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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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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轻重、多寡,直接影响税后净利的多少,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企业所得税是节税筹划的重点。

一、免于计入收入总额的节税

1.利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减轻税负。

(1)折旧年限的确定: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的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的会计利润后移,在税率稳定的情况下,所得税的延期缴纳,相当于向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例15]某外商投资企业有一辆价值500000元的货车,残值按原价的4%估算,估计适用年限为8年,按直接法计提折旧额如下:

500000×(1-4%)/8=60000(元)

假定该企业资金成本为10%,则折旧额节约所得税支出折合现值如下:

60000×33%×5.335=105633(元)

如果将折旧期限缩短为6年。则年折旧额如下:

因折旧而节约所得税支出,折合为现值如下:

80000×33%×4.355=114972(元)

尽管折旧期限的改变,并未从数字上影响到企业所得税税负的总和,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后者对企业更为有利。

当税率发生变动时,延长折旧期限也可节税。

[例16]上述企业享受国家“免二减三”的优惠政策,如果货车为该企业第一个获利年度购入,而折旧年限为8年或6年,那么,哪一个折旧方案更有利于企业的节税?

8年和6年折旧年限的节税情况见表7-22。

表7-22 不同折旧年限的节税情况单位:元

由表7-22可知,企业延长折旧年限可以节约更多的税负支出。

按8年提取折旧,节税额折现如下:

按6年提取折旧,节税额折现如下:

12000×-+24000×=38196(元)

(2)折旧方法的确定:企业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所计算出来的折旧额在量上也不一样,分摊到各期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也存在差异,进而影响到各期的成本和利润,也为企业的节税筹划提供了可能。

[例17]某企业固定资产原值80000元,预计残值2000元,使用年限5年,该企业年利润(含折旧)和年产量如表7-23所示,该企业适用33%的比例税率。

表7-23 企业年利润(含折旧)和年产量

下面,分别运用直线法、产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计算每年应纳所得税额,见表7-24。

表7-24 各种不同折旧方法下的应纳税额单位:元

由表7-23可以看出,虽然用四种不同的方法计算出来的累计应税所得额在量上是相等的,均为42900元,但是,第一年运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时应纳税额最小,年数总和法次之,而运用产量计算法折旧时应纳税额最多。总的来说,运用加速折旧法计算折旧,开始的年份可以少纳税,把较多的税收延迟到以后的年份缴纳,相当于从政府处取得无息贷款。为了便于比较,我们把货币时间价值考虑进来,将各年的应纳税额都折算成现值,并累计起来,假定银行利率为10%,其结果如下:

运用直线法计算折旧时,应纳税额现值为36503.60元;运用产量法计算折旧时,应纳税额现值为36231.50元;运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时,应纳税额现值为元;运用年数总和法计算折旧时,应纳税额的现值为35145元。

从应纳税额的现值来看,运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时,税额最少,年数总和法次之,而运用直线法计算折旧时,税额最多。

在课税比例的条件下,加速固定资产折旧,有利于企业节税,因为它起到了延期缴纳所得税的作用。二战后,一些西方国家为了鼓励投资、刺激经济增长,就在所得税法中规定允许企业适用加速折旧法就是基于这个原因。但是,在累进税率的条件下,加速固定资产折旧的节税效果和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需根据

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税率累进的急剧程度以及银行利率的大小等,进一步做出具体的测算、分析。

2.利用资产评估增值节税。固定资产评估增值以后,可以增加折旧的提取额,减少当期利润,相应减少应缴纳的所得税。若企业亏损,因当年亏损可以利用以后5年的税前利润弥补,因而对以后年度的所得税会产生更大的影响。

[例18]某房产评估后增值50%,按历年提取折旧,年折旧率为6.66%,每年增加的房产税收入占方案原值的比例如下:

50%×70%×%=0.42%

每年减少的所得税收入占房产原值的比例如下:

50%×6.66%×33%=1.10%

即每年增加的税收收入为原值的%,每年减少的税收收入为房产原值的1.10%,此外,机器设备的评估增值只抵税而不增加税收。

3.选择不同的坏账损失处理办法实现税收滞后。

[例19]A公司1996年月销售产品15000件,单价80元,货款未收到,若采用直接冲消法处理,结果如下:

1996年发生应收账款时:

借:应收账款1200000元

贷:销售收入 1200000元

1997年核准为无法收回的坏账:

借:管理费用1200000元

贷:应收账款1200000元

A公司采用应收账款余额比例法,提取坏账比例为0.3%,采用备抵法处理,结果如下:

1996年发生应收账款时:

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3600元

贷:坏账准备 3600元

1997年确定为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1200000元

贷:应收账款 1200000元

由此可见,用备抵法将应纳税款滞后,等于享受到国家的一笔无息贷款,增加了企业的流动资金,计算如下:

3600×33%=1188(元)

1200000×33%=396000(元)

(120000-36000)×33%=394812(元)

396000-394812=1188(元)

仅这一笔业务,备抵法就使企业无偿使用国家税款1188元。

4.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的纳税筹划。

销货成本=期初存货+本期存货-期末存货

某企业1996年购销货情况见表7-25。

表7-25 某企业1996年购货情况表

(1)根据表7-25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期末存货成本,见表7-26。

表7-26 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的期末存货成本

上述计算结果,产生收入、成本、毛利及存货资料如下:

销售收入= 80×40+100×60=9200(元)

销货成本=1600+400+1000+1200=4200(元)

销货毛利=9200-4200=5000(元)

期末存货=300+1400=1700(元)

(2)如果采用后进先出法,计算期末存货成本,结果见表7-27。

表7-27 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的期末存货成本

上述计算结果,产生成本、收入、毛利及存货资料如下: 销售收入=80×40+100×60=9200(元) 销货成本=1600+

1400+1500+250=4750(元) 销货毛利=9200-4750=4450(元) 期末存货=400+750=1150(元)

(3)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期末存货成本,见表7-28。

表7-28 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期末存货成本

上述计算结果,产生收入、成本毛利及存货资料如下:

销货收入=80×40+100×60=9200(元)

销货成本=180件×25.65元/件=4617(元)

销货毛利=9200-4617=4583(元)

期末存货=50件×25.26元/件=12839(元)

根据上面的资料,采用移动平均法计算的期末存货成本,见表7-29。

表7-29 采用移动平均法计算的期末存货成本

上述计算结果,产生收入、成本、毛利及存货资料如下

销货收入=80×40+100×60=9200(元)

销货成本=1600+2867=4467(元)

销货毛利=9200-4467=4733(元)

期末存货=50件×28.67元/件=1433(元)

对于上述几种方法,当物价呈上升趋势时,宜采用后进先出法,因为采用此法,期末存货最低,销货成本最高,并可将净利递延至次年,从而起到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效果。上例中,企业购进货物单价呈上升趋势,经比较,采用后进先出法最有利,见表7-30。

表7-30 各种方法计算的期末存货成本比较单位:元

当物价呈下降趋势时,则采用先进先出法较有利。因为采用此法,期末存货最接近成本(即较低价计算),而销货成本则较高,同样可以将净利递延至次年。进而达到减缓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二、扩大免税所得额的纳税筹划

1.股票投资中的纳税筹划。

例如,A公司1996年1月1日购买B公司股票500000元,取得该公司表决权股份的30%,这一年B公司报告净收益为160000元,B公司所在地区的所得税税率为15%。

A公司若采用成本法核算股票长期投资,则会计分录如下:

(1)长期投资入账

借:长期投资 50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0

(2)B公司将A公司应得股利48000元于1996年底分给A公司

借:银行存款 48000

贷:投资收益 48000

(3)B公司将A公司应得股利48000元保留在B公司内,即A公司于1996年末求实际收到应得股利,则A公司不做任何账务处理。

A公司若采用权益法核算股票长期投资,则会计分录如下:

(1)长期投资入账

借:长期投资 50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

(2)B公司1996年底实现净收益160000元,A公司应得胜利48000元,则相应调整长期投资账户:

借:长期投资48000

贷:投资受益 48000

(3)A公司收到股利48000元

借:银行存款 48000

贷:长期投资 48000

由此可见,采用成本法的企业可以将应由被投资企业支付的投资受益长期滞留在被投资企业账上作为资本公积,也可以挪作他用,以长期规避这部分投资受益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A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其股票长期投资,如果其应得胜利在1996年底未分回,而是留在B公司做追加投资或挪作他用,那么A公司已实现的投资收益在其账面上就反映不出来,从而避免了这部分企业所得税。

但A公司若采用权益法核算其股票长期投资,则无论其应得股利是否分回,其“投资收益”账面都会反映这部分应得股利,即使A公司继续将48000元股利转作对B企业的投资或挪作他用,均无法避免其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2.亏损弥补的纳税筹划案例。

(1)我国税法允许企业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本年度亏损,充分照顾了企业的利益。

例如,M公司年度所得额的资料(表7-31)。

表7-31 M公司年度所得额

假设企业1999年度收益额为25万元,减去前5年亏损额为14万元,抵扣后的收益额如下:25-13+ 8-9=11(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如下:

11×18%=(万元)

(2)本年度收益额小于前5年亏损时,所剩余额于次年度留抵扣除。

例如,M公司年度所得的资料(表7-32)。

表7-32 M公司年度核定所得额

假设公司1999年全年所得额为12万元,前5年亏损额为41万元。抵扣后的收益额如下:

12-15-6-20=-29(万元)

3.降低盈利年度应纳所得额的纳税筹划。如果企业对积压的库存产品进行销价处理,可以使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进而降低应纳所得税(当期应纳的增值税也可以下降)。关联企业可以通过转移定价或利润的方法降低总体税负。

例如,A、B两企业是某集团公司两个独立核算的纳税单位。1996年1~11月份, A企业亏损100万元,B企业盈利200万元。如果A企业有积压商品,账面进价100万元(不含增值税),B企业有畅销商品,账面进价200万元,市场售价400万元。假设A、B两企业1996年度准予扣除的费用均为25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33%。12月份,A、B两企业将各自的积压和畅销商品按账面进价进行结转并于当月销售。畅销商品按正常市价销售,积压商品按成本价的60%销售。设A、B两企业11月份已纳增值税分别为V1、 V2。

若两企业产品不进行结转,当年纳税情况如下:

A企业1996年应纳增值税=V1+100×60%×17%-100×17%=(V1-6.8)万元

B企业1996年应纳增值税=V2+400×17%-200×17%=(V2+34)万元

两企业应纳增值税合计=V1-6.8+V2+34=(V1+V2+27.2)万元

A企业1996年度无利润,应纳所得税为0。

B企业1996年度应纳所得税=(200+400-200-25)×33%

=123.75(万元)

集团应纳税= V1-6.8+V2+34+0+123.75

= V1+V2+ 150.95(万元)

两企业进行产品结转,当年纳税情况如下:

A企业1996年应纳增值税=V1+400×17%-200×17%=(V1+34)万元

B企业1996年应纳增值税=V2+100×60%×17%-100×17%

=(V2-6.8)万元

两企业应纳增值税合计=V1+34+V2-6.8=(V1+V2+27.2)万元

A企业1996年度应纳所得税=(-100+400-200-25)×33%

=24.75(万元)

B企业1996年度应纳所得税=(200-100×40%-25)×33%

=44.55(万元)

集团应纳税=V1+34+V2-6.8+24.75+ 44.55

=V1+ V2+96.5(万元)

(V1+V2+150.95)-(V1+V2+96.5)=54.45(万元)

前后比较结果显示,集团1996年税收负担降低了54.45万元。尽管这部分少纳的税款会在以后年度得到补偿,但延缓纳税意味着企业实际负担的降低。

税法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暂按18%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企业,暂按27%的税率征收;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上的,则按33%的税率征收。据此,对于年应纳所得税额在3万元或1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必要进行纳税筹划。

如果企业增加的应税所得不足以弥补因税率提高而多缴纳的税款时,企业应设法降低应纳税所得,如采用取消合同,降低销售等来降低适用税率,以达到减轻税负、增加企业现金流量的目的。那么,企业应增加多少所得额才能弥补适用税率提高所带来的负影响呢假设企业增加年应税所得x1、x2万元,则:x1=(3+x1)×27%-3×18%解得x1=0.37

x1+3=3.37(万元)

x2=(10+x2)×33%-10×27%解得x2=0.896

x2+10=10.896(万元)

设应纳税额为x,则当 3万元

4.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节税筹划预缴是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的一种手段,但企业的收入及费用列支要到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才能完整地计算出来,平时在预缴中不管是按照上年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预缴,还是按纳税期的实际数预缴,都存在不能准确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问题。企业由于受任务或季节因素的影响,会在某一段时间多列支一些费用,在另外一段时期少列支一些费用,但总体不突破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在预缴中少缴的税款不作为偷税处理。

例如,某企业应纳所得税适用税率33%,1月份生产任务相对集中,产品正值销售旺季,于是,给职工多发奖金5000元,业务招待费2000元,则该企业1月份应纳税所得额减少7000元,少预缴企业所得税=7000×33%=2310(元)。

这少预缴的所得税2310元,将在以后的月份或年终汇算清缴,纳税义务的滞后,使企业获得这笔税款的时间价值,相当于享受国家的无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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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筹划案例 发布日期:2003-10-8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专门对境内外资企业的纯收益征收的一种税,与外资企业的特点紧密相联。 为了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对外经济技术交流、更好地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按照税负从轻、优惠从宽、手续从简的原则。1991年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外国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但是,由于制订的时间较晚,这一税法还不很完善,其间存在着诸多的避税机会。如果能把握好这些机会,对企业来说,将是一笔极大的财富。再加上,我国本身就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给予了诸多的税收优惠,在此基础上,企业要是能有效地合理避税,那么,从整体上来讲,企业得到的税收收益将是无法估计的。 人、所得来源地、源泉扣缴预提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年度所得额计算、亏损弥补所得额计算、成本费用列支、坏账准备、"免减"税收优急、再投资优惠等方面作了详细的介绍,从大量实证的基础上说明如何科学地避税,使自己的避税行为不违反税法规定。我们主要从十个方面进行分析:避名成为居民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所得来源地认定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源泉扣缴预提税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原则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纳税年度有关规定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亏损弥补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成本费用和损失列支计算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坏账准备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免二减三"税收优惠的避税筹划案例和利用再投资优惠政策的避税筹划案例。 避免成为居民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的纳税人可以分为两个部分。 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与中国的公司、企业共同投资举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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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 例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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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折旧而节约所得税支出,折合为现值如下: 80000×33%×4.355=114972(元) 尽管折旧期限的改变,并未从数字上影响到企业所得税税负的总和,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后者对企业更为有利。 当税率发生变动时,延长折旧期限也可节税。 [例16]上述企业享受国家“免二减三”的优惠政策,如果货车为该企业第一个获利年度购入,而折旧年限为8年或6年,那么,哪一个折旧方案更有利于企业的节税? 8年和6年折旧年限的节税情况见表7-22。 表7-22 不同折旧年限的节税情况单位:元 由表7-22可知,企业延长折旧年限可以节约更多的税负支出。 按8年提取折旧,节税额折现如下: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A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公司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新型公路养护机械的技术开发与制造,公司经营范围:公路筑路养护设备、除雪设备、市政环卫设备、港口设备、铁路养护设备、机场养护设备、特种设备的开发、制造及销售;公路养护施工。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设备租赁。公司发展至今年产值仅50-100亿元,市场保有量600-700亿元,预计2020年养护机械市场规模将达到10,095亿元-12,975亿元,未来十年平均每年新增配置量将达到近1,000亿元。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冷吹式机场除雪车、机场跑道除冰液洒布车、机械式综合除雪车等行业高端产品的研发。 二、A公司财务状况及涉税情况分析 A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状况及涉税情况如下: (一)收入及利润 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2,890,132、77元,比上年增加69,637,942、72元,同比增长52、26个百分点。此外,2011年,A公司在营业外收入方面共盈利10,004,544、57元(主要为政府补助)。2011年全年实现利润76,927,135、7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960,325、91元,降幅71、1%。 (二)费用水平 A公司2011年发生销售成本99,812,049、59元,销售费用18,388,472、57元,管理费用17,198,476、76元,财务费用一3,148,719、35元。2011年列支工资薪金3,802,905、23元,列支工会经费14,185、92元,职工福利费68,679、64元,职工教育经费10,355、00元;列支业务招待费2,104,552、57元,折旧摊销支出875,848、44元。 (三)其她涉税财务指标 2011年,应收账款年初金额为43,199,192、5元,年末余额为63,461,696、12元;其她应收款年初金额为5,881,719、03元,年末金额为6,212,883、27元元,计提坏账准备1,687,505、49元。 (四)企业所得税纳税现状及分析 公司涉及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17%、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企业所得税25%、个人所得税。2008年1月1日实施

2018企业税收筹划案例

2018企业税收筹划案例 01 【摘要】作为现代企业的刚性支出之一,税收对企业的经济利益有着直接影响,而税收筹划能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降低纳税成本,所以税收筹划逐渐发展为企业财务决策的重要内容。当前纳税人经营生产的最终目的与直接动机就是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利润,而成本高低对纳税人的利润有直接影响,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多层次、全方位筹划生产经营,确保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已经成为企业的重要研究课题。本文就对企业财务决策中的税收筹划进行分析和探究。 【关键词】企业财务决策;税收筹划 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背景下,我国的经济成分出现了极大的变化,由传统单一的集体、全民经济转变为股份制、个体、私营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格局[1]。而企业是市场经济运行的主体,已经发展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具有自身独立的经济利益,如何恰当安排自身的财务活动、经营活动,选择灵活多变的财务处理方式,是现代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企业税收筹划概述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现代企业的内外部经营环境愈加复杂,日常的管理任务越来越繁重,而税收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关键内容,对企业的绩效评价、目标考核、生产决策有着积极的意义。实施科学合理的税收策划工作,全面开展税务管理,不仅能对其中产生的风险进行有效规避,还能增强企业的整体竞争实力、自身活力,减轻税务负担,实现企业发展壮大的目标。同时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决策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税收因素对财务决策有着直接的影响,通过税收筹划能实现财务决策的目标。通常税收筹划有如下三点特征:一是效益性: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就是效益性,这也是合理选择方案的重要指标;二是筹划性:在企业的经济活动中,企业纳税往往具有滞后性的特点,而税收筹划是纳税前事先做出的行为;三是合法性:其要求税收筹划要满足相关法规与税收法律的相关要求[2]。可以说,只有实现效益性、筹划性、合法性这三者的三位一体,才能保证税收筹划工作的成功开展。 二、企业财务决策中的税收筹划 (一)应用现状 企业财务决策中的税收筹划应用现状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忽视税收筹划工作。现阶段,大部分中小型企业在财务决策中忽视税收筹划工作,究其原因,一是企业在税收筹划人才方面相对缺乏,相关工作人员不会在企业财务中开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第一章税收筹划概论 案例分析题 张先生是一位建筑设计工程师,2017年,利用业余时间为某项工程设计图纸,同时担任该项工程的顾问,工作时间10个月,获取报酬30000元。那么,这30000元报酬是要求建筑单位一次性支付,还是在其担任工程顾问的期间,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000元呢 答案:若按一次性支付,张先生获取的报酬30000元应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劳务报酬收入20%的扣除费用,适用30%的税率,则张先生应该缴纳的税额为: 30000×(1-20%)×30%-2000=5200元 若分10个月支付,则每月获得的劳务报酬为3000元,劳务报酬所得大于800元且没有超过4000元,可减除800元的扣除费用,适用20%的税率,则张先生一共需要缴纳的税额为: (3000-800)×20%×10=4400元 由于分10个月支付劳务报酬的应缴税额比一次性支付劳务报酬应缴税额少800元(5200-4400),则张先生应选择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000元。 第二章公司设立的税收筹划 案例分析题 【案例1】非居民企业税收筹划 在香港注册的非居民企业A,在内地设立了常设机构B。20×7年3月,B机构就20×6年应纳税所得额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 000万元,其中:①特许权使用费收入500万元,相关费用及税金100万元;②利息收入450万元,相关费用及税金50万元;③从其控股30%的居民企业甲取得股息200万元,无相关费用及税金;④其他经营收入100万元;⑤可扣除的其他成本费用及税金合计100万元。上述各项所得均与B 机构有实际联系,不考虑其他因素。B机构所得税据实申报,应申报企业所得税1 000×25%=250(万元)。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第四章消费税纳税筹划 案例分析计算题 1.某地区有两家制酒企业A和B,两者均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以当地生产的玉米和高粱为原料进行酿造,按照现行消费税法规定,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企业B以企业A生产的粮食白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药酒的比例税率为10%,无定额税率。企业A每年要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计5000万千克的粮食白酒。企业B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正常经营下去,准备进行破产清算。此时企业B欠企业A共计5000万元货款。经评估,企业B的资产价值恰好也为5000万元。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计算分析其决策的纳税筹划因素是什么? 第一,这次收购支出费用较小。由于合并前企业B的资产和负债均为5 000万元,净资产为零。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该购并行为属于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全部债务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兼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转让所得,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 第二,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原A企业向B企业提供的粮食白酒不用缴纳消费税。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白酒,每年应该缴纳的税款为: 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20000× 1 7%=3400(万元) 而合并后这笔税款一部分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了。 第三,由于企业B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企业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向转向药酒生产,转向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税款将减少。由于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而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1 O%,无定额税率。,如果企业转产为药酒生产企业,则消费税税负将会大大减轻。 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5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万千克。 合并前应纳消费税税款为: A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B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 1 0%=2500(万元) 合计应纳消费税税额=9000+2500=11500(万元) 合并后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10%=500(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额:11500-2500=9000(万元) 2.某市A轮胎厂(以下简称A厂)现有一批橡胶原料需加工成轮胎销售,可选择的加工方式有: (1)部分委托加工方式(委托方对委托加_T.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A厂委托B厂将一批价值300万元的橡胶原料加工成汽车轮胎半成品,协议规定加工费1 85万元(假设B厂没有同类消费品)。A厂将加工后的汽车轮胎半成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汽车轮胎,加工成本、费用共计l45.5万元,该批轮胎售价(不含增值税)1000万元。(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3%) 部分委托加工方式 应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情况如下: A厂支付B厂加工费时,同时支付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消费税:(300+185)/(1-3%)×3%=15(万元)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报告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第一次作业: 一,纳税人A购买了100000元的公司,债券利率为10%,纳税人B购买100000政府债券,利率为8%,这两种债券的到期日和风险日相同。AB纳税人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1)计算两个纳税人获得税后收益率是多少?(2)如何选择。 解析:纳税人A:税后收益=100000【1-25】*100%=7.5% 纳税人B:按税法规定,企业购买政府债券免所得税,故投资收益与利率相等为8%。筹划结论:两种债券到期日和风险日相同的情况下,纳税人B的投资收益高于纳税人A。 二,一家大公司聘请你作为纳税顾问,这家公司有累积税收亏损,并预计以后几年会维持这种状况,该公司打算在外地建立一家新配送工厂,估计该工厂的投资成本1000万元,公司考虑3种方案: A方案:借入1000万元建厂; B方案:发行普通股筹款1000万元; C方案:向当地所有者租用厂房; 要求:准备一份简要报告,描述出每种方案的税收结果,在报告中,清你推荐从税收角度分析最有效方案。 关于**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分析报告 **企业: 现将该企业成立配送公司的三个投资方案的从税收角度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A方案的分析,企业借入资金1000万元所产生的利息税前列支可以节所得税,减少了企业税负;但是高负债给企业带来了高风险的同时使企业投资收益大。 B方案的分析,发行普通股筹款1000万元,其股利分配属于税后分配,会使所得税税负增加,但投资风险小,与方案一相比投资收益低。 C方案的分析,厂房租金税前列支可节所得税,同时会减少现金流出量,减低了风险性。 综上所述,从税收角度看选择方案C对降低低税负及风险比较有效。 三、避免成为法定纳税人案例: 甲公司是一家餐饮店,主要为乙公司提供商业招待服务,甲企业每月营业税为500000元,发生总费用200000元。 甲公司缴纳的营业税=500000+5%=25000(元) 要求:双方企业如何筹划。 解析:如果甲、乙双方进行税收筹划,由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兼并,兼并之后原本存在的服务行为就变成了企业内部行为,而这种内部行为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因此,甲公司不再是营业税纳税人,从而节税25000元。 第二次作业 一,直接投资,间接投资的税收筹划(教材第80页) A公司为中国居民企业适用25%所得税税率,用闲置资金1500万元对外投资,方案有:方案一,与其他公司联营共同创建高新企业A公司占30%预计高新企业每年可盈利300万元税后利润全部分配。(高新企业所得税税率15%) 方案二,A公司用1500万元购买国债年利率6%每年可获利息收入90万(税法规定:购买国债免交企业所得税) 要求(1)计算A公司两个方案的投资收益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纳税筹划方案设计和论述 一、纳税筹划的简介 纳税筹划就是指税收征纳主体双方运用税收这一特定的经济行为及其政策和法律规范,对其预期的目标进行事先策划和安排,确定其最佳实施方案,为自身谋取最大效益的活动过程。纳税筹划具有合法性,预期性,目的性,收益性,专业性等特定,是纳税筹划和偷税、欠税、抗税、骗税、避税最大的区别。纳税筹划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 第一,法律原则,有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规范性原则;第二,财务原则,有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稳健性原则和综合性原则; 第三,。社会原则; 第四,筹划管理原则,有便利性原则和节约性原则。 具体税种有具体的纳税筹划方法,以下就是各种税制的不同筹划方法。 二、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 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行为,应当依照相关依据缴纳增值税。但是为了减少缴税的负担,我们应该对应纳税额进行合理的筹划,使纳税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尽量减少税收。以下就用具体事例来说明怎么合理筹划增值税。 案例一: 某工业企业现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为60万元,(不含税),会计核算制度也比较健全,符合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适用17%增值税税率,但 该公司可抵扣的购进项目金额只有20 万元(不含税) ,该方案的筹划方法为:若企业 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则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为6.8 万元(60*17%-20*17%); 若企业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则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为1.8 万元(60*3%) ,有上述比较可以看出当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所要缴纳的税款明显比一般纳税人时缴纳的税款少,所以企业可以用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去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案例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案例 案例:1 一、案例名称:装修方案调整背后的税收筹划谋略 二、案例适用:第五章第二节“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三、案例来源:中国税网 四、案例内容: 天晟公司为了改善工作环境与提升企业形象,于2004年11月~12月斥资560万元,对原值为2000万元的办公楼(折旧年限20年,已使用6年)进行了装修,相关费用已经全额计入了当期损益。从税收角度分析,公司支付的装修费用占到了房屋原值的28%(560÷2000×100%),按税法规定,不能直接进入本期费用予以税前扣除,应该作为资本性支出,每年以计提折旧的形式分期(从2005年1月份开始)摊入成本。因此,公司在申报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时,需要调增56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 五、筹划分析: 企业的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后,会发生一些诸如维护、改建、扩建或改进其功能的费用(统称为“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在对这项支出性质的确认与计量规范上存在一定差异。 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与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通知》(财会〔2003〕10号)明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除此以外的后续支出,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不再通过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企业在日常核算中应依据上述原则判断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就是应当资本化,还就是费用化。在具体实务中,对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符合上述原则可予资本化的,应当在“固定资产”科目下单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核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一)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二)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两年以上;(三)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可见,会计制度与《通知》在判断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性质时的侧重点各有不同。前者主要就是提供了质的规范,在量的方面没有具体数额规定,并且还出现了“可能流入”、“原先的估计”等主观性很强的字眼,使得企业在实际执行中的弹性较大。后者给出的规范有着具体数额限制,显然更为严谨与直观。两相比较,《通知》能够起到有效地防止企业出于自身利益需要来模糊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性质(即使双方都认定为资本性支出,在确定资本化金额时也会有出入,本文未就此进行讨论)的作用。 从上面分析可知,由于会计与税收目的不同,可能会导致两者判断同一笔支出性质时出现相异的结论。对企业而言,一项支出究竟就是予以资本化逐年扣除还就是直接费用化计入本期损益,势必影响年度利润额,进而改变纳税人应纳税额。 但就是,《通知》也给纳税人提供了筹划空间。只要企业事先对装修金额进行测算,将其与房屋原值进行比较,把费用控制在规定比例之内,就可以直接税前扣除。 假定条件不变,天晟公司改变装修方案,把原有工程分成一期(费用320万元)与二期(费用240万元)进行,并将二期工程延至2005年12月开工并完成。这样操作给公司带来了以下

纳税筹划案例整理版

1. 刘先生是一位知名撰稿人,年收入预计在60万元左右。在与报社合作方式上有以下三种方式可供选择:调入报社;兼职专栏作家;自由撰稿人。请分析刘先生采取哪种筹划方式最合算。 对刘先生的60万元收入来说,三种合作方式所适用的税目、税率是完全不同的,因而使其应纳税款会有很大差别,为他留下很大筹划空间。三种合作方式的税负比较如下: 第一,调入报社。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刘先生的年收入预计在60万元左右,则月收入为5万元,实际适用税率为30%。应缴税款为:[(50000-2000)×30%-3375]×12=132300(元) 第二,兼职专栏作家。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如果按月平均支付,适用税率为30%。应纳税款为:[50000×(1-20%)×30%-2000]×12=120000(元) 第三,自由撰稿人。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稿酬所得,预计适用税率为20%,并可享受减征30%的税收优惠,则其实际适用税率为14%。应缴税款为:600000×(1-20%)×20%×(1-30%)=67200(元) 由计算结果可知,如果仅从税负的角度考虑,刘先生作为自由撰稿人的身份获得收入所适用的税率最低,应纳税额最少,税负最低。比作为兼职专栏作家节税52800元(120000-67200);比调入报社节税65100元(132300-67200)。 1. 王先生承租经营一家餐饮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人数为20 人)。该企业将全部资产(资产总额300 000 元)租赁给王先生使用,王先生每年上缴租赁费100 000 元,缴完租赁费后的经营成果全部归王先生个人所有。2009 年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为190 000 元,王先生在企业不领取工资。试计算比较王先生如何利用不同的企业性质进行筹划? 方案一:如果王先生仍使用原企业的营业执照,按税法规定其经营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如下:第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第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而且其税后所得还要再按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在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的情况下,企业纳税情况如下: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90000×20%=38000(元) 王先生承租经营所得=190000-100000-38000=52000(元) 王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52000-2000×12)×20%-1250=4350(元) 王先生实际获得的税后收益=52000-4350=47650(元) 方案二:如果王先生将原企业的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则其承租经营所得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应直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的情况下,王先生纳税情况如下: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90000-100000-2000×12)×35%-6750=16350(元) 王先生获得的税后收益=190000-100000-16350=73650(元) 通过比较,王先生采纳方案二可以多获利26000元(73650-47650)。 2. 假设某商业批发企业主要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服装进行批发,年销售额为100 万元(不含税销售额),其中可抵扣进项增值税的购入项目金额为50 万元,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增值税税款为1 . 5 万元。分析该企业采取什么方式节税比较有利。2.参考答案: 根据税法规定,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对这两类纳税人征收增值税时,其计税方法和征管要求不同。一般将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

经典案例报告国际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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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某跨国公司总部设在A国,并在B国、C国、D国分设甲、乙、丙三家子公司。甲公司为在C 国的乙公司提供布料,假设有1000匹布料,按甲公司所在国的正常市场价,成本为每匹2600元,这批布料应以每匹3000元出售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加工成服装后转售给D国的丙公司,乙公司利润率20% ;各国税率水平分别为:B 国50% ,C 国60% ,D 国30%。该跨国公司为逃避一定税收,采取了由甲公司以每匹布2800无的价格卖给D 国的丙公司,再由丙公司以每匹3400无的价格转售给C 国的乙公司,再由C国乙公司按总价格3600000元在该国市场出售。 我们来分析这样做对各国税负的影响: (一) 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 甲公司应纳所得税=(3000-2600)×1000×50%=200000 (元) 乙公司应纳所得税=3000×20%×1000×60%=360000(元) 则对此项交易,该跨国公司应纳所得税额合计=200000十360000=560000(元) (二) 在非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 甲公司应纳所得税=(2800-2600)×1000×50%=100000(元) 乙公司应纳所得税=(3600000-3400000)×60%=120000(元) 丙公司应纳所得税=(3400-2800)×1000×30%=180000(元)

则该跨国公司应纳所得税合计 =100000+120000+180000=400000(元) 比正常交易节约税收支付: 560000-400000=60000(元) 这种避税行为的发生,主要是由于B、C、D 三国税负差异的存在,给纳税人利用转让定价转移税负提供了前提。 [案例2] A国的跨国甲公司在B国和C国有乙、丙两家子公。乙公司当年盈利3000万元,按5%的固定股利率,年终应向甲公司支付股息:3000×15%=150万元;公司当年盈利2000万元,按4%的固定股利率,年终应向甲公司支付股息征收20%的所得税。为逃避这部分税收,乙公司、丙公司将市场价值400万元和200万元的商品公别以250万元、120万元卖给了甲公司,以代替股息支付。 我们来分析这样做的避税效应: (一)正常支付股利时的税负: 乙公司应纳税额=150万元×20%=30万元 丙公司应纳预提税税额=80万元×20%=16万元 共应纳预提税税额:30+16=46万元 (二)以商品代替股息支付时的税负:乙、丙公司将商品以低价售给甲公司,甲公司从中获得与股息等值的回报,乙丙公司因支付方式改变,且无盈利,既可避免所得税,又不必纳预提税。

[税务筹划]企业税务筹划 案例分析

利用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筹划 现行的鼓励科技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 ? ? ?1.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出口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其他企事业单位技术转让及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收入,年所得不超过30万元的部分,暂免征收所得税。 2.为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允许企业将从事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费用,在征收所得税之前列支,不受比例限制。 3.对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规定在开办之日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 4.税法规定,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一年。税法同时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第三产业企业、利用“三废”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企业、“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如为年度中间开业,当年实际生产经营期不足6个月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选择就当年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执行期限,可推延至下一年度起计算。 如企业已选择该办法后次年度发生亏损,其上一年度已纳税款,不予退库,亏损年度应计算为减免执行期限,其亏损额可按规定用以后年度的所得抵补。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多种多样,企业应当彻底了解各项减免税政策法规,在组建、注册、经营方式上充分参考所得税优惠政策,以达总体税负的优化。 例如,某公司于1999年9月中旬开业,属于科技开发企业。该公司1999年并没有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缴纳了1999年9月~12月四个月的企业所得税6万元。而是把享受税收优惠的期限选择在2000年。按照公司预测,2000年实现的利润将突破100万元,如果把减免税年度选择在2000年,享受的税收优惠会更多。2000年1~6月,该公司已累计实现利润54万元,按公司现有业务水平计算,全年可实现利润超过100万元,这样,公司今年享受减免的企业所得税将达到33万元,与1999年的企业所得税额6万元相比,两种方案税负差额高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利用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筹划 现行的鼓励科技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1.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出口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其他企事业单位技术转让及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收入,年所得不超过30万元的部分,暂免征收所得税。 2.为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允许企业将从事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费用,在征收所得税之前列支,不受比例限制。 3.对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规定在开办之日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 4.税法规定,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一年。税法同时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第三产业企业、利用“三废”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企业、“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如为年度中间开业,当年实际生产经营期不足6个月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选择就当年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执行期限,可推延至下一年度起计算。 如企业已选择该办法后次年度发生亏损,其上一年度已纳税款,不予退库,亏损年度应计算为减免执行期限,其亏损额可按规定用以后年度的所得抵补。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多种多样,企业应当彻底了解各项减免税政策法规,在组建、注册、经营方式上充分参考所得税优惠政策,以达总体税负的优化。 例如,某公司于1999年9月中旬开业,属于科技开发企业。该公司1999年并没有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缴纳了1999年9月~12月四个月的企业所得税6万元。而是把享受税收优惠的期限选择在2000年。按照公司预测,2000年实现的利润将突破100万元,如果把减免税年度选择在2000年,享受的税收优惠会更多。2000年1~6月,该公司已累计实现利润54万元,按公司现有业务水平计算,全年可实现利润超过100万元,这样,公司今年享受减免的企业所得税将达到33万元,与1999年的企业所得税额6万元相比,两种方案税负差额高达27万元。 利用纳税年度筹划 企业的生产、经营是续存的,一般都是一个延续进行的长过程。但企业的核算是划分阶段进行的,以考核每一期间的经营成果。

税务筹划案例论文

李林公管1101 学号1110670112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娃哈哈企业 摘要: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1987年,目前为中国最大的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娃哈哈在资产规模、产量、销售收入、利润、利税等指标上已连续10年住居中国饮料行业首位,成为目前中国最大、效益最好、最具发展潜力的食品饮料企业。下面我们就从它的发展策略及存在问题入手分析,并提出建议。 一、娃哈哈4个发展阶段的税务筹划策略 1.艰苦创业阶段 娃哈哈成立时,可以选择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可以选择作为一般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作为个人独资企业采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而且最高的一档是5万元以上就达到35%的税率,税负对比作为一般小型微利企业而言的20%税率来说是很重的,即使在曾庆后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免征额等税前扣除项目)加总起来的税负也比个人独资企业的税负轻。娃哈哈作为一般企业是明智的,另外校办企业的身份享受在税收方面的优惠:校办企业生产的应税货物,凡用于本校教育科研方面的,不征增值税。小学校办企业对外销售的增值税应税货物如发生亏损,在财政部规定的期限内可部分或全部退还已征增值税的照顾。高校后勤集团对本校师生提供的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等等。 2.历史转折阶段 娃哈哈收购了杭州资不抵债的罐头厂,获得了必需的设备厂房,同时吸收国企资产、负债和企业员工等为娃哈哈带来诸多好处。全部接受资不抵债的国企,低价收购,减少成本;承担了国企的负债,用娃哈哈的税前利润弥补,减少企业所得税甚至不用交税;娃哈哈吸纳下岗职工包括高级技工,熟练工人以及高管,大大增强了企业的实力;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契税方面,国有企业出售,买受人安置企业30%以上职工的,对其承受的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同时在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等方面还有相应的优惠。 3.西部之光

企业纳税筹划案例4篇

企业纳税筹划案例4篇 篇一:关于企业税收筹划的案例分析 关于企业税收筹划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 甲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印刷纸张及辅助材料的批发和零售业务,但是自身并无印刷设备,20XX年6月,甲企业将一批纸张赊销给一家印刷厂,价款为100万元,该印刷厂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印刷厂将纸张加工成印刷品出售。并且由甲企业向购货方代为开具赊销金额范围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货物名称为印刷品),而购货方直接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货款支付给甲企业,以抵减印刷厂赊欠的货款。不足或超出的货款,由甲企业直接向印刷厂收取或以货物补足差额。甲企业总共为印刷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120万元,销项税额为20.4万元。 1.请分析该企业的这一做法可行吗。 2.从税收的角度来看,该企业的做法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 3.在税收筹划中,应当如何避免该问题的出现。 二、就以上案例本人分析如下 1、企业这种做法不可行,属于违反税法的行为。根据《增值税法》规定,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从税收的角度来看,该企业的做法属于属于虚开发票行为。因为印刷公司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甲公司无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他,只需开具普通发票。而且,开始时甲公司只是销售了100万的货物给印刷厂,但是最终开具120万的发票,所以有虚开发票行为。 3、在税收筹划中,可由购货方直接向甲企业购买纸张及辅助材料,然后委托印刷厂印刷制作印刷品。合并甲公司和印刷厂来看,其不仅20.4万的进项税不能抵扣,而且印刷厂在销售印刷品时还要支付3%的小规模增值税。如 印刷厂销售印刷品给c公司价格是140万;应付增值税是4.2万元。(收取货款:144.2万元,要在税局代扣发票才可4.2可抵扣进项,不允许c公司承担)20.4万元的税金需印刷厂承担。若要税务筹划有一方案可行:甲公司与印刷厂签订的是印刷加工合同,甲公司将纸张交给印刷厂,让印刷厂加工成印刷品,如:纸张是120万元,印刷厂销售印刷品给c公司价格是140万,则加工费应定价为:20万,则印刷厂可在当地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万元,税额0.6万元(可抵扣)。则甲公司支付印刷厂20.6万元(含税)加工费,加工完后,印刷厂可将货物给甲公司,甲公司再将货物销售给c公司140万,销项税23.8万元.(收取货款:163.8元,,23.8可抵扣)。这样可节省20.4万元的增值税,,公司也可有23.8的进项可抵扣。 篇二:企业税收筹划的案例分析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 课程考试论文(设计)考核

企业税务筹划实例

《税收筹划八大规律》请你筹划参考答案 我们给出的答案仅作参考,当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时或实践操作时,请注意税收筹划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必须全面考察实际情况,切忌生搬硬套,产生意料之外的税务风险。同时,许多筹划方案本身可能也会带来许多非税成本,引起经营、管理乃至于企业战略层面的负效应。 【自检案例1】参考答案: 1.方圆机械制造公司销售货物时有两种运输方式:一种是企业用自己的交通工具运输;另一种是由外部运输公司承运。2.税收筹划分析: (1)自备运输工具 其一:不成立运输公司 销货方实行送货上门,运费收入通过提高货价的办法解决,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351+(1 + 17% X 17%- 10=41 (万元)其二:成立独立核算的运输公司运输公司将运费发票直接开给购买方,销货方代垫运费,或者由运输企业直接向购买方收取运费,则运输收入不纳增值税,只纳营业税。应纳营业税=351X 3%=10.53(万元)其三:成立独立核算的运输公司 运输公司将运费发票开给销货方。销货方实行送货上门,将运费收入通过提高货价的办法解决,由销货方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运输公司应纳营业税,销货方的运费收入应按混合销售行为与货款一道征收增值

税,其运输支出可以抵扣7%的进项税额。 销货方的运输收入应纳增值税=351-(1 + 17% X 17%- 351X 7%=26.43 (万元) 运输公司应纳营业税=351X 3%=10.53(元) 运输收入应纳增值税、营业税合计=26.43+10.53=36.96 (万元) (2)借助外部运输公司 其一:代垫运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不作为销售货物的价外费用,不征增值税: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对于销货方来说,其支付的代垫运费财务上作“其他应收款”处理,收到购买方交来的运费冲减“其他应收款”科目,既不缴增值税,也不缴营业税(由承运单位缴纳)。 其二:外购运费承运单位将运输发票开给销货方,销售方送货上门,其收取的货款中包含运费,则销货方应按混合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其取得的运费发票可以抵扣7%1 的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351-(1 + 17% X 17%- 351 X 7%=26.43 (万元)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及案例分析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及案例分析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基础知识 企业所得税是针对企业的营业所得交纳的税款。所针对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这两种企业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按照个人所得税计税)、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 为了可以直观的分析企业所得税的避税方法,这里只介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分为两种方法: 1.针对可以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支出的企业,实行核算征收。在这种征收方法下,企业所得税计算如下: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税率 括号内的“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我们称为应纳税所得额。 2.针对不可以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纳税资料的企业,实行核定征收。核定征收又分为两种: 定额征收,即由税务机关按照一定得标准、程序方法,直接核定企业应交的所得税额。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即由税务机关按照一定得标准、程序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然后企业按照如下公式纳税: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税率 对实行第二种征收方式,即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由于应税所得率由税务机关设定,缺乏可操作的弹性,所以,我们往下讨论的企业避税问题主要针对适用核算征收的企业。但这并不表明核算征收就一定比核定征收可以交纳更少的税款。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计算。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的避税技巧 企业所得税的避税,可以大概从两个方面进行筹划。一是落脚于上述的计税公式。即“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税率”。另一方面就是利用税法规定的其它政策,如税收优惠政策、亏损弥补政策等。 一、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税率 该计税公式很直观的告诉我们,要少缴税,需要账面的收入总额尽量少、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尽量多、税率尽量低。收入总额是操作弹性较小的。而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就是我们操作的主要目标。税法对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做了许多限制规定,以下我们从几个方面来简单说明怎样可以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扣除项目金额,以使应纳税额尽量少。 1.工资薪金支出 税法对工资薪金支出的扣除标准是有限定的。无论企业是采取计税工资扣除办法还是实行工资、薪金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也只是能在扣除标准内扣除工资薪金支出费用。所以,我们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应尽量利用上这个限额。 【案例】 某企业2003年度应发职工工资100万元。但由于当年货款不能及时收回,资金周转困难,所以当年只发了50万。会计只对所发的50万计入了费用。2004年度资金收回,企业把2003年度所欠的50万全部补发。加上本年度的应发工资100万,2004年一共发放工资150万。(2003、2004的计税工资均为100万) 这种情况下,2003年计算所得税的时候,工资扣除额只为计入费用的实际发放工资50万。而在2004年补发所欠的50万时,因其超过2004年的计税工资标准,所以超过的部分,即补发的50万工资,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换句话说,企业多交了50万×33%=16.5万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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