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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起重机械运行记录

建筑起重机械运行记录
建筑起重机械运行记录

表C11.15 建筑起重机械运行记录

编号:

注:1 外用电梯、塔吊、移动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的司机,应按照规定认真填写记录并在机组存放。

2 工作记录主要内容:

1)每班首次作业前试验情况;

2)各安全装置、电气线路检查情况;

3)设备作业的情况。

3 运行中如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用,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同时将情况填入记录。

4 起重机械运行记录单独组卷,每本填写完后送交设备产权单位存档。创

优 目 标

管 理 图

浅谈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

浅谈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摘要】建筑起重机械在被大量地使用的同时,也最频繁地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了许多安全事故,因此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应引起高度的重视。本文分析围绕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多发频发的原因,谈论了一些看法。 【关键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1 引言 最近10 年以来,我们国家在执行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下,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可以说是大干快上,建筑业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繁忙景象。在此背景下,建筑施工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手工作业情况下向机械化作业程度上也提高了很多,典型之一就是目前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在建筑施工中的普遍被使用以前低矮的建筑还可以用肩挑背打来完成,现在放眼一望到处在建的高楼大厦无不在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如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塔吊等来完成大量的垂直甚至水平运输。

建筑起重机械的广泛使用无疑大大提高了建筑行业的施工水平,但 问题是建筑起重机械在被大量地使用的同时,也最频繁地直接或间 接地造成了许多安全事故。日前,全国每年起重事故死亡人数占事 故总死亡人数的比重较大,在工业城市中起重事故死亡人数占全产 业死亡人数7 %一15 % ,有的地方和部门高达20 %。在发生事故较多的特殊工种中,起重作业事故的次数占34 . 7 % ,事故死亡人数占19 . 53 %。2007 年全国建筑施工发生重大事故两起共计死亡21 人,其中无锡市崇安区银仁一御墅花园工程发生一起SCD200 / 200 型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造成11 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50 %强;2007 年因起重伤害造成的较大事故有6 起,高居当年全国建筑施较大事故类型分析排行榜第二位。而湖北省自2007 年9 月30 日至今发生的四起较大施工事故中,就有两起与起市机械的使用管理 有关。这些因使用建筑起重机械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数量多,损失大,影响恶劣,因此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应引起高度的重视。 分析围绕建筑起市机械事故多发频发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 三条:一是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监管不力,服务不到位;二是有些企 业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三是部分操作工人及管理干部素 质差、技术水平低、责任心不强:所以笔者认为要搞好建筑起市机 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防lf -事故的发生,首先政府相关部门要拿出强有力的举措,做到监管得力,服务到位;其次企业要建立健全对

起重机械运行记录

编号: 注:1 外用电梯、塔吊、移动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的司机,应按照规定认真填写记录并在机组存放。 2 工作记录主要内容: 1)每班首次作业前试验情况; 2)各安全装置、电气线路检查情况; 3)设备作业的情况。 3 运行中如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用,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同时将情况填入记录。 4 起重机械运行记录单独组卷,每本填写完后送交设备产权单位存档。

编号: 注:1 外用电梯、塔吊、移动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的司机,应按照规定认真填写记录并在机组存放。 2 工作记录主要内容: 1)每班首次作业前试验情况; 2)各安全装置、电气线路检查情况; 3)设备作业的情况。 3 运行中如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用,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同时将情况填入记录。 4 起重机械运行记录单独组卷,每本填写完后送交设备产权单位存档。

编号: 注:1 外用电梯、塔吊、移动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的司机,应按照规定认真填写记录并在机组存放。 2 工作记录主要内容: 1)每班首次作业前试验情况; 2)各安全装置、电气线路检查情况; 3)设备作业的情况。 3 运行中如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用,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同时将情况填入记录。 4 起重机械运行记录单独组卷,每本填写完后送交设备产权单位存档。

编号: 注:1 外用电梯、塔吊、移动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的司机,应按照规定认真填写记录并在机组存放。 2 工作记录主要内容: 1)每班首次作业前试验情况; 2)各安全装置、电气线路检查情况; 3)设备作业的情况。 3 运行中如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用,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同时将情况填入记录。 4 起重机械运行记录单独组卷,每本填写完后送交设备产权单位存档。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及维护保养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及维护保养 制度(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及维护保养制度(标准 版)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充分提高现有设备合理使用效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及集团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2本管理细则适用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建设公司所辖区域公司、分公司、经营部管理的项目。本细则所称大型机械设备,是指建筑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及物料提升机。

3各分公司、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机械设备管理员,有条件的经营部也应该配备机械设备专职管理员,对其所属设备进行专业管理,专职机械设备管理员必须持有有效设备管理员证。 设备购置与租赁 1、大型机械设备的采购:大型机械设备的采购应选择质量可靠、信誉良好、服务到位并具备相应资质的大型生产厂家。 2、大型机械设备的租赁:大型机械设备的租赁应选择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设备较新,符合公司要求的租赁公司。 3、公司每年将对设备的采购、租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审,对产品质量不稳定、服务水平低等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合作单位将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录,禁止合作。 4、严禁使用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 1)、租赁设备:使用年限超过5年的施工电梯,使用年限超过7年的塔吊; 2)、自有设备: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QTZ80(含QTZ80)以下塔吊;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QTZ125(含QTZ125)以上的塔吊,使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管理的安全责任(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管理的安全责任(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673-22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管理的安全责任 (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1、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作业人员应具备特种 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总承包单位必须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并检查督促安装拆卸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①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施工条件;②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③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作业人员证书;④审核安装单位、

使用单位制定的专项施工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⑤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⑥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吊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互碰的安全措施; 3、出租单位应当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并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的相关证件,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4、使用单位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或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在安装拆卸过程中安装单位服从工程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安装拆卸单位不服从管理时,总包单位应采取强制措施停止施工作业。 5、进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①根据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技术性能要求、施工现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安全管理1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安全管理 协 议 书 常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监制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协议 施工单位:湖南中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常德市旺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现场操作司机: 工程名称:常德市公安局德山分局德山派出所建设项目 施工地点:德山开发区 单台设备备案号: 为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有效遏制各类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明确施工、监理单位及现场操作司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协议。 一、施工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 立健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提供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条件,负责司机、信号司索工的日 常安全教育和进场安全技术交底,配齐相应的管理人员,在机械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3、建筑起重机械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建筑起重 机械使用登记有效期限为一年(以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之日起计算),期满需继续使用的设备必须按规定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停止使用的设备必须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4、聘用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司机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 证,必须向所在地质安监机构申请备案变更手续。 5、负责建立建筑起重机械操作司机的管理档案(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从业资格 证复印件、个人信息考核管理卡和花名册)。监督司机每日对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检查并认真填写好《建筑起重机械运转交接班记录表》。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故障、隐患消除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必须与具备安装、拆卸、维保备案登记资格的安装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定期维护保养并现场签章确认维修保养记录,还应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和不定期进行检修、巡修工作。 7、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负责制定和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 撞的安全措施。做好机械设备周边的高压线、障碍物的防护工作。 8、对现场操作司机行使批评、教育、处罚、解聘权力。 9、设备拆除后必须在操作司机个人信息考核管理卡上签署合格或不合格意见。 10、如系承租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应自行与出租单位约定租凭关系及安装、 管理、维护及安全责任。并承担使用人的法律责任。

起重机械施工检查记录表

起重机械施工检查记录表施工类别:□新装□移装□改造□重大维修 设备品种: LD电动单梁起重机 型号规格: 16T-17.61M 产品编号: 410040249 使用单位:邬化夫 施工单位:河南重工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日期: 2010年05月21日 河南重工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检验项目及其内容类 别 是否在 监检机 构备案 1 1设备选型 对照产品文件、合同,检查机械的选型与使用工况匹配 情况是否符合法规和合同要求,防爆起重机上的安全保 护装置、电气元件、照明器材等需要采用防爆要求的, 是否采用防爆型 A 符合 2 2产品技术文 件(1)产品设计文件(包括总图、主要 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动图和电气、 液压系统原理图) A 符合 3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其他 使用维护说明 A 符合 4 (3)型式试验合格说明(按覆盖原则) A 符合 5 (4)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纳入监检范 围的) A / 6 安装改造维修 资格(1)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A 符合 7 (2)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告知书 A 符合 8 (3)现场安装改造维修作业人员 B 符合 9 4施工作业(工艺)文件,包括作业程序、技术要求、 方法和措施等 B 符合 10 5现场施工条 件(1)基础验收证明 B 符合 11 (2)安全距离和红色障碍灯 B 符合

12 (3)大车轨道安装检查 B 符合 13 6部件施工前 检验(1)主要零部件合格证、铭牌 B 符合 14 (2)安全保护装置合格证、铭牌、型 式试验证明 B 符合 15 (3)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几何尺寸 B 符合 序号检验项目及其内容类 别 是否在 监检机 构备案 16 7 部件施工过程与 施工后检验(1)主要受力结构连接检查 B 符合 17 (2)施工后主要受力结构件的主 要几何尺寸 符合 18 (3)钢丝绳及其连接、吊具、滑 轮组、卷筒 B 符合 19 (4)安全警示标识 B 符合 20 8 电 气 与 控 制 系 统 检 验8.1电气设备与控制系统 B 符合 21 8.2电气保 护装置(1)接地保护符合 22 (2)绝缘电阻/ 23 (3)短路保护符合 24 (4)失压保护符合 25 (5)零位保护 B / 26 (6)过流(过载)保护 B / 27 (7)失磁保护 B / 28 (8)供电电源断错相保护 B 符合 29 (9)正反向接触器故障保护 B / 30 9 安 全保护与防护装置检验 9.1 制动器 (1)工作制动器与安全制动器的 设置 A 符合 31 (2)制动器型式、制动性能 A 符合 32 (3)制动器推动器漏洞现象 A / 33 (4)制动轮与摩擦片摩擦、缺陷 和油污现象 A 符合 34 (5)制动器调整 A 符合 35 (6)制动轮裂纹、划痕、凹凸不 平度 A / 36 9.2起重量 限制器(1)起重量限制器设置 A 符合 37 (2)试验 A 符合 38 9.3起升高度(下降深度)限位器 A 符合 39 9.4料斗限位器 A / 40 9.5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 A 符合 41 9.6缓冲器和止挡装置 A 符合 序号检验项目及内容类 别 是否在监检机构 备案 42 承9.7应急断电开关 A 符合

深圳市施工安全系统监督站建筑起重机械的用表2018

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表(2010-1 )

注:1、本表所列“开始作业时间”必须为法定工作日;上午时间为8:00-13:00,下午为13:00-18:00 ; 2、安装单位应当在建筑起重机 械安装(拆卸)前2个工作日,告知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3、告知资料复印件加盖安装单位公章;4、本表所列事项发生变更的,必 须办理告知变更手续;5、本表一式二份,一份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留存,一份经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盖业务专用章后作为受理回执,安装告知的安装单位凭此回执到法定检验机构办理该机械的监督检验手续。 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变更表(2010-1)

注:1、变更内容仅限于本表所列,变更内容超岀本表范围的,必须重新办理安装(拆卸)告知手续;2、变更“开始作业时间”的,变 更后的“开始作业时间”必须为法定工作日,安装单位必须在原告知(或最后一次变更告知)的“开始作业时间”及变更后的“开始作业时间”前2个工作日,告知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3、本表一式二份,一份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留存,一份经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 盖业务专用章后作为受理回执,未加盖业务专用章的,视为未办理变更手续;4、未按《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 告知表》和《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变更表》规定的内容进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2010-1 )

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变更表(2010-1 )

使用单位、总承包单位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生产职责

使用单位、总承包单位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生产职责

使用单位、总承包单位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生产职责 一、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4、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5、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进行投入使用。 7、组织有关单位对起重机械进行安全验收。 使用单位应当对在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修和保养记录移交出租单位。 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顶升的,使用单位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后,即可投入使用。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二、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除所需的条件。 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3、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工作操作资格证书。 4、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7、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及维护保养制度

XXX项目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及维护保养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充分提高现有设备合理使用效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及集团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2本管理细则适用XXX集团有限公司XXX公司所辖区域公司、分公司、经营部管理的项目。本细则所称大型机械设备,是指建筑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及物料提升机。 3各分公司、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机械设备管理员,有条件的经营部也应该配备机械设备专职管理员,对其所属设备进行专业管理,专职机械设备管理员必须持有有效设备管理员证。 二、设备购置与租赁 1、大型机械设备的采购:大型机械设备的采购应选择质量可靠、信誉良好、服 务到位并具备相应资质的大型生产厂家。 2、大型机械设备的租赁:大型机械设备的租赁应选择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设 备较新,符合公司要求的租赁公司。 3、公司每年将对设备的采购、租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审,对产品质量不稳定、 服务水平低等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合作单位将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录,禁止合作。 4、严禁使用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 1)、租赁设备:使用年限超过 5 年的施工电梯,使用年限超过 7 年的塔吊; 2)、自有设备:使用年限超过 10 年的QTZ80 (含QTZ80 )以下塔吊; 使用年限超过 15 年的QTZ125(含QTZ125)以上的塔吊,使用年限超过 8 年的施工升降机; 3)高度超过 60m 的建筑,严禁使用 QTZ40(含 QTZ40)以下塔吊; 4)、高度超过 30m 的建筑,严禁使用龙门架式物料提升机; 5)、严禁购买天轮对重式施工升降机。 严禁租赁南海聚龙、南海业豪、南海高达品牌的塔吊。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说明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说明 ——黔西县住建局安监站 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备案所需资料: (一)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明; (二)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 (三)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特检所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安装公司、使用单位、监理三方验收报告); (四)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 (五)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六)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安装单位告知书及安装单位资料 (八)使用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九)安装塔吊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 注:(一)产权备案: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即“产权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应当向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产权备案。产权单位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向设备备案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产品合格证; 4、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 6、设备备案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七)安装单位资料:1、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4、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5、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上岗证; 6、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8、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八)其他资料: 1、场地图; 2、基础混凝土试压强度报告、基础检测报告; 3、预埋件、隐蔽点检查记录; 4、起重设备检修记录、交接班记录; 5、地螺栓合格证明; 6、起重设备超年限评估证明。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精选文档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安装人员要工作岗位明确,作业职责明确,即要坚守岗位,又要互相配合,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塔机安全技术措施规定,集中精力,全神贯注地工作。 2、塔机安装完后,未经“安装质量检测试验”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3、塔吊安装质量检测试验合格后,将安全操作规程标牌、塔机性能标牌和安装验收标牌,挂于醒目处,以提醒操作人员和其它人员。 4、塔式起重机司机上岗,要持有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经项目部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5、塔式起重机司机要正确合理地操作,做到“四懂三会”。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6、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有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7、保证使用的吊索、具及吊运方法符合要求,并按正常各级保养检查使用钢丝绳、吊索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各种吊具和索具。 8、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必须用索具或专用器具。 9、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上吊点。在吊运过程中,使吊运的物品保持水平,不准偏斜,更不许长度方向朝下,以免在吊运过程中,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动等原因从捆扎中抽出掉下,发生事故。 精选文档 10、司机要了解所吊重物的准确实际起重量,不可以估算为依据。

11、禁止在非工作风力下作业。可在 6 级风以下,风速小于 ll-13m/s, 风的 压力约 105pa 工作。在操作过程中,如遇有大风( 6 级以上)、大雨、大雪、大雾(能见度小于 10m)天气要停止工作。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严禁酒后操作。 12、塔吊指挥必须配备对讲机。司机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时要精神集中。 13、司机必须严格按起重机性能表中规定的起重量进行工作,不许超载使用。 14、起重机不得斜拉或斜吊物品,并严禁用于拔拉等类似的作业。 15 、工作中塔梯上严禁有人,并不得在工作中进行调整或维修机械等作业。 16、工作时严禁闲人走进臂架活动范围内。 17、液压系统安全阀数值,电气系统保护装的调整数值及其它机构,结构部件调整值(如制动器、限位开关等)均不允许随意更动。 18、塔机作业完毕后,回转机构松闸,升起吊钩,小车停在臂架端处,即最大幅度处。 19、在工程施工中及时关注当地的气象信息。如遇台风天气,禁止塔吊作业,将塔吊臂转至与台风吹来的方向—致,并将吊钩降至地面,与地上的固定重物相连接,防止台风吹动塔吊臂自由转动。 精选文档 20、在塔吊定时维修之外还应对各机构的制动器、变速箱、减速箱等要注 、、八 意 加油,对钢丝绳要检查断丝及松股现象,各螺栓的松紧程度及各机构的运转是否正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理流程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理流程 一、责任单位: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建筑施工企业) 二、申报时限: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 三、办理流程: 步骤1、取得《使用登记申请表》;(点击“附件下载”) 步骤2、填写申请表并加盖申请登记单位公章; 步骤3、办理设备检验检测及验收手续,经工程项目部监理、区安监站对检测情况、设备操作人员持证情况、设备安全保险装置及安全防护情况予以确认后,监理人员、安监员及安监分站站长在《使用登记申请表》对应栏签署意见。 步骤4、将《使用登记申请表》及以下资料复印件登记交市安监站技术室审核: (1)产权备案证;(需提供原件,办理时由市安监站暂扣,待使用单位办理了使用登记注销手续后归还产权单位) (2)租赁合同、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3)安装(拆卸)企业资质告知登记证明; (4)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5)验收资料(设备进场验收、基础设计及验收、安装或拆除工程验收) (6)机械安装、拆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多塔作业时,还应单独组织制定并实施防碰撞安全措施,要有安全操作交底记录) (7)产品出厂合格证及监督制造检验证明; (8)机械工、司机、司索工、指挥工特种作业证书;

(9)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需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 (10)安全施工技术交底资料 (11)使用单位设备管理机构人员组成情况;(应指定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办理时限:对申报资料齐全、合格的申报设备,七个工作日内核发使用登记证明(遇繁忙阶段或特殊情况顺延)。 五、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以上工作程序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切实做好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管理,对于忽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不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的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应急预案

XXX项目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应急预案 (效果图) 编制: 审核: 审批: 日期:年月日

目录 一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1) 二应急策划 (1) 2.1项目概况 (1) 2.2塔吊布置及选型 (1) 2.3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图 (1) 2.4重大事故(危险)发展过程及分析 (3) 2.5突发事件风险分析和预防 (3) 2.6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及风险分析 (3) 2.7突发事件及风险预防措施 (3) 2.8法律法规要求 (5) 三、应急准备 (5) 四、应急响应 (8) 五、塔吊倾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 六、现场恢复 (10) 七、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10)

一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 二应急策划 2.1项目概况 2.2塔吊布置及选型 考虑现场条件,在充分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对垂直运输设备进行优化设计以节省成本费用。现场安装2台TC6012型塔吊、1台TC7015型塔吊、1台6513型塔吊。 为最大限度的满足施工需要,拟将塔吊位置作如下确定: 其中 1#塔吊布置于13#楼西北角,塔吊中心距1-36轴4.3m处,对应地质勘察报告

起重机械设备办理使用登记手续需提供资料(2013新)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爬架、吊篮)办理使用登记手续需提供资料 (按以下顺序整理) 1、使用登记申请表(一式3份); 2、开工条件审查表(一式2份); 3、安装(拆卸)告知表(1份),顶升、加节、附着时需注明顶升前后高度、标准节个数和附着道数,并有标准节、附着进场验收记录; 4、使用登记注销表(上一个项目)原件,需使用登记部门盖章(1份); 5、产权登记备案证明(外省设备另需入湘登记证明); 6、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7、租赁合同(要求是公司签订、内容详实,法人亲笔签名或授权给代理人签名、盖公章)、租赁单位营业执照; 8、安拆合同(要求是公司签订、内容详实,法人亲笔签名或授权给代理人签名、盖公章)、安装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专项安拆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按程序由安装、总包单位公司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审批);高度超36m进行专家论证、签到表; 10、基础验收表(含基础方案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施工电梯安装在地下室顶板上面的需提供专项加固方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复核确认,基础验收表上“其它需说明的内容”一栏需简单说明现场搭设情况并附照片粘贴于后)、安装自检表、安装验收记录表等; 11、设备检测报告(施工电梯附防坠安全器检测报告); 12、安装、拆卸、维修、司机、指挥、信号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有关证件四证合一(上岗证、网上查验情况、身份证和本人照片复印在一张纸上),附委派书或任免书,施工、监理部签字、盖章确认; 13、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制度; 14、进场验收记录。 注意:1、资料建立时间顺序为:租赁合同、安拆合同、安拆方案(专家论证)、基础验收表、安装告知表、安装自检表、设备检测报告、安装验收记录表。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建质[2008]76号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包括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使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并建立数据库。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提供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查询服务。 第四条出租、安装、使用单位应当按规定提交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诚信考核制度。 第五条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应当向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 第六条产权单位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向设备备案机关提交以下资料:(一)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三)产品合格证; (四)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五)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 (六)设备备案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第七条设备备案机关应当自收到产权单位提交的备案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

日内,对符合备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编号,向产权单位核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编号规则见附件一。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机关不予备案,并通知产权单位: (一)属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制造厂家或者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第九条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变更时,原产权单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注销手续。设备备案机关应当收回其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原产权单位应当将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移交给现产权单位。 现产权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手续。 第十条建筑起重机械属于本办法第八条情形之一的,产权单位应当及时采取解体等销毁措施予以报废,并向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第十一条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前,应当将以下资料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 (一)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二)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三)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四)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五)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六)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七)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制定本规定。 1.2 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1.3 本规定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详见4.1条),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2 职责 2.1 安全生产处 2.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2.1.2 负责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管理规定; 2.1.3 负责审核公司自有建筑起重机械的采购计划和报废的鉴定、报批及报废后的处理工作; 2.1.4 负责建立公司自有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和台账; 2.1.5 审核机具租赁站的建筑起重机械大修计划,组织大修后的验收工作;审批中修计划;监督建筑起重机械的日常维修; 2.1.6 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前的检测和备案登记工作及日常的安全检查; 2.1.7 参与重大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一般建筑起重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2.1.8 会签《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施工方案》; 2.1.9 监督直属项目部建筑起重机械基础预埋件及附墙件的验收工作。 2.1.10 抽查二级公司、区域公司建筑起重机械基础预埋件及附墙件的验收工作。 2.2 机具租赁站 2.2.1 负责公司自有建筑起重机械日常管理、维修、保养,做好

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科学管理,保证机械设备完好和安全运行; 2.2.2 落实建筑起重机械采购计划并建立档案; 2.2.3 负责公司自有建筑起重机械大、中修计划的编制和落实,并保存相关记录; 2.2.4 负责编制公司自有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运行方案,并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进出场和安装、拆卸工作,负责进行使用前的检验工作; 2.2.5 参加公司自有建筑起重机械基础预埋件和附墙设置的隐蔽验收; 2.2.6 负责公司自有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运行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培训,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遵守规程操作; 2.2.7 参与公司自有大型机械设备报废的鉴定及处理工作; 2.2.8 机具租赁站应建立严格的单机考核制度、运转台时记录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及上报制度,记录每天工作内容和机械运转情况。 2.2.9 机具站负责公司自有建筑起重机械基础预埋件、附墙件的购置或加工、安装就位,并按说明书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自检。 2.3 二级公司、区域公司 2.3.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本单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负责; 2.3.2 负责制定本单位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制度,明确下属项目部职责; 2.3.3 负责下属单位《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施工方案》的审核工作; 2.3.4 负责监督下属单位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检查、使用和维护工作; 2.3.5 监督下属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基础预埋件和附墙设置的隐蔽验收; 2.3.6 监督下属单位所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运行和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确保遵守规程操作; 2.3.7 负责组织下属单位建筑起重机械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3.8 监督下属项目部对所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基础预埋件及附

起重机械资料审核表

建筑起重机械资料审核表 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监理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一、在起重机械进场安装前,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定期检验报告等文件; 二、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前,检查安装现场施工条件、基础施工资料; 三、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拆卸单位和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省外安装、拆卸单位的入黔备案手续); 四、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安装、拆卸合同和安全协议书; 五、监督安装、拆卸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六、督促使用单位定期检查安全使用情况。 工程监理单位在履行安全职责过程中,发现起重机械资料不齐全或无效或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贵州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筑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出租单位、安装单位、检验检测机构、使用单位、拆卸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及其他与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等活动有关的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程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单位、安装单位、拆卸单位、使用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六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监督管理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拆卸等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受理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建筑起重机械的购置与租赁 第七条为建筑工地提供起重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出租单位购置、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和使用单位购置、租赁、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当是合格产品,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并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境外进口的建筑起重机械的购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出租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安装前,应当到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发生变更的,原产权单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在规定时限内到原备案部门办理备案注销手续,并将有关资料移交现产权单位,新产权单位应按照规定重新办理起重机械备案手续。原备案部门应将原起重机械备案证明予以收回。 省外建筑起重机械进入我省的,产权单位应当将建筑起重机械有关备案资料抄告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九条出租单位应当在出租前对拟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并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向使用单位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第十条建筑起重机械的出租单位应当将起重机械的出租情况告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贵州省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告知表一式两份及相应电子文档;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建筑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考核试题(,内含参考答案)

建筑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考核试题 (请将答案直接填写在考卷上交回,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总得分_______ 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20分,请将每小题正确答案的英文字母直接填写在试题的“”上) 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A. 1; B. 2; C. 3; D. 4 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A. 8; B. 9; C. 10; D. 12 3、《特种设备安全法》第29条规定:特种设备在出租期间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由特种设备 承担。 A.制造单位; B.出租单位; C.安装单位; D.施工单位 4、《特种设备安全法》第39条规定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A. 出租单位; B. 安装单位; C.使用单位; D.施工单位 5、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的规定,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 A. 10; B. 15; C. 30; D. 45 6、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 A. 自检合格; B. 检测日期; C.检测合格; D. 验收合格; 7、建筑起重机械的验收应由组织实施。 A. 检测单位; B. 安装单位; C. 监理单位; D. 使用单位; 8、建筑起重机械经后,即可投入使用。 A. 自检合格; B. 检测合格; C.验收合格; D. 办理使用登记; 9、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应当由负责办理。 A. 产权单位; B. 安装单位; C. 使用单位; D. 总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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