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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防治机构及职责

结核病防治机构及职责
结核病防治机构及职责

结核病防治机构及职责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机构及职责

(一)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

1.按照肺结核临床路径和门诊诊疗规范为全县结核病患者提供门诊和住院诊断与治疗服务。

2.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各相关科室工作职责;建立院内结核病发现、登记、报告及转诊工作程序;将结防工作纳入医疗机构考核内容。

3.设立结核病药品专柜,并按抗结核药品管理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抗结核药品管理。

4.负责肺结核患者治疗期间的随访检查及密切接触者的筛查。

5.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的要求填写《初诊患者登记本》、《结核病患者登记本》、《痰涂片检查登记本》机确诊肺结核患者《病案记录》,负责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专报)信息录入、更新。

6.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健康教育。

7.定期与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沟通,及时将需追踪患者或中断治疗的患者信息等传递给辖区疾控中心。

8.接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业务指导、培训及督导。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协助卫生局制定年度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2.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认真开展季度督导和年终考核.

2.积极协调定点和非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定期掌握我县肺结核患者发现、诊断、治疗和管理等工作进展,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4.负责全县结核病疫情监测,定期完成、上报季度、年度报表,年度工作总结,充分利用数据资料,定期对全县结防工作进行分析评价。

5.负责制定年度药品需求计划,确保国家结核病项目免费药品的及时供应。

6.负责将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传递给其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落实乡镇卫生院对患者的追踪与随访治疗管理。

7.负责对全县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培训。

8.组织对网络报告但未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就诊的肺结核患者进行追踪,对中断治疗的患者进行随访。

9.对实验室痰检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并提供技术支持;

10.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

11.负责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进行工作督导以及肺结核患者随访。

12.其它上级规定的相关工作。

(三)非定点医疗机构

1.建立院内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报告、转诊工作机制;

2.门诊或病房医生发现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要求填写疫情报告卡、并填写三联转诊单,将患者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3.预防保健科(或其他指定科室)每日收集各相关科室的疫情报告卡,并进行网络直报。定期将转诊单寄、送至疾控中心和定点医疗机构;

4.对患者和家属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乡镇卫生院

(1)可开展X线检查的乡镇卫生院的门诊和病房医生,发现疑似肺结核患者需填写疫情报告卡和“三联”转诊单将其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规范化的诊断、治疗;

(2)不能开展X线检查的乡镇卫生院的门诊或病房医生,发现具有可疑肺结核症状者需填写“三联”推荐单将其推荐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检查;

(3)负责本辖区肺结核患者基本信息的上传、下达:将疑似肺结核和确诊肺结核患者的个案信息传递给患者所在村卫生室医生,落实患者追踪及治疗管理等,并定期将村卫生室追踪结果、治疗管理信息传递给疾控中心;

(4)对经村卫生室医生追踪仍未到位的患者进行现场追踪;

(5)负责对村卫生室医生及督导员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6)负责对村级医生和其他督导人员面视下督导服药工作进行现场督导与技术指导;

(7)负责对患者及村民进行健康教育。

2.村卫生室

(1)发现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推荐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2)负责本辖区患者治疗的督导管理,督导按时、按量服药;督促患者定期复查;发现并及时上报患者治疗过程中的药物不良反应;

(3)详细做好患者的治疗记录,患者完成全程治疗后,将《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上交乡镇卫生院;

(4)对乡镇卫生院通知的需要追踪的疑似患者进行现场追踪;

(5)对居民(村民)及患者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

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

1.做好病人发现工作,新涂阳病人发现率达到70%以上。

2.以《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为操作标准,做好病人接诊、登记、报告、诊断、治疗和涂阳患者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到初诊患者、肺结核患者、放射、实验室等相关登记本规范齐全、病人登记信息完整、报告及时准确、病历等医疗文书规范无差错,病人报告率100%,涂阳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85%以上。

3.落实免费政策,对疑似患者实行1次免费痰涂片和1次免费X线胸片检查,对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实行4次免费痰涂片和首尾2次免费X线胸片检查,对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实行国家统一方案的免费抗结核药物治疗,免费标准化疗的患者达到90%以上,新涂阳患者治愈率达到85%以上。

4、严格执行肺结核患者的入院标准,合理控制患者的医疗费用,切实减轻结核病患者的医疗负担。

5.门诊和住院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管理率100%。

6.门诊和住院医师要做好就诊结核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健康宣教工作,包括免费政策、治疗费用、治疗前后咨询、签订患者知情同意书等,做好医患沟通,避免医患纠纷的发生。

7.按照国家结核病实验室诊断标准和操作规程,开展分枝杆菌的涂片、分离培养等实验室工作。

8.做好免费抗结核药物的管理,免费药品处方、发放记录规范齐全,免费药品无过期、霉变、破损等人为损坏现象。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推行DOTS策略,以乡(镇)为单位,DOTS覆盖率达100%。

2.开展日常督导,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督导频次≥1次/月,对乡(镇)卫生院的督导频次≥1次/季度。

3.做好结核病信息管理,做好季度和年度疫情分析,跨区域流动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反馈率达到90%,结核病防治工作报表及时准确率达100%。

4.落实患者的治疗管理,肺结核患者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

5.开展业务培训,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结核病防治人员培训率达到100%。

6.开展患者追踪,追踪到位率达到85%以上,非结防机构报告的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患者总体到位率达到90%以上。

7.开展结核病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估(EQA),痰涂片镜检室间质量保证体系覆盖率达到100%。

8.开展分枝杆菌的涂片实验室工作。

9.开展健康促进,公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10.做好抗结核药品的管理,避免药品浪费。

(三)非定点医疗机构

1.做好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登记、报告,做到患者登记信息与报告信息完整一致,病人报告率达到95%以上。

2.将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时转诊到结核病防治定点医疗机构,病人转诊率达到100%。

3.协助疾控中心收集结核病患者相关信息,配合疾控中心开展结核病患者的追踪工作。

4.在医院内部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结核病防治意识。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乡镇卫生院

(1)落实肺结核患者的管理,对接受治疗的肺结核患者每月至少访视1次,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复查,并做好访视和治疗管理记录,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5%以上。

(2)推荐肺结核疑似症状者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对未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疑似肺结核/肺结核患者、中断治疗的患者进行追踪,并做好追踪记录,患者追踪率达到100%,追踪到位率达到95%以上。

(3)对村卫生室肺结核患者管理进行培训、督导和检查,结核病防治人员培训率100%,督导频次每月1次,年度考核至少1次。

(4)开展社区结核病健康促进活动,社区居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5)设立查痰点的单位开展痰涂片检查工作,为疑似患者免费提供痰涂片检查,疑似患者登记、报告和检查等记录完整规范。

2.村卫生室

(1)做好肺结核患者治疗的督导管理,督促患者按时复查、取药、按期留送合格的痰标本、观察病情变化及药物不良反应,并做好详细记录,“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填写规范率100%。

(2)将疑似肺结核/肺结核患者推荐或转诊到定点医疗机构,协助疾控中心开展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

(3)对实施督导化疗的患者家庭成员或志愿者进行培训、指导和访视,访视频次每2周1次。

(4)向患者和居民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

xx九年制学校____年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群防群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学校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南庄九年制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张富平(校长) 副组长:蔡睿智(政教主任) 成员:张元鹏冯玉龙张元鹏李王长袁文瑾任长洲各班主任 分工如下: 张富平:负责全校结核病总责及经费落实工作 蔡睿智:负责督查结核病健康健康工作的开展 冯玉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 张元鹏:负责组织教师开展结核病主题班会活动 李王长:负责做好师生和学生家长结核病情况统计,严防结核病的传染 袁文瑾任长洲:负责做好班级协调工作,确保安全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具体负责结核病防控工作的实施。 三、工作职责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将结核病防控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校长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结核病疫情报告人;配合卫生部门对校医等有关人员进行结核病防控知识培训;开展结核病防控健康教育;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结核病暴发疫情处置等工作。 四、常规预防措施 1、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展板、黑板报、宣传窗,或开展讲座、播放影像制品等形式,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核心知识包括:(1)肺结核是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2)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带血丝,应当怀疑得了结核病;(3)得了结核病,应当到县级结防机构(设县疾病控制中心)接受核查和治疗;(4)在县级结防机构检查和治疗肺结核,可享受国家免费政策;(5)只要坚持正规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患者是可以治愈的;(6)咳嗽、打喷嚏掩口鼻;(7)不随地吐痰;(8)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9)养成开窗通风习惯;(10)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2、创建良好的学校卫生环境。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特别要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保洁和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3、落实学校健康体检、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和病因追踪制度。 (1)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的检查项目作为学校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每年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并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体检档案。对于通过学校健康体检发现的疑似结核病病例,应当及时告知学生或家长到当地医疗机构检查确诊。 (2)落实由班主任或生活管理员老师负责的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学生是否具有咳嗽、咳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

结核所岗位职责

结核所岗位职责

鞍山市结核防治所各科室岗位职责 一、所办公室: ㈠、拟定工作计划、总结及各种文件等,编写大事记,安排使用会议室,负责各种行政工作会议接待、记录及业务工作会议接待工作;公布行政会议决定、决议和规章制度,传达、督促上级指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负责全所行政文件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督办、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各科室工作的协调;负责复印机管理及资料复印;负责法定节假日所领导带班安排及上报主管部门工作;负责外来办事人员接待工作;负责所长、副所长的所内外联络等工作;保管、使用公章、介绍信、所长名章;负责资质证件管理及年检。 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文书档案、退休、死亡职工档案、设备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结核病防治绩效考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分类、保管和借阅等工作;负责对各科室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的监督和指导;负责对档案的安全保卫和查(借)阅利用工作。 ㈢、住房货币化补贴管理工作。制定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确定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拟定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进行政策宣传和工作反馈;负责信息收集和数据核查;负责货币化补贴金额计算、复核、公示、报批与发放工作。 ㈣、所务公开工作。制定所务公开的实施办法,审定重大公开事项,监督检查《院务公开实施办法》的落实情况,具体指导全所的所务公开工作;所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查、决定公开的内容;及时答复所务公开监督小组所提出的意见和整改要求。 ㈤、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做好登记,转交有关单位办理;发生突发、异常、重大的群体上访事件,要迅速赶到现场,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共同做好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注意收集情况,为有关单位提供信访工作参考。 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科普知识;负责全所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上报和交流工作;落实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职工的奖励政策;保管各类计生档案资料并存档。 二、党务工作部(包括党委办公室、工会、团委): 党委办公室工作: ㈠、负责党委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起草党委工作计划、总结及文件;组织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12988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结核病防治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实行以及时发现患者、规范治疗管理和关怀救助为重点的防治策略。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结核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结核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结核病防治能力建设,逐步构建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防治服务体系。

第四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结核病防治的疫情监测和报告、诊断治疗、感染控制、转诊服务、患者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卫生部组织制定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技术规范和标准;统筹医疗卫生资源,建设和管理全国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对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拟订本辖区内结核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辖区内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指定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统筹规划辖区内结核病防治资源,对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给予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 第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规划管理及评估工作; (二)收集、分析信息,监测肺结核疫情;及时准确报告、通报疫情及相关信息;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等工作; (三)组织落实肺结核患者治疗期间的规范管理;

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材料

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材料 一、什么是结核病 结核病是由结核杆菌侵入人体后引起的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传染病,具有较强的传染性,故人们对结核病产生了很强的恐惧心理。随着科学技术的进展,已经研制出十数种有效的抗结核药物,只要早期发现,正规治疗,是完全可以治愈的。结核杆菌可以侵入人体任何器官,也就是说人体的各种器官都可以发生结核病,但结核杆菌主要通过人体的呼吸道进行传播,所以在人体感染结核杆菌后发生肺结核者占绝大多数。因此,“防控结核,人人有责”。 二、肺结核有哪些常见症状 肺结核病的早期与其他疾病一样,由于病变小而没有明显症状。即使有了症状,也是一些很普通的症状,没有很明显的特点,病人和医生容易忽略。肺结核病的主要症状有:咳嗽、咳痰超过 3 周;发热或胸痛超过 3 周;咯血。有了上述症状后,就是一位“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最好先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或结核病专科医院检查。除了做胸部X 线检查外,一定要作痰结核菌检查。因为检出结核菌就说明找到了病原体,就可以确诊了。早期、正确的诊断是治愈肺结核病的首要条件。但是除了常见的咳嗽、咳痰、咯血、胸痛及呼吸困难等典型肺结核病症状之外,还有几个不典型的表现: 1 、长期低热、久咳不愈 3 周~4 周以上,并经常规治疗无好转; 2、久治不愈的皮肤伤口感染,特别是肛周脓肿,腋下、颈部有包块; 3、产后高热不退,经常规治疗无好转的月经紊乱、闭经; 4、大咳血且不易停止; 5、大量胸腔积液、脓气胸,特别是以前曾患过肺结核又出现上述症状。

三、肺结核的危害 肺结核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们健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如果不及时治疗,对您个人而言会造成肺的损伤,影响您的工作、生活,严重的甚至会危及您的生命;同时还有可能会传染您的亲人和朋友。如果得了肺结核没有按疗程完成正规治疗,极有可能转化为难治的耐药结核。 四、结核病是如何感染、发病和传染的结核病的传染源主要是痰涂片阳性的肺结核排菌病人,结核菌主要通过飞沫传播,肺结核病人主要通过咳嗽或打喷嚏等把含有结核菌的微沫散播于空气中,健康人吸入含有结核菌的微沫可受到结核菌的感染。健康人受到结核菌感染后,不一定发病,是否发病取决于结核菌的毒力和身体抵抗力的强弱,人体初次感染结核菌,通常无任何症状,但当抵抗力下降时可发病。 五、如何预防结核病 1 、房间要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据统计,每十分钟通风换气一次,4?5次后可以吹掉空气中99%的结核杆菌。 2、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洗漱用具专人专用,勤洗手,勤换衣,定期消毒等。 3、咳嗽、打喷嚏时应用纸巾捂住口鼻,痰要用纸包好焚烧,不要随 地吐痰。避免结核病菌通过飞沫传染其他人. 4、加强体育锻炼,生活要有规律,注意饮食营养和睡眠充足,保持 健康心理,增强机体抵抗力,尽量减少发病机会。 黄姑小学

结核病工作职责-方案

督导管理人员的职责 1.应根据患者实际情况确定服药地点和时间,面视患者服药。 2. 患者如未按时服药,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 每次督导服药后按要求填写“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 4. 一旦发现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或中断用药等情况,及时报告结防所。 5. 督促患者定期复查,协助收集痰标本。 6. 患者完成全程治疗后,应将“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上交至乡镇卫生院,转送至县结防机构归档保存。

结核病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乡镇结核病防治工作,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结核本乡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结核病流行与防治工作现状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为全球所关注。我国是世界上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患者数量居世界第二位结核病已被国家列为重点控制点的重大疾病之一。本乡镇结核病疫情的波动有几个特征:一是外来流动人口导致新发病例的增加、管理难度加大;二是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完成疗程;三是多耐药结核病的增加使结核病治愈变得更加复杂;四是结核病合并其他疾病的双重感染使结核病难以治愈。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结核病防治力度,全面有效的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把结核病对人民健康的危害以及对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指导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卫生部门管理,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结核病人发现和结核病人定点治疗 工作 因地制宜、条块结合,落实病人的督导管理和健康教育。 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提高防治效果。 加强结核病防治宣传培训,提高市民健康知识知晓度和主动就诊意识。 (一)实行结核治疗费用“收、减、免”政策,控制传染源。 二、总体目标 (一)建立和完善本乡镇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二)以乡镇为单位实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覆盖率达到100%,并不断提高内涵质量。(三)完成本乡镇肺结核病人治疗任务。 三、工作指标 进一步减少结核病感染、患病和死亡,切实降低结核病疾病负担,提高人民群众讲课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村卫生室对可疑肺结核及肺结核病人的转诊率、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归口诊治率达到95%以上;新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规则治疗率达到95%。 (二)新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患者村负责督导管理的覆盖率达到85%。 (三)新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的治愈率达到85%以上。 四、主要措施 (一)健全结核病防治网络,提高结核病防治能力 根据预防归口、功能对应、防治结合、归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不断加强本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及结核病防治网络的建设,充实和稳定结核病防治专业技术队伍,提高防治技术水平。结核病诊治指定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谁治疗、谁管理”的防治工作原则,落实结核病病人资料的规范管理,执行结核病标准化疗方案,加强对病人健康教育,实施定期配药、定期复查及服药监测等管理工作,确保治疗效果。 开展辖区内结核病人的化疗督导管理及健康教育。对辖区内新发现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必须明确专人承担化疗督导管理。病人所在的单位也要督促病人及时就诊,使病人得到全程、规范治疗。 (二)积极发现和治疗肺结核患者

学校结核病报告管理制度

学校结核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固定专(兼)职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三、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四、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要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五、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宣传栏、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卫生疾控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六、学校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宿舍要经常通风,设置防蚊灭蝇设施。 七、学校坚持晨检、午检制度 1、每天早自习时前20分钟、下午上课前20分钟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身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 2、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

3、及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 4、通知学生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 5、校主管领导,超过3人要上报区卫生防疫站、教育局。 6、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7、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 8 、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9、坚持开窗通风制度,每天派专人负责教室的开窗。 10、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后勤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的消毒。 11、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昂区第一小学校

结核病防治工作制职责

晨光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 为了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控制学校结核病重大疫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加强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根据学校的特点,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 二、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及时发现结核病等传染病患者。认真做好新生入校体检和每年的教职员工健康检查工作,并将结核病检查列入学生以及教职员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 对查体发现的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者,要督促其及时到市结防机构进一步复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三、做好在校学生的结核病治疗和管理工作。对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实行休学隔离治疗。传染性消失后,凭本市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的诊断证明方可复学;非传染性病人在治疗期间可以继续上学,其治疗在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的指导下,由我校校医负责,执行“监督化疗”,确保规则用药。

四、加强结核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对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痰中带血或低热、盗汗的学生应高度怀疑其结核病的可能,应立即报告,并动员其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检查确诊。 五、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扫与消毒工作,教室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减少结核病的感染和传播机会。 六、通过健康教育课、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学校师生进行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七、对因玩忽职守,造成结核病暴发流行的责任人,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东莞市清溪晨光学校 2017年3月2日

最新结核病防治管理工作制度

结核病防治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控制学校结核病重大疫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加强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根据学校的特点,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 二、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及时发现结核病等传染病患者。认真做好新生入校体检和每年的教职员工健康检查工作,并将结核病检查列入学生以及教职员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 对查体发现的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者,要督促其及时到市结防机构进一步复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三、做好在校学生的结核病治疗和管理工作。对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实行休学隔离治疗。传染性消失后,凭本市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的诊断证明方可复学;非传染性病人在治疗期间可以继续上学,其治疗在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的指导下,由我校侯立伟主任负责,执行“监督化疗”,确保规则用药。 四、加强结核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对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痰中带血或低热、盗汗的学生应高度怀疑其结核病的可能,应立即报告,并动员其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检查确诊。 五、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扫与消毒工作,教室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减少结

核病的感染和传播机会。 六、通过健康教育课、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学校师生进行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七、对因玩忽职守,造成结核病暴发流行的责任人,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基本措施: 1.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 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展板、黑板报、宣传窗,或开展讲座、播放影像制品等形式,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核心知识包括:(1)肺结核是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2)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带血丝,应当怀疑得了结核病;(3)得了结核病,应当到县(区)级结防机构接受检查和治疗;(4)在县(区)级结防机构检查和治疗肺结核,可享受国家免费政策;(5)只要坚持正规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患者是可以治愈的;(6)咳嗽、打喷嚏掩口鼻;(7)不随地吐痰;(8)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9)养成开窗通风习惯;(10)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2.创建良好的学校卫生环境。

结核病的防治知识

结核病的防治知识 教学目的:使村医及村民了解结核病的防治知识 教学难点:结核病危害及传播途径 教学重点:结核病的防治知识 教学内容: 一、什么是结核病 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结核病可以发生在身体的任何部分,最常见的是肺结核。肺结核的主要症状是咳嗽、咳痰、痰中带血、午后低烧、胸痛、食欲不振、疲乏和消瘦。 二、肺结核的危害 肺结核是传染性疾病,如果不及时治疗,对您个人而言会造成肺的损伤,影响您的工作、生活,严重的甚至会危及您的生命;同时还有可能会传染您的亲人和朋友。如果得了肺结核没有按疗程完成正规治疗,极有可能转化为难治的耐药结核。 三、肺结核是如何传播的 肺结核患者在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时,会把带有结核菌的飞沫播散到空气中,周围人群吸入带有结核菌的飞沫即可能受到传染。健康人可能通过吸入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喷出的飞沫而被感染。但是,一般人感染结核菌后不会发病,只 有身体抵抗力低的时候才会发病。感染结核菌的人群一生中发生结核病的概率约为10%。感染结核菌但不发病的人不会传染他人。

四、肺结核的预防 1、病人居室开窗受阳光照射,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病人的衣物、被褥要经常洗晒。 3、病人的餐具可煮沸消毒。? 4、病人不要随地吐痰,要将痰吐在纸上烧掉。 5、有传染性的病人在隔离期不要到公共场所去活动,也不要近距离对别人咳嗽、高声谈笑,咳嗽、打喷嚏时要用手帕或手巾掩口鼻,以免传染给他人。 6、当家中出现传染性强的排菌肺结核病人时,要弄清楚家庭其他成员是否也感染上结核菌。家庭中其他成员应及时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检查,以便早发现,早治疗。尤其是老人、儿童机体抵抗力较低,容易感染上结核病。 7、平衡饮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8、新生儿及时接种卡介苗。 9、对15岁以下儿童接触者,作结素试验,反应强阳性者20mm 以上,考虑预防性服用异烟肼3-6个月。 10、戒烟。

结核病防治科职责

结核病防治科职责 一、制定全县结核病防治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对肺结核患者发现、治疗、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价。 三、负责收集、核对、上报、分析和反馈本地区结核病防治信息,指导和协助县区开展结核病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四、对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转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指导,对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处理。 五、实施和推广国家结核病实验室诊断标准和操作规程,开展分枝杆菌的涂片、分离培养,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开展药物敏感性试验等实验工作,开展结核病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组织实施本地区结核病实验室质量保证工作,对县级结核病实验室工作和生物安全进行检查和指导。 六、组织开展对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和医疗机构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 七、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活动。 八、制定抗结核药品和设备的需求计划,及时供应和调剂药品,设立药品和设备账目,专人管理。 九、负责对县级机构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督导检查和评价。 十、配合开展结核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工作。

痰检医生职责 1、凡来卫生院就诊,胸片检查有异常阴影、结核症状为大于等于2周都要给做痰涂片的检查。 2、痰检医生应告诉病人留取合格痰涂片(即时痰、清晨痰、夜间痰)的方法,保证其提供的痰是肺深部咳出的粘性脓性的痰。 3、按时对病人进行复查,初治病人在2、5、6月,复制病人在2、5、6、8月。 4、规范痰检、按规定保留记录、痰涂片以备核实诊断和质量控制考核。 5、对于儿童胸片检查异常、涂阳病人密切接触者或其它疾病鉴别诊断的病人要做结核菌素试验。 6、对未履行以上职责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等处罚,对认真履行职责者,给予一定等级的行政奖励或一定数额的奖金鼓励。

结核病管理制度

结核病管理制度 大阳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医院 2015.8.1

结核病管理职责院长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预防保健科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接诊医生负责肺结核病人的登记,预防保健科负责肺结核病人的报告、转诊。 一、发现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在报告的同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由病人携带,一份由预防保健科备案,一份由预防保健科送达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并将病人转送至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预防保健科每天核查报告和转诊情况。 二、医院首诊医生要提高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警觉性。 三、对于接诊的可疑症状者进行X线检查和痰涂片检查。 四、医院不具备查痰条件,直接转送至城区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确诊和治疗管理。

转诊/推荐制度 一、建立门诊登记本、放射门诊登记本。 二、发现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在报告的同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由病人携带,一份由预防保健科备案,一份由预防保健科送达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并将病人转送至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预防保健科每天核查报告和转诊情况。 三、对住院病人应及时报告,出院后立即转送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继续治疗和管理。

报告制度 一、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要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完整填写《肺结核病例登记报告卡》,上报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对具有咳嗽、咳痰一周(或一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应在肺结核病例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及时将病人转诊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开抗肺结核药处方。并将转诊联系单第二联与报告卡交往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留转诊存根以备查。 三、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抢救,需住院治疗的,由市第三医院收入住院。 四、预防保健科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每月与疾控中心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五、要求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以上,转诊到位率100%以上。

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

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 为了有效做好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有效管理,保障人体健康,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X为你带来了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一起来看看吧。 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篇一 第一条为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染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根据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结核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有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结核病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归口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和 结核病防治机构的建设,制定结核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结核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定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作为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将必要的结核病防治经 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第七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抗结核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将抗结核药品纳入处方用药管理。

第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结 核病防治机构和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 第九条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结核病人确诊、登记、报告、治疗、转诊和管理工作,对结核病进行监测、统计、分析和预测,掌握疫情动态,开展有关结核病防治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科学研究、健康教育以及预防性肺结核病体检。结核病防治机构对未愈出院的肺结核病人,实施全程督导化疗或全程管理化疗。 第十条结核病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登记、诊治需住院治疗的肺结核病人,并在肺结核病人出院24小时内提出向结核病防治机构转诊的报告。 第十一条城镇街道、乡村卫生组织发现可疑肺结核病人,应进行登记、报告、转诊;受结核病防治机构的委托,实施对肺结核病人的化疗管理。 第十二条实行肺结核病归口治疗原则。肺结核病人由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其他医疗机构发现肺结核病人应予登记并及时转诊,不得延误;但对危、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立即抢救,待无生命危险时再及时转诊。 第十三条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结核病防治知识

结核病防治宣传知识 一. 我国结核病流行现状 结核病是一种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近年来,由于多发耐药结核,结核菌与艾滋病毒的双重感染和流动人口增多,结核病疫情出现回升,严重危害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我国是世界上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患者数量居世界第二位,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结核病的六大特点:1.感染人数多。2.患病人数多。3.新发患者多。4.死亡人数多。5.农村患者多。6.耐药患者多。二.什么是结核病? “结核病”是由结核杆菌侵入人体引起的一种具有较强的传染性慢消耗性疾病。每个器官和系统都可患病,其中以肺结核最为常见(占所有脏器结核的80%以上)。 三.如何发现肺结核病? (一)肺结核病的常见症状有哪些? 有的可无症状,仅在体检时,X线胸透或胸片中发现。 1.主要症状:咳嗽、咳痰3周以上;发热、胸痛3周以上;咯血。 2.不典型的症状表现:1)长期低热、久咳不愈3周以上,并经常规治疗无好转。2)久治不愈的皮肤伤口感染,特别是肛周脓肿、腋下颈部有包块。3)产后高热不退,经常规治疗无好转的月经紊乱、闭经。4)大咳血且不易停止。5)大量胸腔积液、脓气胸、特别是以前曾患过肺结核又出现上述症状。 3.常见的肺结核病的症状有:长时间低热(或午后潮热)、咳嗽、咳痰、盗汗、疲劳、体重减轻、咯血、胸痛等。严重者,可出现气促、呼吸困难。 一个人如果发生以上症状,就必须到结核病防治所验痰或胸透拍片等检查,以便及早发现和及时治疗。开展普查工作,特别是对重点人群,如教师、服务性行业人员、学生、老人等定期进行X线胸透视,有怀疑者一定要进一步检查。 四.肺结核病是如何感染、发病和传染的? (一)肺结核病的传染源:主要是排菌的肺结核病人,特别是未被发现的排菌者是最危险的传染源,但经过合理治疗后,传染性可以大为减少或消除。 (二)肺结核的传染途径: 1.肺结核主要通过空气经呼吸道传染。排菌病人咳嗽、打喷嚏时的飞沫、痰液干燥后含菌的尘埃在空气中,后被人们吸入体内,就可以感染。 2.是也可通过消化道感染。如果使用排菌病人用过而未消毒的食具或吃这类病人剩下的食

结核病防治机构及职责

机构及职责 (一)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 1、按照肺结核临床路径与门诊诊疗规范为全县结核病患者提供门诊与住院诊断与治疗服务. 2、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各相关科室工作职责;建立院内结核病发现、登记、报告及转诊工作程序;将结防工作纳入医疗机构考核内容。 3、设立结核病药品专柜,并按抗结核药品管理工作手册得要求进行抗结核药品管理。 4、负责肺结核患者治疗期间得随访检查及密切接触者得筛查。 5、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得要求填写《初诊患者登记本》、《结核病患者登记本》、《痰涂片检查登记本》机确诊肺结核患者《病案记录》,负责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专报)信息录入、更新. 6、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健康教育。 7、定期与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沟通,及时将需追踪患者或中断治疗得患者信息等传递给辖区疾控中心. 8、接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得业务指导、培训及督导。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协助卫生局制定年度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与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2、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得技术指导与质量控制,认真开展季度督导与年终考核、 2、积极协调定点与非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定期掌握我县肺结核患者发现、诊断、治疗与管理等工作进展,确保完成年

度目标任务. 4、负责全县结核病疫情监测,定期完成、上报季度、年度报表,年度工作总结,充分利用数据资料,定期对全县结防工作进行分析评价。 5、负责制定年度药品需求计划,确保国家结核病项目免费药品得及时供应. 6、负责将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得肺结核患者得信息传递给其居住地得乡镇卫生院,落实乡镇卫生院对患者得追踪与随访治疗管理。 7、负责对全县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结核病防治工作得培训。 8、组织对网络报告但未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就诊得肺结核患者进行追踪,对中断治疗得患者进行随访。 9、对实验室痰检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并提供技术支持; 10、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 11、负责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进行工作督导以及肺结核患者随访。 12、其它上级规定得相关工作. (三)非定点医疗机构 1、建立院内肺结核患者与疑似肺结核患者报告、转诊工作机制; 2、门诊或病房医生发现肺结核患者与疑似肺结核患者,要求填写疫情报告卡、并填写三联转诊单,将患者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得诊断与治疗; 3、预防保健科(或其她指定科室)每日收集各相关科室得疫情报告卡,并进行网络直报.定期将转诊单寄、送至疾控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 4、对患者与家属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乡镇卫生院

结核病防治知识试题及答案

结核病防治知识试题及答案 1.1993 年4 月23 日,在伦敦召开的第46 届世界卫生大会上,世界卫生组织史无前例地宣布了什么? A. 全球结核病处于紧急状态 B.遏制结核病行动刻不容缓 C.信守承诺控制结核病 D.建立遏制结核病伙伴关系 2. “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是哪一天? A.4月7日 B.4月25日 C.3月24日 D.12月1日 3. 据2000 年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估算,我国约有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多少? A.150 万 B.450 万 C.600 万 D.84 万 4. 国务院办公厅什么时间下发了《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 年)》? A.2001 年10 月13 日 B.2000 年12 月21 日 C.2001 年3 月24 日 D.2000 年3 月24 日 5. 我国目前的结核病病人数量居世界第几位? A.第一位 B.第二位C第三位 D.第四位 6. 肺结核病人最常见的症状是下列哪一个? A.咳嗽、咳痰 B.恶心、呕吐C午后低热 D.疲乏无力 7. 当你或者家人咳嗽、咳痰超过 2 周时,应该怎样做? A.自己购买止咳药缓解咳嗽症状 B.认为是慢性咳嗽,不予理睬 C.立即到结核病防治机构就诊,并按医生的要求留痰检查 D.以上都正确 8. 肺结核可疑症状的患者应该留几次痰进行痰菌检查? A.1次 B.2次 C.3次 D.4次 9. 肺结核病人的确诊标准是什么? A.痰结核菌的检查 B.查血白细胞 C.查尿 D.查肝、肾功能 10. 政府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提供免费检查,主要包括: A.痰涂片检查和X线胸片检查 B.CT检查 C.B型超声波检查(B超) D.痰普通培养检查 1 1 .全程督导化疗的定义是什么? A.全程的化学疗法 B.短程化学疗法 C.监测下短程化学疗法 D.医务人员监督下短程化学疗法 12. 抗结核治疗必须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A.早期、联合 B.早期、联合、适量、规律 C.早期、联合、规律、全程 D.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 13. 新感染的结核病人如果坚持进行了DOTS治疗,至少有多少可以被治愈? A.20% B.40% C.60% D.85% 14. 肺结核病是由什么引起的? A.肺炎双球菌 B.结核分枝杆菌C病毒 D.肺吸虫 15. 何种结核病人具有传染性? A.骨结核 B.痰涂片阳性肺结核C结核性脑膜炎 D.肠结核 16. 传染结核的主要途径: A.输血 B.共用碗筷C握手D.咳嗽 17. 防治结核主要的措施: A.发现病人,治愈传染源 B.预防用药 C.接种卡介苗 D.以上都是 18. 结核成功治疗的关键是: A.间断治疗 B.规律治疗 C.随意治疗 D.以上都不正确 19. 抗结核治疗中途停药可导致: A.治愈 B.治疗失败和耐药C治疗成功 D.以上都不正确

乡镇村卫生室结核病管理职责

乡镇、村卫生室结核病管理职责 乡镇(社区)级 1、对肺结核患者进行治疗管理。 2、对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结核病治疗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和检查。 3、收集有关信息,负责本单位及所辖区域内的疫情报告工作。 4、推荐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开展对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并做好相关记录。 5、设立查痰点的单位开展痰涂片检查工作。 6、负责对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的培训。 7、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开展健康促进活动。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1、对肺结核患者的治疗进行督导管理,观察病情变化及药物不良反应,并做好详细记录。 2、督促患者按时复查、取药,按期留送合格的痰标本。 3、推荐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到县(区)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就诊,协助开展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并做好相关记录。 4、对实施督导化疗的患者家庭成员或志愿者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 5、向患者和公众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 医疗机构 1、对初诊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及转诊。 2、负责对危重肺结核或严重合并症患者的救治,对出院患者及时转诊。 3、负责在医院内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 4、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的督导和指导。

4. 抗结核治疗方案 4.1 初治活动性肺结核化疗方案 初治涂阳和初治涂阴(含未查痰)肺结核病人均采用此方案治疗。 (1)2H3R3Z3E3/4H3R3 强化期: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隔日1次,共2个月。 继续期:异烟肼、利福平隔日1次,共4个月。 (2)2HRZS(E)/4HR 强化期: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链霉素(或乙胺丁醇)每日1次,共2个月。 继续期:异烟肼、利福平每日1次,共4个月。 4.2 复治涂阳肺结核化疗方案 (1)2H3R3Z3E3S3/6H3R3E3 强化期: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链霉素隔日1次,共2个月。 继续期: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隔日1次,共6个月。 (2)2HRZES/6HRE 强化期: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链霉素每日1次,共2个月。 继续期: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每日1次,共6个月。 6.不良反应处理原则及预防 6.1 处理原则 根据药物不良反应的类型及严重程度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对出现的不良反应及处理应在病历上做好记录,督促患者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对轻微不良反应(无实质性脏器损伤),可在医护人员的密切观察下继续抗结核治疗,同时采取对症处理并报告上级医生;对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嘱患者立即到医疗机构救治。 6.2 不良反应的预防 抗结核治疗前,要了解患者的药物过敏史、肝肾疾病史,必要时做肝肾功能检查,对有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要根据肝肾功能情况选择抗结核药物种类及剂量;用药前向患者详细说明服用抗结核药物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其处理方法。 耐多药结核(MDR-TB)治疗与管理 7.1依据既往用药史和/或药物敏感试验采用标准治疗方案或个体化治疗方案。

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

龙坝中学结核病防治管理工作制度为了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控制学校结核病重大疫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加强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根据学校的特点,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 二、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及时发现结核病等传染病患者。认真做好新生入校体检和每年的教职员工健康检查工作,并将结核病检查列入学生以及教职员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 对查体发现的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者,要督促其及时到市结防机构进一步复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三、做好在校学生的结核病治疗和管理工作。对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实行休学隔离治疗。传染性消失后,凭本市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的诊断证明方可复学;非传染性病人在治疗期间可以继续上学,其治疗在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的指导下,由我校侯立伟主任负责,执行“监督化疗”,确保规则用药。 四、加强结核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对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痰中带血或低热、盗汗的学生应高度怀疑其结核病的可能,应立即报告,并动员其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检查确诊。 五、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扫与消毒工作,教室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减少结核病的感染和传播机会。

六、通过健康教育课、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学校师生进行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七、对因玩忽职守,造成结核病暴发流行的责任人,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基本措施: 1.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 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展板、黑板报、宣传窗,或开展讲座、播放影像制品等形式,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核心知识包括:(1)肺结核是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2)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带血丝,应当怀疑得了结核病;(3)得了结核病,应当到县(区)级结防机构接受检查和治疗;(4)在县(区)级结防机构检查和治疗肺结核,可享受国家免费政策;(5)只要坚持正规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患者是可以治愈的;(6)咳嗽、打喷嚏掩口鼻;(7)不随地吐痰;(8)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9)养成开窗通风习惯;(10)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2.创建良好的学校卫生环境。 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特别要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保洁和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材料

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材料 ▲什么是结核病 结核病是由结核杆菌侵入人体后引起的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传染病,具有较强的传染性,故人们对结核病产生了很强的恐惧心理.随着科学技术的进展,已经研制出十数种有效的抗结核药物,只要早期发现,正规治疗,是完全可以治愈的.结核杆菌可以侵入人体任何器官,也就是说人体的各种器官都可以发生结核病,但结核杆菌主要通过人体的呼吸道进行传播,所以在人体感染结核杆菌后发生肺结核者占绝大多数。因此,“防控结核,人人有责”。 ▲肺结核的危害 肺结核是传染性疾病,如果不及时治疗,对您个人而言会造成肺的损伤,影响您的工作、生活,严重的甚至会危及您的生命;同时还有可能会传染您的亲人和朋友。如果得了肺结核没有按疗程完成正规治疗,极有可能转化为难治的耐药结核。 ▲结核病是如何感染、发病和传染的 结核菌主要通过飞沫传播,肺结核病人在其咳嗽,大声说话,打喷嚏时喷出的飞沫中含有结核菌,因此有咳嗽症状的排菌病人是最主要的结核病传染源.健康人受到结核菌感染后,不一定发病,是否发病取决于结核菌的毒力和身体抵抗力的强弱,人体初次感染结核菌,通常无任何症状,但当抵抗力下降时可发病. ▲肺结核病的主要症状有哪些 (一)全身症状: 1、全身不适,倦怠,乏力. 2、发热:病人多表现为低热或午后潮热. 3、盗汗:多发生在半夜及清晨,病人不知不觉醒来,内衣已浸湿. 4、食欲不振,消瘦,体重减轻. (二)呼吸系统症状: 1、咳嗽,咳痰:是肺结核病最常见的早期症状,开始为轻微或短促的干咳,可伴有少量粘液痰,常不引起病人的注意,常误认为感冒,气管炎随着病情的进展,痰量渐增多,多为黄白色或黄灰色粘痰. 2、咯血及血痰 3、胸闷,胸痛. 4、气急. 因此,凡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咯血和血痰,胸痛2周以上,发热2周以上等症状中的任何一项,就应怀疑是否得了结核病,必须到正规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检查. 特别注意!结核病人必须到正规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治疗,并且结核病是完全可以治愈的。 ▲如何预防结核病 1.房间要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据统计,每十分钟通风换气一次,4~5次后可以吹掉空气中99%的结核杆菌. 2.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洗漱用具专人专用,勤洗手,勤换衣,定期消毒等. 3.咳嗽、打喷嚏时应用纸巾捂住口鼻,避免结核病菌通过飞沫传染其他人. 4.加强体育锻炼,生活要有规律,注意饮食营养和睡眠充足,保持健康心理,增强机体抵抗力,尽量减少发病机会。 ▲国家主要免费政策 我国对初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免费提供胸片和痰涂片检查,对治疗期间随访的肺结核患者免费进行痰涂片检查,对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免费提供治疗期间的主要抗结核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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