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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生学费收缴管理办法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生学费收缴管理办法

一、我院是按新机制和新模式举办的一所高等学校,学费是学院办学经费的主要来源。为保证教学科研经费正常使用,促进学院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学生应当按国家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三、学院必须按照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学费由学院财会处统一收取,统一开具财政部门监制的票据。

四、学费按学年度收取。每学年开学两周内为学生缴费期,学生必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将学费及其他有关费用交到财会处,凭交费票据到各系部注册。财会处要建立学生学费台帐,随时给学生提供查询、对帐服务,每学期要为各系及有关部门提供两次学生交、欠费名单。

五、教育和督促学生按时、足额缴纳学费是财会处、教务处、学工部和各系部的重要工作职责。学费收缴实行系责任制,和各系经费挂钩,以各系部为单位,学生综合实际缴费率达到98%是基本工作要求,因学生家庭困难等特殊原因,允许有2%范围内缓交。缓交期限不超过一个学期。

六、学院积极鼓励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由于国家政策原因,原则上学院不受理第三批本科学生的困难申请,其经济困难的学生应积极自筹,学院通过校内助学贷款、奖学金、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等形式予以帮助。对于缓交学费的学生,要由本人提出申请,学生家庭地方政府证明,班主任签字,所在系部书记审查提出意见,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减免学费者须经院长批准。

七、学生应自觉履行按时足额缴纳学费的义务。对无故不能按时缴费的学生按以下规定办理:

1、各系部不准办理学籍注册,不准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考试,如强行参加考试成绩无效,缴纳学费以后可以参加重修。此项工作责任者为教务处和各系部负责注册的人员及教学干事。

2、督促学生按时交纳学费是系部学生管理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并作为聘评职级的条件之一。对无故不交学费的学生不得列入入党培养对象,取消各种评优、评奖资格,不得享受学院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补助。辅导员应向欠缴学费的学生家长转达学院的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办法,仍坚持不交费的学生应劝其离校。此项工作责任者为学工部和各系部辅导员。

3、学生在毕业离校前未交清学费,缓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不予办理派遣手续,不予办理户口迁移,此项工作的责任者为教务处、就业指导中心和保卫处。

4、各系部要将因特殊困难经批准缓交费学生名单,在开学后一个月内报财会处、

教务处、学工部。此项工作责任者为各系部书记和班级辅导员。

5、每学期末,学生考试和毕业之前,各系部辅导员必须将学院关于交纳学费的有关规定要告知未交学费学生,对于经批准缓交学费的学生,如逾期未交费,视为无故欠缴学费,按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6、对长期(一年以上)无故拖欠学费的学生,按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自动失去学籍,教务处负责注销学籍,系部和公寓中心负责要求学生离校。

八、学生因故不能坚持上学,要求退学,要由本人写出申请,班主任签字,所在系部提出意见,教务处审核,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教务处通知财会处办理退学手续。退费按以下规定办理:

1、入学后半个月内申请退学者,退还所交全部学费。

2、入学第十六日至一个月内退学,扣本学期学费的五分之一,其余学费全部退还。

3、入学一个月以后二个月以内退学,扣本学期学费的二分之一,其余学费全部退还。

4、入学二个月以后退学,本学期学费不退,只退以后学期的学费。

5、学年第二学期退学按照1—4条办理,以后学年以此类推。

6、公寓费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按日计退(一学年按10个月300天计算)。

7、教材领取后一概不退,预交的教材费,扣除所领教材费用后,其余如数退还。

8、休学期间已交学费暂不退,可顶以后年度学费。公寓费相同。

9、退学费以办理离校手续之日为基准日。退公寓费以办理退床位手续之日为基准日,由公寓中心出示证明。

九、奖罚措施:

1、凡学生缴费率达98%的系部,每增加1个百分点,增加系部学生活动经费8%。每年10月末为学生综合缴费率的考核时间。综合缴费率由财会处具体提供,学工部进行考核。并列入学院对系部年度责任制的重要指标。

2、有关部门和系部相关责任人,工作成绩突出,完成本办法规定工作任务,作为职级、职评、评优评先的条件之一。

3、对在规定交费期内交费率达到基本要求的班级,按学生人数每生15元奖励,达到100%的班级每生奖励25元,此项奖励作为班级活动经费。

4、学生无故欠缴学费严重的系部,低于基本工作要求缴费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减学生活动经费4%。

5、对因不按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有关程序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年终奖金。

十、本办法由教务处、学工部、财会处负责解释。

十一、本办法从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执行,原《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生学费收缴管理办法》([2003]57号)同时废止。

学生缴费管理办法

学生缴费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缴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四条“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第十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指的“缴费”含学费、住宿费等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下统称学费)。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章组织、管理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学生缴费协调领导小组,主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担任组长,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负责人和各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为成员。 第六条财务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全校学生缴费的统筹工作。下达通知,明确学生具体缴纳学费的时间、方法及注意事项等;银行统一扣缴学费后,及时将学生缴费情况在财务信息综合查询系统中反映,积极配合、指导各院系跟进学生缴费工作;及时分析学生缴费中存在的原因,提出解决方案,报学生缴费协调领导小组。 第七条学校实行学籍注册管理制度,统一由教务处负责。学生应该根据《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学籍注册登记手续。各院系在办理学生学籍注册手续时,要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各院系要明确负责注册的工作人员,把好注册关,责任到人。在每学期开学初学生注册期间,对未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缓交手续的,不予注册。

第六章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

112湖北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教材第六章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第一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省省直非税收入改革发展的需要,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程序,加强财政票据监管,实行网络建设,建立银行代收系统,增强非税收入收缴的透明度。加强对非税收入收缴的监督管理。非税收入包括的范围是单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彩票公益金和发行费、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主管部门集中的收入、单位其他非税收入。 一、建立新的非税收入收缴账户体系 由各级财政部门分别在代理银行或分支机构设立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即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专户(以下简称财政汇缴专户。取消原主管部门和所属执收单位设立的收入过渡性账户,对于所属单位级次多、分布比较广的部门,可由财政部门委托代理银行为其所属的每个独立核算的执收单位设立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财政汇缴专户只用于执收单位非税收入的收入收缴,不用于单位的支出。 随着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和银行支付系统的建立和完善,逐步取消财政部门为执收单位开设的财政汇缴专户,实现非税收入直接缴入财政专户。 二、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程序 改变现行非税收入由执收单位通过过渡性账户层层上解主管部门,再由主管部门汇总定期缴入财政专户或国库单一账户的收缴方式,实行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三、健全非税收入票据管理体系

省直执收单位收取非税收入,统一使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以下称《缴款书》 , 《缴款书》由代理银行或执收单位填制,缴款人通过代理银行将非税收入缴入省级国库、省级财政专户或财政汇缴专户。《缴款书》纳入票据管理体系,其 第六章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 113信息包括,执收单位、开票日期、缴款书编号、组织机构代码、缴款人姓名、收入项目编码、缴款金额等内容。《缴款书》由财政部或省财政厅统一印制、发放、核销、管理。 四、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监督管理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非税收入收缴的监督管理。财政部门是负责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职能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财政专户、财政汇缴专户以及《缴款书》、收费票据的监督管理; 各级主管部门及执收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 确保资金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或财政汇缴专户;代理银行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与财政部门签订的代理协议,及时办理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汇划清算和信息反馈业务;中国人民银行要加强对代理银行及所代理预算外资金收缴的汇划清算业务的监督管理。 第二节非税收入收缴账户体系 一、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设立、使用和管理 省级财政专户属于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省财政厅在代理银行设立的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省级预算单位非税收入和支出活动的账户。该账户用于收缴省级单位预算外资金,与省级财政汇缴专户清算,以及省直单位预算外资金拨付。省级财政专户的设立。省财政厅根据非税收入规模和省直单位非税收入的缴款情况,通过招投标形式确定代理银行,并报厅领导审批,向社会公布。省直各执收单位可直接向财政专户缴款。 省级财政专户按执收单位设置收入分类账,并按收入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按预算单位设置支出分类账,用于记录、核算、反映省直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支出活动。

大学收费管理办法模版

大学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各项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以及校内各单位的收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收费,包括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 事业性收费是指根据广东省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收取的学生学费、住宿费、各类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为社会提供教学以及其它服务的收费。 经营服务性收费是指提供场所、设施、设备、技术、信息等的服务性收费。 第四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类收费必须按要求全额上缴学校,纳入学校经费预算,按政策、计划使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收费领导小组”对学校的收费工作进行管理。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纪检工作和财务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员由财务处、审计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生处、设备处、后勤处、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收费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财务处,日常收费管理工作主要由财务处负责。 第六条“收费领导小组”职责包括:负责收费管理制度的制定、组织和实施;负责对收费项目和收费范围的审核,提出建议收费标准,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负责收费过程

的监督和检查;负责收入分配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等。 第七条学校的收费项目按照市物价部门要求,需要审批或报备的,由财务处负责统一办理收费许可证或报备。 第三章立项及审批程序 第八条国家有明确收费标准的项目,财务处可依据国家政策收费。 第九条国家有收费政策,收费标准需要学校确定的事业性收费,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收费申请,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一)学校学历教育学费收费标准,由财务处会同招生部门(教务处、研究生处、继续教育学院、外事处等),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按教育类型、专业分类提出收费申请。 (二)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由财务处会同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根据学校住宿条件及国家相关收费文件规定提出收费申请。 (三)面向学生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由收费单位提出收费申请。 第十条经营服务性收费 (一)面向校内师生,属于学校自定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由收费单位提出收费申请,写明收费的依据、范围、标准、时间等;收费申请经学校收费领导小组审核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提出建议收费标准;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二)学校各类会议场所、教室等对外出租的收费,由职能部门负责提出收费申请,写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市场调研等;收费申请经学校收费领导小组审核收费项目、提出建议收费标准;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全日制本科华南师范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课程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完整版

全日制本科华南师范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课程 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华南师范大学 全日制本科生修读辅修课程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充分利用我校多学科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学科交叉渗透,培养复合型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修课程是指主修专业课程以外的课程.即:主修专业课程以外其他专业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第三条修读辅修课程,学分达到一定要求,给予相应的学业证书。 第四条在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的原则下,以学生为本,实现主辅修专业有条件互转,为学生通过努力实现自主专业选择开辟一条途径,即:修读辅修课程的学生,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毕业时可申请以辅修专业作为主修专业毕业。学校只授予一个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二章修读计划与要求 第五条在完全学分制下,学生修读辅修课程,达到某一专业辅修培养要求时发给该专业辅修证书,达到某一专业双学位培养要求时授予双学位证书。 第六条学生完成辅修课程学习,取得学业证书的最低学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跨院(系)修读辅修课程满30学分,取得该专业辅修证书,修满60学分取得双学位证书。 (二)在院(系)内部修读辅修课程的,除了与主修专业重复的课程学分外,还需修满20学分不同课程才能取得辅修证书。主辅修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的,需修满40学分不同课程才能取得双学位证书。主辅修专业属于相同学科门类的,需修满50学分不同课程才能取得双学位证书。 第七条辅修课程开课计划原则上按照学生主修专业毕业前获得辅修证书或双学位证书的要求设置。教务处编印辅修课程修读指南,收录各辅修专业的修读要求及培养计划,为学生修读和选课提供依据。 第八条辅修课程模块由院(系)负责制定,课程挂在网上供学生自由选择。模块课程制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能够系统地反映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应包括专业主干课程。 (二)培养计划中理论课、实验(实践)课的安排及比例由主办院(系)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制定,并报教务处审核。 第九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可在大学一年级下学期修读辅修课程,修读资格不设条件限制,在二至三个暑期学期内修完规定的学分,修读双学位的学生修读时间可以延长一年。 第三章教学安排 第十条辅修课程的修读原则上实行暑期学期制。 第十一条辅修课程教学采取两种形式进行:一是纯粹课堂教学形式,二是课堂教学与网络教学相结合的形式。

教育系统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教育系统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非税收入征缴和支出行为,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 281 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教育局下属各学校(含幼儿园)。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非税收入包括收费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收费收入是指经物价部门批准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各类学校 。 亮证收费。没有《收费许可证》的,一律视为乱收费。 (三)学校必须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发放的财政性专用票据,严禁使用市场购买的收款收据和自制白头单等非法票据。各种非法票据不得作为学校财务报销和记帐凭证。严禁收款不出具票据。 第七条教育非税收入收缴实行票款分离,采取集中缴款方式,即由学校将票据、收入资金逐一清算核对汇总后向代理银行(信用社)缴款,严禁坐收坐支,严禁缴入学校支出结算户。第八条教育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资金的拨付,必须依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教育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支出,由财政局按照学校每学期的收支计划以及学校的实际收入和用款进度,依据规定的返还比例和用途予以审核后拨付给教育局财务结算中心,再 由该中心拨付到各学校。

(二)对各学校上缴财政专户的捐赠收入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返还。 (三)教育非税收入的拨付应遵守规定的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学校用款计划,及时足额地拨付,保证学校教学业务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学校要认真执行有关教育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按国家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实施教育收费,按照《中小学财务制度》规定编报收支计划和决算,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用好教育资金,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十条各学校要加强收支管理,建立和完善制约机制,定期对本单位的收支账户核算及票据管理情况进行专门检查,并向教职工公布;自觉接受财政、监察、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各学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资金的追缴违法资金;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并依据党纪政纪规定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管理学院科研简报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管理学院 科 研 简 报 (2013第9期) 写在前面: 2013年12月10日,管理学院邀请学院科研处王兴超老师对科研团队成员进行了“科研调查方法与数据分析”的指导,王兴超老师结合多篇高水平学术论文就调查问卷的获得、统计软件的选择和应用进行了深入分析,团队成员受益良多,之后,管理学院教师中展开了对科研调查方法和数据分析的进一步研究热潮,本期选择了管理学院李强老师推荐的一篇原载于《调研世界》(2013年10期)、由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孙娜娜撰写的短文“回归分析方法你用对了吗”,既供大家借鉴、思考,也希望能对管理学院全体教师有所启发。同时,非常感谢李强老师对管理学院科研管理工作的支持与帮助! 2013年12月 回归分析方法你用对了吗 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 孙娜娜 在一家调查公司工作的朋友曾经问过我一个问题,让我至今记忆犹新。他说,他们当时正在给一家公司做汽车销售满意度方面的调查,通过调查得到大概20多个变量的满意度得分,想通过建立统计模型确定各个满意度的权重。他们公司的做法是:根据这些数据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将各变量的回归系数作为权重。但是在建立模型过程中遇到如下问题:变量之间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导致许多变量系数,与实际不符,可是这些数据是公司花了几千万元获得的,又不能删除,能使用什么方法对模型进行调整,使其符合实际呢。面对这位朋友的疑问,我一言难尽。 谈及统计方法,大多数学过统计或经济的人首先想到的应该就是线性回归分析。回归分析,是用来研究一个变量(被解释变量)对另一个或多个变量(解释变量)的依赖关系,通过建立模型,寻找数据内部规律,可通过给定的解释变量预

学校的收费标准和管理制度

学校的收费标准和管理制度 学校简介 成都五月花学校是一所办学质量非常好的中等职业学校,学校自办学以来以为社会输送了很多的医药卫生类人才,赢得了社会的称赞。学校的升学条件也是非常好的,因为学校和多个专、本科院校联合办学,为学生的升学提供了非常好的平台。 开设专业 护理、临床、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口腔技术、药学、助产、医学美容、中医学、康复治疗、学前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管理制度 1、学校实行半封闭式半军事化管理。学生在周一至周六12:00凭假条出校,周日19:00上晚自习,每天21:00(含周末)由学生科、值周老师、班主任进行登记晚查寝,进行严格管理,保证学生安全就学。 2、班主任实行24小时跟班制,随时解决学生的合理要求和突发事件,有效保证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就读优势 1、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均可申请免除中专学费2200元/年,符合当年国家资助政策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2、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通过校内诊断性考试即可进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习,获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文凭。 3、各专业学生均由随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录取。新生的学籍管理、学历证书文凭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学校的奖、助学金等待遇与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学生一致。 4、办学层次多样化,有中专、医学类对口高职、全日制统招医学大专直升班。升学途径多校化,可参加医学类对口高职考试升学,我校历年升学率达96%以上,也可参加校内单招考试,升学率达100%,以上两种途径升学均颁发全日制统招医学类大学专科文凭。 报名方式 1、报名是需带初、高中(含中专技校)毕业证书、户口本、本人身份证 2、应届初、高中(含中专技校)毕业生,热爱义务工作的同学均可报名(不招收往届生) 3、学生可以直接到学校报名,也可在原就读学校填报(xx省中等学校统一招生志愿卡),必须将“成都五月花学校”填报为第一志愿 1

合肥学院经费预算及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二

附件: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经费预算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为加强我院预算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明确责任,完善审批权限和程序,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及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预算工作原则 我院年度财务预算整体上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要坚持开源节流,积极稳妥的原则,支出预算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为了充分发挥各部门理财的积极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院预算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二、系部教学经费预算办法 我院系部经费由教学日常业务费、学生活动费、毕业生就业指导经费、系部创收经费、代管经费和教学专项经费组成。 1、教学日常业务费:教学部门的教学日常业务费采用生均定额方式结合学生学费收缴率核定,每半年核定一次。半年生均定额标准为:普通专科每生/50元,艺术类专科每生/60元,普通本科每生/80元,艺术类本科每生/90元。(公式:教学部门预算经费=学生人数*生均定额标准*欠费率)

年末结账前根据最新的学费收缴率重新核定后追加预算经费差额。 教学日常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差旅费、专用材料、人才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设备维修维护费等。 2、学生活动费:学生活动费以各系实际学生人数核拨,按每生每半年标准10元,每系全年不低于6000元核定。主要用于各系开展学生活动的费用支出。 3、毕业生就业指导经费:毕业生就业指导经费以各系实际学生人数核拨,按每生每半年标准5元,每系全年不低于3000元核定。主要用于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费用支出。 4、系部创收经费:二学位和成人学费根据学院三七分成的规定,以实际收缴学费核算后按70%的比例向系部追加经费。 5、代管经费:各部门按照学校规定获取的各种奖励、提成经费,由财务处建立部门代管经费指标,追加经费。 6、教学专项经费:包括教学改革经费、课程建设经费、专业建设经费、教材建设经费、实践教学经费等。以上费用由教务处在学院年度预算经费内根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学教学经费使用及管理暂行办法》划拨,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学院年度教学专项经费预算下达后,各系要结合实际,编制出本系经费使用的二次预算,报分管院长同意后,报送财务

广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广州市非税收入管 理办法

广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中国网 | 时间: -10-08 | 文章来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财政收入分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资金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以及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之外的下列财政收入: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它组织根据法律、法规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政府性基金;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组织的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经过出租、转让或者其它方式取得的收益; (四)按规定应当上缴国库的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以转让或者其它方式取得的收益以及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它经营收益; (五)国有的土地、海域、矿区、场地和其它公共资源的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经过招标、拍卖或者其它方式取得的收入; (六)按照国家规定的彩票资金构成比例筹集的彩票公益金;

(七)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时取得的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所形成的罚没收入; (八)以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它组织的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已指定具体捐赠对象和项目的定向捐赠收入除外); (九)主管部门经过提取管理费、收入分成、下级上解资金或者其它方式集中的所属事业单位的收入; (十)纳入非税收入账户体系的各类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含税收利息收入); (十一)其它依法设定的非税收入。 前款规定的收入属应纳税的,依法纳税后上缴非税收入。 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非税收入管理应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非税收入项目的设定、收支管理和监督应当依法进行。 非税收入按照不同的类型和特点,实行科学、有效的分类规范管理。 第五条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由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领导,严格实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机制,切实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第七条市财政部门主管本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并具体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计划)的编制草案和组织执行等工作。 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2015山西大学商务学院论文格式与排版要求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格式及打印装订要求 (2009修订版) 目录部分(单独占页)。要求在毕业论文中加入目录,按论文的结构顺序和层次编目并加注页码。目录可放在论文内容之前单独占页。 “目录”二字用三号宋体加粗,目录内容用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 题目。论文题目用二号黑体,标题前后各空一行;如有副标题,则用三号楷体;论文题目下应写明:“学生姓名:XXX”、“指导教师:XXX”,用三号楷体,与其下内容提要之间空一行; 内容提要(中文)。在论文主体之前用200—500字扼要介绍论文的内容及结构、采用的方法和得到的主要结果,内容提要的概括性要强。“内容提要”四个字用小四号黑体,并与其后的内容间隔一个字符;内容用五号楷体。 关键词(中文)。按照与论文内容的紧密程度,另行依次列出2—5个关键词。“关键词”三个字用小四号黑体,并与其后的内容间隔一个字符,内容用五号楷体。 5.主体内容。一般由引言、正文、总结三大部分组成。 (1)主体内容 主体内容之前空1-2行, 主体内容用五号宋体; 一级小标题用小四号黑体, 二级小标题用小四号楷体,

一级小标题与上下文之间各空0.5-1行间距; (2)各级标题的使用规范 以下规范为建议版,仅供参考,各系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和修改使用,尽量做到论文各级标题的使用统一规范。 一、社会科学类论文(文科方向) 目录“目录”二字用三号宋体加粗,目录内容用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 论文题目二号黑体(居中)、上下各空一行,单独占行 一级标题示例:一、小四号黑体(前空两字、上下各空一行,单独占行,结尾不加标点) 二级标题示例:(一)小四号楷体(前空两字,单独占行,结尾不加标点)三级标题示例: 1.小四号楷体(前空两字,单独占行,结尾不加标点)四级标题示例:(1)五号宋体(前空两字,可以不单独占行) 五级标题示例:①五号宋体(同正文格式,可以不单独占行) 正文内容五号宋体 标题分级说明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社会科学类文章标题分级一般不超过五级。 二、自然科学类论文(理科方向) 目录“目录”用三号宋体加粗,目录内容用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 论文题目二号黑体(居中)、上下各空一行,单独占行 一级标题示例: 1.小四号黑体(顶格或前空两字,上下各空一行,单独占行,结尾不加标点) 二级标题示例:(如:1.1)小四号楷体(顶格或前空两字,单独占行,结尾不加标点)三级标题示例:(如:1.1.1)小四号楷体(顶格或前空两字,单独占行,结尾不加标点)四级标题示例:(如: 1.1.1.1) 五号宋体(顶格或前空两字,可以不单独占行) 文内接排标题示例:(1)五号宋体(同正文格式,可以不单独占行) 正文内容五号宋体 标题分级说明以阿拉伯数字表示的标题分级,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为3级,最多不宜超过4级。 (3)文中的注释与编号 如需文中注释,内容用四号黑体(加圆括号)。在文中引用他人的观点、数据等成果应加注引号,并在引号后以上标的形式加注序号(使用带中括号的序号),如:“XXXXXX”⑴,注释的具体内容按照顺序以参考文献的形式体现在正文之后(如有附录则在附录之后)。也可以通过使用“脚注”的形式编排参考文献,其排版格式和文中位置应参照“7.参考文献”要求,不得既有“脚注”,又

安徽理工大学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试行)

校政…2009?51号签发人:颜事龙 关于印发《安徽理工大学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处级单位: 《安徽理工大学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徽理工大学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安徽理工大学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工作,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有关高等学校收费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 第三条学校通过奖、贷、勤、助、减、免等途径,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普通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 第二章学费、住宿费的收缴 第五条学校根据安徽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按学年度收缴学费、住宿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的,按学年收费标准在学年初预收,学年终结算,多退少补。 第六条新生应在入学报到时缴清当年学费、住宿费;老生应在每学年开学后两周内缴清当年学费、住宿费。 第七条学生因转专业或年级变动等原因发生学籍变化,根据新学籍所在专业或所在年级收费标准收缴学费、住宿费;经批准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在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缴纳学费、住宿费,复学或取得学籍后,按随读年级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缴纳学费、住宿费;经批准从外校转入我校的学生,按转入的年级及专业收费标准收缴学费、住宿费。 第八条学费、住宿费的收缴,采取银行代扣代缴、银行卡收缴、现金收缴等方式。

第三章学费、住宿费的缓缴 第九条因家庭经济困难,短期内确实不能缴清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应在该学年开学的第一周内,向所在学院(部)提交《安徽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经学校批准后,可以缓缴学费、住宿费。缓缴期限不得超过助学贷款到账日期。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的新生,其学费、住宿费的缓缴,由所在学院(部)、学生处、教务处现场办理。 第十条学院(部)根据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结果,提出缓缴学费、住宿费金额(包括部分缓缴、全部缓缴),并形成《安徽理工大学学生缓缴学费、住宿费汇总表》,统一报至学生处。缓缴学费、住宿费的学生数应控制在学生总数的3%以内。 第十一条学生处对学院(部)上报的《安徽理工大学学生缓交学费、住宿费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将经学校研究同意和校领导签批后的《安徽理工大学学生缓缴学费、住宿费汇总表》送交财务处和相应学院(部),办理缓交手续。 第四章学费的减免 第十二条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依据减免条件可以申请学费减免,住宿费原则上不予减免。 第十三条学校对孤儿、烈士子女等经济特别困难、刻苦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给予全部或部分学费减免。退伍转业学生可一次性减免当年20%学费(持退伍转业证);其他因特殊情况家庭确属贫困的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视具体情况处理。学费减免于每学年的学年总评期间集中办理。 凡符合减免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重复减免,按最高减免额度办理。 第十四条家庭经济情况发生变化或学生本人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减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原则上终止其减免学费、住宿费资格。

学费管理办法修改稿

昆明医科大学学费收缴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学费收缴工作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性教育,学校有权依法按规定收取学费;学生必须强化法制观念,积极主动、及时、足额缴纳学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类在读全日制学生。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学费是学校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统筹用于办学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五条学校计划财务处是学生学费收缴管理的职能部门,监察审计处是学费收缴的监督检查部门,各学院、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部、国际教育学院等职能部门在计划财务处的指导下做好配合工作,共同完成学费收缴工作。 第六条计划财务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学校按照国家和

上级有关规定拟定学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规定程序报批并组织执行;学校收费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组织学生缴纳学费银行卡的办理;学费的收取、登记、查询和管理等。 第七条各学院的主要职责是:按学校的要求对学生宣传国家、学校的收费政策、制度,进行诚信教育,督促学生按时足额缴纳学费;学费的催缴;学生注册的审核;收费收据的发放;学生情况的调查与反馈;签订欠费毕业学生还款协议;对欠费学生提出处理意见;对学生缓交学费申请进行审批等。 第八条教务处的主要职责是:及时向计财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学院提供学生学籍异动情况,包括:新生录取后1天内提供录取新生的纸质和电子信息,学生学籍异动后7日内提供学生学籍异动纸质和电子信息;新生注册的审核;按规定对由于欠费导致的有关学籍问题进行处理等。 第九条学生处的主要职责是:对学生宣传国家、学校的收费政策、制度,进行诚信教育;学生情况的调查与反馈;对各学院提出的欠费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及评优评奖等进行审核;对学生缓交学费申请进行审批等。 第十条研究生部的主要职责是:及时向计财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学院提供研究生学籍异动情况,包括:新生录取后两天内提供录取新生的纸质和电子信息,学生学籍异动后7日内提供学生学籍变动纸质和电子信息;对学生宣传国家、学校的收费政策、制度,进行诚信教育,督促学生按时足额缴纳学费;学费的催缴;研究生注册的审核;收费收据的发放;研究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管理学院学年论文实施细则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管理学院 学年论文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培养学生的科学态度和书面表达能力,使学生具备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掌握科学方法,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特制定学年论文的实施细则。 一、学年论文的工作程序 (一)学年论文的选题 在教师指导下,按照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专业方向,从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学术问题或从科技、生产、教学和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中选定。坚持教师提供题目和学生自主选题相结合的原则,支持学生选做有创新特色的课题。 (二)指导教师对学生论文进行指导、评定,给出论文成绩。 (三)管理学院存档并汇总学年论文成绩,按照要求上报教务处。 二、学年论文的指导 (一)指导教师的确定 学年论文选派治学严谨、认真负责、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专职教师担任,鼓励青年教师通过独立指导学年论文提高水平; (二)论文指导教师应履行的职责 1.根据专业教学要求指导学生选题。 2.向学生讲清选题意义、任务,提出明确要求,介绍主要参考文献、资料目录。 3.指导学生拟定学年论文提要。 4.对所指导论文提出评阅意见,写出评语,填写《学年论文成绩评审表》。 三、学年论文的要求 (一)总体要求 学年论文主要是围绕本专业课程而开展的综合训练。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在所学专业领域内选择题目,必须在毕业前完成1篇学年论文,且成绩达到合格水平。否则,不得参加毕业论文的撰写与答辩。 (二)具体撰写要求

学年论文每篇不少于3000字,学年论文一律按照学院要求的格式采用A4纸双面打印,学年论文的各个组成部分按下述顺序排列: (1)封面; (2)目录; (3)正文(包括中文内容摘要和关键词); (4)参考文献; (5)学年论文成绩评审表。 学年论文各部分的具体格式范式见附表二。其中:(1)-(4)项内容按照顺序装订,(5)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等级与评语后夹在论文中,不与论文一起装订。 四、成绩评定 1、学年论文成绩实行优、良、中、差四级制和百分制双轨计分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整数。每个专业的学年论文优秀率不大于20%,成绩必须符合正态分布。 2、每篇学年论文由指导教师写出评语,给出论文成绩与等级。 3、学年论文成绩及格以上者(含及格)取得2学分。论文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作,及格后方可获得学分。 五、组织与时间安排 1、管理学院主管领导负责学年论文工作计划的制定、指导教师的配备、组织选题、成绩考核、存档等工作。 2、在第5学期期末组织学年论文的撰写安排,第6学期按照学院教务处规定录入成绩,上报、存档。 六、评分标准 优秀(85分-100分): 1. 写作态度认真,按期圆满完成学年论文。 2.论文观点明确,语言表达流畅,论证充分全面,逻辑严密,结构层次清楚。 3.论文整体水平高,有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 书写工整,格式及标点规范。

学杂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学杂费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保障上海黄浦区博智进修学校收取的学杂费主要用于培训教学活动,维护受培训者和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本校的办学资金和合法收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 本《规定》所称“学杂费”是指:本校向受培训者收取的学费以及其他收取的与培训经营活动相关的办学经费(包括:向委托培训单位收取的委托培训费、向合作办学单位收取的联合办学经费,以及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获得的培训补贴经费等经费收入)。 本《规定》所称“学杂费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是指:本校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上海市教育培训机构学杂费专用存款账户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在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开设专门用于收缴和使用学杂费、户名为“上海黄浦区博智进修学校学杂费存取专户”的专用账户。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应与有关学校签订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和备案的《与学杂费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草签的管理协议》(以下简称《管理协议》),并依据《管理协议》对专用账户的学杂费缴存和使用实施管理。 本《规定》所称“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是指:经确认,符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求,承担学校专用账户业务,按相关要求对学杂费存款实施管理的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三条学杂费收取 学校收取学杂费,应向社会公开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办学事项,按国家规定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报备案,并列入招生简章。学校的“办学事项”应包括:培训项目(班级)名称、办学形式及培训地点、培训课程内容、培训时间及授课时数、授课师资、退费办法和其他相关事项等。 本校应按培训课程收取学杂费。培训课程多次不参与的学员,不退换学杂费。学校不得以折扣优惠等任何理由,跨培训期限打包、捆绑预收学杂费。 本校收取学杂费,开具由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所收学杂费全额缴存学杂费专用账户;以现金形式收取的学杂费,及时缴入专用账户。 第四条专用账户开设和使用 (一)本校按规定选择一家开户银行开设学杂费专用账户,所收取的学杂费资金全额存入本校的专用账户。

学院学费收缴管理办法

---------------------------------------------------------------范文最新推荐------------------------------------------------------ 学院学费收缴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明确部门职责,提高缴费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体制 第一条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学生有按规定交纳学费的义务,学校有按规定收取学费的权利,学校各职能部门、院系有依法宣传、催缴学费的责任。 第二条学费是学校运行和发展的主要收入来源,学校党政领导要齐抓共管,分管领导靠上抓;校内收费在院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院收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收费政策的研究、论证、审定、监督和检查工作;学费收缴实行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负责制,把学费收缴工作作为各院系的一项重要职责和岗位职责,院系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学生管理人员都要把学费收缴作为主要工作来抓,加强宣传和思想工作,明确责任和分工;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各司其职,确保学费按时足额收缴。 1 / 24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政策,未经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不得擅自收费。 二、部门职责 第三条计财处负责学费收缴的组织工作,根据上级的收费文件制定、申报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印发学生缴费通知、缴费时间、缴费方式、缴费地点,进行收费公示,打印收款收据,具体办理收费事宜,及时向院领导、教务处、学生处、各院系汇报和反馈学费收缴情况。计财处处长对分管的收费工作负总责。 第四条学生处负责协调督促院系学费收缴工作,做好困难学生的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特困生的学费减免工作,把学费收缴和助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办学效益。学生处处长对分管的收费工作负总责。 第五条教务处负责按时将新生、专升本学生和退学、休学、留降级、出国等涉及学生学籍变动情况通知计财处、学生处和各院系,严格按规定把好注册关和考试关。教务处处长对分管的收费工作负总责。 第六条各院系具体负责学费收缴工作的落实,加大收费宣传和学费收缴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先缴费后注册制度,对欠费学生,要定期向

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汇编

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汇编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区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建立规范化的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4号)、《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库〔*〕29号)、区政府《*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青府发〔*〕89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执收单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有关规定程序批准收取的各类区级政府性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 第三条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按照建立健

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我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首先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着手,并将逐步在所有非税收入范围内推行。 第四条区财政局是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设立和管理非税收入收缴银行账户体系,确定非税收入收缴程序,并对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工作实施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主管部门应协助区财政局做好本部门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并对本部门及下属各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收缴业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执收单位负责本单位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地缴入区级国库或区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 第七条缴款人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负有缴纳收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缴款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收费。 第八条代理银行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收费资金收缴、汇划清算及信息反馈等业务的商业银行。 第九条区级财政专户开户银行是指经公开招标确定的商业银行。开户银行除办理代理银行的所有业务外,还需负责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合法权益,根据《价格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8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309号)和《山西省定价目录》(晋发改法规发[2018]6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学校”,不含学前教育)。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 第三条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培训费,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 第四条营利性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民办学校自主确定。 第五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的收费标准,根据公办教育保障程度、民办学校发展情况等因素,通过市场化改革试点,逐步实行市场调节价。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 (一)以下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1、本科院校学历教育收费; 2、独立学院学历教育收费; 3、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中小学学校学历教育收费; 4、太原市义务教育学校学历教育收费。 (二)除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学校 自主确定。 第六条政府定价管理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标准按学校类别和隶属关系 实行分级管理。制定或调整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省属公办学校参与举办 的民办中小学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由学校向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 出书面申请,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制定或调整市属、县属公办 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中小学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太原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历教育收费

2020年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聘辅导员试题及答案

2020年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聘辅导员试题及答案 注意事项 1、请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 2、本试卷均为选择题,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认知心理学把理解问题看作是在头脑中形成()的过程。 A、问题结构 B、问题线索 C、问题内容 D、问题空间 【答案】D 2、人们在谈论现在的孩子比过去的聪明,这说明儿童心理特征的()。 A、延续性 B、多变性 C、稳定性 D、可变性 【答案】D 3、德育工作的出发点是()。 A、德育内容 B、德育目标 C、德育过程 D、德育原则 【答案】B 4、()是教师备课和上课的主要依据。 A、教学大纲 B、教科书 C、参考书 D、教学进度计划 【答案】B 5、艾宾浩斯的遗忘曲线表明,遗忘过程在学习后()内进展最快。 A、31天

C、1天 D、20分钟 【答案】D 6、形状知觉的关键期是出生后到()。 A、四岁左右 B、二岁左右 C、六岁左右 D、五岁左右 【答案】B 7、提出“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是著名的教育家()。 A、陈立奇 B、陶行知 C、晏阳初 D、梁启超 【答案】B 8、学生认识的主要任务是()。 A、获得直接经验 B、进行科学实验 C、进行社会实践 D、学习间接经验 【答案】D 9、“君子之教,喻也”体现了教学的启发式原则,这一句话出自()。 A、《中庸》 B、《大学》 C、《论语》 D、《学记》 【答案】D 10、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幼儿明辨是非的教育方法是()。 A、情感陶冶法 B、说理教育法 C、品德评价法 D、实际锻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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