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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节能政策补贴、煤改电政策补贴、热泵政策补贴

2018节能政策补贴、煤改电政策补贴、热泵政策补贴
2018节能政策补贴、煤改电政策补贴、热泵政策补贴

1.1国家最新热泵节能补贴政策汇总

1、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标准》采用分项打分的方式,总分达到45-50分是一星级,60分是二星级,80分是三星级,创新类绿色建筑项目将在评价中得到额外加分。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15年2月印发《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

在有条件的社区,优先推广分布式能源和地热、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推广利用新设备新技术。鼓励在社区改造中选用冷热电三联供、地源热泵、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技术,鼓励安装太阳能热水装置,实施阳光屋顶、阳光校园等工程。在供热系统节能改造中,鼓励采用余热回收、风机水泵变频、气候补偿等技术,推广新型高效燃煤炉具。

3、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2月印发《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工业建筑建筑规划设计阶段,可再生能源利用占暖通空调能耗的70%以上,分值1.1;利用可再生能源供应的生活热水不低于生活热水总量的10%,分值0.6;空气源热泵供热量占空调供热量或生活热水供热量不低于30%,分值0.6.在全面评价阶段,可再生能源利用占暖通空调能耗的70%以上,分值1.1;利用可再生能源供应的生活热水不低于生活热水总量的50%,分值0.8;空气源热泵供热量占空调供热量或生活热水供热量不低30%,分值0.6.

4、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3月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在能源领域,重点制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技术标准,加强天然气、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标准制修订工作。在建筑领域,完善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验收和评价标准,修订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建立绿色建材标准体系。

选择具有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的园区或重点用能企业,建设节能标准化示范项目,推广低温余热发电、吸收式热泵供暖、冰蓄冷、高效电机及电机系统等先进节能技术、设备,提升企业能源利用效率。

5、国务院2015年4月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实施节能环保产业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规划建设产业化示范基地,规范节能环保市场发展,多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形成新的支柱产业。加快核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和推广,推进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源、沼气、地热、浅层地温能、海洋能等应用,发展分布式能源,建设智能电网,完善运行管理体系。

6、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4月印发《2015年循环经济推进计划》:

推进建筑节能降碳,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绿色建筑标准强制执行范围。提出城镇建筑能效标准提升路线图,完善分地区、分类型的建筑能效指标体系及节能量核算办法,推动建立覆盖全国的省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开展高标准建筑节能示范区和超低能绿色建筑试点工作。力争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1.5亿平方米。

7、2015年5月国家财政部印发《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范围:节能减排体制机制创新;节能减排基础能力及公共平台建设;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节能减排;重点关键节能减排技术示范推广和改造升级;其他经国务院批准的有关事项。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分配结合节能减排工作性质、目标、投资成本、节能减排效果以及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等因素,主要采用补助、以奖代补、贴息和据实结算等方式。以奖代补主要根据节能减排工作绩效分配;据实结算项目主要采用先预拨、后清算的资金拨付方式。8、2015年6月国家财政部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

推进节能环保资金优化整合。按照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将现有节能环保领域资金按照节能减排、环境监测监察、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修复治理、生态恢复保护等六类进行统筹整合。

9、2015年11月住建部发布《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导则(试行)(居住建筑)》:严寒和寒冷地区宜设置辅助热源,辅助热源不宜采用集中供暖方式;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及夏热冬暖地区宜设置辅助冷源。

辅助热源和冷源宜采用以下方式:严寒地区,当分散供暖时,宜优先采用燃气供暖炉;当集中供暖时,宜以地源热泵、工业余热或生物质锅炉为热源,并采用低温供暖方式。有峰谷电价的地区,可利用夜间低谷电蓄热供暖。寒冷地区宜采用地源热泵或空气源热泵。夏热冬冷地区宜采用空气源热泵或地源热泵。热冬暖地区宜采用分体式空调。

1.22018年各地“煤改电”政策

北京

在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北京市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中,明确了2018年各区清洁取暖时间。

天津

结合2018年采暖季天然气供需形势,天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建委、市农委、市环保局等部门制定了我市2018至2019年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计划:坚持“优先用电”原则,大力实施“煤改电”,能改尽改;对具备电采暖条件的,“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通过蓄热电锅炉、电地暖、电暖画、空气源热泵等多种形式,一律全部实施“煤改电”,鼓励采用新能源、新技术。加快“煤改电”进度,力争到2019年底,除山区外,全市居民取暖散煤基本“清零”。

河南

为进一步做好电能替代打包交易,降低居民冬季取暖用电成本,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各地要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指导方针,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区域,以村庄(自然村)、社区(小区)为单位整体推进居民电能清洁取暖,鼓励热力公司、能源服务公司、物业公司等社会企业投资建设热泵、蓄热电锅炉、电热膜、发热电缆、碳晶等电能供暖设施,并进行集中运营管理;已经具备或改造后具备“分表计量、集中打包”条件的用户,均可参与电能替代市场交易。鼓励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参与电能清洁取暖电量“打包交易”,参与交易的发电企业给予成交电量30%发电量奖励,并在满足调度机构安全校核的前提下不受电力交易最大利用小时数限制,交易电量按照实际用电量据实结算。各地已出台的居民电能清洁取暖设备购置和电价补贴按照电能清洁取暖用户数量,可直接补贴给电能清洁取暖项目。

山东

山东省威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节能专项资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指出威海市将重点支持“太阳能+”多能互补热利用示范项目,依托太阳能资源和产业优势,鼓励将太阳能与空气能、电能等能源相结合,鼓励建设储能设施,多能互补,扩大清洁能源在工业、教育、医疗、敬老养老等领域的应用,推进绿色能源深度开发用。青海

大力发展天然气,重点推进“煤改气”集中供暖,减少散煤供暖,加快推进“禁煤区”建设。其他地区要进一步发展清洁燃煤集中供暖,“煤改电”及可再生能源供暖等多种清洁供暖方式,加快替代散烧煤供暖,提高清洁供暖水平。城市城区优先发展热电联产,大型区域锅炉房为主的集中供暖,集中供暖暂时难以覆盖的,加快实施各类分散式清洁供暖。

2019年,清洁取暖率达到60%以上;2021年,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县城和城市城乡结合部构建以集中供暖为主、分散供暖为辅的基本格局。2019年,清洁取暖率达到50%以

上;2021年,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

甘肃

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甘肃省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规划》,指出用好国家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指导推动建成一批新能源清洁供暖项目,在农村和城市供热管网未覆盖地区积极推广电采暖模式。利用弃风弃光电量,开展清洁能源供暖试点示范,建设瓜州县、通渭县等新能源清洁供暖示范工程,逐步在其他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推广电采暖替代燃煤锅炉采暖。

辽宁阜新

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政府发布《全力做好煤改电供暖工作实施方案》,指出2018年阜新市将继续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努力为节能公司和电采暖用户搭建交流合作平台,让广大电取暖用户对相关政策和清洁能源设备应用灵活、安全稳定、操作简便等方面优势有一个更为深入的了解。

吉林

吉林省物价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鼓励利用谷段低价电供暖,提高电力利用效率,降低用电成本。分户式电采暖价格,在取暖期期间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峰时(8:00-21:00)电价为每千瓦时0.562元、谷时(21:00-次日8:00)电价为每千瓦时0.329元。非取暖期期间执行居民阶梯电价。集中式居民电取暖和非居民电采暖,在采暖期内用电执行居民非阶梯电价政策,即1千伏以下每千瓦时0.5424元,10千伏及以上每千瓦时0.5324元。

陕西

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陕西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指出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推进可再生能源建设工程。同时,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大电力等清洁能源利用,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到2020年,陕西省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控制在70%以内。推广采用先进的节能减碳技术,因地制宜推动空气能等建筑技术应用。对重点公共建筑实施用能在线监测,公共机构率先使用清洁能源,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在农村地区推广节能建筑,鼓励建设低碳乡村。

1.32018年25省市空气源热泵应用政策及补贴

1、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2018年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制定农村通动力电规划,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同时,要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推进北方地区农村散煤替代,有条件的地方有序推进煤改电和新能源利用。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2018年2月5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200余家企业热泵产品被财政部列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3、空气源热泵技术成功入选2017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

2018年2月1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3号《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7年本,节能部分)》和《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7年本,节能部分)技术报告》,其中空气源热泵技术成功入选2017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

4、各地政策

陕西

2018年2月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陕西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指出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推进可再生能源建设工程。同时,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大电力等清洁能源利用,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到2020年,陕西省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控制在70%以内。推广采用先进的节能减碳技术,因地制宜推动空气能等建筑技术应用。

福建

2018年2月22日,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福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指出在建筑节能领域,应积极推进利用空气热能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在公共机构节能领域,率先使用空气能等清洁能源提供供电、供热/制冷服务。同时,要因地制宜采用空气能等解决炊事、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

吉林

2018年2月23日,吉林省物价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鼓励利用谷段低价电供暖,提高电力利用效率,降低用电成本。分户式电采暖价格,在取暖期期间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取暖期期间执行居民阶梯电价。集中式居民电取暖和非居民电采暖,在采暖期内用电执行居民非阶梯电价政策。

辽宁

2018年2月24日,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政府发布《全力做好煤改电供暖工作实施方案》,指出2018年阜新市将继续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努力为节能公司和电采暖用户搭建交流合作平台,让广大电取暖用户对相关政策和清洁能源设备应用灵活、安全稳定、操作简便等方面优势有一个更为深入的了解。

云南

2018年2月24日,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政府发布《临沧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指出临沧市继续实施公共机构节能,公共机构推广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广热泵技术。同时,推广高效热泵等成熟适用技术。因地制宜推进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鼓励使用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广高效换热器,提升热交换系统能效水平。综合采取节能减排系统集成技术,推动供热/制冷系统、电机系统等优化升级。

安徽

2018年2月24日,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人民政府发布《祁门县“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指出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积极推广应用空气源热泵等产品和技术。推进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探索用能托管模式。

甘肃

2018年2月26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甘肃省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规划》,指出用好国家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指导推动建成一批新能源清洁供暖项目,在农村和城市供热管网未覆盖地区积极推广空气源热泵等分户式电采暖模式。利用弃风弃光电量,开展清洁能源供暖试点示范,建设瓜州县、通渭县等新能源清洁供暖示范工程,逐步在其他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推广电采暖替代燃煤锅炉采暖。因地制宜实施传统能源与空气能等能源的协同开发利用。

河南

2018年2月27日,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濮阳县“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实施方案》,指出深化重点行业节能改造,推广中高温余热余压利用、空气源热泵供暖等节能技术,推进能量系统优化,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以商场、医院、学校、酒店、商务办公楼等为重点,实施以电代煤,减少居民燃煤消费,到2020年,力争在集中供热不能覆盖的城镇居民小区推广电采暖应用7万平方米。

山东

2018年2月27日,山东省威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节

能专项资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指出威海市将重点支持“太阳能+”多能互补热利用示范项目,依托太阳能资源和产业优势,鼓励将太阳能与空气能、电能等能源相结合,鼓励建设储能设施,多能互补,扩大清洁能源在工业、教育、医疗、敬老养老等领域的应用,推进绿色能源深度开发用。

北京

2018年3月10日,北京市平谷区发布16项支农惠农政策,今年预计投入22亿元,将全面实施美丽乡村三年专项行动计划。其中,2018年煤改电奖励政策平谷预计投入1.1亿元,将出台煤改电奖励政策,空气源热泵每户补贴金额最高2.4万元。

电价补贴政策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居民在晚8点至次日早8点在享受0.3元/度的低谷电价的基础上,市、区两级财政各补0.1元/度,补贴用电限额为每个采暖季每户1万度,最高每户补贴2000元。村级公益性服务场所补贴政策为500户以下的村庄,市级政府每村补贴1.2万元;500(含)户以上的村庄,市级政府每村补贴2.4万元。区政府一次性补贴村级“煤改电”工程费用15万元。

2018年3月1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指出2018年北京市将进一步推进能源清洁化进程,基本实现全市平原地区村庄“无煤化”。4月底前北京市农委牵头制定年度农村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11月15日前,北京市农委要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基本实现全市平原地区村庄“无煤化”,研究推进浅山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试点工作。

11月15日前,北京市农委、北京市环保局要深入推进重点区域能源清洁化利用;以筹办2019年世界园艺博览会、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为契机,加快推进延庆区城东、城南集中供热中心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加快推进平谷区兴谷、滨河和夏各庄集中供热中心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改造。

2018年3月15日,北京市怀柔区发布消息,今年怀柔区制定了9个乡镇、29个村,共计10215户的煤改电改造目标。除计划拆迁村和集中供暖村,今年该区将有庙城、北房、怀柔、渤海和怀北5镇实现煤改清洁能源全覆盖。根据现有活跃用户测算,今年采暖季,该区有25146户居民采用电采暖,预计可压减燃煤7.54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0万余吨。

天津

2018年3月16日,结合2018年采暖季天然气供需形势,天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建委、市农委、市环保局等部门制定了天津市2018至2019年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计划。坚持“优先用电”原则,大力实施“煤改电”,能改尽改。对具备电采暖条件的,“宜集中则

集中、宜分散则分散”,通过蓄热电锅炉、空气源热泵等多种形式,一律全部实施“煤改电”,鼓励采用新能源、新技术。经排查,目前全市尚有散煤取暖居民75.6万户。按照上述原则,将实施“煤改电”31.7万户、“煤改气”40万户、集中供热1.1万户、纳入相关拆迁搬迁计划2.9万户采用无烟型煤过渡。

河北

2018年3月23日,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发布《2018年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国网河北电力保卫蓝天电能替代工程将进一步聚焦清洁取暖,落实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五年规划,科学编制清洁电采暖专题规划,开展“光伏+电采暖”试点建设,加快推进年度“煤改电”配套电网项目;同时,精准推广热泵、电蓄热(冷)等技术及应用。

2018年3月26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18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指出2018年,河北省将积极发展太阳能热水系统、浅层地源热泵系统、空气源热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河南

2018年3月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指出在天然气管网未覆盖的地区,要大力发展热泵、电锅炉、电空调等电采暖方式取暖。2018年10月底前,全省再新增100万“双替代”用户。在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热风的各类行业,逐步推进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及热泵应用。

2018年3月1日,河南省焦作市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温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要求加快建成全县清洁取暖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

2018年3月5日,河南省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商丘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指出鼓励开展工业领域“以电代煤”工程。在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热风的各类行业,逐步推进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及热泵应用。

2018年3月5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邓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指出鼓励开展工业领域“以电代煤”工程。在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热风的各类行业,逐步推进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及热泵应用。

2018年3月5日,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博爱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指出加快建成全县清洁取暖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鼓励优先发展空气源、地源热泵等清洁取暖方式为辅的供暖方式。2018年10月底前,确保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0%以上。同时,在天然气管网未覆盖的区域,要大力发展热泵、

电锅炉、电空调等电采暖方式取暖。

2018年3月9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电能替代打包交易支持居民清洁取暖有关工作的通知》,鼓励热力公司、能源服务公司、物业公司等社会企业投资建设热泵、蓄热电锅炉等电能供暖设施,并进行集中运营管理;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电能清洁取暖项目投资建设运营。

2018年3月15日,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指出鼓励发展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等清洁取暖方式为辅的供暖方式。对于确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县(区),应大力推广清洁供暖。在天然气管网未覆盖的地区,要大力发展热泵、电锅炉、电空调等电采暖方式取暖。

2018年3月20日,河南省鹤壁市住建局印发《刘文彪副市长在全市清洁取暖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指出城郊村尽量还是选择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其他村庄尽量使用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经过第三方论证和实践证明,这样的模式才可持续,才符合鹤壁实际,能效比最高,能源配置最佳。所以,鹤壁市的清洁取暖路径基本就是:城市、城郊村、重点镇实施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城郊村、其他村实施推广空气源热泵热风机。

山东

2018年3月21日,山东省威海市住建局发布消息,今年中心城区实现清洁供暖全覆盖,利用空气源热泵等清洁能源取代被拆除的燃煤小锅炉。本次停暖后,威海市预计投资3.35亿元,持续推进清洁能源工程建设,提升供热保障能力,更好的服务民生。

3月22日,山东省淄博市政协召开推进全市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建设对口协商座谈会。根据座谈会,2018年淄博市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共完成11.3万户改造任务,其中电代煤3万户。在政策保障方面,市公用事业局联合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电代煤用户每户补贴资金10500元(5700元电采暖设备补贴,电费补贴每年1200元连补3年。每个采暖期运行费用需要约2500元,政府补贴1200元,用户只需承担1300元左右。

山西

2018年3月16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襄汾县2018年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指出2018年我县清洁取暖工程涉及13个乡镇55个村18150户,约214万平方米。其中,集中供热涉及新城镇柴寺村325户4万平方米;“煤改电”涉及新城、襄陵、汾城3个乡镇10个村3120户41万平方米;企业余热供热涉及邓庄、永固、南贾、古城4个乡镇11个村3912户45万平方米。

对本次新实施的“煤改电”用户,给予电采暖设施购置费70%的补贴,每户最高补贴

不超过5000元。煤改电工程电力设施改造由县供电公司承担。取暖季每户每月用电量在2600度以内的,按补贴电价0.2862元/度计价;超过2600度的部分,按0.507元/度计价。

2018年3月22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指出研究推动地源、空气源热泵,工业余热、太阳能光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2018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组织编制空气源热泵应用等地方标准,科学划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适宜地区。

浙江

2018年3月12日,浙江省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杭州市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指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重点包括太阳能光热和光电、空气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或规模化应用。

2018年3月26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18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工作要点》,指出2018年,浙江省计划继续实施完成空气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000万平方米;进一步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深入实施《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推广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和太阳能光伏系统。

2018年3月30日,浙江省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嘉兴市公共机构2018年节能工作要点》,指出推动绿色建筑与可再生能源改造工程,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完成一批节能改造项目,确保每个县(市、区)完成投资额50万以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1个。

福建

2018年3月,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漳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建筑节能,推进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热能、工业余热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同时,公共机构率先淘汰采暖锅炉、茶浴炉、食堂大灶等燃煤设施,实施以电代煤,率先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提供供电、供热/制冷服务。

2018年3月12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印发《晋安区“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强化建筑节能,推进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热能、工业余热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率先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提供供电、供热/制冷服务。

安徽

2018年3月8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18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

要点》,指出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重点推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采用空气能、浅层地热应用。

2018年3月29日,安徽省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2018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指出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全面推广应用太阳能、浅层地能、空气能等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2018年建筑节能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600万㎡以上。

湖南

2018年3月26日,湖南省长沙市能源局、长沙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节能专项资金项目补报的通知》,指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推广利用。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空气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相关技术、产品的研发及推广应用。于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能源局科技与新能源科。

湖北

2018年3月16日,湖北省咸宁市住建委发布《咸宁市2018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方案》,指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各类大中型公共建筑应在太阳能热水系统、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调系统中选择一种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鼓励超过12层的住宅建筑和其它公共建筑统一设计和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可再生能源应用的造价列入建筑工程总预算。

广东

2018年3月8日,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指出公共机构建筑在节能改造时应参照绿色建筑标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建筑进行节能设计,积极采用空气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陕西

2018年3月30日,陕西省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征集煤改洁民用高效采暖推广产品的通知》,指出本次征集对象为适合居民家庭购置使用煤改电相关节能环保、高效产品。主要包括:热泵、蓄热式电锅炉等。

辽宁

2018年3月1日,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锦州市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8—2021年)》,要求科学发展热泵供暖,根据气温、水源、土壤等条件特性,结合电网架构能力,推广使用水源、地源、空气源热泵供暖,发挥电能高品质优势,充分利用低温热源热量,提升电能供暖效率。在地质条件较好地区推广浅层地源热泵供暖。力争到2021年,全

市水源、地源、空气源等热泵供暖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同时,大力发展热泵、蓄热及中低温余热利用技术,进一步提升余热利用效率,扩大余热供暖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8年3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兴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强化建筑节能,推进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热能、工业余热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到2020年,城镇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重显著提升。结合农村资源条件和用能习惯,因地制宜、多能互补发展太阳能、空气热能、浅层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公共机构要率先淘汰燃煤设施,实施以电代煤,率先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提供供电、供热/制冷服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18年3月26日,电化新疆电能消纳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建设专题研究小组办公室发布《电化新疆新技术应用电供暖示范工程建设竞争性交流入围的主要条件及原则要求》公告,指出截止到2018年3月25日,技术选型、投融资机制建设、基层示范项目申报等工作基本就绪;初选技术(PPT)83项;依照《电供暖技术评价指标及评价规则》,经专家初审,拟推荐入围电供暖新技术32项;项目资金30亿元,金融贴息到位资金60亿元,协约预备投资100亿元;按技术分类申报示范面积合约830万平米。

这里有你想了解的煤改电官方解答

2017年,顺义区全面推进农村取暖“煤改电”工程。针对部分村民在工程推进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我办(北京市顺义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经认真整理,答复如下: 1.为什么要实施“煤改电”? 答:经过专家论证,北京市的雾霾成因主要有机动车尾气、燃煤、工业生产、扬尘等,其中燃煤污染是造成空气污染的一个重要因素。顺义区要求在2017年年底之前基本实现“无煤化”,农户冬季取暖全部为清洁能源。 2.“煤改电”实施流程是什么? 答:①供暖设备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到村委会展示电取暖设备;②用户在展示范围内选择取暖设备的种类;③企业入户设计,完成“两图两表一协议”,村委会、用户签字确认; ④用户缴纳自筹款之后,工程监理会要求企业按规范入户安装、调试;⑤六方验收(镇政府、村委会、设备企业、管理、监理、用户);⑥项目审计。 3.为什么我们村要改电,不能改气? 答:由供电部门根据地区的供电负荷情况进行区分、界定。对农村地区通过电量增容改造后,可以满足电量要求的村实施“煤改电”工程;对外来人口集中、电量超过负荷、离市政气源较近的村实施“煤改气”工程。无论是“煤改电”、“煤改气”的村,都经各属地镇政府综合考量,统一规划实施。同时根据供电部门电网增容设计要求,每户电表负荷不超过9千瓦。 4.“煤改电”的用户享受哪些补贴? 答:“煤改电”有两部分补贴。 第一部分:设备补贴。蓄热式电暖气设备价格在2万元之内且总容量不超过9千瓦(每户限购3台),市区财政补贴80%,改造住户自筹20%,每户最高补贴金额1.6万元,超出部分住户自筹解决;空气源热泵市区财政补贴90%,改造住户负担10%,每户最高补贴金额24000元,超出部分由住户自筹解决(以上补贴不包括末端取暖设备)。 例1:如果一用户选定21000元空气源热泵设备,21000元的90%是18900元,不足24000元,所以财政负担18900元,用户需承担10%,即2100元。 例2:如果一用户选定27000元空气源热泵设备,27000元的90%为24300元,已经超过24000元,所以财政按照最高限额24000元进行补贴,其余3000元由用户自行承担。 第二部分:电价补贴。对完成“煤改电”取暖的农村住户,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取暖季期间,享受峰谷电价政策(享受政策优惠期为5个月,高于城区居民取暖的4个月)。当日21:00至次日6:00谷段电价在0.3元/度的基础上,由市、区两级财政各补贴0.1元/度,谷段用电补贴限额为每个取暖季每户(表)不超过1万度。 为鼓励农户使用电取暖设备,并降低取暖成本的支出,区财政对峰段电价(6:00—21:00)进行财政补贴。对于由政府主导和自行改电、且一个取暖季用电费用高于500元的农户,经申请和公示合格后,每户补贴500元。

2018国家光伏发电补贴政策

北京信亨光伏分享2018年国家光伏发电补贴政策 继国家家电下乡补贴政策之后,随着科技和技术的发展,在新能 源和光伏发电等也做出了相应的补贴政策,其中跟我们息息相关的是光伏发电这块,因为我们生活中处处离不开电,接下来由日兆光伏公司小编介绍下一国家光伏发电政策的具体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扶贫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关于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逐步退坡的要求,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决定调整2018年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经商国家能源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当前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降低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Ⅰ类、Ⅱ类、Ⅲ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5元、0.65元、0.75元(含税)。自2019年起,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按投运时间执行对应的标杆电价。

二、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7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三、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四、各新能源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相关发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并于每月10日前将相关数据报送至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上网电价执行和电价附加补贴结算的监管,督促相关上网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五、鼓励地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光伏发电就近消纳配电价格改革和市场化招标定价试点,逐步完善通过市场发现价格的机制。 六、上述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2018节能政策补贴、煤改电政策补贴、热泵政策补贴

1.1国家最新热泵节能补贴政策汇总 1、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标准》采用分项打分的方式,总分达到45-50分是一星级,60分是二星级,80分是三星级,创新类绿色建筑项目将在评价中得到额外加分。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15年2月印发《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 在有条件的社区,优先推广分布式能源和地热、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推广利用新设备新技术。鼓励在社区改造中选用冷热电三联供、地源热泵、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技术,鼓励安装太阳能热水装置,实施阳光屋顶、阳光校园等工程。在供热系统节能改造中,鼓励采用余热回收、风机水泵变频、气候补偿等技术,推广新型高效燃煤炉具。 3、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2月印发《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工业建筑建筑规划设计阶段,可再生能源利用占暖通空调能耗的70%以上,分值1.1;利用可再生能源供应的生活热水不低于生活热水总量的10%,分值0.6;空气源热泵供热量占空调供热量或生活热水供热量不低于30%,分值0.6.在全面评价阶段,可再生能源利用占暖通空调能耗的70%以上,分值1.1;利用可再生能源供应的生活热水不低于生活热水总量的50%,分值0.8;空气源热泵供热量占空调供热量或生活热水供热量不低30%,分值0.6. 4、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3月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在能源领域,重点制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技术标准,加强天然气、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标准制修订工作。在建筑领域,完善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验收和评价标准,修订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建立绿色建材标准体系。 选择具有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的园区或重点用能企业,建设节能标准化示范项目,推广低温余热发电、吸收式热泵供暖、冰蓄冷、高效电机及电机系统等先进节能技术、设备,提升企业能源利用效率。 5、国务院2015年4月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实施节能环保产业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规划建设产业化示范基地,规范节能环保市场发展,多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形成新的支柱产业。加快核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和推广,推进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源、沼气、地热、浅层地温能、海洋能等应用,发展分布式能源,建设智能电网,完善运行管理体系。 6、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4月印发《2015年循环经济推进计划》:

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方案

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方案 一、政策调整背景和目标 (一)政策调整背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农业补贴制度,执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决策部署,财政部、农业部安排、安徽、山东、湖南、浙江等5个省开展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试点。 (二)政策目标。在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坚持兼顾“生产和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的原则,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改进农业补贴办法,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 二、补贴内容 (一)资金来源。将原农资综合补贴的80%(按省上文件要求,剩余20%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清算后的农作物良种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荒,地力不降低。 (三)补贴方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省上文件要求,耕地面积的核定,以土地承包或土地确权面积为基础。XX年由于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未全面结束,此次耕地面积的核定统一以XX年计税耕地面积为基础(XX年起以土地确权颁证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以下几种情况不给予补贴: 第1页共6页 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 2、林地(耕地变为林地)。 3、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

4、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含因修铁路、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工业等征(占)用耕地)。 5、长年抛荒地(连续抛荒2周年及以上)。 6、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四)补贴标准。由县人民政府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补贴面积统筹确定。每亩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总额÷补贴面积总和。 (五)兑付方式。按实际核实面积,经县农业局和财政局终审确认,报省农业厅、财政厅核准后,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局提供的经过终审确认的时间实际面积,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提供的补贴清册,通过“一折(卡通)”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土地承包户,在8月底前兑付完毕。 (六)工作职责 1、各村民委员会职责: (1)负责耕地面积的申报、核实、登记、公示等工作,并对补贴对象、面积的真实性负责。以村为基本单位,对种地农民开展实际耕地面积的登记、汇总、审核、公示以及核算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后的再公示。公示期间,应当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收群众监督,发现 第2页共6页 问题及时纠正。建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并永久保存,同时上报镇农业服务站,再上报县农业局终审确认。 (2)负责登记、核实享受补贴农户的“一折(卡)通”户名和账号、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享受补贴农民须签名、盖章或按手印确认。 (3)负责会同信用社,对兑现失败的补贴农户的信息纠错,每月纠错一次,报送县农业局,直到全部兑现为止。 (4)负责信访稳定。三项补贴政策合后,可能造成个别农户不理解,认为国家的补贴政策在减少;切块农资综合补贴的20%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全国各地新能源补贴政策一览

全国各地新能源补贴政策一览(2017) 一、全国各地地补政策 国家:新能源货车以提供驱动动力的动力电池总储电量为依据,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方式给予补贴 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其中地方财政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各类车型2019-2020年中央及地方补贴标准和上限,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退坡20%。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以提供驱动动力的动力电池总储电量为依据,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方式给予补贴。 1.北京市:关于调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相关政策的通知 2017年2月16日,北京市科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发布《关于调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确定2017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标准,纯电动小客车及燃料电池小客车可以获得北京市地方财政补助,其中续航里程在300公里以上的燃料电池小客车可获得10万元补贴,纯电动小客车按续航里程不同补助标准也不同:续航在100(含)-150公里补贴1万元,续航在150(含)-250公里补贴1.8万元,续航在250(含)公里以上补贴2.2万元。 2017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 车辆类型纯电动续驶里程R(工况法、公里) 100≤R<150 150≤R<250 R≥250R≥300 纯电动 1 1.8 2.2 / 燃料电池/ 10 备注:国家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2.顺义区:顺义区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实施细则(暂行) 有效期:本实施细则2017年5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5月,顺义区发布《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实施细则(暂行)》。该暂行办法指出,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策执行。(北京市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助额的50%确定市级财政补助标准,国家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在国家、北京市对新能源汽车补贴的基础上,顺义区对符合条件的燃油车主置换新能源汽车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台的补贴,置换补贴不超过车辆实际终端销售价格的50%。即:10万元/台以上车辆,给予5万元/台的补贴;10万元/台以下车辆,给予销售价格的50%补贴。 3.上海市:关于调整《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部分内容的通知 有效期: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5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部分内容的通知。通知指出,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照《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

关于20XX年农村地区“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

怀北政发〔2xx6〕22号 xx市怀柔区北房镇人民政府 关于2xx6年农村地区“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xx农村地区清洁能源利用若干奖励政策的意见》(京新农办函〔2xx5〕xx 号)和《怀柔区农委关于怀柔区2xx6年农村地区“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程实施范围 宰相庄村符合煤改电条件的农户,实施整村“煤改电”工程。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安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一标准、确保安全、经济适用”的原则,在取暖季来临之前,对宰相庄村实施整村煤改电,做到全覆盖,改电户达到1xx%,改电后各户不能私用燃煤。 三、政策补贴项目 凡在实施范围内且具有xx市户籍的农村住户(不包括住宅小区(楼房、别墅)、小产权房屋、无产权证明的违建房屋、纯经营性单位、村集体公共服务场所)均可享受该政策补贴。 (一)电价补贴 1.补贴范围 (1)北房镇实施整村“煤改电”工程的村庄。 (2)经供电公司审核批准,更换为电采暖专用表且使用电采暖的农村住户。 2.补贴标准。对完成“煤改电”取暖的农村住户,取消阶梯电价。在每年采暖季(xx月1日—3月31日)21:xx至次日6:xx享受谷段优惠电价0.3元/度的基础上,由市、区两级财政补贴0.2元/度,补贴用电限额每户每个采暖季不超过1万度(谷段电量)。 3.谷段采暖所用电量及金额的认定。农村住户谷段采暖所用电量由怀柔供电公司于次年的4月xx 日前汇总并印发至区农委和各镇乡,由各村进行公示,7日内无异议后由镇、村两级签字盖章后上报区农委。 4.补贴资金发放。区农委根据怀柔供电公司核准的各户采暖季谷段所用电量,统筹市、区两级补贴资金,按照0.2元/度且每户最高不超过1万度的标准将补贴资金拨付镇政府,由镇政府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各户。 (二)户内相关建设补贴 村庄户内取暖面积是指“农村地区住户合法宅基地范围内的、限家庭成员使用的、有限取暖的建筑面积”。凡不同时具备“两图、两表”(取暖面积平面图、取暖设备安装设计图、每个房间供暖负荷及用水取暖的供热系统水力预测数据表、设备投资及取暖季运行费用预测数据范围表)要求的各户,不享受补贴政策。“两图、两表”内容由电采暖设备企业负责设计制定。 1.户内线路改造。电表以下至电采暖设备的户内线路部分,参照供电部门的设计要求,由镇政府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取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增减洽商,最终以村、户、施工企业、审计公司确认的线路改造工程量结果为准。区政府按照每户1xx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镇政府将区政府补贴资金统筹用于煤改电工程,不足部分由镇、村自行解决。另外,对每户补贴范围内的电采暖设备对应的户内线路改造费用给予补贴,超出补贴范围自行购买设备相对应的线路改造费用由 - 1 - / 4

2020国家养殖补助政策内容解读

2020国家养殖补助政策内容解读 农业部对养殖类补贴规定 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针对申报并实施养殖的规模和社会效应,对从事养殖的企业或个人给予建场补贴。例如:投资300万元建场,政府对您的申请进行验收,合格后给予100万元补贴。 第二,针对申报并实施的企业或个人购进的良种品种及数量进行贴息贷款或现金补贴。例如:每头良种肉牛补贴500元。 第三,针对申报并实施的养殖企业或个人给予奖金补贴。 养羊补贴 1.养羊300只到499只的,补贴15万元。 2.养羊500只到699只的,补贴25万元。 3.养羊700只到999只的,补贴35万元。 4.养羊1000只以上的,补贴50万元。 养猪补贴 1.生猪养殖规模3000头以上的,补贴80万元。 2.生猪养殖规模2000头到2999头的,补贴60万元。 3.生猪养殖规模1000头到1999头的,补贴40万元。 4.生猪养殖规模500头到999头的,补贴20万元。 养牛补贴 1.奶牛养殖1000头以上,补贴170万元。 2.奶牛养殖500头到999头,补贴130万元。

3.奶牛养殖300头到499头,补贴80万元。 至于肉牛,补贴的金额就远远不如奶牛了。肉牛养殖的补贴只有两种,一种是100头到299头养殖规模的,补贴30万元;第二种是300头以上养殖规模的,补贴50万元。 养鸡养鸭养蜜蜂补贴 鸡、鸭等常见的禽类养殖在国家的规模化标准养殖场项目中是不涉及的,但是在其他的项目,比如畜禽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等项目 中是有资金扶持的,大概在25万元至100万元。而从今年开始,国 家对蜜蜂养殖进行补贴,目前已经在个别省市进行试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 业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 根据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就做好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 发展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扶持范围和重点 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发展,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 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适应市场经济下农村改革发展要求,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等为扶持对象,以贴息、补助等方式带动更 多的社会资本投入为手段,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 农业优势产业,着力构建高标准农田和配套产业有机结合、农业产 加销紧密衔接、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全 面提升农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要认真落实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要求,大力扶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农产品 流通设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建设,优先扶持以基地建设、新 技术和新品种引进与推广、种养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 项目。要加大贴息力度,重点扶持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财政

国家最新热泵节能补贴政策汇总

国家最新热泵节能补贴政策汇总 1、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标准》采用分项打分的方式,总分达到45-50分是一星级,60分是二星级,80分是三星级,创新类绿色建筑项目将在评价中得到额外加分。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15年2月印发《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 在有条件的社区,优先推广分布式能源和地热、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 再生能源。 推广利用新设备新技术。鼓励在社区改造中选用冷热电三联供、地源热泵、太 阳能光伏并网发电技术,鼓励安装太阳能热水装置,实施阳光屋顶、阳光校园 等工程。在供热系统节能改造中,鼓励采用余热回收、风机水泵变频、气候补 偿等技术,推广新型高效燃煤炉具。 3、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2月印发《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工业建筑建筑规划设计阶段,可再生能源利用占暖通空调能耗的70%以上,分值1.1;利用可再生能源供应的生活热水不低于生活热水总量的10%,分值 0.6;空气源热泵供热量占空调供热量或生活热水供热量不低于30%,分值0.6.在全面评价阶段,可再生能源利用占暖通空调能耗的70%以上,分值1.1;利 用可再生能源供应的生活热水不低于生活热水总量的50%,分值0.8;空气源 热泵供热量占空调供热量或生活热水供热量不低30%,分值0.6.

4、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3月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 的意见》: 在能源领域,重点制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技术标准,加强天然气、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标准制修订工作。在建筑领域,完善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设计、施 工验收和评价标准,修订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建立绿色建材标准体系。 选择具有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的园区或重点用能企业,建设节能标准化示范项目,推广低温余热发电、吸收式热泵供暖、冰蓄冷、高效电机及电机系统等先 进节能技术、设备,提升企业能源利用效率。 5、国务院2015年4月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 意见》: 实施节能环保产业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规划建设产业化示范基地,规范 节能环保市场发展,多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形成新的支柱产业。加快核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和推广,推进生物质发电、生 物质能源、沼气、地热、浅层地温能、海洋能等应用,发展分布式能源,建设 智能电网,完善运行管理体系。 6、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4月印发《2015年循环经济推进计划》: 推进建筑节能降碳,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基础上,进一 步扩大绿色建筑标准强制执行范围。提出城镇建筑能效标准提升路线图,完善 分地区、分类型的建筑能效指标体系及节能量核算办法,推动建立覆盖全国的

河南安阳及下辖县市煤改电、煤改气补贴政策

安阳市级煤改电、煤改气统一补贴政策 一、空气源热泵等设备购置补贴 1.对实施“电代煤”的居民户,原则上按照政府统一采购设备价格的60%,每户最高不超过3500元,进行一次性设备购置补贴,超过补贴定额的,由用户自行承担。(其中原高新区招标的空调设备补助标准参照高新区2017年制定的相关政策,即空调每户限购买一台,按照政府采购价格的30%进行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元。) 2.对实施“气代煤”的居民户,原则上按照政府统一采购设备价格的60%,每户最高不超过3500元,进行一次性设备购置补贴,超过补贴定额的,由用户自行承担。(其中对文峰区宝莲寺镇辖区的“气代煤”居民户,设备补贴统一调整为3500元,超过补贴定额的,由用户自行承担。) 3.对2018年新增采用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水源热泵、相变电储能分散式分户分室取暖的“电代煤”居民户,实行“补初装不补运行”的原则,按照设备购置成本(包含设备初装费用)给予一次性设备购置补贴,原则上按照公开招标采购设备价格的60%补贴,每户财政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4800元(采暖面积在60平方米以内,超出部分用户自行承担)。 4.为鼓励使用热泵技术,对新增采用热泵或蓄冷蓄热技术的集中式“煤改电”项目,根据安散烧字〔2017〕2号文件精神,可以按照使用面积每平方米20元进行一次性补贴(每户最高补贴150平方米),超过补贴定额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

二、运行补贴 1.采暖期,对实施“电代煤”的居民户,按照经核定的新增用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电价补贴,每户最高补贴3000千瓦时,超过补贴定额的,由用户自行承担。 2.采暖期,对实施“气代煤”的居民户,按照经核定的新增用气量,给予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最高补贴600立方米,超过补贴定额的,由用户自行承担。 3.对炊事用煤改为用罐装液化气的居民,按照每户每年12罐液化石油气(15公斤罐)、每罐3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市级统一补贴政策主要针对市辖各区,各县(市)参照此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分别细化制定了相应补贴政策。补贴资金按照市、区7∶3比例承担,各县(市)自行承担。 安阳市·滑县煤改电、煤改气财政补贴政策 一、补贴范围 县城高污染禁燃区以内(长虹大道以北、西环以东、北环以南、滑兴路以西区域内)、两个环境监测点(六中站点、卫南调节渠站点)周围三公里范围内及涉及“电代煤”“气代煤”十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整村推进村(不包括商住小区)。2018年1月1日至10月底整村推进村

2020年种养殖政府补贴政策

惠农补贴政策详解: 《惠农补贴政策详解》是2018年12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胡冬鸣。 内容简介: 本书对当前农民朋友非常关心的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政策、农民购房补贴政策、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政策、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退耕还林还草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农村贫困家庭教育补贴政策、农户养殖补贴政策以及粮食直接补贴政策的主要内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范围、申领流程、需要的手续都做了非常细致的讲解。是一本非常实用的惠农政策讲解图书。 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 为做好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提高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益,现将《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财政部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金[2008]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保险公司: 附件: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方针政策,保障和改善民生,调动广大农户的养殖积极性,促进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国家支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养殖业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是指财政部对省级政府引导有关农业保险经营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开展的特定品种的养殖业保险业务,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为投保的农户、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补贴。 第三条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 政府引导是指财政部、省级及省级以下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地方财政部门)通过保费补贴等调控手段,协同农业、水利、气象、宣传等部门,引导和鼓励农户、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加保险,积极推动养殖业保险业务的开展,调动多方力量共同投入,增强养殖业的抗风险能力。 市场运作是指财政投入要与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养殖业保险业务以经办机构的市场化经营为依托,经办机构要重视业务经营风险,建立风险预警管控机制,并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

2018光伏补贴大全

最全!2018年各省市分布式光伏补贴政策汇总 大家都知道,家用光伏电站每发一度电都能拿到0.37元的国家补贴,此外,不少地区为支持本地光伏产业的发展,也出台了地方的财政补贴政策。不过每一年各地的补贴都会略有变化,所以,最近总结了2018年就要到期的地方补贴,方便大家查询了解。在汇总之前,需要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地方的补贴政策带有地方保护主义,明确需要使用当地光伏企业的产品才可享受地方性补贴或者可多享受补贴。大家在参考补贴的同时切不可忽略前提条件,以免不能及时获取补贴。 2、有不少县是享有国家,省,市,县共四层补贴的,有些则是国家,省,市共三层补贴。大家在关注补贴的同时一定要搞清楚补贴都有几层,以免遗漏。 3、补贴的模式各地亦有差异,有实行发电量补贴的,有实行上网电价补贴的额,有实行一次性初装补贴的。 4、有些补贴是针对工商企业的,而非家庭用户,所以也需要大家看清楚。 所以,大家在查看自己所在地的补贴政策时,要仔细些,注意前提条件,补贴模式,这样才能真正地了解补贴。 北京

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3元(含税)的奖励,连续奖励5年。 重庆 巫山、巫溪、奉节三个县试点建成的户用光伏,按照渝扶办发〔2015〕24号文件执行。 在20-25年内每年预计为每户贫困户提供2000-3000元的现金收入。对建卡贫困户,市级财政扶贫资金补助8000元/户。对以自然人注册备案的村级电站要及时到相关部门变更注册主体为村集体组织。 2017年以后未经市扶贫办、市能源局同意建设的光伏电站,不得列入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重庆潼南区

2020休闲农业补贴优惠新政策

2020休闲农业补贴优惠新政策 一、优惠类政策 税收优惠: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 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用水用电优惠: 1、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 2、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 二、补贴类政策 国家给予农村合作社的补贴政策有土地流转补贴、贷款补贴、购农机补贴、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农业保险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退耕还林补贴、草原 生态保护补助等。具体项目的申报还要根据各省市的具体情况有些 不同。全国很多地区对合作社土地流转有补贴,比如浙江新昌县对 流转土地种植水稻20亩(蔬菜30亩、其他50亩)以上给予经营业主和流出户一次性奖励每亩150元。 根据财政部去年年中发布的《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规定,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 的支持力度。要求在试点阶段,主要选择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项目 区域范围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扶持,对个别流转耕地面积较 大的,也可以在项目区域范围以外单独立项扶持。降低合作社等申

报主体成立时间和单个项目治理面积等“门槛”,简化项目申报程序;探索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扶持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 业经营主体,可按照谁申报、谁实施、谁管护的原则,将项目建设 和管护权一并移交;扩大资金使用范围,财政资金除用于水电路等基 础设施建设外,还可对育秧设施、粮食晾晒烘干设备、仓储物流、 农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进行适当补助。继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财 政补助,形成资产交由农民合作社特别是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新型农 业经营主体持有和管护试点,扩大试点范围,跟踪试点成效,及时 总结经验。建立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使用、管护一体化的新机制,保证农业综合开发建设成果长期发挥效益。 鼓励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贷款、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取资金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现代农业。对用于高标准农 田建设的贷款,中央财政予以贴息。拓宽融资渠道,除政策性银行外,把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款也纳入贴息范围。允 许采取银行贷款、财政补助、自筹资金“三位一体”、贷补结合方式,吸引金融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 三、涉农项目扶持类政策 另外,在专项扶持类方面,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有扶持。国家农发办在《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 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试点的意见》规定,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单个项目申报实施面积,原则上农 民合作社试点项目平原地区不低于5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300亩,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每亩土地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1500 元/亩。 在产业化项目的扶持方面,国家农发办68号文件对项目内容进 行了明确规定,要求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原则 上要符合《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6-2018年)》,主要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 地项目;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农产品储藏保鲜、产 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2020年河北省最全煤改电补贴政策标准

石家庄 一、“煤改气”每户补贴3900元 1、对“煤改气”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用户,按每户3900元给予财政资金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3∶1比例分担。其中,2900元用于支付居民燃气接口费,不足部分由实施“煤改气”的燃气企业承担;1000元用于补贴居民用户购置燃气采暖设备。 2、为确保“煤改气”工作顺利实施,实现居民用户应改尽改、即改即用,防止出现散煤复烧,对2017年实施“煤改气”的居民,采暖季每户给予最高900元运行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 3、“煤改气”后居民仍使用燃煤采暖,取消其补贴资格。 4、居民“煤改气”后,采暖季期间不执行阶梯气价。 二、“煤改电”每户最高补贴5000元 1、实施“煤改电”的居民用户据采暖面积和供热需求,在政府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企业产品目录中自由选择电采暖设备,按设备投资额70%给予财政资金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5000元,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3∶1比例分担。 2、“煤改电”用户冬季取暖运行费用由用户承担。 对2017年实施“煤改电”的居民,采暖季电费每度补贴0.15元,最高至900元,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 3、“煤改电”后居民仍用燃煤采暖,取消其补贴资格。 三、居民购买洁净型煤每吨补300元 1、居民购买使用洁净型煤每吨补贴300元,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居民只负担洁净型煤销售价格与财政补贴的差额部分。 2、采取型煤与炉具捆绑销售模式,居民每购置一台型煤专用炉具,原则上需同时购买2吨洁净型煤。 3、型煤专用炉具按照售价的80%予以一次性补贴,1600元封顶,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 4、洁净型煤以外的洁净燃料,煤改沼气、煤改地热、煤改太阳能以及设施农业清洁燃烧改造等支持政策,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廊坊 煤改电补贴 1、设备购置补贴85% 按设备购置安装(含户内线路改造)投资的85%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由省和市县各承担1/2,其余由用户承担。补贴资金按各县(市、区)实际任务统一拨付、统筹使用。 2、房屋修缮补贴 支持房屋保温修缮,由保定各县(市、区)根据农户需求,申请节能示范、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移民搬迁等专项资金,统筹给予一定补贴支持。 3、采暖期用电补贴 给予采暖期居民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由省、市、县各承担1/3,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给予配套生活用气补贴,按照每户每年保供8罐LPG(15公斤/罐),每罐给予50元补贴,由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 4、不执行阶梯电价 “电代煤”用户采暖期可选择执行峰谷电价,非采暖期可不选择执行峰谷电价;“电代煤”用户不再执行阶梯电价。 农村“煤改气”可领这些补贴:

2018—2019国家农林扶持资金申报项目清单

2018—2019国家农林扶持资金申报项目清单 休闲生态农业项目 1)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目; 补贴额度:省级1000-2000万元、国家级1-2亿元; 2)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300-500万元; 3)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500-800万元; 4)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的30%; 5)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现代农业领域项目; 补贴额度:80万; 6)扶贫项目 7)农庄类项目 8)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针对2017年已执行项目); 补贴额度;对于已试点试验省份给予适当补助; 9)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政策项目; 养殖类项目 1)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畜禽良种项目; 补贴额度:300-500万元 2)现代农业示范项目; 补贴额度:200万-2亿 3)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养殖项目);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左右 4)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 补贴额度300万 5)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补贴额度:300万以内

6)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养殖项目); 补贴额度:100-500万 7)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养殖及饲料加工机械); 补贴额度:总投资30%左右 8)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左右 9)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补贴额度:60-300万元 10)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300-500万元 11)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500-800万元 12)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现代农业领域项目; 补贴额度:80万元 13)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 补贴额度:80-120万元 14)中央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及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15)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2000万元以内 16)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和生物天然气试点项目; 1500-4000万 17)种养结合一体化(标准化规模养殖) 补贴额度;30万-170万 种植类项目 1)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左右 2)现代农业示范项目; 补贴额度:200万-2亿 3)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左右 4)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

山东滨州煤改电、煤改气补贴方案

日前,山东省滨州市印发《滨州市2018年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结合滨州实际,在去年“煤改气”“煤改电”工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进清洁取暖改造,2018年全市城市(县城)完成新增清洁取暖480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4万户,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养老院、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和农村新型社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 科希曼空气能将关注点比较高的滨州煤改电、煤改气补贴政策,整理如下: 2018年改造范围的村(居),实施如下财政奖补政策: (一)煤改气补助政策 1.村(居)内管网建设、户内灶前阀前所有燃气设施(含燃气计量表、燃气泄露报警切断装置、灶前阀)安装,财政奖补3000元/户,市、县(区)按1:2承担。 2.用户室内购置安装燃气壁挂炉、散热设施的,财政奖补2000元/户,市、县(区)按1:1承担,不足资金由用户承担。 3.自2018年起,对本年度改造用户在采暖季(每年11月15日至翌年3月20日)采暖用气每立方米补贴1元,每户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即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该项补贴由政府根据用户采暖季实际用气量补贴给承担”煤改气”任务的燃气企业,用户按照补贴后价格购买取暖用天然气。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照3:7比例分担。补贴时间暂定3年。继续对2017年实施清洁取暖”煤改气”改造用户给予运行费用补贴。 4.对采取集中式燃气取暖的,根据集中户数按照以上政策给予补助。 5.完善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可对采暖用气单独制定阶梯价格制度。 (二)煤改电补助政策 1.对实施煤改电的居民用户购买电取暖设备及安装(含表后线路改造)费用,实行一次性补贴,按照4600元/户的标准补贴至用户,市、县(区)按照2:3比例分担,不足部分由用户承担。对采取集中式煤改电取暖按集中户数给予奖补。 2.推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优化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政策。 煤改电用户采暖期可选择执行峰谷电价。自2018年起对本年度煤改电用户按照采暖期用电0.2元/千瓦时的标准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电量6000千瓦时(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所需资金由市、县(区)按照3:7比例分担。补贴时间暂定3年。 煤改电用户一档电量为8520千瓦时,二档电量为8520~10800千瓦时,三档电量为超过10800千瓦时部分。 3.对煤改电用户生活用气,自2018年起按照每户每年8瓶液7菖化石油气(15公斤/瓶)、每瓶5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用户,补贴时 间暂定3年,所需资金由市、县(区)按照2:3比例分担。 4.学校、卫生室和村委会等非营利性公益场所实行煤改电采暖的,按照实际用电量由县(区)给予补贴。非公益性生产经营场所不列入本次煤改电工程补贴范围。 5.供电公司负责对户表及以上配套电网设施进行建设改造。 6.继续对2017年实施清洁取暖”煤改电”改造用户给予运行费用及液化气补贴。

2018年版财政支农政策问答一: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

2018年版财政支农政策问答一: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 针对2017年中央和省里新出台或调整的财政助力脱贫攻坚、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等方面的19项政策,省财政厅重新修订并编制了《财政民生(支农)政策简答》,今天推出第1期: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 1.补贴对象 答: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省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2.补贴标准与面积测算 答:省财政厅、农业厅将补贴资金(补贴资金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提供的耕地面积测算,每亩补贴标准为61.8元)下达各县(市、区)。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从二轮承包耕地面积或确权耕地面积中选定一种类型作为补贴依据。补贴标准由各地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继续执行种粮大户奖励和再生稻补贴政策,所需资金在省里切块下达的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资金中统筹安排。 3.不是所有耕地都有补贴 答:以下7种耕地不予补贴: (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第三项的有关说明,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是指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已在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办理养殖项目申请手续和在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的畜禽养殖用地。 (2)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林地是指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3)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精神,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是指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一是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二是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三是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四是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 (4)非农业征(占)用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四条规定,非农业征(占)用耕地是指经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 (5)长年抛荒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长年抛荒地是指连续两年以上未使用的闲置、荒芜耕地。

2020年节能减排的补贴政策是什么

2020年节能减排的补贴政策是什么 一、“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各项工作积极有序推进。“十二五”时期,全国单位国内生产 总值能耗降低18.4%,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减少12.9%、18%、13%和18.6%,超额完成 节能减排预定目标任务,为经济结构调整、环境改善、应对全球气 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充分认识做好“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产业结构优化明显加快,能源消 费增速放缓,资源性、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发展逐渐衰减。但必须 清醒认识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 我国能源需求刚性增长,资源环境问题仍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的瓶颈之一,节能减排依然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各地区、各部门 不能有丝毫放松和懈怠,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 务院决策部署上来,下更大决心,用更大气力,采取更有效的政策 措施,切实将节能减排工作推向深入。 三、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 政手段,着力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 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要 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细 化和完善管理措施,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 作用,加大市场化机制推广力度,真正把节能减排转化为企业和各 类社会主体的内在要求。要努力增强全体公民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 护意识,实施全民节能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促进节能 减排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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