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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的顺序与会计分录

利润分配的顺序与会计分录
利润分配的顺序与会计分录

利润分配的顺序与会计分录

公司向股东分派股利,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步,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第二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

第三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第四步,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利润分配会计分录

1、将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所得税的缴纳,比例25%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税后利润的10%以上)、公益金(税后利润的5%以上)和任意盈余公积(根据公司规章规定的比例计算)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公益金

——任意盈余公积

如有优先股。应在‘任意盈余公积’前分配股利4、分配股利(根据董事会决议)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5、结转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股利

6.以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

利润分配的顺序依次是:(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经过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等利润分配之后剩余的利润,它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历年结存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

企业应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该科目应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盈余公积补亏”、“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企业未分配利润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将“利润分配”.结转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贷方余额,表示累积未分配的利润数额;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数额。

【例】D股份有限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0,本年实现净利润2000000元,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0000元,宣告发放现金股利800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D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结转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200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00000

如企业当年发生亏损,则应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0000

-应付现金股利800000

贷:盈余公积200000

应付股利800000

同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00000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0000

-应付现金股利800000

结转后,如果“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在贷方,表示累计未分配的利润;如果余额在借方,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本例中,“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在贷方,此贷方余额1000000元(本年利润200000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0000 –支付现金股利80000)即为D股份有限公司本年年末的累计未分配利润。

新准则下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的会计分录

一)营业利润(或亏损)的结转 1、期末将所有的收入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2、期末将所有的支出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成本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销售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费用 3、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本年利润 4、期末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损失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投资收益 (二)利润分配 1、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2、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3、应分配给股东的库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 贷:应付股利 4、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利润归还投资 借: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 贷: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 5、外商投资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 6、经批准分派股票股利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贷:股本(股票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实际发放的股票股利金额与股票面值总额的差额) 7、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批准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调整增加的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调整减少的利润分配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按规定用税前利润归还各种借款 借:利润分配-归还借款的利润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10、按规定留给企业的单项留利 借:利润分配-单项留用的利润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三)结转全年利润(或亏损) 1、年度终了,企业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为净亏损,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年末,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利润归还投资 -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转作股本的股利 -利润归还借款 -单项留用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四)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 借:有关科目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亏损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有关科目 3、由于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由于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利润分配的顺序与会计分录含股东分分红

利润分配的顺序与会计分录 2015-6-25 11:02:27东奥会计在线字体:大小 公司向股东分派股利,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步,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第二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 第三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第四步,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利润分配会计分录 1、将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所得税的缴纳,比例25%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税后利润的10%以上)、公益金(税后利润的5%以上)和任意盈余公积(根据公司规章规定的比例计算)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公益金 ——任意盈余公积 如有优先股。应在‘任意盈余公积’前分配股利 4、分配股利(根据董事会决议)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5、结转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股利 6.以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

利润分配的顺序与会计分录

利润分配的顺序与会计分录 公司向股东分派股利,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步,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第二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 第三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第四步,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利润分配会计分录 1、将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所得税的缴纳,比例25%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税后利润的10%以上)、公益金(税后利润的5%以上)和任意盈余公积(根据公司规章规定的比例计算)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公益金 ——任意盈余公积 如有优先股。应在‘任意盈余公积’前分配股利 4、分配股利(根据董事会决议)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5、结转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股利 6.以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 利润分配的顺序依次是:(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经过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等利润分配之后剩余的利润,它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历年结存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

本年利润的会计分录四步做

本年利润的会计分录四步做: 一、先结转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收入 借: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二、结转成本、费用和税金: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其他业务支出 贷:营业费用 贷:管理费用 贷:财务费用 贷:营业外支出 贷:所得税 三、结转投资收益: 净收益的: 借: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净损失的: 借:本年利润 贷:投资收益 四、年度结转利润分配: 将本年的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果是亏损: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月末怎么结转城建税,地方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 计提时,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税金 *** 贷:其他应交款--城建税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教育费附加 *** 房产税 *** 借:管理费用 *** 贷:其他应交款--印花税 *** 缴纳时: 借:其他应交款--城建税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教育费附加 *** 房产税 *** 印花税 *** 贷:银行存款 ***

1、库存现金→现金; 2、银行存款→支票、存行、存款、存入银行; 3、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 4、应收账款→款未收、收欠款; 5、其他应收款→借支差旅费、责任人赔偿款; 6、预付账款→预付货款; 7、应收票据→收到商业汇票; 8、物资采购→购材料未验收入库; 9、原材料→材料(购进材料、领用材料、转售材料成本时用本科目); 10、库存商品→产品完工、结转销售商品成本; 11、固定资产→设备、机器(价值=买价+税金+运费); 12、在建工程→设备需要安装(含人工费、材料费); 13、累计折旧→计提折旧; 14、短期借款→银行贷款、借款(还款期一年); 15、应付账款→款未付、付欠款; 16、应付职工薪酬→发放工资、分配工资、计提福利费、职工医疗费、生活补助; 17、预收账款→预收货款; 18、应交税费→计提税金(营业税、城建税、增值税。注意:增值税进项税记借方、销项税记贷方); 19、生产成本→产品直接耗用人工、材料费以及结转的制造费用等; 20、制造费用→车间耗用人工、材料、办公费等; 21、实收资本→投入、转增资本; 22、本年利润→结转损益; 23、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收入; 24、其他业务收入→销售材料收入;出租收入 25、营业外收入→接受捐赠、处置固定资产收益、现金盘盈、罚款收入; 26、主营业务成本→结转销售商品成本; 27、营业税金及附加→计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等; 28、其他业务成本→结转材料销售成本; 29、管理费用→厂部领用、耗用材料费、人工费及办公费等; 30、销售费用→销售耗用、广告费、展览费等; 31、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利息费等; 32、营业外支出→对外捐赠、罚款支出、非常损失; 常考会计分录记忆 1、购材料并验收入 库 (无特别说明,一般视同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 税(若不考虑增值税,则不写本科目)

金蝶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的分配顺序

金蝶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的分配顺序 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交纳所得税,然后按下列顺序分配: 1.补以前年度亏损(不超过5年补亏期) 2.取法定公积金(一般按10%,且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股份有限公司在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之后,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支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支付普通股股利。股份有限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向股东分配股利,但在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例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金的25%。 另外,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应当用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以及超过用利润抵补期限的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弥补。

需要指出,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1、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亏损 《公司法》第167条第2款: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注:原《公司法》177条为“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公司法》第167条第1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注:原《公司法》177条还包括“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第167条第1款: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注:原《公司法》177条还包括“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注:上述删去有关提取法定公益金的强制性规定。公司提取公益金主要适用于购建职工住房,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后,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企业已不得再为职工住房筹集资金,公益金失去了原有用途,实践中出现了大笔公益金长期挂账闲置、无法使用的问题,故公司法修订时删去。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施行

向境外股东分配利润付汇的操作程序

向境外股东分配利润付汇地操作程序 2009年,我国出台了很多规范非居民企业地税务经管政策,向境外股东分配利润过程中,也有很多新地变化,包括如何申请享受税收协定优惠税率、如何办理税务证明等. 外商投资企业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向境外股东分配利润地流程如下: 1.董事会制定润分配方案→ 2.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3.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4.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地优惠税率→ 5.扣缴税款,取得完税凭证→ 6.先国税,后地税申请开具《税务证明》→ 7.提供材料办理付汇手续 1.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对于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根据国税发[2009]3 号规定,实行源泉扣缴,扣缴义务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2.申请享受税收协定或避免双重征税安排规定地优惠税率 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境内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10%地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股东所在国或地区与中国签署地税收协定或避免双重征税安排有规定更优惠地税率,可以申请享受协定优惠税率.例如香港企业如果直接拥有境内被投资企业至少25%股份地,可以享受5%地优惠税率. 境外投资方要享受协定优惠税率,需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提出申请,经审查确认后才能享受.具体办理程序可浏览《非居民企业如何申请享受税收协定优惠》.3.申请开具《税务证明》 根据汇发[2008]64号文规定,向境外支付股息、红利、利润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单笔支付等值3万美元以下地,无需申请开具《税务证明》,可以直接对外付汇. 企业需要注意地是,免予开具《税务证明》,不代表可以免予征税,如果被投资企业没有按规定扣缴税款,存在税务风险. 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3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3万美元)股息、红利、利润等权益性投资所得,需要按照国税发[2008]122号文地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先向国税,再向地税申请

公司经营分配利润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公司经营分配利润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获得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企业取得的利润总额应当按照税法缴纳所得税。 2、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一般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被没收的财产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的年度亏损。 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公司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二、公司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未弥补足额的,未弥补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公司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注:《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等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可以用企业的税后利润等弥补。) (3)提取法定公积金10%。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也可用于转增资本金等,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4)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其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5)有限公司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分配利润的顺序为:(1)支付优先股股利;(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3)支付普通股股利。 企业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未分配利润实质性程序.doc

被审计单位: 项目: 编制: 日期:
未分配利润实质性程序
索引号:
QD
未分配利润
财务报表截止日/期间:
复核:
日期:
第一部分 认定、审计目标和审计程序对应关系
一、审计目标与认定对应关系表 审计目标
财务报表认定
存 在
完整性
权利 和义务
计价 和分摊
列 报
A 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未分配利润是存在的。

B 被审计单位所有应当记录的未分配利润均已记录,

未分配利润增减变动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
定。
C 未分配利润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
相关的计价调整已恰当记录。
D 未分配利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
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 √
二、审计目标与审计程序对应关系表
审计 目标
可供选择的审计程序
C
1.获取或编制利润分配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与报表数、
总账数及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AC
2.将未分配利润年初数与上年审定数核对是否相符,检查涉及
损益的上年审计调整是否正确入账。
3.获取与未分配利润有关的董事会会议纪要、股东(大)会决 AB 议、政府部门批文及有关合同、协议、公司章程等文件资料,
并更新永久性档案。
ABC 4.检查董事会会议纪要、股东(大)会决议、利润分配方案等 资料,对照有关规定确认利润分配的合法性。
ABC 5.检查未分配利润变动的相关凭证,结合所获取的文件资料, 确定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了解本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情况,确定本期末未弥补
C
亏损金额。如果已超过弥补期限,且已因为抵扣亏损而确认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应当进行调整。
索引号 QD2 略 略
略 略 略
1

利润分配会计分录

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利润分配的过程与结果,是关系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企业能否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为此,企业必须加强利润分配的管理和核算。 企业利润分配的主体是投资者和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利润分配的时间即确认利润分配的时间是利润分配义务发生的时间和企业作出决定向内向外分配利润的时间。 目录 1基本原则 2分配项目 3分配顺序 4分配方式 5会计分录 6账务处理 7影响因素 1基本原则 1、依法分配原则 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这些利润是企业的权益,企业有权自主分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一般次序和重大比例也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利润分配的有序进行,维护企业和所有者、债权人以

及职工的合法权益,促使企业增加积累,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国家有关利润分配的法律和法规主要有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企业在利润分配中必须切实执行上述法律、法规。利润分配在企业内部属于重大事项,企业的章程必须在不违背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本企业利润分配的原则、方法、决策程序等内容作出具体而又明确的规定,企业在利润分配中也必须按规定办事。 2、资本保全原则 资本保全是责任有限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性原则之一,企业在分配中不能侵蚀资本。利润的分配是对经营中资本增值额的分配,不是对资本金的返还。按照这一原则,一般情况下,企业如果存在尚未弥补的亏损,应首先弥补亏损,再进行其他分配。 3、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原则 债权人的利益按照风险承担的顺序及其合同契约的规定,企业必须在利润分配之前偿清所有债权人到期的债务,否则不能进行利润分配。同时,在利润分配之后,企业还应保持一定的偿债能力,以免产生财务危机,危及企业生存。此外,企业在与债权人签订某些长期债务契约的情况下,其利润分配政策还应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或审核方能执行。 4、多方及长短期利益兼顾原则 利益机制是制约机制的核心,而利润分配的合理与否是利益机制最终能否持续发挥作用的关键。利润分配涉及投资者、经营者、职工等多方面的利益,企业必须兼顾,并尽可能地保持稳定的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顺序会计知识

利润分配顺序会计知识 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交纳所得税,然后按下列顺序分配: 1.补以前年度亏损(超过5年补亏期) 2.取法定公积金(一般按10%,且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股份有限公司在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之后,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支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支付普通股股利。 股份有限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向股东分配股利,但在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例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金的25%。 另外,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应当用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以及超过用利润抵补期限的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弥补。 需要指出,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1、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亏损 《公司法》第167条第2款: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注:原《公司法》177条为“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公司法》第167条第1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注:原《公司法》177条还包括“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第167条第1款: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注:原《公司法》177条还包括“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注:上述删去有关提取法定公益金的强制性规定。公司提取公益金主要适用于购建职工住房,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后,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企业已不得再为职工住房筹集资金,公益金失去了原有用途,实践中出现了大笔公益金长期挂账闲置、无法使用的问题,故公司法修订时删去。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6〕67号,从2006年1月1日起,按照《公司法》组建的企业根据《公司法》第167条进行利润分配,不再提取公益金] 财务处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6〕67号)规定,企业对2005年12月31日的公益金结余,转作盈余公积金管理使用;公益金赤字的,依次以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弥补,弥补后仍有赤字的,结转到未分配利润账户,用以后年度实现的税后利润弥补。 (3)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法》第167条第3款:“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提取由股东大会决定)(4)对股东进行利润分配

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分配的顺序

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分配的顺序?导读:我们国家有两个规定,一个是《公司法》,一个是《企业所得税法》。首先,分析《公司法》第167条的规定要求: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5、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6、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根据上述要求,一个公司当年挣取的净利润,应当先按10%的比率拨付法定公积金,拨付之后的余额才能进行分配。国家是不允许不拨付直接进行分配利润的。除了要拨付之外,还有一个问题,公司当年的虽然盈利了,但是以前年度亏了,这些亏损要不要弥补,怎么弥补?根据上述“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从上面的字句理解,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应该先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这个亏损指的是以前年度累计下来亏损。如果站在过去的眼光看,也就是在会计上,现在的亏损,即可以用过去的利润来弥补,也可以等着将来来弥补。 这个亏损弥补顺序和税法上的规定有一些细微的区别。《企业所得税法》第18条的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

利润分配的程序

润分配的程序 利润分配的一般程序是指企业实现企业经营所得后,应先用于哪些方面,后用于哪些方面的先后顺序问题。 我国改革后的利润分配程序为:企业的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首先要缴纳所得税;税后剩余部分的利润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利润再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支付被没收的财物损失,违反税收规定支付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弥补亏损可以划分为两种情况: 《财务通则》规定:“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弥补;下一年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用所得税前利润延续弥补,延续五年未弥补完的亏损,用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税前弥补和税后弥补以五年为界限。亏损延续未超过五年的,用税前利润弥补,弥补亏损后有剩余的,才缴纳所得税;延续期限超过五年的,只能用税后利润弥补。 (3)提取盈余公积金。 根据《公司法》规定,盈余公积金分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它的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由企业自行决定是否提取以及提取比例。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顺序在支付优先股股利之后。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可以统筹使用。其主要用途有两个方面:弥补亏损和按国家规定转增资本金。转增资本金就是将盈余公积金转为实收资本,它实际上是向股东发放股票股利的过程。 (4)提取公益金(新《公司法》已取消)。 公益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支出。《公司法》规定,法定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为5%-10%。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本年度的利润也可以留一部分用于次年分配。股份制企业提取公益金后,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①支付优先股股利。 ②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按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新准则下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的会计分录

新准则下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的会计分录一)营业利润(或亏损)的结转 1、期末将所有的收入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2、期末将所有的支出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成本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销售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费用 3、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本年利润 4、期末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损失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投资收益 (二)利润分配 1、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2、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3、应分配给股东的库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 贷:应付股利 4、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利润归还投资 借: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 贷: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 5、外商投资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

6、经批准分派股票股利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贷:股本(股票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实际发放的股票股利金额与股票面值总额的差额) 7、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批准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调整增加的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调整减少的利润分配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按规定用税前利润归还各种借款 借:利润分配-归还借款的利润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10、按规定留给企业的单项留利 借:利润分配-单项留用的利润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三)结转全年利润(或亏损) 1、年度终了,企业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为净亏损,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年末,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利润归还投资 -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转作股本的股利 -利润归还借款 -单项留用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四)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 借:有关科目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亏损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有关科目 3、由于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由于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

上公司利润如何分配

上市公司利润如何分配? 公司的利润分配顺序如下: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但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税前利润); 2.缴纳所得税。 3.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弥补亏损; 4.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 5.提取任意公积金; 6.向股东分配利润。 上市公司税后净利润在偿还债务及相关孳息后就分配到股东权益中来,具体以公积金、公益金、未分配利润、股东红等方式存在。 他们之间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并不是没分红就少了你的权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就是一种权益转化方式。 什么是公积?金公积金的用途有哪些? 公积金是股东权益的重要内容,包括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两部分。 资本公积是指由股东投入、但不能构成股本或实收资本的资金部分,主要包括股本溢价、接受捐赠实物资产、投入资本汇兑损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以及投资准备金等 。资本公积的主要用途有两个,一是转赠资本,二是弥补亏损。 盈余公积是指公司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盈余公积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金两类。公益金专门用于公司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如购建职工宿舍、托儿所、理发室等方面的支出。现行制定规定,上市公司按照税后利润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 一般盈余公积分为两种: 一是法定盈余公积金。上市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二是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后者则由公司自行决定提取。公司提取盈余公积主要可以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用于弥补亏损。公司发生亏损时,应由公司自行弥补。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的有三条: 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公司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 公司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期间未弥补足额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 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的,未弥补亏损 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公司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2)转增资本,即所谓的送红股。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的数额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25%送红股与转增股

利润分配顺序是怎么样的

利润分配顺序是怎么样的 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 在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本文详细介绍了利润分配的顺序及相关知识内容。1、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亏损 《公司法》第167条第2款: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注:原《公司法》177条为“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公司法》第167条第1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注:原《公司法》177条还包括“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第167条第1款: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注:原《公司法》177条还包括“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注:上述删去有关提取法定公益金的强制性规定。公司提取公益金主要适用于购建职工住房,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后,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企业已不得再为职工住房筹 集资金,公益金失去了原有用途,实践中出现了大笔公益金长期挂账闲置、无法使用 的问题,故公司法修订时删去。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 问题的通知财企〔2006〕67号,从2006年1月1日起,按照《公司法》组建的企业根 据《公司法》第167条进行利润分配,不再提取公益金] 财务处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6〕67号)规定,企业对2005年12月31日的公益金结余,转作盈余公积金管理使用;公益金赤字的,依次以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弥补,弥补后仍有赤字的,结转到未分配利润账户,用以后年度实现的税后利润弥补。 (3)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法》第167条第3款:“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提取由股东大会决定) (4)对股东进行利润分配

亏损弥补和利润分配的顺序

1、如果年初有未分配利润,并且本年度有净利润; (1)提取法定公积金 可供分配的利润=本年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 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基数=本年净利润 可供分配利润的分配顺序是: ①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规定比例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是企业按照一定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用于生产经营的资金。它既是保全企业资本、防止因滥分利润而损害债权人的需要,也是企业为了扩大再生产而通过内部积累资金的需要。具体而言,法定盈余公积金的用途是:(1)弥补亏损;(2)转增资本金。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减去用于罚没损失和弥补亏损后余额的10%提取,当其累计金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转增资本金以后,其余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②提取法定公益金(按净利润的规定比例提取); 公益金是企业按照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用于职工福利设施支出的资金。这是鉴于企业的利润创造与企业全体员工的努力和奉献密切相关,并且企业经营效益的进一步提高也有赖于人力资源的再生产考虑的。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必要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一部分资金,用于改善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条件。但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这项分配支出不应再由企业负担。 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为5%~10%。 (2)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 =本年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再按下列顺序分配: ① 支付优先股股利; 优先股股利是指企业按优先股发放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约定的股息率或金额发放给优先股股东的报酬。由于优先股股东拥有股息分配的优先权,因此,普通股股东分派股利时,要以付清当年或积欠的优先股股利为条件。优先股股利的分派必须在普通股股利的分派之前。 关于优先股的股利率、是否参与企业分红、是否累积计算等具体内容,一般必须在优先股发行章程、协议的条款中作出明确规定。 ②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任意盈余公积是指企业出于未来发展的需要,或基于比较谨慎的财务策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资金。相对于法定盈余公积而言,任意盈余公积没有规定的提取比例,不受外力强制,体现了自愿性。也就是说,计提与否及计提多少可以根据企业

结转制造费用会计分录[试题]

结转制造费用会计分录[试题] 结转制造费用会计分录 1.结转原材料的实际成本: 在采购过程的核算中设置了两个账户来记录材料的实际成本. 一是“在途物资”账户:核算企业购入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 二是“原材料”账户:核算企业库存材料实际成本的增减变动及结存情况。 因而企业购入材料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时应将其实际成本记入“在途物资”账户,验收入库后应结转材料的实际成本即借记“原材料”等相关账户,贷记“在途物资”账户。 2.结转制造费用: 在制造成本法下,产品的成本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个部分。 企业发生的各项直接生产费用可直接记入“生产成本”账户,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记入“制造费用”,期末按一定标准分配记入产品的生产成本。因而,期末结转制造费用就是借记“生产成本”的相关明细账,贷记“制造费用”账户。 3.结转完工产品成本: 在会计核算中,“库存商品”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成本。因而当产品完工入库时,应将其成本从“生产成本”账户转入“库存商品”账户,结转完工产品成本即借记“库存商品”账户,贷记“生产成本”账户。“生产成本”账户期末余额反映的是未完工产品的成本。 4.结转已销产品成本: 企业在销售过程中,设置“主营业务成本”账户核算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因而已经确认销售的产品的成本,应从

“库存商品”账户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即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贷记“库存商品”账户。 5.期末结转费用类账户: 在会计核算中,通过设置“本年利润”账户来核算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 发生的净亏损)。企业期(月)末结转利润时应将损益类账户中的费用类账户的期(月)末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以计算企业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即借记“本年利润”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所得税费用”等。结转后各费用类账户余额应为零。 6.期末结转收益类账户: 同样,为计算企业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期末需要将损益类账户中的收益类账户的期(月)末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即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贷记“本年利润”。结转后各收益类账户余额应为零。 将费用类账户及收益类账户均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后,“本年利润”账户如为贷方余额则为从年初至本月底止实现的累计净利润,如余额在借方,则为累计净亏损。 7.年终结转本年利润: 年度终了,应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账户,即借记“本年利润”,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为净亏损,则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记“本年利润”,结转后“本年利润”账户应无余额。 8.年终结转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程序范文

利润分配程序范文 公司每年实现的净利润,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是关系到公司各利害关系人的切身利益,是公司投资者及经营者日益关心的焦点。从投资人角度,希望多分配税后利润;从经营者角度,希望利润留成多一点,有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要正确处理好两者的矛盾,平衡两者的利益关系,利润分配必须坚持既保证投资人的利益,有能增强公司实力的原则。根据我国现行制度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公司发生的年度经营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应当用税后净利润进行弥补。因此,弥补亏损是公司利润分配的第一个项目。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应按10%比率提取法定盈余公益金。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按照国家规定转赠资本金等。若公司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数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三)提取公益金 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应按一定的比率提取公益金。作为公司所有者权益组成部分的公益金,主要用于职工集体

福利设施的支出。公益金的提取比率一般在5%—10%之间,具体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来确定。 (四)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净利润在进行前三项分配之后,加上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形成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股东分配利润可以根据事先约定的比率进行分配,也可以根据投资各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一般来讲,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在特殊情况下,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可以在法定比例内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但分配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利润和利润分配类会计分录汇总(新会计准则)剖析

(一)营业利润(或亏损)的结转 1、期末将所有的收入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2、期末将所有的支出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成本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销售费用 勘探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费用 3、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本年利润 4、期末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损失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投资收益 (二)利润分配

1、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2、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3、应分配给股东的库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 贷:应付股利 4、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利润归还投资: 借: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 贷: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 5、外商投资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 6、经批准分派股票股利: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贷:股本(股票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实际发放的股票股利金额与股票面值总额的差额) 7、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批准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调整增加的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调整减少的利润分配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按规定用税前利润归还各种借款: 借:利润分配-归还借款的利润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9、按规定留给企业的单项留利: 借:利润分配-单项留用的利润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三)结转全年利润(或亏损) 1、年度终了,企业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为净亏损,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年末,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转作股本的股利 -利润归还借款 -单项留用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四)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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