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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大全(36问)

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大全(36问)
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大全(36问)

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大全(36问)

目录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2、如何理解住房公积金定义的内涵?

3、“缴存职工”指的是什么?

4、新成立单位应当何时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

5、新成立单位开户时应提供哪些相关材料?何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6、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没有户口限制?

7、归集管理都包括那几项?

8、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谁?

9、怎样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登记开户?

10、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样列支?

11、新设立单位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1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有何规定?有何作用?

13、单位怎样管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14、单位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

15、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

16、职工名字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或有误怎么办?

17、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发生变更怎么办?

18、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

19、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0、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怎样确定?

21、每年什么时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2、每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没有限制?

23、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多长?

24、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否有限制?

25、职工月平均工资怎样计算?

26、工资总额组成包括哪几项?

27、职工月缴存额怎么计算?

28、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29、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是如何规定的?2014年最低缴存基数是多少?

30、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是多少?

31、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怎样计算月缴存额?

32、什么情况下单位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33、职工离开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该怎么办?

34、忘记住房公积金存折密码怎么办?

35、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是多少?

36、各地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如何理解住房公积金定义的内涵?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3、“缴存职工”指的是什么?

答:“缴存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

1、与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领取工资的人员;

2、离岗学习、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但是仍保留工作岗位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3、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人员)。

4、新成立单位应当何时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

新成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缴存登记。

5、新成立单位开户时应提供哪些相关材料?何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独立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外地派出机构代表处或办事处需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汇缴清册》(住房公积金开户导入表)、《住房公积金缴款书》。

单位开户时一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6、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没有户口限制?

答:只要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户口在农村、城市或外地的不影响住房公积金缴存。

7、归集管理都包括那几项?

答:包括住房公积金的登记、账户设立、缴存、转移、封存、启封、结算等。

8、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谁?

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

9、怎样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登记开户?

答: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领取相关表格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提供:1、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加盖财务章)3.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财务章)4.法人身份证(行政事业单位带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5.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带机构成立文件)和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0、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样列支?

答:(1)机关在预算中列支;(2)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费用中列支;(3)企业在成本中列出

11、新设立单位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答: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1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有何规定?有何作用?

答: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在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位职工只能开设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必须进行合并;住房公积金账户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13、单位怎样管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答:单位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并定期与住房公积金办事机构对帐。

14、单位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

答:单位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应当自录用或调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办事机构办理账户设立、账户转移及缴存登记手续,办理时单位需填写变更清册并加盖财务章。

15、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

答: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办事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办理时单位需填写变更清册并加盖财务章。

16、职工名字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或有误怎么办?

答: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职工名字或身份证号码与本人的身份证信息不一致,单位或职工本人持职工身份证、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公安部门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缴存网点办理更正手续。

17、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发生变更怎么办?

答: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发生变更的,原单位应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变更文件及单位出具的变更申请到住房公积金缴存网点办理变更登记。

18、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是采取单位按月汇缴的方式进行的。缴存单位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连同单位应缴的部分,需在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办理汇缴业务。单位首次和以后各月汇缴住房公积金时,均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转账支票或现金缴款单,其他表格均为附件,应根据情况分别填写。

19、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答: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银行联合向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行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它是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提取、还贷与个人储蓄、结算、消费等各种功能的联名卡。比如:建行住房公积金龙卡,工行住房公积金牡丹卡。

20、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怎样确定?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

21、每年什么时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答:缴存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变动的情况下,应在每年的七月份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一次缴存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22、每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没有限制?

答:按照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最低不得低于郑州市上一年度劳动部门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23、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多长?

答: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需要继续缓缴的,应当重新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恢复到规定的缴存比例或者足额补缴住房公积金。

24、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否有限制?

答: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最高不能超过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二。

25、职工月平均工资怎样计算?

答:职工月工资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是职工年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

26、工资总额组成包括哪几项?

答:按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有以下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工资。

27、职工月缴存额怎么计算?

答:职工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与月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之和。(按元计算,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28、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29、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是如何规定的?2014年最低缴存基数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30、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是多少?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各为6%;外商投资企业各为8%。

31、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怎样计算月缴存额?

答:新参加工作职工从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当月工资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之和)。

32、什么情况下单位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答: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有下列情况之一:

(1)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

(2)发生严重亏损的;

(3)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的;

(4)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2]

33、职工离开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该怎么办?

单位应为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可封存在原单位或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内;有新接收单位的,应为职工办理转移手续。

34、忘记住房公积金存折密码怎么办?

可以到相关银行公积金承办网点办理密码挂失手续。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专用折》、《中国XX银行XX省分行个人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业务挂失申请书》,到任何一个相关银行公积金承办网点办理挂失。

35、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是多少?

持有《住房公积金专用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是“888888”或住房公积金账号的最后六位数字;持有公积金联名卡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和公积金联名卡内的个人储蓄账户的初始密码是一样的,在相关银行发出的密码信封内,由电脑随机生成。

36、各地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基本知识

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城镇在职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 二、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就是它的工资性,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类似职工的工资收入,无论是职工个人缴存部分,还是单位为职工缴存部分,都归职工个人所有。 三、为什么要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也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根本目的是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住房实物分配,通过公积金的长期积累,可以逐步增强职工购、建住房能力,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 四、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否可以间断? 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外,不得中止和中断。 五、住房公积金适用区域及转移情况 住房公积金在石家庄市行政范围内可以贷款买房。如员工离退等可以办理账户转移或者支取。 六、住房公积金缴存利率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当年缴存金额按银行活期利率结息,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上一年的缴存金额按照银行3月定期利率结息,逐年以此类推。 七、住房公积金的支取都有哪些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支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被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需支付房租的; 4、离休、退休的; 5、处境定居的; 6、出境定居的; 7、户口迁出本县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非本县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12、职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3、遭遇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14、其它规定可支取的事项。 符合前款1至3项规定支取条件的,配偶可同时支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可以申请之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国家政策分析

国家、山东省、青岛市三级政府旅游政策解读 (2007-2012年) 孟祥蕊200941100226 摘要:旅游政策是旅游发展的目标和一套实现目标的规范准则,对促进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旅游产业政策、专项旅游政策和旅游政策经验借鉴等方面对中国旅游政策主要研究领域进行了综述。积极响应国家相关政策,调整青岛经济金融及旅游产业政策,为青岛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 必要的政策引导与财政支持 关键词:旅游;旅游产业;旅游政策 第一篇国家级 一、政策概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受到全世界的瞩目,这与我国实施有效的旅游政策密不可分。因为我国实行的是“政府主导”的旅游发展战略,而政府对旅游业的宏观调控或校正以政策性调节为主,即制定各种有关的旅游政策,并围绕一个或几个主要的政策目标加以实施。旅游政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旅游业的兴衰成败。 十一五期间,中国旅游业主要取得八个方面的成就:旅游产业基本完成起飞,进入持续高速增长新阶段;国际旅游持续发展,已成为世界旅游大国;国内旅游进入大众化阶段,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旅游产业体系日臻完善,产业竞争力不断提升;区域旅游合作方兴未艾,成为旅游发

展重要方向;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旅游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履行入世承诺,对外开放稳步推进;旅游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日渐显著。 总结这期间的发展经验,主要是六个坚持:坚持服务大局,发挥旅游产业综合功能;坚持以人为本,满足游客需求;坚持产业化发展;坚持改革创新,推动政府主导;坚持联合协作;坚持高标准,努力实现国际接轨。 作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总体部署的专项规划,“十一五”中国旅游业发展规划针对旅游业发展的特点和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明确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寻找着力点和工作方向。旅游业发展规划与国家规划相衔接,在内容上突出培育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特征,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大趋势中明确旅游产业的地位和作用。 配合国家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十一五”旅游发展将促进城乡区域统筹的旅游发展新格局。西北和西南地区,成为我国旅游业发展新的战略基地。东北地区旅游业成为促进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接续产业。中部地区,依托承东启西、贯通南北的区位优势,发挥河南、山西、安徽以及湖南、湖北、江西等省旅游资源和优势,成为促进中部崛起的战略支撑点。沿海地区则是我国建设世界旅游强国的示范地区。在海峡西岸旅游区、粤港澳旅游区、长江三角洲旅游区、环渤

2017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最新解读与新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解读精选两篇 精品

2015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最新解读与新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解读精选两篇 新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解读 公积金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 11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简称《修订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条例》修订的基本思路是,以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为基础,更好地支持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为目标,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政策,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管理运营透明度,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覆盖住房消费全链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实施还要追溯到1999年,当时国务院颁布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到了2002年,国务院对《条例》进行了修订。

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的说明,《条例》修订至今已十余年,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和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施中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缴存制度不完善,城市之间资金无法融通,资金提取、使用和保值、增值渠道偏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不高等,迫切需要对现行《条例》进行修改和完善。 此次公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共七章55条。 最值得关注的一点是对于公积金的提取条件进行了放宽:一是明确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二是规定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泓铭表示,十多年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支持住房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的《修订送审稿》中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覆盖了住房消费的全链条。

住房公积金知识解答

住房公积金知识解答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是什么? 答:住房公积金具有义务性、长期性、专用性、互助性和保障性。 3、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答:本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与上述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包括与上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在编〈册〉人员、劳务型公司的劳务人员) 4、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如何确定? 答: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各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5、湛江市目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答: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最高不超过20%。 6、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谁所有? 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7、单位如何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单位先向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开户申请,然后单位凭经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申请,到银行(目前只是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领取并填写有关表格、提供相应资料相应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 8、职工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时限如何确定? 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9、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否是强制的? 答: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强制的,符合缴存条件(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除外)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法律法规缴纳住房公积金。 10、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上限如何确定? 答: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上限,每年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有关统计数据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解答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解答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专项住房贷款。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条件是什么? 个人及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存时间在六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时,均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借款人还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申请贷款?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的身份。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3)有合法有效的在盐城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合同或其他批准资料,且购买的住房主体结构已封顶。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的金额不低于总房款的20%。 (5)本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的公积金帐户内有不低于6个月的缴存余额; (6)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8)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的,申请人还须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具体见“25”) (9)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4、怎样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以下列标准最低额为准。 (1)不高于按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之和×50%×12×借款年限。 (2)不高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总价款的80%。精装修房购建房总价款中不含室内装璜装饰费用。

住房公积金及房改小知识

住房公积金及房改小知识 第一部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二、住房公积金如何使用? 答:住房公积金专项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能用于室装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挪作他用。 三、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如何计算的?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我公司目前执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职工个人为8%,单位为12%。 四、单位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哪些好处? 答:单位为职工连续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的,职工在购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国家规定比例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纳税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不扣

利息税;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在单位成本中列支。 五、住房公积金是怎样计息的? 答:当年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照活期利率计息;以前年度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计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 六、什么情况下职工个人可以免缴住房公积金? 答:当职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时,职工个人可以免缴住房公积金,但职工所在单位仍应继续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七、单位确有困难时,能否缓缴住房公积金或者降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或代表组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并经资金中心审核、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八、单位解散、撤销或者破产时,欠缴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答:单位解散、撤销的,单位应优先偿还其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列入第一清偿顺序。 第二部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九、在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部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的余额?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部分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识汇总

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识汇总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卖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住房公积金作为长期住房储金,在老百姓买房贷款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那么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类别?需要符合哪些申请条件和准备哪些贷款申请资料?本文将为购房者介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常识。 一、概念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公积金类别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类别有: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 (注意:不是的公积金都提供以上类别的贷款,请先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三、公积金特点 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缺点在于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 四、公积金申请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房地产政策解读最全汇总

年房地产政策解读最全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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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房地产政策解读最全汇总(更新至5.11) 2015-04-09 [提要]2015年注定是风云突变的一年。自开年以来,就不断有政策出台救市。那么这些政策都有那些呢?对房地产市场究竟是遏制了它的低迷还是于事无补呢?一起看看小编为你整理的2015年房产政策汇总吧。 2015年注定是风云突变的一年。自开年以来,就不断有政策出台救市。那么这些政策都有那些呢?对房地产市场究竟是遏制了它的低迷还是于事无补呢?一起看看小编为你整理的2015年房产政策汇总吧。 2015年(1-3月)房2015年(1-3月)房地产政策汇总 政策十四:2015年5月11日央行降息0.25%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5月1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1%;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3倍调整为1.5倍;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政策十三:2015年4月20日央行:降准1%

内容:自2015年4月20日起下调各类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支持结构调整的能力,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以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的支持力度,自4月20日起对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并统一下调农村合作银行存款准备金率至农信社水平;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对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可执行较同类机构法定水平低0.5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 政策十二:2015年3月30财政部:个人转让两年以上住房免征营业税 内容: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政策十一:2015年3月30日央行:“二套房贷款首付比降至四成” 内容: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 政策十:2015年3月20日福建出台新政“闽七条” 内容:1)首改房认定放宽;2)支持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首付比例降低至20%;3)支持住房贷款,本省金融机构适当下浮贷款利率;4)房屋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商品房享“团购”优惠;5)打通转换通道多渠道促进商品房与保障房转换;6)试推共有产权住房,个人按所持产权比例支付购房款;7)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住宅小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住房公积金知识竞赛试题-临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知识竞赛试题 1、()年国务院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于()年进行了修订。 A.1998,2000 B. 1999,2002 2、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机构。 A. 决策 B. 监督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A.城市人民政府 B.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4、住房公积金是一种()。 A. 长期住房储金 B. 临时性住房储金 5、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A.全部 B.部分 6、目前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各()。 A.5%,10% B. 8%,12% 7、企业和职工个人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A. 免征 B. 减半征收 8、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 A.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 B.十二月份工资,缴存比例

9、单位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A.按时、足额 B.定期、足额 10、新设立单位应当在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 A.设立之日起30日内 B. 设立之日起20日内 11、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 A.30日内 B. 60日内 12、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A. 发放工资之日 B.发放工资的下一个月 13、单位应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A.5日 B. 10日 14、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A、20 B、30 15、职工()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A.完全或部分 B. 完全 16、职工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A.可以 B. 不可以 17、职工购买商住两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A.可以 B.不可以

2020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解读

2020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解读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木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二、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而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 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o 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而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四、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而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备案。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备案。 六、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同时,要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

哪些职工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

哪些职工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 摘要:住房公积金,一直以来都是职工热切关注的一个民生问题。这些问题关系着职工的切身利益,住房公积金贷款专家知道,住房公积金在帮助职工购买住房方面着很重要的作用,但据住房公积金贷款了解,还有些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比如说有的是临时用工人员,或者是雇佣关系的用工人员。因此,这些职工就无法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这也是很多职工反映问题当中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到底哪些职工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 住房公积金,一直以来都是职工热切关注的一个民生问题。这些问题关系着职工的切身利益,住房公积金贷款专家知道,住房公积金在帮助职工购买住房方面着很重要的作用,但据住房公积金贷款了解,还有些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比如说有的是临时用工人员,或者是雇佣关系的用工人员。因此,这些职工就无法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这也是很多职工反映问题当中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 住房公积金贷款专家告诉大家到底哪些职工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 首先,住房公积金贷款专家带大家看一下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住房公积金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其次,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专家说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单位的在职职工均应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 而住房公积金贷款专家经常会听到某些单位这样一种声音,“住房公积金不同于社保,社保是必须强制交纳的;但公积金不是,其仅是企业给员工的一种福利,单位可以给员工缴,也可不缴”。这些单位的这种说法对吗,住房公积金到底是不是强制缴纳的?单位的这种说法显然是错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专家说公积金并不是可缴可不缴的,而是法律规定必须给员工缴纳的。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20条,这些条文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设立公积金账户、每月汇缴公积金等事项上,都是“应当办理”(法律上的“应当”就是“必须、强制”的意思);因此,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 那么,单位如果不依法给职工缴纳公积金,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又该如何维权?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

住房公积金基本知识问答

住房公积金基本知识宣传手册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2、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哪些特性? 答: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 强制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互助性能够建立和形成缴存职工之间互助的机制和渠道,为职工购房提供资金帮助 保障性有效形成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住房保障机制 长期性自职工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期间,职工及其所在单位都必须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福利性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单位也要为职工缴存相应的金额。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按国家规定计息。职工购房时还可享受低息贷款政策

返还性职工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住房公积金将连本带息予以返还 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只能专项用于住房消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3、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组成的规定》(1996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为标准而确定,严格执行《关于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琼财综[2010]2149号要求,自2011年起,财政供养人员将阳光补贴(或绩效工资)计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凡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由财政全额缴存;差额拨款单位,差额部分由财政缴存;自筹经费、自收自支单位,住房公积金由单位解决。住房公积金缴存过程中,如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依据当地劳动部门核定的工资计算。 4、海南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建金管[2005]5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琼府办[2006]49号的规定,目前,海南地区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 5、住房公积金是怎样缴存到职工个人账户的? 答: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把单位应缴存额和个人工资中代扣的个人应缴额一起汇缴到受委托银行的经办住房公积金业

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解读

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解读 2011年03月31日 我国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只规定了单位和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下限,上不封顶,导致不同地区、行业、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差距较大。经济落后地区、效益不好的企业甚至经常拖欠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而一些效益较好的单位则利用住房公积金免税政策,有意将一些应税收入打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逃税,也因此住房公积金被称为一些企业"避税的港湾"、"第二份工资"。 因此,关注和掌握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无论是对单位财务人员正确计缴个人所得税还是税务人员加强对高收入行业个人所得税征管都显得尤为重要。 一、政策规定 根据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国务院于2005年12月19日相应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了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三费一金")从个人收入中扣除,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务院的上述修订内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税〔2006〕10号)。《通知》第二条规定: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政策解读 仔细研读"财税〔2006〕10号"文件,我们不难发现,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对住房公积金实行了"双向限制"管理,即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存有一个上限: (一)缴存基数上限: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当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时,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存基数;当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时,以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缴存基数。 比如某公司王某、李某2009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是8000元、10000元,而该公司所在设区城市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那么王某、李某是否分别能以8000元和10000元为201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呢?依据"财税〔2006〕10号"文件,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王某2009年

北京住房公积金政策新规

2018年北京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取提出了新的办法,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和材料将进一步简化。 北京住房公积金简化提取公积金流程 《通知》由四个部分组成,明确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和缴存程序,同时对内部管理和违规违法处理等情况做了规定。《通知》首次设计了全新的提取申请表附表,覆盖了所有的提取类型。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蒋然:充分发挥了数据共享的作用。比方说我们的异地贷款原来是需要在两个城市间办手续,现在只需要在网上就可以全部办结了。 不仅如此,《通知》取消了以往办理过程中需提交的异地购房证明、社保证明、退休证明、离职证明和补缴证明,取消了以前需要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书》等单据。 其中,有19种情况提取材料进行了大幅度简化,其中有13种材料只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填写相对应的表格即可办结,还有6种情况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或者一种材料。按照去年的业务量,我们全年能够节省大约1000万张A4纸,同时大概能够减少72万人次的奔波。 与此同时,《通知》首次通过“授权+承诺”的形式,由申请人签订诚信承诺条款,告知申请人承担虚假承诺将记入个人不良信息库和有关征信系统的责任。新办法将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北京: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季可提4500 按照《通知》,缴存人如果没有买房,而是租房子住的,提取公积金的流程也进行了简化,

方便使用。 《通知》规定,缴存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按每月一千五百元的标准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对于租房实际支出超过一千五百元的,可提供租住商品住房合同、租房发票,按实际支出办理提取。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蒋然:我们在支持居民的购房和个人贷款的同时, 《通知》同时提出,将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来保障资金的安全。公积金缴存人通过在合作银行领取公积金的联名卡,实现了个人身份的实名认证,住房公积金查询提取等业务都和公积金卡关联,最大程度地防范了资金的风险,办理公积金的提取,一定会把资金全额安全打到公积金的联名卡上。 与此同时,为方便办理,《通知》还规定,购房人与其配偶可由任意一方先行办理提取手续,提取顺序不分先后。

2016-2020年最新、最全!供应链金融政策汇总及解读!

2016-2020年最新、最全!供应链金融政策汇总及解读! 供应链金融的市场规模,从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 年末,我国达到一定规模水平的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同比高速增至126,000亿元,全国企业的应收账款规模更是超过26 0,000亿元,这代表中国企业存在巨大的融资需求。而相比于巨大的应收账款规模,2015 年我国年商业保理量仅在2000 亿元左右,还有大量供应链信贷融资需求没有被满足。有相关研究预计到2020年更可能达到27万亿元,可以看到未来我国通过供应链金融模式服务企业发展的金融市场潜力巨大。 金融机构在融资信贷的痛点有企业与机构之间的信息孤岛、可信的贸易场景难以证明、风险控制难如风控效果难、信任不能传递、成本与效果兼顾难等,所以中小企业存在巨大的融资信贷服务难题。根据世界银行年初发布的报告显示,中国5600万的中小企业、微型企业融资需求规模高达 4.4万亿USD,与目前实际服务的规模融资缺口为1.9万亿USD折合约12万亿元人民币。另一份报告显示,小微企业对中国实体经济支持与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并不匹配,从央行行长易纲的相关演讲报告中提到2017年末中国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总余额比例与小微企业对中国占GDP贡献价值的各自比重差距较大、与纳税占国家税收相差比重对比也是差距很大,即中小企业贡献大但得到的支持小,如果扶持中小企业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将对实体经济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通过供应链金融模式传导信任,实际上正是在解决中小微企业的可行途径之一,所以供应链金融业务有着巨大市场潜力。 传统金融机构的痛点之一是解决方案创新乏力——例如,目前银行多采用相对标准的银行产品,如对不同的客户仍是除定价外基本相同的产品,但是不同的产业不同规模的客户对产品特性要求差异化却很大。物流行业和医药行业的支付结算频率和现金管理诉求就有很大的差异,而现实中银行提供的产品实质差异并不大。 银行对行业聚焦和洞察能力不足:缺乏足够的行业洞察已成为制约公司银行业务发展的重点瓶颈。虽然目前银行开始积极投入行业研究力量,并且能够对行业变化的宏观方向做出一定的判断,但是对如何聚焦行业和客户深感困惑。例如目前很多银行都在积极布局战略新兴行业,如智能制造,但是智能制造范围广泛,到底聚焦服务哪个领域、哪一类客户、提供何种差异化服务对银行而言仍是困惑。 供应链金融是建立在产业链基础之上的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是服务实体经济,也是银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突破口。所以政府各部门近几年来陆续发布了多项支持

公积金最新政策解读(问答版)

公积金最新政策解读 一、问:客户首次购房,想使用公积金贷款,最多可贷几成,利率多少? 答: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住宅的,分两种情况:购买90㎡以下的,可贷8成,利率为4.05%(5年以上);购买90㎡以上的,可贷7成,利率为4.05%(5年以上)。 二、问:如何计算客户的公积金最高可贷款额度? 答:最高可贷款额度=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400)÷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保留整万,不做四舍五入),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举例,客户每月公积金缴存600元,缴存比例是12%,现在想使用公积金贷款30年,请计算一下他的公积金可支持贷款多少万元。 经套用公式可计算出(600÷12%–400)÷48.03=95.77,因最高额度为80万元,故客户缴存的公积金额度可支持贷到80万元。 三、问:客户曾经全款购买过一套住宅,面积为84㎡,还未卖出,家里共有3个人(夫妻+未成年子女)现在还能否使用公积金再次进行贷款? 答:原有住房面积为84㎡,共有3人,故人均住房面积为28㎡,低于28.81㎡的人均标准,符合公积金改善型住房贷款发放标准。还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产,最高可贷5成,利率上浮10%。 四、问:上问中客户将原有全款住房卖出了,已过户至他人名下,现客户想买房,能否使用公积金,成数及利率? 答:在建委查询时,如查到原住房确实已不在名下了,客户可按首套公积金政策贷款,即购买90㎡以下的,可贷8成,利率为4.05%(5年以上);购买90㎡以上的,可贷7成,利率为4.05%(5年以上)。 五、问:客户,单身,原有一套住房,面积为84㎡,使用贷款购买的,还未卖出,现在客户还想购房,能否使用公积金,成数及利率? 答:因为客户单身,其住房面积已超过公积金要求的人均住房面积28.81㎡的标准,故现在客户不能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了。 六、问:上问中客户三年后结婚生子,一家三口觉得住房面积太小,想再次置业,原有住房还未卖出,现在能否使用公积金,成数及利率? 答:原有住房面积为84㎡,共有3人,故人均住房面积为28㎡,低于28.81㎡的人均标准,符合公积金改善型住房贷款发放标准。还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产,最高可贷5成,利率上浮10%。 七、问:上问中客户将原有贷款住房售出,想再次买房,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成数及利率?答:在建委查询时,如查到原住房确实已不在客户名下了,客户可按二套公积金政策贷款,即最高可贷5成,利率上浮10%。 八、问:客户原在外地商贷购买一套房产,现在要在北京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是否可以,成数及利率?

住房公积金相关知识

住房公积金相关知识 一、住房公积金的定义 1.“住房公积金”就是职工每月缴纳一部分工资收入,定向储蓄,定向 用于购房。 2.住房公积金属于税前扣缴部分,不计入职工的纳税总金额。 3.住房公积金由银行按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的利率计息,高于活期 储蓄的利息。每年的6月30日计息。 4.住房公积金由各省、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不久将实行全国联网 管理。 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1.缴纳比例为职工基本工资的16%,其中个人缴纳8%,公司补贴8%。 2.住房公积金必须由单位统一办理缴纳,个人暂不可以自行开户。 3.每个职工原则上只可以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如因工作单位更换存在 两个账户的应及时办理转户手续。 三、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前提:杭州户籍的职工须连续6个月有效缴纳住房公积金之后才可以申请贷款或支取,非杭州户籍的职工须连续缴纳3年之后才可以申请贷款或 支取。一次性补缴多月的只按一次有效缴纳计算。 1、公积金贷款:职工在购买住房时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 款。 a)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略低于一般商业贷款利率。 b)公积金贷款的限额根据以下几点来计算: ?个人贷款上限为二十万元,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账户的贷款上限 三十万元。 ?杭州市目前规定可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不超过房价总额的50%. 2、公积金支取:职工可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申请支取自己账户中的公积金。 a)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时。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时如申请了贷款(商业贷款或公积

金贷款),可一次性申请支取公积金账户中的全部余额。 ?在贷款年限内可在每年的7月份申请支取账户中的余额,如办理 的是公积金贷款,自放贷之日起每满12 个月可申请支取账户金 额的二分之一。如办理的是商业贷款,则每年7月份可申请支取 全部余额。 ?购房人为支取人本人时需提供购房专用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 房人和支取人为夫妻关系时需另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 印件;够房人和支取人为父母、子女(直系血亲)关系时需另提 供户口簿复印件或当地派出所证明。 b)离休、退休时。可一次性提取账户中的所有金额。 c)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一次性提取全部 金额。 d)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非杭州本地职工可凭终止合同的文件 复印件办理销户手续并提取全部金额;杭州本地职工需在终止劳动 合同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后提取。 e)户口迁出杭州市或出国、出境定居时。可一次性提取账户中的全部 金额。 f)死亡支取,可由法定继承人按规定支取。 五、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 a)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杭州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二 楼)。 b)公积金查询电话:961008168,可按身份证号码或者个人公积金账号 查询。 c)单位当月报送缴纳的金额在下一月的10号左右入帐。 五、

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如何理解住房公积金定义的内涵?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3、新成立单位应当何时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 新成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缴存登记。 4、新成立单位开户时应提供哪些相关材料?何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独立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外地派出机构代表处或办事处需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汇缴清册》(住房公积金开户导入表)、《住房公积金缴款书》。 单位开户时一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5、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

2018年中国全域旅游政策汇总及解读

2018年中国全域旅游政策汇总及解读

2018年中国全域旅游政策汇总及解读

全域旅游是以旅游为动力产业的区域统筹发展和协调的新方案。全域旅游已经成为中西部地区县域经济和市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模式;成为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重要选择;成为东部地区统筹城市空间、生产空间和生态空间的重要抓手,成为重要的民生工程。 数据显示,2016年500家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共接待国内外游客18亿人次,约占全国旅游人数的40.5%,同比增长20%,旅游总收入1.76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8%。接待过夜的国内外游客7.3亿人次,占接待总人数的40%,同比增长21%。旅游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均值为21.5%,一些旅游业发达的创建单位甚至高达40%以上。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500家创建单位中,包括海南、宁夏2省(区),91个市(州),407个县(市),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资料来源:国家旅游局、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2017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完善旅游设施和服务,大 力发展乡村、休闲、全域旅游”。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明确了“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题,以推动全域旅游发展为主线”。近年来,国家大力鼓励发展全域旅游,以下是我国全域旅游相关政策汇总表: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海南省是我国第一个全域旅游创建省,2016年9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成为全国第二个全域旅游示范(省)区创建单位。2017年8月4日,国家旅游局宣布,陕西、贵州、山东、河北、浙江等5省新增为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单位。全国7个全域旅游示范省积极出台省级政策,推动省内旅游业的转型升级和全域旅游的融合发展。各示范省份全域旅游政策一览表如下: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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