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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最新版】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供销社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红河州供销合作社关于完成综合改革任务清单的实施方案》《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方案》《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方案》《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在深化综合改革中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重点任务清单》,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二是组成三个调研组到13个县市调研指导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三是加强对未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的6个县市的督促检查,目前已经召开4个,剩余的2个县正在积极筹备。

(二)关于“议事决策不规范、不严格,质量不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中共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制度。二是邀请驻州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4次,指导、监督“三重一大”决策。三是制定出台《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经费列支管理制度》,对大额资金的使用作出明确的规定。

(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召开州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到问题建议类意见67条。二是深入查摆问题和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州供销联社党组领导班子对照州委巡察整改六个方面内容查找问题24条,班子成员自我批评意见98条,相互批评意见52条。

(四)关于“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还有一定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帮助挂钩扶贫点制定扶贫规划,完善脱贫攻坚可持续发展举措。二是累计投入挂钩扶贫点资金120.1万元,其中投入危房改造资金36.86 万元,产业扶持资金23.7 万元,组织脱贫攻坚小分队254人次进村入户开展“六清”工作。三是结合行业扶贫,制定了《红河州供销合作社系统2016-2020年精准扶贫攻坚工作发展规划》,累计投入贫困地区基层供销社、电商服务站、州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建设339.46万元。四是组织贫困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25户入住全国“扶贫832”平台,上架产品80余个。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中共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举行的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均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的内容。二是党组主要负责人在社机关分众化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

是今年开展的学习中没有以学习会议、文件精神代替理论学习的情况,主要领导在每次总结发言中都结合供销社实际提出工作思考和要求。

(二)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制定《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方案》《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考核、督查、责任追究)》《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红河州意识形态工作(部门)责任书>工作任务分解清单》,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二是以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办法》《红河州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部门)责任书》《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三是制定和完善州供销联社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7项制度,增强制度的时效性。四是编印《红河州供销合作社2020年宣传思想工作学习手册》,促进干部职工强化理论武装。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一)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够严谨、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在今年的三批次干部调整工作中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选拔任用工作。二是党组在研究

人事工作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今年涉及党组与会人员的人选共进行8次回避。三是邀请驻州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领导到会对研究人事工作进行监督指导2次。

(二)关于“违反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整改情况。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有姻亲关系的人员,党组及时研究并行文调整,目前没有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三)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共召开支委会11次,党员大会3次,支部内上党课4次,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到联系点党支部讲党课3次。二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州社四名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参加基层组织生活共49人次。三是党支部组织开展了一次谈心谈话活动,共计谈心谈话45人次。四是支委会研究确定了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25日为主题党日,已经开展了8次主题党日活动。

(四)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3次,进一步落实党组的领导责任。二是选派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参加了州直机关工委举办的2020年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党务工作者的工作水平。三是编

印了《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基层党建工作手册》,规范基层党建工作。四是召开党员大会,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完成了党支部委员和书记的补选工作。

(五)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支委会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对发展党员的政策水平。二是经查询相关的档案,进一步加强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三是安排两位党支部委员参加了州直机关工委关于发展党员的专题培训。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一)关于“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的整改情况。对不切实际的制度及时废止,对内容重复的进行合并,目前州供销联社制度为38项,比原来减少33项;截止8月底,州供销社共发文件69份,下降25%。

(二)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深入扎实”的整改情况。一是7月至8月领导班子先后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到县市对乡镇基层供销社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三会”制度建设、社有企业发展、食用菌产业发展、规范统计等工作进行调研指导。二是积极指导县市申报冷链

物流及食用菌发展项目33个,总投资额12.97亿元,其中申报政府专项债资金5.96亿元;组织28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奖补资金,预计投入资金6.3亿元。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一)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规范中共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向州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工作实施办法》。二是今年以来共向州委上报工作落实情况17 份,州供销联社主要领导因工作需要离开红河州向州委报备2次,省供销联社主要领导到红河州调研向州委报告1次。

(二)关于“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州供销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在州供销联社领导班子、13个县市供销联社主要负责人及州社机关全体中层干部中签订了《2020年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廉政承诺书》。三是认真开展“三个一”家风教育和警示教育系列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及家属签订《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干部职工及家属家风建设承诺书》,编印《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家风建设宣传手册》。四是在党组会议、社机关干部职工会议上对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4次,其中涉及供销系统典型违纪违法案件4起,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工作。

(三)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废止《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费用管理制度》,主要领导认真执行“四不直接分管”规定。二是对审计出的问题严肃整改到位,经州财政局国库科核批,开户银行审批同意已注销两个账户。三是今年召开的2次会议和培训会均严格执行了会议费支出凭证附签到名册制度,未违反规定。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和领导班子的具体责任事项。二是党组共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5次,分管领导专项督促指导州农资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作3次。三是修订完善《中共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行政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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