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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教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进取,根据《XX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XX省高等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考核应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2.三结合原则。领导考核、群众评议与个人总结相结合。

3.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4.分类原则。按照岗位类别进行分类考核。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全校所有事业编制的在岗教职员工。其中,处级(六级职员)及以上职务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另行考核。

第二章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2.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果,取得的成果水平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情况。

第五条教职工的考核应根据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基本要求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基本条件,结合各类人员的特点,确定相应的考核重点。

1.政管理人员的考核重点为廉洁自律、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协作精神、工作实绩等情况。

2.教学科研人员的考核重点是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实际承担及完成岗位任务、教学科研的成果、成效等情况。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重点为服务于教学科研的态度、业务技术水平、执行岗位职责等情况。

4.工勤技能人员的考核重点为服务态度、操作技能、安全生产、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完成任务等情况。

对兼任多种职务的人员,应考核其履行主要岗位职责情况,并兼顾其承担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教职工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各等级的基本标准是:

1.优秀:积极正确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忠诚于的教育事业。高质量满负荷地完成受聘的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2.合格:正确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较好地完成受聘的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3.基本合格:能够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基本能够完成受聘的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不能完成受聘的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经教育帮助无明显改进;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有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后果。

第三章组织领导

第七条学校成立年度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全校考核工作。

第八条学院、部门、直属单位成立年度考核工作小组,由学院、部门、直属单位的政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第九条人事处负责考核的具体日常工作。

第四章方法和程序

第十条考核要注重实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可随时进行,由教职工所在部门负责,年度考核应结合平时考核的情况。

第十一条考核实行“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一票否决制,考核工作小组应对教职工的政治态度、日常表现、事业心与工作责任感、组织纪律、为人师表及包含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内容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要有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十二条考核工作的基本程序:

1.学院、部门、直属单位动员,布置考核工作。

2.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对照各自岗位职责要求,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作出书面总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述职,并填报《XX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3.民主评议。在个人总结、公开述职的基础上,在一定范围内对职工一年来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民意测验,形成群众测评意见。

4.考核工作小组在个人总结、公开述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的情况,确定对被考核人的等级意见。

5.实行考核公示制度。在学院、部门、单位范围内公示考核结果。

6.被定为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等第人员的有关材料须上报校考核领导小组。

7.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校人事处提交书面报告,提请校考核领导小组复核,人事处负责将考核领导小组复核意见通知有关单位和教职工本人。

第五章结果的使用

第十三条在见习期的大学毕业生和试用期内的劳动合

同制工人,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晋升、聘任、奖惩、辞退、分配及调整工资待遇的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附属医院参照本办法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教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进取,根据《XX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XX省高等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考核应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2.三结合原则。领导考核、群众评议与个人总结相结合。 3.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4.分类原则。按照岗位类别进行分类考核。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全校所有事业编制的在岗教职员工。其中,处级(六级职员)及以上职务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另行考核。 第二章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2.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果,取得的成果水平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情况。 第五条教职工的考核应根据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基本要求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基本条件,结合各类人员的特点,确定相应的考核重点。 1.政管理人员的考核重点为廉洁自律、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协作精神、工作实绩等情况。 2.教学科研人员的考核重点是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实际承担及完成岗位任务、教学科研的成果、成效等情况。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重点为服务于教学科研的态度、业务技术水平、执行岗位职责等情况。 4.工勤技能人员的考核重点为服务态度、操作技能、安全生产、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完成任务等情况。 对兼任多种职务的人员,应考核其履行主要岗位职责情况,并兼顾其承担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教职工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各等级的基本标准是: 1.优秀:积极正确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忠诚于的教育事业。高质量满负荷地完成受聘的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2.合格:正确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较好地完成受聘的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3.基本合格:能够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基本能够完成受聘的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4篇)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 教职工工作量考核细则 (包括专任教师及非教学人员) 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细则 课时计分以____人为标准班级计算。学生人数超过____人的班级,每超过____人,课时分相应增加____个百分点,少于____人的按标准班级计算。 工作量(分)=(周课时数+周教案数)____月周数____{1+(实际学生数—56)____%} (注: 1、周教案数超过周课时数的,按周课时数记; 2、跨年级任课的,课时数按实际课时数的____倍计分; 3、体育教师每天的早操、课间操按半个课时计算, 【按实际参加次数计算】 4、既任课又兼干事的,工作量按课任工作量再加半个干事的工作量计算; 5、学校特长班辅导教师每月按课时数计入工作量; 6、临时参加学校各项管理的任课教师,按时间折算为课时,计入当月工作量。) 旷课一节课扣____分,扣分累计,从工作量津贴分值中扣除。本月旷课累计超过____节以上者,扣除本月工作量津贴____%;本学期

内旷课累计超过____节以上者,扣除本学期工作量津贴。查课人员发现空课,要及时找其他教师代课,并每节课奖代课教师____分,罚缺课教师____分。 校本教材的编写记入课时数,每编写一节符合学校要求的校本教材记____分。 非教学人员工作量考核细则 非教学人员工作量按全体专任教师平均工作量的____%计算。 教职工量化考核细则 卫辉市六完小 为了全面贯彻__教育方针,充分调动我校全体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使教学管理逐步达到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教职工量化考核细则,并作为绩效工资发放和晋职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出勤(____分) (1)出满勤者得____分,请病(事)假每天扣____分,迟到、早退一次扣____分(一次超过____分钟按旷工一节课处理),旷课每节扣____分,旷工每天(按____节)扣____分,外出不请假按旷工节数处理。学校例会无故不到扣____分,例会迟到扣____分,例会请假扣____分。每学期旷工____天,事假超过____天,病假超过____天,病事假、旷工合计超过____天者(含____天、____天、____天、____天)扣除____分。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

XXXX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 根据XX市XX区教体局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实事求是、突出工作实绩、激励进取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教职工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实绩,使年度考核的结果真实、科学、合理,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考核对象 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及考核等次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每位教职工全年师德和岗位职责完成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按考核得分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比例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确定。 三、考核序列 全体教师分为两个系列,系列一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初中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等考试学科的教师,系列二指音乐、美术、综合等非考试学科教师。 四、考核方法 采用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基础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统一性评价与差异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力求全面反映教职工的业绩和贡献。

教师系列一的考核包括九个方面和两个附加项。九个方面分别是考勤(10分)、工作量(15分)、值班(5分)、教学常规(15分)、教学成绩(20分)、学生评教(5分)、部门互评(10分)、家长评价(10分)、领导评价(10分),合计100分。两个附加项,一是超工作量(2分,一学期1分),二是年度获奖情况(自行选取最高分值的一个证书),按照岗聘赋分标准赋分。 教师系列二的考核包括八个方面和两个附加项。八个方面分别是考勤(10分)、工作量(15分)、值班(5分)、教学常规(35分)、学生评教(5分)、部门互评(10分)、家长评价(10分)、领导评价(10分),合计100分。两个附加项与教师系列一相同。 考核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考勤数据由人事办公室提供,工作量、教学成绩、学生评教、教学常规相关数据由教导处提供,值班数据、家长评价相关数据由政教处提供,部门互评数据由各部门提供,领导评价数据由领导小组提 供,获奖情况根据教师上报荣誉,赋分委员会赋分,组织人事完成数据汇总。 工作日,不耽误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每月请假1天(请假次数不超过两次)视为全勤,超过一天,事假1天减一分,病假1天

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我院全体教职工学年度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督促全体人员尽职尽责、不断进取,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推动学校的各项工作,现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本着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宜于操作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本校所有在职教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病、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不参加本年度的考核。 3、不参加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薪级工资的考核年限。 三、考核领导小组 1、考核领导小组架构 组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 组员:各系部主任、教务处长、督导主任、人事处长 年度考核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2、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2)组织、动员、实施学院年度考核工作; (3)审核初定等次意见,撰写并提出最终考核等次意见; (4)受理教师中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四、年度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为当年1月1日-12月31日,按年度每年考核一次。 五、考核内容标准 (一)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在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个人思想、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表现;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社会行为准则等。 能,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包括政策理论水平,文化程度,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学习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 勤,主要考核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包括本职工作的热爱程度、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纪律性;出勤率等; 绩,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包括完成工作的情况,办事效率,工作实绩、突出贡献等。 廉,廉政自律情况。不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套取学校财物、不强索他人财物、收受贿赂、进行假公济私及违法取利的活动。 (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1、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且年度考核90 分以上。 (1)思想政治素质高,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范本(六篇)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范本 为激励教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促进教师的自我发展,客观全面科学地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同时为教师的聘用、奖惩以及调整工资和岗位等提供依据,使年度考核发挥评价应有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促进教师队伍各方面素质的提高,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成立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支部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及教师代表共____人组成,校长担任组长。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学校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对被考核对象做出综合评价,并确定教职工考核等次。 二、考核对象 在本校工作的在职在编教职员工。 三、考核内容 按照益阳市特校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分细则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教职工考核。 四、考核办法 (一)道德素质(____分)

热爱祖国,拥护__领导,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家长,面向全体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记基本分____分。 1、下列情况予以加分: ①由党、政、工、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为先进工作者(含创建先进工作)、优秀党(团)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名师等荣誉称号,校级记____分,市级记____分,省级记____分,国家级记____分。同一荣誉称号记最高一级。评为市级及以上的“十佳”教师、班主任、校长、教育工作者记____分。 ②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突出表现,受到市党政部门书面表扬嘉奖的记____分,省级记____分,国家级记____分。 2、下列情况予以扣分: ①无故不参加升国旗仪式的每次扣____分;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教职工大会或校内集体活动,每次扣____分,扣分不封顶。 ②不服从学校分配或不完成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扣____分,造成损失或严重损失的扣2—____分。 ③违反教育教学纪律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扣____分。 ④从事法律、法规、政策、学校规章制度规定不得从事的其它活动扣2—____分。 ⑤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在家长、社会引起反响,对学校造成负面影响,一次扣____分。

大学教职工考核管理办法

大学教职工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考核工作,公正、公平地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有效进行,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当年12月份在编在岗)。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三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是指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团结协作、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 2、能:是指在教学科研能力、业务水平、管理水平、工作效率、改创新等方面的表现。 3、勤:是指在遵章守纪、勤奋敬业、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 4、绩:是指工作实绩,在履行岗位职责、承担工作任务、完成工作质量、做出贡献等方面的表现。 第四条考核标准以被考核人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分别按管理人员、专任教师、实验教辅人员、辅导员、后勤工作人员等不同岗位人员分别制订考核细则。 1、管理岗位人员的考核,应侧重于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组织协调能力、业务水平与工作能力、日常工作完成情况、遵章守纪与廉洁自律等方面。处级干部的考核按照《XX大学处级干部考核办法》(另行发文)进行;其他管理岗

位人员的考核按照《XX大学一般管理人员考核细则》(附件1)进行。 2、学院(中心、部)专任教师的考核,应侧重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科研工作、在学科专业建设中所做出贡献等方面,专任教师的考核按照《XX大学教师考核细则》(附件2)进行。 3、学院(中心、部)实验教辅人员的考核,应侧重于团结协作精神、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工作、遵章守纪等方面,实验教辅人员的考核按照《XX 大学实验教辅人员考核细则》(附件3)进行。 4、辅导员的考核,应侧重于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和实绩、班风和学风建设、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等方面,辅导员的考核按照《XX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另行发文)进行。 5、后勤工作人员的考核,由后勤服务公司根据其实际情况与工作需求制订《XX大学后勤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另行发文)进行。 第五条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1、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富有进取精神,工作勤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并且德、能、勤三部分的考核结果必须为“优秀”、以及工作实绩考核评分必须在本部门(相同岗位)排名前30%。 2、合格:能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工作积极努力,能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并且德、能、勤三部分的考核结果必须为“合格”及以上、以及工作实绩考核评分必须60分以上。 3、基本合格:尚能遵纪守法,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和接受领导交予的任务。

大学学院教职工师德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XXXX学院教职工师德考核实施方案 (试行) 为建立健全学院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教职工职业XXXX想和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师德考核体系,不断提升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学校师德考核工作要求,依据《XXXX大学师德考核办法》(202X年修订)、《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XXXX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总则 (一)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学校教职工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 (二)坚持教书育人,师德为先,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增强学校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 (三)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激发学校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监督奖惩相互衔接统一。 二、考核对象 除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所有教职工。

三、考核方式 依据学院相关文件,评定等级由个人自行申报、系级考核推荐和学院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定。系级考核小组主要成员(系主任和党支部书记)、学院行政人员由学院师德考核领导小组(院领导班子成员和院党委委员组成)考核,考核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最终确定。 四、组织与落实 (一)师德考核作为学院年度考核的一部分,每年进行一次(与教职工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师德不“优秀”不得评为工作“优秀”)。 (二)学院党委负责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 (三)教师以各系为单位,由系主任、党支部书记(或支委)、学科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等组成系级师德考核小组,组织师德考核的具体工作(教职工考核可同步进行)。 (四)建立教职工师德电子档案。 五、评价标准与考核等级 (一)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人数不超过学院参加考核人数的30%,因出国、进修等原因,年度累计在岗工作时间不满半年者,参加师德考核,但不能评为优秀。 (二)评价标准以《规范》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教职

高校、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学校教职工考核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国家及其它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个人的年度考核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院系,按《院系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年度考核;其他院系参照目标管理责任制院系考核办法进行年度考核。校机关各部门和总支、各直属单位,按有关办法进行年度考核。 第三条教职工年度考核坚持公正、公开、全面、民主、注重工作业绩的原则。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以定量考核为主;实行上级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群众参与评议的同时,根据管理权限,从上至下逐级考核。 第四条教职工年度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两部分,集中考核的时间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或第二年元月份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聘任、晋级(职)、调资、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核的内容与方式 第五条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内容是教职工本人全年的工作表现和业绩,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第六条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点在于教职工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敬业精神、履行岗位职责以及廉洁从政、勤俭工作的情况。根据教职工所在岗位不同,具体考核内容有所侧重: (一)教学科研岗位人员:侧重考核完成教学、科研、学科(专业、课程)建设任务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在教学改革方

面的贡献和培养青年教师的情况。 (二)党政管理岗位人员:侧重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敬业精神、服务态度、管理能力、工作效率、创新意识、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在学校重大工作和全校性中心工作、公益性工作方面所作的贡献。 (三)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侧重考核围绕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等所做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在工作实际中的敬业精神、创新能力和工作业绩。 (四)工勤岗位人员:侧重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敬业精神、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等情况。 第七条实行院系目标管理责任制,有权自主确定教职工满负荷工作量标准、可根据学校有关考核文件制定考核实施细则的院系教职工,参加所在院系的考核。其他教职工按照学校各类人员量化测评参考标准进行考核。 第八条考核程序: (一)学校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人事(组织)部门下发年度考核通知,公布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名单及有关具体问题; (二)教职工进入学校年度考核系统,根据本人在本考核年度的工作情况,填写《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党政管理、教辅人员)或《教学、科研人员年度考核表》(教学、科研人员)交所在单位参加考核。 (三)各单位组成考核小组,组织本单位教职工个人述职,并进行综合测评,实行全员评分,同时还可聘请熟悉本单位业务工作的有关院系、部门工作人员参与评分,聘请参与评

高校年度考核管理办法

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为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教职工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学校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一)通过考核,全面检查各单位的工作及在岗人员履职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校属各单位及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为单位评优及个人晋升、聘任和奖惩提供切实可靠的依据。 (二)通过考核,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其事业心和责任感,达到奖勤罚懒、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一)以德为首、以绩为主、公平公开、客观公正。 (二)以直接上级评价为主,全面考核为辅的方式。 (三)分系列、分层次考核。 (四)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对象 全校在岗教职工。按中层干部(含各单位正副职)、教师、辅导员、行政人员(含实验员、图书管理员)将全体教职工划分为四类进行考核。 四、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方案审定、考核过程监督和考核结果审批,处理考核申诉等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兼任,人事处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组成如下:(二)各教学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由各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应包括但不限于副院长(系副主任)、书记(副书记)、教研室主任、办公室主任(行政秘书)、学生科长和教学秘书。 (三)各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本单位考核实施方案,确定考核流程和规则,并报送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考核工作领

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为了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为学校实施奖惩和落实各项待遇提供依据,根据《XXX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其它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年度考核检查和了解教职工的政治素质、思想表现、工作业绩和业务能力,为实施奖惩、培训、聘任和调整职务、职称、工资等提供依据;通过进一步考核,充分调动和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教职工政治和业务素质的提高。 二、考核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业绩。 (二)以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为主要依据。 (三)分级、分岗位类型进行考核。 三、考核范围 (一)凡我校在编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均属考核范围。经组织同意在国内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进修、攻读学位的人员,应由所在单位向本人学习、进修、攻读学位的院校索取有关学习成绩和表现材料,以对方提供的材料为依据对其进行考核;公派出国人员,由原单位进行考核;当年下半年调入学校的人员,由调入单位负责向其原工作单位索取调入前的有关材料,依据本人在原工作单位和来校后的思想、学习及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在外出差、休假、住院的人员,由原单位负责通知本人按时返回参加考核,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的人员,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同意后,将有关情况写成书面材料交到原单位,由原单位对其进行考核;10月1日以后批准离退休的人员和调出学校的人员,均由原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借调人员由借调单位出据证明材料,原单位对其进行考核。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当年度考核: 1.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管制、拘役未开除公职的; 2.被免于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3.因病假、事假、出国探亲、自费出国、停薪离岗、未聘、非学校和单

合肥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合肥学院教员工年度查核实行细则(试行) 为了正确评论教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教员工提升政治业务素质,仔细执行职责,并为荣膺、聘用、赏罚、培训、解雇以及绩效薪资分配等项工作供给依照,依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联合我校实质,特拟订本实行细那么。 【一】查核范围 〔一〕查核年度内全校任职员工〔不含人材租借人员、聘用人员、返 聘人员〕。 〔二〕因工作需要,已执行借调手续,被外单位借调工作或选派到其余单位深造学习、挂职锻炼以及从事支教等工作的,由对方单位供给查核资料,由校内所在部门确立查核等次。本查核年度在外工作时间不满半年的,由校内所在部门负责查核。下半年调入我校工作的,由原调出单位供给查核资料,校内现所在部门确立查核等次。 〔三〕本查核年度新接收的各种人员〔从未参加过工作及还没有转正定级的其余新录取人员〕,参加年度查核,只写考语,不确立等次,作为任职定级的依照。 〔四〕在同意限期内的公派出国人员,由自己原所在部门敦促其自己供给年度学习工作总结,并由原所在部门确立查核等次。 〔五〕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累计超出半年的教员工,不参加年度查核。

〔六〕教员工受警示处罚的当年,参加年度查核并确立等次,但不得确立 为优异等次;受记过、降聘或革职处罚时期,参加年度查核,只写考语, 不定等次,在排除处罚的当年及此后,其年度查核不受原处罚阻碍。涉嫌 违纪违纪被立案检查还没有了案的,参加年度查核,不写考语,不定等次;了案后未赐予处罚或许赐予警示处罚的,按规定补写考语、补定等次。【二】查核内容和标准 〔一〕查核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要点查核工作实绩。德: 重要查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重要查核业务技术水平、治理能力,业务技术提升、知识更新状况;勤:重要查核工作态度、勤劳敬业精神和恪守劳动纪律状况;绩:重要查核执行职责状况、达成工作任务的数目、质量、效率、获得成就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查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差不多依照,各种人员所在岗位性质不一样,查核时应依如实质合理重视。查核结果分为优异、合格、差不多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差不多标准为: 优异:仔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目标、政策,典范恪守国家的法律、法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清廉奉公,精晓业务,工作勤劳,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仔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目标、政策,自觉恪守国家的法律、法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熟习业务,工作踊跃,可以达成工作任务。

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XX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考核机制,规范完善考核方式,科学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年度考核遵循注重实绩、以德为先,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便于操作、简单有效的原则,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师德考核与实绩考核相结合、班子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以自然年为一个考核年度,考核时间一般为每年年末。 第二章考核的对象和类别 第四条考核对象为我校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经学校组织招录聘任的人事代理人员、全职博士后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教职工根据所聘岗位类别参加相应的年度考核,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聘任在职员岗位上的参加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聘任在工勤技能岗位上的参加工勤人员年度考核;聘任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上的参加所在岗位系列年度考核。 第六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由

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第七条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一)未聘任上岗的; (二)考核年度内已办理退休手续的; (三)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出国逾期,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 (五)其他原因不应参加考核的。 第三章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第八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师德表现和工作实绩。 (一)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表现。 (二)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三)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 (四)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情况。 第九条师德考核是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师德考核的组织实施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条根据教职工不同岗位类别,在考核内容上有所区 分和侧重。

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教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同时为聘任、晋升、培训、奖惩、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根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XX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为依据,通过明确岗位职责,规范考核程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由“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人事管理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学院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条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程序规范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范围和要求 第四条考核范围为全院在职在编教职工。教职工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和政管理(工勤)人员三个类别进行考核,专职辅导员纳入政管理(工勤)人员考核。双肩挑人员按所聘用的两个岗位进行考核。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一)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二)待聘人员。 (三)因私出国、出境超过半年的人员。 (四)擅自离岗人员。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新参加工作人员,应对其进行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定等级,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二)经学院同意参加国内外脱产进修学习超过半年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综合其学习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三)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可以参加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级,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四)受行政警告处分的人员,其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五)本年度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是否参加考核尊重本人意愿。 第七条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的,年度考核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调入人员,由其调入后所在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级,调入不满半年的,其调入前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军人,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结合其转业、退伍时的鉴定确定等级。 (二)挂职锻炼人员,在挂职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级。在挂职单位工作不足半年的,挂职锻炼结束的当年由挂职单位提供有关情况,所在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级。

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为正确评价学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和督促教职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同时为晋升、聘任、奖惩、培训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根据XX省人社厅《XX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的精神,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年度考核对象为校本部在职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根据岗位特点,可以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三、考核标准与要求 (一)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等次的标准的确定以各类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情况为基本依据,考核满分为100分。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1、优秀: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评议表得分85分以上者具有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资格。在具备资格的人员中,二级单位根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确定评定为“优秀”的人选。 2、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评议表得分70-85分者确定为“合格”等次;85分以

上未评为优秀者,确定为“合格”等次。 3、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一般,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评议表得分60-70分者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4、不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贪腐等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评议表得分60分以下者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二)优秀等次指标计算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为实际参加年度考核的人数x15%,并实行优秀指标积点制管理,计算方法为:实际参加年度考核人数X15%=优秀指标积点,每满1个积点为1个优秀名额,剩余优秀指标积点累计到下一年度使用;年终表彰被评为标兵单位的,优秀指标积点增加1.0,被评为先进单位的优秀指标积点增加0.5。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应按岗位类别分开计算。 (三)考核标准 考核分为四类人员:教学科研人员、教学辅助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双肩挑人员按管理人员考核。各类人员考核标准如下: 1、教学科研人员考核基本标准 教学科研人员主要考核教学和科研工作,考核满分为100分。具体标准为: (1)遵守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端正、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履行教学科研人员职责,工作全勤,30分。 (2)完成教学科研工作,40分。由所在二级单位根据学校绩效工资方案计算出的个人教学科研奖励津贴(不含专项奖励)评定。个人奖励津贴为所在教研室(系、所)同级别人员平均值的0.4倍以下,计20分;0.5-0.9

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对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是实行事业单位全员合同制岗位聘用和绩效工资制的基础工作之一,是工作人员晋升、聘用(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收入待遇的重要依据。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管理有关规定,为正确评价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其提高本职岗位工作水平,现就我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制订以下实施办法。 一、年度考核的原则 对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所在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和个人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年度考核的人员范围 在考核的当年度内,全年工作(含派出进修)满6个月以上的我校在聘的各级专业技术人员、正处级及其以下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均须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考核结果的等次。当年度新参加工作但时间不满6个月的见习期工作人员也须参加年度考核。因病请假累计超过6个月、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各类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由所在基层单位(部门)考核机构在其《年度考核登记表》中注明其病假、事假

情况,不作考核结论。 三、年度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的标准以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当年度的每月考评等平时考核情况和全年度的工作情况为基本依据。 对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采用量化的标准;对其他系列(图书资料人员、医药卫生人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各部门(单位)参照学校制定的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量化评价方案,结合本部门(单位)情况制定具体量化标准。 对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工作量化考核,可在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原则性量化标准(见附件1)基础上,结合学校有关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的量化考核标准和专门办法,进一步精细化实施量化考核。 对担任校部机关各部门党政正职的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参照《关于在部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年度考核淘汰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制定的处级领导职务人员年度考核量化测评标准,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考核标准(见附件2、3、4);对其他管理人员、各类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各基层单位(部门)参照学校制定的正处级及其以下管理人员年度考核量化测评标准,自行制定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具体考核标准,

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实施细则(8篇)

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内容 标准 1、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在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3、职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完成任务。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____纪律校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4、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有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____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5、工人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学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____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故事。 二、考核的原则、方式和程序 1、坚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个人总结和群众民主测评相结合,平时考察和学年度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2、考核优秀比例一般掌握在参加考核人数____%,最多不超过____%。学校中层以上领导的优秀比例不得高于单位优秀人数____%。 3、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学校领导、工会代表和教师组成,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4、考核分层次分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被考核人进行个人工作总结,填写考核登记表;第二阶段,分组考核,学校分别以行政领导组、教辅和工勤人员组及各个年级组为单位划分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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