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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

山东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
山东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的监督管理,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包括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工程),应按照本办法实施竣工规划核实。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以下简称规划核实)是指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和相关政策、规范为依据,对已竣工待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进行规划复核和确认的行政行为。

第四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规划核实工作。

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规划核实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委托具备条件的规划技术服务单位进行竣工规划勘验,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报告》(地下工程管线工程应当在覆土前进行勘验测绘)。

建设工程具备下列条件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报告》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核实: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各项工程内容已全部竣工;

(二)规划许可确定应当予以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及设施均按要求拆除,施工场地(包括临时用地)清理完毕;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其他事项已全部完成。

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小型房屋建筑工程和小型市政、管线工程申请竣工规划核实,可以不进行竣工规划勘验,不提供《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报告》,小型建设工程的具体标准由各市规划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规划核实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规划核实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发出是否受理的通知,对报送资料齐全的,发出受理通知书;对报送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有关资料;对不符合申请要求的,书面告知理由。

(二)经核实确认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图件核验、现场勘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对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

对不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不予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并书面告知理由。

第七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同时提供电子文档盘片:

(一)属于建筑工程项目的,应当包括地形图、总平面图、建设工程单体图和测绘成果表。报告应当载明分类建筑用途及相应建筑面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情况等。

(二)属于市政管线工程的,应当包括地下综合管线图、带状总图和分幅图、测绘成果表。报告应当载明管线长度、规格、导管孔数、材质、管顶(底)标高及对地距离等。

(三)属于市政交通工程的,应当包括:地形图、带状示意总图和分幅图、测绘表。报告应当载明工程长度、宽度(管径)、标高、桥梁纵坡、梁底标高、埋深标高及荷载标准等。

第八条规划核实内容包括:

(一)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的内容:

1.平面布局。核查建设用地红线、建筑位置、建筑间距、室外地面标高以及建筑物退让用地界限、道路红线、绿线、河道蓝线、高压线走廊等距离等。

2.建筑单体。各单幢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平面位置、面积、建筑内部功能、层数及层高、建筑高度、建筑风格、色彩等。

3.配套工程。总平面图中确定的绿地范围、停车场规模和位

置以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物业管理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是否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绿地的用地范围符合总平面图,具备绿化基础条件即可视为符合规划要求)。

4.主要指标。核查建筑面积、高度、容积率、绿地率、有关间距等指标。

5.拆除要求。用地红线内临时建筑及设施是否已拆除(经规划许可的临时建筑按规划要求执行),未经许可的建(构)筑物及原经许可但规划要求拆除的建(构)筑物是否已拆除。

6.其他规划要求。

(二)市政管线工程规划核实的内容:

1.工程位置、长度、规格、导管孔数、材质、管顶(底)标高及对地距离等。

2.其他规划要求。

(三)市政交通工程规划核实的内容:

1.工程位置、长度、宽度、路面标高、桥梁纵坡、梁底标高、涵管顶部标高等。

2.道路横断面布置。

3.其他规划要求。

第九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超过“建筑面积误差”、“建筑高度误差”或者“平面位置误差”的,应认定为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处理决定执行完毕后,方可出具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中的建筑面积审核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及相关规定。

第十条建筑面积误差是指建设工程竣工实测建筑面积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建筑面积的数值。建筑面积的合理误差按以下规定累进计算:

(一)1000平方米以内(含1000平方米)部分为3%;

(二)1000—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之间部分为2%;

(三)5000—10000平方米(含10000平方米)之间部分为1.5%;

(四)10000平方米以上部分为0.5%。

累进计算的建筑面积合理误差不得超过300平方米。

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误差在合理误差范围内,该建设工程仍满足消防设计规范、建筑日照标准等有关规范要求,且没有其他违法建设情形的,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并函告土地管理部门。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误差在合理误差范围内但属于增建单体建筑物的,或者造成该建设工程不能满足消防设计规范、建筑日照标准等有关规范强制性内容要求的,仍可以认定为影响城乡规划实施、必须依法进行查处的情形。

第十一条建筑高度的合理误差按以下规定累进计算:

(一)20米以内(含20米)部分为0.5%;

(二)20—100米(含100米)之间部分为0.25%;

(三)100米以上部分为0.1%。

累进计算的建筑高度合理误差不得超过1米。

建筑高度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建筑高度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交日照分析报告。建筑高度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建筑高度,造成该建筑不能满足消防设计规范或者使周边建筑不能达到日照标准的,无论是否在合理误差范围内,均认定为影响城乡规划实施、必须依法进行查处的情形。除上述情形外,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建筑高度超高部分在合理误差范围内,且没有其他违法建设情形的,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平面位置误差是指建设工程竣工实测主要坐标点的平面位置与规划许可证许可位置的距离。建设工程平面位置的合理误差不得超过1米。

平面位置误差可能对周边建筑日照采光标准造成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交日照分析报告。建设工程平面位置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位置不一致,造成该建筑不能满足消防设计规范或者使周边建筑不能达到日照标准的,无论是否在合理误差范围内,均认定为影响城乡规划实施、必须依法进行查处的情形。除上述情形外,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建设工程平面位置误差在合理误差范围内,且没有其他违法建设情形的,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

第十三条分期实施的建设项目,规划核实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应的用地范围为单元组织,按照分期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别进行规划核实,不得在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应的用地范围内分次进行规划核实。对建设工程最后一期进行规划核实时,应当核算各分期合计的总建筑面积误差。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情况与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存在差异,但符合该工程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且不违反城乡规划有关规范、标准,对周边单位或者个人的合法权益不会造成损害,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可以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

第十五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职责,对经核实符合城乡规划许可要求的建设工程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不得超出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定擅自设置前置条件或者增加核实内容。

第十六条未取得规划部门《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第十七条除依法需要保密的项目外,规划核实工作应当公开进行,核实结果应当公布,公众有权查阅。规划核实申请表、意见单、《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报告》等相关文件材料应当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八条相关单位以及工作人员在规划核实工作中未及时发现违法建设或发现后隐瞒不报的,依照《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撤销,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对越权编制或违法编制《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报告》的单位,由其业务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各市、县(市)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规划核实工作细则。

乡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2月28日。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报告书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报告书项目名称: 翰林世家小区 施测单位:分院 完成时间: 二0 一四一月八日

共青城市翰林世家小区报告 单位编制(盖章 ): 编写人: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审核人:年月日 1

目 一、任务情况1、任务来源2、测区范围3、测量内容二、技术设计执行情况1、政策依据2、技术依据3、坐标系统三、项目参加人员及设备情况四、竣工测绘方法五、质量检查六、技术结论七、成果表及附图八、其它附件 录 2

共青城翰林世家竣工测量报告 一、任务情况1、任务来源受江西省共青忠茂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我院承担本工程的竣工测量任务。根据工期要求,我院派遣专业测绘技术人员于2013 年12 月27 日开始进住测区工作,2014 年1 月6 日完成了1:500 数字化竣工地形图测量工作。本次竣工测量主要进行现状图测绘。2、测区范围共青城市翰林世家小区,北靠文化街,南邻规划路,东至文化街。本次测区范围为共青城市规划局批准的翰林世家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整个小区。3、测量内容本次竣工验收内容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建筑物、构筑物、绿地、道路等的平面位置、尺寸、标高、面积;建筑性质、建筑层数及每层面积、建筑物退让界线、、绿线、高压走廊、、围墙长度和高度;出入口、停车场、、公用设施位置及面积。二、技术设计执行情况1、政策依据 1.1 ;1.2 ;1.3《江西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规定》(试行); 2、技术依据 3

2.1 GB 50026-2007;2.2 《1:500、1:1000、1:2000 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2.3 (GB/T 18314-2009);2.4《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2000);2.5《地形图测量技术规定》院部技术规定;3、坐标系统 3.1 坐标系统:1980 ,中央之午线为115 度30 分;3.2 :1985 。3.3 成图比例:成图为1:500。三、项目参加人员及设备情况本次竣工测量中,有我院1 名中级带队,5 名测量技术人员参加完成此次测量任务。此次测量使用的仪器设备如下:1、使用 V8 双频GPS 接收机。2、使用瑞得RTS-800 型全站仪。3、细部数据采集使用瑞得RTS-800 型全站仪。4、地物点相关间距勘丈采用测距仪和50m 钢卷尺。5、其它对点器、长短气泡、2c、垂直角指标差、测距加、乘常数一般检视合格,其余各项技术指标也均符合《城市测量规范》要求。四、竣工地形图测绘方法1、平面控制测量外业使用中海达V8 双频GPS 接收机,采用系统为“JSCORS”系统,控制点有甲方提供,分别为T01、T02。在测区内均匀布设了4 个控制点, 4

最新《南京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规定》及政策解读

《南京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管理规定》及政策解读 《南京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管理规定》(宁规规范字〔2018〕3号)(以下简称《规定》)定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南京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后的监督管理,确保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南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规划核实,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标准,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为依据,对已竣工的建筑工程(含市政管线及附属设施工程,下同)对照竣工测量成果、房产测绘成果、地籍测绘成果及现场情况,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及规划许可内容,是否在土地权属范围内的情况进行核查和确认。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的规划核实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南京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规划核实的管理工作,其设立的派出机构及受委托执法单位具体承担本辖区内规划核实管理工作。 江北新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五条对申报规划核实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机构,依据《南京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竣工测量技术规程》(宁规字〔2018〕119号)的要求进行竣工测量并编制《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成果报告》。 第六条《建筑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成果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平面图

用地边界及坐标(可套用规划核准电子图)、建筑工程平面位置及平面尺寸、公共配套设施及配套市政附属设施的平面位置及平面尺寸、场地内构筑物位置及平面尺寸、建筑退让用地红线及各类控制线距离(可套用规划核准电子图)、建筑间距、场地竖向标高、围墙、道路、绿化(集中绿地应单独标出区域)、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地下车库出入口位置、起坡点位置、停车位置等。 (二)建筑单体实测图 1.竣工剖面、立面图:建筑物的层数、建筑高度、层高、檐口出挑宽度、室内外地坪标高等。2.建筑分层平面布局图:建筑单元结构、楼梯、公共过道、公建配套设施用房、设备用房、管理用房、停车场地;地下空间的平面、立面,以及地下功能区分布图。 (三)面积测算 1.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建筑基底面积、集中绿地面积; 2.建筑面积:按房产测量成果填写地上、地下建筑面积; 3.折算面积:比对核准图,确定建筑工程超面积、超层高、超尺寸、超比例情况,制作建筑工程超建建筑面积折算表。 (四)配套市政管线 测量管线长度、走向、线位、埋深、间距、中心线、管径、竖向控制节点标高、标准横断面图等。(五)与规划许可内容的比对情况 1.依据面积测算结果,比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制作建筑工程竣工测量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比较表。2.与核准图不一致地方的以云线标注。 (六)对建筑工程验线成果报告的复核结论 建筑间距、退让距离在允许误差范围内(0.20米)的,视为验线成果报告合格。 第七条建设项目竣工测量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管线工程竣工测量时应当铺设到位,且尚未覆土。

建筑工程项目策划书

第一章编制说明及工程概况 一、编制说明 1、编制目的 本施工策划书体现我项目部用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完全实现 该工程各项目标的总体施工部署,是指导施工的大纲。 2、编制依据 (1)全套施工图纸; (2)招标文件、图纸答疑 (3)现场的施工环境、施工条件; (4)国家现行的建筑法律、法规、条例、操作规程及施工工艺; (5)公司制定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航天四院经济适用性高层住宅建设项目二区高层住宅 工程,施工地点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建设单位为中国航天科 技集团公司第四研究院。 1、建筑工程概况 本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工程等级一级,屋面防水等 级I级,建筑结构类型为剪力墙结构,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八度, 建筑层数为地上三十三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为96.15m。 2、结构工程概况 本工程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人防抗力等级为甲类核6常6, 黄土地区建筑物分类为甲类,本工程设计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 高程440.65m,本工程砌块砂浆潮湿房间采用水泥砂浆,其余采用 预拌砂浆。

3、本项目工程管理的特点和难点 (1)要求达到市优质工程和省文明工地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高,管理难度大。 (3)一次性开工面积较大,工程量较多。 (4)本工程工期较紧。 第二章项目的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 1、项目中心组织构架 项目采用总承包的管理模式,组建总承包项目部,将工程划分为几个部分,分包给具有实力的专业公司施工,总包项目部负责组织、协调、控制、监督、验收。组织机构采用了直线职能式的组织机构形式,以利于明确职责、强化管理、便于协调,指令明确。

嘉兴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核实测绘的技术规定word参考模板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核实测绘规定 一、综合竣工测绘成果包括: 1、综合竣工测绘图件:综合竣工图、1:500竣工地形图、地下建筑平面图(地下建筑平面图应单独分层测制)。 2、综合竣工测绘报告:1:500竣工地形及停车位竣工测量、建筑物高度及层高测量、建设工程绿地竣工测量和主要规划技术经济指标核实内容。 3、房产面积测绘报告按规定由建设单位负责提供。 二、综合竣工图除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测制综合竣工图时,以满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相关验核工作为原则。 2、综合竣工图应采用符合测绘管理部门规定的统一的平面和高程系统,比例尺一般为1:500(市政项目可用1:2000)。 3、综合竣工图周边地形地貌应与实际相符,范围应测至至少50米以内的相邻建筑。 三、综合竣工测绘报告中的技术经济指标核实应真实、准确。 四、综合竣工图的标识及内容 1、底图:应包括建设工程实测1:500竣工地形数据,灰色(8,指 ACI颜色值,下同)。 2、建筑物、建筑名称(幢号)、实测建筑高度:黑色(7)。 3、绿地信息:应包括实测绿地边线,绿色(3)。

4、停车位:应包括实测车位位置及数量,品红(6)机动车停车位尺寸不应小于2.5×5.5米,并保证车辆实际停放的可行性。

5、尺寸标注:应包括建筑与界外、界内相邻建筑间距,后退道路及河道距离等,黑色(7)。 6、管线层:应表示地块内给水、污水、雨水等市政管线与周边市政管网的衔接方式和具体位置,红色(6)。 7、指标、图例、说明:应包括核实技术经济指标、图例及说明,黑色(7)。 8、图廓信息:应包括图名、图号、测制时间、采用的平面及高程系、测图比例尺、测量单位、测量员,黑色(7)。 五、1:500竣工地形图应符合《浙江省1:500、1:1000、1:2000基础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嘉兴市1:500、1:1000、1:2000矢量地形数据采集入库规定》等要求。 六、地下建筑平面图参照综合竣工图方式进行测制,其相关信息及其它规划信息应满足入库要求。 注:范本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最好仔细浏览后下载使用,感谢您的关注!

山东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的监督管理,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包括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工程),应按照本办法实施竣工规划核实。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以下简称规划核实)是指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和相关政策、规范为依据,对已竣工待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进行规划复核和确认的行政行为。 第四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规划核实工作。 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规划核实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委托具备条件的规划技术服务单位进行竣工规划勘验,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报告》(地下工程管线工程应当在覆土前进行勘验测绘)。

建设工程具备下列条件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报告》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核实: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各项工程内容已全部竣工; (二)规划许可确定应当予以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及设施均按要求拆除,施工场地(包括临时用地)清理完毕;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其他事项已全部完成。 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小型房屋建筑工程和小型市政、管线工程申请竣工规划核实,可以不进行竣工规划勘验,不提供《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报告》,小型建设工程的具体标准由各市规划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规划核实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规划核实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发出是否受理的通知,对报送资料齐全的,发出受理通知书;对报送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有关资料;对不符合申请要求的,书面告知理由。 (二)经核实确认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图件核验、现场勘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对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

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

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城镇建设工程(包括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工程),应按照本办法实施竣工规划核实。 第三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规划核实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需要分期实施的建设项目,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分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期原则上不超过三期。其中,用于销售的住宅、商业和办公类建设项目需要分期实施的,在设区的市市辖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每期建设用地不得小于5万平方米,其他建设项目每期建设用地不得小于2万平方米。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应的用地范围为单元组织,不得在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应的用地范围内

分次进行规划核实。 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具备下列条件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申请规划核实: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各项工程内容已全部竣工; (二)规划许可确定应当予以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及设施均按要求拆除,施工场地(包括临时用地)清理完毕;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其他事项已全部完成。 第六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的内容: (一)建设工程的功能、规模、建(构)筑物的定位、标高等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的情况; (二)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分类建筑用途及相应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各层层高、室内外地坪标高以及建筑立面造型等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的情况; (三)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等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的情况; (四)规划许可确定应当予以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及设施等按要求拆除和施工场地(包括临时用地)清理情况; (五)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相关内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明细表定稿版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明细 表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工程验收及竣备流程明细表 ---------------------------------------------------------------------------------------------------------- 一、竣工验收所需必备的基本条件 一实体、一证、一书、一资料、四个报告,五个认可文件,其他类资料共计14项内容: 一实体: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一证:建设单位结算情况说明 一书: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资料: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按51规程整理) 四个报告 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五个认可文件 1.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认可文件 2.环保部门出具环保监测的认可文件 3.城建档案馆出具的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认可文件(列入北京市城建档案馆接受范 围的工程) 4.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认可文件 5..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其他:其他文件:节能备案;竣工图;外立面照片等

二、工程验收及竣备步骤 第一阶段(竣备前2月): 1、电梯验收 2、室内空气检测(环境检测) 3、水质、防雷检测 4、工程质量验收(工程实体四方验收) 第二阶段(竣备前2月):各专项验收 1、人防验收 2、消防验收备案(电检,消检,防火复试) 3、节能验收 4、环保验收:环评报告内容验收 5、规划验收 **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理论上讲无先后逻辑关系,可交叉完成。 第三阶段(竣备前1月): 1、档案预验收 第四阶段(竣备前5天): 1、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主要由甲方、监理、总包、设计、勘察五方参加,质监站自主决定是否到场。 第五阶段(竣工备案): 三、排定验收计划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是完成项目施工各项任务的总体规划。通过科学规划,做到各级指挥者和管理者心中有数,达到实现总体规划目标的目的。 公司承担的大中型施工项目,一般要求项目经理部在公司总工程师和有关业务部门指导下,在工程开工之前编制完成。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特点、性质; 2、建设地点和环境特征; 3、施工条件; 4、项目管理特点及总体要求。 二、施工部署 1、项目要达到的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目标; 2、拟投入的最高人数和平均人数; 3、分包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材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供应计划; 4、施工操作程序 5、项目管理总体安排 三、施工方案 1、施工流向和施工顺序; 2、施工阶段划分; 3、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选择; 4、安全施工设计; 5、施工质量保证; 6、环境保护内容及方法。 四、施工进度计划; 1、施工总进度计划; 2、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五、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1、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及周期安排; 2、技术准备及编制质量计划; 3、施工现场准备; 4、作业队伍和管理人员的准备; 5、物资准备; 6、资金准备。 六、施工平面图 1、施工平面图说明 2、施工平面图 七、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 1、保证进度目标的措施 2、保证质量目标的措施 3、保证安全目标的措施 4、保证成本目标的措施;

5、保证季节施工的措施; 6、保护环境的措施 7、文明施工措施 各项措施应包括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八、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 1、规划的指标; 2、规划指标水平高低的分析和评价; 3、实施难点的对策, 九、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管理 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经会审后,由项目经理签字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2、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按专业和子项目进行交底,落实执行责任; 3、执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过程中应进行检查和调整; 4、项目管理结束后,必须对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编制,执行的经验和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归档保存。 感谢您的阅读!

规划核实测量.

测绘资质证书: 建筑工程规划验收测量 成果报告书

1 任务情况 受XXXXXX委托,根据六安市寿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对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的要求,我公司对该公司开发的XXXXXX进行规划验收测量。测量的结果主要包括已竣工的建筑物的平面位置及形状;建筑物部分拐角点(房角点)的坐标;房屋地面以上部分的层数及地下室层数;建筑物高度;房屋分栋建筑基底面积;根据特殊要求进行的其他测量。竣工测量所提供的资料为“竣工测量数据表”、“建设工程竣工现状图”。

1.《城市测量规范》CJJ 8-99 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3.《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0 4.《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1 5.《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6.《1∶500、1∶1000、1∶2000地形图数字化规范》GB/T17160-1997 7.《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 18316 8.《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91 9.《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CH1002—95 10.《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CH1003—95 11.《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查验收》GB/T 18316-20086 12.《中短程光电测距规范》ZBA76002-87; 13. 委托方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图、附件

5cm以内,高程较差在≤±8cm以内。 (2)网络RTK(GZCORS)测量时必须有不少于10%的已知点进行检核,确保测量的可靠性。 (3)网络RTK(GZCORS)、单基站RTK测量,应有一定数量的已知点检测,坐标点位误差在≤±5cm以内,高程较差在≤±8cm以内。 (4)网络RTK(GZCORS)和单基站RTK测设的控制点作为二级图根控制的起算点时边长应≥200m,在施测二级图根导线时应检测其边长和高差,边长的相对误差较差应小于1/5000角度较差≤68秒,检测高差的较差≤0.4 *S。 (5)网络RTK(GZCORS)和单基站RTK测设的控制点不作为二级图根控制的起算点时,应检测其边长、角度和高差,边长的相对误差较差应小于1/4000,角度较差≤68秒,检测高差的较差≤0.4 *S。

建筑工程项目规划书

一、项目概况 1.1、工程慨况 本工程名称为西安航空信息产业基地1#通用厂房,位于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12号,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1905.28m2,总造价1.55亿元,结构形式以框架结构为主,地下一层,地上七层(局部八层),建筑总高

度36.25m,抗震烈度8度,结构抗震等级为一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 项目由A、B、C三个区组成,A区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40897.2m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5556.81m2;B区为钢桁架结构地上架空一层,建筑面积156 m2;C区为单层门式钢架结构,建筑面积852.08 m2。 本工程基础为柱下承台基础,桩承台、基础底板及地下室外墙为抗渗砼,砼等级为C35S6,基础及地下外墙体防水采纳4㎜厚的SBS改性沥青卷材防水。建筑物外立面为干挂石材和玻璃幕墙,室内地面要紧为花岗石和地砖地面,顶棚为矿棉吸音板吊顶,楼梯为不锈钢栏杆,标准层高为4.3m。 安装工程要紧有通风与空调系统、消防喷淋系统、强弱电系统、高低压配电系统、电梯系统、智能系统、给排水系统等多个专业,涉及专业面比较广泛。 该项目于于2008年3月9日开工,打算2009年11月30日竣工,总工期640天。基础桩基工程于2008年6月16日完成。 1.2、各责任主体单位 1.2.1、建设单位:中国航空第一集团公司631研究所 1.2.2、设计单位: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 1.2.3、勘察单位:西安建材地质勘察研究院 1.2.4、施工图审单位:陕西华瑞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1.2.5、监理单位:陕西华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2.6、项目总承包单位:中国航空建设进展总公司 1.2.7、施工总承包单位: 1.3、工程目标

重庆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工作规程

附件1: 测量报告的制作要求 一、(放线回单的制作要求)放线回单应载明以下内容: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工程名称、位置、规划许可情况、应拆建筑的拆除情况、放线测量成果、以及其他情况说明等。 二、(放线比较分析表的制作要求)放线比较分析表应将放线测量成果与依法审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图有关的建筑定位数据进行对照,制作建筑工程放线比较分析表。 三、(放线报告附图的制作要求)放线报告的附图应当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建筑工程总平面图上制作,并将拟建建筑工程的平面位置、控制角点坐标,以及与其他建(构)筑物的间距、与各类规划控制线的距离准确、清晰地标注在附图上。 四、(基础竣工验线回单的制作要求)基础竣工验线回单应载明以下内容: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建筑工程位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基础竣工测量成果及情况说明等。 五、(基础竣工测量分析表的制作要求)基础竣工测量分析表应载明基础竣工测量成果数据、放线测量成果数据等内容,并与规划许可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六、(基础竣工测量报告附图的制作要求)基础竣工测量报告的附图应在放线单位提供的放线报告附图上制作,并将建筑工程基础竣工总平面位置、间距,以及与其他建筑物、各类规划控制线的距离等的实测数据标注在附图上。 七、(建筑工程竣工验线回单的制作要求)建筑工程竣工验线回

单应包括以下内容:建筑工程概况、竣工测量委托书(或协议)、放线单位名称(盖章)、资质证书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测绘作业人员姓名、建筑面积计算依据等。其中,建筑工程概况应载明建设单位、建筑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建筑工程位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及签发时间、建设总规模,每栋建筑的层数以及其他应注明的情况等内容。 八、(建筑面积明细表的制作要求)建筑面积明细表应按照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的标准格式文本和内容制作,并将每栋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分别汇总,制作建筑面积汇总表。 建筑面积实测数据应与对应的规划许可数据进行比较,并注明其差值。 九、(现状地形管线图的制作要求)现状地形管线图除应按地形图的制作要求的制作规范标注地形、地貌、地物外,还应载明建筑工程的±0.00层标高、屋顶标高、建筑制高点标高(仅限于有限高要求的区域)、地下管网。其范围应包括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划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周边30-50米的区域。 十、(现状地形建筑比较图的制作要求)现状地形建筑比较图是指在建筑工程竣工实测现状地形图上叠加各类规划控制线、放线附图中的建筑放线位置。 十一、(楼层平面图的制作要求)楼层平面图应载明建筑工程各楼层的使用功能、各边的长度、立体式(机械式)停车库的净高等内容。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管理的指导意见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管理的指导意见 闽建规[2008]15号 各设区市规划局: 为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行为,加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的监督管理,保证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以下简称规划条件核实,下同),是指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内容和批准的相关图件为依据,对已竣工的建设工程进行规划条件复核和确认的行政行为。 二、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实施竣工测量,并形成实测的竣工总平布置图(含地形)和竣工测量报告。 竣工测量的内容包括: (一)建设工程平面位置、尺寸、高程及绿化、停车、出入口等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在竣工总平布置图上标明); (二)建筑物的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基底情况(长度、进深)、建筑面积、建筑间距及室内外地面标高; (三)地下工程管线埋设情况。 三、建设工程竣工测量完毕后,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必须提交的主要材料包括: (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申请表(申请报告);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的相关图件; (三)放样、核样成果,建设工程正负零验收合格单; (四)实测的竣工总平布置图、地下工程管线埋设图、竣工测量报告(附电子文件)。 四、规划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申请后,对报送资料不齐全的,应当在收到报送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有关内容;对报送资料齐全的,应当在收到报送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竣工规划条件确认,提出规划条件核实意见。 由于特殊原因难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期的理由。 五、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内容包括: (一)平面布局。核查建设位置、建筑红线、建筑间距以及与周围建筑物或构筑物等平面关系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 (二)空间布局。核查建筑物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层高及功能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三)建筑立面。核查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立面是否与所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建筑施工图等相符; (四)主要技术指标。核查建筑面积、容积率等主要指标是否改变; (五)建设项目配套工程:绿化工程、停车场(库)、垃圾站、市政公用设施、地下工程管线等是否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 (六)临时建设情况:用地红线内建筑临时设施是否已拆除(经规划许可的临时建筑按规划要求执行),未经许可的建(构)筑物及原经许可但规划要求拆除的建(构)筑物是否已拆除。 六、市政道路及管线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内容包括: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报告书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报告书 项目名称: 共青城市翰林世家小区 施测单位:核工业华东二六七工程勘察院测绘分院完成时间: 二0 一四一月八日 共青城市翰林世家小区

竣工测量报告单位编制(盖章

): 编写人: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审核人:年月日 1 目 一、任务情况 1、任务来源 2、测区范围 3、测量内容二、技术设计执行情况 1、政策依据 2、技术依据 3、坐标系统三、项目参加人员及设备情况四、竣工地形图测绘方法五、质量检查六、技术结论七、成果表及附图八、其它附件

录 2 共青城翰林世家竣工测量报告 一、任务情况 1、任务来源受江西省共青忠茂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我院承担本工程的竣工测量任务。根据工期要求,我院派遣专业测绘技术人员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开始进住测区工作,2014 年 1 月 6 日完成了 1:500 数字化竣工地形图测量工作。本次竣工测量主要进行现状图测绘。 2、测区范围共青城市翰林世家小区,北靠文化街,南邻规划路,东至文化街。本次测区范围为共青城市规划局批准的翰林世家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整个小区。 3、测量内容本次竣工验收内容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建筑物、构筑物、绿地、道路等的平面位置、尺寸、标高、面积;建筑性质、建筑层数及每层面积、建筑物退让界线、道路红线、绿线、高压走廊、建筑间距、围墙长度和高度;出入口、停车场、公共场所、公用设施位置及面积。二、技术设计执行情况 1、政策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2《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1.3《江西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规定》(试行); 2、技术依据 3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明细表

工程验收及竣备流程明细表 ---------------------------------------------------------------------------------------------------------- 一、竣工验收所需必备的基本条件 一实体、一证、一书、一资料、四个报告,五个认可文件,其他类资料共计14项容: 一实体: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容 一证:建设单位结算情况说明 一书: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资料: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按51规程整理) 四个报告 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五个认可文件 1.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认可文件 2.环保部门出具环保监测的认可文件 3.城建档案馆出具的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认可文件(列入北京市城建档案馆接受围的工 程) 4.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认可文件 5..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其他:其他文件:节能备案;竣工图;外立面照片等

二、工程验收及竣备步骤 第一阶段(竣备前2月): 1、电梯验收 2、室空气检测(环境检测) 3、水质、防雷检测 4、工程质量验收(工程实体四方验收) 第二阶段(竣备前2月):各专项验收 1、人防验收 2、消防验收备案(电检,消检,防火复试) 3、节能验收 4、环保验收:环评报告容验收 5、规划验收 **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理论上讲无先后逻辑关系,可交叉完成。 第三阶段(竣备前1月): 1、档案预验收 第四阶段(竣备前5天): 1、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主要由甲方、监理、总包、设计、勘察五方参加,质监站自主决定是否到场。第五阶段(竣工备案):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内容及编制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内容及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1.熟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的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涉及项目整个实施阶段,它属于业主方项目管理的范畴,其内容涉及的范围和深度应视项目的特点而定。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一般包括如下内容:项目概述;项目的目标分析和论证;项目管理的组织;项目采购和合同结构分析;投资控制的方法和手段;进度控制的方法和手段;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手段;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策略;信息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技术路线和关键技术的分析;设计过程的管理;施工过程的管理;价值工程的应用;风险管理的策略等。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管理规划应包括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两类文件。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的内容一般可包括项目概况、项目范围管理规划、项目管理目标规划、项目管理组织规划、项目成本管理规划、项目进度管理规划、项目质量管理规划、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划、项目采购与资源管理规划、项目信息管理规划、项目沟通管理规划、项目风险管理规划、项目收尾管理规划十三项内容,项目组织应根据需要选定。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内容一般应包括项目概况、总体工作计划、组织方案、技术方案、进度计划、质量计划、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计划、成本计划、资源需求计划、风险管理计划、信息管理计划、沟通管理计划、收尾管理计划、项目现场平面布置图、项目目标控制措施、技术经济指标等。 2.了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的编制方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规定,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由组织的管理层或组织委托的项目管理单位编制。其编制程序明确项目目标;分析项目环境和条件;收集项目的有关资料和信息;确定项目管理组织模式、结构和职责;明确项目管理内容;编制项目目标计划和资源计划;汇总整理,报送审批。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其编制程序为:了解项目相关各方的要求,分析项目条件和环境,熟悉相关法规和文件,组织编制,履行报批手续。

规划核实

规划核实 规划核实,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为保证建设工程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并满足质量和使用要求,对建筑工程的放线情况和建设情况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进行验核和确认的行政行为。

目录 1 环节 2 申请条件 3 必备资料 4 合格标准

环节 规划核实分为放线核实、基础竣工核实、工程竣工核实三个环节。 在具体实践中,各地都要求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对建筑工程实施放线、基础竣工测量、工程竣工测量后,及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供该建设工程的放线报告、基础竣工测量报告、竣工测量报告;而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每个环节的监管重点,将测量报告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进行对照验核,办理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 1、放线核实也叫灰线验线,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放线报告与 依法审定的建筑工程总平面图进行对照,验核该建筑工程的放线情况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总平面图是否一致。 2、基础竣工核实也叫±0.00验线,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基础 竣工测量报告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确定的有关建筑基础规划部分内容进行对照,验核建筑工程基础的建设情况是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相符。 3、工程竣工核实,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与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进行对照,验核建筑工程的建设情况是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相符。

申请条件 (一)建设工程已按规划许可文件规定内容完成所有建(构)筑物及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 (二)建设工程已按规划许可文件规定内容完成项目内所有道路硬 化和环境绿化的; (三)建设工程已完成用地红线范围内旧房及临时用房拆除的; (四)2007年3月1日以后新审批的建设工程,已按相关规定进行 了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的; (五)建设工程已进行了竣工规划实测的; (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资料齐全的; (七)其他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特殊性、严谨性、科学性,决定了它不同于一般的项目管理工作。必须对项目进行进度控制、费用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和协调。进行一系列的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的管理。通过利用组织论的管理工具对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以达到效益最大化,最终使目标达到增值的目的。 一、进度控制 项目开工前需依据合同约定编制开、竣工时间进度网络计划图。在对各工序持续时间对计划进行分解制定月、旬进度计划和里程碑事件时间。当计算工期不能满足计划工期时,应对某项工作的时间进行压缩以达到最终合同约定竣工时间。 二、费用控制(成本控制)成本控制是关系到目标效益能否实现的关键工作。应从设计、材料采购、施工工艺、仓库管理等方面进行把控。做好材料领用单管理工作。 三、质量控制 为达到工程质量所采取的作业技术的活动成为质量控制,也就是说质量控制是为了监视质量的形成过程。质量环节所有阶段引起不合格或不满意效果的因素,以达到质量要起获取经济效益而采取的工程质量作业技术和活动。质量必须做到三个阶段:即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事前控制是关键。 四、安全管理 安全无小事,安全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公司经理挂帅,项目经理是第一安全负责人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十二项规定。安全目标“从零开始,向零奋斗” 。 五、具体实施办法 1.组建项目管理部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采购员(材料 仓管员资料员电工 厨师门岗财务人员 职责: 项目经 ①贯彻执行国家行政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②经授权组建项目部,确定项目管理机构,选择招聘管理人员。对项目人员依据项目管理规定进行考核、评价、奖惩。 ③负责对施工项目过程全面管理,组织制定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 ④严格履行和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公司签订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并进行阶段性目标控制,确保项目目标实现。 ⑤负责编制绩效管理规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⑥严格财务制度,做好成本分析和核算工作。 ⑦强化安全文明施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事故。 技术负责人 ①熟悉图纸、施工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做好签证和工程量计量及工作。 ②在项目经理领导下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对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设性 方案。 ③负责施工测量、防线和对老兀作业的技术交底工作、参加图纸会审。 ④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进行把控,做好事事有计划,事事有结果,事事有检查。 ⑤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材料员(采购员) ①根据材料采购计划做好采购工作。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办事完整版

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21日发布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核发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1.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的办理对象是在我县辖区内建设工程。 2.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规定的各项要求; (2)以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符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各项要求,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符合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各项要求; (3)完成建设项目竣工测量,并有测量图的; (4)用地范围内的临时构筑物、建筑物均已全部拆除,施工场地垃圾已清理干净; (5)规定配套公共设施应完成并移交给政府的,应完成相关移交手续;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规定的各项要求; (2)以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各项要求, 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各项要求; (3)未完成建设项目竣工测量,没有测量图的; (4)用地范围内的临时构筑物、建筑物未全部拆除;施工场地垃圾未清理干净; (5)没有按照规定将配套公共设施移交给政府的,且没有完成相关移交手续的;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三、实施机关 本许可实施机关为文山州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审批条件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规划部门提供的标准格式文书); (2)建设工程规划批复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已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施工工程总平面图、施工图和其它相关资料; (4)放线、验线记录及建设工程正负零验线合格单; (5)有测绘资质单位测绘的建设项目竣工测量图(比例1:500--1:1000);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西畴县普兰路政务服务管理局 办理窗口:西畴县政务服务大厅2楼住建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乘车方式:县内可乘下新民---县一中公交车到政务服务管理局下车即到。 办理人:张艳 六、申请材料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办事指南(完整版) BSZN-151032—2017

规划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测量技术方案设计

沧州旭阳1:500规划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测量技术方案 测绘单位: 日期:年月日

目录 一任务情况 (4) 二技术依据 (4) 三技术要求 (5) 四规划竣工验收测量 (7) 1 竣工验收测量 (7) 1.作业流程 (7) 2.一般规定 (7) 3.竣工测量内容的要求 (8) 2 隐蔽工程测量 (12) 1.作业流程 (12) 2.准备工作 (12) 3.精度要求: (13) 4.测量方法: (13) 5.测量要素: (13) 6.绘图要点: (13) 7.质量检查: (14) 8.上交资料 (14) 3 注意事项 (14) 1安全事项 (14) 2施测事项 (15)

引言 为进一步强化沧州渤海新区城市规划测绘工作的管理制度,理顺和逐步建立、完善沧州渤海新区城市规划测绘数据成果库,强化对外服务意识,提高对外服务质量,做好对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测量是工程测量学科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规划建设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沧州渤海新区规划测绘管理规程》为了保障佛山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的质量,确保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获取可靠的建筑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资料,依据城市规划管理规章和有关测绘技术规范进行建筑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一任务情况 沧州旭阳己内酰胺一体化项目是省、市重点产业支持项目,已列入河北省沿海发展规划及沧州市“十二五”规划,建设规模为年产己内酰胺40万吨,分两期建设。本测绘项目为:一期建设内容包括:20万吨/年环己酮、20万吨/年己内酰胺以及相应配套项目及公辅设施等。项目面积为800亩。范围内测绘1:500竣工地形图。并计算相关竣工测量成果。 二技术依据 1.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2. 《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3.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GB/T18314—2001) 4.《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 (CJJ73—97) 5.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 GB/T7929) 6. 《1∶500、1∶1000、1∶2000地形图数字化规范》 GB/T17160-1997 7. 《工厂竣工现状总图编绘与实测规程》 JBJ21-90; 8. 《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 100) 9.《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 18316) 10.《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GB12898—91) 11.《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 (CH100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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