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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知识)鞍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问答最全版

(财务知识)鞍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问答最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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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知识)鞍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问答

鞍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问答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其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存储额为资金来源,向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放的专项用于个人住房消费的政策性贷款。包括购买商品房(现房、期房)、私有房屋(二手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原承租房屋购买全部产权。

2.鞍钢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就职鞍钢集团X公司所属单位、在“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期满六个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中心”贷款业务范围内(目前鞍钢住房公积金贷款仅限于鞍山市城区、弓长岭矿业X公司职工在其单位所在地城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必备条件:

⑴借款人必须是“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⑵具有城乡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明;

⑶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可靠的偿债能力,信用良好;

可靠偿债能力:是指借款申请人在鞍钢集团及集团所属单位供职,有固定工作和现职岗位,申请人和共同仍款人工资收入符合《鞍钢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预期偿债能力,有可靠的偿仍贷款资金来源。

信用良好:是指申请人无犯罪纪录和逾期仍款、骗取贷款等不良信用纪录。

⑷所购住房属“中心”认可的交易范围和协议对象,有合法完整的房屋产权证明

或办理房屋产权交易所需全部证件;

协议对象:是指购买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出售的取得规划、施工和销售许可的商品房,且且和担保X公司签订《贷款担保协议》的房地

产开发企业。

⑸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接受合同公证;

⑹“中心”和受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有那些步骤、申请贷款前要准备什么资料?

贷款整个过程在程序上分为:

①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向“中心”陈述借款原因,提交各种证明资料、提

出借款额度和期限的贷款申请;

②贷款审查:由“中心”内部对贷款申请的初审、复核和审批;

③签订合同:借款人和贷款人、受托银行及担保X公司签订《借款合同》;

④发放贷款:“中心”发出付款指示,由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⑤偿仍贷款:借款人于发放贷款次月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受托

银行缴存仍贷本金及利息。

申请人提出贷款申请前,按所购房屋类型,分别持下列单、证到“中心”的“贷款受理”柜台领取“借款人相关情况证明”和“共同仍款人相关情况证明”。

①商品房(现房、期房):房屋买卖协议或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

②私有房屋(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发票、税票或完税证(交易税、契

税、印花税)、原房屋产权证;

③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协议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协议、首付款交

款单、房屋价款结算单;

④购买原承租房产权的,持房屋管理部门的购买房屋产权协议书、购买房屋

产权划价单。

4.职工通过什么途径能够咨询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宣传渠道有:①贷款业务人员柜台解答;②电话咨询;

③“中心”办公大厅电脑触摸屏自助式咨询;④查见《鞍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问答》。

通过之上途径,使大家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清晰了解。

“中心”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中华南路263号

(中华路—和平路交通岗南30米)

鞍钢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咨询电话:

67210286721068

5.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优惠、便利?

⑴利率低

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政策性贷款,执行人民银行优惠贷款利率。比同档次商业银行所有个人消费贷款利率都要低。同等期限、额度贷款比商业贷款放贷利息低15-20%。

⑵费用低

“中心”在贷款过程中,除收取贷款利息外,不在收取其他费用。

办理贷款时,由担保X公司收取的担保费、公证处收取的公证费,均低于商业银行贷款收费标准。10年之上(不包括10年)期限贷款,担保费按市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的80%收取。

⑶工作严谨、服务周到

“中心”承诺:正常情况下,对手续完整的贷款申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如内办妥全部贷款手续,发放贷款。

“中心”业务大厅,有“受托银行”、“担保X公司”、“公证处”专职人员,在这里您能够办妥全部贷款、担保、公证等手续,享受到“壹站式”服务的便利。6.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有哪些政策性的规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除了执行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宏观政策外,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有相应的法规和政策,这些政策也在适时的调整。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最高贷款额、最长贷款期限、最低首付款比例规定。

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性规定:

⑴最高贷款额为20万元;最低贷款额为1万元。

⑵贷款期限,不超过借款人离、退休年限;最高贷款期限为30年;最短贷款期限为1年。

私有房屋(二手房)贷款,贷款期限+房屋现房龄≤30年。

⑶首付款比例!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不低于30%;

集资建房不低于20%;

私有房屋(二手房)房龄10年以内的,不低于30%;20年以内,不低于40%;30年以内,不低于50%;

⑷个人“月偿仍能力”按本人月工资收入的40%计算。

之上政策性规定,“中心”将依据国家和地市相关部门政策的调整而适时调整。

7.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什么利率政策、有哪些相关规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统壹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中国

人民银行对利率调整现行规定是:遇利率调整,利率调整前已发行的贷款继续执行原利率,从下年度壹月壹日起执行当日挂牌利率。

8.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提交哪些手续?

⑴商品房(现房、期房)

商品房、期房和现房,房屋开发企业的资质和售房许可必须经过“中心”调查和认定。

①借款人及共同仍款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共同仍款人,指借款人的配偶);户口薄(首页、户主页、本人及共同仍款人页);

②结婚证、离婚证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局的婚姻状况证明;

③借款人及共同仍款人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工资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供职单位及岗位情况的证明;

④购房合同或协议(正本,壹式五份)、相关资料;

⑤首付款发票。

⑵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房

①借款人及共同仍款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共同仍款人,指借款人的配偶);户口薄(首页、户主页、本人及共同仍款人页);

②结婚证、离婚证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局的婚姻状况证明;

③借款人及共同仍款人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工资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供职单位及岗位情况的证明;

④集资建房协议或经济适用房购销协议、房屋价款结算单;

⑤首付款交款单。

⑶私有房屋(二手房)交易

①借款人及共同仍款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共同仍款人,指借款人的配偶);户口薄(首页、户主页、本人及共同仍款人页);

②结婚证、离婚证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局的婚姻状况证明;

③借款人及共同仍款人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工资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供职单位及岗位情况的证明;

④私有房屋买卖(交易)协议、(交易中尚未更名)房屋所有权证;

⑤售房发票

⑥完税证。

之上材料除出示正本元件外,均需提供A4纸复印件壹式四份。

9.贷款申请至放贷流程图、图示说明

a↓b

c↓d

e↓f

↓↓↓

g↓h

a—签订购房合同(协议)、办理购房手续、取得房屋交易证明材料;

b—交首付款、开取首付款发票;

c—领取证明表时应带齐已有购房资料,说明借款申请人工作、户籍、婚姻及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d—领取借款人相关情况证明、共同仍款人相关情况证明的空白表,由所在单位业务人员填写,不要有空缺;

e—须由申请人亲自到“中心”的“贷款受理”柜台陈述贷款申请,且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f—申请人申请贷款的额度和期限,在本政策问答第6问的规定范围内,借款人及共同仍款人月偿债能力不少于申请贷款的“月仍款额”;

个人月偿债能力=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40%

借款人及共同仍款人月总偿债能力=借款人月偿债能力+共同仍款人月偿债能力;

分别又公证机关、担保X公司(保证人)和“中心”,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合法性、有效性验证;查验所购房屋产权情况,且对其进行抵押权属的“预登记”;“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初审、复核、审批。

“中心”、受托银行、保证人汇签借款合同。

g—借款申请人及其共同仍款人到“中心”贷款柜台向担保X公司交纳担保

费、产权登记费、代理费及代办产权费用;向公证处办理公证,交纳公证费;签订《借款合同》。

h—获准贷款的借款申请人,携带上述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原件到“中心”贷款柜台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提示:借款人需持有贷款受托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储蓄卡,用于委托银行代为扣取仍贷款项。

办妥之上全部手续后,“中心”指示受托银行将所贷款项划给房屋开发商;“二手房”贷款支付到借款人名下。

10.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的资金要求,仍有什么方式能够解决吗?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中,“组合贷款”为你提供解决超限额资金需求的另壹个融资的渠道。

组合贷款—即申请人获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费用时,申请人同时向受托银行申请个人消费贷款。由受托银行以住房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组合的形式发放的贷款。

11.贷款的仍贷种类有几种,当下采用的哪几种?

住房贷款的仍款种类:月等额本息、到期壹次性仍请本息(仅限于1年期的贷款)、月等额本金、递增仍款和递减仍款等。

“中心”现行仍贷方式:

⑴“月等额本息法”,即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同的仍款额(月仍款额=本月应仍本金+本月应付利息)偿仍本金、缴付利息的仍贷方式。

等额本溪法计算“月仍款额”公式:

月利率×(1+月利率)贷款月份总数月仍款额=本金总额×━━━━━━━━━━━━━━━━━━━

(1+月利率)贷款月份总数-1

⑵到期壹次性仍清本息(只限于1年期贷款)

到期仍款额=本金总额×(1+年利率)

12.等额本息仍贷法,月仍款额计算表

以贷款壹万元为例。按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为4.59%;5年至30年(含30年)年利率5.13%计算。

注:壹年期贷款仍款额为到期壹次性仍款额。

13.偿仍贷款的仍款方式有那些?

现有二种仍款方式:

⑴委托银行代扣款方式

发放贷款的同时,由借款人同受托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受托银行在借款人约定的仍款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从借款人约定存款账户内代为扣款,以偿仍贷款本息的方式。

⑵柜台仍款方式

借款人仍能够到受托银行“委托贷款”柜台以现金交款方式偿仍贷款。14.提前仍贷款有什么要求,贷款利息又如何计算?

不论是壹次性仍清本息仍是部分提前偿仍贷款,都要求借款人贷款期满壹年;贷款期限内只允许二次提前仍贷。部分提前仍贷的仍款额不少于本金余额的三分之壹。

⑴提前壹次性仍清本息。借款人能够按《借款合同》规定在受托银行向“委托贷款”柜台人员提出“提前仍贷申请”,经“中心”批准后,结清仍款日前的利息,可仍清贷款本金余额。其中应付利息,按贷款本金余额按实际占款天数依《借款合同》规定利率(日利率)计算。

⑵提前偿仍部分本金。借款人能够按《借款合同》规定,在受托银行向“委托贷款”柜台人员提出“提前仍贷申请”,经“中心”审批后提前仍贷,在结清当期(本月份)应仍本息后,再归仍欲提前偿仍的部分本金。提前仍贷次数和仍款额,以当期仍贷计划所示的仍贷次数和金额为准。

特别提示,《借款合同》对提前仍贷有如下约定:

①提前仍款只视为贷款期限变更,保持原有的仍款方式和每月仍款额

不变;利率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档次执行;

②“中心”按借款合同约定和实际占用贷款天数,计收利息;

③未经“中心”批准的提前仍款,不减计利息。

15.职工购买豪华或超大面积住宅,商业网点(门市房)和车库等非自住住房,是否能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每平方米交易价格(或评估价值)超过贷款时本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公布的社会平均交易价格标准2倍的,视为高档豪华住宅。房屋单体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住宅,视为超大户型住宅。达到上述标准的超大面积户型、别墅型住宅,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商业网点(门市房)和车库等不属于购买自住住房行为,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16.贷款合同期内是否能够变更原有合同条款?

原则上不能够。

可是,在合同期内发生《借款合同》规定的可变更事项,需变更合同内容,必须征得合同当事人各方同意。《合同法》规定,变更合同在未达成新的合同或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合同的接触和变更,需事先征得合同当事人各方的同意。合同的解除或变更,自新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17.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是否能够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能够。

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在仍清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才允许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政策和条件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18.什么情况下“中心”和受托银行能够停止放贷或提前收回贷款?

⑴借款人恶意欺诈,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明;

⑵保证人违约或丧失担保能力。抵押物毁损且残值不足以抵偿贷款余额和利息,借款人又不能提供新的抵押物的‘

⑶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⑷借款人拒绝或阻挠“中心”和受托银行对贷款监督检查的;

⑸由于借款人的原因,造成“中心”或受托银行利益遭受损失的;

⑹《借款合同》约定的接触合同事项。

上述情况之壹者,“中心”和受托银行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对拒不偿仍或不全部偿仍贷款的,按人民银行“挤占挪用贷款”罚息率计收罚息。

19.对单位及职工个人出具虚假证明,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有何处罚?

对提供虚假或不实证明的单位,“中心”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或报集团X公司处分、责令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

对骗取贷款的个人,除追收贷款、处以罚息外,记载个人信用档案,直至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情节严重的报集团X公司纪检监查部门处理。

住房公积金基本知识

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城镇在职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 二、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就是它的工资性,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类似职工的工资收入,无论是职工个人缴存部分,还是单位为职工缴存部分,都归职工个人所有。 三、为什么要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也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根本目的是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住房实物分配,通过公积金的长期积累,可以逐步增强职工购、建住房能力,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 四、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否可以间断? 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外,不得中止和中断。 五、住房公积金适用区域及转移情况 住房公积金在石家庄市行政范围内可以贷款买房。如员工离退等可以办理账户转移或者支取。 六、住房公积金缴存利率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当年缴存金额按银行活期利率结息,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上一年的缴存金额按照银行3月定期利率结息,逐年以此类推。 七、住房公积金的支取都有哪些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支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被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需支付房租的; 4、离休、退休的; 5、处境定居的; 6、出境定居的; 7、户口迁出本县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非本县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12、职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3、遭遇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14、其它规定可支取的事项。 符合前款1至3项规定支取条件的,配偶可同时支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可以申请之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 -------------------------------------------------------------------------------- 一、贷款咨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通过服务前台、现场咨询、业务宣传手册等渠道和方式负责向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提供有关信息咨询服务。 贷款咨询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3、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程序。 4、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情况。 5、公积金贷款经办机构的地址及联系电话。 6、提供《邯郸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受理申请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专人或受委托银行专人负责对借款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的资料传递给中心信贷员进行初审。 申请资料审查不合格的,经办人员提出明确意见并退还申请资料,待符合贷款条件或资料完善后,借款申请人可重新提出申请。 完整的贷款资料应包括:申请表2份、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预付款发票复印件3份、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份、户口复印件3份、结婚证复印件2份。 三、审查、审批 1、初审 初审内容主要包括: (1)审查借款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审查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是否有还贷能力。 (3)抵押物的真实性。 (4)申请人缴交公积金情况。 2、复审 信贷处审查复核资料的完整性和初审意见的合理性,签署审查意见。 3、审批 中心主任、主管主任分别根据信贷处报送资料,对借款申请进行终审。 三、签订合同

委办银行通知借款人到银行签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借款合同》一式四份。 所购住房能够抵押或用他处现房抵押的签订《抵押合同》一式四份。 所购住房不能抵押又找不到他处现房做抵押的此时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质押”或担保公司做阶段性担保。 四、办理抵押 借款人本人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购房合同》、预付款发票、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抵押登记窗口”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登记落实后,借款人持《放款通知书》、《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到银行放款。 五、银行放款 贷款银行见到中心的《放款通知书》后,将借款划转到售房单位帐户。

四部委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四部委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金[2010]1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二、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四、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备案。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备案。 六、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

2020年(财务知识)鞍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问答

(财务知识)鞍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问答

鞍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问答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其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存储额为资金来源,向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放的专项用于个人住房消费的政策性贷款。包括购买商品房(现房、期房)、私有房屋(二手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原承租房屋购买全部产权。 2.鞍钢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就职鞍钢集团X公司所属单位、于“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期满六个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于“中心”贷款业务范围内(目前鞍钢住房公积金贷款仅限于鞍山市城区、弓长岭矿业X公司职工于其单位所于地城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必备条件: ⑴借款人必须是“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⑵具有城乡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明; ⑶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可靠的偿债能力,信用良好; 可靠偿债能力:是指借款申请人于鞍钢集团及集团所属单位供职,有固定工作和现职岗位,申请人和共同仍款人工资收入符合《鞍钢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预期偿债能力,有可靠的偿仍贷款资金来源。 信用良好:是指申请人无犯罪纪录和逾期仍款、骗取贷款等不良信用纪录。 ⑷所购住房属“中心”认可的交易范围和协议对象,有合法完整的房屋产权证明 或办理房屋产权交易所需全部证件; 协议对象:是指购买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出售的取得规划、施工和销售许

可的商品房,且且和担保X公司签订《贷款担保协议》的房地 产开发企业。 ⑸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接受合同公证; ⑹“中心”和受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有那些步骤、申请贷款前要准备什么资料? 贷款整个过程于程序上分为: ①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向“中心”陈述借款原因,提交各种证明资料、提出借 款额度和期限的贷款申请; ②贷款审查:由“中心”内部对贷款申请的初审、复核和审批; ③签订合同:借款人和贷款人、受托银行及担保X公司签订《借款合同》; ④发放贷款:“中心”发出付款指示,由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⑤偿仍贷款:借款人于发放贷款次月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受托银行 缴存仍贷本金及利息。 申请人提出贷款申请前,按所购房屋类型,分别持下列单、证到“中心”的“贷款受理”柜台领取“借款人关联情况证明”和“共同仍款人关联情况证明”。 ①商品房(现房、期房):房屋买卖协议或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 ②私有房屋(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发票、税票或完税证(交易税、契税、印花税)、原房屋产权证; ③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协议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协议、首付款交款单、房屋价款结算单; ④购买原承租房产权的,持房屋管理部门的购买房屋产权协议书、购买房屋

住房公积金知识解答

住房公积金知识解答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是什么? 答:住房公积金具有义务性、长期性、专用性、互助性和保障性。 3、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答:本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与上述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包括与上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在编〈册〉人员、劳务型公司的劳务人员) 4、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如何确定? 答: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各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5、湛江市目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答: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最高不超过20%。 6、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谁所有? 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7、单位如何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单位先向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开户申请,然后单位凭经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申请,到银行(目前只是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领取并填写有关表格、提供相应资料相应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 8、职工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时限如何确定? 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9、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否是强制的? 答: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强制的,符合缴存条件(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除外)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法律法规缴纳住房公积金。 10、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上限如何确定? 答: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上限,每年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有关统计数据

如何提取个人或家庭成员的公积金偿还月供

如何提取个人或家庭成员的公积金偿还月 供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偿还本市范围内的住房贷款的,可申请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后按月委托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 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是指职工与住房公积金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书,委托公积金根据职工还贷数据逐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一种还贷方式。 一、提取条件 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过住房公积金,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 二、提取流程 三、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配偶住房贷款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于偿还未成年子女住房贷款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可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须前往管理部办理)。 5、签订纯公贷还贷委托协议的: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印章)。 6、签订组合贷款还贷委托协议的: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印章)。 7、签订商业贷款还贷委托协议的: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8、商转公贷款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原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住房公积金知识竞赛试题

住房公积金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项选择 1、年月日国务院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年月日国务院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 A. 1999年4月3日2002年3月24日 B. 1999年3月24日2002年4月3日 C. 2000年4月3日2003年3月24日 2、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是所有。 A. 缴存单位 B. 住房公积金中心 C. 职工个人 3、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是。 A. 地方人民政府 B.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C.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单位代表占。 A. 1/3、1/3、1/3 B. 1/4、2/4、1/4 C. 2/5、2/5、1/5 5、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设立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A. 2、设立 B. 3、不设立 C. 1、不设立 6、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A. 5 B. 10 C. 30 7、单位录用职工应当自录用之日起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A. 5 B. 10 C. 30 8、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A. 1 B. 2 C. 3 9、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 A. 4% B. 5% C. 10% 10、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采取按汇缴方式。 A. 月 B. 季 C. 年 11、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须提供至少支付所购住房房价款或大修费用%的发票。 A. 10 B. 20 C. 30 12、职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 A. 1 B. 2 C. 3 1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贷款的决定。 A. 5 B. 15 C. 20 14、根据建设部、人民银行的规定,贷款5年内年利率是;5年以上年利率是。 A. 3.96%、4.41% B. 5.85%、6.12% C. 3.3%、3.675% 15、住房公积金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 A. 购买基金 B. 购买国债 C. 建设住房 1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审议。 A.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B. 地方人民政府 C. 审计部门 17、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汇总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汇总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托付银行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贷款须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要求的担保。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期限、额度规定如下: 目前,1~5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3.50%,6~30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4.00%。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能够运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额、申请借款年限、首付款金额、所购房屋建筑面积都有关系。自2019年1月1日起,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贷款额度不再依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范性文件要紧有: 1、《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 2、《关于实施〈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3、住房公积贷款操作流程 4、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操作流程 5、其他相关文件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 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建立政策性住房信贷体系,支持北京城镇居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持都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证体系建设,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治理,爱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益,依照《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 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 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治理的通知》、《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若干规定》、《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托付银行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贷款须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要求的担保。 第四条贷款的办理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本方法中的有关各方: 托付人: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含分中心); 受托人:承办贷款业务的银行; 借款人:申请贷款的自然人; 抵押人: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借款人或第三人; 抵押权人:受托人或托付人认可的第三人; 出质人:为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的借款人或第三人; 质权人:受托人; 保证人:为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第三人。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六条贷款对象。在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或其他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而确认的借款人。 第七条贷款条件。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固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托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七)提供托付人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托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就业政策测试卷题目含答案(正式稿,占总分50%)

广州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知识测验 (附参考答案) 不定项选择题:(答案一个或多个,50题,2分/题,共100分) 1.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个月。 A.一,三,六 B.一,二,三 C.一,二,六 D.二,三,六 2. 关于试用期表述正确的是 A.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B.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C.试用期不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D.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A.60% B.70% C.80% D.90% 4. 对“五险一金”理解正确的是 A.“五险”是指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 B. “五险”均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 C.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D. 住房公积金全部由单位缴存。 5. 对《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问题理解正确的是 A. 《协议书》必须学生本人和用人单位及学校就业主管部门三方签署才有效。 B. 《协议书》只要学生本人和用人单位双方签署即有效。 C. 《协议书》每个学生只有一份。 D. 已经签约后又悔约的同学,在跟用人单位达成一致的解约意见前可先申请第二份《协议书》。 6. 对“生源地”理解正确的是 A. 生源地对大部分学生来说是指高考时候的户口所在地。 B. 对高考借考的同学来说,生源地就是指借考地。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细节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细节: 第一步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所购房屋公积金贷款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第二步提交申请 1、《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提供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首付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步签订合同 贷款银行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由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等相关贷款文件。 第四步办理抵押 由贷款银行或借款人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第五步贷款发放 由公积金中心委托贷款银行将借款人的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第六步按月还款 自贷款发放的次月,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每月20日前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直至全部贷款结清。借款人最后一次还清剩余贷款时,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银行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第七步注销抵押 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公积金贷款5招活用窍门 要领一:精于算计巧用公积金贷款额度 张女士和她的先生都是一家大型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在结婚买房时设计出一个绝妙公积金使用计划:在和丈夫领结婚证前,两人先以各自的名义购买了4楼与5楼上下相邻的一室一厅的房子,这样算来可节省一大笔钱。 根据公积金管理规定,如果夫妇双方都缴公积金,只能用其中的一个,不能双方同时使用。 张女士是这样设计的:两个人如果共买一套房子,只能用夫妇一个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10万元,而两个人分开买房子就可以各自申请10万元的公积金,可以多获得公积金贷款10万元。当两套房子全部装修好以后,他们把其中的一套以每月1600元的价格租出去,这样既可以做到“以租养贷”,又减轻了还款的压力。等孩子将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解答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解答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专项住房贷款。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条件是什么? 个人及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存时间在六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时,均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借款人还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申请贷款?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的身份。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3)有合法有效的在盐城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合同或其他批准资料,且购买的住房主体结构已封顶。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的金额不低于总房款的20%。 (5)本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的公积金帐户内有不低于6个月的缴存余额; (6)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8)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的,申请人还须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具体见“25”) (9)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4、怎样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以下列标准最低额为准。 (1)不高于按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之和×50%×12×借款年限。 (2)不高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总价款的80%。精装修房购建房总价款中不含室内装璜装饰费用。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疑难问题全解析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疑难问题全解析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卖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买房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头等大事,特别是对于那些工薪阶层的购房者来说,选择哪一种贷款方式就显得尤为重要,随着央行利好政策的不断刺激,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将商业贷款转入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之前有网友留言问了一些关于“商转公”的问题,今天小融就总结了几个常见问题来给大家做详细解答。 问:什么是“商转公”? 答:“商转公”全称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简称商贷)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向在城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已办理商贷、现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偿还其商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其本质是一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问:办理“商转公”有啥优势? 答:首先市公积金贷款相比商贷利息要低,目前同期1-5年(含)商贷利率为5%,公积金贷款为2.75%;5年以上商贷利率为5.15%,公积金贷款为3.25%,办理了“商转公”后可以分别节省2.25%和1.9%的利息,因此“商转公”的大优势就是节省利息。

问:哪些人可以办理“商转公”? 答:办理人群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具体如下: (1)按揭买房时单位没有缴纳公积金,现在换了工作,单位每月缴纳一定数额的住房公积金。 (2)以前不知道公积金可以贷款买房,直接办理了商业贷款。 (3)当时单位也缴纳了公积金,但是购房者不符合当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不得已办理了商业贷款。 另外提醒大家一下,曾享受银行利率优惠且优惠后利率低于对应公积金贷款利率的,以及原房贷还款已接近尾声的购房者没必要办理“商转公”,由于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过程比较复杂,有可能刚转完,就剩两个月还款时间了,没必要浪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办理。 问:“商转公”的办理流程是什么样的呢? 答:可以分为先还后贷和以贷冲贷两种方式办理,以下为两种方式的贷款流程 1、先还后贷方式的办理程序: (1)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并提供所需材料,中心确认是否同意办理商转公贷款,确定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款方式、转贷方式等要素。 (2)逐月还贷申请。借款人在办理转贷申请时可同步

关于调整丽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2018)

关于调整丽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2018)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分中心,各缴存单位: 为缓解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供需矛盾,保障更多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60万调整为50万;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30万调整为25万。 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第一至四类高层次人才,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90万调整为80万,仅高层次人才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60万调整为50万。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第五类高层次人才,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70万调整为60万,仅高层次人才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50万调整为40万。 二、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内,贷款申请人实际可贷额度由不超过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近12月(含申请贷款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15倍调整为10倍。 三、暂停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直至全市公积金存贷比降至100%以下。 四、职工家庭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1年内,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3年内,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若资金需求增长过快时,可以适度实施轮候制,确保全市公积金运行安全有序。 六、本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现房已交易过户或期房已签定购房合同并登记备案,且此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约登记的,仍按原政策执行。本政策未涉及的内容,仍按住房公积金原有政策执行。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住房公积金基本知识问答

住房公积金基本知识宣传手册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2、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哪些特性? 答: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 强制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互助性能够建立和形成缴存职工之间互助的机制和渠道,为职工购房提供资金帮助 保障性有效形成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住房保障机制 长期性自职工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期间,职工及其所在单位都必须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福利性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单位也要为职工缴存相应的金额。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按国家规定计息。职工购房时还可享受低息贷款政策

返还性职工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住房公积金将连本带息予以返还 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只能专项用于住房消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3、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组成的规定》(1996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为标准而确定,严格执行《关于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琼财综[2010]2149号要求,自2011年起,财政供养人员将阳光补贴(或绩效工资)计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凡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由财政全额缴存;差额拨款单位,差额部分由财政缴存;自筹经费、自收自支单位,住房公积金由单位解决。住房公积金缴存过程中,如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依据当地劳动部门核定的工资计算。 4、海南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建金管[2005]5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琼府办[2006]49号的规定,目前,海南地区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 5、住房公积金是怎样缴存到职工个人账户的? 答: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把单位应缴存额和个人工资中代扣的个人应缴额一起汇缴到受委托银行的经办住房公积金业

浙江省杭州市公积金政策

贷款条件 一、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职工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二)购买本市二手房的,该中介公司应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其中,房屋建造年份在2000年(含)以后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款的30%;房屋建造年份在2000年以前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三)贷款年限加房龄不大于40年。 二、二次贷款条件 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平均水平(注:2011度杭州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3.7),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可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1倍执行。 一、贷款额度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按人、按户限额制度。 1、职工实际月缴存额高于月缴存额标准的,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职工及其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可贷额度按人分别计算,且合计最高可贷额度为80万元。 2、月缴存额标准以杭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及规定缴存比例为依据计算确定,由公积金中心按年公布。 (二)具体贷款额度由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以及还款能力、个人信用、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所购住房状况和房价等因素确定。 (三)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公积金贷款一致。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得超过申请人或其配偶的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5周岁,女满60周岁)。 三、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贷款发放当日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四、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分为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由职工在贷款申请时选择。具体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一)等额本息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期数/[(1+月利率)还款期数-1] (二)等额本金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贷款本金-已偿还的贷款本金)×月利率

2020年(财务知识)武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解答

(财务知识)武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解答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解答 1、什么是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指职工及其所于单位按规定要求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按月缴存,是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所于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壹且汇缴到于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且由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按时记入每个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以保证单位和职工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没有欠缴和漏缴。 足额缴存,指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按职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乘以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不得少缴。目前武汉市规定的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为俩个8%,最高为俩15%。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壹年之上,可具备贷款资格。 2、申请贷款时,借款人需提交哪些个人材料? 借款人于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先应填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由所于单位盖章后,连同下列证明材料交贷款银行:(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及结婚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及《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

(3)购买住房应提供购房合同及首付款收据;自建住房的应提供批准建房的文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借款人及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不得虚拟或伪造有关文件及资料。如发现提供虚假文件和证明,贷款银行可撤消或收回该笔贷款,且追究借款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3、借款人应向哪家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借款人能够根据以下俩条受理原则,于指定公积金贷款代办网点选择壹家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 (1)向购买房屋所于地银行申请。如某借款人于建行江岸支行缴存住房公积金,所购房屋位于武昌区,则该借款人能够到建行武昌支行申请公积金贷款。 (2)向公积金缴存银行申请。如某借款人单位于工行江汉支行缴存住房公积金,所购房屋位于汉阳区,该借款人也可到工行江汉支行提出贷款申请。 4、如果父母购买房屋,能否以子女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 能够。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俩个条件: (1)子女未单独立户(以户口簿为准); (2)和父母同户居住,且所于社区出具证明。 5、如果本人是外地户口,但于武汉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能够。本人是外地户口而长期于武汉市工作,如果于武汉市正常缴存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资料及填表说明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资料及填表注意事项 1、《个人银行信用报告》:此报告由银行统一打印,若不良还款记录超过6次,报告中出现“关注”、“禁入”的不允许办理贷款。 2、《购房合同》 3、首付款:不低于30% 4、《个人资信证明》(含配偶):(见附件1)(供电公司职工由公司统一办理,担保人或共同还款人非本单位职工由个人自行办理) 5、《担保书》或《共同还款责任承诺书》:如果借款人单身、离异、丧偶或共同还款人无收入来源时,必须在所购房屋当地城市找一名有还款能力的担保人。(见附件2、附件3) 6、《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谈话笔录》:(见附件4) 7、《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8、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含配偶):身份证必须为新版的, 若不是则需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户口本复印时应注意户主页、索引表、常住人口登记卡(借款人及配偶)复印在一张纸上。 9、未婚证明或离婚证明:需要民政部门和单位都出具证明。(未婚证明有时间限制,暂不开) 10、《个人公积金余额对账单》:由公司社保办集中打印。若

配偶为外单位的,需要出具公积金对账单,若配偶无公积金的,需要配偶所在单位提供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证明。11、审批表填表注意事项: (1)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内容可机打也可手写。打印时注意调整页面。主申请人第一页;配偶、共同还款人、被委托人、借款及购房资料第二页;担保人资料(一)(二)第三页;其余第四页。 (2)“受教育程度”栏中,高等教育是指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中等是指中专及中学教育程度,初等是指小学及以下教育程度。 (3)“单位性质”、“借款用途”及“担保方式”所涉及的内容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4)“被委托人”是指受借款人委托与受托行保持联系的人员。(无特殊情况无需填写) (5)现住址应填写完整(例:莱芜市莱城区胜利南路57号1号楼1单元101室);现住房性质:填选项3或4 (6)借款及购房资料项、公积金相关信息项、借款人声明项暂不填写。 (7)审批表封面填制。借款用途:公积金贷款;申报行:工商银行莱芜分行 12、其他资料不确定项目暂不填列。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汇编

住房公积金贷款概述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托付银行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贷款须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要求的担保。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期限、额度规定如下: 目前,1~5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 3.50%,6~30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4.00%。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能够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额、申请借款年限、首付款金额、所购房屋建筑面积都有关系。自2015年1月1日起,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贷款额度不再依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范性文件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范性文件要紧有: 1、《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 2、《关于实施〈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3、住房公积贷款操作流程 4、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操作流程 5、其他相关文件

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委员会文件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 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建立政策性住房信贷体系,支持北京城镇居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持都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治理,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益,依照《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 < 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 > 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治理的通知》、《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若干规定》、《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托付银行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开滦住房公积金贷款知识问答

开滦住房公积金贷款知识问答 为了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提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能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集团公司制定印发了关于《开滦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总房地字[2006]259号),自2006年11月1日起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为了便于广大职工了解和掌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知识和政策,房地产管理部编写了《开滦住房公积金贷款知识问答》。欢迎广大职工登陆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网站业务指南栏目查阅或通过电话咨询。 网站地址:http://172.16.10.125或通过开滦内部网站首页左下角“开滦住房公积金网”登陆。 咨询电话:房地产管理部贷款科 22672 22056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经办商业银行向职工发放的政策性住房贷款。 集团公司房地产管理部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具体管理工作。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有何区别? 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贷款主体不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主体是各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主体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贷款对象不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对象是经资信考察合格,具有还款能力的自然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是除具备商业性贷款所要求的条件外,还必须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 (3)贷款资金来源不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资金来源是各商业银行的自营资金(居民或单位存款),而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来源是职工个人及所在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4)贷款利率不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0.85倍。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分五档,其中:贷款期限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年利率为5.58%;6个月至1年(含1年)的,年利率为6.12%;1至3年(含3年)的,年利率为6.3%;3至5年(含5年)的,年利率为6.48%;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6.84%;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低存低贷的原则,利率分两档,具体为:贷款期限5年以内(含5年)的,年利率为4.14%; 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9%,均低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5)贷款风险承担主体不同。商业性贷款风险由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由确定发放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承担。 三、哪些单位的职工可向集团公司房地产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各专业化公司、精煤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子分公司,总部各部门、直属机构及代管唐家庄社区、马家沟社区、林西社区,改制后其住房公积金仍由集团公司管理的单位,以上单位凡正常向房地产管理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单位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向房地产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因蔚州矿业公司的住房公积金目前暂由其自行管理,蔚州矿业公司的职工暂不能向集团公司房地产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蔚州矿业公司应按照开滦集团公司关于印发《开滦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总房地字[2006]259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公司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意见。 四、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需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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