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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

(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
(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

教师资格证考试《幼儿综合素质》

历年核心考点: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

【本章试题特训】

一、教育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教育法》是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的基本法。

《教育法》是依据宪法制定的调整教育内部、外部相关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是教育的“宪法”或教育法规体系中的“母法”,在教育法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通常规定一国教育的基本方针、基本任务、基本制度以及教育活动中各主体的权利义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是教育单行法,依据是《宪法》和《教育法》制定。《义务教育法》对《教育法》规定的“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中的义务教育制度进行法律规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法》是教育单行法,《教师法》对教师培养、教师职业活动和教师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关系进行了规范,是集合了教师的行业管理和教师的权益保护为一体的综合性的专门法律。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一般作为教育单行法看待。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不仅仅是教育活动领域中的问题.也是社会生活领域中的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出发,制定了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法律规范,涉及学校、家庭、社会和司法部门。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同《未成年人保护法》关系密切,两者实质上都着眼于未成年人的保护,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关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旨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责任主体涉及学校、家庭、社会和司法部门。

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是教育部制定颁发的,属于“教育规章”。为实施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提供了实际操作规则。《办法》不仅与学生的权利保护有关,也与教育活动中学校权益、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秩序相关。

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规划纲要》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层面的教育政策文件,21世纪第2个十年指导全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定了我国这一时期教育发展的总体方向、战略任务和各个教育领域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

《规划纲要》适时地回答了我国在21世纪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指明了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为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改进和完善提供了依据。具体法律条文详见配套教材。

八、《儿童权利公约》

《儿童权利公约》第一部分强调,每一位儿童的人权都必须被重视和保护.这些权利必须依据公约的指导原则去实践。第二部分,包括政府的义务,如推广公约的原则、公约的实行、透过政府监督进展儿童权利的过程.使大众都能了解、以及公告政府各机关之职责。

(完整版)学前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答案

离线作业考核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 1、教育法 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2)教育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 (3)教育法是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法律性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 2、行政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应当依法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 (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行政法律责任的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2)行政法律责任产生的原因是行为人的行政违法行为和法律规定的一些特殊情况。 (3)可以对行政法律责任的机关众多。 (4)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需要依据行政程序。 3、幼儿为本 幼儿为本即幼儿本位之意,本可以解释为基础、主体、根本、本原、本质、出发点、目的等。幼儿为本一般是相对于设计本位或成人本位而言的,两者之间存在辩证关系。毫不考虑教育对象的极端的社会为本的教育,不仅不会达到教育的目的,甚至根本不能被称之为教育;同样,完全脱离所处社会的

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所谓遗世独立的幼儿为本的教育也是不存在的。今天我们倡导的幼儿为本,绝不是反对幼儿教育为社会的需要服务,而是通过培养身心协调、全面发展的幼儿,在既体现幼儿教育的人本取向的同时,又体现幼儿教育自身的社会价值。 4、教育法律规范 每部具体的教育法都是由若干行为规则组成的有机整体,其中每一个行为规则就是一个教育法律规范。也就是说,教育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教育方面的行为规则。 5、正式解释 正式解释又称法定解释、有权解释或官方解释,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对法律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正式解释又分为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 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40分。) 1、简述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 答:(1)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促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2)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探究能力。(3)萌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友爱、勇敢、勤学、好问、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4)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该条新增“促进幼儿心理健康”的目标。 2、教育法的适用。 答:教育法的适用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教育法的适用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将教育法运用于具体的人或组织的专门活动。从狭义上讲,教育法的适用是专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运用教育法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教育法律法规学习笔记

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通过认真学习《教育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热爱幼儿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幼儿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幼儿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幼儿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幼儿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幼儿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幼儿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幼儿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热爱幼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幼儿的感情基础,幼儿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幼儿高尚情操、塑造幼儿美好心

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幼儿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幼儿,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幼儿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幼儿。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幼儿,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幼儿,要让每一个幼儿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幼儿、理解幼儿、尊重幼儿、引导幼儿,才是教师在爱幼儿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总之,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幼儿,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幼儿就等于塑造一个幼儿,而厌弃一个幼儿无异于毁掉一个幼儿。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幼儿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幼儿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幼儿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幼儿,让每一个幼儿适应时代发展。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继续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幼儿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

《幼儿教育法规》心得

学习《幼儿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10学前三班 1010704314 侯静 学习幼儿教育法规一个学期来,让我感触颇深。当今社会,既是“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又是人们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逐渐加强的法制社会。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这个进步的过程既让我们看到了黎明的曙光,又给幼儿园教学活动带来了困扰。通过学习《幼儿园教育法规》的课程后,如云开雾日,豁然开朗。 幼儿教育法规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专业必修课、专业基础课,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可以掌握学习幼教法规的方法,具备从事幼儿园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要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素养,正确履行教师的法定职责,增强依法治园的意识、水平和能力。 通过调查研究与分析后认为,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毕业后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以及幼儿园园长在管理工作中需要具备的法律素养与能力是应用幼儿教育法规知识分析、解决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碰到的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要培养这些能力,幼儿园教师在将来工作中需要处理好的几个法律关系与问题是:第一,教师应处理好与幼儿关系。教师需具备的法律知识与能力有:了解幼儿园应如何依法设置?幼儿园有哪些权利和

义务?教师应如何做好保教工作?违法办园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第二,教师应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具备的法律知识与能力有:了解教师有哪些法定权利和义务?教师如何通过申诉、复议、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关组织或个人侵犯教师合法权益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教师如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如何与幼儿园签订聘任合同?第三,幼儿园及其教师应依法处理好与幼儿的关系。需具备的知识与能力有:幼儿园及其教师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有哪些义务?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应如何处理幼儿伤害事故? 提高幼儿教师专业素质,首先要改变自己的思想认识,提高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知识需求的日益增长,对教育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这就要求幼儿教育工作者要从思想上认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更新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通过学习《幼儿教育法规》,我的思想认识有了深刻的认识,下面就是本人的学习体会总结如下: 第一,学好教育法规,做到依法执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是指导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每一位幼儿园教师都应该熟知其内容,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贯彻落实到教育教

幼儿园学习法律法规心得

幼儿园学习法律法规心得 导语:普法的学习必须要有针对性,要有所的有所获,对于个人来讲,在普法学习中受益匪浅,通过学习不仅认识和纠正了自身所存在的一些法律盲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学习法律法规心得,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幼儿园学习法律法规心得前一段时间,市委聘请法学专家教授,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培训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对照笔记,联系交通系统执法工作实际,觉得在法制建设方面,交通系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以权谋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合法。合法要求我们交通行

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合理。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 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高效。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首先,国家交通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

幼儿园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1

幼儿园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1 这学期我们增添了一门幼儿教育法规课,从而让我知道《幼儿教育法规》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专业必修课,专业基础课。通过课程的学习,可以使我们掌握学习幼教法律法规的方法,具备从事幼儿园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要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素养,正确履行教师的法定职责,增强依法治园的意识,水平和能力。在学习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幼儿服务的,吃点亏不算什么,现在我不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一个人都要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要遵守的行为规范,一切严于律已,处处“身正为范”教师的责任是教育幼儿,然而幼儿的思想品德,在很大程度主要不是教出来的,而是感染出来的。教学中依赖的是富有感染力的课堂气氛,以及教师的人格力量和起表率作用的言行举止。推进教育教学的融合管理的根本保证是有一支思想过硬、品德高尚、为人师表的教师队伍。这支队伍要全员有意识、人人有责任,人人都要成为幼儿心目中的道德权威。教育是心灵与心灵的交流,对幼儿道德纪律的实施需要借助的是教师的道德权威,而不是行政手段,更不是纪律强权。道德权威来源于教师的师德,教师的人格力量。通过学习,我还认识到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教师,要有一种不满足于已有知识的意识。素质往往是个体在强烈的探索欲望驱使下大试才能获得发展。教师是教育活动的主导方面,因而教师的学识对教育技能的掌握情况直接影响着保教质量。平时注意多读书、争取观摩的机会、开展多渠道的自主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知识、专业技能和业务素养,努力更新自我、完善自我。工作中勇于创新实践,善于总结反思。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不断进步,跟上教育发展的步伐。总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把研究学习和提高保教能力相结合,在教育教学实际中去发现和提炼现实问题,针对课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真实的具体问题,改进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提高幼儿的发展水平,尽心尽责地将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到最好,慢慢地让自己在磨练中成长、提高!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

(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精编)

教师资格证考试《幼儿综合素质》 历年核心考点: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 【本章试题特训】 一、教育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教育法》是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的基本法。 《教育法》是依据宪法制定的调整教育内部、外部相关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是教育的“宪法”或教育法规体系中的“母法”,在教育法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通常规定一国教育的基本方针、基本任务、基本制度以及教育活动中各主体的权利义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是教育单行法,依据是《宪法》和《教育法》制定。《义务教育法》对《教育法》规定的“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中的义务教育制度进行法律规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法》是教育单行法,《教师法》对教师培养、教师职业活动和教师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关系进行了规范,是集合了教师的行业管理和教师的权益保护为一体的综合性的专门法律。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一般作为教育单行法看待。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不仅仅是教育活动领域中的问题.也是社会生活领域中的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出发,制定了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法律规范,涉及学校、家庭、社会和司法部门。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同《未成年人保护法》关系密切,两者实质上都着眼于未成年人的保护,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关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旨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责任主体涉及学校、家庭、社会和司法部门。 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是教育部制定颁发的,属于“教育规章”。为实施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提供了实际操作规则。《办法》不仅与学生的权利保护有关,也与教育活动中学校权益、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秩序相关。 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规划纲要》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层面的教育政策文件,21世纪第2个十年指导全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定了我国这一时期教育发展的总体方向、战略任务和各个教育领域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 《规划纲要》适时地回答了我国在21世纪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指明了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为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改进和完善提供了依据。具体法律条文详见配套教材。 八、《儿童权利公约》 《儿童权利公约》第一部分强调,每一位儿童的人权都必须被重视和保护.这些权利必须依据公约的指导原则去实践。第二部分,包括政府的义务,如推广公约的原则、公约的实行、透过政府监督进展儿童权利的过程.使大众都能了解、以及公告政府各机关之职责。

幼儿园教师读书心得体会5篇

幼儿园教师读书心得体会5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幼儿园教师读书心得体会5篇,欢迎阅读参考! 幼儿园教师读书心得体会(一) 本书是由艾米·劳拉·多伯罗、劳拉.J.柯克和黛安·翠斯特·道治等撰写,在我们这样的一个在幼儿园中题“课程”都遮遮掩掩、躲躲闪闪的背景里,《托幼班创造性课程》无疑给我们一种新的观念震荡。这一课程以幼儿生理和心理发展的理论为依据,充分关注了家庭、社区和托幼机构之间的关系,关注了保教人员、家长和社区成员的关系,以优质教育的思想,系统构建了托幼机构的创造性课程。 《托幼班创造性课程》是理想的,更是现实的。所谓理想的,就是有追求,有目标。些追求和目标基于对幼儿和幼儿家庭等因素的合理评估。与其他年龄段的课程一样,设定幼儿发展的目标,是落实课程理想的主要步骤,也是保教人员确定自己的工作目标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再拟定各类工作计划。 本书所展示的计划较为具体、直观,又有示例,清晰明了,有操作性。《托幼班创造性课程》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点,是将一般的幼儿发展目标落实到特别的幼儿身上,为设定个别化目标,真正考虑“为孩子及其家庭定做课程”。这个过程,是以评估特定幼儿的发展需要为前提的。 该书详细地说明了评估幼儿需要和行为并确定目标和行为的进程,示例生动、有趣。尤其是对幼儿观察和对观察资料整理的一些方法和策略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此外,该书提出给幼儿规划一个能满足他们需要且是传递正向信息的环境,主张“将幼儿的家长和文化带入托幼机构”,这些观点,一方面体现了教育机构环境的特点,另一方面体现了以幼儿为本、以幼儿发展为重的原则。该书还在保护幼儿的安全及给予幼儿行为知道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可操作的策略。 《托幼班创造性课程》是现实的。当规划。环境等转化为幼儿和成人的行动时,幼儿的发展就成为可能。《托幼班创造性课程》详细地说明了在一日生活中如何了解幼儿的需要,如何满足幼儿的需要,如何知道幼儿具体的行为,如何调

2019最新幼教资料-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法律法规全员培训心得体会

——教学资料参考参考范本—— 2019最新幼教资料-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法律法规全员培训心得体会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利用这个周末时间,学校组织我们到XX县委参加了教师各项法律 法规知识的学习,在学习的过程中,又一次让我们的思想和心灵受到 了净化,得到了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 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从而为自己以后学习与提高的道路指明了方向,最重要的是,让我们老师对教育事业充满了激情、斗志与信心, 现在,我想谈谈我对这次学习的感受 1、作为一名教师.。我们一定要牢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 应当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学识学风等多方面以身作则.。教育过程中,要求学生不能做的,我们也坚决不可以做;要求学生必须做的, 我们就应当率先完成.。既然我们要求学生不迟到,那我们就该在预备 铃响前提前到教室门口等待,看似区区小事,实则细微之处见真知.。 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回顾自己这几年的教书时间,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 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而 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 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 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2、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 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

幼儿教育法律法规

幼儿教育法律法规 本节通过举要的形式,具体介绍两部教育法律、一部教育行政法规中规定的违法行为和由谁来追究这些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帮助幼儿园园长增强守法意识和提高依法维护幼儿园权益的能力。 一、违反《教育法》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有关教育经费规定的法律责任 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 行为分析:教育经费是教育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国办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保障,是教师工资的主要来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不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的本级人民政府的预算内容,向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核拨相应的教育经费。或者擅自调整更改教育预算支出。这种行为违反了《教育法》和《预算法》。 法律责任主体:主要包括参与教育经费预算核拨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教育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等。 执法机关及处理:根据情节和危害后果,予以以下处理:

(1)由同级人民政府限期核拨。 (2)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不及时足额核拨教育经费,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拒绝、拖延执行同级政府限期核拨的要求等情况的,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经手、参与的直接负责人员,由主管部门或单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适用《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对国营企业职工适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2.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

行为分析:这种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利用管理、经手或其他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教育经费归个人或集体进行其他活动或非法活动等,克扣教育经费集体私分或为个人非法占有的,是贪污行为;违反有关规定,将教育经费挪作他用,无论是公用还是私用,都属于挪用行为。挪用教育经费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属贪污罪。 法律责任主体:主要包括各级政府的行政部门、学校、幼儿园及其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或者上述部门、组织的负责人以及其他经手、管理教育经费的人员。 执法机关及处理:根据具体情节,分别做如下处理: (1)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

幼儿教师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就是3篇

幼儿教师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就是3篇 幼儿教师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1)最近,我们全校教职工一起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

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发现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尉犁一校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

幼儿教师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答案

谢家坪幼儿园教师教育法律法规试题 一、填空题。 1.依法治校是指学校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为依据,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纪律,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 《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 3.《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5.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标志。 6.《刑法》是规范有关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7.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 8.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9.学校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应当每月检查一次。 10.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1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 12.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学生。13.《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15.《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 16.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1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于2004 年7 月 1 日正式施行。 18.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19.权利是以法律形式规定并加以保障的人们所应当或可以享有的一种利益。 二、单项选择。 1.有关法律规定:“对使用特殊音响警报和红色回转警灯的警车,其它车辆应当避让。”这体现了行政职权的什么特征?( C ) A、优益性 B、单方性 C、强制性 D、执行性 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 B )

幼儿教师法律意识缺失及培养

幼儿教师法律意识缺失及培养 【摘要】作为孩子教育的启蒙者,幼儿教师的法律素养高低直接关系到规划纲要目标的实施和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而当前幼儿教师的法律意识淡薄,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有法不依,出现多例虐童事件,严重影响了孩子的健康发展。所以,加强幼儿教师的法律意识培养已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着重探究目前幼儿教师法律意识缺失现象及产生的原因,进而提出加强幼儿教师法律意识的培养。 【关键词】幼儿教师;法律意识;缺失;对策 依法治教是当今世界各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共同趋势和特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积极发展学前教育,2010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完善幼教法律法规,学前教育的发展逐步走向规范化。作为孩子教育的启蒙者,幼儿教师的法律素养高低直接关系到规划纲要目标的实施和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但就目前来看,我国幼儿教师的教育法律意识淡薄,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有法不依,甚至违法(教育法)从事教育活动的现象,这不仅造成了儿童身体上的伤害,同时也给他们的心理造成阴影,甚至影响孩子的一生。 一、目前幼儿教师法律缺失的现象 1.侵害幼儿的人身权。对幼儿人身权的侵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幼儿的人身自由的侵害,二是对幼儿人格尊严的侵害。如:云南建水,用注射器针扎20多名不听话4岁儿童;上海杨浦,女童下体被女幼师放入芸豆;重庆,罚咳嗽吐痰女孩儿舔吃口痰;温岭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彦某幼师,多次对幼儿园学生以胶带封嘴、倒插垃圾桶等方式进行虐待。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2.恫吓幼儿。某些教师在面对幼儿的不良行为时,为了达到教育目的,有时会采取恫吓的手段。比如,幼儿园常见到这样的现象:某幼儿爱哭,教师为了制止幼儿的哭泣,便吓唬说:“再哭,就不让你妈妈来接你!”有的孩子顽皮,教师恐吓到:“再调皮就让你出去”,虽然这些教师的主观愿望只是想通过此手段让幼儿停止哭泣,但实际上,如果经常使用这种恐吓的手段,会让幼儿产生心理压力,会对幼儿造成心理伤害。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应免受任何形式的暴力。暴力包括身体的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语言暴力。语言暴力是指使用谩骂、抵毁、蔑视、嘲笑等侮辱性的语言,致使他人的精神和心理遭到侵犯和损害的一种行为。 3.对待幼儿不公平。幼儿的个性差异和能力差异往往会使教师产生某种程度上的情感偏向。教师的偏爱导致对待不同幼儿有不同的态度和不同的教育行为,而这些又影响着幼儿心理的健康发展。教师眼中的好孩子,会得到与众不同的关爱和机会,对那些所谓的“捣蛋鬼”则容易形成负面的定势思维,在这种定势的支配下,处处不顺眼,这种厌恶溢于言表。而孤僻、退缩、不善交际的幼儿则几乎

幼儿园计划总结之“当前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幼儿园计划总结之“当前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从当前学前教育的发展形势,到学前教育的相关政策,再到当前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及教育措施,解读了国家对学前教育的一系列政策。 一、发展我国农村学前教育师资的重要性学前教育是人生发展的奠基性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终身教育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个体早期的身心全面健康发展,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与效益,提升国民素质,缩小城乡差距,促进教育和社会公平具有重要作用。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大部分,因此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对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至关重要。教育发展中,物的条件是一个重要方面,但是人的因素却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农村学前教育能否发展,学校硬件条件固然重要,但是作为软实力的师资力量的发展更为重要。教师素质是幼儿教育能否取得良好效果的关键因素,也是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核心。加强农村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资质量,关系到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是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重要保证。二、我国农村学前教育师资存在的问题1.农村学前教育专业师资不足,教师整体专业素质低当前农村学前教育专业师资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学前教育师资分布不均

衡。由于地区经济和教育发展不平衡,经济和教育基础较差的地区学前教育专业师资相对缺乏。二是学前教育专业师资的流失。由于幼儿教师是民办幼儿教育的主体,他们收入低且不稳定,且大多数还没有医疗和养老保险。收入和福利上的巨大差距严重影响着幼儿教师从教的积极性。另外,由于乡村幼儿园过低的经济收入,没有保障的身份地位以及单调与艰苦的生活、工作环境,抑制了学历和专业合格的年轻幼儿教师向农村流动,这也导致了农村幼儿教师队伍的不稳定。2.政府管理乏力,制度不够健全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使农民群众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要求,也是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途径。农村学前教育具有教育和福利双重属性,其重要地位决定了推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是政府的职责。但是当前不少地方的政府官员对学前教育的社会公益性、福利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管理乏力,没有按照国家相应的政策要求把学前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也没有把学前教育工作作为考核各级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致使关系学前教育的各项工作无法落实,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在政策上缺少了必要的政府支持。另一方面,当前农村学前教育教师的管理制度不健全,运行不规范,存在诸多问题。 3.相应的政策法规规范执行不到位,幼儿教师待遇偏低我国有关法律和政策明确规定,幼儿教师享有应有的地位和合法权益。国家教育部规定幼儿园教师待遇与中小学教师是同等的,幼儿园这个教育机构也归纳到普通中

《学前教育法律法规》练习题库参考答案

《学前教育法律法规》练习测试题库 一、单选题 1.幼儿教育行政法规的专门的法规是()。这部行政法规,对幼儿园的管理做出了全面规范,包括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幼儿园的管理体制,幼儿园的设置和审批规范,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规范,幼儿园的行政事务规范等。 A《幼儿园工作规程》B《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C《幼儿园管理条例》D《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2.下列不属于教育法律规范的组成要素的是() A法定条件B法律关系C行为准则D法律后果 3.狭义的理解,保育就是( ) A成人给予幼儿精心的照顾和保护,以促进他们健康成长B成人促进幼儿身体健康成长、增进幼儿生活自理的能力的教育C对幼儿身体的保护,对幼儿各种心理过程发展的促进和培养D对幼儿身体的保护和养育 4.广义的理解,保育是() A成人给予幼儿精心的照顾和保护,以促进他们健康成长B成人促进幼儿身体健康成长、增进幼儿生活自理的能力的教育C对幼儿身体的保护,对幼儿各种心理过程发展的促进和培养D对幼儿身体的保护和养育 5.保育员是在幼儿园里主要负责幼儿的卫生保健、生活管理的人员。国家要求保育员具备()以上的学历,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A小学毕业B初中毕业C高中毕业D大学毕业 11国办幼儿园的经费以()为主 A财政拨款B家长交纳保育、教育费C社会组织和个人筹措D社会捐助 6.幼儿园的固定资产() A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4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产。B是指能在一年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存款、应收款、暂付款、借出款、存货(即教育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等。C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3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6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产。D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7.使用危险教育设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法律责任() A对直接责任人处无期徒刑B对直接责任人,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C对直接责任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D对直接责任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幼儿园教师法律培训总结

幼儿园教师法律培训总结 幼儿园教职工学习法律法规总结 在学习教师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 一、在十七大的引领中正视教育。 十七大报告中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一项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充分体现了 __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回顾自己十几年的教书时间,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二、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三、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 __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小学生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小学生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第1篇:小学生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我从事了几年的幼儿教育工作,但关于《教育法律法规》这方面的知识,我自己认为还是需要进一步学习提高。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获益良多,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关于教师基本修养与师德。谈到修养与师德,其实每一个职业都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修养与道德。但是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眼中的榜样和标准。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必须具备良好的修养与师德,这一点非常重要。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

这一方针。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基本内容,知道了《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我在行为上有了准则,只有好好学习才能保证自己享有的权利。《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实施的,国家一直都十分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把普及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因此它具有全社会性、普遍性、强制性、统一性和基础性。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让我知道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要让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校长认同,就必须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到不体罚、不挖苦、不讽刺、不威胁学生等等,要时刻关心后进生,公平对待每一位幼儿,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大胆鼓励,做到因材施教。 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必须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 教师必须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1 . (2分) 教育法律可分为教育基本法律和教育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我国的教育基本法是,教育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198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93年通过的199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200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 参考答案或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 . (2分) 教育法律与教育法规的制定机关不同,教育法律是由制定的,而教育法规可由制定,也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制定,还可以由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制定。参考答案或提示: 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及其各部门、直属机构 3 . (2分) 一般认为,幼儿园环境创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的原则、适宜性原则、的原则、开放性原则和经济性原则。 参考答案或提示: 环境与教育目标一致幼儿参与 4 . (2分) 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制定的机关不同:学前教育法规的制定是,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是制定的。 参考答案或提示: 国家教育行政机关党中央、国务院 5 . (2分) 违反教育法的行政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两类,即和。 参考答案或提示: 行政处罚行政处分 第 2 大题简答题0分 1 . (10分) 简述教育法律的特点。 参考答案或提示:教育法律除了一般法律所固有的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普遍性等基本特征外,还有以下几个特征:⑴权利的主动性、积极性;⑵对象的确定性与广泛性的统一;⑶形式的分散性和集中性的统一;⑷内容的稳定性和发展性的统一;⑸人文性。 2 . (10分) 我国现行的学前教育方针是什么? 参考答案或提示:为了更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200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的《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学前教育的方针是:“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相结合的发展格局。根据城乡的不同特点,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幼儿园教育形式相结合的幼儿园教育服务网络,为0—6岁儿童和家长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 3 . (10分) 简述幼儿园教育目标的实质要求。 参考答案或提示: 概括起来有四点:⑴要求幼儿园毫不例外地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⑵要求幼儿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⑶要求“面向全体幼儿”与“因材施教”统一;

幼儿园教师的法律法规意识

幼儿园教师的法律法规意识 但是,有些园长法律意识淡薄,几乎没有认真学习过这些法律、法规,因而在遇到一些法律问题 自己,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民法”中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过错”是指行为人实施行为的某种主观意志状态,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其行为的损害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损害后果的发生;过失则指行为人欠缺必要的注意,即没有足够的谨慎和勤勉,例如,对损害后果应该预见到而没有预见到,是未合谨慎;预见到了却没有采取措施加以避免,是未合勤勉。一个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能否注意是受他的年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范围等各种条件制约的。这些方面也就成为判断有无过错 要求,并以此作为过错的衡量标准。 过错原则一般适用于对一般侵权的归责,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法律要件有四项:即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因果关系、行为人过错。这里特别应注意的是,违法行为分为作为的违法行为和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就是作为的违法行为;未履行法律规定的行为义务,致他人受损害,便是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和过失的主观意志状态往往成为幼儿园民事纠纷的争论焦点,易使幼

儿园在法律讼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如按推定过错原则,则不必由原告方证明其主张,而由被告方证明自己无过错,若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推定为有过错。 二、“教育法”中的有关规定 “教育法”第73条:明知校舍或者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 三、“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有关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学校保护”第5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来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16条第一款: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第17条: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19条: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章“社会保护”第26条: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戏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第27条: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52条:明知校舍有倒塌的危险而不采取措施,致使校舍倒塌,造成伤亡的,依照刑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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