以上存在密实承压水砂层;

风险等级划分风险评估表

编制说明 依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条例、标准和其他相关的事故案例、技术标准,公司内部的管理体系文件、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相关信息,从神华集团神朔铁路分公司K174+800~K178+200技术改造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特点及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机理着手,针对工程基本作业、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危险源辨识。 一、工程概况: 本段技术改造工程线路平面从神朔线三岔站东端K174+800引出,与既有上行线保持5m线间距并行向东,而后用半径为1000m的曲线左转并设中桥一座(16m+20m+16m)上跨209国道,同时通过第一个1000m半径曲线后,线间距由站端的5m逐渐拉大到15m,而后线路保持与既有上行线15m间距东行,于DK176+310处设二道河中桥(3-32m)上跨二道河,过二道河后线路用一半径为2000m的曲线左转,线间距由15m渐变为4m,接入既有下行线DK178+200处,新建下行线长3405.42m,比既有上行线长5.42m。 本标段 二、风险评估小组: 风险评估小组全体成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法及时辨识出所存在的各种危险源,分析危险程度,制订相应的控制和应急措施,并建立档案和管理台帐。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副经理兼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安质部长 成员:工程部长、物资部长、财务部长、计划部长、办公室主任、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长和施工作业人员 组长职责:1. 全面负责本项目施工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 2. 依据体系规定的风险评估方法,定期进行风险评估; 3. 组织风险评估小组评估重大风险,确定风险控制措施; 4.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重大危害因素,提出风险控制措施及管理方案,提交小组审核; 授课:XXX

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及危险等级划分表

附件1 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及危险等级划分表 附件1: 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及危险等级划分表第1页共3页 序号分部、分项工程及规模 危 1 不良地质条 件下有潜在 危险性的土 方、石方开挖 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基坑开挖 深度超过3m(含3m)基坑(槽)土方开挖 深度不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 基坑(槽)土方开挖 深度超过5m(含5m)基坑(槽)土方开挖 深度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 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 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2 滑坡和高边 坡处理 高边坡处理 高度6m以上(含6m) 岩质边坡高度超过30m、土质边坡超过15m 滑坡体处理 3 桩基础、挡墙 基础、深水基 础及围堰工 程 桩基础、沉井基础 工程 陆上或内河 外海 人工挖孔桩 挡墙基础、深水基 础及围堰工程 内河水深5m以上 外海 4 桥梁工程中 的梁、拱、柱 等构件施工 等 梁、拱、板等构件 (含钢结构)安装 跨径36m内 跨径36m及以上 跨径20m内拱桥(拱圈)施工及支架拆除 跨径20m及以上拱桥(拱圈)施工及支架拆除 墩、柱、塔施工 高度超过5m(含5m) 高度超过15m(含15m) 桥梁悬浇、悬拼施工(含挂篮) 桥梁转体、顶推施工 预应力结构张拉、压浆施工 斜拉桥、悬索桥的塔、索施工 跨线桥梁的施工 跨二级及以下公路 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或铁路 5 隧道工程中 的不良地质 隧道、高瓦斯 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水突泥、断层等不良地质隧道, 浅埋段、偏压严重段隧道掘进施工 隧道出渣、运输

注:未列入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可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工程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X X X地铁建设工程 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指导标准 一、编制依据 依据XXX下发的《XXX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点建设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建技[XXX]XXX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参照《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2011)、《XXX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的有关标准,同时结合XXX地铁以往的地下工程经验,制定本标准。 二、风险分类及分级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设计风险因素应从地下工程自身风险以及周边环境两方面等考虑,归纳为自身风险和环境风险两类。 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等,将风险源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Ⅳ级。 三、自身风险 地下工程的自身风险是指由于地下工程自身建设要求或施工活动所导致的风险。自身风险等级主要考虑地质条件、工程埋深、工艺特点、结构特性(如地下结构层数、跨度、断面形式、覆土厚度)等风险因素。其中,明挖法和盖挖法可按地质条件、基坑深度作为分级参考依据;盾构法以隧道相互之间的空间位置关系、连续掘进长度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暗挖结构根据隧道的长度、地质复杂程度、环境条件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 (一)基坑工程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Ⅳ级 Ⅰ级: 明(盖)挖法基坑开挖深度H≥25m; Ⅱ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20m≤H<25m; Ⅲ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14m≤H<20m; Ⅳ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5m≤H<14m。 注:当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时,风险等级可上调一级。 (二)盾构隧道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级 1、Ⅰ级 (1)处于非常接近状态(距离≤)的并行或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浅埋(盾构覆土厚度≤)的盾构隧道;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参考文本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参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作业安全风险管理,杜绝电网、人身和 设备事故,维护电网安全和企业稳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 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各单位、各级专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 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认定,加强到岗到位安全监督,落实措 施,降低作业安全风险。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系统内的所有作业现场及公 司系统内企业承包省外工程的作业现场。 第二章作业安全风险分级

第四条本标准描述的作业安全风险是指可能由现场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引发的电网、人身、设备事故的可能性。 第五条一级作业安全风险 (一)变电站内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变电站电气设备部分改造引起系统方式变化较大的、导致220kV及以上变电站出现单线(单电源)、单变、单母线运行或已在N-1方式下运行的情况。 2、新建220kV及以上变电站投运。 3、邻近带电设备作业的,且多班组(含外单位作业或协同作业的)、多工种参与、使用两台以上大型施工机械的大型电气施工作业。 (二)线路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联络线作业,造成区域与区域之间、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电网运行不满足N-1原则。

建设工程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准 建设工程风险等级划分标 第二章风险分类及分级 地下工程自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设计风险因素应从 纳为自身风险和环境风险两 身风险以及周边环境两方面等考虑,归 类。 会影响等,第四条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 将风险源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Ⅳ级。 第三章自身风险 第五条地下工程的自身风险是指由于地下工程自身建设要求 或施工活动所导致的风险。自身风险等级主要考虑地质条件、工程埋 土 深、工艺特点、结构特性(如地下结构层数、跨度、断面形式、覆 厚度)等风险因素。其中,明挖法和盖挖法可按地质条件、基坑深度 掘 、连续 作为分级参考依据;盾构法以隧道相互之间的空间位置关系 进长度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暗挖结构根据隧道的长度、地质复杂程度、环境条件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 第六条基坑工程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Ⅳ级 (一)Ⅰ级: 明(盖)挖法基坑开挖深度H≥25m; (二)Ⅱ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20m≤H<25m; (三)Ⅲ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14m≤H<20m; (四)Ⅳ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5m≤H<14m。 调一级。 注: 当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时,风险等级可上 第七条盾构隧道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级 (一)Ⅰ级 1、处于非常接近状态(距离≤0.3D)的并行或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浅埋(盾构覆土厚度≤0.7D)的盾 构隧道; 3、连续掘进长度超过1.5km的盾构隧道; 4、较长范围(长度≥150m)内开挖断面70%以上存在密实承压 水砂层; 5、超长(长度大于18m)盾构区间联络通道;上方有重要建(构)筑物、河流等的盾构区间联络通道。 (二)Ⅱ级 1、处于接近状态(0.3D<距离≤0.7D)的并行、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覆土厚度为0.7D<H≤ 1.0D的盾构 隧道; 3、开挖断面范围内粉土、砂土层超过50%的盾构区间联络通道。 4、进出洞加固区内存在厚层(厚度≥4m)的承压水粉土、砂土 含水层的盾构始发到达区段。 (三)Ⅲ级 1、一般的盾构法隧道; 2、一般盾构区间的联络通道; 3、一般盾构始发到达区段(一个区间共两处,分别在两站端位 置)。 第四章环境设施重要性类别 建设活第八条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环境影响的风险主要指 动导致周边区域的建(构)筑物发生影响或破坏,地下工程环境影响 的分级需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与工程影响区域范围内环境设 施的重要性、位置关系、地下结构类型与施工方法等因素划分。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118-37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作业安全风险管理,杜绝电网、人身和设备事故,维护电网安全和企业稳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各单位、各级专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认定,加强到岗到位安全监督,落实措施,降低作业安全风险。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系统内的所有作业现场及公司系统内企业承包省外工程的作业现场。 第二章作业安全风险分级 第四条本标准描述的作业安全风险是指可能由现场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

境的不安全因素等引发的电网、人身、设备事故的可能性。 第五条一级作业安全风险 (一)变电站内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变电站电气设备部分改造引起系统方式变化较大的、导致220kV及以上变电站出现单线(单电源)、单变、单母线运行或已在N-1方式下运行的情况。 2、新建220kV及以上变电站投运。 3、邻近带电设备作业的,且多班组(含外单位作业或协同作业的)、多工种参与、使用两台以上大型施工机械的大型电气施工作业。 (二)线路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联络线作业,造成区域与区域之间、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电网运行不满足N-1原则。 2、220kV及以上重要线路更换铁塔、导线(含架空光缆)施工达10基杆塔及以上的,同时跨越铁路、

常见隐患风险分级标准..

附件1: 常见隐患风险分级标准 一、范围 将公司施工作业现场常见隐患按照风险分级控制理论进行了分级,旨在进一步细化、明确各专业施工作业现场常见隐患风险等级,强化隐患管理,针对性的消除隐患、有效控制风险,实现健康、安全与环保管理持续改进。 本标准所指隐患仅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 本标准适用于川庆钻探公司所属各单位、全资公司。 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分包商在施工作业现场应遵循本标准。 二、常见隐患风险分级方法 参照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风险(D)=发生的可能性(L)×暴露在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危害严重程度(C),将隐患风险分为三级: 一般隐患(D<70)、较大隐患(70≤D<200)、重大隐患(D≥200)。 三、各专业常见隐患风险分级 公司现场常见隐患风险分级分为物探、钻井、试修、压裂酸化、连续油管、固井、测井、录井、油气田地面建设、交通运输、消防等11个专业。

1 物探专业 1.1 一般隐患 1.1.1安全帽帽体损伤、顶带、后箍、下颚带、缓冲垫破损或超期使用; 1.1.2防静电场所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无防静电标识; 1.1.4冬季作业防寒帽、防寒手套等防护设施缺失; 1.1.6营房车、办公生活区的楼道防护栏不全或破损; 1.1.8作业及生活场所逃生路线、风险标识缺失(地陷凹洞、通道上檐低于人高、水坑未遮盖,无HSE提示、警示标志、应急口哨、应急集合点、逃生路线图、属地责任人及电话、急救电话、当地火警电话、禁止烟火区域标识等); 1.1.9作业场所、生活场地(楼道、浴室、食堂厨房、储藏间、餐厅)通风、照明不良; 1.1.10人行过道或工作场所地面湿滑; 1.1.11员工宿舍内的取暖煤炉1m范围内放置有杂物、易燃物; 1.1.15电源接头、电源板等无“CCC”标志,电源线出现裸露、老化、破损;

私募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估.docx

维度定量指标 基本情况公司 (12) 层面 (40 分) 投研团队 ( 6) 风险等级评估 常规划分评分表(80 分) 评次级指标指标说明 分2) 超过 3 年( 0 分), 1-3 年( 1 分), 1 年以 1备案经营时间( 下( 2 分) 控股股东为大型国有企业( 0 分),控股股 公司股权结构(2)东为上市公司( 0 分),控股股东为近 3 年1 入选民营 500 强企业( 0 分),其他( 1 分)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含)以上( 0 分), 公司实收资本(2)2000-5000 万元( 1 分),2000 万元以下( 21 分) 8 年及以上从业经验 /5 个及以上项目成功 实际控制人能力与经验退出( 0 分), 4-8 年从业经验 /2-4 个项目 2(2)成功退出( 1 分), 0-4 年及从业经验 /2 个 以下项目成功退出( 2 分) 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的 未发生变更( 0 分),发生过变更( 1 分)0稳定性( 1) 治理结构与管理架构的 完备性( 2) 是( 0 分),否( 2 分)0 是否拥有基金销售牌照 是( 0 分),否( 1 分)1(1) 2) 10 人以上( 0 分), 5-10 人( 1 分), 5 人 2投研团队数量( 以下( 2 分) 投研团队平均从业年限 5 年以上( 0 分), 3-5 年( 1 分), 3 年以2

内部控制(12) 资产管理规模与业绩( 10)(2)下( 2 分) 投研人员工作稳定性( 1) 流失率 20%以下(0 分),流失率 20%及以 上( 1 分) 投研人员从业合规性( 1)全部取得从业资格( 0 分);反之( 1 分)1是否建立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 2) 是( 0 分),否(2 分)0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 执行( 2) 是( 0 分),否(2 分)0风险准备金制度( 2)是( 0 分),否(2 分)2成立以来有无违规情况 及重大运营问题发生( 2) 无( 0 分),有(2 分)0成立以来是否涉及任何 法律诉讼或受到监管部否( 0 分),是(2 分)0 门调查( 2) 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 及以上)是否受过国家有 否( 0 分),是(2 分)0关部门或自律组织的警 告、通报批评或处罚( 2) 目前管理备案基金数量 5 只及以上( 0 分), 2-4 只( 1 分), 0-1 1(2)只( 2 分) 目前管理备案基金规模10 亿元及以上(0 分),3-10 亿元( 1 分), 2(2) 3 亿元以下( 2 分) 管理基金过往业绩(总体20%及以上( 0 分),12~20%( 1 分),5~12% 4平均收益率)( 4)(2 分), 0~5%( 3 分), 0%以下( 4 分) 管理基金是否出现过风否( 0 分),是(2 分)0

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及危险等级划分表

附件1 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及危险等级划分表 附件1: 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及危险等级划分表第1页共3页 序号分部、分项工程及规模 危 1 不良地质条 件下有潜在 危险性的土 方、石方开挖 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基坑开挖 深度超过3m(含3m)基坑(槽)土方开挖 深度不超过3m,但地质条件与周边环境复杂的 基坑(槽)土方开挖 深度超过5m(含5m)基坑(槽)土方开挖 深度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与地下管 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 (槽)的土方开挖 2 滑坡与高边 坡处理 高边坡处理 高度6m以上(含6m) 岩质边坡高度超过30m、土质边坡超过15m 滑坡体处理 3 桩基础、挡墙 基础、深水基 础及围堰工 程 桩基础、沉井基础 工程 陆上或内河 外海 人工挖孔桩 挡墙基础、深水基 础及围堰工程 内河水深5m以上 外海 4 桥梁工程中 的梁、拱、柱 等构件施工 等 梁、拱、板等构件 (含钢结构)安装 跨径36m内 跨径36m及以上 跨径20m内拱桥(拱圈)施工及支架拆除 跨径20m及以上拱桥(拱圈)施工及支架拆除 墩、柱、塔施工 高度超过5m(含5m) 高度超过15m(含15m) 桥梁悬浇、悬拼施工(含挂篮) 桥梁转体、顶推施工 预应力结构张拉、压浆施工 斜拉桥、悬索桥的塔、索施工 跨线桥梁的施工 跨二级及以下公路 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或铁路 5 隧道工程中 的不良地质 隧道、高瓦斯 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水突泥、断层等不良地质隧道, 浅埋段、偏压严重段隧道掘进施工 隧道出渣、运输

注:未列入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可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某小学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实施细则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80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某小学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实施细则标准版 本

某小学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实施 细则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指导意见》(甘安委发电〔2016〕5号)、《酒泉市教育系统加强重大风险分级管控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方案》(酒教字〔2017〕408号)和《金塔县教育系统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方案》(金教发〔2017〕334号)文件要求,落实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全面排查、识别、评估安全风险,落实风险管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重大安全风

险,对学校风险点实施标准化管控,提升学校安全风险管控水平,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起完善、有效运行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全面推进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有效促进校园安全科学管控,在全校范围内构建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安全风险防控,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的校园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体系,提高学校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学校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二)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是指按照安全风险点的不同风险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

银行风险等级

银行风险等级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根据产品风险特性,一般银行将理财产品风险由低到高分为R1(谨慎型)、R2(稳健型)、R3(平衡型)、R4(进取型)、R5(激进型)五个级别。 级(谨慎型)该级别理财产品一般由银行保证本金的完全偿付,产品收益随投资表现变动,且较少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的影响。产品主要投资于高信用等级债券、货币市场等低风险金融产品。 级(稳健型)该级别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的偿付,但本金风险相对较小,收益浮动相对可控。在信用风险维度上,产品主要承担高信用等级信用主体的风险,如AA级(含)以上评级债券的风险;在市场风险维度上,产品主要投资于债券、同业存放等低波动性金融产品,严格控制股票、商品和外汇等高波动性金融产品的投资比例。此级别还包括通过衍生交易、分层结构、外部担保等方式保障本金相对安全的理财产品。 级(平衡型)该级别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有一定的本金风险,收益浮动且有一定波动。在信用风险维度上,主要承担中等以上信用主体的风险,如A级(含)以上评级债券的风险;在市场风险维度上,产品除可投资于债券、同业存放等低波动性金融产品外,投资于股票、商品、外汇等高波动性金融产品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结构性产品的本金保障比例在90%以上。 级(进取型)该级别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本金风险较大,收益浮动且波动较大,投资较易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

险因素影响。在信用风险维度上,产品可承担较低等级信用主体的风险,包括BBB级及以下债券的风险;在市场风险维度上,投资于股票、商品、外汇等高波动性金融产品的比例可超过30%。 级(激进型)该级别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本金风险极大,同时收益浮动且波动极大,投资较易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影响。在信用风险维度上,产品可承担各等级信用主体的风险,在市场风险维度上,产品可完全投资于股票、外汇、商品等各类高波动性的金融产品,并可采用衍生交易、分层等杠杆放大的方式进行投资运作。 1R的风险包括流动性,就是不到期无法提前支取,,购买以后国家加息不会随之加息,等,在实际情况中可理解为无风险,以此类推,2R一般为海蓝系列,信托类产品,一般投资债券或者是工程贷款,代表产品有可能在规定日期前提前兑付,但是约定利率不变,3R代表本金稳定,利率浮动,但是不会为零,4R代表本金最大损失为5%,一般投资期货或者货币、货币等,5R代表本金和收无法保证,但是本金不会全部亏损,例如基金,6R一般投资、外汇等保证金交易,本金有全部亏损可能,相应的收益也随风险而成正比

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标准(2019年7月1日之后)

私募基金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一、私募基金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情况时,其风险等级原则上应认定为R5: 1、基金产品或者服务合同存在特殊免责条款、结构性安排、投资标的具有衍生品性质等导致普通投资者难以理解的; 2、基金产品或者服务不存在公开交易市场,或因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 3、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投资标的流动性差、存在非标准资产投资导致不易估值的; 4、基金产品或者服务投资杠杆达到相关要求上限、投资单一标的集中度过高的; 5、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正在接受监管部门或自律管理部门调查的; 6、影响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7、协会认定的高风险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二、私募基金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上条规定的情况时,应根据下列评分标准判断风险等级: 1、基金管理人的诚信状况() A、在证监会、基金业协会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分) B、基金管理人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分) C、不存在不诚信的情况(0分) 2、基金管理人的经营管理能力() A、存续5年以上,管理过5支以上私募投资基金(1分) B、存续2-5年,管理过2-5支私募投资基金(3分) C、存续时间不满2年,管理过的私募基金数量不超过2支(5分) 3、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能力() A、投资管理规模超过30亿元(1分) B、投资管理规模10-30亿元(3分) C、投资管理规模10亿元以下(5分) 4、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体系建设情况及治理结构()

A、内部制度和风控体系健全,治理结构完善(1分) B、内部制度、风控体系和治理结构尚待进一步完善(3分) C、暂未搭建内部控制体系(5分) 5、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情况() A、设立至今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0分) B、曾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但已整改完毕(3分) C、当前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5分) 6、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合法合规情况() A、基金产品设立、运营及服务提供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0分) B、基金产品设立、运营及服务提供过程中,曾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但已整改完毕(3分) C、基金产品设立、运营及服务提供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情形(5分) 7、基金产品的发行方式() A、公开发行(2分) B、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4分) 8、基金产品的类型及组织形式() A、公司制(2分) B、合伙制(3分) C、契约型(4分) 9、基金产品的托管情况() A、设立托管(2分) B、不采用托管方式,但有相应的监管制度和措施(3分) C、不托管且无相应制度和措施(5分) 10、基金产品的投资范围() A、主要投资于股票、期货等二级市场证券品种(3分) B、主要投资于股权(4分) C、主要投资于信托等权益类资产的非标产品(6分) 11、投资策略及限制() A、投资于承担连带责任的标的(6分) B、投资于不承担连带责任的标的(3分) 12、收益与风险匹配情况()

安全风险分级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制度 编制人: 审批人: 时间:

安全风险分级制度 为提高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意识,进一步明确项目部各层级风险监控责任,有效控制施工现场安全风险,杜绝安全事故发生,项目部根据局《中建八局重大风险工程分级监控表》,特制定本制度。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所属各单位生产作业场所、生活场所、工作地点和材料设备仓库及公共活动设施等区域。 项目部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级具体实施要求: 附表:中建八局重大风险工程分级监控表 序号 关键活动 管理要求 时间要求 主责部门 相关部门 工作 文 件 1 制定危险源辨识计划 依据项目实施计划。 开工 10 天 内 项目总工 - - 2 危险源辨识与评价 按职责分工,以分部分项工 程为时间节点进行辨识与评价。 施工前 1 个月内 项目总工 各 专 业 工程师 危险源辨识 评 价表 3 控制措施 控制措施具体、可操作。 开工 1 个 月内 项目总工 各专业工程师 - 4 发布危险源 清单 对危险源清单及其控制措施进行发布、公示,根据危险源分级监控表明确各级单位应重点监控的危险源。 开工 1 个 月内发布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危险源 清单 、

中建八局重大风险工程分级监控表 序号类别项目监控公司监控局监控 1 基坑 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的基坑(槽)的 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 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 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 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 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 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10m(含10m)的基坑(槽)的土 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 模板工程 及支撑体 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 5m 及以上,或搭设跨度 10m 及 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 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 荷载(设计值)15kN/m 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 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 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 8m 及以上,或搭设跨度 18m 及以 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 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4、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 中荷载 7kN 及以上。 1、爬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支撑高度15m及以上; 搭设跨度25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25kN/㎡及以 上;集中线荷载30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 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12kN以上。 3 起重吊装 及起重机 械安装拆 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 量在 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 量在 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 300kN 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 200m 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 及以上的起重 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 量在2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5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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