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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育政策的发展变迁

我国生育政策的发展变迁
我国生育政策的发展变迁

主题:政策变迁和政策调整

结合下文新中国不同时期的生育政策,回答文后问题。

我国生育政策的发展变迁

我国是人口大国,人口政策始终是关系到国家富强、民族昌盛和人民幸福的基本国策。而如何结合国情制定适宜的生育政策,无疑是解决我国人口问题的关键。

1.新中国早期的生育政策

1949年末,全国(不包括台湾省和港澳地区)总人口为54167万人,出生率为16‰,死亡率为20‰,自然增长率为16‰,总和生育率为6.14。1953年中国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截至1953年6月30日24时,中国总人口为60193.8万余人。

1956年9月15—17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上,周恩来总理在《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中指出:“适当地提倡节制生育。”

1957年7月,马寅初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新人口论》,强调为了经济的发展控制人口增长的必要性。

2.我国六十年代的生育政策

1960年4月10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共中央政治局制定的《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纲要》第二十九条规定:“除了少数民族的地区以外,在一切人口稠密的地方,宣传和推广节制生育,提倡有计划地生育子女,使家庭避免过重的负担,使子女受到较好的教育,并且得到充分就业的机会。”

1962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指出: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适当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使生育问题由毫无计划的状态逐渐走向有计划的状态,这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既定的政策。

1968年,国务院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1973年12月11—27日,国务院计划生育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北京召开全国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提出了“晚、稀、少”的计划生育政策。“晚”是指男25周岁以后、女23周岁以后结婚,女24周岁以后生育;“稀”是指生育问隔为三年以上;“少”是指一对夫妇生育不超过两个孩子。

3.我国八十年代以及后的生育政策

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为了争取在20世纪末把全国人口总数控制在12亿以内,中央号召所有党员、共青团员,特别是各级干部,用实际行动带头响应国务院关于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号召,并积极负责、耐心细致地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在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同时,还适当强调晚婚晚育。

1982年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指出计划生育工作要继续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具体要求是:国家干部、职工和城镇居民,除特殊情况经过批准者外,一对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孩子。农村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某些确有实际困难要求生二胎的群众,经过审批可以有计划地安排,但不论哪一种情况都不能生三胎。对于少数民族,也要提倡计划生育,但可适当放宽要求。具体规定由民族自治地方和有关省、自治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报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1982年9月1日,党的十二大,将实行计划生育列为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

1984年4月13日,中共中央批转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指出,根据中国当前的实际情况,为到20世纪末把中国人口控制在12亿以内,要继续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政策,主要是:(1)对农村继续有控制地把口子开得稍大一些,按照规定的条件,经过批准可以生二胎;(2)坚决制止大口子,即严禁生育超计划的二胎和多胎;(3)严禁徇私舞弊,对在生育问题上搞

不正之风的干部要坚决予以处分;(4)对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问题要规定适当的政策。可以考虑,人口在1000万以下的少数民族,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两胎,个别的可以生育三胎,不准生四胎。具体规定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和政府,有关的省、自治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报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1991年5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决定》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争取今后十年平均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2.15‰以内,目标,完成这个控制人口增长的计划目标,对于保证中国现代化建设第二步、第三步战略目标得以实现具有重大的意义。为此,要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现行政策,依法实行计划生育。

2000年3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指出:继续稳定现行的生育政策,争取到2010年末,全国人口总数(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控制在14亿以内,年均人口出生率不超过15‰;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婴儿性别比趋向正常;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普遍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逐步建立调控有力、管理有效、政策法规完备的计划生育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首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地位。该法规定了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应享有的八大权利:(1)依法生育的权利;(2)实行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的权利;(3)获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信息和教育的权利;(4)获得避孕节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的权利;(5)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的权利;(6)获得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奖励、优待、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的权利和平

等发展的权利;(7)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其人身权、财产权不受侵害的权利;(8)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

2004年,国家人口计生委与财政部联合制定《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方案(试行)》。该制度是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的标准进行直接奖励扶助的一项政策。其目的是通过国家政策性奖励扶助,帮助农村部分实行计划生育的老年夫妻缓解生活和养老方面所面临的实际困难。

2006年12月17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全面部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主要任务: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决定》同时还提出了要在2020年将中国人口总量(不含港、澳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控制在14.5亿左右的中期目标。目前,这一政策正在执行中。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网站有关内容编写。)

问题:

1.从政策调整的角度审视,我国生育政策的演变体现了哪些特点?

2.我国生育政策变迁的科学性或合理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3.本案例中透漏出这样的信息:我国生育政策变迁至今,也产生了一些负面的社会效应,试结合这些负面社会效应,说明我国生育政策今后可能的调整方向并简要说明原因。

(可补充查阅相关资料)

【精选】计划生育政策制定的依据

二、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制定的依据 (一)整体政策的依据 一般说来,人口发展状况、原有人口政策、整体的制度安排与结构、经济发展及其战略和人口、资源与环境所形成的人地关系构成人口政策环境,并成为所有参与人的共同信息。依据共同信息,参与人形成有关人口均衡发展的不同战略,在反复出现的博弈中,各种决策规则被参与人不断尝试,进而从众多的决策规则中分离出一种参与人都认可、都相信的共同知识,在供给方形成条文化、客观化的政府规制,并在各参与人处得到实施,从而凝结成共有信念。在各种影响因素当中,一定时期的人口发展状况是人口政策形成的重要依据。原有人口政策以路径依赖的方式影响以后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演变。整体性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也成为选择人口政策的重要环境。由于制度结构中各种制度安排的相互关联,某个特定制度安排的变迁,可能引起其他制度安排的服务需求,导致严重的制度非均衡。经济发展及其战略、人口与资源环境等形成的人地关系内生不同的人口需求,诱发新的规则。 总体来说可以归类为以下三个依据: 1.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和毛泽东、邓小平人口思想是我国制定人口生育政策的思想理论依据任何政策的制定都是在一定的思想理论指导下进行的。有什么样的思想认识路线,就会制定出什么样的政策来。我国的人口生育政策就是在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和毛泽东、邓小平人口思想的指导下制定出来的。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和毛泽东、邓小平人口思想不是就人口谈人口,而是运用唯物论的方法,把人口现象、人口运动及其整个过程放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加以考察,从而既科学地阐明了人口自身的发展规律,也阐明了人口与经济、人口与社会的发展规律,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两种生产”理论、人多也好也坏的两点理论、人口非控制不行的理论、中国是大国也是小国的理论、人均是主要尺度的理论,为我们认识和解决中国人口问题,为我们制定出一个符合中国实际需要的人口生育政策提供了思想理论基础;同时,也为我们在人口问题上统一全国人民的思想认识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武器。 2.我国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现状及其交互作用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制定我国人口生育政策的客观国情依据。 任何一个国家的人口生育政策,都是从自己的国情及其需要出发而制定出来的。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人口大国,人口基数大、素质偏低;经济较为落后,底子薄,人均收入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很多;各种社会设施和社会福利的人均水平处于世界平均水平以下;各种资源总量可观,但是总的人均水平则归于世界上最低行列;自然环境虽然空间较大,但是适宜于人类生存的环境相对紧张,环境的人口承载力已接近饱和。我们的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已经承受了来自人口的巨大压力,我们不能再继续加压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是:承认现实,在已有国情的条件下寻求快速发展的路子。在人口方面,要尽量减少出生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在经济方面,在充分利用和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的同时,大力采用最新技术,以尽快提高社会平均劳动力生产率水平;在社会方面,改善社会设施,增进福利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在资源方面,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在开发新资源的同时转变经济的增长方式,提高单位资源的贡献率;在环境方面,合理人口分布,减少污染或破坏,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使生态得以平衡,并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以上国情诸多要素的发展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依赖,其中特别是人口要素,既与经济有着密切的关系,又与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既与资源有着关系,又与环境有着关系,人口的数量过多和素质偏低的现状正在通过许多途径给经济、资源、环境以不良的影响。我国国情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都要求我们制定一个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的人口政策。 3.绝大多数人的生育观念定势及其可塑性是制定我国人口生育政策的社会心理依据。 生育观念是人们生育需求的反映。生育需求即生育动机,有经济的、社会的、精神的、

从统计数据看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

从统计数据看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 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开始,我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在四十多年的实施期间,计划生育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我国的人口增长速度,不仅有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还改善了人民生活水平。统计数据对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是非常重要的,根据统计数据,能够非常直观的看出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与执行效果,为接下来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本文便从计划生育统计的意义入手,从抑制人口增长、促进观念转变、提高生活水平以及提升人口素质等四个方面,来重点论述计划生育工作中,统计数据的重要性,并对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进行评价。 标签:统计数据计划生育人口增长人口素质 前言:虽然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实施了全面二孩政策,但在过去的四十多年时间里,计划生育政策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也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统计数据是国家进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统计工作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质量。从统计数据的角度来看,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是符合我国当时基本国情的,不仅促进了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还提升我人民的生活质量。 一、计划生育统计的意义 计划生育统计是直观体现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效果的载体,通过统计数据,能够非常直观的认识到我国人口发展态势,也是评价一个地区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合理性的重要依据。另外,我国在对人口规划进行编制的过程中,计划生育统计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托,也是计划生育政策管理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除此之外,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也需要通过统计数据来提供现实依据,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计划生育政策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促进政策的进一步实施。 从根本上讲,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离不开统计数据,其主要意义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对我国的人口数量有很大的抑制作用,还能够科学合理的对我国人口结构进行调节;第二,有利于稳定我国的低生育水平;第三,在促进科学管理与提升服务水平方面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1]。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离不开统计数据的支持,只有以统计数据为依据,才能够确保计划生育政策的稳步开展。 二、计划生育统计的作用 从统计数据的角度来看,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抑制人口增长 从1949年到1964年,我国人口的增长速度开始加快,15年间已经从原来的5亿增长到了7亿,平均7.5年便增长1亿,这个数字已经非常惊人。但从1964

中国人口政策演变历史概述

中国人口政策演变历史概述 人口政策,从其狭义的角度看,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从社会的、经济的、政治的、资源的、生态环境的综合战略利益出发,同时考虑到大多数群众的接受程度,对其人口的生育行为所采取的政府态度。这种态度,或者鼓励生育,以促进人口增长,或者限制生育,以减缓人口增长。在限制生育中,政府还要规定具体的限制要求,这种要求,往往与我们所追求的人口总量目标相联系。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生育政策的演变历史,大体上可划分为3大阶段为鼓励生育阶段、生育政策酝酿转变(含反复)阶段和推行限制生育政策阶段。 一、阶段时期 ㈠、鼓励生育政策阶段:1949-1953,鼓励生育政策 ㈡、政策转变酝酿阶段:1954~1959年:政策转变酝酿,上层思想反复。 ㈢、实施限制生育政策阶段: 1960~1970年:实施限制生育政策,但没有全面开展。 1971~1979年:全面推行“晚、稀、少”政策(相当于“二胎化”)。 1980~1984年:生育政策紧缩,全面推行“一胎化”政策。 1984~1991年:在农村实行“一孩半”政策,但在城市继续实行“一胎化” 政策。 1991年至今: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稳定。 揭示生育政策演变的历程,是为了运用科学历史主义的方法进行梳理和评价过去,以史为鉴,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免蹈覆辙,指导未来。一句话,就是为未来中国生育政策的继续完善与发展服务。 1、“晚、稀、少”政策创造了生育率下降奇迹的第一个十年。 从1970年到1979年的整个70年代,全国城乡推行的“晚、稀、少”政策,允许有计划地生育子女数是最多两个。1971年,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商业部、燃化部《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指出在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一般城市人口增长率要降到千分之十以下,农村要降到千分之十五以下。1973年12月,全国第一次计划生育汇报会上,提出计划生育要实行“晚、稀、少”。“晚”是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才结婚;“稀”指两胎要间隔4年左右;“少”是指只生两个孩子。此后在各地的宣传中出现了“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的口号。可以说,七十年代的计划生育相当于“二胎化”。由于其“从紧”,紧的合情,“从严”,严的有理有度,所以经过宣传教育与热忱服务,易受到大多数群众的普遍理解与拥护。加之,适宜的奖罚措施,使“早、密、多”传统落后的生育模式,时过不久便初步形成了“晚、稀、少”式的生育控制模式,最终跻身到世界低生育水平国家行列。 2、紧缩政策导致生育率大幅反弹与完善政策抑制反弹的第二个十年。1981~1982年,全国总和生育率回升为2.63和2.86,第一、二孩出生间隔超常地缩短为2.2年,出生率回升为20.91‰和22.61‰,1980年至1984年初推行的紧缩政策,不仅导致了生育水平急剧回升,而且还使第三次人口出生高峰提前一年多于1986年到来。可见,80年代是紧缩政策酿成欲速则不达之果,是导致人口控制能力大幅滑坡,与完善政策尽最大努力抑制滑坡的十年。 (背景原因:1980年9月召开的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确立了20世纪末将

浅谈我国可持续发展理论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

浅谈我国可持续发展理论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 摘要:本文基于可持续发展的实质,结合计划生育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对我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发展轨迹的三个重要里程碑以及未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机制进行基本阐述,说明我国现阶段所面临的巨大挑战,同时也是巨大的希望,并最终实现中国人口发展宏伟战略目标的美好愿望。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计划生育;未来人口;里程碑;新机制 随着人口的增长,土地、水资源、能源和其他自然资源日趋紧张,生活环境不断恶化,因此,要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计划生育是重要的前提。这是联合国人口基金副执行主任和气邦夫在南非约翰内斯堡参加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期间强调指出的。和气邦夫说,可持续发展的宗旨是造福人类,如果人类短视地大量进行自我繁殖,以至于超过我们星球的承载能力,最后只能是人类之祸而非人类之福。由于人口增长主要来自发展中国家,联合国人口基金将重点支持发展中国家实行计划生育以控制人口增长。 和气邦夫对中国实行计划生育的人口政策表示赞赏。他说,联合国人口基金和中国进行了长期有效的合作,中国在计划生育方面做得很好。联合国人口基金将一如既往地继续和中国合作并支持中国的人口政策,因为在拥有13亿人口的世界大国,如果不控制人口增长,后果是不可想象的。通过这些年的计划生育,中国的人口增长率有所下降,人口质量得到了提高,经济和社会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为可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这种成功的经验值得其他发展中国家借鉴。他强调,计划生育的成功不能光靠政府的行为和努力,毕竟政府的资源有限,社区和民间团体也应该支持政府控制人口的政策,通过社区服务和媒体宣传等途径加深人们对计划生育和生育保健的认识,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他说:“毕竟,如果人口无限制地增长,人类社会就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的实质是协调发展,而且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就计划生育与可持续发展关系来看,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保持适度的人口总量,优良的人口质量,合理的人口结构,是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 一、控制人口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联系 (一)人口与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人口与资源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自然资源比较丰富、品种比较齐全的国家,是世界上少数可以依靠自己资源建立独立经济体系的国家之一。然而我国又是自然资源短缺的国家,重要自然资源的人均占有量短缺,如人均耕地面积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3,人均森林面积不足1/6,人均草原面积不足1/2,人均矿产资源也只有1/2。近年来,尽管我国控制人口增长取得了瞩目的成绩,但是仍有一定的增长势能。根据预测,按现在的计划生育人口控制规模,到2050年可达16 亿左右,这对资源将形成巨大的压力,可更生性和非更生性资源都将呈明显衰减态势。为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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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政策变迁和政策调整 结合下文新中国不同时期的生育政策,回答文后问题。 我国生育政策的发展变迁 我国是人口大国,人口政策始终是关系到国家富强、民族昌盛和人民幸福的基本国策。而如何结合国情制定适宜的生育政策,无疑是解决我国人口问题的关键。 1.新中国早期的生育政策 1949年末,全国(不包括台湾省和港澳地区)总人口为54167万人,出生率为16‰,死亡率为20‰,自然增长率为16‰,总和生育率为6.14。1953年中国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截至1953年6月30日24时,中国总人口为60193.8万余人。 1956年9月15—17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上,周恩来总理在《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中指出:“适当地提倡节制生育。” 1957年7月,马寅初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新人口论》,强调为了经济的发展控制人口增长的必要性。 2.我国六十年代的生育政策 1960年4月10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共中央政治局制定的《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纲要》第二十九条规定:“除了少数民族的地区以外,在一切人口稠密的地方,宣传和推广节制生育,提倡有计划地生育子女,使家庭避免过重的负担,使子女受到较好的教育,并且得到充分就业的机会。” 1962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指出: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适当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使生育问题由毫无计划的状态逐渐走向有计划的状态,这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既定的政策。 1968年,国务院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1973年12月11—27日,国务院计划生育

浅析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的现状、困境及对策

浅析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的现状、困境及对策 文章概述了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现状,分析了计划生育国策制定发展过程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计划生育政策落实过程中问题的对策:加强计划生育基层管理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积极应对老龄化问题,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 标签:计划生育;现状;困境;对策 尽管计生政策在控制人口数量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人口过多仍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问题。现在正是我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而人口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我国未来的人口发展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性和复杂性。 一、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的现状 1、现阶段,“人口众多”问题依然是我国经济发展要面临的首要问题 目前,我国人口已经进入了低增长的时期,在未来的20年中,人口增长速度也会逐步减慢,但是在巨大的人口基数和增长的惯性作用下,我国人口总量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仍会呈现出一个增长的态势。经有关部门预测,到2020年,我国人口总量将会达到14.3亿;在2023年前后,将会出现人口总量的高峰期,总数将达到14.7亿左右。在我国经济发展时期,“人口数量过多”一直都是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为了促进中国实现现代化,就必须对人口数量的增长速度进行严格的控制。 2、老年人口数量不断上升,中国的老龄化进程加快 自国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人口的出生率迅速下降,人们健康水平得到了提高,同时,也加快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进程。据统计,我国现有的老龄人口数量已经超过1.6亿,并且会以每年800万的速度增长,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以每年5%的速度增加。预计到2050年,中国老龄人口数量将会达到总人口数量的三分之一,老龄化与经济发展还具有较大的差距,使得我们解决社会老龄化问题的任务更加艰巨。 3、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加大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目前,我国各个省份都普遍存在着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在一些偏远地区,大龄未婚男青年屡见不鲜;在乡村的校园里,男孩的比例呈明显升高趋势。出现“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现象是多种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首先,在中国,“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在广大人民群众思想中是根深蒂固的,尤其是在我国的农村偏远地区,这一传统思想依然占据着主导地位。其次,计划生育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有一定的偏差,由于对非医学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问题的

生育政策与中国家庭的变迁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sodocs.net/doc/2710003321.html, 生育政策与中国家庭的变迁 作者: 来源:《文化纵横》2017年第06期 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落地,从1980年开始推行的严格生育政策出现了历史性转折,作为过去近40年中国最重要的公共政策之一,生育政策深刻影响了中国家庭的变迁,作为国家政策最直接的承载者,中国家庭也成为反观社会和政策效用的微型镜像。在本文中,作者试图还原生育政策与家庭变迁的关系,剖析中国家庭变迁的基本路径与模式。有别于西方家庭受工业化、现代化和城市化影响自然演进的特点,中国家庭受公器干预明显,政策对家庭的控制力使本该属于私域的意念和行为暴露于政治和公域之中。总的来说,由于政策的直接推动,中国家庭变迁呈现出变迁速度快、时间短的特点,在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较低的情况下生育率的断崖式下跌引发了中国家庭外在和内在结构的一系列变化,表现出家庭规模小型化、家庭结构简单化、模式多样化、年龄结构老化、性别结构失常、生命周期重心后倾等现象。严格的生育政策对家庭变迁起到了催化作用,而如性别结构的失衡则属于特殊政策之下具有中国特色的结果。此外,少子化还使中国家庭强化了向下的抚育功能,却削弱了向上赡养的能力。生育政策以家庭为工具,试图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极低时期通过对家庭生育行为的控制达到宏观目的,但在此过程中政策对家庭的无意识破坏也遭遇了家庭自身调节机制与结构惰性的抗逆,使中国家庭变迁呈现出失态与稳态并存,在变迁中延续的特点。国家政策给中国家庭的长期发展能力带来了巨大影响,而未来政府应如何修复家庭、提升家庭力则将会是一个更大的挑战。 杨菊华:《生育政策与中国家庭的变迁》,《开放时代》2017年第3期。

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演变

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演变 计划生育政策是中国人口政策的核心,它是以马克思主义的人口理论为指导,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而提出的政策。这种政策体现着全国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以及社会主义四化建设的需要。 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经历了反复探索和不断完善的发展过程。这个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从新中国建立到五十年代后期,这是人口出生第一次高潮和节制生育呼声第一次起伏时期。 新中国建立以后,由于国内战争刚刚结束,人民需要休养生息。随着民主改革的完成,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面临的首要任务是巩固政权,恢复经济,解决旧社会遗留下的生产凋零、失业、贫困、饥饿和防治疾病等一系列问题。新中国成立之初,美国国务卿艾奇逊说:“中国人口在十八、十九两个世纪里增加了一倍,……。人民的吃饭问题是每个中国政府必然碰到的第一个问题。一直到现在没有一个政府使这个问题得到了解决。”(注转引自毛泽东的《唯心历史观的破产》,见《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1400页。)对于这种否定、怀疑中国革命的谬论,毛泽东在《唯心历史观的破产》一文中予以坚决的驳斥:“中国人口众多是一件极大的好事,再增加多少倍人口也完全有办法,这办法就是生产。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如象马尔萨斯者流所谓食物增加赶不上人口增加的一套谬论,不但被马克思主义者早已从理论上驳斥得干干净净,而且已被革命后的苏联和中国解放区的事实所完全驳倒。”“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在共产党领导下,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也可以造出来。我们是艾奇逊反革命理论的驳斥者,我们相信革命能改变一切,一个人口众多、物产丰富、生活优裕、文化昌盛的新中国,不要很久就可以到来,一切悲观论调是完全没有根据的。”(注转引自毛泽东的《唯心历史观的破产》,见《毛泽东选集》(合订本),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1400、1401页。)毛泽东的这些论述,给当时怀疑新政权是否能够医治好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创伤和认为人口太多因而悲观的人们以信心和力量。这种信心和力量是刚刚站起来的中国人民所十分需要的,上述论点在鼓舞全国人民奋力解决当时面临的主要任务上起了重要作用。但是上述论点也包含了忽视人口控制的因素,特别是这个论点后来被一些人所误用,据以反对节制人口的正确主张,导致片面的、错误的人口理论曾盛行一时,直接、间接影响了计划生育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放松了对急剧增长的人口的控制,这种消极的后果是很严重的。 经济恢复时期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中国国民经济很快得到恢复和发展。经济迅速发展,刺激了生育率的上升,特别是处于小生产状态的、以手工劳动为主的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增加劳动力,封建社会长期形成的多子多福的落后生育观又顽强地在生育上表现其作用,同时这一时期许多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疾病得到良好控制,人口死亡率特别是婴儿死亡率大幅度下降,这样人口的自然增长率迅猛上升。对于这种转变,当时缺乏正确的认识和研究,对社会主义人口规律就是人口不断迅速增长的片面观点,缺乏清醒的认识,甚至认为中国人口迅速增长是社会繁荣和生活改善的标志。因此,对于人口的发展不仅没有及时采取有计划的控制政策,而且还采取了一系列直接间接鼓励盲目生育的行政、经济措施,如严格限制人工流产和禁止做绝育手术的规定,对多子女的职工实行经常性的困难补助,等等。 一九五三年中国进行了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普查的结果表明,新中国建立后的四年净增加人口4600多万。这样,人口无计划地盲目增长同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矛盾开始显露出来。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开始注意到控制人口盲目增长的必要性。这一时期随

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我国现行生育政策的具体内容 一、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忧生 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基本求。中共中央的《公开信》中提到,“青年妇女如果20岁开始生育”,100年内要生5代,如果25岁左右生育,100年内只生4代人。”也就是说,青年妇女推迟5年生育,100年内就可以少生一代人。青年时期是一个人体力、智力、精力的旺盛时期,适当晚婚晚育,可以把精力集中到工作和学习上。如果青年男女过早结婚生育,影响了学习和工作,在自身学识、经验、精力不足,经济自主能力不强,缺乏教育子女能力的情况下,就会影响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另外,如果女青年过早结婚生育,虽具备了生育能力,怀孕势必增加身体负担,容易引起身体虚弱。如果晚婚晚育,男女青年在各方面都较成熟,有利于母婴的健康和对孩子的培养教育。当然,提倡晚婚晚育,不是越晚越好,而是提倡适当的年龄的晚婚晚育。 晚婚晚育与我国婚姻法是不矛盾的,而是婚姻法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指的是最低结婚年龄,不等于说是最合适、最理想的年龄。国家号召男女青年晚婚、晚育与《婚姻法》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应引起重视的是,近几年,我国晚婚晚育率较低,早婚早育现象严重育龄妇女平均初婚年龄大大提前。早婚往往导致早育,1987年,我国早育人数高达250万左右。早婚早育直接冲击了人口计划的完成,它已成为计划生育工作需要解决的难题之一。 目前我国正值人口的出生高峰,尽快改变早婚早育严重的状况至为重要。据统计分析,女性初婚年龄每推迟1岁,本世纪内就会少生1000余万人。要制止早婚早育,具体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严格坚持婚姻登记制度,真正把《婚姻法》落到实处,婚姻登记严格把关,未到法定婚龄,但未领结婚证者不得同居、生育。 (2)动员社会有关力量,大力开展《婚姻法》的写作贯彻活动,向青年宣传晚婚晚育的好处,教育青年及家和知法、守法,提倡和鼓励晚婚、晚育,制止早婚、早育、非法同居现象的发生。 (3)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采用经济的、行政的、组织的等手段,对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生育的人进行限制。

最新计划生育政策

最新计划生育政策 导读:本文最新计划生育政策,仅供参考,如果能帮助到您,欢迎点评和分享。 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增长过快,而是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问题。以下是留学网为您整理的最新计划生育政策。供您参考! 【最新计划生育政策】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增长过快,而是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问题。国内20多位顶尖人口学者历经两年的研究指出,我国的人口政策亟待转向,尤其是生育政策应该调整。 2013年10月26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报告就集纳了这20多位人口学者的政策建议。他们提出,我国应实施“生育自主、倡导节制、素质优先、全面发展”的新人口政策。其中涉及的改革包括调整生育政策、投资健康和教育、注重农村地区儿童发展、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人口流动、激发老龄社会的发展活力、促进性别社会平等和加强家庭发展7个方面。 该报告特别提出,近期生育政策的调整方案应该是在全国分步实施放开“二孩”。第一步,在城市地区和严格执行一孩政策的农村地区即刻放开二胎;第二步,2015年,在实行“一孩半”(即有的地区

第一胎为女孩的夫妇可以生二胎)政策的地区放开二胎,实现全国全面放开二胎的目标。 专家研究认为,分区域分步分开二孩,可以避免同时全部放开二孩带来的人口大起大落式的剧烈变动,也可避免放开“单独”(即夫妻双方一方是独生子的可生二胎)带来的花费时间较长、贻误时机等问题。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推进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新提升,推进“单独两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更加注重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释放改革红利,更加注重科学精准的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 在进行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稳妥扎实有序做好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工作中,通知中提出以下5点计划生育新政策2015要求: 1、全面部署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和风险防控预案。指导各地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准确评估本地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做好报备工

公共政策分析案例分析二(计划生育)

超生罚款的案例分析 案例:我国南方某县的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一直排在全倒数几位。2005年,新一届县政府领导走马上任,为了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采取了一项新的政策。该县政府希望通过这项新的政策措施的实施来控制生育数量。 措施1:对计划外生育实行罚款;超生第二胎罚款2000元,第三胎罚款5000元,第四胎罚款1万元。措施2:考虑到计划生育的艰巨性,为了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也为了解决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该政策还规定,罚款所得的收入,村乡两级政府分别可提成30%。政策实施两年后,政府发现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后果:由于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在当地群众中还根深蒂固,许多人宁愿交罚款,也要生第二胎、第三胎,即使需要借债来交罚款也是在所不惜。有的群众甚至认为,缴纳罚款就是购买计划生育的权利,在未生育之前便预先把罚款交上去。另一方面,一些乡村干部为了多“创收”,不管超生,只管罚款,甚至暗中鼓励计划外生育。 案例分析过程:

一、政策质量方面:由于我国的计划生育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长期以来,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的烙印和色彩,工作方式主要依靠政策和地方条例调整,基本上形成以行政制约、“人治”管理为主的运作模式,法制建设滞后。计划生育工作往往依靠行政强制手段多,提供服务少;要求群众尽义务多,考虑群众的权益少;考虑政府行使的权利多,而考虑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少。从某种意义上讲计划经济是一种命令经济,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文件与法规政策是计划生育工作中各博弈方的游戏规则,主要是指乡镇级及其以上政府机关所发送和传达的文件和讲话精神等。文件相对于下级土政策是普遍主义的。在基层社会运作中这个因素一直起着宏观支配作用,在具体操作中有各种变通,特殊主义几乎无处不在。不同的博弈方面都在利用规则。比如,“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作为政策力量,就是强大的合法性后盾。村民也在利用文件政策。对生二胎游戏规则的规定和解释中的利用,是村民和干部同时利用同一规则进行互利式合作的一个例子。办二胎准生证的理由之一是,符合“经县级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织鉴定,报市(地)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条款。上级的人口生育计划中有这方面的指标,各地都有。于是,村民可以此作为来寻求生第二胎;而乡村等有关干部也可利用这一点从中牟利。例如某村民,花了

计划生育政策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影响

计划生育政策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影响 电气142 沈嘉浩1407300224 “僧多粥少”很好地反映了我国人口与环境资源之间的矛盾。20世纪五六十年代,马寅初就说过,“人口众多是我们的致命伤”,他认为“不控制人口,不实行计划生育,后果不堪设想。”20世纪70年代,改革开放之初,面对新中国成立以后人口快速增长的严峻形势,我国开始了在全国城乡全面推行计划生育。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其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现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国实行已有三十多年,其取得的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在总人口上,计划生育有力的控制了人口的快速增长,这是最直接的效果。 二、减少了少年儿童的抚养费用与教育开支,缓解了人口对社会生产和生活领域的沉重压力,增加了家庭储蓄,提高了国家的积累水平,扩大了投资,减少了失业,从而促进国民经济得以更快地发展,人民生活得到显著提高。 三、促进生育率的下降。生育率的下降,使中国人口年龄结构进入负担系数低谷区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40年的“人口红利期”。而且,低生育率为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教育普及和教育投资提供了良好机遇,从而为孩子们提供了更好的教育条件。 四、对保护资源和改善环境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而且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人均资源水平。 五、有助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现。在现行生育政策下,大大减少妇女早婚早育和多育现象的发生,使妇女可以接受更加充分的教育,为广大妇女赢得了就业机会和工作岗位提供有利条件。计划生育政策,对妇女无论是政治、社会地位,还是家庭、经济地位,都有极大地促进作用,使“男女平等”这项国策逐渐变成现实。 凡事都有两面性。当我们看到计划生育政策取得巨大收益的同时,也要看到其带来了许多问题,有些甚至对国家安全和发展造成巨大影响。由于计划生育,人口出生率迅速下降,加快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进程。人口老龄化使国家与企业、社会和家庭的负担日益加重,加大社会保障与福利费用支出,农村养老问题形势严峻;人口老龄化还会加重劳动年龄人口负担,此外,人口老龄化也会使国家整体创新能力下降,经济发展后劲不足。在未来,计划生育政策还会继续实施,那么不可避免的我国将提早达到人口老龄化高峰。然而,发达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5千至一万美元以上,呈现出“先富后老“;而我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约为1千美元,呈现出“未富先老”,没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为后盾,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将会变得越来越严峻,我国将会面临着诸如日本的老龄化的情况。 我国考虑到计划生育带来的的严重问题,在不久前,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放开二胎政策。至此,实施了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正式宣布终结。只要是合法的夫妻就享有生育二胎的权利,不再受“单独二孩”政策或“双独二孩”政策的限制。在我看来,即使是放开了二胎,在人们观念不断改变的情况和在这个物价飞涨,抚养子女的成本昂贵的社会里,生二胎的人也应该不会太多。中国不会再迎来一波人口暴涨期,放开的时间也恰到好处,中国大胆的走出了这一步,体现了中国不断创新的精神。作为中国人,我希望祖国能繁荣昌盛,继续向前探索吧!!!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发展变化历程.doc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发展变化历程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变化历程 从1971年的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到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从单独二孩政策顺利落地,到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我国的生育政策从产生的那一天起就始终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 1971年,国务院批转《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强调要有计划生育。在当年制定四五计划中,提出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 1973年12月,第一次全国计划生育汇报会提出晚、稀、少的政策。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后结婚,女24周岁以后生育; 稀指生育间隔为3年以上; 少指一对夫妇生育不超过两个孩子。 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计划生育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载入我国宪法。 为完成在20世纪末把人口总量控制在12亿以内的目标,1978年,中央下发《关于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报告》,明确提出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 1980年9月25日,党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198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提出照顾农村独女户生育二胎。 1984年,中央批转国家计生委党组《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对农村继续有控制地把口子开得稍大一些,按照规定的条件,经过批准,可以生二胎;坚决制止大口子,即严

禁生育超计划的二胎和多胎,即开小口、堵大口。 2002年9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进入21世纪后,我国人口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劳动力持续问题、老龄化问题、人口结构性问题等开始显现。14个省份相继取消了生育第二胎的生育时间间隔等。 2012年末,我国大陆15至59岁劳动年龄人口比上年末减少345万人,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力人口首次下降。截至2013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经达到2.0243亿人,比上年增加853万多人,占比接近总人口的15%,上升了0.6个百分点。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同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明确了生育政策调整的重要意义和总体思路。 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延伸阅读:全面放开二胎70后成高龄产妇 如果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能够落地,那么70后的妈妈们就成真正的高龄产妇了。 一般来说,35岁以上怀孕妇女,即为高龄产妇。全面二胎的放开,对70后来说,要生娃也将是不小的挑战。相较于普通孕妇,高龄孕妈咪更易出生出生缺陷儿。因此,《母婴保健法》规定,35周岁以上的高龄孕妇,应到医院做产前诊断,减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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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计划生育政策 导读:本文最新计划生育政策,仅供参考,如果能帮助到您,欢迎点评与分享。 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就是增长过快,而就是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问题。以下就是留学网为您整理的最新计划生育政策。供您参考! 【最新计划生育政策】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就是增长过快,而就是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问题。国内20多位顶尖人口学者历经两年的研究指出,我国的人口政策亟待转向,尤其就是生育政策应该调整。 2013年10月26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人口形势的变化与人口政策的调整》报告就集纳了这20多位人口学者的政策建议。她们提出,我国应实施“生育自主、倡导节制、素质优先、全面发展”的新人口政策。其中涉及的改革包括调整生育政策、投资健康与教育、注重农村地区儿童发展、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人口流动、激发老龄社会的发展活力、促进性别社会平等与加强家庭发展7个方面。 该报告特别提出,近期生育政策的调整方案应该就是在全国分步实施放开“二孩”。第一步,在城市地区与严格执行一孩政策的农村地区即刻放开二胎;第二步,2015年,在实行“一孩半”(即有的地区第

一胎为女孩的夫妇可以生二胎)政策的地区放开二胎,实现全国全面放开二胎的目标。 专家研究认为,分区域分步分开二孩,可以避免同时全部放开二孩带来的人口大起大落式的剧烈变动,也可避免放开“单独”(即夫妻双方一方就是独生子的可生二胎)带来的花费时间较长、贻误时机等问题。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就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推进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新提升,推进“单独两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与协同性,更加注重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释放改革红利,更加注重科学精准的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 在进行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稳妥扎实有序做好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工作中,通知中提出以下5点计划生育新政策2015要求: 1、全面部署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研究制定配套措施与风险防控预案。指导各地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准确评估本地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与政策实施风险,做好报备工

二孩政策对我国人口发展影响

二孩政策对我国人口发展影响 中国多年来实施的严紧计划生育政策对控制人口增长起到关键作用。在优生优育政策的指引下,我国人口质量显著提高,但也带来了不利影响,例如生育率偏低、人口老龄化情况严重等问题。为此,对二孩政策对我国人口发展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基于性别的人口发展方程模型。根据不同政策下得出的结论,对我国老龄化不断上升,劳动比不断下降等方面对相关政府部门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对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标签:人口发展模型;Leslie模型;总和生育率;老龄化;生育模式 doi:10.19311/https://www.sodocs.net/doc/2710003321.html,ki.16723198.2017.09.061 1引言 近年来中国的人口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例如,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老龄化进程加速,以及乡村人口城镇化等因素,这些都影响着中国人口的增长。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这标志着“全面二孩”政策将正式实施。“二孩”政策的实施对我国人口的数量、结构将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预测放开二胎对我国人口增长等方面的影响是当前我国宏观人口政策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2模型假设 (1)假设在预测期间不会发生对人口有巨大影响的特殊事件。 (2)假设所研究的是一个封闭系统,不考虑出境和入境的人口数量。 (3)假设在政策发放下,生男孩和生女孩的概率相等。 (4)15-49岁为育龄妇女,不考虑是否已婚、是否具有生育能力。 3Leslie矩阵模型的建立与求解 人口预测包括对人口结构和人口总量的预测,人口结构又包括性别结构、年龄结构等。传统的人口预测模型虽然能得出未来总人口的发展趋势,却不能体现政府出台的二孩政策对人口老龄化,结构化等诸多方面的趋势影响。那么该模型及其变形对生育政策调整的描述必然是脫离实际的,因Leslie矩阵预测模型考虑了绝大部分的影响因素而成为一种相对较为精确的方法。本文针对二孩政策提出的Leslie改进模型,将新形势下的人口总生育率替换原Leslie矩阵中的旧生育率,体现了二孩政策对未来人口结构,老龄化趋势等方面的影响。

我国生育政策的演变

我国生育政策的演变 新中国成立初,为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仿效苏联鼓励生育,生孩子多的母亲被尊称为“英雄母亲”。当时认为“人多力量大”“人多好办事”,人们也觉得“多子多福”。70年代初孩子的出生证上,印有“一个太少,两个不多,三个正好。”两年后,改成了“实行计划生育,只生两个孩子”。1978年,全国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一次把“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写入宪法。此后,中共中央发出“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号召。 独生子女政策实施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变化,我国生育率不断下降。2012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首次出现绝对数下降,2013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人突破两亿,人口老龄化加速,许多城市区域内长时期地呈现人口自然变动的负增长,社会负担加重,传统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不再适合中国的国情。 2013年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截至2014年12月,全国仅有不足100万对单独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而此前的官方预计是每年增加200万人左右。同时,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经济蓝皮书:2015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认为,中国目前的总和生育率只有1.4,远低于更替水平2.1,已经非常接近国际上公认的1.3的“低生育陷阱”。 2015年10月29日,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允许生育“二胎”),但是人民生育意愿不高,尤其二孩生育意愿较弱,导致生育率依然维持较低水平,让很多专家纳闷,以前宁可缴纳社会抚养费也要生,如今放开二孩政策为何却不敢生! 事实上,目前影响中国年轻人生育意愿的主要因素是经济原因,高房价、高医疗成本、高教育成本,再加上人民长久以来生育观念的变化,追求过高生活品质等,是导致“二孩”出生率下降的主要因素。 现在农村基本上靠打工维持生活,人情节礼、家庭开支、赡养老人负担都很严重,农民要实现“愿意生、生得起、养得起”,重点是依托实体经济,抓住产业兴旺这个根本,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强化农村产业培育和产业支撑,壮大包括乡村旅游在内的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更要转变过去重经济轻生态、轻文化的发展理念,也就是“要富口袋,更要富脑袋”,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充分利用乡规民约引导乡风民俗,抵制陋俗恶习,通过优秀家风家训的感染及引领作用,培育村民良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 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增加劳动力供给,减缓人口老龄化压力;有利于提高家庭抗风险能力,增加未来劳动力的供给和缓解老年扶养负担;有利于扩大国内需求和经济平稳增长,焕发社会活力和增强创新能力,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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