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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各族自治县者浪乡者烘村六队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模板】

隆林各族自治县者浪乡者烘村六队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模板】
隆林各族自治县者浪乡者烘村六队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模板】

隆林各族自治县者浪乡者烘村六队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

标的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者浪乡者烘村六队采石场建

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出让人:XXX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挂牌人:X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挂牌出让时间:2020年1月9日----2020年1月22日

目录

一、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二、采矿权挂牌出让须知

三、采矿权竞买申请书(范本)

四、矿区现场勘踏声明(范本)

五、采矿权竞买资格确认书(范本)

六、采矿权挂牌出让报价单(范本)

七、采矿权成交确认书(范本)

八、出让合同(范本)

九、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十、矿区范围图

十一、国土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隆自然告字〔2019〕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将隆林各族自治县者浪乡者烘村六队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

(一)出让人:XXX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二)交易平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交易场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出让采矿权简况:

(一)采矿权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者浪乡者烘村六队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二)拟出让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三)地理位置:隆林各族自治县者浪乡者烘村。

(五)开采标高:+1040.90~+940.00

(六)生产规模:50万吨/年

(七)出让年限:10年

(八)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九)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十)资源储量:建筑石料用灰岩矿(333)资源储量为317.83万m3,折合867.67万t,可利用资源储量317.70万m3,折合867.30万t。

(十一)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新设立采矿权

三、出让方式: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本次挂牌不设底价,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者为竞得人。

四、出让条件

(一)挂牌起始价:人民币500万元。

(二)增价幅度:10万元及其整数倍。

(三)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为无底价出让

(四)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50万元。

(五)出让收益缴纳要求:竞得人必须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限缴纳采矿权成交出让收益。

五、竞买条件

(一)竞买人须在隆林各族自治县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但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失信行为的不能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须提交银行出具的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以上的资信证明。

(三)采矿权为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调剂自治区预留砂石采矿权指标,作为广西矿产资源利用开发利用助推脱贫攻坚试点项目,为使项目起到实质性的助推脱贫攻坚效果,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与所在地村委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合作开发协议》要体现土地租金、安排当地贫困户劳动力就业、每年给予当地贫困户一定的帮扶资金等扶贫措施。

(四)竞买人要有能力解决好矿区生产用水、用电、用路、用地等问题,竞得人须于《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取得群众同意用地意见或协议,协调好矿山与周边群众的各种关系,避免采矿权出让后因矿区生产用地、用路不落实而无法开发问题的出现。

(五)交易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六、重要提示

(一)标的瑕疵的影响。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矿石质量与开采技术条件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异,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二)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

(三)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的限制。

(四)受让人在申请采矿权时,必须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资源开发利用、环保、安全等条件。

(五)不可抗力的影响。

(六)受让人应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生产过程中,采矿权人应对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按“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开展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

七、挂牌时间为:2020年1月9日上午8时30分至2020年1月22日下午15时30分。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和详细资料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1月20日到**市**区园博园新政务服务中心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科或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1月20日到**市**区园博园新政务服务中心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科提交书面申请。

九、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17时整。竞买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不收取现金)汇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公告中公布的相关账户。竞买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得由他人(单位)代交。

开户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

帐户:**********2

十、竞买资格确认: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0年1月21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十一、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十二、公共资源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一)竞买人存在《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列明的失信行为,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依法限制参加本次采矿权交易活动。

(二)竞买人虽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备忘录,但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

(三)出让人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竞得人信用信息,对竞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

1.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2.不按约定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

3.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十三、联系方式

①联系地址:**市**区园博园新政务服务中心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6- ********

②联系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龙山街17号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主办单位: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承办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11日

采矿权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

登记管理办法》、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规则有

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探矿权采矿

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

自然资规〔2019〕1号)的有关规定,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

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隆林各族自治县者浪乡者

烘村六队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一、本次矿业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由我局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二、本次矿业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标的简介

隆林各族自治县者浪乡者烘村六队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位于者浪乡南东151°方向的者烘村,距者浪乡直线距离约5.8km,行政隶属隆林各族自治县者浪乡者烘村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5°17′47″,北纬24°44′09″;矿区东南面有隆林至德峨乡县级公路通过,矿山有简易公路与之相接,交通便利。矿区范围由11个拐点圈

出让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生产规模:50万吨/年

出让年限:10年

开采标高:+1040.90~+940.00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资源储量:建筑石料用灰岩矿(333)资源储量为317.83万m3,折合867.67万t,可利用资源储量317.70万m3,折合867.30万t。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新设立矿区。

四、竞买条件

(一)竞买人须在隆林各族自治县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但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失信行为的不能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须提交银行出具的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以上的资信证明。

(三)采矿权为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调剂自治区预留砂石采矿权指标,作为广西矿产资源利用开发利用助推脱贫攻坚试点项目,为使项目起到实质性的助推脱贫攻坚效果,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与所在地村委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合作开发协议》要体现土地租金、安排当地贫困户劳动力就业、每年给予当地贫困户一定的帮扶资金等扶贫措施。

(四)竞买人要有能力解决好矿区生产用水、用电、用路、用地等问题,竞得人须于《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取得群众同意用地意见或协议,协调好矿山与周边群众的各种关系,避免采矿权出让后因矿区生产用地、用路不落实而无法开发问题的出现。

(五)交易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五、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为无底价出让。

六、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挂牌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1月20日到**市**区园博园新政务服务中心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科或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1月20日到**市**区园博园新政务服务中心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科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文件包括: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银行出具的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以上的

资信证明

6.矿区现场勘踏声明。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注: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包括报名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有效公章。

(二)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

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17时整。竞买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不收取现金)汇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公告中公布的相关账户。竞买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得由他人(单位)代交。

开户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

帐户:**********2

(三)资格审查

交易平台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最终审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资质条件的,将在2020年1月21日前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七、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具体如下:

1.挂牌起始时间:2020年1月9日8时30分;

2.挂牌截止时间:2020年1月22日15时30分。

3.接受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和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

八、本次采矿权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

1、本采矿权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00元)。

2、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拾万整(¥100000.00元)及其整数倍。

竞买人也可自行报价,但竞买人的报价增价幅度不能低于所规定的增价幅度。

九、挂牌程序

(一)公布挂牌信息

1.挂牌人将有关标的的位置、面积、储量、使用年期、起始价、增价规则等挂牌公布;

2.挂牌主持人介绍标的的情况。

(二)挂牌竞价

1.挂牌主持人介绍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等竞价规则,宣布挂牌竞价开始;

2.竞买人填写《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进行报价;

3.挂牌主持人收到《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后,对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

4.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现场竞价

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

定竞得人。现场竞价由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取得该标的挂牌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1)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加价幅度后的价格。

(2)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报价,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加价的,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报价规则

1.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增价幅度。

3.竞买人以填写《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方式报价,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4.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5.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单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6.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应当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本次出让不设出

让底价。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如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挂牌起始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成交,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六)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和《采矿权出让合同》

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应当场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并依据《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并按照《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对竞买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1.拒不签署《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2.不按规定时间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3.不按时交付采矿权成交价款的。

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七)出让信息的公布

出让人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有关结果信息。

十一、注意事项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

1、按自治区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具备与生产规

模、生产工艺相适应的污染物处理能力;严格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实施开采,做到“边开采、边治理”。

2、本采矿权终止后, 采矿权人应在6个月内清理矿区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相关设施,无补偿。采矿权有效期未满,若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关闭矿山的,按照“谁主张,谁补偿”的原则进行补偿。

(二)本次活动出让的采矿权,仅指该采矿权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矿山开采所涉及的土地及道路、青苗、树木、建筑等地上附属物的处理,与周边村屯、企业及群众的关系,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或自行协调处理。

(三)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在开采过程中没有可供开采的工业矿体或因矿区范围内资源分布赋存情况及法律法规和生态保护、安全生产、公共利益、产业政策等原因不能开采的,受让人自担风险,否则将自动退出已取得的采矿权。

(四)若竞得人反悔或无故退出,所交保证金概不退还,并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要求,将失信主体纳入相关诚信档案管理。

(五)竞得人须于竞得后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到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有权将该采矿权收回重新出让,竞得人所交保证金不退还,并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要求,将失信主体纳入相关诚信档案管理。

(六)采矿权出让收益一次性收缴,缴入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指定账户,竞得人不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

定时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应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千分之二缴纳滞纳金,并在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催缴确定的期限届满时仍未缴纳应缴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和滞纳金的,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有权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收回采矿权重新出让,且竞得人所交保证金及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出让所得不包括采矿权使用费及其他依法依规需要缴纳的费用;本次挂牌成交价款未包含交易服务费、公告费、采矿权占用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基金、土地征(租)用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税费其他依法依规需要缴纳的费用。

(七)林地、临时用地、环评、水保等有关涉矿审批手续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办理,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八)采矿权竞得人须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上述矿区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等工作,持采矿权出让所得缴纳凭据、公示结果告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向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

(九)采矿权竞得人在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前,除缴纳采矿权出让所得、矿业权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有关规定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基金并在银行账户中设立基金账户,基金规模标准按经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中估算动态投资与阶段时间一致;向矿山所在地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额度按经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中估算的土地复垦动态总投资缴纳。

(十)采矿权人不得在矿区及周边范围内新建与采矿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生产管理用房、加工场地等须按规定由采矿权人自行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十一)竞得人须于《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

月内取得群众同意用地意见或协议,否则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有权收回采矿权重新出让,且对竞得人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十二)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要认真踏勘,详细了解矿业权的相关情况,慎重决策。

(十三)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需转让的,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十四)申请人经全面阅读有关挂牌出让文件,对挂牌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开始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五)挂牌截止前,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发出修改、补充出让文件的通知,与出让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与原出让文件有矛盾时,以后者为准。

(十六)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在挂牌现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采矿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十七)公共资源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1.竞买人存在《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列明的失信行为,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依法限制参加本次采矿权交易活动。

2.竞买人虽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备忘录,但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

3.出让人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竞得人信用信息,对竞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

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十八)采矿权竞得人在办理取得《采矿许可证》后,要严格遵照并履行好以下义务:

1.不能随意丢弃浪费矿产资源,禁止采取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要严格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施工,不得随意改变开采方式;严格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做好矿山治理与土地复垦,不得无故占用或破坏基本农田;严格按广西绿色和谐矿山建设要求和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同时处理好矿地和谐关系,自行解决好采矿区的生产、生活用地,协调好矿山与周边群众的各种关系,不得在矿区及周边范围内新建与采矿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2.矿山环境保护措施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并严格按照环保主管部门审批意见执行;水土保持要报水利部门批准后实施;安全设施设计按有关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

3.矿区范围内涉及国家二级保护公益林地,林地保护等级为Ⅱ级,树种为石山灌木,因拟设矿权规模达中型以上可使用Ⅱ级保护林地,按规定需向林业部门申请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十九)出现下列情况的,所交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1.竞买人在竞得采矿权后,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方可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如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无法办理的,取消竞得资格,所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以退还,并收回采矿权重新处置。

2.无论因何种原因不能办理环境保护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造成不能生产的,出让机关不负任何责任,已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不退还;被取消生产资格的,一个月内由我局吊销采矿许可证,不退回已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收回采矿

权重新处置。

3.自取得采矿许可证一年内必须进行矿山建设或开采,无正当理由停工或停产连续满一年的,我局按有关规定注销采矿许可证,收回采矿权,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4.必须按规定和程序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在办理采矿登记或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山安全、环保、水土保持、土地、山林、道路、“三废”等事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办理,费用自理。因无法办理安全、用地、用林、用水等手续而不能生产的,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所交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以退还。

(二十)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按照**市物价局《关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百价费〔2013〕43号)文件标准向承办单位缴纳交易服务费。

(二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人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二十二)竞得人不按《采矿权出让合同》要求履行义务,未付清全部采矿权价款的,或竞得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办理采矿手续,导致竞得采矿权无法实施的,出让人可无偿收回采矿权并另行出让。

(二十三)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价。

(二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员,应遵守竞买现场的纪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二十五)本出让文件的解释权归属隆林各族自治县自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川山镇古宾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川山镇古宾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网络征求意见稿) 建设单位:环江川山镇永威采石 评价单位:尚诺环境科技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号 编制时间:二〇一九年六月

概述 、项目特点 环江川山镇永威采石原在川山镇古宾村开采石灰岩,矿山名称为环江川山古宾中间采石场,开采规模为万吨年,配套加工场(生产规模为万吨年),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开采区位于矿山山体东面,由于该矿山所在山体西面为省道,矿山山体西面位于省道的可视围,且该矿山采矿许可证于年月日到期,故注销该矿山矿权。 环江川山古宾中间采石场采矿权注销后,重新选址划定围设立新矿权并公开挂牌出让,年月日,环江川山镇永威依法参加竞拍取得新矿山矿权,矿山名称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川山镇古宾采石场石灰岩矿,位于川山镇古宾村东北面山坡上,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川山镇古宾采石场石灰岩矿开采项目位于环江川山古宾中间采石场东南面约120m处,矿权无重叠。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川山镇古宾采石场石灰岩矿开采项目于年月委托同凯地质勘查技术编制《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川山镇古宾采石场石灰岩矿简测地质报告》,此地质报告于年月取得市地质勘察局出具的评审意见书(河地勘储审字〔〕号)。委托华源地质勘测编制《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川山镇古宾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发利用方案》,于年月取得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河矿设审字〔〕号)。 根据成交确认书及开发利用方案,矿区面积,将矿区西南面设置为开采围,开采面积为0.0549km,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本矿山不再新建破碎加工场,利用矿区西北面环江川山古宾中间采石场的破碎加工场,并对其改造升级,将破碎产能由原万扩至万,新增环保设施。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号

《河南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暂行)

《河南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 (暂行)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二○一六年十月

前言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勘查与开发秩序,提高勘查成果质量,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更好地发挥勘查成果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土资源部对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勘查、资源储量分类的原则性意见,在以往我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勘查开发成果利用的基础上,参考类似矿种及兄弟省工作经验,编制《河南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暂行)(以下简称《暂行技术要求》),可作为该类矿产勘查报告编写、评审的暂行依据。对《暂行技术要求》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之处,请及时反馈给省储量评审中心,以便统一修正。 本技术要求起草单位:河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本技术要求起草人:宋锋、尚玉忠、李军、王卫、翟丹丹。 本技术要求由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河南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 (暂行) 1 范围 《暂行技术要求》规定了普通建筑石料矿产的分类、地质勘查工作要求、资源储量估算等方面的内容。 《暂行技术要求》的地质勘查主要指为了满足矿山开发而进行的地质勘查工作。 《暂行技术要求》适用于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勘查工作部署、勘查设计编制、资源储量估算、勘查报告编写。可作为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成果验收、评审的依据;还可作为普通建筑石料矿山资源储量核实工作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1999)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3908-2002)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11) 《建筑用砂》(GB/T 14684-2011)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2010)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权评估准则-指导意见CMV13051-2007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类型的确定》 《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 18341-2001)

工程建筑材料灰岩矿开采初步设计说明

1 总论 1.1建设项目简介 县吉利耐火材料成立于2002年10月17日,公司位于县城东五里堡,公司注册资金五百壹拾陆万元整,营业执照有效期为2007年10月22日至2016年03月18日,法人代表海龙,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矿山围行政区划属县王村乡管辖。县吉利耐火材料县王村乡世俱杯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为县吉利耐火材料所属矿山。 县吉利耐火材料于2013年7月9日通过竞拍的方式取得了县王村乡世俱杯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采矿权。2013年7月19日,县国土资源局批复了该矿申请的矿区围,批准文号为:XXXX国土资采划字[2013]0004号。 2013年7月,县吉利耐火材料委托声光矿冶科技股份编制完成了《县吉利耐火材料县王村乡世俱杯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2013年11月,县吉利耐火材料委托金水河理工大学安全技术工程研究所编制完成了《县吉利耐火材料县王村乡世俱杯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2013年12月30日海拉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XXX监管一[2013]预B22号)予以备案。 为确保矿山合理开采、安全生产,县吉利耐火材料委托我公司对县王村乡世俱杯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建项目进行开采设 计。 1.2编制依据 (1)《营业执照》(注册号:XXXXXX发证机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划定矿区围批复》(XXXXX采划字[2013]第0004); (3)《金水河省县王村乡世俱杯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地质简测报告》(金水河省岩石矿物测试中心,2011年6月); (4)《金水河省县王村乡世俱杯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简测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平国土资储备(零)字[2011]040号)。 (5)海拉尔市矿业协会《金水河省县王村乡世俱杯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简测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平储评字[2011]027号); (6)《县吉利耐火材料县王村乡世俱杯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声光矿冶科技股份 2013年7月); (7)《县吉利耐火材料县王村乡世俱杯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金水河理工大学安全技术工程研究所 2013年11月); (8)《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2006); (9)《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14); (10)《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GB 50187-2012); (1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 (12)《矿山安全标志》(GB 14161-2008); (13)《建筑设计防火规》(GB 50016-2014); (14)厂矿道路设计规》(GBJ 22-1987); (15)《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 5817-2009); (16)《建筑抗震设计规》(GB50011-2010); (17)建设单位提供的实测“矿区及周边区域地形图”(县吉利耐火材料);

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设计(新)

XXXX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 开发利用方案 一、概述 1.1矿山位置和企业性质 1.1.1矿区位置与交通 矿区位于XXXXX三湾村和尚岭地段。采石场地理坐标为东经112°46′31″~112°46′37",北纬25°21′19″~25°21′23″。行政隶属XXXX三湾村管辖。矿区交通条件较好,修简易公路400m与梅(田)麻(田)公路相连。采场距XXXX政府所在地2.5km,距梅田镇政府所在地约7km (见交通位置图)。 1.1.2矿山批准开采范围和开采现状 XXXX人民政府麻政字[2007]5号文《关于申办采石场的请示》,经县政府主管领导批示,有关部门派人到现场核查,按“四堂会审”要求,各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县政府领导批准,决定按程序立项开办该采石场。拟定该采石场开采范围由5个坐标拐点圈定而成。 点号 X坐标 Y坐标 1 280608 2 38376733 2 2806157 38376834 3 2806157 38376905

4 2806027 38376905 5 2806027 38376780 矿区拟定开采范围面积为0.1847km2。允许开采标高从+271m至+215m。 1.1.3与邻近矿山的关系 该采石场东北角145m处设立有XXXX三湾村顺发采石场。除此之外,在周边300m内未设立其他采矿权和探矿权。拟采范围与最近村庄、厂矿、公路相距达200m。除此之外,在爆破安全距离内还有一些农田、旱土和林地(见《XXXX 采石场位置图》)。 1.2方案编制依据 其编制依据主要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4)《矿山安全监察条例》 (5)《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6)《乡镇露天矿场安全生产规定》 (7)《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8)《郴州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评审实施规则》(9)XXXX国土资源局批准的XXXX邓家采石场开采范围 (10)XXXX邓家采石场地形地质图 -2-

区桑村镇2处建筑石料用灰矿岩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模板】

XX市XX区桑村镇2处建筑石料 用灰矿岩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等相关规定,XX市XX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XX区桑村镇玉子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和XX区桑村镇依山口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一、本次建筑石料用灰矿岩采矿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XX市XX区自然资源局。 二、本次建筑石料用灰矿岩采矿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且在项目所在地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3、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竞买; 4、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以营业执照为准;由银行出具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资金证明; 5、竞买申请人需取得XX区所在地镇政府同意并支持办理XX区土地手续的证明,竞得后要按照国家矿山开采用地要求,办理采矿用地手续; 6、具备相关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提交申请 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年5月28日17时前,到XX区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文件包括: (1)竞买申请书;(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5)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资格审查 XX市XX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收到的书面要件及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确认资格 经审查,竞买申请人按竞买资格条件获得竞买资格的,交纳竞买保证金后,XX市XX区自然资源局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四)答疑及现场踏勘 竞买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方式向XX区自然资源局咨询。竞买申请人自行对拟出让矿山进行现场踏勘。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隆林各族自治县者浪乡者烘村六队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模板】

隆林各族自治县者浪乡者烘村六队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 标的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者浪乡者烘村六队采石场建 筑 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出让人:XXX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挂牌人:X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挂牌出让时间:2020年1月9日----2020年1月22日

目录 一、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二、采矿权挂牌出让须知 三、采矿权竞买申请书(范本) 四、矿区现场勘踏声明(范本) 五、采矿权竞买资格确认书(范本) 六、采矿权挂牌出让报价单(范本) 七、采矿权成交确认书(范本) 八、出让合同(范本) 九、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十、矿区范围图 十一、国土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隆自然告字〔2019〕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将隆林各族自治县者浪乡者烘村六队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 (一)出让人:XXX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二)交易平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交易场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出让采矿权简况: (一)采矿权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者浪乡者烘村六队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二)拟出让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三)地理位置:隆林各族自治县者浪乡者烘村。 :

七星关区杨家湾镇周驿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区整合项目

七星关区杨家湾镇周驿村建 筑石料用灰岩矿区整合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七星关区杨家湾镇周驿村建筑石料用灰 岩矿区整合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总结报告 建设单位:贵州众鑫矿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贵州众鑫矿业有限公司 2018年8月

参加编写人员名单:周应荣(厂长)翟进德(安全员) 李义德(法人)陈宇新(质量监督员) 翟后刚(施工监督员)翟得快(质量监督员)

目录 1 工程概述 (3) 2 防治责任范围 (6) 2.1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6) 2.2防治责任范围 (6) 2.3扰动土地的治理面积、整治率 (8) 3 工程设计 (8) 3.1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 (8) 3.2设计要点 (13) 3.3设计变更 (14) 4 施工 (15) 4.1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 (15) 4.2主要水土保持措施施工进度 (16) 4.3施工质量管理 (16) 4.4工程建设大事记 (29) 4.5价款结算 (30) 5 工程质量 (32) 6 工程初期运行及成效评价 (33) 6.1工程运行情况 (33) 6.2工程效益 (33)

附件 1、现场检查照片; 2、毕节市七星关区水务局《关于七星关区杨家湾镇周驿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区整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七星水保复[2017]71号); 3、施工质量评定表。 附图 1、项目区地理位置图; 2、项目区水土保持工程总平面图;

1 工程概述 七星关区杨家湾镇周驿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区整合项目位于毕节市区245°方位,距毕节市直线距离约35km,地处七星关区杨家湾镇周驿村,距杨家湾镇政府所在地直线距离约6km,行政区划隶属七星关区杨家湾镇周驿村管辖。工程在原矿区基础上进行整合,现状有简易乡村公路直到矿区,交通较为方便。矿区范围为20.66hm2,土地复垦方案评审面积7.12hm2,生产规模为10万m3/a。 根据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砂石土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5号)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关于加强砂石土资源开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府办发[2014]67号)要求,对七星关区范围内的砂石土矿山按要求进行资源整合。根据《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关于审核办理七星关区砂石土资源采矿权整合(第一批)相关手续的函》(七星府函[2015]68号)文件,本工程为采矿权整合后保留的矿区。 七星关区杨家湾镇周驿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区为整合项目,原矿山(为毕节市杨家湾周驿村寨子山采石场)于2011年2月取得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522401201008712007373),有效期为2011年2月26日~2016年2月26日,生产规模为3万t/a。经本次整合,该矿于2015年8月由四川省煤炭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毕节市七星关区杨家湾镇周驿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整合)项目开发利用方案》,2017年3月获得毕节市国土资源局采矿许可证号: C5224012010087120073731,生产规模26万t/ a采矿许可证。

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法(新)

精心整理XXXX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 开发利用方案 一、概述 1.1矿山位置和企业性质 矿区位于XXXXX三湾村和尚岭地段。采石场地理坐标为东经112°46′31″~112°46′37",北纬25°21′19″~25°21′23″。行政隶属XXXX三湾村管辖。矿区交通条件较好,修简易公路400m与梅(田)麻(田)公路相连。采场距XXXX政府所在地2.5km,距梅田镇政府所在地约7km(见交通位置图)。 XXXX人民政府麻政字[2007]5号文《关于申办采石场的请示》,经县政府主管领导批示,有关部门派人到现场核查,按“四堂会审”要求,各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县政府领导批准,决定按程序立项开办该采石场。拟定该采石场开采范围由5个坐标拐点圈定而成。 点号X坐标Y坐标 12806082 22806157 32806157 42806027 矿区拟定开采范围面积为0.1847km2。允许开采标高从+271m至+215m。 1.1.3与邻近矿山的关系 该采石场东北角145m处设立有XXXX三湾村顺发采石场。除此之外,在周边300m内未设立其他采矿权和探矿权。拟采范围与最近村庄、厂矿、公路相距达200m。除此之外,在爆破安全距离内还有一些农田、

旱土和林地(见《XXXX采石场位置图》)。 1.2方案编制依据 其编制依据主要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4)《矿山安全监察条例》 (5)《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6)《乡镇露天矿场安全生产规定》 (7)《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8)《郴州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评审实施规则》 (9)XXXX国土资源局批准的XXXX邓家采石场开采范围 (10)XXXX邓家采石场地形地质图 (11)《XXXX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报告》及其备案书XXXX 国土资储备字〔2009〕002号 (12)编制人员到XXXX邓家采石场勘查收集的有关资料 二、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2.1产品市场供应情况 该采石场所在位置距XXXX政府所在地约2.5km,周边还另有一家采石场生产建筑石料用灰岩产品。随着“新农村”建设和“村村通”公路建设的逐步展开和煤矿标准化建设,可使该地形成建筑石料供应基地。 2.2产品价格走向分析 随着我县对采石场采矿行为的进一步规范整治,以及当地基本建设活动的展开,建筑石料价格会有小幅上扬。 三、资源概况

石灰岩用途及标准

转自:编辑:ycl时间:2006年12月17日10:13 点击:829 一、矿产名称:石灰岩(Limestone) 二、矿床类型及其分布 石灰岩是地壳中分布最广的矿产之一。按其沉积地区,石灰岩右分为海相沉积和陆相沉积,以前者居多;按其成因,石灰岩可分为生物沉积、化学沉积和次生三种类型;按矿石中所含成分不同,石灰岩可分为硅质石灰岩、粘土质石灰岩和白云质石灰岩三种。 资源分布情况:中国石灰岩矿产资源十分丰富,作为水泥、溶剂和化工用的石灰岩矿床已达八百余处。产地遍布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均可在工业区附近就地取材。 石灰岩矿产在每个地质时代都有沉积,各个地质构造发展阶段都有分布,但质量好,规模大的石灰岩矿床往往赋存于一定的层位中。以水泥用石灰岩为例,东北、华北地区的中奥陶系马家沟组石灰岩是极其重要的层位,中南、华东、西南地区多用石炭、二叠、三叠系石灰岩,西北、西藏地区一般多用志留、泥盆系石灰岩,华东、西北及长江中下游的奥陶纪石灰岩也是水泥原料的重要层位。中国石灰岩资源的时空分布,见表1。 三、矿床的主要工业指标 1.黑色冶金用石灰岩工业指标,见表2 表 2 黑色冶金用石灰岩一般工业指标

注:可采厚度2m,夹石剔除厚度1~2m。 2.有色冶金用石灰岩工业指标,见表3。 表 3 有色冶金用石灰岩一般工业指标 注:可采厚度2m,夹石剔除厚度1~2m。 3.水泥用石灰岩工业指标 水泥用石灰岩一般工业指标: CaO≥48%MgO≤3% K2O+Na2O≤0.6%SO3≤1% SiO2≤4% 4.轻化工业用石灰岩工业指标 (1)电石用石灰岩 CaO边界品位≥52%工业品位≥54%MgO≤1% SiO2≤1% Al2O3+Fe2O3≤1% S≤0.1%P≤0.06% (2)制碱用石灰岩 CaO边界品位≥88%,工业品位≥90% MgO≤1.9%酸不溶物≤2 R2O3≤2% (3)玻璃用石灰岩 CaO Fe2O3Ⅰ级 >54% <0.15% Ⅱ级 >47% <0.2% (4)陶瓷、磷肥、氮肥、糖用石灰岩的工业指标可参考矿石的产品质量要求制订。 四、矿石性质 1. 矿石的矿物组成 石灰岩的矿物成分主要为方解石、伴有白云石、菱镁矿和其他碳酸盐矿物,还混有其他一些杂质。其中的镁呈白灰石及菱镁矿出现,氧化硅为游离状的石英,石髓及蛋白石分布在岩石内,氧化铝同氧化硅化合成硅酸铝(粘土、长石、云母);铁的化合物呈碳酸盐(菱镁矿)、硫铁矿(黄铁矿)、游离的氧化物(磁铁矿、赤铁矿)及氢氧化物(含水针铁矿)存在;此外还有海绿石,个别类型的石灰岩中还有煤、地沥青等有机质和石膏、硬石膏等硫酸盐,以及磷和钙的化合物,碱金属化合物以及锶、钡、锰、钛、氟等化合物,但含量很低。 2. 目的矿物的矿物特征 石灰岩的主要物、化性质如下: 化学分子式 CaCO3 晶系三方晶系 晶形不规则的等轴粒状,或具有菱面晶体、或偏三角面体和菱面体聚形、柱面与偏三角面体及菱面体的聚形 颜色无色、白色、含有杂质时变为灰黄、浅红或蓝绿色

从江县贯洞镇干团村报今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2020)

从江县贯洞镇干团村报今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2020)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制度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33号)的有关规定,经从江县人民政府批准,从江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以下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公司、企业均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https://www.sodocs.net/doc/4316600036.html,,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申请参加。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2、申请人对该矿权须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内容以出让文件中的承诺书为准。 三、网上申请时间及方式: 1、公告及申请时间:2020年6月16日9时00分至2020年7月16日17时00分(20个工作日)。 2、网上申请前,申请人需先办理诚信入库。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进行信息入库注册(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门户网站“信息入库管理平台〉企业(其他组织)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或自然人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信息入库咨询电话(略)/8685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进行申请。 3、申请人可登陆网上交易平台,选择需要申请的项目,提交竞买申请后获取竞买保证金缴费随机码,并按照出让文件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四、出让文件获取方式: 在申请时间内,在交易平台“矿权交易”招拍挂公告页面底角免费获取,或者诚信入库审核通过后,在交易平台的“交易文件下载”中免费下载。 五、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1、保证金缴纳时间:2020年6月16日9时00分至2020年7月16日17时00分(以

建筑材料灰岩矿开采初步设计

1 总论 1.1建设项目简介 海东县吉利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17日,公司位于海东县城东五里堡,公司注册资金五百壹拾陆万元整,营业执照有效期为2007年10月22日至2016年03月18日,法人代表刘海龙,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矿山范围行政区划属海东县王村乡管辖。海东县吉利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海东县王村乡世俱杯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为海东县吉利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所属矿山。 海东县吉利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9日通过竞拍的方式取得了海东县王村乡世俱杯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采矿权。2013年7月19日,海东县国土资源局批复了该矿申请的矿区范围,批准文号为:XXXX国土资采划字[2013]0004号。 2013年7月,海东县吉利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声光矿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海东县吉利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海东县王村乡世俱杯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2013年11月,海东县吉利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委托金水河理工大学安全技术工程研究所编制完成了《海东县吉利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海东县王村乡世俱杯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2013年12月30日海拉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XX X监管一[2013]预B22号)予以备案。 为确保矿山合理开采、安全生产,海东县吉利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海东县王村乡世俱杯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建项目进行开采设计。 1.2编制依据

(1)《营业执照》(注册号:XXXXXX发证机关:海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划定矿区范围批复》(XXXXX采划字[2013]第0004); (3)《金水河省海东县王村乡世俱杯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地质简测报告》(金水河省岩石矿物测试中心,2011年6月); (4)《金水河省海东县王村乡世俱杯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简测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平国土资储备(零)字[2011]040号)。 (5)海拉尔市矿业协会《金水河省海东县王村乡世俱杯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简测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平储评字[2011]027号); (6)《海东县吉利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海东县王村乡世俱杯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山东声光矿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 (7)《海东县吉利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海东县王村乡世俱杯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金水河理工大学安全技术工程研究所 2013年11月); (8)《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2006); (9)《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14); (10)《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1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 (12)《矿山安全标志》(GB 14161-2008); (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14)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1987); (15)《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 5817-2009);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

池州市创伟矿业有限公司 读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 工程编号:2013-9029 铜陵化工集团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三年三月 池州市创伟矿业有限公司 读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 工程编号:2013-9029 产能核定证书编号:AMFMH201208 编制单位:铜陵化工集团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院长陈书勤高级工程师 副院长郑孝顺注册建筑师 总工程师王学文高级工程师 设计人员陈来信采矿工程师 胡小俭地质工程师

王习南机电工程师 铜陵化工集团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三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概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核定工作的简要过程··········································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核定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主要生产系统环节的核定及结果·····················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最终确定的非煤矿山核定生产能力·················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矿山基本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自然属性·······························································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矿山建设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矿山生产现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矿山生产能力核查、核定······································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资源储量核查······················································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穿爆环节能力核查··············································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采剥生产能力核查··············································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采装环节能力核查··············································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节运输环节能力核查··············································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节排土环节能力核查··············································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节破碎系统能力核定··············································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节供电能力核定······················································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节排水能力核查······················································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节生产能力计算结果··············································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矿山生产能力核定结果··········································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各环节能力核定结果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

德安县朱家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德安县朱家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采矿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 江西省德安县朱家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拟近期向社会挂牌出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江西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实施办法》、《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统一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江西省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及《德安县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拟出让采矿权矿区的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矿区地理位置 朱家山矿区位于江西省德安县城西北300°方向,直距约11km处,属德安县聂桥镇管辖。矿区七个拐点坐标如下: 矿区面积:0.2483平方公里;开采标高:+315米~+70米。

(二)本次拟出让采矿权情况 1、采矿权名称及出让人:江西省德安县朱家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出让人为德安县矿产资源管理局。 2、矿种及储量: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依据朱家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地质报告和开发利用方案,矿区内查明矿石储量为2262.3万立方米,设计动用矿石总量为1253.1万立方米,边坡占有矿石量1369.2万立方米,境界范围内可采矿石量为1190.4万立方米,开采回采率为95%。本矿区矿产资源储量经德安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备案。矿体情况、矿区地质条件和矿山资源开采设计详见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九一六地质大队提交的《江西省德安县朱家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普查地质报告》和《江西省德安县朱家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本矿权有关报告可到德安县矿产资源管理局查阅)。 3、本次拟出让采矿权已编制《江西省德安县朱家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发利用方案》,主要设计指标:设计开采规模为80万立方米/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设计服务年限14.88年(不含基建1年),采矿权竞得人应按照开发利用方案组织生产。 4、本次拟出让采矿权及竞买保证金:挂牌起始价拟定为1694.87万元,增价幅度10万/次或其整数倍;该采矿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

xx石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目录 第一章评价概述.......................................... - 1 -1.1评价目的 (1) 1.2评价依据 (1) 1.3评价对象及范围 (5) 1.4安全预评价的程序 (5) 第二章矿山概况.......................................... - 7 -2.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7) 2.2矿山及周边环境概况 (7) 2.3矿区地质 (7) 2.4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简介 (10) 第三章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 - 12 -3.1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12) 3.2重大危险源分析与评估 (19) 第四章评价单元的划分、评价方法的选择.................... - 20 -4.1评价单元的划分 .. (20) 4.2安全评价方法的选择和介绍 (21) 第五章定性定量评价..................................... - 23 -5.1矿山自然条件单元 (23) 5.2矿山生产系统单元 (24) 5.3矿山辅助生产系统单元 (38) 5.4矿山职业卫生单元 (42) 5.5矿山安全管理单元 (42) 第六章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45) 6.1安全技术对策措施 (45) 6.2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53)

第七章安全预评价结论 (56)

编制说明 非煤矿矿山属于高危险性行业。为了加强非煤矿矿山安全管理,提高非煤矿矿山办矿水平,根据《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的规定,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进行安全预评价,找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能造成职业危害,分析预防和控制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可能性,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巴东县宏达石料场委托恩施州恩康安全技术咨询评价有限责任公司对其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预评价小组,收集整理国内外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岗位操作规程以及矿山事故等资料。于2012年2月28日派出技术专家和安全评价组成员赴矿山了解基本情况,收集有关资料,对矿山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安全评价组在完成上述前期准备工作后,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其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划分了评价单元,选择了评价方法,采用合理的方法分析评价,提出安全对策与建议,并得出安全预评价结论,最后编制完成本预评价报告。

陕西合美矿业有限公司大峪河采石厂(二采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安全预评价报告

前言 陕西合美矿业有限公司大峪河采石厂位于合阳县西侧的大峪河谷东坡,行政区划属陕西省合阳县和家庄镇管辖。法人:宁玉亮,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石灰石的采选、冶炼、加工。公司2009年取得了渭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号:610524100001204);2011年3月10日取得了合阳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6105002010037120057933)。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第八条规定:“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进行安全预评价。”,陕西合美矿业有限公司大峪河采石厂目前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进行安全预评价。 陕西合美矿业有限公司大峪河采石厂具有合法有效的证照、程序文件及技术资料,如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可行性研究报告》,具备编写安全预评价条件。 受陕西合美矿业有限公司委托,陕西信泽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承担陕西合美矿业有限公司大峪河采石厂的安全预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成立评价组到矿区及周边现场进行踏勘,并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

范以及企业提供的相关程序文件、技术资料等,为顺利实施安全预评价做必要准备。 安全预评价报告按照《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预评价导则》、《金属非金属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要求的内容、格式进行编写,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进行了准确的危险和有害因素的辨识、分析,选取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矿山建设工程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提出了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及建议,得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结论。不足之处,敬请指正。

目录 第一章评价目的与依据 (2) 1.1 评价对象和范围 (2) 1.2 评价目的和内容 (2) 1.3 评价依据 (2) 1.4 评价程序 (5) 第二章建设项目概况 (1) 2.1 建设单位概况 (1) 2.2 自然环境概况 (2) 2.3 地质概况 (3) 2.4 建设方案概况 (6) 第三章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13) 3.1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的依据 (14) 3.2 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14) 3.3 重大危险源辨识 (25) 第四章评价单元划分及评价方法选择 (26) 4.1 评价单元划分 (26) 4.2 评价方法选择 (27) 第五章定性、定量评价 (33) 5.1技术资料单元分析评价 (34) 5.2 总平面布置单元分析评价 (36) 5.3 采剥单元分析评价 (36) 5.4 机械和运输单元分析评价 (53) 5.5 防排水与防灭火单元分析评价 (58) 5.6 排土场单元分析评价 (60) 第六章安全生产对策措施建议 (61) 6.1 安全对策措施的依据 (61) 6.2 安全对策措施 (61) 6.3 对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65) 第七章安全预评价结论 (65) 7.1 安全预评价综述 (65) 7.2 安全预评价结论 (66) 附件: 1.安全评价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采矿许可证 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勘察人员组成表 5.安全评价报告主要编制人员表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评报告共115页

前言 巩义市蓝天石料有限公司宏达开采分公司前身为巩义市大峪沟景贤石料厂,位于巩义市大峪沟镇薛庄村,成立于2019年9月,主要从事石料开采、加工及销售服务,产品为石子、石粉等。从2019年至2019年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开采,主要采用露天开采的方式,开采方法为炮采,机械破碎、分级筛选进行加工。该矿山于2019年开始整合,整合后下发临时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4101812009127120193938,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20.00万t/a,矿区面积为0.0074km2,开采标高+435m至+400m。 按照河南省、郑州市矿产资源整合精神和《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巩义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巩政办文[2019]1号,详见附件2)文件精神以及巩义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资源整合的有关规定,巩义市蓝天石料有限公司宏达开采分公司淘汰景贤石料厂原有设备,新建一条25万t/a的生产线及1条20万t/a的生产线,故原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不能满足新的资源整合要求,为此,巩义市蓝天石料有限公司宏达开采分公司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了矿山扩界和变更生产能力的申请。2019年7月22日得到批准,巩义市国土资源局为该公司变更了矿区范围,矿区范围由13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面积0.2565km2,所采矿石为建筑石料用灰岩。 2019年9月9日,《巩义市蓝天石料有限公司宏达开采分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在巩义市国土资源局以巩国土资储备字【2019】3号文对予以备案,矿区查明的(122b)资源储量705.62万m3(1834.61万t),全为新增保有资源储量,设计利用资源储量674.42万m3(1753.49万t)。 洛阳千山矿业服务中心编制完成了《巩义市蓝天石料有限公司宏达开采分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通过了河南省矿业协会的技术审查。 本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开采规模为45万t/a,矿区面积0.2565km2,开采标高

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安全条件论证报告.doc

建始县业州镇磊鑫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5万吨/年建设项目 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恩施州祥和安全工程师事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

前言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以及建始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新建露天采石场的相关安全监管要求,恩施州祥和安全工程师事务有限公司受建始县业州镇磊鑫采石场委托,就建始县业州镇磊鑫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5万吨/年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 本公司在接受委托后,组成专家组进行了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9号)以及《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通知》(鄂安监管发【2011】3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编制了《建始县业州镇磊鑫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5万吨/年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二〇一二年三月

《建始县业州镇磊鑫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5万吨/年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专家组成员名单 姓名专业职称(职业资格)签名备注张斌安全管理注册安全工程师组长向超机械工程注册安全工程师成员杨光胜建筑工程工程师成员刘锦州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成员王树珍公路与桥梁工程工程师成员田淑雨矿产工程助理工程师成员

目录 1项目概述 (4) 1.1项目背景资料 (4) 1.2项目简介 (4) 2建设项目选址分析 (4) 2.1项目选址原则及基本思路 (4) 2.2拟建项目区域位置以及周边环境 (5) 2.2.1项目区域位置 (5) 2.2.2拟建项目周边环境 (5) 3拟建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和地质条件 (5) 3.1气象条件 (5) 3.2地质条件 (6) 4拟建项目生产技术方案 (7) 4.1生产工艺流程 (7) 4.2设备方案 (7) 5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8) 5.1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8) 5.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9) 5.3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场所 (19) 6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20) 7建设项目对周边设施、单位的生产活动和居民生活安全方面的影响.. (21) 8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 (21) 9 安全生产条件论证结论及建议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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