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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法期末复习案例

世界贸易组织法期末复习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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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法》

案例习题集

案例1:

企业名称与注册商标相同是否构成侵权

案情】

日本的HOYA 与豪雅

1944年8月23日,朱一卡株式会社”在日本国登记设立,该厂商名称的日文汉字为保谷株式会社”。2002年11月1日,朱一卡株式会社”变更名称为“ HOYA株式会社”,注册资金超过62亿日元。HOYA株式会社的宣传材料宣称,该公司是全球性集团公司,在日本、中国、美国等世界28 个国家及地区建立了7

个生产基地及90 个分支机构。

1990年9 月10 日和1997 年6 月7日,当时的保谷株式会社经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了“HOY”英文字母商标和豪雅”中文文字商标,两者有效期分别至2010年9月9日和2007年6月6 日。两个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均为第9 类眼镜、镜片、眼镜架、眼镜盒等。

豪雅(广州)公司系HOYA 株式会社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开发总公司于1995 年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1998 年4 月,豪雅(广州)公司授权无锡维琼公司“在江苏地区代理销售豪雅公司之镜片产品,并提供相应服务”。1999 年5 月1 日,无锡维琼公司授权“江苏省南京市卫岗眼镜配戴中心”为豪雅镜片的经销商。

半路杀出的南京豪雅

自1999 年以来,南京豪雅公司一直以“南京市卫岗眼镜配戴中心”名义与无锡维琼公司发生业务往来。2003 年,南京豪雅公司获得《HOYA 加盟店资质证明》,成为该年度当地特约加盟公司。2003 年6 月26 日,南京豪雅正式登记为南京豪雅光电有限公司眼镜分公司,经营范围为眼镜及相关产品等,并在营业招牌、店面装饰中,突出使用了“豪雅眼镜”、“HAOY”A 字样。

2003 年5 月27 日,豪雅(广州)公司委托律师向南京豪雅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003 年12 月8 日,南京豪雅公司致函豪雅中国地区销售总经理小仓国俊和豪雅(广州)公司,希望在2004 年及以后的时间内能够继续获得HOYA 加盟公司资质的授权。

跨国诉讼

2003 年11 月20 日,日本HOYA 株式会社、豪雅(广州)公司正式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南京豪雅光电有限公司。

【一审】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 年初对本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南京豪雅公司在其眼镜分公司营业招牌中突出标注豪雅眼镜”和“HAOY” ,侵犯了两原告的商标专用权和使用权。法院裁决:被告

南京豪雅公司立即停止非规范使用眼镜分公司营业招牌的商标侵权行为,不得突出使用豪雅”和“ HAOY”

字样;南京豪雅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 万元。但是,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南京豪雅公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豪雅”字号,不构成对HOYA 株式会社和豪雅(广州)公司“豪雅”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使用权的侵犯,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被告南京豪雅公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豪雅”字样,并不是在原告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也不是在与原告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行为不在我国商标法禁止的范围内,不符合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

至于原告提出的不正当竞争之诉,一审法院认为,本案原告的商标专用权和被告的企业名称均是经法定程序确认的权利。判定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既要看其后果是否使普通消费者对市场主体及其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或者混淆的可能,也要看被告实施该行为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豪雅”商标在被告登记成立时已在中国知名,同时也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利用“豪雅”商标的知名度销售假冒豪雅产品并造成实际混淆的事实,所以不能由目前消费者对南京豪雅公司与豪雅”或“HOYA商标之间存在联想的可能,推断5年前被告将豪雅”登记为企业字号,

有攀附和利用“豪雅”商标的商业信誉推销自己商品的主观故意。

一审法院还认为,从被告提供的两份“授权书”、交易记录以及“HOYA 加盟店资质证明”的内容可以看出:被告企业成立后,即以卫岗眼镜佩戴中心名义取得原告镜片产品江苏总代理无锡唯琼公司的授权,并实际从事豪雅镜片的销售。2003 年又从无锡唯琼公司正式以南京豪雅公司名义取得HOYA 加盟店资质证明。豪雅(广州)公司认为被告通过非正当途径取得加盟资质证明,但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故应当对该加盟资质证明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原告称加盟证明并没有允许被告使用其“豪雅”注册商标,但这一抗辩不能对抗被告合法使用其企业名称的权利。

此外,被告系眼镜及相关产品的零售企业,并不从事眼镜的生产制造,其所销售的“豪雅”镜片也来源于原告的特约经销商无锡维琼公司,没有证据证明被告销售了假冒的“豪雅”镜片,所以这种可能存在的联

想对消费者和原告的利益均不会造成损害。

到底哪里被侵权?

不过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也的确存在侵权行为。

一审法院认为,企业名称是一种人身权,仅使用于标明产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其使用的范围有严格的

规定。本案南京豪雅公司作为HOYA加盟店,可以对其合法销售的“HOYA镜片进行指示性宣传,但该宣

传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不得侵害“HOY”和豪雅”注册商标权人的商业利益。但被告在营业招牌中突出

标注与注册商标“HOYA和豪雅”相同或近似的豪雅眼镜”和“HAOYA字样,扩大了其企业名称的使用范围,客观上容易造成消费者将被告提供的所有商品和服务与两原告联系起来,侵害了商标权人的利益,构成商标侵权。至于因侵权行为所受经济损失,原告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法院是根据南京豪雅公司眼镜分公司的经营规模、侵权时间、“豪雅”商标的声誉以及合理的律师费等因素酌定裁决的。

【二审】

一审宣判后,日本豪雅向江苏省高院提起了上诉,要求确认“HOYA和豪雅”商标为驰名商标;确认

被上诉人在企业名称和店牌名称中使用豪雅”二字,已构成对“HOY”和豪雅”商标和上诉人豪雅集团公

司的商号侵权;判令被上诉人立即变更企业名称和店牌名称,删除人经济和商

豪雅”二字;判令被上诉人赔偿两上诉

誉损失100 万元。

8月26日,江苏省高院审理了此案,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旁听了庭审。庭审中,双方针对认定驰名商标是否必要、是否构成对商标和商号的侵权等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最终法庭当庭作出判决,认为上诉人的上诉理由部分成立,应予支

持。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事实认定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予以改判。二审法院指出,南京豪雅作为同行业的经营者,应当知道中英文“豪雅”牌产品的存在,但却在1999 年登记成立南京豪雅公司,并在2003 年6 月26 日,在其设立的眼镜分公司的营业招牌、店面装饰中,使用“豪雅眼镜”等字样。因此,南京豪雅主观上存在混淆的故意,客观上也容

易造成混淆的后果,这种行为构成了对中英文“豪雅”商标的侵害,应当认定为侵犯了上诉人的商标专用权。

依照《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1993年3月1 日的《商标法》、2001年10 月27日的《商标法》

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江苏省高院对本案作出终审判决:

一、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2003)宁民三初字第226 号民事判决;二、南京豪

雅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含有“豪雅”字号的企业名称,以及在营业招牌中使用“豪雅”和

“ HOYA”字样的侵权的行为;三、南京豪雅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赔偿HOYA株式会社、广州豪

雅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0 万元;四、驳回HOYA 株式会社、广州豪雅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2:

埃及对土耳其螺纹钢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案

2002年8月8日,世界贸易组织发布专家组报告,就土耳其提起的埃及对土耳其螺纹钢采取的最终反倾销措施的申诉,裁定土耳其提出的大多数诉求不成立,裁定埃及没有评估影响国内产业的所有因素违反了反倾销协议第3条第4款,埃及作为必要信息接受了被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但却裁定被申请人没有提供必要信息、没有对被申请人提供进一步澄清的机会,违反

了反倾销协议第6条第8 款及附件2。

本案中,土耳其提出了20 多项诉求,而专家组只支持了其中的2 项。就土耳其提出的诉求看,基本上都是细小的问

题,涉及到根本性、制度性的问题很少。但反映出的一些问题,还是值得注意的。

专家组认为,在整个专家组程序中,专家组面临的基本问题是调查当局的调查义务与利害关系方通过提出证据或主张促进程序的关系问题。与此相联系,反倾销协议似乎含有两类程序性义务:一类是反倾销协议中明确、详细规定的调查当局以具体

方式履行的义务,另一类是确立了正当程序原则而由调查当局酌情决定如何履行的义务。第一类义务是调查当局主动履行的,

利害关系方没有必要也没有义务提出问题以保护他们的权利。对于第二类义务,利害关系方的行为是保护其权利的关键。正如上诉机构以前所指出的,完成反倾销调查需要利害关系方的密切合作,反倾销调查是双向的互动的过程。当调查当局有义务

向利害关系方提供提出证据或主张的机会时,如果利害关系方没有提出证据或主张,则没有事实性证据的记录,使专家组能够判断调查当局是否提供或拒绝了这样的机会。在反倾销协议允许调查当局作出判断、酌情处理,而调查当局向利害关系方提供

了提供信息的机会时,利害关系方如决定不提供信息,则自己承担后果,而与调查当局的责任无关。

在土耳其提出的大多数诉求中,专家组经过审查分析,认为是土耳其对埃及的指控属于上述第二类义务的情形。在反倾销调查程序中,土耳其的被申请人没有提出自己的主张或证据。因而,在本专家组程序中,作为申诉方的土耳其,没有证明埃及

违反了反倾销协议的相关义务。

本案中,专家组裁定埃及没有对影响国内产业的所有因素进行评估,违反了反倾销协议第3 条第4款。

埃及调查当局在其裁定中仅仅通过表格的形式列举了影响国内产业的因素,但没有对这些因素对国内产业的影响进行分析、说明、评估。专家组裁定,埃及的这种做法,不符合反倾销协议第3条第4款的“评估”

要求。

本案提醒反倾销调查的被申请人(产品的出口商、生产商),如果自己不主动提出主张、提供证据,自己的权益很可能

得不到保护。这似乎是常识性问题。但关键是牢记这一警句,并把它付诸实施。如果自己不救自己,即使是世界贸易组织的专

家组也爱莫能助。

案例 3: 美国与日本关于限制农产品进口措施的纠纷

在国际贸易中,农产品始终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因此,各国针对农产品纷纷制定了众多的标准, 以确保进口农产品的质量。而同时,这些农业标准也对农产品的国际贸易构成了相应的贸易技术壁垒。

1997 年 4 月 7 日,美国以日本对农产品进口的某些措施剥夺或损害了美国的利益, 为由,向

DSB 提出,要求与日本进行磋商。 由于双方磋商未果,因此 1997 年 10 月 3 日,美国请求成立专家组, 1997 年 11 月 18 日, DSB 决定成 立专家组。专家组的职权范围是: "根据美国在编号为 WT/DS76/2 的文件中涉及之协议的有关规定,审查 由美国在文件中向 DSB 提出的事项, 作出决定以协助 DSB 提出建议或作出这些协议规定的裁决。 " 专家组 由 Kari Bergholm (任组长)、 Germain Denis 和 Eirikun Einarsson 三人组成。欧共体、巴西和匈牙利保留第 三方的权利。

由于本纠纷案涉及了较多的技术问题,因此

1998 年 7 月 3 日,专家组通知 DSB 它无法按规定的时间完

成报告, 1998 年 10 月 6 日,专家组正式提交了报告,该报告认为日本限制进口的措施有违 WTO 协议要 求。因对专家组报告的内容不满, 故而日本于 11 月 24 日提出上诉。 随后 DSB 组成了由 Christopher Beeby] (主持上诉庭的委员) 、 Julio Lacarte-Muro 和 Mitsuo Matsushita 组成。 1999 年 1 月 19 日,上诉庭审理本案,并于 2 月 22 日作出了报告,基本维持了专家组的报告。同年 3 月 19日,DSB 通过了上诉庭报告和经修改后的专家组报告。

此后,日本于 1999 年 6 月 15日通知 DSB 日美双方已就该纠纷案解决方案的执行期达成共识,该执行 期为 9 个月零 12天,自 1999 年 3 月 19 日至 1999 年 12 月 31 日。同年 12月 31 日,日本根据专家组的报 告取消了所有品种测试要求。 2000 年 1 月 14日,日本通知 DSB 它正与美国磋商新的检疫方法,以寻求令 双方均感满意的方案。

本纠纷案主要涉及的是日本对部分农产品的进口实行限制的问题。根据日本

1950 年植物保护法第 7 条 的规定,日本农业部发布法令,禁止进口某些国家或途径这些国家的农产品。 1950 年 6 月 30 日,日本农 业部发布植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禁止从某些国家进口 8 种可能带有苹果蠹蛾的农产品,美国也在度禁止进 口的国家之列,同时,该实施条例规定,如果某出口国采取相应的植物卫生措施,能证明经过处理后的水 果能达到禁令保护的相同水平,进口禁令也可以取消自 1978 年以来,该禁止进口的禁令也普被取消,向 各国所采取的措施一般是用甲基溴函薰或用甲基甲基蒸薰加冷冻。

美国在其提交的材料中指出 "日本对可能带有苹果蠹蛾的任何各类农产品实行禁止进口的措施,直到对 每一品种分别测试其蒸熏或蒸熏加冷冻综合处理的效果得到确认后解除 " 。该措施明显有违 WTO 协议的要 求。

日本指出,根据 WTO 相关协议的要求,成员方有权在特定的情况下采取临时植物检疫措施,因此日本 对进口苹果的检疫措施是正当的。

对于本纠纷案, DSB 上诉庭在其最终的报告中作出如下分析:

首先,日本提出其按 WTO 协议规定,采取对植物的检疫措施,这师不充分,首先,日本对其采用的措 施的合理性尚有及对进行评审,向在 WTO 协议中明确指出,成员方有责任在合理期限内审查其措施的合 理性,且按 TBT 协议 2.3 的规定, "如果批准本技术法规的环境或 的民不复存在或者改变了的环境或国 标方以用对贸易有较少,限制的公式保障时,该技术法规不得继续保 ?quot;,与此同时,日本该检疫措施 已实行了近 50年,因此,决不能被称为协议中所规定的 "临时措施 ",故而日本的检疫措施不得个协议要求。

其次,日本采用检疫措施没有建立在充分的科学基础上。

禁令指南-蒸薰 "和 "昆虫死亡率比较测试指南-蒸薰 ",前者规定了取消禁令的相关测试标准, 后者规定了 批准额外种类产品进口的测试标准,美国指出,日本公布两部测试指南的标准,尚有做到电影票按 WTO 协议应承担的 " 透明度 " 义务,日本指出,它已将这些规定和标准通知了有关国家植物检疫机构,而且随时 可以提供,而上诉庭指出,日本的水果品种测试标准是普遍适用的,并且带有法律法令或条例的性质,因 此必须予以立即公布,向日本仅向有关国家散发这些规定,显然不能弥补其未将这些标准公布的缺陷,因 此,日本在标准公布的 "透明度 " 问题上存在投降缺陷,科学依据:专家组指出,所谓尚有科学

构成了贸易技术壁垒

此外,日本检疫措施还存在透明度问题, 1987 年日本农林渔业部公布了两种试行检测指南: "取消进口

依据是指在检疫措施和科学证据之间缺乏客观、合理的联系,而该纠纷安的技术专家指出,同一种产品中不同品种有可能在试验时产生不同结果;即使同一种水果有品种差异,对检疫而言,这一差异是否构成重大影响,技术专家从已有证据中无法确定,但尽管在理论不同品种之间的差别,但至今没有证据支持日本的这种测试标准。基于技术专家的意见和双方提供的证据,专家组织为日本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在共检疫措施科学证据之间存在、合理的联系,日本对同一种水果的不同品种提出要分别逐一检测,但又没有数据证明这样做的合理性,这是日本败诉的主要原因。

近年来,我国在出口贸易中也曾在类似的问题上遭受到贸易技术壁垒。2000 年,欧盟曾以我国出口货物

的本质包装可能含有天华等害虫为由,禁止我国货物入境,此举对我国的出口贸易构成了极大的贸易技术壁垒,并造成了我国数亿美元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欧盟的该项措施与本案中日本所采取的检疫措施有相似之外,即均是以防止植物的病虫害为由,为国际贸易进行限制,因此,在中国正式加入WTO 之后,欧盟就再此问题上进行限制,则我国政府可寻求通过WTO 贸易争论解决机构予以处理此贸易技术壁垒. 案例4:

韩国酒税案

案由

根据韩国酒税法,韩国对国内烧酒征收35%的税,而其他进口蒸馏酒(威士忌、伏特加、郎姆酒等)的税率是100%。欧共体和美国认为韩国违背GATT1947 的第三条第2 款,即国内税的国民待遇条款。本案的关键是确定威士忌、伏特加等蒸馏酒和韩国的传统烧酒是否是相同产品。因为根据GATT 第3条2 款,只有在对相同产品征税高于国内产品的情况下才

可以援引此款。如果不是相同产品,征收不同的税是理所当然的。

在准备中,韩国律师特意向日本咨询(日本曾有过类似的案件),什么样的人适合作为该案的专家。日本给出了一个非常具有实践意义的建议。日本说,既然此案涉及的是酒类,专家本身应是饮酒者,那么他就可以品尝出威士忌和烧酒的区别。另外,韩国认为,为了证明烧酒和威士忌等不是相同产品,可以从价格差价上入手。威士忌比烧酒要贵12 倍。按照反垄断法的一般规则,存在如此巨大价格差距的两种产品是不构成竞争性和替代性的(进而不是相同产品)。韩国认为如果专家组中有一个具有反垄断法背景的律师在,那将有助于从相同产品的认定上为此案打开缺口。韩国也从各个方面积极准备应诉材料。例如,在一本当时欧共体出版的《向韩国出口食品导读》中发现了最为有力的证据。这本书中讲述了烧酒和威士忌等酒的不同。此外,韩国注重了每个细节,例如,在听证会上,韩国为了克服语言的困难,认真准备了书面材料,所有问题的回答均按书面材料进行。

■裁决很遗憾,这个案子最终结果是韩国败诉。但韩国在此案中积累了大量实战经验,为本国以后处理国际贸易纠纷提供了帮助。

■点评中国企业已经遭受许多双边纠纷,但是,我们实战的经验和能力还是不够的。因此,对于我们来说,学会使用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是当务之急。

案例5:

加拿大诉澳大利亚-关于鲑鱼进口措施

一、发生的背景分析

1、加拿大鲑鱼出口的基本情况

加拿大用于出口的新鲜、冷藏和冷冻鲑鱼的主要来源包括:

太平洋海水捕捞的成年野生鲑鱼;太平洋淡水捕捞的成年野生鲑鱼;太平洋海岸海水养殖的成年大西洋鲑鱼;太平洋海岸海水养殖的成年太平洋鲑鱼;大西洋海岸海水养殖的成年大西洋鲑鱼。

加拿大出口鲑鱼从1 9 6 9年的3 0 6 5 3吨上升到1 9 9 6年的6 6 2 3 4吨,其中出口冰鲜或冷冻鲑鱼的比例越来越高,1 9 6 9年出口冰鲜或冷冻鲑鱼1 4 6 8 3吨,占总出口量的4 8%,1996 年出口冰鲜、冷冻鲑鱼5 0 8 3 8吨,占总出口的7 7%。

2、澳大利亚鲑鱼生产的发展概况澳大利亚于1864年首次引进大西洋鲑鱼,到20世纪60年代,都主要是政府团体养殖一些用于观赏的鲑鱼。约于1986年开始,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省开发商用鲑鱼产品,主要采用网箱养殖大西洋鲑鱼

和虹鱒鱼,在维多利亚省和南澳也生产大西洋鲑鱼。1 9 8 6 — 1 9 8 7年生产量仅2 0吨,但到19 9

4 —1995年,年生产量达到6192吨,价值6300万澳元,其中40%出口日本,60%供应国内市场,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澳大利亚国内市场对大西洋鲑鱼的消费量显著增加。

目前世界上生产大西洋鲑鱼的国家主要有挪威、智利、苏格兰等,在90年代早期其生产量占全世界的80%。

3、澳大利亚关于鲑鱼产品进口检疫政策。

早在1 9 7 5年2月19日,澳大利亚就已经发布了 8 6A(QP86A )检疫公告,在发布QP8 6A之前,澳大利亚对进口鲑鱼产品没有限制。发布QP86A后,禁止进口未处理新鲜的、冰解或冰冻鲑鱼,只允许被处理过的鲑鱼产品进入澳大利亚。

在实施长达20年的禁止从北美进口未煮鲑鱼的检疫措施过程中,对加拿大的鲑鱼产品出口贸易造成了巨大的影响。1 9 9 5年10月5日,加拿大按照DSU第4条第4款,向澳大利亚提出磋商请求,力口拿大认为澳大利亚实施的措施违背GATT 1 9 9 4第11条、第13条和SPS协议第2条、3、第5 条的规定,损害加拿大的贸易利益。澳大利亚接受磋商请求,双方于1995年11月23-24日在日内瓦举行会议,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而且澳大利亚政府在1996年12月又根据风险分析报告的内容决定维持现行鲑鱼进口政策,出于检疫原因,禁止从北美太平洋进口未煮的,海洋捕捞的太平洋鲑科类产品。加拿大没有要求进一步的磋商。而于1997年3月7日向DSB请求成立专家组。1997年4月10 日, DSB决定成立专家组,欧盟、印度、挪威和美国保持作为第三方参加专家组程序的权利。开始了本案的专家组审理程序。

1997年9月至1998年2月专家组展开调查。

1 9 9 7年11月,专家组主席书面通知DSB,因案件复杂及按照SPS协议第11条、DSU第 13条需向技术专家咨询,专家组在DSU规定的时间程序6个月内无法签署专家组报告,申请延长期间,

并预计该报告将在1998年4月底完成。

二、专家组审理过程

(1)SPS协议第2条第2款(2.2)

加拿大诉澳大利亚继续维持鲑鱼进口热处理政策和禁止进口未煮的鲑鱼产品没有足够的科学依据,违反SPS协议第2条第2款,第5条第1款,第5条第2款。加拿大列举了下列文件和研究报告的结论:

a. 1 9 9 4年12月新西兰发表的从加拿大进口海洋捕捞鲑鱼传入鱼类国外病的风险分析”一文结

论这样写道:从加拿大进口无头、去内脏野生海洋捕捞鲑鱼(加拿大政府出原产地证明和等级证明)的风险可以忽略,这对新西兰野生和养殖鲑鱼或非鲑鱼没有威胁。

b. 1 9 9 2年由澳大利亚资源科技局M. J.Nunn领导的科学小组对动物检疫政策进行了总结,

总结特别说道:现行禁止鲑鱼类肉进口的检疫政策是不公正的,应该修改。

c. 1 9 9 5年Df.J.Humphrey发表报告(称哈氏报告):几乎没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

进口人类消费的水生动物产品会造成病原在水生环境中定居的风险,还说现行热处理灭活病原也没有合理的依据,特别是热稳定性病原在较低温度处理下不被灭活。

d. 1 9 9 7年9月,新西兰应澳大利亚和美国市场准入要求,进行了风险分析,其结论是:进口加工过的水生物产品造成水生动物疾病传入的可能性可以忽略,对其它动物的风险也是非常低的,继续进行禁止进口未煮鲑鱼产品政策是不合适的。

e.在1 9 9 6年最终报告中也这样论道:还没有文字记载的流行病学证据说明可通过加工的水产品传播水生动物疾病。……,既使发现,也是相当不普遍和极期困难去认识的。

f. 1 9 9 5年澳大利亚风险分析草案报告指出,在特定条件下(去头、去内脏、冷冻、分隔包装,检验出证)从北美输入野生捕捞鲑鱼到澳大利亚,对国外病传入澳大利亚没有显著风险,这一观点与19 94年新西兰风险评估报告一致。最终报告在没有指出95草案报告观点不正确或不合理的科学依据的情况下,断然推翻草案报告的结论,更严重的是,在没有任何解释和说明的情况下,删除了草案报告中的许多内容(科技咨询专家同意这一说法)。

g.加拿大委托澳大利亚专家David Vose 对1995年草案报告中提及的最大风险病

原鲑鱼气单胞菌和鲑鱼鼻杆菌在进口未煮鲑鱼引起病原定居的可能进行风险分析,而且加拿大方面要求V ose只引用澳大利亚方面发表的报告和数据。科技专家小组成员认为Vose的报告与本案极其相关。 Vose报告得出结论:

一条鲑鱼要消耗4 0 0吨加拿大鲑鱼垃圾才有5 0%可能摄够鲑鱼气单胞菌的感染量;或一条鲑鱼要消耗7.8吨加拿大鲑

鱼垃圾才有50%可能摄够鲑鱼鼻杆菌的感染量;

垃圾排放稀释很高,风险低得可以忽略不计;

废水排放中两种细菌的最高平均水平比引起感染的必需量低几十亿倍;

要等上几十万年甚至几百万年才能有50%机会看到因进口未煮鲑鱼产品引起的感染病变。

澳大利亚反击加拿大引用的这些报告误导了一个不精确的事实和所谓的科学氛围。澳大利亚指出,V ose报告不可作为证据,这份报告只评价了24种病源中的2种,这种量化分析报告是不完善的,并且只分析了一种传播途径,忽视了其他高风险的传播途径,如垃圾丢弃被食腐鸟类吃食(如海鸥),喂食鸟

类和鱼类等。澳大利亚认为Vose报告没有分析的地方恰恰比他分析过的更显重要。由于缺乏大量的流行病学资料,目前尚无法进行量化的风险评估。澳大利亚认为他们依据的科学根据包括:

①?至少有2 0种国外疾病有潜在可能存在于成年、野生海洋捕捞太平洋鲑鱼,可能会随进口鲑鱼产品传入澳大利亚;

②?其中部分病原或全部存在于加拿大其它种类鲑鱼中;

③?一旦传入这类疾病,就无法清除这些病原,并造成严重的经济和环境影响。要证明上述依据,目前还没有足够的资料。但加拿大也没有提供足够的资料来补充可以进口的科学论据。加拿大没有直接在下列几方面提供相关科学依据。

a.野生、成年太平洋鲑鱼的疾病流行情况;

b.加工处理过程对感染的影响;

c.有效的检验手段;

d.感染剂量;

e.感染途径。

澳大利亚还认为缺乏病原扩散的依据并不等于扩散不会发生,又列举了美国对虾养殖发生Taura 综合症、黄头病、白斑病的事例,尽管不能肯定其传入原因,但认为有可能是从发病地区进口供人类消费的冻虾造成了疾病的传入。

(2)SPS协议第2条第3款(2.3)

加拿大列举1 9 9 6年风险分析最终报告中的内容,说道地方流行性造血器官坏死病毒(EHNV, OIE应通报疾病)在维多利亚虹鱒鱼和大西洋鲑鱼有发现记录,而在西澳没有报道过。然而澳大利亚在内陆运输鲑鱼产品方面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保护西澳不受该病的侵袭。最终报告这样写道:从有感染EH NV的地区运活鲑鱼至非感染区,应该采取控制措施,但由于感染很少,就没有必要对鲑鱼产品运输采取控制措施。加拿大认为这构成了不合理的歧视。

澳大利亚认为EHNV在澳大利亚引起的环境和商业损失很少,由于地貌和气候因素的影响,西澳不象澳洲东南部那样鲑鱼生产和观赏渔业有重要商业意义。因此国内运输的控制措施不同于从国外进口,国外疾病的传播风险远比EHNV要大得多,在澳大利亚还没有哪种水生动物疾病重要到要在国内产品运输过程采取控制措施。澳大利亚称北方领地没有鲑鱼,昆士兰只限少部山区有一些,但加拿大说,这一点正好与不允许加拿大产品进入北方领地和昆士兰形成鲜明对照,再一次说明澳大利亚违反SPS 协议第2条第3款。

(3)SPS协议第3条第1款

加拿大认为澳大利亚在制定检疫卫生措施时,没有参照O IE-FDC的标准或建议,违反SPS协议第3条第1款。FDC认为鱼类去内脏产品已将风险降低到可以忽略不计的地步。澳大利亚则反驳说Q IE只规定了少量疾病的标准,本案涉及的大多数疾病在OIE规则中还不存在,也就是说澳大利亚制定政策的基础在OIE标准内没有。加拿大称,若按照澳大利亚的说法,只要有一种疾病不在OIE标准或建议规则内,就可以不按照OIE规则制定措施。要按照澳大利亚的理解,许多国际规则指引或建议对S PS协议所起到的作用都是不大的了。而澳大利亚则强调疾病数量的多少,即OIE规则中只对极少数的疾病作了规定。

(4)SPS协议第3条第3款(3.3)

加拿大认为澳大利亚措施达到比OIE标准定的措施有更高的保护水平,是不科学、不公正的,与S PS协议其它规定不符,包括第5.1、 5.5、5.6及第2条,因而违背了第3条第3款的义务。

澳大利亚认为OIE标准、规则或建议是最低标准,澳大利亚有权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比OIE标准更高的保护水平。

(5)SPS协议第5条第1款(5.1)

A.风险分析基本情况

澳大利亚根据GATT 1 9 9 4第22条的磋商结果同意加拿大和美国的要求,就涉及从北美进口未煮鲑鱼的检疫卫生措施作风险分析,由于这次任务的复杂性,双方都认为首先对野生、海洋捕捞太平洋鲑鱼进行风险分析。于1995年5月出了草案报告,1996年12月发表了风险分析的最终报告。19 95年5月公布的风险分析草案的结论是,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从美国、加拿大进口去内脏,无头的海洋捕捞鲑鱼,特定条件包括:合适授权机构认可的加工厂,对加工过程、检验分隔包装要求等。但在199 6年12月发表最终报告指出,太平洋鲑鱼中2 0多种疫病对澳大利亚来说是外来疾病,尽管侵入扩散的可能性较低,也会对水产养殖和观赏渔业造成重要的经济影响,另外对环境也有影响。报告认为,20多种疾病的任何一种一旦传入并扩散,肯定是消灭不了的。换句话说,1996年最终报告推翻了1995 年风险分析草案报告的结论。

E.完善性

力口拿大认为澳大利亚所作的1 9 9 6年最终报告:a.没有评估疾病传入的可能性;b ?没有对疾病逐个进行风险分析;

c.没有对不同措施达到的保护水平进行分析。澳大利亚强调说风险分析方法可采用相关国际组织(OIE)发展的方法,但不仅仅

世界贸易组织法

世界贸易组织法 The Law of WTO 课程编号:4361048 课程属性:专业任选课 学分: 2学分 学时: 32学时(讲课:32学时) 课程性质:选修 先修课程:国际法 适用专业:法学 教材:《国际经济法》,法律出版社,王传丽, 2005年。 开课院系:公共管理学院法律系 一、课程的教学目标和任务 该课程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是: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全面了解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充分认识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给我国带来的挑战和机遇。着重培养和训练学生运用世界贸易组织法解决国际经济交往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掌握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规则并能够运用于实践。通过案例教学的方式,使理论教学和实际应用紧密联系,加深学生对世界贸易组织法的理解和掌握。 二、教学内容和要求(要求将各章节知识点分为掌握、熟悉、理解、了解、初步了解等)第一章世界贸易体制发展史(3学时) (1)了解多边贸易体制诞生以前的世界贸易体制发展史和总协定的多边贸易谈判; (2)掌握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 第二章世界贸易组织概述(3学时) (1)了解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 (2)掌握WTO与GATT的联系与区别; (3)掌握WTO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第三章关贸总协定、世贸组织与中国(4学时) (1)了解中国与关贸总协定关系的五个阶段,

(2)了解中国“复关”三原则; (3)掌握“复关”谈判及其破裂的原因。 第四章世界贸易组织关于货物贸易的规则(6学时) (1)了解关税的定义和特点; (2)熟悉关税的分类; (3)掌握关税的有效保护和经济效应。 第五章世界贸易组织关于服务贸易的规则(2学时) (1)了解国际服务贸易的界定范围; (2)掌握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无形贸易、第三产业的区别; (3)了解国际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及其原因; (4)了解当代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格局和中国服务贸易的现状; (5)掌握《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内容以及中国服务贸易进一步开放应遵循的原则。 第六章世界贸易组织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则(4学时) (1)了解知识产权的定义和法律特点; (2)掌握乌拉圭回合关于知识产权的协议的基本原则、保护的范围和标准以及有关过渡期安排的规定。 第七章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4学时) (1)了解当代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的融合趋势; (2)掌握许可证协议的概念、许可证协议的种类、许可证协议的内容、许可证协议与限制性商业惯例; (3)掌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的内容。 第八章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6学时) (1)了解从GATT争端解决条款到WTO争端解决机制; (2)掌握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运行。 三、大纲说明 (1)作业和报告:作业:3 次; (2)考核方式:开卷考试 (3)总评成绩计算方式: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 (4)是否使用多媒体:否 (5)其他:

世界贸易组织法试题及答案

世界贸易组织法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某一成员欲退出WTO,其退出自WTO总干事收到书面退出通知之日起【】 A.满3个月时生效B.满3个月后生效 C.满6个月时生效D.满9个月时生效 2.《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附件二是【】A.诸边贸易协定B.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C.争端解决机制D.贸易政策审议机制 3.WTO部长级会议应定期召开会议决定’WTO的重大事项,按规定应至少【】 A.每半年召开一次B.每年召开一次 C.每一年半召开一次D.每两年召开一次 4.WTO使用投票表决时实行【】 A.一方一票B.gl缴纳会费额决定各成员方票数 C.以贸易额大小决定各方票数D.以国家大小论票数

5.WTO技术性贸易措施协议签署的目的是【】A.限制货物贸易的开展 B.约束各成员在使用产品技术性指标时的行为 C.形成统一的生产技术规范 D.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6.争端解决机构应按照什么原则作出有关决定【】A.协商一致B.少数服从多数 C.依法裁决D.绝对多数 7.对其它成员造成不利影响的补贴是【】 A.可起诉的补贴B.不可起诉的补贴 C.被禁止的补贴D.不被禁止的补贴 8.补贴是指由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财政资助,其提供是在【】 A.生产过程中B.国际贸易中‘。 C.某一成员的领土内D.流通过程中 9.国民待遇条款在货物贸易领域【】 A.适用于对公民的待遇B.适用对法人的待遇 C.仅限于对成员方的产品的待遇D.对船舶的待遇

最新市场营销学案例分析题1

1.京美食品的困境 京美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著名包装食品公司,销售京美牌系列的食品,从饼干、方便面到软饮料甚至调味品等等。它在同行中颇有名气,是行业的重点大型企业。 现任产品经理赵峰就是这么想的,他已经在京美干了超过三十年:“如果一个产品能够满足顾客需要,它就有销量,对不对?所以顾客需要什么样的食品,我们就应该生产什么样的食品,不管它是饼干、方便面还是汽水。”但是他同时也承认产品扩张也有经济上的考虑——京美下属的三十几个食品厂普遍存在开工不足的问题,如果增加新产品,往往能够利用闲置的生产力,而且随着销量的增大,成本也就随之降低了。 最近,孙正又建议公司生产速冻食品,这种系列的食品利润远高于现在公司经营的,但是杜薇仍然犹豫不决,因为她知道速冻食品的销量不会很大,而且需要很精确的时间管理,她拿不准预期的利润会不会实现。 问题:1)假设你是新的总经理,哪些可能是低利润的原因? 2)你觉得应该如何来扭转这种局面? 1、京美食品的困境 答: 低利润的原因: 1) 公司组决策层总是认为丰厚的利润来自巨大的销售量,不考虑利润,盲目引入能增加公司销量的新产品;(2分) 2) 公司为了增加产销能力,不断兼并企业,实施横向扩张,使得公司固定成本过高,灵活性降低;(2分) 3) 公司要求经销京美品牌的商店必须同时经销京美全部系列的产品。它们有将近70种,而且经常不断扩大——这使得只有大型的商场和超市才能做到,而小规模的商店就无能为力。这一销售政策使得销售渠道人为变窄;(2分)4)公司组织中的决策层没有人专门负责公司利润。生产能力的扩张与销售没有人进行全盘谋划。(2分) 如何扭转这种局面: 1) 改变销售政策,扩大销路,吸引小规模的商店经销京美的产品;(2分) 2) 对现有产品组合进行优化。进行产品线销售额和利润分析,考虑市场需求与生产能力,缩减不赚钱的产品项目;分析市场机会,引入有获利前景的产品项目;同时对产品组合进行监控,定期进行优化分析与产品组合调整;(3分) 3)公司组织的决策层中设专人全盘谋划生产能力的扩张与销售。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参与审批重大销售政策与企业兼并计划,由财务总监负责公司利润。 3、乐凯胶片公司的渠道建设 1993年,国内彩色胶卷销量4000万卷,1994年上升到1亿卷,1995年则达到1.25亿卷。中国彩卷市场总体上是城镇大于乡村。据统计,1991年美国人均年消费胶卷3.5个,而中国只有0.053个。据权威人士估计,中国的胶卷市场将以15%的速度增长。 近年来,柯达、富士大搞连锁专卖,柯尼卡和爱可发也不甘落后。为了挤垮乐凯,一些品牌连锁店不收乐凯胶卷冲扩,即使勉强接收,也是使用废药液或用柯达、富士频道冲扩,严重影响了质量。 公司李经理正在思考在每个城市建一些冲扩中心店,然后建立大量的收货点以弥补网点不足的建议。 你若是李经理,对这一建议有何看法与提议? 3、乐凯 1.乐凯所面临的问题: ?市场占有率低,销售不畅。 ?胶卷冲洗质量较差,严重影响乐凯的品牌形象和销量。 ?乐凯胶片公司销售公司的胶卷差价低,获利少,很难筹集足够资金帮助企业扩大销路,解决冲洗质量问题。 2.乐凯的渠道建设目标: ?增大销售量,提高市场份额,提高铺货率。 ?提高冲洗质量,提高消费者心目中乐凯的认知价值。 ?使顾客购买方便,能够“随处”方便的买到。增加销售终端网点数,增加激励措施,鼓励销售商推销乐凯产品。?调整胶卷的价格政策,解决销售公司入不敷出的问题,使其能提高销售渠道的控制力度。使公司能够筹集足够资金来扩大销路,解决冲洗质量问题。

世界贸易组织案例

反倾销案例分析:中美水产第一案 2004年2月17日(美国当地时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建议对原产于中国等6个国家的冷冻和罐装暖水虾征收高额反倾销税。消息传出,在我国水产业,特别是虾产业中引起了强烈震动,使我虾产品出口严重受阻。2004年4月,我国渔业大省——浙江虾产品对美出口全面停止。2004年3~6月,我国虾产品主产区——广东虾产品对美国出口仅为1010吨,降幅达85.9%。此4个月出口量比前2个月下降37.6%。2004年,我国向美出口海产虾6.61万吨,同比下降18.84%;金额3.386亿美元,同比下降23.78%。而2004年美国虾产品进口量在50万吨的水平,我国虾产品占有率为13.2%。自2004年下半年开始,我国几乎失去了美国虾产品市场。这是我国进入世贸组织后,在国际贸易中遭受的第一起有关水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当尘埃落定之后,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此案,为今后的水产品国际贸易提供借鉴。 一、案例回放 2002年1月,以佛罗里达半岛沿海地区为代表的美国南部阿拉巴马、佛罗里达、佐治亚、德克萨斯、路易斯安那、密西西比、北卡罗莱纳、南卡罗莱纳8个州养虾业,47家企业组成“南方虾业联盟”,以本国虾产业利益受到进口虾威胁为由,商议对原产于泰国、中国、越南和部分南美国家在内的16个国家的进口对虾提起反倾销立案调查诉讼申请,并聘请律师搜集证据。2002年春季,由于异常低温,导致墨西哥湾野生对虾捕获量减少,过少的捕获量意味着赚钱的机会较少,使美国南方虾类产业长期以来面临的生产下滑问题突显出来。根据美国《1921年反倾销法》的规定,在确定由于进口到美国的外国产品以低于或将要低于美国的价格,或者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销售,造成美国某一产业可能受到损害或该行业的建立受到阻碍时,财政部长可以发布裁决公告。如果购买价格或出口商销售价格低于外国市场价格(在不存在可比市场价格时,低于生产成本),就应该对出口商征收相当于这些差额的特殊反倾销税。 2002年7月,美国对虾加工商也加入到“南方虾业联盟”,该联盟的企业总数达到217家,使涉案产品的范围从原料虾扩大至对虾加工品。2000年,由西弗吉尼亚联邦参议员罗伯特·伯德提出并获通过的《伯德修正案》允许将关税收入补贴给最先提出倾销诉讼的美国企业。2001~2003年,美国向提起倾销诉讼的美国企业补贴了8亿美元。有关业界人士预计,在本次虾反倾销案中,即使仅对目前50%的六国进口虾数量征收15%的反倾销税,关税总额也将达到1.8亿美元。按此计算,参与和积极支持本次反倾销诉讼案的217家捕虾业者,每家可从征收的反倾销税中平均分得82.9万美元的补偿金。这就是美国企业积极申诉的重要原因。 2003年8月8日,美国“南方虾业联盟”决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申请对进口虾进行调查,对以中国为首,包括巴西、泰国、委内瑞拉等12个对虾出口国提起反倾销诉讼。2003年,美国联邦政府以救灾款(disaster assistance)的名义资助国内捕虾业者3500万美元。2003年12月31日,美国“南方虾业联盟”,正式致函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要求对亚洲和拉美几个国家的冷冻和罐装暖水虾征收25.76%~63.68%的反倾销税,称“由于外国虾养殖业者的不公平竞争,美国捕虾者和虾加工者已经不能维持基本的生产,正处于全行业亏损的境地”。该联盟提供的数字显示,2000~2002年,由于进口虾急剧增长,导致美国虾加工企

世界贸易组织法模拟试题

世界贸易组织法模拟试题(一)文件类型:DOC/Microsoft Word 文件大小:字节 更多搜索:世界贸易组织法模拟试题 《世界贸易组织法》模拟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10×1′) 1,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于( ). A,1993年 B,1994年 C,2001年 D,1995年 2,WTO的最高决策机构是( ). A,总理事会 B,总干事 C,部长级会议 D,秘书处 3,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协议的规定,当世贸组织成员方之间发生贸易纠纷时,可采取的解决方式中不包括下列哪一项 A,双边磋商 B,成立专家组 C,上诉机构的审查 D,上诉机构的调解 4,对于成员提出的义务豁免请求,若需要部长大会投票表决,则需要成员( )多数通过才能作出义务豁免决定. A,1/2 B,2/3 C,3/4 D,4/5 5,根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的规定,发展中成员取消相关国内的投资措施的过渡期为( )年. A,2年 B,5年 C,7年 D,10年 6,2005年,世贸组织的第六次部长会议在香港召开,发达成员承诺( )年底前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 A,2006 B,2010 C,2013 D,2015 7,成员间出现贸易争端后,若一成员向另一成员提出磋商请求,则双方应在收到请求之日其不超过( )的期限内与请求方开始磋商. A,10天 B,30天 C,60天 D,90天 8,世界贸易组织法律规则中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适用的范围限于下列哪一项 A,与货物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B,与服务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C,与专利技术转让有关的投资措施 D,与商标权转让有关的投资措施 9,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成员的特定义务或具体义务主要涉及 ( )方面. A,最惠国待遇 B,国民待遇 C,透明度 D,垄断与专营服务提供者 10,世贸组织各机构在决策时,首先采取的决策方式是( ) A,协商一致 B,全体一致 C,一国一票表决 D,加权表决 二,多项选择题.(5×2′) 1,有关世贸组织的法律地位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具有法人资格 B,世贸组织每个成员向世贸组织提供其履行职责时所必需的特权与豁免权 C,可以缔结总部协议,与其他国际组织进行协商和合作 D,高于其他一切国际组织 2,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构DSB的主要职权有( ). A,对各成员的贸易政策进行评审 B,通过专家小组和上诉机构的报告 C,对建议和裁决的执行进行监督 D,授权中止减让和其他义务 3,世贸组织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具有以下特点( ). A,多边性 B,有条件性 C,同一性 D,普遍性 4,WTO《服务贸易总协定》将服务贸易分为( ). A,跨境交付 B,过境消费 C,商业存在 D,自然人流动 5,依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下列哪几项措施是成员方不得实施的与国民待遇和普遍取消数量限制原则不相符合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A,限制企业购买或使用进口产品的数量 B,将企业进口产品的数量与该企业出口当地产品的数量或价值相联系 C,将企业可以使用的外汇限制在该企业自身的外销收入范围之内

市场营销学案例分析十二篇

市场营销学经典案例分析十二篇 市场营销学经典案例分析十二篇 本片文档是精心搜集的12篇市场营销学的经典案例,对于学习市场营销学的朋友有着无与伦比的价值,希望您能在这些案例中获得启发,从而运用到实践中去。成功或许就离你不远了。 1、在80年代和90年代初,罐头在中国市场上有很大的销量,尤其是水果罐头,更是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在汕头有一罐头厂,以生产橘子罐头出名,但是剩下的橘子皮一直没有很好的方法处理,于是便将橘子皮以九分钱一斤的价格送往药品收购站销售,但依然十分困难。他们思考难道橘子皮只能入中药做成陈皮才有用?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他们终于开发出“珍珠陈皮“这一新用途,可将其用做小食品.而且这种小食品具有养颜、保持身材苗条等功能。 以何种价格销售这一产品?经市场调查发现,妇女和儿童尤其喜欢吃零食,且在此方面不吝花钱,但惧怕吃零食会导致肥胖,而珍珠陈皮正好解其后顾之忧,且市场上尚无同类产品。于是,他们决定每15克袋装售价1元,合33元一斤,投放市场后,该产品销售火爆。 (1)该企业采取了何种定价策略? (2)为什么要采用这种策略? (3)若低价销售是否能获得与高价同样多甚至更多的利润? 1:(1)、该企业采取了何种定价策略? 答:这一案例运用了新产品定价策略中的撇脂定价策略,撇脂定价是指产品在生命周期的最初阶段,把产品价格定得很高以攫取最大利润。本案例中,罐头厂将“珍珠陈皮”一新产品定价为33元/斤的高价,能最大限度地为企业赚取利润。 (2)为什么要采用这种策略? 答:采取撇脂定价是因为: 1)“珍珠陈皮”这种小食品生命周期短,生产技术一般比较简单,易被模仿,即使是专利产品,也容易被竞争者略加改进而成为新产品,故应在该产品生命周期的初期,趁竞争者尚未进入市场之前获取利润,来尽快弥补研制费用和收回投资。 2)“珍珠陈皮”之所以敢采取撇脂定价策略,还因为有如下保证:①市场需求较大;②产品质量较高,配科和包装均较考究;②产品迎合了消费者追求健美的心理,既能防止肥胖,又可养颜;④产品是新产品。 (3)若低价销售是否能获得与高价同样多甚至更多的利润? 答:在此案例中,企业不能制订低价,否则将导致利润大量流失,因为若实行低价,一方面无法与其他廉价小食品区分开来,需求量不一定能比高价时大,另一方面该食品生产工艺并不复杂,很快就会有竞争者进入,采取低价格根本就无法收回投资。 2、丹尼尔是大食品厂莱公司主管营销的副总经理。在公司的销售量中,公司产品的3 0%销售给方便食品店,20%销售给联营商场和超级市场。他认为应对

世贸组织法

《世贸组织法》 一、填空题 1、WTO成立于1995 年 1 月 1 日。 2、根据TRIPs协定第18条的规定,商标首次注册以及每次续展,其期限均不得少于7 年,商标的注册应可以无限地续展。 3、根据SCM协议规定,必须在自调查正式发动之日起60 日后方可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 4、从TRIPs规定的规定来看,未披露信息包括两种信息,即商业秘密和未披露的实验数据。 5、GA TS成员的具体义务主要包括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 6、知识产权,是指法律所赋予的知识产品所有人对其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7、特殊保障机制有两种形式,一是为对付数量急增的数量触发,另一个是为对付价格急剧下跌的价格触发。 8、专利的保护期应不少于自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的20 年年终。 9、关于最终反补贴之征收,一般采取从价、从量、或两者相结合形式。 10、根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受到补贴法定损害的国家可采用的救济有两种,一是反补贴措施,二是反击措施。 11、反补贴税税的确定,基本上有分别税率和单一税率两种方式。 12、根据1994年《反倾销协议》的要求,期满复审应在12 个月内结束。 13、上诉机构一般应在上诉方提出上诉通知后30 天之内召开听证会。 14、司法审查是指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应不服反倾销裁定的利害关系人之请求,对进口国反倾销主管机关作出的是否存在倾销或损害的最终行政决定加以审查并作出判决的司法程序。 15、根据美国反补贴法之规定,对补贴提出的申诉分为:反补贴调查机构提起和申诉人提起两种。 16、透明度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之一,主要体现在GA TT第10条关于贸易条例的公布与实施的相关规定中。 17、GA TS的框架协定由两部分组成,即条款部分和附录部分。 18、反倾销法的基本机制是富禁于征,即通过反倾销附加关税的征收,来达到维护进口国国内公平贸易秩序、保护国产业的目的。 19、知识产权,尤其是传统的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等特点。 20、商务部的终裁,通常在初裁后75 天内作出,情况复杂,可延长60 天。如果商务部的终裁是肯定的,应载明具体的补贴幅度;如果终裁是否定的,调查应即告结束。 21、贸易与环境委员会是根据1994年4月14日在马拉咯什作出的《贸易与环境的决议》,于1995年1

《市场营销学》案例分析题

《市场营销学》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一个珠宝定价的有趣故事》 位于深圳的异彩珠宝店,专门经营由少数民族手工制成的珠宝首饰。位于游客众多,风景秀丽的华侨城(周围有著名的旅游景点:世界之窗,民族文化村,欢乐谷等),生意一直比较稳定。客户主要来自两部分:游客和华侨城社区居民(华侨城社区在深圳属于高档社区,生活水平较高)。 几个月前,珠宝店店主易麦克特(维吾尔族)进了一批由珍珠质宝石和银制成的手镯,耳环和项链的精选品。与典型的绿松石造型中的青绿色调不同的是,珍珠质宝石是粉红色略带大理石花纹的颜色。就大小和样式而言,这一系列珠宝中包括了很多种类。有的珠宝小而圆,式样很简单,而别的珠宝则要大一些,式样别致,大胆。不仅如此,该系列还包括了各种传统样式的由珠宝点缀的丝制领带。 与以前的进货相比,易麦克特认为这批珍珠质宝石制成的首饰的进价还是比较合理的。他对这批货十分满意,因为它比较独特,可能会比较好销。在进价的基础上,加上其它相关的费用和平均水平的利润,他定了一个价格,觉得这个价格应该十分合理,肯定能让顾客觉得物超所值。 这些珠宝在店中摆了一个月之后,销售统计报表显示其销售状况很不好,易麦克特十分失望,不过他认为问题原因并不是在首饰本身,而是在营销的某个环节没有做好。于是,他决定试试在中国营销传播网上学到的几种销售策略。比如,令店中某种商品的位置有形化往往可使顾客产生更浓厚的兴趣。因此,他把这些珍珠质宝石装入玻璃展示箱,并将其摆放在该店入口的右手侧。可是,当他发现位置改变之后,这些珠宝的销售情况仍然没有什么起色。 她认为应该在一周一次的见面会上与员工好好谈谈了。他建议销售小姐花更多的精力来推销这一独特的产品系列,并安排了一个销售小姐专门促销这批首饰。他不仅给员工们详尽描述了珍珠质宝石,还给他们发了一篇简短的介绍性文章以便他们能记住并讲给顾客。不幸的是,这个方法也失败了。 就在此时,易麦克特正准备外出选购产品。因对珍珠质宝石首饰销售下降感到十分失望,他急于减少库存以便给更新的首饰腾出地方来存放。他决心采取一项重大行动,选择将这一系列珠宝半价出售。临走时,他给副经理匆忙地留下了一张字条。告诉她:"调整一下那些珍珠质宝石首饰的价格,所有都×1/2"。 当他回来的时候,易麦克特惊喜地发现该系列所有的珠宝已销售一空。"我真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他对副经理说,"看来这批首饰并不合顾客的胃口。下次我在新添宝石品种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而副经理对易麦克特说,她虽然不懂为什么要对滞销商品进行提价,但她惊诧于提价后商品出售速度惊人。易麦克特不解地问:"什么提价我留的字条上是说价格减半啊。""减半"副经理吃惊地问,"我认为你的字条上写的是这一系列的所有商品的价格一律按双倍计。"结果,副经理将价格增加了一倍而不是减半。 问题: (1)请解释这种情况下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珠宝以原价2倍的价格出售会卖得这么快?(5分) (2)易麦克特对珍珠质宝石首饰的需求曲线做出了怎样的假设?实际上这种产品的需求曲线应该是什么样的?请分别画出这两种需求曲线。(5分) (3)本案例对定价实践有何启示?(什么情况下适合于定高价,什么情况下适合于定低价何种情况下适合于提价,何种情况下又适合于降价。)(5分)

世界贸易组织法的基本原则

WTO法律制度第三章世界贸易组织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最惠国待遇原则第一节最惠国待遇原则第一节最惠国待遇原则第一节最惠国待遇原则第一节最惠国待遇原则第一节最惠国待遇原则第一节最惠国待遇原则第一节最惠国待遇原则第一节最惠国待遇原则第一节最惠国待遇原则第一节最惠国待遇原则第一节最惠国待遇原则第二节国民待遇原则第二节国民待遇原则第二节国民待遇原则第二节国民待遇原则第二节国民待遇原则欧共体加拿大和美国诉日本酒税法案欧共体加拿大和美国诉日本酒税法案第三节透明度原则第三节透明度原则第三节透明度原则第三节透明度原则第四节自由贸易原则第四节自由贸易原则第四节自由贸易原则第四节自由贸易原则第五节公平贸易原则第五节公平贸易原则第五节公平贸易原则主讲教师王祥修第一节最惠国待遇原则第二节国民待遇原则 第三节透明度原则 第四节自由贸易原则 第五节公平贸易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含义最惠国待遇是给惠国给予受惠国或与之有确定关系的人或物的待遇不低于给惠国给予第三国或与该第三国有相同关系的人或物的待遇-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含义从法律性质上讲最惠国待遇不是国家自然应该享有的权利最惠国待遇必须通过相关国家和地区通过谈判达成协议方能授予和享有同时只有在给惠国给予第三国的待遇和内容均

与受惠国和给惠国之间最惠国待遇条款所规定的事项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受惠国才可以依据最惠国待遇条款来主张其应该享有相同的权利-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含义最惠国待遇无条件最惠国待遇有条件最惠国待遇二最惠国待遇原则的由来早在11世纪时含有最惠国待遇的条款就已经出现了但直到17世纪这一专门词汇才登上历史舞台到了18世纪国际贸易的规模越来越大贸易开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开始与政治脱离国家之间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开始出现但是最惠国待遇这一原则在其发展中也并非一帆风顺也曾经历了风风雨雨三最惠国待遇原则的理论意义和价值第一非歧视待遇包括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对于尽量减少市场扭曲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并可以促进自由贸易的发展第二最惠国待遇会带来贸易自由化政策的自动普及因此会造成更多的贸易自由化这即是最惠国待遇的乘数效果Multiplier Effect 第三最惠国待遇有利于贸易实力弱小的国家三最惠国待遇原则的理论意义和价值第四最惠国待遇原则强调的是所有规则都应无歧视地适用于所有缔约方这就意味着所有国家都应适用统一的规则这可以有效地减少花费在制定规则上的资源并提高规则透明化的程度第五最惠国待遇可以有效降低国际贸易的交易成本第六最惠国待遇可以对于各国国内某些特殊利益集团进行有效制约以避免这些特殊利益集团对于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施加过多影响四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内在机制互惠性并行条款生效条件立即性和无条件性范围和对象五最惠国待遇

世界贸易组织法课后习题答案

1\Why do we need to trade? 2\How did GATT been developed? What is the function of GATT? 1947年在哈瓦那召开的联合国贸易与就业大会通过了哈瓦那宪章想去建立ITO,但是由于美国没有签署,使哈瓦那宪章没有生效,最终ITO没有建立,但是由于已经经过谈判,为了巩固谈判的结果,参会国制订了另外一个临时性的协议GATT,等着哈瓦那宪章最终被签署。本来GATT是一个临时协议,由于ITO一直未建立,所以GATT于1947年被签署就一直存续到被WTO所取代。最初的GATT 文本在WTO的框架下依然有效。它的功能是像我们现在所说的WTO,它是为了解决一般贸易协议,国家之间的关税进口(出口)和就业问题。 3\What are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GATT and WTO? ①性质。GATT是一套规则,它只是临时适用,没有组织基础。WTO 是拥有固定的机构的正式组织,拥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权力与豁免。 ②范围。GATT主要适用于货物贸易,WTO除此之外还是用于服务贸 易,知识产权保护。 ③方法。GATT虽然也是双边机制,但是东京回合中通过的一些新协 定仅在诸边基础上适用,破坏了双边贸易系统。WTO的所有协议都是多边的,成员国必须一揽子接受。

④争端解决机制。GATT争端解决机制不统一,效率低下。WTO则采 用了统一的争端解决机制DSU,而且它具有固定的时间限制,能迅速地解决争端,还有常设的上诉机构,用以审查专家组的决定,另外,WTO还制订了详细的执行规则。 4.What is the scope of WTO? ①世贸组织为其成员之间与本协议附件中的协议以及法律文件有关的贸易关系,提供共同的体制框架。②附件123的协议和法律文件多边贸易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约束所有成员③附件4为诸边贸易协议也是组成部分只约束接受他的成员,对其他成员不产生权利义务。④附件1(1)中的1994年的GATT在法律上区别于1947年10月30日的GATT,后者附着于联合国贸易与就业预备会议第二次会议结束通过的最后文件,及其后来经核准、修正和修改的文本。 5.What is the function of WTO? 1 负责世界贸易组织多边协议的实施、管理和运作;(2)为谈判提供场所;(3)争端解决;(4)贸易政策审查;(5)实现全球经济决策的更大一致性 6.What is the legal status of WTO? ①拥有法人人格。②赋予世界贸易组织为履行其职责所需要的特权和豁免。③同样给与世贸组织官员和各成员代表独立行使世贸组织有关职责时必要的特权和豁免权。④世贸组织可以缔结一个总部所在地协议。 7.How does WTO makes decision?

市场营销学案例习题3

《市场营销学》案例 1、几年来,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逐渐形成了“低档酒占市场、高档酒树形象”的产品结构。目前,张裕同时生产葡萄酒、白兰地、香槟酒和保健酒,不同酒种适应不同市场发展阶段和不同的消费群体。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产品曾以白兰地为主,面对90年代开始的葡萄酒热,张裕适时地将重点放在葡萄酒上,并通过新品开发不断提升产品档次。近几年来,公司把干红作为重点,先后推出解百纳、酒庄酒、桶装订制酒,逐渐淘汰和减少低价位的干、甜酒产品(公司仍在生产“清”、“喜”、“樱”、“正”等系列的甜酒产品)。为了快速启动冰葡萄酒的生产,2006年张裕将以合资的方式收购辽宁省桓仁县5000亩的冰葡萄生产基地,该基地的冰葡萄种植面积已达全球第一,当年葡萄酒产能超过500吨。凭借该基地,张裕可成为全球最大的冰酒生产企业。该基地的冰酒产能可在3年内达到1000吨,超过全球现有冰酒产量的总和。冰酒的推出对于张裕的长期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不但可以进一步提升品牌形象,还可以继续拉高价位,保证充足的毛利空间。张裕可能又一次后发先至,成为冰酒的领导者。 问题: (1)张裕公司使用了何种细分市场策略 答:张裕公司使用了行为细分市场策略。 (2)张裕公司使用了何种一体化策略它的优缺点何在 答:垂直多角化策略,也叫垂直一体化策略,指企业在一个完整的生产全过程中,在现有生产阶段的基础上向前或向后延伸,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市场的战略。原产品与新产品的基本用途不同,但它们之间有密切的产品加工阶段关联性或流通关联性。 优点:透过垂直多角化可获得以下利益。 2、成功的品牌战略不止一种,但颇有异曲同工之妙:佳能公司生产的照相机、传真机、复印机等所有产品均统一使用“canon”品牌。与之不同,全球闻名的宝洁公司则为其洗发水产品注册了不同的商标,如海飞丝、潘婷、飘柔、沙宣等。 问题: ( 1 )佳能公司和宝洁公司各采取了何种品牌策略 答:佳能采用了统一品牌策略。保洁公司采用了分类品牌策略。 ( 2 )佳能和宝洁公司的品牌策略有什么优缺点

中国政法大学考研参考书1

中国政法大学考研参考书(初试) 复试

政法大民商法导师 王卫国教授洪道德教授张今教授杨秀清教授杜新丽教授吴景明教授江兴国教授隋彭生教授魏敬淼教授梁淑英教授 法大编着的《法研圣经》

贴吧上的 2010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最新指定参考书目 1、《法理学导论》北大出版社(舒国滢主编07年8月版) 2、《法理学》(第二版)人民大学出版社(舒国滢主编2008年8月) 3、《宪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舒国滢主编2006年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5、《国际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周忠海主编2008年版) 6、《国际私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赵相林主编2008年版) 7、《国际经济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莫世健主编2008年版) 8、《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张树义主编2007年版) 9、《行政诉讼法学》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马怀德主编2010年版) 10、《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江平主编07年9月版) 11、《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王卫国主编07年9月版) 12、《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宋朝武2008年9月版) 13、《民事诉讼法学》厦门大学出版社(宋朝武主编08年2月) 14、《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北大出版社高教出版社(陈光中主编) 15、《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刘玫主编2008年10月) 16、《刑法学》第三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曲新久主编2008年9月) 17、《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曲新久、陈兴良着2008年5月) 中国政法大学初试科目: 外语:100分 政治:100分 法学综合一:(法理学40分、宪法学40分、国际法学40分、行政法学30分)《法理学导论》(初试必读)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6月版舒国滢主编 《法理学》(初试选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8年第二版舒国滢主编 《宪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焦洪昌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国际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2008年周忠海主编 《国际私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2008年第二版 赵相林主编 《国际经济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8年9月版莫世健主编 《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年版张树义主编 《行政诉讼法学》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年版马怀德主编 法学综合二[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含刑诉、民诉)各占50分]

市场营销学案例分1

市场营销学案例分析 .营销失败案例分析 2008年01月02日 市场营销学案例阐发案例阐发 (1)索尼公司通过“创造需求”研发新产物 (1)“创造需求”是首要基于消费者市场的何种特点? 答:可诱导性 2.索尼公司推出的新产物属于什么类型的新产物? 答:改进型 3.这种新产物的”构思”创意来源? 答:消费者 4.新产物研发熬头个阶段的工作应是什么? 答:提出目标,搜集构想 (2)休布雷公司巧定酒价 1.产物定价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答:ABCD 2.面对竞争者的价格挑战,企业抱负的竞争对策应该是

答:ABCD 3.休布雷公司在与敌手的竞争中采用的是什么定价策略? 答:BC 4.休布雷公司的定价策略为什么获患了成功? 答:BC (3)美国福特汽车公司 答:20百年初,福特公司的“T型车”经营成功,是因为其一系列经营决策适应了其时的市场环境,在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上,T型车靠着低成本,低价格,广分销的优势,使福特公司迅速成为美国汽车行业的领先者.20百年20年代,美国汽车市场发生了变化,通用汽车公司迅速成长起来与福特公司相抗衡,其推行”汽车形式多样化”的经营方针,击败了只有一种”T型车”的福特公司,后来居上,成为美国最大的汽车公司.这个故事给我们的启示是,市场老是在不断变化,竞争无处不在,残酷无情,任何一个企业,岂论其在市场上处于何种位置,风险是相伴始终的.因此企业必须密切存眷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自己的经营观念,提高自身的应变能力,才能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4)炭里寻商机 1.李晶为什么能获得经营上的成功? 答:因为她找准了市场,捉住了市场机会。 2.通过这个故事----首要任务? 答:寻找市场机会是各类企业市场营销管理的基本和首要的任务,找准了市场机会,企业的经营活动就成功了一半,”企业市场机会=顾客没有被满足的需求”,企业营销人员要积极寻找,善于发明,通过市场调研阐发,确定自己的市场机会。

市场营销学案例解析整理汇编

《市场营销学》案例集锦 市场营销学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课程,在国外及MBA等教学中通常以案例教学为主,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掌握市场营销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提高营销实战能力。同时,案例教学也有利于师生互动,启发思维,锻炼分析问题的能力。这里特精选一些案例,供教师参考和学员练习。应该说明两点: 1.同一个案例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提出问题,因而不提供标准答案。如果列出答案,就达不到练习的目的了。 2.案例来源于不同的教科书、网站及其他参考资料,这里恕不一一注明出处。 案例1: X公司的营销战略 X公司以产品本土化的优势来开发海外市场才能使企业最富有竞争力。X公司是一家由集体筹资组建的民营小企业,1994年到缅甸考察投资项目时发现,渔业资源是缅甸出口创汇的主要资源,可缅甸工业发展落后,每年需要从国外进口大批的聚乙烯泡沫箱。X公司对市场进行调查之后发现,仰光市场上供应的聚乙烯泡沫箱主要产自泰国,新加坡和台湾。由于泡沫箱体大占空间,运输成本很大。一个聚乙烯泡沫箱在中国的售价是13~14元人民币,而在缅甸仰光的价格却高达约80元人民币。 看上去生产聚乙烯泡沫箱这个会发财机会的商家当时不计其数,但他们最后都被办厂所遇到的困难给吓退了。拿生产聚乙烯泡沫箱来说吧,需要工业用锅炉,煤和焦炭等材料,而这些缅甸均无法提供,锅炉沉重不便从国外运输,从国外购买煤和焦炭会加大生产成本,进而影响产品的竞争力。没有锅炉,X公司找来英国20世纪年代殖民统治时期留下的确旧火车头替代;没有煤和电力。他使用当地廉价且供应充足的米糠替代。

企业在海外寻找发展空间,面临的竞争比国内更加残酷。X公司为了能确保自己的泡沫箱在缅甸市场独占鳌头,早在聚乙烯泡沫箱厂投产前便在缅甸的报纸和电视上大做销售产品广告,吓走了那些也想到缅甸办厂的外国商家;产品上市后,遇到新马泰商家企图运销聚乙烯泡沫箱到缅甸抢占市场,他又不惜血本大幅度降低,将泡沫箱由1000缅币降到300缅币,迫使国外商家望而却步。 X公司善于利用缅甸电费便宜、水近乎免费、劳动成本底的投资环境,选准当地的紧俏商品项目投资,只用了107万元人民币和两个半月时间建厂。由于产品本土化,使得投资成本降低,每个箱市场售价是13元人民币,却还能保持较高利润。工厂1995年元月27日正式投产后,仅半年就收回成本。原先泡沫箱只是供装运海产品用,由于其售价低廉使得日本和韩国缅甸的电器生产商也纷纷转向他订购,用于包装电器。最近,X公司既投资泡沫,又办起了纸箱厂,此外,他还根据缅甸渔业资源丰富的特点,用盈利后的250万元人民币在缅甸办起了一个烤鱼片厂,并利用制作烤鱼片的边角废料又办起了一个鱼粉厂。 案例2:

世界贸易组织法概述(doc 50页)

世界贸易组织法概述(doc 50页)

第二章世界贸易组织法 教学内容: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宗旨、职能、法律地位、法律框架和组织机构,货物贸易规则、服务贸易规则、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及争端解决机制。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学习掌握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基本原则及有关争端解决机制。 授课时数:6学时 第一节世界贸易组织概述 一、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 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从1948年1月日开始实施,到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正式运行,共存续了47年,其间共进行了8轮多边贸易谈判。在第8轮多边贸易谈判,称“乌拉圭回合”,成立了世界贸易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有着内在的历史继承性。世界贸易组织继承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合理内核,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有关条款,是世界贸易组织《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仍然是规范各成员间货物贸易关系的准则。 二、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和职能 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主要包括:(1)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大幅稳定增长;(2)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贸易;(3)依照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考虑对世界资源的最佳利用,寻求既保护和维护环境,又以与它们各自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的需要和关注相一致的方式,加强为此采取的措施;(4)做出积极努力,以保证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其中的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需要相当的份额。 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主要包括:(1)负责多边贸易协议的实施、管理和运作;(2)为各成员多边贸易谈判提供场所;(3)解决成员间贸易争端;(4)审议成员的贸易政策及其对多边贸易体制运行所产生的影响;(5)通过与其他国际经济组织的合作和政策协调,实现全球经济决策的更大一致性。

世界贸易组织法

世界贸易组织法 平时作业 学校:廊坊广播电视大学 专业:开放教育法学本科 学号: 姓名:

一、填空题 l、1986年在( )埃期特角举行关贸总协定部长级会议,决定发动第八轮多边贸易谈判。这一轮谈判的结果使得世界贸易组织于( )年1月1日正式运行,取代了1947年的( )。 2、世贸组织协议于1994年( )月( )日在马拉喀什部长会议上获得通过,被( )个参加方政府代表签署。 3、到1994年底,GATT的正式成员由原来的( )个增加到( )个,他们的贸易总量约占世界贸易额的( )以上。 4、国民待遇条款是缔约国一方保证缔约国另一方的( )在本国境内享受( )待遇。 5、按照农产品协议,发达国家成员方应在( )年内把直接出口补贴比1986-1988年平均水平降低( );发展中成员则在( )年内分别削减( )。 6、WTO成员间发生贸易争端,应首先由当事方之间进行( ),若不能在( )天内协商解决,可请求成立( )审查争端; 7、农业协议于( )年1月1日生效,其长期目标是建立起一种公平和以市场为导向的( )。 8、在反倾销调查中,若倾销幅度在( )以下,以及来自一国的倾销产品数量不足进口国同类产品的( ),则应终止倾销调查。 9、保障措施协议对保障措施的定义是:由于特定产品进口的增加而采取的( ),当这些进口品造成了对进口成员国内工业的( )时实施。 10、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是指由东道国政府通过政策法令直接或见解实施的与( )有关的、对贸易产生 ( )作用的投资措施。 11、工业产权包括( )、( )、禁止不正当竞争权等,著作权包括( )与( )等。 二、单项选择题 1、根据WTO争端解决机制,若成员之间发生争端,应先行协商,在一方提出要求后的( )天内,必须开始协商。 A、60天 B、30.天 C、20天 D、l 5天

市场营销学第四版课后案例题解析

市场营销学 第一章珠江钢琴走向国际市场 1. 珠江钢琴成功拓展美国市场的关键是什么?能否具体描述并分析其策略框架? 答:珠江钢琴成功拓展美国市场的关键是营销给珠江钢琴插上了腾飞的翅膀。珠江钢琴厂取得自营进出口权后第一次到美国参展遭到冷遇之后,珠江钢琴之后的二十年不仅在产品上下足了功夫,最主要的是营销策略上重大的转变。 首先是创新的营销理念。营销理念的创新带动了营销组织、营销技术的创新。对自己的产品定一个合理的价格,运用合理的区域划分,珠江钢琴的本土化策略,通过聘请当地营销人员渗透进入,采用美国化的分销方式推销珠江钢琴将自己的产品销售至全美各地。 其次是市场调研,市场分析。第一次的失败后珠江钢琴开始调研和了解欧美市场,认真的分析了欧美市场上钢琴产品和自己产品作比较,然后加以改进,为自己能够进入国际市场打下坚实的基础。 然后是正确的市场预测。对市场做出了准确的判断,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利用自己独特的嗅觉,利用这一时段成本的优势,一反常态的在这个时候建厂做大自己,节约成本,然后利用自己性价比优势在欧美市场竞争中快速占有市场份额,把危机化为真正的商机。最后是质量、形象战略。聘用了美国资深的钢琴维修大师大卫康贝尔先生作为自己的质量发言人,为自己的产品做广告树立产品形象。提高自己产品的知名度和品牌价值。 2. 如果你是珠江钢琴的营销总裁,你将对珠江钢琴的进一步腾飞提出怎样的营销战略? 答 :第一是良好的售后服务。钢琴不是像生活的必需品那样,它价值不菲,使用周期长,肯定涉及到维修与维护。所以在销售网点建立起售后服务中心,创新战略。 第二是根据顾客的需求把产品向多元化发展,把产品分成不同的等级,不在是单一的档次,向低、中、高三个档次发展,以满足更多顾客的需求,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 第三是建立关系营销战略,对不同档次建立不同的顾客关系,对不同的顾客实现分级管理,比如会员制优惠制度,对于高级档次实现订制,中档次产品的多元化和低端产品的批量生产。 第二章金六福 1、试评述金六福的营销管理哲学。 答:(1)从生产观念和产品观念上看,金六福经营的是一个中高档白酒品牌,它的广告词“好日子离不开金六福”已经很明白无误地传达了这一信息,因此普通质次低廉的促销品既不符合产品特点,也不符合企业形象;更重要的,消费金六福,购买金六福,消费购买的不仅是身具五粮液贵族品质平民化价位的酒类产品本身,而且更是吉祥、如意、喜庆和福气,是寿(寿比南山的“寿”),是富(荣华富贵的“富”),是康宁(安康和宁静的“康宁”),是好德(品行和德行),是佳和合(家和才能万事兴),是子念慈(儿女的孝顺),所谓金酒一开,六福至矣。金六福以“文化”作为营销点,它不断地演绎着“福运”品牌形象,将个人的“福”提升到民族的“福”,品牌形象的塑造一步一步向前推进,烘托的气势是一浪高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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